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2024-09-08

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精选11篇)

1.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篇一

《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力和义务而达成的有关协议。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三份,学校、用人单位、学生各一份,复印件无效。毕业生留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转接档案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为维护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管理,指导毕业生正确填写使用就业协议书,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一、实行协议书编号登记制度和协议书挂失公示制度

为规范就业市场秩序,维护毕业生和学校声誉,以实现就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就业协议书现严格实行编号登记制度和挂失公示制度。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按教务处提供的毕业生名单统一造册发放到分院,各学院严格按册发放,就业协议书按编号签约、备案、登记、鉴证,经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有效后方可纳入就业方案。就业协议书不得复制和转让他人,凡复制或转让他人使用的,视情节追究责任,受转让者承担连带责任。拟报升学考试的暂不发就业协议书,待录取结果出来后视情况而定。

若协议书损坏的,凭原协议到就业服务中心换领;若遗失的,凭拟签单位的证明(证明尚未签约或已签约),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遗失经过并承诺后果自负,提供原协议书编号)经分院核实并签署意见后,到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挂失补发手续,并在就业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对弄虚作假者,严肃追究责任。

二、规范使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除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填写要求之外,现做如下具体说明。

1、要用黑色钢笔填写,做到字迹端正,不得大量涂改。

2、封面:待用人单位确定后可由毕业生填写,用人单位要写全称,毕业学校名称填“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3、正表:

第一栏表格“甲方”为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注意各栏要填完整,以便联系。“档案接收单位地址”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的地址或名称。

第二栏表格“乙方”为毕业生,由毕业生如实填写完整。

协议正文第三条录用方式有聘用和录用入编二种,其中能接收毕业生的报到证及档案、户籍等关系转入用人单位的,为“录用入编”方式;不能接收毕业生的报到证及档案、户籍等关系转入用人单位的,为“聘用”方式。

“甲方(用人单位)聘用或录用意见”栏应签“同意录用”等字样,并盖上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或人事)部门公章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般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就业主管部门

签章(或出具批复),需由毕业生前去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指省直厅(局)的组织人事部门。如:金融、保险、电信、电力、邮政、铁路等部门。

地方就业主管部门一般为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市(县)人事局。凡选择到北京、天津、上海、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广州、珠海、深圳、厦门等省市所属的用人单位工作的非本地生源的毕业生,根据上述省市的规定,应经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批复后,学校方可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乙方(毕业生)应聘意见”栏由毕业生填写并签名。

“学校鉴证登记意见”栏由毕业生所在分院和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填写。毕业生填写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后,毕业生先到所在分院就业科签字并盖公章,最后到院就业服务中心签章。

4、“备注”栏:如果已与用人单位就见习期时间、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达成共识的也可在此栏注明,并盖上相应的章或双方当事人签字;参加升学或者公务员考试的毕业生同用人单位签约时需要事先告知对方自己的相关情况,以方便毁约。

如果一方违约,可以直接在备注栏内写明同意违约并盖章(也可以在另外附件中体现),以便办理违约、改派、报到、落户等相关手续。

5、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签章,不能算正式签约,毕业生关系、档案仍将派回原籍。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一份,办完全部手续后,学校一份由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寄(交)回学校,交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鉴证、盖章,纳入就业方案,并办理报到证。

三、关于申请解除协议的规定

协议书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应该严格履行协议,若一方提出变更或终止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并报经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未经协商,单方面不得变更或终止协议。对有特殊情况申请解除协议的,在毕业生有新的拟签约单位后,毕业生可与原签约单位联系申请解约,由原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毕业生持解约证明和原协议书到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填写《解约申请表》,经分院签署意见,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重新领取新的协议书签约。

2.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篇二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到了关心、解决民生的问题, 其中特别强调了“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工作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问题, 建设和谐社会, 必须高质量地解决就业问题[1]。党建工作作为高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工作力度的强与弱, 直接影响到就业率指标的高低, 要充分明确地认识到高校党建工作与就业工作两者之间存在的彼此促进、协同发展、共建共享、相辅相成的关系。因此, 高校毕业生党建工作与就业工作作为当前高校各项工作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而如何创新党建工作, 发挥党员作用促进大学生就业成为当前重要课题。

一、当前大学毕业生党员的特点

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的优秀分子, 他们经过了党组织的教育、挑选、再教育等多个环节的洗礼, 大多数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表现上都显得比普通同学更加优秀。在严峻的就业形势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下, 大学毕业生党员表现出如下优势和特点:

1.经过党组织的考察和培养,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大学生群体是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富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群体。我们党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时, 大学生更是其重要来源。学生党员都是经过高校基层党组织的积极培养和考察, 严格筛选出来的。作为党内的新生力量和大学生中的骨干, 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中都起到了积极带头作用。他们懂得服从组织的安排, 积极配合组织完成工作, 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同时, 大学生党员接受更多的思想政治教育,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遇到问题能从长远和全局出发, 不计较眼前的得失, 思想政治觉悟高[1]。例如支援西部计划、援助山区计划等的参与者大部分都是优秀的党员学生。

2.受过党性教育和锻炼, 意志力和自信心较强。大学生党员在就业过程中往往体现出一种勇于向前、不折不挠的坚韧品质。这是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成效的体现。由于大学生党员在组织生活中都是以党性教育为主, 因此他们更多地接受了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和熏陶。同时, 大学生党员在校期间参与组织各种活动, 也加强了他们的挫折教育和训练, 使他们面对困难与挫折时不容易出现丧失自信的情况。

3.综合能力较强, 深得用人单位的青睐。大学生党员一般都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 端正的学习态度, 敢于创新与探索的精神, 扎实的专业知识。学生党员都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 期间他们的表现能力、适应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社交能力、创新意识得到了一定锻炼。而在就业过程中这些优点往往是用人单位所看重和青睐的。事实证明, 党员毕业生在通过自身的努力也逐渐都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 例如在公务员考试中, 很多岗位的报名条件要求具备党员身份。也正因为大学生党员是通过了党组织的培养与考核的, 用人单位的招聘步骤, 节省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 用人单位更加乐意使用党员毕业生[2~3]。

