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执业医师注册申请

2024-10-25

受理执业医师注册申请(精选9篇)

1.受理执业医师注册申请 篇一

医师申请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所需提供资料)

①《医师注册申请审核表》(包括:首次、变更、重新注册)原件一式两份,(医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必须回原单位出据同意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盖章(阆中政务中心卫生行政厅盖章办理;南充卫生局办理)。

②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相片3张。

③申请人身份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首次注册提交《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变更注册应当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重新注册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逾期注册应当提交县级以上综合医院3—6个月的(临床医师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

⑤拟聘用机构所在地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师健康体检表》。⑥《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⑧当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复印件。

⑨卫生执法大队出具的《医师上岗培训合格证》。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2份)。

2.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3张(一张贴申请表中,一张贴体检表,一张用信封装好,放入档案袋)。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以上)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医师健康体检表》。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聘用外单位卫技人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及提交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注册证明或变更注册证明)。

7.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2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应提交在县级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1份)。

8.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时,申请人除提交以上1—6项材料外,还应提交(原执业助理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1份)。

9、在村卫生站、个体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工作的注册人员需提交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2.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3张。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1份)。

5.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以上)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医师健康体检表》(原件1份)。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变更后拟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书或聘用合同或拟聘用证明》。

(三)、医师重新执业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2.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以上)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医师健康体检表》(原件1份)。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书或聘用合同或拟聘用证明》等材料。

7.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原件1份)。

护士办理注册一般要求

1、体检必须在人民医院或者中医院。

2、要把心电图、胸透、肝功和乙肝三对的原始报告单拿上。

3、实习证明要人民医院或者中医院以上的医疗机构。

4、实习证明要盖人民医院或者中医院以上的医疗机构的公章。

2.执业药师注册申请材料(首次) 篇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网上填表,打印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 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5.健康证明(健康证、体检表)原件、复印件 6.一寸彩照2张

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资格证不到一年,不用提交)

8.《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 原件、复印件

10.执业单位合法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1.自我保证材料

一、执业药师网上申报

登录网址:http:∥zyys.sfda.gov.cn,实施网上申报,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地址:沙河口区黄河路888-A号。联系电话:84255217 联系人:苏老)办理注册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二、材料接收受理时间

3.受理执业医师注册申请 篇三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双面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明(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毕业证书(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7、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3张(同一底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一张);

4.药品注册受理号的含义 篇四

2005年以前受理号的大体意思是:

X:表示申请国产注册或补充(新药)

Y:表示申请国产注册或补充(已有国家标准,即仿制药)

FX:申请仿制(西药)FZ:申请仿制(中药)

FX、FZ前面加B,即BFX或BFZ即为补充申请的意思 BFX/BFZ:申请仿制补充(西药/中药)CXS:申请新药证书及生产(化药)CXL:申请新药临床研究(化药)

CXZ:申请新药试生产转正式生产(化药)CXS、CXL、CXZ或CX后面加B即为补充的意思 CZS:申请新药证书及生产(中药)CZL:申请新药临床研究(中药)

CZZ:申请新药试生产转正式生产(中药)CZS、CZL、CZZ或CZ后面加B即为补充的意思 J:为申请进口注册或补充 B:申请进口药品补充 A: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

AS: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生物制品)AZ: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中药)H: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换发

HS: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换发(生物制品)HZ: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换发(中药)CSS:申请生物制品试生产转正式生产 CSL:申请生物制品临床研究

CSZ:申请生物制品试生产转正式生产 CSS、CSL、CSZ、CS后面加B即为补充的意思

2005以后,受理号更加规范,具体函义如下: 前面的四位字母意思分别如下: 第一位:C表示国产,J表示进口

第二位:X表示新药,Y表示已有国家标准(即仿制药)第三位:H表示化学药品,Z表示中药,S表示生产制品,F表示辅料

第四位:L表示申请临床,S表示申请上市(即生产),B

5.受理执业医师注册申请 篇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X公消审凭字〔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 年 月

日申请的 建设工程(地址:)消防设计审核,提供了下列材料: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 4.消防设计文件,数量: 份(大写);

□ 5.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技术资料),数量: 份(大写);

□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 7.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复印件; □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依法不需要消防设计审核;□2.依法不属于本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应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提交的上列第 项材料为虚假材料;□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上列第 项材料。

/经审查,申请符合规定,予以受理。我 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依法需要听证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6.受理居住证申请 篇六

发布时间:2010-11-03 浏览 27 次

一、项目名称:

受理居住证申请、拍照、补换

二、办事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

2.《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沪发改人口[2004]18号)。

三、受理条件:

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

四、办事所需材料:

需办理居住汪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汪明;

2.居住地区的住所证明:半年以上的住所证明、户口簿、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租借的需租赁合同并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的出具集体宿舍证明或居(村)委出具的寄宿汪明;

