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2024-10-14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精选10篇)

1.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一

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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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10-15 17:05:15

根据沪学位办[2006]4号文“关于调整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请,特制定本最新版的暂行办法:

一、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是上海财经大学应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违纪作弊记录;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合格;

4.毕业论文通过答辩,且成绩必须“中”及以上的。

二、学士学位申请基本要求

1. 具有申请学士学位资格者,在毕业后的一年时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参加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四级考试(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或一月)并通过,或在毕业前可作为社会考生多次报名参加PETS-3考试并获得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可作为提出学士学位书面申请的有效时间。如2006年上半年的毕业生,则最晚必须在2006年年底通过四级考试;2006年下半年的毕业生,则最晚必须在2007年年底通过四级考试,以后年份的毕业生以此类推。

2.申请者参加成人高校本科生英语四级考试集体报名,四级考试的实际成绩以上海市学位办公室公布的可授予学士学位的英语水平最低线为准;申请者参加PETS-3考试,则以获得的笔试成绩合格证书为可授予学士学位的合格标准。2005年6月前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视为有效,所有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2005年6月后的四级考试成绩从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3.在学士学位申请的有效期内,申请者必须由本人向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4.申请者应按规定交纳学位评审费用,费用自理。

三、办理学位申请时间及相关事项1.申请时间:每年3月底(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申请者到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学位申请登记手续,昆山路146号,电话63564124,邮编200080

逾期按自动放弃论处。

2.申请者填写“申报学士学位基本情况表”(网上可下载)。

3.申请时须提交:本科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PETS-3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2005年6月后的四级成绩证明或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论文成绩证明;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两张。

四、授予学位的办法

1.申请者在向上海财大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后,经上海财大自考办的全面审查,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资格的由办公室推荐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2.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5月份审批学士学位资格,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3.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上海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管理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五、本最新修订的办法从校学位办批准之日执行,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2006.10.8

2.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二

关于转发《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空军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于2009年5月26日印发了《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东师校发字〔2009〕13号,以下简称“新的实施细则”),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新的实施细则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11月1日印发的《东北师范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培养本科开放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二、新的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2009年7月1日以后申请学位的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管理、教育技术学专业学生。

三、新的实施细则中关于学位申请条件按以下规定执行: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教学环节规定的学习任务,符合毕业条件,学业成绩优良,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 1.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资格。

2.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其他课程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 60 分),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

3.申请学位的吉林省学生必须参加吉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吉林省以外的学生参加中央电大统一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考试成绩须符合吉林省学位办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在规定的四年内有效。

4.无考试违纪记录。

四、新的实施细则中关于学位的申请、审批、颁证等工作,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1.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行申请制,每年集中受理两次。

2.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须于毕业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交至所在的教学点,由省级广播电视大学汇总后于每年3月、9月上报中央电大。中央电大对申请学位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于每年5月将上年秋季、11月将当年春季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者名单、学位申请表、课程成绩报告单、学位外语成绩单(或合格证)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提交东北师范大学。

3.东北师范大学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结果,对同意授予学士学位者于每年1月和7月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东师校发字〔2009〕13号)

二○○九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电大

开放教育

学位

细则

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7月10日印发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学位字〔1988〕012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系指我校函授、业余、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及我校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培养的开放教育等办学形式的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修完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教学环节规定的学习任务,符合毕业条件,学业成绩优良,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

①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②规定课程成绩平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实行学分制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2.0)以上;

③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的学位外语考试,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④无考试违纪记录。

第四条

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行申请制,每年集中受理申请两次。

第五条

申请授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按以下程序办理: 1.符合授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条件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以下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函授、业余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向所在校外学习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向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提交申请材料;

开放教育毕业生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申请。

2.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提供毕业证、成绩单复印件及学位外语合格证,交纳相关费用。

3.受理部门初审,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授予成人学士学位条件,填写汇总表报送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复审。

4.复审后交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

函授、业余和开放教育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是否具备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5.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形成综合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评定。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程序评定通过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7.报吉林省学位办公室审查备案并进行电子注册。

