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版GSP质量管理制度(共4篇)
1.2024年版GSP质量管理制度 篇一
兽药经营部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兽药采购制度
(二)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三)兽药保管制度
(四)兽药存储与陈列管理制度
(五)仓库管理制度
(六)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七)兽药质量评估制度
(八)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管理制度
(十)兽药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十一)兽药经营记录、档案和凭证管理制度
(十二)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十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十四)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十五)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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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采购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二、采购兽药应为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有批准文号的产品;
三、采购兽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兽药管理有关规定;
四、对于首营企业或首营产品要加强审核,并索取有关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五、购进兽药应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载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六、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一、兽药质量验收
购进兽药的检查验收是兽药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兽药质量、相关证明文件、数量三个方面。兽药质量的检查验收包括:兽药外观质量的检查和兽药包装质量的检查。
(1)兽药质量检查验收
① 兽药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购进兽药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1.兽药包装质量检查
外包装: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
内包装:兽药的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容器使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合格;包装印字应清晰,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粘贴牢固。
2.标签和说明书检查
兽药的标签或所附说明书上应明确印有兽药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合法性审核
1、必须是经首营企业审核合格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企业信息与首营企业审核的内容一致。
2、必须是经首营品种审核合格的兽药产品。兽药产品的通用名、规格、批准文号、作用用途等项目与首营品种审核的内容一致。
(3)兽药数量的验收
进行购进兽药数量验收时,应根据所购进兽药的原始凭证逐一核对实物。
二、兽药产品的拒收
1、验收人员,应对兽药产品进行逐批(次)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
2、验收首营品种时,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直接将所验收药品判定为不合格兽药,予以拒收:(1)未经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兽药;(2)整件包装中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兽药;
(3)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兽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范围,不符合规定、没有规定标志的兽药;
(4)购自非法兽药市场或生产企业不合法的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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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拒绝验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拒收报告单”。
兽药保管制度
一、陈列兽药会因陈列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影响产品质量,因此陈列的兽药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储存的兽药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特别要注意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三、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四、兽药保管应有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施。
五、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六、兽药应按产品和批号集中堆码。
七、兽药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八、兽药应分类陈列,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
兽药存储与陈列管理制度
一、色标管理
为有效控制兽药储存质量,对兽药按其质量状态区分管理,杜绝库存兽药存放差错,对在库兽药实行色标管理。
兽药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
合格兽药—绿色;不合格兽药—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兽药—黄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
二、搬运和堆放要求
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兽药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堆,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三、兽药堆放距离
兽药货架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兽药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分类储存管理
应按照兽药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特殊管理兽药以及危险品应专库存放。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
五、温湿度条件
应按兽药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仓库中。
仓库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证在库兽药的储存兽药质量。
2、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库房储存条件的监测并采取正确措施有效调控。
3、按照兽药储存性质的要求,合理的对兽药进行分类储存。
4、按兽药储存温湿度条件要求,储存于相应仓库中。
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天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如温湿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及第 3 页
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
6、对存在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的兽药产品,不得入库。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示或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利用库容。
8、兽药产品储存实行货位编号及色标管理。
9、兽药应按批号、效期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垛。
10、毒性及麻醉、精神药品应当专柜或专库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11、客户退回的兽药,存放于退货兽药库(区),并做好退货记录。
12、不合格兽药应得到有效控制,专人专帐管理。
13、设立保管帐卡,按批号正确记载兽药进、出、存动态,保证帐货,帐卡、帐帐相符,及时分析,反馈兽药库存结构及适销情况。
14、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办理出库。
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兽药销售总体原则: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等有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一、陈列的兽药分类摆放,清洁整齐。
二、销售人员对客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兽药交与顾客。
三、兽药拆零销售时,只能拆至最小内包装。
四、收集兽药产品市场信息。对缺货兽药要认真登记及时报告,货到后及时通知客户购买。
五、收集用户的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六、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账款、账物、账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保存销售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
七、在营业场所明示服务公约和质量承诺,并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和设置意见簿,对购买者反应的问题应当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八、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兽药质量评估制度
一、实施兽药质量、特别是首次购买兽药质量评估审核,建立所购兽药质量审核审批记录。
二、所购兽药由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综合审核,再报企业负责人(法定人员)审批。
三、审核生产企业GMP(经营企业GSP)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或批次,营业执照等,生产或经营企业营销人员的企业委托书和身份证。
四、、审核所采购兽药的产品合格证书,是否假劣兽药、不合格兽药。
五、质量审核合格并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书。
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销售人员负责销售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反馈的收集。质管人员负责确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及其报告和管理。
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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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的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2、销售的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
1、销售人员在销售及用户访问过程中,必须随时收集所销售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记录在《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上。
2、收集到有关不良反应情况,销售人员应在当天将《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上报质管人员。
四、药品不良反应的确认和报告:
1、质管人员接到销售人员的《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在一个工作日内赴客户处调查、核实;
2、质管人员将核实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填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中。
五、质管人员随时将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对于严重、罕见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在核实后即刻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管理制度
一、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行销毁,并做好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处理记录。
二、对验收兽药过程中,发现破损、过期、证物不符等质量问题时,应对该产品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三、对储存和兽药陈列的兽药实行定期检查,发现有过期、颜色改变、兽药所需的环境条件改变等影响兽药质量问题,立即以该产品实施下架,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四、对已售而退回的产品,发现有过期、变质等影响兽药质量问题,应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五、对有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质量抽检中发现质量问题产品,立即进行下架和召回处理,查明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并自觉接受行政处罚。
