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2024-08-28

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12篇)

1.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篇一

北京联合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补充规定(京联教〔2011〕14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部分考务管理工作交接的通知》文件规定:“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方可报名参加四、六级考试”,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在校期间仅因外语成绩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无法取得学位者,在最长修业年限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达到全国硕士生统一录取标准(须提供成绩单和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

(二)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成绩达到本学科门类(专业)A类地区最低分数线者;

(三)毕业后参加托福、雅思、GRE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50%以上者。

第三条符合上述情况的离校生向各学院教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经审核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受理材料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

第五条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篇二

一、我国学士学位标准的表述及问题分析

(一) 我国学士学位标准的表述

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学士学位是我国三级学位中的基础学位, 对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 在我国实行的三级学位中, 硕士、博士学位由于层次较高, 已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且在学位授予上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而学士学位, 由于社会上许多用人单位在评价一个本科生时往往看重的是毕业证, 以毕业证书作为其工资、职务、职称晋升的依据, 再加上学士学位授予的人数比较多, 使得学士学位的“价值”在人们心目中得不到充分体现, 导致大家对学士学位的基础性、学术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因为, 在学士学位的授予上没有一个特别统一的完善的标准和制度, 也影响了学士学位的授予质量。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以下简称“学位条例”) 规定了授予学士学位的原则性标准, 具体表述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成绩优良, 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1) 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这个表述非常简练, 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我国的学位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 但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深入, 这种过于简练的表述还是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二) 我国学士学位标准存在的问题

1. 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比较笼统, 可操作性不强, 导致各个高校补充附加说明且标准不一。

多年来, 我国高校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 因此, 师资力量、资金投入与教学设备便有较大的不同, 生源质量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这在客观上导致了不同高校的教学质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我国“学位条例”只是笼统地提出了上文所述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标准, 没有可操作的具体实施细则。于是,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 各高校都制定了自己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其核心要点有: (1) 学位授予条件与本科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不及格门数或不及格课程学分挂钩; (2) 与学生的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 所达到的水平挂钩; (3) 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挂钩; (4) 与学生的升、留级及在校期间的所受处分挂钩; (5) 与职业资格鉴定成绩挂钩。

上述几点可将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描述为“只要不怎样, 便可授予学士学位”, 而不是一个具备什么资格方可授予学士学位的表述, 这就使得各校制定的细则宽严幅度偏差较大, 标准不够统一, 授予率也相差悬殊。对学生而言, 在这个学校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而在另一个学校在同样条件下就可能授予学士学位。这种学位授予标准的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士学位授予质量难以得到基本的保证。

2.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与学位挂钩的标准不统一。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全面实施以来, 各高校普遍要求本科生参加每年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并普遍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与否作为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之一。但在施行中因各校生源、师资水平、办学条件的差异, 执行的标准不太一致, 例如全国重点院校以通过英语四级为标准;部分院校以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参考, 制定校内分数线380-420分为通过标准;又有一些学校因极少数学生英语水平较差, 便降低英语标准, 采取学校内部四级标准授予学士学位。由于掌握标准宽严不同, 导致了学校与学校之间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产生了差别, 影响了学位授予的统一性。

3. 现有的可操作性不强的学位授予标准不利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由于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和目前毕业生就业现状的影响, 有相当一部分学生, 在校学习期间, 为了毕业时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遵循“大错不犯, 考试过关”的原则, 学习上不求上进。就学位授予条件与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不及格门数 (或学分) 挂钩而言, 有部分学生就持及格即过关的思想, 没有更高的要求。再比如学位授予与英语四级成绩挂钩办法的实施, 使相当一部分学生背上了包袱, 一进校便将达到英语四级的某一分数线作为奋斗目标;也有的学生认为只要“目标”实现便万事大吉, 从而消极地对待英语课程的学习, 学习自觉性下降。这对英语这一需长时间、全过程培养的课程是极为不利的, 如有的学生一入学就通过了英语四级考试, 但到三、四年级英语成绩却不及刚入学时的水平。笔者认为这与他们在校期间一味地应付英语四级考试, 为了拿毕业证、学位证而学英语, 而不是真正地为了掌握一门语言有直接的关系。再从“德”的角度来衡量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 那么简单地讲就是在校期间不受记过以上处分而已。由此可以看出, 现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践行已不能很好地充分调动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积极性, 也不符合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

