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4-10-14

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共11篇)

1.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201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我校201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全校各年级各专业本科生。

(二)其他申请测试的人员(本校研究生、教职工及社会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本校本科生登录新版选课系统

(http://jwgl.ah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赭山校区学生报名时间为3月6日9:30-3月8日9:30;花津校区学生报名时间为3月9日9:30-3月12日16:30。

报名流程:按照选课操作流程登录学生选课系统→活动报名→普通话测试报名→根据自己课程表中空余时间自行选取测试时间段完成报名。→核查时间:进入个人课表核实选取的测试时间(测试时间已显示在个人课表上)。→核对信息:点击进入信息维护→个人信息→核对照片,如果没有照片或有误,请于3月14日前将本人电子版证件照(严禁使用生活照)用学号命名发送至邮箱2732187533@qq.com,逾期将取消测试资格。

2.缴费。测试费25元/人。考生报名成功后即缴费至报名负责人,并做好登记。报名负责人于3月13日11:00之后从教务处网页下载本单位报名名单,按照名单再进行核对,于3月14日9:30-16:30到教务处实践科进行缴费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赭山校区至综合楼三楼教务处科室办公室,花津校区至行政楼二楼教务处实践科)。只接受以学院、年级专业为单位

集中交费,不接受个人单独交费。

(二)其他申请测试人员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普通话报名-选择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测试站)。特别提醒:本校本科生在此网址报名无效。

2.报名及测试时间:报名自即日起至3月27日截止,报名照片上传不成功的,请于3月27日前将本人电子版证件照(严禁使用生活照)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2732187533@qq.com,逾期将取消报名资格。测试时间4月19日。

3.缴费:本校研究生测试费25元/人,其他人员50元/人。3月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教务处实践科现场缴费确认,领取准考证。

三、有关说明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次,否则取消该生报名资格。

(二)因个人信息失真、缺少电子照片等影响测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

2014年3月7日

2.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篇二

一、历史原因

1、化隆历史上重武轻文、民智迟开,教育起步晚。化隆地区自古为少数民族聚集地(明以前为吐蕃属地,明朝才有汉族、回族等民族迁入),山大沟深,交通闭塞。本地居民以游牧为主,重武轻文,民智迟开。直至明朝中后期,由于汉、回等民族不断向县境迁徙,先进的中原文化才逐渐增多,有少数有文化的人,开始私设家塾,收受学童,在较小的范围内进行启蒙教育,但因传统观念、宗教习惯以及当时的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影响,只有少数人受到初等教育,没有培养出多少杰出的人才。

2、广播、电视等传媒影响范围小。“文革”期间,除少数边远的乡镇,大部分乡镇都设立了广播站。但是,除县城外,大部分乡镇广播站都用方言广播。电视,作为对现代人的生活影响最大的传媒直到1982年才开始在县城试运行,90年代后期电视才开始真正普及。但由于许多地方由于宗教习惯(如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原来是不允许看电视的,直到现在才有所改变)以及一些最近才通电的乡村电视普及率较低等诸多原因,导致普通话影响较低。

3、习惯势力影响大,思想观念陈旧。由于长期的历史渊源形成的地方保守观念很重,加上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环境影响,自己觉得本地方言最美、最动听、最易于表达思想感情。于是对普通话持鄙视态度,对讲普通话的人冷嘲热讽,讥讽普通话为“饼干话”、“炒面话”。严重打击了讲普通话的积极性。

4、外地籍教师日渐减少,本地籍教师逐渐增多。70年代至80年代末,许多外地人由于种种原因来到化隆,还有许多大中专毕业生来自外地,当时化隆有许多外地教师,这部分教师对化隆的普通话推广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这些教师大部分集中在县城的实验小学(现为县第一小学)、化隆中学(现为县第一中学)以及县师范学校(1994年撤销)而在此期间就读于上述学校的人员,大部分能讲普通话。后来由于这部分教师,退休的退休,内调的内调,日渐减少。再加上有许多民办教师转正、补充到教师队伍中,本地教师占了教师队伍的绝大多数,由于方言影响,这部分人大多不讲普通话,讲的又有许多人很不标准,直接影响了普通话的推广。

