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质量奖个人(共7篇)
1.上海市长质量奖个人 篇一
上海历任市长:
中华民国(国民党政府)时期
黄郛 浙江绍兴人 1927年7月7日--1927年8月14日
吴震修 江苏无锡人 1927年8月15日—1927年9月16日以市政府秘书长代理职务张定璠 江西南昌人 1927年9月17日--1929年3月31日
张群 四川华阳人 1929年4月1日--1932年1月6日
吴铁城 广东香山人 1932年1月7日--1937年3月31日
俞鸿钧 广东新会人 1937年4月1日--7月26日代理 7月27日-11月12日真除 日本占领时期政府市长
苏锡文 台湾人 1937年12月5日--1938年10月15日
傅筱庵 浙江镇海人 1938年10月16日--1940年10月11日遇刺身亡
苏锡文 1940年10月11日--1940年11月19日以市政府秘书长代理职务陈公博 广东南海人 1940年11月20日--1944年11月11日
吴颂皋 江苏吴县人 1944年11月12日--1945年1月14日以市政府秘书长代理职务周佛海 湖南沅陵人 1945年1月15日--1945年9月12日
中华民国光复(国民党政府)时期
钱大钧 江苏吴县人 1945年9月12日--1946年5月19日
吴国桢 湖北建始人 1946年5月20日--1949年4月30日
陈良 浙江临海人 1949年4月1日--4月30日代理
赵祖康 上海淞江人 1949年5月24日--1949年5月28日以工务局长身份代理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市长(文革前)
陈毅 四川乐至人 1949年5月28日--1958年11月
柯庆施 安徽歙县人 1958年11月--1965年4月(去世)
曹荻秋 四川资阳人 1965年11月--1967年2月
(革委会主任)(文革)
张春桥 山东巨野人 1967年2月--1976年10月
苏振华 湖南平江人 1976年10月--1979年1月
彭冲 福建漳州人 1979年1月--1980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市长(文革后)
汪道涵 安徽嘉山人 1981年4月--1985年7月
江白白 江苏扬州人 1985年7月--1988年4月
朱镕基 湖南长沙人 1988年4月--1991年4月
黄菊 浙江嘉善人 1991年4月--1995年2月
徐匡迪 浙江桐乡人 1995年2月--2001年12月
陈2鱼 浙江宁波人 2001年12月--2003年2月
韩正 浙江慈溪人 2003年2月-今
上海历任市委书记
建国前——
(注:建国前中共江苏省委设在上海市,主要负责上海地下党的领导工作)刘晓 湖南辰溪人 1937/6---1949/5 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上海局书记
王尧山 江苏溧阳人 1936/12 中共上海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
黄文杰 广东兴宁人 1934/10 中共上海中央局书记
王明 安徽六安人 1931/1 中共江苏省委书记
李维汉 湖南长沙人 1930/9 中共江南省委书记邓中夏 湖南宜章人 1927/8 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李立三 湖南醴陵人 1930/7中共江苏省总行动委员会书记陈延年 安徽怀宁人 1927/6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兼上海市委书记
徐梅坤 浙江萧山人 1922/7 中共上海地方兼区执行委员会书记
陈望道 浙江义乌人 1921/11 中共上海地方委员会书记。王荷波 福建闽侯人 1923/9中共上海地方兼区执行委员会委员长
建国后——
俞正声 浙江绍兴人 2007/10---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陈良宇 浙江宁波人 2002/10---2006/9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黄菊 浙江嘉善人 1994/9---2002/10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吴邦国 安徽肥东人 1991/4~1994/9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朱镕基 湖南长沙人 1989/8---1991/4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江泽民 江苏扬州人 1987/11---1989/8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芮杏文 江苏涟水人 1985/6~1987/11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陈国栋 江西南昌人 1980/3~1785/6 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
彭冲 福建漳州人 1979/1~1980/3 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习近平陕西富平人 2006/12---2007/10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张春桥 山东巨野人 1971/1---1976/10 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 苏振华 湖南平江人 1976/10---1979/1 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
陈丕显 福建上航人 1965/11---文革前夕 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
柯庆施 安徽歙县人 1954/10---1965/4 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
陈毅 四川乐至人 1950/1---1954/10 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
饶漱石 江西临川人 1949/5---1950/1 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
解放前市长简介:
黃郛(1880年-1936年),原名紹麟,字膺白,號昭甫,浙江上虞人。
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春入浙江武備學堂,後留學日本,在东京振武學校與蔣介石、張群結識,參加辛亥革命上海光复、杭州光复、和光复南京之役。1913年7月,与陈其美在上海参加二次革命,失败后逃往日本,輾轉赴美国。1916年护国运动起,返回上海,参加策划浙军反袁活动。袁死后,移家天津,称“闭户读书,潜心研究”,著《欧洲之教训与中国之将来》、《欧战后之新世界》两书。1918年10月,徐世昌出任北洋政府总统,受徐委托代编《欧战后之中国》一书。
1921年出国游历,在美国被聘为参加华盛顿会议的中国代表团顾问。1923年2月任张绍曾内阁外交总长。9月出任高凌霨内阁教育总长,并在北京大学讲授军制学和北师大讲授世界政治地理。1924年9月出任颜惠庆内阁教育总长。同年10月参与冯玉祥发动的北京政变,被任命为代理内阁总理。11月3日又以代总理摄行大总统职权。11月24日段祺瑞再次上台,被迫辞职。寓居天津意租界。
1926年被蒋介石邀请南下。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被任命为上海特别市市长。后北上运动冯玉祥、阎锡山附蒋。1927年武汉七一五事变后,蒋介石下野,随同辞职。1928年1月蒋重新上台,又被任命为外交部部长。1933年5月,任行政院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对日签订《塘沽协定》。1936年9月,任国民政
府委员。12月6日,因肝癌病逝上海。其妻沈亦雲,著有《亦雲回憶》。
---
張群(1889年5月-1990年12月14日),字岳軍,中國四川華陽(今屬於雙流縣)人,中國國民黨元老。早年就讀保定全國陸軍速成學堂,1908年赴日本,就讀振武學堂,與蔣中正為同學,其後曾參與辛亥革命、二次革命、護法運動等。1927年起先後任兵工署長,上海特別市市長(1929-1930),上海市市長(1930-1932),湖北省政府主席。1935年12月到1937年3月,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之後歷任中央政治會議秘書長,行政院副院長(1938。1-1939。12),四川省政府主席等職位。
抗戰勝利後作為國民黨方面三個代表之一參與國共談判。1947年4月到1948年5月曾任行政院長,後任西南綏靖公署主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後至台灣,1954-1972年期間任總統府秘書長,生性奇儉,曾有意與蔣介石競選副總統,為蔣所勸退。1972年後長期擔任總統府資政。1990年12月因腎功能衰竭病逝台北,壽102歲。著有《中日關係密錄》等。
----------
吴铁城(1888年-1953年11月19日),中国国民党籍,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吴铁城原籍广东香山(今中山市)三乡镇平湖村,出生在江西九江(父亲吴玉田在此经商),并就读于九江同文书院。1909年经林森介绍参加同盟会,辛亥革命时任九江军政府总参议官。后被推举为江西省代表出席南京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参与组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13年参加二次革命反袁世凯,失败后随孙中山出走日本。入明治大学攻法律。1914年加入中华革命党。1915年8月5日奉孙中山之命前往檀香山主持党务,并任华侨《自由新报》主笔,力倡反袁。
1917年回国,任孙中山军政府大元帅府参军。1921年孙中山任非常大总统后出任总统府参军。1922年陈炯明叛变时,吴铁城在香山组织地方团警支持孙中山。1923年任讨伐陈炯明东路讨贼军第一路军司令、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兼警务次长。1926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十七师师长兼广州卫戍司令。
