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施工)单位档案清单

2024-09-24

合作(施工)单位档案清单(精选9篇)

1.合作(施工)单位档案清单 篇一

施工单位前期上报资料清单

1、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施工单位资质(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任命书、法人代表委托书等)

3、施工管理人员资质

4、特殊工种及特殊作业人员资质

6、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报审

7、应急预案报审

8、工程施工创优实施细则报审

9、强条实施细则报审(附:强条执行计划表、执行记录表)

10、一般施工方案(钢筋、模板、砌体、绿色施工方案等)

11、特殊施工方案(爆破等)

12、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

13、三级进度计划报审

14、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供货商资质报审

15、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

16、试验(检验)单位资质(附:单位资质、试验人员资质)

17、主要计量器具、试验设备报审

18、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报审

19、大型机械设备进场申请

20、工程控制网测量报审线路复测报审

21、开工报审表及开工报告

22、分包单位资质报审(分包申请)

5、管理体系制度报审(包括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

2.合作(施工)单位档案清单 篇二

1 提高索赔意识,挖掘潜在索赔机会

要进行工程索赔,首先需要明白索赔是否成立及索赔的主要原由,可从工程量合同、清单、事件几个方面着手分析。

1.1 合同分析

合同是合同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索赔提出和解决的依据。合同分析就是对合同文件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分析研究,切实了解合同规定的缔约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进行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对策。它包括合同结构分析、合同风险分析、合同总体分析、合同详细分析和特殊问题的合同扩展分析。合同分析的结果就是将合同所规定的责、权、利关系和合同的基本特征落实到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所得到的结论。

1.2 工程量清单分析

对施工单位来说,索赔的机会分析应该从投标报价阶段就开始,重点分析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包括哪些项目可能调整以及在多大范围内给予调整,还有对于合同履行中风险责任的认定等。因此,作为施工单位一方面应熟悉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要重点分析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条款,并尽可能的对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风险作出充分估计。

1.3 事件分析

密切关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由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引起的重要事件。一旦出现某种重大事件,施工单位应尽早分析其可能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及时提出索赔意向,以免丧失索赔机会。可能造成生产率降低而引起损失的事件有:(1)由业主原因造成施工单位不得不在恶劣天气下进行施工;(2)应业主要求加班作业;(3)配合业主迎接过多的外来人员参观工地;(4)经评审(或批复)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变化。

2 做好索赔内容分析、费用计算

分析了索赔的成立与否及索赔的主要原由之后,就可以进行索赔内容分析及费用计算了,工程索赔内容及费用计算如下。

2.1 建设单位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差异较大引起的工程索赔

工程量清单的错误使得施工单位不仅可以通过因不平衡报价获取一定利润,而且还可以提出工程索赔,特别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单价不变,数量据实调整。

2.2 建设单位要求加速施工引起的工程索赔

建设单位要求加速施工,导致施工方案的变化,是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使施工单位在短时间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已超出了一个理性投标人在既有信息边界约束条件下的合理预测及风险防范,施工单位可提出加速施工引起的费用索赔。但不得与合同中有关工期奖罚条款相冲突,即在合同中如有工期奖罚条款,则施工单位就不能提出此项索赔。

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缩短工期造成的费用增加主要是二次发生的措施性费用,实体性消耗并未增加。很明显,这些费用的计算与变更前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密切相关,因此,增加费用的具体内容、计算方法不仅与项目特征有关,而且即使是同一项目,也会因施工方案的差异而结果不同。

2.3 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工程索赔

不利的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是指施工中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中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包括地质条件变化和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在处理此类索赔时,一个应重点掌握的原则就是所发生的事件应该是一个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所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2.4 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引起的工程索赔

如果建设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可在通知建设单位的情况下,暂停施工或减缓进度,并有权获得工期补偿和其他额外费用的补偿。

2.5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引起的工程索赔

如果经评审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时的施组有变更,施工单位可就此进行工程索赔。如上海某污水处理厂的8座消化池,施工单位投标施组是按每座消化池单独开挖,实际施工时,经专家评审,最终施组为从地面至一定范围内8座池子整体大开挖,然后再进行单座池子的开挖。因为方案变更,施工单位从土方、基坑降排水、基坑支护、临时照明等方面提出了索赔。

3 收集资料,为索赔提供依据

索赔依据是基于能够证明索赔事件的一切材料,因为任何一项索赔事件的成立,都必须具备正当的理由。只有这样,提出索赔的一方才能做到有理有据,确保索赔获得成功。所以要达到索赔的目的,就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和积累与索赔有关的资料,为索赔提供真实而充分的依据。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如下:一是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图纸和技术规范。二是建设工程实施的各项会议纪要,来往信件如建设单位的变更指令、通知、答复、认可信。三是施工进度计划和现场实施的工程文本文件,备忘录。四是工程变更、技术交底记录的日期和送达日期和份数。五是有关工程部位的照片、录像,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六是经监理业主认可的或权威部门发布的天气情况记录,工程现场的水电停送记录,道路的封堵开通记录。七是有关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工程进度款、预付款支付的日期和数量记录,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官方的文件规定、市场价格、央行汇率。

