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设立公司协议书

2024-06-28

合作设立公司协议书(共9篇)

1.合作设立公司协议书 篇一

合作框架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甲方为的实际控股股东,董事长:。2.乙方为,董事长:。

3.丙方为一家在中国注册的境外投资公司,董事长:。

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公司事宜,达成以下框架协议。第一条 合资公司

1、合资公司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2、合资公司的注册地址:。

3、合资公司是中国法人,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合资公司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条 经营宗旨、范围

1、经营宗旨:。

2、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股本总额:万股。股本结构:

甲方:出资万元,占有%股份; 乙方:出资万元,占有%股份; 丙方:出资万元,占有%股份。第四条 股东权益及相关约定

1、合资公司成立后,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其在合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设立新的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债务。

2、合资公司股权转让,合营各方中任何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五条 股东会/董事会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股东会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下列事项需由股东会一致通过决定: 1.1 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1.2 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 1.3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 1.4 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或分立; 1.5 股东会认为需要由股东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2、合资公司批准证书签发后,各方投资到位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xxx。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

不论委派还是撤换董事,均应书面通知其他方,由合资公司向登记机关备案。

3、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董事长为明确授权且不能履行其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责;如副董事长亦不能履行职责,则由董事共推一名董事履行其职责。

4、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等,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5、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有五分之四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决议应由代表七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董事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6、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和表决。

7、每次董事会会议应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或代表签字。会议决录由公司存档。

8、不在合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与举行董事会议有关的全部合理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第六条 监事会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三方各委派1名。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其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第七条 经营管理机构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裁1人,副总裁2-4人。

总裁、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总裁、副总裁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2、总裁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下设若干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裁和副总裁交办的事项。

3、总裁和副总裁以及部门负责人均应认真履行职责,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以随时撤换;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 合资公司筹备

合资公司在筹备期间,设立筹备组。筹备组由各方协商派人组成,从事相关工作。

1、本框架协议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筹备组完成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并提交给合作各方。

2、本框架协议签署后20天内,合作各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及合资公司章程。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申领营业执照等事宜,同时启动向政府申请项目用地及项目前期规划等工作。第九条 财务、会计和审计

1、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公司的会计制度和工作程序。

2、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中间价折算。

3、合资公司的会计从每年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并保存。如丙方要求应提供英文,月财务报表应按照中英文准备。

4、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5、合资公司聘请相关审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进行审计、稽核。

6、每一营业的头三个月,由总裁将上一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7、合资公司应根据中国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和人民币账户。

8、在每个会计结束后三个月内,董事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缴纳各项税务及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决定是否分红,董事会确定分配的红利应当按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以往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

9、合资公司应向当地税务部门积极争取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及时申报纳税收入,依法纳税。合资公司督促中外籍职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10、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决定。

11、丙方从合资公司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依法可以汇往国外,合资公司应予以配合。

合资公司的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往国外。第十条 劳动管理

1、合资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2、合资各方确认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依照有关法规讨论规定。合资公司将与主要管理者签订雇佣劳动协议(以下简称劳动协议),以确保必要时可以依法更换管理人员。管理层的薪金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还应当与核心员工签订保密、知识产权转让及不竞争协议(以下简称保密协议)。劳动协议及保密协议的内容及格式应当经董事会同意。

3、合资公司应按中国有关法规规定,组织职工成立工会,并及时向工会支付经费,依法支持、保障公会正常工作的开展。第十一条 合营期限

1、合资公司期限为30年,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2、合营期限前六个月,经各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营期限,并相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公司终止及清算

1、因下列原因,可以提前解散合资公司: 1.1 由于不可抗力,只是正式合作协议无法履行; 1.2 由于合资公司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3 一方或数方实际性违反正式合作协议约定,使正式合作协议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

1.4 各方一致认为合资公司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有无发展前途; 1.5 各方一致同意解散;

