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员工申请书(共13篇)
1.外出员工申请书 篇一
关于员工集体外出旅游及费用申请的报告 公司领导、财务管理部:
2012年上半年,在韩总的正确经营领导下,公司机构逐渐健全,各职能部门运行顺畅,全体员工在各自岗位上不辞辛苦,共同努力,充分发挥了应尽的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员工的团体意识,增强交流,促进理解,同时也为舒缓员工脑力、体力、精神压力,丰富企业文化生活,增强企业认同感和凝聚力,满足员工集体外出旅游请求,行政管理部拟组织总部员工外出旅游活动1项,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1、时间:8月9日至8月12日(具体时间可酌情调整)。
2、出行方式及行程安排:报团出游。
经行政部考察及广泛征询总部员工意见,行政部拟定以下行程,请领导审批,并按批准后的行程及费用执行(费用均以总部45人独立成团的优惠报价计算)
行程:女皇故里剑门关、风水古城阆中、皇泽寺+中坝大峡谷、赛龙舟四日游(具体行程附后)。
组团单位:中国旅行总社西北总社。
优惠报价:725元/人。
(总部)团费及自理费用预算:3-5万。
3、参加对象:总部全体员工(45-50人)。
请领导审批。
行政管理部
2012年8月3日
2.外出员工申请书 篇二
吴律师:
三个月前的一个上午,我在上班期间由于地滑,不慎跌倒后从二楼楼梯滚到一楼。经送往医院救治,现已痊愈出院。可当我于近日持有医生亲笔签字的治疗病历,向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却被告知我必须提交诊断证明。我坚持认为治疗病历同样能够甚至还能更加详细、具体地反映我的受伤情况、治疗经过,并拒绝补正交付诊断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则表示不予受理。请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做法对吗?
读者:张晓莲
张晓莲读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做法并无不当,即其的确有权要求你提交诊断证明。
一方面,诊断证明和普通病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普通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由于它只是代表医务人员个人的意见,由医务人员个人签名出具,而且受病人身体状况、医疗设备、医务人员专业水平、治疗过程等多种因素制约,决定了不仅同一病人在不同医疗机构的病历可能存在差异,就是同一病人在相同医疗机构的不同时间的病历也可能不同。诊断证明是包括健康证明、疾病证明、诊断证明、伤残证明、功能鉴定书、医学死亡证等证明文件。它代表医疗单位的意见,而非医务人员个人,由医疗单位出具,盖有医疗单位公章,是司法鉴定、工伤认定、残疾等级评定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另一方面,申请工伤认定不能用普通病历代替诊断证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要求你补正,如果你拒不补正,则可以拒绝受理。
吴律师
游客在旅游中因故脱离团队受到损害旅行社是否有赔偿责任
吴律师:
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今年5月1日,我和我的同学林某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登山一日游活动。上午9时导游王某带领我们30余名游客到了山脚下,对我们游客简短嘱咐之后,我们30余名游客就跟随登山的队伍开始登山。约一个小时后我们登上了山顶,这时我和林某发现我们脱离了团队。此时我们浑身疲乏得很,又很害怕被团队落下,于是我们就打听到有一条下山的近路,看到这条近路上也有稀稀落落的游人在行走,我们也就比较放心地跟着走。当走到一个一边是约三四十米深的陡坡山涧,而另一边则是仅能容一个人走的约四五十米长的崎岖小道,看着有人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我们也就只能跟着走。当我走到这条小道的中途时,突然脚下一滑,就摔下陡坡,幸亏我抓住了陡坡上的一棵小树,距离上边的小道也就是五六米的样子,在林同学的帮助下我慢慢爬了上来。上来后才发现挂在我脖子上的3000余元的照相机掉下去了。
我要求旅行社赔偿我照相机丢失的损失3000元。旅行社答复说我是故意脱离团队,走景区没有开放的道路造成损害的,旅行社没有赔偿责任;再说,你的照相机是否丢失以及照相机的价格都是说不清楚的事,就这一点也是不能赔偿的。请问:游客在旅游中因故脱离团队受到损害,旅行社受伤否有赔偿责任?
