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季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2024-11-07

全季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共10篇)

1.全季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一

帝龙·时代广场商铺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书

甲方:证件号:地址:电话:乙方:衡阳县创远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地址: 衡阳县新正街69号

为了便于帝龙时代广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将位于衡阳县新正街69号的商铺委托给乙方租赁管理。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给乙方经营的铺位

甲方把位于衡阳县新正街69号的帝龙时代广场层区号(缩写)的铺位委托给乙方租赁经营管理。

二、甲方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期限

自年月日起计,至年月日止,共计为 2年整。

三、委托经营方式

1、委托租赁管理期限为二年,从年月管理期限内,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商铺进行租赁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2、商铺租金为:元/年。

3、租金支付方式:第一年租金于第二年租金于年月日 支付。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委托租赁管理期间对本协议项下的商铺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式的经营、使用。

2、乙方负责委托租赁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经营的相关费用。

3、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合法经营。

五、甲方责任:

1、委托租赁管理期间,甲方将所委托商铺的使用经营权全部交与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

2、委托租赁管理期间,甲方如需转让本协议中的商铺则必须由乙方协助办理手续,而且甲方应确保本协议项下的商铺的受让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书中的各项内容。

3、委托租赁管理期间,甲方确保乙方拥有本协议中的商铺的绝对使用经营权。

4、乙方必须确保于2011年1月1日前将商铺交于乙方使用。

六、违约处理:

甲方应保证乙方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二年经营期限。

(1)在前二年租期内,甲方无权收回本商铺,否则甲方将按乙方二年内未使用月数的月租金承担双倍赔偿,并承担乙方已租商铺经营及其它一切损失。

(2)甲方没有按时将商铺交给乙方使用的,将按日按合同总租金的1%向乙方赔偿。

七、委托经营期满:

1、委托经营期满,如双方有续约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同等条件下甲方不与乙方续约的,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违约金。

2、如双方不再续约,甲方收回第一条所述商铺的经营权。乙方按商铺经营期间现状交回。

八、不可抗力:

由于国家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或造成双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条款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执行。

十、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如续约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由双方另行共同商定。

十一、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3、本协议在湖南省衡阳县签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2.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二

1、 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费。

2、 不承担该商铺托管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及水、电、暖气费;

3、 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协议的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需与乙方重新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不得行使抵押权及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4、 为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程度保护甲方的经营权收益,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不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商铺、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权益。

5、 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6、 若甲方没有按照其与开发商的约定及时办理完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则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报收益。因此影响该商铺出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屋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以乙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签署该商铺租赁协议及与该商铺出租有关的所有文件。

2、 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 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商铺、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铺、催讨有关费用。

5、 在托管期内,该商铺前三年回报租金从甲方购房款中扣除,乙方从第四年起,每年结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付已收到的当年回报租金。

6、 办理与商铺租赁有关的登记手续

八、 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九、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3、4、5项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5天内仍未纠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倍的违约金,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同时本托管协议和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行为造成该商铺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其他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终止条款:

自托管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各方相应之义务自行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期间若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如三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与该商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____楼以下(含____楼)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间客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开业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________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________酒店____楼约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____楼全部约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________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________项的限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层约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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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三

编号:

委托方:陈金兰(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024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江西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上犹县东山镇东山大道107号丽景佳苑

联系电话:0797-85399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商铺委托经营及管理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上犹县正和广场”项目 2 层 A1区 01 号铺位(产权面积26.76平方米)委托乙方经营及管理,乙方负责商铺招商及培育市场。

第二条:甲方自愿将上述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及管理的期限共计 15 年,签订本协议起至 2030 年1月 31 日止,在上述经营及管理期内,乙方享有该商铺的经营权、管理权和相应的收益权,以及在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的自主转租权。但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5 年2月1日前为市场培育期及装修期,双方一致确认该期间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及任何费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上述商铺在委托经营及管理期间,起始月租金为人民币 27 元/平方米。

2、年递增

上述商铺在委托经营及管理期间,年递增为 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6%。

3、年租金

甲、乙双方同意租金按下方式计算: a)2015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27元,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722.52元(大写柒佰贰拾贰元伍角贰分)。b)2018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28.62 元,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765.87 元(大写 柒佰陆拾伍元捌角柒分)。

c)2021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4年 1 月 31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30.34 元,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811.90元(大写 捌佰壹拾壹元玖角零分)。d)2024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32.16 元,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860.60 元(大写 捌佰陆拾元陆角零分)。

e)2027 年 2 月1 日起至 2030 年 1 月31 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34.09元,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912.25元(大写 玖佰壹拾贰元贰角伍分)。

4、租金的支付方式

a)2015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的租金乙方一次性预付给甲方。b)2017 年 2 月 1 日起至委托期限届满期间的租金由乙方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个月的租金。c)甲方租金支付开户行:

