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建设的意义

2024-09-20

公司制度建设的意义(共8篇)

1.公司制度建设的意义 篇一

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直接反映了小区的生命力,关系到房子的保值、增值,这正是物业管理之目的所在。因此,物业管理高层次的要求就是社区文化建设,要达到这个目标,首先要明确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区文化的内容;二是物业管理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三是采取什么方法。这是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

一、社区文化内容体现在社区的方方面面

社会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更高的需求,同时也为开发商开发理念发生重大改变创造了条件。因此,社区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它所指的并非是一些单一的娱乐性群众活动,而是一种整体性、深层次的社区氛围。如同企业的企业文化一样,熏陶着这个群体的所有人。一种高雅的社区文化的形成,是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及业主(住户)共同努力的结果。

社区文化的内容主要包括:

(1)环境文化:这是社区文化的第一个层面,它能最直观地表现出来,它是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结合。当你进入一个小区时,展现在你面前的是怡人的绿化园林,舒心的休闲布局,写意的小品园意,高品位的建筑风格时就可以确定这个社区的环境文化氛围。

(2)行为文化:这是社区文化中第二个层面,它是社区成员活动过程产生的结果。比如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娱乐、生活、学习、经营等,通过这些反映出来的是社区风尚、精神面貌、人际关系等文化特征。当你看到这些活动在实践时,就可以确定这个社区的文化氛围。

(3)制度文化:这是社区文化的第三个层面,它是一种活动规则。通过它可以使整个社区、整个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它是与社区精神、社区价值观、社区理想相适应的规则。同时也是保障社区文化持久、健康发展的动力。

(4)精神文化:这是社区文化的核心,是社区独具特征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它包括社区精神、社区道德、社区理想、行为准则,这是社区成员思想观、价值观、道德观的体现。前三种文化都属于精神文化的外在体现。而社区成员的生活模式、价值取向、道德观念、行为方式等最终决定了这个社区文化的面貌。这四个内容综合地体现了社区文化在现阶段的表现形式,而不是绝对的内容所在。社区文化的内容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丰富的,它永远是一个变化的主体。

二、物业管理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中枢纽带

社区文化建设从

它的内容上看应由三方构成:

第一,在环境文化上主要是以开发商为主,在社区物业前期规划设计及配套设施设备方面,开发商应充分考虑未来的社区文化需求,把社区文化渗透到居住环境设计中去,尽可能地提供适应社区文化硬件设施,搭好社区文化活动的舞台,逐渐克服先天性不足的缺陷。这是社区文化的基础建设。

第二,在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建设上则主要是以业主的参与为主。业主不仅是参与者,而且是受益者,同时还是创造者。社区文化的载体是全体业主、住户,社区文化不能离开载体而存在。社区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在社区成员中确立共同的价值目标,使全体成员增进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共同建设新社区。

第三,在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上则是以物业管理公司为主,它在其中起到了中枢纽带的作用。这个组织的作用就是社区居民在有限的文化设施的基础上发挥最大的效益,从基础设施角度上看,正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介入,才使得设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居民得到了尽可能的需求。但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角色从长远来看,应当逐步从社区活动的组织者过渡到社区文化的协调者或引导者,最终达到以业主为主自发地开展社区文化。但一个新兴小区的出现,或每当物业管理公司初次出现在小区内时,这种组织作用永远不会消失。其原因有三:

第一,生活方式和工作条件的相对独立使住户相互间沟通减少,忽视了人际间的交往,继而引发集体观念松散,社区关怀淡薄等问题。而物业管理企业正是通过社区文化建设,为住户创造一个相互了解交往的必要条件。

第二,物业管理专业的队伍更有能力、有精力去组织业主、引导业主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工作实际上就是在潜移默化地倡导一种文化的逐渐形成,而住户则自觉不自觉地逐渐接受着这种社区文化。

第三,物业管理企业在文化建设的同时,宣传了自己的企业形象。从多年的经验看,创建社区文化的同时,实际上减少了物业管理公司劳务量的输出,实现了效益、效率最大化。

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文化建设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一个社区的社区文化建设如何,直接反映着社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同时也体现着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企业文化的建设。

三、认真实践社区文化建设

社区文化建设的实施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或者说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作:

(1)社区文化建设要有策划、有思路,不能无目的、无计划、无组织地靠自然形成。任何一种文化都要经过逐渐发展、成熟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有人去设计、去规范、去引导它,使之能真正体现本社区文化特点,更接近广大居民。

(2)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展工作。业主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社会群体,年龄、性别、爱好不同,各社区之间业

主的社会层次不同。因此,每个社区的社区文化开展都要有所侧重。根据业主的需求开展活动,不能强求。在形式上力求多样,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

(3)注重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成功与否,主要是看业主的参与率,我们力求每一项活动都要尽可能地增加业主的参与率,否则就失去了社区文化建设参与的主体,这样就永远形不成自己社区独特的社区文化,因而要贯彻人人参与的原则。

(4)注重娱乐性与文化宣传价值相结合。社区文化体现出来的并不是政治性很强的团体活动,而是一种轻松愉快、让人通过感观就能享受的健康向上的具有积极意义的文化价值和良好的宣传价值的区域活动。只有这样才不失于社区文化是以业主参与为主的文化建设,贯彻雅俗共存的原则。

