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流程

2024-10-16

办理出生证明流程(共10篇)

1.办理出生证明流程 篇一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

1、新生儿出生后到医生办公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首发登记表》及《分娩记录》,由助产人员和产妇如实登记,签名。

2、到所属辖区的村卫生室领取《回执单》,县外的不需要提供《回执单》。

3、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一张纸上),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不办理的还需提供《准生证》或所属镇计生办出具的《出生人口信息单》。

4、备齐以上材料到本院(计生办)住院处一楼大厅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5、办理时间:周一、周三、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6、办理范围:2010年8月1日后出生的在本院办理,2010年8月1日以前出生的到县妇幼保健所补办。温馨提示

1、节假日不予办理。

2、《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发放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及新生儿姓名,请慎重、真实、完整的填写信息。

涡阳县中医院

出生医学证明流程

1、助产人员和产妇共同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发登记表》。

2、助产人员填写《出生分娩记录》。

3、到所属辖区卫生室领取《回执单》。

4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复印在一张纸上)。

附:出生满1个月不办理的,出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准生证》或由当地镇计生办出具的《出生人口信息单》。

涡阳县中医院

2.办理出生证明流程 篇二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或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或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4、《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母亲医务科父亲核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是否有误,新生儿信息有无涂改。进入成都市新生儿登记系统

1、新生儿姓氏必须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致。

2、若无新生儿父亲相关信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免责声明。录入并核实新生儿及其父母的基本信息。领证人一同核对所有基本信息核对出生证明编号是否与系统一致

1、打印出生证明(两联),领证人存根上签字。

2、领证人在出生证明登记本上签字,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专用章)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图

(只适用于1996年4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

新生儿分娩医院提供

1、成都日报。

2、华西都市报。

3、成都商报。新生儿母亲所在地政府(辖区办事处或乡政府)确认盖章。

1、分娩证明。

2、病历复印件(新生儿记录和分娩记录)。

3、首次签发记录复印件(2010.1.1以后分娩的新生儿)。登报挂失报纸原件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书面申请(新生儿父母签字。)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户口薄原件(已进行户口登记)。

2、生育证明(未进行户口登记)。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新生儿母亲的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2、新生儿母亲的失踪证明;

3、新生儿母亲的死亡证明;

3.出生证明办理期限 篇三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

6、办证时间为:每周二、四上午8点—11点。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篇四

一、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未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未入籍的:

1、由村委会或社区出具婴儿出生状况证明(父母姓名、婴儿姓名、出生时间、出生地点、性别);

2、提交由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婴儿入籍证明,入籍证明中必须注明婴儿出生地点、姓名、性别、接生人员姓名、是否入籍等;

3、带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4、若不是婴儿父母来办理,办理人应持有其父母的委托书(盖手印);

二、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未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已入籍的:

1、由村委会或社区出具婴儿出生状况证明;

2、派出所出具的入籍时无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3、带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4、若不是婴儿父母来办理,办理人应持有其父母的委托书(盖手印)

三、因遗失、被盗等要求补办的提交以下材料:

 书面申请

 市级报刊公告作废(原生证明编号、婴儿姓名、父母双方姓名)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证明。

 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补发的证明由补发机关注明“补发”字样,已经入籍的只补发正页,未入籍的补发正、副页。

四、下列情况不予补发:

1、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2、《出生医学证明》中记录的信息(姓名、父母资料、国籍等)有所变动的。

江安县妇幼保健院

2011年7月27日

5.办理出生证明流程 篇五

澳大利亚出生的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认证

我在国内要办出入境通行证,公安局要求,澳大利亚出生的孩子要经过中国驻澳大利亚领事馆认证,请问澳洲出生证明认证需要宝宝或者父母本人到场吗,是否可以找人代办?

