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2024-08-12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精选9篇)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篇一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40.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印制与保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印制和保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须由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统一式样,在指定印刷厂印制。印制的时间、数量要进行登记,并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后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存根要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在l0年以上,方可销毁。

4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

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2.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程序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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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程序

发布单位:东莞社保局更新时间:2010-1-4点击次数:164696大中小关闭窗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引如下(适用的对象为在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一、跨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1、参保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障分局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2、参保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者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3、当跨省转移的参保人没有重新就业参保以及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并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保险帐户。

4、由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在本市范围内变换工作单位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直接接续原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 篇三

一、基本要求

《2011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党员本人确认无误签字后由党总支制作电子版,每页登记10名党员信息,报学生处。确保通知到全部党员,保证无一遗漏。

二、《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填写说明

填写《2011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内的各项信息时,务必确保“转往单位”和“介绍信抬头”两项内容的准确无误。“介绍信抬头”一般开到毕业生分配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委组织部,不要直接开到分配单位的党组织(省内高校可直接转递)。

1)落实工作单位的,且工作单位基层组织能够接收党组织关系的: “转往单位”一项填写详细具体的工作单位名称,“介绍信抬头”一项填写工作单位所隶属的上级党委组织部的名称。

如,分配到省内的,要开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县(市、区)委组织部;分配到省级机关(厅、局)的,要开到省级机关工委;

分配到外省的,要开到所去单位所在省的机关工委或市、县(市、区)委组织部;

分配到国家部委机关的,则开到部委机关党委或党组;

分配到国家级某公司,要视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再定; 分配到铁路、银行、证券监督、保险、民航系统的,要开到该系统省级部门党委组织部;

入伍的党员,其组织关系直接转往该部队政治部; 考取研究生的党员,按其入学通知书的要求填写抬头或要求该同学与考取学校联系确定如何填写,转往何处。

2)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基层组织不能够接收党组织关系或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请学生党员本人联系,介绍信抬头直接开到生源所在地,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在地的县、市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一项填写详细具体的生源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具体到村组或者街道办事处),“介绍信抬头”一项填写生活所在地的城市的市委组织部或县委组织部。

3)办理人事代理的(落实工作或未落实工作单位,均可办理),人事档案(即高考及大学读书期间的学籍档案材料)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可转至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具体办理由学生党员本人与人才交流联系咨询。

例如:转往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的:“转往单位”写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介绍信抬头”一项填写河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转往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转往单位”填写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介绍信抬头”一项填写郑州市委组织部。

转往其他城市的人才交流中心的,“转往单位” 填写xx市人才交流中心,“介绍信抬头”一项怎么填写由党员本人自己联系,一般为xx市委组织部。

4.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篇四

北京工商大学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在离校前,党委组织部根据个人提供的组织关系转移地(基层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二、关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原则要求

除学校录取为研究生、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留在学校,其他毕业生党员均应按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可委托代办。

(二)办理步骤

毕业生党员应先到所在党总支填写相关信息,组织部根据所填信息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党总支签字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随身携带并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三)注意事项

1、填写相关信息前,毕业生党员必须向接收单位询问要转入的党组织的全称(必须为党委级)。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时请注明自己的党费交至何年何月。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

4、请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由本人亲自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并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或传真到学校。逾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作废。

5、需改派其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应通过原所在党总支及时向组织部反映。组织部不办理逾期三个月的介绍信改派手续。

6、对无故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间超过半年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三、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

(一)我工作的企业(单位)没有党组织,怎么办?

学生在外企就业或所在企业无党组织的,1、可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本单位是否有挂靠的党组织;

2、也可将组织关系落实在单位所在地区或居住街道党工 1

委或人才服务中心。

(二)用人单位的党组织是党支部或党总支没有党委,该怎么办?

