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轮椅车国家标准

2024-06-26

残疾人轮椅车国家标准(5篇)

1.残疾人轮椅车国家标准 篇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指专为下肢残障者设计、全部由上肢操作、供下肢残疾人代步的动力驱动轮椅车。

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登记和道路通行管理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市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非法营运的查处工作。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残疾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按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实行属地登记,禁止跨注册登记区域异地办理牌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一名下肢残疾人只能登记一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第六条 申请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油发动机驱动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动机排量应不大于五十毫升,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灯光装置、喇叭等主要安全设备必须完整有效,并经省级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后列入浙江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公告目录。

申请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力驱动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机功率、蓄电池电压、电流以及设计最高时速、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技术标准。

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优先选择购买电力驱动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第七条 禁止非法生产、拼(改)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销售单位销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时,应当查验购买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按规定登记购买人有关信息,不得向非下肢残疾人销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禁止在市区范围内销售不符合本办法注册登记要求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第八条 申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的下肢残疾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上肢功能正常而下肢残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十六周岁以上且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三)无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疾病或身体缺陷。

第九条 二级以上(含,下同)下肢残疾人可以申领带有陪护人座位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其他下肢残疾人不得申领带有陪护人座位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

鼓励二级以上下肢残疾人申领不带陪护人座位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并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条 申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应当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表》,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置发票;

(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出厂合格证;

(四)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五)残联签署的意见和出具的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应当经过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号牌、行驶证。

第十二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应当安装在车辆前后的规定位置,并保持端正、清晰、完整。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不得买卖、出租、转借。

第十三条 下肢残疾人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补贴,用于车辆的燃油、修理、保险等方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由残联负责统一购买。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会同各级残联为残疾人办理牌证提供服务,各级残联应当积极协助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因户籍发生变更登记等原因,确需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迁出原注册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应当向原注册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迁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带有陪护人座位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转让给二级以上下肢残疾人,不得转让给其他下肢残疾人。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需要更换发动机、车架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需要更新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更新手续。

第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因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的,车主应当登报声明原号牌、行驶证作废。声明期限届满后,由车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补办手续后,同时注销原号牌、行驶证。

第十九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号牌、行驶证被盗的,车主应当登报声明原号牌、行驶证作废。声明期限届满后,由车主持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车辆更新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同时注销原号牌、行驶证。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被盗更新后,被盗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原号牌、行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并收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未能收回的,应当公告作废:

(一)车主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车主死亡的;

(三)车辆因从事违法活动被有关部门依法没收的。

第二十一条 各级残联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及时掌握残疾人使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动态变化情况。对车主死亡的,以及车主身体条件不符合安全行驶要求或不符合申领牌证条件等情形的,应当督促其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回号牌、行驶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使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上道路行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按规定悬挂号牌,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二)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

(三)不得擅自改变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座椅等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

(四)非下肢残疾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靠右侧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在道路靠右侧行驶。

(六)除二级以上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允许搭乘1名陪护人外,其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搭载任何人员。

(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从事营运活动。

(九)符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通行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有关部门在道路上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时,应当根据道路资源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专用停车泊位和明显标志,为残疾人出行提供方便。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单位未按规定登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买人信息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向非下肢残疾人销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市区范围内销售不符合本办法注册登记要求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每销售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给予二千元罚款,最高罚款不超过三万元。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买卖、出租、转借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该车辆,处五十元罚款;当事人未能提供合法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座椅等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并收缴非法装置。

第二十八条 对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非法营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可没收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残疾人轮椅车国家标准 篇二

1 标准化管理是提升残疾人社会服务水平的必由之路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转型,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建立符合现代生产发展需要和客观经济规律的残疾人社会服务标准,形成各方共同遵守的依据和准则,以保证残疾人服务的品质,提高残疾人的满意度,提升残疾人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已成为当前残疾人服务业的一个发展方向。

1.1 通过标准化提升成都市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成都是西南特大中心城市,户籍人口1 112万人,常住人口1 300万人,残疾人约77万,其中80%以上为农村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约占总人数的60%,其中80%生活在农村。县域经济以及县域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差异较大。残疾人社会服务基础设施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比较落后,农村地区的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绝大部分不具备应有的为残疾人服务的基本功能。要解决成都市残疾人社会服务设施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关键措施之一就是制定一系列服务设施的规范和技术标准。

1.2 通过标准化提升成都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人才建设水平

目前,制约成都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水平的“软件”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人才紧缺,二是专业服务人才不足。解决成都市残疾人服务“软件”方面的问题,除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之外,最重要的措施是实施标准化管理,合理设置管理人才和专业服务人才岗位,制定各个岗位的职能规范,明确残疾人服务机构、编制和职能,做到“人尽其才”。

1.3 通过标准化实现成都市残疾人社会服务均等化

当前,社会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推进社会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社会服务均等化、普遍化,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诉求。就成都的残疾人服务而言,其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都很大,实行残疾人社会服务标准化管理,有利于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力度,切实缩小城乡差距,有效改善广大残疾人特别是农村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从而提高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并主动配合政府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增强政策效益。

1.4 通过标准化规范成都市残疾人社会服务过程

标准化是实施残疾人服务管理的基础。要实现残疾人服务的科学管理,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必须实现管理工作的标准化。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可以克服和避免那些重复、低效、落后的服务办法和方式;摆脱那种弄花架子,搞突击式和运动式的投机管理手段,使服务工作出现有秩序、有规律、有节奏、有效率的新局面。制定残疾人服务标准,在残疾人服务领域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和原则与公共部门社会服务的精神相结合,成为大幅度提升残疾人服务机构绩效和品质的有效途径和工具。

