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精选9篇)
1.2024年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一
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及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紧紧围绕药品流通、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定整治方案
对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县上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工商、公安、药监、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司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确立了专兼职人员,落实了工作任务,明确了了工作责任。二是制定下发了《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细化阶段进度安排,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建立了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 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政府每年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将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考评;建立保障机制,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指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药监、卫生、公安、工商、发改委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强化市场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两年来,全县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三)、广泛宣传,营造药品安全整治舆论氛围 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接近基层的原则,大力开展 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集中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展示假劣药品,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6000余人次,播放药品安全知识10场次,并在各乡镇巡回举办农村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积极利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共上报药品安全信息3条。回收过期药品800余种。一个社会关注,各职能部门监管、群众全员参与的药品安全工作氛围初步形成。
(四)、加强检查,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销 售使用假药的违法行为,开展人血白蛋白、医用氧、义齿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疫苗、基本药物、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二是依法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的管理,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电视、小报、传单等形式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利用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冒充药品上市虚假宣传销售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的“挂靠经营”、“体外循环”、“过票”等及利用互联网、邮寄、快递、托运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危险犯变为行为犯的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在整治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检查涉药单位户次,取缔无证经营家,查处假劣药余种次,货值余元,抽检药品个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份,查办案件起,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起,罚款余元。
二、今后工作计划
目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从集中整治阶段进入总结验收评估阶段。我局将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完善监管措施办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为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建立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检查总结提升监管水平。为进一步引申、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要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总结,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完善。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做到思想上毫不松懈,工作上更加扎实,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以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认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着力从治本上下功夫。
(三)、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药品监管工作涉及卫生、工商、公安、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支持,加强协作,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形成整治合力。
(四)、以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典型案例曝光、重点问题深度报道、发布药品质量信息等多种形式,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突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报道力度,形成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力。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2.西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二
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20xx年7月,我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市场监管,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为加强对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及时成立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克林为副组长,区卫生、公安、工商、经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整治措施、工作要求,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进行了细化,坚持做到工作有目标、监督有记录、查处有案卷、举报有回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2、分解目标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一是增强企业责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通过召开监管工作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与19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签订了《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等多种形式,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落,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从事药品经营行为。二是制定了全区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区政府与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经信、公安、城管、各街道、格里坪镇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签定了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把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考核纳全区绩效目标考核,与评先、评优、奖惩挂钩,将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
3、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制定了《关于攀枝花市西区医药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20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医药篇)》,积极推动药品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和药品经营模式的发展,积极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规模化经营和连锁经营,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支持力度,调动企业积极性,推动医药行业结构优化升级。两来辖区新较大规模药品经营企业7家、药品连锁经营企业门店12家,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二)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协助、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GSP认证检查组工作,对我区需换证的30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认证检查,除2家限期三个月整改外,其余的均顺利通过了GSP认证检查。同时,加强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GSP日常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药品分类管理的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加大对GSP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GSP的相关规定。
2、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大了对辖区涉药单位基本药物购进、进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格里镇卫生院均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的购进均从全省中标企业购进。在基本药物经营、使用环节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制度,增强基本药物的可追溯性。