第六条

学位授予工作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政策性。若在申请及授予学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撤消所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七条

本《细则》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八条

3.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三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8)学位字012号文件、山东省教育厅鲁教高字[1992]10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教本科毕业生准予授予学士学位。为了保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并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范围

1.凡我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种办学形式所培养的有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我校主考的应届本科自考毕业生。

2.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或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专科起点的本科班的应届毕业生,其毕业学校向我校推荐者。

第二条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条件

1.思想品德好、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通过对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学生在校期间各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优良者。

3.参加由各学院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一门专业基础课、二门专业课)学习和考试,且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

4.必须参加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2.有考试作弊记录。

3.在校学习期间所有考试成绩未一次通过,有补考课程。

4.经学校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未通过者,不再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程序与办法

1.按我校学校委员会《山大教字[89]008号》文件规定,我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由校学位办统一管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实施。

2.成人本科毕业生所在院部将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及报名材料上报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山东省教育厅参加外语考试。

3.学校学位委员会对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全面评审

坚持与授予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相同标准授予。

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四

依照《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东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实行申请制。

一、申请学位条件

1.已取得(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2.6门主干课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本科无外语

(二)成绩的考生,无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3.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无考试违纪记录。

二、集中受理申请时间、地点

1.时间:每年集中受理申请两次,上半年4月份,下半年10月份,具体日期以东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的通知为准。

2.地点:

①社会自考生、高职高专考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②校内二学历教育毕业生:各主办学院

三、申请学位材料

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粘贴近期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与申请表上粘贴的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用18位身份证号码命名。

3.提交毕业证、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各一份。

4.缴纳申请学士学位学费200元/人。

四、要求及说明

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要求内容完整、准确,手工填写要求使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楚、工整。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学位信息上报注册时必须同时上报与学位证上粘贴的照片为同底的电子版照片,否则注册信息无法查询。

3.二学历教育主办学院要对申请学位的二学历教育毕业生进行认真审核,并将符合条件者信息输入《二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信息汇总表》及电子照片在规定日期内报自考部。

4.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上半年申请的8月底领取,下半年申请的次年2月底领取,具体日期以东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的通知为准。领取地点:①社会自考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516室②校内二学历教育毕业生:各主办学院

5.社会自考生、高职高专考生必须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申请,不受理邮寄

一、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一)考试语种

1、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和俄语。

2、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

(二)报考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

已报考东北师范大学主考专业的自考本科生和东北师范大学二学历教育自考本科生(违纪考生不得报名)。

2、报考条件:

⑴报考前一年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

⑵预计报考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免考课程必须办完有关手续,且在网上有该课程成绩。

⑶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后,其成绩在2年内有效(从当年本次考试算起2 年整)。

(三)报名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张、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者)、二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到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2、在自考办领取“报名登记卡”,按要求填写各有关项目。

3、持“报名登记卡”、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到初审处进行初审:

⑴对社会上自考生,都要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初审。

⑵对于经自考办审批备案的各学院助学班考生(包括二学历助学班考生),6门主干课程中有免考课程,虽办了免考但网上尚未有该课程成绩或有的课程是在当年4月参加考试,由助学班负责人列出具体名单,统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班考生报考学士学位外语初审表》,经学院主管院长及自考办负责人签字后参加初审。

⑶初审合格后,领取《考生资格审查表》、《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及有关材料。

4、考生填写《考生资格审查表》,持该表到交款处交款并领取《报名信息卡》。

5、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

6、考生持《考生资格审查表》和《报名信息卡》到摄像处,进行摄像和采集指纹。

7、考生要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年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考生签字后,其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改动。

8、考生要按通知的时间,按时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1、学位外语考试由省学位办设置考场,考生可按居住地(以身份证为准)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就近选择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须同时具备)。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军人身份证件。

二、学士学位申报

1、授予学士学位具体条件:

⑴参加高等教育(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⑵参加吉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

⑶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

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者;

②参加吉林省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③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④自学考试违纪者。

2、申请学士学位时需报如下材料:

⑴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⑵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⑶本人出生年月。