(5)面对现实,不刻意追求场面声势,注重传统和创新。由于社区文化建设的特点和发展过程的要求,创建社区文化要采取传统和创新的方法,并且一定要面对现实,面对基础条件,适时、适地、适能力地开展,不要为了场面和声势而超现实地去做,那将得不到好的效果。因此要贯彻大小适宜的原则。

当然,社区文化建设必须要因地制宜,根据社区的不同情况进行不同方式的文化活动,注重培养文化形成的适宜土壤,使社区文化建设逐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更好地协调起来,为社区文化的茁壮成长而进行不懈地努力。

2.公司制度建设的意义 篇二

关键词:行为公司金融,市场非有效性,管理者不合理

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 我国在最近几年涌现了大量的关于上市公司金融方面的研究成果, 且主要围绕着市场经济的有效性, 其中既包括西方公司金融的研究, 也包括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问题研究, 研究成果既有理论也有实践。但是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 我国实际的上市公司的金融发展仍然面临着有效性的质疑, 尤其是在公司运营方面和管理方面都有着诸多弊端。在研究上市公司的金融发展时, 如果仅仅关注公司的财务, 而忽视公司的管理, 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说要想解决上市公司的金融发展问题, 对于公司管理的关注是必不可少的, 这对于公司投资人来说也是一个新的挑战。行为公司金融理论为上述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一、行为公司金融的新发展

1. 资本市场的非有效性

(1) 公司融资政策的新发展

行为公司金融理论认为, 公司的融资决策和外部资本市场的状况息息相关。目前较有影响力的理论是在1996提出的“市场时机理论”, 其主要内容是:突破传统资本结构理论的理性人假设和完全套利假设, 来研究管理者如何利用股票市场窗口机会选择融资工具, 利用市场上暂时出现的低成本融资优势, 使现有股东价值最大化并形成长期资本结构。市场时机资本结构理论的提出, 为我们解释公司融资决策行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具体来说, 当该公司的股票被评估过高时, 应该采取合理的管理, 利用这个有利的机会, 借助狂热的投资者情绪, 发行更多的股票进行融资。相反, 当该公司的股票价值被低估时, 应当抓住时机购回本公司被低估的股票。作为市场时机理论, 它引发了进一步的研究, 许多研究表明, 实际数据符合这个分析框架的结论。

(2) 公司投资政策的新发展

行为公司金融理论认为, 证券的市场价格并不能完全正确地反映公司或项目的基本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 市场的波动应该能够影响公司的实际投资。在非有效的市场中, 非理性的股票价格将会偏离其根本价值, 股权融资和其他形式融资成本的变化反过来会影响公司股票的发行以及投资。具体来说, 当投资者低估了该公司的股价, 造成过于悲观的局面, 可能会导致该公司因过高的成本, 不得不放弃一些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如果该公司的管理层的盲目乐观, 投资于回报率低于融资成本的项目, 那么可能会造成投资净现值为负, 从而降低该公司的整体价值。

(3) 公司并购政策的新发展

传统理论认为公司的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与并购有关的一些因素, 如效率理论、多元化理论等。兼并和收购产生的协同效应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价值, 而且一些实证研究也表明, 结合整体来看, 并购活动可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但是, 如果并购没有真正的发挥其存在的实际作用, 那么公司进行兼并和收购的动机何在?一些金融学的学者和研究者通过对于行为金融的研究和讨论得出, 如果管理者是理性的话, 那么将整个市场看待为非理性的市场, 对于整个公司而言, 就会对公司并购的市场价值和业务目标形成错误的评价, 而且这将是推动公司主要管理者进行并购的重要动力。虽然也有许多金融学家和学者会并不认可这种理论, 因为这种理论与以往传统理论的相去甚远。但实践证明, 这个结论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的。

二、管理者的非理性

1. 管理者的过度乐观和自信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

公司金融管理方面, 自信乐观与完全理性的管理者谁更愿意进行债务融资?答案是自信乐观的管理者。因为相对于资本市场, 自信乐观的管理者更倾向于认为市场低估了证券价格, 所以不愿意发行股票融资, 而更倾向于采用债务融资, 这种做法将减少持有自由现金流的风险。自信乐观的管理者能够提供适当的成本激励, 而且花费更少的时间, 所以选择一些具有适度的乐观自信态度的管理者可能会对公司更为有利。

2. 管理者的过度乐观和自信对公司实际投资的影响

行为公司金融理论认为:适度乐观和自信的管理者看好投资项目前景, 而对于项目的风险多有低估, 而且还能够报着乐观的态度去承担项目, 从而更可能增加公司的价值。但是如果过度自信和乐观将带来风险, 因为管理者可能会承受负净价值的项目, 从而损害该公司的价值。现有的一些实证研究也发现那些乐观的CEO, 在公司投资表现上会对现金管理具有更敏锐的感觉。

在公司的投资行为中, 还有一个重要的现象:那就是在面对失败的时候, 投资的管理者仍愿意追加投资甚至进行最后一搏, 最终造成巨大损失。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行为公司金融理论认为, 除了管理者目光短浅、信息问题、代理成本和其他因素的影响, 也存在着管理者的心理因素。因为人们依赖于认知活动框架和参考点的作用, 习惯用追加投资来补偿因为风险而出现的损失。也许是为了急于证明他们最初的决定是明智的, 或为了保护他们的声誉, 管理者往往仍然使用旧的思想和理念, 这会导致重复出现同样的错误。