3、大力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全区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将辖区180家涉药单位设立为监测点,制定了《西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逐步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系统。加强了ADR知识的宣传和监测工作培训,组织开展了5次以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等为主题的培训宣传活动,修订和完善了我区药械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学习了其他地方开展的药品不良事件应急演练,制定了应急演练工作手册,每年开展了1次应急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两年来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40余例,连续三年监测报告比例数名列全市第一。
4、认真开展药品抽验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尤其是流通和使用环节违规广告较多、购进渠道不规范、外观质量疑点多的药品的抽检,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完成药品18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3批次。
5、加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日常监管。制定了《西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指南》,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药品购进、储存和养护、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在日常监管中,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的购进验收、药品的贮存养护、拆零使用,特殊药品的管理等进行指导,对医疗机构存在的药品购进、验收制度不完善、养护不到位等问题责令其立即改正,不断规范医疗机构药房建设。
(三)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两年来,在药品专项整治中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300余台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00余家次,医疗机构1000余家次。对违法行为立案28件,结案22件,罚没款共计3万余元;接受群众举报22件,办结22件。
1、加强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药品安全监管。为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用药用械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一个放心、愉快的节日,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药械安全大检查、迎春购物月商品展销活动期间药械安全的专项检查和端午节雄黄等毒性药材专项检查。对部分涉药单位存在药械购进记录不全、未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等问题,已要求其限期整改。
2、及时清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理局通报的问题药品。根据国家局、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了国家局通报的力源补肾丸、益精补肾丸、鹿茸壮肾丸、益肾糖宁胶囊等200余种问题药品的清查,对辖区内2家涉药单位经营过通报的壮阳春胶囊进行了立案查处。
3、开展药械购进渠道专项整治。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对基本药物、疫苗、生物制品等重点品种的购进渠道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药械购进中“票”、“账”、“物”是否相符等,查找各单位药械购进中不规范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3家涉药单位药械购进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4、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开展了全区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包装或说明书上标识有药品的成份,明示或暗示药品功能主治、适应症的假冒批准文号的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可疑产品进行检查,收集上报非药品类产品信息44条,暂停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品种25个,其中标示为保健用品的13个,标示为保健食品的5个,标示为化妆品的7个,立案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1起。
5、认真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秩序,认真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0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购进和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情况。
6、开展打击通过互联网和邮寄渠道销售假药行动。通过对本地网站进行搜索,搜索本地互联网上是否存在无证销售药品和销售假劣药品的信息,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邮政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严格药品邮寄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农村、社区放发宣传资料,宣传邮寄药品的危险,预防外地邮寄假药的流入。在专项行动中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7、开展盐酸克伦特罗等“瘦肉精”类药品专项检查。对辖区56家药品零售企业和62家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我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有经营、使用沙丁胺醇气雾剂、硫酸沙丁胺醇片的情况,但均按规定经营、使用,没有发现大处方销售、使用的.情况。
8、开展处方药销售情况专项整治行动。为加强我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的规范销售及驻店药师的管理,保证驻店药师在岗履行职责及规范服务,对50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处方药销售和药师在岗履职情况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14家药品经营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给予了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并对检查发现的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知、专用标识不醒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等情况给予了现场责令改正。
9、大力加强违法药械广告治理力度。针对我区无新闻媒体的情况,重点加强了集贸市场、社区、农村分发药品广告传单、涉药单位店堂内非法张贴药品广告等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在店堂内非法张贴广告的行为,当场责令改正。将违法违规广告监测与GSP追踪检查、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药品安全宣传相结合,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合理消费,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四)加强联合执法,增强部门协作
结合我区实际,发扬“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强化辖区药品安全监管。一是为进一步规范疫苗流通、使用秩序,确保辖区群众使用疫苗的安全有效。20xx年以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区卫生局联合对全区20家疫苗接种点的疫苗购进、冷链运行、使用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执法人员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提出改进方法和措施,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二是部门联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为整顿我区医疗市场秩序,我区卫生、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各街办等单位和部门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行医行动5次,查处无证行医摊点25个,没收违法药品80余公斤,没收医疗器械18件,价值25000余元。三是加强部门间投诉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针对辖区药械监管实际和太平矿、大宝鼎等因区域情况特殊,城区与农村犬牙交错的情况,涉及部门的多样性,在处理药品投诉举报时,加强了与市药监局、仁和药监局的协调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7起,积极消除监管盲区。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要求,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科普宣传月、国际知识产权日、爱国卫生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了8次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现场展示、讲解假劣药品,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合理用药、药品不良反应、假劣药品辨别、药品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把药品安全宣传向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延伸,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为监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报道,编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28期,在区公众信息网、党政网上刊发24期,被市公众信息网采用9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采用7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采用1期,有效宣传了药品安全整治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众对药品只是和法律法规以及用药安全常识了解不够,有的不能正确辨识药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因受推销人员的宣传影响,将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当药品购买、服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从非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医疗机构对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医疗机构存在重医轻药的现象,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方面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药品法律法规、假劣药品产生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等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拒绝假劣药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用,减少假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二)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强有力的联合执法机制,做到有假必打,有案必破。
