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务接待制度(精选13篇)
1.学校公务接待制度 篇一
局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局公务接待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公务接待本着热情、廉政、节俭的原则,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二)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对口接待,分工负责,不搞层层接待。
(三)建立公务接待登记报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接待标准
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招待标准,一般陪客人数不能超过来客人数的二分之一。招待标准:县(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每人每次不超过50元,科级以下干部,每人每次不超过40元。如有特殊情况,按领导批示安排。
三、审批程序
(一)局机关接待工作
各科室来客应逐级汇报,经局长批准后方可招待。由局办公室开具 “来客就餐通知单”,经主管局长和局长签字同意后,到指定地点就餐。一般情况下就餐前填写,特殊情况经请示局长同意后餐后补填。结算时,持《就餐通知单》及原始票据,并填写《招待费使用审批卡》,经局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会议接待工作
上级主管部门在我局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及进行综合联查,需要局里安排时,根据来宾人数、职级、会期等情况,由举办单位与办公室结合制定接待方案,经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监督检查
(一)局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公务接待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造成浪费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芬兰的公务接待 篇二
“透明处处可见,监管无处不在”是芬兰的一条宝贵经验。
芬兰的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管束很严,并且还非常细化,非常透明。就拿公务接待即我们这里常说的公款吃喝来说吧,一场饭局下来,在一起吃饭的都是什么人,跟工作有什么关系,都点些什么菜,花了多少钱等,都要及时在网上开列清单进行公布,媒体若发现问题可以曝光,公众觉得不妥可以举报。
芬兰原中央银行行长在一次公务接待中,由于违反规定多点了一道菜,被媒体发现曝光后不得不引咎辞职。芬兰法律还规定,公务员不能接受他人价值较高的礼品,而价值较高的界定则是24美元。依芬兰的物价水平,在餐馆喝杯白开水都要5美元。
在芬兰,只有总统、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和国防部长5人享有配备专车待遇。对于公务员集体使用的公车,芬兰政府曾设计了一套监控系统。公车上装有两个发射器装置,一个刻有“公务”字样,另一个刻着“私事”字样。
如果是私事,则要照章付款。如果是公务用车,需要事先向政府有關部门申请并讲明去向,上车后还要按下按钮,让监控中心收到信号以便掌握公车一路的行踪。如果按下公务按钮,而汽车实际行驶的方向却不对,车上的无线电话就会响起,有关的监督人就会及时打来电话询问和提醒开车者。这种做法在芬兰实行好多年了,竟没有发现一个违规者。
此外,政府还要把公务车的车型和牌号公布在各大媒体上,欢迎群众监督。驾驶公务车上下班者,则被规定必须按照最短最便捷的路途行驶。
芬兰法律还规定,对于因公出差,各部门每年都有固定计划,出差目的、期限和报销数额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政府部局级高官因公出国,须经总理或议会批准。
由于政府对出差审批相当严格,想出趟公差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政府提倡在出差地搭乘公交车,出差如果少于一天,补贴则按小时计发。
3.乡镇公务接待制度 篇三
一、为了规范镇政府和站所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
三、严格坚持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接待一律在镇廉政灶用餐。每次都要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费用等内容。
五、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用餐,接待对象在4人以下的,一律用工作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15元标准;5人以上的实行“四菜一汤”,每餐不得突破80元;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时对下乡公务人员每人每餐收取伙食费8元。
六、廉政灶一律严禁饮酒,如有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公务接待工作制度 篇四
(一)接待范围
⒈省、州级税务系统来我局检查调研和指导工作的人员。
⒉外县税务系统持公函来我局开展公务活动的人员。⒊其他因工作原因需要接待的公务人员。
(二)接待程序及要求
⒈县局办公室统一负责联系安排就餐、住宿、车辆等公务接待事宜。需安排会议时,会议资料由对应科室或有关部门准备,会场布置及服务由局办公室完成。