1927年6月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翌年游说张学良易帜。1929年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委、国民政府立法委员,南京总理陵管理委员会委员。1931年任警察总监,1931年委员,仍兼任国府委员。1932年1月任上海市长兼淞沪警备司令。1937年调任广东省政府主席。1938年冬,广州沦陷,省政府移往连县(现连州)。因战事失利,由广东籍将领李汉魂接任广东省政府主席。1939年开始主持国民党港澳党务,翌年任国民党中央海外部长,1941年任国民党中央秘书长。
1947年任国民政府立法院副院长。1948年,任行政院副院长兼外交部部长[1]。1949年随国民政府撤退至台湾,转任总统府资政。1953年在台北病逝,享年65岁。
---------------------
傅筱庵(1872年-1940年),名宗耀,字筱庵,浙江鎮海人,清末民国企业家,抗日战争时期任职于汪精衛政府,被认为是漢奸。
抗戰時任汪精衛政權擔任大道市今上海市副市長。1940年10月10日晚,在家被兩代義僕朱升源以菜刀斬首,朱在铁血锄奸团掩护后逃逸无踪。
-----------------------------陈公博(1892年10月19日-1946年4月12日),广东南海人,中国民国时期政治人物。
曾为中国 共 产 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大会中央执委。抗战开始后随汪精卫任南京政府立法院长,是汪政府内第二号人物,亦被视为“汉奸”。汪精卫死后任南京国民政府代主席,行政院长。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流亡日本,最后被捕解回中国,审讯后被枪决。
陈公博生于官宦之家,父亲曾为广西提督,后罢官居于广州。陈于广州出生,1917年于广州法政专校毕业,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在五四运动时接受各种新思潮。1920年于北大毕业,回广州后开始接受社会主义,创办了宣传新思维、马克思主义及社会主义的《群报》。1920年陈独秀受聘到广州,与陈公博、谭平山等组成共产党广州支部。1921年中共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陈公博代表广州出席。1922年,陈与共产党关系破裂,宣布退党,并出洋到美国留学。
1925年陈公博于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毕业后,回到广州。即被国民党内左派延揽,加入国民党,并出任国立
中山大学代理校长。受廖仲恺、汪精卫的重视,先后任党部书记,国民政府广东省工农厅长。1926年国民党第二届全国大会上党选中央执行委员,进入国民党领导核心。北伐开始后,作为蒋介石随员北上。宁汉分裂时支持武汉的汪精卫。 宁汉合流后到广州,联合张发奎驱走李济深,准备迎接汪主事。之后共产党发动广州**,陈公博等受各方责难,于1927年12月逃到香港。
1928年陈到上海,出版各种书刊提出改组国民党的各种主张,成为国民党内改组派的宣导者。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内谋求和解,蒋介石及汪精卫再度合作,汪任行政院长,陈亦任国民政府民众训练部、实业部长等职。1936年2月,汪辞去行政院长,陈亦辞职。
1937年抗战爆发。之后,汪精卫与日本暗中交涉谈判,于1940年3月到南京,成立其与日本合作的“国民政府”。陈公博初时对汪的投日有所保留,最后却选择追随,任南京汪政府的首任立法院长,后兼上海市长。1944年汪往日本治病,陈公博任代“国民政府”主席。汪死后,兼任行政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等职。1945年初,中日战事胶着,陈亦开始透过军统向重庆暗通款曲,故意包庇军统的行动。
1945年8月15日,日本向盟国无条件投降。陈公博宣布解散南京国民政府。最初陈还望能得到重庆接受,但最终逃亡日本,试图在当地隐姓埋名。中国政府发出对陈公博的通缉令,并在南京受降后即向日本提出引渡要求。作为战败国的日本无法保护陈公博,只能将其交出。陈被押回中国,交由军统看管。1946年4月在苏州狮子口的江苏高等法院受审,以通谋敌国罪成立,处以死刑。4月12日行刑枪决,尸体葬于上海公墓。-----------------------------周佛海(1897年-1948年2月28日),湖南沅陵人,本名周福海,為中國近代重要的政治人物。他是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為建黨的一大代表之一,後成為國民黨高級官員,抗日時期是汪精衛成立的南京國民政府的領導人之一,被視為漢奸。
周佛海早年留學日本,曾經留學於第七高等學校,並且於此時接觸共產主義並加入中國共產黨,曾經於1921年的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中以日本代表身份出席;之後回日本完成學業並畢業於日本京都大學經濟系。1924年,周佛海回國任國民黨宣傳部秘書,同年退出中國共產黨。
周佛海在寧漢分裂時支持汪精衛為首的武漢政府,1926年他曾擔任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武漢分校祕書長兼政治部主任。蔣介石清黨後周佛海改投靠蔣介石,1927年任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總教官。1929年出席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任國民黨政府訓練總監部政治訓練處處長兼總司令部訓練主任。1931年當選國民黨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1935年任中央民眾訓練部部長。
抗日戰爭爆發後周佛海又出任蔣介石侍從室副主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代理部長等職。這段期間周佛海與汪精衛有所接觸。周佛海當時「見國際上對中國除了道義上的援助和精神上的同情以外,沒有實際的援助,同時中國的國力,當時也趕不及日本,所以我自己對抗戰也 沒有信心」,於是與汪精衛夫婦於1938年9月投向日本。
1940年汪精衛的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周佛海出任行政院副院長,陳公博為院長。周佛海另外兼任財政部長、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長、中央儲備銀行總裁、上海市長、上海保安司令、物資統制委員會委員長。1939年12月和1940年11月,兩次與日本簽訂賣國條約。
周佛海雖然在南京國民政府屢次出任要職,但是周佛海於其自述中都表示他本人其實是在傀儡政權的位子上全力爭取占領區人民的利益,而且他也於1943年透過戴笠、杜月笙等人連絡重慶國民政府要求「戴罪立功」。不過,後來史學家從過去淪陷區的市民回憶及從他的日記、財產記錄發現,他在成立中央儲備銀行之後,強行要求淪陷區的人民以二兌一的價錢從市民手上強行兌換重慶發行的法幣,再利用得來的法幣出外購買,從中獲利。
1945年日本投降後南京國民政府解散,周佛海曾被蔣介石任為上海行動總隊總隊長。後在輿論壓力下被捕並被判處死刑,後改無期徒刑。1948年2月28日死於南京獄中。年五十一歲。夫人楊淑慧。有一子為周幼海,共產黨員。
吳國楨(1903年10月21日-1984年6月6日)字峙之、維周,湖北建始人。中華民國的政治人物,曾任臺灣
省主席,是塑造現代台灣的關鍵人物之一,亦以公開大膽地與蔣經國激烈爭執而著稱。
上海末代市長
抗日戰爭結束後,1946年5月14日,經行政院戰後第一次例會任命,吳國楨出任上海市長[1]。吳國楨從政頗為勤勉,並且與半數以上被捕的共產黨地下人員進行談話[2]。1949年4月,吳國楨因目睹京滬杭警備司令湯恩伯「吃空額」、「盜賣軍用汽油」等腐敗行為而對上海前景失去信心,並因身患瘧疾向時任中國國民黨總裁的蔣中正提出辭職,蔣中正准假一個月,吳國楨乃於4月17日攜家屬至臺灣。一個月後,解放軍攻佔上海,於是吳國楨也就未再次返回上海任上。
2.市长质量奖简介 篇二
——市长质量奖概述
目前我公司的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而我们对于市长质量奖可能还有点陌生,下面我就市长质量奖的相关知识做一简要介绍。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国际上在管理领域出现两股浪潮:一是许多国家和地区采取设立政府质量奖的方式,来改善企业管理绩效,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二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各类组织自发运用质量奖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改进,寻求卓越绩效。
借鉴国际上政府质量奖的成功经验,济源市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政府的号召,特设立我市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市长质量奖,其申报对象为在济源市辖区内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教育、农业、旅游、医疗卫生等有关企业和单位。其目的有二:
(一)以奖兴企,培育卓越企业;
(二)推广卓越绩效标准,帮助企业建立具有竞争力的组织治理体系并取得理想的经营业绩。
一、市长质量奖设立背景
(一)国外质量奖简介
1.国际三大质量奖介绍
日本戴明奖。1951年美国的爱德华·戴明博士最早把质量管理介绍到日本。二战以后,日本由于受国土和资源的限制,将“质量”定为日本的国策。日本以全面质量管理(TQM)为基础设立了戴明实施奖。戴明质量奖在推广普及质量管理方法,提高日本产业竞争力方面起到关键作用,在持续三十年的质量革命后,日本很多产品都具有了“世界级质量”,日本成为一个世界经济强国。