2 成都市残疾人服务标准化进展

2009年12月18日,中国残联与成都市政府签订了《合作共建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协议书》。计划用三年时间,通过创建全国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试点城市,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一体、硬件一流、功能多样、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形成完善、规范、长效、操作性强、推广价值高的残疾人服务标准。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成都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 初步建立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和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在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建设方面,结合成都市当前残疾人工作实际,建立了残疾人专干、专委和联络员的统招、统训、直管、同工同酬以及配备专干、专委的条件及经费来源等制度;明确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必须配备1名残疾人专干,残疾人满300人的社区(村)必须配备1名残疾人专委,其余社区(村)必须配备1名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其岗位补贴及福利由市、县两级残联分级、分类承担。到2009年底,成都市基本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全市共有各类残疾人组织3 792个,专(兼)职残疾人工作者8 482名(其中专干、专委或联络员625名),19个区(市)县残联被中国残联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县”。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面,1市级中心和20个县级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最小建设面积为1 875m2,最大的达到11 742m2,建设资金(土地成本除外)概算总计在1.5亿元以上。

二是成立了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成都市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课题研究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残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课题研究组由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等单位的教授和研究员组成。这两个组织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职责和运行制度,其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极大地促进了政府行政资源与社会智力资源的融和,成为了成都市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助推器和加油站。

三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国办19号文件精神。中央7号文件和国办19号文件下发后,成都市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出台了《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0〕13号),组织起草了《成都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工作规划(草案)》、《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草案)》和《成都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草案)》。目前,正在对上述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早日形成正式文稿并印发执行。

2.2 持续推进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全面覆盖、整体达标”为原则,推进残疾人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该原则立足于成都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个大背景,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以追求服务方式的个性化、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服务效益和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为目标,坚持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制定成都市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导则,指导全市开展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成都残疾人服务软硬件水平。

二是完善五项工作机制。这五项工作机制是:1)“区域合作”机制。目前主要是与省内残联开展合作,如:成都市残联与绵阳市残联的合作项目是依托香港红会在绵阳市建立的残疾人假肢装配及康复训练中心,对成都市残联系统的康复人员、假肢装配医师进行技能培训,对成都籍残疾人装配假肢进行技术指导、部分设备供应和后期康复训练。2)“管办分离”机制。就是按照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把对残疾人的具体服务交给市场或专业机构来进行,残联只“管”不“办”或尽可能少“办”。目前在“社区康复站”方面,推行残联根据需要进行布点和建设、卫生系统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的“管办分离”。以后将遵循“服务市场化”原则,逐步将职培中心、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学前儿童教育康复中心等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能剥离,分别由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运作,这些中心只进行宏观管理和项目监督。3)“削峰填谷”机制。就是将全市的残保金、社会慈善资金、彩票公益金以及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市统筹,基本取消对主城区的补贴,逐步缩减对二圈层和经济发达区(市)县的投入和补贴,将资金重点向三圈层的区(市)县和边远、贫困的农村倾斜,运用经济杠杆,撬动农村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4)“城乡联动、捆绑考核”机制。就是以整体达标为目的,通过专项试点区(市)县与其他区(市)县进行“一对一”结对共建,促进城乡交流合作和优势互补,并将此机制与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设定专项目标,进行捆绑式考核,实现整体达标。5)“县乡聘用、市县共补”机制。就是在残疾人专干、专委队伍建设中,由各区(市)县、乡镇(街道)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统一招聘残疾人专干、专委和联络员,签订聘用合同;市残联统一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各乡镇(街道)、社区(村)进行日常管理,所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实行同工同酬,其经费由市、县两级残联分级、分类承担。

2.3 实施七大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新格局

以残疾人服务项目为龙头,以追求服务方式的个性化、服务队伍的专业化,以及服务效益和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为着力点,强力推行七大工作计划,着力构建残疾人服务新格局。

一是实施“残情信息联动、共享”计划。

将成都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网进行改版和提档升级,与成都市政府社会一体化救助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统一、信息共享,将残疾人救助纳入社会一体化救助大局,统筹管理、分类施救。

二是实施“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计划。

通过资源整合,使全市20个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全部达到3 000m2以上,满300残疾人的社区(村)全部建立社区康复站。目前成都市建筑面积低于3 000m2的县级中心有5个,已建立600余个社区康复站,计划再建190个;2012年底前能够基本实现。

三是实施“残疾人生存与发展”计划。

成都市现有残疾人服务项目126个,成都市政府将依托其中的107个项目,重点实施残疾人生活救助与保障、就业扶持与保障、教育帮扶与保障、医疗康复救助与保障。并根据全市残疾人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和充实服务项目,支持和鼓励各区(市)县结合地方特点,开设具有地域特色服务项目,推动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促进残疾人更有尊严、更幸福地生活。

四是实施“残疾人温馨家园”计划。

通过开展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和护理补贴、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廉租房制度、安居工程、灾区新建(购)房补贴等措施,为广大孤残、重残和贫困残疾人营造一个安身立命的温馨家园。