3.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联合检查组对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评估,这是检阅我市近年来药品安全工作一次难得的机会,也是推动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的良好契机。在此,我谨代表XXX市委、市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就XXX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XXX市药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X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深入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两年来,我市在药品安全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60车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涉药单位1800余家次,办理各类案件342宗,对107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罚没款约26万元。受理群众药品举报投诉 93起,监督抽样药品282批次,监督销毁过期和假冒伪劣药品货值金额42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净化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流通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食药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科工信局、市工商局、市电信局、市食药监局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制定了《X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有关工作安排。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全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食药监局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专项整治调研,建立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检查制度,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工作。
(四)制订有关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发展。2010年,为进一步加大对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市工信部门对《XXX市扶持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政策给予更大倾斜。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产业发展。市食药监局结合GSP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坚持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并通过换证,注销了11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严控制零售药店的审批。
(五)加强宣传,营造药品专项整治氛围。一是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药品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网络媒体等各类传播途径的作用,及时、有力地宣传报道我市药品监管工作情况,扩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影响,形成政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六)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在我市四个区全部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明确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职责。设立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拨付监管工作经费,大大提升了我市药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行为。一是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市食药监、公安、工商、科工信、邮政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做到了积极协助,信息共享。二是市工商部门严格登记把关,规范药品广告发布,强化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户外药品广告清理检查工作,积极与药品监督、行政执法等部门沟通,综合治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等各类违法广告,共查处药品违法违章广告3宗。市食药监部门加强了媒体广告的监管,共监控报纸、电视媒体广告160次,监控网络媒体672次,出动检查人员232家次,查处报纸(电视)媒体1家,罚没款5000元。三是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药违法违规行为,市食药监部门先后查处了XX、XX销售假药案,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二)大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比较突出的现象,我市制定非药品冒充药品三个阶段的专项
整治方案,市食药监、市公安、市卫生、市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人员1130人次,检查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性用品店、超市、保健用品店117家次,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327例。对其中未标示批准文号以及标示虚假、无效文号的16个系列的74个品种100%按假药立案查处。通过连续密集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势头,较好地维护了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三)加强驻厂监督,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将驻厂监督工作作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重点,市食药监部门专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多个驻厂监督小组,精心部署,制定驻厂监督工作方案,强化对高风险品种企业和药品生产用原辅料、化学中间体的监管。两年来,开展驻厂监督检查合计近500家次,出动人员800多人次,检查覆盖面达100%,给49家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四家违反GMP规范的生产企业给予警告处分。我市各驻厂监督小组还积极协助国家、省食药监局开展对上市和再审的高风险药品的生产工艺与处方核查工作,消除潜在的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协助省食药监局组织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对医药行业质量受权人进行培训,逐步引导和落实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
(四)强化特殊药品监管,积极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一是对特殊药品需用企业和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流通实施网上动态监控,实现对最小包装流向的全程跟踪,防止流入非法渠道,通过有效监管,依法监督销毁原料药麻黄307.03kg,注射剂(特殊药品)1781支,片剂118580盒,没有出现特殊药品流弊问题。二是组织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
剂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原料审批,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二年来,我市没有发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直接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案件。
(五)全面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促进药品流通市场有序发展。按照省食药监局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XXX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截至今年7月份,我市共对617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验收,核定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150家,三级企业462家,四级企业2家。在实施分级管理过程中,我市不断完善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实施级别动态管理,对已取得相应级别《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若不再具备原相应级别条件的,市食药监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降低级别。今年3月,我市对三家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并被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给予降级处理。同时,在分级管理工作中,结合GSP认证检查大力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过票”、“出租柜台”等违法违规行为,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挂靠经营、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
(六)组织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确保器械使用安全。组织开展对重点医疗器械品种、义齿、医用氧和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56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下达整改意见283条,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给予停业整顿;对辖区内的眼镜经营企业、大型超市、美瞳店等有可能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场所进行了
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8人次,检查眼镜经营企业31家,美瞳店、美甲店8家,大型超市内格子铺11家,立案查处了7家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眼镜经营企业和3家经营无中文标识、无生产厂家、无联系方式、无产品注册证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企业。
