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精选7篇)
1.1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篇一
公司企业标准
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能
发布 实施
赫克力能源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为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 公司安全部提出
——本标准由 公司安全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及整理人: ——本标准于 年 月首次发布
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实施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实施活动。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后,鼓励根据部分达成协议的个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3术语与定义
4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能 4.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部门。4.2内容
4.2.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4.2.1.1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4.2.1.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令法规,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督促和检查各车间、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4.2.1.3组织制订和修改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和检查上述各项执行情况; 4.2.1.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2.1.5对特重大事故或事故隐患,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必须到现场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4.2.1.6召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和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和落实安全生产新措施,布置下一步安全工作任务; 4.2.1.7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制度;
4.2.1.8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1.9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2.1.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2.1.11负责新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并经常组织对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
4.2.1.12负责安全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统计、编制,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按期实施;
4.2.1.13督促公司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4.2.1.14负责指导公司安全员的业务工作;
4.2.1.1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4.2.1.16组织、参加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深入现场检要是,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消除和整改工作,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4.2.1.1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的执行情况;
4.2.1.1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以不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4.2.1.19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安全疏散通道通畅;
4.2.1.20负责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大修工程和设备的设计方案的制定、审查及工程竣工的验收与试运转工作,使其条例安全生产的要求。4.2.2生产部职责:
4.2.2.1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2.2.2组织执行生产技术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措施,合理地组织生产过程,建立安全、文明生产的秩序;
4.2.2.3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接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及时查实并向相关人员联系落实;
4.2.2.4凡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利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并积极协助指挥事故的抢救工作; 4.2.2.5切实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竞岗竞赛活动,宣导日常安全知识; 4.2.2.6根据劳动保护政策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改善劳动组织和人员调配; 4.2.2.7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4.2.2.8将患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和明显不适应岗位操作的病残人员及时安排适当的工作; 4.2.2.9配合技术部门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有计划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劳动生产率。4.2.3车间、班组职责: 4.2.3.1认真贯彻岗位安全操作标准及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制止小组员工不安全操作; 4.2.3.2利用班前班后时间,经常对本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小组成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标准,培训小组成员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4.2.3.3检查和维护本组员工安全和消防设备,发现事故隐患随时向车间反映。问题较严重且一时又未解决,有权提出制止操作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权制止。
4.2.3.4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落实防止事故的措施,积极组织本组员工进行事故讨论,并向上级反映;
4.2.3.5向上级报告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4.2.4设备部职责:
4.2.4.1负责向公司的机械、电气、仪表设备、通风装置等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状态;
4.2.4.2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压力容器、高压管件、空调管道的安全装置的检查、校验工作; 4.2.4.3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的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修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2.4.4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不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4.2.4.5对于压力容器要有专人管理,安全阀要按时校核,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好;
4.2.4.6参加设备事故及由设备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设备事故的统计,上报;
4.2.4.7制定所管辖范围内的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并据此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4.2.5技术部职责
4.2.5.1惯彻公司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
4.2.5.2负责公司蓄电池新产品设计、开发的管理; 4.2.5.3配合品管部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4.2.6行政部职责:
4.2.6.1贯彻实施公司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部门目标;
4.2.6.2协助管理者代表进行ISO9001标准、ISO14001标准、GB/T28001标准的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
4.2.6.3协助做好管理评审的组织工作;
4.2.6.4负责组织编制手册、程序文件以及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的更改和日常工作; 4.2.6.5负责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工作;
4.2.6.6负责公司后勤活动有关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方法的确定,日常的监督检查及发现不合格后的处理和处置等; 4.2.6.7对外联系、接待公关、行业内联络;