读者:陆秀芸
陆秀芸读者:
你所说的要求旅行社赔偿的问题,这在法律上属于旅游中发生的侵权赔偿纠纷。旅行社是否对你的损害有赔偿责任,取决于两个条件:其一是你是否有损害,损害的多少,即损害量的确定;其二是旅行社对该损害的发生是否有过错。
先说第一个问题,你是否在旅游中丢失了一架3000余元的照相机,旅行社对此不承认,这需要由你来举证证明。你可以找你的同学林某,和你一起参加一日游的其他游客证明你参加一日游登山时是带着照相机的,而登山回来时并没有带,另外你购买照相机的发票,以此即可确认和证明你在一日游登山时丢失了3000余元的照相机,即证明了你有损害和损害的数量。
再说第二个问题,旅行社对该损害的发生是否有过错问题。《旅游法》第八十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要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和警示。你是在走景区没有开放的道路时造成损害的,但导游并没有带领游客走,也没有对游客进行明确的说明和警示,这显然是有过错的。另外,旅行社说你故意脱离团队而受到损害也是不能成立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确有规定:“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未经导游或者领队许可,故意脱离团队,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你的情况显然不能认为是“故意脱离团队”。
另外,还必须指出,你作为一名成年人,对自身的安全和保管的财产都负有注意义务,你是在走不适宜游客走的地方造成财产损害的,对这一点你本人也是有一定过错的,你本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你可以和旅行社协商各自承担你丢失的3000余元照相机的份额,如果协商不成,则你只能提供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来裁决。
吴律师
保险公司违规退保发生事故仍应担责
吴律师:
今年2月,李某将自己的一辆现代牌轿车卖给了我。办理过户手续时,李某将该车交强险保单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存档,同时将保险标志交给了我。因该车交强险尚未到期,所以我没有重新购买,便放心地上路行驶了。前几天,我在回家的路上将行人杜某撞伤。因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所以我陪同杜某到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原车主李某已经以车辆转让,保险单和保险标志遗失为由向保险公司申请了退保,所以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请问保险公司可以随意办理交强险退保吗?
读者:谷明
谷明读者:
保险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因相关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而致使受害人无法获得赔偿。由于交强险具有法定性、公益性等性质,所以与商业保险相比,交强险在投保、退保等方面有着特殊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除以下三种情形外,投保人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一是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是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是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还对交强险退保作了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即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李某将车辆转让给你并不属于法定可以退保的三种情形之一。另外,保险公司在退保后也未履行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的程序义务,因此,该退保行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你仍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吴律师
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要定罪判刑吗
吴律师:
朋友李某买了一辆摩托车,虽然会驾驶,但一直未能取得驾驶证。上个月,李某开着摩托车到镇上办事,结果在公路上撞倒正常行走的路人孙某,孙某伤得很重,现仍在住院治疗,很可能构成重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听说自己的行为很可能涉嫌犯交通肇事罪,因此积极垫付医疗费,多次到医院向孙某赔偿道歉,并愿意给予更多的赔偿,以取得孙某的谅解。请问:李某是否会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刑?
读者:王圣荣
王圣荣读者: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行为人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即有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是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3.违章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即违章行为与重大事故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一般来说,行为人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的,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如果是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则要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其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李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违章驾驶,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关键要看孙某的伤害结果。如果孙某在治疗过程中因伤势过重而死亡,或者在治疗结束后经鉴定为重伤的,则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是要依法判刑的。当然,如果李某作出了令受害人孙某满意的赔偿,取得了孙某出具的谅解书,人民法院原则上会对李某适用缓刑的,即只定罪判刑而不关押,实行社区矫正。
吴律师
试用期满确实仍需“继续考察”也不得再次试用
吴律师: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如今,试用期届满,但公司提出,尽管我在试用期内工作非常努力,具有一定潜质,但从综合考评结果上看,尚不具备一般员工所应具有的必备要件,与公司的要求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出于“继续考察”需要,表示要延长我一个月试用期。我虽然承认自己确实存在不足,但基于试用期的工资只有同岗位正式工的50%,尚不够自己的日常开销而拒绝。可公司却固执己见。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读者:李玉萍
李玉萍读者:
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一方面,《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而就试用期的具体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指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与之对应,你的试用期只能为一个月。即不管公司是基于什么原因或理由,也不管该原因是否客观、理由是否成立,都意味着其延长你一个月试用期的决定,不仅违反了“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之规定,而且在总时间上也超过了一个月。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也只能接受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得以继续考察为由擅自延长试用期限。要是公司固执己见,你则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维权,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你的工资只有同岗位正式工的50%,明显与之相违。这也就意味着你有权要求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要求公司补齐差额。
吴律师
员工虽非建设单位所聘也能要求工伤赔偿
吴律师:
一家建筑公司在获得一项30层的建筑项目后,将砌墙部分全部肢解,分包给6个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的李某属其中之一,我则系李某雇请的工人。三个月前,就在砌墙项目就要完工、进入清理废渣阶段之际,我因脚手架出现倾斜而从三楼摔下,经送往医院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却花去22万余元医疗费用,并落下六级伤残。由于我没有办理工伤保险,被工伤保险机构拒绝给予工伤待遇,加之包工头李某在结清款项后已下落不明,我只好于近日要求公司赔偿。但公司认为我只是李某私人所雇,与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彼此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自然无需为我办理工伤保险,也没有向我给予赔偿的义务。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苟如富
苟如富读者: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其照样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一方面,公司与李某之间属于非法承包。《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分别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而公司不仅将工程肢解分包,且发包的对象只是个人,并非“建筑工程的单位”,甚至不具备相应资质,即明显与之相违。另一方面,公司难辞其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也指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则进一步明确:“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正因为李某没有相应资质,决定了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而你虽然不是公司所聘请,但公司作为发包方却必须对你“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括因其未为你办理工伤保险,而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项目和标准,向你赔偿损失。
吴律师
职工请假后长期“消失”公司未依法解聘也须担责
吴律师: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主管。三个月前,职工李某借口妻子出车祸,需前往照顾,口头要求请假一周。我当即表示同意。谁知,李某一去之后,不仅未按时返回上班,且因一直不接电话,而处于“消失”状态。一个月后,公司基于内部规章制度及与李某劳动合同中,均明确规定年内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职工大会上宣布将李某解聘,并在报纸上刊登了相应公告。近日,李某突然来到公司,反咬一口称公司让其回家待岗,一直不给其安排工作,要求公司向其支付未上班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公司以已经将其解雇为由拒绝后,李某又以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属于超假、旷工、已通知其上班且解雇程序违法进行抗辩。请问:公司究竟应否担责?