4. 现有的学位授予标准不利于与国际接轨。

在国际上, 一份好的学位标准, 无一例外地具有学术性、时代性和国际性, 给出各级学位获得者的学习产出 (learning outcomes) , 并且以最直接的方式说明学位的质量和水准。也就是说学位标准要能反映出符合现时代要求、通行于世界的学术水准来。所以, 清晰易懂的学位标准, 既能指导国内的高等教育, 又便于让世界各国了解, 这样才便于开展交流与合作, 以至于相互承认。

我国学位条例对于学位标准的陈述过于简单, 难以全面体现对人才的要求;没有时代气息, 对于国际上所关心的各方面的教育质量未作交代;也看不出我国的学位标准与其他国家的标准的可比性和相容性。这样的标准, 一定程度上在国内已经缺乏实际指导作用, 在国际上也无助于外国人对中国学位标准的真正了解。特别是学位标准是法定的, 在它之外再附加补充规定的做法也是不足取的。学位标准应该能同时向国内外发布, 且表达界定清晰, 不必再另加补充。

二、西方部分国家学位标准

(一) 美国工程学位质量标准

表达学位标准最直接的方式是阐明学生在结束大学教育后具有怎样的能力。美国工程和技术鉴定委员会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简称ABET) 在它的鉴定准则中提出了全美国各工程专业毕业生应该具有的11种能力[1], 即: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制订实验方案, 进行实验、分析和解释数据的能力;根据需要设计一个系统、一个部件或一个过程的能力;在多学科工作集体中发挥作用的能力;对于工程问题进行识别、建立方程以及求解的能力;对职业和伦理责任的认知;有效的人际交流能力;宽厚的教育根基, 足以认识工程对于世界和社会的影响;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学习能力;有关当代问题的知识;在工程实践中运用各种技术、技能和现代工程工具的能力。

这个标准适用于本科教育。美国的ABET 60多年来一直从事工程教育的专业鉴定, 致力于确保和提高工程教育质量、促进工程教育改革、推动工程专业 (program) 的国际互相承认, 为学校、专门职业团体、公众、学生和雇主服务。这里的工程教育专业鉴定同时又是工程师注册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工程师注册制度规定的工程师注册条件主要包括大学教育、资格考试和专业工作经验等三个方面。而大学教育指的主要是经过ABET鉴定认可的四年制本科教育。

(二) 英国荣誉学士学位的标准和获得者的学习产出

荣誉学士学位[2]是学士学位的一种。西方国家的学位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习得性学位 (earned degree) , 它与高等教育层次相对应, 完成了某一级高等教育就可以获得某一级学位;二是荣誉性学位 (honorary degree) , 它既可以作为习得性学位的一种形式授予某一层级高等教育中成绩优秀的毕业生, 又可以授予对人类、社会或本单位做出积极而重要贡献的人 (社会人士) 。

1. 英国荣誉学士学位标准[3]。

对于确实达到下列学术水平的学生, 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1) 系统理解他们所学领域的主要方面, 并获得连贯而详细的知识, 其中至少有部分内容是处于本专业中某些方面的前沿。 (2) 具有在本专业领域内准确选用已有的分析和探索方法的能力。 (3) 具有概念性的理解, 使他们得以运用本专业的概念和方法以构思和维护论点, 或解决问题。所用概念和方法至少有部分内容处于本专业的前沿, 能对当前某些特定的研究或先进的学术成就予以描述和评论。 (4) 能鉴别知识中的不确定、不明确和局限性。 (5) 有能力安排自己的学习, 能运用学术评论和主要资源 (例如, 适用于本专业的评审过的研究报告和原始材料) 。

2. 英国荣誉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习产出。

具有代表性的荣誉学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以下能力: (1) 运用学过的方法和技术, 去评论、强化、扩展和应用其所掌握和理解的知识, 并能创建和完成专题项目。 (2) 批判性地对论点、假定、抽象概念和也许是不完整的资料, 进行评价, 做出判断, 并能就某个问题, 构成适当的题目以得到解决, 或提出若干解决方法。 (3) 能与专家和非专家交流信息、想法、问题和解决办法。 (4) 应具有为就业所需要的素质和应变能力。这种就业要求:个人能承担责任并能创新;在复杂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下进行决策;有学习能力, 能接受适当的专业进修或类似的培训。