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面对来自日本企业的竞争与挑战,为了持续提高国家竞争力,美国国会于1987年以立法形式设立了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用以表彰美国企业在TQM和提高竞争力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由美国总统亲自颁奖。波奖为打造美国的国家竞争力做出了巨大贡献,培养了如摩托罗拉、施乐、IBM、波音等大批世界级卓越企业。其巨大成效,在全球范围内也获得高度称赞和普遍仿效。NIST(美国国家标准技术局)公布报告,获奖公司业绩超过标准普尔500指数,收益比约为2.5:1。获奖公司实现了362%的增长率。
欧洲质量奖。美国波奖和日本戴明奖推动和改进产业质量的巨大成效,使欧洲感到需要建立能与之相媲美的质量改进框架,以提高欧洲企业在世界一体化市场上的竞争力,与1991年设立了欧洲质量奖。欧洲质量奖是欧洲最负声望的组织奖,一直以世界上最先进的管理模式为基础,通过实施世界领先的有效管理模式,来帮助欧洲企业制造更好的产品,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他。目前,包括英、法、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等近80个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制订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设立了国家级质量奖项。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追求卓越质量因此成为世界范围内质量管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和潮流。
(二)国内质量管理发展动态
2001年,中国质量协会设立“全国质量管理奖”(社团办奖)
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转换波奖评定标准,颁布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市长质量奖对企业的效用分析
(一)卓越绩效标准可誉为现代企业管理“圣经”
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计划主任赫茨在标准序言中指出:“卓越绩效准则体现了制胜之道!它是组织以卓越绩效和崇德守信赢得经营成功之道。…本准则有助于各类组织应对当前挑战并应对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来自于既要在今日产出成果又要有效地应对未来。”
卓越绩效标准是现代经营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与众多世界级卓越企业成功经验的结晶,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质量经营模式。其在目标上追求质量经营,实质上是质量经营的模式标准。
——卓越绩效模式是世界级企业的管理模板,获奖企业成为质量经营的卓越典范;
——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品牌美誉度,获得政府资源的优先投入,和顾客的认可;
——组织可以以卓越绩效模式为框架,深入挖掘管理潜力,建立整合型的质量经营系统,兼容质量、环境、安全以及企业文化、战略、人力资源等管理体系,以提高组织运作的效率效果,获得满意的经营绩效,实现多项价值追求,取得长期成功的核心竞争力。
(二)指导参奖企业追求卓越的经营质量。
——卓越绩效模式为企业的持续改进提供一个的系统的方法论和模式框架,企业通过参与评奖活动,加深了对卓越绩效模式的理解,了解了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分析了竞争对手的实力和水平,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卓越,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
——助其把先进管理工具引进、消化和吸收与企业变革进步结合起来,借助企业的学习和再创新,促进管理模式的优化,形成持续发展能力;
——组织的发展必然要经过以技术创产品、以管理创能力、以品牌创市场的“三步走”过程,质量经营创新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综合的创新,为技术、市场等突破性创新创造条件,成为跨越式发展的动因。
(三)为企业持续改进和突破性变革创造条件。
——企业通过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建立自我诊断评价的机制,可以发现优势和改进机会,提高应对动态竞争的能力;
——各个组织的切入点、应用面可能不尽相同,但总能找到管理短板,包括最急需改进的方面和最可能改进的方面,实施有的放矢的持续改进,——为企业提供彼此沟通的平台,可作为企业计划、评估、培训及其他用途的工具。
(四)企业可以获得免费诊断和交流学习的机会。
——即便没有获奖,参奖企业也可以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诊断和咨询机会,可以获得评审专家的反馈报告作为后续改进的依据;
——学习分享优秀组织的成功经验。
四、卓越绩效模式和ISO 9000的区别
从表面上看,卓越绩效模式和ISO9000的主要区别有两个。第一,ISO9000关注产品和服务质量,即我们所说的小质量,而卓越绩效模式关注企业运营,即大质量;第二,ISO9000是符合性标准,而卓越绩效模式是有效性标准。
透过这两个区别,我们进一步发现,卓越绩效模式反映了一种管理思想上的深刻变化:ISO9000关注的是管理系统,而卓越绩效模式关注的是高绩效工作。
ISO9000要求企业建立文件体系,而且要求的非常详细。按照这种思路,企业就要建立庞大的文件体系,将管理系统规定的详细、有序、条理分明。
卓越绩效模式则不同,它强调高绩效工作。什么是高绩效工作呢,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的术语定义,就是“员工自我管理、自我负责、授权、沟通、合作、决策尽量靠近一线”。也就是说,卓越绩效模式更强调人的主动性,而不是制度和流程的客观性。这和ISO9000是完全不一样的。
打一个比方吧。两军对垒,一方内部制度严谨,管理规范,职责明确,军纪严明,决策来自上级,下级严格按流程办事。另一方呢,虽然没有上述的优势,但一线士兵自我管理,自我指挥,相互之间信息畅通,合作得也很好;上级领导充分信任下级,充分授权,使决策尽量靠近一线;上级领导还努力维护这种合作、授权的环境,因此士气高涨,求战心切。请问如果两军交战,那个胜算大些?无疑是后者。
3.市长质量奖颁奖大会总结 篇三
会议通报了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情况和全市质量工作情况,对第三届济宁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典型发言。
省质监局副局长谷源强代表省质监局对获得第三届济宁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表示祝贺,对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对质监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抓质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济宁质量工作取得很大成就,作出了表率。祝愿济宁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企业要发挥好主体作用、政府要发挥好领导作用、社会各界要发挥好推动作用、有关部门要发挥好监管作用,在质量振兴中大有作为。
4.申请市长奖学金个人事迹 篇四
个人事迹
XX,男,汉族,中共党员,XX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城市规划专业0701班学生,于2009-2010学担任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副主席一职,并且在该学获得东北大学三等奖学金两次,获东北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称号。
一、思想是行动的基础
大学是人生成长的重要阶段,大三学年更是大学阶段的转折点和过渡期,在此期间该生特别注重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让自己在思想上发展和成熟。该生在思想上始终积极向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一直以来该生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09年6月8日该生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预备党员,并于2010年6月如期转正。该生谨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更是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做到工作中任劳任怨,生活中艰苦朴素,时时处处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二、踏实肯学,勇于实践,乐于创新
该生始终牢记学习是大学生的第一要务,在刚刚过去的大三学年中该生刻苦学习,努力务实,以端正严谨的态度学习专业知识,同时广泛涉猎,拓宽知识面,增加知识储备。该生在学习中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异,大三学年上下两个学期都获得了东北大学三等奖学金。尽管该生在大二的时候已经通过了英语四、六级考试,但是为了巩固自己的英语水平、督促自己学习英语,该生再次参加了英语六级考试,并再次顺利通过。
该生作为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深知本专业所学内容与实际联系十分紧密,想要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未来的工作中就必须在实践中得到磨练,因此该生利用课余时间到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进行实习,参与了实际项目,从中得到了锻炼,学到了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并且该生积极参加各类与本专业相关的竞赛,大三学年该生先后参加了城市规划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的社会实践调查评优竞赛和沈阳建筑大学举办的廊道设计竞赛,尽自己的努力将所学的知识付诸应用,并在参赛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多收获。
