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2024-10-09

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资料(共7篇)

1.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篇一

2012年和硕县卫生监督所

餐饮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餐饮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我所认真组织开展了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亲自部署

3月15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由卫生局局长张金凤同志总体负责餐饮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卫生监督所所长马宁成具体负责抓好培训,培训时间为2天,培训地点为乌什塔拉乡政府会议室及和硕县党校教室。

二、培训意义

通过培训,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了解基本的卫生法律法规,并掌握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及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等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操作规范,最终达到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相关培训

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

生规范》、《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等。

重点培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消毒管理办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一)饮用水卫生管理知识

1.饮用水经营单位建筑、设施与设备、布局的卫生要求。

2.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4.个人卫生要求。

(二)职业卫生防护卫生要求

(三)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知识

1、基本卫生设施要求。

2、公共场所内外环境卫生状况要求。

3、消毒制度要求。

4、用具设备卫生要求。

5、个人卫生要求。

此次培训共计培训餐饮从业人员 400 人,通过培训进一步达到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目地,加强了餐饮经营企业的法制观念,提高了餐饮业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进一步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和硕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2年3月15日

2.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篇二

虽然学者们对就业心理的界定各持一词, 但本质上是一致的, 都是以就业为中心, 在与其他心理现象的交互作用中形成一系列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特征, 是人们在考虑就业问题, 为获得职业做准备及在寻求职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心理现象。

本文针对餐饮行业求职者进行调查, 研究其考虑就业问题、准备就业和求职时的心理、行为以及产生这些心理行为的原因, 并根据成因提出餐饮行业求职者具备健康的就业心理与行为的对策。

一、餐饮从业人员就业心理与行为的表现

经调查, 餐饮行业的求职者在就业中表现出来的心理和行为依次为由心理冲突或挫折引起的焦虑、认为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他人而产生的自卑、缺乏独立和自主承担责任的意识时出现的依赖、碰到不称心的事情时沉不住气的急躁、在群体压力下自愿地与群体中的多数人保持一致的从众、盲目与高标准相比而发现自身与参照个体发生偏差时会产生负面的攀比。除此之外, 还会有自傲心理、矛盾心理、挫折感、嫉妒等。如果这些就业心理和行为出现过度现象, 那么餐饮行业求职者在考虑就业问题、做出就业准备和求职中就会出现抑郁、焦虑不安等心理问题和紧张、失眠、胸闷、心跳加剧等躯体化症状。通过分析餐饮行业求职者出现这些就业心理和行为的原因, 可以找到具备健康的就业心理, 避免出现就业心理障碍的对策。

二、餐饮从业人员就业心理与行为表现出现的原因

餐饮行业的求职者产生就业心理误区和心理障碍的原因有很多, 归结起来主要是两个方面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主观因素主要是从求职者自身出发考虑影响, 客观因素包括政府、社会文化、学校、家庭、用人单位等影响因素。

1. 个人因素。

餐饮行业求职者热衷于选择相对稳定的与餐饮有关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高端餐饮企业, 期望高薪酬和高层管理岗位。如此高期望值、功利化、消极、狭隘、求稳、好高骛远的就业观念相对滞后;餐饮行业求职者自我认识也存在不足, 对自己的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特长及适合职业的判断上紊乱不清, 没有主见, 总受他人或同伴等群体的影响;因为自我效能感过高或过低, 餐饮行业求职者也让内心承担了过大的就业压力;有些餐饮行业求职者阅历较浅, 心理上不够成熟, 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较差;餐饮行业求职者对工作也存在认知不确切的现象, 他们有些人未能认清餐饮行业就业形势, 不了解餐饮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作职能、要求等, 没有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 没有确立清晰的职业目标;在就业时, 物质、经验和心理准备都不充分, 撰写简历和面试的求职技能也不熟练;入职后, 因为用人单位沉重的工作任务、陈旧的用人制度和管理方法使其产生职业倦怠, 刺激其重新选择再就业。以上这些餐饮行业求职者个人方面的情况都很容易使其出现焦虑、畏惧、自卑、自负、急躁、从众、依赖、攀比、失望等就业心理和行为。