二、当前大学毕业生党员管理的不足

高校党建工作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人才, 为推进就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但在新的形势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党员发展把关不严影响党员队伍素质。在“学生党员优先”的招聘要求影响下, 许多学生将入党作为提高就业成功率的筹码, 与为人民服务、自身坚定的信仰等动机相脱离。而部分高校为了帮助毕业生增加就业砝码, 淡化党员发展和教育环节, 从而出现部分毕业生党员质量下降。而高校在就业率和党建工作效果双重压力下, 甚至促成了“为了入党而入党”的现状, 直接导致在这种背景下发展的学生党员入党动机不够端正[3]。这种趋势下发展的学生党员, 入党信念不坚定, 动机带有一定的功利性, 较难在群众中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也会严重影响其他高素质党员的工作热情。

2.教学管理滞后增加了管理难度。目前, 大多高校毕业班的常规任务主要是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设计) , 在专业实习环节上以分散为主, 学生分布各地区各行业, 既无带队专业老师的指导也无明确的纪律约束, 完全靠学生个人的摸索和自我约束。有些学生党员在最后一个学期实际上已经开始上班, 除非不得已, 否则他们鲜有出现在校园。作为检测四年本科学习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 毕业论文 (设计) 的环节也是造成毕业班党员教育管理难度加大的原因之一, 因为普遍安排在大四下学期进行的若干周毕业论文 (设计) , 其运行基本处于放羊状态, 包括党员在内的学生大多借此机会在外为就业而奔波。

3.思想上放松加大了管理难度。毕业生党员处于由学校向社会过渡的特殊阶段, 各方面压力都较大, 关注点渐渐由日常学习和课外活动转移到了参加各类招聘会、企业实习上, 思想上有所放松, 党员的纪律观念开始淡化。而部分高校的组织生活却仍停留在传统的发展党员、学习文件上, 没有迎合毕业班学生的特殊需求, 形式单一, 内容乏味, 学生党建工作未能全面渗透到具体的实践、实习过程中, 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同时加大了党员管理难度。

4.教育管理不到位影响管理成效。毕业生党员流动性大, 情况各异, 给党员管理和教育带来了困难。同时, 很多高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 把毕业生教育的重点放在学生的初次就业上, 甚至默许学生翘课外出实习[3]。在这种“一切工作以就业为中心”的氛围熏陶下, 学校对毕业班党组织的要求降低了, 党组织对普通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也开始松懈[4]。首先是集中学习、教育的机会减少;其次是毕业生党员已经离开校园, 更多的关注和兴趣放在实习和就业两个内容, 教育管理的内容可能并不能引起毕业生党员的关注和兴趣;最后是各院 (系) 不能很好地把党建与就业工作相互结合并互相促进而影响党员管理成效。

5.先锋作用不明显降低示范作用。毕业生各奔前程, 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减弱, 在同学中榜样、带动作用不够突出, 在联系师生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到位。党员的先进性得不到体现, 甚至违法违纪, 在社会和企业严重影响了党员的形象和高校的声誉。尤其是在进入实习期之后, 迫于严峻的就业压力、不良的社会风气以及家庭的影响, 毕业生党员的价值观、理想信念、对某些问题的立场等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负面的影响, 不能很好地把握住正确的就业方向。毕业生党员无法在就业工作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不能正确地处理个人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三、创新毕业生党员管理, 推动大学生就业的思考与实践

(一) 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毕业班党员教育管理队伍

针对学生党建队伍薄弱的问题, 高校应该根据当前党建工作任务重, 责任大的特点, 为各基层党组织选拔和配备热爱党务工作又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党员干部专职从事学生党建工作, 这样既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辅导员工作负担, 让他们专注于包括学生党员在内的教育管理工作, 也可以此统筹协调毕业班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使毕业班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日益规范化、制度化[4~5]。同时, 高校党组织应当加大兼任党建工作的辅导员培训力度,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和研讨, 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质、文化道德修养、实践工作能力。应挑选合适的学生党员特别是新党员担任毕业班兼职班主任, 毕业班新党员一般都是没有辉煌经历的同学, 让他们担任兼职班主任一方面可以锻炼他们的能力, 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可以发挥他们主体能动性, 并使之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而不敢懈怠。

(二)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强化毕业生党建与就业工作相结合

1. 完善毕业生党员管理制度。

由于毕业生中入党动机存在部分不纯正的情况, 党组织要严把发展关, 做好继续教育, 除结合学生专业成绩、考察情况, 还应包括学生实习、实践和就业情况, 了解学生平时的思想动态和变化, 严格考察制度和筛选准则。以毕业生党建为阵地, 以党支部为抓手, 根据毕业生党员特点, 成立专门的党小组, 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 充分利用电话, 网络等手段规范管理和教育。实行支部评议和同学评议相结合的双重评议制, 学生党员示范作用发挥和其工作情况以及对就业工作的促进等各个方面, 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

2. 建立“学院—党支部—信息小组—个人”的就业信息链。

针对毕业班学生的特点, 依托党支部建立信息网, 成立以学生党员为核心的就业信息小组, 建立“学院—党支部—信息小组—个人”的就业信息链, 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尽快落实工作单位。对学生情况进行分类, 了解每个同学的情况, 为同学们提供各类最新的信息。从基层党支部的层面促进工作开展, 把就业指导工作落实做细。建立“党支部书记—毕业班党支部—专业党小组就业工作小组—就业党员责任人—党员带动团员就业”的工作链。

3. 成立临时党小组, 强化对毕业生党员的管理。

针对当前高校毕业班学生普遍推行分散实习, 毕业生党员自由度大, 流动性强的现状, 院系基层党组织要不断探索适应当前高校实际的党员管理模式, 推行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和分散中相对集中的模式;建立以城市为单位, 以学生党员为实习队长的管理模式, 既尊重学生志愿又统筹安排组成实习队, 做到队队有党员、党员有担子、组织有监控, 实现在实习中锻炼党员, 在监控中教育管理党员。按照专业成立党小组同时即为就业工作小组指定优秀的学生党员为党小组组长即就业工作小组组长, 要求组长及时与党支部保持联系, 从组织上保证对毕业班党员在实习期间的教育和管理。

(三) 搭建平台, 发挥毕业生党员示范作用

1. 积极推行“朋辈辅导”。

积极推行“朋辈辅导”, 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的优势和作用。通过对毕业生党员进行就业相关的思想教育, 并让他们结合自身的经历和体会其他同学沟通、交流, 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就业氛围。