4.2.6.8行政文件、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相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管理和控制;负责实施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的合规性评价; 4.2.6.9做好总经理召集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并协助领导落实会议作出的有关决定;
4.2.6.10企业管理方面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及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4.2.6.11公司档案管理,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面所产生的记录的归档及维护工作;
4.2.6.12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对外形象宣传工作。4.2.7人力资源部职责:
4.2.7.1拟订人力资源规划、分析现状、拟订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相关人员的技能要求得到满足; 4.2.7.2负责人事调动、招聘、录用具体事项,产品技术职称申报及人员档案的建立; 4.2.7.3负责上岗证、特殊工种和体系相关重要工种的培训及证件办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培训。4.2.8营销部职责:
4.2.8.1贯彻实施公司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制定部门目标; 4.2.8.2开展市场调研,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4.2.8.3负责与顾客进行沟通,解决顾客投诉;
4.2.8.4参与产品设计开发的可行性研究和开发过程管理;
4.2.8.5负责销售合同的洽谈、评审,合同签订的控制及内部经营合同管理; 4.2.8.6负责顾管满意程度的调查、分析。4.2.9品质部职责:
4.2.9.1贯彻实施公司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部门目标; 4.2.9.2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4.2.9.3参与组织新产品图纸会审、设计审核,新规范、新标准的宣贯落实,外来法律、法规、技术资料收集、技术文件的管理、归档、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验收; 4.2.9.4参与顾客回访和质量保修管理;
4.2.9.5参与生产计划调度管理,及时通报产品有关的质量情况; 4.2.9.6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标设和管理;
4.2.9.7参与现场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论证、协调、处理; 4.2.9.8做好产品质量有关的统计、台帐和数据分析; 4.2.9.9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4.2.10 财务部职责:
4.2.10.1贯彻实施公司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
4.2.10.2正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编制会计报表,及时提出财务分析建议; 4.2.10.3公司资金管理、调度;
4.2.10.4项目核算、结算的监督指导; 4.2.10.5清欠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4.2.10.6负责落实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以及环境污染预防所需的资金。4.2.11采购部职责:
4.2.11.1实施公司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
4.2.11.2负责公司原材料、设备及外包方选择、评价及控制的管理; 4.2.11.3负责实施公司的采购工作。4.2.12安全部职责
4.2.12.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4.2.12.2制定安全生产的计划、规章制度,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4.2.12.3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检测、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4.2.12.4组织审核新、扩、改建项目的安全设施。
4.2.12.5制定有毒、有害、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和防罚,并督促对安全隐患整改、技改计划的实施。
4.2.12.6组织安全生产的技术培训,并监督有计划的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活动。4.2.12.7编报职工上网事故和火灾事故,建立、健全安全档案管理。4.2.12.8督促各单位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4.2.12.9检查消防设施的配合,维护及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实。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
4.2.12.10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
4.2.12.11定期给员工排铅(周期按公司相关职业病防治相关细则执行); 4.2.12.12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主动接受执法部门监督与指导,树立员工健康第一观念,切实做好各项防治措施; 4.2.12.13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的具体工作;
4.2.12.14强化车间职业卫生管理与监督,严格监督与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维护职工身心健康;
4.2.12.15参与车间生产区环保设施设计方案的讨论与审核;
4.2.12.16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给予制止,责令改正;对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提请公司行政领导追究相关责任。
2.1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篇二
1 总体变化趋势
1.1 突出强制性, 确保可操作性
作为规范拖拉机运行安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在满足安全运行需要、便于强制执行的前提下, 删除了机械性能方面的条文, 补充了驾驶员人为影响因素外的拖拉机整机运行安全条款。从方便检查、检验和利于维修、调整等角度, 明确了各种检验方法和要求, 提升了强制性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2 突出全面性, 确保适用性
本次修订突出了安全性能要求, 删除了技术性能检验项目和要求。根据拖拉机道路行驶、农田作业等多种运行环境和条件, 分层次对各类拖拉机提出了全面的安全使用要求。对主要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 为减少道路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危害, 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装置和器具配置的要求;对主要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提出涉及驾驶、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的要求, 以实现拖拉机在任何作业条件下安全性能的检验项目、标准和要求的高度统一。
1.3 突出科学性, 确保规范性
采用相关国家标准中有关拖拉机的概念, 对“拖拉机”进行科学分类, 明确了“拖拉机”的定义和类别, 增加了“拖拉机运输机组”的内容, 统一规定了拖拉机、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的定义。
2 重要条文理解
2.1 术语部分
根据国际标准对拖拉机的定义, 参照国家标准《GB/T6960.1—2007拖拉机术语第一部分:整机》, 以及我国拖拉机行业发展的需要, 该标准将拖拉机分为“拖拉机”、“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等。其中拖拉机定义:用于牵引、推动、携带和或驱动配套机具进行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械;轮式拖拉机定义:通过车轮行走的两轴 (或多轴) 拖拉机;履带拖拉机定义: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定义:由扶手把操纵的单轴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定义:由拖拉机牵引一辆挂车组成的用于载运货物的机动车, 包括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和手扶变型运输机。以上定义与《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相关标准一致。《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还明确: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40 km/h;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 km/h、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作业的手扶拖拉机;手扶变型运输机应为手扶拖拉机底盘, 发动机12 h标定功率不大于14.7 kW, 与挂车连在一起组成的折腰转向式运输机组。
2.2 标志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为防止擅自拼装、改装以及防止盗抢, 需规范拖拉机机型数据登记。本标准对拖拉机的商标或厂标、产品标牌等要求做了修订, 增加了发动机、整机的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印和标记要求, 要求商标或厂标应在机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并能持续保持。其中“车身前部”是指“车身长度1/2以前的部位”, 并非指车身正前方;“永久保持”是指“商标或厂标应以焊接等非经破坏性操作不能卸除的方式固定在车辆上”;“商标”是指“车辆制造企业的商标或车辆产品品牌的商标”;“厂标”则是指“车辆制造厂家的代表标志”。产品标牌是指“拖拉机整机产品标牌”, 相关标准对标牌的要求不尽相同, 见表1。
可见各标准要求虽无明显矛盾, 但存在异定差异, 不利于企业理解和执行。这里也建议标准管理部门加强协调, 也建议企业完善产品标牌内容, 使其满足上述标准的要求。
2.2.1 发动机标识内容和位置
