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书籍推荐

2024-08-25

保险书籍推荐(通用8篇)

1.保险书籍推荐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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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意外保险推荐

1.太平少儿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年龄: 0-16周岁 保障期限:1年

适合人群:个人、少儿

 产品特色: 在合同保障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

保障项目:

  1.意外身故保险金:有 2.残疾保险金:有

2.阳光少儿意外保险卡

投保年龄: 0-16周岁 保障期限:1年

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最高给付5万元; 住院补贴:意外住院津贴50/天...保障项目:

  1.意外身故保险金:有 2.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有

3.长城长顺少儿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年龄: 18-70周岁 保障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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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投保简单 理赔快速 呵护孩子 父母安心 美好童年 长顺相伴

保障项目:

   1.意外身故保险金:有 2.意外伤残保险金:有 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有

4.如E少儿意外保险计划

投保年龄: 0-6周岁

保障期限:1/2/6个月,最长为1年 适合人群:少儿

 产品特色: 如E少儿意外保险计划提供意外伤害伤残、意外骨折,以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为您的宝贝提供全方位的呵护。

保障项目:

     1.伤残保险金:有 2.意外骨折保险金:有

3.意外伤害门诊费用补偿医疗:有 4.意外伤害住院费用补偿医疗:有 5.意外伤害住院日额给付:有

5.泰康附加新生活少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1-18周岁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适合人群:少儿

 产品特色: 若少儿遭受意外事故,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门急诊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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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  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有 2.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有

6.泰康附加新生活少儿意外津贴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1-18周岁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适合人群:少儿

 产品特色: 若少儿因意外导致住院,我们按合同约定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保障项目:

 1.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有

7.信诚「宝康」少儿意外伤害保险B款

投保年龄: 0-17周岁 保障期限:1年 适合人群:少儿

 产品特色: 专属少儿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保障

保障项目:

 1.意外伤残保险金:有

8.合众附加少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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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0-15周岁 保障期限:1年

 产品特色:

保障项目:

 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有

9.国华附加少儿意外门诊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0-12周岁 保障期限:1年

 产品特色: 提供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障。

保障项目:

 1.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有

10.人保寿险附加少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与主合同相同 适合人群:少儿

 产品特色: 提供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保障项目:

 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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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书籍推荐 篇二

关键词:社会保险,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

现代社会中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生产的需要以及人们风险意识的逐渐增强,保险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不论对国家、单位还是个人来讲,充足有效的保障都是解决后顾之忧,稳定当前生活的前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保障问题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与此同时商业保险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兴趣。在大力发展社会保险的同时,应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发挥其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而强制保险作为国家强制被保险人投保及保险人承保的险种,也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试述社会保险、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商业保险、强制保险与社会保险都是社会化的风险分担和经济保障机制,三者既有相通之处,亦具有很大区别,处理好它们的关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先就三者共性讨论如下:

(一)、三者都可进行风险转移, 分担特定风险损失。

商业保险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作为基本原理,将大量同质风险进行集中,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其进行经济给付或补偿。强制保险是国家针对某一特殊方面的保障,特别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强制特定组织和个人进行投保,以化解特定的风险。社会保险同样实现了风险的共济和分担,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短期给付的险种就充分体现了风险的有效分担。

(二)、三者都以给予损失赔偿或保险金给付等方式为被保障对象提供保障。

商业保险和强制保险中,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对被保险人进行经济赔偿或保险金给付。社会保险则是以现金给付、实物救助和提供服务等多种方式,不但为被保障对象提供经济或生活保障,其中的一些项目(如社会福利制度)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成员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

(三)、三者都需要充足的基金作为后盾。

商业保险和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收取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将大量资金统一管理,整体运作。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对其进行赔付。商业保险公司必须遵循稳健经营的原则,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社会保险也是一样,无论其资金来源是个人、单位还是国家财政拨款,都需要相关机构妥善管理,合理运作,使社会保障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二、商业保险、强制保险与社会保险既有密切联系,又存在着很大区别,具体如下:

(一)、三者法律基础不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规定: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原则。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可以看出,商业保险活动是建立在自愿的原则之上的。这里的自愿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投保人的自愿,投保人自愿向保险人表达投保的意愿,发出要约;另一方面是保险人的自愿,保险人经过对投保人所投保保险标的的风险甄别等,确定是否承保。

2、强制保险中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为例:

它的法律基础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立法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和承保都做了强制性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投保必须接受,不得拒保。也就是说,投保人的投保和保险人的承保都是强制性的,不以个人的意愿为转移。