读者:王淑丽
王淑丽读者:
公司应当向李某支付基本生活费。
一方面,公司必须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公司必须就其解雇李某的正当性、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而上述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指出:“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正因为公司不能提供李某属于请假、已通知李某上班、李某的行为属于旷工等证据,决定了公司必须承担“不利后果”,即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向李某担责:“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另一方面,即使李某属于请假,公司的解聘程序也同样违法。《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被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公司没有穷尽直接送达、邮寄送达要求李某上岗的通知,便直接刊登解聘公告,明显与之相违。
3.员工外出学习报告 篇三
12月22日下午2点开课,由李绍雄老师先坐一个自我介绍,ID品牌宗述,品牌联盟并定位ID为一句话内容-----给明星坐的品牌,并以易学纳客为特色。
接下来讲什么是三维立体,ID公司如何包装纹绣师,与以往的包装不一样。他是及世界顶级纹绣大师,然后就是ID产品特色(如意笔,劲炫润彩仪PT运用,U型色料杯,无菌工作台组,)尊享指南<促销售>,炫示体系以及权威授权牌,提升纹绣师专业度,能够达到面部微雕效果.12月23日,10点开课,由利嘴大师李邵雄老师给我们讲眉毛的基础结构和平时应对顾客要学会让两边关系变成多边关系来销售,以及一些做事之道.接下来是何英老师讲课,何英老师是技术灵魂与销售大师李绍雄两艘堪称黄金搭档,何英老师给我们讲ID眉部项目开展所需的因素----专利工具如意笔的寓意给顾客祈福,纳财的价值性,分析开运眉的做法.然后4种眉部姓名所针对的不同人群以及所用工具色彩,用ID刻度眉笔给眉部坐黄金比例整体造型,和漂眉在临床上线条缩水晕色的问题,在针法上有所调整优化.然后是唇部的操作步骤,重点分析一根据顾客资料选择合适色乳,术后利用尊享指南给顾客近一步销售产品.晚上作业,用ID刻度眉笔在练习皮上设计七对眉毛.12月24日,实操, 何英老师亲自坐示范指导唇部,眼线,眉毛,让我们亲眼见证了力沉稳.让色上的更好.工具的特色,如意笔提高了眉毛的针对性.操作更准确,劲炫润彩仪,几乎无声,让色上的更好.还可以调节机器速速和出针长短,是其他仪器做不到的.针片锋利度高.色乳上色非常快,用量省,(因为很稠),而且做后透润不干非常亮.麻药效果也非常好,15到25分钟后操作,顾客一点痛感都没有,可轻松享受全过程,并且在术前用防雹防疤液漱口,保护口腔和肠道,这是目前为止,没有那一家纹绣公司做到过的,而且我们在练习皮上练习,12月25日.何英老师讲特色项目:扫斑盖斑.红扫乳晕.扫斑盖志在市场上的影响和效果及操作事项
以及后期修护护理
乳晕操作事项, 以及后期修护护理
现场演示扫斑盖志,自己找模特练习
4:30返回义乌
12月22号义乌到杭州,火车票22元,城站到天昊大酒店 16元的费
12月22晚和12月23晚 住酒店标间 178元(3人住)=120元
12月24晚 标间218元(2人住)=109元
12月23 午饭7个人吃86元=12元
晚饭6个人吃83元=14元
12月24 晚饭 13元
12月25 午饭39元(2人吃)=20元
4.员工外出管理规定 篇四
员工外出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中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离开办公室办理的所有与工作相关的事务。
2.员工外出工作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内容和行程,联系确认好外出工作对象并提前到综合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簿》,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工作。员工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及时到综合部填写“返回时间”。
3.员工去工地办公,也到综合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簿》。
4.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若上班直接外出工作,应提前一天到综合部进行登记。
若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应提前报告负责人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直接下班。
5.遇突发事件急需马上外出办理的,外出前应到负责人处简单记录一下,返回后应立即
补写《员工外出登记簿》。
6.员工外出请注意交通安全,保持手机的畅通。若有公司未接听电话或未查看短信应及
时回复。
7.若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应电话报告负责人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8.若发现员工有违规情况,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予以200-500元惩罚,第三次开除。
9.若员工在私自外出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交通事故,不得作为工作时间发生事故进行工
伤事故申报和享受工伤相关待遇,应由违规员工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10.本规定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本人已阅读以上规定,并愿意遵守此规定。
5.员工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篇五
凡外出培训,先由单位申请,填写《外出培训审批表》,内容包括:培训内容,申请单位,申请费用,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目的,受训人员;
1.部门领导填写“部门意见”;
2.人事部主管领导审批,填写“人事部意见”; 3.主管人事副总审核; 4.办理借款手续;
6.培训结束后,填写“培训资料清单”,将培训资料交公司资料室,并由公司资料管理人员签字;
