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2024-07-06

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15篇)

1.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在通知中指出,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责任追究办法》的颁布实施,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它对于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认真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个人认为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化武器,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期盼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四项监督制度,是党中央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责任追究办法》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了责任追究的主要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杀手锏”;《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报告的有关事项和审核程序,前移了监督关口,为选人用人安装了“过滤器”;《“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强化了全委会在用人监督上的作用,为评估选人用人效果提供了“度量衡”;《离任检查办法》规定市县党委书记即将离任时,要对其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可以说是一种“用人审计”。四项制度全面加以实施,将有力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进行。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要增强原则性、体现战斗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对报告的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入口监督;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做到奖优惩劣;对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要切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查实的用人问题要纠正问责,不搞下不为例。要做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查工作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硬任务,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有硬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以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整饬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干部人事纪律松懈现象,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在继续整治拉票贿选问题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要密切关注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新变化新动向,不管刮的是什么风,不管风从什么地方来,都要坚决抵制。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上级督查。坚持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既要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更要发挥查处的教育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

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担负重大职责,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带头落实制度要求,坚决纠正违反制度行为,用党性原则、刚性制度和铁的纪律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四项监督制度,自觉履行用人职责、规范用人行为、接受用人监督。

2.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二

正确把握好“一个关系”, 就是指要正确把握好学习与实践的关系, 即要充分认识到“为什么而学习?学习的目的是什么?怎样把学习的成果落实到实践中?科学的实践方法必须靠什么?”等一系列问题。明白了这些问题, 党员干部学好理论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才会高, 学习的效果也才能保证。

抓好“三个环节”, 就是指要在正确把握好学习与实践关系的基础上, 抓好“贯穿、结合、转化”这三个环节。“贯穿”就是把理论学习贯穿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全过程, 在提高理论学习的覆盖面、党员干部的参与度和干部职工对科学理论的知晓率上下工夫, 把理论这个基础打牢, 教育和引导干部群众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融会贯通。“结合”就是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 紧密联系县情、行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 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学习。“转化”就是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通过理论学习, 提高认识规律、把握规律的能力, 把这种能力转化为运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的本领, 转化为推动人民银行工作的科学思路, 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总之, 学习与实践不可分割, 学习是实践的前提, 实践是学习的目的, 二者相互联系, 相辅相成, 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只有把学习这个首要任务抓好, 始终坚持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统一, 把主观世界改造的成效及时转化为推进客观世界改造的成果, 才能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 才能实现科学发展上水平的目标。

用“一个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就是指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一是从原著中学习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这些原著, 生动记录了我们党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理论和实践创新, 开创、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宝贵经验;集中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立、形成和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学习原著, 对加深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有着重要意义。二是从内在联系中学习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继承与发展的内在联系中把握,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在联系中把握。三是从立场、观点、方法等方面学习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的典范, 是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最现实、最生动的教材。

3.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三

炼好群众信任基本功。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领导干部就代表着党委和政府的形象,一言一行,群众都有所评价、有所衡量和有所判断。作为领导干部,要获得群众的信任,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一要严以修身强党性。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为加强作风建设铺好道德意识路,打好思想基础。二要严以用权为民用。要坚持为民用权,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要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做到群众有所需求,领导干部有所回应。始终坚持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难事办到,让群众真正受益得利,让群众安心满意。三要严以律己正清风。领导干部地位特殊,特别是“一把手”,岗位重要,面对的考验十分复杂,受到的诱惑多种多样,只有常怀律己之心、心存敬畏、慎独慎微,才能坚守道德防线,赢取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炼好沟通交流基本功。面对面与群众沟通联系,是领导干部快速了解村情民意、群众心声,调动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一要学会讲群众话。“言为心声,话为桥梁。”领导干部不但要放低姿态,还要把自己放在比群众更低的位置上,坚持讲群众话。只有语言上贴近群众了,才能与老百姓拉起家常话,化解矛盾时才能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才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清大道理、讲透小道理,从而得到群众认可。二要注重身体语言的合理表达。领导干部要避免因身体行为语言不恰当的使用对群众产生负面情绪影响,尤其在手势上应戒除进攻式行为表达,学习尊重式的身体行为语言。三要时刻掌握群众的“家底”。记好民情日记是快速掌握群众“家底”的好办法,领导干部只有经常进村入户,日积月累记录下每村每户动态发生的新情况、新变化、新气象,才能真正掌握民心民情。