4 按照索赔程序,提交索赔文件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发包双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及时、合理地按程序来处理索赔事件。索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总述部分:概要论述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施工单位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施工单位的具体索赔要求。(2)论证部分:施工单位依据的合同条款与理由和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说明自己具有索赔权,这是索赔文件的关键部分,关系到索赔能否成立,要求施工单位用婉转的言辞把责任分析清楚。(3)索赔款项或工期的计算部分:索赔的结果要准确无误。

5 结语

总之,工程索赔管理在很多施工单位处于逐步成长、完善阶段,尤其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工程索赔管理方面更显薄弱。施工单位能否进行卓有成效地索赔管理,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其索赔机会的辨识能力、及时合理地按程序来处理索赔事件的能力。防止应得效益的流失,增加企业效益,对施工企业各级管理者来说尤显重要。

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已经在我国全面实施,本文探讨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索赔管理工作中如何及时、全面地发现和把握潜在索赔机会,做好索赔管理工作,增加企业效益。

3.施工单位档案专项验收报告 篇三

XXXXXXXX改建工程项目部

(2016年8月)

竣工档案是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的编制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是全面鉴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在指挥部及监理单位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项目部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强化内业资料管理,确保了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同步交工使用,具体情况总结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开工前准备阶段

1.健全内业管理体系

项目进场伊始,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制定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档案资料员岗位职责》、《档案资料室安全管理职责》、《档案资料管理奖惩标准》,成立了以项目总工负总责,质检部长、项目部资料主管、各工区技术负责人、工区技术员、工区资料员为成员的内业资料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内业资料管理体系,召开会议,进行了详细的分工,细化到每座桥涵,每段路基,责任到人,为今后的内业资料管理工作扎实了基础。2.资源配备齐全

内业资料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健全的管理措施,还需要配置充足的资源,项目部根据指挥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制,设置了专人、专室、专柜管理内业资料,配备了灭火器等工具,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工区建立了专人、专柜管理资料,通过层层明确职责,做到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有序可控。3.制定奖罚措施

为了确保内业资料管理目标落实到位,针对每个季度对资料员的资料填写是否规范、计量资料提供是否准确、资料归档是否及时等综合方面进行考核,项目部制定了奖罚措施,对优秀资料人员进行奖励,对相对滞后的资料人员给予惩罚,不仅提高了每一位资料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更为内业资料的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提高了工作效率。第二、施工过程中控制阶段

“牵一发而动全身”,长期以来,资料的过程收集、整理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与工程的中间交工及计量工作息息相关,还关系到下阶段的竣工编制工作是否顺利。项目部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由各质检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施工原始记录,项目部资料主管根据施工原始记录完成质保资料的录入及归档工作。保证内业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多方指导,确保内业资料准确、规范 项目部针对不同结构物形式,第一时间规范填写了各类样板资料,并进行全面推广,采用“样板引路”,打造了内业资料“精品”的决心。并利用下雨天,将工区负责人、工区资料主管、技术员集中到项目部组织学习《监理手册》中各类表格填写规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对不清楚和有问题的资料进行沟通、汇总,并积极主动向指挥部及监理单位请教、磋商、探讨。指挥部质量管理部多次派人到项目指导工作,重点针对表格填写的规范要求,进行详细指导和解答,提高了资料整理的效率,保证了项目过程管理有序可控。2.注重过程,确保资料与工程施工同步

作为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载体,档案资料来源于日常原始资料收集,原始资料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序、分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施工,如路基的层层填筑、台背回填的填筑、清淤换填的施工等等,施工中的每一项记录,都将为竣工档案编制提供基础的数据保障,所以为保证资料及时收集,项目部要求技术员现场采集的模板、钢筋、砼施工等施工数据完成后三天内,将通过现场旁站监理的签认齐全的所有资料由工区资料员收集、核对并整理齐全报至项目部资料主管处,资料主管将资料及时提供用于计量及归档,真正做到内业资料的归档与工程施工同步。3.深入工地,全面落实资料收集

项目部每月中旬组织质检部、试验室及资料主管,到各工区检查资料员收集资料的及时、规范、归档,技术员的施工日志填写,工程变更资料上报,竣工图编制及修改,工程照片收集等过程控制,为下阶段竣工资料的整理做充足准备,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月底的工地例会中进行通报、评比、奖励,通过激励的办法,减少资料整理过程中的马虎粗心、麻痹大意的情况。

收集归档资料的过程中,很多资料人员不理解,为什么过程中要收集整理这些资料,总认为都在竣工的时候才整理,其实不然,通过过程中的督促、收集相关资料,以及日常的严谨的工作态度,一如既往的坚持,用积极态度完善内业资料,对下阶段竣工收尾工作顺利完成是至关重要的,不但弥补了过程中的漏填、漏报、错报,还避免了后期收尾人力物力浪费大量时间进行补资料的弊端。

第三、竣工收尾阶段

随着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逐渐完工,项目部针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资料,按照指挥部下发的档案管理组卷要求,每种类型整理一套完整的竣工模式样板资料,并主动邀请指挥部领导来我部进行指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竣工资料,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努力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

为了做到档案资料编制及时,做到工程实体与资料同步交工,项目部按照指挥部要求,制定计划,倒排工期,保证了竣工资料按时完成并与工程实体同步交工。

在XXXX改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无不渗透着指挥部对项目内业资料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监理单位的热情服务和大力支持,才有了施工单位的档案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4.合作(施工)单位档案清单 篇四