3. 管理者过于乐观和自信对兼并和收购的影响

行为公司金融从管理者自身来分析公司兼并和收购行为的影响因素。假设在一个有效市场和非理性的管理者环境下, 行为公司金融提出了新的并购动机的解释, 这就是“自负假说理论”。其主要内容有:一般而言, 虽然市场是有效的, 但个别过于乐观和自信的管理者错误地高估目标公司的价值, 那么就可能开展并购活动。为什么管理者会高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因为他们自负, 他们相信在自己的管理下, 并购后的公司将有更大的协同效应, 他们能够更好地操作和管理人员。这样过度自信行为, 会导致过激的并购行为, 最后无法成功完成对目标企业的整合, 从而导致并购失败, 并把财富转移给了目标企业的股东。这一观点已经得到了一些实证研究。

三、行为金融发展的现实意义

1. 资本市场的非有效性对公司金融政策的现实意义

作为一个新兴市场, 中国的股市会受到政策和金融环境的影响, 频繁的周期性波动伴随着股票融资的周期性行为。在股票市场高涨时, 上市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 融资金额也大幅增加;而在股市熊市低点时, 上市公司的数量和发行股票的融资额会大量减少。出于低成本圈钱的动机, 上市公司在后续再融资的过程中, 会首选股权融资, 融资时机和实际融资的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有着重要的影响, 所以市场时机理论对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和资本结构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2. 管理者的非理性对公司金融政策的现实意义

在现有的选拔机制中, 公司内部的管理者往往不是最佳人选, 他们的专业素质往往不够, 决策中往往掺杂一些主观因素与非专业性质, 缺乏谨慎决策的科学态度。但是, 在许多商业谈判中却是一人做主, 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急于求成、盲目扩张, 导致投资项目失败, 而且一错再错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以往的研究中发现, 上市公司非理性的财务决策一般都是从行政角度做出的。当然也不排除许多管理者为了提升他们的资本和信誉, 会以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目标, 但在实际行动中却做出了损害本公司的利益最大化价值的行为。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行为的不合理因素造成的。在我国目前的专业个案中, 许多管理者仍然不成熟, 上市公司也仍然存在不合理的金融行为。因此行为金融学的分析框架无疑对分析这类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周其仁.市场里的公司: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经济研究, 2012, (6) .

[2]饶育蕾, 刘达锋.行为金融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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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崔巍.行为公司金融:理论研究及在我国的实践意义[J].中国软科学, 2010.

3.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意义 篇三

关键词:公司资本制;法定资本制;折衷资本制;公司法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1-0082-03

一、我国原有公司资本制度的缺陷

我国1993年制定的《公司法》以“安全”作为首要目标,确立了以资本三原则和法定最低资本额为核心的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现实中大量皮包公司存在,对市场交易安全构成的极大威胁;防止公司设立中欺诈、投机行为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

然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不但没有达到充分保护债权人、维护交易安全的预期目标,公司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资本被掏空的现象屡见不鲜,而且严格恪守资本三原则,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对外融资、股东利益的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等都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主要表现在:

1.过高的法定最低资本额要求。我国目前仍是发展中国家,但1993年《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资本额却是世界上最高的,这无疑抑制了公民投资的积极性,阻碍了公司的设立。

2.严格的资本确定制。设立公司时,出资人或发起人必须全部认足并缴足股款,公司登记机关才能予以登记注册,颁发营业执照,公司始得成立。这造成了资本的闲置浪费,不符合经济效率的原则。在出资形式上,将股权、债权等形式的出资不当排除在外,并对实物出资实行严格监督和控制,尤其对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规定过低,无法适应高科技技术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3.严厉的资本维持原则。将公司对外转投资的累计数量机械地限制在公司净资产50%之内,公司发行公司债的累计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限制了公司的经营自主权;禁止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对公司进行以建立员工激励机制为核心的制度创新设置了障碍。

4.呆板的资本不变原则。对公司形式增减资和实质增减资不加区分,一律须践行债权人通知和债权人异议程序,造成公司增减资本困难,使得公司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需要。

二、新公司法下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

面对法定资本制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加快资本制度改革,使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真正发挥功效,已成为我国公司立法面临的紧迫问题。故此次《公司法》的修正,在对我国立法经验进行总结,并深入了解、研究公司资本制度发展演化趋势及其本质的基础之上,对公司资本制度做出了重大的改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折中授权资本制的确立。修改后的《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折中授权资本制的确立,兼顾了企业筹资的快捷、便利,解决了发起人筹资困难的问题;避免了公司资本的闲置,提高了资本使用效率,同时也考虑到公司资本信用对外彰显以保护债权人的功能。

2.降低了法定最低资本额。新的《公司法》第26条第2款,取消了对不同行业的公司进行分门别类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统一规定为人民币3万元;第81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大幅降低,一方面拆除了中小投资者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障碍,有利于保持必要的市场竞争、繁荣经济,同时也与我国现有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另一方面,适度的最低限额规定,有效避免因滥设公司可能衍生的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的高成本,同时公司拥有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可保障成立后的正常生产经营之需,避免了空壳公司的产生。

