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24-10-02

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精选8篇)

1.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篇一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专门人才,树立良好的学风与校风。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科生严格按照《山西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本细则适用于我院专科学生。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及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向学院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一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合格准予注册者,方可取得学籍,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入学必须进行体格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并取得学籍。患有疾病者,经汾阳医院证明短期可达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教务处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一星期,持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向学院申请入学,经汾阳医院证明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申请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年开学1周内,学生必须到计财处办理缴费手续,然后以各系、部、年级为单位收集学生证和缴费单,统一在开学2周内按指定时间在各系部注册。各系部在开学第3周将学生注册情况汇总报于教务处和学生处。

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请假,由系、部签署意见,向学生处履行请假手续,并同时报教务处备案,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达两周以上仍不办理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成绩考核与评定

第五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及学院规定的各类考试,考试成绩载入 本人学籍档案。

第六条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1.凡跨学期讲授而每学期又进行考核的课程,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计算;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如单独进行考核不及格者,均各按一门课程不及格对待;毕业实践、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各按一门主要课程不及格对待。

2.课程成绩评定,以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原则上理论成绩占70%,实验、平时成绩占30%。

3.平时成绩是指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见习、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成绩等的综合评定。

第七条 学生某课程旷课、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实验、见习或缺交作业次数超过三分之一者则不得参加正常考试,该门课程以零分计。

第八条 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如因患重病、急病需要住院治疗或生活不能自理者,由本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附有效证明),经年级主任、系、部签署同意意见,教务部门备案,可以缓考。缓考安排在该课程的补考考核时间进行。

第九条 考试、考查不及格者,学生必须补考。

第十条 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凡擅自缺考、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按《汾阳学院考场规则》给予处理。

第十一条 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每学年按一门课程计算成绩。考核不及格者,应于下学期参加补考。总评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因病残等身体特殊原因不宜参加正常公共体育课学习的学生,携汾阳医院的证明材料,经系、部审核,教务处批准可参加体育保健课学习,不能免修。

第十二条 学生必须参加学院安排的军训、劳动课及社会实践,并必须参加考核。

第十三条 英语为必修课。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统考及格线为50分。但在院期间四、六级考试及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及格者,不能替代校内英语考试成绩。校内考试不及格者,也必须补考。凡毕业之前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未达校内及格线者,学院组织一次同级水平补考,补考及格者准予毕业,补考仍不及格者按结业论处。

第十四条 普通话测试不达标者不准毕业。

第十五条 学生考试(考查)不及格的课程,未达到留级、退学规定者,可进行多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者均应按该课程为60分记载,并标明“补考”字样。

升级与留级

第十六条 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升级。 体育课不及格,不计入留级课程门数。

第十七条 凡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作留级处理:

1.一学期所修课程中累计有五门课程不及格者,且首次补考仍有四门(含四门)以上不及格者。

2.经补考后不及格门次累计五门(含上学期补考不及格门次)者。

第十八条 一年级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留级规定时,可跟班试读,也可办理休学,待一学年结束后,再办理留级手续。

第十九条 学生留级后,60分以上的课程可以免修,但须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备案。如自愿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以最高一次成绩记分。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留级一次。

第二十一条 每学期或每学年结束后,对需要留级的学生,由各系、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学院留级手续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并处理完毕。留级学生由教务处下发通知,达知相关部门。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许转系(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年级系部推荐,经转入系部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出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专业)学习;

3.经学院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系(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学院可以适当调整学生的专业、系。

第二十三条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不予考虑转系(专业)、转学。

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个学期请假、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二十五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因病或因某种特殊原因休学的学生,应由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附证明材料,因病休学须经汾阳医院签署意见),经学生所在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及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方可休学。同时教务处将休学学生名单报学生处等部门备案。

2.休学学生,停发原来享受专项奖学金。

3.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其医疗费和往返路费自理。

4.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如果有课程衔接等问题,可以提前复学。因病休学期满,如果复查仍不能复学,经学院教务处及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可申请续休一年,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十六条 学生因某种原因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本人申请,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及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年。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

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享受在院学生和休学学生待遇。

第二十七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明,向学院教务处申请复学。复学的学生,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

2.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有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汾阳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3.保留学籍学生在不超过保留学籍期限而要求复学者,本人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经学院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复学。

4.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应取消复学资格。 5.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按退学处理。

退

第二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一学期内无一门课程(体育课除外)及格,且首次补考后仍有四门(含四门)以上不及 格者。

2.连续两学期累计达八门(含八门)以上不及格,且首次补考后仍有五门(含五门)以上不及格者。

3.达到留级条件,本人自愿跟班试读,以后学期累计不及格门次达到八门者。4.连续留级或留级累计超过两次者。

5.不论何种原因(含休学、保留学籍),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其学制两年者。6.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不办理复学者。

7.经学校动员,因病应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学年内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8.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等疾病者。9.意外伤残不能再坚持学习者。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学生,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10.其它违纪达到退学者。

第二十九条 退学学生,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第三十条 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得退学。如学生坚持要求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时,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系部领导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批。

第三十一条 学生退学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退学和因各种原因处理离校的学生,应由家长或抚养人接回。

2.经诊断为精神病或不符合体检标准之疾病(包括意外伤残)者,由家长或抚养人负责领回。

3.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及成绩发学习证书(至少学满一年)。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发给学习证书和退学证明。

4.学生接到学校发出的退学通知书后,须在一周内办清离校手续,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此后构成的一切行为与校方无关。

5.允许因学业原因退学的学生个人志愿申请学院批准后可试读一年,试读期间政治表现优良,学习成绩合格可恢复学籍,试读期间比照民营高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等费用。

