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共10篇)
1.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一
关于《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
辽宁省人民政府(2007年5月22日)
去年以来,全省深入贯彻科技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人大执法检查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这一主题,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全省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科技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科技正在成为农业结构优化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推动力,科技创新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科技创新、新产品的研发,提升了产业技术水平,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200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1045.9亿元,比上年增长42.4%,占同口径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7.2%,提高了3.6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达到12.4%,提高了2.2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科技创新的成效进一步显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276.4亿元,同比增长40.8%,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为28.6%,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占GDP比重为13.7%,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下面,就省人大执法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强化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问题
一是成立了以张文岳省长为组长的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大科技”意识,将各部门相关工作纳入到全省一盘棋。各市普遍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机构。二是实施了对市级政府科技工作的考核制度,科技工作成为省政府工作考核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类指标。三是科技创新工作被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省直有关部门采取了有力措施,作出具体安排。全省14个市都分别召开了科技大会,作出了加强科技创新的决定,制定了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部分县、区也召开了科技大会,部署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四是努力营造鼓励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科技创新工作已成为各主要新闻媒体的宣传重点。成立了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奖,专项安排近4000万元资金重奖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成果创造者、转化实施者和中介服务者,调动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问题 1.进一步强化国有大中型企业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建立科技创新工作责任制。将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作为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以股份制改造为重点,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截至去年年底,全省34户地方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占应改制企业的85%。三是推进分配机制创新。支持鼓励企业采取技术入股、研发项目经理制、按销售或利润比例分成等多种分配形式,提高研发人员的收入所得。
2.突出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启动实施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科技部已经批复把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试点省。在省直企业中开展了“创新型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沈阳机床集团等大中型骨干企业新建省级以上各类企业研发中心63个,企业研发中心总数达到284个。三是促进产学研合作。支持沈鼓等250家企业与省内外45所高校、32个科研机构建立以利益为纽带的技术联盟,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153个。四是支持企业成为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主体。2006年支持企业经费占省本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经费的94%,拉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80亿元。五是培育企业自主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在企业中建立了6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39个博士后科研基地,为企业培育20个抢占制高点的创新团队。工矿企业成为专利职务申请的主力军,专利申请比上年增长64.8%,占专利职务申请总量的64.5%。
3.加快科研事业单位和高校科研机构改革。一是稳妥实施科研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了省属129家科研单位的类别划分。推行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二是积极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出台了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的指导意见,调动了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三是进一步推进高校科研机构内部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科技平台相对独立建制。2006年全省高校转化科技成果878项,比2005年增长16%。
4.加快建立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制定了《辽宁省科技咨询(中介)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试行)》。大连市出台了国内首部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大连市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条例》。已着手制定《辽宁省促进和鼓励科技中介服务及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科技中介发展专项”,实施“科技中介千人培训工程”,扶持和发展一批科技骨干中介服务机构,培训各类中介人员1000多人。
三、关于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重大科技项目问题 2006年省本级财政实际安排科技三项费用6.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6.1%。按照省人大的建议,对省本级科技经费的使用进行了重大调整。
1.切入全局性创新主题,集中资金支持重点。通过公开征集重大技术需求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议,凝聚出12个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直接拉动作用的七个方面予以支持。一是大幅提升对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解决了180个关键技术,开发了200余项新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46亿元,实现利税58亿元。二是突出加强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了企业研发中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三是优先支持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解决了隧道掘进机的卫星定位技术等60余项重大关键技术,研制开发出PET/CT机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装备和产品。四是加快高新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原有7个省级以上高新区实现工业增加值520亿元,增长31.2%,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3.3%。批准阜新高新区为省级高新区,批准筹建抚顺等6个省级高新区。本溪被确定为国家级中药现代化科技特色产业基地。五是强化了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解决生产技术难题70余项,开发新产品60余项,实现新增产值35.2亿元,新增利税4.16亿元;推广新品种面积4000余万亩,实现新增产值18.6亿元。六是支持了社会发展领域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重点支持20项涉及人口与健康、疾病与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建设,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七是引导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实现销售收入61.1亿元,税收4.8亿元。
2.针对重大技术需求,加大项目经费支持力度。围绕全省技术创新重点,集中了70%以上的省本级科技经费,组织实施了300项重大重点项目,支持重大重点项目的经费额是2005年的2.84倍。解决和掌握了超级钢控轧控冷等关键技术203项,已申请专利147项,其中发明专利97项;研制出X100管线钢、全断面掘进机、九轴五联动车铣复合中心机床等新产品8200多项,实现新产品产值900多亿元。锻制出90机曲轴曲拐毛坯样件和试制成功三峡水电站右岸机组水轮机下环等重大产品。全省石化、冶金和装备制造业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了3.5、0.3、2.5个百分点。3.加快计划下达进度,促进资源整合。2006年省本级科技主体计划比往年提前了4个月编制完成。去年,各市市本级科技经费的60%以上与省安排的重大、重点项目配套支持;争取到国家科技部、自然基金委科技经费4亿多元。
四、关于科技创新配套政策落实的问题 为推动《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若干规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成立了“科技创新政策推进协调组”,并根据省直各部门的职能,将落实57条政策的责任逐条明确到相关部门。一年来,省发改委、经委、科技厅、人事厅、中小企业厅、信息产业厅、地税局、工商局、国防科工办等部门分别印发了《关于推动辽宁省企业信息化宽带商务平台应用工作的意见》、《工业产业重点技术及产品攻关指南》、《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级专家队伍建设工作意见》、《辽宁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支持服务平台认定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品牌战略工作方案》和《辽宁省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创新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政策性文件。2006年全省有100多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减免6000多万元。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科技创新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对科技创新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中所发挥作用仍需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科技资源仍需加大力度引导其向经济主战场凝聚;三是由于国家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出台,我省各项政策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四是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仍是科技创新工作的薄弱环节;五是全社会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科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按照年初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对人大执法检查中提出的几个方面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整改。