(七)加强基本质量监管。制定和印发了《XXX市基本药物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104家基本药物中标配送企业监管档案,组织对50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81家配送企业和25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下达整改意见1215条,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1168条。对辖区内中标的基本药物品种全面实现电子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标识制度,实现动态实时监控,提高基本药物安全保障能力。对流通、使用环节的基本药物品种进行监督抽样,完成了对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单位近100批次的基本药物的抽样工作任务。
(八)完善应急机制。制定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习演练,提高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水平。
(九)推进不良反应报告的监测。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机制,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市、区、乡镇三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定期通报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情况。截止目前,我市共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病例报告1568份,初步完成既定目标。
(十)加强合理用药指导。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用药单位药品质量管理规定,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指导。市卫生部门强化处方点评制度,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干预,重点加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同时,认真做好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工作,及时、准确做好数据收集和上报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十一)全力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对辖区内中标基本药物全面实现电子监管,完善药品标识,实现动态实时监控,确保基本药物使用安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充分肯定这次专项整治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治工作还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有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有的措施还不够深入扎实,有的任务还没有完全落实。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上再下功夫;二是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面向社会的引导工作还要持续不断地推进;三是由于药品监管机构改革,部分区级药品监管部门人员不到位,药品监管力量亟需加强,药品安全责任有待强化;四是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提升涉药单位守法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下一步,我们继续全力以赴,扎实做好药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在前一段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到整治工作不放松,监督检查不放松,完善制度不放松,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研究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性措施,要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重点是要落实好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措施,推进农村规范药房建设进度,规范基层药品购销渠道,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
(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改善基层监管部门的执法条件和装备差,人员少的问题。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完善不良反应监测和突发不良事件应急体系,努力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我们深知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和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市委、市政府有决心、有信心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带领药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全面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好XXX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4.2024年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四
w.5Y k J.cO m文秘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平安巨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积极认真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了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今天,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来我县检查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这是对我县工作的极大鞭策和促进。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为便于各位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下面,就我县今年以来,特别是在毒奶粉事件之后,我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我简要地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县委、县政府一直都给予了高度重视,特别是在阜阳毒奶粉事件之后,我们更是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建设“平安巨野”,加快经济发展,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先后召开了党政联席会、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成立了由常务县长为主任,分管县长为副主任,十几个部门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协调委员会;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挂牌成立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参照《菏泽市食品药品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同时我们也建立了部门协调应急机制,为他们在食品安全监督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提高监管效果理顺了关系,奠定了基础。
三是组织成立了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牵头,公安等部门配合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队伍,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食品集中整治行动。
四是我们先后召开调度会议10余次,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且经常深入工作一线,直接指挥和参与重要的整治活动,确保了整治活动开展的广度和深度。
二、突出重点,多管齐下,强化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按照“建立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要求,以着力抓好种养、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4个环节为重点,采取了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群众监督,查处大案要案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全力抓好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监管工作。
一是引导企业自律。其一,在大型商场联华超市实施了商品准入工程,建立了索票制度、进货记录制度、不合格商品退货、调货制度、过期商品处罚制度等多项制度。如发现货架上的任何一件商品过期,当即处罚责任人员500元。同时为每个供货企业建立了与所供商品相关的档案,对全场商品质量进行了公开承诺。健全的制度,过硬的管理确保了商品的质量。其二,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制度,即把食品经营企业按信用等级,建立日常动态监管档案,实行动态监管。目前,我们已选择了联华超市、全真乳品专卖店等6家硬件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示范带动效应强、信誉比较好的大型商场、超市作为试点单位,逐步推广实施这项制度;其三,对学校食堂、旅游宾馆等餐饮服务业单位实行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环境卫生不达标、消毒不彻底、违反规定生熟不分的,坚决依照规定给予停业整顿,走上限处罚。
二是强化了行政监督检查的力度。以毒奶粉事件为契机,在各职能部门抓好经常性监管工作的同时,去年4、6、9、10、12月,我们先后5次抽调药监、质监、工商、卫生、畜牧、公安部门的150多人,组成多个检查组,以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县城商业街、批发部、宾馆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为重点,以群众生活最为紧密的调味品、米面、食用油、肉禽、奶制品、婴幼儿食品为检查的重中之重,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检查整治行动。检查中,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采取选重点重点选的办法,将部分商品及环节作为自己监查整治的主要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下大气力,用铁的手腕,出重拳加以治理,确保了整治效果。如质监部门以面粉、肉类加工企业标准化生产为检查重点,对全县92家食品加工单位进行了抽查,查处了面粉加工企业增白剂超标面粉4个批次100多吨,并按照规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工商部门以规范商贸流通行为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查获、没收了大量的过期、霉变、无标注等不合格食品,对外发布消费警示2次,取缔非法经营商店门面处;畜牧检疫人员除了对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进行“定点”检疫外,还实行“跟踪”集会制度,每天对全县27处县乡集贸市场上的羊肉、牛肉以及鸡鸭鹅狗等进行动物疫病检查,活动中共查获病死肉、禽等5吨多,并及时给予了焚毁。卫生部门以卫生和营业人员健康为重点,对1200多家食品经营单位、203家餐钦单位、47家学校食堂、1380多名从业人员进行了检查,下达卫生整改通知书2300份,监督营业单位辞退有传染病营业员200多人,取缔非法饮食摊点15个,没收销毁伪劣过期、不合格散装食品、无标注的儿童食品340公斤。查封黑名单奶粉4种,其它可疑奶粉5种,查封380袋,没收销毁1200袋。通过五次强有力的整治活动,我县的食品安全有了根本好转。