三、兴趣为生活着色,爱好为人生添姿
在日常生活方面,该生待人诚恳,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该生与室友们相处非常融洽,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积极维护寝室卫生,同大家一起将寝室创造成一个温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寝室在历次卫生检查中几乎都得到满分,并在寝室文化节的“我爱我家”卫生评比中获得优秀奖。
该生热爱体育运动,且兴趣广泛,能利用闲暇时间积极投身体育锻炼,经常去游泳,每周打两场篮球,每个月都参加建筑系足球队的集体训练。
XX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申请人个人事迹材料---XX
该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并在其中有优异的表现:在大三第一学期中,该生作为东北大学建筑系足球队的一员参加了在沈阳建筑大学举办的天作杯足球邀请赛并获得季军;该生与同学组成团队参加了东北大学首届大学生科普节之“百元富翁”活动,获得优秀奖。在第二学期中,该生积极参与了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第六届寝室文化节,并获得“于晨光同行”寝室体育月活动中的丢沙包大赛第一名和男子颠球大赛第二名;作为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橄榄球队的第一届成员,该生带领学院团队参加了东北大学“建龙钢铁”文化艺术节之橄榄球联赛,并获得“杯级第二名”的好成绩。
四、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事
大三学年该生担任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副主席一职,在工作期间该生始终对自己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该生积极投身于学院各项活动的策划和实施中,为学院的学生工作尽职尽责。各项活动中,该生努力协调其所负责的科技部、女生部、文艺部、体育部和外联部之间的关系,使各部门各尽其责,相互支持,相互协助,更好更高效地合作完成任务。该生凭借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责任感,在工作中成绩优异,给同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并获得东北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称号。同时,该生也是自己所在寝室的寝室长,在使寝室同学团结融洽的基础上,还努力带动寝室同学共同增强寝室的学习气氛,使大家在生活上和学习上都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五、学以致用解他人之急,回馈社会显赤子之心
该生热衷于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其中有着积极的表现。大三学年该生参加了党支部发起的清理垃圾活动,用自己的双手使校园环境得到美化;班级组织的“携手夕阳”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的活动,为老人们带去了欢声笑语的同时也从他们那得到了许多人生教诲;学院组织的为本专业退休老教师做力所能及的事活动,尽其所能为老教师们提供一些方便,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学生的关怀;关于沈阳市轮椅使用者出行情况的社会调查,让该生对这一弱势群体有了新的了解,知道了作为大学生应该给予他们怎样的关怀以及帮助,同时他们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也对其有所激励。
大学的这几年是人生最宝贵的时段,与其在消磨以后扼腕叹息,不如从现在开始为之奋斗,该生相信能用自己的双手规划出属于自己的人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未来。时间还在继续,生活还在进行,该生会依然拼搏并且努力着。不断的提高,不停的挑战,争取在各个方面全面发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5.东营市市长质量奖评审通则 篇五
(试行)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东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审通则。
1.2 东营市质量管理奖(以下简称“市质量管理奖”)以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作为具体评审标准。
1.3 市质量管理奖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产品质量(含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东营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1.4 市质量管理奖的评审范围包括工业、商贸、建设和服务等行业中的各类企业(含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
1.5 市质量管理奖每年评选一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1.6 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6.1 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
1.6.2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综合评价、好中选优; 1.6.3 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申报企业的负担。
1.7 市质量管理奖的奖项设臵:市质量管理奖,每年授奖企业不超过5家。
1.8 本通则适用于市质量管理奖的评审。各行业可根据各自特点
— 1
—
制定相应评审细则,报东营市实施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2 申报条件
2.1 申报市质量管理奖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在东营市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大型企业集团一般以所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申报。
2.2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2.2.1 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制定了明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发展目标,取得显著成效,质量管理成果在省内外有推广价值。
2.2.2 认真实施ISO9000族标准,积极采用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结合实际,坚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2.2.3 认真实施ISO14000族标准,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企业的各项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都符合环保要求。
2.2.4 认真实施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地控制、消除员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可能遭受危险及危害的因素。2.2.5 认真实施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取得明显成效。
2.2.6 认真实施HACCP等专业认证,在加强质量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2.2.7 主导产品或经营内容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
— 2
—
整方向,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长远的发展前景。
2.2.8 经济效益好,在省内行业中经济指标位居前列。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
2.2.9 积极推进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原则、再使用原则、再循环原则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
2.2.10 生产工艺、设施装备、检测试验、计量管理居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
2.2.11 建立了省级技术中心或工程中心(制造业)。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2.2.1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2.2.13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不断改善员工待遇,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