2. 定期召开经验座谈会, 分享信息, 促进就业。

定期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了就业经验座谈会, 以就业困局与心态、信息来源与共享、就业经验与教训等主题深入讨论就业相关问题。在民主座谈会中加入就业指导的元素, 发挥党员的示范和带头模范作用。

3. 树立“优秀典型”, 扩大毕业生党员在普通学生中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充分发动那些已经成功就业的学生党员, 结合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经历体会, 开展和其他普通党员和群众的沟通、交流, 让普通同学充分感受到学生党员的先进性, 感受到党组织的先进性, 增强普通同学向党组织靠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增强毕业生党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从而有力提高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四) 创新教育观念, 拓宽毕业生党员教育途径

1. 在党建理论课堂和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引入就业指导思想。

在党建理论课中引入就业相关的指导思想, 加强对毕业生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国家提倡的支援西部计划, 下基层就业, 去欠发达地区就业, 这类就业趋势和模式, 与党的理论教育相结合, 使就业的指导思想更生动形象, 更直接地为学生所认识和接受[6]。同时, 将社会现状融入课堂内容, 将考研、出国深造、参加工作、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性和区别性以合适的形式加入课堂教育, 不仅可以端正学生的入党态度、净化学生的思想, 还可以增强就业指导思想的可接受性。

2. 加强毕业党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价值观的引导。

重视与德育相结合的党员教育途径, 道德观念是一个人道德行为的基础, 在党员教育过程中积极融入职业道德和价值观的教育, 特别是针对毕业生党员的现状, 融入职业道德和价值观的教育, 有利于学生党员在日常行为中提高自身的要求, 树立正确荣辱观和职业观。同时, 重视学生党员教育的“群体效应”与自我监督相结合的机制, 积极探索推进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 促进学校就业的发展。

3. 利用网络优势, 拓宽教育管理渠道。

针对毕业班党员外出时间多、集中学习时间少的特点, 要积极利用网络优势, 发挥网络在教育管理的作用, 拓宽教育管理渠道。如各党总支可创建党建网页, 开辟诸如“党的知识”、“预备党员”、“情况通报”、“时政要闻”和“党员信箱”等栏目, 拓宽教育管理的渠道, 加强支部信息的交流。毕业班党员可以通过“党员信箱”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 交流心得, 获取信息, 汇报学习、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支部还可以通过邮件、年级QQ群、微博等窗口加强对毕业班党员的教育管理, 或者通过每位党员的电子邮件地址, 与党员本人取得联系, 既加强对党员的监控, 也可以此对党员进行释疑解惑, 解决他们在校外实习以及应聘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困惑。总之, 应该使网络成为组织与毕业班党员沟通信息、交流思想、引导学生的教育阵地和管理平台。

党建是基础, 就业是“生命线”, 毕业生党建与就业是当前高校各项工作中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 只有高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工作思想上要创新, 在工作方式上要创新, 在自身建设上要创新”的要求, 将毕业生党建工作视为学校就业工作的延伸, 纳入学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全局, 将高校毕业生党建工作和就业工作有机结合, 必能使毕业生党建与就业工作共赢。

摘要:日益严峻的就业新形势下, 各高校及学生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 毕业生党员作为大学生的优秀分子, 如何将毕业生党员的优势引入到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中, 更好地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对促进大学生就业具有实际意义。

关键词: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就业

参考文献

[1]鄢姿.就业新形势下加强毕业班党员教育管理的思考[J].绥化学院学报, 2009, (10) :152-154.

[2]朱智刚, 董选时.加强学生党员入党后教育管理探索[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1) :59-62.

[3]白雪, 张海涛.大学生党建与就业双利双赢策略研究[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0, (6) :46-48.

[4]杨加强.大学生党员“思想疲倦”现象的反思及对策[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2) :121-124.

[5]梁琳.以“八荣八耻”为基础性标准改进高校毕业生党建工作[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6, (3) :90-92.

3.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法律性质;预录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书面协议,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并发放给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在我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对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的认识也不明确,因此对该协议的法律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法律性质的界定

1.各方观点归纳

各方观点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就业管理手段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管理的必要手段。第二,意向书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仅是一种就业意向书。第三,合同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合同,应当适用合同法来调整。第四,劳动合同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法进行调整。

2.重新界定性质

笔者认为,应当将就业协议界定为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形式,可称之为“预录用合同”,即以录用为目的,由用人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与被录用者依法签订的,表明双方已达成了意愿,缔结了劳动关系并要按照规定来履行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界定为“预录用合同”,使其和报到后的劳动合同衔接起来,解决了现阶段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许多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意义。这一概念的界定既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又有利于保护大学生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搞欺诈。如果毕业生在报到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单位的实际待遇、岗位条件与当初签订协议书时所承诺的相去甚远想退回学校时,就会受用人单位限制,又错过最佳择业期,那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其合法权益必将受到极大损害。最后,这一概念的界定也有利于解决司法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就业协议的改进与完善

明确性质,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预录用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它必须适用劳动法,这就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出了新要求。

1.学校应由协议当事人之一转变成协议的审批者或监督者

笔者建议学校退出协议,并非意味学校在学生就业中不发挥任何作用。笔者赞同由教育部根据学校级别下放部分权力,由高校享有对学生就业协议的审批权,即就业协议经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协议即告成立,经学校审批后方生效。特别是有的协议经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有失公平,或用人单位录取时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依职权不予批准。此举亦是为了维护就业市场良好秩序,防止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同时亦有利于降低日后的违约率。所以,学校应成为合同的监督者或审批者,而非充当合同当事人的角色。

2.使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相衔接,避免两者因内容矛盾而产生纠纷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主体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业协议的条款应与劳动合同的条款保持一致,如果有附加约定的内容,那么附加内容须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必须明确和规范,试用期限、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性质以及相关福利待遇等约定都要详细写入协议书。另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还可以约定其他一些内容,如:双方在终止条件中可以协商约定,当毕业生考研成功或考上公务员则合同终止,可以在违约责任中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3.明确违约责任

笔者认为,应该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明确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和企业相比学生的地位处于弱势,应多为学生设身处地地着想,协议书上应注明违约的最后截止日期。根据违约的实际日期来对违约责任进行定量和定性,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总之,学生、用人单位与学校三者之间应为平等关系,就业协议作为合同文本,应该体现公平、公正、诚信以及自由等原则。目前就业协议仍然需要不断地改进与完善,笔者提醒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要谨慎签约,在签约之前要清楚地知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遇到纠纷,要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合理地解决,如双方沟通后仍有不满意,则可以求助司法审判程序来解决争议。

参考文献:

[1]程延园.就业协议需要与劳动合同相衔接[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4(2):54-57.