LHDT-LQ1标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江苏瑞桓建设有限公司LHDT-LQ1标项目部

2011年4月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LHDT-LQ1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公路建设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

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指挥部、省、市临海办的指导和检查。

(一)主管经理

1、组织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

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其它事项

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二、档案资料室工作制度

1、试验室所有的原始数据,技术资料、试验、检测报告和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等,均由本室负责收集、保管。

2、借阅各种技术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且只限于本试验室人员,并按期归还。

3、及时收集最新的规程和规范,已作废的老规范、规程在新规范、规程实施后应及时封存。

4、存档的试验、检测报告不外借、不复制(指非本试验室人员)没有试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存档试验、检测报告以及微机内的技术资料,做好文件保密工作。

5、原始数据、、试验报告保存期为三年,如需要则继续保存。

6、各类资料到期销毁,应用资料保管员提出申请,经试验室负责人严格审查后方可进行。

7、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防止资料霉变、虫蛀,应采用湿式打扫,减少灰尘。

三、内业资料收集流程及说明

1、资料管理程序:申报项目经理总部-监理工程师

2、资料流程: 划分质量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 报监理 工程 评定单元 开工申请及附件 批 准 开工 现场 中间检 监理签 进入下道 分项工 检测 验申请 字认可 工序施工 程报验 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计 监理工程师 支付计 计量 工程检验认可书 量资料 审查、审核 量申请 支付

3、资料分类体系

第一部分 质检资料

一、路基(按计量段落分开整理)

二、大中小桥、分离立交(按各桥分开整理)

三、通道(按各通道分开整理)

四、涵洞(按各涵洞分开整理)

五、跨线桥(按各跨线桥分开整理)

第二部分 计量资料

一、工程计量表(按月排列)

二、财务支付月报表及其附件(按月排列)

第三部分 试验资料

一、原材料试验(石灰、水泥、黄砂、碎石、钢筋、钢绞线、钢板、锚具、支座)

二、标准试验(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标准击实)

三、路基试验(施工队自检压实度、灰剂量;项目经理部抽检压实度、灰剂量;监理抽检压实度、灰剂量)

四、结构试验(施工队自检28天抗压强度、弹性模量;项目经理部抽检28天抗压强度、弹性模量;监理抽检28天抗压强度、弹性模量)

第三部分 测量资料

一、导线点、水准点复测资料

二、路基施工放样资料

三、结构施工放样资料

第四部分 评定资料

一、分项工程评定资料(按单元划分方法分开整理)

二、分部工程评定资料

三、单位工程评定资料

第五部分 图纸、规范

一、施工图

二、通用图

三、变更设计图

四、其它补充图纸

五、招标文件规范、部颁规范、省、市高指有关规定及关于质量标准的文件

六、各期工程量清单

第六部分 来文发文

一、省市临海办文件

二、驻地监理工程师通知

三、公司文件

四、项目经理部文件

第七部分 竣工资料

四、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移交

一、临海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画整洁,签署完备,文件材质优良,不得用易褪色的书面材料书写、绘制。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始件。

二、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交工验收记录和各种表格汇总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等,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好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临海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内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均收集齐全。

四、临海公路建设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系统整理。其分类组卷做到科学合理,充分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归档案卷要符合各项档案管理标准。

五、编制档案总目录,分目录,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目录。归档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下列十条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清楚,保持联系;

3、题名确定,容易查找;

4、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5.煤矿生产单位隐患清单 附件一 篇五

煤矿生产各专业隐患清单

A级(43条)

1、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的。

2、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或未按计划使用安全费用的。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各类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审批违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煤矿技术规范,有重大失误;或无规程、措施而组织生产的。

5、高瓦斯矿井、水害严重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未按规定普查,灾害治理未达标或未进行灾害治理效果评价而组织生产的。

6、矿井总风量不足的或者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7、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9、通风系统不可靠,无风、微风、循环风、串联风冒险作业的。

10、局部通风机未实现“三专两闭锁”,或者闭锁功能失效的。

11、局部通风机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不能自动切换的。

12、矿井主要通风机不能做到一台使用一台完好备用的。

13、高瓦斯矿井(或油型气富集区)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或者抽放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14、未按规定安设、标校甲烷传感器或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

1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等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

16、通风系统调整、火区密闭和启封、瓦斯排放时,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者矿领导未现场指挥的。

17、瓦斯超限组织生产的。

18、出现瓦斯(或油型气)超限未严格执行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的。

19、虚报、谎报瓦斯(油型气)钻孔施工量和抽放量的。20、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21、未制定完善高瓦斯区域瓦斯、油型气隐患处理措施和预案的。

22、采煤工作面未编制防止自燃发火的设计或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23、全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24、未经允许或无计划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

25、相邻矿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26、高瓦斯区域或油型气斯异常区域未严格执行防治瓦斯或油型气措施的。

27、采区或工作面存在火区的。

28、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未针对主要水害水源或导水通道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的。