甲方租金支付账户:

甲方租金支付账号:

5、租金契税及扣缴方式

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所获得的税前租金所产生的契税,甲方同意由乙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届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扣除契税后的租金。

第四条:乙方负责包括甲方上述商铺在内的委托经营管理物业实施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有权决定甲方上述商铺在内的物业经营布局和宣传推广;在不改变铺位主体结构和整体风格前提下统一进行装修管理,所涉费用与甲方无涉。

第五条:上述商铺仅作商业用途。

第六条:商铺的移交

1、甲方应于上述商铺的出卖人公告的交付日期办理商铺交付手续,并在与出卖人办理完毕交付手续的次日将商铺移交给乙方经营及管理,届时甲、乙双方应当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2、如若甲方不能如期至出卖人处办理商铺交付手续,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出卖人公告的交付日期届满后三日内代为甲方办理商铺交付手续,交付手续办理完毕后商铺即正式移交给乙方经营及管理。

第七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负责承担上述商铺所发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第八条:甲方保证乙方拥有本协议书所约定的完整经营管理权利和相应的收益权。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有权转让上述商铺的所有权,但甲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将上述商铺所有权转让他人,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书,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甲方还应会同受让方与乙方共同订立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转让协议。

第九条: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与承租人签订有关甲方物业的租赁合同获取收益,并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甲方的名义对第三方或者承租人违反相关租赁合同或乙方管理制度等行为,向第三方或承租人提起诉讼,需甲方提供相关授权和证照等配合的,甲方应予以协助。诉讼费用及诉讼风险均无需甲方承担。甲方未予协助而致乙方无法实现权利而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十条:本合同期间,如该商铺实际承租人因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事项需要甲方出具商铺产权证明和租赁证明等相关资料的,甲方同意予以无条件配合。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书予以终止:

(一)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

(二)政府决定征用委托经营管理商铺和依法需拆除委托经营管理商铺的;

(三)双方协商一致的。

第十二条:商铺的返还

1、甲方同意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委托经营期届满后10日内,乙方应将商铺交付给甲方,并保持届时装修现状(可移动的电器类设施设备乙方可予以拆除)。

2、如甲方愿意继续与经营商户建立租赁合同关系,可在委托经营期届满前90日向乙方提出书面意向,并由乙方协助甲方与经营商户商谈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事宜,但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甲方与经营商户另行签订了租赁合同,亦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返还商铺的义务。

3、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将该商铺交由乙方统一经营。如甲方继续将该商铺交由乙方统一经营的,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另行商议具体条款。

4、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未继续将该商铺交由乙方统一经营的,但仍须继续将该商铺交由乙方统一管理,并按届时乙方统一制定商业管理费用标准向乙方交纳商业管理费用。

5、本合同期满,如果甲方继续将该商铺予以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本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甲方承诺按乙方统一经营之规定业态和品质标准进行招商或自营,同时甲方接受并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7、本合同期满后,为使商场在招商、推广、经营管理等方面高度统一,乙方开具的继续受委托条款达到80%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同意,甲方需无条件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所属商铺。此条为不可撤销条款。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单方解除本协议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解除协议当年总租金的5倍,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该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招商费用、装饰装修费用、经营性设施投资、承租商户一切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因履行及终止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支出与费用损失,以及乙方的可得利益损失)的,甲方还应补足其不足部分。

2、甲方保证上述商铺权属清晰,若甲方发生与上述商铺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导致乙方或

实际经营商户受到损失(该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招商费用、装饰装修费用、经营性设施投资、承租商户一切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因履行及终止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支出与费用损失,以及乙方的可得利益损失)时,甲方应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

3、甲方违约解除协议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补偿乙方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物的残值损失。第十四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的,应按当期应交租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六十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书。

2、因乙方原因单方解除本协议书或者因乙方未按照本协议书约定支付租金达六十日,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所涉年租金的5倍。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一: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平面图

附件三:<<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或本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4.食堂委托管理合同 篇四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需要将食堂承包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将共同遵守、执行下列之条款: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具体内容:

1.甲方有职工_________人,其每人每天为_________餐,早餐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午餐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晚餐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夜宵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委托给乙方管理食堂事务。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3.甲方管理部每天将次日用餐人数通知乙方食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数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进行盘点,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价接收,解除合约时甲方须按市场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等物品。

5.乙方预付甲方半个月伙食费,结算时由乙方开具半个月用餐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以现金(支票)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费,不得拖欠。

6.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之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甲方责任:

1.提供厨房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

2.甲方无偿提供厨房所用的燃料、水、电。

3.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增加收费项目。

4.甲方必须提前预报就餐人数,失误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等,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因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到甲方的正常工作(特殊情况除外),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4.承包方其他违约时,甲方须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5.因乙方(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6.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上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六、乙方责任:

1.甲方消防、厂规、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3.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工作。

4.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5.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食品卫生达标。

6.乙方工作人员须穿着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

7.乙主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它禁区域,如违反者,可依甲方之规定予以处罚。

9.对甲方厨房现有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10.经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

11.乙方在运作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权限: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并止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4.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适当增加伙食费。

八、其它:

1.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不发生磨擦,若有发生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3.乙方在承包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4.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5.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6.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7.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5.初始委托管理合同 篇五

甲方: 范丽英 乙方:

甲方现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经考虑,现由乙方全权代理二级建造师的注册与日常管理工作,为明确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基本情况

1、资格证书;

2、身份证(有效期内);

3、一寸二寸照片各4张

4、毕业证书

二、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为正规在注册商务咨询公司,专门从事建筑行业人才招聘与信息咨询,可以接受甲方委托的办理建造师初始、延续注册和日常的维护与使用工作。

三、甲方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用途

甲方的二级建造师只用于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或保级,不作为企业投标与施工使用。

四、有关费用及处理办法

1、甲方的建造师为初始注册,双方商定在甲方将相关证件交给乙方时,乙方付定金 500 元整给甲方,待证书注册公示时付尾款 2500 元整。、乙方办理甲方二级建造师调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用甲方承担;

3、甲方二级建造师注册后的继续教育由乙方负责及时落实上甲

方须及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时发生的误工费、车费、食宿费由甲方二级建造师证书所挂靠的单位承担。

4、合同期内使用费为人民币:3000元整,此费用乙方以现金支付,甲方来乙方办公室提取现金,或打到以甲方用户名为 的卡上。费用在委托期内不再调整。合同到期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再行商定。

五、委托管理期限

暂定 壹 年,自甲方二级建造师在注册成功之日(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或在甲方交付证件(以邮寄证件的发票上所写日期为准)后30个工作日起算满 壹 年止。

六、甲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章的保管与使用

1、乙方负责甲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与变更工作。

2、注册成功后的注册证书放在 乙 方,章存放在 甲方。

七、双方责任

1、甲方承诺本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建造师注册条件。

2、甲方须全力配合乙方的注册与合同期内乙方因工作需要的调动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与照片。

2、因甲方因素造成注册或调动不成功的,本合同立即终止执行,甲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3、合同期内,若甲方提前要终止合同,调出使用单位由此引发的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及时按约支付给甲方二级建造师使用费。

5、甲方配合使用单位考取安全员B证,考试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甲方考取的安全员B证只作单位资质使用,不得用于单位项目和招标使用。(如甲方因特殊原因可以酌情推迟报考安全员证。)

八、其他

1、甲方新增专业(即增项)时,其增项注册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其增项注册发生的上级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

2、合同期内,增项不加甲方使用费用(因为增项再多也只能是一个名额)。

3、合同期满,若甲方增项,且双方续约,按当市场行情另行商定使用费。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须承担乙方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除按本协议承担乙方有关费用外,还须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签字): 受委托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QQ:

QQ:

6.资金委托管理合同 篇六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甲方为了资金有效运作以获取投资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 乙方将受托资金用于期货投资与股票投资,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2010年月日前,将甲方的资金***万元存放入乙方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四条 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一年,从2010年月日至 2011年月日。

第五条 乙方按当日收盘的净权益制作资金累计收益率曲线,在每周日发到甲方电子信箱。

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受托资金一定会获得收益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第七条 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

第八条 资金的运作如果发生亏损,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缴纳管理费。

第九条 当日结算后资金损失额(期初资金-当日结算后净权益)一旦达到初/ 3

电子信箱:

始资金额的 30 %,在双方有新的协议之前,将暂停一切操作。如若甲方要求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将持仓头寸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十分钟内及时予以平仓(若因涨跌停板无法平仓,则在可平仓的时候立即平仓;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将剩余资金(期初资金-亏损)在7个交易日内交还给甲方。

第十条 除因本合同规定而不应收取管理费的情况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管理费。期末盈利率不高于100%时,管理费为该资金盈利的5%;期末盈利率在100%以上,100%以内盈利管理费为该部分盈利的5%,超过100%部分盈利收取该部分盈利的10%。

第十一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第三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甲方、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协议:

如果投资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资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40%作为帐户管理费用。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五条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委托管理期限届满;

2、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根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 帐户的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终止次日对该资金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使资产以货币形式存在(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处理该帐户的损益。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7个交易日内将甲方按合同约定该得资金返还甲方(若订立新合同,则按照新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乙方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0.3 %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六章 本合同术语的解释规则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清算价值的计算以期满日清算后资金余额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中提到的“盈利”指委托终止时的清算价值减去此帐户的初始资金额后的正值;负值即为“亏损”。