(三) 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学位标准[4]。

2005年5月召开的欧洲高等教育区教育部长会议, 决定采用欧洲高等教育区学术框架作为自己的学位标准。其框架中将学士学位获得者的期望学习产出描述为: (1) 已经具有在普通中等教育之上的某一个领域内的知识和智力能力。其典型的水准包括学生所学领域高级教科书中的某些前沿知识。 (2) 能以专业的方法在工作或职业中应用其知识和智力能力, 典型的表现是在其学习领域内据理争辩, 从事设计和解决问题。 (3) 能收集和解释相关数据 (通常是在其学习领域内) , 以做出正确判断, 包括关于社会、科学或伦理问题的见解。 (4) 能与专家和非专业听众交流信息、思想、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5) 已经具有高度自主的持续进修所必需的学习技能。

简言之, 学士应具有在常规条件下的知识和专业工作能力。

三、启示和建议

(一) 西方国家学位标准的特点

1. 学术性和可操作性。

学位标准是一个国家高等教育水准的体现, 当然应该首先强调的是它的学术性。上述学位标准以学位获得者学习产出的形式将其学术性逐一列出, 而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2. 开放性。

学位标准应该考虑到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国力, 考虑本国学位与他国同等学位水准的高低差别, 使之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另外学位标准的格式和语言应该符合世人的阅读习惯, 做到易读易懂。上述学位标准无疑都达到了这些要求。

3. 时代性。

时代性就是要符合现时代的要求。从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 教育质量一直是国际高等教育界的热门话题。随着时代的发展, 科学与文化的进步, 经济全球化的进展, 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具体而言就是知识、能力、素质。比如, 对毕业生而言, 不仅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还要具有对所学专业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评价和批判的能力;对有关社会、科学和伦理问题的判断能力;为就业所需的团队合作意识、交流沟通与应变的能力;独立进行终身学习的能力等。现代学位标准应该对这些要求有所交代, 并以明确的语言表述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内容。

(二) 建议

1. 提高认识,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标准化的学位管理工作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科学、合理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另一方面是标准的, 有理论根据、实施细则、监督检查的完整的学士学位授予过程。

由于学士学位授予的人数比较多, 使得学士学位的“价值”在人们心目中得不到充分体现。这就导致了大家对学士学位的基础性、学术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在学士学位的授予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影响了学士学位的授予质量。随着社会对毕业生的要求逐渐提高和对学位的日渐重视, 制定一套好的学位标准和授予质量保证制度已经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同时, 在本科生培养的全过程中要加强学士学位的宣传力度, 使学生意识到毕业证是证明学历的, 而学位证是证明学术水平的。学位的获得是对个人在学术及科研上获得成绩的认可, 也反映了本科毕业生所应达到的学术水平和能力。

2. 制定标准。

科学、合理、规范的学位标准有助于国际间文化交流与合作, 利于与国际接轨。由于各单位授予学位的标准不一致, 已造成了学位授予质量的不同, 影响了学位授予的统一性、公正性, 也失去了对学位质量检查评估的依据。因此, 建立规范、具体并相对统一的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它能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使学位真正起到评价学术水平尺度的作用。

普通高校对学士学位的授予要求大体可分两类:一类为合格授予, 即对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要求、准予毕业的学生, 授学士学位, 结业生则不授;另一类为择优授予, 即以补考门数、补考次数、留级等为限定, 或以某一学分绩点作为择优标准。在建立学位制度的初期, 两种方式在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上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高校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 原有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已暴露出一些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问题, 学位制度的完善也势在必行。国家应尽快出台一部新的《学位法》, 以法律条文进一步具体规定取得学位的标准和条件, 以改变当下《学位条例》对学术水平的模糊描述和笼统要求的现状。

3. 规范管理, 保证质量。

学位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才竞争机制的逐步建立, 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已从过去的满足人才的数量方面向人才的质量方面转变。为了更多地培养复合型人才, 学位工作必须进行改革, 要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以实现规范管理。所谓过程管理是指学位管理人员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学位申报程序的管理、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的监控等几方面, 而目标管理则重在人才最终培养目标的达成。

要对学位管理工作中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中的每一环节加强评估, 并制定与之配套的评估体系和标准, 将质量第一的意识贯彻到每一个管理工作者的日常工作中。

4. 用系统的眼光对待学位制度, 将学籍管理引入学位授予制度中。

目前, 我国高校频频发生的学位纠纷, 最主要的原因是学位制度的规定无法有效地调整学位的学术功能与社会对人才培养期望之间的矛盾。此外, 学位标准的表述不够具体, 学位制度缺乏学籍管理的补充也是值得考虑的重要因素。

