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划款委托书

2024-07-30

融资划款委托书(通用9篇)

1.融资划款委托书 篇一

委托划款扣款授权书

编号: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年月日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合同号:)约定,乙方授权甲方按以下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内容处置在甲方处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账号:)和银行卡(卡号:)内的存款。

一、在乙方办妥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手续后天内,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将贷款全额拨入售房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号:)。

二、乙方于每月20日前在专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内存入足够金额,并授权甲方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从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中扣收当月贷款本息偿还额和逾期贷款本息。

三、乙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甲方向乙方定期提供对账单。乙方对对账单有异议时,可以向甲方查询。

四、本授权书项下代理期限的终止,须符合下列条件:

1、乙方已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

2、甲方书面同意终止本授权书。

五、本授权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公章)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或

(签字)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2.POS机划款时遇到问题 篇二

1纳税人扣款时,车辆被锁定,金三前台解锁,业务流程!

企业操作人员办理业务点击POS划款后,纳税人还未刷卡或刷卡后,POS机提示返回超时,POS小票未打印,纳税人税款未被划走。【业务补偿处理-POS划款(补)】,再次进行POS机划款,尝试多次后POS机总是显示返回超时。该种情况常见于使用交行POS缴税通设备(中行财税库银POS机也存在这种情况),出现该情况后说明该车辆已被锁定。

这是由于银行系统未给金三系统发送扣款成功标志,在金三中该笔业务被定性为扣款状态不明。待晚上金三与银行系统对账核实情况后,才能将该笔业务银行端查询缴款(电子税票)作废。即一旦纳税人车辆被锁定后,去税务大厅也不能办理业务,只能是下一个工作日来委托缴纳点或者去税务大厅办理业务。

金三规则只能在次日将该类型业务解锁,解锁操作就是将该车银行端查询缴款电子缴税凭证(电子税票)作废。与纳税人的解释:POS机返回超时,纳税人扣款不成功,车辆被锁定。留下纳税人联系方式,下一个工作日来委托缴纳点或者去税务大厅办理业务。

解决方案:

下一个工作日,委托缴纳企业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前台,征收—税款征收—税库银—实时扣款状态不明处理 功能菜单)对锁定的车辆进行解锁。

车辆解锁后,车购税委托缴纳系统企业端程序业务办理方式,【业务补偿处理--POS划款(补)】功能,再次进入业务流程后,先点击【电子税票申请】按钮,再点击【POS机划款】按钮;POS划款成功后,然后继续业务的后续流程。

如果购车纳税人想去税务大厅办理业务,税务人员在金三前台中对该车进行解锁后,还需将该车纳税申报信息作废。

备注:车购税委托缴纳企业在业务办理显眼位置,放置车购税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并且在业务办理时,和纳税人核实银行卡余额是否足够应纳税额数值。办理业务时一车一卡(非交行信用卡),不能使用现金。

1)委托缴纳企业虚拟税务人员账户进入金三系统,搜索实时扣款状态不明处理功能菜单,或者点击,【征收—税款征收—税库银—实时扣款状态不明处理】,进入功能菜单。

2)选择【扣款起止日期】,【扣款类型】处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然后点击【查询】按钮)【选择】查询结果数据后,点击【处理】即可。处理后即可将该笔业务电子税票信息作废

2正常办理过业务的企业,中行POS机,点击POS划款后POS机没反应 系统提示:

已经正常办理过业务的委托缴纳企业,使用中行POS机办理业务时,点击POS划款后,POS机没有反应。

原因:

解决方案:

企业操作人员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前台作废银行端查询缴款电子缴税凭证(电子税票)后,企业从【业务补偿处理--POS划款(补)】重新进入流程,首先点击电子税票申请,电子税票申请成功后,再进行POS机划款操作。正常情况下,税局作废电子税票后,企业操作人员再次成功申请电子税票后,就可以正常进行POS机划款操作了。3点击【POS划款】按钮时提示:“POS未就绪

点击【POS划款】按钮时提示:“POS未就绪” ;或者点击“纳税申报”菜单下的“POS机签到”提示:“POS未就绪”(此菜单目前仅交行POS机可用)。

原因:

POS机线没有连接好。

解决方案:

请检查POS机与机柜后面COM口的连接线路是否正确,并确保插牢、拧紧。再进行【业务补偿处理--POS划款(补)】,进行POS划款操作即可。

4交行POS机,点击POS划款后POS机提示请输入外部申报序列号 系统提示:

已经正常办理过业务的委托缴纳企业,使用交行POS机办理业务时,点击POS划款后,POS机提示“请输入外部申报序号”。

原因:

解决方案:

企业操作人员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前台作废银行端查询缴款电子缴税凭证(电子税票)后,企业从【业务补偿处理--POS划款(补)】重新进入流程,首先点击电子税票申请,电子税票申请成功后,再进行POS机划款操作。正常情况下,税局作废电子税票后,企业操作人员再次成功申请电子税票后,就可以正常进行POS机划款操作了 5纳税人银行卡余额不足,POS返回超时等原因,车辆被锁定情况 纳税人银行卡余额不足,POS返回超时等原因,纳税人车辆被锁定情况。

原因:

与纳税人的解释:银行卡余额不足或POS机返回超时,纳税人扣款不成功,车辆被锁定。留下纳税人联系方式,下一个工作日来委托缴纳点或者去税务大厅办理业务。

POS缴税通设备,出现该情况后说明该车已被锁定。

解决方案:

下一个工作日,委托缴纳企业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前台,征收—税款征收—税库银—实时扣款状态不明处理 功能菜单)对锁定的车辆进行解锁。

车辆解锁后,车购税委托缴纳系统企业端程序业务办理方式,【业务补偿处理--POS划款(补)】功能,再次进入业务流程后,先点击【电子税票申请】按钮,再点击【POS机划款】按钮;POS划款成功后,然后继续系统的后续流程。

如果购车纳税人在税务大厅办理业务,税务人员在金三前台中对该车进行解锁后,还需将该车纳税申报信息作废。解锁操作就是将该车银行端查询缴款电子缴税凭证(电子税票)作废,金三规则只能在次日将该类型业务解锁。

备注:车购税委托缴纳企业在业务办理显眼位置,放置车购税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并且在业务办理时,和纳税人核实银行卡余额是否足够应纳税额数值。办理业务时一车一卡(非交行信用卡),不能使用现金

金三前台实时扣款状态不明处理流程:

1)委托缴纳企业虚拟税务人员账户进入金三系统,搜索实时扣款状态不明处理功能菜单,或者点击,【征收—税款征收—税库银—实时扣款状态不明处理】,进入功能菜单。

2)选择【扣款起止日期】,【扣款类型】处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3)【选择】查询结果数据后,点击【处理】即可。处理后即可将该笔业务电子税票信息作废。POS返回超时、密码输入错误等原因,刷卡扣款失败系统提示:

纳税人银行卡余额不足,POS返回超时、密码输入错误等原因,办理业务时刷卡扣款失败。

原因:

解决方案:

【业务补偿处理--POS划款(补)】功能,再次点击【pos机划款】,重新刷卡办理业务即可。该处中行和交行POS机均可以多次发起POS划款操作,没有次数限制。余额不足情况,【业务补偿处理--POS划款(补)】,再次进入业务办理流程后,换其他银行卡刷卡缴税即可。如果业务补偿,POS划款请求多次,POS机一直显示返回超时或者错误代码,不能正常返回需要缴纳的税款信息,说明该车在金三中已被锁定,需要下一个工作日金三前台解锁后,再进行业务办理。

7点击POS划款后,POS机提示接收人行TIPS错误,错误代码****** 系统提示:

车购税委托缴纳管理系统办理业务,点击POS划款后,POS机提示接收人行TIPS错误,错误代码******

原因:

该种情况常见于使用中行POS财税库银设备,出现该情况后说明征收税务机关代码设置不正确或者企业基本信息录入不正确。

解决方案:

车购税系统企业基本信息,由税务人员在系统税务端程序录入。受托代缴企业基本信息,请企业人员核实信息是否正确。

税务征收基本信息,税务操作人员代码,必须是全部纯数字组合。地市代码+数字,如果不是这种规则,说明税务人员在税务端程序录入基本信息有误。

征收税务机关:应该是各地市区县局级别,而不是分局级别。该信息必须正确,因为直接牵扯企业缴税税款所属税务机关。使用中行POS机,程序安装目录com.ini配置文件,zhengshou= 所对应的号码,即为该机关名称的代码。

com.ini配置文件zhengshou= 代码、POS机中征收税务机关代码、企业端程序的企业基本信息中征收税务机关代码,这三处信息必须一致并且信息正确,否则的话委托缴纳企业POS机划款时不能刷卡操作,即便正常办理业务的数据,征收税款在金三中所属税务机关也是错误的。