3、

而社会保险则不象商业保险和强制保险有明确的法律基础,更多的是一种制度上的安排,社会保险是基于公共利益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公共政策与公共品范畴。我们可以从宪法、劳动法等法律层面找到我国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依据。但是,中国目前尚无一部真正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专门社会保障法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还未能上升到法律规范层次,社会保障立法任重道远。

(二)、三者经营目标和经营主体不同。

社会保险的经营目标是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平衡劳动关系,增进劳动者福利,促进社会和谐,经营主体一般为政府机构或者公营机构;而商业保险的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三)、三者被保障对象和保障水平不同。

商业保险为符合可保标准并有支付保险费能力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保障,满足被保险人较高层次的保障需求;社会保险中公民个人没有选择投保与否的自由,也没有选择投保额度高低的自由,只要符合条件就必须参加统一的社会保险,满足的是社会成员的基本的生活保障需求;强制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特定群体对特定标的投保后,享有特定的保障。

3.如何保险才“保险”? 篇三

无论有没有亲历,这次地震都足以让人们更多地开始刷新自己的安全保障观念。与日俱增的危机感,来自于对未知的恐惧,当我们见识过台风、洪水、海啸、地震的无情,谁又能忍得住心里面的担忧:我们的城市安全么,我们的人身安全么,我们的房屋安全么,我们的财产安全么?

你的人生足够保险么?

“我坚信投资房地产最稳妥,因为它是不动产。”

“我向来福大命大,小心驾驶,交通意外之类不可能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有社保,公司也买了保险,我觉得已经够了,还是别再花冤枉钱了。”

……

上面这些话,你或者从朋友那里听到过,或者自己就曾经很坚定地表达过,然而,一场打破价值观的大地震之后,你还敢这么说吗?

原来不动产也会动,原来意外真的会发生……

天灾之前我们是无力的,我们能做的只有重新审视自己的理财观,当你发现你高额买下的房屋险在地震面前完全免责,或者变故之后没有保险可以为你分担这些意外时,有没有一丝丝遗憾掠过心头?危机感忽然降临,是时候好好清理清理放在柜子最底层的保单了,是时候联系一下那个被你每次草草敷衍的保险专员了,因为保险和股票一样,是需要规划的,只有配置了合理充足的保险,才有可能最大程度在意外发生时消减损失,共担风险。

保险就是为自己规避风险。

人生有很多阶段,各自有着不同的财务目标和不同的风险,因此,只有对保险目标有了准确的定位,才能理智地选择保险产品。

1、事业起步期

在我们刚参加工作的五年内,身体健康,充满活力,家庭压力很小,甚至还有父母的经济庇护,保险的主要目的是预防突发意外(例如车祸、摔伤等事故)带来的风险。可以考虑购买的是定期寿险、意外险、意外医疗险以及一些报销型的医疗产品。这类产品保障很高,而费用相对比较便宜。

2、甜蜜新婚期

组建家庭后,财务情况发生了变化,房、车费用、亚健康的身体状况、高通胀下的生活负担。如何有效转嫁潜在风险,是理财的关键。家庭的底子还不厚,所以抗风险能力相对较低,一旦遭遇风险,对家庭可能会造成很大的打击。建议可以通过定期寿险与意外险来解决房屋按揭与家庭人员安全保障的风险,用重大疾病和附加医疗保险解决医疗保障问题,有了小孩以后,还可以用带豁免功能的教育基金解决孩子未来的教育问题。

3、事业稳定期

随着经济实力的逐渐成熟,家庭收入的逐年增加,我们开始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养老规划、财产保险与投资收益进入了我们的视线。中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有保证的幸福晚年还得靠我们自己来打造。

此阶段的保险任务需要以全面、合理、高投资回报为目标,除了定期寿险与意外险、重大疾病和附加医疗保险、小孩的教育基金等基础险种之外,还应该为家庭财产、公司财产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此时完全可以考虑保险的投资功能及税务规划功能。例如购买投资连接保险与万能寿险,这笔投入从法律角度讲是绝对安全的(保险法律规定:保险金不受债务追偿),这笔钱可以作为企业后备金,一旦出现经营问题,也不会影响到家庭的运转。同样,这笔钱也不会产生税务问题,是企业合理避税很好的一个方式。

专家建议,购买保险的顺序应该是:意外险及意外医疗险(意外保障)——定期寿险(人身保障)——重大疾病保险(重大医疗保障)——子女教育保险(子女教育保障)——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理财类保险(财务保障)——终身寿险(税务筹划)。

让我们更多地了解保险。

保险产品从总体上来说,可分为人身保险(寿险)和财产保险(产险)两大类。针对不久前刚刚发生的大地震,很多读者都想了解此方面的保险知识。总的来说,寿险公司的所有产品都保地震,而产险公司只有个别产品涵盖了地震责任。

