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施工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细则

2024-10-13

水电站施工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细则(共8篇)

1.水电站施工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细则 篇一

丽水市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动迁安置工作程序

为规范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动迁安置工作,根据《丽水市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实施意见》(丽政发[2002]206号)、省移民办关于印发《滩坑水电站库区农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程序的通知》(浙移安[2003]32号)精神,结合我市滩坑水库移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程序。

一、规划编制阶段

1、根据浙政发[2002]23号文件精神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下达滩坑水电站库区移民分动迁安置计划的通知》(浙移安[2003]25号)的要求,丽水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滩坑水电站5万移民动迁总体规划、动迁计划及市内3.7万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并上报出市外迁初步计划,由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移民办”)商各安置市后下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辖区内的移民动迁安置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省移民办备案。

2、迁出、迁入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考察迁出、迁入地,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工作计划双方达成共识。

二、实施阶段

(一)迁出地的动迁安置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切实加强移民动迁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正确宣传移民政策和安置点的情况,通过宣传发动,努力创造自愿移民、积极移民的氛围。

2、对应迁移民对象,进行移民身份确认、实物数据核定、填写《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补偿登记卡》,向群众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合外迁条件的鳏寡孤独、缺乏劳动力、非农业移民户等,严格审查把关。

3、进行自愿选择,要求自谋出路、自谋职业、投亲靠友、养老保险安置的移民,填写移民安置申请表,按条件逐级审查审批,对非农业户移民进行分流或定向定点。

4、统一定点有土安置的移民,根据实施方案已确定的安置点,组织县、乡镇等有关部门人员到安置点进行综合考察,并采取综合平衡、一步到位的办法,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安置去向。再以移民认可的方式,落实到具体安置点。

5、编制外迁移民花名册,提供给安置地,报省、市移民办审核、备案。统一组织移民代表前往迁入地对接考察,以抽签或其它被移民认可的方式,确定建房点,办理建购房手续,并由移民户主与安置村签订安置协议,与建筑施工单位签订建房协议,购买闲置房的签订购房协议,移民户对接严格按照一户一人次一个点的原则,不得交叉、重复考察。

6、出县安置的移民由迁出县人民政府与迁入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库区县内(青田、景宁)安置的移民,由县人民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

7、为已完成对接的移民核算好各种补偿补助金额并张榜公布。要把由迁入地人民政府统一掌握使用的与移民个人的资金严格分开,及时兑付。按浙财农字[2003]57号文规定应由迁入地支付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零星果木补偿经费、农村生产生活设施补偿费等经费结算资料移交给迁入

地,由安置地按户建立指定的帐户,专项用于移民户建房,待建房竣工验收后清算。

8、办理由迁出县直接兑付给移民个人的补偿补助资金的结算手续,并与移民签订补偿销号合同。

9、组织移民赴安置点建(购)房,外迁移民建房期间,迁出县要选派得力干部到迁入地,协助移民建房,帮助协调有关事宜,确保移民建房工作的顺利进行。

10、做好移民搬迁的准备工作,制定搬迁运输实施方案,办理户口转移和有关资料(0-7岁儿童免疫、计划生育、党团员组织关系、优抚对象、现役士兵、在校大中专学生等)的移交。与迁入地确定搬迁的线路、时间等。

11、组织移民搬迁,由迁出地政府统一组织,负责联系安排车辆,办理旅途安全保险。迁出地政府与迁入地政府应在迁入地完成移民交接。

(二)迁入地移民安置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做好安置地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滩坑水电站建设的重大意义,通过宣传发动,营造热情欢迎移民到当地安家落户的良好氛围。

2、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选择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相对较好,土地容量较为充裕(一般应达到县均水平),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备,村级班子战斗力强,民风纯朴等要求,确定安置村(组)建房点和落实承包土地(达到安置村、组的人均水平)。在迁出地人民政府组织考察安置地的同时,负责提供介绍安置地基本情况的相关资料,以及可出售闲置房的基础资料,与迁出地人民政府达成共识,安置点一经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动。