⑷学习本专业的起讫日期(写到月份)。

3、申请学士学位程序

⑴学位外语考试后,考生按考场通知,通过电话或上网查询成绩,自考办不负责成绩情况通知。

⑵通过查询,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要向自考办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从得知本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开始截止到当年11月25日止,过期不予以受理(二学历考生另行通知)。

⑶申请学士学位时,必须将第二条所列需报的材料报到自考办。需另交学士学位证书工本费。

4、学士学位审批程序

⑴自考办对申请学位者的申报材料,按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进行审查。

⑵自考办将审查合格者的材料报到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复审。

⑶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合格者,上报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

⑷经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七、本科段课程免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免考除英语

(二)以外的已通过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知识内容相同且学分相同或相近的公共课和共同课。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以上(含专科)的下列专业毕业生及获得国家承认有关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

①外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语种对应的公共外语课:英语

(二)、日语

(二)、俄语

(二);

②获得大学英(日、俄)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日、俄)语

(二);

③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

④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生及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课程。

八、毕业证认证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证认证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16门课程)考试合格,获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12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及格以上;思想道德鉴定合格。

学位证书授予条件:取得公司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六门主干课平均70分以上或者各单科不低于65分(主干课为:英语

(二)、毛泽东思想概论、公司管理学、市场竞争、组织行为学、税收学);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报名时间每年3月初(考试时间为每年7月中旬);毕业论文75分以上。

九、自考学历文凭说明

1.电子注册、全国承认:教育部规定,从2003年上半年开始,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信息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上发布,该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和认证工作的唯一实施单位。同时,也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注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上发布。

5.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五

一、授予学位的条件: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

3、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1)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英语专业考第二外语);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

(3)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二、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学位申请与审批表》,2、毕业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无此项),5、自学考试社会考生需提供考试院出具的成绩证明,6、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7、电子照片,规格为150╳210像素,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自考长线无此项)。

三、申请学位的时间:

1、网络、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助学班、自考衔接班、自考网络注册班毕业生领到毕业证后即在所属学院提出学位申请,12月毕业的学生在1、2月份申请,6月份毕业的学生在7、8月份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2、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12月毕业的学生在次年6月中旬(毕业论文报名时间)申请,6月份毕业的学生在当年9月9、10日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6.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六

自学考试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本科段各科成绩的平均在65分以上;

2、必须考第二外语(日本语),成绩合格;

3、毕业水平考试成绩在65分以上方可申请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

4、参加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语种为日本语),成绩合格。该专业学士学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下旬。

二、国际贸易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制定 1.本科段各种成绩的平均分在65分以上;

2.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以上,并通过答辩。

3.参加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语种为英语),成绩合格。该专业学土学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下旬。

华南理工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会计电算化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能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品行端正。.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成绩良好(十门以上主干课程考试平均 70 分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能按期毕业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通过学位课程水平统一考试(外国语、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⑴.在读期间犯过严重错误,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⑵.在校期间曾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补考者;

⑶.在校期间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第四条

学位课程的考核和要求

(一)外国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非外语专业申请者在本科阶段英语课程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只能选考英语)。

外语专业申请者必须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申请学士学位第二外国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水平统一考试。

取得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视为通过。

(二)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者在本科阶段高等数学课程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高等数学学位考试;对高等数学不作要求的学科专业,在申请学士学位当年参加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专业基础课学位考试。

考试成绩按“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占 70 %,本科阶段高等数学(或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占 30 %”的方式计算,两者之和的成绩在 60 分以上视为通过。本科阶段考试科目补考合格的,成绩按 60 分计算。

(三)专业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在申请学士学位当年参加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主要专业课(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合卷 100 分)考试,且按 “ 本次考试成绩占 70 %,本科阶段本科主干课(十门以上)平均成绩占 30 % ” 的方式计算,两者之和的成绩在 60 分以上视为通过。本科阶段基础课科目补考合格的,成绩按 60 分计算。

