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委员第903号提案的答复(精选10篇)
1.关于对区政协委员第903号提案的答复 篇一
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十三号提案的答复
肖忠善委员、刘银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东北庄杂技博物馆配套建设的提案》(2011年区政协建议第十三号)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将促使我区东北庄杂技文化旅游园区今后的工作有延伸发展。经研究,对您关切的博物馆配套建设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东北庄杂技博物馆的建设是整个东北庄杂技文化旅游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建设利用好这项工程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勤劳朴实的东北庄人用自己的辛勤汗水为中国乃至世界杂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东北庄也因此被称为“中国杂技之乡”。他们在几千年的杂技历史发展中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杂技文化,但是由于自然原因,加之人们对杂技史料的珍贵性和文物价值认识不足造成杂技史料大量遗失,部分杂技绝活失传,相当数量的杂技文物丢失和破坏,杂技文物的保护成为当务之急,这也是杂技艺术研究的需要。东北庄搞好杂技文物陈列、修复、保管等工作困难很大,仍有大量杂技文物散落民间。因此该提案提出的对杂技博物馆提前进行杂技文物、乡土民俗文物征集,以在东北庄杂技博物馆建成使用之时,充实完善馆藏内容,成为东北庄杂技观光旅游的一大亮点。杂技文物、乡土民俗文物见证了杂技文化的发展历史,是我们继承和发扬优秀杂技旅游文化的重要教 1
材,所以征集杂技文物、乡土民俗文物非常重要。
我们组织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协商会议,成立了由东北庄杂技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区文广旅局共8名同志组成的文物收集领导小组。对于文物的征集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对于这项工作做了部署安排,具体的安排如下:
一、面向民间社会进行征集杂技文物、乡土民俗文物。四月二十三日上午,文物收集组的工作人员前往东北庄村,采取有偿征集,无偿捐赠等多种手段面向民间社会征集其文物,并且通过村委会的喇叭宣传以及走访杂技老艺人等方式发动群众等社会各方的力量,大家都很理解收集杂技文物、乡土民俗文物这项工作,也很支持这项工作。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工作人员共收集到20件杂技文物,其中包括转盘、马叉、单车、钱柜、坛子等用具。目前收集到当地一切与杂技有关的文献、碑刻、道具、实物共10件,这批文物等杂技博物馆建成之后,对所有的文物进行必要的整理、陈列,让原生态杂技文化展示在世人面前。
二、对于一些丢失的杂技文物,例如陶俑、壁画等,根据杂技老艺人的描述及老照片等进行仿制,大约仿制20件,这项工作我们正在进行中。
三、从相关书籍中收集了大量以杂技历史资料为主的图片。杂技艺术节期间东北庄杂技表演照片,国家、省、市、区各级领导到东北庄视察杂技发展情况照片,及近十年来搜集的的演出照片资料,共有110张,现在均被我们收集起来,成为珍贵的资料。
今后我们会定期开展杂技文物及乡土民俗文物征集工作。2008年6月,“东北庄杂技”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瑰宝,是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对象。征集杂技文物、乡土民俗文物,对保护、发掘和传承东北庄的杂技艺术,对弘扬杂技精神,对整个濮阳杂技文化、杂技文化产业的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濮阳市华龙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日
领导签发:曹修光
联系单位:濮阳市华龙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王福鹏联系电话:4491142
抄报: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察室
2.关于对区政协委员第903号提案的答复 篇二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82号
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黄岩区支部:
你在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省、市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我区根据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逐步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各种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慈善、群众互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为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目前我们对各部门的救助资源进行整合,制订出台了《台州市黄岩区城乡困难居民分层分类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初稿(以下简称《分层分类救助实施办法》),已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预计六月底能正式出台。
二、《分层分类救助实施办法》救助对象主要有以下两大类:
(一)户籍在黄岩区范围以内的城乡困难居民。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少于或低于低保对象收入120%的困难居民);
3、因突发灾难或重大事故1 造成生命或财产重大损失,经社区、村(居)认定及镇(街道)社会救助管理事务所调查核实,需要救助的困难居民。
(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患精神病或特殊疾病人员由“110”社会联动护送到医院,经医院救治和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确实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
三、救助对象可享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就业援助六项救助。
《分层分类救助实施办法》基本上涵盖了贵支部在提案中提到的几项内容。但我区在发挥民间的捐助潜力,建立经常性的社会捐赠体系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办人:朱文红 联系电话:4121332 邮编:318020
二00六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民政 提案 答复 函
抄送:区府办、区政协提案委
3.关于对区政协委员第903号提案的答复 篇三
温民提„2006‟号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
第178号提案答复函
李芳枢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加强对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05年9月,我省颁布了《浙江省优待老年人的规定》(浙政发48号),这是我省关爱老年人,造福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温州市老龄办于2005年10月26日收到《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和市政府冯志礼副市长的批示后,马上着手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并根据温州实际起草了温州市贯彻省规定的实施方案,于11月初上报市政府。2006年2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温州市市区贯彻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给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从反馈的意见来看,主要还是
1免费乘车问题。我办现已再建议市政府进行协调,尽快出台该文件。其实为落实《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确定今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时把老年服务工程作为八项实事之一,特别是70周岁以上老人凭证免费乘坐公交集团市区线路列入其中。市领导也已进行了多次协调,相信问题将会很快得以解决,以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群体的关怀。