2.2.14 坚持开展对职工的质量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2.2.15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培育企业质量文化,注重企业质量信誉建设。
2.3 中小型企业申报时参照上列条件,应主要突出以下特点: 2.3.1 主导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2.3.2 注重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围绕市场需求,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不断研发新产品、新品种,充分展现了创新主体作用;
— 3
—
2.3.3 实施“新、特、优”工程,在发展产业集群,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过程中起到了龙头骨干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2.3.4 重视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机构的建设,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3 组织和职责
3.1 东营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负责市质量管理奖的组织管理工作,并组织成立东营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
3.2 东营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聘请政府机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单位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为质量奖评审员,按程序组成各专项评审组,负责申报企业的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工作。
3.3 东营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质量管理奖评审的日常工作。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4 评审程序 4.1 评审准备
4.1.1 评审通告。市质量管理奖每根据全市质量工作情况进行评定,由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告。4.1.2 企业申请。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向各县区质量兴县区工
— 4
—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提出申请,并按照本通则的规定,填写《质量管理奖申报表》,并按填表说明准备有关材料。4.1.3 各县(区)初审。各县区质量兴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的资格、基本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限将申报表、相关材料和证明性材料的复印件及包含全部资料的光盘,报送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向企业做出说明。
4.2 组织评审。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按照以下工作步骤、内容组织评审工作。
4.2.1 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凡符合《东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本通则有关申报规定的,均予以受理。
4.2.2 材料评审。组织材料评审专家组,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束后写出材料评审报告,按规定时限将评审报告和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4.2.3 确定现场评审企业。审查汇总材料评审报告后,确定进入现场评审企业的名单。每年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一般不超过10家。4.2.4 现场评审。组织现场评审专家组,进入企业现场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写出现场评审报告。并由各组组长向企业通报现场评审情况。评审结束后5日内,各组组长将现场评审报告报送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5
—
4.2.5 拟奖公示。依据各评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经东营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市质量管理奖拟奖企业名单,报东营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奖名单。
4.2.6 反馈情况。对于未进入推荐范围的企业,负责向其反馈情况,寄送《东营市质量管理奖审定结果意见反馈表》。5 批准公布
5.1 经公示通过的拟奖企业名单,报分管市长审核、市长审定签署后,由东营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获奖企业。
5.2 经公示通过的获奖企业,由东营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进行公布表彰。
5.3 市长向获质量管理奖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奖杯)。市政府对获得质量管理奖称号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6 监督管理
6.1 获奖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我评价,不断提出新的质量管理目标,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6.2 对获奖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企业在获奖后的2年内,发生《东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表明的六种情形的,应及时上报质量兴市领导小组。
6.3 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和新闻界、社会、公众的监督。
6.4 评审人员要公正廉明、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工作认真、保
— 6
—
守机密。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建议主管部门给予处分。6.5 申报企业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申报资格。
6.6 本评审通则由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负责解释。6.7 本评审通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7
—
东营市质量贡献奖评审通则
(试行)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东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审通则。
1.2 东营市质量贡献奖是对我市在不同工作岗位上为提高质量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的最高奖励。
1.3 本通则适用范围是本市涉及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企业的员工和从事质量教育、科研、管理、宣传工作的人员。凡符合《东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1.4 东营市质量贡献奖每评选一次。在个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限额评选。1.5 东营市质量贡献奖评审的基本原则: 1.5.1 科学、公开、公正、公平;
1.5.2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综合评价、好中选优; 1.5.3 不向申报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申报者的负担。2 组织及职能
2.1 东营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负责市质量贡献奖的组织管理工作,并组织成立东营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2.2 东营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市质量贡献奖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聘请政府机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单位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为评审员,— 8
—
按程序组成各专项评审组,负责申报材料的评审、调查核实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工作。
