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24-07-22

各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共5篇)

1.各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XX村第X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公告

(第2号)

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XXXX处备案,我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公布。

XX村第X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XX年X月X日

XX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村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选举方式

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方式。

二、村委会职数

经XXXX处批准,本村村民委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x名,委员x名共x人组成。成员中应当至少1名妇女,专职专选。

三、关于选民登记日、选举日、正式投票选举时间和地点 本村选民登记日从XX年X月X日X时起至XX年X月X日X时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在XXX设立选民登记点接受村民登记。

选举日为XX年X月X日,中心投票会场和投票站统一在XX年X月x日上午x时启用,XX年X月x日下午x时结束投票。采取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方式进行投票,中心投票站地点设在XXXX;分投票站地点分别设在XXXX、XXX和XXX。

四、关于“三票”人员、公共代写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一)本届选举总监票人为xxx,监票人为xxx、xxx和xxx,分别监管、护送第X号票箱(每个票箱3名以上);

(二)计票人为xxx、xxx、xxx……;

统一印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生效。

这项工作由XXX,XXX,XXX等负责。

八、关于妇女委员职位专职专选的规定

根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33条规定精神,本村采取无候选人选举方式,并在选票上设置妇女委员专职专选职位。

九、关于设立流动票箱(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经街道办同意,本村设流动票箱xx个(每个票箱3名以上监票人负责),分别负责xx片、xx片和xx片因故无法在选举日到中心投票会场和投票站投票的选民投票。

3.流动票箱的监票人为: xx片流动票箱:xxx、xxx、xxx; xx片流动票箱:xxx、xxx、xxx;

十、发放选民证

本届选举选民证发放日期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选民凭有效证件至xxx处领取。(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选举日选举站现场发放还是提前发放选民证)

十一、关于设立秘密写票处

(一)选举日在中心投票站、分投站都设立秘密写票处,选民必须在秘密写票间内写票,禁止亮票,本次选举共设立秘密写票处X处;

(二)中心投票会场的秘密写票间位于xxx;

xxx投票站的秘密写票间位于xxx; xxx投票站的秘密写票间位于xxx; 此项工作由XXX,XXX,XXX等负责。

十二、关于选举的投票办法

(一)本届选举投票中心会场和各投票站在提名选举日同时开放,选民按以下地点投票:

xxx片选民到中心投票会场投票; xxx片选民到xxx投票站投票; xxx片选民到xxx投票站投票;

经街道办同意,设立X个流动票箱辅助投票。

(二)本村采用无候选人的“二合一”选举方式,统一使用“xx村第7届村委会提名选举票”,一次性投票选出主任、副主任、委员。

(三)选票的印制由街道办统一负责,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后生效。

此项工作由XXX,XXX,XXX等负责。

十三、关于选票认定方法

(一)有效票认定

1.在选票上填写等于或少于应选职位名额,并按规定写票的有效;

2.在选票上部分候选人按规定写票,其他候选人不按规定写票的,按规定写票的有效。

得票数下加到低职位的票数中,以满足低职位总票数达到法定要求而当选的计票方法。但选民个人在选举日前明确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表示个人放弃“下加计票法”计票的除外。

十五、选举结果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提名选举日当场计票并宣布结果,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村委会全部职务均有人符合“两个过半”条件当选,提名选举大会顺利完成,当场宣布当选名单。

(二)村委会有一个以上的职务有人当选,缺额于xx年x月x日x时举行另行选举。

1.另行选举的工作人员、中心投票会场、投票站、秘密写票间等的设置不变;

2.另行选举的选票由街道办统一印制;

3.另行选举时候选人或其他选民以得票多者当选,但获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一。

(三)村委会所有职务都没有人符合“两个过半”条件当选,按照各职务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于xx年x月x日x时举行有正式候选人的投票选举。

1.投票选举的工作人员、中心投票会场、投票站、秘密写票间等的设置不变;

2.正式候选人的名单按照本次提名选举的得票多少顺序确定,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后于xx年x月x日以选举公告形式发出;

3.有候选人的投票选举同样必须满足“两个过半”方可当选,如出现缺额按另行选举有关要求执行。

(四)如经过三次投票选举,当选人仍少于应选名额但已达3人以上的,不再进行另行选举,以实际当选人组成新一届村委会,不足名额暂缺。如经过三次投票选举,当选人仍不足3人的,换届选举工作暂停,村委会工作暂由原村委会主持,待街道办统一安排后再进行选举。

十六、关于参选人资格审查

法规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做好参选人人审查,列情形之一的村民,不得当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干部、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一)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 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二)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 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务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列》的行为。

(三)有扰乱公共次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 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四)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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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征求意见稿)