8点击POS划款后,POS没有反应,不能接受指令 系统提示:

车购税委托缴纳管理系统办理业务,点击POS划款后,POS没有反应,不能接受指令。

原因:

解决方案:

1、已经正常办理过业务的委托缴纳企业,使用中行POS机办理业务时,点击POS划款后,POS机没有反应。企业操作人员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前台作废银行端查询缴款电子缴税凭证(电子税票)后,企业从【业务补偿处理--POS划款(补)】重新进入流程,首先点击【电子税票申请】,电子税票申请成功后,再进行【POS划款】操作。正常情况下,税局作废电子税票后,企业操作人员再次成功申请电子税票后,就可以正常进行POS机划款操作了。

2、测试POS机能否签到成功,判断是否POS机硬件问题。

3、将POS机COM口直接连接到硬件设备主板上,【业务补偿处理--POS划款(补)】,再次点击【POS划款】,核实POS机能否接受指令。如果POS机能够正常接受指令,并且扣款成功,说明车购税硬件设备延长线或COM口出现问题,更换延长线或COM口即可。9在划款时POS机出现错误提示:TIPS00031接收TIPS错误 原因:银行与金三系统未对接成功

3.融资授权委托书 篇三

委托人:

所在地: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总经理及股东会成员)

所在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人:

因业务扩展需要融资

万,现就有关融资事宜特别授权被委托人代为办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有权代表委托人与相关资金方进行前期沟通,洽谈。

2.与相关资金方达成融资合作意向时有权代表委托人签订融资意向合作书。

3.有权代表委托人就相关融资条件,时间,股权融资占有比例条件等与相关资金方洽谈或做出相关承诺,受委托人对此均予以承认(如遇特别重大事项需事先向委托人说明情况)。

4.代表委托人与相关资金方就融资事宜达成融资意向后,委托人应积极配合相关资金方就融资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论证提供相应资料等提供相应条件,直至签订合同。

上述委托事项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委托人:

2017年

4.委托融资协议 篇四

委托方(甲方):王启顺,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受托方(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担保人(丙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现甲方因为公司因缺少资金不能正常运行,故委托乙方帮助融资借款,以帮助甲方公司有资金能正常周转,经丙方承诺,予以甲方委托乙方融资借款的数额承担全额即本息担保,现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元)。实借金额以与出借

方最终商定为准。

二、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丙方将相关借款担保材料交于乙方。

三、丙方自愿为甲方向乙方所委托融资借款的资金提供全额担保,担保的本金为150万,利息为%

四、乙方受托为甲方融资借款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

中利率为,若甲方未乙方所规定的期限按期限偿还乙方所融资借款的本息,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害的,乙方应支付甲方经济损害赔偿元,同时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自愿将凡属本人名下的个人收益、动产、不动产、股权、经营权等一切资产作保证,均作为归还乙方委托乙方融资借款的还款来源。

五、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偿还乙方所融资借款的金额及利息,乙方有权向丙方(担保方)追偿,丙方应在收到乙方追偿的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替甲方偿还所有款项,其中包括乙方所融资借款的本息,及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金%。

六、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若甲方未按协议规定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责令乙方及时改正,若甲方在使用借款时对乙方造成或即将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时,乙方有权收回贷款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关利息。

七、若甲方还需延长融资借款期限的,需在本协议到期前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和丙方,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后,三方方可需签本委托融资价款协议。

八、‘本和铜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2011年5月5日

5.委托融资协议书 篇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为融资(或办理贷款)事宜,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其融资(或贷款)事宜,甲方对乙方的业务流程、所融资本金成本费率及代理费收费标准等事项熟知并自愿遵守。并对本次融资行为过程中的各项流程和目的熟知并同意。甲方本次计划融资金额为¥(大写:)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准的贷款金额为准。

二、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提供齐全部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的融资事宜。贷款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提交资料迟缓,不及时配合各种登记,财产产权变更、甲方组织机构调整、无故提出撤销委托融资等),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因银行原因,(如系统升级,额度不足,政策突变等意外情况)导致贷款受阻,审批延误等情况,乙方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三、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为本次融资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抵押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四、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服务费为实际融资额的百分之。办