[2]翟玉娟.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J].广西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7(1):91-92.

[3]张冬梅.《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其完善[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6(2):94-98.

4.毕业大学生就业合同协议书 篇四

乙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丙方(学生):_________

为保证就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用人单位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慎重协商,甲乙丙三方承认《_________大学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规定》对三方均有的约束力,并达成如下就业实习协议:

一、乙方要求甲方为其介绍丙方从事就业实习工作,其中

1.工作内容:_________

2.工作时间:_________

3.就业实习报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办理实习信息登记时,乙方在就业实习报酬外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_________元(即按实际聘用人数,每人管理费_________元或按学生酬金的_________%计)。管理费用于为丙方购买人身保险等。

三、乙方在丙方实习期间,不得无故克扣丙方的劳动报酬。无论乙方辞退或丙方辞职,乙方均需付足学生自劳动开始之日至离开之日的全部报酬。乙方有权根据其用工需要而终止与丙方实习用工关系,乙方终止用工关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无故离职,或因表现不佳被辞退,学校将按考勤等校规处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将丙方的报酬付给甲方,统一由甲方发放,乙方不直接与丙方发生经济关系。

五、丙方就业实习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乙方不得安排丙方从事易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危险的特殊行业或专业的劳动及违法活动;乙方应对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丙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但是,甲方应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乙方对丙方的医疗不承担责任。在工作期间,乙方对丙方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自身人身伤害事故不负责任。有关劳动保护的其他内容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甲方是具体负责指导大学生就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机构。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纪守法,执行用人单位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就业实习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如乙方与丙方发生纠纷,甲方主持调解双方的争议。在调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请仲裁和诉讼。

七、乙方有权与丙方签定有关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等协议。甲方督促丙方执行上述协议。

八、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就业协议书范本阅读参考

订立合同书人: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加盖公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

乙方(姓名):(签字)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篇五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各自权 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为了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及 履行就业协议的管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切实保证相关各方的利益,结 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协议书的发放

第一条 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从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由二级院系在严格审查毕业生资格的基础上在协议书上填写毕业生姓名并登记备案后发放给毕业生。

第二条 每份协议书都打有协议书编号,每个协议书编号具有唯一性,只对应相应的一名毕业生。每名毕业生只有唯一一份属于自己的就业协议书。

第三条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不得转借、转让他人。不需要使用的应退还学校,凡复制或转借、转让他人使用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 协议书一经发放,请务必妥善保存,谨防丢失。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协议书,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无误、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上报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对于空白协议书的遗失,如学生本人丢失的,需在上海市级报纸上公告挂失;学生持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和挂失单据(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在三个月后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如用人单位丢失的,需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学生持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和单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待学校与用人单位联系核实无误,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好学生姓名及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已签约协议书的遗失,如学生本人丢失的,需签约单位提供已签约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学生持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和单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待学校与用人单位联系核实无误,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好学生姓名及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如用人单位丢失的,也需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学生持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和单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学校与用人单位联系核实无误,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好学生姓名及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4、因协议书丢失造成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骗取、伪造就业协议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协议书的签订

第六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考虑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七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毕业生应及时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鉴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后将其纳入就业方案。

第八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协议形式约定权利义务的以及涉及到就业政策或要求学校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

第九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

三、违约处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1、损害了签约单位的利益;

2、影响学校的声誉和信誉;

3、影响其他毕业生的顺利就业。

各二级院系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

第十三条 就业协议书签订生效后,原则上不允许违约,因特殊情况其中一方提出违约的,须经学校和另一方同意后才能办理违约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办理违约手续程序如下:

1、学生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向所在院系出具违约情况书面说明,说明情况及违约原因。二级院系审查确认后,在学生工作例会上提交集体讨论。

2、学生上网填写《违约申请》后提交;

3、学校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通过学生工作例会集体讨论审批,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学生与来我校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违约;

(2)学生与隶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的用人单位违约;

(3)没有新的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

(4)第二次办理违约手续。

4、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和签约单位取得联系,征得签约单位谅解同意,到用人单位办理违约手续,并取得上交单位的2联原《协议书》中的至少1联和《单位同意解除协议证明》(盖章与原协议书一致),再次登陆就业网上传《单位同意解除协议证明》的扫描件,报学校审批。

5、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可携带原《协议书》(至少2联)和《单位同意解除协议证明》在规定时间(平凉校区:周四下午13:00—16:30,南汇校区:周三下午13:00—16:30)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新协议书甲方单位与违约申请登记一致,)。如发现手续缺失或相关文件造假,就业指导中心将不予办理。对于升学原因提出的违约,学校将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

第十四条 各二级院系学生工作负责老师对毕业生提出的解约理由应仔细审核,对不存在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应予以批评教育,引导其诚信就业。

第十五条 学校审核不通过,学生擅自与原单位违约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校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用人单位。

第十六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的题头上加注“此为该毕业生所领取的第x份协议书”字样。

第十七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指导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校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违约的;

3、不经学校批准而直接联系用人单位出具解约函,要求办理违约的;

4、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四、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电力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学生。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上 海 电 力 学 院

6.大学生毕业就业协议的性质 篇六

徐兴民

大学生通常在毕业前开始求职,用人单位通常是在同期开始招聘工作。双方达成合意,通常会订立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允许约定违约金,毕业生对此产生了不小的担忧。《民法通则》与《劳动合同法》在违约金的约定方面规定不同,故涉及毕业就业协议中违约金的纠纷会经常出现。

本文拟就就业协议的性质进行分析。

高校学生在毕业之前,因其仍是在校学生,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主体资格,毕业生就业协议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协议。毕业就业协议的功能在于确保协议一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的约定,在符合了就业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到对方或者对方指定的地点工作。此外高校学生在毕业之前参加社会劳动,比如在企业实习,不需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不纳入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救济。

对于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

数额的违约金。《民法通则》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因此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在就业协议生效履行期间内是合法有效的,一方违约无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违约金。