5、少数民族同志民族语言影响重。化隆是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成份较多,出占全县总人口52.1 5%的回族外,还有汉族、藏族、撒拉族、土族、东乡族、蒙古族等13个民族。由于藏族、土族、撒拉族等民族有自己的本民族的母语,部分回族(主要分布在群科、德恒隆、沙连堡、阿什努等乡镇)的母语也是藏语,再加上相互杂居、相互影响,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本质有互不相同的语言环境。如藏语中有许多汉语词汇,而汉语中又有许多藏语词汇。这种环境的影响,使许多人在使用普通话词汇时难免方言词汇的影响。

6、山大沟深、信息闭塞、民族意识重。塔加、金源市东部的两个藏族乡,由于离县城很远,山大沟深,信息闭塞,那里的藏族同胞保留着许多传统的藏族民俗。这当中就包含着使用藏语而不是用汉语作为交际的语言载体,使得许多人不会讲汉语更不用说讲普通话,再加上当地教师大部分使用藏语教学,很多人多听不懂普通话。

二、教师自身的原因

1、许多领导和教师对普通话认识不到位。思想意识淡薄。县教育局早在1996年就提出了岗位“六个一”练兵,其中就有“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一条。然而在实际贯彻执行过程中,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许多教师甚至于许多领导始终认为自己是本地人,没有必要讲普通话,学生也听不懂,长此以往对普通话持那种只是在广播、电视当中才讲的语言,自己没有必要学习,没必要讲的态度,等到测试之时才慌了手脚。

2、平时对业务进修抓的不紧,自身素质又太低。我县教育系统有许多教师都是民转公,这部分教师大多出身农村,文化素质较低,再加上长期在边远山区任教,对自身要求不严,得过且过,业务进修上小思进取。

3、教师自身心理素质太差,考前抱侥幸心理。由于以往进行的各种考试大多是笔试,集中考试。在加上监考人员睁一眼、闭一眼,能混水摸鱼。而普通话测试则采用单兵操练,无法作弊,再加上大部分教师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小圈子里,很少与外界打交道,心理素质差,承受能力弱,许多人一进考场胆怯、发昏,以至于个别教师心脏病发作,险些酿成悲剧。

4、思维局限性大,不够活跃。大部分教师对谈话三分钟准备不足,往往是三言两语就说完了,常常不足1分钟,再让他谈时,就无话可说。

5、教师识字量严重不足。许多教师识字量成为测试的最大问题,如把“孤单”读成“瓜单”,把“肋条”误为“列条”等错误,令人瞠目结舌。

鉴于以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我认为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1、营造全社会推普的环境,推普工作不光要在学校展开,还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推广环境

2、把推普工作列入学校考核、教师评定的项目当中,从学校这一块抓起,从教师抓起;

3、鼓励教师多听广播、多看电视、多听普通话录音带

4、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增长知识、加强自身业务进修,多与人交谈,增强口语交际能力;

5、每年举办一次普通话知识竞赛或演讲比赛,扩大推普工作宣传力度。

3.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篇三

嘉政督[2014]4号

各镇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督促落实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初定为2月24日—2月28日,具体到校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人员:

组长:刘胜远

成员:金长新殷祚祥殷先治熊联明赵贞奇

游庆灯王强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师生到校情况。检查教师到岗情况以及中小学生报到情况。包括中小学生未到校人数及原因;“留守学生”教育管理情况;城镇学校接受进城务工子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情况。检查并督促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重点是掌握初中学生流失情况,双线包保家访劝学措施及记载情况,敦促各中心学校与镇、村取得联系,争取镇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切实做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

2、安全卫生工作。检查是否对所有学校各项设施设备及校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不留空白死角,确保校园安全;严格落实校园准入签字制度,检查学校安防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接送学生车辆情况,保证师生安全;检查学校饮食卫生安全落实情况;检查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安全课程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开学第一课”收听收看情况;学校危房排查及治理改造等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校容校貌、环境卫生、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宿舍的卫生状况、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人员上岗等情况;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学校内部管理情况。检查免费教科书发放及循环教材使用情况,确保每一名学生有教材;检查作息时间落实情况。检查各类计划的制定情况;检查学校执行课程计划情况,督促学校按时开课,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迅速进入常规状态;检查义务教育学校有无分快慢班、按学生成绩排队的现象;学校教学常规(特别是超周备课检查记录)落实情况;养成教育推进情况;检查学生文明习惯、卫生习惯养成教育等情况,看是否有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等情况;检查现代教育技术设施正常运行及使用情况;检查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教室的管理情况。