2012年是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xxx„2012‟xx号)文件和省、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2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为目标,扎实做好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和任务

㈠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间: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试点单位xx街道所辖x个村委会及其它

乡(镇、街道)选择一个村委会作为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村,试点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第二阶段为:除xx外11个乡(镇、街道)非试点村,至8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率要求达到100%。选举时间由各乡(镇、街道)具体确定。

㈡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的主要任务: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二是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三是推选产生下属工作委员会成员。

三、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村委会换届选举既是一次广泛的民主实践,也是一次广泛的普法、用法、执法活动。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不减环节、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尊重民意,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等民主权利始终贯穿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全过程。

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步骤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搞好调查摸底是做好选举工作的前提,各乡(镇、街道)在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前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村委会成员的去留动态,以及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是上一届村委会班子的履职情况,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情况(今年法规新要求),外出选民委托投票情况,妇女成员任职情况,妇女参加村委会和妇女代表选举的积极性,上届选举的经验和教训,选举“重点村”、“难点村”情况,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特别是宗族、宗教、宗派和农村恶势力影响选举的情况,研究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

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指导整个选举工作。

(二)开展村财任期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省纪检、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监察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xx经管„2012‟31号)精神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xx„2012‟19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村财审计工作必须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完成。审计主要内容有:村财收入、村财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现金存款和有价证券、基建项目发包管理情况。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审计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于选民登记日前由负责审计的部门公布村务公开栏上,接受村民群众监督,消除村民群众对村财使用的疑虑,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村委会,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换届工作。

(三)组织对村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各村在选举准备阶段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本届村委会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由村委会主任作述职报告,公布村财任期审计结果,组织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围绕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工作成绩、团结协作、干群关系、公道廉洁等八个方面内容对村委会成员进行民主测评,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 3

职四个等次,并将评议结果在换届选举前公布于众,让广大村民群众了解现任村委会成员的测评情况。

(四)选举经费筹集。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指导选举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可以给予补助,补助经费列入县(市、区)、乡、民族乡、镇财政预算。”选举经费具体包括:宣传发动、骨干培训、先行试点、工作会议、总结表彰、选举办公经费等。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落实村委会选举工作经费,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选举部署(一)建立选举机构。

1、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村委会选举指导组,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乡(镇、街道)指导组由同级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受县指导组的领导。县、乡(镇、街道)选举机构主要职责:(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我省新颁布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办发„2002‟14号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部署、指导和监督村委会选举工作,引导村民依法搞好选举;(3)开展选举试点和培训选举骨干;(4)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有关申诉;(5)确定村委会的选举日;(6)总结交流换届选举工作经验;(7)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2、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5-7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主任在成员中推选产生。同时设候补成员2-3人。其成员条件:具有本村选民资

格的村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推选有效;以村民小组会议方式推选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推选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前,应当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出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推选方式、选委会成员出缺的递补方式、村委会成员职数、村委会委员选举的差额数、妇女成员职位专职专选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三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应当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缺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并按照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的方式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通知开会,要有书面通知(两联单),开会要有会议签到,请假的要有请假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选举日组织选举工作的,由所在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主持选举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有:(1)确定选举工作人员;(2)开展选民登记;(3)审查选民资格;(4)公布选民名单;(5)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6)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7)组织投票选举;(8)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主持完成新一届村委会工作移交时止。

3、村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规定的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如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缺额的,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要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在选举各个环节中的权利,落实好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根据县里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选举时间要求、成立选举工作机构、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以及实施方案的措施等。要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妇女成员,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选举时,必须在村委会委员中设定一名妇女委员职数,实行专职专选;积极引导女性选民竞选主任、副主任。要确定好妇女专职专选层面和范围,研究制定妇女专职专选和参选竞选方案。方案应充分体现选举各阶段妇女专职专选的具体做法、要求和应注意的事项。各村要制定具体的选举工作流程。各乡(镇、街道)应将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县村委会选举办公室。

(三)培训选举骨干。村委会换届选举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进行培训。县负责县派驻乡(镇、街道)选举联络员、乡级选

举指导组成员和选举办公室人员的培训;乡(镇、街道)负责乡(镇、街道)派驻村的选举联络员、选举工作人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村级负责村“两委”干部、村选举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党员、村办企业负责人的培训。

(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各级选举机构应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保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五)确定选举日。各村具体选举日由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确定,报县选举指导组同意后实施。选举日必须在选民登记日前确定,不能在选举工作展开后随意确定。选举日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选举日。选举日确定后,应以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将所确定的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外出选民。

(六)做好选举宣传动员工作。县、乡(镇、街道)、村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运用的宣传工具,深入宣传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今年选举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宣传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使城乡广大群众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和方法,有效地引导选民珍惜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提高选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在选举动员阶段,要引导村民全面、正确地领会和掌握选举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讲清实行民主选举和妇女专职专选的意义;在选民登记