3、在迁出县提供外迁移民花名册的前提下,负责做好移民到迁入地的对接工作,必要时可组织人员到迁出地对已经对接成功的移民进行资格复核。

4、根据实施方案及已确定的建房点,做好建房点的“三通一平”(通电、通水、通路和宅基地平整)工作,为移民建房做好准备。

5、与迁出地共同做好宅基地分配工作,以户为单位将移民户的建房宅基地落实到具体幢、间。

6、安置地与移民户签订建房协议,按进度发放补偿补助资金,外迁移民的住房原则上由移民自建,迁入地负责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为移民把好图纸设计关、施工队伍资质关和协助移民把好建房质量关,依法办理建(购)房有关手续。移民购买农村闲置房时,有关乡镇提供给移民的闲置房源,应是产权明晰、结构牢固、使用安全的住房。在买卖双方认可的前提下,由双方签订闲置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并通过公证部门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手续。

7、迁入地人民政府与迁出地人民政府在移民完成建购房后,应就移民搬迁的方式、路线和时间达成一致,并做好迎接移民搬迁的准备工作。

8、移民到达迁入地指定的交接点后,负责将移民人员、物资安全运送到各安置居住点,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9、要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落实和办理移民的户籍变迁、社会福利和子女入学、生育指标等有关事宜。给迁入的移民落实生产用地,及时颁发宅基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证件,切实落实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

10、移民自安置入住之日起,就是迁入地的公民,实行属地管理。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生产和生活帮扶,每个移民安置村必须有一名乡镇干部挂钩联系,各安置村要建立党员干部联系移民户的帮扶制度,明确帮扶内容,确定帮扶责任,从多方面帮助移民尽快适应当地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产技能,鼓励移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源节流,广开生产门路,积极发展优质、高效、高产农业和生态农业。教育移民遵纪守法,争做“自尊、自强、自信、自律”的好公民。

三、检查验收阶段

1、迁出地负责对移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移民资金使用、各种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完成移民工作总结。

2、迁入地负责对移民安置政策的落实、移民资金的发放使用和有关帮扶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并及时完成移民安置工作总结。

3、迁出地与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都要负责对移民安置情况、安置质量、安置合同、各级政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兑付给移民各项资金的原始凭证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县(市、区)级滩坑移民安置工作档案。

4、本着对移民工作负责的态度,迁出、迁入地要在自查自纠和做好各方面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做好迎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的准备。

2.水电站施工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细则 篇二

关于印发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元坝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细则及移民安置建设项目

管理

暂行办法等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元坝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细则》、《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元坝库区移民安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元坝库区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元坝库区移民建房购房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五日

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元坝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元坝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第471号令、广府发〔2010〕1号文件和《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第九分册(审定本),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坚持以人为本和环境资源可容原则,实行组内、村内、乡镇内和区内安置,采取适当集中、分散为主,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产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确保移民生产生活稳定,安置区经济持续发展。

第三条 区政府负责对移民安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方案,承担移民安置任务。

第二章 移民补偿补助

第四条 实物指标调查以省政府“封库令”2006年11月8日为基准期,依据联合调查组各方签字认可和三榜公示复核后的结果为准。实物指标补偿补助标准按《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初步设计报告》审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首先用于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征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满足安置规划使用后如有结余,其结余部分交由被征占土地村民小组讨论决定,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后使用(包括以货币形式兑付到户)。

第六条 移民个人实物补偿补助费和安置补偿补助费实行分户建册,根据搬迁安置和建房进度分期发放资金。

第三章 生产安置和搬迁安置

第七条 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坚持以农业生产安置为主、其它安置为辅,以调整原居民承包土地和集体土地为主、开发整理土地安置为辅的原则。

第八条 生产安置分区内从农安置、投亲靠友从农业安置、投亲靠友无土安置、自谋出路安置、自谋职业安置和养老保障安置等方式,移民根据安置方式的相关条件,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按程序审批后,不得变更。

第九条 区内从农安置实行统一规划安置区,统一配置生产用地和建房用地。生产用地配置标准按照安置规划中以组生产安置平衡方案确定,但不能超过淹没前人均耕地面积,调整的土地中水田原则上不低于40%。在规划安置区建房分集中居民点建房、分散建房和集镇建房三种方式。建房用地配置标准是:

(一)集中居民点建房宅基地标准为20至30㎡/人,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集中居民点建房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由乡镇、村组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费和建房调地费不计发到户,房屋采取单户自建或联户自建,由区规划和建设局提供农村居民建房通用图集供移民户选择。