该标准规定发动机标识由型号、出厂编号和起止标记组成。型号应打印 (或铸出) 在气缸体易见部位, 出厂编号应打印在气缸体易见且易于拓印部位并有明确的打印要求, 现在国内农用发动机都没有实行, 拖拉机企业应要求配套发动机企业, 在发动机出厂时增加此项标识内容。 (1) 发动机制造厂家可以根据制造工艺的需要, 自行决定是否在发动机型号的两端打刻起止标记。 (2) 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在1行内打印不下时, 允许分两行打印, 型号1行, 出厂编号和起止标记1行。 (3) “发动机易见部位”是指打开发动机罩后直接能看到的发动机主要部件或覆盖件。
2.2.2 拖拉机整机标识内容和位置
该标准规定拖拉机整机标识由整机型号、出厂编号和起止标记等组成。整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应打印在机架 (对无机架的拖拉机为机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构件) 易见且易于拓印部位, 打印字高为10 mm, 深度应不小于0.3 mm, 型号在前, 出厂编号在后, 两端应打印起止标记。打印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中指明。《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4.1.3规定“汽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半挂车……应至少有一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车架 (无车架的机动车为车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部件) 上, 打刻位置应尽量位于前部右侧, 如受结构限制也可打刻在其他部位……其他机动车应在相应位置打刻易见且易于拓印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型号在前, 出厂编号在后, 在出厂编号的两端应打刻起止标记;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为10.0mm, 深度不应小于0.3 mm。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刻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 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
2.3 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
该标准1996版要求在醒目处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按《GB10396—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的规定) , 本次修订对此要求更加明确。要求对驾驶员工作和维护保养时易发生危险的部位, 均应加设防护装置并在明显处设置安全标志, 其防护要求及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8447.1拖拉机安全要求第一部分:轮式拖拉机》和《GB 18447.2手扶拖拉机安全要求》的规定。实施后的《GB 18447—2008拖拉机安全要求》分为4个部分。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第2部分:手扶拖拉机;第3部分:履带拖拉机;第4部分:胶带传动拖拉机;其内容要求发生了变化。对于不同拖拉机应对应的变化, 此次《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拖拉机》的修订没能跟进。建议尽快出标准修改单, 与《GB 18447—2008拖拉机安全要求》和《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一致。
2.4 挂拖质量比
此次修订增加了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挂拖质量比的要求。规定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挂拖质量比 (挂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与拖拉机使用质量之比) 应不大于3。挂车最大允许总质量是指挂车自身质量与挂车载质量之和。拖拉机使用质量是指拖拉机按规定加足各种油料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 和冷却液并有驾驶员和随车工具、随机配重 (轮胎内无注水) 时的拖拉机质量。
2.5 机架及行走系
此次修订对机架和轮胎的安全性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不光规定机架构质, 还要求螺栓和铆钉不应缺少和松动。目前使用翻新轮胎的现象比较普遍, 而转向轮装用翻新轮胎后, 侧向附着力不够, 容易产生滑移、爆裂, 对行驶的安全极为不利, 该标准增加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胎的要求。
2.6 制动系
为确保制动时有足够的压力, 防止因气压不足造成制动不力, 增加了气压制动系统装备低压报警装置的要求。同时, 增加了牵引载质量≥3 t的挂车与轮式拖拉机意外脱离后的制动要求, 并分别对气压制动和液压制动提出了针对性要求。为保证液压制动的可靠性, 规范拖拉机的检验方法, 增加了拖拉机的行车制动性能的路试、台试检验方法等要求。为规范驻车制动可靠性检验, 增加了轮式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驻车制动停驻时间要求, 规定轮式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在坡度为20%的干硬坡道上, 使用驻车制动装置, 应能沿上、下坡方向可靠停驻, 时间应不小于5 min;履带拖拉机可在坡度为30%的干硬坡道上停驻, 使用驻车制动装置, 应能沿上、下坡方向可靠停驻, 时间应不小于5 min。
2.7 照明、信号装置及其他电气设备
鉴于我国目前拖拉机的照明、信号装置配置不规范, 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为提高拖拉机的照明、信号要求, 此次修订增加了装置后反射器及反射器反光性能、装置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转向信号灯的要求, 为体现不同类别拖拉机的不同要求, 列表做了具体规定。增加了前照灯照射位置、检验方法及远光灯发光强度要求。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的指标要求与《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一致;但《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允许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只装用一只前照灯。此次修订增加了反射器夜间安全要求, 保证夜间在其正面前方150 m处用前照灯照射时, 在照射位置就能确认其反射光。
此次修订了轮式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低噪声喇叭的要求, 规定了喇叭声级限值, 保证既起到提示作用, 又不至于引起噪声污染。轮式拖拉机设置低噪声喇叭声级在距拖拉机前2 m, 离地高1.2 m处测量时, 其值应为90~115 dB (A) 。
2.8 驾驶室等部件
1996版标准未对防止滚翻的安全防护进行要求, 但为保证驾驶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时的安全性, 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针对我国目前实际情况, 此次修订增加了发动机标定功率36.8 kW以上从事农田作业的轮式拖拉机应安装安全框架的要求, 《GB 18447.1—2008拖拉机安全要求第一部分:轮式拖拉机》4.2.4也规定“拖拉机应能配备安全架 (安全驾驶室) 及安全带”并规定了强度要求;为更好地保障驾驶员安全, 此次修订还增加了门窗玻璃应为安全玻璃的要求, 且严于相关标准;同时增加了配备灭火器、故障警告标志牌的要求;为便于安全管理, 增加了拖拉机至少设置前号牌座, 拖拉机运输机组设置前、后号牌座以及位置要求。
2.9 排气污染物控制
此次修订规定拖拉机自由加速烟度测量方法应符合《GB 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相关规定, 新机排放限值应不大于Rb5.0, 在用机应不大于Rb6.0。《GB 18447.1—2008拖拉机安全要求第一部分:轮式拖拉机》4.1.7规定:“拖拉机最大不透光排气烟度值不大于2.5 m-1, 按《GB/T3871.13—2006农业拖拉机试验规程第13部分:排气烟度测量》规定测量。”
2.1 0 噪声控制
该标准规定拖拉机噪声应符合《GB 6376拖拉机噪声限值》的要求, 环境噪声测量方法应符合《GB/T3871.8—2006农业拖拉机试验规程第8部分:噪声测量》和《GB/T 6229—2007手扶拖拉机试验方法》相关规定。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测量应将拖拉机处于静止状态且变速箱置于空挡, 发动机应处于额定转速状态, 声级计置于“A”计权、“快”挡。●
3.构建社会责任会计内容及对策 篇三
关键词:公益性企业社会责任
0 引言
二战后,伴随经济发展的是诸如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能源危机、城市建设、文化教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接踵而至。社会公众强烈要求工商业组织对这些社会问题担负起责任。这为社会责任会计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1968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林诺维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首创“社会责任会计”一词,并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初步概念,即社会责任会计是指会计在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应用。卡罗尔等人在1979 年发表的“企业责任的三维概念模型”中,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愿责任,这四者的权数依次为4-3-2-1,被称为“卡罗尔结构”(Carroll,1985) 。由此将社会责任会计理论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一般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分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的活动,是“管理、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和经济结果。可以看作是现有会计的总括和扩充,它如同关心经济结果一样关心未曾考虑过的社会结果。”(Mobley,1970)。狭义的社会责任会计仅指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所带来的影响的计量和报告。