兽药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一、企业为客户提供兽药质量咨询服务,受理兽药质量投诉业务,对外公布兽药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电话。
二、企业接到兽药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质量管理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立即向兽药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事故造成的后果。
三、客户要求兽药质量查询时,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应当耐心细致的解答所查询问题。
四、企业在采购、验收、入库兽药,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尽快向供货单位发出质量咨询,及时处理。
五、企业对客户的质量投诉,应当热情耐心,解答释疑,并立即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六、对质量事故、质量投诉退回、召回的兽药,企业应当移入不合格区,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兽药经营记录、档案和凭证管理制度
一、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兽药购入合同,购入记录,销售记录,产品销售凭证,不良反映和退货处理记录、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记录等。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质量管理文件,第 5 页
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建立的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和变造。确需修改的,应当签名和标明日期,应当保证原数据清晰可辨。
四、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兽药质量管理档案,设置档案管理室或者档案柜,安全存放、妥善保管,并由专人负责。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五、建立下列方面的质量管理文件。
1、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质量承诺。
2、各组织机构或人员岗位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
3、对供货单位和采购兽药的质量评估体系。
4、入库、出库的质量检查、验收、核对和必要情况下的质量检验。
5、运输、储存的管理和所需特定环境、温湿度条件控制管理。
6、环境卫生、人员卫生管理。
7、定期对设施、设备、仪表的监控管理。
8、退回兽药的质量管理,有效期兽药、不合格兽药的清查和处理。
9、质量投诉管理,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不良反应的收集、报告,质量信息的收集、公示。
10、票据、台账、记录等兽药的采购、运输、保管、销售的有效凭证的管理,存档资料的管理。
11、质量管理方面教育、培训、考核的规定。
六、建立下列方面的记录。
1、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2、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清洁、运行状态记录。
3、质量评估记录。
4、兽药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出库、销售、清查记录。
5、兽药的质量投诉、质量纠纷、质量事故、不良反应和不合格产品、退货的处理情况记录。
6、兽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记录。
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一、企业每年安排两次以上的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考核,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二、企业安排每季节第一个月初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进行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兽药安全使用等专业知识培训,由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或聘请专业人员授课,并进行现场考核,成绩记入培训考核档案。
三、企业鼓励员工自由参加各种兽药知识培训班,所需培训费由企业承担一半。
四、企业员工培训、考核与年终奖金挂钩。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创造优美、整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实行分区卫生责任制。经营场所由营业员负责,实行超市模式,药品摆放整洁、明了,无尘土,每天下班后打扫卫生,每天上班前清洁卫生。仓储场所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实行分区和先进先出管理,每天整理一次药品。
三、经营场所和仓库保持通风、采光良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环境温湿度变化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鸟,保证兽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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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一、保持整洁的经营环境、空气、场地应当符合储存要求,营业和储存场所周围不应当有影响兽药质量的污染源。同时不对周围环境、公益场所、居民生活和其他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二、营业、仓库等所有场所保持清洁、无杂物、无无污染源。营业场所保持明亮、整洁、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卫生。
三、对易产生污染源的场所、设施、设备定期清洁。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经常进行清洁。确保清洁、卫生、无污染。
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一、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积极组织质量管理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参加兽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二、企业每年组织一次质量管理,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
三、全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四、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培训情况,考核成绩进入培训档案,作为聘用、加薪、晋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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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省兽药GSP质量管理制度 篇二
质 量 管 理 文 件
目
录
(一)企业质量管理目标与质量承诺„„„„„„„„„„„„„„„2(二)企业组织机构、岗位和人员职责 „„„„„„„„„„„„„3(三)对供货单位和所购兽药的质量评估制度„„„„„„„„„„„6(四)兽药采购、验收、入库、陈列、储存、运输、销售、出库等环节的管理制度„„7 采购制度„„„„„„„„„„„„„„„„„„„„„„„„„7 验收入库制度„„„„„„„„„„„„„„„„„„„„„8 陈列储存管理制度„„„„„„„„„„„„„„„„„„„9 销售出库与运输制度„„„„„„„„„„„„„„„„„„11(五)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13(六)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3(七)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管理制度„„„„„„„„„„„„„15(八)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16(九)企业记录、档案和凭证的管理制度„„„„„„„„„„„„18(十)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制度„„„„„„„„„„„„„„„„19
(十一)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9 1 本制度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甘肃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要求制定。
一、企业质量管理目标:
本企业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企业质量管理方针为:产品安全是我们的责任,客户满意是我们的追求。企业质量管理目标如下:
1、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
2、确保企业所经营兽药质量的安全有效;
3、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持续改进;
4、不断提升企业的质量信誉及品牌效益;
5、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企业质量承诺:我企业保证销售的兽药产品均为兽药GMP企业生产的合格兽药产品;我企业保证出售的兽药产品符合国家法定兽药质量标准。
6、兽药质量信息:
①对新产品进行及时介绍产品的用途、剂型等内容。让客户及时了解新产品的特点、功效,更好的服务客户。②及时告知客户近期内假期劣兽药信息。
③让客户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科学协调以防耽误客户的用药治疗;同时降低经营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企业组织机构、岗位和人员职责
1、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1、组织本企业的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确保企业所有的兽药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1.2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管理人员,支持并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在经营与奖惩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1.3积极支持质量管理人员工作,经常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兽药GSP要求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严格企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规范、记录表格的执行和落实。
1.4定期对企业的质量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听取质量管理人员对企业质量管理的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
1.5指导质量管理人员,业务员及其他各岗位人员。依据各岗位人员的报告和管理记录,确认是否正确进行了相应的管理;
1.6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兽药进行检查,做到帐、货、物相符,质量完好,防止兽药的过期失效和变质,以及差错事故的发生;
1.7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经营环境、储存条件达到兽药的质量要求。做好人员工作职责及班次的组织安排;
1.8人员关系的维护和协调;增进团结,提高企业员工的凝聚力。1.9重视顾客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工作的改进。
2、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兽药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行兽药GSP在企业的施行。
2.2 负责起草企业兽药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2.3 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兽药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2.4 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2.5 负责兽药质量的查询和兽药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2.6 质量管理人员的否决内容: 2.6.1对验收不合格的兽药进行否决;
2.6.2对储存和陈列养护中发现的不合格兽药进行否决; 2.6.3 对企业不合格的销售行为进行否决。
2.6.4对质量体系中不合理的职责、流程、文件进行否决。2.6.5对不适合的储存环境、不专业的服务进行确认、否决。
2.7 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兽药质量管理知识的继续教育或培训和企业内部其他的继续教育或培训。
2.8 负责质量不合格兽药的审核,提出对不合格兽药的处理意见并对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2.9 负责兽药验收的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兽药保管、养护中的质量工作。2.10 负责收集和分析兽药质量信息
3、采购员岗位职责(兼职)
3.1择优选择合法经营和信誉好的企业购进兽药,不与非法兽药经营单位发生业务联系,保证购进兽药质量保证,价格公平合理。
3.2 购进前认真核对供应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所购进的兽药不得超 出供应商的经营范围。
3.3 与供应商签订的购货合同中必须明确质量条款或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3.4 购进兽药有合法票据。
3.5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首营品种、首营企业的审批,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进货。
3.6 分析销后和库存状况,优化兽药结构,为保证满足市场需求和保证在库兽药质量打好基础。
3.7 与供应商明确落实兽药的退、换货条款,减少双方矛盾。