1.6 合资公司正式合作协议、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原因。

合资公司的解散由董事会提出申请书,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框架协议签订

本框架协议由各资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本框架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各存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2.合作设立公司协议书 篇二

近日, 中材粉体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新创化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金属尾矿微粉成套装备战略合作协议, 这是继去年8月份粉体公司与福建省尤溪县金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福建省新创化建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 签订的TRM25.2辊磨用于处理铅锌尾矿的项目后的更深层次的全面合作。

双方秉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赢共利的精神, 签订了尾矿微粉成套装备合作协议, 此项协议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循环经济和再生资源利用的产业政策, 为双方今后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双方将以科技创新为先导, 利用粉体公司先进的成套装备促进各种金属尾矿的综合利用。

3.合作设立公司协议书 篇三

按照协议,中国太平将依托自身在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等领域的业务优势,为东风公司提供在企业财产安全运营、员工福利计划改善、汽车服务业发展、海外市场开拓、保险经纪业务提升等方面的服务。

徐平发言说,中央企业之间加强合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国民经济基础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东风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直管的中国汽车行业骨干央企之一。中国太平是四大国有保险集团之一,是历史悠久的民族保险品牌,也是由中组部直接管理、财政部全资控股的中央金融保险集团。本次东风公司与中国太平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中央企业抱团合作、携手共进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新阶段。希望双方在友好合作基础上,手牵手、心连心,充分利用好各类资源,加强沟通交流,开创双赢合作的良好局面,实现共同发展。

王滨表示,多年来,中国太平一直致力于打造世界金融服务业的杰出中国品牌,并且已经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跨国综合金融保险集团。中国太平十分重视与东风公司的战略合作。近年来,双方的主营业务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双方战略合作、相互支持、携手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双方在坚持科学发展、打造民族自主品牌等方面肩负着相同的历史责任。本次签约将促进双方在企业年金、汽车后市场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员工福利保障、保险经纪业务等多个领域开展更广泛的战略合作,也将为双方携手共进、和谐双赢提供重要平台。

4.合作设立公司协议书 篇四

甲方: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旗下的分公司(办事处)(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公司(办事处))自主承包经营,拓展 建设市场业务,丙方为乙方承包经营 分公司(办事处)约定的本协议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订立本协议。

1、经营区域: 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办事处)工商注册或办公所在地为。

2、经营项目的范围:在XX建设集团建筑业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认范围为准。

3、经营方式及保证担保 3.1 分公司(办事处)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承包。3.2 保证担保:丙方同意乙方确认已经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协议,并确保乙方有能力履行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属于乙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本协议中的全部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3.3 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 200 万元(大写: 贰佰 万元整)风险抵押金。同时,乙方和丙方以其两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转入甲方公司用于投标的资金(以下简称风险保证金)作为保证: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扣留等额的风险保证金用于弥补损失;如风险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3.4 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状况可委派一名人员常驻分公司(办事处),代表甲方监管分公司(办事处)工作,包括管理甲方证件、印章等。下派人员工资标准为 元/月(川内7000元/月,川外8000元/月),由乙方按月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再由甲方自行发放派驻人员的工资。甲方派驻人员的食宿、差旅(其中,川外派驻人员每年三次探亲来回机票)等待遇全部由乙方承担。3.5 甲方配合提供分公司(办事处)投标所需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按甲方规定承担人员费用;同时,乙方应积极完成项目经理本地化工作。

4、任职期限:乙方在分公司(办事处)的任期暂定为 三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工作后,认定合格后可以进行续签协议。甲方每将对分公司(办事处)的经营状况进行考核,若经营状况不良,则甲方将撤销乙方的职务。