3.出资类型的多样化。新《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该条规定在明确了知识产权出资的同时,为其他财产出资留下了拓展的空间,实质上取消了股东出资形式的限制。既保障了股东投资的自由,调动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为投资行为扫清了障碍,又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其充分利用潜在的投资资源打开方便之门,促进了公司的发展与繁荣。此外,该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放宽了对实物尤其是高新技术作价出资比例的限制,使人力资本、物力资本得以发挥最大的作用,体现了资本效率目标,并将对我国高新技术的进步和高新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4.对公司取得、持有自己股份限制的放宽。相对于原公司法律规范对公司股份回购的限制,此次《公司法》的修改,无疑在该问题上迈出了重大一步。依第143条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情形中,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有利于以较低的成本强化异议股东“用脚投票”的权利;有利于减少股东间“搭便车”的问题,促使股东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有利于控制自己公司的资本市场价格和企业的资金使用量,该规定还为通过开展职工持股,调动公司管理层和职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合并和重组,开辟了一条便利的渠道。

5.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引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称“揭开公司面纱”原则,是一项源于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对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是为了协调因股东有限责任制度被滥用而导致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利益失衡,实现个案的实质公平。修订后的《公司法》引入了该项制度,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条的设立,使债权人在出现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使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直接向负有责任的股东追偿,既对具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股东予以有效的惩治与警戒,也填补了资本三原则对债权人利益保障的不足,以事后救济机制构筑起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安全网。

6.注册资本检验制度的健全。在原有严格法定资本制下,资本确定原则未能起到杜绝资本虚增灌水,确保股东出资到位的原因之一,就在于验资制度的不健全。由于我国社会中间力量缺失、社会中介组织发育不良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求得生存,以出卖虚假验资证明为业,使未达到资本限额要求的公司,可通过造假得以合法注册,严重地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和交易安全。在折中资本制下,如果没有发育良好的社会中介组织,由于管制的放松,有可能使公司的资信状况进一步恶化。因此,如何对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规范公司登记注册的程序,保证公司在对外关系中具有最基本的资信,是确保实现我国折中资本制目的、维护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的关键所在。新《公司法》第208条,针对验资机构违反法律的规定,提供虚假验资报告、证明行为应承担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特别作了规定,这对于社会中介组织的培养、社会资信状况的提高,势必产生重要影响。

三、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评析

从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可以看出,我国公司资本制从以强制性规则为主,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为目标,以事先形式安排为模式的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向着以实现公司及股东自由决策为主体,以提高公司效率为目标,强化过程监督和事后救济模式的折中资本制度转变。这既是世界各国公司资本制度发展的趋势,也是对资本制之真实本质反思与回归的体现。公司资本制度的价值理念到底是什么?是为了使公司更广泛地筹集到资本而便利地设立公司,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商机,实现对效率的追求,还是最大程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市场交易的安全?法定资本制的实践已证明,试图通过法定最低资本限额的设置,资本确立、维持、不变三原则的严格执行,来实现债权担保功能的结果,只能是预期价值与现实功效的背离。因此,将股东视为具备诚信的基础,给股东最大限度的自治空间,在公司设立之时,赋予其以最为简便的筹资方式,便利地设立公司;在公司运营中,体现股东对公司风险决策享有自主决定权,以便公司有效地抓住瞬息万变的商机,实现资本制度本质价值的复位——筹集资本与高效运营,是我们在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应当首先考虑的。那么,在资本制褪去了债权保障功能之后,如何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有限责任的滥用,在股东权利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实现最优的平衡呢?这需要在资本制度之外建立一个有效的债权保障机制,包括公司设立时的信息披露机制,使债权人根据披露的信息预期自己的利弊得失;公司设立后营运过程中有效控制公司资本不当流失的机制,使债权人及时掌握公司资本的重大变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公司设立的责任追究机制,使债权人在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并将过度风险不当转嫁给债权人时能有获得救济的途径。

总之,《公司法》的修订,为我国公司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奠定了坚实的一步。相信随着公司治理机制、社会信用机制、责任保险机制、债务担保机制等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在促进公司发展、保护债权人利益、实现整个市场经济良好运行上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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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任雪,李皓.中外公司资本制度的立法比较与启示[J].韶关学院学报,2004(5).

[4] 任尔昕,史玉成.论信用短缺时代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J].政法论坛,2003(2).

Comment on the Meaning of Our Country's Company Capital System Reform

——A Concurrent Analysis of the Related Items of the Company Law

WANG Yu

(College of Law, Central Finance and Economy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1, China)

Abstract: The company capital is the material foundation that the company relies for existence and undertakes a responsibility outward and independently, having important meaning to the guarantee of the company creditor benefits. But with the growing function of rational capital investment, the pension function of the company capital is reducing gradually; the company is limited in financing and management. Therefore, the capital system of all countries heads for loosing and agility. As the original company capital system in our country exists many limitations, the emendation of the company law sets a solid step for the reform and consummation of the company system, and has an important function in promoting company development, protecting the creditor benefits, and carrying out the whole movement with positive market economy.