五是实施“残疾人平等、共享、参与”计划。

通过实施19个维权、文体服务、环境无障碍服务项目,推动残疾人共享社会文明成果,平等参与各项社会生活。

六是实施“残疾人培训无籍管理”计划。

在残疾人就业培训上,按照“全市一体、按需流动、有偿服务、有序管理”原则,鼓励区(市)县结合地域优势,做大做强优势培训项目并形成品牌效益和规模效应。同时鼓励和引导残疾人打破县域界限,根据自身条件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参加本县或市内其他区(市)县的品牌培训项目,项目实施县向残疾人提供免费培训和优惠的食宿条件,培训及食宿的成本费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承担,市级残联根据培训后的职业鉴定等级和就业情况给予项目实施县资金扶持和奖励。

七是实施“残疾人服务市场化”计划。

为追求服务的专业化以及服务效益和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成都市将把部分具有市场运作前景、实施条件成熟的残疾人服务项目推向市场,交由专业机构来运作,实行管办分离,政府购买服务。

3 对成都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标准化的思考

残疾人服务具有无形性、不可逆性、不可分割性、不可储存性及异质性等特性。这些特性决定了残疾人服务领域的标准化不像有形产品那样直接和简单,而是更多地借助于提供服务的相关条件。如何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是困扰目前残疾人工作的难题,也是阻碍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3.1 站在全国的高度做好成都残疾人社会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从总体看,我国还没有建立一套针对残疾人服务的供给标准,没有设定与这些标准相对应的客观因素评估法来核定地方财政平衡能力,无法适应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成都市作为残疾人社会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不仅要通过试点,完善成都市残疾人社会服务设施,提升成都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水平和质量;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标准化试点,总结经验,为全国各地残疾人社会服务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样板,从而使我国残疾人社会服务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3.2 正确处理好标准化与个性化的关系

标准化是一个追求共性的过程,但它并不必然否定个性化。残疾人的情况千差万别,其特殊需求呈现多样化,而且即使同类型的需求也会因时间、情绪的变化而出现不同的要求。要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服务机构必须既有符合残疾人普遍需求的标准化服务规范,又有针对残疾人个性需求和变化的定制化服务。2003年以来,为了充分发挥残疾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有效落实党和政府针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成都市残联把残疾人的需求与对残疾人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以建立残疾人脱贫解困长效机制和残疾人全面发展为中心,长期坚持不懈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3.3 合理确定残疾人社会服务标准体系

作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试点城市,我们将组织残疾人事业和标准化专业机构的专家,调研国内外特别是先进国家服务标准化的现状、主要做法和发展趋势,以形成远期、中期、近期的工作重点为目标,重点梳理残疾人社会服务标准化的可作为领域,界定社会服务标准领域及其核心要素,确定公共标准名录、确定优先级,系统规划成都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标准化工作,研究制定以残疾人服务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过程标准和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适应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目标的财政体制,建立全市范围的残疾人服务的技术支持体系,改进和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和机制,研究和提出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3.残疾人轮椅车国家标准 篇三

8年来,坐在轮椅上的刘青,为400对残疾人牵线成功,不仅为他们撮合了幸福的家庭,更为他们定格了美丽的瞬间。

坷坎命运催生“爱心热线”

现年50岁的刘青,身形微胖,和蔼可亲,和她聊天,令人觉得心里特别舒服。以她开朗外向的性格,人们很难想象她曾经历了那么多艰辛与痛苦。

刘青出生在天津,3岁时不幸患了小儿麻痹,命运残酷地让她从此与轮椅相伴。渐渐长大后,刘青意识到了自己和别人的不同,她知道,如果她不自立自强,她将永远生活在人们的怜悯和同情之中,而这些怜悯和同情,却是最伤人的。于是,要强的她一边在街道做手工艺品,一边自学。通过非凡的努力,刘青考入大学,如愿拿到了大学本科文凭。

到了结婚的年龄,刘青在家人安排下和一名智力残疾的男子结合并生下一个孩子。一个肢体残疾人,一个智力残疾人,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这样的三口之家,生活真的令人难以想象。在孩子3岁那年,感觉婚姻实在无法再继续下去的刘青选择了离婚。

刘青尽管拥有大学文凭,但残疾人不好找工作,她选择了自主创业,在天津大胡同做小商品批发和零售生意,很快就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之后,她的生意越做越顺。但一个残疾女人,婚姻失败,单独抚养孩子,独自做生意,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即便刘青再坚强,她也有脆弱的时候啊,而每当这个时候,她身边连个听她倾诉的人都没有,这让她更加苦闷。

一天,刘青突发奇想,和她一样的残疾人肯定也有同样的苦恼,可能心灵深处还有更痛苦的,他们也一定需要一个倾诉排解的渠道,我何不开一条爱心热线呢?说干就干,2004年9月,已经41岁的她,在自己的家里开通了“刘青爱心热线”。

爱心热线的开通,为残疾朋友架设了一座敞开心扉,相互倾诉、沟通的桥梁。一时间,爱心热线异常火爆,刘青每天都要接听几十个电话。感受别人的喜怒哀乐,和别人分享自己的生活经验,刘青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和满足。残疾朋友无论什么时候打来电话,无论有着怎样的烦恼、苦闷、困惑,刘青总是耐心倾听并悉心解答。说起自己的工作,刘青总是乐呵呵的,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在刘青接听的无数热线电话中,有一个电话让她终生难忘。那是一个叫孙龙的残疾朋友,他的爱人是一位精神病患者。那天他爱人做了一锅丸子汤,端着高压锅,突然间就发病了,把一锅丸子汤整个浇在了才两岁的孩子身上,造成孩子半边脸和一条胳膊深度烫伤……孙龙知道后瘫倒在地。很快,孩子被送往医院抢救,焦急万分的孙龙抱着一线希望拨通了 “刘青爱心热线”。刘青在电话里一边安抚孙龙,一边告诉他,自己一定会想办法帮助他。