7.填写“培训证书名称”,由受训人在“受训人签字”栏亲笔签名;并将培训证书复印件粘贴在《外出培训审批表》的背面; 8.经人事部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6.外出饱餐(1岁) 篇六
办法一:注意地点的选择
过于嘈杂的环境不但会让宝宝忘记吃东西,而且还会产生烦躁不安的心理,所以如果要带宝宝一同前往,一定要注意地点的选择,最重要的是要安静,同时环境要安全。可以选择咖啡厅、茶馆,以及一些情调高雅的餐厅,如果有宝宝活动区就更好了,宽松的环境是宝宝顺利就餐的先决条件。
办法二:注意时间的选择
约朋友吃饭,或者家庭聚会,有宝宝在场,最好注意时间的选择,尽量避开吃饭的高峰时间,选择比较清静的上午或者宝宝午睡之后,既可以保证小家伙有充足的体力,同时也不会出现人多嘈杂,等菜等位置的状况出现。
办法三:注意饮食的选择
一直在家里吃专门“定制”的美食,对外面的食物难免会有一些不习惯,所以要注意点菜的艺术,选择一些适合宝宝的食物,软糯的土豆泥,刀功精细的肉丁等,恰当的菜品也许会吸引宝宝来品尝一下。
办法四:让宝宝自己点餐
自助餐是带宝宝外出就餐的好方式,可以让宝宝自己选择要吃的东西,边点边吃,兴趣所致,也许会胃口大开。有些饭店会推出一些切配好的菜品,和宝宝玩个点菜游戏,一人选择一盘菜,交给厨师,一起等待上菜,激起宝宝的品菜兴趣。
办法五:游戏与就餐并进
游戏是引诱宝宝的最好办法,既可以让宝宝开心,而且又可以让他张口吃饭:
抢食吃。妈妈在宝宝面前假装要把菜放在别人嘴里,引诱宝宝来抢着吃,并且及时夸奖宝宝,让他知道自己做得很棒。
互喂吃。让宝宝用小勺子给妈妈送吃的,然后妈妈再喂宝宝吃,这种互相喂菜的过程中不但会吸引宝宝的注意力,同时也是增强动手能力的机会。
边走边吃。吃饭的间隙,可以带着宝宝离开餐桌,四处走走,看看在鱼缸里游泳的鱼,告诉宝宝“有一条鱼已经在我们的桌上了,我们去找找!”然后返回餐桌边找边吃。
办法六:开辟宝宝就餐区
外出就餐之前,带好宝宝喜欢的玩具和他熟悉的餐具,在餐桌安全一角开辟出宝宝自己的就餐区,让他拿着宝宝餐具品尝各式菜肴。
办法七:提前吃,回家补
7.员工外出培训学习制度 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培训管理,保证外出培训学习质量,有效推广学习经验、促进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1、公司外派培训人员要按公司规定填写外出培训表;
2、员工外出培训由集团董事长批准,董事长批准后部门负责人要书面明确指定外出培训人员外出时的工作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如果部门负责人不指定代理人,那么外出培训人员的所有工作就有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
3、外出培训人员凭董事长批准的文件在财务部借款,无批准文件的,财务部不给办理借款手续。
4、外派培训人员培训都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注意维护个人和企业形象。
5、外派培训人员必须与集团人力资源部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6、外派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做好记录,争取做到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最大收获。
7、外出培训期间要保持24小时开机(上课、开会时要保持静音),接到服务方电话后明确告知对方自己不在公司,但是自己要把他们的问题转告给公司的代理人,并由代理人给他们处理,并且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代理人有关事项;
8、外派培训人员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及时(24小时内)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汇报,回公司3天内送交一份学习报告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学习(培训)内容,安排合适的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结束后,外派培
1训人员须在合理时间内返回公司报到。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同时按逾期报到的天数做旷工处理。外派培训人员如有逾期不归、培训学习期间从事超越培训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培训学习方向与内容等行为时,若涉及法律责任,应由外派培训人员自负,与公司无关。
9、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将携带回来的资料交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签收,以利于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使用。
10、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应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认真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单位的纪律。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单位处分的,公司将视同在本公司内的违规行为,按公司制度追加惩处。
11、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应在公司指定或与公司约定的学校或培训单位及专业进行培训学习。如需要变更,应事先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并赔偿公司已支付的全部培训学习费用。
12、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公司指令,终止培训学习,返回公司,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13、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如在培训学习期间辞职或擅自退出,应向公司交纳公司所负担的全部培训学习费用的二倍赔偿公司。
14、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参加培训后,未合格通过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的成绩单、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按公司相