当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前往用人单位报道,并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时,双方此时建立了劳动关系。就业协议因双方建立的正式劳动关系而履行完毕,双方应把就业协议约定的有关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义务落实到劳动合同中。由于就业协议履行完毕而失效,就业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也自动失去效力。当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以就业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反映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正常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劳动条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利用自己的脑力或者体力劳动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双方形成的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对违约金的约定采取了限制原则,即违约金只适用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两种情形。同时法律在允许约定违约金时,也对违约金的设定预先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对价义务”,即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项技

术培训、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作为向违约的劳动者主张违约金的前提条件。

7.论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的法律保护 篇七

关键词: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法律保护

1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的情形及原因分析

现实中, 就业协议签订后, 毕业生违反就业协议的情况较多。最常见的情形是, 毕业生先确定一个用人单位保底, 一旦发现该单位不理想或是找到更理想的单位, 则抛弃前者, 构成违约。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 我国人才市场供大于求, 就业形势严峻, 有很大一部分的毕业生倾向做多手准备以分散失败风险。另一方面, 毕业生往往因为时间、资源等限制, 对单位的情况缺乏深入了解, 从而造成在选择上的信息偏差。

2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条款的法律分析

2.1违约条款的类型

就业协议中的违约条款分为普通违约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前者一般为协议的格式条款, 后者则由双方自由约定。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完全履行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一般会要求约定违约金条款。

2.2违约情形的界定

出于就业协议预约合同的性质, 通常情况下, 毕业生提前表示毕业后将不到该用人单位报到或毕业后实际上未到该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则构成违约。但就业协议一般列有违约抗辩事由的格式条款, 若毕业生具有合理的抗辩事由, 则不构成违约。如毕业生在毕业前升学、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经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后, 就业协议得以解除。除此之外, 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就解除条件作补充约定, 若约定条件一旦成立, 毕业生可依约定解除协议, 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过, 现实中往往存在着约定含糊的情况, 如约定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 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这就涉及到对“不当”二字的理解与适用。

2.3违约金数额的确定

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数额, 从2005年开始,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违约金被限定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2007年以后有些省市对这一规定做了变通, 如上海在违约金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前加上了建议两字, 变成软约束。然而,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设定的违约金过高, 动辄五六千元。有学者认为, 应以用人单位在招录毕业生过程中的实际费用为依据计算违约损失;损失难以确定的, 应以就业协议中约定的第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数额。

3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的法律保护分析

3.1现行制度框架下的法律保护

3.1.1 利用抗辩事由的保护

若就业协议中列有违约的抗辩事由或约定有解除条件, 毕业生可以利用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面, 抗辩事由的数量是有限的, 无法穷尽一切合理的事由;另一方面, 解除条件的约定可能含糊不清, 如上文提到的解除协议“不当”究竟为何种情形, 协议双方往往存在着争议。

3.1.2 利用违约金合理性的保护

针对用人单位设定违约金过高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毕业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民事诉讼和仲裁遵循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无形中给社会经验尚浅的毕业生的维权之路设置了障碍。

3.1.3 利用劳动法的保护

就业协议作为预约合同,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自行终止, 当中的违约金条款也自然失去效力。随后, 毕业生成为劳动者, 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将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严格限制为服务期违约和竞业限制违约两种情形, 使得劳动者在多数情况下免受违约金条款的约束。虽然这样有滥用劳动权之嫌, 但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 不失为毕业生全身而退的一种策略。

3.2完善的法律保护建议

3.2.1 给予毕业生单方预告解除权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仅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其理由在于我国大部分劳动者都具有可替代性, 而用人单位则可以利用预告期就辞职者的替代人选作出安排。同时, 就业协议的初衷本是加强对毕业生利益的保护。综合考量, 应当对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解除作出类似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 给予毕业生单方预告解除权, 同时可以通过对解除就业协议次数的限制来规范毕业生的择业行为。

3.2.2 取消违约金条款的适用

有人认为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成本, 毕业生违约会给单位带来损失。但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平均到其录用的每个毕业生身上是微乎其微的, 况且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不仅是因为招录某一个毕业生而产生的, 只要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该成本就会产生。所以, 应当取消违约金条款在就业协议中的适用。

参考文献

8.大学毕业生缘何“心理不就业” 篇八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课题组于2004年10月至12月,在北京、上海、福建、湖南、辽宁和陕西等六省(市)20所高校发放大学生问卷4000份,开展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在问及“您在大学生活中感到最苦恼的问题”时,有43.1%的大学生认为是“就业压力大”;以下依次为:学习压力大(39.3%)、无法确定发展方向(36.5%)、经济压力大(30.1%)。由此可见,大学生主观上已经感受到严重的就业压力。

但是,同时也不能忽略这样一种并存的社会现象:在大多数同辈群体在就业上跃跃欲试的场景下,部分大学生自主选择了不就业的生活方式,大学生不就业的原因形形色色,如暂时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或者希望深造等,既有社会原因,也有学生个体原因。

社会、教育部门和学生家长关注更多的是如何在学生毕业后立刻找到工作岗位,却忽略了有些大学生自身可能根本没有就业的心理准备和就业意向,具体而言,造成部分大学生不就业的个体原因比较突出的是大学生的心理不就业。

心理不就业的概念

大学生心理不就业是目前一种客观存在的状态。心理不就业的大学生主要特指部分大学生由于心智能力不成熟导致不愿或不能就业的含义,排除已经有明确的目标暂时不予就业的大学生以及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如心理不就业的大学生不包括毕业后虽暂时没有就业,但是自身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并且已经付诸于实际行动的大学生。

心理不就业大学生的特点是虽然个体有健康的体魄、却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和学习目标,没有时间概念、跟着感觉走、贪图享受或者“长立志”却没有任何实际行动。

心理不就业包括三类大学生:一是主要由于性格原因,如胆怯、不愿吃苦等,毕业后赋闲在家,无所事事,一直没有走上工作岗位,很多大学生不愿就业的理由一般都是“工作没意思”、“没心情工作”、“太 累”;二是毕业后虽然暂时勉强走上工作岗位,但是从内心并不珍惜工作机会,在工作中没有全身心投入,以工作太紧张、不适应工作环境、人际关系不好和希望再学习等原因随时可能撤离工作岗位,常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频繁跳槽;三是盲目报考研究生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报考研究生的目的不是出于对报考专业的热爱、深思熟虑希望深造,而是随大流、逃避就业的权宜之计。