Key words: company capital system;legal capital system;compromise capital system;company law

4.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意义 篇四

每一个企业,与其所在的环境和社会息息相关,所以在说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时,首先要考虑这一方面。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企业通过提高投资者的信心来吸引资本投资,有助于保证公司行为与法律、法规及社会期望的一致性,有助于减少商业交易中的腐败行为,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从企业的维度来看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战略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无疑是重要的。改善公司治理,有助于减少公司经营中的代理成本,有助于强化管理者的经营责任,以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增强公司的存续力,并有助于吸引低成本的资本投资。良好的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企业的一种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从企业融资角度来看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融资、吸引国内国际资本所必需的。坚守良好的公司治理准则,能够增强国内国际投资者对投资该公司的信心。从公司管理的角度来看

如果说公司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规定了企业运作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那么,公司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平台和框架内,驾驭企业制定目标并迈向目标。这是因为公司管理在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中始终受到公司治理基本制度安排的影响。

5.公司制度建设的意义 篇五

摘 要:在现代理财环境下,关注现金流量应该成为公司监事关注经营运行的重点,公司监事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对现金流量表上的有关数据进行解读、比较、分析和研究,从而发现企业在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人员予以纠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会计利润; 现金流量; 监事关注

一、会计利润,常受主观因素影响的账面数据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企业作为营利主体,获利无疑成为其核心目标。但是,许多企业尽管账面上表现出丰厚的利润,却因无力支付和清偿到期债务而陷入财务困境,仍然摆脱不了破产清算的厄运。相反,有些企业则可能账面利润表现并不突出,但因其现金流量状况良好,支付能力强,而获得投资者、债权人的“青睐”,得以不断地发展。通过对其深层次因素的剖析,从中得出结论,这主要是因为利润与现金差异的存在。

作为评价企业经营业绩、衡量企业财富增长状况的一项指标,会计利润,是遵循一定的会计原则,按照一定的会计程序与方法,将企业在一定期间所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减去为实现这些收入所发生的成本与费用而得来的。然而,这种概念的假设在企业现实经营活动中无法实现,企业利润与现金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差异主要根源于:

(一)利润与现金的记账基础不同产生的差异

利润与现金的确认与计量基础不同。利润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而现金的计算则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由于这种差别的存在,在商业信用广泛采用以及固定资产普遍存在的情况下,企业收入的增加并不是必然引起现金的流入。同样,费用的增加也并不一定等于现金的流出。于是,作为衡量企业财富增长状况的一项指标,由于确认与计量基础的差别,利润与现金既存在着一致性,又存在着差异性。

(二)会计方法选择以及会计估计应用产生的差异

在利润的计算过程中,会计方法选择的差异以及会计估计的应用,都会对企业会计利润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各期计入折旧费用的金额大小,进而影响企业各期的会计利润。

由此可见,会计利润易受人为因素的干扰与操纵,而现金流量是企业现金流量的真实反映,从而体现出客观性。

二、现金流量,企业决策与经营管理的首要变量

从经营角度看,企业任何日常经营活动均始于现金而终于现金,现金以及从现金到存货、应收账款,然后再回复到现金的及时转换,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血脉”。一个企业现金流入的“管道”其实只有现金性收入、现金性融资等几项,而现金流出的.“管道”却很多,可以说,有经营业务的地方可能就是现金流出的“管道”。

现金流量作为一项财务指标,在企业价值管理与行为管理中展现出利润指标所不具有的优势,其意义主要表现为:

(一)惟有现金性收入作支撑的利润增长才是财务理念上追求的增长

强调现金和现金流量表,只是提醒利润表的局限性,账面利润可能异化公司决策和歪曲经营业绩。在公司内部业绩评价中,收益性指标如果单纯从利润表取数,尽管用“主营业务利润”来计算,也不能真实反映收益质量,因为极有可能主营业务利润也是以“应收账款”为基础的。在企业内部业绩评价中应该提倡使用“现金性利润”来计算考核收益性指标,以达成财务目标、财务决策和财务评价的一致性。

(二)惟有现金流量才能提升企业价值

客观地说,企业价值是指企业本身值多少钱,来源于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现有资产创造收益的能力。利润及现金流量作为评价企业经营业绩、衡量企业财富增长状况的指标,自然成为衡量企业价值的标准。但是,企业价值不仅仅包括新创价值的一部分,而且还包括其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因而,以利润作为指标衡量企业的价值有其局限性。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企业价值主要由其每年现金流量和贴现率决定,现金流量的增加代表着企业价值的增长。企业价值的大小取决于企业现有资产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最终形式则表现为一系列现金流量。

(三)现金流量是企业维持增长和控制风险的关键因素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追求收益的强烈愿望与客观环境对流动性的强烈要求,使两者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企业发展规划一般都反映其经营战略,以获利为目标,通常包括更高的经营规模、市场占用率和新的投资项目等内容,其实需以更多现金流出为前提,一旦现金短缺,其发展规划无疑就成了“无源之水”。因而,企业规划、战略风险都必须以现全流量预算为轴心,把握未来主流量的平衡,以现金流量规划作为其他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尤其是对资本性支出应该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所以,维持增长与控制风险,现金流量规划是关键制约因素。

(四)监事在关注企业财务报表信息中,应把现金流量表信息放在首位?