考勤与请假

第三十二条 考勤

1.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社会实践、政治学习等均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2.班长应每天检查本班同学缺课情况,及时登记,于每周末将考勤情况连同请假单送交年级主任,每月由年级主任汇总报学生管理部门,每学期末,学生管理部门报教务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3.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及请假期满未续假而缺课者,均作旷课论处,按《汾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学生请病假时,要有医生证明,请事假必须凭有关证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者,亦应及时补办手续。

2.请假一天由年级主任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系部批准,三天以上由系部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3.请假在准假后开始有效。请假期满,学生本人应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

肄业与结业

第三十四条 学生没有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经考核所学的多数课程成绩及格者发给肄业证明,不满一年者发给所学课程成绩证明。

第三十五条 学生学习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1.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及格者,或选修课未达到规定学分。2.公共体育课不及格者(经教务处批准的免试者除外)。3.毕业实习、毕业考试不及格者。

4.参加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未达校内及格线者,经学院组织一次同级别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5.德育成绩不及格。

毕业与学位

第三十六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智、体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并取得选修课程所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毕业证书只发一次。如有遗失,由本人申请,学院教务处批准,只补发给学历证明书。

第三十八条 因属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的情况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结业后一年内,院按学生的申请统一安排补考一次,及格者可办理毕业证书;经补考仍有不及格者或未按时回校参加补考者,按终身结业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在校行为,特对学生证管理提出如下规定:

一、学生证只发给有本校学籍的正式学生,在入学报到时由教务处统一编号、登记发放。

二、学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地点的,可持本人学生证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在寒暑假购买半价车票。学生证中“乘车区间”一栏的车站名称应填写距家庭住址最近的站名,不得随意填写、涂改。

三、学生在每学期开学报到时,应持本人学生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各院系办公室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取得学习资格。

四、学生因毕业、转学、退学或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时,必须把学生证交回教务处,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五、学生因休(复)学、停学或转专业、专科升入本科等原因变动学籍时,凭有关证明到教务处换领学生证。

六、学生证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污损,应按下列手续补办: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丢失原因,经年级主任核实后签署意见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在《汾阳学院报》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发。

2.学生证污损需换证者,须本人持旧证换新证。3.教务处在统一规定时间受理学生证补办工作。

七、学生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学生证。不得随意转借、私自涂改学生证,不得弄虚作假,骗领多证,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和态度,予以批评和纪律处分。

八、凡不按要求将学生证交回者,按丢失予以处罚。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办理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的规定

一、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者,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方可办理学历证明,毕业证书一律不予补办。学位证书遗失也不予补办,也不出具证明。

二、办理学历证明必须按国家政策及学院规定执行,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三、学历证明由个人申请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教育厅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有效。

四、学生成绩证明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办理,经审核加盖教务处公章方可生效。

五、凡伪造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者,一经查实,除不予办理手续外,还将追查当事人责任。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加强临床教学工作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见、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确保临床教学质量,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由各系部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实(见)习医院的联系、确定

1.每年3月中旬至5月初,由各系主任负责组织,联系确定下一学年实习医院及住宿点。2.学院为了帮助学生解决就业困难的问题,鼓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医院,原则上要求实习医院的等级为二级甲等以上。自行联系实习的学生,实习费、住宿费、交通费自理,学院给予一定的补助。

3.各系须于学生到位前两周将有关资料(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手册)及实习分组名单送交有关实习医院。

二、实(见)习具体工作规定

1.制定实(见)习计划:各系根据上一学年实习情况,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修订并完善下一学年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审核。

2.实(见)习生分组:根据实习计划,由年级主任提出分组名单,经所在系确定,并于实(见)习前1月,报教务处备案。

3.由各系组织、选派认真负责、熟悉实(见)工作的教师带队,赴实习医院、布置有关实习事宜。

4.实(见)习动员:实(见)习前,各系组织召开实(见)习生动员大会,进行实习动员,强化学生实(见)习期间的安全意识等注意事项。

5.实(见)习生返校、中途换点:各系提前两周将具体安排意见通知学生及实习医院,届时教师赴实习医院,召开座谈会,负责完成学生返校或中途调整的任务。

三、实(见)习期间的管理

1.实习期间管理实行由委托实习医院管理为主的制度,由实习医院对实习医生进行全面管理。实习医院根据各医院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习管理规定,各系通过与实习医院及住宿点的紧密联系,加强实(见)习期间的学生管理。

2.实习科室是直接领导实习生的基层组织,科主任、护士长对学生的实习质量负责,应有一名(副)主任分工负责实习生教学和思想工作,并发动全科共同培养学生的成长。在各病区,应由主治医师、主管护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护师负责实习生带教工作。

(1)学生初到或接班时介绍病区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规章制度、职责、纪律等,并分配工作。

(2)根据实习大纲、实习手册,制定实习进程,并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3)检查实习完成情况,进行实习带教(查房)评估工作。(4)了解学生学习成绩、劳动纪律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实施转科考试和实习表现综合鉴定,作出全面的评定和记分。(6)经常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实习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3.各系在实(见)习期间要组织人员赴各实习医院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学期安排2~3次,创造条件进行巡回教学、查房。

4.检查实(见)习的工作人员,要同实习医院有关业务部门、科室、住宿处管理人员联系,征求意见、召开实习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见)习及住宿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教务处、学生处要牵头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巡回检查、慰问。

6.实习医院每年要对本院实习生带教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其评价的成绩作为教师评优的依据,并在临床教学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四、实(见)习总结工作

