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2024-11-04

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精选12篇)

1.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篇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能力,促进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本原则

㈠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㈢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社区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第三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项。

第四条 主要工作指标:

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50%

2、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每年组织不少于9次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3、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0—6岁儿童预防接种;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苗针对性接种达到规定要求。

4、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率每年不低于95%,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规范化管理率达95%以上。

5、对0-3岁儿童进行保健管理。

6、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保健管理。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

9、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

第五条 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第六条 按现阶段工作需要,建立健康档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则上按照居民常住地进行区分服务人口,即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对象是镇级和村级常住人口;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对象是城区常住人口。既要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内不留空白,覆盖到全体居民,又要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不得重复提供服务。第七条 要积极转变服务模式,逐步改变重医轻防的观念,从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转变到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负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居民户,按责任分工具体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在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主动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减轻并逐步消除危险因素对居民健康的威胁。

第八条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结合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好专业技术培训,市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的重点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使其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九条 要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条 建立健全分级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项目考核,保证项目执行质量。考核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为居民提供服务。要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报告制度,确保年度项目目标如期实现。级镇卫生院每月1日前将上月各项目进度情况上报至市卫生局,然后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 要建立督查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纳入任期考核目标,加大对项目执行的督查和指导力度,逐步使居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第十三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坚持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及公开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为每人25元,并随着财政补助政策的改善不断提高补助标准。

第十四条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让广大农村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和对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提高居民健康意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服务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及稳步推行。

第十五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2年1月1日 关于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问责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

第三条 对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实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履行职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其他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问责:

(一)工作严重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辖区或者本单位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较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较大事件的;

(四)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臵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其他给国家或集体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 对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免职。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具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

(一)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

第八条 受到问责的干部职工,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第九条 对干部职工实行问责,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进行。

第十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因检举、控告、处理较大事故事件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干部职工应当问责的,市卫生局进行调查后,情况属实,则予以问责;

(二)对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干部职工应当问责的,市卫生局进行调查后,情况属实,则予以问责;

第十一条 作出问责决定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干部职工的陈述和申辩,并且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二条 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市卫生局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第十三条 对干部职工作出问责决定,应当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对干部职工实行问责,应当制作《干部职工问责决定书》。

《干部职工问责决定书》应当写明问责事实、问责依据、问责方式、生效时间、当事人的申诉期限等。作出责令公开道歉决定的,还应当写明公开道歉的方式、范围等。

第十五条 《干部职工问责决定书》应当送达被问责的干部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 被问责的干部职工的有关问责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

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问责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1月1日

2.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篇二

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成因

1. 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作为一项社会管理制度,对我国城乡社会关系产生重大的影响,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的背后实际上意味着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基本住房等各方面制度的差异。长期以来,城镇居民享有更多利益的优先权,资源配置更多地向城市倾斜。与此同时,农村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一直被低估,得不到相应重视。由户籍制度带来的利益差异,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是政府制度设计的一种失灵,城镇居民优先享受政府给予的各种福利,而农村居民就只能依靠土地维持生活,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低下,在接受教育、社会保障、生活设施、医疗卫生等供给方面与城镇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公共产品消费权益严重受损。

2. 基层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

实行分税制后,“财权上移、事权下移”,这样导致了基层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而基本公共服务在农村,尤其是在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农村地区面临投入成本大的问题,这使基层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的财政投入的压力陡增。目前,农村基础教育、卫生医疗、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大都由基层政府负担或由村级财政部分承担,由于上级政府投入数量不足,且时常不及时、不到位,再加上大多数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导致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普遍较低,供给质量普遍较差。如何界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权事权,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应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均等化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制度和政策选择

1. 建立科学合理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

公共服务标准是指国家或政府根据一定时期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公共服务的需要,结合政府的财政能力,就服务数量和质量所要达到的水平、指标和要求所做出的规定。公共服务标准要充分考虑到现有的基础情况和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目前,马上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步是不可能的,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和评估制度设计,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最终达到彻底均等化。

2.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权利。

3. 加大财政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力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新增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优先投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通过财政支持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立,带动和引导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共享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同时,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支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联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加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4. 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

加快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有效调节省内基本公共服务财力差距的功能。已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地区,省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对县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没有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地区,省、市两级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对县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同时,要建立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逐年增长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5. 提高县级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地方政府的财力保障机制

根据中央财政制定的县级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并根据相关政策和因素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省、市级财政要按照辽宁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帮助困难县(市、区)弥补基本财力缺口。同时,县级政府要强化自我约束,科学统筹财力,规范预算管理。

6. 进一步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建立外部评估机制

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监督机制,规范并引导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的职责行为。强化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及运营的监督,通过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保障公众参与监督的权利。通过引入社会中介机构等,建立外部评估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问责机制,增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在政府和干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并落实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度。通过强化对公共部门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参考文献