1.优化环境,落实政策,继续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发挥各级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加快《若干规定》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适时颁布实施。大力发展创新文化,培育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进一步做好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2.加大政府的引导作用,凝聚科技资源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汇集。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社会化的风险投资等投入体系,调动全社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加快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体制改革,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3.进一步集中科技力量,在重点领域形成科技创新的爆发力。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专项,解决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和产品。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保持25%以上的增长速度。4.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通过推进企业研发机构的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产学研技术联盟、加强公共研发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企业自主创新团队等措施,解决企业存在的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今年,要着手进行装备制造业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继续滚动实施100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5.进一步加强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依靠科技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现代农业科技、县域特色产业基地培育、科技惠民、农村科技服务等五方面科技行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以冶金行业节能、水污染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为重点,重点攻克一批节能与环保关键技术。针对我省公共安全、海洋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我省地方性高发疾病问题,开发灾害预警等一批新技术。
2.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二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局) :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履职专项督查暨2016年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桂建管〔2015〕111号) 要求, 2016年1月4—8日, 我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春节前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部署2016年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应急值班值守、扬尘治理工作情况, 以及防范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检查组分别在14个设区市召开了工作汇报会和检查情况反馈会, 抽查了33个在建项目, 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15份、隐患整改建议书17份。
总体来看,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大部分施工、监理企业高度重视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 按照我厅及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 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成效显著。一是各地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以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和短信、微信、Q群通知等多种形式, 将自治区安委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及我厅关于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的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到辖区在建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 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绝大部分工地将在2月1日左右放假, 各企业和项目已对春节前后的放假、值班、复工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极少数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已安排好施工监管和慰问等活动。三是大部分设区市确定了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工地名单, 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的进度款拨付情况, 提前介入摸底, 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⒈个别项目无证施工。梧州市祥龙阁商住楼1#~3#楼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已施工至8楼梁板。百色学院澄碧湖校区二期扩建项目学生公寓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已施工至5楼梁板。
2.部分项目管理粗放, 人员不到位。一些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无任命文件或任命文件无单位公章确认;一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个别项目安全检查资料弄虚作假。百色学院澄碧湖校区二期扩建项目学生公寓、崇左市正高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一期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检查时未到场。
⒊一些企业和项目未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于本次检查距春节还有1个多月时间, 虽然当地主管部门就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但仍然有部分企业未部署开展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特别是未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⒋部分从业人员未深刻吸取较大事故的教训。个别项目仍未深刻吸取临桂“5·13”、大化“9·19”事故教训, 在施工现场采用叠层搭设支模和利用外架做模板支架, 如贺州城市花园广场项目二期工程3#、4#楼工程、贺州市慧佳·华府3#、6#楼工程。检查组共随机询问了27名项目经理、2名技术负责人、29名总监理工程师, 能准确说出南宁“3·26”外架坍塌和玉林“8·12”中毒窒息事故并知晓两起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比例仅为55%;参加过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学习的人员比例仅为53.4%, 观看过有限空间专题安全生产教育视频的人员比例仅为46.6%。
⒌监理单位安全履职未完全到位。监理单位对项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不知晓、疏于管理, 酿成重大安全隐患。
(二)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⒈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尚有较大缺失。突出表现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辨识不清、措施不明, 导致项目无法提供重大危险源清单和检查台账, 不执行重大危险源公示、上报等制度。百色学院澄碧湖校区二期扩建项目学生公寓高约25米的高切坡无专项施工方案、无专家论证、无监测, 已施工至主体5层。
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尚不规范。突出表现在塔式起重机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施工方案、附墙杆采用焊接连接而非铰接连接;施工升降机产权备案缺失, 安拆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司机证件过期未年审, 楼层运输通道平台架体与外架连接、安全门未关闭等。江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柳州市恒大华府项目, 无操作证的工人随意开动施工升降机, 检修天窗未关闭且限位开关失效。贵港市华泰国际工程7#~11#楼和玉林市2013年市直廉租公租住房土建安装工程均存在多台塔吊相互交叉作业, 但均无防碰撞方案、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百色学院澄碧湖校区二期扩建项目学生公寓有2台塔式起重机未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
⒊预防高处坠落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工地预留洞口、楼层临边、楼梯梯段边等安全防护不到位的现象仍比较普遍, 悬挑防护棚违规搭设在脚手架上的现象较多。防城港市北部湾创业投资大厦工程、崇左市正高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一期外架首层、作业层脚手架未满铺。来宾市巴黎国际商贸城项目的外架未按照规范进行搭设, 随意性较大, 工地管理混乱, 监理管理不到位。
(三) 消防安全方面
⒈总平面布局不合理。部分工程现场消防车道无法形成回路, 亦无消防车回转场, 无应急照明;作业场所无疏散指示标志, 无安全疏散示意图。北海市运德幼儿园及综合楼工地场地狭窄, 施工消防通道不通畅。
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不符合规范要求。多数高层建筑施工存在侥幸心理, 未按要求配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未配备水带、水枪等设施。钦州市的松江宁越花园二期工程a B标段10#楼个别灭火器已失效, 消防水源、水管不能正常使用。
⒊临时活动板房达不到a级阻燃效果。个别项目如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3#男生宿舍楼工程工人宿舍和会议室、来宾市巴黎国际商贸城项目的办公区等, 工人临时宿舍、办公室仍使用不符合a级阻燃要求的活动板房。
(四) 工地扬尘治理方面
各地均开展了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工地主要材料出入口不设置洗车槽, 或虽设置洗车槽却闲置、场地道路硬化标准低、楼层建筑垃圾或地面垃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如贵港市华泰国际工程7#~11#楼工程, 施工道路泥泞、排水不畅, 材料堆放混乱, 文明施工差。
(五) 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
经检查组了解, 所抽查的项目均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但检查发现, 一些项目涉嫌挂靠。如来宾市兴宾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来宾市巴黎国际商贸城项目, 施工单位给个人 (自称是老板) 下发整改通知书;一些劳务分包直接发包给个人;不少项目部未设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栏, 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合同依然存在缺陷。
三、处理意见
对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均已责成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执法文书, 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做出如下处理:
(一) 挂牌督办。责成梧州、百色和来宾三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3个项目 (见附件1) 进行立案查处, 并于3月15日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 责令整改。截至2016年1月22日, 共有3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 (详见附件2) 虽提交了整改报告但施工现场仍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视为拒不整改, 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 责令继续整改, 并暂停上述施工、监理企业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30日, 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执行;暂停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期间锁定上述施工、监理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上述企业经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的, 由我厅另行发文恢复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对整改期满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将加重处罚。
(三) 通报批评。在本次检查中, 共有12家施工单位、12家监理单位 (详见附件3) 虽然开展了整改工作并已按时提交整改报告, 但由于检查时存在较多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 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各地不得依据本通报对上述企业做出限制投标、停止验收等处理。
附件:⒈挂牌督办项目一览表
⒉责令整改企业一览表
⒊通报批评企业一览表