1.实(见)习结束后,各系负责对实习生进行实习鉴定,实习鉴定表由系签署意见后送交教务处存档。

2.各系要做好实(见)习工作的全面总结,包括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优秀实习生的评选表彰及实(见)习工作中的其它问题。并将书面材料分别交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附:

1、实习鉴定表

2、临床实习(见习)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3、临床实习(见习)课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学检查与听课制度

教学检查与听课制度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了解学校教学情况,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提供参考。

一、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分经常性随机检查和定期检查两种。教学环节的经常性随机检查,可以通过抽查学生作业,分析平时测验及考试试卷和成绩,召开座谈会和检查性听课等方式进行。定期的教学检查,一般可安排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为了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教学检查作如下规定:

1.全院性教学检查:

1)全院性教学检查,是在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全院各系、部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和与教学有关工作进行检查。期中教学检查与院领导教学工作现场办公会相结合,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十、十一周进行。具体检查的内容有教学计划进度、教学秩序、实验、见习、实习等教学实践环节。

2)教学检查方式:首先由系主任向检查组汇报教学工作情况,检查可以分若干个专题组,采取同行、专家听课、填写调查表、查阅有关资料(教学授课进度、授课日志、教案、实验报告等)。

3)检查过程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改进,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2.系、部教学检查

1)系、部的教学检查应贯穿整个教学全过程,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由系、部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而定,每学期重点检查1~2个教研室或教学环节,每学期召开1~2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的反映,取得反馈信息。

2)每学期开学第四周内,将本部门本学期教学检查计划书面报教务处,于学期末写出总结,向主管教学副院长汇报。

3)检查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第八、九周进行。

3.教研室自查教研室主任要对本室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和质量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并指导他们的工作。要有计划地对每个教学环节进行自查,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教研室应掌握每一位教师授课情况和授课效果,尤其是对青年教师应加强培养和指导。每学期期末对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材料报系、部。每学期在完成以上检查的基础上,由教务处牵头召开教学工作汇报会,各系部将本部门教学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方法、结果、发现和解决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改进意见等,向主管教学副院长汇报。

二、听课制度 1.院级领导听课

1)

院级领导听课面向全院,通过听课了解教学组织、管理情况和教学概况,并督促教学。

2)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分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2.教务处、系、部领导听课

1)教务处、系、部领导通过听课全面掌握全院或本部门教学状况,直接、具体地检查、督促、指导教学,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教学经验,为师资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取得第一手资料。重点了解教与学的效果,了解教师教学水平。

2)教务处正、副处长,各部、系正、副书记、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3.教研室主任、教师听课

1)教研室主任通过听课,掌握教师的实际业务状况,检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任课教师进行指导,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师之间通过听课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水平。

2)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听本教研室每位教师的课不少于1次。3)教研室每位教师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1次。

4)见习期间助教由教研室安排,对本教研室开设的课程进行系统听课,并做好笔记备查。

4.教学管理人员听课

1)教学管理人员通过听课了解教学状况、教学秩序,检查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评价教学质量,为完善和改进教学组织与管理收集信息。

2)教务科、系、部教学办管理人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5.听课组织、实施

1)院领导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安排表,进行选择性听课。

2)系、部在开学两周内将本学期听课安排及教研室教学活动计划报送教务处。3)所有听课人员听课后必须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相应的《听课评价表》,写出评语,提出对课堂教学情况的分析,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4)院领导、教务处、教务科管理人员《听课评价表》统一在教务科归档。系、部、教研室、教学秘书《听课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归档本部门,一份交教务科归档。

5)各系、部听课后的评议、分析、建议及意见应及时汇总反馈至任课教师及教研室;同时报教务处备案,评议结果作为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附:各种听课评价表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学生评教制度

教学活动是学生与教师的双边活动,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学生通过切身感受和相互比较形成的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的评价意见,对于评定教师的教学质量更具真实性和客观性。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评议的积极性,特制定学院学生评教制度。

学生评教制度由教学质量测评制度、学生意见反馈制度、学生接待日制度和“学生心目中的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等部分组成。

一、教学质量测评制度

(一)测评内容(见附表)

(二)测评的组织

1.教学质量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在课程结束后1周内进行。

2.各系、部负责本部门所有课程的测评工作,可选择任课班级30%以上的学生(不得少于30人)进行测评。

3.系、部教学督(指)导组对各任课教师的测评。

(三)测评的效力

4.学生测评结果是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综合评分的40%。教学系、部教学督导组测评结果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综合评分的50%(其中,受学院教学督导组测评的教师,学院教学督导组测评结果占本项测评的60%),教研室评估占10%。

5.学生测评结果作为评选“学生心目中的优秀教师”的主要依据。

二、学生意见反馈制度

(一)学生信息员制度

学生信息员制度就是由学生对教师的平时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1.组成

学院学生信息员队伍由系、部推荐,教务处审核后确定。系部学生信息员队伍由系部负责选拔确定。

2.活动要求

1)学院学生信息员的活动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安排。

2)学生信息员每周向教务处或系部上交一次教师任课情况周评表,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

3)对学生信息员反映的情况,教务处或教学系、部要进行认真的调查、落实和反馈。4)学生信息员评价要作为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和评选“学生心目中的优秀教师”的主要依据。

5)对优秀学生信息员,学院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设立学生教学意见箱

学院在相应的场所设立意见箱,学生可随时向系部和教务处反映教师教学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三、学生教学接待日制度

1.学院实行学生教学接待日制度。系、部、教务处、主管教学副院长以固定时间、固定场所接待学生来访,听取学生意见。

2.学生接待日原则上每月一次,由教务处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评选“学生心目中的优秀教师”活动 1.评选活动每学期进行1次。 2.评选对象为当学期任课的教师。