1、意外险:最基本的配备

意外险是指以意外伤害导致客户死亡或者残疾作为赔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这是最基本的保险产品,是风险不可预测和风险转嫁理念的直接体现。意外险包括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并不等同,要想获得全面保障,可以选择个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它包含了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保险金,医疗费用等。

2、家庭财产保险:有所保有所不保

家财险,顾名思义,是对家庭财产提供保障的险种,家用电器、装修、家俱及其他生活资料等都属于被保险范围。家庭财产保险同时可以附加盗抢险和水管爆裂险等,即使水火无情也无需紧张财产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许多财产都可以承保,但由于保险技术等原因,国内的大多数财险公司对某些难以界定价值的产品不予承保:例如货币、票证、钻石及制品、玉器、金银、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等贵重财物。

3、子女教育金:保费豁免很重要

商业保险公司的子女教育金,最大特点在于豁免功能。子女的教育费用来源于父母,如果父母发生意外,那么子女未来的教育金储蓄就会有很大的问题。所谓豁免,就是说父亲或者母亲为子女购买教育金,一但父亲或者母亲发生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保险公司会豁免他们剩下的保费(即不用再交钱也可以继续享受此保险)。这种产品能够保证小孩子的教育费用不会受到家庭风险的影响,而且父母也可以通过教育保险为小孩子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减轻经济负担。

4、房贷险:规避按揭风险

市面上有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按揭购房者的夫妻房贷险,即夫妻一方身故,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房款。这款保险将保障您不会因为家庭突遭意外事故,导致还款能力下降而被银行收回房子。

5、投资连接保险:兼具保障与投资

投资连接保险在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欧洲,是包含一定保险保障功能的投资类的保险产品。它会最少设立一个投资帐户,将客户的资金投入资本市场进行运作,比如说购买基金和债券,产生的收益或者亏损都由客户承担。这类产品有很强的投资性,而且设立在各个投资帐户中的钱可以相互转换来规避风险,资产透明度很高,由保险公司的专业投资团队来进行运作,相比个人投资来讲具有专业性,风险较低,是国外家庭进行资产托管的金融工具之一。

你买对保险了么?

更多地了解保险知识可以让你更准确、有效地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可是生活中也不乏因为对保险知识不够了解而错误投保的案例,买了不必要的保险花冤枉钱事小,该买的保险没买,到时候才是一声叹息。

未能正确投保的案例

1、刘女士32岁,是一名财务人员,老公王先生从事传媒行业,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小孩3岁。夫妻双方的收入都不错,有50万的房屋贷款。今年初在别人推荐下以小孩的名义购买了价值10万元的投资连接保险,准备作为将来小孩的教育金规划。但是,天有不测风云,6月份王先生因酒后驾车意外身亡。因为王先生本人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因此只得到少量的车险赔款。因为经济支柱的倒下,每月高额的按揭房款让家庭负债累累,最终刘女士只能放弃房子选择和孩子租房生活。价值10万元的投资连接保险,在这次变故中,没能起到任何风险防范的作用。

刘女士购买保险的误区:

盲目购买不适合自己家庭情况的保险,同时也没有为家庭经济支柱购买足够的寿险,意外险等,保险意识的偏差,才导致悲剧过后更重的悲剧。

2、张女士38岁,是一个收藏爱好者,家里面收藏了价值不菲的字画和古玩,去年在朋友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价格不菲的家财险。5.12地震让她价值百万的古董花瓶们瞬间化为乌有,当她回到家里看到满地的“高价”碎片时,忽然想起自己保了家财险,而当保险专员将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指给她看时,她才发现家财险的保障范围并不包括古董,因为当时草草签下合同并未仔细阅读其中条款,以为高枕无忧的家财险在关键时刻并未能为她分担这次的损失。

张女士购买保险的误区:

在购买保险时没有详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障范围。虽然家财险可以帮张女士保障生活中的很多风险,但是对于家中最贵重的古董却不能起到任何保障作用,这和张女士投保的初衷是有偏差的。另外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目前国内几乎所有家财险在地震中都是免责的。

投保建议实例

我们选取了比较典型的几个读者,分别代表各个收入层面,让专业人士为她们制定一套粗略的保险方案,

1、月存款1000以下

李小姐,26岁

职业:会计

婚姻状况:单身

房屋状况:无房,与父母同住。

收入状况:月存款不多,500-1000不等。

建议:

李小姐现阶段的家庭压力较小,身体健康,主要担心一些意外风险和小的疾病。可以选择高保障低保费的产品。建议购买较高额度(比如20万)的定期寿险,为将来可能的房屋按揭做好准备,同时附加医疗报销类的险种(每次报销4000元)和意外险(20万的额度),每月费用80元左右。

2、月存款1000—3000

赵小姐,28岁

职业:医生

婚姻状况:结婚两年,还没有小孩。

房屋状况:15万的按揭贷款。

收入状况:每月家庭固定存款2000元左右。

建议:

此阶段主要需要考虑的是意外以及未来的疾病,可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最少10万的额度,并在此基础上附加定期寿险15万,意外保险20万,每次住院报销4000的医疗保险,每月费用不到300元。其中,重大疾病的10万元保障可在未来的某一时间点返还,达到风险转嫁与储蓄的双重功能。

3、月存款3000—8000

王女士,32岁

职业:外企HR经理

婚姻状况:丈夫在政府部门工作,女儿两岁。

房屋状况:10万的按揭贷款,有一辆价值10万左右的车。

收入状况:每月家庭固定存款6000元左右。

建议:

王女士的家庭属于中产阶级,可以通过合理的理财渠道来保证家庭生活的品质,以及孩子的教育资金。随着步入中年,健康也应该成为关注的要点。建议可购买一份和女性重大疾病相关的储蓄型医疗产品(15—20万),附加20万的定期寿险与3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包含住院报销和住院津贴的健康险,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同时,可以和先生分别为孩子投保带豁免与医疗功能的教育基金产品(例如小孩大学教育大概花费10万元左右,和先生分别购买5万元,将潜在风险分散)。这样的保障计划每年花费大概在7000元左右,并且带有储蓄返还功能。

4、月存款8000元以上

钱女士,40岁

职业:某医药公司西南区销售总监,年薪15万左右。

婚姻状况:丈夫是私企业主,儿子正上高中。

经济状况:家里除了住房还有3套投资型房产,银行存款60万左右,还持有一些股票。

收入状况:不很稳定,每月平均保持1万元以上存款。

保险状况:夫妻双方和孩子已经拥有比较完善的保险保障,主要各买了2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以及很高额度的健康产品,由于都要开车,所以各买了4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

建议:

钱女士的家庭经济状况很好,有不错的投资渠道,家庭基本风险已经规划,现在主要可以考虑养老、投资和税务规划三个方面,同时将老公餐厅的一些经营风险进行规避。

钱女士夫妻可以购买可保证领取夫妻连生养老保险,具体额度可以根据规划的退休后每月生活水平而定。在投资理财及税务方面,可以分别购买投资连接保险与万能寿险,用类似基金定投的方式每月或者每年固定存入一笔钱,既可以享受投资回报,也可以全面保障资金的安全。在先生的餐厅经营方面,可以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保险(预防工伤的出现),为餐厅购买责任保险(比如转嫁食客在餐厅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

家庭财产方面,可以为几套房屋购买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并附加例如地震险这一类的自然灾害保险,为餐厅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为车辆购买机动车辆保险。这样,钱女士一家的风险基本就可以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了。

保险产品没有好坏,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最重要。

买保险就像婚姻,我们寻找的永远是最适合自己的另一半,而不是所谓

最好的。每一种保险产品都有自己独有的功能,买保险切忌跟风,找到最适合自己现在的经济与家庭状况的保险,才是关键。

4.保险公司经理述职(推荐) 篇四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晚上好!

2009年,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司各部门的帮助下,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能够紧把市场脉搏,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合规诚信经营,一切以效益为中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在发展业务、稳定队伍、基础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就2009年所做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09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与促进业务发展相结合,与合规经营相结合。坚持一切以效益为中心,努力完成了市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我公司按照市公司的要求,不断的进行险种结构的调整,经过全年的努力,遂昌支公司实现保险费收入 万元,同比增长了 %,已决赔付率为 1%。事故制已报告赔付率为3%。整个业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险种结构得到优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企财险和建工一切险取得了很好的效益。公司的业务发展已经走上了健康的发展之路。

2009年我公司的各项工作按照“保发展、砍成本、出效益” 的工作要求展开,加快发展非车险和人意险业务。首先在承保方面:尽量减少对拖拉机农用车的承保,对小型货车提高承保条件,拒绝承保黑车,尽量不单独承保交强险。其次在理赔方面,加强车险理赔管理,提高理赔质量。不断提高理赔人员的专业服务水平,做好定损和医疗费的审核工作,严把出口关。第三在人员管理方面,充分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不能达标的业务员进行了淘汰。

通过以上的工作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为 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和形像。认可度得到了提升,为天安在遂昌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当然本人在工作中还存在些不足之处,如:理论知识和业务专业知识有待提高,为公司创造的效益还不明显。还请大家多批评指正。

2010年我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毛总的“五个突出、五个重点“战略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定了:

一、强化以效益为中心坚定不移;

二、加强承保管理和风险管控,把承保质量和风险管控放在重要位置;

三、加强理赔管理,服务效益为第一的工作目标。

我公司将加快发展银行代理等高效益的非车险业务,努力拓展大项目业务,注重业务承保质量,加快理赔速度和服务水平,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在年确保完成总保费 万,其中车险保费,非车险保费 0万,人意险保费 万。在保发展的前提下,总成本控制在90%以下,为公司创造效益。为促进 又快又好发展贡献力量。谢谢!