[1].王莹、范琦:《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财政制度安排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2月;

[2].吕新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创新——基于均等化目标下的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年9月;

[3].刘德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制度安排及政策选择》,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年9月;

[4].《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5].张力文等: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与全民健康——基于公共价值分析的视角,《理论与改革》,2011年2月;

[6].许敏兰等:我国公共卫生服务的区域均等化分析,《经济论坛》,2010年12月;

3.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篇三

两千多年前孔夫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是在当下社会,这句话不该被继续单一、死板地理解。换句话说,“己所不欲,就施与人”的理解也有道理。正如你不喜欢吃萝卜,不能要求别人也不吃萝卜吧!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人存在,自己等地铁愿意站着,却容不得别人蹲着等地铁。

想来这位发图网友并不理解什么叫作教养,人家一个女孩子累了等不到地铁蹲着又怎么了?或许人家有蹲着的习惯呢。反倒自己偷拍别人还发到了网上,这才是真正的没有教养吧。

而这与对“地铁哺乳妈妈”的指责如出一辙,显得卑鄙庸俗。本就是一件无伤大雅的小事,经过一番炮制,倒成了争论的新闻。

对于这件事,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如果地铁服务设施齐全,候车座椅完备,那么这两个女孩还会不会蹲着等地铁?其实当下好多城市的地铁内没有可供使用的公共卫生间,还有就是每列车厢内缺少为母亲哺乳使用的私密空间。建立一个可供两三个人使用的小空间已然成为未来地铁不可逃避的工程,只希望相关部门抓紧时间,将此事提上日程,不要忘了公共服务设施的公益属性。

当事人很自然的举动成为别人眼中没教养行为,这种吹毛求疵的举动反而掩盖了事情的本来面目。难道要等这两位女孩累得躺下了才算有教养吗?教养是自然的流露,是一种良好生活习惯的积累,而不是刻意的做作与伪装。

让自己的身体受煎熬来满足别人眼中所谓的淑女形象那是傻,与教养无关。如果真要较真,那就是图片中显示的两位女孩的位置影响到了别人下车,况且也不能确定这是不是始发站。退一步讲,即便不是始发站,列车进站时,她们也不会傻到等着别人下车了还不知避让吧!

可怕的是,很多人喜欢用自己的善恶美丑标准来衡量他人,对他人评头论足,俨然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别人的自然行为进行鞭笞。

因此与其说发图者与当事女孩发生生活观念的冲突,倒不如说这是公共设施跟不上与百姓现实需求的矛盾。俗话说,人有三急,这是人为无法控制的,这种生理需求与现实的尴尬碰撞,导致的某些行为很难说是个人素质的问题。当然,并非说某些不文明行为就是合理的。

蹲着或站着,是个人的爱好,我们无权评论,但是好事者随意拍别人照片并传到网上这件事却应该受到谴责。而公共服务设施的缺席才是这起事件背后人们应该深思的,要不然这类矛盾还会无穷尽地上演。

(摘自环球网2016年2月28日)

【素材分析】“地鐵哺乳妈妈”被无情批判;女孩蹲地铁候车被批判……种种批判背后暴露出我们公共设施的不完善,希望大家不要把挑剔的眼光只聚集在个别人的身上,我们更应做的是关注这个社会的整体发展。与其关注地铁女孩的行为,不如集思广益为我们的交通部门建言献策,让地铁更好地为我们服务!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制度 篇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制度汇编目录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2、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3、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5、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6、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制度

1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12、砖集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制度

13、首诊测血压制度

14、砖集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医师职责

15、界首市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16、结核病管理工作制度

17、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市卫生局医改办负责健康档案的监督与管理。

二、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医疗卫生单位,要注意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医疗卫生单位应保证居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能自动汇总到电子健康档案中,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四、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五、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

六、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电子健康档案应有专(兼)职人员维护。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表的中医体质辨识内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医务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其他医务人员填写。

八、电子健康档案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开发、信息传输全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统一的相关数据标准与规范。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应与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系统相衔接,逐步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行为的信息共享。

砖集中心卫生院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树立全员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的观念,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

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三、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健康教育材料可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设计、制作,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开展健康教育。

四、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等文件,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五、加强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六、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七、要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宣传栏以及讲座、咨询活动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砖集中心卫生院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接种单位必须是市卫生局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应积极通过公安、镇、村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五、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六、接种单位应将接种信息及时录入计划免疫管理系统。

砖集中心卫生院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妇幼保健人员、镇卫生院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三、妇幼保健人员、镇卫生院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自愿接受服务,并在单位显著位臵告知免费服务内容。