阶段,要教育选民珍惜选举权,主动配合登记,自觉行使选举权利,特别要动员妇女踊跃参加村委会选举和妇女代表选举,主动申请登记;在提名、预选阶段,加大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相应的法规政策,加强引导,激发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结合专职专选,引导她们勇敢地自荐候选人,在选举期间努力自荐自己,把优秀的妇女选进村委会班子。宣传工作要贯彻选举全过程,做到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注重宣传效果。媒体要加大对选举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各村要张贴宣传标语口号。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选民的民主权利,关系到每个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选民登记,对每个选民资格进行确认,既能保证选民的质量,又能在数量上对选民数进行统计,把握选举的规模和范围。因此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选择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的人担任登记员,登记员人数一般每一村民小组2-3人。培训选民登记员。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中有关选民登记的规定和上级有关选民登记的要求。选民登记员要明确选民资格和本村选民的具体条件,明确登记的方法、任务、时间、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选民登记前,村委会应公布村委会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25日以前。选民登记应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可在上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登记,做到“五增”和“五减”。“五增”指补登下列五种人员:

1、新年满18周岁的;

2、户籍关系新迁入、具有农村居民身份并居住在本村的;

3、户籍在本村、不居住在本村,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

4、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1年以上的人员,在选民登记期间提出申请,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五减”指减去下列五种人员:

1、户籍关系迁出本村、居住也不在本村的;

2、死亡的;

3、精神病患者,经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

4、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

5、上届为本村选民、本届不表示或者不申请参加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应当在5日内完成。选民登记应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编制选民登记名册,选民编号应与选民证编号一致。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其回村参加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能回村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二人。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至选举日前五日内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核并于选举日的二日前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予以公布。未经上述程序和超出时限的,委托无效。受委托人不得违背、泄露委托人的意愿。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能回村参加投票选举,又未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不计算在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本届选

民数内。登记造册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本村显要的位臵及各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布时应规定村民申诉的截止时间。村民对选民名单有意见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对登记确认的选民,要适时颁发选民证。

对外出选民,应采取各种方式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确保广大选民的选举权利。核实后的选民花名册应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乡(镇、街道)选举指导组备案。

第四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选举

村民代表受村民信任和委托,是村民的代言人。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和村民居住状况划分的村民组织。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时间一般安排在选民名单公布之后,村委会候选人预选大会前进行。

㈠村民代表选举

1、村民代表的构成

村民代表是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的主体,是村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其结构要有代表性和广泛性:⑴要有党员代表、团员代表、民兵代表等;⑵要有村办企业代表、种植户代表、养殖户代表、个体私营户代表和农村其他方面的代表;⑶妇女村民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⑷要有中年、青年、老年代表;⑸有少数民族村民的村应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代表;⑹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要有一名以上的村民代表。

㈡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与产生办法

1、选举方式确定:村民代表选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

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选举产生。也可以若干户为单位选举产生,采取这种选举方式,应先按照法规要求,确定全村村民代表数额,而后将全村总户数除以全村代表人数,明确一名代表所代表的户数,并以此为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一名村民代表。这种选举方式,不仅能体现代表的广泛性,而且有利于健全代表联系户制度,使民主决策更具民主性、科学性。同时也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

2、产生办法:

⑴确定代表数额:根据本村人口和村民小组数量,在相关法规规定的原则前提上确定本村村民代表数额。同时,按照各村民小组的户数,本着相对均衡的原则,分配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人数。其分配公式是:某村民小组代表名额=全村代表总数÷全村总户数×某村民小组户数。计算时采取四舍五入制,每一村民小组至少要有一名以上的村民代表。

⑵提名村民代表候选人: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要有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提出。提名时,等于或少于本小组代表名额有效,多于本小组代表名额无效;提名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有效,非本小组村民无效。采取不确定正式候选人的选举方式的,提名与选举同步进行,无需经过提名候选人程序。

⑶投票选举: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采取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应选 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⑷公布选举结果:村民选举委员会收集各村民小组选举结果,并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公布村民代表名单。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按比例分解到各村民小组,妇女村民代表选举也可采取“专职专选”的办法选举产生。

村民小组长选举,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投票选举产生。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也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村民小组长选举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为了防止决策议事中出现 “两张皮”现象,村民小组长应是本小组的村民代表,所以在村民小组长选票上应注明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

第五阶段:提名产生候选人和竞选

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和竞选,是村委会选举重要程序,也是有选举权的村民参与选举活动、享有选举权利的重要标志,关系到新一届村委会的组成、素质、工作效能和权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不得少于三人、多于七人。候选人提名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应根据省、市的规定,公布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大力宣传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引导选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直接提出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