29、对受水害严重威胁的区域,未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的。

30、开采区域周边采空区内有积水,受开采影响有涌水的可能,未采取措施而进行生产作业的。

31、矿井排水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未达到设计排水能力的;水文地质复杂、极复杂型矿井,强排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32、未查明相邻矿井采掘情况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的。

33、相邻矿井有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尚未查明开采情况组织生产的。

34、开采未通过技术论证和审批的受水害威胁煤层的。

35、矿井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的。

36、矿井供电系统“三大保护”不全或保护失效的。

37、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

38、违反停送电规定,带电作业的。

39、井下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失爆的。

40、矿井主要机电设备(主提升设备、主排水泵、主通风机、压风机及锅炉、瓦斯抽放泵等)未按规定进行技术性能测试的。

41、使用被列入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42、井下使用非阻燃胶带、电缆等材料的。

43、非防爆车辆入井的。

B级(94条)

1、未按规定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的。

2、未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

3、未实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和事故责任追究的。

4、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相关制度并严格考核的。

5、未按干部走动管理相关制度和计划履行职责的。

6、未按要求组织“零点行动”和反“三违”安全检查的。

7、未及时修订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办法的或安全基础管理季度考核未达到一级标准的。

8、未及时修订完善“双险双控”和“机环双检”安全管理体系的或未严格贯彻执行的。

9、未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每月、基层单位每周、区队(车间、工段)每天、班组(岗位)每班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的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活动的。

10、未按规定开展矿井安全现状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的。

11、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的并出具评估报告的。

12、节假日停产放假、检修,未制定或未落实停、复产安全技术措施的。

13、外协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

14、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5、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未达到一级标准的。

16、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瓦斯抽采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

17、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8、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编制、审批、贯彻并定期进行复审、评比的。

19、采煤工作面初次回采,未经矿业公司验收而组织生产的。20、采煤工作面安装、初采初放、闭采、回撤、过地质构造带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且未制订专项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21、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差,可能造成冒顶或支护失效,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2、巷道过应力集中区,未及时修改支护参数或采取加固措施的。

23、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擅自修改巷道支护参数的。

24、掘进工作面(或硐室)支护材料不合格的。

25、掘进工作面(或硐室)未按设计工艺施工的。

26、锚喷支护巷道(硐室)混凝土配比或试块试验不合格的。

27、掘进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未制订专项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

28、巷道贯通、采煤面强制放顶或采煤面放震动炮等重点环节的爆破作业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的,或按规定报批后未由矿领导现场监督情况下实施爆破作业的。

29、瓦斯、油型气治理技术管理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

30、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31、高瓦斯工作面在回风巷中设置有机电设备的且未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的。

32、巷道贯通、串联通风等未按规定编制措施的。

33、停风区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恢复通风时,没有进行气体检查的。

3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专业化瓦斯(或油型气)防治队伍的。

35、无措施破闭并进入闭内的。

36、瓦检员对瓦斯(或油型气)积聚隐患不及时汇报、相关单位不及时处理的。

37、煤矿排放瓦斯(或油型气)时未制定或未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或油型气)出现“一风吹”现象的。

38、未制定瓦斯(或油型气)防治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实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

39、未建立通风瓦斯(或油型气)分析制度的。40、出现瓦斯(或油型气)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矿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41、破坏井下瓦斯监控仪器或设备的。

42、无粉尘监测系统的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43、爆破前后未采取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在煤尘积聚或超限情况下爆破作业的。

44、有发火征兆的矿井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组织生产的。

45、未按规定及时对密闭及采空区有害气体进行矿井防灭火预测预报分析的。

46、一氧化碳超限作业的。

47、不按规定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或消防材料库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及设备的。

48、未按照要求每年对所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的。

49、抽放瓦斯(或油型气)设施不符合规程和规范要求的。

50、矿井未定期进行反风演习,或反风风量未达到正常供风情况下的40%的。

51、雨季前未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

52、未制定水害应急预案或每年雨季前未组织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

53、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54、相邻矿井有突水可能,矿井之间的隔水煤(岩)柱被破坏,未建立防水闸墙隔离的。

55、受老空、含水层、陷落柱、断层、表土松散层等水体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探、放水的。

56、没有按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

57、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58、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强排系统不完善、不能随时启动的。

59、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60、受采空积水威胁,未施工防水闸墙对采空区进行封闭的。

61、矿井排水系统不完善或系统设备设施不匹配的。62、雨季前未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63、未制定水害应急预案或每年雨季前组织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

64、供电系统改造项目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改造的。65、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闸的。66、设备性能、结构、工艺改造未经公司审查,擅自改变的。

67、井下主排水泵房、采区变电所和采区水泵房单回路供电的。

68、空气压缩机未安装使用合格的压力表、安全阀、断油保护、断水保护、超温保护、超压保护和过流保护的。

69、供电设备“五防”装置失效或机械闭锁失灵的。70、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局部停电的。71、井下127V供电系统(包括信号、照明等)未使用综合保护的。

72、斜井人车安全装置失灵继续使用的。

73、斜井绞车道无灵敏可靠的“一坡三挡”及声光信号的。

74、斜井提升的钢丝绳、人车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75、不完好运输车辆入井使用的。76、无轨胶轮车未进行年检的。

77、未按规定要求对机车、连接装置进行检测检验的。78、未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的或应急救援机构职责不明确的。