理融资过程中,融资所需的其他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抵押登记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再单独收取。(各种证件代办费用除外)

五、融资(贷款)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的当日之内,甲方必须一次性支付未付乙

方的融资服务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未付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六、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功,向锦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单位需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八、备注: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6.委托融资协议(形象资金)) 篇六

甲方:(银主)

 乙方:(企业方)

为了保障双方合作顺利进行,明确各自职责,经反复磋商,特订协议如下:



一、为了使甲方了解乙方项目及用款目的的真实性,乙方自签约之日发邀请甲方前往乙方项目所在地进行考察,一切往返、食宿费用乙方承担。



二、甲方前往乙方项目所在地实地考察其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银行是否能在商定的模式下,为企业办理存单质押开具承兑汇票作为甲方投资乙方的抵押。



三、甲方完成对乙方企业及项目考察,且核行无误,并与操作银行确认操作细节后,甲方开设临时帐户,将资金汇入甲方临帐,经乙方银行查询无误后,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投资总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信誉保证金。

四、乙方及乙方指定操作银行,并同做好存单质押担保手续,并开具出足额真实、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甲方的同时,甲方将临时帐户上的款转入乙方指定帐户(同台交割,一次性贴息支付方式可另行协商)。



五、甲方在考察乙方确实符合投资条件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无法将商定的款项汇入乙方指定银行甲方临时帐户,属甲方违约并双倍退赔乙方一切费用。



六、如乙方无法将商定的返利及乙方指定银行无法开具足额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甲方,属乙方违约,甲方将无条件终止合约,转走投资款,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赔偿,不予退回。

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同具法律效率,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

7.委托融资担保服务合同(公对公) 篇七

委托方(甲方):

信用代码:

受托方(乙方):

信用代码:

甲方因 贷款所需,现委托乙方寻找能为其提供融资担保之企业并为其融资担保提供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融资担保服务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为甲方引荐 旗下子公司,并为甲方融资服务提供担保。

拟融资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期限 月(具体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2、甲方与乙方引荐之公司达成入股和融资担保的具体方案,及甲方与金融机构达成的融资贷款方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乙方不承担任何甲方具体方案的任

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

服务费的支付

融资服务费:此处的融资是指乙方牵头协助甲方完成的担保贷款融资资金。融资活动成功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的融资服务费。计算方法按照下列公式第 1 项:

1、一次性融资服务费= 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 币 万元整)。

2、乙方在完成甲方的融资咨询服务,并帮助甲方取得约定的融资金额后(见第二条),按最终融资金额的(大写: 百分之)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

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并完成首笔款项放款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融资服务费(服务费为税后)。

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若转帐由乙方提供指定帐号: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一切与担保贷款(融资)相关的原始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2、及时向乙方通报担保贷款(融资)的进展情况。

3、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甲方引荐担保企业,并协助甲方与担保企业的沟通、协调。

2、乙方只为甲方引荐企业,不承担任何甲方最终达成合作具体方案和执行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3、按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4、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得将资料另作他用。

5、在本合同生效且发现甲方有可能不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的情形,乙方有权不为甲方提供服务及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五条 贷款金额、期限、利息

甲方拟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具体内容以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为准,借款金额、期间、利息最终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借据(凭证)为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应尽的义务,应承担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并继续履行义务同时承担各项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变更条款内容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取得金融机构贷款并支付乙方报酬后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实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条款中“各项费用”的内容一致,其所指的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用、担保物(反担保物)保管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甲方(签字和盖章): 乙方(签字和盖章):

****年**月**日

8.融资划款委托书 篇八

调资服务方(以下称乙方):河北乐华投资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委托贷款业务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开发建设正定新区项目,需自行选定的有关银行(以下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二、乙方利用自有资金或委托理财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向甲方贷款,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建设,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并按甲、已双方共同认可的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由受托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进行项目运作。

三、甲、乙双方商定委托贷款金额为万元,贷款期限为年。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贷款利息一次,不得拖欠。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甲方另按委托贷款资金数额的%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四、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抵押协议》(以下简称抵押协议),甲方将自由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项目经营权益或股权抵(质)押给乙方并办理完备抵(质)押登记或公证手续,或者第三方的固定资产在建项目经营权等,抵(质)押给乙方,在乙方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乙方依据贷款银行对乙方委托事项的批复向贷款银行汇入资金,以便甲方向贷款银行实现贷款。