⒉局办公室要积极做好接待工作的协调及保障,并随时征求领导对接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⒊需使用车辆时,由局领导或办公室调配车辆参与接待,应当遵循集中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的原则。
⒋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三)接待标准
⒈餐饮。省级以上税务系统人员,原则上在指定的宾馆、酒店安排工作餐。安排菜单时,应供应家常菜,体现四明特色,不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上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州、县级税务系统人员,一律安排在县局食堂就餐。
⒉住宿。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⒊陪同。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接待费用
⒈本着“有利公务、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好接待经费。
⒉接待经费由财务室提出全年预算,并严格执行。⒊每次接待任务结束后,办公室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费用实行一事一报,经办人在接待费用单据上签字,并附派出单位公函及接待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销。
(五)接待要求
⒈接待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县的有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精心组织、优质服务,做到领导放心,来宾满意。⒉接待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习,熟悉掌握四明的经济、社会、人文、地理等基本情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⒊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做好接待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接待工作信息。
五、着装管理
(一)着装要求
⒈上班期间全体干部必须按照税务总局着装要求穿着税务制服。
⒉着装要保持服装整洁,标志齐全,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不得敞胸露怀。
⒊男同志一律不准蓄小胡子、留长发。⒋严禁着税服进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⒌税服不得转借、赠送他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回税务标志 ⒈调离或者辞职人员。⒉离、退休人员。
⒊被开除、辞退或者其他不适宜穿着制式服装的人员。
(三)惩处
5.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节约资金,节省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关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原则
1、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原则:上级机关前来检查指导工作、同级单位部门交流联系工作确需要接待的,由办公室按统一标准进行安排接待,相关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对口陪同。
3、事前审批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予接待。
4、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热情接待,省俭节朴,周到满意”,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5、定点接待原则:严格规范公务定点接待,除招商引资及食堂工作人员无充足时间安排饭菜等特殊原因外,其他所有接待一律安排在政府廉政食堂接待。
二、公务接待对象
1、上级机关前来检查指导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的领导及随行人员;
2、同级或镇村之间的公务来往、工作交流人员;
3、因工作关系等其他需要接待的人员或团体。
三、公务接待标准
1、公务接待一般控制在50元/人以内。
2、接待过程中不上香烟,午餐不上酒水。
四、公务接待程序及要求
1、接待人员须到党政办申请接待,登记备案,填写好来人来访单位和领导以及主客人数、陪客人数、用膳具体时间、招待事由,并按规定标准提出预算。
2、党政办核定情况后,报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不在家,可电话请示同意后补批,未经审批的,不予接待。
3、工作期间的接待,不得饮酒。严禁用公款到各种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招待私客,互相吃请。
4、公务接待陪同用餐人员由党政办根据公务关联和业务对口情况,确定相关人员陪同用餐,陪同用餐人员必须从严控制,陪同用餐人员一般不超过来宾人员,原则上来宾在4人以下的,由1—2人陪餐;来宾在5人以上的,每桌陪餐2—3人。
五、公务接待费用审批
6.新规出台能否让公务接待回归本原 篇六
客观看《规定》