4、业务员岗位职责
4.1严格遵守企业纪律、规章制度,执行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程序。4.2保证仪容、仪表符合企业规定,对顾客礼貌招呼,热情微笑服务,文明用语,搞好店面卫生工作。
4.3 掌握并不断提高服务技巧、销售技能,不断熟悉兽药知识,及时掌握新品种的药学内容,销售兽药做到准确无误,并且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务必提醒顾客要认证阅读说明书,不得夸大宣传和欺骗顾客。4.4 做好兽药的防盗和防止兽药变质的工作。
4.5 负责协助进行经营场所的气氛营造,装饰物的悬挂等。
5、仓管员岗位职责(兼职)
5.1 严格执行与本岗位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兽药的入库、储存、出库、复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5.2按有关规定办理兽药入库手续,正确合理分库、分类存放兽药,实行色 标管理。
5.3 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示标志,正确搬运和堆垛兽药,做到不错放、乱摆与倒置。
5.4 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调控、记录工作。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防尘、防火等相应措施,保证在安全合理的条件下储存兽药。5.5 做好效期兽药管理工作。
5.6 严格按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办理兽药出库记录,并做好兽药出库复核记录。
5.7 负责兽药保管帐卡管理,按批正确记载兽药进、出、存动态,保证帐货相符,及时分析、反馈兽药库存结构及适销情况。5.8 发现质量有问题的兽药,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及时处理。
5.9 负责对企业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所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并做好相应记录。
5.10 做好店面、仓库及兽药的清理卫生工作,保持店面店面、仓库清洁卫生。
三、对供货单位和所购兽药的质量评估制度
供货单位的质量评估 供货单位是指购进兽药时,与本企业发生兽药供需关系的兽药生产或经营企业。索取并审核加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兽药GSP或GMP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兽药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合法性 和有效性。
3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4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兽药GMP或兽药GSP证书等。供货单位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所、质量管理体系、检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兽药质量的要求等。所购兽药的质量评估、所购兽药本企业向某一兽药生产企业购进的兽药产品。
2、购进人员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兽药出厂检验报告书、农业部批准的兽药标签说明书等资料。
3、资料齐全后,购进人员填写《兽药质量评估表》,依次送质量管理人员审查合格后,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货。、对兽药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评估,内容包括: 4.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4.2了解兽药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及质量状况。
4.3 审核兽药是否符合供货单位《兽药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四、兽药采购、验收、入库、陈列、储存、运输、销售、出库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兽药采购制度
1、兽药采购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
3、采购时应认真审查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 时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确保购进渠道的合法性;
4、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目录,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管理档案;
5、签订采购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6、要求供货企业提供合法证照,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等审核资料,并复印存档,供兽药管理部门检查;
7、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供货企业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一)兽药验收
1、兽药质量检查验收
(1)兽药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购进兽药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
(2)兽药包装质量检查:
外包装: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有关特定储运图示标志及危险兽药的包装印刷应清晰标准,危险兽药必须符合危险兽药包装标志的要求。
内包装:兽药的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容器使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合格;包装印字应清晰,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粘贴牢固。(3)标签和说明书检查
兽药的标签或所附说明书上应明确印有兽药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 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储藏条件等。
2、合法性审核
(1)必须是经首营企业审核合格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企业信息与首营企业审核的内容一致。
(2)必须是经首营品种审核合格的兽药产品。兽药产品的通用名,规格、批准文号、作用用途等项目与首营品种审核的内容一致。
3、兽药数量的验收
进行购进兽药数量验收时,应根据所购进兽药的原始凭证逐一核对实物。
(二)兽药产品的入库
1、兽药产品在进行逐批(次)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特殊管理兽药必须实行双人验收。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直接将所验收药品判定为不合格兽药,不能入库:(1)未经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兽药;(2)整件包装中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兽药;
(3)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兽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范围,不符合规定、没有规定标志的兽药;
3、购自非法兽药市场或生产企业不合法的兽药; 陈列储存制度 陈列制度
1陈列的兽药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兽药。2 陈列的兽药必须是经过本企业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兽药。3 兽药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兽药一一对应,字迹清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4 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拆零兽药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兽药销售完为止。需要冷藏保存的兽药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柜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7陈列兽药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兽药不应陈列; 8 对陈列的兽药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用于陈列兽药的货柜、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兽药。储存制度
一、兽药的储存管理规定
1、色标管理
为有效控制兽药储存质量,对兽药按其质量状态区分管理,杜绝库存兽药存放差错,对在库兽药实行色标管理。兽药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
合格兽药——绿色;不合格兽药——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兽药——黄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
2、搬运和堆垛要求
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 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兽药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垛,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3、兽药堆垛距离
兽药货垛与仓库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兽药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4、分类储存管理
应按照兽药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特殊管理兽药以及危险品应专库存放。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对于毒麻中药应做到专人、专账、专库(或柜)、双锁保管。
5、温湿度条件
应按兽药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仓库中。
二、兽药保管管理规定
1、陈列兽药会因陈列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影响产品质量,因此陈列的兽药应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
2、储存的兽药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特别要注意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兽药销售、出库与运输管理制度
兽药销售总体原则: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1、陈列的兽药分类摆放,清洁整齐;
2、销售人员对客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兽药交与顾客。
3、收集兽药产品市场信息,对缺货兽药要认真登记及时报告,货到后及时通知客户购买。
4、收集用户、经销商的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5、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账款、账物、账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技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保存销售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
6、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出库
对兽药产品出库数量、质量核对,精神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兽用生物制品入库和出库应当实施双人查验制度,做好数量检查核对记录。发放销售库存兽药应遵循先入先出、相同批号、距有效期限时间短优先的原则。运输
(1)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兽药破损和混淆;
(2)运输有温度要求的兽药,运输途中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温或者冷藏措施;(3)运输兽用精神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危险品等就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不摆放与营业无关的物品,无污染物。2营业场所门窗、玻璃柜明亮清洁,地面无脏迹,货架无灰尘、污渍。3营业场所墙壁无尘、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洁的死角。4 兽药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5 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6 拆零兽药的包装袋应清洁卫生。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兽药的质量; 库房内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兽药不受损害。库房、仓间墙壁、顶棚、地面应光洁平整。定期清扫、保持环境卫生和兽药卫生。
六、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质量管理人员为企业兽药不良反应报告的负责人员。
报告范围: 上市五年以内的兽药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兽药,报告该兽药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上市五年以上的兽药,主要报告该兽药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对兽药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均应实施监测。报告程序和要求:
企业对所经营的兽药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监测,做好兽药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本企业所经营兽药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一经发现可疑兽药不良反应,质量管理人员应详细记录、调查确认后,填写《兽药不良反应报告表》,并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
企业如发现兽药说明书未载明的可疑严重不良反应病例,必须以快速有效方式报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本企业所经营的兽药中发现兽药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其他可疑兽药不良反应,应当每季度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集中报告。
发现非本企业所经营兽药引起的可疑兽药不良反应,发现者可直接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处理措施:
对兽药监督管理部门发文已停止使用的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业务员停止该批号兽药销售,就地封存,并报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本企业对发现可疑严重兽药不良反应报告而未报告的,或未按规定报送及隐瞒兽药不良反应资料的人员分别予以批评、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兽药不良反应:是指合格兽药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可疑兽药不良反应:是指怀疑而未确定的兽药不良反应。严重兽药不良反应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导致动物死亡或威胁生命的;
导致持续性的或明显的残疾或机能不全的; 导致先天异常或繁育缺陷的。
七、不合格兽药、退回的兽药管理制度
不合格兽药指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假药、劣药。2 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兽药。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兽药。4 数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的兽药。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兽药。6 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兽药。对于不合格兽药,不得购进和销售。
对兽药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省级兽药监察所检验。
在兽药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兽药,经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为不合格的兽药,应拒收。
在库养护检查中,经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为不合格的兽药,应通知保管员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库(区),并通知将该批号兽药撤离柜台,不得继续销售。
对于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兽药,由质量管理人员依据顾客意见及具体情况协商处理。对于假药、劣药和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兽药,必须立即停止购进和销售,就地封存,并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
不合格兽药的报损应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有关记录保存三年。一般不合格兽药的销毁经批准后应有质量管理人员监督销毁;假劣兽药应就地封存。销毁工作应有记录,销毁的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等。特殊管理兽药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销毁。销毁方式可采取破碎深埋,燃烧等方式。质量管理人员对不合格兽药的处理情况应定期进行汇总,记录资料归档。不合格兽药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退回兽药与不合格兽药的管理,执行以下规定。
1、质量管理人员会同仓库管理人员对退回兽药按兽药验收制度进行逐批验收。
2、退回兽药应先存放于待验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移入合格品区。
3、怀疑兽药产品有内在质量问题时,应将退回兽药送省兽药监察所检验。
4、不合格的退回兽药产品按不合格兽药处理规定处理。
八、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处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有关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兽药的不良反应情况。如发现不良反应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同品种兽药的销售,同时按规定上报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二、对兽药质量投诉,要查明情况,确认是否兽药存在质量问题。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解决处理措施,并做好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
三、本公司销售的兽药产品引起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 部门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解决处理措施,并做好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
四、发现假兽药、劣兽药和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兽药,以及质量可疑兽药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决定做出退货、换货、销毁处理,不得销售。
五、收集兽药质量信息,并在店内公示。
六、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质量事故的报告范围: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属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
(1)由于采购失误或因保管不善,人为造成整批商品报废者。
(2)在库商品由于检查不严,致使整批兽药变质,不能在厂方负责期内提出索赔或退换货者。
(3)在库兽药由于保管养护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者。
(4)配方兽药发生混药,严重异物混入或其他质量低劣,并造成质量事故者。
(5)因质量问题每次(批)造成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者。
(6)采购进口兽药,因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延误索赔或造成事故影响较坏者。
2、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内容、认定和处理办法: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并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其他重大质量事故也应报告企业负责人,并在3天内报告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查清原因后,再书面报告。
(3)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报告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质量事故的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
(1)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2)事故分析:以事故调查为依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的分析,确认事故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
(3)事故的处理原则: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并及时、慎重、有效的处理好质量事故。
4、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改进措施:
(1)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和合理化建议,完善并严格执行制度,使改进措施规范化。
(2)加强对现场管理,开展质量体系审核,排除出现差错的可能。(3)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实行有效的技术改造,防止质量事故发生。
九、企业记录、档案和凭证管理制度
1、本规定所述记录、资料,包括企业质量管理、经营管理、人员档案、记录等所有企业资料。
2、各类记录、资料的保存时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类记录、资料应归类存放,登记造册,便于查阅。
4、本公司记录,资料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给非公司人员查阅。国家 法律法规别有规定的除外。
5、因业务需要非公司人员确需查阅公司记录、资料的,要经企业负责人批准。
十、企业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1、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积极组织质量管理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参加兽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2、企业每年组织四次质量管理,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
3、全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4、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培训情况,考核成绩进入培训档案,作为聘用、加薪、晋升的依据。
十一、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保持整洁的经营环境、空气、场地应当符合储存要求,营业和储存场所周围不应当有影响兽药质量的污染源。同时不对周围环境、公益场所、居民生活和其他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2、营业、仓库等所有场所保持清洁、无杂物、无污染源。营业场所保持明亮、整洁,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卫生。
3.2024年版GSP质量管理制度 篇三
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QX-001 2.质量管理规定 QX-002 3.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QX-003 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QX-004 5.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制度 QX-005 6.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QX-006 7.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QX-007 8.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 QX-008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 QX-009 10.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 QX-010 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QX-011 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QX-012 13.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QX-013 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QX-014 15.购货者资格审查管理制度 QX-015 16.医疗器械追踪溯管理制度 QX-016 17.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制度 QX-017 18.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QX-018 19.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QX-019 20.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QX-020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工作程序目录 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程序 QX-2-001 2.质量管理记录工作程序 QX-2-002 3.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工作程序 QX-2-003 4.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工作程序 QX-2-004 5.医疗器械贮存及养护工作程序 QX-2-005 6.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工作程序 QX-2-006 7.医疗器械运输管理工作程序 QX-2-007 8.医疗器械销售管理程序 QX-2-008 9.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程序 QX-2-009 10.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 QX-2-010 11.购进退出及销后退回管理程序 QX-2-011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编号:QX-001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 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规定 编号:QX-002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 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