五、甲方向乙方申报的建设项目的批复材料、财务数据等,不得隐瞒、虚报、造假,应保证公开、真实、完整、有效、合法。投资项目必须是甲方自行、自主开发建设的项目(参照政府相关批复文件进行确认);甲方保证与受托银行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形成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按期归还乙方资金。甲方向委托贷款银行申请贷款所需的贷前相关手续自行完备。融资借款方(以下称甲方):河北京鑫建业集团正定分公司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部分服务费或在律师所将部分服务费办理提存后(具体以提存协议为准),将委派前期操作人员携带资金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到达甲方所在地进行实地操作。在委托贷款银行举行三方洽谈,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在三方达成共识后,按照银行工作程序由甲方递交委托贷款申请函,经受托银行批准后,乙方即派出专人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手续。

七、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受托银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专用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在对甲方企业财务报表、公司账务进行核实审计后,双方立即办理固定资产或公司股权的抵(质)押登记手续。乙方按照用款计划将首笔资金存入委托贷款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向受托银行发出贷款提款核准书,并由受托银行向甲方发放贷款。

八、甲方责任:

1、如实提供贷款调查、审查过程中应交付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受托银行的调查和审查。并针对乙方提出的受托银行须履行的委托事项与受托银行协商确认。

2、甲方在贷款到期前如发生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银行工作日通知乙方和受托银行。

3、甲方在清偿其在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有偿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委托贷款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乙方及受托银行权益的行为时,应提前三十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受托银行,并须经过乙方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4、在委托贷款合同有效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为其它企业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甲方资产、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以致足以影响甲方偿还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的能力。

5、甲方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它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和受托银行。

6、甲方指定的委托贷款受托银行为银行支行,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委托贷款的委托费用约定由甲方负担,由甲方按照规定及时向受托银行支付。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资金存入受托银行的乙方专用委托贷款资金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委托贷款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提款金额。

2、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损失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受托银行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但受托银行有义务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够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并与借款人完成上述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

十、乙方(受托人)、甲方(借款人)一致同意,甲方向委托贷款受托银行(受托人)提交的委托事项内容如下:

1、负责协助收回贷款本息;如借款人逾期不还,受托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通告借款人其他开户银行扣款清偿;

2、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按计划用款,保证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协助监督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不出现破产、解散、分立、兼并、租赁、转让、承包等恶意抽逃贷款资金的行为,发现借款人此类行为及时通告受托人;

3、负责保管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有)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力凭证;

4、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

5、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够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由受托人与借款人完成固定资产抵押贷款。

6、负责代扣、代缴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应缴税款。

十一、所有与本协议书有关的文件需按照乙方需求办理合同公证或律师见证。

十二、违约责任:甲方做提供的项目说明和财务数据等有虚报、隐瞒、造假的情况或在甲方递交受托贷款申请函后个银行工作日内,不能得到受托银行正式批复或不能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属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此次融资中的经济损失;乙方如不按用款计划进款属乙方违约,乙方自愿承担此次融资的经济损失。

十三、本意向书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商定的委托事项内容由受托银行留存一份备案。甲、乙双方履约中签订的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确定文件均为本意向书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到之处双方再行协商,书面订立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邮箱:邮箱:

签订时间:年月日

9.融资划款委托书 篇九

缴费编号:[]

致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缴费单位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收费单位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此作出如下授权和承诺:

一、缴费单位授权贵行直接按照收费单位以电子付款指令等形式作出的划款要求和指定金额(单笔扣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及指定时间,从缴费单位在贵行开立的缴费账户划款至收费单位账户,而无需在每次划款前告知缴费单位或另行取得缴费单位的确认或同意。

二、缴费单位授权指定的缴费账户户名为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0012100670893;缴费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三、收费单位和缴费单位共同保证:本授权和承诺书为缴费单位自愿签署,上述缴费账户为缴费单位合法所有,并对本授权和承诺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四、缴费单位授权贵行按照收款单位指令从缴费单位指定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贵行无义务对收款单位所发生的扣款指令是否符合收款单位与缴费单位间的约定进行审核或核实,因收款单位扣款指令不当而引起的纠纷应由缴费单位与收款单位自行协调解决。

五、自缴费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终止授权的书面通知书,由贵行签收并办妥相应处理手续后(自签收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本授权书自动失效。

缴费单位公章:收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预留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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