2. 客观因素。

官本位的思想和社会对餐饮行业的认知与评价造就了有些求职者对餐饮行业不认同的就业观念。政府针对餐饮行业的就业机制不健全,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 新增的岗位并不能满足餐饮行业求职者的就业需求, 结构性失调的餐饮业就业市场使就业竞争更加激烈。学校培养的求职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都不能成为其就业的优势, 就业竞争力有限。家庭的教育观念、培养方式、家庭成员的期望、家庭成员的代劳等家庭干预滋生了餐饮行业求职者的怕吃苦、依赖等心理。餐饮行业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中也不是绝对公平, 薪酬福利与其他行业比较缺乏竞争力, 工作环境较差, 培训机会少又流于形式, 激励机制没有吸引力, 人际关系不和谐, 管理层忽视员工心理健康, 致使餐饮从业人员缺乏归属感, 不愿在餐饮行业就业。总之, 社会支持系统不健全, 学校教育不到位, 家庭干预成制约, 用人单位环境不理想导致餐饮求职者更容易出现焦虑、自卑、依赖、从众和急躁的就业心理和行为。

三、餐饮从业人员就业心理与行为调适的对策

健康的就业心理和行为是获得理想就业机会的保障。餐饮行业求职者自身和外部环境影响可以通过以下努力使求职者具备健康就业心理和行为。

1. 求职者自我调适。

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 餐饮行业求职者要学会自我调适, 适当调整就业期望值, 使自己保持乐观心态, 客观冷静地评价自己和认识社会, 克服自卑、焦虑、依赖、盲从等就业心理和行为, 增强自信心, 学会自我欣赏与接纳, 提高承受能力, 培养广泛的兴趣,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具体来说,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入手。

第一, 更新就业观念。餐饮行业的求职者应该把目光由原来的国家机关、重点单位转向那些效益好的企业, 除了薪酬还应考察这家用人单位能提供的培训机会、发展空间等, 在正确认知自己的基础上摆正自己的位置, 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 避免在就业中盲目跟风。

第二, 制定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餐饮行业求职者制定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需要求职者自己觉醒, 并承诺愿意做规划, 在此动机基础上客观地认清自己的优势与劣势, 了解餐饮行业前景和工作世界的工作内容、要求、收益等, 根据自己和目标用人单位及岗位的情况, 来设置现实可行的明确目标, 明白自己究竟想找什么样的工作, 想什么时候做到什么高度。

第三, 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餐饮行业的岗位需要从业人员具备基层餐饮服务实操技能和专业的管理能力, 主要包括较高的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适应能力等可迁移技能, 亲切、友善、热情、真诚等自我管理技能。

第四, 做好就业准备, 训练求职技能。餐饮行业求职者在就业前应转换好角色, 确定好目标, 充分地做好物质、经验和心理上的准备, 并通过积极训练, 熟练掌握撰写简历、参加面试等求职技能, 尤其是要学会压力管理。

第五, 掌握心理调适的方法。餐饮行业求职者在就业中可以学习自我转化法、适当宣泄法、放松练习法、认知重构法、行为体验法等自我调适的方法, 调整自己的认知结构, 更好地接纳自己和现实, 塑造阳光心态, 有效应对就业中遇到的心理冲突和挫折, 维护身心健康, 顺利就业。

2. 外部环境支持。

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府、学校、家庭和用人单位。通过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努力来给餐饮求职者更多的安全感, 减少或消除他们的焦虑、急躁、自卑、迷茫等就业心理和行为, 缓解员工的职业倦怠。

第一, 政府应形成和完善劳动用工供求信息网络, 加大监督力度, 加强就业法规的建设, 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更多的就业机会, 根据岗位需要及群体特征开设餐饮行业相关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综合素质、就业技巧等培训, 提升餐饮行业求职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推动用人单位不断创新, 引导社会正确认知餐饮行业的职业意义, 纠正不良的就业观念, 加强引导, 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鼓励餐饮行业求职者自主创业, 完善就业市场。

第二, 学校深化改革, 主动适应市场, 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 更新教学内容, 改革教学方式, 提高教学质量, 协助餐饮行业求职者形成科学的就业观念, 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创业创新教育课程, 进行择业就业技巧的指导, 实施就业心理健康教育, 调整求职者的就业心态, 增强求职者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第三, 家庭成员要转变观念, 以协助为主, 与餐饮行业求职者讨论生涯规划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建议和就业渠道, 支持求职者就业, 但在求职者择业与就业过程中不能全权代劳, 避免其形成依赖心理。