十二、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十三、保管员应该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应拒收,并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量 管理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通知业务购进部门联系处理。
十四、对销后退回的产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经验收员按购进商品的验收 程序进行验收。
十五、验收员应在入库凭证签字或盖章,详细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二年。
文件名称: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编号:QX-003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了进一步搞好医疗器械体外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质量,及时了解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情 况和进行复核,企业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供货资质、产品标准等资料,并认真管理,特制 定如下制度:
一、医疗器械采购: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 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 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 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 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如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报告。
4、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 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5、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 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6、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 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8、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二、医疗器械收货:
1、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 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 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 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三、医疗器械验收:
1、公司须设专职质量验收员,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验收人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 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和有效期(或者失 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医疗 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 2 年,但不得低于 5 年;
3、验收记录上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 及处置措施。
4、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6、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 不得收货。
7、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
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部处理,质量管理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
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 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量管理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8、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9、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10、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11、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 通知业务和质量管理部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12、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库(区),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 糊或有其他问题的验收不合格医疗器械要放入不合格品库(区),并与业务和质量管理部门 联系作退厂或报废处理。附: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购销合同(记录)
4、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复印件材料(并盖章为准)。
5、医疗器械验收记录。
6、随货同行单
7、拒收通知单
8、质量复检通知单
文件名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编号:QX-004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1、首营企业是指:购进医疗器械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 企业。
2、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审核供方 资质及相关信息,内容包括:
1)索取并审核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复印件;
4)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标明委托授权范 围和有效期)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品行证明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 效性,5)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6)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3、首营企业的审核由综合业务部会同质量管理部共同进行。综合业务部采购填写“首营企业 审批表”,并将本制度 及有效性。
4、了解医疗器械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等内容。
5、审核医疗器械是否符合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
超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型号或包装改变时,应进行重新审核。
7、首营品种审核方式:由综合业务部门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首营品种管理登记表”,并将本制度
文件名称: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制度 编号:QX-005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规范公司所有医疗器械产品的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贮存
1、应当配备与经营产品相适应的储存条件。按照医疗器械的贮存要求分库(区)、分
类存放,包括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等,并有明显区分(如可采用色标管 理,设置待验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退货产品应当单 独存放。
2、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应当分开存放;
3、库房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2)库房内墙光洁,地面平整,房屋结构严密;
(3)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4)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
4、按说明书或者包装标示的贮存要求贮存医疗器械;
5、贮存医疗器械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
6、应作好仓库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对安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填写“安全卫 生检查表”。
7、搬运和堆垛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医疗器械包装;
8、医疗器械应当按规格、批号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库房地面、内墙、顶、灯、温度 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保留有足够空隙; 9、贮 存 医 疗 器 械 的 货 架、托 盘 等 设 施 设 备 应 当 保 持 清 洁,无 破 损 ;
10、非作业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贮存作业区,贮存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不得有 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行为;
11、医疗器械贮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贮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12、从事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其自 营医疗器械应当与受托的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二、库存养护
1、养护人员要在质量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下,检查并改善贮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 境。按照医疗器械储存养护标准做好医疗器械的分类存放。
2、医疗器械养护人员对库存医疗器械要逐月进行质量检查,一般品种每季度检查一次; 对易变效期品种要酌情增加养护、检查次数;对重点品种应重点养护。可以按照“三三四” 循环养护检查,(所谓三三四指一个季度为库存循环的一个周期,7、企业应当对库存医疗器械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三、出入库管理
1、入库
1)仓管员依据验收的结果,将产品移至仓库相应的区域,如:验收结果为:不合格,需 将产品移至不合格区域,产品经判定需退货的,需将产品移至退货区。如为合格品,将产品 移至合格区域。
2)企业应当建立入库记录,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应 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置措施。3)验收合格入库商品,需填写:“医疗器械验收、入库交接单”。
2、出库
1)器械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医疗器械出库时,库房保管人员应当对照出库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发现以下情 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1)医疗器械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封条损坏等问题;(2)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示内容与实物不符;(3)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出库应当复核并建立记录,复核内容包括购货者、医疗器械的名称、规 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者 失效期)、生产企业、数量、出库日期等内容。
4)医疗器械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发货内容标示。
5)医疗器械出库,必须有销售出库复核清单。仓库要认真审查销售出库复核清单,如有问题必须由销售人员重开方为有效。
6)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购货单 位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7)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或补换、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填写查 询单联系,并留底立案,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8)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至、生产厂 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 2 年。9)需要冷藏、冷冻运输的医疗器械装箱、装车作业时,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 下要求:
(1)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2)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装箱、封箱工作;
(3)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10)运输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医疗器械