2、关于60岁以上老年人银行不能按揭贷款问题。经我们向各商业银行了解,情况如下:由于购房按揭贷款还贷周期长,一般要10—20年,而老年人养老保险金收入大多数比较有限,即还贷能力不足。因此银行主要担心贷款风险,所以各商业银行都有规定,有的规定60岁(或65岁)以上不能贷款。最近有个别商业银行推出贷款可“父债子还”,相信不久将来,贷款的形式会多起来,那将会方便60岁以上老年人贷款了。
3、关于港澳旅游向老年人多收300元费用问题。我们经走访市旅游局及相关旅游公司了解到,的确有些旅游公司“对老年人旅游施加歧视性措施”的问题。据市旅游部门反映,这些都是港澳旅游社施加的,因为港澳等地为了发展旅游业,旅游社之间市场竞争激烈,为招揽旅客,互相压低价格,利润很低。为此,辅助以一些自费消费项目来增加收入。由于小孩、老人消费能力低,也就做出老年人多收300元的规定。其实我们内地旅游部门也多次反映此事,但一直是无济于事。
衷心感谢你对我市老龄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郑华,联系电话:8999679
1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政协提案答复函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4.关于对区政协委员第903号提案的答复 篇四
黄经贸„2009‟61号
关于台州市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60号提案答复的函
俞永平、王品原、葛星君、卢震、戴文明、施慧勇、陈金昌等七位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使我区工业经济稳步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分析限制我区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到位,提出的促进企业发展的建议很好,对促进我区工业经济稳步发展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工业经济是我区发展的基础,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区工业经济处于紧张运行状态。区委、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各级党委、各部门也把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产业质量提升作为工作重点。
一、树信心
1.政策宣传。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利用各种场合,抓住各种机会向企业宣传近期出台的扶持经济、增加投入、鼓励出口、拉动内需、减税免费等政策,提升企业家信心,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营造氛围。在全区各部门开展“送服务 保增长”活动,通过各种载体和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度过发展难关。在全区范围营造合力扶工的氛围,促使全区上下达成保工业就是保稳定、保工业就是保增长、保工业就是保民生的共识。
二、搭载体
1.三个竞赛。“百强企业”争先进位竞赛、乡镇(街道)工业经济争先进位竞赛活动和扶持成长型企业活动对于推动我区企业发展有明显作用,我局将在往年的基础上完善制度继续开展。
2.三个活动。开展行之有效的“规模上企业区领导接待日”活动,进一步加强政企交流,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及时回应企业要求。组织“银企洽谈会”活动,构架银企沟通的桥梁,进一步拓展我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开展“百名科长进企业”活动,促进中层干部了解企业发展情况,使机关干部能设身处地为企业发展着想。
三、保增长
1.保生存。对企业的各类问题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特别对于资金困难或资金链断裂的企业,政府各部门
将齐心合力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2.保投入。抓住增值税转型和原材料价格回落的机遇,鼓励企业进行低成本扩张,确保2009年制造业投资在2008年35亿元的基础上再增长10%。
3.保要素。下大力气做好“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台州市黄岩中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工作。完善政、企、银合作平台,利用银企洽谈会的平台,积极配合企业和银行对接。
4.拓市场。一是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拓展市场。政府组团,企业参与,打响区域品牌。对参展企业的摊位费、布展费给予一定财政补助。对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贸易给予一定的资助。二是鼓励开拓新兴市场,在欧美等主要市场比较低迷的情况下,鼓励出口企业积极开拓拉美、非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三是鼓励拓展国内市场,引导我区众多日用品生产商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参与“千镇连锁超市”和“家电下乡”工程;抓住国家扩大投资、启动内需的机遇,组织重点模具企业和锻造企业努力对接高速铁路、大型飞机等重大工程。
四、抓投入
1.突出一个中心。以中国模具城建设为中心,抓好模具新城和中国模具博览中心的建设。09年要做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入园打下良好基础。对入园企业,事前做好充分调研,合理设置招拍挂条件,有效控制入园后的产出贡献。同时争取引进
国内外一流的模具企业落户,以提升黄岩模具的档次,引领或推动黄岩模具产业上一个新台阶。
2.积极推进重点项目。下大力气抓好十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工作,采取领导联系、定期监督汇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困难,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抓实工业性区块建设。全力推进轻化投资区、澄江石柜岙、高桥联丰螺屿、院桥合屿、中部扶贫工业功能区等工业区块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促一批企业入园开工建设或竣工投产。
五、促转型
1.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重点扶持发展太阳能、装备制造业、机械电器、汽车铝轮毂、新型中成药、船舶制造等新产业,努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2.抓好“零增地”技改。鼓励企业通过提高建筑容积率、投资强度、提高空间利用率、力争新增建筑面积8万㎡。
3.做好上市工作。争取永高塑业今年上市,推进新东方油墨、印山制刷、王野动力等企业股份制改造。
六、强管理
1.抓企业管理示范工作。通过信息化管理和精细化生产实践培训、参观考察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等方法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加效益。每个主导行业选择1-2个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进行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
2.抓人才培训工作。举办企业家高级研修班、企业家卓越总裁培训班、企业上市培训班、名人名家讲座论坛,组织企业到健峰进行培训,继续对百强企业负责人进行轮训。
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各企业家以及各界人士的共同关心努力下,我区工业经济一定能够化危为机,取得新的成绩。
感谢你们对我区经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联系单位:黄岩区经济贸易局 联系人:章增辉 联系电话:84116502 邮编:318020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提案 答复 函
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协办公室。
台州市黄岩区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09年5月27日印发