5.保险销售心理学书籍 篇五

内容简介:乔・吉拉德是《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所推崇的世界最伟大的销售员,他也是世界知名的励志演讲人。他所撰写的畅销书《把任何东西卖给任何人》、《怎样成交每一单》、《怎样销售你自己》、《怎样迈向顶峰》和这本新书,远远超越了你之前所读过的任何关于成功的书藉。不论你从事哪个领域,你都必须首先成功销售你自己。乔・吉拉德向你揭示了重要的销售秘诀:如何培养基本技巧以及成功的特质,让别人注意到你所能做的贡献有多大。

王挺《久赢真经:销售心理学》

内容简介:《久赢真经:销售心理学》从一个职业销售人员在销售实战中必定会提出和思考的九个问题着手,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由浅入深对销售心理和销售方式作了缜密的逻辑分析和介绍,在其中结合诸多行之有效的营销案例和小故事,一一剖析、各个击破,让那些你曾经深感头痛的问题和迷惑在谈笑间灰飞烟灭。

蒋先润 《销售攻心术:销售中的心理策略》

内容简介:《销售攻心术:销售中的心理策略》讲述了:“为什么没有业绩?”销售员常常会这样自问。是公司的产品没有竞争力?是市场竞争太激烈了?不要再找借口了,作为一名销售员,没有业绩的原因主要是你自己。而且需要运用相当的销售技巧获取客户的认同和信任,才能实现产品的销售。销售攻心术就是金融危机下提升销售业绩的决胜秘笈。攻心术是一种洞察人心、赢得信任的技术,它利用说话及心理技巧,打开客户的心扉。

博恩崔西《卖掉博恩崔西》

内容简介:是谁有魅力让比尔・盖茨、巴菲特、戴尔及二十世纪最伟大的CEO杰克・韦尔奇都坐在台下细心聆听?是谁曾在全球40多个国家举行过演讲、拥有超过千万的学生和追随者?成功学大师博恩・崔西出身贫穷,从清洁工做起,通过不断努力,白手起家,成为在全球拥有最多听众的演说家,同时成为全球销售人员的偶像!而博恩・崔西的成功,强力验证了他那卓越的思想及富有创见性的全新营销手法。

6.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推荐] 篇六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1—2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1、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1 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2、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3、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4、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四)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江苏省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南通市、海安县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县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六)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医保办公室人员来查对,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3、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4、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

二、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医保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海安县政府及海安县社会和劳动保障局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副院长的领导下,认真遵守与海安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的《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2、做到就诊患者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3、在诊治、记账时必须核对病历和医保卡,不得将非医保人员的医疗费记入医保人员。

4、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就诊应及时通知医院医保办。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订同意书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当事人负责。

6、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8、按时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医保基金应支付的医疗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

9、保证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三)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措施

1、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就医管理措施

(1)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病历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病历就医或未履行代开药审批手续的就诊者代取药,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如医务人员未经核实给人、病历本不相符的人员开处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开方医生承担。

(2)门诊医师在接诊医保患者就诊时,要按门诊病历书写要求认真书写医保专用病历。

(3)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4)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常用药和甲类药。

(5)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6)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7)对门诊持《慢病卡》的病人,严格按慢病的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慢病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

4(8)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9)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10)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2、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管理措施

(1)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对符合住院的参保人员,门诊医生应在《病历本》上简要写明病史、体征及处置后开《入院通知单》,住院办理处凭《入院通知单》查验住院患者与《病历本》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微机住院登记。同时依据医保规定收取住院押金。(离休干部住院,凭有离休干部标识的《病历本》和《医疗卡》可免收住院押金)。

(2)参保人员入院后,病房医护人员应核对住院者是否与《入院通知单》、《病历本》相符。

(3)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4)住院期间医保病历本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卡患者随身携带。(5)医保病人住院期间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6)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7)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得医保病人的同意,并签订《使用自费药品、治疗项目患者知情同意书》,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8)收治住院病人必须符合住院指征,严禁挂床住院、空床住院等不规范行为,凡经查实有挂床、空床住院的,按医保有关规定,对所在病房处以2倍以上住院费用的处罚。