3.健康证明:结婚汪或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证明原件);

4.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8—49周岁的来沪人员提供)。

A:在沪属于投靠、就读类办理一年居住证的:除了提供以上办一年共同的四种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收原件):

1)投亲证明: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证明原件)。

2)就读证明: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或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的书面证明。

B:在沪从业类办理一年居住证的:除了提供以上办一年共同的四种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劳动保障部门出的就业登记证明;

2)半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从事特殊岗位需提供上岗证书);

3)综合保险缴费记录(在申请本居住证前连续三个月以上的)。

五、办事流程:

1.咨询;

2.查验符合以上材料后受理,材料复印;

3.填写适用于各类型的登记表,填写完毕后交申办人核实签名确认;

4.在输入机上输入采集的信息(附身份证原件)并打印登记号;

5.在拍摄机上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并核实基本信息;

6.在审核机上信息复审;

7.信息复审后在输入机上打印回执,盖章后交申办人核实内容,并说明相关事宜。

注:l.投靠、就读类的材料需在一星期左右移交所属派出所审核存档;

2.从业类材料目前就地存档。

六、相关表格:

七、办结时限:

白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相关部门收到申领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材料核定,市社会保障局和市民服务中心根据制证指令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l0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

八、办事地点:

华泾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华泾路505号

九、收费标准:

工本费25元。

十、接待时间

待查

十一、咨询查询:

7.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办事指南 篇七

一、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二、办理依据

⒈《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通过,2009年8月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⒉《关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4〕100号)“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册”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

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年7月卫生部令第5号)》第十八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办理条件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年7月卫生部令第5号)》第四条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⒈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⒉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⒊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⒋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⒌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⒍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⒈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第十三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⒈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⒉受刑事处罚的;

⒊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⒋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⒌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⒍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⒎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⒏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注册主管部门对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⑴《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⑵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山东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⑶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⑷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注册助理执业医师者还需提交助理执业证书原件;

⑸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合;

⑺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白色背景); ⑻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需提交在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证明。

(二)医师变更注册 1.主要执业机构变更:

可以申请执业地点内的主要执业机构变更

按《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新)》第二十条,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

医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合;

(7)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变更执业范围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①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②在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并持有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

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提交下列材料:

①《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②《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③《医师执业证书》;

④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⑤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聘任证明;

⑥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三)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 ⑴填写《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⑵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⑶市级报刊挂失证明(滨州日报);

⑷《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白色背景); ⑹市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签章后,向省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办理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6号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省卫生计生委斜对面)6楼610房间。咨询电话:0531-67876212 67876297 ⑴填写《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⑵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⑶省级报刊挂失证明(齐鲁晚报或大众日报等); ⑷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彩色1寸近照2张(照片下方标注身份证号和姓名); ⑹省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根据省卫生计生委鲁卫医字〔2015〕51号文件,确定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三家医疗机构为省卫计委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重新申请注册培训定点机构。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地址:滨州市黄河二路661号影像楼(老办公楼)305房间 电话:0543-3256510、3258850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2号楼12楼医学教育和培训中心办公室 电话:0537-2903832 济南市中心医院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05号9号楼346房间 电话:0531-85695219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材料提交:地址:滨州市渤海18路667号中海大厦裙楼209房间,联系电话:0543—3186526。

(二)受理

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受理,对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需在规定的工作日内进行材料补正。

(三)审批

按照审批权限,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材料及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

六、附件下载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doc

2、山东省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doc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doc

4、山东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doc

5、医师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doc

6、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及遗失补办办理须知.doc

7、军队医师换领地方执业资格证书申请表.doc

8、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申请审核表.doc

9、医师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doc

8.农民之间土地纠纷申请受理报告 篇八

姓名:黄福汾

住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村东平坡45号

纠纷地点:那马镇东平坡2队“米眼”山东面(即中铁十八局梁场对面南北高速边)

那马镇人民政府:

本人在东平村2队的“米眼”山东面有一片山地,属于开荒地,自1984 年开荒后经营至今,其中东面靠山脚部分,由于地势较陡不便耕作,所以本人自1984 年以来就在此地种植了一小片竹林、柠檬树、香蕉等。南北高速公路动工时曾挖了一丛竹子,还给我发放了200元的补偿金,目前剩余竹林还依然存在,每年生产竹笋。去年经我儿子对此地重新整理后种植了速生桉树,本坡村民有目共睹。

今年6月20日,本坡2队村民黄年青突然砍伐我经营了二十几年的竹林,非但不听劝阻,还对我恶言相向,他声称此地是他本人先开荒的。本人曾向那马社区有关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但双方对调解结果不服,故特向那马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解决此地归属权问题。

申请人:黄福汾

2011年7月25日

9.受理执业医师注册申请 篇九

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

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 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申请人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正面免冠彩照。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3.是否首次注册

是□否□

5.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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