5、经营目标 5.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分公司(办事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办事处)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5.2 在乙方任职期内以完成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交甲方管理费定额,定额一年一定。本次定额一定 三 年,6.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在 工商及相关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办事处)所需要的资料,并配合办理“建筑企业进入 备案”和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6.2 负责办理分公司(办事处)在 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公司备案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办事处)在 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6.3 负责审查分公司(办事处)报XX集团总部审签的施工合同,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及时督促分公司(办事处)签订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6.4 分公司(办事处)印章管理按附件一《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协议》执行。6.5 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投标保证金后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6.6 甲方应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和《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乙方配合)。企业所得税在甲方注册所在地国税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按国家营改增政策缴纳。以上政策可根据各级税务机关政策变化进行调整,但各级税务机关要求有矛盾时,以四川省税务局要求为准。6.7 甲方负责组织协调乙方所需的建造师、九大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培训考试、到场投标等工作,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8 原则上甲方不在乙方所辖区域开设银行账户,若因项目业主要求必须设立银行账户时,则甲方配合开设相应银行账户。所有甲方公司账户(包括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账户)均由甲方管理,乙方配合开户、年检、注销等相关事宜。项目所在地开设的银行账户仅限于相应的项目使用,只允许接收业主拔款及以乙方的名义投入到本项目的生产资金,不允许接受任何

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7.2 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负责分公司(办事处)所辖区域内的各种证件、备案及每年的年检工作。7.3 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所辖区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本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7.4 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反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7.5 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细则的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因未与分公司(办事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纠纷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负责在与甲方的本协议期满前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6 分公司(办事处)承接工程的施工合同,必须提交XX集团总部按程序审核签署意见后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备案印章。乙方需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以乙方或乙方所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7 乙方对所辖区域建筑市场有自主经营权力,但乙方不能零利润或负利润中标。7.8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或分公司(办事处)及所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进行借(贷)款、担保、开具空头支票、抵押、赊欠等合同,否则由此引起 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7.9 分公司(办事处)与所辖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按甲方要求执行,并报甲方备案。分公司(办事处)所属项目部资金拔付要严格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每笔工程款要有分配单,乙方负责资金分配的审核和落实,随时掌控所辖项目部拖欠材料、人工、机械费等费用情况,建立台账,并负责督促项目承包人还款,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管。7.10 乙方对分公司(办事处)按规定和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办事处)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九大员等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为使分公司(办事处)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甲方的质量安全职业健康认证体系规范要求,逐步实现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体系标准化。7.11 乙方项目管理职责 7.11.1 乙方需认真负责地全面管理好所辖项目的所有施工组织、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维护和树立甲方公司的良好形象; 7.11.2 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以及项目经理部与

方存档备案。7.13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按甲方要求上报月度、季度、报表(含投标、项目管理、财税、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重大事项及仲裁、诉讼案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置。若因乙方迟报、瞒报而造成事态进一步严重化,一切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8、违约责任 8.1 因乙方所辖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未能守信如期发放农民工工资,或违反本协议不按时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或因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其处罚或收回经营区域内部分地区经营权甚至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造成甲方执照、资质、安全等证照不能常态使用或损害声誉(如被经济处罚、通报处理,及证照降级、扣留、吊销等),乙方负责承担经济处罚、恢复证照正常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并补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营损失等。8.2 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分公司(办事处)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投标保证金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8.3 在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办事处)及所辖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

甲方有权接管,但项目在甲方接管之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仍由乙方负责。当业主方的工程余款不足以完成接管后的剩余工程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剩余工程施工的实际亏损额,届时将以甲方提供的成本依据为准来计算项目的实际亏损额。

9、协议担保 9.1 丙方为本协议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承包经营分公司(办事处)上交甲方的管理费用,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的各种税费、专业分包工程款、材料、设备、租赁及民工工资等所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的债务等所有费用。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9.2 丙方的担保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对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结算完毕至工程保修完后之日止。9.3 丙方要提供具有担保的有效证件及资产额度的复印件,并履行法律手续。

10、合同终止结算 10.1 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限满前60日内,双方协商续约事宜。乙方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协议,则视为本协议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10.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协议的,由担保方接管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条款,确保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工程顺利竣工验收移交使用。10.3 如发生上述

