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2024-07-19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精选8篇)

1.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篇一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试行)

1.各班月评价结果比例:优秀占20%(90分以上),良好占50%(70—89分),合格占25%(60—69分),不合格占5%(60分以下);重大违纪(经学校处理),直接定为本月不合格,不占班级比例,评分为班级本月考核最低分;班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比例要与学校规定考核比例相符,计算出现小数点,直接进一位;因加(扣)分项导致的等级变化,不占班级比例。

2.品德评分和学习评分由各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内容不与其它考核项目重复。

3.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对各评价小组评分进行汇总,对各小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每月将汇总评分电子版报政教处,并督促各小组每周班会公布“一周清”,做到客观、公正评价。

4.每学期四次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学期成绩,每两学期平均分即为年度评分,以此作为评定星级少年、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毕业考评以年度考核总评为准。

5.连续两次综合素质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以及累计三次评定不合格的学生,毕业鉴定为不合格。

6.获“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获集体奖的班级,学期“优秀”、“良好”比例上浮2%。

7.班主任组织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客观、公正的做好全班同学的月评价工作,各班同学可利用学校信箱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政教处

2013年3月14日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篇二

高等学校对大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初衷不仅仅是在相对公平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 更重要的是鼓励学生在关注学习之余, 能够注重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科技活动等综合能力的提高与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测评活动, 一方面希望学生能够对上一年度进行自我评价和总结, 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 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测评培养学生竞争的意识, 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但随着综合测评的实施, 许多大学生在综合测评结果的影响下变得浮躁了、功利了。他们现实地面对综合测评, 将其作为在校学习和生活的行动指南, 凡是有利于综合测评结果的事情就干, 凡是无益于综合测评结果的事情就不干。因此, 综合测评的设计和操作过程就显得举足轻重。我从对华南农业大学新旧综合测评的比较, 以及实施新的综合测评条例后学生的变化入手, 分析综合素质测评对培养大学生的导向作用。

一、新旧综合测评条例的比较分析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 许多高校已数次修改并逐渐完善综合测评的方法, 测评的目的也从适应应试教育转为促进素质教育。华南农业大学也不例外,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 2008年起实施了新的综合测评条例。总体上, 学生综合测评不外乎德智体等方面的内容, 但具体方法有了明显的变化, 旧版综合测评条例基本以定性为主, 新版综合测评条例基本以定量为主, 记实与评议相结合。

1. 旧版综合测评的内容和特点。

旧版综合测评采用标准分计算方法, 德智体以100分计算。综合测评的总分 (X) 由学业成绩分、日常操行分 (基本分和加、扣分) 构成, 其中学业成绩分占60分 (A) , 日常操行分占40分 (B) 。学生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中排列名次, 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之和加权的平均数为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分, 毕业生按综合测评总分在本班排列名次。

学业成绩60分 (包括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课程的考试考查成绩) 以学生在本学年的学分平均绩点乘以12得到, 即A=学年学分平均绩点×12, 毕业总学业成绩= (总学分绩点/总学分) ×12。

日常操行分40分由政治态度6分、思想修养6分、学习态度6分、法纪观念6分、集体主义观念6分、社会实践5分、体育锻炼5分构成。对学生进行日常操行评定的时候, 采用全班同学互评和班评议小组测评的两级测评方法, 分别占40%和60%。具体的操作过程是每个同学对全班逐个测评, 汇总后加权平均得到一级测评X1;班评议小组对全班同学逐个评议和评分, 汇总后加权平均得到二级测评X2, 两者按照比例相加得到总分, 即日常操行B=X1×40%+X2×60%。为了对某些重要事项进行奖罚, 日常操行这七个方面均设置了基础分和加 (扣) 分。如学习态度方面, 只要能够做到热爱所学专业, 上课能认真听讲, 独立完成作业, 按时参加教学活动, 就给基本分3分。为了鼓励学生学习好外语, 规定只要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 (六级) 考试者就加分;为了避免学生不按时参加教学活动, 规定违反考勤制度, 旷课一学时、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 (含三次) 者扣分。

旧综合测评的主要特点是定性, 以班内竞争为主 (排名均在班内排名, 不以其它班级比较) , 除了学业成绩的分数是没法变动外, 日常操行的弹性比较大, 学生按照有关条例凭主观意愿给同学们打分, 而这些加分和扣分都没有明确每一项的具体分值, 这样就很容易流于形式。学生们往往不想得罪同学, 打分的时候尽量往高打, 从而每个同学的日常操行分都很高。因此, 旧版综合测评在操作的过程中最终变成学业成绩的较量, 而学业成绩往往带有很强的原则性, 它是各门功课的考试成绩, 也就是说旧版综合测评遵循“分数至上”的测评局面。

2. 新版综合测评的内容和特点。

新版综合测评采取量化方式, 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综合表现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 满分为100分。在学生德、智、体三方面的权重分配中, 按照30%、60%和10%的比例进行设置, 也就是德育测评30分、智育测评60分、体育测评10分。

德育测评30分由德育基础分10分、班内互评分10分、德育奖励分10分和德育扣分构成, 德育扣分不超过前三者得分之和。为了使学生形成文明有礼、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 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学校设立了具体的加分项目。比如获得国家级的荣誉称号可以加4分, 担任学校正式团体的主要学生干部可以加2.5分, 参加义务献血可以加0.5分/次, 等等, 所有项目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同时也明确了具体的扣分项目, 如“无故缺席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 扣0.5分次”。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均由基础分和奖励分两部分构成, 没有扣分项目, 两者的基础分分别为50分、5分, 奖励分分别为10分、5分。

新版综合测评主要特点是以定量为主, 无论是德育加分还是智育、体育加分都明确了具体的加分项目和分值, 学生申报加分项目的时候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明, 年级测评小组审核后才给予加分, 不再凭主观意愿打分了, 操作上没有多少回旋的余地。另外综合测评的总分是年级排名, 这就涉及到不同专业学生上课科目不一样, 难易程度不一样, 老师给分的标准不一样等问题, 所以智育基础分的算法要跟旧版有所区别, 不能够简单按照学业成绩乘以一个系数得出。新版综合测评在这方面的设计也有所考虑, 既要考虑学业成绩, 又要考虑公平性, 最终将智育基础分的算法确定如下:

该学生本学年度平均成绩点

智育基础分=本年级本专业学生的最高平均成绩点×50。

二、综合素质测评对培养大学生的导向作用

因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是各个高等学校对在校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也是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录用大学生的一个重要依据, 所以学生往往比较看重综合测评的结果, 将测评体系中的各项要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实践证明, 有怎么样的综合素质测评条例就有怎么样的学生行为, 它对学生的在校行为具有导向作用。

1. 可以促进学生主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接受道德教育和法纪观念教育。

旧版综合测评条例只是要求学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拥护改革开放,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等, 大概念清楚, 具体标准模糊, 导致学生无所适从。新版综合测评条例则明确要求对大学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党团组织生活、班会等活动的过程进行记载, 按照学生参加的次数给予加分;对撰写理论文章、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主办的征文、演讲比赛及做好事等进行加分, 大大提高了学生的政治学习热情和自觉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积极性, 促进了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良好风尚的形成。

2. 可以促进学生养成集体主义精神, 培育团队合作的能力。

现在的学生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 个性化比较强, 喜欢独来独往, 导致他们很难有集体意识。新版综合测评条例增加了“集体得分”的项目, 规定只要这个集体获奖了, 这个集体的所有成员都可以享受由此带来的加分;如果集体受罚了, 集体的所有成员同样也要进行扣分, 让学生切身感受到“一荣俱荣, 一损皆损”。实施新的综合测评条例以来, 明显可以看到学生对集体的意识增强了, 参加集体活动的人数越来越多, 并且能够积极为集体出谋划策, 贡献自己的力量, 不再是无动于衷。