炼好化解矛盾基本功。“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疾苦。”领导干部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中要注重提升三种能力:一是提升自我学习主动性。要及时准确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实践中正确加以转换应用,并不断进行经验总结,提升妥善应对矛盾纠纷和复杂局面的能力。二是熟悉了解村规民俗。要尊重各族群众长期形成的风俗习惯,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提升应对由于民族的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差异而造成的不理解、不配合、曲解误解的能力。三是破解矛盾纠纷滋生环境。领导干部只有对自己的责任区做到“四掌握”,即掌握基本情况及社情动态、掌握民族宗教活动情况、掌握居民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各类积极分子情况,才能快速清理矛盾的滋生条件,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炼好社会管理基本功。面对改革进入“深水区”带来的各种思潮碰撞,需要每一个领导干部着力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水平。一是健全和完善各项社会管理制度。例如,完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拓宽群众利益表达通道;完善民主法制制度,保证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惠民项目和群众需求有效对接等。二是学习借鉴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经验。学习“插甸经验”,注重抓实第一现场,全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积极开展现场办公制度;学习“8433”升级版“孟连经验”,切实推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学习“绥江经验”,建立健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三是注重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与管理。当前,网络虚拟社会已经成为各类社会群体抢占社会发言权的阵地之一,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筹好网上网下两个阵地,将虚拟社会作为现实社会来管理,着力提高利用信息网络征询意见、汇集民意、引导舆论、掌控虚拟社会的能力,使虚拟社会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4.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正因为关注度高,使它成为最易受到诟病的话题。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通过对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奠定了基础。从总体上看,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与前面出台的《-2020年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一起,凸显示了中央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决心。从网络反映情况看,大部分网友对四项监督制度是持积极肯定态度的。

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我深知这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这段时间,特别是5月6日中组部视频会议后,我对相关文件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我的几点认识、体会和贯彻打算。

一、四点认识

四项监督制度的部分内容在以前一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中已经有所体现,这次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出台,我觉得最大的亮点是它的系统化、具体化、规范化。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划定了“硬杠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需要书面报告上级组织部门批复同意的,哪些需要在作出决定前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意见的,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内容、测评评议对象、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市县委书记离任检查的内容、程序、检查结果的使用以及有关问题的处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具体,可操作性强。二是架起了“高压线”。《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规定了哪种情况需要追究责任的,需要追究的责任主体,包括主要领导、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干部考察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和人员,规定明确,成为今后干部工作中的“高压线”,提醒组工干部不得靠近,更要避免碰线。三是确立了“风向标”。对选人推荐失职加强了责任追究,因此领导干部在推荐人选时将会更加谨慎,对所选干部的情况会更加深入地调查和了解,“问题干部”必将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带病上岗”现象将会得到有效的避免,进而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四是堵塞了“潜漏洞”。四项监督制度涵盖了干部选任过程的方方面面,并且环环相扣、相互依托,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链条,最大限度地堵住了每一个选人用人环节可能存在的“漏洞”,为培养选拔高素质领导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四点感受

一是干部工作更加如履薄冰。好多人认为,当官是一种高危职业,其实组工干部更是如此。四项监督制度为组织人事部门坚持公平公正选拔干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也使组工干部肩上的责任更重了。特别是王亚丽造假骗官案中,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我触动很大。在今后工作中,要更加严格的执行干部工作相关政策、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好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二是干部工作需要更高的政策水平。干部工作政策性很强,需要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四项监督制度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是一个监督链条,在这个链条每个环节都要接受监督。因此,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造成工作上的被动,甚至被追究责任。三是干部工作需要更强的责任意识。四项监督制度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责任主体的责任,不能因为承担责任而过分谨慎,不敢创新,而应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敢于讲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坚持正确意见,敢于秉持公道正义。四是干部工作需要更高的工作标准。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使干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对干部工作的监督也将更加有加有据可依。干部工作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接受监督。

三、四项打算

5.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五

从内容上看,四项监督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们区别不同主体、从不同渠道共同指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这个主题,要求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很强。在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贯彻落实过程中,个人认为,还要充分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制度的普及性。四项监督制度虽然主要规范党委一把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但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都有非常深远、非常现实的警示和教育意义。从这个层面上讲,这四项制度应该让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知晓。要达到这个目标,需要通过用组织的手段进行集中学习或统一要求。

二是制度的专业性。组工干部是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组织者和实施者,这就要求对这个特定群体要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但要熟悉四项监督制度,还要能精通其条文和具体操作方法。如果能把四项制度的核心内容以关键词的形式反映出来,将对较快掌握四项制度内容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如对《责任追究办法》中关于应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的几种情形,可主要归结为“九不”现象:不个人指定、不临时动议、不超越常规、不个人决定、不突击调整、不超职数配备、不干涉部门执法、不造成恶劣影响以及不姑息放纵等。