都不能代替村民提名。村民选举委员会在组织提名前,应发布公告,明确村委会成员职数、条件、提名地点、截止时间、提名原则和提名要求。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联合提出,在统一印制的提名表上填写被提名人姓名和拟提职务,最后署名。妇女委员候选人按上述提名方式单独提名产生,提名非女性人选无效。提名时间不得少于2天,每个村民小组均要有一定数量的提名单,以确保提名的广泛性。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应于选举日的10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

被提名的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预选公告公布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为确保村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所提的候选人,要按照省、市规定的任职条件,把好候选人的“入口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一是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选举日前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违反土地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的;三是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四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岗位职责,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五是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或者贿选的;六是受开除党籍处分、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未满五年的,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七是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坚持资格审查制度。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任职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让广大党员和村民了解把握,引导党员和群众严格对照村“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乡(镇、街道)党委要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联审。在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要分别征求县级人大、纪检(监察)、组织、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计生等单位的意见,通过审查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选民所提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正式候选人人数的,均应当以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预选时,可以召开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或者每户派一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代表参加的预选大会,也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具体形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预选有效,以得票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采取设岗定位,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的村,妇女委员应单列组织预选。妇女委员初步候选人应在预选票上单列,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的格子内划“○”,不同意的打“×”,弃权的不作符号。依法确定的候选人,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随意调整或变更。

竞选可以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组织介绍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设臵介绍栏和书信的形式,向选民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还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发表

治村方案演说并回答村民提问,以增强村民对候选人的了解,提高候选人的知名度和透明度。自我介绍由选民或候选人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预选大会、竞选演说会、宣传栏介绍自己的情况。介绍时可采取结合预选大会竞选或专门召开竞选演说会的方式进行;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和监督下,候选人可通过有线广播、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开展竞选活动。村民选举委员会还可以在村中显要位臵设立专门的候选人情况“介绍栏”和“竞选栏”,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介绍候选人简要情况时,应同时介绍候选人遵纪守法及执行党和国家计生政策情况,并将简介公布在“介绍栏”上,候选人还可将竞选提纲张贴在竞选栏上,让选民了解自己的治村思路。竞选应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监督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或选民不能作为竞选活动的组织者和主持人。候选人在竞选演说时要坚持原则性,演说内容不能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能作出不实事求是的承诺,不准人身攻击,要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对于候选人发表不正当言论的,向村民承诺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以及对其他候选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有权当场制止,并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所提的各职位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差额数的,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以秘密写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规范提名或者预选确定的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2日以前,分职位按姓氏笔划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的一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不足时,应当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预选时的得票

多少的顺序递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提名和选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海选”,在各村民小组设立提名站和秘密写票间进行规范提名时,可减少预选程序,以提名时提名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以提高选举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各地应根据多数选民意愿,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但妇女专职专选的村,应将妇女委员职位单列,组织规范提名,确定妇女委员正式候选人。

第六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是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㈠投票准备

1.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

投票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投票站设臵数量及公布、投票选举起止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具体内容包括每个投票站投票止时间、参加投票的选民名单、中心投票站远地点、流动票箱投票时间和接受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名单。投票起止时间一般要求掌握在4 _6小时。

2.确定和训练选举工作人员

⑴确定和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包括唱票员一人、计票员一人、监票员两人、代写人若干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具体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应于选举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

⑵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直接组织投票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前应当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使他们

对各自职责心中有数,并对其宣布选举纪律和注意事项。

⑶制作好选票和票箱

村委会成员选票由县村委会选举指导组设计,并在指定的印刷厂统一印制。主任、副主任、其他委员和妇女委员的选票,根据不同的职位用不同的颜色的纸分别印制。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准备好各投票站票箱和流动票箱。

⑷布臵好选举大会会场和各个投票站。每个村要设立一个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分站,并悬挂投票站标志,每一投票站要设立验证处、领票处、代写处、秘密写票处、投票处,并分别用红纸标上字样。每一投票站门口应张贴“投票须知”、投票流程和投票起止时间,以及有关选举的宣传标语,公布无效票认定规则。

⑸发放选民证和编制投票站选民名册。在选举日前一至二日,要进一步核实在村的选民数、外出选民数、外出选民委托投票情况,同时通知选民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编制好中心投票站和各投票分站的选民名册。

㈡投票选举

选举时,选民凭选民证和身份证,先到验证处验证确认并在选民证和花名册上作上记号,选民签字或按手印后,再到领票处领取选票,工作人员要说明写票时应注意的事项。为保证选民能逐一进入秘密写票处,领票员应视秘密写票处空闲情况发票,切忌将选票提前分发给多位选民。领票员在发票时,要仔细认真,严格坚持“一人一票”、“一证一票”的原则,看守秘密写票处的工作人员,要确认秘密写票处无人时,方可允许选民进入,任何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秘密写票处。保证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实行“一人一票”制,选举期间外出,并按有关规定已在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的,选举时,受委