资产负债表最关键的是“结构”和“风险”问题,而利润表最重要的是“规模”和“收益”问题。但是能够总揽公司“结构”和“风险”,“规模”和“收益”问题的却只有现金流量表,只有现金流量表才能提供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从整体上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做出合理预测。监管者不把握现金流量表的内在信息,就不可能通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对企业财务状况做出快速和准确的判断,就难以对理财业务执行行为是否合法、妥当性进行监督;更难以对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6.公司信息化提升意义及规划 篇六

一、概述

**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前身是**纺织机械厂,有着70多年历史的生产型企业,从原有的传统生产管理模式通过几代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逐步从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科学化管理模式。

企业的研发团队从手工设计,转变为使用AUTOCAD、SolidWorks等设计工具,辅助设计工具CAPP,图纸管理软件PDM等软件的使用。

生产部门使用的进销存(SMC)软件也得到了大家的广泛使用及认同,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企业信息化提升

企业信息化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选择。企业信息化,即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信息资源的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不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的效率和水平的过程。内容包括:逐步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建立以生产控制为核心的自动化系统;建立以财务成本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系统;建立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投资、融资决策与营销系统等。可以说,企业信息化不仅是信息技术的延伸,而且是企业管理与组织管理的延伸。从表面上看,企业信息化似乎就是买设备、上系统,但事实上,它绝不是简单的以计算机网络代替手工劳动,而是企业不断运用信息技术以获取持续竞争优势和改善竞争地位的过程。首先,信息系统增强了企业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信息资源在企业内部得到共享,原始信息从传递到决策反馈的时间大大缩短,决策层与基层、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更加快捷。其次,企业信息化增加了管理的透明度,有助于改变企业内部的低效机制。如财务系统信息化后,上级部门可随时跟踪、监控下面的财务状况。再次,企业信息化在更大程度上是一个涉及流程再造、企业管理模式创新的全新管理改革,是驱动管理升级的重要手段,将为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建立学习型企业提供现代化平台。

同时,公司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使用更为先进的PLM、ERP、以及提升公司内部的管理水平,使用钉钉OA办公系统及内部文档流转的蚁巢文档系统来配合整个公司内部。

企业信息化的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企业信息化。信息就是以适合于通信、存储或处理的形式来表示的知识或消息。企业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信息资源,不断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协同管理、决策的效率和水平。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益,提升企业竞争力的过程,也是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过程。

二、企业信息化建设价值优势是什么

1、实现信息的有效管理:信息的有效流通与共享。消除企业内部信息不畅的问题,提高员工的学习与创新能力,提高员工之间的合作意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2、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公文流转的自动化,避免了传统公文流转时由于手工递送而带来的工作延误以及人员、时间的浪费,保证了工作能够快捷、准确的被处理。

3、降低成本:大大减少办公开支,降低管理成本。节约时间、节约纸张、节约电话费、传真费用等,减少了差错率,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

4、办公自动化:浏览器无须安装专用程序,实现远程办公和移动办公,使办公不再受地域的影响,可以通过网络连接随时随地办公。

5、职责分明:明确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增强人员的责任感,减少工作中的推托、扯皮等现象。

6、支持流程表单自定义、工作流程自定义,迎合不同企业的内部流程。

三、企业信息化建设规划

企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一个企业要开展信息化工作,首先应该有自己企业信息的定位与发展方向即企业信息化规划,这样才能切合实际的发挥信息化的优势或者价值。

企业信息化规划主要包括: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分析编制系统实施方案、拟定信息技术标注、制定企业信息化总体规划、研究分析企业发展战略、分析评估企业现状、梳理优化现状、梳理优化企业业务流程、调查分析企业信息化需求。

企业信息化“四定”

通常在信息化中的定位主要是指“四定”——定体系、定思想、定模型、定流程。四定的主线就是业务管理和企业管理的延续与落实。

7.公司制度建设的意义 篇七

财务公司, 英文名为“finance company”, 也称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公司、 资金运作公司等。财务公司是主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 它既是企业集团内部成员, 又为企业集团提供融资、 投资等金融服务。财务公司起源于西方, 从宏观上看, 财务公司最初设置目的是为了适应金融市场及企业发展需求, 从微观上看, 企业集团成立财务公司, 其目的是要加强资金集中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运作过程中, 财务公司为促进企业内部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 财务公司设立背景

财务公司设立应当从财务公司设立的需求出发。 成立财务公司, 就是要强化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效能,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何为资金集中管理? 资金集中管理, 就是要将企业资金集中起来, 要适应企业集团的管理架构, 由总部统一协调、管理及运用, 以体现总部的集权, 实现资金的均衡、高效流动。 围绕资金使用效率, 财务公司延伸出统一账户管理、统一结算、统一资金调控、统一筹融资、 统一担保及统一监管六大职能。对企业集团来说资金不仅是联系子母公司的纽带, 也是企业经营业务开展的基础。

怎样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资金集中管理具备多种途径, 包括资金结算中心、内部银行、财务公司三大模式, 资金结算中心、内部银行的管理模式职能都较为单一, 在内部权力博弈下, 如何实现权力制衡是这两种模式无法全面关注的问题, 内部融资融通不合法, 因此, 大型国企设立财务公司几乎是必然趋势, 业务范围广、功能完善, 是大型国企实现资金集中管理的理想模式。

(二) 组织架构

资金集中管理是财务公司运作的基本要求, 同时, 财务公司事非银行金融企业, 其业务范围需得到银监会批准, 通常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等业务;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间的委托贷款及投资;保险代理业务;内部结算、清算;同业拆借等。 管理上, 财务公司管理主要包括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两大核心板块, 基于账户和结算体系、全面预算体系、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等运行基础, 财务公司开展内部筹融资及资金结算业务。 组织架构上, 财务公司的组织主要包括监管层、 业务系统、成员单位三大板块, 按照企业类型的不同, 财务公司组织结构会稍有变化, 以酒钢集团为例, 其组织架构 (图1) 。