3.根据学期教学质量学生测评结果,结合学生意见反馈情况,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经公示后,由学院表彰。

2.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篇二

《细则》指出, 学校可按专业大类招生, 允许学生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及选择直接就业或继续升学。学校要遵循教育和专业人才成长规律, 建立有序的专业体系, 多专业选择机制, 走班选课制度和严格的监督制度。明确学生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条件, 在教学资源和教育质量得到保证的情况下, 尊重学生意愿, 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和专业方向要求。

《细则》还提到, 学校可根据工学交替和现代学徒制的要求, 按不同的教学功能分成若干“交替式”的长短学期, 实行“多学期制”。学校对实行“学分制”的学生, 修满规定总学分且操行评定合格者, 可以提前毕业。未修满规定总学分或规定的其他毕业条件而推迟毕业者, 允许学校之间、不同专业之间、不同课程之间、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之间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分相互认可。《细则》还对学分认定、学分转化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3.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篇三

摘要:实训中心是中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存在问题和难点较多的场所。本文通过引述创于日本、成于美国的“7S”现场管理理论,并将之运用在中职学校的实训中心管理,进而从制度上约束学生的行为,使学生在实训中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关键词:中职学校;实训中心;“7S”现场管理;职业素养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422(2015)09-0115-03

阶段性成果。近年来,我校通过走访企业、参加校企恳谈会和加入职业教育集团等形式向企业了解现代企业用人的标准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事业单位在用人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而且对人才素质的关注度来说,更看重人的品质与素养,这充分表明现代企业更关注学生的职业素养。为此,中等职业学校的育人目标必须紧紧围绕市场需求,主动适应社会需求,严格按照企业岗位要求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课程内容与企业岗位需求的“无缝”对接,做到所培养的人既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又有相应的职业素养。

从某种角度来看,“职业素养”是企业的一种文化,是员工自觉形成的一种习惯,是提高工作效率、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更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对企业来说,员工的“职业素养”比“专业技能”更重要。中等职业学校要实现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就必须接纳现代企业先进的经营理念,引进现代企业先进的管理制度和现代企业文化,通过在专业实训中心营造企业文化氛围感染和熏陶学生,使学生通过实训获得更好的职业素养。自2013年9月起,我校在实训领域尝试引进“7S”现场管理理念和制度,在学生技能实训中实施“7S”现场管理,通过管理制度的落实约束学生的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使他们更受企业的欢迎。本文拟对 “7S”现场管理对中职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7S”现场管理的内涵和特点

“7S”现场管理起源于日本,发展在美国,“7S”指的是日文Seiri(整理)、Setiton(整顿)、Seiso(清扫)、Seiketsu(清洁)、Shitsuke(素养)的注音和英文Safety(安全)、Save(节约)的第一个字母,是现代企业团队行之有效的管理理念和方法。“7S”现场管理的特点表现为:

(1)整理(Seiri),是区分“要”与“不要”的东西,目的是为了腾出空间,提高生产效率。

(2)整顿(Seiton),是把要的东西依规定定位、定量摆放整齐,明确标识,目的是排除和寻找浪费源。

(3)清扫(Seiso),是要清除工作场所内的脏污,设备异常马上修理,并防止污染的发生,目的是使不足、缺点明显化,是提高品质的基础。

(4)清洁(Seiketsu),是将上面3S的实施制度化、规范化,并维持效果,目的是通过制度化来维持成果,并显现“异常”之所在。

(5)素养(Shitsuke),人人依规定行事,养成好习惯,目的是提升学生的企业员工岗位“素质”,养成对任何工作都持认真态度的人。

(6)安全(Safety),是要保证工作现场安全及产品质量安全,目的是杜绝安全事故、规范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7)节约(Saving),合理利用时间、空间、能源,发挥它们的最大效能,目的是养成节省成本的意识,主动落实到人及物。

二、“7S”现场管理在专业实训中心的运用

中等职业学校实训中心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良好职业素养的重要基地,我校自2013年起尝试“7S”现场管理,要求实训教师在实训课堂上引导学生从现场“整理、整顿”的基础工作做起,对学生灌输现代企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即“7S”现场管理思想。实训中心按“7S”现场管理的要求,制订规范的管理制度,并要求每个参与实训的指导教师、管理员、学生把“7S”现场管理实施要义熟记于心,把它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之中,并在实训中心最醒目的位置将这些内容上墙。

1.整理:“7S”管理之始

“整理”指的是将工作场所的任何东西明确、严格地区分为有必要的与不必要的,并将不必要的东西处理掉。其目的是腾出空间,空间活用,最终塑造一个清爽的工作场所。我校是一所拥有18个专业、万余在校生的中职学校,专业实训课程较多,实训中心利用率较高,并且要承担各类培训、考试和竞赛等项目。为使实训中心的管理更规范有序,整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各专业实训中心内的各种设备、耗材等物品,要严格进行分类,比如把清洁工具统一摆放,设备设施耗材统一安置;把加工产生的垃圾、更换出来损坏的零部件等清理出实训中心;对大型设备底下、计算机机箱周围、配件箱(车)和工具箱(车)底下以及各个可能的死角,都要彻底搜寻和清理。特别要注意的是,对以后“可能”会用到的物品,也要坚决清理出去,使保留在实训基地内的都是有用的物品。“7S”管理,整理为先,若做好实训中心的“整理”工作,那便是树立“7S”管理作风的开始。

