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人民法院执法为民工作总结

2024-06-16

上思县人民法院执法为民工作总结(精选8篇)

1.上思县人民法院执法为民工作总结 篇一

牢记为民宗旨 强化为民意识 建设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机关 牢记为民宗旨 强化为民意识 建设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全系统“执政

为民、服务为民”主题 政风集中整顿活动动员会议上讲话

(2007年10月22日)

樊林奎

同志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夏振贵市长在全市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指示和市监委《关于对群众通过“行风大家谈”评议反映问题的通报》要求,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执政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切实解决食品药品领域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创优医药经济发展环境,市局决定,从现在开始,用二十天时间,在全系统开展以“执政为民、服务为民”为主题的政风集中整顿活动。刚才,王杰峰同志代表市局党组宣读了我局《关于开展以“执政为民、服务为民”为主题的政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就下一步整顿活动的开展情况做了专门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这次集中整顿活动工作着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政风集中整顿工作的自觉性。

所谓政风是指政府和国家公务员在依法运用公共权力,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和行为。具体表现为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政风是政府本质和宗旨的外在体现,也是广大人民评价政府的一个重要标准。政风好坏事关政府形象、事关政府工作效率及各项工作管理水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担负着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政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社会和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近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政风建设极端重要,一个系统的工作,成在政风,败也在政风;部门的形象,好在政风,坏也在政风;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态度,敬佩的是政风,不满的也是政风。正因为如此,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反复强调政风建设的重要性,特别是今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省委省政府提出“转变作风年,狠抓落实年”和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使全系统的政风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有力的推动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目前情况来看,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精神振奋,风清气正,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市政府对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的通报,夏振贵市长在有关材料上做了重要批示,“最近,我看了几期《行风大家谈》电视节目,纠风办和电视台在陵川、沁水等地举办的“行风评议下基层”活动,从节目看,我们的政府有些职能部门,特别是一些基层站所,在群众服务方面,确实还存在很多问题,从节目中反映的问题来看,我们的老百姓实在是很无奈、很无助、很没有办法;我们一些基层站所的个别工作人员很霸道、很霸气、不讲道理,该办的事不办。监委、纠风办要把《行风大家谈》的节目一期一期拿来,分类整理一下,监委要发一个公函,发到有关站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发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看一看,假如他是一个老百姓,他碰到这种情况作何感想,然后举一反

三,切实加强整改。而且,市监委要对《行风大家谈》暴露出的问题,要求我们的县(市、区)纪委、监委、纠风办要跟踪督查,看看谈了以后改了没有,如果没有,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其中,有不少单位被通报批评,个别单位的执法人员还被晋城电视台《行风大家谈》节目曝光,而我们却受到了表扬,其中两处提到我们。但我们在为取得的成绩欣喜的时候决不能高枕无忧,尽管在前一段的政风督查中我们没有被发现问题,但是并不能说明我们在政风方面就不存在问题。实事求是的说,我们的干部职工对开展政风整顿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是不平衡的,有些还远远不够。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面对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的大背景,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一些干部职工身上,确实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不符合、不合格的问题。一些同志认识不到政风建设对我们这样一个新组建的行政执法机关的特殊重要性,认识不到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政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还不是很强,执政为民、服务为民、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宗旨理念还较弱,工作虚浮、满足现状、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这样发展下去,迟早会出问题。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一是学习上自我满足,浅尝则止,蜻蜓点水,不适应形势需要;二是思想观念落后,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三是工作自觉性较差,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消极应付;四是纪律上松松垮垮,迟到早退,串岗溜号;五是执法中不守规矩,态度生硬,行为随便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和干部职工身上,但如果不坚决纠正,任其蔓延,不仅会影响全年工作任务的开展、工作目标的实现,还会严重影响和谐和发展。为此,我们一定要站在维护晋城和谐稳定大局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象的高度,站在执政为民、服务为民的角度,站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这次政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执政为民、服务为民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市直机关中争当政风建设的模范和标兵,以扎实的工作业绩,良好的工作作风争取今年政风建设的良好名次。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政风集中整顿的成果体现到实际工作中

政风集中整顿不是一项单一的工作,而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我们不能为整顿而整顿,把政风整顿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割裂开来,而要坚持做到整顿、工作两不误,整顿、工作两促进。我们要以夏振贵市长在全市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指示和市监委《关于对群众通过“行风大家谈”评议反映问题的通报》要求为指导,在全面落实市监委要求的五项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着重从以下五方面体现政风集中整顿活动的成果。

(一)牢记宗旨,强化责任,从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今年以来,我们整合监管资源,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了多项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查处178件案件,案件罚没款达53.44万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案件数量下了12.3%,案件罚没款下降了45%;与2005年同期相比,案件数量下了16.4%,案件罚没款下降了57%。从主观方面讲,通过这几年持续不断的市场整顿,药品市场有由混乱无序逐步向规范有序发展,但是从客观方面讲,我市的药品市场还是不尽如意,一些监管盲区、死角还

是存在过期和失效的药品,一些无证经营药品违法行为还有死灰复燃的现象。凡此种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暴露出我们在监管工作中存在亟须改进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首先紧紧抓住食品药品领域的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放心,这既是我们加强政风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最能体现政风建设的成果。