4、学校收费及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等惠农政策宣传、执行情况;民办学校、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是否进行公示、公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向学生出示收费正式收据;普通高中“三限生”政策落实及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学校有无搭车收费、代收费及其他违规收费现象;学生奶等服务性收费是否严格按照学生自愿原则收取;检查学校是否有组织学生征订其它教辅资料行为。

5、幼儿园工作情况。主要是指导幼儿园有序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行为;检查幼儿园园舍安全、车辆安全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实地察看。检查人员到学校实地察看开学工作档案资料、座谈师生、访问家长等方式了解学校开学工作情况。到镇察看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抽查一所小学;城区察看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抽查民办幼儿园。

2、汇报与评议。召开有学校全体班子成员(被检查学校校长)参加的开学工作反馈会,由学校校长汇报本镇本校开学工作情况,含开学特色工作、工作思路等(不说空话套话,时间不超过15分钟),检查组组长总评学校开学工作。

3、检查量分。检查组成员根据《嘉鱼县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评估量化评分表》对各镇及县直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量分。

五、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束之后,在教育局召开有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同时,向全县通报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情况。学校开学工作检查得分将以一定权重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评分。

六、检查要求:

1、及时上交材料。各镇各校要认真总结开学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月21日前将书面材料(含师生到校情况、工作措施、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全年工作思路等)电子稿发送到教

育局督导办邮箱,邮箱号:jyxjyjddb@163.com。

2、做好迎检准备。各镇各校要充分展示全镇全校的开学工作情况,要注意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亮点,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要对照检查要求准备好各项档案资料、安排好相关展示活动。

4.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篇四

估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函[20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的精神,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宏观规划与指导,尽快提高学校运动训练水平,经研究,我部决定2005年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基本条件:

学校体育工作成绩显著,在相应运动项目上形成传统和特色,在全国居于较高水平;学校重视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在运动员学习、训练、比赛、管理、医务监督和营养保障等方面有相应制度和办法;具备相应项目训练、比赛所需的场地、设施;具有思想业务素质较高的优秀教练员和科研人员队伍;具有训练、比赛及科研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

二、评估主要运动项目

根据我国高等学校开展运动训练的传统和训练条件,及与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和国际、国内大学生比赛项目相衔接的原则,评估项目为: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手球、棒球、垒球、武术、击剑、射击、定向越野、跳水、攀岩、自行车、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摔跤、柔道、跆拳道、帆船、帆板、赛艇、皮划艇、龙舟,以及棋牌、冰雪运动类等。

三、评估程序与办法

1.高等学校自评

申请参加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的高等学校(含已经在教育部备案的102所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应按照本通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方案》(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将自评报告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高水平运动队评估申报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申报表》)及相应的管理文件、表格、数据、证明(涉及训练场馆设施的需附照片)等材料(附电子版),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

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评估的学校按所申报项目进行初评。专家组5人以上,由学校体育教育、训练、管理方面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专家组依据《方案》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地总体规划对高水平运动队学校和项目进行全面、科学、细致的评估,做到严格把关。初评后专家组按项目给出量化分数,投票决定初评合格学校,写出详细评估意见并由成员逐一签名。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于2005年9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学校申报材料和初评合格学校的《申报表》报送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3.综合评估

教育部组织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方案》,对学校申报的运动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经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招生。

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部今后将定期开展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评估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统筹规划、有序发展、严格条件、规范评审、确保实效,防止一哄而上。我部还将定期组织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的检查,对没有按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要求开展运动训练的高等学校,停止其享受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招生政策。附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方案

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高水平运动队评估申报表

教育部

5.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篇五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熟练程度的口语考试。考试形式为口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流程,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普通话证书都是怎么补办的?

1.进入普通话水平测试官方查分系统http://。省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二、补证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表》电子版;2、申请人身份证正面照片,jpg格式;3、刊登补证声明的报纸版面照片,jpg格式,要求高像素高清晰度。

4.在其他测试站(中心)参加测试的考生,请提前与测试所在测试站(中心)联系,提交补证材料,办理补证事宜。

5.补办的证书加盖“证书补发专用章”。申请人按约定领证时间,持刊登补证声明的报纸原件到申办补证的测试站(中心)领取证书。

辽宁省

各测试站,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管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现就证书补办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办范围

经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组织测试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等级证书人员,其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发证日期为准),可申请补办。

二、补办程序

1.申请人填写《辽宁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办申请表》,见附件)基本信息。《补办申请表》可在“辽宁教育人才网”下载。