社会责任会计和当前通行的会计比较,扩展了会计研究、计量的领域,发展了会计的职能,因而它又和当前所通行的会计有重大差别。一是社会责任会计是从整个社会利益的角度,而不是从某个企业经营者或股东的角度来衡量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从而使会计服务的对象,从传统的为一个企业服务,扩大为整个国民经济管理服务,会计核算的范围不再仅限于企业内部的财务收支和财务成果,而是进一步要求核算企业外部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二是从宏观经济观点,而不是从微观经济的观点出发,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社会影响的计量和报告,其中包括有关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和数据的收集、确定计量程序和计量方法,以及将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提供给企业管理人员、政府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
由于社会责任会计从出现到今天短短年的历史,目前各国对其的研究基本上还处于实践和摸索阶段,还没有一个国家拥有一套非常完善的社会责任会计制度。法国在社会责任会计方面发展较为先进,法国政府颁布法令,要求雇员超过300人的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社会资产负债表”,德国目前有100多家公司定期发表社会责任报告。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国家对社会福利和企业社会责任均比较重视,研究社会责任会计就显得较为重要。只是我国这一领域的研究刚刚起步,还没有受到应有的普遍关注,急需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反映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和报告制度,有助于社会对其正确评价,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和社会总体福利的提高。
1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凝聚了人类对和谐社会的渴望和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期望。基于这样的目的,同时结合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来,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应当反映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最基本的要素,也是所有企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企业在发展人力资源应从事的工作是多方面的,包括招募录用、技术培训、职务轮换和扩展、增进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间的相互信任等,促使职工和企业目标的协调一致等等。为了招募、录用、培训、组织和开发人才,现代企业一般需要花费巨额资金,进行有效计量是企业发展的基础。而从宏观角度进行有效衡量,是整个社会适应发展所必须的人才战略的重要实务工作。
在目前网络时代,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不仅有义务对自身人力资源进行开发,也应当通过网络对一般公民提供知识、教育,提高全民知识文化水平。例如,在公司网站上介绍行业、产品知识,组织中小学生到公司参观、学习。既促进整个社会人力资源的发展,也是企业的注重公益事业的重要表现,对整个社会来说,计量企业在这样的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对所在地区的贡献。任何企业的生存都不是孤立的,都要利用所在地区的交通、通讯、水电基础设施,并需要利用其他种种有形或无形的资源。企业不能紧限于对所在地方索取,还需要对所在地区作贡献,促进所在地区的社会和谐。这是社会对企业正常的要求,也是企业减少各种干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企业对所在地区做贡献可以是多方面的,最基本的是提供财力或人力的支持,发展本地区的公交事业、医疗保健服务、市政建设、以及游乐设施等,而适当招聘当地居民,提高当地就业率,也广受欢迎。
在我国大力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慈善事业一时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因而引导、支持慈善事业,减少贫富之间的对立是当前企业的责任和优势,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危机下,更具有现实意义。例如,金融类企业利用自己网络影响广泛、信息传递快速的特点,经常协助宣传、开展慈善活动,促进了全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企业形象改善。计量企业在这样方面的贡献虽然困难,却是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必不可少的方面。
1.3 改善生态环境的贡献。当前中国城市化发展快速,城市生态环境对城市发展日益重要,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关注日益提高,反映企业改善生态环境所作出的贡献,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不同企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侧重点补一样,如工业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和废渣对环境的污染,尽量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稀有资源的耗用。而对大量第三产业,特别是金融业来说,改善生态环境更现实的做法是到城市内外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大地、美化环境,而且还要从更具体细微的角度改善生态环境。例如,针对不同城市不同的污染,有意识的栽种治理该种污染的林木,让生态环境的改善极大化,脚踏实地的为环境改善做更多贡献。
1.4 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就是能获得财务上的盈余,所以企业所应履行的社会责任,首先就是获得一定水平的收益。这既是股东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全体员工的要求。企业不仅涉及物质财富的生产,也是国民收入的基本分配单位,企业制定合理的产品价格,获取合理的利润,对企业员工积极性的发挥起到极大作用。如果企业不提倡收益、利润,必然导致企业经营意识差、服务态度差,社会普遍不满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获得一定水平的收益,是企业效率和素质的检验,应该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
1.5 企业对消费者的贡献。在牛奶行业爆发重大事件后,整个社会对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关系的关注已经空前提高,社会普遍在反思企业到底应当如何对待消费者。适应这种形势,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了反映以上四个方面的贡献之外,还应当反映企业对获取利益的对象,即消费者的贡献。一般说来,企业对消费者贡献主要体现在为社会创造品质优良、性能可靠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包括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产品的耐用年限,以及产品的安全性等等;也包括顾客的满意程度和广告的真实程度,都应当在报表中加以反映。虽然履行以上社会责任对扩大企业产品销售额是非常重要的,反映此项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却不能是从扩大产品销售角度考虑的。
2 政策建议
如何建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还在构想阶段,总体上既应从中国国情出发,又要适当借鉴国际惯例,当前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工作急需展开。
2.1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的研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日益成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事情,如何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管理,首先需要对其社会责任进行会计方面的研究。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社会责任会计理论框架,因而理论研究滞后的状况已经对社会责任会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考虑到当前整体研究进展困难的情况,除了鼓励大学、社科院等各种科研院所进行研究外,也可以成立半官方、半民间性质的诸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专门委员会”来负责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理论研究,以此带动整个社会责任会计研究并推动企业的发展。专门委员会尽可能吸收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法学和其他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和相关领域的学者专家参加,对一些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草案供社会讨论,逐步完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
2.2 鉴于目前许多企业自身对社会责任会计相对紧迫的需要,财政部可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城市选择一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公益性企业试点。根据目前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不完善的情况,试点不宜全面、深入,可以只规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即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的组成项目,并初步规定计量方法。通过实践,使社会责任会计在容纳社会各方面要求,符合企业利益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并培养大量的相关会计及相关方面的人才,同时进行社会舆论准备,从而为将来大规模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做准备,全面实现社会的要求。
参考文献:
[1]Aupperle,K. E.,A. B. Carroll,and J. D. Hatfield. An Empirical Examin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ion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Profitability[J].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985,(28).