事实上,针对公务接待上存在的浪费现象,我国政府早已开始着手治理——1998年,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标准、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再次明确了公务接待的标准与纪律。此次“新规”的出台,最大的亮点就是可操作性更强,更细致地规定了如何管住“吃”“住”“行”“游”,此举被认为是反腐的“笼眼”编织得更细密了。这确实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因为,只有标准的细化,才会使得对公务接待的监督、规范、查处更有针对性,更有力度。
然而,一方面,标准的制定是一个技术问题,在技术的设置上,应该说没有最高,只有更高。此规虽已甚细,但并不能涵盖所有。而没有明确标准,就容易被人钻空子;另一方面,即使有了具体的标准,执行起来仍不免走样。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之前的变味的“四菜一汤”,到最近的茅台装进塑料瓶、农家院里洗桑拿,都是很典型的例子。
总而言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执行。新规再好,也是“徒法不能以自行”。虽然《规定》在短期内对刹住“大吃大喝”的风气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远看,真正遏制和解决公务接待超标、浪费问题,绝非一纸禁令这么简单。要在这一记反腐败重拳之下,让公务接待回归本原,我们需要抓紧落实的配套制度和措施还有很多。
关键在于如何落实
首先,要管住“权”和“钱”。公务接待涉及接待与被接待双方。治理公务接待,板子不能只打在接待一方身上。因为:一方面,“超标”接待的最大根源是对权力的畏惧。“接待就是生产力”的心态,说到底,主要是因为一些被接待对象拥有较多“话语权”,特别是分配资源的自由裁量权很大。这就造成:政策资金给谁都可以,给与不给,关键性因素是“感情”。而吃饭就是联络感情的一种有效手段。因此,要根治公务接待“超标”的顽疾,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从源头上管住资源分配部门之“权”;另一方面,公款浪费之所以成为顽疾,表面原因在于“公款”,其本质则在于埋单的钱不受约束。只要公务开支不真正严格控制、预算得不到有力监督,“鱼翅、燕窝”可以不吃,其他高档食材未必不用。公开的预算可以不超,但公务开支或转移内部“小金库”,或转嫁企业未必行不通。更何况,对地方政府来说,还有很大的一块预算外收入可以支出。这些渠道所得之钱,表面数字可能不大,但却使得公务接待经常出现超规格的现象。公款吃喝无论转移到哪里,采取多么隐秘的形式,最终还是要拿发票报销,因此,严格的财务制度和细密的管理制度才是遏制公务支出恶性膨胀的釜底抽薪之策。《规定》中提出的“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就是要从源头上拧紧党政机关花钱的“阀门”,使公务接待回归本原。
其次要公开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规定》中要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这是旨在让阳光照进公务接待之举。但是,公开必须有个标准和细化的规定,否则只是笼统地给出一个数字就毫无意义,给出一个老百姓看也看不懂的清单,同样也毫无意义。因此,公开是件好事,但公开要通俗易懂,不仅让百姓看到花了多少,更要看懂钱是如何花的。公开要具体,必须有具体的公务接待标准和细化的公开内容规定。比如说,在什么时间,接待了哪些人,在哪里接待,按什么标准接待,花了多少钱,都应有个统一的规范。只有如此,才能使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得到真正的规制。也唯到此时,我们距离本原的公务接待才真正不会太远。
此外,还要加强监督与规范惩处。要彻底治理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顽疾,在常规监管之余要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摄像头”的今天,群众可以充当千里眼和顺风耳,这种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监督,更能提高违规被发现的概率,因此也更具有威慑效果。所以,要多开辟渠道,多向社会借力,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监督。同时,还要加大惩处。新规实行后,由于雷厉风行,确实已经产生了一定的震慑效果。但是,客观地说,不少人认为这只是一阵风,也有人由于耳闻目睹一些人、一些地方的公款吃喝仍在继续,因此,对于《规定》的继续深入落实,持谨慎观望态度。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当前的运动式治理形式。运动式治理形式虽然是阶段性整治的重要形式,但由于缺乏长效机制,往往导致一松一紧、一乱一治的循环。同时,也容易导致不能“一断于法”,对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惩处或松或严。这种现象,不但使受罚者产生“运气不佳”的心理,而且也会使未被处罚者进一步增强侥幸心理。违规和惩罚之间的必然性心理逻辑即被瓦解,所以,人们容易持观望心理。我们说,一个规章制度要产生实际威慑力,需要一个完整的闭合机制,只有规定与监督,而没有有效的问责机制,是产生不了“倒逼”效应的。所以,对于《规定》的深入落实,必须严肃法纪,真正实现对公务接待中违规现象的“零容忍”。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规定》执行的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一些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因此,在刚性约束领导干部的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还要进行自我约束,既要充分认识到“超标”公务接待问题给党和国家带来的严重危害,更要从党性的高度,敬畏《规定》,敬畏党纪国法,从而自觉遵守《规定》。“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没有了敬畏,也就没有了底线。一个人心无畏惧,则会肆无忌惮,随心所欲;一个人心存敬畏,就能按自然规律和制度准则办事。