(二)标本兼治,整体推进,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角度出发,规范依法行政行为。饮食用药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既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核心价值之所在,也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根本动力之所在。我们必须把“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监管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行政以及“人性化执法、人性化监管、人性化服务”。要以“窗口”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行“一次性告知、内转外不转”工作机制,推行“电子政务”,努力形成“群众办事张嘴、工作人员跑腿”的工作格局。要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目标,继续推行“三公开、两告知”和“行政执法十不准”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强化监督考核,实现监督检查、受理举报、调查取证、决定处罚、文书制作、办案程序“六规范”;实现队伍素质,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办案水平“三个提高”。

(三)注重长效,探索创新,从解决农民群众用药难的问题着手,积极构建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解决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农民购药难、用药贵的问题是我们创新工作机制、深化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过去几年,我们按照“乡村宽进严管广覆盖,重点发展零售药店”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目前全市2000口人以上的行政村全部开办了药店,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用药难和农村药品安全无保障的问题。今年以来,泽州分局、陵川分局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两县偏远山区开办了“非处方药品专柜”,目前已有46家“非处方药品专柜”通过验收,农民群众用药更及时、更方便。这些有力的举措,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也提高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和认知度。我们要把这些好的方法和举措加以概括和提炼,进而引深政风建设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同时,我们要对照《晋城市政风行风评议十项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奖惩结合的激励机制,从机制和制度上保证政风建设工作的开展。

(四)科学监管,和谐发展,从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角度出发,不断加强服务型食药监建设。建设服务型机关,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是政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为契机,大力营造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饮食用药安全问题,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关注民生”等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合理用药宣传手册500多份。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组的要求,编制了《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手册》,继续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推行“一次性告知、内转外不转”工作机制。在局部试点、推行了《假劣药品检索软件》。市、县两级食药监机构全部开通“12346”打假热线。所有这些举措,为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创造了条件。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执政为民、服务为民”的要求,继续在创

新工作方法、优质高效服务方面多想办法、出思路。

(五)巩固成果,力攀高峰,从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务求政风建设取得良好成绩。从现在到年底还有两个多月时间了,政风评议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因此,我们要以这次政风集中整顿活动为契机,把政风集中整顿工作和政风评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以来,我们在政风建设方面连年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受到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这个成绩来之不易。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特别是今年大的环境和背景对我们都不太有利,要想取得比以往更好的成绩或者保住原来的成绩必须需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今年省政府又把我们列为重点评议的部门之一。结合当前的形势,我们在政风行风评议方面的工作任务要更重了。因此我们一定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在突出创新,推出亮点,强化宣传,扎实工作上下功夫,力争年底在政风建设方面交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政风集中整顿活动扎实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执政为民、服务为民”集中整顿活动对于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要把开展“执政为民、服务为民”集中整顿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党组成员要主动靠前抓,科室负责人要具体抓,各科室都要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认真查摆,健全制度。要把开展“执政为民、服务为民”集中整顿活动与行政效能、公正执法、公开办事、文明服务结合起来。对照市监委、纠风办制作的“来自基层的声音”专题片,举一反

三、深刻剖析、查找不足,在查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真正做到在思想上有新的震动、作风上有新的改进、执法上有新的规范、服务上有新的提高、面貌上有新的改善。

(三)扩大宣传,树立形象。我们要以开展 “执政为民、服务为民”集中整顿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我局这次政风集中整顿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要紧密联系当前政风建设工作,通过印发简报、工作动态等,全面反映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风建设的工作。在此基础上,要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业、舆论媒体的沟通和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支持和帮助,全面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监督,从严执纪。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整顿活动的关键环节,市局要组成督查组,深入基层明察暗访,掌握活动开展的真实情况,对开展整顿活动成效显著的,要及时总结经验、大力表扬;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必须责令补课,限期整改;对政风集中整顿中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严肃处理。

同志们,开展政风集中整顿活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权威,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地位的高度,以崭新的姿态、全新的作风、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新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规范执法 服务为民 篇二

海南交警大队民警虽然只有几十人,但是他们要管辖道路却有455.9公里,管辖区总面积约1005平方公里,下辖3个镇,两个办事处,辖区总人口十万五千余人。

工作虽然繁重,但是海南交警大队仍然被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窗口示范单位,这与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关心和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巡视员颜炳强、乌海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毅、乌海交警支队盛利军支队长、政委邬国际等有关领导曾先后深入海南大队检查指导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要求其从更新改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等方面严格规范。

实行功能分区化

海南交警大队按照“对内对外分开、办公办案分开、工作生活分开”的原则,将原办公场所科学划分为办案区、办公区、接待区和生活区。

为规范执法管理流程,保障执法安全,按照公安部办案场所设置规范要求,大队重新改建事故处理中队,设置了办案区。对办案区进行了标准化改造,设置了案情分析室、信息采集室、人身安全检查室、物证室、尿检室、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辨认室等。安装了双向电子门禁系统,实现了与其它功能区的物理隔离,各功能室内相关制度和流程标准配套完善,并全部安装监控探头和安全防范装置,既保障了违法嫌疑人员的人身安全,又保障了民警的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达到了“双安全、双稳定”的目的。