学籍管理是高校完成人才培养的保证, 是提高高校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 具有育人和保障功能。规范的学籍管理本身就可培养学生遵守纪律、忠于职守的素质, 是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若将学籍管理纳入到学位授予中来, 使二者能有机地结合, 则学位管理可以通过学籍管理的一部分功能来加以补充。但两者的关系只能是结合, 而不能把两者关系混淆为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学籍管理是高校掌握学位授予制度的关键环节, 如果没有学籍管理, 高校要么忽略学位授予的思想道德因素, 要么就是违背学位标准的基本要求。在学籍与学位的关系上, 学籍直接与学生行为规范挂钩, 学位直接与学术水平挂钩, 如果学位授予能将学生行为规范与学术水平相联系起来, 那么就能在保证学术水平的基础上, 从根本上解决所谓的学位授予中的道德底线问题。

5. 加强毕业设计 (论文) 的管理, 宏观控制学位授予率。

毕业设计 (论文) 最能反映出毕业生的综合业务能力, 是对学术水平的最直接、最准确的综合反映。在日常管理中应明确规定毕业设计 (论文) 必须达到良好以上的成绩方可授予学位, 以便将学校学位授予率宏观控制在一个合适的水平:若授予率过高, 则难以发挥学位制度的作用;若授予率过低, 则难以调动大部分学生的学习自主性。

总之, 完善学位标准和学位授予制度时不我待。

参考文献

[1]毕家驹.高校专业培养计划设计[J].比较教育研究, 2006 (01) .

[2]骆四铭.学位的起源、发展及其特征[J].比较教育研究, 2006 (04) .

[3]毕家驹.国家学位标准要与时俱进[J].高教发展与评估, 2006, 2 (06) .

[4]毕家驹.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学位标准和质量保证准则及启示[J].中国高等教育评估, 2005 (04) .

3.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篇三

关键词: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二级学院”演变而来的,在二十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在经济发展较快、人口较多而高等教育发展跟不上经济和人口发展步伐的某些省、市,率先办起了一批“二级学院”。它们隶属于公办高校之下,但相对独立运行;办学的硬件设施由社会投资者提供,但教学、管理等软件由公办高校负责。

一、目前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模式

2003年5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独立学院“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其学士学位授予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2008年2月教育部颁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其中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独立学院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在这之前,独立学院自己没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而是挂靠在公办母体高校之下,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申请学士学位:一是以非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二是以母体学校内设院系名义提出申请;三是由学生个人申请并参加考试。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有两种,即“以非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和“以母体学校内设院系名义提出申请”。其授予的依据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母体高校自己制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二是母体高校委托独立学院制定的标准;三是母体高校专门为独立学院制定的标准。

二、独立学院学位授予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教育部颁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之前,独立学院没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其学位的授予一般由母体高校

负责。由此带来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高等学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都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来制定的,而“学位条例”和“实施办法”只是笼统地提出了学士学位授予的原则性标准,而没有给出具体的操作指标。高校在据此制定学位的操作标准和条件要求时,是根据自身情况来制定的,缺乏較为详尽的量化指标。如“学位条例”中第二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就很难去量化,一般的高校就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来代替政治思想方面的表现,从而出现标准较为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二)授予学校把关不严

由于独立学院每年都要向母体高校交纳一定的“管理费”,母体高校既是利益的获得者,又是学位授予的执行者,为了满足学生就业或碍于情面,人为放宽或降低了授予标准,把关不严。

(三)独立学院片面追求学位“授予率”

独立学院出于自身的考虑,为了追求学位“授予率”,扩大社会影响,不太顾及学位的授予质量。如对那些“学位课”成绩没有达到标准的,进行补考,对那些不符合授予条件的进行补授,使得独立学院学位“授予率”过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位的不公”。2003年到2007年间,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比率由66.85%上升到了97.68%,2007年比全日制本科院校学位授予率高出3.16%。

三、独立学院制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建议

随着《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公布和实施,独立学院将在最近几年内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将成为事实。2008年,湖北省教育行政部门“硬性要求”独立学院在2008年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从08年秋入学新生起,自授学位。独立学院自授学位,制定适合自己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迫在眉睫。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宽松和严格相结合的原则