2.申请人持《补办申请表》到本人报名测试和领取证书的单位(测试站点)核对身份和成绩、签署审核意见,并在落款、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申请人持《补办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到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办理补证手续。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701室;联系电话:024-26901970 26901975

江西省

一、办证范围

(一)2010年1月1日以后,在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或省内各设区市、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可以通过江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系统在线查询测试信息的考生,如遗失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按下述要求向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提出补办申请。

(二)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2011年1月1日起一律核发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因此,我省一律停止补办旧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办证程序

(一)申请人通过江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系统在线查询,确定本人考试成绩、证书编号等信息。

(二)申请人依据查询确定信息,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声明”。

(三)申请人持刊登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声明”报纸,到本人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所在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附后),加盖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印章。

(四)申请人持刊登有等级证书“遗失声明”报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申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

申请人如在高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校教职工须出具该校人事部门证明原件,在校学生或已经毕业学生须分别出具该校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五)申请人在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事宜后,回本人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所在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加盖钢印。

三、办证时间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工作统一由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周三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凡具备补办条件,并完成办理程序要求的考生,经审核无误后,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于当天内为考生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办证要求

(一)依据《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规定》,申请人如在设区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参加测试,所提供的身份证所在地应当为该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所属设区市;

申请人如在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参加测试,所提供的学生证、毕业证或相关证明应当为该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所属高校。申请人所出具证件如不符合要求,一律视为违规测试,不予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申请人在申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过程中,如有其他不清楚事项,可事先与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进行电话咨询,确保所需证件准备完善、程序符合规定并顺利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工作。

五、办证地点

证书补办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804办公室。联系人:杨溢;联系电话:0791—86765291。

四川省

1.凡参加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省普测中心”)包括各测试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测试时间为准),可申请补办。

2.申请补证者须先填写《四川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补证者可到省普测中心(黉门街36号正成商翼312室)领取《补证申请表》或在“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网”网页上下载《补证申请表》。

3.申请补证者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补证申请表》,包括接受测试的具体时间(年、月、日)、地点、成绩、证书编号,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一定要核对准确,填写无误,并在右上方规定的地方贴上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4.《补证申请表》须经原测试机构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后向省普测中心递交,如在省普测中心参加测试的,可将《补证申请表》交中心办公室核查。

5.省普测中心在接到《补证申请表》后,于1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办理。

6.申请补证者接到省普测中心领取补办证书通知后,按照通知时间凭本人身份证每周一领取证书(周二至周五不办理此业务,遇节假日顺延)。一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省普测中心将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6.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篇六

根据市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的通知》,2014年1月17日,发放通知书;1月18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月22日(农历正月二十三)为假期,共36天;2月23日(农历正月二十

四)报名,24日(农历正月二十五)正式上课。现就寒假和春季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时间

2014年1月17日(农历腊月十七)为全校放寒假时间,2014年2月23日(农历正月二十四)为全校学生开学报到时间。2014年2月21日(农历正月二十二)下午3:00全体行政领导在耕心楼二楼会议室开会;2014年2月22日(农历正月二十三)上午9:00全体教职工在科技楼四楼会议室开会。

二、认真做好寒假前和假期的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期末总结及新学期工作谋划

各处室、级组要认真组织教师总结本学期各项工作,并通过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认真谋划新学期的工作,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

2、加强学校维护和假期安全管理工作

各处室、级组要把学校师生安全工作放在寒假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学校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3、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教育处、年级组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纪律和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燃放烟花爆竹、滑冰

1滑雪、食品卫生、煤气中毒、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4、加强假期校园的值班工作

总务处、保卫处在放假期间要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确保值班人员电话畅通。

三、切实做好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

1、组织教职员工按时到岗到位。开好学校行政会议、处室工作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议,统筹安排好开学报到上课等各项准备工作,使广大教职工迅速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做好教学用书的到位与发放工作。认真做好各类教材、教学用书和课表、辅导表以及文具的领取与发放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套”。

3、认真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开学后,各处室、级组都要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开展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彻底清除校园内外的生活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堵住疾病传播源头,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4、严格按照开学规定时间开好课、上好课。2月24日按正式课表和正式作息时间上课。坚决杜绝不按课表上课、不备课上课、无教案上课等不良现象发生。

洛川县中学

7.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篇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 [2013]108号),结合中央财政拨款及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一等(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1500元;