79、应急管理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的。

80、未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完善、修订和更新应急预案的。

81、未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备案的。

82、未按照公司下发的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演练的。83、演练方案未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进行编写的。

84、未成立辅助救护队和义务消防队或未按要求对其进行培训的。85、矿井未装备调度通信系统或调度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86、应急指挥场所显示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电源保障系统、录音录像和常用办公设备配备不全的。

87、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的。

88、未定期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弄虚作假的。

89、未健全本单位培训机构、配备培训干事和制定培训制度的。

90、未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的。

91、未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组织全员安全培训,或“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未持证上岗的。

92、未建立建全本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的。93、对外来非煤矿专业人员入井前未进行安全培训的。94、煤矿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未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的。

C级(141条)

1、安排月度生产计划时,未将当月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安排与生产计划一并下达的。

2、现场发现隐患未处理继续作业的。

3、存在两班交叉作业的, 或未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的。

4、交接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

5、未按规定程序组织召开班前会或安全注意事项交待不清楚的。

6、未严格执行区队带班干部和工人同上同下管理制度的。

7、“三员联签”安全开工确认制或“四位一体”安全生产负责制执行不到位的。

8、携带烟火等危险物品违规入井的。

9、未按要求开展“三违”人员帮教工作的。

10、群安员、青年岗员未按要求排查、汇报安全隐患的。

11、采煤工作面发生变化没有及时修改作业规程的。

12、采煤工作面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未制定防片帮专项措施的。

13、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出口不畅通或工作面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要求的,或巷道失修率超过3%的。

14、采煤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未采取措施或未执行人工强制放顶的。

15、采高大于支架最大支护高度的。

16、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支设的。

17、锚杆(索)支护巷道,锚固力抽检未达到设计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锚固力检测的。

18、掘进工作面未严格遵守巷道贯通程序,贯通措施不落实的。

19、采掘工作面作业场所无“五图一表(书)”的。20、掘进工作面未使用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未按照作业规程、措施要求进行支护的。

21、掘进工作面违反规程或措施空顶作业的,或超前支护不合格的。

22、炸药、雷管不分开存放,混装、混运或在井下私自存放炸药、雷管的。

23、放炮前、后未加固或加强支护,进行放炮或其他作业的。

24、未在规定的安全位置警戒、起爆和躲炮,爆破后未经检查进入警戒区的。

25、未按规定使用水炮泥,裸露爆破或放明炮、糊炮的。

26、在风桥上构筑通风设施,风门不完好或缺少反向风门的。

27、矿井通风巷道严重失修率超过3%,或堆积、停放物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的。

28、监测数据出现数据缺失、断线、缺项,曲线记录不完善的。

29、对地面裂缝充填不及时造成漏风的。30、风门未设连锁或连锁失效,未安装开停传感器的。

31、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32、私自破坏、损坏通风设施造成风流短路的。

33、通风设施、通风构筑物质量不符合规定的。

34、矿井反风设施、装置不按规定检查、维护的。

35、矿井反风设施、装置不完好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36、安设风门时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37、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8、专用回风巷安装有电器设备(水泵、开关等),且未采取切实可行安全技术措施的。

39、井下密闭漏风的。

40、密闭墙无检查牌板、施工说明牌板,未设置栅栏和警标、“U型压差计”的。

41、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向外100米范围内回风流风速未达到最低风速要求的。

42、盘区回风巷风速超标、风流中有害气体浓度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

43、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4、未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不能使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的。

45、爆破材料库和充电硐室无独立通风系统的。

46、局部通风机随意停电停风或随意拆开风筒的。

47、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的。

48、采煤面回采结束,巷道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封闭的。

49、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误差超过规定要求的。50、抽放管路破损造成瓦斯泄漏或者影响抽放效果的。

51、未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未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的。

52、未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的。

53、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故障在8小时内不处理的。

54、对其它类传感器未按规定进行效验的。

55、相关入井人员未按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的。

56、未严格执行防灭火管理制度,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外因火灾的。

57、未按规定配齐各类通防仪器仪表的。

58、爆破作业地点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的。

59、通防仪器仪表显示不准确、使用不正常而没有在8小时内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

60、未进行瓦斯电、风电闭锁试验而填写虚假记录的。61、局部通风机每天未进行切换试验的。

62、矿井未对高浓度瓦斯传感器按规定进行定期标校的。63、煤矿主要巷道、盘区巷道、采掘工作面,未设置防尘洒水管道的。

64、未制定月度防尘消尘计划的。

65、未按规定设置净化水幕或者水幕不灵敏可靠,未覆盖全断面的。

66、未按相关规定定期对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的。67、在矿井主要大巷未设置主要隔爆水棚的。68、在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采用独立通风的巷道未设置辅助隔爆水棚的。

69、采煤机、液压支架、综掘机未设置喷雾装置或除尘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70、主运输系统各转载点未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的。71、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管理的,失效或无法使用的。

72、自救器不按规程规定配备的。

73、防灭火设备及消防器材安装、设置不规范的。74、井口外20m内有可燃物和火源的。

7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的。

76、束管埋设不符合规定的。

77、注氮、注胶、均压等防灭火系统运行不正常的。78、井下机电硐室未安装向外开的防火铁门的。79、进风井口未装设铁质防火门或其它防火安全设施的。80、束管监测系统循环检测次数不符合规定或检测分析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81、机房、硐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防水、防火规定的。