独立学院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它具有民办的特点和高收费的特点,因此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对学生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既要起到约束作用,又要起到激励作用。如果标准制定得过于宽松,则对学生约束性不强,学生很可能会把获取学士学位不当一回事,不认真对待,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从而影响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反之,标准定得过于严格,则会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可能会感到获得学士学位太难,就算自己努力了也可能获取不了,这样容易使他们产生自暴自弃、放任自流的情绪。再加上独立学院的高收费,会使学生感觉到,花了那多的钱,毕业时连一个学位证都拿不到,从而影响就业,影响招生,不利于独立学院的稳定和发展。所以,制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尺度要适中,既要宽松又要严格,使学生在激励中有约束,又要使学生在约束中不失激励,从而达到最佳的效果。

(二)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学位条例”和“实施办法”只是笼统地提出了学士学位授予的原则性标准,没有给出具体的操作指标,独立学院在制定自己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时,要尽量做到可操作性强。要强调哪些是肯定的条件,哪些是否定的条件,让学生容易理解,便于操作。如考试成绩要达到多少,毕业设计(论文)要达到什么条件,补考的课程不能超过多少门,受过什么样的处分不能授予等等。

(三)学校总原则和各专业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独立学院现行的管理体制一般都是校、院(系)两级管理,学校作为宏观管理者,在制定学位授予标准时,可以制定一个大的原则,各院(系)可以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再制定具体的标准。如总的原则标准规定受过什么样的处分不能授予,补考的科目不能超过多少门,毕业后多长时间才能授予等,这些总的原则针对全校学生。但考虑各专业的差别,所学知识的侧重点不同,各专业在学校总原则的框架下,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制定不同的授予标准,这有利于专业建设。

(四)思想品德和学术相结合的原则

“学位条例”第二条规定,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学士学位。第四条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授予学士学位。这就要求独立学院在制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时,不仅要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还要考虑其学术能力,要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不顾学生思想品德只看他的学习“成绩”,也不能因为他“成绩”好而降低思想品德方面的要求,这样不利于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

(五)“择优”和“合格”相结合的原则

“学位条例”第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从学习成绩要求看,学士学位授予属于“择优授予”而不是“合格授予”,这给学校制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时带来了一个“合格授予”与“优良授予”的问题。然而在“实施办法”中,只是提到“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并未涉及到“优良”与“合格”的问题,也没有强调成绩达到何种水平才能确已表明达到学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因此,独立学院在制定授予标准时,要将“合格授予”与“优良授予”结合起来进行考虑。

(六)照例授予和破格授予相结合的原则

为推动独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培养特色人才,对按照《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不能获得学士学位、但在某方面有突出才能和成绩的学生,可破格授予学士学位。

四、结束语

在独立学院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之前,各独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差异很大,形式也比较混乱,授予的方式也存在较大差异。独立学院取得“自授学位”资格后,一要严格按“学位条例”和“实施办法”制定比较完善、易于操作的授予标准;二要严格按标准进行授予;三要严格控制破格授予,控制“授予率”,使独立学院学位“自授”工作从一开始就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冯向东.独立学院“独立”之辨[J]. 复旦教育论坛,2006.4(1):58-62.

[2] 陆根书,刘朔,姚秀颖.强化独立学院学位管理 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J].复旦教育论坛,2008.6(4):50-55

[3] 刘 朔 ,陆根书, 姚秀颖.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回顾与展望[J].中国高教研究,2008.(5):9-12

[4]徐啸寒,朱建华.湖北省31所独立学院将“自授学位”[N].楚天都市报2008-05-10(21)

4.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篇四

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毕业时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注明网络教育。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符合毕业条件;

(二)全部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中等及以上;

(四)护理学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综合考试,成绩合格;

(五)外语水平须达到如下要求之一:

1、非英语专业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2、英语专业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外语(日语)考试,成绩合格。

(六)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5.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篇五

为了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士学位授予的质量,树立优良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我校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全学程课程考核学分成绩在70分及以上,其中第一语言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全学程课程考核学分成绩在65分及以上;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中等及以上;

(四)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6分(相当于百分制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或八级考试成绩在50分及以上,第一语言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可不受此条限制。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1.补考或重修课程门数累计达6门课程及以上的;

2.结业后换发毕业证书的。

第三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士学位授予的审定机构,学士学位授予程序是:

(一)各院(系)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情况进行初查,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报审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统计表》,报各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形成决议后,报教务处进行审核。

(二)教务处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审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审核情况进行审议,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四)学校或各学院举行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向学士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6.华南理工大学自考学士学位 篇六