3. 可以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新版综合测评实施以来, 出现了获奖过于集中的现象。究其原因, 主要是智育基础分的计算方法引起的。新版智育基础分由该学生本年度的平均绩点除以本年级本专业学生的最高平均绩点再乘以一个系数获得, 也就是说各个专业平均绩点最高, 学生的智育基础分就是满分, 其他学生都跟这个学生比较, 两者差距越大, 经过系数放大后的差值就越明显。比如专业第一的平均绩点是4.0, 专业第二的平均绩点才有3.0时, 那么专业第一的智育基础分是50分, 而第二名的智育基础分只有37.5分, 两者相差12.5分, 仅一项就拉开了距离。因此, 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 因为搞不清楚其他同学的学习效果, 避免和同学拉开距离, 只能是自己努力学习, 从而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氛围。

4. 可以提高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的积极性。

在学业成绩相差不远, 也就是智育基础得分相差不远的时候, 要想在总分排名上取得优势, 往往是靠各项加分来实现。也就是说单靠学业成绩而不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就不可能获得良好的测评结果。因此, 在加分条例的激励下, 几乎每一个学生都积极竞选各种团体的学生干部;参加社会实践, 科技比赛;参加征文、演讲、文艺表演、体育比赛等第二课堂活动。第二课堂活动能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很多学生就是在活动中培养了兴趣, 锻炼了能力, 在文艺、科技、体育等领域中光芒四射, 勇摘桂冠。新版综合测评的加分条例激励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有益活动, 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为将来走向社会、迎接挑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 可以激励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

旧版综合测评主要以学习成绩为核心, 重知识轻能力, 导致学生普遍存在学习好就一好百好, 知识学了一大筐却因实践动手能力差而无法运用的现象, 出现大量只会本专业知识和高分低能、高才低德的庸才。而新版综合测评明确重视学生的科技创新和实践动手能力, 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科技比赛活动, 而且把加分的分值定得比较高。比如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的同学一次可以加8分, 就连校一级比赛获奖都可以加2分, 从而极大地激励了学生的创新精神, 提高了实践动手能力的积极性。

三、结语

无可否认, 部分学生是抱着比较功利的心态来对待综合测评的, 比如参与学生干部竞争的目的在于测评加分;参与学术讲座、党团活动等第二课堂的目的在于加分;参与科技创新比赛的目的在于加分。虽然这些行为违背了综合测评的根本目的, 但我认为, 无论学生抱着怎么样的心态来参与, 只要他能够付诸行动、体验过程, 就会受到那种氛围的熏陶, 开拓自己的视野, 从而或多或少地提高学自身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黄建波.学生综合测评的几点思考[J].浙江中医学院学报, 2002, 26, (2) :58-59.

[2]吴双, 李斌雄.大学生综合测评评述[J].武汉工程大学学报, 2009, 31, (8) :54-57.

3.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篇三

【关键词】大学生;综合测评;量化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正确引导学生,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大学生培养教育过程当中,这种测评体系可以使大学生了解自己素质的结构及构成素质的各要素状况,并由此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据了解,最早的测评完全是按学习成绩来排队。后来,随着社会对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视和呼吁,测评内容中加入了思想品德、文体活动、社会活动能力等反映学生综合能力的部分,这些能力仍然用完全量化的方式来进行考核。

虽然现在大学生就业早已不再是排队等分配,但综合素质测评仍然被很多学校作为评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重要指标。在就业推荐中,也往往以此作为标准。在综合测评中,由课堂考试得到的学习成绩一般占70%左右;此外,有包括发表论文、参加某项竞赛获奖等的科研能力得分;还有反映学生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担任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遵守公寓文明规范等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得分等等,大约占30%左右。相对而言,后一部分的内容在综合测评的量化评估当中是一个难点。

下面就作者本人前几年在一个教学系试行的《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办法》进行说明并探讨其优缺点及在执行过程当中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在制定综合测评办法的时候,我们也秉承了一个基本宗旨,即综合素质量化测评办法的目的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及对国家有用的复合型人才。

在具体制定细则的过程当中,我们考虑最多的除公平公正公开以外,就是便于操作。因此,我们的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表现和品行、纪律、社会活动表现两个方面。综合素质量化测评成绩是英语系评估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综合素质量化测评成绩每学年测评一次,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分满分为100分,两个项目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70%、30%。各年级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学生在大学前三年的综合测评总分。用公式表示则为:

学生年综合测评总分(100分)=学业表现分(70%)+品德行为表现分(30%)

学业表现分由学习成绩总分、加分和扣分两部分构成。必修课考试成绩的原始分值分别为:优+为10分,优为9分,优-为8分,以此类推,不及格为0分。测算公式为:

学业表现得分=(个人学习成绩总分+加分-扣分)÷(课程总数×10)×70

加分部分包括发表论文、学术文章、参加学术活动或竞赛所获奖项、英语专四或专八优秀等等内容,分别加一定的分值。这一部分的单项最高分值为15分①,其次为12分;单项最低分值为1分。扣分在学业加分中扣除,包括考试作弊、旷课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在上课期间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等等内容,分别扣一定的分值。该项单项最高扣分为5分;最低扣分为1分。

品行、纪律、社会活动表现评定由加分和扣分两部分组成,其测算公式为:

品行、纪律、社会活动分=(加分-扣分)÷(该项目最高分)×30

品行、纪律、社会活动最高分=该年级学生当年所得最高分

该项目的加分包括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学生所获评优奖项、已发表的非学术文章、参加义务献血、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得的好成绩,以及相对的机动加分②。这部分单项最高加分为16分;最低加分为1分。扣分部分主要包括违反校纪校规、无故缺席集体活动等等内容。其最高扣分分值为20—70分③;最低扣分分值为0.5分。

为了让更多的教职员工都能参与到学生的综合评估中,我们还规定任何教职员工在工作中可随时根据学生的表现和综合测评办法,实事求是地提供书面材料,递交学生所在系,提出加分或扣分的建议,系综合测评小组可酌情处理。

每年的综合测评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测算阶段、发布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个人资料的收集阶段,用于学业表现和品行纪律活动两方面的加分和扣分。在这一阶段我们本着信任每个学生的态度出发,让学生本人填写有关信息,由其所在团支部统一汇总上报,内容主要涉及到七个方面:①在校内外刊物上发表过的学术/非学术性论文;②该学年获得的所有评优奖励;③该学年担任过的社会工作,包括院、系、班级学生干部及各类干事;④该学年校外各类比赛前6名及校内各类比赛前3名(包括运动会);⑤英语专四或专八优秀者;⑥该学年参加无偿献血的次数;⑦该学年得过的处分。当然,系综合测评小组会对某些可疑的信息进行核实。但按照近几年的实行情况来看,还未曾出现学生谎报有关信息的情况。第二个阶段对测评小组来说是最艰难的一个阶段,因为在这一阶段必须要对每一项进行具体测算。其涉及到的内容之多使得该项工作要求非常细致,不能出错。首先由系学生会学习部对学习成绩部分进行测算,然后由测评小组按照本办法对每个人每一项的内容进行讨论,加分或扣分,并进行最后汇总。第三阶段主要是最后测评结果的发布阶段。发布工作主要是通过系网页进行。测评结果发布的头几天测评小组还要随时做好准备向同学们解释具体的测评办法,并回答部分学生的疑问,甚至有时还要对有关分数进行重新测算。