为使有限的营房条件发挥最大的功效,海南大队对功能单元进行了搭配,将信息采集室、人身安全检查室、物证室合并设置,在最大限度利用空间的同时,不降低标准,实现了执法场所功能不减、流程不乱的目标。

通过功能区建设改造,提升了大队的硬件水平,有力推动了执法办案和内务管理的规范化。

内务管理精细化

海南交警大队强化内务管理,制定内务管理相关制度,更新改造办公场所,做到办公场所统一规范,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工作区域整齐美观,队容队貌干净整洁,生活区域全部实行军营化管理。

设置了值班备勤室、综合服务大厅、调解室和文化生活区等区域。

值班备勤室的设立,为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求助和指挥中心的派警提供了方便,明确了接处警工作职责,有效提高了接处警规范化水平。

综合服务大厅是大队进行交通违法处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年检的场所,为方便群众,实现“一站式服务”。大队与保险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鼓励其在服务大厅现场办公,从而避免了群众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和年检时出现两头跑的情况。办事群众还可以通过电子显示屏、便民服务指南等服务性信息了解“简易程序处理流程”、“一般程序处罚流程”、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年检”的业务流程以及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并设立了自动查询机,方便群众进行驾驶证及行驶证的相关信息查询。综合服务大厅还专门划定了等候区,供群众等候时休息,并预留了照顾专座,供残疾、孕妇人士使用。

调解室是大队为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的场所,设置了调解圆桌,使双方实现“圆桌对话”,有助于矛盾各方缓和情绪,消减怨气,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为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海南交警大队将丰富民警的业余文化生活放在重要位置,为此专门设置了警营文化生活区,供民警在空闲时间阅览学习,强健身体,书画写字,不仅丰富了民警的文化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而且极大地缓解了民警的工作压力,保障了民警的身心健康。

执法尺度标准化

健全执法制度,细化岗位职责、标准,出台《窗口单位服务用语规范》、《交通管理勤务工作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等30多项工作制度,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明晰各岗位民警的职责、业务技能标准和执法服务标准。

坚持政治建警和从严治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首先,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定责定岗,明确责任,以适应新形势下交管工作的需要。其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确保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3个环节落实到位。最后要注重加强民警教育管理,严明纪律,坚持从严治警,从窗口到路面,从手势到语言,从着装到装备,从领导到民警,从硬件到软件,逐一进行规范完善,努力提高执法新形象。

执法办案流程化

以“信息化支撑、流程化设置、标准化运作、精细化管理、全程化监督”为依托,实现基层功能区域划分。根据执法办案流程,以物理区域的合理划分,功能室的科学设置,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提高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的规范化、流程化、精细化的功能室设置,在规范执法活动的同时也提高了民警程序意识、法律意识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借助功能区域的划分,将执法办案各项工作环节流程图全部上墙,明确操作规范,岗位职责,质量监督,确保执法环节流程控制到位。此外,还将执法场所分区建设,与信息化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刚性制约的执法流程化管理机制,通过信息化网上办案系统,实现行政、刑事案件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归档,整个执法活动都在流水线上规范运行。

严格执行公开执法范围、依据、程序、收费、结果、监督措施“六公开”,建立执法工作“阳光警务”制度、交通事故回访制度,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建立和完善办公办事、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等日常工作制度,统一规范民警言行举止,统一规范执法执勤的标准、程序、语言和行为。

执法场所功能区建设起到了民警改变环境、环境改变民警,民警程序意识、责任意识、人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预防了刑讯逼供、超时限办案、非正常死亡等突出执法问题,避免了执法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了执法效率、服务水准。以看得见的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执法公正、透明,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

海南交警大队将以此次公安厅和各级领导视察为动力,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提升境界,着力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水平,着力提高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水平,着力提高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执法管理体系。最终引领全体民警努力工作,按照执法规范化标准,用严谨的工作作风,展示良好的执法形象,促进执法规范化窗口示范单位建设向纵深发展。

3.消防大队执法为民教育总结 篇三

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部署为把我大队“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好、落实好、开展好,取得成效,我大队于今年4月制定下发了《**县消防大队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内容、实施步骤和具体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广泛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活动氛围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各种错误思想和消极情绪,增强官兵积极参与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投入到活动中去。4月下旬大队召开了军人大会部署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动员。会上,**同志就如何开展好活动谈了三点意见:<一>、对大队的执法活动进行了回顾。从近年大队执法情况看总体是好的,大队官兵能够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依法治国的方略,依法充分发挥消防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对当前的消防形势和执法工作进行了分析。从当前消防形势和执法情况看,消防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就大队如何开展执法为民活动进行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好工作计划,落实好工作措施,切实把活动组织好、落实好、开展好。要求广大官兵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执法为民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刻理解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出。在活动中要把执法为民教育整顿与加强部队内部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把执法为民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强化部队内部管理,不断促进大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各项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大队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为开展执法为民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强化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官兵执法为民意识