五、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预防接种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及化验等检查工作,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录入电子档案。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砖集中心卫生院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妇幼保健人员、镇卫生院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

三、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

四、加强宣传,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使更多的育龄妇女自愿接受服务,提高系统管理率。

五、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随访记录上,并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砖集中心卫生院

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村卫生室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三、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四、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五、通过各种方式,每年组织辖区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包括血尿常规、血脂、肝肾功能、心电图、B超等的检查。

砖集中心卫生院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高血压患者的健康管理由责任医生负责,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对未能按照管理要求接受随访的患者,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者联系,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二、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预约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三、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可通过本地区门诊服务、健康体检等途径筛查和发现高血压患者。并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对高血压患者进行健康管理。

四、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五、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和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录入电子档案。

砖集中心卫生院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由责任医生负责,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对未能按照健康管理要求接受随访的患者,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主动与患者联系,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二、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预约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三、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通过本地区门诊服务、健康体检等途径筛查和发现2型糖尿病患者,掌握辖区内居民2型糖尿病的患病情况,并根据《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对患者进行管理。

四、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五、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及时录入电子档案。

砖集中心卫生院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

一、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配备接受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开展相关健康管理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为辖区内新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按时更新。

三、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四、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病人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五、及时将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录入数据收集分析系统。

砖集中心卫生院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工作制度

一、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臵。

二、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

四、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要保持相当的稳定,不得随意变换,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及时通知市疾病控制中心传防科。

砖集中心卫生院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镇卫生院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市卫生监督所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三、各防保所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四、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砖集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界首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要求开展各项目任务。

二、根据《界首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拟订辖区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开展档案建立、管理、使用等相关培训工作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负责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审核、整理、归档、保存,定期组织乡医开展重点人群随访工作。

五、负责电子化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审核,对采集的居民健康信息进行电子化归类,保证各居民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负责协调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每月举办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并保证实施效果。

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各项目工作进度,每月按要求统计上报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八、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做好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认知晓率和满意度。

九、按时参加上级举办的项目培训,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砖集中心卫生院首诊测血压制度

一、镇卫生院内、外、妇、儿和中医门诊及村卫生室要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规范测量血压,提高高血压检出率,并在门诊日志中详细登记。

二、凡测得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者,应将其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高血压病史等内容记录到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并定期上报医院公共卫生科。

三、对诊断为高血压病的患者,公共卫生科医师应将其纳入辖区慢性病管理体系,根据管理要求,定期随访,积极开展高血压健康促进干预,实施动态管理。

四、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砖集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医师职责

一、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健康人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不同需求,完成预防保健管理工作。

二、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一级预防为主的管理工作。

三、承担辖区开展的妇幼保健工作。

四、承担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五、承担辖区居民和集体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人的管理。

六、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参与精神病人管理与康复指导。

七、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休闲、娱乐、学习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八、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辖区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普及卫生知识,制定与实施社区干预计划,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九、开展其他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砖集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信息报送制度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送工作应把握以下原则:客观准确、动态及时、专人负责原则。

二、基本公共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11年版)》的指标和内容进行统计报告。

三、基本公共服务信息报送工作采取电子表格报告和纸质报告两种方式进行,二者指标一致,内容一致。

四、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统计,监测范围包括辖区所有人口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室。每月25日前完成数据报送。

五、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信息报送承担主要责任,负责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确认等工作。杜绝逻辑错误和非正常数据出现。

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制度

一、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二)、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二、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

三、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四、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五、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结核病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肺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

三、定期对村室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

四、制定培训计划,按时对村医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五、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及时浏览和完善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专报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按时完成各种监测报表的报告工作。并及时进行疫情分析,为防治措施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

六、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坚持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加强多部门合作,动员全社会参与,提高广大群众防治知识知晓水平。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制度 篇五

为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送行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制度。

一、确定专人:村卫生室要确定一名固定信息报送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能更改,要求责任心强,懂计算机基本操作。

二、定时上报:村卫生室每月20号把报表上报到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进行整理,30号前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纂改。

三、数据核对:信息报送人员要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各种数据,在报送前,要加强对报表逻辑关系、数量关系、动态对比关系审核,发现错误及时查找原因,核对订正,杜绝逻辑错误和非正常数据出现。

四、报表流程:公共卫生科的纸质报表,必须经院长审核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区卫生局或疾控中心。

6.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篇六

设备管理方案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备管理,确保该项目设备无损坏和丢失,保证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的本方案及制度:

一、成立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长:梁隆平

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戚平隆

卫生院副院长

王朝永

卫生院副院长

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姚洪明

办公室主任

黄礼能

均等办主任兼设备管理

罗元杰

住院部主任

陆林峰

门诊部主任

防疫负责人

易顺丽

卫生院总副士长

闫祖翠

均等办专干

设备管理下设办公室于均等办办公室,由黄礼能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及具体办公,兼设备管理人员。