4.消防安全责任书内容 篇四
1、乙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协助、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
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甲方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责令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乙方因违反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将追究乙方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甲方责成各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向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甲方责成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6、甲方责成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事故义务救援组的领导和检查。发现事故后立即组织人员救援,并拨打火警电话“119”、公司内部报警电话 “2119”,指派专人保护现场,协助有消防等安全部门追查事故原因。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 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
★ 消防安全责任书
★ 办公室消防安全责任书
★ 居民消防安全责任书
★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格式
★ 加强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 宿舍消防安全责任书
5.1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篇五
2015年4月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编制说明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清单)范本》,按照煤矿安全管理重点,选取了与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等灾害管理事项密切相关的企业董事长、总工程师、煤矿矿长、煤矿通防科长等19个主要岗位;按照“党政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选取了企业党委书记、企业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企业人力资源和物资供用部门负责人、经营矿长等18个重要岗位;采用“职责定位+职责范围+职责清单”模式组织编写。其中:主要负责人5个岗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4个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8个岗位。
1.主要负责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煤矿矿长和党委书记。其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新《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七项职责、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为基础,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要求,结合我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构架编写。
2.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企业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煤矿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其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职责、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为基础,结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
用管理办法》等规程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构架编写。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和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煤矿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经营副矿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参照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等规程标准和我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按照承担的主要职责在前,参与负责的职责在后的顺序进行编写。
2015年4月1日
目 录
1.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5.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企业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8.企业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9.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0.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2.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3.企业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4.企业通防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企业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6.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7.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8.企业机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9.企业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0.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1.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23.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4.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5.采煤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6.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7.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8.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9.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0.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1.矿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2.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3.矿通防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4.矿通风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5.矿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6.矿地测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7.矿调度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董事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5.负责建立董事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并督促经理层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
7.负责审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负责组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经理层落实。9.定期召开企业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突出矿井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10.组织开展或督促经理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经
理层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负责审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3.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八、组织保障
14.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6.负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17.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18.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9.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督促经理层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20.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一、其他
2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党委书记主持企业党委全面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董事长、总经理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制定企业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审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4.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制定相关保障措施。
6.每年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五、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7.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组织保障
8.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
聘、任免等干部任免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将干部任免情况告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9.监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参与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10.参加企业安全办公会,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决策提出意见。
八、负责或参与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考核
1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2.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3.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九、其他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与董事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
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负责审定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5.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投入使用情况。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每月至少召开1次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和防治水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
8.组织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2.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八、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3.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14.负责每年向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1次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组织保障
15.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方案;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人员配备方案。
16.落实企业董事会(党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人员配备决定。
十、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7.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8.依法对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并监督落实。
19.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20.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一、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1.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22.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二、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企业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6.组织审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检查指导矿井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7.审批突出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8.审批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
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闭坑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三下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等;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等。
9.审批矿井安全生产系统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0.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1.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
13.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15.督促企业副总工程师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6.督促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臵工作的落实情况。17.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工作;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工作。
18.制止采场布臵、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19.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
织生产等行为。
20.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1.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2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每年至少分别参与指挥1次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和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24.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25.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2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在总经理领导下,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4.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矿山救护队的机构设臵、人员配备、救护装备和设施、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7.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
8.参与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参与指挥“一通三防”、透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防突专项检查;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12.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3.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负责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5.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评比考核办法等;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向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16.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17.制止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制止无果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董事会);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查处单班下井人数超过规定和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18.查处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21.组织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监督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2.参加事故抢险救援,配合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监督检查非人身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2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八、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杜绝矿井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3.杜绝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和防治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4.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合理生产布局;组织开展矿压治理和顶板管理工作。
5.负责确定开采方法、采掘工艺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6.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大型设备检查维修台账。
7.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生产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组织开展煤矿采掘专业、机电运输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9.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机电运输等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10.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督促调度室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帐,记录干部下井、带班信息;保证生产调度系统通讯畅