二等(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1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当学年体育成绩合格;

4、自觉保护公共环境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本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具体申请条件:

1、一等(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级前20名;2013级参照2013-2014-1学期GPA,GPA

达2.5以上。

2、二等(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级前25名;2013级参照2013-2014-1学期GPA,GPA达2.2以上。

四、名额分配:

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原则上,2013级贫困生的获得比例不低于40%。

五、申请和评审

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处审核并公示拟获得2014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在系统公告栏中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助学金发放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第十五条规定,“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要求”,我校本学期国家助学金将按照5个月逐月发放学生银行卡中。

七、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

学院评审、初审、公示:3月14日-20日

学院系统提交学校截止时间:3月21日中午12:00前

学工处审核、公示:3月21日-26日

学校审批及发放:3月27日-31日

八、其他

1、学生在填写申请理由时,需提醒结合学院通知的申请条件详细填写,以便审核人清楚了解家庭状况及学习成绩。

2、上述申请条件只是原则上,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需保持学院内平衡。同时对于家庭特别困难得学生,尤其是孤儿,残疾学生等,原则上可不参考成绩要求。

3、本次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定审核均走网上流程,老师和同学均难免会有各种问题,请学院老师做好耐心细致的组织和解释工作,使同学们能够按部就班的有序申请。

4、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生工作部(处)

8.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篇八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托机构、有关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3〕18号),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食药监办〔2013〕7号)联合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食药监办食〔2013〕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科学安排、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滨海县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组长:朱佳琴、彭道江

成员:袁建平、杨兵、顾小阳、于雷、辛立祥、梁忠诚

三、检查内容

㈠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食堂安全责任制键。是否制订各相关工作制度,公示牌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㈡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是否存在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条件的食堂,一律不予许可。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手续的,责令其立即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㈢严查内外环境是否整洁。认真核查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㈣严查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是否符合要求。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工作岗位,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

㈤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帐,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

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㈥严查清洗消毒保洁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㈦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感染,四季豆、豆浆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备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㈧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㈨严查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认真核查自备水源,有自备水源的小学校泵房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消毒处理装置且正常运转,储水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二次供水水箱是否专用,是否按规定要求消毒。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从2013年3月19日至4月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㈠自查阶段(3月19日至3月20日)

全县各学校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健康证明管理,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保洁、使用添加剂情况和生活饮用水使用情况等九

个方面,尤其是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排查,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㈡督导检查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县卫生局和教育局组织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结合学校食堂自查自纠情况,对供餐人数多的大型食堂、农村学校食堂 进行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加工布局的合理性,及时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堂经营、超范围及超规模供餐、使用腐败变质食品或超期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执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对发生过食物中毒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㈢总结检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

及时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各校整改情况,全面掌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有效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有关要求

㈠强化领导,明确职责。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及具体措施,着实做到目标任务明晰,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㈡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学校主要负责

人切实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的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㈢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餐饮服务示范工作结合起来,增强服务意识,认真指导和帮助学校食堂帮助按照量化分级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人员岗位职责、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抓出成效,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㈣加强检测,督促整改。针对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效果、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对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认真整改。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㈤及时总结,迎接上级督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抓整改落实,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全面巩固提升,迎接上级督查。

9.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篇九

全省高校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系教学秘书:

根据闽教办高[2012]44号文件的通知,今年全省高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拟定于2013年1月5日举行。现将考试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高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一、二、三级考试内容按考试大纲要求执行。一级为无纸化考试,开考“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二级考试开设C语言、Access、Visual FoxPro和Visual Basic四种选考语言,全部为无纸化考试。三级考试按偏硬、偏软考试的轮换顺序,本次开考三级偏硬,只考笔试。

二、笔试、上机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计算机一级考试成绩将做为2012级学生相应的期考成绩。

四、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高校在校生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2012]费178号),我省高校在校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分等级,每生收取32元。

五、报名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不含自考生)。

六、各班应认真组织学生集体报名,各班上报时间截止至10月18日(本周四)下午16:30,逾期不予补报。上报地点:行政楼1210肖老师处。

上报时需上交的材料有:

a)校园卡(班级报名费用汇总于一张校园卡)

b)名单条(于报名者后方注明报考等级,在名单条下方注明报名等级总人数与总金额。)

i.注:若为自己手写的名单条请按学号顺序书写,否则报名时一律不采

用。

10.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篇十

各学院、各班级:

省教育厅、省语委联合颁发的[2003]3号文件•关于对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非师范类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规定: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如中文、英语、音乐、新闻、文秘、法律、管理、导游、商业、信息、通信、外贸、财经、餐饮服务等专业)的毕业生,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其中导游等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87分)以上,非师范类其他专业和学科的学生,其普通话水平应达三级甲等(70分)以上;从2003年起,毕业生应逐步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普通话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应缓发毕业证书。•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规定:大中专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应当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湘教通[2009]1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意见‣规定: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统筹安排,有计划地对本院校学生进行全员培训和测试。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校语委研究决定本学期为在校学生开展第33次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0日;培训时间:3月14-22日;测试时间:3月29日至4月5日。现将培训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本次培训测试以班为单位进行报名,请学习委员在我校教务处网页中下载报名表。所有参加培训、测试的学生到本班学习委员处报名,按要求填写电子表格(以“×院×级×班”的格式填写主题),提供1寸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文件名的电子版照片并发至各院学习部。学习委员将信息完整的纸质报名表(打印)及培训测试费交至各学院学习部,再以学院为单位把费用转交财务处收费科101室。最后,把报名信息表和缴费收据交至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办公室(师院校区主教楼六楼,电话22661023)、周娟老师(新校区学生宿舍七、八栋二楼连廊处文新学院学工办公室,电话26350320)。

2、缴费。收费严格按照湘价函„2004‟47号文件执行,即学生标准70元/人(测试费每人每次35元、报名费5元;培训费每学时2元,测试前共培训15学时)。此次培训由国家级、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授课。所有非师范类专业学生都应参加培训,师范类学生和已开设“现代汉语”课程及已选修“普通话”课程的学生可自愿参加(已开设或选修该课程的班级,需在本院、系开具证明)。

3、注意事项

(1)必须按要求、格式填写报名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测试站不接受个人报名,各班不接受校外学生、社会人员报名,一经发现,该班的报名信息无效。

(2)普通话水平测试3个月内只受理一次报名,报考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其普通话水平必需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至少须提前一个学期参加培训和测试并获得合格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3)培训教材统一使用湖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编写的•普通话训练与测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师院校区测试站办公室有售,可自愿购买(25元/本)。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3月24日,以学院为单位前来师院校区主教楼六楼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办公室领取。

(5)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为省级考试,证书由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颁发,全国通用。应试者应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概不退费。

(6)证书发放:以学院为单位在考试1个月后到测试站办公室领取。

湖南工业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工业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1、•关于对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非师范类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湘教发[2003]3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2、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表格

关于对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非师范类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

湘教发[2003]3号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普通中专学校:

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省高等院校(含高职学院,下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学校,下同)在校非师范类学生有计划地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中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和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水平不断提高,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和大、中专学生就业。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

二、测试对象及达标要求

1、影视表演(包括广播剧、话剧表演)和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92分)以上。

2、与口语表达有关的其他专业的学生(如英语、音乐、新闻、文秘、法律、管理、导游、商业、信息、通信、外贸、财经、医学、餐饮服务等专业),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其中导游等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87分)以上:

3、非师范类其他专业和学科的学生,其普通话水平应达三级甲等(70分)以上。

三、各学校应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语言文字有关文件精神,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水平纳入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 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分期分批地开展学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与口语表达有关专业的毕业生应先行测试。从2003年起,毕业生应逐步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普通话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应缓发毕业证书。

四、各有关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测试点。已成立普通话测试站的学校,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在校语委领导下由校测试站负责。未建立测试站的学校,其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按湘语办[2002]2号•关于设立普通话培训测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培训测试组织、普通话水平等级认定等有关问题按省教育厅、省语委[1998]3号•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执行。

五、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一项内容。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00三年一月九日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2006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应当依据国家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三条 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纳入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教育、人事、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七条 国家机关必须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会议、面向社会公众讲话等公务活动中应当使用普通话。

国家机关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印章、公文、电子屏幕及面向社会发布的其他文字材料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第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使用普通话。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报刊、板报、讲义、试卷和教师板书及面向学生和社会发布的其他文字材料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提高学生正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将其作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评估、督导内容。