关制度从外出学习(培训)人员薪酬及工作保证金中扣除公司为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已缴纳的相关培训学习费用(包括培训费、交通费、伙食补贴等)。
15、对外派培训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的要求:
保证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学习证件证明材料
保证在培训期服从公司与培训单位的管理;不违反各项政策、制度与规定;
保证在培训期内定期向公司沟通,每天以短信方式汇报学习情况;
④保证在培训期结束后,回到公司参加工作,服从公司分配。
16、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服务期限及补偿费:
在此次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在公司至少持续工作 5 年。不满二年内从公司辞职,应向公司交纳公司承担培训学习费用的二倍,作为对公司的补偿;不满三年内辞职,应向公司交纳公司承担培训学习费用的100%;不满四年内辞职,应向公司交纳公司承担培训学习费用的90%;不满五年内辞职,应向公司交纳公司承担培训学习费用80%;五年后则可免交培训学习费用。
17、外派培训人员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按《外出培训制度》第16条执行。
18、参加培训的员工离职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工作,否则,将依据相关规法律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经济与刑事责任。
8.员工外出考察学习心得 篇八
此次参观学习感受很深,收获非浅。实地的参观学习极具特色。 一是参观学习活动内容丰富。外出参观学习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安排紧凑。通过观摩考察,切实地感受到了建设银行的先进性,看到了私人银行不可估量的前景,也看到了我们建行在新的二代转型下具有的优势,新的私人银行无疑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奏响了企业提速前进,坚决完成年度目标的最强音。
二是参观学习活动形式新颖。这次参观学习,建行的老师们
带领我们参观了银行内各个地方,我感觉每个地方的设置都是那么的让人眼前一亮,让人舒服,十分尊贵,能显出身份的不同。通过在这里和与支行的贵宾室的比较,我体会到了私人银行的发展亮点,发展的吸引点,富人的关注点;进到每一个布置精美的贵宾休息室中,通过对客户的超值服务,建行把目光投得更远,奔赴行业服务发展的最前沿,做到了内外兼顾,远近结合。使客户真的能感觉到荣华尊贵的服务与投资回报。
三是参观学习活动气氛热烈。通过参观学习建行私人银行的领导,总结过去,描绘未来,为我们展现建行人出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也让我们十分的渴望加入建行,更希望加入私人银行的工作中里来。
四是参观学习活动收获显著。这次,我们利用了一下午的时间,领略了中国建设银行在对财富值很高的人群在服务方式上,近几年来的巨大变化,感受到了建行想要努力创出优质的服务的浓厚氛围,学习了他们通过不断地创新,推进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看到了我对私人银行在一些方面认识的差距,同时看到了私人银行发展的巨大成果。有了参照,有了目标,更有了干劲。我作为想努力加入建行工作的实习生,领略了建行近几年在思维服务模式上的解放,寻求发展的强劲意识。
本次考察参观学习的特点很多,体会更多。
一是企业不同,发展差距很大,发人深思。
中国建设银行西单财富中心作为建设银行的明星企业,无论是员
工能力、服务质量、所处环境、理财技术、资产储备、年收益总值还是企业目标都要比我们其他支行高几倍,这些都是我们无法比拟的,值得我们深思。中国建设银行西单财富中心进入的条件是AUM值****万元以上,是我其他支行的数倍;工作人员约20人;而他们每人为建行创造的财富就是我们其他人的数倍之多。是我们支行目前无法比拟的。他们的管理和发展值得我们借鉴。
二是企业管理理念令人信服。
中国建设银行西单财富中心作为私人银行,管理规范化程度高、工人服务意识强,生产效率高。私人银行作为银行业的优质项目,其思路开阔,具有远见卓识,私人银行注重文化建设,员工素质高,注重服务实力,注重企业发展潜力,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相比较而言,支行的发展在企业管理和技术发展上都有待完善,我相信,在这次二代转型下,我支行一定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超越周边其他银行,踏实发展,迎头赶上。展望未来。对于私人银行,我支行一定会超越这些我们曾经仰望的高山。
短短几个小时参观学习,大家一路学习,一路深入思考,感受很深,收获非浅。依据本次参观,谈谈自己的收获。通过参观建行私人银行,了解发展的道路,我感慨很多。但是,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心动更要行动。我有决心、有信心,在本次参观之后,进一步增加自己的知识结构,抓住银行现在的发展机遇,按照建行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努力的要求自己,转变自己对银行工作的思路,提高思想素质。争取能够进入建行这个龙头企业中来。充分发挥资质优势,整和资源、
9.校长如何外出取经 篇九
出发前要从别人的宣传中找到自己可学的东西
在出发前,一定要多了解和收集对方的各种资料与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认真进行一番梳理、分析和比较,看准备去学习的地方有无特色和“亮点”。
如确有与众不同的特色和“亮点”,就要进一步分析它到底“特”在何处,“亮”在何方,自己能不能学到,能不能补己所短、为己所用。因为最好的经验不一定适合自己,只有适合自己的经验才是有用的经验。如确有能补己之短、为己所用的好经验,就可考虑有针对性地组织有关人员去实地学习。如觉得别人的经验没有多少可学之处,或者不适合本校,或者相当时期借鉴不了,就没有必要前去学习。
学习时要从别人的实践中找到自己可信的东西
外地有些经验,在听别人说或媒体报道时常觉得如何如何好,但到实地一看,就发现有炒作之嫌,甚至有种被“骗”被“蒙”的感觉。所以,校长到外地学习,尤其是组团去学习别人的经验之前,最好是派人先去实地看一看,如因各种原因没派人去打前站,但人又到了那里,即使找不到宣传中的那种感觉,也应既来之则安之,不能在人家面前流露出失望。要懂得在任何地方都有经验可挖可学,要善于慧眼识“真经”,发现人家的所长和可贵之处,力求不虚此行。