实施7S现场管理提高学生职业素养

2.整顿:“7S”管理的基石

“整顿”是对整理之后留在现场的必要物品分门别类放置,排列整齐,明确数量,有效标识,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其目的是消除过多的积压物品,消除找寻物品的时间,使实训中心一目了然,营造一个整整齐齐的实训环境。在整理了实训中心的环境之后,我们根据“7S”管理整顿的原则,对实训中心进行“改造”,特别是工科类专业实训中心。第一,整顿实训中心的实训工作区。首先将其分为理实一体化实训教学区、存储区和查询区并划线定位。然后规划设计好设备、橱柜、配件箱(车)与工具箱(车)、饮水机、工作台、实训桌椅、技术文件资料和查询用计算机等实训工作区内的摆放位置,并划线定位和绘制示意图。最后按示意图摆放实训工作区内所有设备物品,严格按照“7S”现场管理整顿的要求摆放整齐、有条不紊。对场所、物品严格标示,并做好登记工作。第二,整顿实训中心墙上制度与警示语。根据不同专业特点,规划设计专业实训中心的制度和警示语,融入相应的企业文化,体现实用性、针对性;设计上确保美观、大方,摆放位置做到合理、醒目。第三,制定废弃物处理办法,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物,明确处理时间。

整顿之后的专业实训中心,既要满足平时的教学任务又能完成生产任务,所以要注重整体的布局和摆放。每次上完实训课或打扫完实训中心后,任课教师要督促每个同学都对照标记摆放好各种物品,才能离开实训中心。实训管理员在每一次实训课结束后,对摆放的物品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评价。

3.清扫:干净整洁的需要

“清扫”是指将实训工作环境、设施设备清扫干净。其目的是保持实训工作场所干净、亮丽。专业实训中心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灰尘、污迹、垃圾等,从而使实训中心环境、设备设施变脏。这样不仅会影响教学质量,更会影响教师的工作情绪和学生的学习情绪。因此,必须通过清扫活动来创建一个明快、舒畅的教育、学习环境。专业实训中心清扫的重点不仅是对地面、桌子的清扫,还包括对各类设备的检查和保养。在开学前专业实训中心由教师进行清扫,力争给学生上第一次课时留下清洁干净的印象,平时上课由教师安排学生清扫,并规定一日两扫,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

4.清洁:前面“3S”成果的维持

“清洁”是前“3S”的坚持与深入,是将前“3S”实施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其目的是维持上面“3S”的成果,从而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完成了工作任务之后我们要对所使用过的区域进行清洁。第一,清洁我们的工作台。首先,列出物品摆放次序表,画出物品定位图,经常提醒自己,然后按整理原则取放物品,按整顿原则存放物品,按清扫原则清洁物品;最后,每天开展“7S”行动至少两次,巩固和维持课桌内物品整齐有序。第二,清洁我们的工作区。首先,将设施设备整理整齐,将桌椅清洁并排列整齐,将卫生工具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然后,对使用过的仪器设备、工具箱(车)、配件箱(车)、工具的表面进行清洁;最后,清洁墙壁、门窗、地面。清洁是整理、整顿和清扫工作的延续,是实训中心长久保持干净整洁、美观高效的开始。

5.素养:实训管理的核心

“素养”是指通过学习、参观等手段,提高老师和学生的文明礼貌水准,增强团队意识,养成按规定行事的良好学习、工作习惯。其目的是提升教师、工作人员、学生的素质,使教师、工作人员、学生对任何工作都讲究认真。没有人员素养的提高,各项活动就不能顺利开展,开展了也坚持不了。在实训中心实行“7S”现场管理,要始终着眼于提高实训管理员、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素养,并养成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和作风。

(1)提高实训管理员的素养。首先,要提高其业务素养,让他们多学习,多动脑筋,从技术层面上来防范实训中心管理上的表面性,应该深挖其根源,养成良好的习惯。其次,对“7S”现场管理的模式有较为深入的理解,熟悉“7S”现场管理的操作流程。最后,能公平公正地对各个环节进行评分。

(2)提高实训指导教师的素养。要着眼于驾驭课堂的能力,如实记录实训课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人员缺席等;能熟练运用各种专业实训设备和工具等;还要督促学生按照“7S”现场管理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3)提高学生的素养。保持自己位置边上的卫生清洁,按照标记摆放各类物品,爱护设施,不私自使用设备;实训课结束后带走所用的纸笔等物,不要逗留在专业实训中心内,更不能在专业实训中心内吃零食。

6.安全:实训管理的重心

“安全”是指重视全员安全教育,每时每刻都有安全第一的观念,防患于未然。其目的是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保证教学活动连续、安全、正常地进行。做好实训中心的安全工作能够清洁隐患,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发生。建立起安全教学的环境,所有的工作应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1)树立防火防盗意识。要做到专业实训中心的钥匙有专人保管,有指定人员开关实训中心,及时加固损坏的门窗,特别要对来校培训的人员强调,严禁在专业实训中心内吸烟。

(2)一天的工作结束离开实训中心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锁好。

(3)实训管理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设备的检修维护,教育学生不可随意移动或使用各种仪器设备。

(4)实训课堂上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7S”现场管理的要求告知学生操作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强调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并且随时检查学生操作时的安全情况,一旦出现安全隐患马上制止并立即排除。

7.节约:做到物尽其用

“节约” 就是对时间、空间、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发挥它们的最大效能,从而创造一个高效率的、物尽其用的工作场所。学校应重视师生的“节约”教育,教师注意自身节约,做好表率。其目的是培养“勤俭节约”的美德和节能的良好习惯。实训中心的节约是对整理工作的补充和指导,实施时应遵循物尽其用的原则,引导师生养成主人翁精神。物尽其用,即能用的东西尽可能利用,例如电工接线教学项目中,一根导线重复使用几十次,有时甚至上百次,直至真的无法继续使用为止;切勿随意丢弃,丢弃前要思考其剩余之使用价值,例如更换下来损坏的零件可以用于零部件认识的教学等。师生要有主人翁精神,即以自己就是主人的心态对待专业实训中心的资源,例如做到节约用水,人走水停,节约用电,人走断电等。