通。
11.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12.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3.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4.参与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15.参与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每年至少参与指挥1次矿井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突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7.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18.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防范措施。19.按职责权限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在企业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核准或备案;负责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初审工作;负责申请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和开工备案等工作。
3.负责煤矿建设项目依法建设。
4.组织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设臵、人员配备;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投入等工作。
6.负责审查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和承包合同。
7.监督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协议和救护协议。8.组织审定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监督检查煤矿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10.负责建设单位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建设项目重大灾害治理方案。
11.组织或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整改。
12.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瓦斯治理、防治水等中长期规划。
13.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14.参与制定煤矿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5.负责煤矿建设项目应急救援演练。监督煤矿建设项目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参与煤矿建设项目“一通三防”、透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6.组织或参与煤矿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配合煤矿建设项目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7.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经营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企业运营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企业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并监督落实。3.负责落实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专项资金。
4.监督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等安全工程资金使用情况。5.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瓦斯治理、防治水等中长期规划。
6.参与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7.参与制定企业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
8.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人年薪,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抢险救援资金。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一通三防”职责,对“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审查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3.监督检查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审查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4.监督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5.监督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臵工作的落实情况。6.监督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7.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8.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9.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组织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10.制止超通风能力、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
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11.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2.检查指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13.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每年至少参与1次矿井“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5.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组织制定企业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6.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指导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7.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落实事故防范措施。18.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地测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地测防治水职责,负责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组织制定企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3.审查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三下一上”开采和防治水工程设计;审查矿井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4.审查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等。
5.监督检查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编制及落实情况。
6.负责组织开展主要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7.杜绝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8.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9.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0.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按规定建立三维地震工
作站、水化学实验室和水动态观测系统。
11.督促检查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2.召开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
13.组织制定企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与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4.参与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5.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组织编制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6.参与检查矿区雨季“三防”工作。
17.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职责,协助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生产布局、采场接替工作。
2.负责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水平、采区设计。3.负责选择开采方法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4.负责矿压治理和顶板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贯彻落实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6.负责采煤、掘进、巷修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7.落实矿区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8.负责查处顶板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参与查处“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措施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9.参与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0.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瓦斯治理、防治水等中长期规划。
11.参与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2.参与制定企业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
13.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演练。
14.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防范措施。15.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职责,协助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检查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
2.组织审查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账。
4.组织审查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停产检修工作。
5.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组及选煤厂等安全保护装臵。
6.负责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防止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矿用产品入井。
7.负责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区供电安全保障措施。8.检查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9.组织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参与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1.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组织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2.参与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3.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
14.参与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5.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每年至少参与1次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7.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监察局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在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领导下,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负责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3.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4.监督检查企业所属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和落实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负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工作。
7.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跟班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提交企业安全办公会议。
12.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3.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负责起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等。
15.督促相关部门和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16.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17.制止并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查处超能
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行为;查处单班下井人数超过规定和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18.查处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组织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监督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2.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监督非人身事故调查。23.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2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八、其他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通防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通防部门是企业“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和企业通防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3.审查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4.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5.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臵工作的落实情况。6.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情况。7.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8.制止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9.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11.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12.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3.编制“一通三防”灾害治理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14.参与制定“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5.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参与“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分别参与1次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7.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指导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8.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是企业地测防治水业务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和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审查煤矿(涉煤子、分公司)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三下一上”开采和防治水工程设计和矿井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3.协助审查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
4.监督检查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5.负责开展主要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6.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7.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8.负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9.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按规定建立三维地震工作站、水化学实验室和水动态观测系统。
10.督促检查地质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1.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负责编制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2.参与检查矿区雨季“三防”工作。
13.参加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提出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的解决意见。
14.负责编制企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5.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6.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技术部门是企业生产技术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负责人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和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生产技术和生产调度管理等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和采场接替,审查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设计;制止和纠正不合理的集中生产行为。
3.指导矿井科学选择开采方法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材料和设备。
4.组织开展顶板管理、矿压治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落实情况。
5.负责开展职责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6.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工作,督促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账,督促生产调度系统按照应急程序处臵生产安全安全事故和矿井紧急情况。