我们都知道要继续推行比较客观全面合理的综合测评制度将继续面临各种困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种测评体系也时刻面临着种种挑战。例如,评估各项指标分值的合理性及其各个项目之间关系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商榷。另外,学校新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实施也要求综合测评根据具体情况得到不断地完善。其中,最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高校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因为一个转专业的学生是在不同的专业,与不同的同学进行学习,所以该同学的排名办法和名次就成为了综合测评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除此之外,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评怎样与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各个因素进一步有效地挂钩也是我们要在工作当中要不断探索的一个难题。我们认为,在整个社会大环境的背景下,要想更好的影响并引导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必须得到坚持。大学生综合测评必须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要更好地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统一。

注释:

①如三年级学生考专八并获得优秀,则加15分。因为大部分学生都在四年级下学期考专八,所以基本上没有15分的加分出现。

②该项视具体情况由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③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者,视其情节扣20~70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参考文献:

[1]周瑛,金瑞欣:《教育学》,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李伯黍,燕国材:《教育心理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黄崴:《教育管理学:概念与原理》,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4.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1、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修订)》,结合强化培养学院实际情况,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激励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协调发展。

2、本着科学、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新学期初一个月内进行,是针对上一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评定。测评过程按照个人自评、班级测评、班主任审核、学院核定及学院公示五部分组成。

(1)个人自评。学生对本人一学期以来各方面的表现,参照测评细则进行自评,并在评定表上签字确认。

(2)班级测评。班级内由班长、团支书及普通同学代表组成6人的测评小组。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由测评小组对加分和减分情况进行核查。进行测评的证明需在分团委备案,测评小组成员必须在评定表上签字。

(3)班主任审核。班主任及时汇总各班的测评结果并加以审核,审核结果及时上报学院。

(4)学院核定。院党总支成立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施细则和实际情况对各班的测评结果进行审核。

(5)学院公示。学院将将审核后的成绩在全院范围内向各班公示。测评结果一经公布、公示,任何人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复议的,经院党委同意,可由年级辅导员主持召开测评小组会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院党委审批。

3、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校园文化、科研创新四个方面的测评。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品德测评成绩、专业学习测评成绩、校园文化测评成绩和科研创新测评成绩四部分组成,测评成绩由基本分、奖励分、扣减分组成。计算方法为: 基本分+奖励分-扣减分。

4、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测评得分=思想品德测评成绩×15%+专业学习测评成绩×60%+校园文化测评×15%+科研创新测评成绩×10%

5、综合测评的成绩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状况,并作为各项奖学金、优秀个人的评定依据,以及作为研究生录取院校及用人单位选择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测评成绩 = 思想品德测评基本分 + 奖励分 – 扣减分

1、思想品德测评基本分为70分,满分100分。

2、加分:(满分为100分,加满为止)

(1)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校级、院级通报表扬及以上表彰者一次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

(2)被评为省级三好、优干者加20分;评为校级三好标兵者、校级十大杰出青年加15分,校级三好兼优干者加12分,校级三好、优干者、优秀心理气象员,优秀信息员加10 分;评为校级优秀党员标兵者加15分,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员者加10分。被评为院级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者加6分。被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校级、院级各类先进个人、积极分子等类似称号者,分别加16分、8分、4分;同类称号重复获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计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每次分别加12分、10分、8分。省级及省级以上的按照2倍计分;院级获奖者按校级的50%计分。

(4)省级先进班级成员每人加20分,校级十佳班级、红旗团支部每人加16分,校级百优班级、创新团支部每人加10分,院级先进班级每人加5分。同类称号重复获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计分。

(5)校级“文明示范宿舍”成员每人加10分,校级“文明宿舍”、“卫生宿舍”成员每人加5分,院级表彰宿舍成员每人加3分。

(6)参加无偿献血者每次加5分,每学期限加一次。

3、减分

(1)党员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的,一次扣10分;学习态度不端正,有迟到早退现象的,一次扣5分。

(2)受学校警告处分者一次减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一次减12分,受记过处分者一次减2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一次减30分。

(3)受学院通报批评一次减8分。

(4)在宿舍管理中,夜不归宿者一次扣8分,宿舍违纪者一次扣6分(以学工处网上通报的名单为准)。

(5)宿舍卫生差,受到公寓通报批评的,每位成员减8分。

第三章 专业学习

专业学习测评成绩 = 学习成绩 + 奖励分 – 扣减分

1、学习成绩的平均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单科成绩×单科学时数)

学习成绩平均分=———————————————

总学时

满分100分。

学习成绩由教务系统产生成绩为依据,包括学生该学期内所修习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除外)。其中,五级分制均折算为百分制,等级制按照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计。

2、加分:(满分为100分,加满为止)

(1)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比上学期提升班级人数25% 加5分,保持前15% 加6分,保持前25% 加3分。(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2)计算机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一次性通过加4分,以后再考通过者不加分。(3)英语等级考试中,四级成绩超过604分加4分,通过四级口语考试加2分;六级成绩超过568分加6分,通过六级口语考试加3分。

(4)计算机考试,文科专业同学过一级优秀加4分,二级合格加5分,二级优秀加6分,理工科专业同学二级考试优秀加4分,过三级合格加5分,三级优秀加6分。

3、减分:

(1)有一门必修课课程不及格者减8分,补考不及格者再减8分。

(2)迟到、早退一次减1分、无故旷课一节减2分(以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考勤名单为准)。

第四章 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测评成绩 =校园文化测评基本分 + 奖励分 – 扣减分

1、校园文化测评基本分为70分,满分100分。

2、加分:(满分为100分,加满为止)

(1)担任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加12分,院学生党支部委员加10分。班级团支部书记加10分,班团支部委员加8分。公寓党员管理站站长、副站长加12分,站务委员加8分。

(2)担任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志协、科协、心理气象站、社区学生工作中心、学生就业创业助理团、学工处助理团主席(团长)、副主席(副团长)加15分,部长、副部长加10分,干事加8分。

(3)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心理气象站站长、副站长加12分,部长、副部长加10分,干事加8分。

(4)担任校社团社长、副社长、团支书加12分,部长、副部长加10分,干事加8分。院社团社长、副社长加10分,干事加8分。

(5)担任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加10分,班委加8分。机房总管理员加8分。各专业学习小组组长加6分。班级信件收发员加4分。

一人担任多个职务,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6)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所撰写社会实践报告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2分、10分、8分。所在社会实践小分队被评为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2分、10分、8分,队长按上述分值加分,团队成员按70%记分。被评为校级暑期社会实践杰出个人加12分、先进个人加8分。省级及省级以上的按照2倍计分;院级获奖者按校级的50%计分。先进个人和先进小分队成员加分不累计。

(7)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非专业技能类竞赛(如辩论赛、赛扶比赛、职业规划大赛、行业分析大赛、创业大赛、心理情景剧、百科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被评为校级特、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4分、12分、10分、8分,获单项奖加1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的按照2倍计分;院级获奖者按校级的50%计分。以团队形式参加的,队长按上述分值加分,团队成员按70%记分。(加分以盖章等级为准)

(8)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体育类竞赛(如篮球赛、足球赛、羽毛球赛、十佳歌手比赛等)被评为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8分和6分,获单项奖加8分。省级及省级以上的按照2倍计分;院级获奖者按校级的50%计分。以团队形式参加的,队长按上述分值加分,团队成员按70%记分。(加分以盖章等级为准)

(9)参加校级运动会,获得第一名加8分,第二名加7分,第三名加6分,依次类推。省级及省级以上的按照2倍计分;院级获奖者按校级的50%计分。破校记录者在原来加分的基础上另加8分。