3、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管理措施

医生接诊持门诊慢性病卡的患者,必须认真核对参保病人的身份,做到医保病历、人、慢性病卡相符,确认无误后,依据慢性病“卡”规定的病种及病情进行治疗,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慢病病种用药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每病种只允许选择1~2种主药、1~2种辅助用药的用药原则合理选用慢病病种用药范围内的药品,合理施治,一病一处方。

4、特检特治审批管理措施

医院各科室要严格掌握施行特检、特治的适应症。需主治医师以上填写《特检、特治审批单》,由科主任批准,送医院医保办审批后,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

5、转院转诊管理措施

(1)凡遇:①经本院多方会诊检查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病人;②因本院条件所限无法开展进一步治疗的病人;③危、急、重症病人必需转院抢救的;④医院无条件治疗的专科疾病病人。经治医师提出建议,主治医师报告,经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办理转院转诊手续,转至二级以上专科或三级综合(中医)医院。

(2)不得借故推诿病人,凡在本院可以治疗的病人,不得向外转诊转院。

6、医疗保险使用贵重及自费药品及项目的管理措施

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贵重及自费药品及诊治项目:(1)属门诊治疗确需的贵重及自费药品,应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后开具。(2)属住院治疗确需的自费药品,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签订《使用自费药品、治疗项目患者知情同意书》。

(3)属特殊人群因抢救或确因病情需要使用贵重及自费药品、诊治项目的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签订《使用自费药品、治疗项目患者知情同意书》后,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报医院医保办审批同意,送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7、医疗保险管理处罚规定

(1)、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医院对直接责任人或者科室处违规费用1-2倍罚款:

①处方书写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 ②提供的门诊或住院清单不符合医保清单要求的;

③不严格执行医保有关规定,超医保药品目录范围以及超出医保政策规定范围用药给予记账的,超量用药、重复用药、给出院参保人超范围、超剂量带药等;

④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不符的;

⑤对“限制使用范围”药品,不按限制范围使用的;

⑥将可以记账的医保范围内项目由参保患者自费,或将不可以记账的医保范围内项目记账等;

⑦未遵守转院转诊管理措施,将不应转诊的病人转出,或应该转出的病人不予转诊的;

⑧电脑录入的参保人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或因操作不规范等引起的录入数据与实际费用不相符的。

(2)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或科室处违规费用2-3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

①发现使用非本人医保卡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待遇,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② 处方药物书写、诊疗单据项目填写与电脑录入不相符,发生以药换药、以药易物等行为的;

③不符合住院要求:将可以门诊检查治疗的参保人收入住院检查治疗的; ④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疾病进行医保记帐支付的; ⑤挂床住院的

⑥分解住院记账:未遵守15日内不得再入院标准原则,参保人一次住院的费用分两次或两次以上记账;

⑦病历记载不清、病历未记载却有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的;

⑧违反物价政策,不按柳州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3)下列行为属重大违规,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或科室处违规费用3-5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给予科室负责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①发现使用非本人医保卡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②做假病历:在病历上编造参保人的基本情况和诊疗情况,使病历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相符的;

③疾病诊断、治疗转归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以上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依据《海安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保证我院医疗保险工作正确顺利进行。

三、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1、凡持离休干部特殊病历手册就诊的离休干部,实行优先挂号(免收诊疗 费)、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治疗。

2、对行动不便的就诊离休干部,医院指定专人为离休干部挂号、陪送就诊、检查,办理取药。

3、离休干部住院,安排条件最好病房或单间,配备高年资的医务人员管床,出院时由护理人员陪送办理出院手续。

4、对因病卧床不起或行走不便的离休干部,应要求要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5、因本院条件所限不能救治或接诊病重的离休干部要及时联系转诊上级医院。

四、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规范:

1、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进取,不断钻研业务。

3、熟练掌握医保政策,并能够正确运用到工作中。

4、遵纪守法,廉洁办公,接受监督和检查。

(二)行为规范:

1、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医保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及精神。

2、工作态度端正,注重工作效率及结果,做到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监督电话。

3、严格按照医保工作流程办事,遇到特殊情况给予耐心的解释。

4、严格执行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衣帽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解释耐心。

5、保持办公室环境整洁,定期清洁,文件及各种办公用品摆放有序,树立良好形象。

(三)、文明用语及服务禁语:

1、文明用语:您好、请坐、对不起、请稍候、您还有不明白的吗?您明白了吗?您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您慢走、再见。