第二十四条 盈利率为盈利与委托管理帐户初始资金额的比率。

第二十五条 净权益=期末余额+浮动赢利-浮动亏损

第二十六条 期末余额=期初金额+平仓赢利-平仓亏损-手续费-交割手续费-税金-交易所风险基金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授权签字:授权签字:

日期:

7.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篇七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 星级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会计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后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9)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_______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 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 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 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条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条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五章 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 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15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 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8.委托经营合同 篇八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甲方将租赁来的座落于 的房屋经营使用权全权委托于乙方。该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型为:

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房屋内装修、家具、设备(沙发、柜子、床铺、电视机、电磁炉、微波炉、音箱、DVD等)所有权人为乙方。

第二条 经营期限和交付日期

2-1 该房屋经营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经营期限自

2-2 甲方于20_年3月10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_年1月1日期间,本店铺租金为每月800元,该租金由乙方替甲方支付;20_年1月1日后,该店铺租金是否变为每月900元需待双方协商后确定。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3-2经营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宽带、有线电视等)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在经营期间,该房屋原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6000赔偿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第四条 其它事项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之前对该门面经营产生的所有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在受委托期间对该店铺有独立经营权,且经营该店铺产生的所有盈亏由乙方独自承担。

4-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本合同共2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篇九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受托方):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在证券市场上发展,本着“资源共享、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 证券公司 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号: ;上海证券帐户号:

深圳证券帐户号: 户名: ,下称委托账户)内的资产总计人民币(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进行资产管理,资金卡由甲方保管。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限为 年。

第三条 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垂询投资情况,了解目标公司的投资可行性;

2)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操作建议,双方经沟通协商确认是否采用该建议,甲方不得转出资金以及进行买卖操作或干预乙方投资策略;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促使交易顺利进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投资资金做全权操作;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出的在合理的范围内疑问作出回答;

3)乙方有义务于每年末向甲方汇报甲方帐户市值情况。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操作建议和投资方向;

3、资产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对本协议中有关的资金账户进行撤销指定交易、转托管或转出资金、证券等资产转移行为。

4、甲方委托乙方操作的.资金在协议期内甲方不能提取,以保证协议的实施。乙方负责甲方帐户的全权证券交易操作,甲方在协议期内不能干预乙方操作。为保证乙方的操作独立性,乙方会在获得交易密码之后对交易密码进行修改。甲方不得自行在证券公司修改交易密码,如甲方私自修改交易密码,而发生不能保证乙方独立操作的情况,乙方不承担投资亏损的责任。

5、甲方如需要了解帐户市值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其通知后应当提供书面的市值状况。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投资报告书、研发资料和详细居住地址有保密义务;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投资对象、交易记录、研发资料向第三方泄露;

3、乙方对甲方的资金、交易记录、委托理财的操作情况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委托方式与结算委托方式: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为正,甲方付给乙方利润部分的25%作为管理费,举例说明,如果初始为资金5万,到期后总资产为10万,利润为5万,甲方付给乙方5* 0.25=1.25万元。

如果委托期满后未产生利润,反而形成亏损, 则乙方根据所签合同的委托期限承担不同责任:

(1) 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小于2年(含2年),乙方不承担亏损责任,但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继续管理资产,直至产生盈利。

(2) 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3年,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25%。

(3) 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4年,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50%。

(4) 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5年及其以上,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100%。

举例说明,初始资金为十万,如果到期亏损一万,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小于2年(含2年),甲方自行承担全部亏损,即甲方单独承担亏损一万元;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3年,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25%,即乙方承担亏损两千五百元;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4年及其以上,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50%,即乙方承担亏损五千元。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5年及其以上,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100%,即承担亏损一万元。

2、乙方在甲方的委托期满后,如产生赢利,乙方向甲方收取双方约定的管理费用,乙方向甲方通知最终管理费数,甲方在委托理财协议终止的三天之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甲方向乙方汇款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汇款证实书复印件,作为其已经汇出的证明。

3、 利润定义:利润=期末总资产― 期初总资产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4、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不足百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支付。

第七条 提前终止协议:

1、协议期内,如果投资期限已满1年且利润率大于100%,双方均有权终止协议,并按本协议第六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协议,满足提前终止协议条件而终止本协议的不被视为违约。

2、在委托期间,甲方不满足提前终止协议条件而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将被视为违约。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30%作为管理费;如果利润为负数,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因提前中止协议而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 在委托期间,乙方不满足提前终止协议条件而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将被视为违约。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20%作为管理费;如果利润为负数,乙方承担因提前中止协议而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条款处理,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协议文本中的各项条款,除满足提前终止协议的条件之外,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由协议终止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对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