三是通过召开会议、散发宣传材料、电视曝光、发布社会消费警示、公布举报电话12315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和提高了群众的科学消费知识,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防范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较好地达到社会与行政共同实施监督的效果。止目前,制作播出食品专项整治专栏新闻5档,散发宣传单8000余份,发布社会消费警示2次,典型案例暴光1例。
三、规范医药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目前,我县共有卫生室、诊所1140处,乡镇卫生院
27、个体医院8处,药品经营企业40处。按照《药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监管。一是经常性的对润华药业济人堂制药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制剂室、县中医院普通制剂室的原材料质量、投料方式及记录,设备安装和运行,消毒灭菌情况及记录,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提高了生产单位的药品质量意识,加强了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措施,做到了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进库、不合格的成品不出门,确保了药品的质量。二是对县直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药品及医疗器械购进、入库、贮存、养护、使用等情况实施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对全县1140余处卫生室、诊所的药品购进渠道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用后的毁形及销毁记录,超范围经营药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医疗机构毒性药品及麻醉药品“五专”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县药品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质量及有无超范围经营药品等情况进行检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730余人次,检查面达96%以上,没收假劣药品88个品种,价值16万多元,其中片剂127万余片,针剂24万支。没收不合格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4400余支(套),折款0.38万元。查出制假窝点2处,其中永盛堂王颜民案目前已立案。三是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组织药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在全县开展打假治劣的集中活动。同时我们也坚持了“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设立了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打假治劣活动。四是以“监帮促”为重点,帮助、督促县医药公司等药品零售企业改进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先后有11家通过了GSp认证工作,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和医疗行业的整体水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几次自查,我们的食品药品市场的确有了很大好转,但是还存有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没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导致对市场上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监管困难;
2、饭店、宾馆等餐饮服务单位基础差,卫生设施不齐全,部分营业人员卫生意识淡薄;
3、部分调味品生产单位,尤其是作坊式的小磨香油基础设施差,且包装不规范,存有食品安全隐患;
4、小型纯净水厂设施简陋,检验、灌装等条件不具备、容器消毒不彻底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准备以下措施加以整治:
1、加大绿色农业种植推广力度,继续加大对农资市场上的高残留剧毒农药的清理力度;对大批量进入我县经营的水果进行抽查送检。
2、加大对餐饮单位监督力度,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督促其进行设施改造,对拒不改进和无力改进的中小型餐饮单位,依法取缔。
3、督促小型纯净水厂进行厂房及设备改造、改善检验、灌装环境,不具备改造条件及无力改造的予以取缔。
4、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成员单位要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组织协调下,继续不间断的对食品药品市场的进行整治,重点抓好肉及肉制品,米面粮油,水产品,酒、饮料及家用调味品,中药饮片及配制剂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其他日用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谢谢大家!莲山 课件 w w
5.2024年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核心,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动力,以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为着力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解决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坚持集中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保障奥运食品药品安全的大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排查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消除监管死角。通过整治,全面提高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确保奥运期间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8年6月7日前)。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提出本辖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周密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08年6月8日—8月7日)。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应急准备(2008年8月8日—9月17日)。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在继续加强监管的基础上,重点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方面
1.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局、县畜牧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做好生产指导,全力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和“果盘子”生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切实保障粮油、蔬果、肉、蛋、奶、鱼等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不脱销不断档,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不大涨不大落。
(2)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和示范产业的建设力度,重点推进粮油、生猪和水产业的标准示范建设,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和技术,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意识。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培育和认证工作,提高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大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项目,重点组织实施农药、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要根据实际,加强产地的农产品速测。依法加大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追查源头,督促整改。
(4)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兽药使用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自检或委托检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在猪肉生产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门点的检查,坚决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查禁违规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把护农保春耕“一打三放心”联合行动推向深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或使用“毒鼠强”行为。
(5)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导农产品批发企业完善市场管理责任制度、自检制度、台账记录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完善蔬菜批发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农产品超市、配送中心等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经营记录。
(6)加强产销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各项政策,服务于产销衔接,加强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求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有关供求信息,加强与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广大客商的沟通与服务,组织余缺调剂,保障市场供应。
2.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县质监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原料、工艺、检验、储运进行全过程检查,包括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发现企业存在不能维持发证时质量安全必备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复查
仍不合格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在流通领域凡发现销售无证、未加贴qs标志的食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依法查处。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督促小作坊业主认真按照承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在本乡镇范围内销售。加大小作坊产品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
食品安全问题。