三是制度的实践性。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四项监督制度规范的范围比较广,在具体执行时,还应该从我市实际出发,找准本地、本部门存在的重点问题来重点解决,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可能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要求我们在具体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以便“对症下药”。另一方面,制度的执行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四项监督制度规定的新手段、新措施较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先就拿不准的事项作些有益的尝试,在摸索出相对较为科学、规范的操作规程后再面上推开,避免因操作不当引起当事人的不同看法,以利于更好地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关于这一点,也是考虑到四项监督制度中绝大部分是惩诫性内容,如因制度执行不当而违背制度制定的初衷将会得不偿失。所以,个人认为,对四项监督制度,既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学习和宣传,更要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力求不出差错和问题。

6.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六

任用工作的监督。

要完善干部任用事先报告内容。将省委规定必须报批的县(区、局)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调动时确因工作需要研究干部、破格提拔干部等10种情况中尚未列入的内容列入事先报告范围之中。并把程序作为重点,要求各县级党委(党组)在报告时必须报告前期工作中履行程序方面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情况,现在,已将执行事先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到全区组织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对违反规定的实行评选“先、优”一票否决,切实保证了任用干部事先报告制度在我区贯彻执行。

要严格报告审批程序。本着既要管理,更要服务的原则,在接到事先报告后,受理科室要于当日提出意见,报请主管部长,主管部长再与部长汇报后,视报告单位情况给予同意、不同意或暂缓讨论的批复,并严格规定在未批复前,报告单位不得开会讨论决定干部,进一步规范了县级党委(党组)的用人行为。

要加强职级职数审核。我们对各县级党委(党组)所管理的干部职级职数进行了重新核定。在事先报告时,要求各党委(党组)必须对任用干部中涉及的职级、职数情况做出说明。受理工作中,对照《科级干部职务名称及职数设置配备情况表》,对涉及的所有拟提职及交流调整干部逐一进行审查,重点核对有没有变相和擅自增加职数、提高职级、自设职务名称配备干部,突破机构规格高配干部等问题。

7.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七

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现状分析

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将选拔制度与任用紧密结合在一起,由中央出台相关的法律文件,意在不断加强党政领导的选拔任用制度。二是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出台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文件,为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了使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国家将选拔制度变得更加透明、公开,充分考虑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从这一方面来看充分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民主选举。

现阶段的选举和推荐过程中只有少数人真正熟悉参选人员的真实情况,而且作为党政领导并没有太多的精力去熟悉每一位参选人员,所以对于那些略显不积极的人员总不会被领导干部重视,也很难得到参选机会;还存在一种情况是参选人选完全由领导干部决定,而选拔只是走形式,完全忽略民主的意愿。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都体现了制度的不健全,完全忽视民主选举。

(二)投票选举略失公平。

在很多领导干部的选拔过程中都会使用投票选举的方法,这种方法在起一定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不免让其他人对投票的公正性产生质疑,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一些工作能力不强但人缘很好的人远远比工作能力强但不善于交谈的人获取的选举票数多,这不免会造成社会不公平现象的产生。投票选举还会使一部分人为了获得更多的票数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拉拢其他人,助长内部不和谐因素。因此,在选拔中可以改变以往投票选举的方式而采用一种更加公平的选拔机制,公开透明地选拔有能力的人员当选领导,而不能单以票数决定一个人的个人能力。

(三)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一,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选拔年轻的领导干部,以提升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但是刻意要求则会严重挫伤年纪大但工作能力强的前辈们的竞争积极性。第二,要选拔学历高的人当选领导干部,但如果一味地追求高学历就会忽视一个人的工作能力,这样即使领导干部自身都具备较高的学历也不会在工作岗位有很大的作为,因此,在选拔干部时不仅要看学历更要看自身的工作能力。第三,现阶段大部分人都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不管不顾,由此,也会让监督机制很难进行下去,一部分人为了避免自身麻烦,还有一部人消极监督,存在不在乎的心理。无论是上述哪一点都会使选拔变得不公平,不合理。

三、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改变以往推荐制度。

以往的推荐形式一般采用领导直接推荐或者是投票选举产生的,无论是哪种形式都会一定程度上造成选拔的不公平,为此,笔者认为应改变以往的推荐形式,转而将个人自荐与单位部门推荐相结合。

(二)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考察制度。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考察不仅可以避免党政干部犯下严重的错误,也可以督促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格依据我国出台的相关规定和民主的意愿,对于能力不强、未获得大多数人支持的则要坚决予以取缔,不能将其作为考察的对象。

(三)落实各部门的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都需要经过各部门的层层筛选,只有符合规定和通过考核的人员才能顺利晋升为领导干部。所以,为了保障选拔干部的公正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部门责任。从筛选、讨论决定、任命到审批都要秉公办理。