(四)外国语考试的命题和改卷,由广东省学位办公室负责;高等数学、基础课和主要专业课程考试的命题和改卷,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基础课、主要专业课(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合卷 100 分)考试科目和本科阶段主干课程(10 门以上)科目的确定,由相关学院商定,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确定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一般包括 8 门以上专业课程,且具有相对稳定性(一般 2—3 年不变)。

第五条

学士学位授予

(一)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报名时间,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为准。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接到通知后,召集有关学院负责人布置有关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申请人需在指定网站下载“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 ”,按要求填写、签署意见和盖章后,在每年的 9 月 10 日交回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此为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正式接受学位申请的时间。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收费标准,以当年的通知规定为准。

(二)资格审查

1.所在学院的班主任对申请人在读期间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表现作出书面评价;

2.学院提出审查推荐意见;

3.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审查。

(三)在学位申请人通过了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审查后,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将审批表送相关学院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教学计划、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等是否达到学士学位水平要求提出审核意见。

(四)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属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的意见。

(五)在所属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后,最后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汇总并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主管校长)审批。

(六)学士学位授予日期自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主管校长)批准之日算起。

第七条

7.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七

一、自考本科毕业生档案管理说明

(一)档案存放说明

考生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按国家法律规定即为大学本科学历,享受普通本科同等待遇。考生应把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本科证复印件和自考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一起装入本人人事档案,作为将来个人职务晋升,干部提拔等履历依据。

(二)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不论是在本人工作单位还是人事代理机构,本人均应要求其档案管理负责人把上述资料装入档案。

(三)自考本科生登记表丢失不能补办。

(四)自考本科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本人填写相关内容签字并由工作单位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可由本人居住村委会或社区盖章。

二、学士学位申请说明

(一)学士学位作用

学士学位,是我国学位结构中的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它是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毕业生在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及毕业论文均达到优良,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主干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授予的一种学位。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学士学位具有重要意义,如有些单位招聘需要学士学位,在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必须要有本科学士学位等。

(二)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本科段学习时间不超过三年;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效时间为毕业后(拿到自考本科证)两年内,超出时间不予受理;

3、必须取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的合格成绩。

4、撰写学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学位申请时间及方式

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请于每年3月1-10日联系河南大学经济学院焦老师,电话:0378-3881607,并向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提交学士学位论文,经评审合格,4月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申请所需的资料(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士学位外语准考证)。

(四)学位外语考试

学位英语考试一般每年9月上旬登录学位报名网站http://xwbm.haut.edu.cn网上报名,下旬去河南大学确认照相,11月上旬去河南大学参加考试(以上具体时间以当年时间为准),报名通知及网上报名时都会说明考试大纲版本,大纲教材辅导材料一般各地考试书店都有销售。

(五)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及格式

参照自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其中封面“本科毕业论文改为经济学学士学位论文”即可。

8.南大自考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篇八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学位要求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工业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

(2)工商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民经济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对外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学(经济法概论)、企业经营战略(产业经济管理学、西方经济学概论)、人力资源管理

(一)(税收学、货币银行学)。(3)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西方政治制度。

(4)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C++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

(6)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概论(操作系统)、数据结构导论(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信息系统开发)。

(7)广告学专业: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8)公共关系专业:人际关系学、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传播管理(危机管理)。(9)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分析、招聘管理、绩效管理、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10)销售管理专业:市场调研与销售预测、销售渠道管理、销售客户管理、组织间销售、销售风险管理。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免考外语者,需要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并取得及格成绩(60分以上)。注意:没有考外语,而以其它3门文化课程换考外语从而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不授予学位;

注意:考英语者,具体要求见“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

选考“专业考试计划”中存在的其它外语语种者,参照考英语者的同等要求执行。

9.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九

[ 隶属:招生考试来源:考务科点击数:3590更新:2012-6-22 ] 热 荐

河南大学关于2012年河南省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学位办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我校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语种

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

考试语种:英语、日语、俄语。

二、报名对象

已注册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读的本科生(包括:函授、业余、脱产、电大、自学考试、网络或其他),拟申请学士学位者,均需参加本次考试。拟申请第二学士学位者,须再次参加本考试。

三、报名方式

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

9月7日至17日,报名者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xwbm.haut.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两份,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注:网上报名时在读学校和现场确认点必须选择河南大学,否则无效。