3(10)校级军训先进个人加10分,优秀射手加6分。(11)校级活动主持人加10分,院级按校级的50%计分。

(12)在校级以上报纸、杂志发表非学术性文章及通讯的每篇加3分,在校报、校刊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加2分,在院刊、网络新闻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加1分,最高可加10分。班级宣传委3篇网络新闻发稿量,校报、校台记者、院学生会宣传中心成员4篇网络新闻发稿量,方可开始计分。(网络发文只算德风园、清晨网和阳光网上发表的,同一篇文章只算一次)各类文章的独立作者按上述加分;有两个作者的,第一作者加2∕3,第二作者加1∕3;有三个作者的,第一作者加1∕2,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各加1∕4;有三个以上作者的,前三位按三个作者的方式加分,后面的作者不加分。

(13)由班委记录,每参加一次班级集体活动加1分,最高可加6分。(14)由志协记录,每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加1分,最高可加6分。(15)参加比赛未获奖,每参加一次加1分,最高可加6分。

3、减分:

(1)学生组织成员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一次扣3分。

(2)班级成员无故不参加班级和院系集体活动的,一次扣3分。

第五章 科研创新

科研创新测评没有基本分,满分100分。

1、加分(满分为100分,加满为止)

(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60分,在省级期刊发表专业论文每篇加20分,同一篇论文被多家刊物转载,按最高等级刊物的标准计分。在国际学术会议提交论文被采纳加80分,国家级学术会议提交论文被采纳者加50分,普通学术会议提交论文被采纳者加20分。同一学术成果只按最高等级标准加分一次。

(2)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大赛(如:程序设计竞赛,软件竞赛,信息安全竞赛,“地信之韵”地图创意大赛,“地信之韵”软件应用大赛,SuperMap杯全校高校GIS竞赛,ESRI开发竞赛等),获校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的按照2倍计分;院级获奖者按校级的50%计分。以团队形式参加的,主持人按上述分值加分,团队成员按70%记分。

(3)参加校级大学生训练项目,结项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为30分、20分、10分。省级的按照2倍计分;主持人按上述分值加分,团队成员按70%记分。同一项目不得累加。

(4)参加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智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获国家级及以上一等奖加10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60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加60分,二等奖50分,三等奖40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加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

(5)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国家级特等奖加100分,一等奖加80分,二等奖加 4 60分,三等奖40分。

(6)获得发明专利每个加60分,实用新型专利加30分。

2、特权加分(此处不受满分100分限制,可以累积)(1)对于文科专业:

在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300分。在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150分。

(2)对于理工科专业:

在学校公布的最新SCI分区表中列为1区SCI收录的一篇学术论文加300分。在学校公布的最新SCI分区表中列为2区SCI收录的一篇学术论文加250分。在学校公布的最新SCI分区表中列为3区SCI收录的一篇学术论文以及EI核心收录的一篇学术论文加200分。在学校公布的最新SCI分区表中列为4区SCI收录的一篇学术论文、或被ISTP,EI非核心收录的一篇学术论文加150分。

(3)参加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智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特等奖加200分。

3、减分:

(1)参加校级大学生训练项目,不能顺利结项者扣30分,省级的按照2倍计分。

各类文章的独立作者按上述标准加分;有两个作者的,第一作者加2∕3,第二作者加1∕3;有三个作者的,第一作者加1∕2,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各加1∕4;有三个以上作者的,前三位按三个作者的方式加分,后面的作者不加分。(权威期刊以南京师范大学当年认定的权威期刊目录为准)

第六章 附则

1、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强化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2、本条例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行。

5.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篇五

(2014版)

第一章 综合测评总则及实施办法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水建学院在校已注册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条:综合测评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九月份进行,各项目资料的收集时间范围为上一个学年度。

第三条:综合测评部分内容依据为学院网站学生工作部分的“关于学院团工委、学生分会月份活动学生参与活动情况”公示内容、学年末校团委返回学院的相关依据,在该范围内依据活动性质、学生参与度决定加分与否,超出该范围的活动一律不加分;若因其它原因活动内容有遗漏,向学院综合测评部反映,由其调查核实是否属实,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第四条:凡本细则中所涉及的各项加分内容,同一项目加分一律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超过满分以满分计,不足满分以实际分数计”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综合测评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设立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第六条:由学院团工委、学生分会组成综合测评部,负责检查、督促资料的统计、整理以及存档工作。

第七条:各学生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具体负责本班综合测评工作。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及3名学生代表任组员,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具体负责本班综合测评工作,负责本班同学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以及测评积分表的填写。

第三章综合测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由德育(含美育)、智育和文体三部分组成。

第九条:学生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如下:

德育(含美育)10分,其中政治素质4分,品行修养6分;

智育82分,其中文化课成绩80分,学习能力1分,课外科技创新能力1分;

文体8分,其中早操2分,身体素质4分,文体综合素质2分。

第四章德育(含美育)(满分10分)

第十条:德育成绩由政治素质、品行修养、扣分三部分组成。

第十一条:政治素质(满分4分)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表现情况,由班级测评小组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日常政治生活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标准如下:

1、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1分);

2、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1分);

3、关心国家大事,明辨是非,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1分);

4、自觉加强政治修养,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主动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活动(1分)。

第十二条 品行修养(满分6分)

班级测评小组在认真做好班级和学生个人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全班学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价(互评打分),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1、顾全大局,关心集体,能正确处理个人、社会与集体的关系(0.5分);

2、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奋发向上(0.5分);

3、注意提高个人品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公道正派(0.5分);

4、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0.5分);

5、穿戴整洁大方,男女交往行为得体,举止文明谈吐文雅,不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不文明行为(0.5分);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清扫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保持学习、生活环境干净整洁(0.5分);

7、珍惜公共财物和教学科研设备,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0.5分);

8、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公共秩序,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习时间不从事非学习活动(0.5分);

9、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归宿就寝,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不在宿舍做饭,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施(0.5分);

10、能积极参加有益身心的文体娱乐活动,不观看、传播不健康书刊或音像制品(0.5分);

11、能积极参加义务助教、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0.5分);

12、能积极参加校、院系以及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0.5分)。

第十三条:扣分

1、受学院通报批评,一次扣0.15,受学校通报批评,一次扣0.2;受校、院学生会通报批评,一次扣0.1分;

2、无故旷课(含晚自习),每次扣0.1分,夜不归宿者每次扣0.2分;

3、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按以下规定扣分:警告一次扣1分,严重警告一次扣1.1分,记过一次扣1.2分,留校查看扣1.5分。

第五章智育(满分82分)

第十四条:智育成绩由课程成绩(80分)、学习能力加分(1分)、课外科技创新能力加分(1分)构成。

第十五条:课程成绩是指教学计划安排的全部课程。课程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课程成绩=学积分×80%

第十六条:学习能力得分(1分)

1、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分别加0.3、0.4分;

2、通过计算机二、三级考试分别加0.3、0.4分;

3、参加雅思、托福、GRE、微软认证考试,凭考试证明加0.2分,通过上述考试凭证书加1.0分(以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公布公派出国留学标准为准);

4、在全国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译文,按刊物类别,分别加0.6、0.8、1.0分,以上以第一、第二作者为准,第三、第四作者降一等级,其余作者再降一等级(0.2分);

5、在院级刊物、网站上发表作品、简讯,每篇加0.1分;在校级刊物、网站上发表作品、简讯,每篇加0.2分;

6、通过行业技能考试认证的,高级加0.3分,中级0.2分,初级0.1分;

7、通过学校体育课、公共选修课等相关课程考核而获得相应证书的(如健美操证书、跆拳道证书、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结业证书等),由于是课程设置要求,故不予加分;