三、“7S”现场管理在职校推广的意义

我校在“7S”现场管理的推行初期,是在实训中心管理先行先试,再逐步向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等推进。整个项目紧紧围绕并遵照“安全生产、优化流程、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消除浪费、兼顾美观”原则推行“7S”现场管理。根据不同专业实训的特点对实训楼进行严密规划布局;规范实训场所,划线分区、标识清楚、物件定位;结合检查要求对各类工具箱进行整理和定位,对工具要求摆放有序,标识清晰,满足了“有物必有位,有位必定置”和可视化管理的要求;各类工作单据,分门别类摆放,方便查询,有效的减少了误拿误用;各类管理看板,信息内容一目了然,这些规范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各区域工作效率,保证了安全生产。

“7S”不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理念。“7S”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进行“7S”现场管理是一项长期、细致而艰苦的工作。“7S”现场管理工作和所有的管理工作一样,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在不断摸索、积累、改进中一步步提高的,在改进中完善,在完善中优化,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4.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篇四

(试行)

为了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继续教育学院请假,并附有关证明。从报到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最长不得超过十天,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严格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登记,即取得学籍;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批准,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 学生在每学期开学时必须在继续教育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十天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四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1、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面授辅导教学时数30%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

2、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事先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的要求和成绩记载按正常考试对待。

3、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对确有悔改表现者,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在毕业前视情况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者,要按我校《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任何人不得干扰这项工作。

第五条 学生已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予免修:

1、己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单科结业证书,并经继续教育学院核准者。

2、免修课程的考试和审定,每门课程开课一周内进行。考试成绩或原单科结业成绩作为该课程成绩。

第三章 升级、留级

第六条 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升级。

第七条 考核不及格的课程,按学校规定进行补考,经过补考,累计仍有三门考试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级降级:

第八条 学生不实行跳级制度。

第九条 学生留级前的考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以上的课程,留级后允许免 考。

第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留级一次,最后一学年不再留级。第十一条 每学年开学前办理留、降级一次,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办理,并报学校备案。

第四章 考勤与请假

第十二条 考勤

1、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教学活动,上课、实验、实习等都应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2、考勤以班长登记、班主任、值班(任课)老师抽查相结合进行。凡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均按旷课论,视旷课时数及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请假

1、学生请假必须事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有关证明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才有效。确因特殊情况事前无法办理者,应在三日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要有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因公出差或事假必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

2、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班主任批准,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由继续教育学院批准。

3、请假期满,学生应向批准人销假。因故不能按期回校者,要事先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销假者按旷课论。

第五章 休学、复学与退学

第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办理休学:

1、病假、事假时间占一学期学时总时数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者;

2、因其它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学生经批准休学后,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学年为限,累计不超过3年。属应征服兵役者,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学校不对学生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等负责。

休学学生复学后如原专业不再开办,由学校安排其到其它相近专业就读,学费等有关费用按原专业收费标准收取。第十五条 复学

1、学生休学期满后,须向学校书面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查批准后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2、因病休学的学生,在申请复学时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方可复学

3、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经补考,一学年有六门课程成绩不及格或历年累计有七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2、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3、自动要求退学者;

4、连续二个学年因故不能参加面授学习和考试者;

5、经过指定医疗单位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病者:患有严重传染病、慢性疾病,经治疗仍不能痊愈或愈后不能坚持正常生活和学习者。

6、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者。

第十七条 退学不是一种处分,学生退学,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查,主管校长批准。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办理退学手续。

第十八条 退学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经诊断为精神病等不符合体检标准之疾病(包括意外致残)者,由单位或家人负责领回。

2、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至少学满一年)。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和退学证明。

3、学生接到退学通知后,心须在两周内办完离校手续离校,否则不发任何学历证明。

第六章 转学与转专业

第十九条 学生原则上不得要求转学或转专业。确有下列情况者,可准予转学或转专业:

1、工作异地调动不能在原学校学习者;

2、工作调整,所学专业与工作明显不对口者;

3、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或生理因素,不转学或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二十条 转学或转专业的办理。

学生转学或转专业,须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校外教学点)提出书面申请,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考虑转学、转专业:

1、专科转入本科者。

2、无正当理由者。

3、应作退学处理者。

第二十二条 学生转学或转专业后,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未修的要补修,已修的课程成绩合格且内容、学时符合要求的可以免考。

第七章 处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违反严重违反有关纪律和管理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处分分为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和开除学籍四种,给予学员的处分通知由学校通知其所在单位。第二十四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纪行为,违纪学生该门课程本次考核成绩按零分计,安排正常补考,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不按指定的座位就座且不服从监考人员调动的;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而且未放在指定位臵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考试过程中旁窥、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5、未经监考人员批准在考试过程中擅离座位或考场者;

6、在考场或者学校禁止范围内,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7、具有监考或巡考人员认为属于违纪的其它行为,经核准确认者。第二十五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考试作弊行为,作弊学生该门课程本次考试成绩按零分计,不安排正常补考,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3、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4、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者;

5、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6、具有监考人员认为属于作弊的其它行为,经核准确认者。

第二十六条 监考或巡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违纪及作弊行为应及时纠正并如实纪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暂扣。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或巡考人员签名确认。

第二十七条 受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经考察一年以上,以行动证明确有悔改表现者,本人申请(属校外教学点的由各教学点认可后),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给予毕业前一次重修机会。

