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校住宿学生承诺书(共9篇)
1.留校住宿学生承诺书 篇一
附件2:
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
为确保留校学生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作为一名假期期间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学生,有义务就本人的日常行为表现向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一、由于学校对全体假期留校的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我承诺保证服从学校的安排,入住所分配宿舍,不擅自调换宿舍,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的批评和处理。
二、留校住宿期间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钱包等);外出时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
三、留校住宿时间如需延长或缩短,保证提前向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住宿时间;如中途需离校,夜晚不能返校,保证向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提交请假条,写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并同时告知学院辅导员。
四、保证严格执行按时晚熄灯就寝制度,遵守学校纪律在23:30前返回入住宿舍。
五、保证在宿舍区不使用热得快、电热壶、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保证在公寓楼内不燃放孔明灯以及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不生火做饭、煮菜、煲汤等;保证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人、异性。
六、保证不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不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
七、保证不在学生公寓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高声喧哗,不进行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
八、本人承诺在留校住宿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其他规章制度。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所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本承诺书由学生本人亲自签署,交由学院存档。
学生签名:(捺手印)专业班级: 年 月 日
2.留校住宿学生承诺书 篇二
为实现学院的育人目标,提高大学生的日常行为修养,进一步规范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确保留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和生活秩序。作为一名在暑假期间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学生,有义务就本人的日常行为表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假期留校住宿手续,就假期留校住宿一事已告知本人父母,并征得了他们同意。
二、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三、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如电脑、自行车),由自己承担保管责任;不随意挪用他人财物;寝室钥匙不转借给他人或私自换、加门锁;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
四、严格遵守学院请销假制度。如需变更(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会提前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备案;如中途需离校几天,会向学生管理办公室提交请假条,写明外出地点及联系电话。未经批准,擅自外宿,视作违纪处理。
五、严格遵守按时就寝熄灯制度。自觉在22:00前返回寝室,按规定熄灯就寝。未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和熄灯就寝,视作违纪处理。
六、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不在公寓(宿舍)区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在公寓(宿舍)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不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不在寝室内私自乱拉电线,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不吸烟。
七、不到周边河游泳。
八、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
九、不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
十、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学校取消假期留校住宿资格,甚至进一步的处理(分)。
承诺人姓名(签字):系班级联系电话:辅导员意见:(签名)
系意见:(签名)
3.申请留校住宿承诺书 篇三
本人因特殊原因创新创业暂不能离校返家,特向学院申请,准予我留校住宿,为解除学院对我的安全担忧,同时鞭策自己增强自我教育管理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个人的人身 财产安全,我特向学院做出如下承诺。
一、身心健康无任何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
二、留校住宿之事,我负责告知家长,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若有触犯,一切责任后果自行负责。
四、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若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的纪律处理。
五、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注重个人形象及修养,维护学校的声誉。
六、树立节约意识,不出现任何浪费水、电等行为。
七、在此期间自己参与的各种活动,均属于个人行为,因此发生的意外事故,均由自己全部承担相应责任,与学校无关。
八、在住宿问题上,特作如下保证:
1.遵守作息时间,不留宿他人,服从学校管理。
2.不出现私拉乱接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用电行为。
3.爱护公共财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4.爱护环境卫生,保证室内清洁整齐。
5.不发生打架斗殴、赌博、盗窃等行为。
九、该承诺书一式二份,本人保留一份,学院保留一份。
十、毕业生留校时间截止为2018年6月。
十一、承诺人相关信息:
承诺人姓名: 性别 : 院系: 班级:
居民身份证号:
本人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地址: 家庭联系电话:
原寝室号: ;服从学院分配到:
栋
。(此项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填写)