5.关于对区政协委员第903号提案的答复 篇五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停止扣缴参公单位公务员失业保险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建议涉及有失业保险覆盖范围问题。《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条明确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无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好坏,职工失业风险大小,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这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职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的前提。参加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单位性质仍然属于事业单位,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没有就此类单位参加失业保险问题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之前,仍按现行《失业保险条例》执行。《**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政发〔2008〕**号)第二条也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含参公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因此,目前参加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然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失业保险问题的答复意见的函》(*劳社信访函〔2008〕*号)、《失业保险条例》与《公务员法》没有相抵触,因为《公务员法》中没有任何条款规定公务员不参加失业保险。在《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的“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和第八十五条的“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中都提到了失业保险,而是《失业保险条例》在《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没有修正将公务员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畴。2010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在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 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是否包含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参加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我们也在等待国家出台施行《社会保险法》细则中对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三、就我们宣传工作不到位应向您道歉,因为**县失业保险管理所对参加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征缴失业保险费,是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和区财政厅与劳动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失业险〔2002〕10号)等规定依法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践踏法律的行为。
四、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一。开展、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践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市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是我市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是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希望市各主管部门与市人社局携手,共同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也请求市政协委员继续对我们的社会保险工作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再提宝贵意见。
6.关于对区政协委员第903号提案的答复 篇六
黄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市区试行学生交通车,缓解高峰时段交通压力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贵阳市教育局,根据公安局、教育部对校车管理的要求,针对我市校车运行情况,出台了我市非专用校车、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临时集体外出乘用车管理规定,在加强和规范校车管理方面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为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乘车出行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存在如下非常棘手的问题。
一、现有校车及涉校车辆情况
我市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拥有校车356辆,绝大部分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其中11辆新车正在办理牌照,其余车辆均年检合格,校车驾驶员均达到准驾资格,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校车管理机构。在乘坐营运车辆方面:87所学校3982人拼车上学,120所学校6420人包车上学,万余名学生、幼儿乘坐私家车或摩托车上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交警部门在日常勤务管理工作中,屡屡发生我是不分学校及幼儿园用于长期接收学生或林生接送学生集体外出的车辆,为按规定办理校车出行有关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的规定,执勤民警可以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校车作出相应处罚,但对于为赞着规定办理校车出行有关手续的车辆和学校,交警部门没有相关法律作为支撑,无法对这些车辆和学校进行处罚或暂扣车辆,只能对其进行劝返或转返,造成不必要的道路拥堵、行人围观等不良现象。给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安全出行带来极大地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为切实加强校车审核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市校车审核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及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和区(市、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培训和工作布置会,成立了全市加强和规范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校车审核管理工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车管理的通知》(筑公通[2008]21号),各区(市、县)教育局与辖区交警大队相互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和路面查纠工作。贵阳市交警支队各大队和各 2 区(市、县)教育局相继召开工作培训会,认真组织相关民警和中小学、幼儿园有关负责人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标准和要求,确保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贵阳市交警支队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了加强校车管理、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学校、校车经营单位和驾驶人了解相关规定。交通民警在路面执勤中,对接送学生的校车进行宣传,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对不按规定登记审核的,责令其停止运营,同时向我局通报,共同查处。