2、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做,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如果甲方违反保密条例,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视甲方为违约。

4、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5、 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乙方可以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第十条 补充和变更

本协议可以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由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 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十五条 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的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10.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篇十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日期: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名词定义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 双方的责任 酒店维护与保养 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税务、财务管理 保险

监管、奖罚机制 管理年限 双方约定 违约及终止 不可抗力 争议的解决 商标及服务标志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加盟酒店经营管理活动,促进8090城市酒店连锁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使加盟酒店的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平,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福建省八零九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委托方“(公司)”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管理公司“福建省八零九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系在中国福建省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法定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33号2楼,法定代表:胡明彬。

第二章 名词定义

第一条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位置)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附设简易餐厅、商品柜、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酒店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

(3)提供后勤服务的简易仓库、办公室、员工餐厅、员工更衣室、员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第二条 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公共卫生(PA)设备、办公室等设备;

(3)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及类似物品;

(4)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第三条 双方

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第四条 标准

在本合同中是指:由管理公司确认的所有标准、规格、规范、流程、制度、手册、计划、图表、设计或其他文件形式,用以规范加盟酒店装修改造和经营管理,在合同期限内所应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外观、体积、设计、服务、程序、人事、管理等方面适用的标准。第五条 手册

在本合同中是指:管理公司关于酒店筹备、经营管理的规范性书面文

件,如:酒店《硬件标准》、《运营手册》等。第六条 手册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经营、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使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第七条 酒店开业验收

“酒店开业验收”一词是指管理公司,为确保加盟酒店工程改造质量和开业准备,及各项服务质量达到管理公司运营标准,而进行的酒店现场检查和验收;酒店开业验收分为“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和“运营验收”三个方面;开业验收合格后,加盟酒店方可对外试营业。(在加盟酒店未领取营业执照和正规发票之前,不得对外正式营业)。

第七条 营业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是指加盟酒店在经营活动中的营业总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加盟酒店由经营客房、餐饮、商品、商务、保险赔偿(赔偿营业收入的部分)及加盟酒店在任何形式下获得之经营性收入,包括以现金、支票、信用卡及其它支付方式(包括已支付或尚未支付、已收取或尚未收取),但不包括中介销售佣金、中央预订销售佣金、电话费、电话服务费、物品赔偿、废品收入、洗衣收入、免房券收入、销售家宾会员卡所得之收入。第七条 经营毛利(GOP)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GOP”是指酒店营业总收入减去营业税、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所余部分。

一、加盟酒店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经营性费用)

a)出售与消费掉的食品原材料成本、客用品以及全部在使用中的经营用具和经营用品的成本;

b)特许酒店全体雇员的工资、福利及奖金,包括支付和缴纳的各项社保基金、资遣费和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等;

c)能源及公共事业费用; d)办公室及行政费用; e)设备的一般保养及维护费用;

f)各种与经营有关的保险费(固定资产及装修保险费除外); g)市场推广费及广告宣传费;

h)与加盟酒店专业有关的律师费用及审计师费; i)技术顾问和经营专家服务费用; j)中介佣金; k)营业税等。

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非经营性费用)(1)房屋租赁费;

(2)资本性及投资性费用的摊销(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和筹建及装修费用摊销);

(3)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4)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5)土地使用费;(6)董事会费和保险费;(7)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8)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9)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及开业时之验资费用;

(10)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11)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12)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13)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第十条 经营指标

“经营指标”一词在本合同中是指每个财政末由管理公司提出的下一加盟酒店经营指标。“经营指标”是管理公司为了加盟酒店经营管理需要,对加盟酒店和加盟酒店总经理下达的管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考核指标,在加盟酒店开业满三个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管理公司会合理地调整当年的经营指标。如果调整的经营指标与向委托方交底的“经营预算”相差较大,管理方将事先与委托方进行沟通。

第十一条 经营预算

1、“经营预算”是加盟酒店根据管理公司下达的经营指标,结合酒店上一经营实际和本经营变化因素,按月编制的酒店营

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经营利润预算;此经营预算由管理公司城区总经理报送委托方。“经营预算”是加盟酒店经营的目标,是加盟酒店总经理成本和费用开支的控制依据。

2、“经营指标和经营预测”是指加盟酒店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指标和预算,如果酒店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例如:重大维修、较为严重和一定数量的坏房、停业或局部停业、重大股东变动、法律诉讼或政府行为影响、市场意外变化、不可抗力等情况),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与委托方协商调整经营预算。第十二条 项目测算

加盟项目审核前,管理公司根据加盟项目所在城市和酒店位置,对加盟项目所做的经营测算和投资回报测算,该项目测算结果经委托方和管理公司共同确认,作为加盟项目审核依据,并作为加盟酒店委托管理的经营考核目标依据。第十三条 重大维修