心理不就业的原因

首先,大学生欠缺生存忧患意识,没有自食其力养活自己的观念和责任。这部分大学生共同的特点一般是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好,父母对于子女比较娇惯或者比较纵容,养成成年子女自立能力和意识薄弱,毕业对于他们只是一个形式而没有价值和意义,因此有人也形象地将这些学生称为“NEET族”。

另外造成学生不思进取的原因是学校教育的缺陷。高考指挥棒下的学生只知道埋头学习、认真考试,不知道如何做人。如有的学生高考分数很高,入学后却不能料理自己的日常生活,更谈不到照顾他人。洪战辉带着妹妹上学的事迹感动和震撼了大学生,原因之一就是当前很多大学生生活过于安逸、享受,没有生存的压力。

第二,大学生“长大不成人”,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突出的表现就是 “心理不就业族”的头脑中完全充斥着自我,考虑就业问题几乎完全是站在个人利益立场上的表态。大学生虽然在生理年龄上已经是成年人,但是他们的心理年龄远远低于生理年龄,社会化成熟度低,个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淡薄。如部分大学生在选择职业时,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及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甚至有的大学生以经济利益为导向,贪图生活享受,不愿到贫困地区。如目前最需要毕业生的那些边远地区、中小城市、艰苦行业的基层一线等中小型单位虽然非常希望能接收到大学毕业生,但年年要人却年年要不到人。

第三,错误的职业观,收入水平已错误地成为大学生衡量个人价值的重要标志。根据相关统计资料,2005年本科毕业生有超过七成月薪在1500——2000元,超过2500元的不足10%,大学生中出现了“毕业漂族”、“啃老族”。另据报道,广州某项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的择业标准更倾向于实际经济利益,在待选的16项标准中,个人收入的被选率居首位,达82.2%。中国教育报进行的一次抽样调查显示:71.5%的学生希望能在沿海开放城市工作,外资企业金融机构是许多学生最理想的单位。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流传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学而优则仕”等功利主义的教育价值观影响了部分大学生的职业观念,认为自己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错误的精英意识使的他们对职业有过高的期望值,主观上已经对职业划分出高低贵贱,没有“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概念,对职业的过于挑剔,使他们虽然有较高学历,总也找不到满意的岗位,错误的职业观严重阻碍了他们的就业渠道。

另外,大学生被动的等待就业岗位,没有创新意识和魄力也是当代大学生面临困境的原因之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 1995年发表的关于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提出:“在学位=工作这个公式不再成立的时代, 人们希望高等教育的毕业生不仅是求职者, 而且也是成功的企业家和工作岗位的创造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于1998年在巴黎召开的世界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培养大学生创业技能与主动精神, 应成为高等教育主要关心的问题,大学生愈来愈不仅仅是求职者, 而首先将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大学生就业不是被动地等待工作,也不是必须在现有特定的领域寻找空缺,而是主动地、全方位地寻找可能的岗位并通过施展才华使其成为自己的现实工作。

第四,求学时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因此自己没有学习计划、学习是被动的、敷衍的,大学四年所学的知识没有充分被消化形成自己的专业知识系统,对知识的理解是肤浅的,同时没有内在的学习动机,不可能有意识、系统地拓展相关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导致知识和社会技能欠缺。

目前部分高校招生标准降低,进校后对学生的要求不严,加上部分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专业知识掌握很差,毕业时虽然能勉强过关但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道德觉悟和能力素质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普遍看重人品和能力,不少单位已经开始对毕业生持宁缺勿滥的态度。因此这部分学生是很难在就业市场上有一席之地的。

第五,大学生心理抗挫折能力薄弱。这样的大学生由于缺乏自信心,在求职过程中只要受到打击就会一蹶不振,很难在摔倒的地方重新爬起来,不能有效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主导、乐观地寻找出路,而是变得怨天尤人或者自暴自弃。

心理不就业的矫正对策

首先,建立正确社会人才观的舆论氛围,因为这对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有极大的影响。当前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八荣八耻明确表明劳动就是光荣的,就是对社会有益的,只有好逸恶劳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可耻的。热爱劳动,全身心投入工作中的人就是社会所认可的人才和栋梁,帮助大学生鄙弃那种一切钱看、贪图享受的错误观念。

其次,社会、家庭和学校应着重培养大学生的成人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如榜样的示范效应、讲座和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等方法,防止他们心理年龄低龄化,增强他们的成人感,树立他们的社会责任心。

9.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篇九

发放及管理办法

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文书和学校编制、上报就业方案的凭据,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

二、发放对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因特殊情况经校教务部门同意延长学籍并于2013年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定向生、民族生。保研生、港澳生、外国留学生原则上不发放。

三、协议书的发放

2013届毕业生协议书的发放采取毕业生通过学校就业网进行网上申请后取领取的方式发放。2013届毕业生可自2012年10月29日起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参见附件。

四、协议书的签订

1. 符合发放条件的本专科毕业生在落实签约单位后,按协议书的发放流程进行网上申请并到所在学院签领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后,到学校就业网录入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即录入个人就业信息,此项工作为协议书鉴证的前提),然后再到学院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鉴证。学院凭学校就业中心已鉴证的协议书协助毕业生录制就业建议方案。此外,对于接收手续未齐备的毕业生,待接收手续完备后一定要将相关的接收函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 已录取并决定就读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发放协议书。确定研究生(或专升本)录取之前已经签约的毕业生,如

果选择读研究生(或专升本),须由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协商解约事宜;如果选择放弃深造而在签约单位就业的,须由毕业生向录取学校研招办提交弃读申请,由录取学校研招办同意签字盖章后交学院做建议就业方案凭据。

3. 协议书的签署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毕业生签约前应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说明条款,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签约单位,否则后果自负。

4. 如果用人单位恶意违约,不履行协议,经毕业生本人和学校协调不果的,毕业生可凭协议书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或直接诉诸法院。

5. 各学院应加强毕业生签约的诚信教育,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生违约。

五、协议书的更换、补发

1. 毕业生签领协议书后,因损坏、涂污、填错等原因需更换的,由毕业生填写协议书补发申请表(可在学校就业网的资料下载区域中下载 http://job.gdut.edu.cn)并在就业网上提交申请,学院党委副书记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更换,更换时必须将原件全部退还(具体参见附件)。

2. 领取协议书后因故遗失的,须凭拟签约单位的证明(证明尚未签约或已签约)、毕业生填写协议书补发申请(写明遗失经过),交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后到学校就业中心办理补发手续(具体参见附件)。