营业务。甲方对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财务帐目进行清算,清算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和丙方负责对前期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事务进行了结并承担与之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10.5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任职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和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进行追偿。10.6 若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承包协议或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满前或协议解除前10日内无条件向甲方办理分公司(办事处)的移交手续,将与甲方相关的所有资料和证章等全部移交给甲方。10.7 分公司(办事处)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办事处)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为出资方式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办事处)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10.8 甲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办事处)及其所辖项目的工程款,及所购置的财产(包括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均属于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承包人所有。10.9 本协议书终止后,乙方承包的分公司(办事处)所辖项目有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的工程,甲方应配合乙方和丙方继续承包组织施工至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或者开展结算工作,直到乙方承包的分公司(办事处)结清所有工程价款为止;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工程的收益或者亏损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11、附 则 11.1 本协议书是乙方承包分公司(办事处)的主合同,其他围绕本协议履行所涉及的相关补充合同、协议以及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决议、决定均构成本协议书的附件,对甲乙丙三方均具有约束力。11.2 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11.3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任何纠纷,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发起设立公司协议书 篇五

电话: 住所地: 丁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地: 戊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地:

发起设立公司协议书 己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丙、丁、戊、己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经营项目,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公司概况 名称: 住所地: 经营项目: 主营:

公司的名称、地址、经营项目最终以工商部门审批为准。第二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公司增资扩股时,双方以各自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第三条 各方出资

甲方以方式出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以著作权、管理团队方式出资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以方式出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 丁方以方式出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 戊方以方式出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 己方以方式出资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

本协议签订后,各方首次到款应不低于自己认筹总额的10%,项目启动后15日内,各方到款应不低于自己认筹总额的40%,项目启动后60日内,各方应补足剩余价款。

各方保证其出资或提供实物、著作权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存在任何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法律上的权利瑕疵,不构成对项目投资的任何障碍。

各方对各自出资存在的瑕疵或因出资所引起的纠纷或因委托持股所引起的纠纷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各方出资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成立后,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开办独资公司、网络科技公司、农业公司、置业公司、贸易公司。第四条 股东资格

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缴纳出资并经工商登记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权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公司股东为实名股东,公司不接受隐名股东。

第五条各方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如实告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有优先购买权,如有违反的,其对外转让行为无效。第六条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会成员任期不超过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行使职权、议事方式、表决程序除遵循《公司法》规定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经理的聘任、解聘由董事会决定,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七条 财务、会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公司财务人员在每一营业的前日,编制上一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财务的财务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第八条 合作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合作期满或公司因故提前终止经营,双方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第九条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分工负责办理下列事项:(一)甲方:

(二)乙方:

(三)丙方:

(四)丁方:

(五)戊方:

(六)己方: 第十条 设立费用

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后由公司承担。

公司因故未能设立时,于该事实发生之日起日内返还各方已缴纳的全部出资,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过错责任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方时由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摊。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修改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即生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因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因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影响本协议履行; 4.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不再继续履行。第十二条 违反责任

本协议是各方发起设立公司、订立公司章程的基础性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违反时应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期、未足额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应向守约方支付未缴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逾期 日仍未按约履行出资义务时,守约方除有权解除协议以外,并有权主张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任何一方因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而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或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侵害另一方的正当权益时,应赔偿其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因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影响本协议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不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但应以有效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的有关证明文件,因怠于通知使另一方损失扩大时,应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的订立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向签订地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及文本收执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内容相同,双方确认各执两份无异,均具有同等发露效力。

第十六条 通知及送达 一方因本协议之目的和事项通知另一方时,以另一方记载于本协议的电话、住所地为依据,一方因提供的电话、住所地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未履行告知义务时自行承担不利的后果。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戊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丁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篇六

第一条 公司与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协议。

第二章 出资双方

第二条 出资双方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设立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_______市设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 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________%。

乙方投资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其中现金_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_万元;

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营业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 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二十四条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合作设立公司协议书 篇七