第四, 用人单位应注重岗位所需, 合理配置人才, 建立人才储备机制, 与员工建立起心理契约, 改善工作环境与氛围, 实施心理援助计划, 通过优化管理, 改善就业环境。

综上所述, 餐饮行业求职者面对就业问题, 不仅需要自己克服心理障碍,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培养餐饮行业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学习就业技巧, 还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用人单位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 形成整套互动长效机制, 促进餐饮行业的发展。

摘要:通过对餐饮行业求职者进行调查, 发现他们会出现焦虑、自卑、急躁、依赖、紧张、从众、攀比等就业心理与行为, 本文在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的基础上, 从自我调适和外部支持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餐饮从业人员,就业心理与行为,对策

参考文献

[1]林则普《.中国餐饮名店大典》[M].青岛:青岛出版社.1997:1.

[2]谢燕月.大学生就业心理准备浅析[J].才智.2013 (31) :334.

3.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篇三

关键词:提高;工程资料;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4-61-2

0 引言

依照国家法律规范,工程资料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真实记录工程落实管理情况,形成系统的工程资料,确保项目施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工程建设确保施工资料的编写协同工程建设施工,准确的工程资料内容及时反映工程进度,有助于工程收尾及时整理编写工程资料,为工程验收创造条件,推动工程顺利竣工收尾。因为多方因素影响,工程资料从业人员在工程资料编写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正[1]。

1 工程资料编写工作问题现状

部分建筑企业工程资料从业水平低,从业人员稳定性差,业务知识缺少,无法符合当前工程资料编写管理工作的要求,部分工程资料编写未充分掌握相关资料,导致竣工资料编写延迟,无法正常通过工程验收。国家要求工程资料从业人员具备较高的从业能力,但工程资料编写人员从业能力尚不能达到这种要求。在施工中,建筑企业会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编写,出现这些问题,对工程竣工资料编写管理工作的落实是不利的,从侧面反映了工程资料编写人员的从业情况。

2 如何提高工程资料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2.1 工程资料从业人员具备先进手段

对工程资料从业人员,每个建设管理部门要强化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让工程资料从业人员可熟练运用各种操作技能;为工程资料编写管理提供基础性硬件保障,为工程收尾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配置现代化工具,如电脑、扫描仪等。

2.2 工程资料内容质量需要提升

工程验收的中心环节是确保建设工程资料内容的准确,工程质量从工程本身得以体现,资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资料从一定程度上折射工程材料的质量,工序间的规范性,工程是否变更等。工程资料员要做好这项工作,收集、整理资料,兼顾工程各个方面,严格管控工程实体和材料使用。在常规工作中,协助各方资料管理工作,收集、汇总相关资料,以复核资料的方式,检查资料的规范性,对存在的问题,协助工程师告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整理资料,编写工程月报。通过现场的巡视,发现并记录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协助现场监理进行敦促和整改。一个称职的资料员一定要掌握工程的所有情况,定期将工程实际上报给工程师,汇报并请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2.3 资料管理具体要求

严格规范管理相关工程资料,如资料整理、归档的规范化管理。编写收集施工资料和整理资料时,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①工程资料的编写。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确保规范化,填写的项目内容具体化,不能以概括性的词语而定,如满足规范要求,符合要求。按照优良百分率评定基本项目下辖的各自项等级,同时用文字加以注释,不能随便用符号代替。对基本项目中的不合理之处,现场检查并及时返工。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协调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以基本项目与允许偏差项目的百分率为确定依据。

②工程编写资料的收集。

第一,明确资料收集范畴。资料员在整个施工流程中,清楚工程资料收集范围。施工前,督促施工企业将施工单位人员、设备、报告、设计等进行报审,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再汇总整理。将收集起来的不同文件,进行发文登记,工程出现变更或技术核定时,一定将这些信息传递给各监理人员,让他们收到工程变更信息。施工中会出现难题,工程资料从业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协助监理工程师搞好监理工作。工程快要收尾时,开始进入各项分包工作。工程分包有油漆、塑钢门窗等,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做好工程报检工作和材料报验的工作等,通知总包方审核、上报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如审核分包单位人员岗位证书、材料保质信息等。