8、学院“学习帮扶中心”志愿者,被评为优秀志愿者的学生加0.3分,良好志愿者加0.2分,合格志愿者0.1,不合格的不加分(2014年春季学期聘任的志愿者加分减半)。

第十七条:实践及科技创新能力加分(1分)

1、参加WWF秦岭青年使者志愿活动的每人加0.25分;参加暑期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寒暑期回访母校活动的每人加0.2分;参加村主任

助理、田园使者、义工进社区、农高会志愿者等校级社会实践活动的每人加0.1分;院级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每人每次加0.02分;

2、学院“阳光家教团”志愿者,被评为优秀志愿者的学生加0.15分,良好志愿者加0.1分,合格志愿者0.05,不合格的不加分;

3、在校级优秀实践报告评比中获得奖励者,按等级分别加0.15、0.1、0.05分;

4、在全国“挑战杯”等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者,按等级分别加1.0、0.8、0.6、0.4分;

5、在校级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者,按等级分别加0.6、0.5、0.4、0.3分;

6、在院级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者,按等级分别加0.3、0.25、0.2、0.15分;

7、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凭知识产权证书加1.0分。

第六章文体(满分8分)

第十八条:文体成绩由早操成绩2分,身体素质4分、文体综合素质2分组成。

第十九条:早操成绩(2分)

1、早操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早操成绩=早操出勤率×2.0;

2、早操出勤率由纪检部根据学生早操出勤情况核实,并下发各班,同时交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3、本科四年级学生,由于上学年不出早操,故各班级一律不加早操成绩。第二十条:身体素质(4分)

1、身体素质按达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级分别计4.0、3.9、3.8、3.7分;

2、身体素质达标状况由体育部根据学生体能素质检测成绩向各班下发成绩单,同时交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一条:文体综合素质(2分)由文体活动态度(1分)和文体能力(1分)两部分组成。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由班级测评小组根据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综合表现情况,组织班级学生进行评价。

1、文体活动态度(1分)

(1)在各类活动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每人每次加0.1分,超过10次的,按10次计;

(2)参加校、院及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但未获得奖项,或未进行奖项评比的,每人每次加0.05分,满20次的,按20次计(满分1分,超过20次,按20次记);积极参加冬训、春训等重复性参加的大型活动项目的,每人每项目加0.2分。

2、文体能力(1分)

(1)在国家级、省级文体竞赛中获得奖励者,按等级分别加1.0、0.9、0.8、0.7分,如有更多名次,加分依次递减;

(2)在校级文体竞赛中获得奖励者,按等级分别加0.6、0.55、0.5、0.45分,如有更多名次,加分依次递减;校越野赛中的等级计算为: 1-50名者加0.5分,获得51-100名者加0.45分,获得101-200名者加0.4分;

(3)在院级文体竞赛中获得奖励者,按获奖等级分别加0.4、0.35、0.3、0.25分,如有更多名次,加分依次递减;院越野赛中的等级计算为: 1-10名者加0.3分,获得11-30名者加0.25分,获得31-50名者加0.2分;

(4)在校级各类评比中获得荣誉称号的,按等级分别加0.3、0.2、0.1分;

(5)在院级各类评比中获得荣誉称号的,按等级分别加0.2、0.1、0.05分;

(6)上学年度校级优秀团员,加0.1分;校级优秀团干部,加0.2分;校级十佳团员、十佳团支书,加0.3分;(多项荣誉获得者取最高分)

(7)上学年度综测期间由综测成绩产生的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再加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参加综合测评的学生需填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鉴定表》,存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另行议定。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6.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篇六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思想、业务、文化和身心素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根据本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一、综合测评的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评应从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结果应体现每个学生在班级的思想行为、学习成绩和身心素质的测评名次。

2、思想行为测评的内容包括政治觉悟、理想信念、诚实守信、学习态度、集体观念、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公益劳动、社会公德、文明行为等方面。

3、奖励附加分测评项目包括英语四、六级考试、各类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学艺术、体育竞赛、参加科技活动,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文明宿舍建设、参加大型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

4、综合素质测评按如下公式进行:

综合测评成绩=思想行为测评成绩×20%+学习成绩学分加权平均×70%+体育成绩×10%+附加分×15%

5、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

6、学习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学习成绩不含体育课成绩。

【优秀以95分计良好以85分计中等以75分计及格以65分计不及格以45分计】 体育成绩总分为100分,包括体育课课程成绩和学生民主评议成绩两部分。体育课程成 绩占体育成绩的90%,满分90分;同学民主评议成绩占体育成绩的10%,满分10分。此部分成绩由全班同学根据学生平时参加体育锻炼的情况而民主打分。大三或没开设体育课的专业班级,体育成绩根据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班级民主评定。

附加分包括各种奖励加分、贡献分和处罚减分。

二、思想行为测评评分标准

1、政治态度、理想信念(0-10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10分。

2、品德修养(0-10分);

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得体、遵守校规校纪+10分。

3、学习目的、学习态度(0-10分);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效果好+10分。

4、集体观念(0-10分);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10分。

5、法制观念(0-10分);

学习时事政治,认真参加思想教育活动+10分。

6、尊敬师长(0-10分);

对老师谦恭有礼,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骗+10分。

7、团结互助(0-10分);

广泛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10分。

8、公益劳动(0-10分);

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突出表现+10分。

9、文明行为(0-10分);

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衣着得体,举止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10分。

10、社会公德(0-10分);

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有突出表现+10分。

三、附加分

(一)奖励分

1、科技活动获奖者(以相关证书为准):

省、部级论文或设计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8分、鼓励奖+4分; 校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2分、鼓励奖+1分;

研究院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同一作品获两次奖励,按得分高者计算)。

2、专业论文发表情况(以发表期刊为准)

SCI 期刊第一作者+18分,第二作者+15分,第三作者+10分

国家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12分,第三作者+8分

省、部级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8分,第二作者+5分,第三作者+2分,其他式出版期刊 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3分,第三作者+1分

3、获通报表扬者(以相关记录为准):

校级通报表扬+4分、研究院级通报表扬+2分、院级通报表扬+1分。

4、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或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获得者(以相关证书为准);

校级+6分、研究院级+4分、院级+2分(不兼得)。

5、文明宿舍成员(以相关证书为准):

校级+4分、研究院级+2分、院级+1分(可累加)。

6、参加大型活动(如全运会、市级庆典)有突出表现并受到有关方面表彰者(以相关证书为准):

校级及以上+2分,研究院级+1分。

7、文化活动获奖者:(以相关证书为准)

1)省、部级主办:

个人一等、集体一等主创人员+8分,个人二等、集体二等主创人员+6分,个人三等、集体三等主创人员+4分,个人鼓励奖、集体鼓励奖主创人员+2分。

2)校团委、学生组织或学校其他部门主办:

个人一等、集体一等主创人员+6分,个人二等、集体二等主创人员+4分,个人三等、集体三等主创人员+2分,个人鼓励奖、集体鼓励奖主创人员+1分。

3)研究院团委、学生组织或其他部门主办(以烟台研究院或研究院团委证书为准): 个人一等、集体一等+5分,个人二等、集体二等+3分,个人三等、集体三等+1分。

4)优秀信息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文工团员等 +2分。

5)同一项目在两个以上级别(含相同级别)分别获奖时,取高分上浮一档得分。(如二等奖按一等奖得分,一等奖则上浮+2分,省部级特等奖上浮+4分;同一比赛中不同项目同时获奖时取一个高分上浮+1分)。

8、体育竞赛获奖者(以相关证书或记录为准,同一比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时取一个高分上浮+1分):

1)省、部级运动会及各种比赛:

第一名+8分,第二、三名+5分,第四、五、六、七、八名+3分。

2)校田径运动会:

第一名+6分,第二、三名+4分,第四、五、六、七、八名+2分。

3)研究院田径运动会:

第一名+5分,第二、三名+3分,第四、五、六、七、八名+1分。

4)校级球类比赛:

主力队员第一名+6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2分(替补队员得分为相应助理队员得1/2)。

5)研究院级球类比赛:

主力队员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替补队员得分为相应助理队员得1/2,班级测评小组确定主力、替补队员)。

6)不同级别分别获奖或同一比赛中多个项目获奖时,参照“文化活动获奖者”中有关规定。

7)体育特长生在校级及以下比赛中获奖不得加分。

9、英语四级通过优秀者(580分)+5分,六级通过者+5分,优秀者(560 分)+10分。

10、学科竞赛(以相关证书为准):

获全国数学、物理、英语等学科竞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

获省、部数学、物理、英语等学科竞赛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参加校级有关学习方面的竞赛获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参加研究院级有关学习方面的竞赛获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其他学科竞赛参照以上学科竞赛加分。

11、参加大型公益活动(以班级或学院相关记录为准):

积极参加校、研究院、学院、班级组织的公益活动(如冬季扫雪、运动会方队,啦啦操表演、迎新志愿者、植树等)可酌情加1—5分。

(二)贡献分(0-10分)

1、贡献分分值

1)校、研究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社联主席副主席;团委部长、副部长;国旗班指导员、班长、团支书;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广播台台长、副台长;大学生记者团团长、副团长任职一年+10分,任职一学期+5分,任职未满一学期者不加分。

2)校、研究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社联部长、副部长;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团委学生干事;国旗班班委;艺术团舞蹈队、礼仪队、管乐队、合唱队队长任职一年+8分,任职一学期+4分,任职未满一学期者不加分。

3)校、研究院学生会成员;社联干事;社团成员;国旗班、广播台、艺术团、记者团成员任职一年+6分,任职一学期+3分,任职未满一学期者不加分。

4)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学院团总支副书记任职一年+9分,任职一学期+4分,任职未满一学期者不加分。

5)学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学院团总支成员;学院党支部学生委员;学院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任职一年+7分,任职一学期+3分,任职未满一学期者不加分。

6)学院学生会成员;学院学生社团成员任职一年+5分,任职一学期+2分,任职未满一学期者不加分。

7)班委、班团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包括班长、团支书)任职一年+8分,任职一学期+4分,任职未满一学期者不加分。班委、班团支部的成员工作一年+4分,任职一学期+2分,任职未满一学期者不加分。

8)兼任学生干部职务的,不重复累加分数,原则上取最高分计算,对集体有突出贡献 者,依据贡献大小酌情加0-5分。

校记者团参照广播台加分。

2、贡献分评定程序:

1)贡献分的评定采取个人申请、逐级审核的办法。

2)校、研究院级学生组织成员由研究院团委对其任职期间表现考核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于网上公示。

3)各学院学生组织成员由所在学院对其任职期间表现考核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于学院网站公示。

4)班级、团支部所有参评的学生干部在班级进行述职,由班级成员民主打分考核评定,班主任必须到场确认打分表无不真实情况(排除极端分值)后,将考核结果于班级公示。

5)班主任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根据网上公示情况,按照贡献分分值标准最终确定贡献分。

(三)处罚分

1.受行政处分者:留校察看者-20分,记过-15分,严重警告-10,警告-5分。

2.受学院级通报批评一次-1分,研究院级通报批评一次-2分,校级通报批评一次 -4分。

3.宿舍违纪行为:-1分(可累加)。

4.受到其他批评者参照上述标准酌情扣分。

5.党员(含预备党员)违纪受行政处分者加扣5分,学生干部违纪受行政处分者加扣 对应贡献分。

四、组织机构:

研究院成立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本 学院的综合测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各专业要根据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准则认真做好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要本 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工作。

2、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向全院学生宣传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并 负责解释和处理测评当中的具体问题,同时将测评结果向全院公示。

3、附加分30分以上者,需经研究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学工部)通过后方能计入综测成绩。

六、本办法由团委学工部负责解释。

7.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篇七

一、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涵与意义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高校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大学生的德、智 (包括能力) 、体、美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符合高校教育目标的量化指标与实施细则, 并依据此收集、整理、处理和分析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实践等主要活动领域中反映出的素质的表征信息, 对学生作出价值或量值的综合评定及判断过程。建立评价体制的目的是促进教育与教学改革, 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使高校培养的人才质量符合社会发展和时代的需要[2]。

从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意义来看, 有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学生来说, 综合素质测评有利于激励大学生沿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 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形成你追我赶的学习气氛[2];有利于学生的自我认识, 发现不足, 扬长补短, 不断地自我完善, 达到以评促改的效果, 从而有利于毕业择业和自我发展。对于学校而言, 综合素质测评有利于公正、准确地评价学生, 为评定奖学金、评先推优和推荐毕业生就业提供客观依据, 是社会衡量学校办学效果、评价人才的尺度之一;有利于学校及时、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 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提高学校规章制度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效能[2];有利于引导学生向学校培养目标逐渐逼近[2];有利于激励学校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改进工作, 深化教育改革, 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有利于激励学校完善管理制度, 促进高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2]。

总体来说,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不仅具有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量化评价作用, 而且具有推动高校素质教育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作用。那么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积极作用呢?笔者结合自己从事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谈谈自己的思考。

二、如何发挥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积极作用

(一)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测评体系是关键。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积极发挥增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作用,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是关键。

1.建立有力的保障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有利于整合管理资源, 提高管理效率, 是高校规范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已成为许多高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的一件大事, 需要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合作与协调。作为大学生素质评价的有力保障, 最为重要的是学校应成立以“教学、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素质教育目标为前提的“人才培养委员会”和“大学生素质测评中心”, 加强人才培养与素质评价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协调, 解决人才培养与素质评价"两张皮"的问题。在人才培养上, 要以市场为导向, 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培养模式, 培养社会欢迎的人才, 注重核心素质、核心知识、核心能力的培养[9]。“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心”应以高校学生处和团委等部门为主牵头, 各系学工办工作人员及相关团学学生干部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心分支工作组”, 具体负责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先评优工作的服务、监督和指导;各辅导员所带班级应该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 具体负责日常资料收集和每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具体执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心”要定期召开会议, 及时修订大学生综合测评标准, 从而形成人才培养和综合素质测评协调有力的保障机制。

2.坚持科学的测评原则

(1) 科学正面的导向性原则。它是指综合素质测评的指标、权重、标准以素质教育作为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 以德育为核心, 以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让学生的品格、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 对学生的全面素质的养成与发展起到鼓励和导向作用[6]。导向性原则要体现它以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的根本目的的方向性, 体现使学生进入社会层面的时代化与照顾学生个性发展的个性化原则, 兼顾能客观、综合体现学生素质的全面性与层次性。

(2) 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的设置从实际出发, 要切实可行, 力求可比、可测、简易。可比是指评价对象之间或评价对象与评价标准之间能比较;可测是指该体系能获得足够的信息, 使评价对象在这些项目上的状态进行量化描述方法更简易, 具有可操作性[7], 能反映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

(3) 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原则。评价方法的科学性, 首先要规划制定科学的素质测评指标体系, 并进行科学的简易化分解, 避免某些指标过于原则、抽象和概括, 尽量做到具体化、行为化。在具体实施评价过程中, 要把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在定量分析中合理运用定性方法, 使量化指标的含义更清晰, 在定性分析中充分利用量化手段, 使定性分析指标更易于操作[6];相对评价与绝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利用相对评价进行学生在集体中的横向比较, 以凸现个体之间的差异。利用绝对评价分析学生个体现实与目标的差距, 客观鉴定学生的发展状态。在实施过程中, 还应逐步淡化相对评价, 突出绝对评价的主导作用;采用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原则, 利用自查自评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的参与意识, 促进学生提高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能力。利用互相评价促进学生间的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培养学生的时代竞争意识, 等等[6]。