2016年2月2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三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率领下,于4月5日至4月9日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其间,听取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建委、市交通局、市石油公司、松滋市人民政府、刘家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实地检查了我市天发集团公司所属的液化气站、危化品车队,市石油公司所属的柳林洲油库,沙隆达公司的储罐区,市交通局所属的沙市长途客运站、轮渡码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车检所、中心城区交通监控中心,松滋市的煤矿,乾盛公司的生产车间,市中心城区的建筑工地,海联大厦、春来市场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企业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与9个县市区(含开发区)的安监局长就如何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提高全市的安全生产水平进行了座谈。现将此次执法检查和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法》自11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以来的一年半时间里,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安监部门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全市工矿企业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考核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中,全市工矿企业分别比下降667%、293%、60%、183%。,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被省安委会评选为全省先进单位。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中,他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运用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增强各级领导、各类生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民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及各县市区通过加强对宣传《安全生产法》的组织领导、举办学习培训班、组织《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生产法》的法律知识,使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市直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专管干部、职工及社会公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得到增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正逐渐形成。
2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培训安监行政执法人员,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市安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各地安监机构逐一进行落实。截止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含开发区)都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县两级共有安监干部69人。为提高专业素质,市安监局分期分批组织全市安监干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训班,使全市安监干部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58名同志取得了国家安全生产监察员资格和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市县两级安监机构的组建和安监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为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探索和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安全生产法》落到了实处。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每年都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到县市区,再由各县市区分解到各乡镇、街办、部门和相关企业,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年终按《荆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和奖惩兑现。市人民政府针对企业改制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机构削弱,安全隐患增加的状况,出台了《荆州市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市安监局加强了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建立了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制度,市安全生产监管协调会制度,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标准,开展企业安全评估工作。从开始,市政府专门将安全考核列为全市综合考核内容,作为考核县市区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这些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探索出了一条有效途径。
4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来源:好范文http:///)责任事故,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市安监局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加大监管力度方面重点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建立安全事故举报制度。在荆州日报和荆州电视台公布安全事故举报电话号码,并实行24小时受理举报、接待和值班制度。二是不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安全事故易发期和重大节庆时段,统一部署,开展拉网式的安
全检查和重点抽查。全市共查出重大危险源137处,重大隐患44处,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深入开展了对危险化学品和矿山的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市安监局对全市1850家生产、运输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了普查和登记建档,对150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安全评价,并依法查处关闭、取缔了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
营企业73家。与此同时,对煤矿和非煤矿山加大整治力度。对全市19家合格煤矿按照强化整治的新标准逐矿进行了评估。对松滋、石首、公安和荆州区的18个乡(镇)的70家采石场进行了整治达标、验收工作。四是依法查处安全责任事故。全市安监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在及时准确查清各类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划分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的同时,严格追究和处理事故责任人。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8起,在规定时间内结案的20起,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人9人。以上工作对促进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监机构不健全、安监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从目前看,从市直到各县市区虽然都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但大多数仍隶属经贸委(局)而未能独立出来,且配备的人数与工作的需要不成正比,因此而造成了工作中的顾此失彼和疲于应付(有的县局仅配备2人,部分乡镇至今未配备安监人员)。安全监管部门普遍缺乏基本的工作设施(如工作用车、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等),这些缺失对全面深入地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全市的安全生产都将产生十分不利的后果。
2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增多,安全生产前景堪忧。具体表现为一些改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尤其是一些承包、租赁经营业主和私营业主对安全生产缺乏正确的认识,只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生产,致使安全工作管理部门名存实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由于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心理,在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上舍不得投入,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据市安监局统计,近两年非公有制企业、承包经营业主和个体业主的事故伤亡人数占全市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的60%以上。如不尽快采取措施,局面会更加严峻。
3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完善、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不强。各地各部门虽然都层层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没有组织演练,实际上很难发挥安全应急救援作用。
4少数地方的安全监管体系没有理顺,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不明。长期以来,我市洈水水库库区和洪湖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存在交通港监和渔政管理部门,交通港监与水利、农业管理部门监管错位现象。亟待市人民政府理顺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
三、几点建议
1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切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充实必要的人员,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尽可能帮助安全监管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切实为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2各级安监部门要抓住监管重点不放松,抓住薄弱环节不放过,下大力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市监管局要紧紧抓住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特别是沙市城区春来市场的消防隐患)等专项整治重点,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预防、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谨防事故发生。同时,要高度重视各类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督促和帮助小企业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全面提高全市的安全生产水平。
3尽快完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购置救援装备,增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4市人民政府对洈水水库库区和洪湖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提出明确意见。两大水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的有关法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以防止因责任主体不明,监管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各类事故。
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四
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10年4月2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全市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深入石化总厂、东城领秀、新东风购物广场三处人防工程实地察看,并听取了工作汇报。之前,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采取明查暗访、座谈等形式到各县区进行了前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大庆是国家一类防空城市,作为全国十分重要的石油石化生产基地,人防工作具有极其特殊的地位。目前,我市共有人防工程179处,建筑面积55.9万平方米,超过十一五规划标准。人防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是全国人防工作先进城市。
一、工作与成果
(一)抓了人民防空演练工作,指挥能力有所提高。建设了人防指挥网上演练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综合数据库,提高了应急指挥能力。组织人防应急演练,动用5支专业队200多人、特种车辆90多台次,参加东三省室内网上和室外实兵演练,受到沈阳军区通报表彰。
(二)抓了防御工程建设工作,人均面积有所增多。近三年来,全市每年建设防空地下室面积均在5万平方米以上,总量超过15万平方米。去年,结合裸露地整理项目,投入近4000万元建设了10500平方米防空地下室。