因为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最基层党组织是党委,转移组织关系时必须问清楚转入的党委名称,可向用人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询问上级党委名称及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相关要求,将党员关系转入上级党委。

(三)我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怎么办?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暂时没有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

1、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

2、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原户籍或父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党组织;

3、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4、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本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上其一,但前提是对方党组织同意接收。

(四)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怎么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遗失,不能补开,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存根只能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证明。超过有效期不予办理。

(五)我要出国留学党员组织关系怎么办?

请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校不保留出国留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六)介绍信抬头党组织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怎么办? 如介绍信抬头党组织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的,需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本人有效证件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返回学校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不予办理。

(七)如果组织关系已转往甲单位后不久换了新的乙单位,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直接由甲单位开出介绍信转往乙单位,不需要回学校办理。

(八)我考上本校的研究生,该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党员,组织关系在学校内转移(可开学后转),但需要到学院党总支登记相关信息。

当你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立即返回学校或拨打电话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和你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联系电话:010-68984311

北京工商大学党委组织部

5.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篇五

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的时间安排,组织部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如下:

特别注意:信息更正、更换单位等需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办理。

1、信息更正:

介绍信抬头、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正式/预备党员、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误,持介绍信原件,由我部在介绍信上更正并加盖校对章。

2、更换单位: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发生变动时,应先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再持新的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单位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可转往原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需出具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等证明),到组织部退回原来的介绍信并开具新的介绍信。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内办理改派。

3、单独转出

毕业时未由学院统一开具介绍信的,应先到学院党政办开具校内介绍信,再由我部查询党员数据库后单独开具介绍信。转出后需要更正信息或更换单位的,需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党委组织部办理。

4、特别注意

按照党员管理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与党员材料分属不同的管理范畴。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某个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材料是指党员从申请入党到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再到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直至被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而形成的一系列材料,作为党员人事档案的一部分,由档案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若党员材料有问题应及时与原所在学院和学校档案馆联系。

5、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本学期:2013年6月25日及此后学校规定的办公时间;

暑假期间:2013年7月24日起,办理时间暂未定,放假前见组织部网页通知。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413#

联系电话:028-8540539

1关于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总支:

为了顺利完成今年毕业生党员的派遣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发放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党员材料和装袋。现将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观念的教育,向毕业生党员详细说明组织关系转接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进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督促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从6月18日至6月24日以学院党委(总支)为单位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由所在学院在《毕业生离校传递单》上“党员组织关系”一栏中签署意见,并发放介绍信,毕业生党员个人不需要再到党委组织部办理。

三、我校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本单位的研究生或留本单位工作的,不需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我校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校内其他单位的研究生或留校内其他单位工作的,需由原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开具校内介绍信,在新生入学、新教职工报到时直接交至新的单位党委(总支)。

四、组织关系转接单位原则上应为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的工作单位(按照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下发的就业派遣表)。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采用两种办法确定其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一是将组织关系转往原生源所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厅或所在市(县、区)人事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二是联系父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经上述任一单位党组织同意后转入。

五、请提醒本学院毕业生党员:

1.一定要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党章规定:党员6个月未交纳党费或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2.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妥善保管,以免遗失,遗失介绍信无法补办。

3.党员应提前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单位了解介绍信抬头的书写要求。

4.党员应核对介绍信上各项信息是否准确。介绍信不能随意涂改。若介绍信中抬头等相关信息填写错误,应于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更正并加盖校对章;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单位发生变动,应于有效期内先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再持新的就业报到证和介绍信原件,由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介绍信。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内办理改派。(介绍信信息有误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单位发生变动的,需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更正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5.党员到新单位后,应及时将介绍信交给所在单位党组织,并提醒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至该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学院。

6.党员应注意查询党员材料是否寄到(应随人事档案寄出),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原所在学院联系。毕业时为预备党员的,要及时到转入单位办理转正手续。

6.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检讨书 篇六

尊敬的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我叫张六七,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毕业生,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在此我向党组织做出深刻检讨,希望党组织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机会。