3.设置合理的测评内容

评价内容的设计实际上是对大学生应具备素质的基本要求。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其权重起着“指挥棒”的作用, 它使学生明确了学校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确定了学生在大学阶段的努力方向[4]。大学生综合素质可分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发展性素质四个方面:思想道德素质, 体现在政治表现、价值观念、集体观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劳动观念、文明修养、团结友爱等方面;科学文化素质, 体现在专业思想、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实操技能等方面;身心健康素质分为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体现在体育课成绩、体质测试成绩、课外群体活动、良好的自我意识、积极进取的精神和抗挫折能力、情绪协调和控制能力、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良好的群众关系等方面;发展性素质, 体现在理解能力、自学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合作意识和执行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文艺体育竞技特长、英语能力、计算机能力、选辅修情况及其他实践能力等方面。

综合素质测评要素集和权重集的设置, 应基于以上素质协调发展的理念之上[4], 从不同的方面和层次评价学生, 这样评价的结果才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学生个体的综合素质状况。它对不同的学生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 让学生能够确切地了解自己与评价目标的差距, 以促使其自我调适和不断改进。指标体系中要素集、权重集的设置应该在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 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

(二) 事前做好测评方案及测评的宣传和资料的收集工作。

从测评工作来看, 许多问题是由测评小组和学生对方案理解上的偏差所造成的, 这固然有方案表达不准确、不严密的地方, 甚至一些很明确的规定由于学生理解的角度不同, 也会有不同的认识[8]。因此, 在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前有必要由辅导员召开各班综合测评小组与班干部工作会议和全班学生班会, 向同学们宣传和解释测评方案及测评工作的程序, 这样既能避免产生误解, 又能引导学生认识到素质测评也是一种教育。

由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复杂性, 因此, 我们在每学年初就应该进行综合测评方案的宣传, 引导学生按照学校的素质培养目标发展, 并安排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和班干部随时、全面收集同学们在校学习、生活、实践等主要活动领域中反映出的素质的表征信息。这样不仅有利于辅导员及时、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 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引导, 而且有利于学校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改进工作, 深化教育改革。在测评工作开始阶段, 收集学生的学年或学期的综合素质自评小结, 以便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最后, 全面收集资料以便充分有效地进行测评工作。

(三) 过程中要做到严肃、透明、客观。

由于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与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因此, 在每次综合素质测评时, 大学生都十分关心测评过程是否严肃、透明, 测评结果是否客观。测评工作对高校学生工作十分重要。测评工作搞得不好, 轻则影响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影响同学之间的关系, 重则引发一系列问题, 影响高校的稳定发展[3]。因此, 我们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严肃认真对待测评工作, 同时增加测评工作的透明度, 让每位学生都能及时了解测评情况。严肃认真对待测评工作, 是保证测评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程序是一个动态的循环过程, 即评价→反馈→决策→执行→监控→评价的循环过程[5]。在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 学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心”及各系分支工作组要随时起到决策与监控作用。对于在测评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内容要集体认真研究, 谨慎决定, 做到标准统一;对测评数据要认真核对, 力求精确。测评工作同时要增加透明度, 做到“三个公开”:一是测评工作人员要公开, 由各班民主推荐产生;二是测评过程要公开, 要不断接受其他同学的监督, 及时纠正测评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测评结果要公开, 要将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尤其要对每位学生加减分情况说明具体原因[3], 使学生思想上能正确理解, 心理上能舒畅接受, 争取得到最客观公正的测评结果。

(四) 正确运用测评结果, 加强反馈、激励、引导和教育。

科学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不仅仅是作为评奖评优的依据和盲目地进行量化排名、加分和数据统计, 还要包括对学生进行品德、做人处事态度、专业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客观文字描述, 对学生的优缺点的评价, 对其发展方向的建议等。这样可以引导学生根据这些评价和建议重新审视自己的表现和价值, 做出新的角色定位, 及时调整行为方式和心态, 明确发展方向;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 积极实践, 有目的地优化和提高自身素质, 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学校应该在对大学生加以全面客观评价的基础上, 合理设置奖励项目, 根据奖项的评奖目的和评奖要求, 有针对性地运用测评结果, 按需所取。对于学生的多样化、个性化发展, 学校应予以支持, 可以建立单项激励机制, 设立相应的单项奖学金, 使受奖面大大提高, 使学生的个性素质发展得到充分肯定和鼓励, 建立“人人得赏识”的机制[4]。

(五) 事后要不断总结、反思, 逐步完善测评方案。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 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 才能暴露其弱点和不足, 有利于其改进和发展。因此, 测评工作结束后, 我们要立足于社会对人才质量需求, 从推进素质教育和学生工作大局出发, 不断根据新情况、新特点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广泛征求和吸收辅导员、学生、专业教师等各方面的合理意见并加以总结和反思, 作出合理的规范化规定, 以求投入运行更完善的系统结构方式。这样既使方案得到了学生的认同, 又使方案较好地适应新的情况, 始终发挥好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实践证明,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作为高校对大学生的评价制度, 在促进高校的素质教育发展、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在总结新经验的基础上, 立足于新形势下社会对人才质量需求的不断变化, 结合本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培养特色等, 不断研究、改革、完善大学生评价制度, 建立真正科学、规范、合理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在测评工作中做到严肃、透明、客观, 使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使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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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唐莉, 唐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J].教育与管理, 2008:23-24.

[8]严谧莞, 叶茂.浅谈大学生综合素质测在班级管理中的应用[J].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 (1) :46-48.

8.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篇八

关键词:综合素质;教育测评;管理系统

中图分类号:G40-05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454(2008)08-0078-03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教育信息测评管理系统”全国应用试点实验工作已经启动,从2007年9月开始,若干个实验区开始进入实验试点第一阶段: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管理改革实验。这标志着素质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进入了—个新的阶段——全国性的实验阶段。

一、基本概念

“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是采集、分析、评价和管理中小学生成长过程和结果的综合素质测评软件系统和测评数据管理平台,旨在促进教育测评信息管理的办公自动化,实现教育测评技术应用的信息化标准管理和应用规范,完善教育信息服务体系并提升教育信息管理绩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教育信息测评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实验工作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教育信息测评管理系统》十一五重点专项科研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软件由三个独立软件组成,分别针对小学、初中和高中段。本系统一方面针对儿童、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交往能力、学习能力、成长环境质量等成长发展状况进行全面科学的测量和评估,使测评业务实现了测量、评估、咨询、指导一体化;同时本系统进一步提供了学生成长数据档案的建立和动态监测、学生综合素质各个层面的分析评价和应用指导、区域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应用服务、专家远程指导和应用咨询、独特的个案分析与治疗等功能模块。

本系统适合各年级和各教育机构使用。可以在区域、学校局域网和因特网上跨校区使用,为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标体系建设、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因材施教提供一个先进的软件平台。

二、设计依据

1.政策依据

以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2007)、《2008-2012国家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准》为政策指南,配合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全国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信息数据采集、数据统计、数据监测、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数据服务的实际需求,设计、开发并不断完善《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生成教育测评数据中心、测评数据库应用系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测评数据社会服务等。

2.设计标准

《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采用的测量和评价体系的依据是:《教育评价手册》;《国际教育百科全书——教育测量与评价》;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供的《儿童体重和身高评价标准》;同时参考了国内外著名的心理、身体、社会性、道德、人际关系等测评量表等。该测评服务项目共有66个量表,通过人工智能合成的方法实现评估报告计算机化,解决了人工计算问题,实现个性化指导。