(三)抓了通信设施完善工作,保障体系有所强化。升级更新警报设备130套,市区警报器鸣响率、完好率达到100%。建立市人防部门统一控制,室外警报点和室内广播电台、电视系统同步鸣响的警报发放体系,初步建成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警报发放网络。
(四)抓了严格依法征缴工作,收费力度有所加大。近三年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年征收额均在8000万元以上,占全省人防收费总额的60%。按照法律要求,市级人防经费专款专用,没有发生挤占、截留和平衡等现象。
二、问题与原因
(一)收费比较难。存在应收未收现象。最多的县每年只收160万元,有的将易地建设费与其他建设规费捆绑,没有设立财政专户。其原因,主观上没有对人防收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客观上为了多上项目,将免收费用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建设比较难。存在应建未建现象。从县里层面看,没有开展大规模人防建设,多数没有人防工程。同时,开发商也不愿意建设人防工程。其原因,主观上县里财政实力薄弱,收费甚少,拿不出资金建人防工程,有的将所收费用用
于人员开支,客观上对开发商的优惠政策没有给到位。
(三)增编比较难。存在机构虚设、人员缺失现象。按照规定,县级人防部门应当单独挂牌,有编制、有机构、有专人,从实际检查来看,除林甸县内部调剂有8人抓人防工作外,其它县都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其原因,主观上没有真正摆上日程,重视不够,客观上审批机构编制在上而不在下。
(四)执法比较难。存在应管未管现象。有的县没有专门人员,有人也没有执法资格,收费执法相对困难。其原因,主观上开展执法要求至少有两人以上具有资格,但目前不具备条件,导致执法不到位,客观上为了保人员正常开支,对法律规定没有落实,人防收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三、想法与建议
(一)抓好宣教工作,常怀忧患意识。存在上述问题,根源在于宣教工作没有深入人心,特别是各级领导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世界格局风云变幻,战争威胁依然存在,必须充分认清我市战略地位重要性和人防工作特殊意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加大宣教力度,做到人人皆知。宣教的重点和关键就是各级领导层面,应加强组织领导,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做到惕惧之心不可无,真正摆上日程,未雨绸缪。
(二)突出重点区域,做到建改结合。人防法第十六条规定,对重要的经济目标,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因此,对石油、化工和人员密集地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加
快建设步伐;人防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防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进行人防工程建设。要出台专门文件,将国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维修提升原有老的人防工程,新建的大面积居住区必须建设人防工程,真正做到以建为主;加大综合监管力度,保证地下人防工程质量。实现平世综合利用,乱世用于人防。
(三)完善基础设施,实现信息管理。为适应未来信息化战争需要,配备先进的信息化设施,实现指挥、通信、人防工程地上和地下信息化联网;积极培养专业人才,探索建立引偏诱爆、伪装设障、信息防护等新型专业队伍;不断完善防备空袭预案和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救援演练,使居民都知道战时疏散方式和预定疏散地域。
(四)加以严饬法律,进行规范整治。人防法作为国家法律,不出则已,既出此法,则必须执行。沈阳军区和东三省(2008)8号文件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法设臵人民防空机构,核定专职人员编制和专门经费。各县机构编制一方面要积极向上争取,另一方面可以按照林甸县的作法,在不突破总编制的情况下内部调剂,保证有专人负责;严格依法收费,必须设立财政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不能挪用、串用。
5.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五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5月14日,常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了具体的安排。在委托XX县、凤庆、永德、镇康、沧源、耿马六个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5月25日至26日,由常委会副主任代猛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围绕“通知”要求的四个方面的检查内容,采取实地查看现场、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先后深入XX区、双江自治县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XX区博尚镇大勐准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中山水库水源地保护情况和双江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开展水污染治理情况、双江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运营情况,听取了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汇报XX县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5月27日,检查组专题召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委等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综合吸纳了各县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全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5月29日,检查组召开会议,研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
市、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采取专题展板、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内容印制宣传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方式,利用“6•5”世界环境日、“3•22”世界水日、“12•4”法制宣传日和经常性的普法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在重点排放水污染的企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专题学习讲座,组织监管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考试。营造了公众学法、自觉守法、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度
一是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十一五”期间,实施了制糖业酒精废醪液综合利用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实现了制糖业高浓度有机废水的治理;2011年启动了全市制糖行业“源头节水与末端废水深度治理”工程,2014年全市16个制糖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实现了制糖行业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外排主要污染物大幅削减;2012年开始全面推行天然橡胶行业推广“厌氧+好氧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废水治理技术,要求全市所有制胶企业在2015年必须完成废水深度治理,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截止目前,全市橡胶加工行业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已通过环保验收3个,投入试运行3个,正在组织施工8个,已关闭2个,停产1个。通过强化落实“工程、结构、管理”三项减排措施,经国家环保部核查核定,201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5.672万吨、0.2967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5.2%和7.17%,超额完成了2014年总量控制目标,其中化学需氧量提前实现了“十二五”控制目标。二是稳步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的要求,排污许可证作为强化排污企业环境管理的重要抓手,对于全面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定量化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促进环境质量改善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2014年,全市共发放排污许可证77户,其中市级发证5户、县级发证72户。
(三)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安全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先后制定出台了《XX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办法》、《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将水污染治理任务纳入目标进行考核。进一步强化了地方主要领导对区域内河流治理的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确定了32个水源地为全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并进行了公布。
二是每年组织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对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季度开展1次环境监测。三是每年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威胁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建设项目。
五是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水务、环保部门和重点工业企业均制定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方案。
(四)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开展河道治理整治行动工作。印发了《XX市主要城镇过境河流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南汀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三带”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XX市南汀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共8个专项工作方案,制定出台了实现5个洁净目标工作方案和推进实施10大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
截止2014年底:全市已开工建设江河治理项目29个(完工13个),累计治理河长122.27公里,新建堤防200.05公里,累计完成投资60975.29万元;南汀河流域在建项目13个(中小河流6个、主要支流5个、国际界河2个),完成南汀河干流生态河道建设11.2公里,林荫河道建设105.3公里。
二是开展矿山巡查,进行依法治理。经调查,全市主要城镇过境河流流域持采矿权证的有49个,无证非法采矿的122个。2014年全市共开展矿山巡查5000余人次,出动车辆1400余车次,巡查排查700余次,对持采矿证但越界开采的9个矿山,查处2起、责令整改7起,关闭非法采石厂62个,封闭非法采石、采矿道路10处,并依法发出了《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
截止2014年底,对20个工业污染防治类项目已进行整治,停产治理1个,取缔关闭1个;纳入重金属污染防治类15个项目中,正在组织实施1个,已停产12个,纳入清理整治2个。
(五)不断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十二五”以来,全市紧紧围绕污染减排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9座,即8县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耿马县孟定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0.55万吨/日,实际处理能力5.62万吨/日;2014年全市共计完成污水配套管网建设60.92公里。
同时,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六)有序推进农村农业的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2014年全市共举办形式多样的农药宣传培训58场,发放宣传资料17000余份,培训人数达2421人,为近2万余人次的农药使用者提供咨询服务。
二是组织实施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十二五”期间9户畜禽养殖企业完成了“雨污分流+干清粪+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排工程。
三是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2014年全市共完成秸秆资源综合利用188.9万吨,其中:还田利用11.8万吨、作饲料利用76.5万吨、作燃料利用21.6万吨、作原料利用79万吨。四是加大农药销售市场监管。2014年出动执法人员448人次,检查市场77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278家(次),收缴过期农药148公斤、查处假冒农药7件、禁用高毒农药特丁硫磷5230公斤,下发整改通知书23份、立案调查3起、调解纠纷3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发展不平衡,生活源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缓慢,造纸、矿产采选行业取得的污染防治成果巩固难度大,水污染防治仍面临严峻挑战。
(一)工业企业污染仍然突出
一是少数部门、企业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环保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