十二、本承诺书的内容,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认真全阅,无异议后,签署“同意作出以上承诺”,并签名认可,学院方能安排其住宿,否则,学院不予安排住宿。
承诺人意见:
承诺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4.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安全协议书 篇四
青岛大学 学院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安全协议书
甲 方: 学院 乙 方:
为确保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学生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中的责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青岛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经协商,学院、学生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安全协议:
一、甲方对假期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凡假期自愿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应符合学校规定假期留宿的条件,告知家长后方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暑期学生住宿申请表》。经学院审查核准后签订本协议并留存备案。
二、乙方基于 原因,乙方自愿申请办理假期留校住宿手续,愿意在学校安排的宿舍里住宿。
三、乙方承诺在假期自愿留校住宿期间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保证申请留校住宿理由的真实,假期留校住宿一事已告知家长并家长亲笔签字同意。自行承担因申请理由不实或未履行告知家长义务的一切后果。
2.中途离校严格按规定向各学院辅导员办理销假退宿手续。3.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住宿安排,承担擅自变更住宿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觉接受学校安全管理,服从公寓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和大学生的自身形象。不违章用电,不使用煤炉、大功率用电器,不生火煮饭,不赌博,不观看传播黄色、淫秽光盘和书刊,不留宿异性;不使用或藏留易燃易爆物品。
5.爱护公共及私人财产,造成公共和他人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需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6.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间,本人一切行为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四、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申请,负责审批乙方留校住宿;
2.不定期检查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情况。如发现乙方违反协议,有权取消乙方留校住宿的资格,责令其立即回家。
3.留校学生因下列情形出现的下落不明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伤亡者;
(二)违法犯罪而逃亡或伤亡者;
(三)自行驾驶机动车辆而伤亡者;
(四)参与非法传销等引起的经济纠纷或人身安全事故;
(五)参加打架斗殴而伤亡者;
(六)自行外出郊游而伤亡者;
(七)擅自下河游泳而伤亡者;
(八)私自带、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引起的伤亡者;
(九)不经请假离校出走,下落不明或伤亡者;
(十)吸毒引起的伤亡者;
(十一)学生因精神问题出现的自杀或其他及伤亡事故;(十二)学生在校园以外发生的其他安全事故;
(十三)未经审批,私自住宿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学院盖章)年 月 日
乙 方:
年
5.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安全保证书 篇五
6.不晚归,未经学院(部)负责联系人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7.未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许可不留宿他人。
8.不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吸烟。
9.不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不参加任何性质的 活动。
6.留校住宿学生承诺书 篇六
为了做好学生假期留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确保大学生顺利、愉快、安全地度过假期,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特殊情况下需留校住宿的,应从严控制留校住宿学生对象与数量。
二、放假前各系对因院、系等部门工作需要或因勤工助学(家教)、离家较远等原因申请假期住宿的对象要做好摸底登记并将安排计划报送学生处审核备案。
三、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统一由宿管科集中管理。
四、假期留校住宿办理程序:
1、学生要求假期住宿,在离学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系提出住宿申请,填写《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
2、经班主任(辅导员)、系(部)分管领导、学生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到宿管科;
3、宿管科进行审核登记并安排住宿。
五、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纪律
1、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宿管科安排和管理;
2、要注意防火防盗,不允许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热棒等易造成火灾隐患的物品;严禁私接电源,乱拉电线;
3、留校住宿学生若中途要退宿,必须到宿管科进行登记,以便掌握学生留宿情况;
4、留校期间认真自觉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校园环境,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对违反规定的,要在开学后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5、禁止在校园内聚餐酗酒,对于因酗酒而引发的其他事态要在开学后从重处理。
六、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7.留校住宿学生承诺书 篇七
为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要求,学校就如下寒假安全事项向广大学生进行告知,希望同学们认真履行。
一、今年寒假,学校将对学生宿舍进行维修、家具更换等项目工程,届时学生宿舍进出人员复杂,考虑到施工便利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建议同学们回家过寒假,尽量不要留在学校住宿。
二、若有同学确实需在寒假期间在校住宿,请务必征得家长同意后,并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以下各项规定:
1.留校住宿期间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2.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他人,要遵守学校正常的作息制度。