(三) 资金运作模式

资金集中管理的运作条件下, 基于账户与结算体系、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系统, 财务公司的资金运作围绕内外部资金展开, 通过开展资产负债业务, 财务公司吸纳内部融入资金, 如单位成员存款, 与外部融入资金, 如同业拆借、银行借款、票据贴现等。集中资金后, 通过中间业务, 实现内外部结算、委托融资、委托贷款等服务的提供, 为成员单位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起到维稳、促长的作用。基于资金筹集与服务提供, 财务公司为企业集团提供内部融出与外部融出两大资金板块, 内部融出资金板块包括成员单位贷款、贴现、融资租赁等, 外部融出资金板块包括金融市场投资、存放同业、同业拆出等。

三、大型国有企业设立财务公司的经济意义

财务公司作为以加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 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集中管理资金

国有大型企业设置财务公司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在现金结算中心基础上, 让资金的使用更加规范, 合理, 有序, 可控。 财务公司发挥着国有大型公司的财务部门的基础性作用, 同时又有自己的独立业务。 财务公司对国有大型企业来说是资金的管理平台, 他不是一个金融机构, 但是拥有独立法人地位, 财务公司除了要受到国有大型企业的监管, 还要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举办财务公司, 可以使得国有大型企业的资金实现集中管理的行为, 实现资金集约, 并且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国有大型企业创办的财务公司可以在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服务的基础上, 通过其他业务实现资金的增值。

(二) 整合资源

实现对资源的整合是国有大型企业举办财务公司的另一个作用。 财务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内外部资金平台, 可以实现集团内部的资金整合, 从而帮助集团的整体资源调配更为科学合理。 同时, 设立财务公司还可以更方便更快捷的帮助企业进行融资, 作为集团的融资窗口, 帮助集团解决融资问题。设立财务公司可搭建统一的外部融资平台, 提高与金融同业的议价能力, 降低财务费用;还可通过取得同业授信、同业拆借、资产回购/买断、在银行间营销市场发行债券等手段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 从而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融资支持。

(三) 监督平台

最后, 设立财务公司是监控资金流向、提升风险控制能力的有效途径目前, 应国资委“走出去”的大力号召, 多数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不断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 承接海外项目, 为获得更多的便利条件, 打造统一品牌, 分支机构很多会以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总部的名义进行投标和项目承揽。

在这一经营方式下,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总部与所属企业间有大量的资金流入流出, 资金管控风险较大。 成立财务公司后, 各成员单位均在财务公司扁平化开户, 财务公司可监控所有资金流入、流出, 获得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成员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知情权, 在投资等重大事项上形成有效的决策约束机制, 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动态控制, 提升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总部财务管控能力, 进一步规避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资金风险, 加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总部的风险防控能力。

四、财务公司今后的发展趋势

综上, 大型国企成立财务公司的优势极为明显, 那么, 今后财务公司该往何处发展? 如何通过财务公司发展, 实现大型国企与财务公司、大型国企与市场之间的高度契合, 最终实现长效发展?

(一) 贴合大型国企扩张需求, 实现金融服务国际化

越来越多的大型国企走出国门, 全球资金集中管理与风险管控的强化已经成为每一家大型国企发展的必然需求, 作为国有企业下的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应当充分强化境内外资金集中管理, 提高大型国企的全球化资金运作效率, 深化境内外集团资金营运效率; 要充分贴合大型国企的扩张需求, 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点出发, 真正实现了解企业需求、降低交易成本、强化风险管控, 更好地为国企走出国门服务。

(二) 贴合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需求, 实现运营模式市场化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带动了国企外部经营环境的转变, 在金融体制尤其是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 财务公司的竞争转变为服务与价格的双重竞争, 财务公司应当牢牢扎根于市场, 紧密贴合大型国企需求, 充分发挥灵活的特征, 一方面从行政管理积极向市场驱动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管控模式转变, 另一方面要提高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 在产品设计、流动风险管理等方面匹配相应的人才队伍, 真正实现战略与战术的结合。

(三) 贴合信息技术发展路径, 优化产品结构

“大数据”、“互联网+金融” 等新经济动态已经对大型国企的发展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 在此背景下, 大型国企的金融行为及选择将发生深刻变化。 一方面, 财务公司应当树立危机意识, 提高创新能力及技术应用能力, 通过利用“大数据”的数据挖掘技术, 实现个性化金融服务, 为成员、市场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产品。 另一方面, 要强化内外部合作, 逐步整合支付、信息、电商等多方资源, 结合企业架构及市场背景, 开发更为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从而真正贴合信息技术的发展路径, 契合大型国企发展战略。

摘要:财务公司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产生, 是一种非银行金融性企业, 为集团公司内部各成员提供集资、融资业务, 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当前, 我国大型国有企业通常以集团化运作, 这就对企业资金运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为企业生存命脉, 资金管理水平及效率将直接影响企业集团发展的稳定。基于此背景, 各大型国有企业纷纷开始设立财务公司, 对企业集团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值得注意的是, 财务公司在我国的应用时间还不长, 国有企业的发展模式也较为特殊, 提高财务公司在大型国有企业中的贴合度, 从战略出发寻找国企与财务公司间的契合点, 实现长远发展, 是文章研究的重心。

关键词:财务公司,融资平台,资金管理

参考文献

[1]陆驰.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展问题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3.