二是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投入不足,偷排、直排生产污水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
三是个别企业上项目没有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还在走“先上车后买票”、“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二)城镇生活污染日益凸显
一是我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虽然已投入运行,但XX区的截污管网覆盖率不高,雨污分流不彻底,还有部分污水没有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是城市污水厂专技人员缺乏,管理不到位,运行不稳定。三是水污染治理设施不足,大部分镇乡未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治理,一些企业、医院、学校、集贸市场的生产生活污水均未经达标处理直接排入临近的河流。
(三)农业农村水污染形势严峻
一是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农村水环境污染、沟河富营养化。
二是农业生产中过量施用化肥、农药,造成土壤板结,耕作质量差,畜禽分散养殖造成的水污染治理难度大。
三是农村的生活垃圾基本采取集中填埋处理,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得不到收集和处理,对周边地表、地下水体造成了污染威胁。
(四)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严重不足 一是环境监察执法能力严重不足。目前全市有环境监察人员编制43人,实有33人,执法人员编制与执法工作任务差距大。
二是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全市除市环境监测站(仅有16人)和耿马县监测站(仅能开展有限项目监测业务)外,其余7县区均无县级环境监测站,监测站(点)设置与国家规定的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差距大,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监测力度和监测频次要求。
三、下步工作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守法、用法、执法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水源地的保护,完善监测管理机制,确保饮水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城镇排污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升城市水污染的治理能力。
(四)进一步加快农村规模化种植、养殖业的“雨污分流+干清粪+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排工程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水污染的治理能力。
(五)严格执行国家水污染治理强制标准,引导工业企业增强环保意识,逐步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基础设施投入。
(六)加强水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探索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合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修改完善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法学习、工作实践和执法检查中遇到的问题,现对水污染防治法修改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建议设立国家、省、县生态补偿基金,建立饮用水源地、重要河流、重要水体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地补偿机制。对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地的地区、企业或个人进行经济补偿,使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因保护水环境而受影响,让因保护水环境而放弃产业发展地区、企业或个人不因保护水环境而受损失。
(二)理顺体制机制、增强流域治理的联防联动。现行环保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的要求,在水污染防治法中应细化“四个统一”的协调机制。
(三)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水污染防治法应明确流域各地区协调一致的环境保护机制,按照建水质的优劣来确定上下游省、市、县之间双向补偿标准,调节和平衡省、市、县之间利益差异和利益冲突。
(四)完善水污染防治目标。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条规定的“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目标表述比较模糊,建议修改为“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改善水资源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
(五)突出环保执法力度。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责任,在法律责任应与环保法的规定相衔接,明确按日计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
6.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六
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文件的通知》(*建发﹝201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将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转发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文件的通知》(*建发﹝2012﹞52号)及时转发到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参建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成立了住建局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住建局杜庭国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质监站(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监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共有9个项目工程,其工程名称及基本情况分别是:****卫生院廉租房,建设规模:818.81平方米,工程总投资:99.5286万元,工程形象进度:
—1— 基础钢筋笼制作;***卫生院廉租房,建设规模:804.72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18.2656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二层柱浇灌;*****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规模:507.88平方米,工程总投资:65.8211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三层屋面板支模;***中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910.7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94.83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一层梁板浇灌;****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规模:9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98.98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四层砖砌体;****小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43.47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一层砖砌体;***中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28.89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开挖地梁沟;***小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40.03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二层板浇灌;***县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80.602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五层封顶、主体断水。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质量安全是建筑业永恒的主题,建筑生产和工程质量是有机的整体,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面临着严峻形势和挑战,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生产和质量关,决不能松懈、麻痹。接文后,我局及时制定检查方案,并以文件形式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发﹝2012﹞37号)印发到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
—2— 企业、参建单位以及工程项目部。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发展,我局主要采取以建筑施工企业自检自查为主,要求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严格把好保障性质量关。我局检查组于2012年3月19日对县辖区在建的9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仔细认真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
四、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通过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发现存在以下建筑质量通病问题:
(一)砼坍落度过大;
(二)主次梁交接处主要箍筋未加密;
(三)部分箍筋间距过大;
(四)部分核心箍未放置;
(五)构造柱柱头箍筋未加密;
(六)钢筋焊接(搭接焊)接头偏短;
(七)梁柱主筋绑扎不到位;
(八)梁负加钢筋长度不够;
(九)钢筋保护层不足;
(十)梁柱砼表面出现蜂窝、麻面;
(十一)板表面砼有龟裂现象;
(十二)楼板平整度差;
(十三)构造柱顶与梁未拉接;
—3—
(十四)墙体拉接筋漏放;
(十五)120厚墙未放置通长拉接筋;
(十六)砌筑砂浆未按规范留置试块。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滞后,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加之建设任务重,最终造成进度相对较慢。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类综合和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主体,认真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都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查处,决不能放过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每一个问题。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和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通病治理,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质量安全。
(四)是巡查时,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质安员和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务必到场。特别是加强各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竣工验收后进行备案制度。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检查组已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4— 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将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回复。总终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为目的,严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健康发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7.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七
全面贯彻实施《检察官法》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规范和加强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工作中,我院按照“深入宣传,强化培训,依法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把严格贯彻执行《检察官法》,作为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的重要法律手段,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的工