3.不得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不能动用明火,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不得在学生公寓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
4.不得组织、参与非法集会;不得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严禁擅自组织或参加任何野炊、外出游泳活动。
5.在留校住宿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做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事情。
6.鉴于寒假学生已放假和学校教职工需正常休假,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再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建议同学们都尽量回家与家人团聚,向父母汇报自己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凡自愿申请留校住宿的同学,其寒假在校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和事故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签字
8.留校住宿学生承诺书 篇八
集中住宿的通知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加强假期之间对部分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对所有宿舍进行维修,遵照学院的管理要求所有留校学生必须集中入住。目前我们暂考虑开放以下楼栋,男生B3、B4、B5、E1、E2(教师公寓),女生C1、C2、C3、D11、D12。以上开放楼栋的留校学生可以不搬动。而其它楼栋留校的学生则要集中入住在B5(男生),C1(女生)。凡要留校的学生必须提交申请(申请上必须作出假期之间在校入住的安全承诺),由辅导员审核签署意见,经所在系和宿管科批准后,方可办理留校住宿手续。
希望留校学生了解具体规定后再作留校决定,留校学生请自觉维护假期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我保护的防范意识,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如若违章违纪,必须作出处理并以通报批评,根据其不守承诺的违约行为,记入宿舍诚信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假期住宿资格,通知其所在系,开学后报学工科进行处理。
具体集中入住时间为7月1号——8月22日,7月6号开始封楼(除规定入住楼以外的宿舍楼全部断水、电进行维修)留校学生必须在6号以前搬到指定的房间入住。未办入住手续的这期间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封楼前通知广大学生贵重物品带走,需存放的6月29日集中存放在C2进行保管。
留校住宿学生每人交近期1寸彩照一张,并在入住区域填写入住登记表。(进入宿舍需对照相片)
注: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28日。
后勤部、学工部、保卫部
9.关于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的有关规定 篇九
各学院:
现将2010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从严控制暑假期间学生留宿,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留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留宿手续。今年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不同意留宿。
二、假期留校住宿办理程序
1、在校本专科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学生处网页下载申请表),经所在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和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同意并加盖印章后交到所在公寓区物管办公室办理留宿;
2、在校研究生、2010届本科毕业生考取我校研究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申请表),经所在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和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同意并加盖印章后交到所在公寓区物管办公室办理留宿;
3、学生带上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到物管办公室办理手续,物管办公室进行登记,安排住宿,发放暑假期间公寓出入证;
4、假期留宿水电费、住宿安排按所在公寓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假期留校住宿办理时间和对象
时间:2010年7月12日8:00时至7月15日18:00时。
对象:7月19日以后留宿的学生必须办理留校住宿手续,凭出入证进出公寓。
四、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在申请表上写明“个人安全自己负责”、“严格遵守假期公寓管理规定”及本人和家庭联系电话。
2、凡是同意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的学院,请将假期值班老师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递交一份到学生公寓物管办公室,确保假期留校学生正常管理。
3、物管办公室于7月16日前将暑假留校学生名单汇总后除交保卫处一份外,本专科留宿学生交学生处公寓管理科一份,研究生留宿学生交研究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一份。
4、学生留宿期间,各学院要了解本学院学生留宿期间情况,并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纪律
1、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
2、留校住宿学生不得在学生公寓内使用水乌龟、电炉、煤油炉,不得在公寓内煮饭,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留宿;
3、留校住宿学生外出要到本楼栋值班老师处请假,在校住宿时必须每天晚上22:00前主动到本楼栋值班老师处签名报平安,早上开门时间7:00点,晚上关门时间22:00点;
4、留校住宿学生若中途要退宿,必须到学生公寓物管办和该楼栋值班室进行登记,以便学生公寓物管办掌握学生留宿情况。
六、全体同学暑假离校时请尽量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保管好,对确实有困难的同学,物管办提供寄存服务,走前要关好水电和门窗,并到该楼幢值班室进行登记。
七、为加强公寓管理,07、08级9月1日前、09级8月25日前提前返校者,必须先到值班室登记和办理手续。
八、南区物管办电话:62769054,北区物管办电话:62769548,兰花湖物管办电话:62768398。
学生处、研究生处
【留校住宿学生承诺书】推荐阅读:
学生假期申请留校住宿承诺书09-20
学生校外住宿申请书10-11
学生住宿申请书简短2008-12
校外住宿学生周边环境情况说明08-28
留校工作申请书07-06
寒假留校申请书09-19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告知书06-23
酒店住宿申报材料06-24
酒店住宿登记制度11-06
住宿学校计划书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