在开展执法为民活动期间,大队十分注重官兵的学习教育,并把它作为公正文明执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在《**县消防大队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整顿实施方案》中对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的必读篇目作了安排;二是大队充分利用每周六下午党员学习和周一交班会进行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官兵重点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的讲话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的《政府工作报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部长在公安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和在“二十公”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执法为民教育读本》,多次组织官兵在内网下载观看了《执法为民专题讲座》教学材料。按照学习计划都有认真组织官兵学习。每位官兵结合实际都撰写了三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大队还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大队内部开展了以“学习十六大,全面建小康,消防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大队上下对大讨论活动十分的热烈。三是为了提高官兵执法为民水平,大队开展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保障严格执法为民专题知识讲讲座。从严格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严格执法为民的内容;公安机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实现党和人民满意,必须严格执法为民;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完善执法机制,为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为民活动做出不懈努力;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消防执法监督力度,保障执法监督取得实效等五个方面阐述了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队结合当前消防形势,对消防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实行剖析,以执法分析会形势进行讨论,使官兵在讨论中学到了不少的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激发了官兵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热情。

四、结合部队实际,认真查摆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大队官兵紧密联系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意识、执法为民以及大练兵、学习郑忠华英雄事迹和161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表现和反映,听取、征求意见,认真开展查摆剖析:一是结合学习任长霞、郑忠华英雄事迹,加强执法为民教育,以英雄为榜样,通过开展学习英雄事迹,改进执法工作的讨论,加强官兵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二是本着边学习、边教育、边整改的原则,认真进行查摆;通过采取领导主动查,广大官兵自觉查,依靠群众帮助查,发动社会各界监督查的方法,认真查摆出本单位在执法工作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大队通过民主生活会暨执法为民剖析方式,排查大队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反思,总结分析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摆出来,力求抓住突出问题,找准思想根源,认真总结分析,扎实进行整改措施。三是通过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人、农民、个体户、单位(场所)负责人,召开廉政监督员会议,对案件卷卷宗进行检查审核等形式,认真查摆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一一建立了整改台账,制定了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五是开展执法为民宣传活动。大队利用墟日,在城关开展“执法为民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宣传消防部门开展的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介绍大队开展的便民利民措施;官兵们与群众亲切交谈,倾听群众意见,耐心解答群众问题,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知识,这一做法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六是组织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不断增强官兵法制观念,努力提高执水平。根据中宣部、人事部、国家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大队官兵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精心组织,认真部署,为官兵购置《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组织官兵进行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培训。大队6名干部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司法局三个单位联合举办的“公务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考试,参考率、合格率为100%。

五、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

4.上思县人民法院执法为民工作总结 篇四

工作宗旨是关于组织存在的目的或对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应做出的贡献的陈述。一直以来,税务部门都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宗旨,将其视为全部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时至今日,随着公民纳税意识的觉醒,依法治税理念和纳税服务理念的深化,仅片面强调其聚财功能,则有失偏颇。同时,结合工作宗旨的陈述要求,现有税收工作宗旨的表述也不尽完善。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在近年又明确了新的税收工作宗旨是“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但其实质内涵并没有作出多大的改变,甚至有些退步,将执法也“和谐”掉了。

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提法导致税收价值导向异变从税收的职能作用为看,税收不仅仅具有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的职能,还具有调节经济、公平税负、义利统一等价值导向作用。而聚财为国则主要体现了税收筹集国家财政资金的基本职能。执法为民,体现了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但显得内容空洞,与老百姓实际感受相距甚远。

思路决定出路,看法决定做法。正因为在这种理念的支持下,用税人(政府)就会以财政的需要来确定税收计划的多寡或确定税种的开征或免征,既违背了经济决定税收的原则,也违背了税法的精神,不是依法治税,而是依财政需要而收税,也就是通过行政介入税收征管,从而影响中国宏观税负。时至今日,国家财

政收入年年攀升,据报道,目前我国占GDP的实际税负已高达32.55%,与世界上发展中国家18-25%的税负相比,已经是太高。而高税负下,一方面是实体经济发展困难,另一方面是老百姓并没有因此得到高福利。因此,聚财为国只是税收部门的主要职能之一,不能片面强调税收组织收入职能而忽略其调节经济职能;同时,所谓执法为民也不仅仅是税务部门的宗旨,为人民服务是所有行政执法部门都应有之责。

二、现阶段过多强调“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所面临的问题 在长期的税收工作中,从上至下过多片面强调税收的聚财功能,由此而产生了诸多问题:

1、传统的人治与权治观念仍根深蒂固。由于我国上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影响,尽管通过普法和多年的税法宣传,人们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但人治与权治的观念在人们的思想深处仍根深蒂固。

2、全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仍然不强。长期以来,人们在纳税意识上步入了种种误区:首先是偷税被普遍视为一种谋生和竞争手段。其次是社会对偷税者的评判扭曲。每年我国一些财经媒体评比富豪排行榜,而其中很多人的名字在纳税排行榜上却排得非常靠后,与他们的财富相比,位次极不相称,这些富豪是否都合法纳税了,值得怀疑。三是国有企业的招牌也被作为避税的一道盾牌。有的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企业法人代表便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税款。

3、公共部门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和利益矛盾。各级政府都由庞大的公共部门所组成,每一个部门都行使着自己独有的权力。税务部门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一员,无不与地方相关的公共部

门扯上关系。如税务部门的用电、用水、交通、通讯、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很多方面要受制于人。另一个对依法治税产生重要影响的问题,就是各个部门以部门特权作后盾的收费名目繁多,甚至到了以费挤税、损害税基的程度。