三是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贵阳市交警支队所属各大队和各区(市、县)教育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管理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系沟通,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共同研究处理。
(二)认真开展校车清理登记工作
从今年元月初开始,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工作布置和各自职责分工,立即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自有或租用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对车辆类型、号牌号码、品牌型号、行驶路线和时间、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照管人员)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填写《校车登记表》,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条件的,于3月14日前完成上报市教育局汇总,3 并抄送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备案,市交警支队按照规定流程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规范了专用校车和驾驶人审核审批条件
按照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专用校车和驾驶人审核审批条件,即凡具备全部条件的机动车,方可向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办理校车登记,并作了具体规定:
一是机动车在本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 二是机动车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三是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按照标准重新核定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四是贵阳市教育局抄送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校车登记该车情况;
五是校车属租用单位或企业的,有学校、幼儿园与机动车所属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且合同中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严格规定不得租赁或使用个人机动车辆接送学生,不得租用租赁公司的车辆。违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严肃追究学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严禁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未经审核的驾驶人不得驾驶专用校车接送学生。通过以上措施,切实划 4 清了专用校车、租用机动车和个人机动车的概念和审核管理。
(四)明确了专用校车的办理流程
一是需要办理专用校车审批手续的学校、幼儿园,首先到所属辖区教育局领取相应表格。
二是学校、幼儿园将需要作为专用校车使用的机动车,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条件和专用校车外观标识标准以及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办理专用校车登记。由于办理校车登记内容繁杂,在市教育局的建议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校车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快了此项工作的进度。
三是对已办理专用校车登记的学校、幼儿园,所属辖区教育局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备案登记,填写专用校车备案登记表,辖区教育局在《贵阳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接送专车准运证审批表》上签章,并在辖区交警大队备案登记。
四是对符合办理专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需提供专用校车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证复印件、《贵阳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接送专车准运证审批表》,到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专用校车审批手续。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做 5 出批准决定,并发放贵阳市专用校车准运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五)明确了非专用校车办理流程及驾驶人、车辆审批条件 从2004年下半年起,我市对学校使用非专用校车运送学生,始终坚持以下办理流程,即:办理非专用校车手续的学校、幼儿园,先到贵阳市交警支队校车办公室领取《贵阳市中小学校集体外出乘车临时准运证审批表》,经车属单位、申请单位、辖区教育局、辖区交警大队审核签章后,再到贵阳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审批办理。凡驾驶非专用校车的驾驶人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年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驾驶证超过审验期限;非专用校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机动车保险证超过有效期限的一律不得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
(六)切实加强校车管理
一是规定专用校车准运证及非专用校车标牌不得涂改、伪造、转证,准运证有效期为六个月。专用校车改变使用用途不运载学生的,应取消外观标识,并申请专用校车撤销。未核定为专用校车的其他机动车不得使用专用校车外观标识。
二是明确贵阳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专用校车接送学生时允许行驶市区各条道路,允许距离路口50米以外不影响其他国情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靠边临时上下学生,不得候客。非专用校车严 6 格按照审批的时间、线路行驶。
三是由于非专用校车管理工作难度较大,我们和交警支队达成共识后,对不按规定办理的非专用校车,采取上路严查和教育说服相结合,确保非专用校车审核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会同交警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每年春、秋季中小学校开学前集中组织两次统一行动,加大对校车通行路段的巡逻管控,重点查纠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上路行使及校车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路线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扣满12分的驾驶人坚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二)校车管理与环境治理相结合。把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定期组织对学校校车进行排查,整改学校周边的不安全因素;在中小学校周边路段完善红绿灯、减速带等交通警示标志。建议将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统一颜色,区别于一般社会车辆,便于日常监督和管理。
(三)深入宣传,形成氛围,为优化校车运营环境,营造良好的校车运营社会环境,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要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开拓宣传阵地,扩大宣传效应,让 7 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师生的内心,小手牵大手,让孩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影响家长及其周围的人,共同创建一个全社会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四)对各学校学生乘坐交通车情况作摸底调查,了解学生坐车人数、方向等。