办理澳大利亚出生证明认证不需要孩子或父母亲自到场,可以找第三方机构代为办理。

什么情况下会用到澳洲出生证明公证认证文件? 目前在国内,给新生宝宝上户口的时候,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的时候,将来孩子需要出国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的时候,都会要求您出具澳洲出生证明公证认证文件。澳洲出生证明公证认证的程序

澳洲出生证明需经过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认证、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才能被国内政府机构认可。澳洲出生证明公证认证样本

每进行一个步骤的认证,就会在原始的出生证明上附上单独的一页认证页,并装订,最后经过中国驻澳洲领事馆认证后的文件已经是多页文书装订在一起的公证认证书。

本文章源自傲凡使馆认证:http:///category-au

第1页

澳洲出生证明公证认证样本

澳洲出生证明公证认证所需材料: 1.《公证认证申请表》

2.孩子澳洲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护照复印件

4.父母双方在澳期间的居留身份证明(比如当时的签证页,过期的也可以)

澳洲出生证明公证认证办理时长:

澳洲出生证明认证的处理时间为4-5周(含往返国际邮寄时间)本文章源自傲凡使馆认证:http:///category-au

6.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温馨提示 篇六

一、新生儿父母亲自办理。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不能办理的,委托人则需要带好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新生儿监护人代理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交签发人员查验。

四、必须起好新生儿姓名,出生证一旦签发不得修改。

7.办理出生证明的委托书 篇七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说到证明,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拟证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办理出生证明的.委托书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办理出生证明的委托书范文1

本人,于 20xx年xx月xx日在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生产,现委托 办理出生证事宜。关系:

注:办理出生证所需手续最好是婴儿母亲办理,若其他人办理需婴儿父母双方写委托书,婴儿父亲办理也需婴儿母亲写委托书。

委托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办理出生证明的委托书范文2

xx(单位或部门名称):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负责办理xxxxxxxxxx工作(事宜),请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或单位)承担,与贵(单位或部门)无关.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亲笔签字)

被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亲笔签字)

单位名称: 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办理出生证明的委托书范文3

委托人:_____ 性别: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 性别: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与委托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_______的《出生医学证明》。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

8.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 篇八

委托人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办理_________________(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签字:_____受委托人签字:

9.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篇九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 年 月 日在(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办理

(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手印):

受托人签字(盖手印):

****年**月**日

10.新出生证明办理说明 篇十

河南省卫生厅、公安厅规定:出院前不能提交母亲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为“母亲信息缺失”。出院后提交的母亲身份证不予认定。2014年起,出院前提交结婚证的,不再强调结婚时间。压力、权力不等于法律。执法单位和人员应依法办事,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办理,发现缺乏证据违法违规办理的,应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换证问题

答复:2014年1月1日起,不再换发。按照法规要求:一经签发,不予变更。

1、当事人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单亲改为双亲,父亲与新生儿已做过亲子鉴定,是否予以更换?

答复:不换。

2、当事人办证时有结婚证,办理的双亲《出生医学证明》,后女方要求更改男方信息,说男方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并带来亲生父亲的亲子鉴定,是否变更父亲信息?是否予以换发?

答复:不换。

3、当事人办证时有结婚证,办理的双亲《出生医学证明》,后离婚孩子判给女方,且有女方全部承担抚养费,女方要求更改新生儿姓名,删去父亲信息,是否予以换发?

答复:不换。

4、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因不到年龄,无结婚证,不能办理双亲《出生医学证明》。于是新生儿父母造假,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提供的身份证及结婚证是假的,身份证号码是错误信息,当时我们无法识别,为其办理了双亲的《出生医学证明》。但是当该新生儿入户时《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上的父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公安部门不给办理,让我们重新换发,这种情况是否予以换发? 答复:不换。未到结婚年龄的可以签发母亲单亲信息。出具伪造证件或伪造信息的,不予签发,已签发的不予变更并声明作废。

5、新生儿家属自行修改出生证信息导致的证件无效应该如何处理。是否换发? 答复:不换。收回损毁证件原件,以“家长损毁”原因,按补证程序办理,盖补发专用章。统计到补发登记中。

超期办理问题

1、孩子出生后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现在父母双亡,导致无法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答复:不予签发。请监护人走领养程序入户。

2、部分助产机构特别是乡卫生院不能提供病历复印件,有的分娩记录都找不到,医院证明能否代替病历复印件?