4、税务机关运用执法权存在偏差。一是偏重于“依法治外”,不注重“依法治内”。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较大,而对税务机关不依法行使职权或滥用权力等现象,难以及时给予严肃处理。二是偏重于“依法治基层”,不注重“依法治权力”,对下面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而上面却乱开口子,随意批准减免缓欠税,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三是“择其利者而用之”,对其中有用的就用,作用不大的就不用,好用的就用,难用的就不用。如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因其程序较复杂,适用难度较大,导致一些税务机关感觉畏难而弃之不用。四是在税收政策执行上,有的税务机关因执法透明度不高、监督机制不健全,出现了执法动机不纯、执法者不注重证据收集、程序违法等问题,影响了执法质量,造成了纳税人税负不公。五是在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上,有的税务机关执法手软、刚性不足,该重罚的轻罚、少罚,或者以补代罚、以罚代刑,致使偷逃税者得不到应有惩处,削弱了税务执法的威慑力。

5、税收法律虚臵与税收法律不健全并存。法律虚臵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于某些问题法律虽有规定,但规定不明确,执法者难以掌握,造成执法不统一;或者规定与现实脱节,在执法中难以操作,造成执法不严肃。税收法律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税收立法滞后,正式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只有《税收征管法》等三部税法,其余大多以行政立法为主,且大多为暂行条例,有的甚至暂行了

几十年不变;各单项法律之间不衔接,有的条款之间甚至相互矛盾。

6、“收入中心论”仍有相当市场。长期以来,税收工作领域通行“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观点和做法,把完成收入计划任务作为考核、评价税务机关工作的首要条件甚至税务干部晋升提拔的重要指标,这就迫使各级税务机关领导不得不把完成收入任务作为头等大事,致使依法治税原则被扭曲。

三、对修订税收工作宗旨的几点建议

税收的价值是税收存在的理由。我国传统税收文化与西方国家税收文化中有着丰富的思想资源,值得我们在修订税务部门新的工作宗旨时借鉴。笔者认为我国目前的税收工作宗旨过于强调聚财功能,应适时对其进行修订,并应明确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首先,还是要重视税收法定原则。依法治税才是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不能为“和谐”而丧失原则。我国宪法只有一条关于税收的条文,即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从形式上来讲,我国也可以算作税收立宪的国家。但如果从税收立宪的最根本的标志---税收法定原则来看,我国尚不能算作真正的税收立宪国家。如果与税收立宪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相比,我国就只能算作非常落后的国家了。从我国的税收立法的现实来看,我国目前所开征的20多个税种有法律依据的仅仅有三个,即使再加上税收征管法,我国税法领域也只有四部法律。因此,税收的法定原则意味着要彻底改变依长官意志征税的思路(如房产税的征收),消除税收开征的随意性和人治性,加快税收法制化的进程。

其次,必须强调税收的公平原则。第一是税收公平,意即普遍纳税,税法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凌驾于税法之上。可借鉴西方税务文化精神,消除普通百姓心中那种对不纳税身份的崇拜心理。第二是税负公平。纳税人负担的轻重应和享受公共利益的多寡相匹配,享受公共利益越多,交纳税款就应越多;第三是权利与义务公平,彻底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义务制或强制义务纳税,注重纳税人的权利。

第三,要逐步确立税收本质的公共性。中国传统税务文化中,重视为国聚财的思想根深蒂固,直到今天,税务当局提出的口号仍然是“为国聚财”。而在税收实际活动中,仍然格外强调涵养税源,尤其是基本上所有的基层县局都设立有税源管理科,税收的工具性(聚财)体现得格外明显,忽视了税收本质的公共性。因此,还是要在税收是公民为获得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付出的必要代价方面加强引导和宣传。

参考资料:

1.翟继光:《税收法定原则比较研究—税收立宪的角度》,《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2、阿斗:《中国的税收,哪里去了?》,深圳热线,访问网址:。

5.法院为民司法总结 篇五

某人民法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增强服务意识,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将法院建设成群众“放心、省心、贴心”的窗口,极大地融洽了警民关系。

坚持“三个提高”,建设群众“放心”法院。一是提高队伍素质。大力开展“四治四兴”、“四忠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主题活动,提高了法官的政治素质。认真推进司法业务教育,全院干警于某年某月某日至6月3日在某地进行了为期10天的封闭式培训,全面学习了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了全院干警的业务水平。积极组织理论研讨、案例研讨、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优秀案例评选、庭审观摩等活动,提高了干警的法学理论、庭审操作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二是提高审判质量。建立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监督、审判责任追究、审判业绩考评等四项机制,完善审限跟踪、超审限通报和案件督办、健全合议庭和审委会制度,确保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查制度,实行案件评查和法官考核、纪检查处联动的机制,增强法官精品铁案的意识,确保案件质量。近三年来,该院审执结各类案件