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显示温度、自动调控温度、报警、存储和读取温 度监测数据的功能。附表:
1、库房温湿度记录表
2、库存商品养护检查记录表
3、医疗器械验收、入库交接单
4、效期商品管理记录表
文件名称: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编号:QX-006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产品销售:
1、公司应对各办事机构或者销售人员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医疗器械购销行为承担法律责 任。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
2、企业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授 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2、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医疗器械批发销售给合法的购货者,销售前应 当对购货者的证明文件、经营范围进行核实,建立购货者档案,保证医疗器械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3、销售的产品需建立“销售记录(清单)”(1)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数量、单价、金 额;
(2)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有效期、销售日期;(3)生产企业和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4)购货者的名称、经营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经营地址、联系方式。
4、销售产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并按规定建立购销记录。一次性使 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其内容应有:销售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经办人、负责人签名 等。
5、凡经质量管理部检查确认或按上级药监部门通知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一律不得开票销 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收回,并按不合格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执行。
6、在销售医疗器械商品时,应对客户的经营资格和商业信誉,进行调查,以保证经营行 为的合法性。
7、销售产品时应正确介绍产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8、定期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量管理部处理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9、在销售医疗器械商品时,应对客户的经营资格和商业信誉,进行调查,必须将医疗器 械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以保证经营行为的合法,并建立“购货者档案”
二、售后服务:
1、医疗器械是特种医疗产品,品种、种类繁多,技术性较复杂,因此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必须搞好售后服务。
2、应根据实际,售后服务的内容包括投诉渠道及方式、档案记录、调查与评估、处理措 施、反馈和事后跟踪等。
3、企业选取一些固定医疗单位作为定期售后服务定点单位,定期派出(每月一次)和随 机派出相结合,到定点单位进行售后服务。
4、对于一些特殊产品,在必要的时候也采取跟踪售后服务。
5、售后服务的主要任务:
a)向客户咨询产品质量情况,使用情况。
b)接受客户的意见、反馈的信息,协助解决具体问题,维修和保养,并进行跟踪。c)向客户解释医疗器械的性能和注意事项。
d)向客户征求对产品的改进意见,咨询市场信息。
e)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处理表”, 反馈给企业领导,及时给予处理。
6、随时了解市场信息,掌握同行业产品价格、质量信息,及时反馈给企业领导,促使领 导正确决策。
附:
1、购货者档案
2、销售人员授权书
3、销售记录(清单)
4、质量信息反馈处理表
文件名称: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编号:QX-007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了搞好医疗器械产品不合格品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品入库、销售进入流通渠道,危害 患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是企业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 管理工作。如因主观原因导致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流通渠道,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 相应的处罚。
二、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质量不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包括内 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二、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
1、质量验收人员在验收的过程当中发现的外观质量、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或通过质量复检 确认为不合格的;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公报品种、通知禁售的品种,并经公司质量管理部核对确认 的;
3、在保管养护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淘汰及其他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
三、不合格的处理
1、产品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上报质管理部确认,存放不合格品库,挂红牌标
志后上报业务部处理。
2、养护员在商品养护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商品的登记表”报质量管理 部进行确认,同时通知配送中心立即停止出库。
3、在产品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上级药监部门抽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配
送、发运和销售,同时按出库复核记录追回发出的不合格产品。
4、不合格产品应由专人保管建立台帐,按规定进行报废审批和销毁。
5、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并制定预防措施。
6、认真及时地做好不合格产品上报、确认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五年。
四、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报告:
1、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报质量管理部,同时填写有关 单据,并及时通知供货方,明确退货或报废销毁等处理办法。
2、在养护检查及出库复核中发现,应立即停止销售,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后,按销售记录追
回售出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放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挂红牌标志
3、药监部门检查中发现的或公布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要立即进行追回,集中置于不合格品区,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处置。
五、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凡属报损商品,仓库要填写不合格商品的登记表,质量管理部审核,并填写报损销毁审批
表,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照规定在质量管理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2、发生质量问题的相关记录,销毁不合格品的相关记录及明细表,应予以保存。
3、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应严格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制度执行。附:
1、不合格商品的登记表(销毁记录)
2、不合格商品报损审批表
文件名称: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 编号:QX-008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了加强对配送退回产品和购进产品退出和退换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管理,特制定 本制度。
一、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客户或企业销售等各种原因,客户要求退货、换货的产品,企业 销售人员应该认真对待和对退货产品进行鉴别,是否是本企业销售的产品(核对批号、产品 名称、注册证号、商标、内外包装、说明书、规格型号等),后采取方式: 1.不是本企业销售的产品,不予退、换货; 2.确定本企业销售的产品:(1)、是质量问题:企业应该给予换货或退款处理。同时填写”退换货商品记录”,数额较大的应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处理表”或”质量事故报告表”,并把质量问题的产 品封存于不合格区,待处理。(2)、不是质量问题的:企业销售人员应同顾客协商是否换货或退款均可,若换货或 退款的产品,应存放于待检区,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若不合格的应存放于不合 格区并填写登记表统一处理。
二、对经营发生退货的产品,企业售后服务质量负责人应认真对待,认真搜集相关信息,以 便向相关部门反映。
三、对经常发生退货的单位,售后服务人员应注意深入单位,认真研究原因,由单位探讨解 决办法。如仓储、使用方法等问题。
四、对顾客的意见,应及时做好记录,填写“顾客意见处理记录表”,以上工作由质量管理 组负责。
附:
1、退换货商品记录
2、顾客意见处理记录表
3、质量事故报告处理表
4、质量事故报告表
文件名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 编号:QX-009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加强我公司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医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员、库管员在医疗器械入库时严格按照我公司《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执行,发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立即上报质量管理部;
二、业务员、送货员在临床使用机构采集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立即上报质量管理部;
三、接到临床使用机构的可疑不良事件信息后,应当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向本辖区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其中,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 日起 24 小时内上报,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非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
四、当发现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当立即向本辖区省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 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并在 24 小时内填写并报送“可疑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如有必要,可以越级报告,但是应当及时告知被越过的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 术机构。
五、质量管理部负责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具体工作。
六、综合业务部在接到联络员可疑不良医疗器械检测报告事件,文件名称: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 编号:QX-010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对已交付客户的(含最终客户)的批量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将不合格品对客户造成的影 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召回定义:
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
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
二、医疗器械的判定标准
1、一级召回:使用该产品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2、二级召回:使用该产品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3、三级召回:使用该产品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三、医疗器械召回程序
1、产品召回的提出
1)综合业务部经过质量信息调查、顾客反馈等方式收集到质量信息,反馈到质理管 理部。
2)质量管理部在检测同规格产品时,检测结果不符合产品标准时。
2、产品召回的判定
1)质量管理部收到综合业务部反馈的质量信息,进行判定;
2)质量管理部在检测同规格产品时,检测结果不符合产品标准时,进行判 定;
3)质量管理部将判定结果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3、产品缺陷的调查评估
1)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是否发生过故障或者伤害;
2)在现有使用环境下是否会造成伤害,是否有科学文献、研究、相关试验或者验证 能够解释伤害发生的原因;