第二十八条 作弊情节特别严重或第二次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九条 对犯错误学生的处理,要实事求是,持慎重态度,并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

第三十条 对学生的处分、鉴定等材料均归入本人档案,不得撤销。

第八章 毕业、结业、肄业

第三十一条 学生毕业时应作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毕业工作。

第三十二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三十三条 历年补考不及格课程,毕业前视情况允许再补考一次。学生因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确有悔改表现的,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参加毕业前补考。

第三十四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毕业,发给结业证书:

1、经毕业前补考仍有一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2、毕业考试有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3、毕业考试作弊者;

4、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不及格者;

5、最后一学年达到留级条件者;

第三十五条 批准退学的学生,在校学习一年以上,发给肄业证书和退学证明;在校学习不足一年者,发给退学证明;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肄业证书和退学证明。

第九章 附则

5.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篇五

新年好!新年上班第一天阅读了发在群共享内的《贵州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我有不太明白之处,特向各位请教,先说声谢谢!

第一,在第六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工作。因为县级行政教育部门的学籍管理系统中对高中的招生及日常管理工作也有审核、管理、督促功能。

第二,转学流程是不是省略了转入、转出教育行政部门纸质材料审核、签章环节?只需要双方学校签章上传到学籍系统,在管理系统内再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四方审核就行了吗?这样倒是减少了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量,更减轻了家长的负担。我这理解对吗? 第三,有关休学、复学,我个人认为应明确休学办理期限,以免造成学生已经复学了,而休学手续却未办理;休学期满不复学的,明确督促办理期限,家访督促未果的,按“追辍”程序处理上报。

第四,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管理的,能否争取纳入编制?或有明确的工作量,黔教基

【2013】513号文件中规定的半个人的工作量不明确,年底计算教师工作量是部分学校老师向学校提出了工作量兑现要求,不太好实施。年前我请南明区杨晓龙老师帮我斟酌和转达省厅的学籍管理人员工作量计算公式,我也不知道是否可行?

镇宁自治县中小学学籍管理人员工作量计算公式(初拟)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工作时间长、任务繁杂,管理人员们加班加点习以为常,但因各地各校情况不同,学籍管理人员工作量难以核定,尽管管理员们都不在意,为肯定学籍管理员们工作,体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为学籍管理工作付出努力的工作人员的关心。特明确学籍管理人员工作量。

以下计算公式主要考虑了学生人数的多少,城乡工作难度的差别。但不完善,仅作参考,请省级学籍管理人员与省厅领导研究决定。同时也恳请领导考虑各级学籍管理人员工作量。

1、100人以下教学点学籍管理人员工作量计算

学生人数工作量(教学点)=45 ×0.6+2

(说明:45为规定班额人数,0.6为工作量系数,2为教学点学籍管理人员基本折算课时数,所有折算课时均为语数外标准课时)

2、乡镇中小学学籍管理人员工作量计算

学生人数工作量(乡镇小学)=45 ×0.6

学生人数工作量(乡镇中学)=50 ×0.63、县直、市直中小学以上学籍管理人员工作量计算

学生人数工作量(县直、市直小学)=45 ×0.5

6.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细则 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我校学生档案管理水平,使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毕业、推荐就业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我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劳动局档案(技校)、教育局档案(职高)和学生校内档案(技校和职高)。

一、填写内容

劳动局档案内容包括:(详见:附件1)

1.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家庭情况,学习经历,党团关系等); 2.考生体检表一张; 3.二寸照片3张。(白底)

劳动局下发学籍档案两天内,学籍管理员下发学生档案,要求新生班主任组织学生在半个月内,如实填写学生校内档,半个月后由班主任检查审核后,统一上交学工处学籍管理员处。

教育局档案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3.学生操行评语; 4.学生入学登记表; 5.一寸照片2张。

教育局下发学籍档案两天内,学籍管理员下发学生档案,要求新生班主任组织学生在一个星期内,如实填写学生校内档,一个星期后由班主任检查审核后,统一上交学工处学籍管理员处。

校内档案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3.班主任评语及实习指导教师评语;

4.操行考核表;

5.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基本信息、班级鉴定、班主任评语、自我鉴定); 6.一寸照片1张,二寸照片1张。填写标准:1.内容详实准确

2.字迹工整不得有涂抹、划痕

二、填写时间与归档时间 三填写标准

四、评价标准(要求班主任认真检查,如出现任何问题班主任自行负责):

1.不按时上交:-5分 2.有涂抹划痕:-5分 3.缺项、漏填:一处-5分 4.信息不准确:-5分

新生入学一星期后,学籍管理员下发学生校内档案,要求新生班主任组织学生在一个月内,如实填写学生校内档,一个月后由新生班主任检查审核后,统一上交学工处学籍管理员处。每学年开学一个星期后,学籍管理员下发学生校内档案,一个星期后由班主任检查审核后交到学工处学籍管理员处。

7.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篇七

一、学生自主管理班级, 创造自我展现的舞台

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 是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 以社会化的学习和交往活动为特征的教育小社会。它既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的基础组织, 又是学生交往和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学生在班级里上课、交往、参加各种活动, 度过了在校的大部分时间, 班级的形成过程也是学生自我评价、自我教育、自我调节的过程, 良好的班集体能满足学生积极向上的内心需求, 有利于学生个性的主动发展。在建立良好的班集体的过程中, 班级管理方式对学生个性和自我意识的良好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教育家陶行知说:“最好的教育是教学生自己做自己的先生。”传统的班级管理中经常出现见“事”不见“人”, 以“事”为本, 形成了老师说了算、一成不变的公式化管理, 班主任在管理中几乎主宰了学生的一切行为。这种班级管理方式造成了学生缺乏责任感, 久而久之, 个性品质不仅不能形成, 还会使学生养成一种奴性, 教育要创新, 班级工作也要创新。现代的班级管理, 应该把班级还给学生, 让每个学生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