2700 件。三是提高公开力度。积极推行司法公开,通过诉讼宣传、庭审直播、文书上网、政务公告等方式,实现立案、庭审、宣判和执行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聘请了9名廉政监督员,确保了司法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三个规范”,建设群众“省心”法院。一是规范导诉机制。投入资金近30万元,建立“多功能”立案大厅,设立来诉、来访人员休息区,设置审理执行流程示意图,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诉讼风险须知》等宣传资料,让群众对各种权利义务一清二楚。在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实行集查询、导诉、释法、答疑、立案审查、风险告知、诉前调解、法官约见、便民服务等多项职能为一体的“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全程导诉制度,引导当事人合理行使诉讼权利,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二是规范立案方式。在严格执行法律关于立案的相关规定同时,尽量简便程序,让群众少走弯路,对前来诉讼的当事人给予一次性完成立案、排期过程,减少当事人来回奔路次数,确有当事人需要补充起诉材料的,一次性口头或书面告知。为了方便群众诉讼,采用了形式多样的立案方式,开通

了网上立案专栏,对身体弱、病、老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三是规范信访制度。建立了立案信访接待制度、交办案件督办制度、重大信访案件研判机制、矛盾易激化案件应急预案等工作机制,坚持案件动态排摸和“院长接待日”制度,做到既严格依法裁判,又注重教育疏导。同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强化服务窗口的日常业务管理,形成“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的氛围。

6.上思县人民法院执法为民工作总结 篇六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根据区委政法的安排,“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已进入查摆整改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任务是实事求是,认真查摆,找准、查实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本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署安排求到位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查摆整改阶段后,局党组对查摆问题和整改措施的安排更为细致,蒋敏局长、党组副组长侯蕾副局长等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查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组织方式创新、组织安排紧凑,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通过召开全局全体会议,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查摆整改阶段进行大会动员。局长蒋敏要求全院干警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自身及庭室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出深刻的自查分析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下发通知 1的方式,将查摆整改阶段活动安排通知到全体,确保活动有

目标、行动有方向,使查摆整改阶段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求实效

查摆整改阶段活动开展以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前一

阶段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全区政法系统主题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项

活动务求实效。

(一)下发征求意见表和问卷调查表,开展群众满意度

调查。7月日至日,我局组织开展“开门评警”、“大

走访”、“大下访”等活动,组织广大司法干警在全区38个

社区、31个村挨家挨户发放份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

表的形式,从理想信念淡化、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审判作风粗暴,司法行为失范、组织纪律松弛,自律意识淡

漠、是非观念模糊,学习意识不强、办案质量不高五个方面

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征集到有效意见条,使局领导和广

大干警切实认识到我局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面存在的主

要问题。

(二)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剖析,认真查摆,确保主

题教育实践活动入脑入心。月日至日,我局领导小

组办公室先后组织召开由机关工作人员、司法所长等32人

参加的次座谈会,要求全体人员认真撰写自查分析材

料,深入剖析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原因及整改措施;广泛征求群众对我司法队

伍建设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相关问题由我局

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现场答复,提高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通

过召开党团员座谈会,要求党员和团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

用,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方面率先查摆、率先整改,以此推

动全局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提升审判质量。根据

局领导小组安排,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于月日至日对件已调解卷宗进行大评查。本次

案件大评查活动共抽取件卷宗进行评查,分别为:已调解

结的件刑事卷宗中的件,已调解的件民事卷宗中的件,已调解的件执行卷宗中的件进行卷宗评查。通过

评查,共发现存在处各类错误,具体包括:实体方面存

在处错误,程序方面存在处错误,文书方面存在处错误,装订方面存在处错误。对于以上存在的错误,院党组要求各相关人于月日前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

规定予以处罚。

(四)集中精力抓学习,凝心聚力抓整改。狠抓学习不

放松作为我局的优良传统在本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中

也得到了较好地体现。我局将业务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作为

一个重要内容贯穿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阶段,并不断

督促干警通过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的方式巩固学习成效。查摆整改阶段,我局仍按照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学习。在学习中,要求干警要结合自身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入分析,认真剖析,做到查准、查实、查细,对改进工作方法、改观工作作风起到切实的促进作用。

经过查摆整改阶段为期一个多月的全面查摆,我院每名干警都做到了撰写自查分析材料,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使干警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精神风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在下面的工作中,我院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按照工作安排开展各项活动,出色圆满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安排。

7.上思县人民法院执法为民工作总结 篇七

县委政法委:

为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县政法机关集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渭源县司法局集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方案》的部署,我联系的是我县北寨镇司法所,现就本人在北寨司法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联系点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联系点基本情况:

北寨镇位于渭源县北部,镇政府辖13个村民委员会,89个村民小组。北寨司法所成立于2004年,编制人员3人,司法所长1人,司法助理员2人,目前实有配备司法所长1人。

二、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

根据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的安排部署,我在北寨司法所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如下:

(一)、对照“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要求,深入推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结合北寨镇司法所实际,北寨司法所大力开展“四对照、一督查”活动,在坚定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理想信念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建章立制和提高服务质量上求突破,在理论武装和创新便民措施上见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4月1日,我参加了北寨镇召开的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对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开展主题教育的内容、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开展主题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是参加主题实践民主生活会。在2011年6月,利用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半年考核之际,参加联系点民主生活会1次,帮助联系点谋划思路,开展对照检查,共梳理执法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3条,同联系点司法所长共同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