接完孙龙的电话,刘青一整天茶饭不思,脑海里总想着怎么才能帮孙龙一家渡过难关。她首先给《天津晚报》打去了电话,求助媒体。第二天,刘青在马路上看到前面走来一群人,她眼前顿时一亮,推着轮椅朝他们奔了过去。那是一群流浪歌手,刘青想借助他们的力量搞一次义演。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流浪歌手们被刘青的热心感动了,答应帮她义演。

虽然当天晚上的义演只筹到了1700多元钱,但在那次义演的带动下,后来,很多企业和爱心人士纷纷捐款,再加上医院减免了一大部分医疗费用,孙龙的孩子顺利进行了植皮手术。

接听热线电话的过程中,刘青发现残疾人的需求在变化。早期,人们诉说的多是求职难、生活难等问题;如今,随着社会保障的完善,残疾人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很多找不到对象的残疾人都想有个家!”于是,“刘青爱心热线”慢慢转型,由倾诉热线变成了情感热线,刘青也成了专为残疾人牵线的红娘。

牵线红娘力挺残疾人美满婚姻

2005年夏,中山门街有一家木器厂的厂长直接打来电话,说他们工厂20多名残疾人大都是单身,生活上无依靠,生理上心理上也都非常压抑,想让刘青给他们介绍对象。刘青一听来了精神,她连忙张罗起来,很快就领着十几个单身男女去木器厂搞了一次联谊会。尽管联谊会气氛不错,可最终效果不理想。刘青问过之后才明白,原来很多残疾朋友对择偶都有不同的要求,喜欢私下交谈。

为了圆残疾人的婚姻梦,刘青决定将自己的生意委托别人经营,自己全心投入为残疾朋友介绍对象,并有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婚姻需求。给女性介绍对象时,刘青自己先打头阵,亲自与前来相亲的一些单身残疾男士见面,不仅将见面的内容记录下来,还把男士们的言谈举止拍摄下来,交由女方进行挑选,然后再约双方见面,大大提高了相亲成功率。

有一次,刘青看不懂一位聋哑姑娘的手势,忍不住笑了出来,对方摔门就走。后来,通过别人传话,她才知道原来那位姑娘当时正在讲自己的伤心事,以为刘青在嘲笑自己。吸取此次教训,刘青专门请教手语老师学会了手语,很快给那位聋哑姑娘介绍了一位健全小伙子。

一位姓王的姑娘腿脚不便,面容姣好,相亲总是失利。刘青几次听王姑娘和人聊天后找到了原因。每回聊天渐入佳境时,王姑娘都会冷不丁地冒出一句:“我腿有毛病,你考虑清楚。”她不时重复这句话,直到把对方吓跑为止。刘青劝她:“你得学会让别人欣赏你。就是健全人,心态不好也没人愿意要啊。”在刘青的疏导下,王姑娘克服了心理障碍,很快就找到了一位如意的健全男子。

有个叫“大娃娃”的42岁男士,10岁时患上了抑制性关节炎,导致他不能生长,身高定格在10岁的状态。尽管如此,他在心理上却绝对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头脑灵活,双手灵巧,靠修电脑发家致富,挣了不少钱。一天,他找到刘青,请刘青帮他找对象。正巧有一位40多岁的农村妇女,为远离家庭暴力,与丈夫离婚后找到刘青想寻个安身之处。刘青有意撮合她和“大娃娃”,便将她安排到“大娃娃”那里当保姆。很快,两人情投意合,如今结婚几年了,一直恩爱有加。这位妇女曾幸福地告诉刘青:“别看他个子不高,但在我眼里心里,他就是一棵参天大树!”

为那么多残疾人牵线后,刘青觉得,残疾人最好的归宿是能和健全人结合,这样双方可以“互补”。“我的亲身经历告诉我,残疾人和残疾人的结合是‘1+1=1’,而残疾人和健全人的结合是‘1+1>1’。”那健全人又为什么会选择残疾人呢?刘青表示:“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残疾,只是残疾人把他的残疾表现出来了,其他人则是隐性的,有的残疾人肢体残疾但脑子很聪明或者有一定特长,可能有些健全人四肢健全,但脑子却没有残疾人聪明。”

“我妈给人介绍对象像是着了魔,平均一天要牵线介绍七八对,周六周日也从没闲过。介绍成了,她还不放心,经常自己摇着轮椅悄悄去盯着,闹矛盾了赶紧跑去当和事佬。”儿子刘聪说。

后来,刘青的残疾人婚姻热线影响力越来越大,她又相继开通了网站、博客、微博、QQ群,登记残疾人信息,建立资料库。眼下,她的资料库里已经有6000多位残疾人的信息。8年多时间,经刘青牵线介绍,走进婚姻殿堂的残疾人已超过400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与健全人结为夫妇。

无数网友对刘青赞不绝口,把她誉为“轮椅红娘”。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到天津调研残疾人工作时,特意接见刘青,赞扬她的爱心闪烁着人性的光芒,实在难能可贵,说她为残疾人解决了一大难题。