应该说,当前落实《规定》所取得的成效,只是我们党根除公务接待弊端的一个开始,距离本原的公务接待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我们相信,好的制度一经建立,就如同播下顽强的种子。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落实并不断完善新的公务接待制度,坚持标本兼治,我们一定会拥有一个从工作出发而不是为人情所累、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的发展环境,一定会树立起风清气正、务实为民的党风、政风。
作者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
7.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七
为倡导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规范财务管理,使学校公务接待有章可循,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公务接待范围
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友邻单位或兄弟学校来校联系工作以及学校需要支持和帮助的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列入接待范围。
二、招标定点,确定标准
学校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来人接待服务单位,本着实惠、节约的原则,确定公务接待标准为每餐30元.三、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实名登记
来客需要招待的,原则上由校长指示办公室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务接待就餐呈批单》,如实填写来客姓名、职务、随行人数、公务内容及陪客人员姓名、陪客人数,报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通知接待服务单位按餐标备餐。
四、限陪人数,减少接待费用
来客就餐需要陪同的,由办公室根据校长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尽量做到对口陪同,限制陪同人数,减少接待费用。
五、严控烟酒,力争节约 公务接待严禁中午饮酒,晚餐确需用酒的,须从严控制。严禁接待用烟,接待中有用烟的,一律不予报销。
六、完善手续,三单合一
就餐结束后,经办人员和至少一名陪同人员共同在原始菜单上签注用餐事由、金额、时间和姓名,接待费在报销时,会计凭证必须做到《公务接待就餐呈批单》、原始菜单和正式税务发票三张单据齐全,对违反“三单合一”规定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七、控制总量,加强民主监督
接待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在支出总额的2%范围之内,不得突破。实行日清月结,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每月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在校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接受广大教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8.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八
2.各部门来人事先将人员名单、职务报综合办,综合办根据来人情况安排接待场地,确定陪同领导。
3.来人接待实行就餐审批制度,由接待部门填写《县人民医院公务接待就餐审批单》,注明事由、来人和陪餐人员、就餐标准,由主要领导或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再由综合办按标准统一安排。一般不接受电话订餐。
4.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医院食堂。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综合办主任统一安排,根据来人数量、事由确定单独或合并接待。用餐完毕后,由综合办安排专人或相关陪餐人与食堂及时清点好消费物品和金额并签字。
5.确需到营业性餐厅接待的,由接待部门填写《县人民医院公务接待就餐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后,再由综合办按标准安排到指定的营业性餐厅进行接待。用餐完毕后,由综合办或用餐部门负责人及时清点好消费物品与金额并签字。
6.县内各业务单位或机关单位来人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医院食堂就餐,确需到营业性餐厅接待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再安排接待,否则不予报销。
7.医院食堂接待标准由综合办统一安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外来人员的二分之一,具体参加人员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安排。根据《县人民医院公务接待就餐审批单》与食堂结算,无《县人民医院公务接待就餐审批单》的不予结算。
8.紧急情况来不及报批的,先电话按程序口头报批,事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报批手续。
