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禁烟禁火管理规定

2024-08-18

林场禁烟禁火管理规定

1.林场禁烟禁火管理规定 篇一

防火(禁火、禁烟)、防爆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禁火、禁烟)、防爆、防尘、防毒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部门和车间。

2、职责

1)公司综合科是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2)各部门安全员负责对外来人员、外来单位、外来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监督检查。

3)各部门负责对相关接触尘毒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以及相关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

4)各部门主管对所管的易燃、易爆物料及有火灾隐患和爆炸危险的过程及维护检修防尘、防毒设备全面负责。

3、管理内容与方法 1)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

a)从全局出发, 统筹兼顾, 综合采取预防、局限、防火和疏散的对策, 达到严格控制各种火源, 使火灾爆炸不扩展, 迅速扑救和人员迅速撤离及疏散。

b)本公司贮存和使用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分类, 应按《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执行。

c)应根据各分部门的原材料、生产和成品的特点, 确定相应的危险类别以及分类划定禁火区和不同的仓库并严格管理。d)全公司生产区域禁止吸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e)禁止在禁火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f)不带阻火器的机动车辆及电瓶车禁止进入禁火区。

g)不得任意倾倒废油, 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应放入放置在安全地点铁制容器内并及时处理。2)防止电火花的规定

a)危险场所的照明、布线及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如不能达到防爆要求的应落实临时的安全措施。b)因临时需要装设电气路线和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经电气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c)公司高层建筑、烟囱、油库都应有防雷保护措施, 并达到有效。避雷装置电气主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测定, 建立台帐记录。

d)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及设备、管道、构架、钢屋架、电缆外皮等较大金属构件, 都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欧姆。3)防止静电放电的规定

a)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b)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液体作业。

c)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作业人员, 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及工作鞋;作业场所的钢质门、窗、栏杆都应有接地装置。4)工艺生产装置防火防爆管理

a)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艺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和防火间距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如因条件限制不能达到, 要有相应的防范措施。现有不符要求的工艺生产装置应立即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并要尽快通过改造使其达到规范要求。

b)凡新建、扩建和改建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 宜采用敞开式厂房。非敞开式的厂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具体要求。现有不符要求的应立即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并要尽快通过改造使其达到防爆要求。

c)贮存甲类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泄漏扩散处, 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测报器。

d)易爆物质的反应器、贮罐等均应设置爆炸安全装置, 如紧急泄压设施、阻火器、防爆墙等等。

e)凡已损坏或不符安全要求的及有泄漏的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管道、容器、设备应停止使用, 并必须尽快修复。

f)易燃气体放空管应有防止静电接地措施, 并应在避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内。

g)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h)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和电气设备的防爆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贮运安全设施

a)对易燃可燃气体、液体贮罐间的布置间距、防火堤等的设置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的要求。

b)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呼吸阀及带阻火器的放空管。闪点低于28℃, 沸点低于85℃的可燃液体贮罐, 应采取冷却降温等安全措施。6)危险物料排放处理

a)生产系统的排放水中如含有易燃可燃气体、液体时, 不经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及批准, 不得直接排入生产下水道。

b)含有能起化学反应物质的废水, 不经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及批准, 不得直接排入生产下水道。

c)含有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生产废水的排放应通过水封水井或隔油池。7)消防设施

a)生产、贮存、运输等场所, 必须设置相应有效的消防设施及器材。b)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应按防火、防爆责任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c)应定期检查公司调度电话系统,确保火警报警的有效畅通。d)有自动灭火设施、装置的部门, 自动灭火设施应有专人定期检查并严格遵守有关拆卸和标定的规定。

e)发生火警后,除立即组织力量正确扑救,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并迅速切断电源,清除和隔绝可燃物, 切断其来源。8)禁烟管理

a)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禁烟的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 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b)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禁烟区域内禁止吸烟的规定。c)禁烟的管理权限: a、公司综合科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日常检查管理、违章处理工作, 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b、各职能部门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c、工会协同各职能部门、生产部门监督、检查禁烟工作的贯彻执行工作情况和宣传教育。

d、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措施, 认真做好禁烟教育和禁烟的日常工作。

e、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有关接待人员应向外来人员交代本制度的规定。

9)火灾、爆炸事故扑救的一般原则

a)发现起火和爆炸, 当事人不要慌乱, 应尽快向值班长、调度和有关领导报告。

b)当事人应及时用适应的灭火器,根据灭火预案要求进行扑救。c)现场值班长应迅速判明情况采取断电、断物料源、泄压等措施。d)值班长除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控制和扑救外, 必须及时向公司值班汇报,灾情严重时,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e)如火灾爆炸发生对人员安全造成威协时, 应先救人, 后灭火, 并组织人员撤离和疏散。

f)在整个扑救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防止中毒和窒息。g)扑救过程中要听从现场临时主管统一指挥, 不要擅自行动以免扩大灾害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h)发生毒害物质泄漏、扩散等的扑救应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救护。

4、报告与记录

1)对发现火警应及时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2)对避雷静电设施的测试记录交档案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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