对于货真价实确有经验可学的地方与学校,应以认真的态度多看,以谦虚的态度多问,以研究的态度多思。只要对方学校领导允许,就要多深入到他们的教师和学生中去,对他们所宣传的经验进行一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考证,对他们还没宣传或还未成熟的经验也应进行一番挖掘整理,特别要多注意去掏一掏他们取得这些经验的“秘密武器”是什么。决不能只浮光掠影看几眼人家的校舍就大发感慨:这样好的条件,我们学不到;或这样差的房子,还不如我们,没什么可学。总拿别人的短处比自己的长处,这要不得。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曾深刻指出:“中国20年的辉煌,海尔十几年的成就,主要不在有形的东西,而恰恰在无形的东西,这就是观念、思维方式的全新变革。”一所好学校不只好在有形的物质建设上,更重在其观念、思维等无形的精神建设上。亲临其境去学人家的经验,不能只看其房子或外貌,关键应悟其实质,重在见其精神。也不能只轻描淡写地问几句,了解个大概,甚至连一句话也不问,停留于人家那激动人心的关于结果的介绍。比如,高考升学率如何如何高,竞赛成绩如何如何好,上级表彰授奖如何如何多,而忘记去问人家取得这些成绩到底采用了一些什么好办法。要懂得学习别人的经验,不只是听其陈述结果和描述未来,关键要学其过程和方法,要善于抓其精华、抠其要处。
校长在外出学习中,还要注意在现场将自己看到的、问到的、悟到的一些有创意的新经验,一些自己可学到的东西,及时用笔记下来,有条件还可以录音摄像,以备回来后对人家的经验再细细进行“反刍”消化。
回来后要从别人的经验中找到自己可用的东西
有些经验要从成功中得到,有些经验却只能从失败或失误中得到。所以,经验是成功和失败的实践积累的认识总和,是因人、因地、因时制宜的产物。
校长外出学习了别人的经验,回去不了了之,那是一种显性浪费;如不加选择照搬乱套别人的经验,那又是一种瞎干。正确的态度应在“结合”二字上做好文章,也就是要将自己看到的、问到的、悟到的东西,静下心来认真进行琢磨与梳理,独具慧眼地从别人的经验和教训中找到能补己所短、扬己所长的东西。比如,人家独特的办学思想、创新的工作思路、可贵的治学精神、富于个性的校园文化等无形的东西;还有一些诸如优美的校园环境、科学的资源配置与共享等有形的东西。并尽快将这些可学而又有效的经验,通过具体的措施借鉴、迁移和活化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来。如有的农村学校在优化、美化校园时,学校领导带头,教师亲自动手,坚持利用星期天、节假日整理校园,这样虽花钱不多,但效果很好,这就很值得学习模仿。
10.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规定 篇十
1.目的:
为加强员工于工作时间内因业务需要亲自外出处理或因私事外出解决的考勤管理工作。
2.依据:
本规定依据人事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3、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外出是指在工作日或节假日期间因公、因私外出。
4.适用范围:
4.1上级交代或偶发事件必须马上外出办理的公务;
4.2行政事务,必须马上外出赶办或计划办理;
4.3 公司指定出席的外部会议或参加的培训;
4.4 员工有紧急私事需本人亲自出厂处理的;
5.职责:
5.1 员工于工作时间内外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工作。
5.2 各级负责人负责工作时间外出的审核申请与批准。
5.3 办公室负责工作时间外出人员的登记、监督、控制,进行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5.4 门卫负责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的登记与检查,员工未办理外出手续,门卫可不同意外出。
6、工作时间外出遵守内容
6.1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前必须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名后,主动告知门卫后,方得工作时间外出。
6.2若因公外出,地点尚未确定者,应于到达后将地点、电话回报部门经理,以便有要事告之时方便联系;公务外出期间,手机须保持开机,保证随时联系。
6.3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回来必须及时到门卫填写返回时间。
6.4第二天早晨上班直接外出去往办事地点,无法到公司打卡者,需在前一天下午16:00点前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经部门经批准后交办公室存档。
6.5 外出办事员工需严格按照《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外出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6.6上班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办理私事,但若有紧急突发事件需要处理,车间一线员工须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人事行政部主管同意签名,管理、仓库、后勤岗位须按规定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否则作旷工处理。
6.7 因公之外出不扣发薪津,但因私事之外出应事先请假,依照请假规定办理。
7、违反以上规定之处理,依下列方式议处:
7.1工作时间外出虽依规定办理,经查外出事由系办私事,却以公务外出经证实者,按其外出时间以旷工论处,不足半日者均以半日(4小时)计,半日以上,以全日计。(即不足半小时者均以半小时计)。
7.2工作时间外出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的,经查外出系办公务,且经主管证实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即予书面警告处分。
7.3工作时间外出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出手续,经查亦非办理公务,部门主管不能证实者,除比照第6.1项处理外,并得酌记书面警告以上之处分。
7.4 工作时间公务外出或私自离厂,未按规定办理外出审批手续,没有到人事行政部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或《请假单》备案的,如果在擅自外出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交通事故,由违规员工个人自行承担责任(含医疗费和误工工资等各项经济损失)。
7.5凡是未经公司部门主管领导批准签名的工作时间私自公务外出或私事离厂.不得作为工作时间发生事故进行工伤事故申报和享受工伤相关待遇。