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88)学位字012号]、粤考委[2002]1号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条件的通知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授予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 主管部门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工作,由学位办公室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二条 申请对象凡在我校通过下列几种方式之一取得本科毕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学位办公室报名申请学士学位: 1.2.通过全国成人高考招收录取的函授、业余专科起点本科生;以我校为主考单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获得本科毕业证后一年内提出申请)。3.4.通过自主招生所招收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生;通过自主招生所招收的网络高等学历教育高中起点本科生。

第三条 申请人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2.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完成了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十门以上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其中须设置一门政治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平均70分以上,自学考试本科生

通过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能按期毕业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通过学位课程(一门外国语、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水平统一考试。

第四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犯过严重错误,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2)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在校期间曾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补考者;自学考试本科生补考次数不限;

(3)在校期间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第五条 学位课程考核要求

1.外国语考核须达到以下要求:

非外语专业申请者须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只能选考英语),外语专业申请者须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申请学士学位第二外国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水平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及格视为考核通过。

2.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考核须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者在完成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学习的当年可申请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统一考试。在读期间,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网络课程国家统考、自学考试),若其课程名称及要求与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一致,成绩合格者视为通过,并认定其相应成绩分数。

3.外国语考试的命题和评卷由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的考试组织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校学位办公室实行监督。学位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科目和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由继续教育学院确定,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学位授予程序

7.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篇七

关键词:英语课程考试,题型,答题方法

一、考试性质和要求

成人高等教育非英语专业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是由各省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其目的是客观地测试非英语专业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者的英语语言知识和英语运用等相关能力,考查其是否达到普通本科教育非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的一般要求。成人高等教育非英语专业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英语基本语法和常用词汇,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和语言综合运用能力。考生在英语运用能力方面应分别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一)会话技能。

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日常会话交流,根据对话的情景、场合、人物关系、身份和讲话人的意图及话语含义做出正确判断和用语选择。

(二)阅读理解。

考生应综合运用英语语言知识和基本阅读技能,读懂难度适中的一般性题材(经济、社会、政法、历史、科普、管理等)和体裁(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等)的英语文章。能够基本上掌握文章大意并能领会作者的意图和态度。阅读速度达到每分钟80个词。具体要求为:(1)能够掌握文章的中心思想、主要内容和细节;(2)具备根据上下文把握词义的能力,理解上下文的逻辑关系;(3)能够根据所读材料进行一定的判断和推论;(4)能够对文章的结构和作者的态度等做出简单的分析和判断。

(三)词汇。

掌握本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英语词汇、常用词组、常用词缀,并在阅读、写作等过程中达到相应程度的应用能力,即(1)领会式掌握4250个英语单词和500个常用词组;(2)复用式掌握其中1800个左右的常用单词和200个常用词组;(3)掌握一定数量的常用词缀,并根据构词法和语境识别常见的派生词。

(四)语法。

掌握基本的英语语法知识,能在阅读、写作等过程中正确运用这些知识,达到获取有关信息和表达交流思想的目的。具体需要掌握的内容如下:(1)名词、代词的数和格的构成及其用法;(2)动词的基本时态、语态的构成及其用法;(3)形容词、副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的构成及其用法;(4)常用连接词、冠词的词义及其用法;(5)非谓语动词(不定式、动名词、分词)的构成及其用法;(6)虚拟语气的构成及其用法;(7)各类从句的构成及其用法;(8)强调句型的结构及其用法;(9)常用倒装句的结构及其用法。

(五)完形填空。

能够运用英语语言知识,在语篇的水平上理解一篇题材熟悉、难度适中的短文,并完成短文中的选择填空。短文中的完形填空内容一般涉及英语的基本句型结构、语法规则及词组搭配等。

(六)写作。

应具备一般性英语书面表达能力,根据所给的提纲、情景或图表等按要求写出相应的短文。所写短文要求主题明确,条理清楚,语言比较规范。

二、试卷结构与题型

本考试试卷分试卷一和试卷二。试卷一以客观题为主,包括会话技能、阅读理解、词汇和语法结构、完形填空四个部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数为85分;试卷二为短文写作,考试时间为30分钟,卷面分数为15分。试卷一和试卷二考试时间共计120分钟,总分为100分。试卷各部分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会话技能。会话技能共有15段不完整的简短对话,每段对话后设有四个选择项。考生须在理解每段对话的基础上从所提供的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本部分满分为15分,每题1分。第二部分,阅读理解。本部分共有4篇短文,4篇短文的总长度为1200个词左右。每篇文章后设5个问题,共20道题。考生须在理解文章的基础上为每个问题提供的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本部分满分为40分,每题2分。第三部分,词汇和语法结构。本部分共设40道题,其中20道为词汇题,20道为语法题。每道考题中有一个空白,要求考生在了解句意的基础上根据词汇或语法要求在四个选择项中选择最佳答案。本部分满分为20分,每题0.5分。第四部分,完形填空。完形填空是一篇200个词左右的一般性短文,短文中有10个空白,每个空白为一题。考生须在理解短文意思的基础上为每个空白提供的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使短文的意思和结构恢复完整。本部分满分为10分,每题1分。第五部分,短文写作。本部分采用提纲、情景或图表作文等考试形式。考生应按照要求写出一篇100~120个词的英语短文。本部分满分为15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

