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金牛卡业务风险防范(暂行稿)

2024-09-18

农村信用社金牛卡业务风险防范(暂行稿)

1.农村信用社金牛卡业务风险防范(暂行稿) 篇一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 鹤卡借记卡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银行卡业务会计核算, 促进银行卡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以及《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鹤卡的功能和种类

本办法所称鹤卡借记卡是指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受黑龙江省各县级联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下同)自愿委托,由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申请的统一品牌的借记卡,是向单位和个人发行的具有存取现金、消费结算、转账支付、账户管理等全部或部分功能,不具有透支功能的金融支付结算工具。

(一)鹤卡借记卡按使用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按卡片表面是否记载持卡人姓名分为记名卡和非记名卡;按卡片的从属关系分为主卡和附属卡。

(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发行的鹤卡借记卡共分为以下八种:

普通卡、单位卡、单位附属卡、个人记名卡、个人附属卡、行卡交易信息转发、提供清算数据的部门。

九、清算行:清算行是指负责对通存通兑业务进行资金清 算的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清算中心及各县级联社核算中心。

第三条 空白卡片的管理

一、鹤卡卡片由省联社负责外包制作,在表外科目 “重要空白凭证”下按照卡片种类分设账户核算。

成品卡入库时,会计分录: 收:10102鹤卡

成品卡出库时,会计分录: 付:10102鹤卡

二、发卡机构领取卡片必须按照重要空白凭证领取的有关规定办理。

入库时的会计分录: 收:10102鹤卡 出库时会计分录: 付:10102鹤卡

第二章 基本业务

第四条 借记卡发卡

借记卡发卡时,柜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鹤卡借记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表”和规定的有效证件无误后给予发卡。会计分录:

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作为记账凭证,办理会计核算。

1、本社(行)卡在本社(行)存款,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2、本地卡存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3、异地卡存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手续费)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贷:51110205-3柜面手续费收入(手续费)(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二、转账存款

转账业务中,按照卡种分为本社卡转入本社卡、本社卡转入本地卡、本社卡转入异地卡、本地卡转入本地卡、本地卡转入异地卡、异地卡转入本地卡、异地卡转入异地卡。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贷:51110205-3柜面手续费收入(手续费)

如果手续费以现金方式收取

借:101101网点现金(手续费)

贷:51110205柜面手续费收入(手续费)(2)转入卡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4、本地卡转入异地卡 现金收取手续费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借:101101网点现金(手续费)

贷:51110205-3柜面手续费收入(手续费)(2)转出卡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3)转入卡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转账收取手续费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贷: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3、异地卡取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贷: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贷:51110205-3柜面手续费收入(手续费)(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手续费)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

4、农民工卡取款

(1)他行农民工卡在本社(行)柜面取款 受理机构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受理方手续费分成)

贷:243102应解个人汇款(交易金额)

贷:51110205-4农民工卡手续费收入(受理方手续费分成)

借:243102应解个人汇款(交易金额)

贷: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

借:101102自助设备现金(交易金额)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三)异地卡在本社(行)的自助设备存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101102自助设备现金(交易金额)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贷:51110205-2ATM手续费收入(手续费)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手续费)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二、取款业务

(一)本社(行)卡在本社(行)的自助设备取款,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贷:101102自助设备现金(交易金额)

(二)本地卡在本社(行)的自助设备取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贷:101102自助设备现金(交易金额)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一般转存款(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2、本社(行)卡在他行自助设备取款(1)发卡机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借:53110402鹤卡手续费支出(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持卡人应付的手续费)贷:51110205-2ATM手续费收入(持卡人应付的手续费)(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贷:469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第七条 特约商户消费

一、POS消费

(一)他行卡在本社(行)POS消费此交易待日终清算时系统自动记账

1、受理机构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贷:2011活期存款—商户基本账户(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

贷:51110205-1POS手续费收入(手续费分成)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一般转存款(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

(二)本社(行)卡在他行消费

1、POS消费

(1)发卡机构会计分录:

借:201701借记卡单位活期存款-持卡单位(交易金额)或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贷:51110205-1POS手续费收入(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贷:51110205-1POS手续费收入(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2)日终清算时发卡方会计分录:

①活期存款账户补足消费金额时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垫款金额)

贷:139106消费质押临时垫款(垫款金额)②活期存款账户无金额时的会计分录: 借:201703借记卡个人定期存款(垫款金额)

贷:139106消费质押临时垫款(垫款金额)(3)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46290101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贷:111202一般转存款(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二、借记卡跨行卡消费撤销

1、他行卡在本社(行)POS消费撤销时是日终清算后自动入账,会计分录是他行卡在本社(行)POS消费会计分录的红字冲

回系统自动记账

不退还手续费

(1)发卡机构会计分录为: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贷:201701借记卡单位活期存款-持卡单位(交易金额)或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一般转存款(交易金额)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二)手工退货

1、他行卡在本社(行)POS消费退货

商户携带特约商户提供的“加盖”特约商户在本社(行)预留印鉴银联退货凭证,信用社可以为客户进行手工退货交易。

退手续费

(1)受理机构办理客户手工退货,会计分录:

借:2011活期存款-商户基本账户(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262113POS应付款(交易金额)

贷: 51110205-1pos手续费收入(红字)

(2)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帐务处理

贷:111202准备金存款

2、本社(行)卡在他行POS消费退货会计核算参照联机退货交易

(六)预授权完成及撤销会计核算同消费及消费撤销交易

四、本行卡在境外交易

本社(行)卡在境外POS消费、消费撤销、退货等交易会计分录同本社(行)卡在他行POS消费、消费撤销、退货等交易会计分录。

第三章 资金清算

第八条 资金清算原则

一、省清算中心与各县联社的清算

1、系统内交易资金清算采用日终净额轧差清算的原则。

2、跨行交易资金清算采用逐笔实时清算的原则。

二、省清算中心与银联总中心的资金清算是净额轧差清算。轧差后的清算净额包括:交易本金、手续费及差错类调整交易金额。

第九条 省清算中心与银联总中心的资金清算

一、省清算中心次日接收到银联总中心的资金清算信息和对账信息,系统自动与前日的银行卡跨行交易数据进行核对。

省清算中心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接收即时转账报文,系统自动进行账务处理,并打印来账凭证。

应收汇差时,会计分录:

二、短款:

1、存款交易成功,未收款或所收款项小于记账金额。

2、取款交易成功,付款款项大于记账金额。

3、ATM吐钞,发卡机构未记账或记账金额小于吐钞金额。

4、交易成功,CDM未收钞或部分收钞。

5、POS消费成功,发卡机构未记账或记账金额小于消费金额。

6、贷记调整失误。

7、商发现短款,提出调整。

8、持卡人发现短款,提出调整。第十二条 错账调整的原则

一、错账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有复必果、果必明确”。

二、错账调整以受理机构的业务交易事实为依据进行调整。第十三条 错账调整的处理

一、ATM长款

(一)本行卡本行ATM长款

1、受理机构做ATM长款处理,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

贷:262112ATM应付款

2、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1)受理机构会计分录: 借:262112ATM应付款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贷:101101网点现金

2、省清算中心接到电子银行部的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1)受理机构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贷:139109-1ATM应收款(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受理联社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准备金存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三、POS长款

(一)本行POS长款会计核算同手工退货业务处理

(二)他行POS长款

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是原POS消费会计分录的红字冲销,发生额为长款金额。

四、POS短款

(一)本行POS短款

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

1、受理机构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贷:2011活期存款-商户基本账户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1)调单申请社会计分录: 借:53110402鹤卡手续费支出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申请联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准备金存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二)本社(行)做调单回复

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

1、调单回复社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贷:51110202鹤卡手续费收入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贷: 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回复联社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准备金存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第五章 其他业务

第十四条 挂失

二、个人卡: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

521102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或应付利息)

贷:101101网点现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鹤卡上线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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