3)伤害所涉及的地区范围和人群特点; 4)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伤害程度; 5)伤害发生的概率;
6)发生伤害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7)其他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因素。
4、产品召回的批准
质量管理部经判定,确认不合格存在于已交付的产品中时,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综 合业务部提出“产品召回的处理要求”,同时向总经理及其他相关部门通告。经总经理批准,实施产品召回程序。
5、产品召回的实施
1)综合业务部根据质量管理部调查评估报告中涉及的产品名称、数量、流通范围、受影 响程度等制定召回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
2)产品召回方案由综合业务部通知经销商或综合业务部直接实施; 3)召回产品由仓库隔离存放并标识; 4)召回产品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附表:
1、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2、召回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文件名称: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编号:QX-011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了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 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运行,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 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 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
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 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 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 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施的维护
1、对计量量具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量具贴上彩色标志,以表 明其状态。
2、彩色标志的种类、用途:
(1)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 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测 仪器设备均用合格(绿色)标识。
(2)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仪器设 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3)已损坏,或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或暂不使用的检测仪 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4)检测仪器设备标志,由行政部计量管理员根据有效证填写相应内容,交使用部门粘 贴。
六、设备的验证
1、所有有计量的仪器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有效验证(冷 库温度监控仪、仓库温湿度计)。且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一次验证。
2、验证是指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 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和预防措施等,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 当进行验证。
3、当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长时间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重新进行验证。
4、验证工作由验证小组进行实施,验证小组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给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一般对使用操作方法和检测效果进行验证,以最适合的方法使用和操作。
5、验证前必须按使用检测效果、目的和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为基础,由验证小组负责制 订详细的验证方案、偏差处理和预防应急预案,交验证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按照所制订的 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6、验证结束后对验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一个最适合药品质量保证目的的验 证结果,验证小组按此验证结果生成验证分析评估报告,并在报告中签名,交由验证领导小 组审核确定,并出具验证合格报告,已验证的项目及相应的文件方可交付正常使用,并由验 证小组对相关文件组织培训。验证文件资料按要求留档保存。
7、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8、质量管理部建立并保存设备的技术档案,如:使用说明书、规格参数、验收记录等。
9、设备档案记录应按质量管理记录凭证的规定要求保管。
10、记录和数据应可追溯,长期在使用的设备应定期对设备的相关验证和检定、校准数
据进行分析,评定使用效果以保证测定数据准确。
11、设备的验证和检定、校准失效或达不到相关规定的应按要求降级使用或弃用。附:计量设备检定证书 设施验证方案
设施验证报告
文件名称: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编号:QX-012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了规范本公司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人员的健康状况,特制本制度:
一、办公场所卫生
1、卫生进行划区管理,责任到人;
2、搞好办公场所的卫生,陈列医械及文件的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 持室内整洁、卫生、安静。室内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文献、书籍和文具在使用后一律放回原 位;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用电脑玩游戏、放音乐;
3、门窗、墙壁、桌椅、地面洁净,无尘垢。照明、取暖或降温设施保持完好,空调过滤 网及墙角半月清一次;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 垃圾、污垢或碎屑;
4、保持用具以及用品器材的清洁卫生。
二、库房环境卫生
1、库区内不得种植易生虫的草木;
2、窗前、窗内无污物;
3、货物摆放整齐,保持包装箱、盒干净整洁;
4、定期检查仓库五防卫生,库房内墙壁、顶棚光洁,地面平坦无缝隙,库内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
5、库房门窗结构紧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火、防鼠、防虫、防潮、避光等设施,以保证其有效可靠;
6、库内设施设备要定期保养,不得积尘污损。
三、人员的健康管理
1、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经营一次性或无菌产品或植入及阶入性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
2、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
3、行政人事部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凡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员工必须依法进行健康 体检,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新聘员工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验收、养
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程度和辨色障碍等项目的检查;
4、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部门认定的法定体检机构(区或县级以上医院、疾病预预控制 中心等)进行,体检结果存档备查;
5、经体检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医疗器械的患者,立即调 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病患者身体恢复健康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6、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员工的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包括:“人员健康体检表”,“人员健康体检汇总表”“体检合格证” 2)员工健康档案至少保存三年。附:
1、人员健康体检表
2、人员健康体检汇总表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编号:QX-013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确保消费者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 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医疗器械说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账、记录的登记方 法等。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所 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 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三、企业的销售、保管、验收、售后服务等人须经过上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
四、因工作调整需要转岗的员工,应进行上岗质量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视新岗位与原 岗位差异而定。
五、在岗员工必须进行医疗器械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 质。
六、行政人事部负责拟定“培训计划”;
六、各项培训学习均必须考核,考核的方式可以是口头提问回答、书面考试或现场操作等; 考核结果均应记录在案,对考核不合格者,应责令其加强学习,并进行补考,连续三次考核 成绩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处理。
七、所有内部、外部培训、教育应由质量管理员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学历证明、每次培训的记录及考核情况、继续教育情况等。附:
1、培训计划
2、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表
文件名称: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编号:QX-014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发现销售假劣医疗器械产品及过期失效等不合格商品,应及时填报”质量事故报告 表”上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不报告为重大质量问题。
二、因质量管理不善,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为重大质量问题。
三、销售假劣器械及不合格器械,造成医疗事故为重大质量事故。
四、由于保管不善造成变质、虫蛀、霉烂、污染、破损单项各种报废 1000 元以上(含 1000 元)为重大质量事故。
五、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经营者必须先口头报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待查清 原因后,再以书面报告质量管理部及上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
六、发生质量事故,企业领导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应本着”三不放过” 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 施不放过。
七、企业领导每月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商品质量自查工作,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八、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应根据事故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及其本人态度,研究处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纪律处分。
九、企业在销售器械或新产品时,应注意产品质量跟踪,及时搜集顾客对该产品的质量 意见,如有客户的质量投诉,应及时形成并做好登记“质量投诉记录表”,综合业务部应及 时将信息上报给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应衣时予以处理。
十、企业定期(每季一次)到客户单位,或请客户单位到企业来咨询产品质量和使用情 况,同时填表登记于“质量信息反馈处理表”。
十一、纯属产品质量问题较小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企业质量管理部及时处理。
十二、质量问题较大或发现有不良事件的信息应及时填报”质量事故报告表”,报告相
关部门(即上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对该产品现场封存于不合格区,待处理。必 要时抽样送法定部门检验。
十三、对发现有不良事件的产品,企业除尽速上报外,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得退回生产 厂家,只能就地封存,但应把此信息告知生产企业以便妥善处理。
十四、发生不良事件的产品不得再流入流通渠道或销售给顾客,否则经营者必须负全部 责任。
十五、发生不良事件的产品,信息上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后,应积极协助善后处理,妥善解决。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决定下来后才能协助处理。并填写“质量事故调查 及报告处理”。