在此,首先对时间疏忽这个问题进行检讨。2016年7月我从学校毕业后回到广西南宁市找工作,当时找工作并不顺利,我不停的投简历,不停的参加面试直到8月底才找到工作。工作后比较繁忙,而且公司要求规定,工作两个月后才给转正,试用期间不断地在加班,而且上级领导不给请假。当时工作上的疲惫以及自己本身的观念淡薄,也未及时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后面工作上转正后,因为个人没够重视,而且工作上也比较繁忙一些,导致党组织关系至今未能落实。我现在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希望党组织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其次,关于单位更换问题。毕业前夕,在收集党组织转出单位信息时,我以为我可以找到一份在南宁的工作,当时就把关系开到了南宁市人才交流市场。但是在后面直到开报道证的时候,我还是未能找到在南宁市的工作,所以我的人事档案及党员档案只能回生源地。由于现在这份工作太累,我已经在找新的工作了。现在我的人事以及党员档案都在生源地,因而我打算把党员关系先放回家乡,等我找到一根稳定的工作,再把人事档案和党员关系转到新的单位。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我没有严格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须知的要求及时办理转移手续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通过一直以来的学习和反省,我深刻地认识到这是党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纪律性不强的表现。

我向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做出深刻自我检讨。通过这件事情,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党性修养的不足,从而也增强了自己重新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决心。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思想学习上,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严格以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要求来鞭策自己,做到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努力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组织生活上,积极参加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季度不间断主动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努力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好党与群众的联系人。工作上,我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再次,我向党组织做出深刻检讨,恳请组织部领导对我进行批评教育,并希望组织部领导给予理解和帮助,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机会。

此致 敬礼!

7.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篇七

党龄

党籍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党员在填写登记表中有关“入党时间”栏目时,不知道是填写支部大会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还是填写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的时间,有的党员甚至记不清自己的入党时间。

平常我们所说的“入党时间”就是指从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的时间,这个时间是应该牢记的,以后在填写登记表中有关“入党时间”时,就填写这个日子。

什么是党员的党龄?党龄即成为正式党员的时间,表示一个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由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主要是接受党组织的教育考察,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像正式党员一样参与党内事务。因此,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不算党龄。按照党章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延长预备期者,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什么是党员的党籍?党籍表示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即有了党籍。取得了党籍,是一个人从组织上被承认为党员的依据。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正式党员被劝退出党、除名、开除党籍以及自行脱党、自动退党的就失去了党籍。党籍是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个人应十分珍惜它,党组织在处理有关党员的党籍问题时,也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怎样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党员组织关系需开“党员证明信”。狭义概念是指正式组织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当我们说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时,是指广义概念;当我们说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是指狭义概念。

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因离开原党组织或外出工作、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通常叫临时党员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应出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党员要妥善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党组织或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经审查后可予以补转。对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8.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篇八

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时间:

1、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为采集基本信息时间和入党材料归档时间。2、6月中旬至毕业生返校,为开具介绍信时间及发放介绍信时间。

二、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采集基本信息,填写毕业生党员名册。需采集的信息有: 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年龄、民族、党员类别(正式/预备)、身份证号、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所处位置(省内/省外)、党费缴至时间、联系方式等,填写《2011届毕业生党员名册》。

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一般是就业单位、考取研究生学校或科研 院所、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生源地人事档案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此信息需结合毕业生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或党员本人联系的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A、省内:

a、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一般为人事档案关系回生源地,或 到所在地就业等,如:湖北省荆州市川店镇党委、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党工委、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工委等。

b、党政机关:一般为到所在地国有、民营、私营企业就业(国有、民营、私营企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政府机关党组织),或资教生、选调生、到村任职生,或到党政机关部门工作等,如: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宜昌市西陵区党委、湖北省汉川市司法局党委组织部、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局党委等。

c、国有大中型企业:到该类单位就业的,组织关系直接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如:东风汽车公司党委、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等。

d、大专院校:一般为考取本科生,或到大专院校工作等,如: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武汉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孝感学院党委组织部等。

e、科研院所:一般为到科研院所工作等,如: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党委、湖北化学研究院党委、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党委等。

f、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如: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委员会、中共湖北省人才中心委员会、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党委、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党工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等。

g、部队:一般为到部队工作,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咸宁军分区政治 部等。h、其它。