二、管理制度

(一)凡是该项目设备都应在《项目固定资产帐》登记注册,并由专人妥善管理,保证运行良好。

(二)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防盗工作,专室专柜存放,定员管理,落实管理责任。

(三)项目设备应长期为该项目规定的目标服务,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赢利目的。

(四)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该项目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项目单位。

(五)若发现有违规的做法,造成设备损坏遗失,追究设备管理人并照价赔偿。

(六)该项目设备不得被个人占用。

(七)每年底由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固定设备核实,请对账目,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设备的检修改进、更新及淘汰等事宜。

7.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篇七

一、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存在的问题

从社会公平正义价值来看,均等化的目标应当是促进社会公众都能公平地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异。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地区差别大。这和医疗人才的流动是相关的,我国优质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工资待遇高,发展前景好,吸引了大批医疗人才。农村和偏远地区由于经济条件、资源配置等因素限制,医疗卫生水平难以发展。

斯蒂夫泰勒等的《健康和卫生保健的社会学》一书指出:现已确定,人们的健康状况能够被社会经济地位所影响。调查数据显示,处在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职业人群比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职业人群能够活得更长久,大规模的扩展性研究也证实了社会不平等与疾病和健康的关系。中国目前之所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收入分配差距越拉越大,一个根本原因是存在个人在发展权利上、发展的基本条件上的不平等。医疗作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资源配置不平等,已经成为阻碍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促进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均等化的措施

1、提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待遇与医疗水平

整合建立完整的卫生体系、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的激励与补偿机制。保障乡村医生的待遇,保证农村地区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2014年医改的任务目标,明确指出要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

发挥中小医院和社区医疗的作用,解决他们人才设备、问题。通过培训、合作交流等方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赢得病人信任。鼓励知名专家来中小医院坐诊,实行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政策引导。加强各社区医疗机构的交流,共享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水平。

2、合理配置中央医疗卫生资金支出比例

对于医疗卫生资金的配置问题,要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国家要增加医疗卫生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根据地区发展情况进行财政拨款。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有一个“发展标准”的认识,既不能理解的过于宽泛,给财政带来沉重负担,同时还要达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增加了中央财力,相应削弱了地方财力,但却没有相应地改变卫生筹资方式(卫生事业费还是主要来自地方),在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反而使得政府对卫生的支持力度更弱了。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实现地方财政能力均等化,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确保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对各地区的财政补贴,要做好严格的监管机制,保证专款专用,通过不定期考察地区的医疗卫生发展情况,保证社会成员公平的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3、建立居民与医生良好契约关系

为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医疗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2015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要求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综合医改试点省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鼓励居民在自愿基础上与基层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签约,接受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参与签约,使居民获得更便捷的优质医疗服务。台州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管理处处长梁秀峰认为,探索建立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是医疗资源的一次良好整合,由此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服务模式也从间段的诊疗服务向连续的终身卫生保健服务转变。

4、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广覆盖

医疗卫生是构成人们生存和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也是人权的一部分。医疗可以通过市场来解决,在市场定价高于部分人承受能力时,采用政府干预,保证全体成员公平享有医疗资源。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市地区实行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地区实行的新农村合作医疗。通过风险分摊,实现医保的互济功能,提高居民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社会统筹保险基金要实现风险预算、量入为出,规范管理的均等化。合理制定报销比例,年度基金保持略有结余。扩大社保基金投资市场,通过基金运营管理,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国发[2016]3号文件提出整合基本制度政策,统一城乡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该文件的提出,对于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均衡化有着保驾护航意义。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对所有符合条件者实行强制性保险,有效保证“风险池”的规模,以防止由不保险所造成的保费筹集不足和逆向选择问题,控制“挤出效应”以及“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平等地享受医疗保障。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医疗卫生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领域,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实现全民享有医疗资源的机会均等与结果均等,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有着重大意义。

关键词: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市场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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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仲军,黄恒学.实现我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J].经济问题,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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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丁元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与对策[J].中国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8(4).

[9]赵云旗,等.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0(16).