三、答题方法

(一)阅读部分。

这一部分的主要问题是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对答题技巧和方法掌握得不够好。如, (1) 划出问题中的关键词并在原文中准确定位。哪些词是关键词(数字、主要动词),如何在原文中快速扫描关键词为问题定位(scanning),如何仔细阅读原文信息找出答案(阅读长句找出主、谓、宾或词组,挑出句子框架,抓住句子主要含义。) (2) 如果四个选项中有两个考生都认为是正确的,就应仔细比对两个选项找出不同点,再与原文定位的信息比对,看哪个选项更接近原文意思。 (3) 问题中含有否定词“Not”的问题错误率较高,问题在文章中定位后,应采用排除法,在文章中找不到的选项即为“Not”指示的信息。综上所述,如何给问题在原文中准确定位成为阅读解题的关键。

(二)完形填空部分。

在这一部分考查考生在答题过程中能否抓住完形填空这一题型的主旨,注意上下文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在上下文语言环境中找到这些词组相互依存的依据和相互的暗示性,因而做出正确的选择。

(三)词汇部分。

(1) 继续加强基础训练,扩大学生的词汇量,准确掌握常见词、词组的词义及惯用法,掌握常见词汇的一词多义。 (2) 强化答题技巧。

(四)语法部分。

加强对于较难语法项目的学习和训练,做到准确理解过去分词和现在分词的概念及意义,虚拟语气在固定词、词组及句型中的使用,定语从句关系代词的使用,熟记动词后的接词形式等。

(五)翻译部分。

把握整个句子的句型和句式,准确翻译重点词。

(六)写作部分。

(1) 加强对考生写作基本要求和技能的训练,熟悉各类题目文章的写作方法。 (2) 大量阅读常见题材、题目的范文,熟记观点。 (3) 多进行书面表达的训练,尽量减少母语对英语学习的干扰。作文由句子构成,一个正确的句子,需要用正确的句型,需要用正确的词组构成。写好作文,没有诀窍,只有多读、多记、多写、多练。

四、结语

8.大学士的“磕头”健身术 篇八

翁同龢后来笃信磕头以养身健体,则是受了恩师全庆的影响。全庆,满族人,嘉庆举人,道光进士。此人一生宦迹,曾两度入阁,被誉为“福命颇优”之人。咸丰六年,翁同龢参加会试,全庆以工部尚书名义为其座师(即考官),翁考得“进士第一”,深得全庆喜爱,故二人有师生之谊。光绪八年(1883年)正月初四,翁去拜见老师,此时全庆虽已80有余,但气力尤健,而且言谈记事毫无昏愦之相。翁同龢极其佩服,于是就向老师讨教养生之法。

全庆对翁同龢传授了自己多年的养生经验,说:“每日磕头120个,起跪40次,些法最妙”。磕头可以养生,这听起来叫人难以相信,但翁同龢却深以为然,认为此法简单易行,勿用大劳,重要的是老师经验之谈,料无虚言,于是竟也开始仿行。

翁同龢当时已50多岁,他坚持“每夜在房中行三跪九叩头乃卧”(即磕头45次,起跪15次)。试行一段时间后,果然觉得此法行且有效,其后多年,翁坚持不懈地操行这种“磕头”养生法而受益匪浅,至晚年,翁仍面容红润,气色身体俱佳。全、翁二人长期以跪拜为养生之术并均享高寿,全庆卒时82岁,翁同和也享年七十有五。

其实,借磕头起拜为健身者,在宋代已有人效行。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云:“张廷老名琪,唐安江原人,年七十余,步趋拜起健甚,自言夙兴必拜起数十,老人气血多滞,拜则肢体屈伸,气血流畅,可终身无手足之疾”。