自主管理班级, 为学生创造一个充分的自我展现的舞台, 使学生的自尊心得到满足、自我价值得以实现。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实践中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 从而使教育的要求内化为受教育者的自我要求, 促进自我不断发展, 不断完善, 对提高自身意识水平、培养责任心、提高交往能力,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营造社会化环境, 让学生回归社会

现在的中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少, 要培养他们的社会适应性能力就必须尽可能地创造社会化的环境, 让学生提前感受企业的管理氛围, 提高学生对企业的“适应性”。为此, 将企业管理的一些思想、方式和方法融入到班级管理中去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 在班级组织上做大胆的改革, 为了让学生明辨是非, 自觉遵守纪律, 我们班成立了立法委员会, 相当于纪律委员, 制定班规。班规完全由学生自己讨论制定。其次, 发“虚假工资”。考勤制度以前是扣德育分, 现在是模仿企业管理扣工资、奖金。当然工资、奖金都是假的, 只做记账提醒, 每周统计一次, 扣得多的同学, 我要他们讲清企业的处理办法。一个月后, 学生违纪现象明显减少, 再也没人迟到、早退, 有事并能提前请假, 能放手给学生做的事我绝不自己做。经过锻炼, 班干部的组织能力明显提高, 在校运动会上, 他们组织啦啦队, 找场所练习, 请辅导老师, 组织训练做得井井有条。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合作团结能力, 充分得到了展现。我们好几名同学后来都成为学校学生会的成员。学校生活是单纯的, 社会是复杂的。学生只有在学校完全适应了社会化管理, 具备了良好的职业素质, 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了让学生适应社会。创造社会环境, 我让学生从新闻和报社搜索一些关于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讨论分析。因此有任课教师反映, 我们班学生非常喜欢讨论, 我听了真的很高兴, 认为他们在思考, 有了看法, 而不是教师强加的。

三、实施民主化管理, 把班级还给学生

民主的教育管理, 要求把学生由纯粹的“监管对象”变成管理者, 成为班级的主人。同时在班级管理中, 班主任要确立“班级是学生”这一全新的管理理念, 充分意识到学生的主人翁责任意识不是班主任“给予”的, 而是在主动参与班级管理的活动中形成的。要时刻想着把班级还给学生, 让学生真正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人。

如果学生仅因为怕你而遵守纪律, 很有可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或者说口服心不服, 他们甚至会为偶尔大胆犯一次错误而自豪。我曾经有一次在班里批评一位学生, 他竟敢顶嘴反驳, 我当时气得暴跳如雷, 但我能看出下面有好多双恐惧的眼睛盯着我, 同时也有好多羡慕的眼神看着他……再说了, 如果他们实习了、参加工作了, 我还能天天盯着他们吗?所以班级民主化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把班级还给学生, 让他们自己做主人。当学生犯错误时, 我也不再婆婆妈妈了, 而是班干部成员讨论后, , 模仿企业给出处理办法, 有的被“开除”了几次, 最终的教育结果却更加理想。另外就是放手让学生做, 这样可以锻炼学生的能力, 特别是班干部的能力。为了让学生能受得起表扬又经得起批评。我们每月底班会就是评你的同桌, 指出优点和缺点, 让他们正确评价自己和别人。

8.初中学生管理中惩戒教育的实施 篇八

关键词:惩戒教育;重要性;原则;方法

一、实施惩戒教育的重要性

1.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当前,很多学校存在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损坏公物、打架等不良现象,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阻止,会对行为者本人和其他的学生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惩戒教育有实施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2.对于学生的心理发展有所帮助

学生时代的自我膨胀意识很强,在成长的过程中常常表现出强制他人、以自我为中心等行为,而对于一些自制能力不强的学生实施惩戒教育是对他们自我膨胀意识的一种抑制。特别是在学生犯了错误之后,如果只采用平等的对话会让学生自我中心意识增强,所以,需要适当地进行惩戒教育,让学生对错误行为有规避的意识。由此可见,惩戒教育可以促进青少年人格健康地发展。

二、实行惩戒教育的原则

1.目的性

惩戒教育是为了严肃校内纪律,让受到惩戒教育的学生健康成长并改过。

2.尊重性

对于犯了错的学生要懂得尊重,只有这样才会有正确的惩戒目的。

3.灵活性

对于不同场合、时间出现的错误,要根据是否是有意而为之,是初次犯错还是多次犯错,以及被惩戒者的类型、性格等灵活地选择不同的惩戒教育方式。

4.平等性

按照学校的规定,要做到纪律面前人与人之间相互平等,让受到惩戒教育的学生口服心更服。

三、惩戒教育的创新方法

可以采用劝告书的形式,这是学生管理的创新,同样也是惩戒教育的一种有效的新方法。劝告书适用于较严重违反校内规定的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学生,以书面的形式在学校公布,内容包括:违纪情况;违反了何种制度;惩戒的措施;建议。这样的做法可以让学生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提高学生的自觉性。

在学校管理学生过程中,惩戒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这种教育作为保证,那所有的规定都只是书面形式的内容。惩戒教育是合法的教育方法,并不违背学生的发展情况,但是要做到有情、有法、有理、有度。

参考文献:

[1]常榜扣.现代社会学生教育管理思考[J].甘肃科技,2008(23).

[2]徐敏.加强管理,打造教育的亲和力:浅谈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管理[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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