(二)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9月27—29日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网报报名表、网报编号到我校老校区自考办(校门口有详细通知)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逾期不予办理。未在网上报名或未到现场确认者无效。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我校只接收本校的成人、自学考试学生参加报名考试。

根据省学位办的文件精神,我校只接受本校的成人、自学考试学生报名,我校的成人、自学考试学生不得在外校报名。

五、报名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77号)规定,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70元。

六、准考证发放及考试教材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凭《2012年河南省学位外语考试考生报名信息校对单》于11月8—10日到我校老校区自考办(校门口有详细通知)领取学位外语考试准考证。

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将继续使用全国部分省级学位委员会联合编写,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俄语水平考试大纲(非俄语专业)》。学校或考生可在省内新华书店购买。

10.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篇十

师大网继职 [2014] 58号

为了做好2014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2013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及福建教育学院毕业生(包括函授、业余、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

二、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0日-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1、本次学位课程报考及免考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登陆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点击快速通道中“学位报名申请”,如实、完整地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并根据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扫描件,确认核实无误提交报名之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学位课程考试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作为后续登陆学位报名管理系统的唯一依据,请考生有效拷贝存档。

2、考生报考专业名称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不能跨专业报考。

3、根据教育部要求,考生需在学位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采集标准如下: ·照片背景:浅蓝色背景,着白色或浅色服装。·成像要求:宽度600像素,高度800像素,分辨率300dpi。·格式要求: jpg格式,大于100K。·其他要求:电子照片须为正面免冠标准彩照,不能采用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等非证件照。

4、考生需认真核实个人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更改个人信息。考生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毕业日期等关键字段填写有误,请致电学院招生部(0591-83459080)并提交有效证件申请修改。考生需对上传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伪造证件者一经核实,系统将自动永久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学位考试课程及其免考申请

考生可在学位报名系统中的“学位课程免考申请”模块,直接查看各专业对应的学位考试课程,提交免考申请,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备审。

(一)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 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均为三门:英语(英语语专业为日语)、以及两门专业课程。英语(日语)考试为闭卷考试,专业课为开卷考试。(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及考试大纲详见附件1、2)

(二)学位考试课程免考条件

1、非英语专业学生在学期间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425分(含)以上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三级及以上级别者,可申请免考成人学士学位英语。

2、参加2014年3月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考试、已获合格成绩的单科课程,可予以免考。

(三)学位考试课程免考申请办法

(1)学位考试课程免考申请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至2015年1月5日止。

(2)申请学位考试《大学英语》课程免考的考生,在学位报考系统的“学位课程免考申请”模块,如实选择单科课程免考条件,并上传真实有效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备查。(扫描件上传要求:jpg格式,100-120K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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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4年6月已用相关证件获准免考学位英语课程的,本次无需再提交相关证件扫描件,课程成绩自动记录为“合格”,备注“往年已通过证件审核,符合免考条件”。(3)参加2014年3月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考试、已获合格成绩的单科课程,本次无需提交免考申请,课程成绩自动记录为“合格”,备注“已通过往年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予以认可”。

凡是之前已通过学位课程考试或免考、但学位报考平台未备注“合格”的,可致电学院招生部核查。

五、学位报考资格审核及免考审核

报考资格与免考审核工作将于2014年11月25日至2015日1月10日进行。考生可于12月1日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陆续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和免考申请批复结果。获准免考的科目,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六、学位课程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批次学位课程考试将于2015年4月上旬举行。请考生本人于2015年3月15日后登陆学位报名系统,查看考试时间和地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时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七、考生需关注学位报考平台中的“毕业审核”状态。凡是未通过毕业审核的学生,请于2015年5月10日前上传有效毕业证件扫描件。

无需参加本次学位课程考试、可直接授予学位的考生,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需在空白处注明报名编号和报考专业),于2015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邮寄至“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成人高等教育学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八、关于学位考试《英语》网络远程学习培训成绩及专业课过程性综合作业成绩计入总分的通知及办法,近期另文发布,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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