8.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篇八

【关键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监管;评价模式;探讨

【中图分类号】R230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8-0555-0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社会居民提供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卫生干预措施,主要发挥疾病防控的作用。该干预措施的实施程度和实施质量直接关系到居民对健康知识的了解程度、慢性病防治情况和全社会整体健康水平,因此应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监管并建立健全评价体系,以保障人民公平、可及的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医疗保健等公共产品。本文重点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监管和评价模式进行阐述。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状

基层医务人员总体服务水平偏低,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严重匮乏,且面临日常工作量大、压力大等问题,对其服务工作的开展均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多数基层医疗机构薪资水平较低,导致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降低,从而严重影响其服务质量。同时虽然卫生主管部门对医务人员进行了医疗服务相关知识的培训,但多数医疗机构未对医务人员就培训内容进行考核,且上级监管部门和医疗机构领导层缺乏对医务人员日常工作的有力监督,从而导致医务人员服务能力下降[1]。基层医疗机构忽视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大多数基层医疗机构已逐步推行对公共卫生服务情况的绩效考核,但对考核结果的改进措施和方案仍未及时跟进。由于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未建立或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上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并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监管制度未得到有力落实,因此难以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监管模式的构建方法

监管层次划分,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监管制度的相关要求,监管层次可划分为管理层、执行层和结果层三个层次。其中卫生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属于管理层,主要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制度的制定和修改,起整体领导作用。执行层和结果层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并负责和承担后续服务职责。

作用机制的构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监管模式中运用各项作用机制,有助于质量监管的顺利开展,并且可有效解决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作用机制具体表现为:⑴考评机制:上级卫生监管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服务质量督导检查和医务人员服务水平考核,并及时定期上报检查和考核结果,同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就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⑵奖惩机制:通过施行薪资奖励、荣誉奖励和晋升奖励,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对检查中出现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或因工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的医务人员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和通报制度,以提高医務人员的服务质量[2]。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价模式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为体现服务质量评价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通常委托利益不相关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第三方评价模式可有效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并提升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科学使用率。

3.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价原则

核心是公信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中设立第三方评价模式是从人民群众满意度出发的科学举措,因此第三方评价模式需以公开化、透明化的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立健全相应的行业规章制度,提升第三方评价的可信度和规范程度,从而赢得基层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的认可[3]。

关键是专业水平,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建立完整的包括项目、财政支出、资金使用、季度年度报告、预算和职能行使在内的专业性较强的评价标准,以保障评价的权威性。另外,第三方评价机构应根据评价事项的不同,组建专业的评价团队,并在实施评价前对团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

立足点是独立性,第三方评价的全过程需接受上级卫生监管部门的监管,但若监管部门过度行使监督职权会对第三方评价造成消极影响,并使第三方评价丧失其独立性,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因此,监管部门、基层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应尽量减少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过度干扰,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3.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价方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前、中、后期的评价,评价前期卫生行政监管部门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评价部门,需委托有评价资格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服务项目等进行评价,并签订第三方评价协议,对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出明确认定。另外,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就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负有监督职责的卫生监管部门确立评价方案,并根据评价方案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中期第三方评价机构应进行项目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在评估后期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写出评价报告[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馈评价结果,为其绩效考核和资金使用等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并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应向第三方评价机构反馈使用效果,为其改进评价措施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健康干预措施,在具体施行各项服务举措的过程中,需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监管,并建立公共服务评价制度,以增强全社会对基本卫生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提高全社会居民对健康知识的掌握程度,并有效降低慢性病患病率,从而实现全社会整体健康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何莎莎,等.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监督与控制模式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2,31(01):70-72

[2]谢明霏,等.黑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同质量监管模式探讨[J].医学与社会,2014,27(04):01-03

[3]练惠敏,等.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15(01):74-76.

9.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篇九

一、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出现脱岗现象。

二、认真做好每月收集各村上报的资料,整理表册,并准确上报。

三、定期开展检查督导。每季度对全镇各村进行检查督导,督促各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每年对各村卫生站人员及门诊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水平。

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知识技能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水平。

XX卫生院

10.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篇十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新阶段医改工作的重点,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我区自2011年XX月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在内。我区共设立XX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XX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们充分认识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积极转变观念,决心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发展模式。抓住卫生改革机遇,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促进当地居民健康服务的均等化,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现将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措施,落实到位

2010年XX月份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参加市、区卫生局组织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培训,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成立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知识。并利用开早会、办公会议、社区服务中心(站)例会,积极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体制改革的重点,对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要求一线医务工作者及药房工作人员要吃透文件精神,更新观念,正确引导患者使用基本药

物,明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率销售的真实意图。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沿街悬挂基本药物宣传横幅,大厅摆放宣传匾牌,组织工作人员到集贸市场、商场、车站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发放宣传材料,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二、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 自2011年XX月开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把国家307种和山东省增补216种基本药物名单打印成册,分发到每一位医生手中。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厨房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在药房窗口上方悬挂基本药物公示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限价目录,做到每一种药品的采购能够立足患者的用药需求。规范购货、验收、入库工作流程,不积压库存、不超范围使用。药库工作人员与临床科室及各个社区服务站密切配合,经常交流药品在流通中出现的问题,并想方设法进行合理的解决。