伊顿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动力管理公司, 凭借丰富的全球资源和逾百年创新传承, 成就了其在电气市场的地位;大全集团是中国电气、新能源、交通设备领域的领先制造商, 主要研发生产高低压成套电器设备、智能元器件、轨道交通设备、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及接入系统等。大全集团下属企业———镇江默勒电器有限公司是中国低压配电产品的领军企业, 成立22年来在国内外完成多项重点工程, 凭借优质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 成为行业发展的标杆。

此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长期战略合作发展关系的延续, 通过此项合作, 镇江默勒与伊顿电气得以互通资源优势, 从而拓宽销售渠道, 提升盈利能力。

伊顿电气集团配电业务高级副总裁刘金利表示:“伊顿贯彻‘在中国, 为中国’的本土化战略, 高度重视与本土合作伙伴的战略发展关系。镇江默勒作为伊顿电气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 在公司的发展战略中有着重要地位。未来, 我们将寻求与镇江默勒所属的中国电器行业领军企业———大全集团展开更为深入的合作。”

8.合作设立公司协议书 篇八

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与中汽配件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不仅是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合作,也是昆明会展行业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规划,助推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双方战略合作关系的达成,将进一步促进昆明展览行业的国际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为昆明会展业赢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田傲云)

丝路国际会展中心将落户西安浐灞生态区

据悉,“丝路国际会展中心”将落户西安浐灞生态区。该项目以欧亚经济论坛为依托,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打造集生态化、国际化、智能化为一体的会议中心、展览中心、金融商贸中心、文化交流中心、星级酒店等会展综合中心。

据了解,浐灞管委会已委托同济大学开展项目策划、规划设计、选址事宜,确保在2017年欧亚经济论坛前建成丝路国际会展中心,以满足期间会议和展览的使用需求。此外,浐灞生态区2015年纳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共30个,年度计划投资124.7亿元。截至8月底,3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9.83亿元,占计划的80.05%。(谢莹莹)

UFI荣誉主席陈先进做客上海大学会展讲堂

日前,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名誉主席、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会长陈先进先生应上海会展研究院的邀请,做客上海大学会展课堂,给会展专业的学生做了题为“我国展览业的国际化之路”的专题演讲。

会上,陈先进首先对比近期举办的两场家具展异同,指出了会展行业存在广泛的竞争态势的同时,通过大量事实数据展示出目前对行业发展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在师生互动环节,陈会长就牛盼强老师提出的关于“一带一路”战略中会展业的发展契机问题给出了相应回答,他认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展览业因资源、能力等优势,应该能够成为国家战略实践中一个良性的发展平台。(田傲云)

沈阳市将会展产业纳入“智慧城市”建设

沈阳市政府为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在全市会展业的普及应用,把会展产业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会展业信息化平台。通过集中整合展馆、展会、参展商、合作贸易等大数据信息,逐步实现会展业发展的数据化。

根据《沈阳市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沈阳市政府专门设立了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亿元,用于引导、支持会展业健康发展,这些资金除了用在加快建设展览场馆、加紧完善配套设施之外,提高会展信息化水平、推动“互联网+会展业”发展也占了相当的分量。(谢莹莹)

海洋旅游“一节一展一会”项目落地海南

海南省会展业招商座谈会在厦门9.8投洽会举办,一批会展项目相继签约,其中中国海洋学会与海南共好国际会展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决定在海南联合举办中国海洋旅游节、中国国际海洋旅游博览会、中国国际海洋旅游论坛,共同打造国家级、国际性海洋旅游“一节一展一会”三大品牌。

9.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协议 篇九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100万_元(大写:壹佰万元),出资为_____

(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 60_ %,于_____年____月___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__%,于_____年____月___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 10__%,于_____年____月___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两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公司登记

甲乙丙三方同意指定_________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共同推举产生)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公司设监事_1或2_名,由______方委派_______名,由______方委派_______名。)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 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

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经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征得其他两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

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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