2、服务禁语:不知道、不清楚、急什么、我就这样、有意见找领导、下班 了明天再来、为什么不早点来、外面等着、你问我、我问谁去。

(四)、工作期间四不准:

1、不准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办私事。

2、不准在上班时间看报、看小说,杂志。

3、不准在上班时间聊天,吃零食、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对来访患者态度蛮横,有问不答。

(五)、处罚:

7.保险书籍推荐 篇七

近因原则, 简言之即指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限于以承保风险为近因造成损失的根本规则。但是何为近因, 到目前为止包括《1906 年英国海上保险法》 ( 以下简称MIA) 在内, 各国立法依旧没有具体明确的界定。关于近因的解释过去存在时间说和效力说的争辩, 但1918 年英国上议院审理的the Leyland一案解决了该项争议。在该案中, 船舶遭到潜水艇袭击后停泊在防坡堤外围, 后因多次搁浅最终沉没。上议院大法官Lord Shaw在判决提出要认定为近因, 必须是真实的、占支配地位的以及有效的。

二、MIA体系下的近因原则在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因原则在理论方面较为统一, 但在具体适用的时候业界仍是无所适从。通过the Leyland一案, 效力说成为确定近因的标准, 而在判断是否符合真实、有效及占支配地位方面, 后来的法院通过其他案件确立了“常识标准”。即便如此, 近因原则在实践运用过程中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 一) 以出现实害结果为前提

海上保险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当的, 出现合同约定的承保风险导致保险标的遭受灭失毁损时由保险人承担约定的赔偿责任。保险标的的灭失毁损是保险人赔付的前提, 保险法与司法实践对此的要求都是必须出现实害结果。在Cator v. Western Insurance Co of New York一案中对损害结果表述为“not suspicion of loss or damage”, 必须是真实出现的。但在一些情况下, 被保险人在发生承保风险前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了结果的发生, 此时, 承保风险是否会导致损害结果因为被保险人的防止措施而变的不确定。保险合同所规定的出现实害结果为前提此时将产生道德问题并违背保险合同订立的初衷。

( 二) “全有或全无”规则

近因原则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其采用的“全有或全无”规则。船舶与货物在海上航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多样, 致损原因错综复杂, 经常出现多因连续发生致损、多因间断发生致损和多因同时发生致损等各种情形。而在多因致损的情形中, 存在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共同致损, 以及承保风险与其他风险相互作用共同导致损害发生。

当除外风险与承保风险相互依存又共同作用导致损害发生的, 法院在这种情况下认为除外责任优于承保责任,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除外风险外的其他风险与承保风险相互依存, 共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时, 保险人需负全部责任。而如果相互独立的风险各自单独都可以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则只要风险中存在一个承保风险, 则保险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近因原则所采用的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在案件审理中简单明了, 不需要考虑各近因对损害结果的比例问题。但是, 在该规则下保险人或不赔或全陪, 对当事人不公平。

三、挪威海上保险计划以及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在存在多个近因的情况下, 挪威海上保险计划 ( Nordic Marin Insurance Plan, 以下简称NMIP) 与MIA的规定不同, 该计划采用的是比例赔偿责任原则。当多个近因中同时有承保风险与其他风险时, NMIP规定保险人需对承保风险所导致的部分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当风险中存在除外风险的时候, NMIP与MIA及英国判例的做法一致, 认为除外责任优先,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当海上风险与战争风险同时导致损害结果且无法确定哪个为主要的时候, 平均承担责任。

NMIP采取比例赔偿责任方式的目的是兼顾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共同利益,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该方式赋予法官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对法官的职业能力和素养要求比较高。

我国《海商法》与《保险法》目前均无近因原则的规定, 这并不影响实践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依据有关的因果关系理论来确定保险事故是否为承保风险所导致。尽管尚无立法, 但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 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 征求意见稿) 》 ( 以下简称《解释》) 已经有了关于近因的规定。《解释》第19 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法院对保险人提出的其赔偿责任限于以承保风险为近因造成的损失的主张应当支持。近因是指造成承保损失起决定性、有效性的原因”。该规定借鉴了MIA的规定和Lord Shaw在the Leyland中提出的近因认定标准。遗憾的是该《解释》亦无关于何为近因的具体规定, “决定性”、“有效性”这样的表述太过笼统。而在去年新修保险法时, 立法者依旧无意将其纳入。

我国如果选择引入近因原则, 究竟是选择采用MIA“全有或全无”方式还是NMIP的比例赔偿责任原则要谨慎考虑。

摘要:近因原则是海上保险的一项重要原则, 为世界多数国家所接受。近因应当是效果上最为显著的原因, 并且在判断标准上应当采用“常识标准”。海上保险事故致损原因多复杂, 当存在多因致损的情况时, 英国与挪威分别选择了“全有或全无”的标准与比例赔偿责任方式。

关键词:近因原则,海上保险

参考文献

[1]任以顺.保险近因原则之近因概念内涵探析[J].保险研究, 2008 (5) .