托人凭委托书、受委托人选民证及身份证到委托人所在投票站接受投票,同时,工作人员要对受委托人的选民证作出已接受×××选民委托投票的记号。对确需设立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要按照规定:以老、弱、病、残行走不便,不能亲自到投票站投票的选民为衡量标准。接受流动票箱投票的人员(含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及流动票箱投票行走路线),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日前予以确认并张榜公布。流动票箱投票结束后,应由选举工作人员签名并密封投票口后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要坚持“选举村委会成员,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选举工作人员中的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写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名单应于选举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因文盲或者手、眼残疾不能写票的选民,可以委托除候选人以外的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近亲属或者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代写员在规定的场所代写。每个代写人只能代写一张选票,多者无效。为防止多次代写,代写人应提供本人选民证,代写后应在其选民证上作出已代写选民的记号。选民在委托近亲属代写时,代写人必须在投票站设立的代写处代写,不得违背被代写人的意愿,确保选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委托近亲属代写选票的选民,要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说明代写人姓名,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公布要求代写选民和代写人名单。名单之外的选民,一律不能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选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的代写员,代写选票时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要求代写选票的选民可在投票时要求代写员代写。投票截止时间到时,仍有选民在场要求投票的,应允许这些选民继续投票,再停止接受投票。

各投票站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将投票站票箱和流动票箱的投票口签封,由工作人员护送到中心投票站。开箱计票前,各投票站应向主持人报告各投票站的选民数和选票发放情况,各投票站工作人员在指定的位臵上开箱分类整理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选票,清点各职位选票的数量,向主持人报告投票站收回选票数和流动票箱收回选票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当场宣布本次选举选民数、外出选民数、本届选民数、领回选票数、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剩余选票数,确认本次选举是否有效,并将多余选票当场剪角处理。再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将各投票站选票分别集中、搅拌;分捡有效票、无效票,进行唱票、计票,经“三票”人员计算后,当场由主持人宣布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员在计票记录上签名。要坚持“选举村委会成员,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投票,始得当选”的原则。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张榜公布,同时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民政局备案,并由县民政局颁发省统一印制的村委会成员当选证书。

第七阶段: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

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村委会选举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必经环节,对于推进和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确保村民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有着重要的意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5人组成,设小组长1人,任期三年,与村委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村财会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后举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选举产生或村民会议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分别由村民代表或本村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也

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为更好地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选举方式由村委会确定。过半数选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规定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产生的,过半数选民参加选举,选举有效,被选人按规定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从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为了减少职数,减轻负担,便于开展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民主理财小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所作的决定,不能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相抵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至少两次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第八阶段:建章立制和任职培训

建章立制、组织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任职培训,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委会选举结束后,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精干高效原则,设立村委会下属委员会。要完善民主议事程序,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注重搞好村务规范化管理,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财务、印章管理等民主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明确评议主体、对象、内容、方式、原则和要求,促进村委会自身建设。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应召开一次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的重要事项。实际操作中,可将授权的重要事项写进村民自治章程,在村民会议讨论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时,一并讨论授权的重要事项。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要抓紧对村委会成员进行任职培训,提

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工作能力和自治水平,适应并更好地开展新一届村委会的工作。培训主要内容:农村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村民自治理论和村委会建设知识、市场经济理论和农村致富途径、农村工作的指导艺术、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知识及有关综治、计生、卫生、环保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要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抓好村委会成员培训。县民政部门负责培训村委会主任,乡(镇、街道)负责培训村委会副主任和委员,村委会负责培训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第九阶段:验收和总结

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开展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活动。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统计报表,建立健全村委会选举工作档案,使选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检查验收工作,由下而上地进行。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总结评比,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评选选举工作先进单位。

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要求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不仅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政治任务,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早作部署。要协调好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一般可先安排村党组织换届,然后再进行村民委员会和其他配套组织的换届。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村委会选举指导组,并按照规定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经费。要建立各级选举指导组工作责任制,加强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

要切实抓紧抓好,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宣传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和村委会干部应具备的条件,引导党员群众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准符合条件的人选。

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在细化省、市•关于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知中提出的不能推荐为候选人的七种情形时,要在通知所要求的七种情形范围内进行细化,并以文件形式公布于众。

(二)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遵照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未经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要追究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贿选行为的,要及时调查处理;通过贿选当选的,当选资格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公安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法查处。对在换届选举中,以宗教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或以各种压力干扰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委会成员的,取消其当选资格。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研究检查群众所反应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依法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