(3)加强对重点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查。采取定期监督检查与临时性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节令食品和容易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验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重要卫生安全指标和违禁药物等。扩大抽查范围,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米粉、瓶(桶)装矿泉水、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监控制度建设。加强质量分析,总结发掘食品质量状况变化的规律,研究细化分析评价方法,使监督抽查结果成为衡量地区食品质量安全形势、衡量食品企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尺,为奥运会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3.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县工商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奥运会期间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对完善和规范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强化对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2)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等市场消费集中的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繁华街道和交通枢纽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查处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在巩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维护和规范奥运会前及奥运会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3)进一步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妥善处理监管执法与促进奥运会期间食品流通的关系,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促进食品市场繁荣。
4.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县卫生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全面开展重点区域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工作。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公开,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取缔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确保繁华街道、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100%。
(2)加强对中小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中小餐饮企业监管档案。重点对餐饮业、自制食品的商场、超市及学校食堂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和重复使用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
(3)切实抓好餐饮场所、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其他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和建筑工地等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卫生规范,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进货渠道。落实食品卫生巡查制度和100人以上宴席提前24小时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学校周边小零售店、小餐饮店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行为,及时排查食物中毒事故隐患。
(二)药品方面
1.加强药品安全保障(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强化药品流通监管。加强药械市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药品专项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理;进一步加强抽验工作,加大农村药品、高风险药品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结合药品不良反应和广告监测结果,开展专项监督抽验工作。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2)强化医疗器械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工作,以与奥运会有关产品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2.深化兴奋剂专项治理(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08〕88号)要求,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准确掌握全县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经营企业及化工类企业的名单和生产经营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兴奋剂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检查,全面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黄勇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匡琳、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谭长春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文广新局、电信公司、电视台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牵头组织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要继续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有关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保障;县府有关部门在切实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对乡镇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要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渎职失职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逐级落实整治任务,抓好、抓实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注重宣传,广泛发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四)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应急预警管理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报送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78842444,邮箱pe)。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处理工作,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能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态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强化社会监督,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公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为投诉举报者提供便利。
(五)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6.2024年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六
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市监联发〔2020〕X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2020年9月制定并印发了《XX县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查找医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问题,严厉打击药品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识,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水平,确保药品使用质量安全,进一步保障百姓用药安全。二是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和内容。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含公私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各类诊所等)均为此次方案的检查对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药品购进渠道的合法性;是否建立购进、验收记录,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的有关资质及合法票据,并做到票、账、货相符;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过期药品、非法配制制剂、不按规定储存冷链药品、异常超量采购麻精药品和含麻制剂等行为;个体诊所使用回收药品等非法渠道或互联网非法购进药品等行为。药品储存管理合规性;重点检查是否有专用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储存药品;是否采取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等措施;是否严格规范低温冷藏、冷冻药品储存条件及冷链管理;特殊药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存放,并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药房、病区等场所需要临时存放的药品,是否配备符合存放条件的专柜,有特殊存放要求的是否配备相应设备;是否按规定储存过期失效药品等。三是明确检查工作部署。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自查整改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督导检查阶段、总结阶段,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相关股室和分局。三、扎实开展整治。
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检查。我县共有医疗机构XX家,其中公私立医院X家,卫生院XX家,诊所XX家。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排查全县医疗机构XX家次,责令整改X家次。7.2024年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七
联合执法的总结
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以来,在旗委、旗政府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药品药品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旗政府制定的“敖汉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要求,尽职尽责,依法行政,开拓进取,勤奋工作,进一步净化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有效控制了假冒伪劣药品流入我旗,依法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全旗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将联合执法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规范整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集中行动开展情况。