[2]司玉琢, 李兆良.论海上保险的近因原则[J].中国海商法年刊, 1991.

8.让“保险”为你保险 篇八

OL易患“产前综合症”

养个孩子到底得花多少钱?万能的网络算来算去,从49万到150万,答案很不一致,甚至有的说应该更多些,有的则认为应该更少些。总之,养孩子就是一个风险投资,计划中的事一样不能少,意料外的事却一定会层出不穷!职场新妈们,你是否也在像今年春节联欢晚会上的小品《今天的幸福》中的那个女主角那样,正在被产前综合症所困扰?

你是否一想到孩子就极端易怒或烦躁,甚至无缘无故地哭泣、整天感觉沮丧、伤心,或“空荡荡的”,而且每天如此、无来由地觉得所有的事情都没有意思、没有乐趣,睡眠突然困难或怎么也睡不醒、总是想要吃东西或根本不想吃东西、总是难以集中精力、过度或从不间断地有疲劳感?

如果以上症状你具备3条以上,并且持续2周以上,就说明你需要去看心理医生,决定是否需要接受心理治疗了。如果你还没严重到这种程度,那么恭喜你!为了使我们的孕期不再如此难受,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究一下你为何会如此焦虑吧!

其实养孩子的最大风险无外乎以下几条:第一,怕TA生病了却没钱治病,或者即使把病治好了,但却因病致贫;第二,害怕哪天家里发生变故,没法让TA接受教育,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第三,出于初为人母的天性,你怕自己哪天意外撒手人寰了她没人养,其实这一切问题只要未雨绸缪,保险都能帮你解决,今天就让保险专家来帮你解解惑吧!

如果担心TA病

凡是具有上海户籍的少儿,可同时参加上海市居民医疗保险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一旦患病住院和大病专科门诊,视其就医医院的不同等级,可享受高达90%以上的报销,而缴纳的费用却相当低,目前大约是少儿医疗保险每年80元,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每年80元,一年续费一次(每年交费金额会有微调,请注意关注社保网站信息),所以职场新妈们只要不偷懒,不心存侥幸,每年按时续费,孩子生病没钱治的问题就基本可以解决,基本不会出现大病致贫的情况,不用太过担心。

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还可以凭《独生子女证》办理独生子女保险,目前年交费60元,如果孩子意外身故,或者发生意外医疗事故等可获得最高超过6万元的理赔。

如果你是外来引进人才,或者虽没有上海户口,但持有上海市人才居住证达到一定年限,你的孩子也可享受上述保障,详情请参看上海市社保网站。

当然,孩子如果生了重大疾病,必然还会导致一些误工费和营养费用,为保万全,你还可以给孩子额外买一份商业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一般未成年人的保额是10万,保费是每年1000—2000元左右,一般家庭都承受得起。

如果担心TA的教育

俗话说,有家财万贯,不如有一技傍身,所以为孩子预存教育基金绝对少不了。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有类似的教育专项保险,基本都是定额定向的,还可以分红,本金也有保障。

而保险买多少才好呢?我们在问了专家后的建议,是家庭月结余(在扣除房贷车贷和家庭必须开支后的余款)在1万元左右的白领家庭如果购买教育专项保险,预算可以设定在2000元/月左右。而收益是孩子从高中——大学,每年可获得约2.5万元/年的教育基金。除此之外,在孩子25岁时还可获得一笔约40万元的婚嫁费用。此类保险还会额外附带一份最低10万元的小孩终身意外险。

你要注意什么

1教育类保险带有一定强制性,中途退保的话,损失会比较大。不过好处是在这对于很多当惯了月光族的80后辣妈很有用,新妈们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

2虽然保单受益人是孩子,但买单人却是你,万一你发生意外,没法续交保费了,怎么办呢?所以在买教育类保险时务必要添加一条“保费豁免”条款,这个条款可以保证你意外身故或者在不可抗拒原因下无法续费时,你的保单到期依然能够生效。有的保单天生就附加了这个条款,有的则要额外加收一点费用才行,请你务必跟相关保险代理人沟通清楚,不要心存侥幸。

爱TA先保自己

家长意外身故和大病是孩子幸福的最大危险,因为在孩子成年前,你们才是TA一切活动的买单者,所以给自己买份意外身故险和重大疾病险是很重要的,至于买多少。则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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