9.接待标准:对卫生系统内部的处级、县市局级以上领导,县级领导原则上由医院领导陪同,就餐标准按80-100元/人;系统内部的相关职能部门、兄弟医院,原则上由分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陪同,就餐标准掌握在50-80元/人以内。其他事项来人一律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申请后另行报批。
9.学校公务接待制度 篇九
[关键词]公务接待;酒店;雇主品牌
一、公务接待新规,酒店行业受创
2013年12月8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出台,之后诸如“某某酒店收入锐减”,“某某地区200多家餐饮企业集体注销”,“餐饮酒店被迫转型”等报道不断见诸报端。更有相关调查显示,在公务接待新规出台之后,全国过半重点餐饮企业利润大幅下降,个别高端餐饮企业下降达300%,中国烹饪协会的调查显示,政策出台的两个月里,受高端餐饮拖累,全国限额以上企业的餐饮收入出现史上首次负增长,此后一直低迷。各地市也相继出台新规,如《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限制了接待管理、接待标准、经费控制、监督管理等内容。在这些规制之下,一些酒店或关闭或转型,如银杏南亭、紫荆5号酒楼……这些昔日在成都以高端豪华著称的餐饮门店,在一年时间内逐一关门歇业。另有一些酒店如浦园酒店,正向多元化经营转变。
二、雇主品牌重塑,助力酒店走出困境
1、助力酒店竞争
新规下,定点酒店重新进入平民化,在大众性消费市场分一杯羹,酒店业竞争加剧。企业竞争的关键是人才竞争,但是长久以来,许多人对酒店行业存在偏见,酒店工作甚至被误解为没有技术含量的“下等”工作,这也使得酒店行业招工难、人员流动快,“国八条”对公务接待的限制,更使酒店行业陷入困境,这种境况坚定了一些员工离职的想法。在原本就人才不足的酒店劳动力市场上,这无疑加重了竞争。重塑酒店雇主品牌形象,扭转这种偏见,能够帮助酒店留住核心员工,吸引优势员工,增强竞争力。
2、助力酒店成本控制
新规出台,原本的定点酒店失去了大量订单,这无疑是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如位于成都浦园酒店,连续多年被四川省定为公务接待定点饭店,在2011年时,该酒店的营收有一半以上是靠公务接待在维持,但八项规定出台时,就遭遇了退订年会宴席。且接待项目和内容的缩水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营收。对于企业来说,经济成本控制显得很重要,而人力成本的开支是企业的一笔为数不小的开支,比如吸收成本、培训成本、使用成本、安置成本、流动成本等。员工的高流动率会造成人力资源成本增加,尤其是关键岗位的员工流失,都会给企业的人力资本带来损失,与此同时,人心浮动和揣测,还会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给酒店信誉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公务接待的缩减的背景下,塑造强有力的雇主品牌能帮助酒店吸引并且留住最好的人才,节约成本,同时帮助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良好的企业的形象,增加酒店收入。
3、助力酒店业务转型
有业内人士断言,高端餐饮企业只有尽快转型,降低身段,才能找到出路。现实情况是为了既能减少浪费,又不影响自己的营业额,不少高档酒店已经开始谋划转型、调结构,向平民化或者业务多样化发展。一些酒店除了将高档餐饮享乐“降级”,还开辟出了销售特产,承接婚寿宴等亲民业务,并在服务人员推荐菜品和推荐方式上有了转变。这些业务的转型要求员工随势而动。因此,需要重塑酒店雇主品牌,引导员工发展趋势,培训、发展核心员工。
三、酒店雇主品牌重塑路径
营销中讲4C,讲求的是以消费者为核心的价值理念,从发现顾客需要,了解顾客成本,到方便顾客,与顾客沟通。其发展意义放置人力资源市场上,运用在雇主品牌重塑中,要求企业要改革对员工的认识,重视目标人才的识别,了解员工的需求,从改进与员工的关系,加强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建立完善的薪酬体系等方面着手,将雇员在企业工作中的感受和经历与企业的目标、价值观整合到一起,赢取员工的忠诚。
1、树立重塑雇主品牌思想
一些酒店的雇主品牌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甚至一些酒店的雇主品牌“流于表面”,在公务接待新规下,酒店的雇主品牌战略应该与企业整体的战略保持一致,应该切实为度过危机服务,原有的那些雇主品牌体系应该有所调整。
2、疏通有效的沟通渠道
有调查研究显示,在管理活动中,绝大多数错误是由于沟通不善造成的。在这个非常时期,沟通更是倾听员工的意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现代酒店管理的决策者应崇尚性沟通的力量,注重协调酒店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建立系统的员工意见反馈机制,及时接收到员工的想法与建议。沟通渠道除了有直接面谈的方式,还可以加入各种调查方式,比如,员工满意度、幸福感调查,这种方式可以及时发现员工需求,可以使问题出现端倪之时得以解决,并赢得员工对雇主品牌的支持。
3、落实人才培养计划
员工看重的是自我实现和自我成长,在酒店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的时候,酒店应该基于对员工需求的调查和组织业务前瞻性的要求,将公司的员工加以重新梳理,然后给他们做一个从短期、中期到长期的发展和培养计划,并保持和员工的沟通。这种培养计划不仅是局限于升职,还要关注员工思想的发展、素质的发展,并逐渐延伸到职业的发展,包括提供培训和职业生涯管理,使员工不断适应企业的业务调整,为员工提供发展通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员工对酒店雇主品牌的认同,建立稳固的心理契约关系。
4、适当调整薪酬体系