针对我旗人多地广、监管对象多,工作难度大的特点,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按照明确责任、条块结合、区域管理的工作思路,抓住全旗人民用药安全不放松这个目标,加大对涉药单位日常监管工作力度。我们将全体执法人员划分成二个执法组,明确管辖范围和职权责任。把药械经营企业、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按不同性质划分三个类型,并将15个乡镇划分二个区域,分别由二个执法组监管。确保执法到位,监管到位,处罚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我们在集中整治行动中,明确了任务目标,逐企业逐品种拉网式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了假劣药品流入我旗市场,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依法办案,重拳出击,抓大案要案。每年我局共监督检查药品经
营企业187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28家、农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537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重点监管对象检查率达200%.查处违法案件264起,查处假药1个品种,劣药18个品种, 按照《全旗药械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结合本系统开展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药品安全整治行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GMP》、《GSP》等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成绩,现总结如下:
二、切实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特殊储藏药品专项检查。以抗生素、疫苗和生物制品等要求冷处、阴凉保存药品为重点,开展了对全旗药品经营企业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查处因仓储条件不合格的劣药案件,对无冷藏设施的医疗机构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
2、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治理活动。在全旗城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中药材市场、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经营个体户3个,没收销毁虫蛀、霉烂、劣质中药材数公斤;查出无品名、产地、调出单位中药饮片100余公斤;对擅自生产、加工、分装和销售中药饮片的个别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处罚。
3、按照新的《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药品购销发票和药品清单的监管。专门召开了全旗药品经营企业、乡镇卫生院、旗直医疗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税票管理工作会,下发了新的《药品流通管
理办法》,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4、认真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治理。我局会同计生部门以零售药房和个体门诊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为止还未发现有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
5、搞好GSP认证企业跟踪和专项检查,对不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的两家经营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给于了处罚。加大对可疑药品的抽验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120余台次,执法人员360余人次,共监督检查各类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含村级卫生所和个体门诊)700余家,共抽检药品120批次。查处假劣药品18余批次。
6、监测并移送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的违法虚假广告七件,销毁违法文字广告数种,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
三、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为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通过集体认真研究、分析、讨论,制定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 》。
1、健全了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各职能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对已有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进行了完善,完善后的联席会议包括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全体会议、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专题工作会议、联络员工作会议三种形式,会议内容主要有:研究部署全旗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全旗药品安全形
势、研究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药品源头污染治理和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整治重大药品安全隐患、应急处理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同时,联席会的组织分工、会议的工作要求也在制度中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2、制定了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局制定了《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该制度对药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的内容、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 督查内容、督查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督查结果的运用以及督查工作要求六个方面,为扎实开展好药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有力的督促作用。
3、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执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准确、有效,我局根据国家药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案件协助调查管理规定》和我局实际,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对我局作为药品、医疗器械提出协助调查机关和承办协助调查机关,在提出案件协助调查请求和承办案件协助调查时分别应遵循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的办事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提出案件协查的方式、制作《协助调查函》的具体要求、特殊原因和紧急协查的办法、案件协查资料的保密要求、承办案件协助调查的要求以及对案件协查的失职、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具体、全面、切合实际,是稽查人
员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执法案件协查工作的指南。该制度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好药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创造性地抓好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开展了“创建规范药房”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和检查标准,力争实现全旗所有的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行为更加规范。
在已为所有的药品经营企业在建立基础档案的基础上,建立了《诚信档案》,增加了企业不良反应行为的记录和日常监督检查记录,以及GSP跟踪检查记录等内容。
敖汉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2024年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八
市药品食品监管局:
为了认真贯彻卫生部等六部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领导下,紧紧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在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初步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根据省、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2009年11月底,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和药监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卫生、公安、工商、经贸、物价、药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监局。同时制定并由政府办印发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乡(镇)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药品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
全事件。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分别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药监局与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和《药品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层层夯实了药品安全责任
二、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对药品广告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并对省局暂停销售的违法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经营企业 10 家,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取缔聚众虚假宣传销售保健用品和医疗器械行为1起,收缴违法广告宣传材料2000份,责令县电视台停止药品违法广告播出1起,未发现有省局暂停销售的违法广告药品,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