第二,强化现场资料的收集。在工程施工中,监理资料员要做好各次会议的记录工作,方便后续的归档整理。每天资料都在增多,对工程资料进行编号归档时,一定要按照监理单位规定的档案管理要求。按照顺序进行归档,让人看了清清楚楚。工程竣工资料即,在整个工程完成中,工程项目各方切实记录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施工使用的措施等,为工程造价提供重要资料[2]。装饰工程快要收尾时,一定要搞好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临近装饰工程结束时,要为工程验收做好准备。监理资料员协助监理师做好现场监理工作,协助现场监理测量每一个装饰分项工程,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和记录。整理施工以来的所有资料,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竣工报告的编写工作,搞好验收的筹备工作。验收结束后,监理资料员整理全部资料,和现场监理一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资料员收集、整理资料,熟悉施工场地及材料的入场,促使施工企业报验隐蔽工程、报审建筑材料等工作。熟知施工规范和工艺,是监理资料员应当学习和具备的。

③工程编写资料的规范化。

对混凝土强度评定,要了解验收,各分部、施工段区分开来,合理采用统计评定方法与非统计评定方法。具体计算混凝土强度的平均值时,保留一位有效数字,标准差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安排专门人员登记、接收工程资料,以电子化和网络化对工程资料实施管理,使工程竣工资料编写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质量和水平。将工程竣工资料管理涵盖在单位目标考核范畴内,作为衡量从业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达到对工程竣工资料编写工作的高度重视的效果。

2.4 其余要求

建筑工程涉及许多较强的专业学科。工程资料从业人员了解专业知识,掌握工程资料编写基本技术业务能力,还要了解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如施工技术、经济、法律法规等,同时不可缺少丰富的实战经验,将管理、经济、法律等多种知识融合在一起[3]。如果有工程背景,还要强化对法律法规和工程经济等的学习;对经济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工程资料从业人员,还要多学习工程实践的知识。工程资料从业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学习,将自己培养成技术型、经济型、管理型等全能型人才,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对工程工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每个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为让工程资料从业人员掌握新知识,巩固旧知识,继续教育很重要,国家也在这方面做出了规定[4]。工程资料从业人员需要学习的内容包括国外理念、新技术工艺、经验等。工程资料从业人员不停留在专业知识层次,要不断学习各方知识,顺应市场要求。继续教育落到实处,才能迎接激烈的电子市场挑战。

3 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资料的准确性有很大关系,建筑企业施工要仔细,还要准确及时地搞好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管理工作,让这些工程竣工资料凸显自身价值。建筑行业技术更新,管理规范,工程资料业务员还要不断学习新技术和材料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丰富自身专业知识,顺应时代发展要求[5]。参加工作实践,和他人沟通、交流、学习,取他人优点,做一名合格的工程资料从业人员。

参 考 文 献

[1] 杨建祥.浅谈现行造价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途径

[J].才智,2008(07):172-173.

[2] 史秀清.浅谈如何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编写管理工作[J].统计与管理,2012(02):65.

[3] 刘晓文.论清单计价模式安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能力构建[J].福建建设科技,2010(04):83-85.

[4] 虞缨.清单招标中造价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J].建筑经济,2007(S1):256-258.

[5] 王燕.浅谈如何提高工程资料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J].

4.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篇四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1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6、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

7、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8、入厕前必须换下工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

二、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三、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厕,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3、遵循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从事食品原料处理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从业人员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首饰。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餐厅用餐管理,保证用餐秩序,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用餐环境,特制订如下规定:

1.员工餐厅每天为上班员工免费福利工作餐三餐。

即:早:7:30-8:00午:12:00-13:00晚:6:00-7:00.

2.打饭时,必须遵守秩序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敲盆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3.员工自备餐具,可根据自己的饭量打饭,严禁剩饭和倒饭,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4.用餐时不得把菜渣、骨头、纸巾等乱丢乱扔,若有掉落在地板上的应及时清理干净,餐后收拾在本人的餐具内,倒在规定的垃圾桶内,并将餐具洗净放入消毒柜中,摆放整齐。

5.爱护公物文明就餐,不得在餐厅争执哄闹,大声喧哗;非餐厅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

6.就餐人员不许把饭菜端回宿舍或车间用餐,更不许把公共餐具拿出食堂或宿舍占为己有。

7.餐厅内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做到文明用餐。

8.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厂部有权给予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或除名处理。