82、未经允许私自关闭井下抽放系统管路或调整抽放系统的。

83、在停风区域内作业的。

84、人为因素造成瓦斯抽放泵不能正常运转的。85、擅自进入栅栏区、无风区、带有警示标志的危险区的。

86、生产过程中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允许范围的。

87、采区以上水仓淤积层厚度超过水仓深度30%的。88、防水闸墙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或规范要求的。89、避水灾路标不全、位置不当的。90、发现突水征兆不及时汇报处理的。91、探放水作业人员不按设计进行施工的。92、掘进给向不及时或不准确,贯通测量精度不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93、矿图、台帐、地质说明书、预测预报、采后总结等地测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或更新不及时,内容、精度不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的。

94、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不完善、临时水仓、管线、泵、供电能力等不能满足要求的。

95、采煤工作面采煤机与刮板运输机无开停闭锁装置的。

96、采煤工作面破碎机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效的。

97、行人通过的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无行人过桥的。98、刮板运输机无紧链刹车装置或装置失效的。99、胶带输送机各种保护装置不全或装置失效的。100、乘坐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的。

101、检修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及其它运转设备不停电、不闭锁的。

102、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小于1.5MPa的。

103、采煤机、掘进机机载瓦斯断电仪失效或未定期进行标校的。

104、采煤工作面支架主要部件(护壁板、前梁、立柱、安全阀)严重损坏达5架及以上的。

105、检修液压系统未停泵的。

106、泵站压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107、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前未进行瓦斯检查的。108、人为阻塞电气联锁开关,甩掉保护不用的。109、煤仓、溜煤眼上方未设置防止人员、物料坠入的安全防护设施的。

110、电气设备无过载、短路、断相等保护的。111、电气设备局部接地保护不符合要求的。112、机械设备裸露的运转、传动连接部位无防护设施的。

113、压力容器、仪器、仪表未进行定期校验的。114、机电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加油保养的。115、机电设备老化、存在缺陷,带病运转的。116、电缆及管路敷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117、设备在使用中存在“大马拉小车”或超设备能力现象的。

118、机电设备未按规定制定检修计划或未按计划检修的。

119、设备的等级电压超过规定的电压偏差值仍继续使用的。

120、约时停送电的。121、机电硐室内设备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定的。122、用其他材料代替耦合器易熔塞或防爆塞的。123、钢丝绳芯胶带由于磨损导致钢绳芯外露的。

124、设备管理牌板内容不全、不规范的。125、绞车不带电下滑运行的。

126、未执行小绞车“五人联签”管理制度的。127、装卸、搬运超长、超重、超宽物件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

128、井下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的。

129、在巷道交叉口、副斜井井底拐弯处等行车路线未设置拐弯标志、反光标识等标志的。

130、行车巷道行车提示信号装置损坏的。

131、行车巷道路面坑洼严重、积水超过长2米、深0.2米的。

132、井下行车巷道变形,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133、井下各巷道及交岔口无明晰的路标及避灾线路标识的。

134、采掘工作面临时避灾硐室内设施配备不全的。135、作业地点通讯联络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136、避灾路线图的绘制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137、应急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不熟悉的。138、应急演练未记录或者记录内容不完善的。139、演练结束后未对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的。140、未向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的。141、工作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职工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的。

D级(103条)

1、岗位作业人员未按安全联保、互保相关规定相互进行监督或未及时制止“三违”行为的。

2、多人配合作业,未进行统一指挥或安全监护不到位的。

3、零散岗位作业人员未进行“一班三汇报”的。

4、岗位安全生产记录、运行日志与实际不符的。

5、安监员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

6、作业前未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的。

7、上岗前对工作内容不清楚或对标准、要求不明白的。

8、班前安全确认不到位,精神状态不佳,或带病上岗的。

9、酒后入井或班中喝酒的。

10、入井职工自救器矿灯不完好。

11、入井人员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和验身的。

12、未佩带人员定位卡入井的。

13、采掘工作面备用单体液压支柱和钢梁数量,低于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和钢梁需求量10%的。

14、采掘作业进入工作面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的。

15、采煤机或掘进机检修时未将滚筒落地的。

16、综采工作面过渡架与端头架搭接不严导致掉矸的。

17、采煤工作面连续出现3架或3架以上支架上方空顶或接顶不实的。

18、采煤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支设的。

19、采煤工作面出现卸载支架的或卸载支柱未及时更换的。

20、综采工作面支架下方有人时移设支架的。

21、采煤机割完煤后未按要求及时支设护帮板的。

22、采煤工作面缺梁少柱,不及时补齐而继续作业的。

23、采煤工作面采煤机割完煤后不及时移架支护的。

24、采煤工作面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液压支架或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低于额定值80%的。