三、系统的功能

1.电子学档功能

本系统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人际交往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成长环境质量等几大方面,包括66个自主研发的测评标准化量表。通过上述几大方面的测试,可系统地反映出现阶段学生成长综合素质发展状况,为学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实施因材施教提供科学的测评依据。

2.标准化测试功能

系统主要采用人机测试,可在计算机房中进行。测试过程限时、自动化,无需人工计分,系统自动保存和处理分析测试结果,形成学生的成长档案。可以在整个年级或全校进行大规模的测试。

3.自动化数据输入功能

系统提供数据自动输入功能。学生的测试答案,可在该软件本身直接输入,方便个别如补测、漏测或重测的数据输入。

4.参照性评价功能

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需要在比较中得以体现。本系统提供常模参照性评价、标准化评价两类比较。不仅有生动直观的测试结果数据表和统计图(柱型图和曲线图),还有详细的个案分析,以及根据该个案所做的教育建议或指导。同时,教育建议还可以通过专家远程指导,并根据学生本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所有的测试结果均可以打印输出。

5.多元化的查询功能

系统可以进行个体查询,也可以团体查询,查询一个地区、一个学校、一个年级、一个班级、一个学生的情况,也可以设置参数查询,如查询智商在90-110之间的学生,查询班级类型为民主型班级等。所有的查询结果均可以打印输出。

6.多类型的统计功能

既可对整个地区、整个学校进行统计,也可以对某一年级或班级进行统计;还可以对任何两个群体做T检验和多个群体的方差分析,以比较年级与年级,班级与班级,男女性别或前后施测的差异显著性等,统计结果使用表格和图形描述分析,直观生动。同时,所有的学生测试的原始答案、原始分数和标准分数均可导出到Excel电子表格和SPSS中,以进一步的统计分析。此强大的统计功能可以为使用者利用本软件进行相关的教育科研工作而设计。

7.网络测评咨询功能

系统提供网上预约测评咨询或网络测评咨询功能。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提交自己的测评或咨询问题,保证学生成长测评的隐私安全。由专家通过系统在网络上对学生进行咨询或辅导。系统也提供了综合素质咨询记录功能、关键字查询咨询记录功能、管理和统计咨询工作等功能。

8.身份保密和管理功能

学生成长档案具有高度的保密性。系统提供了安全的保密和管理功能,针对不同教育工作人员的类别,设置不同的查询、管理等使用权限和使用密码。不同类型的教师查询到的结果的广度、深度和需求度不一样,以保障学生成长档案的安全性。

9.长期的升级功能

系统提供免费升级和有偿升级两种升级功能,对系统功能、常模更新等的改进将提供长久性的免费升级功能。开发商将不定期地回访每一个客户,了解客户的需求、意见和建议,形成功能改进的依据。

四、系统的内容

1. 综合素质测试系统

综合素质测量工具主要包含六个方面的测量工具: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人际或社会素质、学习能力、成长环境。

测试前,各实验区相关学校将有关学生的基本信息数据按照要求输入软件系统之后,系统将为每个学生生成一个唯一的测试编号。学校管理员按照要求安装测试终端之后,就可以开始进行测试。测试终端系统安装到各个学校的网络教室教师机或者学校服务器。对于尚未具备网络教室的学校,可以通过打印试卷进行测试。

2. 综合素质评价分析系统

测试完毕,测试数据被上传到处理分析系统。处理分析系统对测试结果进行初步处理,并形成相应的测量结果和评价报告。所得到的测评结果将提供给专家团队并进入测评管理数据库。专家系统将根据测评结果,从区域、学校、班级和个体等角度进行分析,得出相应的学生综合素质分析报告,并提交给相应对象。专家支持系统还将根据测评数据,对各个测评量表及其常模进行必要的修改。

综合素质评价工具:综合素质评价重点是为决策提供信息,故该工具是以决策为中心的评价模式,即CIPP模式:背景评价(Context)为教育预期决策提供信息;投入评价(Input)为教育效益决策提供信息;过程评价(Process)为教育实践决策提供信息;结果评价(Product)为教育目标决策提供信息。上述四部分组成CIPP评价体系。

3. 综合素质测评管理数据库

测评管理数据库是核心系统,它收集来自学校支持系统的学生学科成绩;来自测试系统及评价分析系统的测评结果;评价报告和来自专家支持系统的分析报告。最终,系统把来源于上述各方面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决策数据库、成长信息库、评价和评估数据库、测量和调查数据库等。

4. 测评数据服务系统

测评数据服务系统是面向终端用户的界面。不同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本系统获取不同的测评数据服务。拥有全国教育信息管理三级数据库:一是测量和调查数据库,构成动态监测数据;二是评价数据和参照性评价数据库,构成评价和评估数据库;三是以综合指标和指数构成分析和决策数据库。同时本系统还提供多种类型的服务:在线数据服务;决策方案提供;测评数据应用网站等。具体包括:

学生成长公共监测数据库:本数据库内含学生成长的各类指数和综合指标:身体素质发展、心理素质发展、成长保障、总体幸福感、成长负荷、成长预警指数、国家认同及不同国家影响力指数等。

学生身心发展危机监测网:监测网包括六类常规监测点:健康指标;体能指标;心理发展指标;品德发展指标;学业负荷指标;成长环境质量指标。

学生成长信息服务系统:本系统包括基础信息服务以及成长信息测评数据服务等,并具有完善的学生身心发展常模数据采集系统。主要用于满足多种社会需求。

五、实现的目标

教育信息测评管理系统实验区实验研究的第一阶段,将得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数据及其评价分析报告,分别对应于区域教育局层面和学校层面。主要包括:

1.区域

建立区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数据中心》。依据《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2007)要求、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高效推进教育信息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各地教育管理的业务工作需求,设计、开发、运行教育测评数据库中心平台以及各级教育测评数据中心联合运行系统。

区域学生成长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评价报告。终端用于开展测评活动、收集测评数据、接收各类测评结果和报告、管理和查看本区域各类测评结果和报告、共享其他地区测评管理数据库的数据。

区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各种类型的教育指数和综合指标,包括:学生身体素质综合发展指数(生长发育指标、体质体能指标、运动能力指标、身体健康指标、营养要素指标);学生心理素质综合发展指数;学生成长保障指数;学生成长快乐指数;学生成长负荷指数;学生身心发展常模指标;学生成长预警指数(流行病、疾病、违法行为、流行文化发展走势、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频率指数);学生国家和民族认同指数;国民教育期望指数;国民教育满意度指数等。

区域学生综合素质改革指导分析报告。根据区域的测评结果和评价报告,并在参照其他地区的发展现状,由专家团队对该地区的学生综合素质改革、及其相关的教育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形成政策建议报告。

2.学校

校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评价报告。终端用于开展测评活动、收集测评数据、接收各类测评结果和报告、管理和查看本校各类测评结果和报告。共享其他学校或地区的测评管理数据库的数据。

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评价报告。对全班每个学生形成测评结果和评价报告。包括某项测评的结果,并根据该项测评量表的常模对学生个体进行评价。学生个体成长综合素质分析报告。由专家团队对每个学生的成长综合素质进行研究,形成学生个体成长指导报告。

校级学生综合素质改革指导分析报告。根据测评结果和评价报告,结合学校教育特点,由专家团队对该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改革做出综合分析,形成校级学生综合素质改革指导分析报告。

参考文献:

[1]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比较教育研究室 编译.简明国际教育百科全书:教育测量与评价[M].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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