婚纱影楼让残缺的美更显靓丽

2011年5月的一天,一对由刘青介绍的新人举办婚礼之前,曾找过婚庆公司,虽然对方列出的节目单很丰富,但许多环节都不太适合残疾人的身体情况,而且婚礼的花费昂贵,他们再次找到了刘青,诉说办婚礼遇到的困难。刘青和儿子一商量,决定由他们花最少的钱为这对新人量身定制一场个性化婚礼。

婚礼的背景不是一对新人的婚纱照,而是鲜红的国旗;婚礼没有奢华的车辆,却有着一群热心的志愿者;婚礼请不起高价的专业表演团,但刘青请来了表演出色的公益艺人……婚礼场面热闹又不失庄严,新郎新娘非常满意。

在这次为残疾人举办婚礼的过程中,刘青发现了很多问题,“主要是找婚纱和拍摄婚纱照很困难”。刘青曾陪那对新人到天津各大影楼,但总是碰壁,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婚纱。后来,刘青突发奇想,她把自家的窗纱卸下来,缝了一件特殊的婚纱。这件婚纱曾让5位新娘圆了穿着漂亮婚纱结婚的梦。

2011年底,刘青又跟儿子合计开一家影楼,专门给人拍婚纱照,打算用从健全人那里赚到的钱贴补残疾人,为残疾人免费拍婚纱照。

刘聪原本并不支持母亲折腾,他说母亲简直是“胡作非为”,她将好好的高层公寓出租,搬到天津一个破败的小区里,住在只有20多平方米的一楼单间,窗户开成门,修出坡道,随时准备迎接残疾朋友的到来。她还拥有一辆改装过的、开起来很拉风的宝马汽车,可她绝大多数时候都是骑着破旧的残疾人助力车东奔西跑。对此,刘青解释说:“我不能让残疾朋友见到我感觉有落差。因为以前有残疾朋友到家里找我,见到我家那些欧式家具,都会好奇地打听买家具花了多少钱。”最后,还是母亲对残疾人的一片真情感动了刘聪,他义无反顾地站在了母亲一边。

“一般的婚纱,残疾人穿上不合适,可如果定做再找影楼拍摄照片,新人们又负担不起。”为了让新人们不留遗憾,刘青又让儿子推着轮椅带她去了一趟北京,买了一大堆婚纱回来。因劳累过度,刘青回家后就病倒了,在床上躺了三天。

“我们找裁缝把婚纱都改了。比如把后面剪开,设置成活扣儿,这样可以根据新人的身材随时改大小和长短。后来一想婚纱都买来了,拍照也干脆一并包办吧。”为寻找摄影师,刘青又费尽了心思。她摇着轮椅一次又一次上门,带着干粮和矿泉水,找到拥有各种技能的志愿者来帮忙。当地一些有名的摄影师、化妆师被刘青的精神所感动,都十分乐意到刘青的店里当志愿者。很快,一个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婚纱影楼成立了。

为残疾人拍婚纱照,刘青不仅需要改制一些婚纱,还需要扬长避短的智慧:“咱不是拍残疾——咱得把他们美的一面拍出来。”

刘青还提供外景拍摄服务,甚至登门照相。在一位肌营养不良症患者昏暗的家里,刘青坐着轮椅在旁边举着灯,营造出堂皇的效果。根据新娘的要求,她的肖像经由电脑制作,后来竟刊登在了天津一本有名的杂志上。

一对盲人夫妇的婚纱照拍摄让刘青格外费力。他们脸都没洗干净,邋里邋遢地就进了门,脸型也是歪的。刘青把自己的太阳镜给新人戴上,又忙着为新娘化妆。一切准备就绪,摆造型又成了难题。摄影师让新郎往前迈一小步调整一下姿势,新郎不自觉地就跨出一大步……最后,刘青让儿子趴在地上,抓着新郎的脚帮他迈步。这次拍摄,花了整整一天时间,把所有人都累得够呛。所幸照片出来后效果很棒,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

有一个盲人大男孩,带着他弱视的未婚妻来拍婚纱照。小伙子虽然身材高大,可因为先天性全盲无法拍摄出眼神来。让他戴着墨镜照了几张后,大家看着样片都从心里感觉别扭。刘青不想将就,就对小伙子说:“你10天后再来我这里重照,我一定让你和你家人都满意。”10天的时间里,刘青冥思苦想,做了无数次拍照试验。最后,她将一张剪裁的眼睛照片贴在白色眼镜上,让小伙子带上白色眼镜,总算为这对新人拍出了满意的婚纱照。2012年国庆节,小伙子结婚时,那张巨幅婚纱照悬挂在大堂中间,所有来宾都为之喝彩。

“残疾人也爱美,我希望把他们最美的一面、最幸福的瞬间永远留住。”说这话时,刘青笑了,把心里的美都笑了出来。这些年来,她收到太多残疾人的感谢了:“刘姐,您是我们的大恩人”。“我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您。”“刘姨,您的大恩大德我们永世不忘……”面对一些残疾人“肉麻”的感谢,泼辣大方的刘青也会脸发红。当然,有称赞也会有嘲笑,这些年来,也有不少人说刘青“就是想出风头,爱表现自己”。对此,刘青哈哈一笑,继而理直气壮地说:“我刘青不图名不为利,只想帮残疾人有个家,我有什么错?”