2.3 东营市实施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具体承担东营市质量贡献奖评审的日常工作。3 东营市质量贡献奖奖项设置:东营市质量贡献奖,每年不超过3个。4 申报条件 4.1 基本要求:
申报东营市质量贡献奖的个人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具有执著的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从事或涉及质量工作10年以上。
4.2 符合基本要求的,按不同职业和工作岗位分别进行评审。4.2.1 质量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
组织内的高层管理人员按4.2.1.1—4.2.1.5评价,政府质量行政管理人员按4.2.1.3—4.2.1.6评价。
4.2.1.1 能够在所管辖的组织中认真贯彻GB/T 19580—2004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组织推进质量管理工作。
4.2.1.2 具有先进的质量管理、质量经营的理念,带头创立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有特色的企业质量文化,在质量管理实践中有突出的创新成果, 做出突出贡献,在全省质量工作中有一定
— 9
—
影响。
4.2.1.3所管辖组织的主要质量指标、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在降低消耗、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实现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中起到示范作用。
4.2.1.4个人或所管辖组织在全国的社会知名度较高,享有较好的美誉度。
4.2.1.5个人所管辖的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4.2.1.6 积极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在实施质量兴市和品牌带动战略,提升地区质量竞争力,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实践工作中总结出在全省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质量工作经验,推动质量工作服务经济取得明显成效。4.3 企业员工评选条件
4.3.1 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个人岗位操作和服务技能水平在全国同行业长期领先,长期做到“无差错”、“零缺陷”,在全省有表率推广作用。
4.3.2 刻苦钻研技术,在解决对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技术难点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创立了在全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业务成果,在全省同行业有重大影响和榜样作用,对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发挥重要作用,为企业和社会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4.3.3 个人的工作质量卓越,岗位操作和服务技能的评比多次获
— 10
—
得省级以上奖励。
4.4 质量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4.4.1 学习探索先进的质量理论,长期从事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推动理论与实践结合取得突出成效。
4.4.2 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质量教育体系、完善质量教育课程和内容方面有创新性的成果,编写出社会影响较大的质量教育专著,对于提高公民和企业职工素质做出贡献。
4.4.3 培养了大批质量管理人才,在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5 质量科研工作者评选条件
从事有关质量的软课题研究人员(如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按4.5.1和 4.5.3评价;从事质量技术科研攻关人员(如标准研制)按4.5.2—4.5.3评价。
质量科研领域申报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最多不超过3人)或是项目研究的最主要人员。
4.5.1 创造性地开展有关质量管理理论的研究,在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技术,促进提高我市质量管理理论水平、推动技术进步、提升产业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4.5.2 坚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在解决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关键问题上取得有效突破,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在全省有较大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的价值。
— 11
—
4.5.3 质量科研成果的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在科研、技术上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4.6 质量宣传工作者评选条件
4.6.1 长期从事质量宣传工作,坚持不懈的致力于质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质量新闻事件的宣传报道,弘扬质量先进,揭露质量失信和制假售假犯罪行为。所撰写的报道及作品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影响。
4.6.2 在质量宣传的理念、形式、方法等方面有创新,对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产生重大促进作用。
4.6.3 在质量舆论监督工作中,有敏锐的思维和洞察力,对解决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重大社会质量问题,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4.6.4 围绕质量题材发表的著作、论文或作品有前瞻性、突破性、指导性,有较高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
4.6.5 长期积极从事有关质量的公益宣传,克服困难,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5 评审程序和方法 5.1 通告
东营市质量贡献奖每根据全市质量工作情况进行评定,由质量兴市领导小组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告。5.2 申报
— 12
—
5.2.1 根据通知要求,申报者按规定要求填写《东营市质量贡献奖申报表》,随附有关文件和资料,经所在单位推荐,报各县区质量兴县、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经初审后在规定时限内报质量兴市领导小组。5.2.2 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按照本通则要求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 ——证实性材料; ——其它相关资料。
5.2.3 申报材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a)文件和资料表述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b)文件和资料表述的过程情况和结果的绩效应是客观事实的充分反映,并具有可追溯性。
c)证实性材料应真实可信。5.3 资格审查
5.3.1 由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的个人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内容)。
5.3.2 经资格审查符合《东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予以受理。5.4 材料评审
5.4.1 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从事职业类别,确定评审组,并指定评审组组长。
— 13
—
5.4.2 评审组按照相应标准实施材料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形成材料评审报告及《东营市质量贡献奖料材评审汇总表》。5.4.3 评审组按好中选优原则确定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5.5 个人申报材料调查核实
5.5.1 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向申报个人(含个人所属组织)下达《东营市质量贡献奖申报材料调查核实通知书》,并抄送推荐单位。5.5.2 评审组对个人申报材料核实。
5.5.2.1 采用适当方式对个人及其所在组织情况进行调查了解。5.5.2.2 验证各类证实性资料。
5.5.2.3 总结个人在质量贡献方面的成果经验。5.6 重点进行群众(顾客)满意度测评
设计调查问卷,由评审组对申报个人进行群众(顾客)满意度测评;也可由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采取其它有效方式进行,对以上结果形成测评报告。5.7 综合评价