B、省外:

a、各市委(县委、县市级的区委)组织部:一般为人事档案关系回生源地 或到所在地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办理托管手续,或到所在地国有、民营、私营企业就业(国有、民营、私营企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政府机关党组织)等,如: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等。

b、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中组部组织局编著,2005 年1月版)公布的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组织关系直接转移到所在企业党组织,如: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直属党委、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党委等。

c、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一般为考取外

省本科生,或到外省高校工作的,如: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西安交通大学)、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华南理工大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北京化工大学)、中共江苏省委高校工委(南京理工大学)、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西南师范大学)、上海市科教党委组织干部处(华东理工大学)、中共安徽省委高校工委(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共湖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南大学)、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理工大学)、中共广西自治区委高校工委(广西大学)、中共江西省委高校工委(南昌大学)、中共浙江省委高校工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大学)、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天津大学)、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理工大学)、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东北大学)。

d、组织关系隶属地、市、州: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化工学院)、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江苏工业学院)等。

e、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 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等:一般为到外省企事业(该企事业组织关系隶属于以上党组织组织部(处))工作,或到相应政府机关部门工作的,如:中共广东省直工委组织部(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中共陕西省委科工委(西北化工研究院)、中共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委(中铁十八局集团公司)、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富士康精密组件有限公司)等。

f、部队:组织关系需转移至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一级或相当师(旅)级及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如:中国人民解放军92003部队政治部、广州军区综合训练基地政治部组织科等。

g、其它:如,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

(2)“党费缴至时间”为“二〇一一年六月”,其它信息的填写要求完整、准确。毕业生党员名册表请按省内预备党员、省内正式党员、省外预备党员、省 外正式党员分开录入信息,并报电子档和加盖系总支印章纸质档各一份到组织人事部备案。

2、开具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名册各栏目信息核实准确无误后开始此项工作。

(1)请各系总支于6月中旬预约开具介绍信时间。

(2)开具介绍信时,请严格按照核实无误的毕业生党员名册内的相关信息填写。并要求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工整、准确、规范填写。

(3)介绍信有效期为 玖拾 天。

(4)介绍信开具好后,请将介绍信编号填写在毕业生党员名册“介绍信编 号”栏内;“集体”开往组织部的介绍信分省内预备党员、省内正式党员、省外预备党员、省外正式党员四种类型开具。

3、介绍信发放工作:经核实,所开具介绍信准确无误后,发放至每位党员手中,发放时,务必请本人亲自领取,并一定要履行签收手续,系总支要妥善保存签字薄,以便备查。

组织人事部

9.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要求 篇九

1、毕业生向就业单位询问“介绍信抬头”及“组织关系去向”如何填写。毕业生在向就业单位询问时,一定要向党务部门或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负责人员询问,如果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要问清单位组织关系挂靠何处(一般为单位经营地所在区县的组织部)。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一般应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党组织,此情况仍需问清楚“抬头”及“去向”如何填写。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和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前提是户口和档案也放在这里)。

2、组织关系去向汇总。支部书记负责登记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信息,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相应登记表,请学生党员本人签名确认,如本人确实不在学校,可请支部书记代签,但一定要与本人核实。

3、学院发放介绍信时一定发放至学生党员手中,介绍信不能放在学生档案材料中。介绍信发放过程中,必须减少中间环节,由本人领取,并请其签名,防止丢失。

4、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至接收地,并务必在有效期内办理转移手续,在转移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接转,请立即与学院党委联系。绝对不允许拖延组织关系转移时间,如超出有效期,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自负。介绍信被接收时,请将介绍信回执联盖章并邮寄或传真至学院。

5、为防止党建材料在转移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损坏等情况,学生党建材料可统一放入人事档案,随人事档案材料转寄,党员在组织关系转移后要告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学校规定:正式党员的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其他人员的材料自己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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