(四)加强监督机制。

为了进一步防止领导干部犯严重错误,监督机制的建立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不仅要进行领导干部内部监督,也要建立起社会监督。将领导干部工作透明化,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与建议,进而最大程度地发展我国的领导干部队伍,保障领导干部的先进性和廉洁性。

四、结语

每一种制度在建立之初都会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认识到问题而不去找寻解决方法。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就是在问题中求发展的,在深化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不断改变以往传统的选拔模式,转而采用新型的选拔制度,为的就是让我国的领导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制度更加公平、公正,干部队伍更加具备优越性和先进性。

摘要:领导干部是我国国家发展的主要领导力量,而在领导干部中偶尔出现的失误问题也是十分严重的,会很大程度上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改变我国以往的选拔任用制度有着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关乎我国领导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廉洁性,也关乎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8.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八

报告

学习时间:2010年6月1日

地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办公室

主 持 人:邱毅

学习人员:办公室全体人员

在会上,我们共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地方党委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全体办公室成员认真学习和讨论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违反规定或恶意阻扰选拔任用工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注意的相关事项;讲述了地方党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此工作进行评议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职责离任的内容、离任检查的程序以及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

参加人员范围。

在学习过程中,所有参加学习人员认真听取文件精神,学习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对各项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讨论,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识得以全面的提高。

9.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九

三学并举,实现制度知晓全覆盖。一是集中导学。各党委(党组)将四项监督制度纳入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集中辅导。全县50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有了更深的认识

和把握。二是个人自学。组织编印学习资料,发放党员干部人手一份。开通手机学习的平台,让“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覆盖广大党员干部。截止目前,发放学习资料3000余份,发送宣传信息400余条,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测试促学。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测试题,由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后,将测试成绩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对测试成绩较差的单位,县委组织部将约请有关同志谈话,进行提醒督促,切实做到学习传达不留死角,宣传教育不留空档,真正使一般党员干部基本掌握其精神和重点内容,明确令行禁止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政工)人事、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将其入脑入心,准确运用、自觉贯彻。

六项追究,跟进选任工作全过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县委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考察、考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推荐、考察、考核工作纪律的,从重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对不按规定程序或“带病”向县委推荐干部的;二是阻扰、制止组工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三是对接收到反映有关拟人人选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法违规问题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以及不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信息的;四是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或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及不实材料,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或其托请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等影响公正考察干部的;五是对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六是对在干部推荐、考察和选举中拉票贿选或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一经查实,取消有关拟人人选任职资格,并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0.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十

一、深化改革干部管理体制

在深化改革干部管理体制方面,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应加强推进依法治校,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学院制度建设, 规范学院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制度。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加强对学院章程实施的领导和指导。 学院章程应当成为学院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 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 应当在该院官网首页上予以公布。 若涉及师生密切利益的规章制度, 在实施前一定要经过公示程序和期限, 否则, 不予施行。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 坚持以人为本, 加强顶层设计, 规范学院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制度, 积极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实现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推进学院管理体制改革, 调动办学主动性和积极性。 理清学院、各部门、各系 (部) 的责、权、利, 合理划分学院、各部门、各系 (部) 管理权限和责任, 明确学院、各部门、各系 (部) 职能;完善各部门、各系 (部) 管理办法, 要依据相关法律和学院章程的原则与要求, 制定并完善教学、科研、人事、后勤、资产与财务、学生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 形成规范、统一、健全的制度体系。 并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 建立科学的学院管理、运行和考核机制, 提高各部门、各系 (部) 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修订和完善各部门、各系 (部) 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 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优化院内机构设置, 明确定编、定岗、定责, 推进院内岗位新一轮聘任工作。 完善绩效工资方案,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3.推进依法治校,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进一步推进校内制度“学清立改停”工作, 加强学院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加强制度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 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能力, 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意识。 完善民主监督和管理机制, 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主渠道作用。 建立健全学术自由的保障与监督机制, 大力推进党务院务公开,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二、建立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众所周知, 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是一个组织和群体良性发展的基础。 高校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评价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可为教师的入职、晋升、聘任、培训和奖惩提供基础和依据, 也可促进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从而达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的目的。 目前,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大多数高校一样, 教师考核评价标准过于单一, 即重科研轻教学, 因为科研的显示度要远远高于教学。 该院教务处做了一个教学队伍评价的分析, 分析到最后还是找不到一个比较合理可以用来衡量教师教学效果的指标。 因为科研好评价, 它有相应的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指标;而教学不好评价, 教学是对学生负责, 是内部口碑和评价。 由于趋利避害的本性, 导致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热衷于科研, 而把最重要的教学任务摆在次要地位。