知道刘青免费为残疾人拍婚纱照后,一些老人也开始找刘青拍婚纱照。“开始我只想为残疾朋友提供服务,可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70多岁的老大爷,他说,刘青你除了帮助残疾人,老年人管不管?我一听大爷肯定是有需要,就说管呀!”大爷这才说结婚几十年和老伴都没有拍过婚纱照,觉得挺遗憾的,可去影楼拍摄又没有那个条件,知道我免费为残疾人拍婚纱照,就想着能不能也给他们拍张婚纱照,了却老伴一个心愿。刘青一听即刻答应,之后她亮出告示,不仅残疾人,老年人愿意拍婚纱照的,她也免费帮助拍摄。

爱心,是一个人最显赫的外衣,穿的时间越久,越有光芒,任谁都无法遮挡。2013年2月,“轮椅红娘”刘青被评为2012年度“感动天津十大人物”;6月,刘青入选“中国好人榜”,接着被提名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笔者采访中,刘青说她会一直把这件事情做下去,因为面对众多残疾人渴望成家的目光,她停不下来。这是一个好人,她有一个好梦,祝愿好人好梦成真。

4.残疾人轮椅车国家标准 篇四

18岁以上(含)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精神残疾一级:

WHO-DASⅡ值≥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三级:

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

5.残疾人轮椅车国家标准 篇五

关键词:电动轮椅车,标准

0.引言

电动轮椅车是指可由乘坐着或护理者操作的、有一个或多个电机驱动的、能电动控制速度的、可使用手动或动力转向的供残障者使用的带有座椅支撑的轮式个人移动装置[1]。

2011 年4 月,国家统计局发布2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此次普查数据显示,60 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 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 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 年人口普查上升1.91 个百分点,这一数据表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加快。与此同时每年新增因车祸、工伤、其他意外下肢伤残者约50万人。在这个庞大的市场需求下,康复器械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其中轮椅车更以惊人的增长率逐年增加产量。而由于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少企业开始由以往的手动轮椅车产业开始向电动轮椅车产业转型。据调查,目前全国共有轮椅车生产企业超过100 家,药监局备案的轮椅车注册记录共259 条,其中电动轮椅车占32%。

而由于近几年处于电动轮椅车国家标准新旧更替阶段,全国各大检验中心检验实力参差不齐,绝大部分检验机构对于新标准的检测设备未能及时配备,间接导致全国各电动轮椅车质量良莠不齐。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是全国十大医疗器械检验中心之一,是华南地区唯一一家具备电动轮椅车全项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本文将就新近实施的电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相关要求进行梳理,并探讨其试验方法。

1.电动轮椅车的标准现状

我国作为轮椅车的生产大国,早在1991 年便发布了GB12996-91《电动轮椅车》标准,而如今,随着电动轮椅车行业的飞速发展,旧标准远远落后于国际上其他标准,为提高我国电动轮椅车生产水平,2011年我国对电动轮椅车标准进行修订,并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2013年5月1日实施GB/T12996-2012《电动轮椅车》标准。该标准除了沿用91版本的部分项目外,增加了动力和控制系统、驻车制动器疲劳强度和座靠垫阻燃性等性能要求,而试验方法则大部分引用了GB/T18029《轮椅车》系列标准的内容。

GB/T 18029《轮椅车》系列标准是由ISO7176《轮椅车》系列标准转换而成,该系列标准由26部分组成,于2009年3月1日开始陆续实施。GB/T 18029《轮椅车》不仅仅适用于手动轮椅车,也适用于电动轮椅车。他对轮椅车的静态稳定性、制动器、外形尺寸、静态强度、疲劳强度、测试用假人、座靠垫阻燃性、能耗、越障能力、文件标识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及检验方法都做了非常具体的描述[2]。

2.电动轮椅车的性能要求

电动轮椅车主要由车架、车轮、控制器、制动系统、蓄电池、座靠垫、扶手等部件组成。由于电动轮椅车使用的主要人群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士,其主要性能有着严格的要求。下面将介绍电动轮椅车的主要性能要求及相应的检测方法。

2.1 最大速度

电动轮椅车的最大速度是指电动轮椅车在水平路面的最大行驶速度,该参数指标也是划分电动室内型轮椅车、电动室外型轮椅车和电动道路型轮椅车的主要依据。电动室内型轮椅车(以下简称室内型)是指适合在室内和建筑物附近的平坦步行小径上使用的电动轮椅车,其最大速度不超过4.5km/h。电动室外型轮椅车(以下简称室外型)是指适合在室外中距离行驶的电动轮椅车,其最大速度不超过6km/h。电动道路型轮椅车(以下简称道路型)是指适合在普通道路上较远距离行驶的仅乘坐1人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辆,其最大速度不超过15km/h。其测试方法为将电动轮椅车在全速状态下直线行驶往返通过50m测试区两次,分别记录往、返时间,记为t1~t4(单位为s),然后计算四次时间平均值t,代入公式v=180/t求出电动轮椅车最大速度。

2.2 行驶制动性能

行驶制动性能主要指最大速度行驶中的电动轮椅车通过制动器产生最大制动效应使迫停电动轮椅车的性能。行驶制动性能除了91 版GB12996 要求的水平路面制动外,2012 版还增加了最大安全坡度制动这一要求。水平路面制动性能主要通过测试电动轮椅车在最大速度行驶中通过制动器产生最大制动效应到最终停车之间的距离,室内型要求不大于1.0m,室外型要求不大于1.5m,道路型则要求不大于3.5m ;和最大安全坡度制动性能则是将电动轮椅车在对应的最大安全坡度(室内型为3˚,室外型为6˚,道路型为8˚)上以最大速度由坡上向坡下行驶,使制动器产生最大制动效应迫停电动轮椅车,测量并记录电动轮椅车制动器产生最大制动效应到最终停车之间的距离,室内型要求不大于1.6m,室外型要求不大于3.6m,道路型则要求不大于6m。