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都是吸引和保留人才的关键因素。在薪酬设计上,各酒店企业不仅要考虑对外的竞争力和对内的公平性,还要兼顾企业及员工的差异性。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丰富多元化的薪酬体系。在公务接待缩减后,酒店营收随之减少,留住员工还要具备有吸引力的薪酬,酒店可以考虑对核心员工适当增加的股权激励,留住员工的同时,促使员工关心企业的整体绩效和长远发展。
5、打造满意管理体系
员工需要在一个令人满意的管理环境中工作,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个人潜能。大多数人都会倾向于选择一个有序、透明的工作环境,以基层员工为例,酒店主要是以基层员工和社会进行信息交换,因此要加强针对基层员工的雇主品牌塑造,重点是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以及让员工及时了解执行情况,比如,员工能够得到及时的转正;生日能够得到公司的祝福;培训能够得到及时的安排;能够及时了解内部职位的空缺信息;能够随时了解自己的薪资福利状况;能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等等。
6、维护社会中的雇主品牌形象
企业的口碑是传播品牌形象的最好方式,企業要吸引潜在雇员,稳定在职员工,在市场上的雇主品牌形象很重要,因此,企业除了修炼好内功,也要注重社会认可度或美誉度。在公务接待新规背景下,酒店本已经背负了辅助抑制接待乱象的社会责任,如果酒店在此能够支持社会正义,必然会扭转社会对于其雇主品牌的负面认识。酒店如果能够拥有完善的社会责任行为体系,如通过保护环境资源,承担道德慈善义务,开展校园宣传等,可以保持良好的雇主品牌形象,增值企业的无形资产。总之,酒店通过重塑以人才为核心的雇主品牌,以及在这种品牌下对人才的科学化、人性化管理,才能为企业赢取最大的优势,解决长远生存问题。
参考文献
[1]殷志平.雇主品牌研究综述[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10).
[2]韦宏,牛士华.企业雇主品牌建设的瓶颈约束及突破路径[J].经管空间,2011(12).
10.医院公务接待工作制度 篇十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活动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按照 “对口接待、热情节俭、总额控制、包干使用、统一审批” 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范围和对象:
1、上级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2、外地来我院参观考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3、城区内来我院联系、汇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二、接待办法
局机关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局领导及各科室按照分工和工作职能,坚持
“谁主管谁接待”、“谁接洽谁接待”、“谁接待谁埋单” 的原则,分层对口接待相应客人。
(一)省领导、市局主要领导、区级领导干部和外地领导,由我院主要领导 招待费接待。
(二)综合性会议、综合性接待和大型专业性会议及其他特殊情况,由我院 主要领导招待费接待。
(三)局各分管领导,分别由分管院长对口接待。
(四)因工作需要,有关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各科室对口接待。
(五)小型专业性会议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共同接待。
(六)一次接待涉及两个以上分管领导或科室的,由提出接待的一方负责接待,或自行协商安排接待。
(七)以上接待费用包括餐费(含烟酒)、住宿费、娱乐费和土特产等费用。
五、接待管理
(一)来客就餐一律实行派餐制。就餐前先填写派餐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所在科室分管领导签批,然后到办公室登记盖章。派餐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留存,一份交酒店作结账凭证。(特殊情况未先派餐的,接待人必须在一日内补开派餐单。)
(二)办公室应建立招待费分类台账(分领导、分科室),并定期分析招待费使用情况,每季度一小结,每半年一公布。
(三)填写派餐单时,应注明就餐地点,以便通知结算。
(四)接待用烟酒由接待方自己购买,也可由院办公室统一配备,其费用从 接待方包干经费中列支。
(五)招待费每季度一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结算上一个季度发生的招待费。结算时由接待方通知酒店结算,逾期不结算的,办公室暂缓结算。上招待费必须于次年
2月底以前结算完毕,逾期原则上不予结算。
(六)结算招待费前,接待方应先在招待费发票上签字认可,然后由接待方或酒店结账员定期送主要领导审签。
(八)结算招待费时,应凭《派餐单》和招待费发票到办公室结算。无派餐单的,办公室应拒绝结算。
(九)招待费属公务性开支,严禁私客公待、无客自请。
11.公务接待及误餐补助制度 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公务接待及误餐补助管理,本着既满足合理需要又体现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树立廉洁办事的良好风尚,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是全局接待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接待原则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热情、礼貌、周到、节约、廉洁