(五)根据各学校分布区域情况,科学拟定行车路线,沿途接送到各学校的学生上学、放学,家长到各停车点接送孩子上下车。
(六)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市公交公司安排交通车辆,对乘车的学生按公交车费收取乘车费。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望批评指正。
7.关于对区政协委员第903号提案的答复 篇七
签发人:孙涛烟经信函[2010]字第6号
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03号
提案的答复
牟慧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烟台市有关职能部门政务信息适度资源共享》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委职能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里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5‟18号)。我市作为国家城市信息化建设试点城市,电子政务建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目前,政府数据中心初步建成,电子政务业务专网初具规模,截至2009年底,接入专网的节点数达到118个,连接部门和单位数达到85个。
第113003号提案建议“在遵守保密原则,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选择的政务信息公开,适度资源共享”。政府数据中心和电子政务业务专网已经建成
1并投入使用,目前我们正在抓紧时间建设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交换平台,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针对上述情况,我委领导高度重视。3月25日,我们召集相关部门和单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了专题协调会,交流了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同意共享资源是关键。目前全市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已经具备,只要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同意共享信息资源,我们就可以根据需求进行研发,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8.政协240号提案答复 篇八
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安庆市委会:
贵委关于“加强我市城区旅游景点管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贵委多年来对我市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贵委的提案在全市旅游景区(点)管理上很有代表性,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宜秀区大龙山风景名胜区经过十几年的旅游开发建设和连续六年的旅游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旅游经济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区内现有国家森林公园1处、国家2A旅游区1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已成为安庆市主城区重要的休闲度假区,旅游业发展凸显规模和活力。但由于多年来景区管理体制不顺,景区内涉及到林业、宗教、土地、建设、交通、环保、旅游等部门和4个乡镇、多个自然村各有隶属,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同,隶属关系不同,管事管人相分离,职能和手段不配套,造成“一山多主,政出多门”的局面。景区管理处难以承担起开发、建设和管理的职责,这种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不分的管理体制,成为阻碍大龙山风景区旅游业发展的桎梏。为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宜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从两个方面着力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是理顺风景区管理体制。坚持科学规划,加大大龙山风景区建设和管理力度,通过合作、合资、租赁、拍卖和转让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盘活旅游资源。目前,市政府、宜秀区政府、安徽中宜集团已和江苏吴中集团合作开发的龙山凤水旅游产业园项目成功签约,总投资额35亿元人民币,整体开发大龙山风景区,逐步实行政企分开,景区管理权、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并拟成立高规格的景区管理机构,确保景区管理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是继续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开展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及周边乱摆摊点、看相算命、围追兜售、提篮叫卖、强买强卖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办室
9.关于对区政协委员第903号提案的答复 篇九
对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区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及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关注与关心,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和代表性,这也是我们区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我区的工业企业有95%以上属中小企业范畴,同时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绩显著,为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近几年来,为了加快全区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要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政府监督和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我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快速提升中小企业发展速度,壮大其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力度,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设立产业引导资金的建议。近几年来,为了加快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我区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要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定每年从区财政中划拨300万元为区域内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鼓励、支持企业创名牌产品、搞专利发明、开展技术创新;改进政府监督和服务,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另外,区委、政府从组织上为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成立了直接由区长任组长的“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和解决在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比,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单位民营企业及企业家进行评优重奖。