(三)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要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意愿,让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志充分表达,使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得到大多数

村民认可。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在选举各个环节中的权利,落实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

(四)要加强分类指导。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分片包村,靠前指挥,对村委会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精心实施。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派出得力干部挂点包村,帮助化解矛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五)要加强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工作的指导。妇女委员“专职专选”是法律法规要求的,也是村民自治的延续和农村实际需要。在组织选举中,要切实按照省、市的要求,在村委会成员中设臵一名女性委员职位,进行“专职专选”,确保村委会成员中有一名女性成员。

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各乡(镇、街道)要把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每半个月上报县换届选举指导组办公室。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组要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填好村委会选举统计报表报送上一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民政部门。

3.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篇三

《桃花岭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木林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桃花岭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予以上报,请审查批复。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桃花岭村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切实做好桃花岭村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按照《 木林乡委员会、木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 木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林乡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乡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提高素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步骤

桃花岭村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

1、成立机构(11月1日-11月20日)。为了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村上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梁荣斌任组长,村文书丰碎林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第七次村委会换

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村支部,由梁荣斌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换届选举协调指导工作;丰碎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2、摸底调查(11月21日-11月30日)。积级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村的人口、户数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掌握村民对村委会成员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村干部的选举思想动态等社情民意,以及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等有可能影响和干扰村级组织选举的情况。

3、制定方案(12月1日-12月10日)。精心研究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个社社长进行培训。

4、宣传引导(12月11日-12月31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办法,召开村民大会,成立村级选举委员会,制定本村选举办法。要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我村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员对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村级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它内容进行认真清理和审计,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选举阶段(2011年1月1日-1月25日)

5、选民登记(1月1日-1月4日)。所有选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要加强与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联络沟通,保障村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核和确认,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的发生。对有特殊情况的选民登记和资格认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必要时可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6、选民公示(1月5日)。统一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7、发放选民证(1月6日-1月11日)。公布选举时间、选举地点,统一发放选民证。

8、提名和推选候选人(1月12日-1月17日)。要着眼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引导村民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标准,把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群众公认、组织协调能力强、致富带富能力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人提名为候选人,重点要选准配强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主任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主要应以45岁左右为主体。同时,要选拔部分30岁左右、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好的产业带头人进入村委会班子。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参与竞选。根据我村人口和户数确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1人和委员4人组成,其中设一名女委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村委会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如所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多于规定的差额时,应当召集村民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照各职务候选人的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得票多者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时,其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任职资格自然取消,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9、公布候选人(1月18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采取一定方式,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组织候选人同群众见面,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禁止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其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要引导候选人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村级公益事业比拼加码的现象。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内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要待换届结束后,采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讨论决定。

10、投票选举(1月25日)。选举时要积极动员、组织选民参加选举大会并亲自投票。投票选举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置秘密划票处,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民,可以分设若干投票点投票;年老、病残不便到会的村民,可以设流动票箱。同时,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当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当出现同一职位的两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或者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的情况时,应另行选举。已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有效,参与村民委员会工作。投票结束后,应立即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并为新当选村委会干

部颁发当选证书。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月27日-2月28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之后,做好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的立卷归档,于2011年2月23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和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公开委员职数和条件标准。

2、加强领导。重点对可能出现家庭、宗族和派别势力干扰选举的村进行督查指导,坚决制止宗派、家庭势力干扰选举。

4.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篇四

一、换届选举时间:x年x月x日至x月x日。

二、方法与步骤:整个选举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时间:x年3月7日至11日,共5天)组织准备阶段是选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才能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搞好宣传发动工作。换届选举工作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宣传教育。有的放矢地搞好宣传发动,引导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是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展的重要保证。要运用电视、广播、板报、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文件精神。

2、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乡镇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5—7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镇民政所),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召开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县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对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具体时间、方法、步骤、安排及每阶段的具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乡(镇)第x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培训骨干。培训骨干采取集中培训形式,乡(镇)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乡镇全体干部会议,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使选举骨干明确选举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掌握法律法规和选举规程,明确选举任务和选举中的法律程序,使整个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展开。

4、推选产生村选举委员会和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原则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由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至5人,村民代表中应有适当名额的妇女代表。村民小组长从本组的村民中推选产生。此阶段,各村至少应召开以下四个会议:(1)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学习文件,统一认识,研究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拟定村民代表数额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或党支部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原则通过选举工作方案,明确选举目的、意义和步骤,部署推举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工作事宜。(3)各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认识。推选产生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并张榜公布。(4)召开第六届村民代表会议,主要任务是:①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及文件,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②第五届村委会主任代表本届村委会作工作报告。③村会计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④通过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⑤确定选举日(4月6日)。⑥推举产生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⑦决定投票方式与地点。