作水平。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为《检察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检察官法》颁布后,我院不断加大学习和宣传《检察官法》的工作力度,努力为《检察官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此,我们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学习、宣传《检察官法》活动。通过学习,着重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解决了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二是解决了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理解不深的问题。三是解决了广大检察官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在加强广大干警对《检察官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我院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检察官法》的宣传工作,在省级报刊发表宣传文章10余篇、在市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20余篇。向人民群众宣传《检察官法》的意义,宣讲《检察官法》的内容。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检察官,支持我们的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
《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任职、续职等提出了严格、具体的标准与要求。为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努力达到《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学历要求和素质要求,自《检察官法》实施以来,我院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成绩显著。《检察官法》对初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标准。《检察官法》实施前,我院35名检察官中,具有本科的29人,具有专科学历的5人。为使全院干警达到《检察官法》对任职检察官的学历条件和要求,我们在学习经费、学习时间等方面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对《检察官法》实施前已担任检察官职务,但未达到检察官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的,我们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精神,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分层次进行培训。目前,我院现有省院核定编制34人,地方编制1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29人,专科学历5人,高中学历1人。法律专业34人,非法律专业1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9人,科员17人;在读本科5人。
2.检察官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全面开展。2002年以来,我院先后有1名副检察长2名检察官共3人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参加了省院统一组织续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接受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对更好地履行检察官职责,提高检察官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我们今后全面开展任职、续职资格培训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3.创新培训机制,干警岗位轮训工作取得实效。为把学历变为能力,把文凭变为水平,我院根据《检察官法》的基本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机制,大力开展干警岗位轮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岗位轮训工作中,我院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轮训工作,从正副检察长到检察员、助检员的岗位练兵,从书记员、行政人员的应知应会到典型案件的分析研究,形成了全员性、多层次、立体化的培训机制,使检察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整体性提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
自2002年以来,我院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逐步建立健全了依法管理队伍的长效机制。一是成立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依法加强经常性管理。我们严格执行《检察官法》关于对检察官的任免、考核、晋升、奖励的各项规定,建立了干警业绩档案,把检察官的工作实绩作为任免、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形成了一套“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二是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干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对全院干警的工作业绩实行动态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近几年来,共有3名实绩突出的年轻检察官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三是依法加强检察官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中,我院始终把规范检察官的执法行为作为检察官队伍管理的重点之一,通过加强纪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实行“一岗双责”,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戒勉谈话制》、《八小时以外对干警实施监督的暂行规定》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努力加强事前监督,推动检察官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四是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举报中心对侦查部门实行线索查办跟踪反馈制
度;首办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控申、监所部门对自侦、批捕、起诉部门执行法定期限检查制;纪检部门个案跟踪回访考核制等,以努力提高检察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自觉性。
(四)规范检察官等级评定,全面开展等级晋升报批工作。
《检察官法》实施后,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于1998年11月依法开展了首次检察官等
级评定及报批工作。首批共评定了33名检察官的检察官等级。其中,四级高级检察官4名;一级检察官13名;二级检察官7名;三级检察官3名;四级检察官6名。首次评定后,因干警退休、离岗、调动、免职以及等级晋升等多方面因素,我院检察官队伍的等级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目前,我院在职检察官中有四级高级检察官1名;一级检察官13名;二级检察官2名;三级检察官8名;四级2名。
(五)全面贯彻落实《检察官法》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几年来,通过贯彻落实《检察官法》,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在贯彻落实《检察官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检察官待遇低、健康状况差。《检察官法》实施已经九年多。但是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机制,检察官待遇与检察官等级的配套办法、制度仍未得到健全。由于缺乏相关的机制、办法、制度,使得检察官待遇低、健康状况差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干警出差办案都是自己垫钱。办案收回赃款后交区政府回拨一部分,勉强维持工作,正常的检察工作只能靠关系借款现外欠款百余万元。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官法》规定的检察官工资制度和工资福利无法落实、兑现;二是“检衔”津贴没有落实;三是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紧缺,使得检察官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疲劳状态,得不到应有的休息,健康状况下降,有的甚至积劳成疾,带病工作。前年底,我院与伊春林业中心医院联系,为全体干警统一做了一次健康检查,竟有三分之一的干警身患疾病,这些患病的干警又主要是检察官。
二检察官的任职、续职资格等培训经费紧张。强化培训是贯彻落实《检察官法》,提高检察官素质的必然要求。《检察官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检察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但是由于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低,无法从中列支培训经费,影响到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常性开展。办案经费不足,区政府每月只给一千多元,连电话费一项支出都不够。参加续职培训的3名干警至今都没有核销培训费用,都是个人先垫上。这些问题,通过涉案款物上交区财政后,取得返还款的方式,只能解决部分问题。随着检察机关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费缺口越来越大,经费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的“瓶颈”。而教育培训经费的短缺,已经成为我院真正全面落实检察官法所提出的要对检察官定期开展全员任职、续职等多种形式培训,提高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求的主要制约因素。由于教育培训经费紧张,我院不得不多次将任职、续职等培训机会放弃。
8.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篇八
关于我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情况的视察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2003年11月至12月,在常委会副主任999999的带领下,组织了省、市、区三级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区贯彻执行《99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一周年的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视察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工作汇报;进行了“城管执法一日巡视”视察活动,亲身体验了城市管理执法过程;召开了各个层面的座谈会。现将视察调查情况汇总后报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一年来,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城市管理为重点”的城区工作方针,围绕构筑“两高”、“两区”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执行《99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积极探索行政执法运行模式和保障机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视队伍建设,有力地提高了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水平,执法成效初步凸现。去年年末,99市对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考评,我区获总分第一。
(一)城市管理“99模式”实现新拓展。区委、区政府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运行模式及保障机制,在建立公安城管执法保障警队的基础上成立了法院城管联络室,构筑了“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综合执法的新体制,有效解决了对抗执法、妨碍公务和执行难的问题。区城管局等职能部门还不断创新城管执法案审运作机制,制定了《99区城管执法集中案审(暂行)办法》,建立起分散查案、专职办案、集中审案的运作程序,实行查案、办案、审案“三分离”,确保办案质量。在全市创立了银行在区 城管执法局设立罚没款专缴窗口的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规定,既规范了程序,又方便了当事人,得到市里肯定。
(二)市容秩序管理取得新突破。为提高市容秩序日常管理水平,区政府制定《99区市容秩序管理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实施了新的市容管理考评办法。2003年较好(新世纪范本网http://,原创范本免费提供下载基地。)地完成了9999999等马路市场(摊群)和铁路沿线、水厂水源地、8888街10余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物的拆除工作。重点整治了街、街、街等区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城市“牛皮癣”和无证设摊、占道经营等违章现象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稳步提高临街车辆停放管理水平,组建三车管理公司,实现车辆停放秩序、安全防盗、扶贫帮困三重效应有机结合,全区80条三类以上列管道路管理车辆被盗率下降50%以上。群众关注的菜市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除“四害”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不断深入,城市市容市貌的整体形象有了一定的改善。
(三)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区政府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以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效率高、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抓学习,严制度,强管理,多管齐下,取得明显实效。先后制订完善了37项规章制度和18项岗位职责,逐步建立起一套系统、科学、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抓岗位培训、组织技能竞赛、开展理论研讨,队员的业务水平和案件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并完善激励考核办法,激发队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99城管精神得到发扬,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直属五中队(天一中队)作为全市唯一的省级城管执法文明中队受到表彰并树为标兵。