二、关于您提出的构筑园区平台,加大企业培育力度的建议。园区是工业企业发展的最佳平台,具有不可替代的资金、技术、人才聚集效应。从我区目前的工业园区发展看,确实还存在诸多的困难与问题,我们的工业园基本上都附着在市工业园旁边,没有太多的发展空间。正因为如此,我们积极与市国土资源部门联系、协调,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合理需求,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加强服务,大力协助依法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并且自今年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以来,全区加大了园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和××
两个工业园,并已经吸引了一批中小型企业入园。
三、关于您提出的健全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的建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大了对中小企业服务及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支持发展信息服务、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筹资融资、企业信用体系等中介服务机构。市经委成立了××市企业联合会和××市企业家协会,我区定期组织本区民营企业参与该组织的活动。并且,区委、区政府已于2008年10月成立了××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我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服务。近三年来,我们在全区范围内连续开展了“企业服务年”、“双联”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帮扶的活动,专门成立了工作组,深入到所属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政策辅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采取“一企一策”或“一企多策”的办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关于您提出的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区有色金属、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化工、建材、加工制造等主导产业都取得长足的发展,但由于我区有色金属储量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占据了重要地位,所以该产业的发展也显现出更快的势头,耗费不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也更快,因此,调整产业结构也更显重要。在这方面,我们也采取了积极措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大力发展能源电力产业,近年来,由于B厂的二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的全年顺利生产运行,我区能源电力产业今年增幅迅速,2010年实现产值33亿元,同比增长3.5%,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17%,成长为全区第二大产业,较大幅度改善了我区“依靠资源吃饭”的不良产业结构。二是大力发展其他及有色延伸产业,全区电子通讯制造、有色冶炼及压延加工、电力生产及供应、建筑建材、化工制造行业五大支柱产业呈现出高位增长态势,五大支柱
产业2010年共完成增加值41.8亿元,占全部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的66.2%。三是加快产品升级步伐,通过科技投入和产品升级来调整全区产业结构优势,2010年,我区高新产值继续保持了高速增长,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高新技术产值78亿元,同比增长71.4%。在我区的新技术产值中,新材料产业产值达55亿元,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70%。企业的研发和技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科研活动经费(R&N)9951万元,同比增长31.5%。四是通过引导技术改造及节能降耗,来构建循环低碳经济模式。近年来,我们把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当作一件关系到我区工业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大力督促企业抢抓机遇,加大技术改造投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0年完成技改投资29.8亿元,同比增幅113.95%,启动的新、扩、改项目涉及到有色金属选、冶、建材、电子等各个主导产业。在节能降耗方面,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能源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区××局
2011年6月10日
抄报:区政协提案委(2份)
抄送:区政府办经研室(2份)
联系人:分管领导
10.关于对区政协委员第903号提案的答复 篇十
九三学社贵阳市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保护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旅游资源的历史人文景观(点)在旅游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许多景观是历史文化遗存的遗址,建筑、石刻,墓葬等。贵阳市虽然不是文物资源丰富的地区,但是自80年代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们依据《文物法》抢救保护了一大批不可移动文物和社会流散文物。随着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的关心和帮助,在抢救保护的基础上,历年来不断加紧文物的修缮、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充实内涵,使一批文物景点得以向公众开放并形成我市旅游业的一个重要资源;特别是2001年以来,我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其周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建立了
记录档案、落实了管理责任,这些措施对我市的人文景观保护极其重要。同时为丰富人文景观和保护文物,我们又于2003年对全市范围内具有文物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研究后提出25处向政府报告,经政府办公会研究同意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护,为丰富旅游资源,保护历史文化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你们建议中提到的灵永寺已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按属地管理由清镇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即清镇市文广局实施保护,下步我们将指导和协调清镇市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并将按文物法的要求做好维修开放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向社会开放,使其成为白花湖旁的一个重要人文景观。关于东林寺我们在进行文物普查时也进行了调查研究,因其历史建筑已毁,现有建筑已不具文物价值未予列保,现宗教部门在使用,是否重建,同意你们的意见纳入金阳新区旅游规划考虑。
目前,我们文物保护开放与旅游的结合已初步协调并相得益彰,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地区的管理体制不顺、重利用轻保护、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亟待修缮等等,我们将对这些问题逐步理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为发展我市旅游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和环境,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建设旅游大市”的奋斗目标共同努力。
贵阳市文化局
局长:
200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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