三是参加工作情况分析会。深入到安置帮教对象家里和安置帮教经济实体,参加安置帮教座谈会2场次,征求群众意见建议2条;在联系点及时召开前半年司法所工作情况分析会,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的开展,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限时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已整改2条,正在整改1条。四是组织主题实践主题活动。6月27日,北寨司法所参加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举办的党史、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

五是指导开展了“村干部牵手社区矫正对象”活动和“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并与各村签订了《责任书》,建立村干部联系社区矫正对象制度,成立专门的帮教领导小组,对11名帮教对象和3名社区矫正人员对象进行帮教,建立了帮教措施。

六是指导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人民调解员72名,前半年全镇共排查矛盾纠纷66件,调处66件,调处率100%,成功率为97%。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认真学习并运用《人民调解法》,规范调解程序。

七是普法工作进展顺利。北寨镇顺利通过县上组织的“五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镇党委、镇人大通过了六五普法决定、决议、镇政府正在起草制定六五普法方案。

八是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目前北寨司法所办公用房、微机、打印机、互联网等配备日趋完善,为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九是学习七一讲话,狠抓队伍建设。2011年7月27日,我就北寨司法所学习七一讲话的情况经行了一次专题督查,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党面临的“四种危险”,就司法所干警的信念和公仆(服务群众)意识是否坚定、精神状态是否昂扬、工作责任是否靠实、作风是否扎实、制度是否落实、管理是否严格,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否牢固等内容经行督查,要求北寨司法所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通过学习教育,把北寨司法所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做好司法所工作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来,不断从思想深处打牢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根基,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对照“四个一”的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

根据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查通报,我对北寨司法所光荣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进行总结回顾,检查司法干警是否对党的光荣传统的本质内涵有了深刻理解,是否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是否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是否增强了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是否做到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三个至上”、“四个忠于”不动摇;是否做到了执法为民和文明服务。针对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了 “四个一”活动,并以刘玉美为基层司法所长的精神楷模,激励基层干警对照先进找差距、比干劲,把个人发展与执法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把司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取向与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打牢思想政治基础,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和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

(三)、对照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集中整改 北寨司法所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中,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的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共走访安置帮教对象11人次,召开座谈会3场次,对征求到的2条意见建议,归纳梳理为2个方面,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止目前,已整改2条,正在整改1条。认真开展“五查五看”,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一些党员干警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我以县司法局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重点,对百案评查活动进行了全面督查,共抽查2011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卷宗68件案件,对存在瑕疵的6件案卷,及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逐案纠正、落实责任查究,切实提高卷宗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北寨司法所在具体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司法所对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不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够及时;

2、司法所人员配备不齐,影响了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开展的问题;

3、在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上措施少,缺乏有效措施。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根据局党组的安排,我对北寨司法所下一步工作做了如下安排部署:

(一)继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干警掌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抓好查摆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要注重走群众路线,开门评议,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纯洁队伍,建立符合基层司法行政的良性机制,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机制。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开展队伍考评工作为抓手,明确领导干部抓队伍管理的职责权限,严格机关考勤制度及其他行政管理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廉洁机制。坚持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方针,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的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中因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重大差错,给党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要加大查处力度,真正解决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8.上思县人民法院执法为民工作总结 篇八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执法为民作为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本质要求,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为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两项任务,把加强党的领导、提高队伍素质、改革司法体制作为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三大保证。这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

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能否自觉地把执法为民作为本质要求,正确理解本质要求的内在含义,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是我们完成“两项基本任务”,做到“三大保证”的核心和关键。

一、确实弄清为什么把执法为民作为政法工作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意识

所谓本质要求,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性质的要求,是质的规定,是这一事物区别于另一事物的本质特征。把执法为民作为政法工作的本质要求,既揭示了政法工作的根本性质,又反映了政法机关的职业特征,是对政法干警的共同要求。司法行政工作是党的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重要使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司法行政机关不论是行使执法职能,还是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开展执业活动,都是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司法行政工作最根本的本质特征。

(一)执法为民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动指南,而司法行政工作是党的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代表什么人的利益,为什么人服务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鲜明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决定了我们党在执政之后,只能为公、为民。那么,司法行政机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必须体现党的性质,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不论是执法,还是执业服务,实现和反映司法机关的本质——为民,因此说执法为民是司法行政机关本质要求。

(二)执法为民是我国国体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任何一级国家机关、人民政府、政府部门包括司法行政机关,都是党领导人民按照宪法和法律建立起来的,是用来管理国家事务的工具,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形式,离开了广大人民群众,政府、国家机关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的建立、存在和行使职能就失去了依据,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就是说,我国国体决定了不管是哪级政府,还是任何党政、司法部门都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都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因此,要保证国体在社会生活中充分体现,保证国家不变质,就必须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本质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更要代表人民行使司法行政权力,为人民的利益执法、执业。

(三)执法为民是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根本途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这一职能在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中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发挥这些职能作用,要靠我们的执法、执业活动来实现。比如,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要靠我们安置帮教工作来完成;在重大工程建设、重要民商事活动中发挥证明作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要靠我们公证工作来完成;对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挽救工作,要劳教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来实现。总之,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决定了我们必须通过执法、执业活动来为人民服务,必须以法律为武器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把以执法为民作为本质要求,司法行政工作才有生命力。