2.3 驻坡性能

驻坡性能是指电动轮椅车在制动情况下,出现移动(如:车轮转动、车轮滑动或轮胎打滑)时的倾斜角度。 较之91 版标准,2012 版GB/T12996 对驻坡性能的要求有所降低,室内型要求是不小于6˚,室外型要求不小于9˚,道路型则要求不小于15˚。而试验方法则引用了GB/T18029.3的方法,要求断开电动轮椅车所有电机驱动系统,并关闭驱动系统电源,将电动轮椅车放置于角度可调的测试平台上,调节测试平台角度,分别测试电动轮椅车正面下坡和正面上坡的时候的开始移动的角度,并记录移动类型。

2.4 静态稳定性

静态稳定性是指电动轮椅车在不同方向倾翻时的角度。较之91 版标准,2012 版GB/T12996对静态稳定性的要求有所降低,同时增加了侧倾的要求。室内型要求静态稳定性不小于6˚,室外型要求不小于9˚,道路型则要求不小于15˚。而试验方法则引用了GB/T18029.1 的方法,将电动轮椅车放置在硬质测试平台上,分别测试电动轮椅车前倾、后倾和侧倾条件下电动轮椅车的倾翻角。

2.5 动态稳定性

动态稳定性是指电动轮椅车在不同方向行驶时失衡的情况。较之91 版标准,2012 版GB/T12996 对动态稳定性的要求有所降低,室内型要求动态稳定性不小于3˚,室外型要求不小于6˚,道路型则要求不小于10˚。而试验方法则引用了GB/T18029.2 的方法,测试内容较之91 版标准有所增加。试验方法要求将电动轮椅车放置在10m×3m试验平面上,依次在0˚、3˚、6˚、10˚试验平面上进行测试,分别测试电动轮椅车向前启动、向前行驶中停车、向后行驶中刹车、向前行驶中刹车、向前行驶下坡至水平试验平面以及斜坡上转向的稳定性情况。

2.6 越障高度

越障高度是指电动轮椅车攀越人行道路缘石和台阶等障碍物的能力。该项要求与91 版标准要求一致,室内型要求越障高度不小于25mm,室外型要求不小于40mm,道路型则要求不小于80mm。而试验方法则引用了GB/T18029.10 的方法,将电动轮椅车放置在20mm~200mm内逐级可调的台阶前,起动距离为0.5m,驱动电动轮椅车向前或者后退驶上台阶,测试其能攀越的最大高度。电动轮椅车在面对台阶无起动距离重复上述实验,同样测试最大高度。

2.7 越沟宽度

越沟宽度是指电动轮椅车翻越沟渠等障碍的能力。该项要求与91 版标准要求一致,室内型和室外型要求越沟宽度不小于100mm,道路型则要求不小于150mm,沟的深度均为100mm。测试方法为将电动轮椅车正对测试沟,助行距离为2m,以最大速度驾驶电动轮椅车向前行驶,观察记录通过测试沟的情况。

2.8 爬坡能力

爬坡能力是指电动轮椅车在不同角度斜坡上行驶的能力。 较之91 版标准,2012 版GB/T12996 对爬坡能力的要求有所降低,室内型要求爬坡能力不小于3˚,室外型要求不小于6˚,道路型则要求不小于8˚。测试方法为将电动轮椅车置于最大安全坡度的测试台上,正面上坡,从静止状态起动电动轮椅车向前行驶,连续行驶距离应不小于5m。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因电器或其他原因导致电动轮椅车停止,则认为不能爬上该角度的坡度。

2.9 最小回转半径

最小回转半径指电动轮椅车转360˚ 的最小圆柱体半径,该项要求与91 版标准要求一致,室内型要求电动轮椅车的最小回转半径不小于900mm,室外型要求不小于1200mm,道路型则要求不小于2000mm。

2.10 理论行驶距离

理论行驶距离指电动轮椅车充满电能行驶的最长距离。该项要求即91 版标准中的一次充电最大行程,2012 版GB/T12996 要求室内型理论行驶距离不小于10km,室外型不小于20km,道路型不小于35km。而试验方法则引用了GB/T18029.4 的方法,以最高速度沿宽2m,中心线长50m~100m的矩形试验轨道行驶电动轮椅车,顺时针和逆时针各行驶10 圈,测试电动轮椅车的耗电量E。同时查看电池生产商声明的5h放电率电池容量C,计算试验轨道中心线长度的20 倍,记为D,通过公式R=CD/(1000E)计算理论行驶距离R。

2.11 动力和控制系统

动力和控制系统是2012 版GB/T12996 较之91 版标准改动最大的地方,除了保留了电池连接指示、充电器充电指示以及充电电压、电机堵转保护、耗电量和信号装置等要求外,还针对性地增加了控制开关、电线的颜色和标志、充电时抑制行驶、电源接通时的控制信号、控制器的过压保护、绝缘、对非绝缘电气零部件的保护和电路保护等要求。检测过程中,有几个细节经常被忽略,生产企业应引起注意:

(1)充电时抑制行驶的测试

如果电动轮椅车在充电时移动,可能会造成机械损坏、人身伤害或电器裸露的危险。因此电动轮椅车在充电时应抑制其行驶。测试时按制造商的要求将电池充电器连接在电池组和供电电源上,打开开关。分别在接通和关闭控制器电源情况下,试着驱动电动轮椅车,检查电动轮椅车是否能移动。