5.7.1 评审组将材料评审、群众(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汇总。
5.7.2 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组评审结果,提出东营市质量贡献奖候选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5.8 审定公示
5.8.1 由东营市市长质量评审委会对东营市质量贡献奖候选名单进行审议。
— 14
—
5.8.2 东营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审定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拟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5.8.3 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公示反馈意见,提出东营市质量贡献奖推荐名单,上报分管副市长审核、由市长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准。
5.8.4对于未进入推荐范围的人员,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负责向申报人反馈《东营市质量贡献奖评审结果意见反馈表》,并抄送推荐单位。申报资料一般不予退回。
5.9 批准公布:经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公布获得东营市质量贡献奖名单,并由市长向获奖个人颁发奖杯(奖章)和证书。6 监督管理
6.1 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负责东营市质量贡献奖评审过程的监督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评审机构或个人,有权取消其评审工作资格,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 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东营市质量贡献奖荣誉的,由东营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负责核查。经查证属实的,提请市政府撤销其东营市质量贡献奖奖项,收回奖杯(奖章)、证书,追缴奖金,并向社会公告。本人十年内不得参加东营市质量贡献奖的评审。
6.3 本评审通则由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15
—
6.4 本评审通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16
6.市长质量奖活动上的讲话 篇六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XX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培训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就是认真学习宣传掌握《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加深各企业对卓越绩效模式的理解,分析自身的优势和劣势,诊断自身的实力和水平。其主要目的,就是加快市长质量奖的申报速度,提高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质量。
质量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的象征,也是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体现。目前,世界上已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组织设立了质量奖。其中最著名的世界三大质量奖为:1951年日本设立了著名的戴明奖,1987年美国设立了波多利奇国家质量奖,1992年欧洲实施质量奖。当年欧洲委员会主席雅克.戴勒就实施质量奖有一句名言:“我们必须为质量而战。”这三大世界质量奖被称为卓越绩效模式的创造者和经济奇迹的助推器。20xx年3月,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把质量问题上升到经济发展的战略层面来考量。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今年元月,市人民政府设立了市长质量奖。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是对推动我市政各行各业质量水平提升,带动品牌经济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企业的奖励。设立市长质量奖,是凸显市委、市政府质量兴市的导向和决心,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强地区域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我们必须认真抓好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工作。
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帮助大家进一步做好首届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自评报告的编写工作,我们邀请了全市知名的质量管理专家刘佐光同志给大家辅导。刘佐光同志是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中国质量协会质量小组活动诊断师,多次担任市质协、省监狱质量分会QC成果发布评委,曾对数十家企业进行认证审核,其中担任审核组长十余次,去年应省质监局邀请,参加全省“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发表质量方面论文十余篇,多次到全省各地讲授卓越绩效等国家标准,尤其在资料审核、现场评审方面具有十分丰富的经验。让我们以热烈的掌违反欢迎刘佐光老师。
同志们,本次市长质量奖申报培训工作会议时间短,内容多,希望参加申报培训工作的同志要自觉做到三点:一要端正态度,求真务实。学习需要动力和压力,这个动力和压力,来自于对学习内容重要性的认识。请大家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全身心投入培训学习;二是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当然要学习理论,掌握理论知识。不然,没有理论,用什么同实际相结合呢?因此,大家一定要联系本企业实际,立足自身需要来学习,立足本企业发展来学习;三要遵守纪律,严格自律。学习期间,请大家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尊重老师的劳动,爱护公共财物,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在短暂的、有限的时间里,掌握更我的知识,结交更多的朋友,获得更多的收益。
7.潍坊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总体水平,增强我市经济文化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潍坊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潍坊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由市政府和市长审定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为我市质量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组织,主要是指本市的各类企业;本办法所称个人,是指本市涉及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企业的员工和从事质量管理、质量教育和培训、质量科研、质量宣传等人员。
第四条 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的评选宗旨。
第五条 市长质量奖每评选一次。在组织或个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标准评审。
第六条 市长质量奖主要是对组织和个人申报奖项前3年质量业绩进行评价。获奖的组织和个人5年后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第七条 市长质量奖的评审不向申报组织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组织和个人负担。奖励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当市财政预算。
第二章 奖项设定和奖励条件
第八条 潍坊市市长质量奖分设“潍坊市质量管理奖”和“潍坊市质量贡献奖”2个奖项。“潍坊市质量管理奖”每不超过5个,“潍坊市质量贡献奖”每不超过3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九条 “潍坊市质量管理奖”授予在潍坊市登记注册,质量管理绩效显著,产品质量(含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潍坊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企业。申报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潍坊市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
(二)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三)认真贯彻实施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四)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驰名商标企业、山东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山东省著名商标企业和山东省服务名牌企业可优先列入评审范围;