答复:医院证明不是出生证据,无法律效力。证据不足,不应不应违法签发

单亲问题

1、父母没有结婚证,新生儿与母亲办理了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外省、市公安机关拒绝配合,不予入单亲户口怎么处理?

答复:仅显示母亲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合法有效法律证件。外省户籍部门不予入户的问题,不属于我省管辖权限,也不是卫生部门的职责。

2、男女双方未婚生子,生育后女方失踪,没有母亲身份信息无法录入软件,虽然孩子和父亲已做亲子鉴定,但是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有母亲信息才能开具出生医学证明,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复:此问题属于“母亲信息缺失”,国家已有明确规定,按规定不予签发,并非单亲问题。今后,《出生医学证明》的“单亲”仅指母亲。不存在为单父签发的问题。

3、孩子父母婚后离异,在办理出生证时不能提供母亲或父亲(找不到)信息的如何处理?

答复:住院时和办证时,提供母亲证件、信息一致的,按单亲母亲办理。否则,不予签发。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质量问题

1、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纸张较绵,背景底色花纹不明显,打印上的字迹非常容易磨掉,不易长时间保存。目前有些家长持字体模糊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要求重新更换新的。

答复:收回损毁证件原件,以“损毁”原因,按补证程序办理,盖补发专用章。统计到补发登记中。

2、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封皮,家长反映不易保存。

答复:已向国家证件办反馈。

男方正常,女方智障无户口本身份证,无结婚证;女方户口漏登(本地人)同居生子;很多本地外出打工男同志带回来的无任何证件的外地女子在我市生孩子。鉴于以上这些情况,有医院出具的所有分娩证明,但母亲只有姓名,无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导致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母亲一栏无法填写?

答复:(1)新规定已明确规定,“母亲信息缺失”不予签发。

(2)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是:身份证、结婚证或亲子鉴定证明。其它证件均不予认定。新生儿的母亲与父亲双方精神上有问题,夫妇双方智障、无结婚证(民政局不办理),无身份证、户口本,同居生子,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答复:国家已经明确规定,“母亲信息缺失”不予签发。请监护人走收养程序。关于亲子鉴定问题:(1)卫生部门对“亲子鉴定证明”的鉴别能力有限。我们不要求、更不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

但是,如果当事人出具“亲子鉴定证明”,鉴于我们对其它省市出具的及网上出售的“亲子鉴定证明”不具备鉴别能力,因此不予认定。河南省人民医院(诚信)和郑大一附院(医附院),是目前已知的合法机构。各地也可采用本省辖市级公安部门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办理。

(2)住院分娩时提交结婚证的,出具双亲信息。不出具结婚证的,签发单亲母亲信息,不影响新生儿和母亲的合法权益。

(3)遗留问题超过3个月的,也不再将“亲子鉴定证明”作为增加父亲信息的依据,不予签发父亲信息。未婚孕产妇生育子女后死亡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如果能提供母亲身份证,并与住院分娩时提供的母亲证件、信息一致的,可按单亲母亲办理。否则,请家属走领养程序。

未婚生育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又拿来结婚证要求更换《出生医学证明》如何办理?

举例:男女双方结婚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故未能提供结婚证,生育子女后开具了只写母亲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因无法在男方上户口,所以,在领取结婚证之后,希望能够我们更换成为有父母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能不能更换,如何办理。

答复:(1)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一经签发,不得变更。

大家再明确一下:2014年1月1日起,不再换证。

1.父母亲住址一栏是以身份证上显示的为准还是以现住址为准(因为两者很多情况下有不一致现象)?如果以现住址为准是否还要提供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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