25、单体支柱不采取防倒措施的。

26、掘进工作面支柱支设在浮煤、浮矸上的。

27、掘进工作面锚杆、铺网不紧贴岩面,或联结不紧密的。

28、炮掘工作面拒爆、残爆未处理完毕而从事钻眼、爆破等作业的。

29、矿井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差。

30、风筒吊挂不符要求,接头不严密,有破口的。

31、通风设施墙面不平整的,有裂缝、重缝和空缝的。

32、风门水沟未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未设底坎,电缆、管路孔未堵严的。

33、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支护不到位,有杂物、淤泥、积水等的。

34、关闭井下变电所、泵房及机电硐室门窗造成通风不畅的。

3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工作面等地点没有按规定悬挂、使用瓦斯便携仪的。

36、瓦斯抽采管路吊挂不符要求,有破损、漏气、积水的。

37、抽放钻场、钻孔参数未按期测定,抽放管路及钻场放水不及时的。

38、密闭未按期检查的。

39、不按规定使用各类监测装置的。40、不及时移设监测探头,吊挂不标准的。

41、放炮前不按规定进行洒水消尘的。

42、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大于规程规定的。

43、随意改变瓦斯、一氧化碳、风速等传感器位置或摘除的。

44、人为调低传感器数据的。

45、检测仪器未正常维护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46、未按有关规定冲洗巷道的。

47、未定期检查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的。

48、损坏隔爆设施的。

49、无防尘水开机割煤的、打干眼的。50、测尘员不按规定测风测尘、做假数据的。

51、采煤机运转时内、外喷雾不能正常使用的。

52、皮带运转时转载点喷雾未开启或不能使用的。

53、煤尘堆积超过规定的。

54、电气设备附近违规堆放易燃物品、材料的。

55、设备“机环双检”记录不全的。

56、设备断电后未将开关手把闭锁的。

57、乳化液浓度未在规定范围之内的(3%-5%)。

58、液压支架连接装置不到位或脱出的。

59、液压支架的液管有卡扭、挤压、变形、外皮脱落现象的。

60、液压支架压力表失效,或有漏液的。61、乳化液箱封闭不严造成灰尘进入的。62、管路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63、使用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运输物件的。64、掘进机前后灯照明失效的。

6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未戴绝缘用具的。66、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的。

67、低压检漏装置每天未进行人工跳闸试验的。68、局部接地极接地电阻值不符合规定或每季度未对接地电阻进行测定的。

69、机房、设备硐室和设备运行区域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的。

70、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潮湿或顶板淋水的。71、设备列车未用专用卡轨器固定的。72、绞车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限继续使用的。73、起吊作业时,在起吊点下方站人的。

74、供水施救、压风自救装置每周未进行检查及试验的。

75、电缆接地芯线或通讯芯线兼作其他用途的。76、电缆接头不合格的。77、胶带接头不合格的。

78、设备表面积垢未及时清理的。79、用水冲洗电气设备和电缆的。

80、斜巷绞车提升运输,车辆掉道采用脱钩处理或用绞车强拉上道的。

81、斜巷绞车提升运输不按规定使用挡车门、阻车器的。

82、斜巷提升超挂车或不挂保险绳的。

83、井下小绞车安装未按规定要求固定牢靠的。84、轨道、道岔、扳道器、道夹板不完好或超出使用范围的。

85、料车所装物料绑扎不牢固的。

86、未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的。87、运输车辆司机离开车辆关闭车灯的。88、运输车辆司机离开车辆不拿走钥匙的。89、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限维护、保养的。90、运人车辆未停稳,乘车人员上下车的。91、胶轮车司机未进行安全确认,便起步运行的。92、胶轮车井下故障停车时,停车地点前后未设置警示牌的。

93、支架搬运车、铲板式搬运车、多功能车载人的。94、无轨胶轮车未装设瓦斯报警仪或报警仪失效的。95、无轨胶轮车照明灯、挡风玻璃、倒车镜、喇叭等不完好的。

96、应急救援机构人员联系方式更新不及时的。97、应急救援的装备、物资、台账记录不全或缺失的。98、应急救援物资维护、保养或更新不到位的。99、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装置不完善的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100、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不全,或职工对应急处置措施不清楚的。10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池的。

102、个人人员定位装置故障无法定位的。103、故意损坏或擅自更改消防设施、设备的。备注:

1、本隐患清单中与“二十条”红线相同的,责任追究及处理按“二十条”红线规定执行。

6.企业环保档案资料清单 篇六

1.营业执照 2.环评报告书 3.环评批复 4.环评验收批复 5.排污许可证

6.企业环保制度(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名单、培训记录、管理制度等)

7.危废物管理制度 8.危废物管理台账 9.危废物转移联单 10.危废物申报登记表

11.处理协议,受委托处理危废物单位的营业执照 12.水电气煤使用量台账

13.废水废气废杂产生、排放量记录清单、统计表等14.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及使用记录表

15.废水废气处理工艺流程、操作规范等资料 16.废水废气排放标准 17.生产工艺流程图

18.环保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9.厂区平面图

20.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汇编

21.环保设置设计、施工、验收资料 22.企业污染源、风险点管理台账

2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机构、队伍建设、演练、物质准备情况等

24.企业主要产品及产量统计表,主要原料使用情况统计表

25.县委、政府,工业集中发展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环保局、县经信局下发的文件、督办通知单、整改通知单、检查表、宣传资料等

26.各级部部门召开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讲话稿等 27.企业自身制定的“中省市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方案、“百日攻坚”方案、环保工作自查方案及自查报告等