“重大维修”一词是指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或是指金额虽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下,但使加盟酒店的设施及经营条件发生重要变更的项目。“重大维修”项目由管理方提出,报委托方审批后实施。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十四条 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加盟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

第十五条 酒店总经理

1、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或驻店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2、酒店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3、管理公司有权委派、调动、任免加盟酒店总经理,总经理根据管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对加盟酒店进行经营管理,根据加盟酒店审批权限履行职务。

4、在管理公司提供的经营预算之内,加盟酒店总经理根据连锁酒店总经理的审批权限,行使各项经营费用开支的权力;如正常开支所需的经营费用(包括员工奖励费用等),超出经营预算之外的经营费用、重大维修、固定资产添置,须经委托方审批同意才能开支;超过合理的审批期限(双方约定5天为限),为保证酒店正常运营不受影响,总经理有权先付款再等待上级或委托方审批(即:逾期审批视为同意)。

5、由于委托方原因,加盟酒店总经理无法正常行使管理职能、或行使各项经营费用开支的权力,管理公司有权追究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并酌情扣罚特许保证金,加盟酒店因此而受到的经营管理影响和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6、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7、副总经理、驻店经理如因工作需要独立管理加盟酒店,行使与总经理同等的职权。第十六条 酒店财务

1、加盟酒店会计和出纳由管理公司委派,按连锁酒店财务制度开展工作,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加盟酒店财务人员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和最终任免;加盟酒店总经理负责财务人员日常管理。

2、加盟酒店财务须根据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设置帐户、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按时准确输入管理平台经营数据,完成财务报表和报告(加盟店财务只负责酒店经营帐务,并不负责属于委托方的帐务处理和财务工作,管理公司明确要求加盟店财务人员不得兼任属于委托方的财务工作);管理公司区域财务经理和运营部门负责对加盟酒店的财务工作和经营,实施双重管理和业务指导;

3、为确保财务系统的统一性和管理平台的通用性,加盟酒店必须使用管理公司指定的正版财务软件;如委托方未配备,则加盟酒店总经理有权根据管理公司财务标准购买、安装使用,费用由加盟酒店承担。

4、加盟酒店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15天内应在当地银行开设独立经营帐户(如该帐户为一般户,则委托方同意加盟店现金可通过委托方基本帐户提取),该帐户应保持充足的流动现金(经营活动开始时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运营平稳后不低于3万元),此帐户由管理公司委派的加盟酒店总经理在权限范围内审批使用(帐户的财务印章、签字权,全权由加盟酒店总经理和财务人员按照管理公司制度管理及使用),管理公司对该帐户提供担保,委托方可根据需要查阅帐

册或审计。

5、加盟酒店的任何营业收入包括一切现金及酒店经营之任何支付与费用,均应存入该独立经营帐户或自该帐户中支出。该帐户只用于支付日常经营费用(见名词定义);该帐户余额超出双方约定限额,则由加盟店财务负责划入委托方指定帐户。

6、每一个会计终结时,管理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加盟酒店财务进行审计(根据需要,财务部可随时安排专项检查和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委托方对管理公司审计结果如有疑问,可由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加盟酒店进行审计,并向双方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发生的费用由加盟酒店承担。第十七条 酒店人事安排

1、酒店总经理将根据加盟酒店的实际情况和管理公司人员定编标准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上报管理公司人事部审批。

2、管理公司人事部根据连锁酒店人员配备标准,结合加盟酒店经营规模和服务项目配备情况,审核下达加盟酒店的人员定编。

3、加盟酒店如因酒店实际与标准定编有差异,可提出调整意见,但须知会委托方,然后经管理公司人事部核准后进行调整;“酒店人员定编”是加盟酒店人员聘用和工资总额计提的依据。

4、“岗位工资标准”是管理公司根据不同城市酒店员工的薪酬水平,制定的酒店各岗位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不包括酒店按国家规定所应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和各项补贴等。根据不同城市不同的薪酬水平,管理公司把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不同的标准。根据国家政

策、物价及工资上涨幅度等因素,管理公司有权每年进行工资标准审核和调整。

5、“工资总额”是管理公司人事部根据加盟酒店人员定编,按照所在城市岗位工资标准+奖励标准,计算的酒店员工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结余可累积跨月使用。

6、“工资提取比例”是管理公司人事部下达的,工资总额所占酒店营业收入指标的比例,是加盟酒店根据每月实际营业收入,计算提取员工工资总额的核定比例。为了保障加盟酒店经营预算和经营毛利/GOP的实现,委托方可以要求管理公司参照连锁酒店员工最高工资总额加一个月年终奖的标准,确定工资提取限额封顶,以防止过高的工资费用开支。