因此, 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标准不能单一, 要有自己的考核客观标准, 不能为了考核而考核。 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应该只是作为一种手段, 侧重点是为了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高校应该要将教师的发展性评价贯穿到教师的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提高待遇等管理过程的始终。 在当前高校行政化愈来愈严重的情形下, 如何处理好教学和行政化的关系, 日益成为影响高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教师评价机制的改革与完善迫在眉睫, 急需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管理者的努力, 应加强教师考核评价的整体设计, 特别是将教师考核引入发展性评价, 弱化数量考核导向, 引导教师全面发展。 随着高校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 教师评价机制会走出狭小的空间, 日臻成熟与完善。 在重科研轻教学这样的大环境下, 该院应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对于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没必要对立起来。 作为教师, 既不能说纯搞科研, 也不能说纯搞教学, 两者应该是互补的关系。 教学的重要性必须强调, 但强调教学的重要性, 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搞科研。 事实上, 在科研过程中会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 这是有利于教学的。

以人文学科为主的高校过于偏重科研是不科学的, 因为论文数量与科研质量、学术水平、社会价值没有太多的联系。人文学科的知识创新不像工科类实验分析, 它不是连续性工作的积累, 而更多地是人的思想灵感的迸发, 或者说顿悟, 因此运用时间和任务分解很难去考核人文学科的科研。 即便是科研导向下的人文学科, 其考核指标也不好以单纯的论文数量、层级为准。 这是因为人文学科不似自然科学, 可以用实验室环境方便地证实或者证伪, 而人文学科里面关于人类社会的探讨, 恐怕研究人员穷其一生也未必能见到结论。 例如熊彼得20 世纪30 年代关于创新和知识经济的断言, 到20 世纪末新经济互联网泡沫才算是证明了正确和价值, 这距其逝世已近半个世纪, 可谁又能否认其研究的价值? 更何况, 人文学科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应用, 更在于为社会储备, 这必然导致大多数的研究是默默无闻的。 这种情况下, 该如何确定人文学科的研究价值, 这值得进一步探讨。 所以, 以人文科学为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应该完善好教师科研的考核评价机制, 同时平衡好教学与科研的综合评价。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与核心要素, 是民族文化的传承者, 是民族精神的践行者, 是民众智慧的开启者。 教师是立教之基、兴教之本、强教之源, 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离不开高素质的教师。 该院需切实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 努力营造一支充满活力、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学院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用系统工程思维去研究。 要结合实际, 打造一支具有该院特色, 双师型、高学历、专业技能强、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这样才能形成合力, 构建起教师人才高地。 大学老师的工作是什么? 其核心应该是两条:文明的传承扬弃, 知识的推陈出新。 前者可以凝聚成教学, 后者为科研创新。 坦率的说, 这两点未必能很好的兼顾, 不一定能由同一个人完成, 也不一定能由同一个人在同一时段比如一年或者数年内完成。 这点很多人并不太了解, 可以试想一下, 一个优秀的销售未必能带好团队, 一个好的培训讲师未必能自己开发课程, 所以, 应该开发每个教师的核心竞争力, 而不是要求每个教师都成为全才, 错误认为每个教师要搞得科研、上得讲台、能写材料、还能做学生工作等等。 因此, 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就必须抛开成见, 创新方法, 搭建各种平台, 让教师在其核心能力上尽展其才。

总之,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任重而道远。 学院在改革之时, 除了学院党委行政要有科学前瞻的顶层设计方案外, 方案出台最好不要急躁, 要循序渐进, 此外还要充分调动广大基层教师的深度参与, 更要有规章制度的约束。 所以, 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要有前瞻性, 又要稳重前行;既要加大改革力度, 又要考虑阶段性特征, 这些都需要学院的决策者和实施者有更大的勇气、 魄力和更高的智慧。

参考文献

[1]陈立鹏.大学章程研究:理论与实践的探索[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

11.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十一

一、召开一次学习会议

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近期学习的主要内容,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深入学。县委理论中心组于5月6日召开了集中学习会议,将四项监督制度与《廉洁准则》一同作为2010年县委理论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同时,全县各党组织也纷纷通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支部学习会议、职工理论学习会议等,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学习。截止目前,全县共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举办专题培训2次,党组织集中学习会议120场次。全县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热潮。

二、举办一次专题培训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将于近期举办一次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培训。培训将采取“老师讲解+案例分析+会议讨论”的方式进行,通过授课教师全面讲授和一些案例分析,以及学员参与讨论,加深对四项监督制度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县委组织部学习在先,由部长、分管副部长负责讲解,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分别组织了2次专题培训。

三、编写一本学习手册

为便于学习,县委组织部将以来中央和省州出台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政策法规汇编成册,发放到县处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每位干部职工手中,要求每位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仔细对照,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学懂学深学精。