5、制作《海选票》、《选民证》、《委托投票授权书》。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时间:2005年3月12日至16日,共5天)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选民登记是指村选举委员会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凡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的村民参加选举资格的确认。

2、选民由户籍所在地的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经常居住地的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但不得重复登记:(1)户口迁出本村但仍在本村居住并履行村民义务的原本村村民。(2)结婚后居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但户口尚未迁入,本人同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的。(3)因其他原因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本情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在本村有居住条件,包括分配的住房或经济合法手续自己建房和买房的;在本村有稳定的职业和基本经济收入;履行相应的村民义务;居住两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3、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向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作出解释或调整。因故推迟选举30日以上的,应当对选民名单进行核实,并根据异动情况予以调整,重新公布。

4、选民名单公布后应及时颁发《选民证》和《委托投票授权书》。第三阶段,提名候选人(时间:2005年3月17日至29日,共13天)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海选”提名候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由“海选”直接提名。一般定为3名(即主任一名,委员两名,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在其中设立副主任职位)。因此,候选人的提名是选举工作中关键的一步,是直接显示选民的选举意向,对选举成败有决定性意义。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实行“海选”,分职务提名、按得票数多少直接产生候选人。即:由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过半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或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过半数选民分职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数多少确定,规划方案《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村选举委员会召集选民提名,应当在提名当日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并公布;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选民提名的,提名结束,由选民推荐3名以上代表当众密封票箱,并随即将票箱护送至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计票地点,于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并公布。

2、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候选人应当是政治可靠、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热心为村民服务、有文化、有本领、有较强治村能力、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受到群众拥护的人。但正在服刑和进行劳动教养的,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包括免于起诉)的,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选举前3年内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治安对象,不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资格审查由乡(镇)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3、候选人确定后,应在选举日前7天公布其名单以及简历。本人不愿意被列为候选人的,候选人的缺额按“海选”结果依次递补。调整后的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3天前公布。

4、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列为候选人的,不再参与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进行补选。

5、接受选民自荐。没有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自荐的,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3天前公布自荐人与选民见面,让其发表任职演讲,回答选民提问。

6、制作选票。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时间:2005年3月30日至4月5日,共7天)投票选举是选举工作的结果,投票选举主要是通过召开选民大会投票、设立投票站投票等方式进行。村委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各项职务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至少多一人。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选举方式:本次换届选举,采用一票制形式。一票制,即把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分职务、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在一张选票上,两名主任候选人应同时作为副主任候选人,主任候选人和副主任候选人也应同时作为委员正式候选人。同一姓名下栏内只画一次同意的符号。计算当选票时,可采用“上”往“下”加的办法,即主任的票数可加入副主任的票数,副主任的票数可加入委员票数。但不得采取“下”往“上”加的办法。

2、投票方式。投票方式分为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和分组设立投票站投票。集中投票和分散投票的场所均应设立秘密写票处。选民不能到投票现场投票的,可书面委托其他选民投票,但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选民委托,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不得接受委托。选民确因健康原因不能到投票站进行投票,又不愿意委托他人投票的,经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使用流动票箱投票。村选举委员会应将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张榜公布;不属于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不得使用流动票箱投票;每个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应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不得以组为单位开箱计票,必须在选举日当天统一集中在选举中心会场在村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当众开箱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书写模糊不能辩认的选票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作废。

3、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4、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委会的,应当在10日之内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一名副主任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为止;主任、副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委员推选一人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副主任为止。另行选举和补选缺额时,可按照未当选人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确定候选人进行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5、村委会成员选出后,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场宣布并在选举日当天张榜公布。当选人由乡镇人民政府颁发《当选证书》。各村应将选举所形成的各类资料、选票存档,上报资料至乡镇民政所。第五阶段:整章建制阶段(时间:2005年4月6日至4月11日,共6天)

1、新的村委会班子成立后,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及时与上届村委会搞好工作交接,并依法建立健全村委会各下属委员会,建立健全全村委会工作制度、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委会任期目标和工作规划,明确村委会主任岗位责任制、村委会成员岗位责任制、村委会下属各委员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

2、各村要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予以制定或修订。交村民讨论,形成正稿,印发到户。

3、召开离任干部座谈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肯定成绩,落实有关福利待遇。

4、乡镇应做好换届选举验收、表彰工作和培训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工作。

5、乡镇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统计资料和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

5.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 篇五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村支部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我村两委换届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根据镇党委的要求,我村支部设书记1人,委员4人;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委员4人。

(二)明确任职条件。村“两委”成员人选除具备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重点要看是否具有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意愿和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是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群众威信。