8.一人公司的社会意义及其展开 篇八

[关键词]一人公司社会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主体也是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一人公司正是在这一趋势下出现的。一人公司并不是一种新的公司形态,它只不过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表现。但也正是由于其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的公司制度产生了冲击。

一人公司,也称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我国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第58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的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在公司法上的确立具有重大的现实和理论上的意义,本文就该种意义展开思考,并指出一人公司的局限性,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建构。

一、一人公司的社会意义

“一人公司”写入公司法,是市场平等原则的回归,既体现了立法者对市场平等原则,以及个人创业愿望的尊重,也无疑是一种顺应世界潮流和我国现实需求的务实之举。中国的传统文化当中蕴藏着深厚的“草根工业”文化土壤,我国的自然人“一人公司”能够存在和发展,就是因为植根于传统的“草根工业”精神的支撑和驱动。一人公司建立定会极大地刺激中国资本运营市场。

第一,一人公司制度的建立是完善和发展以平等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有关国有独资公司即国家设立的一人公司的立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商可以独资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独资企业。法律仅规定以上两种情况准许设立的一人公司,显然对其他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是极不公平的。历史证明对国内外企业采取不同的待遇,会使国民经济受到损害,也会给民族工业带来巨大冲击。对外商太多的优惠政策使国内企业受到了挫伤,使其失去了活力和积极性。虽然优惠政策起到了吸引外资的作用,但是却违背了它本来的用意。吸引外资的目的是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所以,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我国应该建立一人公司制度。

第二,中、小规模的企业在日新月异的市场竞争中显示出越来越大的优势。我国经历了20 多年的改革开放,在经济发展的浪潮的推动下产生了大量的中、小型企业。实际上,它们在现代经济中正成为一种时尚的经营组织方式。因为现代化社会的新技术,人们的新态度、政府的新政策,都将使采用中央集权管理模式的巨型企业,必须通过分解、化小,以小求大,化整为零,才能具用更强的适应性。一人公司的特点更适合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客观性,已成为一人公司制度的经济基础。

第三,一人公司制度的建立降低了巨额投资的风险。一人公司对于拥有巨额财产的大企业集团来说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即使我们目前回避对一人公司的规制问题,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也是无法禁止的。如果这种法律上拒绝承认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而又无法禁止实质意义的一人公司的存在和发展,很可能导致产生大量的“歪曲”公司法本来意义的判例产生,有碍经济的发展。

二、一人公司的局限性

当然一人公司也有某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公司有限责任与投资者有限理性的矛盾。“一人公司”的投资者只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者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说法是“契约人”而不是“理性人”,存在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特别是在目前我国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会采取欺诈的行为骗取贷款,以有限责任为借口,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筹资功能不足。企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而投资者的惟一性使“一人公司”缺乏筹资功能,只能依靠自身的投入和积累。在目前情况下,包括家族企业在内的中小民营企业很难从银行筹措到足够的资金。私营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不仅受到总额度的限制而且手续烦琐、贷款额度低、归还期短、借款利息率高。与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限制得更死。国家有关法规禁止私人资本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不允许私营企业通过银行发行企业债券。尽管《证券法》没有明确针对非国有企业公开上市作出歧视性规定,但对配额制和对企业规模较高的要求限制了私营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数量。

第三,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置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制衡、协调运作,从而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而“一人公司”中所有者与经营者集于一身,不可能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虽然修改草案可设监事会,但是由于单一股东的存在,监事会也很难发挥作用。这样,投资者有绝对的权威,在公司内部不存在对其行为的有效约束,一人股东全部控制公司的經营权、决策权、人事权,公司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不履行必要的程序或必要的记录。

三、构建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设想

针对以上提出的局限性,本人认为需要从一人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入手解决一人公司的相关法律制度问题。

第一,规制一人公司的设立。坚持登记、公示及必要的书面记载制度。在《公司法》中应规定一人公司在设立时,其商业名称应在有限公司前冠以“ 一人公司”或“ 一人”的字样, 以起公示的作用。另外, 对公司变更后成为一人公司的, 同样应在其名称前添加“一人”字样。同时, 一人公司与客户进行某些重要交易时, 应明确告知客户其一人公司性质, 并记载于书面, 否则对方可以以未明示作为抗辩理由。

第二,规制一人公司的运营。 完善一人公司的治理结构。为防止一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律人格,要加强对公司经营层的人选和资格的审查, 选任董事和经理既要有助于一人公司的发展, 又不被一人股东所控制, 所以应明确规定一人公司股东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或经理, 公司的董事或经理也不应由股东的近亲属或其他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担任。建立我国的公司法人资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司法审判人员在特殊的情况下, 对公司的股东在管理公司的事务中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造成公司债权人的损害时, 应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 而要求公司的股东向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参考文献:

[1]朱慈蕴: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冲击.中国法学,2002 年第1期

[2]黄立:法学评论.1978 年12 月.第40 期.

[3]卞耀武:当代外国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3页

[4]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一人公司的规制.法学评论,1998年第5期

[5]胡果威:美国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8 年版.第84 页

[6]卞耀武:当代外国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5 年版.第2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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