四、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要求县处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统一交县委组织部,并由县委组织部挑选出一部分有质量的理论文章,推荐到《永平新闻信息》上进行刊登,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参考。同时,县委组织部认真组织网评员撰写原创网评文章,每天上网跟贴,掌握网上动态,并将网民提的一些好的意见建议收集起来,提供领导决策参考。截止目前,共收到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网评文章93篇,3名网评员跟贴47次。

五、举行一次法规测试

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于5月下旬将对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闭卷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将重新进行测试,对测试再次不合格的,将进行组织调整,调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六、开展一次自检自查

12.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十二

会议强调:《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学习培训在先、严格贯彻执行、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和实施。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一要提高认识,明确意义。切实认识到四项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对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提高干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意义重大。二是要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四项监督制度内容非常全面,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三是搞好培训,广泛宣传。局人事处已经将制度分发到各处室,并通过统计局网站公开内容,供干部职工学习,并于5月19日组织干部职工考试,做到干部职工人人知晓,形成人人熟悉、自觉遵守、共同监督的局面;四要严格执行,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坚决防止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建设一支合格、过硬的干部队伍。

13.民族地区干部管理制度的当代转型 篇十三

一、人文管理与制度管理相结合的人性依据

人性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历史范畴,人性的善恶从来就不是纯一的、绝对的、静止的。一定时代条件下人的个体化的发展程度,折射着人的群体性和类属性的发展程度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国内学者曾对此做出精辟的分析:“个体化是指一定生产力水平及相应人文精神支持下的普遍自由的个体表现和个性展示。而意识个体化则指社会意识形态由外在中心向内在个体的转移。它既是社会个体化的精神启蒙,也是社会个体化的重要内容和普遍结果。翻开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史,个体表现一直受到十分严酷的压制,究其原因,多出于统治阶级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他们认为推崇个体、滋养个性,就会无父无君、丧失伦理,从而导致天下大乱。然而史实显示,一直注重群体人文精神的中国封建社会,却是人类历史上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次数最多、规模最大的。”[1]长期来,拒斥个体化和有碍个性发展的导向,不同程度地反映到干部管理领域,比如一直沿用追求统一或一致的单一制度管理,忽视个性化或多样化的人文管理。当前出现的单质一元社会向异质多元社会的转变,出现了“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的变化”趋势。 鉴于人性的复杂性和从事实际活动的干部的原创激情,干部管理必须跳出现有的人性论“思维定势”,从学术殿堂回到现实生活,设计一种既能引导人们向善、为善,又能抑制向恶、做恶的管理模式。

二、少数民族地区干部管理中的误区

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有着淳朴豪爽的气质,更有顽强执着的精神,他们秉承本民族的文化,谱写着本民族的历史篇章。但是,传统的民族地区干部的管理模式基本上以制度管理为主,把推崇外力强制、追求简单统一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方式和手段。如过去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为了贯彻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有些干部管理部门便将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干部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并辅之以“摘帽”和重罚的规定。于是,就不免出现掀房揭瓦、牵牛赶猪的简单粗暴的强制行为,甚至在个别地方出现群殴流血事件。实际上,深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和落后习俗的影响,在中国,尤其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不少人有重男轻女思想,盼男孩,多生子,“多子多福”,甚至有人偷着生、骗着生,黑户人口猛增,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面对这一实际,干部管理领域便更加强调制度管理的重要性和强制威力,几乎完全忽略了人文管理的引导、教育功能和制度管理难以替代的特殊作用。与之相反,在一些弱化制度强制、适当运用人文管理的地区,注重说服教育、尊重人性疏导,营造“泛人文化”的管理氛围,计划生育工作的绩效反而比较理想。

当然,强调人文管理在尊重干部个性、发挥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方面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并不是不要制度管理,不是完全取消制度管理,否则就会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给实际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例如,在扶贫工作中,为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帮扶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但是,在个别地区,上级拨钱买来弥猴桃和碰柑苗木用于发展地方特种经济,由于不能短期见效益,个别干部竟将果苗卖掉兑换现钱,致使特种地域经济的发展落空。可见,完全否认制度管理的作用,人文管理就将 “异化变质”,就可能被扭曲、庸俗化为无政府主义的一盘散沙。

三、与制度管理相融合的人文管理的特点

学者诺思将制度定义为“为规范人们的相互作用而人为设计的约束”。制度化管理即“各项工作的开展都以符合本单位根本利益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准绳,从而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最终实现利益的最大化”,[2]具有较强的不可轻易改变的刚性特征,无视人的个体差异。人文管理或人性化管理,是一种立足于区域特色,在干部管理过程中充分注重人性化要素和个性作用、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和主动创造性的管理模式,它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鼓励地方特色,维护民族团结,珍惜社会和谐,尊重人、理解人、信任人,把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作为第一要务。制度管理的刚性特点有利于建立秩序,人性化管理的柔性风格有利于推动协同和谐与发展。