(二)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2009年12月和2010年7月,分别组织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和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宣传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企业、单位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律意识。同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限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查,企业和单位自行下架销毁非药品50余种次。至9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
5家,医疗机构30家,立案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2起,5种,货值4090元,罚款5250元。
(三)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一是县药监局加强了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抽验,对辖区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抽检36批次。其中:流通使用环节抽样20种、24批次,生产环节抽样10种、12批次,送市药检所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无质量问题。二是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推动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截止目前,全县16个乡镇卫生院和120个村卫生室已全部纳入“三统一”范畴,配送企业已为16乡镇卫生院和120个卫生室配送药品99.63万元
(四)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全年度县药监局配合省、市对辖区内生产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基本药物处方和工艺和再注册处方和工艺核查和GMP跟踪检查及GMP认证《生产许可证》换证检查 9次,协助外地药监局核查本地企业药品 25 批次,对13家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GSP跟踪检查和重点检查,2家GMP认证证书到期的制剂生产企业和1家新办药品零售企业通过了GMP和GSP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企业均按要求限期进行了整改。加强对药品购销行为监管,查处无证经营药品1起,货值1000元,罚款600元。
(五)进一强化了药品技术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
品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快检箱等设备开展现场药品快速筛查工作,全年快鉴药品137批次,监督抽样药品55批次;不断完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充分利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加大药械不良反应报告力度,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2份, 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8份;共出动检查人员291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293家,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案件4起,立案1起,当场处罚8起,罚没款950。查处假劣药品9种次,标值715元,其中:假药1种次,标值150元;劣药8种次,标值565元;
(六)开展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培训。共发放有关资料22570余册(份),培训相关医务人员110人次,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152人次。
自去年底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截止到11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386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293家,立案5起,结案5起,当场处罚8起,收缴罚没款8630元。查处假劣药品14种次,标值4665元,其中:假药6种次,标值4250元;劣药8种次,标值415元;查处不合格医疗器10种次,标值1933元;取缔聚众虚假宣传销售保健用品和医疗器械行为1起,收缴违法广告宣传材料2000份,责令县电视台停止药品违法广告播出1起;监督销毁医疗机构过期麻醉精神药品11种次。现场快鉴药品137批次;监督抽样药品55批次,其中:基本药物监督抽样35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样6批次。
三、存在问题
(一)、由于机构改革和职能的调整,对开展药品安全专项 整治的力度受到一定影响;
(二)、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还有待加强;
(三)、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四)、一些重难点问题的监管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四、下一步打算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稽查打假力度。抓好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稽查工作,突出案件查处。加大基本药物监管,实现基本药物品种检查与抽验全覆盖,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二)、继续加大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和药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三)、加大药品经营秩序规范力度。
9.2024年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九
专项整治的总结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豫政办(2006)88号),我们按照相关部署自去年10月份以来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集中近一年时间,通过宣传,组织实施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工作。现将一年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总结如下:
一、药品注册工作
1、辖区内现有生产企业一家,2005年—2006年度共申报新品种5个,根据国家局、省局关于药品注册专项检查的精神,我们督促该企业完善了各种原始资料、规范了申报材料,并分别于2006年9月和2007年3月接受了省局组织的注册专项检查,5个品种全部通过了核查。
2、2006年,我们按照国家批准文号普查要求,深入到该企业调查现有批准文号的合法来源,结合企业的现状,该企业主动放弃了两个品种即梅苏丸和清热解毒口服液,使现有的生产条件和已有品种相匹和,从源头上保证了药品质量。
二、药品生产秩序专项整治和企业分类升级
根据全国药品生产秩序专项检查和省药品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局去年成立了药品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下发了活动方案,督促该企业认真贯彻GMP文件精神并结合企
业实际进行整改。主要成果如下:
1、人员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对各车间各岗位的操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参训人员达总人数的95%,考试合格率达到99%以上。
2、督促该厂利用停产期间对厂房设施进行集中维护保养,对不符合GMP要求的部位进行整改,如洁净区的墙壁、房顶重新进行油漆,圆弧进行清理、缝隙打胶密封,设备的管道加贴标志,需校验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对不符合GMP要求的容器具进行更换等。对文件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严格了供应商的选择原则等。
3、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整改,经过反复多次的整治,辖区内制剂室的整体生产环境有了极大提高,产品质量基本达到保障。
三、实施以品种为单元的GMP升级工作
实施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实际上是GMP从形式到内容质的飞跃,是GMP的升级和提高,我们按照省局的精神要求,多次深入到企业,和企业同志一起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探索了工作方案,截至目前为止,已建立了两个品种的文件体系,我们将在8月份按照建立起的文件体系对企业进行单品种认证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关。
四、扎实开展医疗器械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工作。
(1)我们对6家医疗机构,1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眼境店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于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医疗器械全过程的进货质量验收、储存条件、不良事件记录等方面;对于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购销
渠道、记录,经营范围,仓储条件、产品质量跟踪情况等;对于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经营单位,按照《河南省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经营验配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验。经过上半年的监督检查,未发现质量可疑产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
(2)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清理规范专项检查和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工作。
对我市唯一一家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结合日常监督,在6月底对我市唯一一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清理规范,核查了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存在非医疗器械管理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情况;是否存在高类低划、违规注册的情况;注册资料是否完整真实;产品说明书是否规范,与经注册审批备案的说明书内容是否一致;有无随意更改产品适用范围、夸大产品功效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或改变产品规格型号的情况。经检查,无上述情况存在。
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工作正在进行,目前检查了2家医疗机构和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要问题集中在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不完善,缺少产品注册证号等内容,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使用记录不健全等。
(3)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加强不良事件监测。在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省局充分肯定了去年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鼓励我们进一步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在会
议精神的指导下,我们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使其能够熟练操作爱普迪特报告软件,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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