三、公务接待实行对口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凡上级或相关业务部门来人需要就餐接待的,相关科室需先了解来宾身份、人数、来意、抵达时间、逗留时间,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接待标准:上级来人,按每人50元标准接待;县区业务部门、县直、乡镇等兄弟单位来人,按每人30元标准接待
四、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来宾人数确定陪餐人员,尽量减少陪餐人数,并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准随意提高标准或超标准接待。否则,超标部分由陪餐人员支付。
五、无论业务应酬或来宾接待,都要做到热情大方,文明接待,避免过分劝酒,坚决杜绝酗酒闹事等影响我局形象的事情发生。
六、中午除上级机关、兄弟单位、业务单位来客外,其他来人接待一律安排工作餐,标准为10元/人,工作餐一律不供应酒水和香烟。
七、工作人员因加班误餐或因工作需要在基层就餐的,一律实行工作餐补助制,标准为每人每餐10元。
八、安排加班的原则:本着急事急办和必需的原则进行,非急事急办的工作,不得安排加班。
九、加班和下乡办理程序。工作人员确需加班的,事前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表》说明完成的工作内容,加班人员、加班时间等事项,需经分管局长同意并签字。工作人员下乡的,事前报主管局长和局长同意,并在下乡登记表登记去向、人数、及返程时间等。办公室负责汇总,并作好管理工作,对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十二
第二条 市局机关、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严格遵守规定的标准和方式,自觉做到既热情周到,又不铺张浪费,通过自身努力使公务接待真正成为交流思想、联络感情、促进工作的载体。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严格执行审批报销制度,先审批、后接待。
机关凡来客需要用餐或住宿的,由负责接待的部门到局办公室登记,填写来客用餐登记单。登记内容为接待部门及经办人、来客单位及人数、用餐标准及主陪人员等,到定点接待单位用餐或住宿。
机关负责对口接待的部门和经办人,每次接待完毕签单前要认真核对帐(菜)单。在签单挂帐的指定地点就餐和住宿的,由局办公室每月结算一次餐费和住宿费;经批准到其他地点用餐的,每批次结算一次,凭就餐发票和登记单核定的标准报销。接待费用的报销凭证须有对口接待部门经办人员签名,由办公室汇总核定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无特殊原因,超标接待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局属事业单位按此条规定制定相应措施。
第四条 兄弟单位客人在甬期间,原则上由接待部门按标准接待一次,按照来客对象或职级由相应领导陪餐,必要时可安排工作餐。
第五条 公务接待原则上不上高档酒,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原则上为(以来客带队人级别为标准): 厅级每人每餐150元(不含酒水,但尽量控制,下同),县处级每人每餐120元,科级每人每餐8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餐50元。特殊情况另行考虑。由局领导出面的宴请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本市系统人员接待提倡安排工作餐,在紫竹食府就餐,标准原则上为:县(市、区)局级每人每餐50元以下;其余每人每餐30元以下。
第六条 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客人来甬期间超出本市范围的参观考察费用自理,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第七条 实行来客对口接待。客人来局交流的内容涉及个别业务处(室、局)的,交流介绍、参观考察陪同由对口业务处(室、局)负责,办公室做好食宿交通安排;兄弟国土资源部门事业单位来甬的,由对口事业单位负责接待、交流介绍。
第八条 健全机关接待物品的管理。一是实??数量较大的由两人以上经手)。二是实行审批与购买、审批与赠送间的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物品保管登记制度,由办公室指定人员按名称、单价、数量登记入库保管,使用时须经局领导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局属事业单位按本条规定制定相应措施。
第九条 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按违犯财经纪律处理。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13.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十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3 职责
3.1 党政办公室
3.1.1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接待来宾的迎送、陪餐、陪同人员,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3.1.2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安排,包括客人的就餐、住宿、出行等的协调与安排。
3.1.3根据各部门性质及对外业务联系情况,每年核定招待费用计划和指标额度。
3.1.4对各部门发生的接待费用进行监督,定期检查,严格控制开支范围。