7、根据加盟酒店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工作表现,委托方可参照管理公司下属连锁酒店员工工资和奖金发放水平,在工资提取限额封顶的基础上,给予员工额外的奖励,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加盟酒店总经理和财务人员的奖励须通过管理公司统筹发放)

8、酒店总经理全权负责招聘及录用酒店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助理、值班经理、客房主管、前台员工、客房员工、保安员、维修工等,财务人员除外),并以加盟酒店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社保。

9、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员工均受加盟酒店雇佣(酒店总经理和会计除外),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加盟酒店人事制度执行

管理公司连锁酒店统一的人事制度。第十八条 酒店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管理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委托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筹备期和正式营业期。

一、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备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管理公司派出总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筹备酒店开业,做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物品、销售、运营等准备;

2、管理公司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加盟酒店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指导和整改意见;

4、尽快使酒店达到连锁酒店运营标准并配合各项验收;

5、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6、对酒店硬件设施进行维护和完善,使之符合连锁酒店运营标准;

7、组织进行市场开发和全员销售;

8、有计划地推行管理公司“连锁酒店管理模式”;

9、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

二、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1)负责为加盟酒店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管理公司连锁酒店的标准实施全面管理。(2)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与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3)负责为加盟酒店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客源体系,并利用管理公司现有的客源网络,使

用CRS预定系统,有计划地组织酒店各项销售工作,努力提高酒店经营业绩。(4)管理公司将负责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5)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将努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6)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7)管理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8)管理公司在每年初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财务预算。(9)酒店总经理在次月15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上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10)每一个会计结束____1___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11)为委托方培训一支符合加盟酒店经营、管理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在《委托管理合同》结束后使委托方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九条 总经理费

1、“总经理费”是指:委托方支付由管理公司所派出的酒店总经理的费用,包括工资、国家规定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各项补贴(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外派津贴等)、总经理按照管理公司考核办法所应得的奖励等。但管理公司委派的总经理因经营酒店过程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差旅费、工作餐费等)则在加盟酒店根据审批权限按实列支。

2、自管理公司派出酒店总经理实际到岗之日起,按照如下 标准在次月15日前由委托方或加盟酒店直接支付管理公司。

城市类别 城市名称

一类城市 上海;北京;深圳;广州

收费标准

按16000元/月(如兼管按11000元/月)计算,15日以内按半月8000元计算,超过15日的按全月16000元计算(驻店经理按14000元/月标准)

二类城市 杭州;宁波;温州;南京;苏州;昆山;无按15000元/月(如兼管按10000元/锡;东莞;天津;江阴;厦门;珠海;天津 月)计算,15日以内的按半月7500

元计算,超过15日的按全月15000元计算(驻店经理按13000元/月标准)三类城市 石家庄;南通;常熟;常州;连云港;济南;按13000元/月(如兼管,按8000元/太原;长沙;武汉;南宁;桂林;沈阳;成月)计算,15日以内的按半月6500都;重庆;长春;南昌;昆明;西安;海口;元计算,超过15日的按全月13000福州;徐州;青岛;萧山;绍兴;合肥;大元计算(驻店经理按11000元/月标连;哈尔滨;郑州(包括未列出的城市)。准)

四类城市 呼和浩特;乌鲁木齐;拉萨;兰州;西宁;按13000元/月(如兼管,按8000元/银川 月)计算,15日以内的按半月6500

元计算,超过15日的按全月13000元计算(驻店经理按11000元/月标准)

以上总经理工资标准和城市分类将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公司每年进行复审及调整。

第二十条 开业筹备期管理费

试营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管理公司总经理到位后,按10,000元人民币支付筹备期管理费。(总经理费、项目经理费、财务人员工资按标准另计)第二十一条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二十二条 从酒店发生营业收入之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1.5%收取。

第二十三条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营业总收入乘以上比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第二十四条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经营宽容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宣布试营业后三个月为经营宽容期)。酒店宽容期结束后开始收取效益管理费。效益管理费年终结算,于结算通知发出后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帐户

第二十五条 效益管理费自酒店宽容期结束后开始计算,第一年效益管理理费以实际经营毛利(GOP)超出项目测算经营毛利部分提取3%;第二年起,效益管理费以实际经营毛利(GOP)超出前一年实际经营毛利的90%部分提取5%。(如加盟酒店财务没有执行管理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或因财务核算口径发生争议,效益管理费可按照当年经营预算设定的经营毛利率进行计算;第一年实际经营不足一年的,可按考核月份的平均毛利推算)

第二十六条 若正式营业期实际经营毛利(GOP)未达到项目测算(指第一年)或前一年实际经营毛利的90%(第二年起),则同比例扣减当年管理公司管理费(如当月应收管理费不够扣除,则在下月的应收管理费中继续扣除)。