(2)控制器的过压保护

控制器的过压保护是指电动轮椅车供电电压过高时应保证电动轮椅车不发生故障。测试时将电动轮椅车连接至(1.33±0.05)倍额定电压的供电电源上,将电动轮椅车支撑起来,使其驱动轮离开地面并能自由转动,接通电压源开关。使用控制器的各种功能,使电动轮椅车所有驱动部件工作,检查是否出现危险状况,且除了熔丝外,不应有其他零部件损坏。

(3)电机堵转保护

电机堵转保护是指电动轮椅车在行驶中抵在障碍物上(如人行道较高的缘石),其驱动电机发生的堵转现象,GB/T12996 要求电动轮椅车应有保护措施防止发生电机过热或永久性的损坏等现象。测试时将电动轮椅车放置在水平地面上,正对墙壁,确保电动轮椅车驱动轮不发生任何旋转,向前开足马力,保持3min,检查其元器件、电机是否损坏。

2.12 驻车制动器疲劳强度

驻车制动器是指使电动轮椅车保持静止状态的装置。2012 版GB/T12996 对驻车制动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驻车制动器应能承受松开——啮合60000 次的疲劳强度试验。其试验方法则引用了GB/T18029.3 的方法,将电动轮椅车传动系统脱开,使轮子自由转动,以不大于0.5Hz的频率和不大于额定1.5 倍的操作力,重复松开——啮合驻车制动器60000 次,并确保制动器每一次松开——啮合后轮子应有一定量的的转动。测试后检查驻车制动器是否能正常使用。

2.13 座(靠)垫阻燃性

阻燃性是指物质具有的减慢、终止或防止有焰燃烧的特性,电动轮椅车对座(靠)垫阻燃性有很高的要求,以防止日常生活中因为香烟、火彩等细微火源造成的电动轮椅车燃烧。其试验方法引用了GB/T18029 的方法,点着一根香烟,沿着座(靠)垫垂直的交线放置,观察燃烧过程,检验座靠垫材料是否会发生进行性闷烧或火焰燃烧。

2.14 强度要求

2012 版GB/T12996 标准较之91 版最大的区别即增加了电动轮椅车疲劳强度的要求,该部分测试结果直接反映了电动轮椅车的结构强度以及寿命长短。电动轮椅车的疲劳强度试验根据GB/T18029.8 的方法,分为静态强度测试、冲击强度测试、疲劳强度测试三个主要部分:

电动轮椅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扶手、脚托、把手、倾斜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载荷,静态强度主要反映电动轮椅车这些关键部位承受相应载荷的能力。静态强度的测试是根据使用者施加在电动轮椅车各部分的力经过计算并乘以安全系数得出的各个部分最小强度要求,按照该要求分别进行扶手向下加载、脚托向下加载、倾斜杆加载、把手套加载、扶手向上加载、脚托向上加载、把手向上加载试验。

电动轮椅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难免受到一些碰撞冲击(如使用者坐入轮椅车时对靠背的冲击和障碍物对小脚轮和脚托的撞击),冲击强度主要反映电动轮椅车各个关键部位承受冲击的能力。冲击强度测试是用规定的摆锤,根据标准的要求撞击电动轮椅车的靠背、小脚轮、脚托、前架等部位。

电动轮椅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颠簸不平的路况,疲劳强度主要反映电动轮椅车在恶劣路况上行驶的能力。疲劳强度主要分双辊测试和跌落测试两部分。双辊测试是将安装了制造商声明的测试用假人的电动轮椅车放置在标准要求的双辊测试机上,调节双辊测试机上的撞击块位置确保电动轮椅车的轮子每次测试均能触到撞击块,驱动测试机运行,至少完成双辊旋转200000转。而跌落测试则是将安装了制造商声明的测试用假人的电动轮椅车抬高50mm,并让其自由落在一坚硬的地面上,重复6666次。

同一台电动轮椅车在完成上述强度要求试验后,所有零部件应无断裂或可见裂纹,无任何零部件变形、失效或不能调节以至影响该轮椅车的功能,可调部件应无松动或脱落现象,所有部件应能正常操作。

2.15气候要求

电动轮椅车作为一般家庭常见的医疗器械,分布于世界各地,这就要求电动轮椅车能承受各种高低温的工作、贮存环境,以及雨淋条件且无安全方面危险。气候要求则是考核轮椅车承受恶劣环境的能力。而试验方法则引用了GB/T18029.9的方法,分别进行模拟雨淋、-25˚C和50˚C环境下驱动电动轮椅车正常工作,-40˚C和65˚C环境下贮存电动轮椅车试验,试验后通过功能检查测试轮椅车是否能正常行驶以确定是否通过试验。

3.总结

由于GB/T12996-2012《电动轮椅车》标准为新近实施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对电动轮椅车提出了详尽的要求,其项目要求与检测方法与国际要求接轨,特别是电气安全的提出、疲劳强度的引入更是对电动轮椅车的安全性以及生命周期有了明确的要求。然而,由于目前该标准的宣贯力度不足,不少电动轮椅车生产企业还未引起足够关注,导致生产企业在注册检验时候出现不合格情况。建议生产企业留意标准情况,根据要求对产品进行改进,监管部门则应加大监管力度,对电动轮椅车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构建良好的医疗环境。

参考文献

[1]GB/T12996-2012,《电动轮椅车》[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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