3.2财务部门
3.2.1负责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的审核、支付。
3.2.2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范围实行财务监督。
3.3各部门
3.3.1做好本部门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重要来宾的到访,及时告知办公室,以便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3.3.2对本部门的业务接待费用的管理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控制。规定和程序
4.1公务接待的原则
4.1.1坚持“统一管理、严格审批”的原则,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的接待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凡未按程序审批接待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1.2坚持“热情周到,厉行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在接待中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向客人赠送纪念品,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
4.1.3公务接待按照“对口接待、陪同适度”的原则,不扩大接待范围,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
4.2公务接待的范围
4.2.1市、油田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4.2.2业务协作单位来公司商务洽谈。
4.2.3招待新、旧合作伙伴,庆祝新契约关系的建立。
4.2.4公司举行的大型会议、集体活动等。
4.2.5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4.2.6因私事或非公务活动来我公司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同意,呈报总经理批准。
4.3公务接待的程序
4.3.1各部门在接到客人的电话、传真通知后,应准确记录来客单位、姓名、职务、性别、名族、人数、来访目的和要求、抵达时间、抵达方式、日程安排等基本情况。
4.3.2公司的来宾住宿或就餐应按业务性质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定点酒店。
4.3.3各部门的来宾住宿或就餐的,其程序为:负责接待的部门填写《业务接待审批单》,一次一单,报主管副总审批,接待人员凭审批单到定点酒店安排接待。
4.3.4有特殊情况无法先填写审批单的,要电话请示主管副总批准,接待完毕补填《业务接待审批单》。
4.4公务接待的标准
4.4.1用餐标准
1)工作餐标准根据来宾级别,按每人每天30元、40元、50元三个档次安排。
2)宴请用餐,根据来宾级别,就餐标准应控制在60-120元/人以内;酒水以新疆地产酒为主,支出不得超过菜金价格。
4.2.2住宿标准
1)除召开会议外,住宿费原则上由住宿宾客自理。特殊情况属公司报销处理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程序报销。
2)酒店住宿标准为三星级标准间或同档次房间。
4.4.3接待来宾时需备水果、香烟的,每人按8-15元标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5公务接待费用核销
4.5.1接待费用应由负责接待的人员在《业务接待审批单》及就餐、住宿结算单上签字认可,方能进行报销。
4.5.2就餐住宿应开具正规发票,接待完毕,立即结算。接待部门持《业务接待审批单》附发票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审批单由办公室保存备案,发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审批,到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4.5.3结算报销每季度进行一次,过期不予报销。
4.5.4对超出标准或未经审批发生的接待费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4.5.5公司的日常招待物品由办公室负责采购,采购完毕经办人应持正规发票报办公室主任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凭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办公室应建立招待物品的采购、领用台帐。
4.5.6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均不得列入招待费的范围。
4.6监督检查
4.6.1办公室每季度统计一次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招待费用支出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将结果向总经理反馈。
4.6.2办公室对各部门招待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节约的给予奖励,超支或严重超标准接待的应提出警告和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党、政纪处分。附则
5.1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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