十六、对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按相应的不合格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并填写“不合格 商品登记表”,“不合格商品报损审批表”。附:
1、质量信息反馈处理表
2、质量事故报告表(不良事件报告表)
3、质量事故调查及报告处理
4、不合格商品登记表
5、不合格商品报损审批表
6、质量问题处理记录表表
7、质量投诉记录表 文件名称:购货者资格审查管理制度 编号:QX-015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确保将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给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防止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 证药品流向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制定本制度。
企业应当对购货方采购人员或提货人员以下资料进行核实:
1、加盖购货方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或证明文件,授权书或证明文件 应当载明授权权限,并注明采购人员或提货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加盖购货单位原印章的采购人员或提货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书相关内容应当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相符。
4、对购货方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资格审核由销售部会同质量管理部严格按照药品销售管 理程序中关于购货方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资格审核的内容共同进行;
5、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批准后,方可将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给该企业。
6、审核的有关资料应按要求附在“合格购货单位档案”资料后归档保存。附:合格购货单位档案
文件名称:医疗器械追踪溯管理制度 编号:QX-016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建立符合本公司已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可追溯的路径,特制订本制度:
一、采购部确保从证照齐全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二、验收员进行产品验收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产品可追溯管理制度和产品验收制度,对无《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的产品不予入库,对无《医疗 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入库,并认真核对证件效期及、产品包装注册证与上级供货商提供 的注册证一致性。验收记录以纸质和电子数据两种方式备案。
三、首营品种一律执行证随货走的方式,验收员严格检查并记录产品名称、批号、注册证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信息及供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等证件。
四、复核人员及送货人员根据临床客户历史采购情况,对无采购史、产品医疗器械准字号变 更等情况的,主动向临床用户提供相关证件,并接受临床医疗用户的监督。
五、送货员及业务员将本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等证件交由临床医疗用户备案,并接受临床医疗用户的监督。文件名称: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制度 编号:QX-017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了保证本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其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特制如下规定 作:
一、审核工作按进行,于每年的 11 月份组织实施。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对公司质量管
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
1、当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
2、公司的质量法规和规章有较大变化时;
3、公司所处的内、外环境,质量方针和目标、组织机构人员设置、经营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时;
4、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和隐患,需要找出原因,进行质量改进时;
5、公司的经营策略和质量体系系统创新,对其有效性做出评价时;
6、审核时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同被审核部门的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发生问题的主、客
观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二、质量管理制度审核的内容:
1、质量方针目标;
2、质量体系文件;
3、组织机构的设置;
4、人力资源的配置;
5、硬件设施、设备;
6、经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7、客户服务及外部环境评价;
8、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踪:
9、质量体系审核应对存在的缺陷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10、各部门根据评审结果落实改进措施;
1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
三、质量管理制执行情况考核于每半至少进行一次;
1、考核范围包括:质量管方针、质量目标、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具体考核工作由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组成考核小组,分别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填写“质量管理制度执 行情况检查考核记录表”。
2、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应按照规范的格式记录,记录由质量管 理部负责归档。
3、现场审核及考核工作结束后,质量管理部应汇总审核意见,写出审核材料。公司总经理 听取审核小组的汇报,并对审核材料中的改进意见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 水平。
附: 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
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记录表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编号:QX-018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为规范本公司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合法经营,建立质量管 理自查制度,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依据和内容 质量管理自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 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及支持性文件。质量管理自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质量管理制执行的有效性。公司各部门需严格按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的要求进行作业,并建立相 关记录,定期对本部门工作进行盘点;
5、质量管理部每半年对公司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具体依据《质量
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需及时整改; 质量管理自查的内容包括:
1)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经营产品知识的培训执行情况; 2)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审核; 2)供货商及购货商资格的审查;
3)购销合同与销售清单的符合性、完整性; 4)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相关记录; 5)购进医疗器械质量验收记录; 6)卫生及人员健康档案;
7)退换货产品、不合格品的处理;
8)售后服务:顾客信息反馈、质量投诉处理; 9)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情况;
10)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规定。
5、由质量管理于每年 12 初整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自查表》,在年底前向所在地设区 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文件名称: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编号:QX-019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为保证进货查验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二、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 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 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 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 表》等的复印件。
2、进货查验检查项目: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进口医疗器械需有中文说明书及标签;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产品注册证中批准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6)采购合同(采购记录);
3、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5、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 2 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 5 年。
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文件名称: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编号:QX-020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版本号:A0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为保证进货查验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
四、售出医疗器械按要求开具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便于 质量追踪,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 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 2 年。无有效
期的,不得少于 5 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五、医疗器械销售应做到 100%出库复核,保证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出库。
4.2024年版GSP质量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 的
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心,维护药店的声誉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三)内 容
1、药品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经营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害人体健康,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重大质量事故:
(1)违规购销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进入门店;(3)销售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 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3、一般质量事故: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质量管理员24小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质量管理员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向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告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 员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5、发生事故后,质量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采取 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6、发生事故后,由质管员进行质量查询,并做好记录。
7、消费者对售出药品的质量有疑问投诉时,要认真接待、记录,详细了解情况。
8、及时向药品质量管理员汇报,及时分析原因,向患者解释清楚。
9、非质量问题的药品一经售出,不办理退药手续。
10、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供货厂家、供货单位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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