员工宿舍规章制度

宿舍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关怀,一种福利。有一个清洁整齐的居住环境,是对居住员工的身心健康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当你劳累的一天想彻底放松的时候,回到宿舍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所以说,为了强化管理,为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使员工宿舍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条例:

1.凡在宿舍住宿员工,须在公司登记后,方可入住。

2.员工宿舍房间及床位由厂部统一管理,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

3.员工不准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如有外来客人亲戚必须住宿,须在厂部登记后,方可留宿;擅自留宿者将罚款100元。

4.爱护宿舍内卫生及公共区域卫生,及公共设施,如宿舍内公共物品丢失、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5.宿舍内严禁随地吐痰、涂鸦、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以及影响他人休息学习的行为,一经发现,罚款50元。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钥匙不得转借他人,出门时应注意关灯,锁门。

7.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200元。

8.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吸毒,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9.严禁睡卧在床上吸烟和酗酒闹事,非上班员工必须在23点之前回宿舍,23:30熄灯就寝。

10.各宿舍内排值日表,轮流负责宿舍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监督工作。

11.员工应主动打扫室内卫生,整理个人内务及卫生,将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整齐,对长期不叠被褥的员工,管理员有权上报厂部,将被褥收回,取消该员工的住宿资格。

12.宿舍内员工要互相团结,严禁员工间恶意诋毁、诽谤他人,更不得相互间议论与公司不利的语言及事物。

13.严禁男女员工串宿舍,发现后将严厉处罚。

14.住宿员工离厂时,须来厂部办理交接手续,交钥匙(未交钥匙者罚款100元),未办理者,按领用公共物资全额赔付。

以上条例望住宿员工自觉遵守!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3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采购员、库管员、厨师(学徒工)、洗碗工、洗菜工、传菜人员、售菜人员、服务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4

第一节、餐厅日常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3、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4、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5、工作中做到“3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4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6、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7、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执行。

8、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9、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第二节、餐具卫生管理制度

1、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2、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3、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4、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5、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第三节、餐厅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持证上岗。

2、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3、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4、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5、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6、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第四节、餐厅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1、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2、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3、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4、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5、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6、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第五节后厨日常工作制度

1、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2、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3、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4、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5、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6、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7、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5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每名从业人员至少配备2套工作服。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九、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十、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十一、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6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7

一、餐饮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可上岗工作。

二、组织从业人员到卫生监督部门确认的资质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上岗前和在岗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四、从业人员发生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症状时,应暂停接触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五、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坚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上岗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发,化装淡而大方;在岗不吸烟等。

六、餐饮单位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卫生操作技能、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七、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组织培训基本情况、培训教材、考试考核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8

1、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生产制造程序之连续性,员工担任轮班或特别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依实际所需订之。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2.超时工作

2.1员工经批准加班者,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2.2员工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加班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

2.3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

2.3.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150%

2.3.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200%

2.3.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300%

2.3.4小时工资率=月基本工资÷21.5÷8

3.考勤制度

3.1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3.2公司实行打卡制度,除副处长以上级别和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必须在上下班打卡,人事单位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

3.3员工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职论,并予以惩处。

3.4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处出者,应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单位主管许可方可外出,未按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

3.5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妥请假卡,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报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3.6员工发生漏打、错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或次日内应由部门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名更正。

3.7迟到、早退

3.7.1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算。

3.7.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过二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超过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

3.7.3员工迟到及早退均以三十分钟为扣薪计算单位,未满者以三十分钟计算。

3.8旷工

3.8.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

3.8.2旷工以四小时为扣薪计算单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罚。

3.8.3内旷工累计三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者,作辞退处理。

4.厂证管理

4.1厂证是员工进出厂区的证件,进入或逗留在厂内,必须按规定佩戴在制服左上方规定的位置。

4.2没有厂证者,保安员有权拒绝其入厂或要求登记后方可放行。

4.3凡有损坏或遗失厂证应书面说明经过向总务处并申请补发,并随交工本费;年累计二次(含)以上者,人事单位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4.4使用他人厂证或伪造厂证者,一经查实,使用者、伪造涂改者均以严肃惩处,甚至辞退。

5.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 篇五

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资料

1.四防?

防尘、防鼠、防蝇、防潮

2.冷菜五专?