所谓“拜起”,就是指弯腰伸背、手掌双膝触地,作叩拜状,既而撑掌起身等一系列运动方法。这都属于古代导引术的一部分。老年人血气多滞,筋脉多失养,容易出现四肢关节活动不灵,腰肌强直,有的还会出现脊椎变形等情况。采用“拜起”运动,有助于气血周流通畅,增强肌肉弹性,提高肢节的灵巧和背腰的柔和,达到推迟衰老的作用。

9.南京大学 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篇九

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学位的条件

1、“英语

(二)”课程的考试成绩70分或70分以上。不考“英语

(二)”课程,仅考“英语

(二)”换考课程的,不授予学位。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本科段专业其他三门公共外语课程(俄语、日语、法语)中的任何一门课程,均可替代“英语

(二)”课程,其考试成绩(不计取校考成绩)70分或70分以上。

2、以下五门学位要求课程的考试总成绩350分或350分以上(平均每门课程的考试成绩70分或70分以上);

①“工商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

(一)、企业经营战略;

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分析、招聘管理、绩效管理、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③“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含实践)、C++程序设计(含实践)、数据结构(含实践)、数据库原理(含实践)。

3、毕业论文成绩良或良以上。

二、申请学位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和10月份(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申请学位的地点为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教学楼二楼)。

三、注意事项

1、要求申请学位的,虽然“英语

(二)”课程和其他五门学位申请课程免考,但也必须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英语

(二)”课程既可参加该课程的考试,也可参加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从“专接本”专业入学到毕业后一年内进行,每年10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而要求申请学位的,必须暂缓毕业登记,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符合申请学位条件时再作毕业登记。不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一旦申请毕业,就失去了申请学位的机会。

3、从“专接本”专业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学生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授予学位。

4、申请学位时,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学位资审费200元。“英语

(二)”课程免考者,还须携带申请“英语

10.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篇十

一、授予学位的条件: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

3、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1)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英语专业考第二外语);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

(3)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二、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学位申请与审批表》,2、毕业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无此项),5、自学考试社会考生需提供考试院出具的成绩证明,6、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7、电子照片,规格为150╳210像素,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自考长线无此项)。

三、申请学位的时间:

1、网络、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助学班、自考衔接班、自考网络注册班毕业生领到毕业证后即在所属学院提出学位申请,12月毕业的学生在1、2月份申请,6月份毕业的学生在7、8月份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2、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12月毕业的学生在次年6月中旬(毕业论文报名时间)申请,6月份毕业的学生在当年9月9、10日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11.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篇十一

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

从2012年开始,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对于英语的要求,执行以下两个条件,达到两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

1、要么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

(二)”取得70分以上(含70分)成绩; 注意:在自考本科毕业(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2、要么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

(二)”为免考,并且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取得及格成绩(60分以上);

注意:仅对于国家承认学历的英语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生,在免考“00015英语

(二)”之后,可以不用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其它免考“00015英语

(二)”的情况,均必须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注意:“00015英语

(二)”为六十几分的成绩(小于70分),不能用来申请学位,以此为条件办理的“00015英语

(二)”免考也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参加我校主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报考者,从完成办理自学考试课程“00015英语

(二)”的免考手续开始,到拿到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之后的壹年时间内为止,可以报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不符合上述时间限制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再报名参加考试。

注意:“00015英语

(二)”为免考、但又想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应该尽早报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我校自学考试考生应该在我校进行报名与考试。

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每年10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一年仅考一次。请在每年的9月底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ces.nju.edu.cn)的通知。注意:只有免考外语课程者才可以报考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而外语课程小于70分者不能报考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注意:对于需要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者,请务必不要错过考试报名时间。如果因此耽误了学士学位的申请,责任自负。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12.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 篇十二

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议程

一、宣布开始,全体起立,唱国歌

二、介绍到会领导

三、李朝鲜副校长宣读《北京工商大学关于2011届本科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的决定》

四、张德玉副书记宣读《关于表彰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五、毕业生代表发言:XX学院XX同学

六、毕业生代表给学校赠送纪念品(孙尧东书记接收),给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献花(主席台上和台下的老师接收)

七、谭向勇校长讲话

八、为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

九、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十、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合影留念

注意:

1、6月16日上午7:40在图书馆前上车,按班级上车,班长是车里的组长,8:50左右到文体馆,自行去的同学9:00前到文体馆,在文体馆的北侧空场集合。

2、仪式结束,从主席台上下来回到原座位,不得离开现场或拍照。

(会有发大礼包和餐券)

上一篇:父爱如此简单下一篇:冬季三防工作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