严格执行国家307种药物的网上采购,能够端正工作态度,选定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并按规定确定配送企业,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审核,最终确定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配送关系。认真把握单位临床用药规律,保持合理的库存。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及时准确通过采

购平台发送订单需求。加强与配送企业的沟通,减轻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的成本负担。改变医务工作者的用药习惯,逐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正确使用水平。

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药价明显下降,次均门诊费用降低超过XX%,确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医药费负担,给人民群众带来了看得见的实惠。

三、面临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议

我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投入了大量精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区药品价格公开透明,就医人数明显增多,群众负担显著降低。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机构负债较多。受基本建设、设备投入等因素影响,加之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区中医院延伸举办,人员编制、待遇仍依托医院,机构运营较为困难,负债较重,致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打破了“以药养医”的格局,压缩了利润空间,给机构正常运转带来了较大压力。二是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尚需补充和调整。一些常用专科(如儿科、皮肤科、五官科、麻醉科等)用药未纳入基本药物,不能较好地满足临床和百姓日常用药需求,等等。

11.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篇十一

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国家规划。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目前可以查到的最早提及公共服务体系的文献是1988年高闻在《人才研究》第4期上发表的《一些省市放活科技人员的做法》。最早专门论及公共服务体系的文献是1995年范晓峰在《科研管理》第5期上发表的《加速建立科技人才流动的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到2012年底,在知网期刊文献数据库中,以“公共服务体系”为检索词,以篇名为检索项检得675篇,以关键词为检索项检得2276篇,以主题为检索项检得3209篇,以全文为检索项检得32432篇,具备了相当的研究规模与研究成果。其中有112篇论文是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篇文章是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另有97篇文章来自其他层次资金资助的研究。

相比之下,我国档案服务体系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目前可以查到的最早提及档案服务体系研究的文献是1991年大庆石油管理局试油试采公司在《油气井测试》第4期上发表的《加强管理 发展技术 争创一级企业》一文。到2012年底,在知网期刊文献数据库中,以“档案服务体系”为检索词,以篇名为检索项检得8篇,以关键词为检索项检得1篇,以主题为检索项检得30篇,以全文为检索项检得318篇,研究规模相对较小成果有限。没有论文是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层次资金资助的研究成果。总之,对档案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还比较少,特别是将档案服务体系建设放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之中进行研究还无人涉及。

2 档案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的意义与主要内容

开展该项的研究,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紧迫的实践问题。第一,有利于全面认识和了解国内外档案服务体系研究与实践的现状与趋势,借鉴国外档案服务体系的相关经验;第二,有助于明确档案工作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第三,有助于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在制定与修改有关档案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时更具有前瞻性;第四,有助于将档案服务体系融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并积极参与其中,为国家和公众提供可靠、周到、有效的服务。

档案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的主要内容涉及5个方面。(1)档案服务体系趋势及我国档案服务体系的现状。(2)档案服务体系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3)档案服务体系的核心原则。(4)档案服务体系中各主体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5)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趋势下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配套建设。

3 研究采用的方法与应当遵循的基本思路

由于此项研究的实践性,应当以调查研究为基本方法,辅以文献分析的方法,并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的基本思路概括起来主要是:

(1)档案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质一是档案行政管理的范围与档案行政能力的冲突,二是档案公开与保密的博弈。档案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是找准档案行政管理的范围与档案行政能力的平衡点,对档案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在档案保密与信息公开之间寻找最佳切合点,最大限度地提供档案利用。

(2)档案服务体系首先要区分公共档案与非公共档案两个领域。公共档案应当最大限度地公开提供利用,公共档案的保密保护则要基于维护公共利益。非公共档案在最大限度的保护条件下,经授权尽可能地提供利用。

(3)档案信息具有特殊性。档案信息虽然是信息的一部分,但档案信息涉及大量的机密,包括个人隐私。档案服务要在其特殊性与档案服务体系的普适性之间找准切入点。应当分级别、分层次、分内容地制定与未来档案服务体系相配套的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们的基本观点是:(1)档案服务体系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2)享有档案服务属于公民的权利,提供档案服务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3)档案服务体系的核心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体制创新。(4)建设公共档案服务体系时,应当注重档案服务体系的普适性与档案服务的特殊性。

4 结语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档案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是一项基本性的政策与应用性研究,因此,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更多地应当从实践层面上研究档案服务体系如何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服务。

注:本文为201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2013-R-14)和河南省档案局科技项目(2013-R-34)《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档案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12.刘楼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制度 篇十二