专人加工专室制作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工具

3.不能直接参与对客服务的疾病?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化脓或渗出性皮肤病、活动性肺结核。

4.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是?

每年参加1次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

5.热力消毒的指标是?

热力消毒的温度是100度,含氯消毒剂350ppm(浓度)。

6.为什么扁豆要炒熟、炒透?

扁豆里面有一种叫红细胞凝集素的物质,人体食用这种物质达到一定量要引起中毒,而这种物质在高温下可破坏。所以扁豆必须炒熟、炒透。

7.冰箱储存食品要求是?

冰箱不能长时间保存食品,因为冰箱的低温只能抑制细菌的繁殖速度,而不能真正杀死细菌,时间一长细菌仍可缓慢繁殖,达到一定量时,可引起中毒

8.金属熔器为什么不能长时间保存食品?

金属熔器不能长时间保存食品,因为金属熔器容易与食品发生化学变化,使金属物质溶出,人体食用一定量时,可引起中毒。

9.采购食用物品必须索取哪些证件?

食品的检查合格证和化验单。

10.消毒过的餐用具不能用什么东西擦抹?

没有消毒过的抹布、没有消毒过手指。

11.餐具的保洁规范操作是?

餐厅摆台不过夜,过夜餐具第二天重新消毒。餐具不允许暴露在空气中超过30分钟,每餐提前半小时摆上。按量备用餐具,餐具仍不过夜。

12.个人卫生细节是?

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不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工作时不吸烟,不带饰物,不随地吐痰。做到勤换工作服、勤理发。

13.食用物品非食用物品的存放规定是?

6.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篇六

培训内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法(修订)】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安全法(修订)】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清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 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食品安全法(修订)】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安全法(修订)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食品安全法(修订)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食品安全法(修订)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修订)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安全法(修订)第五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食品安全法(修订)第一百零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 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食品安全法(修订)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筑施工单位对其食堂及工地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卫生条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食品,应当做到生熟分开、食品工用具(容器)专用,加工、制作、销售过程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承办集体聚餐应当具备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加工场所和设施、设备,防止交叉污染,并对提供的食品留样48小时,以备检验。

膳食处

7.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篇七

餐饮业处于食品产业链的末端,其食品安全风险有累积性和叠加性的特点,即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等前置环节的危害因素都可直接或间接带进餐饮服务环节,因而餐饮业的食品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本课题组开展此次调研,旨在了解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并找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差异的影响因素,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培训、企业自我管理和政府监管提供参考依据。

调查对象与调研方法

本调查于2015年5月—2015年10月开展,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对沈阳市的餐饮企业按照大型(经营面积500~3 000 m2)、中型(经营面积150~500 m2)、小型(经营面积≤150 m2)3个层次抽样,其中大型餐饮企业30家、中型78家、小型120家,共228家餐饮企业,结合各个企业的规模大小和工作岗位的不同分布情况,按照每个企业选取2~10名从业人员的标准,共调查992名从业人员,收回有效问卷980份,有效率98.79%。

结果与分析

被调查餐饮从业人员的自然情况

餐饮从业人员自然情况980名被访的餐饮从业人员中,男性537人,女性443人,年龄为16~60岁,平均年龄28岁。被调查人员的性别、工作岗位、文化程度、从业年限和所在企业类型情况见表1。

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总体情况

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总知晓率为42.95%。其中知晓率较高的为易腐烂变质食品的存放方法和健康体检频次,知晓率分别为83.0%和73.0%;知晓率较低的为食品留样量和留样时间、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负责人几年内不得从事该工作、食物中毒易发生的季节,知晓率分别为18.1%、21.4%和22.8%。

不同特征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情况

不同特征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情况比较,从表2可以看出,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性别差异不大,而与从业人员工作岗位、文化程度、从业年限、所在企业规模关系密切,从事管理岗位和厨师岗位的人员知晓率明显高于服务人员,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知晓率也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从业年限增加其知晓率也提高,另外大中型餐饮企业从业人员知晓率明显高于小型餐饮企业,对比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讨论

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现状不容乐观。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沈阳市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平均知晓率为42.95%,尤其是中小型餐饮企业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处于比较低的水平,某些小型餐馆的从业人员甚至没有健康证,多数的中小型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未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即上岗,可见,沈阳市餐饮行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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