二、城管执法工作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执法依据不够充分。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内容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
(二)执法部门职责界定不够明确,城市执法未形成合力,运转不够畅通。例如城管执法局根据市政府101号令,工商、规划、环保、交警等部门应将部分行政执法权移交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但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由于行政处罚权在移交过程中缺少必要、规范的操作程序,使审批、管理、执法三者脱节,各部门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共识,在执法过程中,时有出现行动不够统一,处罚不够到位等现象,以致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综合效能的发挥。
(三)执法环境不够理想。由于城管执法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加上部分群众对执法行为不理解、不支持,因此,围攻起哄、暴力抗法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执法保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随着城管执法职能的拓展和执法成本的不断增加,执法力量配置明显不足,经费保障存在缺口。
(五)城市管理和城市执法的思想观念还未能适应现代化城区管理的要求,区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面貌与“城市管理看99”、“两区两高”的目标有一定的差距,城市管理和城市执法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城管部门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99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注重实效,力戒形式,围绕宣教对象,设计有效载体、运用各种形式、调动多方力量,不断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使市民自觉执行“十不规范”,积极支持城管行政执法,共同营造城管执法的良好氛围,为城管工作的发展提供积极的社会支撑。
(二)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完善、积极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运行模式及长效机制的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应对措施,不断创新解决办法。求真务实,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要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目的,合理调整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与权限,进一步明确划分有关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以保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和保障我区城管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转。
(四)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与执法部门的使命感、责任感,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既要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城市管理任务,又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提高管理与执法的透明度,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于广大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要以实现广大市民与城管执法部门之间的互动为前提,在市民与城管执法部门之间架起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增进其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要大力推行亲民执法,提高管理与执法的服务性,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化解矛盾,促进城市管理。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提高管理与执法的规范。要大力推行公正执法,提高管理与执法的严肃性。
(五)坚持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实施素质建设工程,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的思想业务水平。一是严把入口关,打牢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基础;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打牢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基础;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打牢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基础;四是完善制度建设,打牢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基础;五是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打牢行政执法队伍的作风基础。
(六)要增加对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投入,缓解经费不足的矛盾,更好地促进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为推进我区“两高”、“两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9.关于企业用工执法检查的自查情况 篇九
X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1亿元,是一个股份制民营企业,是一个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以生产高质量人造板的公司。公司于2011年引进全球最先进的德国DIEFFENBACHER公司年产21万立方米高档环保型刨花板全套生产设备和技术,使用世界最先进的连续压机工艺,可生产不同规格、不同厚度、符合国际环保标准的E0级刨花板。
公司一直秉承“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外抓市场,内抓管理,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至此,企业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国际环境管理体系、德国莱茵认证、美国加州认证及十环认证(刨花板行业唯一一家)。由于企业产品质量一流,成为世界500强企业宜家家居的顶级供应商,国内著名品牌欧派、索菲亚、联邦、皇朝均与我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且大量使用于高端家居。
本公司一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履行应有的义务,下面根据社保局的要求对自身用工执法进行自查。
1、本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应的劳动保护,每月定时发放劳保用品,如口罩、劳保鞋等,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并且每年安排体检,并对生产现场进行监测,确保生产现场符合环保法律及职工职业健康卫生的要求。对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绝不安排
女职工从事身体能力无法承受的粗重活。女性孕期假期也享受相应的福利。本公司严格遵守未成年保护法,从未聘用过任何未成年工。
2、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本公司与所有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条款完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护职工利益,并且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
3、在社会保险方面,本公司为所有员工购买了社会保险,保障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并且每月都准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从未拖欠。
4、在工时制度方面,车间工人执行24小时三班倒制度,每班操作工上8小时班,每月上班22.5天。后勤部门也严格遵守劳动法,实行8小时工作制。休息休假也是遵照劳动法以及国家对节假日的安排执行。
5、在工资方面,公司于每月15日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加班部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依照加班工时给付工资,从未损害过员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本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自查情况完全符合相关法律以及社保部门的规定,是一个自觉守法的良好企业。但是,对比一些全省、全国著名的企业,我们的工作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完善相关制度,争取尽最大的努力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0.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篇十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0年11月15日在自治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
尊敬的韦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执法检查组组长蓝荣副主任的委托,代表执法检查组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11月10日上午9时,执法检查组在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吴文忠常务副县长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汇报,然后与会人员就我县的实际情况开展座谈,对《就业促进法》的实施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认为:
(一)《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取得成效
2008年1月1日《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县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不断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切实落实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 县就业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的困难情况下,我县及时落实自治区、河池市相关稳定就业、加强农民工工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等一系列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我县就业总体形势良好,就业格局没有出现大的变动。主要表现在: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促进和扩大就业。2008年以来,按照《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了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强农民工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做好全县就业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2008年,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08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419人,全县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368人,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实现就业54人,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就业2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7%。2009年,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24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306人,全县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535人, 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实现就业147人,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就业27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6%。2010年1至10月份,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34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806人,全县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573 人, 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实现就业160人,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就业33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5%。