11.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篇十一
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行政部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及流程如下:
1、商务工作网上未体现的。
有厂家临时组织的开会、培训,直接发送到相关部门经理邮箱的,由该部门经理负责把开会、培训通知打印,报送行政部进行审核,并填写出差申请表,最后由总经理签批。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一)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二)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黑吉辽3省内培训,选择硬座出行。如武汉等南方城市,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三)如因个人原因延误订票日期,又无法申请取消开会、培训的,导致必须乘坐飞机出行的,超出乘坐火车费用的,由个人承担。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人事行政部审核及报送总经理审批,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超出计划费用。第七条 公差借款
(一)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出差或其他用途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由总经理审批;
(三)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罚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四)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五)公差借款额度由行政部按公司出差预算标准进行审核。第八条 报销流程
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签字——人事行政部核算补助标准——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报销。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行政部据此进行出差费用核算。
(2)将《出差申请表》报送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3)出差中途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用不予报销。
(4)员工出差完毕应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员工出差后,必须每日下午4点前向主管汇报工作,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6)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报销费用。
(7)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差旅费用标准及审批表
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报销补助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当地各县区出差,当日完成工作能够在17:00之后返回的,必须连夜返回。
出差补贴标准
1、远途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一般采取“以实际到达时间为准”的原则。出差补贴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另行确定。
2、出差期间不得另外报支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差属业务特殊范畴。
3、出差时间乘坐交通工具超过8小时以上者,补助每餐20元标准。
第十一条 员工离职培训费用核算
1、普通员工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者,公司全额扣除该员工培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公司委派外出培训者,为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者,公司全额扣除该员工培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五章 附则 同性上下级共同出差时,下属将扣除住宿补贴,异性上下级执行原标准。
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本管理制度自领导签批之日起开始施行。
总经理签批:
12.外出要时常艳遇 篇十二
别人都说飞机餐不好吃,我却很没出息地喜欢飞机上的咖啡,连要两杯,喝得两眼发光。有一次坐越航班机,看中他们的餐单,很有民族特色,我很想据为己有,试探着问空姐,不想很爽快地获得了批准还有一个礼貌的微笑。这个餐单被我弄到家里,做成了漂亮的装饰品,别人几次问到,谁也没想到是飞机的餐单,里面记录着飞机上可选的餐点,很家常很生活。
去年赴杭州,入住的酒店提供了一双非常漂亮的手绣拖鞋,穿上去,双脚变得妩媚异常,乐得我在房间里秀了半天,最后自然又是去“厚脸皮”讨要,好心的店员见我惜物爱物,以成本价卖给了我。我真像占了大便宜,一双拖鞋,至于嘛?可对我来说绝对至于,这不是艳遇是什么?碰到喜欢的东西,神魂颠倒。这双拖鞋瞬间又成了我的宝贝,回来天天穿着,香艳得不得了。
更绝的还在后头,我还狂爱收集酒店洗浴用品,一些酒店个性化的包装很有当地特色,回来后摆放在浴室相当有感觉。我的浴室有世界各地的酒店洗浴用品,兴趣来了,我可以拿出装在瓷罐里像茶叶的日本洗浴用品洗个豪华东京澡,还可以拿出东南亚的香草皂泡个香香的泡泡浴,当然,还有漂亮的印花浴帽,居然成了我居家的道具,用来防油烟,超级漂亮性感。
有一次,去广州一家小店里闲逛,看到售货员手上一只漂亮的纪念款表,一下动心,问她来源,她说戴了好多年,都想换了,我一听,立马说卖给我,于是,我出价50元买下,皆大欢喜。我也成了这个店里一位最奇特的客人,把售货员的私人物品买走了。那块有特色的表像一个漂亮的手镯,一直陪着我,每每现身,被人一眼盯到,问是哪里买的大牌货,怎么从来没看到这个款式?好独特,呵,想想我那个得意。
一个小东西,可以让我艳遇心动好久,而且没有任何后果,我变得容易快乐,容易满足,没有什么成本。这种好事哪里去寻?