7.组织开展生产调度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8.参与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冬季和雨季“三防”检查工作。
9.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参与编制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0.参与制定职责范围内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1.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2.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13.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14.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机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机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和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检查机电运输岗位工种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3.监督检查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
4.审查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5.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帐。
6.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组、及选煤厂等安全保护装臵。
7.负责开展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工作;防止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入井。
8.制定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矿区供电安全保障措施。9.监督检查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10.落实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副井提升系统、井下辅助运输系统等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参与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2.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管理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维修后的各项安全性能指标符合维修质量标准的要求;参与审查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参与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停产检修工作。
14.参与审查机电运输岗位安全培训计划,参与开展机电运输岗位工种业务培训。
15.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落实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6.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监督检查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7.每年至少参加1次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8.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领导下,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3.参与审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落实并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参与审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相关资金。5.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落实抢险救援资金;配合事故调查,协组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资金。
6.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罚款的交纳情况。
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履行设备采购供应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企业设备采购与供应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物资供应和调配。
3.负责火工品的采购、储存、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4.负责设备性能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审核。
5.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抢险救援,落实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抢险救灾设备;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应急救援物资和抢险救灾设备的储备情况。
6.参与设备、器材招投标工作;负责采购符合国家矿用产品安全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器材和仪器仪表。
7.参与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工作;禁止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入库、入井。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履行人力资源规划、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劳动关系管理、绩效和职位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制定安全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计划。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案;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并监督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负责制定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检查和纠正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5.负责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负责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6.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结构工资制度。
7.按干部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干部带班下井、跟班情况。8.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经济处罚涉及工资总额的扣减。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2.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安全生产规划
3.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计划。
4.负责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组织审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复)训。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负责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9.组织审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项检查。
10.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按规定审批瓦斯日报表、突出煤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井下烧焊措施等。
11.负责落实瓦斯综合治理五项指标(保护层开采面积、钻孔量、抽采量、抽采率、瓦斯治理工程),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督促落实;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
14.负责主持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
15.负责每半年向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汇报1次瓦斯治理、防治水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
16.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17.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六、组织审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组织审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矿井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19.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发生事故和重大灾害时,负责启动事故应急响应。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负责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煤矿企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组织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
八、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22.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合法有效;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23.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或建设,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4.依法办理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按照 “一井一制”原则管理煤矿建设项目,并督促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施工。
九、组织保障
2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6.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27.落实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意见。28.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9.负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八、其他
3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是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矿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参与审定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党委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4.组织制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计划;参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监督检查。
四、参与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矿井应急救援演练。
6.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1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篇六
1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于社会责任信息所包括的具体内容, 不同的学者、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观点, 并且通过采取各种方法对其进行的调查结果也不尽相同。
我国学者葛家澎、林志军 (2001) 认为, 企业除提供正常经营活动报告之外, 外界利益集团、政府机构和社会公众都需要会计人员提供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更多信息, 诸如企业与环境保护、就业、雇员培训、反种族歧视、医疗劳保、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或所作贡献的信息资料。沈洪涛、金婷婷 (2006) 分析结果指出, 上市公司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主要集中在社区方面, 而对环境、员工、产品安全等方面的信息披露的内容较少。李正 (2006) 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的范畴应该涵盖以下六大类共包含十五小类活动:环境问题类 (污染控制、环境恢复、节约能源或废旧原料回收、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其他环境披露;员工问题类 (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培训员工、员工的业绩考核、员工其他福利) ;社区问题类 (考虑企业所在社区的利益) ;一般社会问题类 (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犯罪失业公共安全等、公益或其他捐赠) ;消费者类 (产品的安全与质量提高) ;其他利益相关者类。李正, 向锐 (2007) 又将失业员工的安置归入员工问题类。张萍、马忠 (2008) 研究发现,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是产品信息, 其次是顾客满意程度, 并且研究发现, 上市公司之倾向于选择对企业产生正面影响作用的信息披露。
综上所述, 虽然目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尚无定论, 不同的学者和组织有不同的认知, 但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问题; (2) 员工问题; (3) 社区问题; (4) 一般社会问题; (5) 消费者问题等。
2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只有十几年的历史, 大多数企业还未取得上市融资的机会, 他们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仍是生存和发展问题。因此要求他们编制独立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不符合成本收益原则。对于这些企业采用一些相对比较简单的做法, 其编制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采用文字叙述的方式和在现有财务报告中添加新项目形式这两种较为简单的形式予以反映。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 企业具有规模化、公开化、股权分散化、融资渠道多元化的特征, 同时也备受公众、市场和社会关注, 在一定程度上, 被认为是制度先进、管理科学企业的代表 (李永臣, 2005) 。同时, 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比较强烈, 理应披露更全面的社会责任信息, 采用企业社会责任三大报表 (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社会责任利润表、社会责任现金流量表) 及其相关解释说明的综合报告形式, 提供全面的社会责任信息。表内重点揭示定量的社会责任信息, 表外通过附注等披露定性信息。
2.1 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
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由社会责任资产、社会责任负债和社会责任权益三部分内容组成。传统会计中资产负债表中只披露可以用货币计量的信息, 等式恒成立, 而由于社会责任中的很多内容是不能用货币计量的, 这样会导致会计恒等式在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中不一定恒等。所以, 单独编制的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只是披露了社会责任资产、社会责任负债、社会责任权益所包含的内容及金额, 并未表明三者之间存在平衡关系。
2.2 社会责任利润表
社会责任利润表用以反映企业因承担社会责任而发生的收支情况, 以及二者的差异。社会责任利润与传统的利润不同, 它的高低不能说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好坏, 这是因为社会责任收益与社会责任成本没有配比关系。企业的社会责任利润大, 并不意味着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就一定多;同样, 企业的社会责任利润小甚至为负数, 也并不意味着企业就没有很好地承担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利润数值的大小仅仅反映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过程中的盈亏情况。
2.3 社会责任现金流量表
社会责任现金流量表反映的信息按照企业为履行社会责任发生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包括销售利用“三废”生产产品、处置社会责任资产投资、购建环境设备、为购建社会责任工程发生的借款、支付借款利息和为支付社会责任项目发生的筹资费用等。
2.4 社会责任报表附注
由于社会责任报表中所规定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固定性, 只能提供定量的信息, 故其所能反映的社会责任信息受到一定的限制。对于不能用货币量化的信息, 可以在社会责任报表附注中披露。一般披露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
(1) 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情况, 如企业主要排放的污染物, 企业职工数量, 企业占用的自然资源情况等。
(2) 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如社会责任资产确认与计量方法的选用原则, 社会责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摊销方法等。
(3) 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系统的说明, 如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环境管理系统等。
(4) 重大社会责任事件的说明, 如重大环境事故的说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说明、重大人力资源变更的说明等。
(5) 企业实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审计的情况说明, 如环境信息披露的审计、人力资源信息披露的审计、产品质量信息披露的审计等。
3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的分析
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较晚, 尽管在政府的支持下,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有了许多规定, 但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 在周培峰 (2009) 抽取的样本公司的年报中, 没有一个企业对与自己相关的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详尽的披露。虽然有部分企业在其会计报告中较多的披露了一些关于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 但内容相当有限。尽管大部分企业对员工类问题、缴纳税款、产品质量与服务、公益捐赠等社会责任问题都比较重视, 但是对社区、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责任问题重视程度较低, 这就直接导致了企业无法充分的反映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 无法向社会传递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作的贡献和努力。
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非社会责任信息的分析主要是为其个体或小团体进行投资决策服务, 相反, 对社会责任信息的分析则主要是评估企业社会责任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他们是从企业和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评估的, 这种信息使用视角的不同, 客观上要求我们将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提取出来, 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企业在独立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包括企业对生态环境、资源、社会福利、企业人力资源及消费者责任方面的全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特区经济, 2006, (8) .