(五)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未发生因组织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六)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条 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
第十一条 “潍坊市质量贡献奖”授予在质量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涉及到质量科研、质量改进和攻关成果的评审,可以多人共同获奖,但最多不超过3人)。申报者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或涉及质量工作10年以上;
(二)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振兴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为质量振兴作出了突出贡献,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质量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五)个人所属的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六)个人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推动、指导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研究决定市长质量奖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二)审定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评审工作程序等工作规范;
(三)审查、公示评审结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向市政府和市长提报市长质量奖拟获奖名单。
第十三条 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承担组织市长质量奖评审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修)订市长质量奖各奖项的具体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
(二)组织制(修)订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管理制度,建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员专家库,建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绩效考评和选用退出机制;
(三)组织编制市长质量奖工作计划;
(四)负责受理市长质量奖的申请和组织评审;
(五)调查、核实申报组织和个人的质量工作业绩及社会反映;
(六)组织考核、监管评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七)汇总并向评审委员会报告市长质量奖评审组的评审结果,提请审议候选名单;
(八)组织典型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宣传、推广工作。
第十四条 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潍坊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聘请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为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组成评审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五条 在开展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时,应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协会)、技术机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涉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时,评审委员会应邀请监察部门参与市长质量奖评审的监督工作。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六条 每市长质量奖评审前,由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布本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工作安排。
第十七条 组织和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潍坊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同时提供有关证实性材料,经所在县市区和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报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组织和个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名单。
第十八条 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市长质量奖评审员专家库抽取部分评审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必须由7名(含7名)以上的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十九条 评审组对申请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审查,形成评审意见,并据此提出市长质量奖获奖候选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报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奖名单。
第二十条 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奖名单。
第二十一条 经公示通过的拟奖名单,报分管副市长审核、市长审定签署后,由潍坊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获奖组织和个人,由市长向获奖组织和个人颁发市长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
第五章 奖励及经费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称号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安排,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奖励文件,由市财政直接发至获奖组织和个人。
第二十三条 “潍坊市质量管理奖”的奖金主要用于获奖组织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等,不得挪作它用。
“潍坊市质量贡献奖”的奖金是奖励获奖者个人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
第二十四条 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申报省长质量奖。
第六章 获奖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五条 获奖组织和个人可以在有关活动中宣传获得市长质量奖的荣誉,但必须标明获奖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 获奖组织和个人要不断追求卓越,创新实践,持续改进。并且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质量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发挥典型推动和示范作用。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长质量奖荣誉的组织或个人,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查证属实后提请市政府撤销其市长质量奖奖项,收回奖牌(奖杯)、证书,追缴奖金,并向社会公告。该组织或个人5年内不得参加市长质量奖的评审。
第二十八条 市长质量奖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获奖组织和个人的定期巡访制度。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获奖组织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了解获奖个人的相关情况,督促其保持荣誉,不断提升改进。
第二十九条 承担市长质量奖评审任务的机构和人员应依法保守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严于律己,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评审。
第三十条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评审机构或个人,取消其评审工作资格,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