二、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19日开始到9月5日前结束。

三、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镇党委确

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为5人。村支部书记人选应体现“一好双强”,即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的梯次配备。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上文化程度。对于涉嫌违法违纪,以及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要坚决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优化班子结构。进一步提高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动员组织妇女积极参选,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提倡“三位一体”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

(四)拓宽选人渠道。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

四、方法步骤

根据省、市、县、镇的统一部署,本次换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

(一)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

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继续全面推行“公推直选”。坚持按照党内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四个环节进行,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原则有机结合起来。总体上按以下四个步骤操作:

1、选举准备阶段(7月19日—7月21日)

(1)村支部召开支部会做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决定。

(2)村支部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的请示。

(3)召开支委会,传达镇党委的批示精神,研究换届选举筹备事宜。包括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公推直选”的具体安排,起草村党支部工作报告等文件。

(4)村支部下发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文字通知。(5)村支部做好会议材料和会务准备工作。准备好村党组织工作报告,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下届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办法、选举办法和计票表格等。

2、推荐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阶段(7月22日)

(1)党员推荐。村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镇党委确定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在听取本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述职报告并民主评议后,全额定向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镇根据得票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比应选人数多一倍的人数,研究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及时报镇党委研究、批复。

(2)群众推荐。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定向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民代表必须超过村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推荐结果及时报告镇党委,由镇党委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接受考察。由镇党委考察组对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

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实行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若属需要回避的人员,被党员和群众推荐为村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确定其中一人为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结束后,及时通过村党务公开栏公示候选人情况,公示期为7天。

选派干部按上级要求提名作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参加选举。

3、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书记、委员阶段(8月2日)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书记、委员。

4、选举结果报批阶段(8月3日—8月5日)

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及选举结果,并对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6]30号)精神,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2011年7月19至7月21日)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金杨村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村“三委”同志组成,在镇指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制订选举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换届工作方案。

(3)培训工作人员。在推选选举委员会后,村分别举办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组织村财审计,结合“阳光村务”工程检查验收,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在换届工作启动前张榜公布。

(5)开展民主评议。对村“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和民主评议,考评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2、选举准备阶段(7月21日至8月8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党员参加的动员大会,部署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可与村党组织换届“两推”会议同步安排)。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7月24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由15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会议推选产生,负责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入选举委员会。

(3)改选村民代表(7月25日前)。改选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按5—15户推选1人。村民代表总人数为37人,其中妇女村民代表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当选村民代表由村统一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书。

(4)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选举规程的要求,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3、选举阶段(8月9日至9月5日)

(1)做好选民登记。以本村确定的选举日为基准,严格按照《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对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以及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登记后要认真核查,防止漏登、重登、错登,选民资格认定后,要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对公布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2)组织选民参加提名候选人竞选和竞选宣传。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组织选民报名参加竞选。

(3)民主提名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按主任、委员二种职务分别等额提名。提名票应当有妇女名额。提名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提名候选人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村为单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选民投票提名,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果;二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过半数的选民提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各村民小组选民依法提名,然后将提名票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果。

(4)审查候选人资格。根据确定的候选人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对获得提名票数多的前若干名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首选确定获得提名票多的妇女作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并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然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就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作说明,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以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确定2名主任正式候选人、5名委员候选人,并发布公告。

(5)办理委托投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在选举日前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公布办理委托投票的时间、地点,安排专人负责,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6)印制选票。选票印制由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选举前一天村民选举委员会盖章(可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印章代替)。盖章的选票必须封存,严加保管,到选举会场当众拆封。

(7)投票选举。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定于9月2日。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举中的关键环节,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重要方式,投票选举前必须确定具体选举的时间、地点,并提前三天发布公告。投票应在选举日进行,村将召开选举大会,介绍选举办法,提出具体要求。除设中心会场外,设若干投票站。对老弱病残不能到现场投票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选举工作人员随带流动票箱,登门接收投票。流动票箱心须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选举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组织,依法进行。投票站不唱票、计票,所有选票一律集中到中心会场唱票、计票。计票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据《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选举结果,并当场公布,由镇政府向当选者颁发省统一印制、县民政局验证的当选证书。

4、完善总结验收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在10日内做好新、老村委会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计划和落实措施。

在换届中,要始终坚持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时间安排上,统筹安排村党组织换届与村民委员会换届。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一是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村“两委”换届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二是大力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安徽省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以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吃透操作规程。要深入宣传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增强干部群众及党员的民主、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能正确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不得随意解释和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依法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少。

四是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结合实际,大力宣传村“两委”

换届“十个严禁”,教育引导参选人依法有序参与竞争。要抓住候选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

五是认真总结换届经验。换届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上报选举工作的文件资料和工作经验,建立规范化换届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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