第九条 广播电视的播音、节目主持、采访等和影视制作、文艺演出,必须使用普通话。影视、戏剧的字幕及其他公示性文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方言的,可以使用方言;播音用语确需使用方言的,必须经省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第十条 以汉语文出版的各类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和网络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计算机汉字库字形设计、制作和软件开发等,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十一条 商业、电信、邮政、文化、餐饮、娱乐、公共交通、铁路、民航、旅游、金融、保险、医疗及其他面向公众服务的行业,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服务用语。

公共服务行业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公文、印章、执照、票据、报表、电子屏幕、商品说明书、病历处方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二条 鼓励公民使用普通话,提高普通话水平。

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公文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三条 山河湖泊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和路名、街名、桥名、公共交通站牌、企事业单位名称、建筑物名称以及名胜古迹、旅游景区(点)、教育基地、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的各类设施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公共场所的题词、题字和手书招牌,提倡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四条 广告用语用字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广告用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和已经废止的异体字、简化字,广告用词不得使用谐音字。用霓虹灯显示的或者其他材料制作的广告牌、名称牌以及永久性标语牌,其字形和内容应当保持完整,缺损时应当及时修复。

商品的包装、说明文字必须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各类情形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确需同时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必须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外国语言文字为辅;确需使用汉语拼音的,应当正确规范,且不得单独使用。

第十六条 汉字编辑、校对、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计算机汉字库字形设计制作人员,印章、名称牌,招牌、广告等设计制作人员,应当达到国家规范汉字应用水平相应等级要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纳入出版物编校、质量考核和年度检查的内容,作为评选优秀出版物的条件。

第十七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本行政区域内接收外国留学生进修汉语文及相关专业的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机构,应当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学用语用字。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按照国家规定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辅导人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省级电台、电视台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甲等水平;

(四)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播音员、解说员、导游员、话务员、律师、星级宾馆服务员等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五)大中专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对前款未达到相应普通话等级标准的人员,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培训,使其达到规定的等级标准。

第十九条 新录(聘)用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人员时,应当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录(聘)用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本办法规定的等级。

第二十条 普通话、规范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由符合国家规定的语言文字测试机构实施;外国留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由国家授权的语言文字测试机构实施。经测试合格的,由省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等级证书。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人员不使用普通话或者未达到普通话等级要求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进行培训;经批评教育仍不使用普通话或者经培训仍达不到普通话等级要求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其作出岗位调整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新闻媒体、出版单位以及公共服务行业不遵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规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新闻媒体、出版单位不得参加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评选。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招牌、广告及商品的包装说明不使用规范汉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津法规处理。

11.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为做好2014年我厅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4〕5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内容

考核范围和内容按冀人社字〔2014〕52号要求执行。

二、报名条件

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试行办法》(冀人发〔1998〕12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其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截止到2014年2月28日。

三、报名办法

(一)各单位将工人等级考核通知传达到中级工及其以下(含未定技术等级)的工人。有转岗情况的,要传达到需要转岗工种的高级工。

(二)工人根据自身情况,写出考核申请,申请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申报等级、申报行业、申报工种、考核类型(晋升、初定级、转岗)。塞罕坝和木兰林管局木材加工与利用系列工种人员因岗位已经不存在且不具备实际操作考核条件,将来有意申报技师的,建议参加转岗考核。

(三)由单位收集汇总报名人员的有关资料,填写《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申报人员一览表》,到指定报名处报名(林业行业以外的工种到所在设区市报名,林业行业工种由省厅审核后统一到省人事考核局报名),并获取每名工人的报名号和密码。

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申报人员一览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制两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4.现技术等级证书(或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工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章;

6.属于破格的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初定等级的提供调令和增人计划卡原件及复印件。

表格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档案管理部门章。

每人的报名材料按2、3、4、5、6、7项顺序用小长尾夹或曲别针夹好,按等级和工种装袋。

各单位务于3月24日前将报名材料报省厅人事处,由省厅人事处统一到省人事考核局现场报名。

驻外单位要提前与所在设区市工考部门联系行业外报名事宜。承德市人事教训考试中心:承德市双桥区东大街16号,电话2059636、2057086。张家口市工考中心:张家口市高新区市政府办公大楼(通泰写字楼),电话2014210。

(四)报名完成后,各单位将报名号和密码通知到每位工人,由工人自行填报报名信息、缴费、订购教材、打印准考证号。为了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请各单位提前通知工人准备好个人电子照片(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规格为4.8*3.3cm,567*390 像素)和办理网银(或找人代为支付)。

附件:1.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申报人员一览表

2.2014年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几点补充说明

省林业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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