1.不拘一格降人才。

中国古代就懂得“唯才是举”用人法则的重要性。制度管理往往过于看重名分,讲究履历,计划培养,甚至由领导直接指定或变相指定继任“人选”,这就难免埋没人才。“民族地区跨世纪干部体制的建设要因地制宜,选贤任能。”[3]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干部管理,要注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少听“宣言”,多看行动,在社会实践中考察干部的素质能力,及时准确地发现真正的人才。

2.提拔和使用有个性、富于创新的干部。

区域经济既是特色型经济,又是开放型经济。因此,要求民族地区的干部既要具备个性和独创精神,又要具备包容百川的胸怀和对外开放的意识。在物色、培养和选拔干部的过程中,干部主管部门要善于正确对待有个性、有不同意见的干部,切忌把不同意见者视为“反对派”,要敢于鼓励干部发挥个性和首创精神。

3.进一步完善考察干部的标准和周期。

传统制度管理考察干部多半看“年政绩”或“任期内政绩”,缺乏用可持续发展观的标准考察干部,存在不少“面子活”和“政绩泡沫”。有些工作绩效的周期并不以干部任免周期为转移,特别是那些献身生态文明建设的干部,其绩效往往需要十年甚至几十年才能显现出来,而现行制度管理从来不会依据“生态价值”的大小去给这些干部记功补偿。这就需要营造一种社会氛围,任用、表彰、鼓励那些致力生态文明建设的干部。

4.加强干部管理民主化,关注来自“社会底层”的反馈信息。

“社会底层”的声音常常是一面镜子,因此,干部管理机制的更新与转型一定要眼睛向下,增强人文管理的成分和力度,能够从根本上反对腐败,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

5.建立公平公正、奖惩结合的激励机制。

马克思认为:“需要是人的本性,是人类的一切活动的源泉和动力,人的需要是促进人类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重要动因。”[4]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友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5]建立少数民族地区干部的激励机制,必须顺应民族干部需要,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和历史的原因,少数民族养成了坦诚、倔强、豪爽的性格。所以,民族地区干部奖惩机制的建立,尤其要尊重他们的风俗、性格,满足干部友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

个性是共性的基础,个性的内涵比共性丰富得多。诚如共性不能离开个性,并通过个性而存在的关系那样,今天的干部管理机制的转型,应坚持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相结合,并以人文管理为主、以制度管理为辅的原则,坚持制度管理通过人文管理而发挥作用。当前,我们依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在干部管理问题上有了进一步解放思想的机遇,只有彻底摆脱“制度管理万能论”、“行政命令万能论”和“一刀切万能论”,我们的干部管理机制才能实现有效的转型。

参考文献

[1]易小明.社会差异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

[2]何明军.A公司知识员工流失风险的制度防范[DB/OL].厦门大学2005年优秀硕士论文,厦门大学博硕士论文数据库.

[3]孟昭武.民族地区跨世纪干部体制建设的战略思考[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4.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 篇十四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是社会的呼声、现实的需要。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对规范选人用人过程,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整治选人用人过程中不正之风具有积极的意义。下面,我谈两点学习心得。

一、学习四项监督制度首先要深入领会内涵

四项监督制度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筑起了坚固的防护网。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列出了5大类责任主体、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通过坚决贯彻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切实保障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5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7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以事前把关、事前预防为抓手,从而杜绝选人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通过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长效机制的建立。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监督体系。

二、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关键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我们应本着高度的责任意识,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

1、强化学习宣传,提高认识。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人民群众知晓的要求,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村干部集中学习,村干部和机关干部走访群众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宣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在全镇上下营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氛围。

2、突出自查自纠,寻找差距。要着眼当前钱仓人事工作的实际,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逐条分析,寻找当前选人用人工作的实际与四项监督制度要求的差距,针对不足之处,有的放矢地加以整改,彻底肃清干部选拔任用的死角。

3、突出社会监督,以民为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的德、能、勤、绩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因此,在选人用人时要突出社会监督,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把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并最终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心一意为民干实事受重用”的良好导向,永葆整个干部队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15.领导干部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篇十五

一、判断题

1.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正确

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2010年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

正确

3.对须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未得到答复前,可先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错误

4.早在2002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就明确规定,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正确

5.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

正确

6.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正确

7.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作出决定前不必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错误

8.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不能同时使用。

错误

9.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正确

10.“一报告两评议”中民主评议表的收集、统计由本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错误

11.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暂停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错误