28.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9.企业在环保保护上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30.目标责任书

31.各级领导检查企业环保工作的照片

注:所有资料一定客观准确,不可造假。已丢失的资料做出详细说明。

送达企业:

签收人:

7.合作(施工)单位档案清单 篇七

1.进点会议汇报材料:重点反映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和税收自查的组织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需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2.自查报告。

3.提供2012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历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其他内外部专项检查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2012年财务专项检查“回头看”、2012年依法治企、财政专员办检查发现问题已整改佐证材料。

4.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5.2012年财务决算报表、管理报表、报表附注、编表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

6.2012综合计划以及修理、运维、营销、信息化等支出的项目计划、调整计划以及执行情况;2012成本费用预算及调整文件,专项成本下达明细。

7.2012年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审批文件;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现金盘点表、票据流转和交接记录、票据盘点表;银行预留印鉴交接手续。

8.往来款项管理情况,往来款项账龄表及异常往来分析情况资料。

9. 2012年废旧物资拆除计划、废旧物资管理台账、2012年末盘点表、资产报废申请及批复文件。

10.借款管理台帐、借款合同及利息计算表、利息资本化分配表。

11.集体企业详细情况表,包括企业名称、业务类型、人员状况、资本构成、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与集体企业的租赁、物业、采购、服务等合同。

12.与集体企业的往来明细及核对情况,对集体企业监管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情况材料。

13.劳务合同、物业合同等。

14. 2010-2012年纳税申报表及税额计算表。

15、车辆明细表(含车型、车牌号、使用部门等)、房产明细表(含名称、坐落地、面积、原值、累计折旧、用途等)、土地明细表(含名称、坐落地、面积,产权类型、用途等)。

16.购电合同、上网电价文件;购电量和购电费结算流程;、月度购电费结算表;销售电价执行依据文件、营销月度报表、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文件等。

17、工程项目统计台账(或在建工程管理台账)。

注:上述资料若未明确时间,均指 2012年资料。各项资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并于检查小组进场前准备好。检查中需要的其他资料,根据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新疆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

8.预备及正式党员档案内容清单 篇八

 入党申请书(1份)

 思想汇报(4份)

 入党积极分子考查登记表(1份)

 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

 政审外调材料(如为升学转入的预备党员,则需要外调材料) 入党前的群众调查记录(1份)

 入党前的公示结果材料

 综合性政审材料

 入党志愿书

 预备党员考察表

正式党员档案包括:

 转正申请书

 支部综合考察意见(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

 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群调)

 公示登记表

 思想汇报

 入党志愿书

 发展、转正党员的情况汇总

 政审材料

 上报审批表

9.各单位上报纸质材料清单 篇九

指标一:

1、各单位2015、2016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实施方案,2017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各单位2015、2016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2017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2015、2016、2017单位工作计划、中医科工作计划 4、2015、2016、2017中医科工作计划 5、2015、2016、2017中医药工作自查表 指标二 1、2015、2016、2017领导班子分工(有分管中医药分管领导)2、2015、2016、2017职能科室负责人一览表(含中医科、药事科有中西药房)指标三

1、中医科量化考核表

2、健康服务团队量化考核表 指标四

1、提供2份医保、农保报销中带有中药饮片报销内容的截图图片 指标五

1、卫生院中医科(室)登记表

2、卫生院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及中药房设置登记表

3、卫生院中药饮片及中成药目录

4、中医馆固定资产清单(创建单位)指标七

1、开展中医药业务学习通知、讲稿、签到簿、试卷(2份)、成绩汇总表、图片

2、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的通知、签到、图片 指标八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中医科诊疗设备统计表

3、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及中药房设置统计表

4、村卫生室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情况统计汇总表(建制镇的卫生院要汇总辖区非建制镇后上报,非建制镇报本单位的)

5、村卫生室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情况统计表(建制镇的卫生院要汇总辖区非建制镇后上报,非建制镇报本单位的)

6、针灸推拿理疗科设施设备统计表

7、中药房设施设备统计表 指标九

1、村卫生室中药饮片品种目录(建制镇的卫生院要汇总辖区非建制镇后上报,非建制镇报本单位的)

2、村卫生室中药饮片品种目录(建制镇的卫生院要汇总辖区非建制镇后上报,非建制镇报本单位的)指标十

1、卫生院在岗人员花名册(建制镇的卫生院要汇总辖区非建制镇后上报,非建

制镇报本单位的)

2、卫生院执业医师花名册(建制镇的卫生院要汇总辖区非建制镇后上报,非建制镇报本单位的)

3、村卫生室人员花名册(建制镇的卫生院要汇总辖区非建制镇后上报,非建制镇报本单位的)指标十一

1、卫生院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情况登记、图片 指标十二

1、卫生院中医医疗工作量统计报表

2、卫生室中医医疗工作量统计报表(建制镇的卫生院要汇总辖区非建制镇后上报,非建制镇报本单位的)指标十四

1、卫生院关于在辖区内开展高血压患者人群中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2、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开展活动统计表

3、妇儿保有关开展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宣传教育及开展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活动图片(各2张)指标

十五、1、城乡居民对基层卫生院、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度调查表(10份分15、16上报)指标十七

1、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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