3. 毕业离校前未领取就业协书的毕业生(含未落实单位或暂缓

就业的毕业生),在调整改派期(毕业后一年内)或暂缓就业期内需要协议书的,可在就业网上申请后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东风路校区图书馆703)领取。

4、定向生、国防生、民族生等类别的毕业生,毕业生原则上只与原定向单位、培养部队、生源地单位签订协议书。①新疆、西藏的定向生、民族生如需在生源地外的其它地区就业,需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原委托培养的人事局的同意解除定向协议函及国家教育部民族司的批复,经学校上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后方可与生源地以外的单位签订协议书②广东省内的民族生、定向生如需在生源地外的其它地区就业,需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同意外地就业的函件方可与生源地以外的单位签订协议书)

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和鉴证的说明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10月10日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发放和鉴证的说明

各位毕业生:

根据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安排,201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申领工作原则上采取学生网上申请,学校网上审批并打印后,由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的方式进行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书的发放

(一)流程(如图1-1)。

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后,在就业网(http://job.gdut.edu.cn)登录申请协议书系统(初始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请尽快修改密码,重置密码请与学院辅导员老师联系),录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上审批并打印协议书,在2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转到各学院,毕业生自网上申请起2个工作日后到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处领取协议书。

学生网上提出申请,并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提前阅读注意事项否学生是否阅读注意事项是是是否首次申请否学生认真填写个人及单位信息毕业生认真阅读申请条件和注意事项毕业生网上填写新单位信息并提交申请校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到网上下载申请表并填好相关信息否学校审核是否通过是毕业生将申请表相关材料交学院审核打印协议书,并在2个工作日内给学院学院审核是否通过是否学生到学院签领协议书毕业生将材料提交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将毕业生材料公示5工作日5工作日是否有异议否毕业生到校就业中心签领协议书是结束

图1-1

(二)注意事项

1、协议书是国家为保障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利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原则上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协议书,毕业生应小心保管和使用,毕业生在签定协议书前必须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相关条款,并与用人单位协商好相关事项后(必要时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或学院毕业班辅导员),方可签订协议书。

2、毕业生因损坏、丢失或解约等原因需申请补办的,必须先到就业网上下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实、认真填写后,毕业生将申请表(因与原用人单位解约申请补办的还需提供原协议书、原单位解约证

明、新单位接收证明等相关材料)交学院审核(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就业指导中心,同时,毕业生需要在学校就业网上重新提交申请,就业指导中心将其情况在就业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的,毕业生可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3、毕业生在网上申请协议书时,必须如实填写用人单位信息,对故意隐瞒用人单位信息或虚报、弄虚作假的申请,就业中心将不予受理。网上申请需要提供的用人信息如下:

(1)单位名称:必填项,填写与单位公章一致的单位全称;(2)联系人、联系电话:必填项,固话需填写区号;(3)户口档案:必填项,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沟通; 4、学生成功领取协议书后,必须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条款,对不理解的地方,要及时到就业中心或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处咨询;在签订就业协议前毕业生必须认真的考虑和衡量,在没有达成最终的双向选择前,不可随意在协议书上书写任何信息;在与用人单位达成最终的协议后,仍需准确、完整的填写协议书的上的各项内容。

5、毕业生经与拟签约单位协商一致并将协议书转寄给单位,一经拟签约单位签字盖章则此协议书生效,如有其中一方提出解约则需按学校规定的解约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协议书的鉴证

(一)鉴证流程(如图1-2)。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位与毕业生双方均在协议书上签章)后,毕业生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先到就业网上录入就业信息,然后再凭协议书(单位接收函)所在学院鉴证,学院认真审核毕业生协

议书上的信息与毕业生网上录入的就业信息(包括申请协议书时录入的就业信息和签订协议书后录入的就业信息)是否一致,对于因毕业生故意隐瞒、欺骗学校等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学院、学校将视其情况轻重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凭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鉴证;就业中心将根据学院审核情况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鉴证登记。原则上,学院网上审核后毕业生将不能修改其就业信息;学校审核后学院将不能修改其就业信息。

毕业生与单位签定协议书毕业生根据协议的内容网上录入就业去向学院网上审核并在协议书上签章就业中心网上审核并扫描协议书和接收函完成,毕业生将不能修改就业去向

图1-2 协议书鉴证流程

10.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篇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协议书的签订及其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性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学生毕业离校前与用人单位明确就业关系、学校进行就业登记和就业派遣的重要依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就业关系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协议书。

协议书由甲方(用人单位)和乙方(高校毕业生)在双向选择基础上共同签订,学校不再作为单独一方参与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意义

1.毕业生到正规单位工作必须凭报到证才能报到。只有签订了就业协议且手续完备,学校才能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并将毕业生派遣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而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则派遣回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

2.档案和户口的转出地址一般要和报到证一致。否则就无法接收和落户。若要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非生源地)落户就必须和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完备的就业协议书。

3.毕业生落实了工作单位而不签订协议书,会影响毕业生切身利益。我国实行户籍管理制度,工作地与档案、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会造成无法办理五险一金等,甚至会影响结婚、买房等,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生成 自2013届毕业生开始,全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统一使用普通A4纸打印,需要进行前期注册。学生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http://),点击“注册推荐表”链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录入的信息会自动生成到就业协议书中。各系部核实学生的录入信息无误后,由学院为毕业生统一打印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分为两联:第一联甲方(用人单位)留存,第二联乙方(毕业生)留存。为了便于系部数据录入,乙方留存联在学生签订协议后,将复印件和下联的原件交给所在系部老师保存。

协议书需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方才生效。且每位学生只能持有规定的两份协议书。

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定

1.信息填写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应慎重签约,就业协议书上的所有信息关系到毕业生能否正确派遣,甲乙双方务必认真填写清楚。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两份)的甲方信息由甲方填写,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通信地址和单位类型,档案接收地。其中档案接收地务必根据签约的具体情况填写。可能为①签约单位;②签约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③毕业生户籍地的人才服务中心(签约单位不能接收档案,或学生申请而单位同意档案回原籍);

乙方信息在打印时已经自动生成了姓名、性别、学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等信息。其他信息如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由乙方填写。

2.签名与盖章

甲乙双方分别在指定的地方签名和盖章。

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完备协议,毕业生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非生源地)落户,需要根据具体用人单位的性质另外在协议书上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或地方人才服务中心公章,或者提供地方接收函:

(1)与国家垂直管理部门签订完备协议需要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如:教育、医疗、金融、保险、电信、电力、邮政、铁路等部门。

(2)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完备协议需要加盖地方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3)凡与到北京、天津、上海、无锡、南京、山东、杭州、宁波、广州、珠海、深圳、厦门等省市的用人单位签订完备协议,需要根据上述省市的规定,出具相应地方接收函。

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上交

毕业生在签订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登入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http://)进行签约数据日报平台的录入,并将其中一份乙方留存联交所在系部,交由就业负责老师做相应派遣工作。因签约后未及时上交和录入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遗失及补办

协议书发生遗失的,由本人写清个人基本信息和遗失经过,书面保证未使用本协议书与任何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所在系部签署证明意见,同时到当地日报社挂失。凭借挂失登出的报纸和发票以及保证书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新的协议书。新协议书上要加盖“遗失补办”字样。

若遇协议书污损、填错等各种情况,需要换发协议书的,由系部出具证明后,毕业生将原协议书交回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换发新协议书。

六、《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解约及补办

(1)对已签约的毕业生,一般情况下不得轻易违约。

(2)经学校或学院特别推荐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违约;

(3)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解约的,须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签约单位出具《解除协议同意书》并加盖公章,将毕业生本人申请、《解除协议同意书》、旧协议(两份)一同交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换领新的就业协议书。(4)已办理过解约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办理第二次解约。

七、违纪情况处理

各系部应严格协议书的发放和管理,毕业生在使用协议书时若发生以下行为,并经查实,将由系部或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并采取暂缓推荐就业直至取消毕业生就业资格等处理:

1、将自己的协议书借与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协议书的;

2、谎报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发的;

3、自行翻印协议书或复印空白协议书并使用的;

4、不按违约程序办理违约,向单位或学校无理取闹的;

5、向用人单位隐瞒实情,骗取用人单位签订或解除协议的;

6、同时与两家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

7、给学校声誉或毕业生整体利益带来不利影响的各种行为。

本规定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13届3月开始执行。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11.促进师范毕业生就业的思考 篇十一

关键词:就业 择业 师范生

人才的培养靠教育,随着我国对科教兴国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教育似乎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问题,而对教育人才的培养也成为我国当前的一个重点问题。目前来看,我国对师范类专业进行了扩招,对师范类专业的学生进行补助和特别教育,但是,纵使国家对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其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并没有促使师范生顺利就业。

一、 制约师范生就业的因素

(一)供需不平衡

伴随着我国对师范专业学生的不断扩招,目前已经有很多师范生走进社会,并且急需工作,这么大规模的师范生涌入社会对原本就相对饱和的教育机构及学校施加了巨大的压力,与教育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无法在短时间内接纳为数甚多的师范生,这导致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供需不平衡。师范生的供明显大于需,这必然导致无法保证每一个师范生都能够在社会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因此,供需不平衡是导致我国师范生就业难的主要问题。

(二)缺乏合理的就业观念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生代的师范生大多是在相对富足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没有形成吃苦耐劳的精神。从我国目前教师资源分布情况开看,发达地区教师资源相对富足甚至已经达到饱和的状态,中西部偏远地区教师相对匮乏,需要更多的教师资源。但是受师范生自因素的影响,大多师范生不愿意去环境相对较差的地区工作和学习,由此导致大批量师范生涌入教师资源原本就丰厚的大城市,试图在偌大的城市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这种择业和就业的观念导致许多师范生不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三)教师技能培养不到位

促使师范生不能够合理就业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学校对示师范生的培养方向不明确,培养质量不高。很多学校甚至是将教师技能和其它理论课等同,将技能培养课作为理论课来操作,这导致我国师范生的教师技能普遍偏低。

(四)政策扶持不到位

师范生在就业的时候不愿意选择偏远地区除了其自身原因以外,还有就是政府对其扶持的力度不够。在偏远地区,教学环境刻苦,教学资源短缺,教师待遇不高,甚至很多地区给教师的待遇根本无法满足教师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是导致我国目前教师资源流动方向并非按需流动的主要原因。

二、促进师范生就也的解决办法

毋庸置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针对师范生的教育和培养也要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走科学发展的道路。

(一)按需培养

我国师范生就业难主要是由于在师范生培养这一块超出了市场的容纳能力,因此,要有针对性的解决师范生就业难的问题。针对国家来说要根据详细的市场调查结果来制定出与之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大多数师范生能够找到合理的位置。针对学校及相关教育单位来说,要切实的上报本校或本单位需要的教育人才,从而为国家对人才培养方面提供可靠的依据。这样,校方、用人单位的需求和国家制定招生计划结合起来,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才能保证师范生合理就业。

(二)为师范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和就业观念

目前我国师范类的大学生在择业和就业观念这一块无法适应我国当前对人才的需要。目前大学生受地域限制和工作环境的限制,不愿意去地区偏远和工作环境较差的地区工作和学习。针对这一现象,学校要从入学初就对大学生进行择业和就业方面的培养和教育,帮助师范生在成为教师之前就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和就业观念,并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 加强教师经训练

师范生能否就业的关键就在于师范生本身是否具备了符合教师要求的相关技能,比如说说课、讲课、板书、教案等等,我国高校目前对师范生的教师技能的培养明显不足。针对这一点,高校要加强对师范生的教师技能培养,在师范生的培养方向上将其定位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教师,而非为社会培养适应各行业发展的貌似综合素质强的人才。要有针对性对在校师范生进行教师基本技能训练,并为师范生提供相应的实战机会,让师范生走进真实的课堂,只有加强对师范生教师基本技能的训练,才能使师范生在就业之时有能力去适应岗位要求。

(四)加大政府的倾斜力度

面对许多师范生不愿意去偏远地区工作的现状,政府应该加强政策上的倾斜和照顾,使那些愿意为教师事业奉献青春的年轻教师能够在基本生活方面无后顾之忧,这样,才会有更多的师范生愿意去教师资源稀少的地区。加大政府的政策倾斜力度,促进教师资源合理流动,是促进师范生就业的又一良方。

只有落实好对师范生的培养和教育,加强对师范生的重视程度,辅助师范生良性就业,为他们树立良好的择业就业和服务社会的观念,这才能有效的解决当前师范生就业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浦兴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刘勇军.经济增长与就业弹性变动的非一致性理论综述及评论[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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