(四)坚持执法为民是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武汉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为武汉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广大干警坚持以民为本,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司法行政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干警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这是主流。但是我们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看到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业务工作中,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秩序混乱的现象,服务领域急需拓展,服务市场亟待规范;普通群众打官司难、请律师难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仍很薄弱,物质保障、工作条件与职能要求不相适应;劳教人员构成日益复杂,教育挽救

难度增大,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队伍建设上,极少数干警宗旨观念淡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以及违法乱纪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律师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与法官拉不正当的关系,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在为群众办事时,有冷硬横的现象,甚至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发生种种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归根结底是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没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因此,解决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种种问题,关键环节是要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执业,为谁服务”的问题,这是根本宗旨问题,重大原则问题。

二、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处

执法为民既然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本质要求,那么怎样坚持和贯彻这一本质要求?我以为关键是处理好执法与为民的关系、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把人民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一)正确处理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与为民的关系。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是代表国家执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行为规则和法令,是党和人民赋于的权力,是我们的工作职能,为民是党的宗旨体现,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本质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忠于法律,严格执法与对党和人民负责是一致的,然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有些同志以维护法律尊严为借口,对人民群众态度生硬、蛮横、冷漠,有的甚至于以自己是执法者的特殊身份而产生特权思想,以个人的感情和利益行使职权,不按工作的规章和程序办事,把执法和为民两者的关系对立起来,片面理解自己的执法权力和职能作用。要处理好执法与为民的关系,一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为民这一宗旨上来。为民就是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要通过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要通过我们的执法行为,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我们要依法行政、依法为民,因为“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宪法的明确规定,因此,司法行政工作为民,不仅要坚持严格执法,杜绝滥用职权,还要大力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这是执法为民体现形式;二是要把执法的效果在为民中体现出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合情合理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不一定合情合理,那么我们必须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和处理问题的根本原则,作为公正执法的行为指南,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群众利益中找准结合点,这样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

(二)正确处理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利益多元化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它影响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和价值取向。一方面它要求个人合法利益的存在,不否认多劳多得,干得好就多得,另一方面它又要求树立全局观念,维护整体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能否处理好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是检验到底是执法为民,还是执法为己的试金石,我们有的单位和部门,以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困难为由,向下搞摊派、乱收费、瞎罚款,有的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不顾客观条件和群众的承受力,干一些劳民伤财的事,有的以维护群众的利益为名,无视上级的指示决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意扩大部门权力,捞取小团体利益。以上种种表现,看起来确实在为本单位、部门群众捞“好处”,却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是与执法为民这一本质要求格格不入的。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要正确处理好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自觉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高度,把部门利益置于全局利益之中去,克服患得患失的思想,做到“万事民为先”。要善于把上级的决定指示同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既不能照本宣科当“传话筒”,又不能从小团体利益出发,各取所需,断章取义;既要敢想敢干,又要量力而行,力所能及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既要按上级指示办事,又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为人民群众带来实际的利益。

(三)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司法行政工作肩负着对劳教工作、律师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工作管理的重要职责,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职能作用的发挥,而职能作用是通过服务体现出来的,强调管理,就应该在服务上下功夫,管理是手段,服务是途径,两者不可偏废,只有把工作职能、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统一起来,执法为民才能落到实处。实践证明,哪个单位管理规范,服务环境好,工作就出色,群众就满意。当前我们要注意防止和纠正“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有些单位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但为民服务的质量还不是很高。如对劳教人员的管理,既要强调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又要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尊重劳教人员的人格,通过创办劳教特色,采取人性化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在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上,眼光不能盯着经济效益如何,办了多少证(案)件,打发了多少当事人,而应看我们的服务到位没有,社会影响力如何,群众是否满意,社会弱势群体是不是能得到法律援助。总而言之,管理要凸现服务的特色,要满腔热情、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要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变行政命令式管理为指导性服务,大力推行诚信律师事务所建设、落实“十项承诺”等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见实效的便民、利民措施。

三、以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把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

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民”意识贯穿各项工作之中,结合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实际,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把执法为民的本质落到实处。

(一)以公正执法为重点,大力加强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公正执法是劳教工作的生命线,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要大力推进素质强警战略,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岗位培训和各种形式的练兵竞赛,促使劳教干警加强对新的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和运用,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把经常性的教育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联系实际,针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今年,司法部将围绕“公正执法树形象”这一主题,在全国劳教系统开展一次文明执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我们准备结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活动开展好,使干警队伍在思想上、作风上、执法上和形象上有新的改进、新的提高,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以诚信服务执业为民为重点,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诚信服务是法律服务工作的灵魂,执业为民是法律服务工作的目的。要认真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广泛开展“树诚信形象、创诚信品牌”活动,实践诚信服务宣言,在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执业纪律方面,形成浓厚的氛围。要满怀深情,将做好法律援助作为法律服务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切入点,努力解决社会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进一步畅通渠道、公开条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的阳光”。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找准并抓住帮助群众、服务群众的着力点,以“法律服务进社区”、“送法下乡”、“法律护工”、参与政府、人大信访接待等活动为载体,运用法律手段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树立法律服务行业良好的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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