第五章 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委托方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周转金和定额流动资金。周转金须在酒店总经理到任之日起提供,流动资金须在独立帐户开设之日起提供,流动资金

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一般酒店帐户余额不少于5万元);

3、按时审批酒店经营方案、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大修理计划;

5、协调好工程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加盟酒店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 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连锁酒店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 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九条 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月提取一定数额的维修费用,用作酒店设施设备的更新、修理和维护等。每年维修费用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其中日常维护费1.5%)。第二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其中日常维护费1.5%)。酒店维修费用可以每月提用,也可按规定比例,根据实际需要控制使用。

修理和维护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审批。酒店日常维修费用开支由总经理根据审批权限管理使用,超出1.5%日常维修部分由委托方负责审批。

第三十条 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经委托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三十一条 每维修费用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冲转当年经营利润。

第七章 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三十二条 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三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三十四条 管理公司有权处理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酒店或委托方相应的会计科目内管理(根据财产的管理权属),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三十五条 若委托方处置酒店财产,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税务、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加盟酒店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营业税金。

第三十七条 酒店员工按照管理公司人事制度和当地税收政策,由加

盟酒店代理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八条 酒店的会计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并根据管理公司财务制度部分采用电子文档)。酒店的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支票、有价证券,分别由委托方、酒店总经理、会计和出纳保管(根据连锁酒店财务制度管理)。

第三十九条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办理。

第四十条 酒店的财务审计根据需要由管理公司负责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委托方。如委托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九章 保险

第四十一条 酒店保险及员工保险

一、酒店保险---委托方必须为加盟酒店购买经营所需的保险,其中:公众责任险必须统一委托管理公司保险顾问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其他险种:财产一切险、机损险、现金险可由加盟酒店自行投保,也可统一委托管理公司保险顾问公司投保。

考虑到保障的完整性和规模效应获得的优惠价格,建议统一委托保险顾问公司投保,保险顾问将协助加盟酒店处理各类索赔提高索赔效率。投保金额按照管理公司所属酒店投保标准,管理公司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投保险种和投保金额等。

二、员工保险 –加盟酒店必须与员工签订符合当地劳动部门要求的正式用工合同及缴纳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四十二条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和公众责任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管理公司连锁酒店标准。

第四十三条 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加盟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委托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 监管、奖罚机制

第四十四条 委托方须指定专人代表委托方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经营计划,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但委托方指定代表人不得干预酒店经营管理的日常事务,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十五条 建立完善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根据管理公司加盟酒店审批权限执行。超过经营预算以外的经营费用、及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委托方指定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开支和签署。

第四十六条 管理公司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第四十七条 委托方有权了解和知晓管理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加盟酒店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

发展和保值、增值。具体考核及奖罚计算参见奖励管理费条款。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八条 委托管理年限为八年,双方在经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委托方提出仍需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相关条款后续签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约。

第四十九条 在委托管理年限内,如加盟酒店符合管理公司公布的委托方自己管理加盟酒店条件,可向管理公司申请委托方自己管理,经管理公司审核同意后,双方可协议终止本《委托管理合同》。

第十二章 双方约定

第五十条 装修工程结束后与酒店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相当磨合期(一般第一年为工程质保期),在此磨合期装修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或工程质保项目,加盟酒店为确保经营所需整改付出的费用,经委托方和酒店管理方双方确认,列入工程后续科目费用,不计入酒店管理费用。如若在工程质保期施工单位不能达到酒店运营所需的质保维修,酒店管理方有权先安排维修再要求委托方扣除工程质保金。第五十一条 因故延误的工程项目、或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加盟酒店客房不能全部投入运营,而影响到经营的,要根据损失的金额来扣减管理公司应承担的管理目标。

第十三章 违约及终止

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三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将违约情况书面通知违约方,如在15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五十五条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15天内付清。

第五十六条 签约双方均须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协调双方关系,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五十七条 若委托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一次性支付10万元人民币作为对管理公司的赔偿,并赔偿管理公司在合同期所应获得之利益损失,以及负责管理公司人员的遣散费和搬迁、返家之差旅杂项费用。

第五十八条 如因委托方进行资产重组、产权交易等原因影响到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委托方应给予管理公司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管理公司所应获得的预期经济利益作为补偿。第五十九条 如合同双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合同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六十条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的,委托方应对加盟酒店管理目标要予以酌情扣减。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一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暴风雪、战争

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有关本合同履行的相关事宜。

第六十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十四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六十五条 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章 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酒店对外宣传时,分别加入管理公司管理的字样或标识。

第六十七条 双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酒店将不得再

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合同修改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条 如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委托方将酒店的产权、股权、权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转让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为前提,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为止。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署。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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