[2]刘长翠, 孔晓婷.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 2006, (10) .
[3]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 2007, (3) .
[4]杨亚娥, 刘健红.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财会通讯 (学术版) , 2007, (2) .
[5]黎精明.关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 2004, (3) .
[6]阳秋林.中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架构[J].当代财经, 2005, (6) .
[7]陈玉清, 马丽丽.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市场反应实证分析[J].会计研究, 2005, (11) .
7.1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篇七
关键词:公立医院;经济责任;审计
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是指审计部门依法对医院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以及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活动。非营利性公立医院作为社会公益性服务机构,肩负着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需求的重任。医院执行政策情况、服务水平、自身发展情况,对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公立医院因其具有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在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实施过程中 ,也有自身的审计重点。
一、财务收支真实性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是经济责审计的突破口,对医院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计医院是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是指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医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以医院资产、负债、收支等的真实性审计为基础,进而审计医院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和评价资产增长率、负债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收入增长率、科研投入情况等。财务收支真实性审计的重点在于资产项目,查明有无隐瞒资产、少报资产或算假账、搞虚盈的情况。通过对收入、年度结余、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分析,评价医院未来的发展前景。
二、审计医院执行国家政策及其他法规的情况
关注医院在资本营运、收费管理、药品采购、物价等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1.对收费管理进行审计。要审查医院的收费许可证,实际收费项目是否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是否超过规定标准收费。将各收费项目、单价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规范》逐一核对,看收费价格是否相符,有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现象。
2.对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药品价格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解决广大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大了对药品市场医药价格的监管力度。检查医院药品进销价格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促进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要有目的、有重点地对医院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及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由医院向检查组汇报本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基本情况,并提供收支总账和明细账,检查人员认真进行核查医院的政策执行情况。
4.对医院物价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医院价格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医院应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多收、不少收、不漏收、不滥收。重点审计是否存在超范围收费及重复收费的情况,如部分医院在病床不够的情况下,在病房里多加病床,重复收取床位费;由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医院开发了一些新的诊疗项目,未能及时向物价主管部门报批或还未得到物价主管部门批复就先行向患者收取费用。
三、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审计
重大经济决策是指医院主要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所作出的对医院当前乃至今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的经济决策,包括医院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大额采购合同、基本建设、大额资金的运作等经济决策。
寻找医院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依据,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范围。首先,对医院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可以发现隐蔽的重大经济决策线索。其次,通过查阅医院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的会议纪要、述职报告、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等,确定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范围。通过财务报表反映的货币资金、长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特别是涉及大额的资金进出、长期挂账的往来账款等进行审计。
1.货币资金:通过对银行存款收支的审计,审查医院是否存在将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委托理财等情况。重点检查投资风险的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操作是否规范,投出资金是否经过授权审批,资金来源是否正常,是否有变相的贷款资金,资金安全和收益变动情况是否有严格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本金的增减变化和取得收益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存在资金账外循环的现象。
2.固定资产:关注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以及处置的合规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审查是否存在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使用不恰当导致国有资产损毁、流失和浪费等现象。重点审查医院主要负责人有无利用职权侵占、侵吞、挪用国有资产等问题;
3.对外投资:主要审查对外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及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审查投资决策、审批、合同(章程)签署、资产转让等手续是否合理规范,是否存在借用投资名义侵吞国有資产的行为。
4.合同管理:审计各单位合同管理是否规范;合同是否编号;合同拟订人与审批人的职责是否分离;重要合同是否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是否存在不签订合同的情况。
5.基建项目:主要是对医院基建投资项目的立项情况、项目预算的批准与调整情况、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资金筹措与实际到位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在重大投资决策审计的基础上,审计建设项目总投资有无超过批准的概算。是否存在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方式不规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私自将专业工程分包;是否存在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未进行询价、比价或公开设备招投标,无验收和交付安装手续;是否存在建设项目的实施无施工监理和投资监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控制;是否存在施工单位的进度款、材料设备款的付款依据(合同)、手续不全;是否存在未进行工程审价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否存在将日常经费支出挤入基本建设支出的现象。
6.应收款及预付账款:对应收款及预付账款进行账龄分析,通过账龄分析、重要款项的查询,确定债权的风险性、坏账损失及潜在坏账的情况,对重大的或非正常原因的资金流向,应查实支付依据,确认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
一般来讲,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是划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对盲目决策和不具备民主性和科学性的个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领导人员应付直接责任;对科学性的决策,由于重大的决策往往伴随着重大的风险,对其后果领导人员一般只承担主管责任。同时,对重大决策,尤其是决策失误项目,一定要依据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全面分析失误的主客观原因和其中领导人员可控与不可控因素来具体确定领导人的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
四、内控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环境、初步评估控制风险,以确定交易及事项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对医院内部控制的审计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是否科学、健全;二是评价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设计的目标。重点审查专项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重大经济决策管理、以及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监管等方面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这些制度是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关注有无因制度缺陷、执行不力,以及对所属单位监管不严而造成的违纪违规、资产流失等问题。
五、预算管理情况审计
审查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有无虚列项目、高估预算现象。审查经批准预算的执行情况,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应拨所属单位的资金,或向没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拨款或越级拨付经费等问题;有无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六、专项资金使用审计
专项资金收支审计重点审查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性、分配的合法性、使用的合规性及效益性,有无违规使用、不注重资金效益的现象。
【1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推荐阅读: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筑建安20007-3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制度08-18
煤矿安全生产论文107-15
1.安全生产检查记录11-03
保安安全生产责任制07-01
通风安全生产责任制07-02
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07-08
电站安全生产责任制08-30
园区安全生产责任制09-06
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