二、单选题

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

C.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2.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任职。

B.成长地

3.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内不得提拔。

B.一年、两年

4.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

C.7至15天

5.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A.一律无效

6.党政领导干部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B.三分之一 7.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的责任。

C.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

8.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均要先听取()的意见。

A.纪检监察部门

9.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形成决定。

B.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

10.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以上的成员到会。

B.三分之二

11.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以上文化程度。B.大学本科

12.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大常委会()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推荐为本地同一职务人选。

B.2次

13.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由()进行。

C.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

1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是由()颁布的。

C.中共中央组织部

15.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以上。

C.2年、3年

三、多选题

1.以下属于《地方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特点的有()。

A.突出了对下一级党政正职任用的评议

B.合理把握了参加评议人员的范围

C.注重了评议结果的运用

D.扩大了使用的范围

2.以下属于《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特点的有()。

A.坚持了离任必查

C.规定了实施主体、检查内容和程序

D.强化了对结果的运用

3.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

A.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B.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D.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E.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F.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4.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等。

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E.降职

F.调离岗位

G.免职

5.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

A.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B.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C.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D.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E.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6.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按照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D.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7.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意义有()。

A.四项制度注重系统性,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重大突破

B.四项制度针对薄弱环节,是解决监督难点问题的创新之举

C.四项制度突出重点对象,是强化用人行为监督的有效措施

D.四项制度强化效果监督,是提高用人质量的有力保证

E.四项制度坚持惩防结合,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体现

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按照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B.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

C.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D.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三、多选题

1.可以参加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的人员有()

A.全委会成员

B.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C.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2.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近一年内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

B.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

C.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正职领导干部

D.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的由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3.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执行的有()

A.工会 B.共青团 C.妇联

4..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的民主评议。

A.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C.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5.《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责任追究对象有哪些()

A.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

B.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

C.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D.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

E.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 6.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A.党委(党组)B.组织人事部门

7.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的原则。

A.党委领导、分级负责 B.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C.权责一致、惩教结合 D.严格要求、违规必究

8.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A.提拔使用 B.平级交流 D.到龄退休

9.有责任追究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其中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

A.调离岗位 B.引咎辞职 D.免职、降职

10.下列属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情形的是()

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C.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11.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何种情形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C.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D.破格提拔干部的

1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按照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B.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

C.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D.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13.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B.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C.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D.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E.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F.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14.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按照规定应当书面报告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D.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15.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规定,下列不需要报经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的选项是()

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C.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等

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E.降职 F.调离岗位 G.免职

■.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

A.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B.任职期间市县党委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情况

C.任职期间本地区用人风气的情况

D.任职期间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 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B.市 C.县 D.乡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需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责任的情形有()

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D.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这里的“近亲属”是指()

A.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的人员

B.与领导干部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

C.与领导干部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人员

D.与领导干部有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市县党委集中换届时,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离任检查,下列哪几种情况的程序可以结合考察工作适当简化。()

C.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受理举报等方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D.查阅干部任免相关材料

■.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

A.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B.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C.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D.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E.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责任的是()。

A.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B.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C.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D.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下列情况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

A.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B.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D.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E.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F.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

A.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B.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C.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D.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E.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一、判断题

1.若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须追究其责任。()正确

2.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不包括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错误

3.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正确

4.越级提拔的干部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正确

5.市县党委集中换届时,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离任检查,一切程序可以结合考察工作适当简化。()

错误

6.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在作出决定前不必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错误

7.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若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正确

8.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时,可以只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正确

9.党委负责人代表常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必须作为单独的报告。()错误

10.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正确

11.对须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正确

12.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正确 13.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领导干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正确

14.对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错误

15.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正确

■.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正确

■.若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正确

■.若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正确

■.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正确

■.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暂停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错误

■.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正确

■.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2年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错误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报告事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错误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若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正确

■.破格提拔的干部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正确

■.若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须追究其责任。()正确

■.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不能同时使用。()错误

二、单选题

1.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何种情形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B.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2.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提出书面申诉。

A.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

3.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报告事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B.15

4.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哪种情形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A.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5.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何种情形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A.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6.因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年内不得提拔。A.一年

7.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进行调查处理。

A.纪检监察机关

8.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年内不得提拔。

B.两年

9.受到降职处理的,()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B.两年

10.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负责组织实施。

C.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

■.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B.审核

■.对于在新任用的干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的干部,市县党委书记应当就其()作出说明。A.任用情况

■.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

A.责任追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其中,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有五种,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有七种。C.十二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的责任。

D.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种责任情形中,()种涉及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种涉及组织部长。A.39,11,9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何种情形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A.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何种情形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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