2、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促进就业措施。为确保扩大就业目标的实现,县人社、财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财政部门设立了就业补助资金专户,用于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贷款担保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等。2008至2010年10月,上级财政安排资金1200多万元用于支持就业再就业,累计支出1000多万元,其中六项补贴政策的享受人数达到23050人次。
3、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职能。我县以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为主阵地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并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了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平台。在县级建立了就业服务机构,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城乡劳动力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县、乡就业服务机构统一配备电脑等网络设备,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二级就业信息网络,实现了资源共享。二是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用工备案登记、就业援助、失业预警、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等相关制度建设,保障了就业措施的落实。对外来劳动者、农村劳动者和城镇劳动者实行了统一的招用工备案制度、就业登记制度,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三是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 的就业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臵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了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及时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了针对不同群体的多项专题就业服务活动,每年通过县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的人员达到当期就业人数的70%以上。四是加强就业信息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就业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同时加强了就业市场监管,杜绝虚假招聘。2008至2010年人力资源市场通过网络发布招聘信息34期,共有648个单位提供就业岗位65000个次,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招聘活动25次。五是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促进就业。2008年以来,围绕做好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三个群体的就业工作,每年都制定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等多项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计划,并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36场,有600多家用人单位参加了招聘活动,提供岗位6万余个,帮助大量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实现了就业。
4、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决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千方百计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近三年来,共在城区举办就业促进相关政策大型宣传活动9次,在全县各乡镇举办小型宣传活动36次,先后开发交通协管、环卫协管、劳动保障协管、治安协管、社区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683个,用于解决“4050”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把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作为就业援助的工作重点,通过强化技能培训、开展专项服务和结对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安臵等措施,建立起了“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的动态援助机制。2008年至今,全县共认定城镇“零就业家庭” 22户,安臵就业22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5、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为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县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持证、后上岗”制度,提高就业技能。一是添臵培训设备,壮大师资力量,拓展培训专业。几年来,县就业服务中心不断充实电工、焊工、毛织与缝盘、电动缝纫等近十个专业的培训设备,聘请十多名专职技能培训教师,以就业服务中心为主阵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共完成培训20977人,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18669人。二是推出免费中餐,免费晚餐的新举措。为解决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生活难,学习技术难等问题,凡是到就业中心参加培训的学员,除了免收学费、杂费、住宿费外,还为他们提供免费的中、晚餐,极大地提高了他们参加培训的积极性。2008至2009两年间,就有6000多人享受到全免费服务。三是办好村级流动培训点,把职业技能培训送到群众家门口。在流动培训过程中,建立健全县、乡、村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县就业服务中心送去培训设备,派去培训教师,把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送到群众家门口。近三年来,我县共举办村级流动培训班194期,培训劳动力9000多人,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8100多人。
(二)《就业促进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虽然集中开展了许多阶段性的宣传活动,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学习、宣传还缺乏深度和广度。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该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缺乏应有的关注和深入了解,另一方面,劳动者就业观念相对落后。多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看重眼前利益,宁可去竞争技能要求不高、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的岗位,也不愿意花时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观念还不适应当前形势,择业期望值过高,“眼高手低”、“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普遍存在。
2、就业供求矛盾突出。当前,下岗、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隐性就业、隐性失业五大现象同时存在,城乡“双零”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压力不减,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加重。一方面,劳动力总量持续供大于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原有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压力交织并存。另一方面,低水平就业较为普遍。劳动者技能结构层次较低,不少劳动力难以 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即使已经就业的,其就业质量也不高,就业稳定性较差。
3、部分就业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据不完全统计,有60%的劳动者有自主创业的想法,55%的劳动者希望等到政府更有效的创业扶持。尽管国家出台了放松银根的政策,人民银行、银监会也出台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由于我县金融机构“惜贷”、“惧贷”,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缺乏金融服务;大部分劳动者创业盲目性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和信贷支持的力度。
4、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足。《就业促进法》规定,各级政府要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一定的就业资金。由于我县财政资金紧张,就业再就业资金缺口较大,致使一些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得不到保障。如“4050”人员安臵期满三年后,离退休超过五年的,延期安臵的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地方财政支付,由于我县财政资金紧张,该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得不到保障。
5、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相对滞后。我县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各成系统、人力资源配臵效率不高,同时,随着网络信息快捷性的逐步显现,网络招聘、求职功能将会进一步增强,而我县就业信息网的功能却相对落后,网络信息的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亟待进行全面改造升级。街道乡镇等基 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也有待加快步伐。
二、对《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基本评价
《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对于促进我县劳动力就业,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县人民政府根据本法规定的义务,把扩大就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群困组织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就业促进工作。近三年来,全县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977人,劳动力培训9000多人,完成城镇新增就业8466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531人,通过招聘和其他方式就业的大中专毕业1219人。
三、《就业促进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就业促进法》关于政策支持的有关条款规定太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致使应享受优惠的企业和人员不能享受政策优惠,不利于促进就业。如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目前我县有关企业和人员没有享受到这方面的税收优惠。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有关立法机构没有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二是实施就业服务和管理不到位。《就业促进法》第3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而我县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落后,不能更好的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的服务。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资金安排不到位。
四、几点建议
(一)劳动行政部门既是本法的执法主体,也负有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因此,建议县人社局争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力度,促进本法的贯彻落实。要按照本法规定的义务,根据我县的具体情况加以落实。特别是就业服务与管理的经费,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的经费,要做好计划,争取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完善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二)要尽快把工业园区建立起来,增加就业岗位。我县就业形势严峻,企业能够为劳务者提供就业岗位非常有限。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县将有一批企业被关闭淘汰,下岗职工将进一步增多,为下岗职工创造就业机会刻不容缓。因此,我们要向周边县学习,尽快把工业园区建起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更多的企业引到大化来。对已引进的项目,要跟踪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使其尽快竣工投产,为我县劳务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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