说一个最好笑的事,某次,我从云南一个白族民居餐馆里发现一块大理手绣土布,只能两眼冒火,想开口,又怕被拒绝,以至我连续三天到那家去吃饭,想感动他们,最后一天,实在忍不住了,开了口,问价格,没想到,那位老板很爽快说:“这布啊,都用了好多年了,想要,拿去吧,谈什么价。你都天天照顾我们生意,该送块新的给你。”我赶紧说:这块就好,不用新的了。天呐,那块布被我拿回来,都舍不得下水,晒一下,接着用,就是要这个味,一块旧桌子支在客厅,铺上这块破布,氛围出来了,朋友来家做客,都很喜欢。
13.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三
1、目的
规范公司各部门、项目部人员外出安全管理,明确外出审批程序,全面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员工出行期间安全事件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出差、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
3、人员出行期间安全规定
3.1项目部人员日常外出时,应至少两人同行,并保证至少有一人掌握项目部所在地本地通用语言。
3.2乘坐火车、飞机不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品,自觉遵守登车(机)秩序。
3.3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3.4机动车行驶中,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跳车。
3.5车(船)、飞机进站时,要站在有标志线的安全地带;车(船)、飞机开动时,要退到标志线外。
3.6不随车跑动和车上的亲友握手或递东西。
3.7不在火车、飞机上饮酒。
3.8不要进入标有“旅客止步”的地方。
3.9乘车时提醒司机车速不要超过80公里/小时,司机和副驾驶位置要系安全带。
3.10尽量避免乘坐货运机动车;必须乘坐时,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3.11自己驾车时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不疲劳、酒后驾车。
3.12外出时,要准备好备用通讯器材、工具,确保通信畅通。
3.13赴外出差期间要去手续合法、证件齐全的正规旅馆,不要到个体小店住宿。
3.14住宿时不和同行人员以外的陌生人合住,休息及外出时要锁好门窗。
3.15住宿期间要将贵重物品寄存,若非必要,避免携带过多的现金,更不要在他人面前谈及自己身上所带钱财。
3.16住宿后,应熟悉旅馆内部情况,特别是安全疏散通道、紧急出口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出现意外事故可以安全、迅速的撤离现场,确保人身安全。
3.17住宿期间要对房间电器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如使用燃气热水器进行洗澡时,必须加强通风,以防发生煤气中毒;使用电热淋浴将水温调好,将电源断后方可洗澡,以防触电。
3.18住宿后要与所在部门联系,报告出差所在地点、旅馆名称、联系电话等,与公司(项目部)随时保持联系。
3.19夜间有访客敲门时,确认访客身份后再开门,尽量避免在房间内会客。
3.20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借与陌生人使用。
3.21在外吃饭,一定要食用干净卫生的食物,不要到路边的小摊吃饭,不吃半生不熟的食物,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不认识的野果野菜,不喝生水。
3.22不收受陌生人的食物及烟等,不出入不文明场所。
3.23进入当地村镇应至少要有一名当地员工陪同,不随意对妇女、老人、儿童、礼仪活动等拍照录像。
3.24不私藏枪械,不随意捕杀野生动物。
3.25不得私自到森林、河边和偏远地区游玩。
3.26出差无特殊情况,不喝酒,参与应酬时要适量,不可酗酒,并至少两人同行。
3.27到陌生地方时要先了解当地的习俗以及宗教信仰,不做禁忌的事情,避免发生误会冲突。
3.28不在酒后、疲劳时或临睡前躺在床上吸烟。
3.29掌握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电话,如遇突发事件,立即拨打求救电话。
3.30治安防范知识
3.30.1车辆不要停放在黑暗的楼梯口或者街角,不管离开时间多长,停放的车辆都要上锁。
3.30.2不要滥用同情心,对新认识的朋友,老乡,遭遇不幸的落难者,若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要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理智分析,谨慎行事。
3.30.3切忌贪小便宜,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推销的非常便宜的贵重物品、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等,千万不要轻易相信。
3.30.4遭遇抢劫时,如情况不利,不可力搏,要记清歹徒的体貌特征和逃窜方向,并及时报案。
3.31公共聚集场所安全注意事项
3.31.1当发现拥挤的人群向着自己行走的方向涌来时,应该马上避到一旁,但不要奔跑;此时要脚步灵敏,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
3.31.2如果路旁有商店、咖啡馆等可以暂时躲避的地方,可以暂时避一下,切记不要逆着人流前进,那样非常容易被推倒在地。
3.31.3遭遇拥挤的人流时,一定不要采用身体前倾或者低重心的姿势,即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
3.31.4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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