1 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

1.1 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2009年卫生统计年鉴统计,2009年全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中心和站)24 260所,其中非政府办15 662所,占64.5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4 036所,其中非政府办1 650所,占40.88%[2]。可见,在数量构成上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医疗服务提供情况来看,在数量上,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量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而非政府办站提供的服务量无论是整体上,还是单个机构的平均数,均超过了政府办服务站(表1);在服务质量上,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政府办机构相比,各项指标均无统计学意义(表2);在服务效率上,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不比政府办机构差,甚至多个指标值优于政府办机构(表3)。在患者满意度方面,姚红霞等[3]利用方便性、环境、设备设施、医生讲解、服务态度、价格、技术水平和安全性8个指标,采用就医者拦截的方式调查发现,患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度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均在80%以上,非政府办机构略低,但在就医环境、设施设备和医生解释与交流及服务态度等方面优于政府办机构;汪志宏等[4]在以上指标的基础上。去掉了技术水平和安全性,增加了等候时间指标,采用同样的方法研究发现,患者对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度要稍高于政府办机构,尤其在方便性、就医环境、设施设备和医生讲解与服务态度方面。尽管两个研究的满意度排序不一致,但整体都反映出患者对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度达到了较高水平。在政策层面,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新医改的两大主要目标之一[5]。可见,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是新医改所提倡和引导的。综上可见,无论从数量构成,或是服务提供、患者满意度,还是国家卫生方针等多个角度来看,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是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的基础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是新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这一改革的实现上起了重要作用。王云霞[6]和金生国[7]的研究均发现:大部分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个人建档、免疫接种、体检等预防服务,儿童与孕产妇保健、计划生育、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和残疾人康复等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服务参与率均在70.00%以上,政府办与非政府办医疗机构无统计学差异;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与效率上,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政府办机构间多数指标也无统计学差异,在慢性病管理方面非政府办机构反倒做得更好。可见,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不可或缺的主体,没有其参与,难以达到公共卫生服务的全覆盖,也就谈不上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3 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城市基层卫生服务的活化剂

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入基层卫生服务市场,除健全了基层卫生服务网外,另一个重要作用是促进了机构间的竞争,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带来了活力,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的效率,也能够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国有化安排下的社区卫生服务只有一个供应者,即政府,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政府一家的服务。在这种固定客源和财政支持的条件下,无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效率有多低,亏损有多大,都不会危及其生存,这导致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缺乏提高效率的动力。私有化安排下的社区卫生服务由众多私人机构供应和生产,各服务主体间争夺病源,从而形成竞争,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存在,正发挥了这一作用。

2 基本药物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意义

2.1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目标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定位相辅相成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和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1]。其是为了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而颁布的一项惠民政策。而社区卫生服务是在政府领导、社会参与和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和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和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为一体,为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综合和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8]。两者的目标都是为了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而基本药物本身又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重要保障。一是为了解决“看病难”。二是为了解决“看病贵”,二者相辅相成。

数据来源:卫生部网站,《2009年卫生统计年鉴》。

注:*处取值1.261,**处取值2.649。数据来源:国家卫生部网站《2009年卫生统计年鉴》。

数据来源:国家卫生部网站《2009年卫生统计年鉴》。

2.2 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本

据王云霞[6]和金生国[7]的研究,业务支出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支出的50.00%以上,而业务支出中90.00%左右为药品支出。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实施,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能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及省级补充目录药品,而基本药物相对都是质优价廉的药品,这在很大程度上会降低药品支出。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减少了谈判成本。另外,统一招标相当于批量购买,可以降低价格;统一招标取代各个机构各自招标,医药企业不需要对各个机构进行公关,降低了社会成本,最终也会体现在药品价格的降低上。多地实证研究表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机构药品价格出现了明显下降。笔者对天津市和武汉市部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调研,结果天津市3家被调查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半年来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较上年同期平均分别降低了53.48%、44.76%和15.68%;武汉市两家被调查机构实施半年来上述指标较上年同期平均分别降低了35.70%和52.95%。其他学者的调研结果类似,如刘五星、杨佳佳[9]对湖南和广东的调研发现:湖南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售价格对比,平均降价幅度达47.12%。如注射用头孢曲松钠(1 g)的价格从10元降至1.90元,降幅达81.00%,阿莫西林胶囊(20粒/盒)的价格从10元降至5.60元,降幅达44.00%;广东省对860个基本药物补充剂型及时制定公布零售指导价格,其中降价的品种占92.00%,平均降幅达13.00%。

2.3 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患者到基层就医

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降低了药品的购入价,基本药物制度又要求实施机构零差率销售给患者,这大大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负担。同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报销水平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这进一步减轻了患者负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多为社区居民,服务内容为多发病和常见病,居民在这些疾病上的用药频次较高,基本药物又恰恰满足了这一需要,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设在社区,贴近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这种地缘优势加上基本药物制度的让利政策,能够吸引更多的患者前来就医。实证研究表明,所有被调查地区实施该制度卫生机构的门诊量均出现大幅上升。如笔者课题组调研发现:天津市3家被调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半年来,门诊量同比分别增长了66.57%、65.60%和15.08%;重庆市所有被调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门诊量同比增长了43.60%,政府办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比分别增长了46.24%和29.33%。另据报道,至2010年4月30日,浙江省等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省份,门诊人次达到805.6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6.76%[11];无锡市2010年1—5月,门急诊总人次达到116.1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0.1%[12]。以上均证实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吸引患者到基层机构就医方面的良好作用。

数据来源:国家卫生部网站2009年卫生统计年鉴。

2.4 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用药,提高服务水平

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给患者,药品销售不再是医疗机构的利润来源,医疗机构就没有了“多开药、开贵药”的利益趋向。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指南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用药培训相结合。这些措施都可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用药。本课题组所调查实施机构,除个别对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指南培训不足的单位外,合理用药程度普遍较高。如85.00%的被调查机构抗生素使用率在30.00%以下,基本达到WHO推荐的20.00%~26.60%的标准;超过60.00%的被调查机构抗生素处方率低于50.00%;90.00%的被调查机构激素类药物使用率低于3.00%;80%的被调查机构输液处方率低于40.00%。另外,实施机构的药品利润来源被切断,其必然通过其他途径来增加收入,如通过提高诊疗水平、开展特色服务等吸引更多的患者,这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数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安徽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药物不良反应627例,较同期下降6.60%;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不良反应328例数,较同期下降60.00%[1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的提高,又会吸引更多的患者前来就医,有利于形成良性循环。

3 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必要性

3.1 是城市居民公平获取基本药物,平等享受基本药物制度积极作用的需要

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大部分,其辖区有大量居民,如果仅仅在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患者为了获得零差率的基本药物,必须到更远的社区医院就医;如果选择就近就医,则享受不到零差率待遇,这剥夺了居民公平获取基本药物的权利。同理,如果不在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就诊患者就不能享受到这一新政策带来的改善药物滥用、减轻患者负担等积极效果。

3.2 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公平竞争,促进社区卫生健康发展的需要

根据上述分析,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有利于降低成本,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患者就医,有利于提高服务水平和促进合理用药。如果仅在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处于竞争劣势,不利于其发展。对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收支状况的分析反映出其生存状况并不很好(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总收入远低于政府办中心,仅为其15.70%;在收入构成上,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财政补助比例达到了21.21%,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仅占11.65%;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总收入高于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但其财政补助比例也大大低于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非政府办中心和站的总收益率均较低,仅仅达到总收支平衡(表4)。其为了生存下去可能会采取一些非正当竞争手段,如通过免挂号费、诊疗费等宣传吸引患者,而通过大检查、大处方来营利,最终受害的还是老百姓,这不利于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

3.3 是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需要

正如上文所述,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基层卫生服务的活化剂。其存在一方面可以弥补政府因财力有限对基层卫生服务的供给不足;另一方面又可以促进机构间的竞争,提高服务效率。而设计良好的基本药物制度对于实施机构是一种竞争优势,如果只将这一优势赋予政府办的机构,相当于破坏了原有的竞争环境,打破了竞争均衡,这样必将影响到基层卫生服务网的健康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而基层卫生服务网是基本卫生服务的承载体。这一承载体的不良发展,必将影响到其提供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另外,基本药物制度本身即是基本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其他基本医疗的基础,不在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就相当于剥夺了其提供全面基本医疗的权利。这两方面的综合作用必将影响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实现,最终将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

摘要:为分析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必要性,先结合文献和卫生统计年鉴数据分析了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价值;接下来结合现场调查结果和文献资料分析了基本药物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最后在以上基础上,提出了在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城市居民公平获取基本药物、平等享受基本药物制度积极作用的需要;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公平竞争、促进社区卫生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需要。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要性分析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EB/OL].[2010-04-18].http://www.moh.gov.cn.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卫生统计年鉴[EB/OL].[2010-4-18].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wgkzt/ptjnj/year2009/t-1.htm.

[3]姚红霞,赵昆,张艳春,等.不同举办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居民满意度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10,13(7A):2081-2083.

[4]汪志宏,王云霞,王芳,等.不同举办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满意度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2009,12(1):75-7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EB/OL].[2010-04-18].http://www.moh.gov.cn.

[6]王云霞.不同举办主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特点及对策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08.

[7]金生国.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现状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09.

[8]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教育部,等.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2010-4-18].http://www.moh.gov.cn.

[9]刘五星,杨佳佳.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对湖南、广东两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0(5):29-3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初步成效[EB/OL].[2010-10-26].http://shs.ndrc.gov.cn/shfzdt/t20100622_355902.htm.

[11]曹锡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探索[J].群众,2010(8):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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