(二)分散建房宅基地标准为20至30㎡/人,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分散建房的基础设施费和建房调地费计发到户,由移民个人用于建房场地平整、挡护、给水、排水、电力、电信、广播电视、道路工程建设和建房用地调整,移民房屋自行修建,区规划和建设局提供农村居民建房通用图集供移民户选择。

(三)集镇建房宅基地标准为20至30㎡/人,2人以下户按2人计算、3 人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在集镇建房的移民户基础设施费和建房调地费不计发到户,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房屋采取单户自建或联户自建,区规划和建设局提供居民建房通用图集,供移民户按规划要求选择。

(四)在规划区范围内自主购房的移民户,建房基础设施费和建房调地费计发到户。

第十条 投亲靠友从农安置的移民户,生产用地配置标准可根据安置地居民土地人均面积确定,并与原居民基本相当,但不能突破以组生产安置平衡的标准,移民户生产用地按不低于规划标准自行协商流转落实后,土地补偿费经村民小组讨论决定、并按程序经区政府批准后,可以货币形式兑现到户。投亲靠友从农安置的移民户,建房宅基配置标准为20至30m2/人,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基础设施费和建房调地费计发到户。

第十一条 投亲靠友无土安置、自谋职业安置、自谋出路安置移民的生产安置费为2.9万元/人,直接支付给移民个人,自行解决生产资料、生活来源。投亲靠友无土安置和自谋出路安置移民,基础设施费和建房调地费计发到户,自谋职业安置的移民根据所在户的建房方式确定是否计发到户。

第十二条 养老保障安置移民的生产安置费为2.9万元,由区移民局按190元/人•月标准支付给移民个人,用于解决移民的生活(具体依照移民养老保障安置办法执行)。基础设施费和建房调地费根据所在户的建房方式确定是否计发到户。

第十三条 移民一户只能划分一处宅基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集镇迁建规划和审定的用地面积供地,一经批准,必须按批准的位置和面积建房。

第十四条 区级相关部门和各有关乡镇在移民建房期间,要严格监管当地的建筑建材市场,严格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建房购房质量管理办法,加强移民建房购房质量管理和协调服务。第十五条 经核定纳入后期扶持的移民人口,无论选择何种安置方式,从完成搬迁后扶持20年,扶持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移民农转非后不再享受后期扶持政策。

第十六条 在集中居民点和集镇建房划分宅基地的,由各乡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对个别淹没涉及组淹没的土地较少、不涉及生产安置人口或生产安置人口较少的,不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由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使用办法。第十八条 移民必须严格按照安置对接方案和计划有序进行搬迁安置,不得拒绝搬迁或拖延搬迁。已按规划完成搬迁安置的移民户,其库区线下线上旧房必须拆除,原线下的土地依法收归国有,原线上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移民已作生产安置,其宅基地和承包地收归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线上林地由移民户本人使用到政策规定年限。

第四章 土地调整

第十九条 土地调整应坚持依法、有偿的原则,实行水田、旱地搭配,尽量达到成块连片,方便移民耕作。

第二十条 区内从农安置和投亲靠友从农安置移民的土地调整要根据规划中以组生产安置平衡方案,结合安置地环境容量进行调整,调出的耕地按标准亩计算,但不能超过淹没前的人均耕地面积。林地调整根据规划平衡方案和安置地林地资源状况,结合移民意愿进行调整。坟地调整按照补偿标准和实际对接到村组的移民人数,将调地费一次性兑现给安置地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十一条 安置地村、组土地调整首先是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耕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发包方依法收回的土地;其他各类闲置土地,其次是与举家外迁、承包户部分家庭成员死亡、婚嫁及参军提干、退伍转业被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录用和大中专毕业生被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招、录用等土地承包户协商调整土地。第二十二条 安置地村、组调整生产用地必须落实到田地块、户主,并由乡镇政府审核确定,统一填报移民生产用地调整对接表,经被调地户和移民户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换发土地承包经营证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土地调整费的使用以原淹没征地涉及组为单位,按规划安置平衡方案中的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并根据调整的地类和面积计算,标准为水田26672元/亩、旱地21104元/亩、林地10552元/亩。

第二十四条 安置地村、组的调地费,区移民局根据调整土地的实际数量将调地费支付给安置地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调地费80%应分配给被调出土地的农户,20%留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由村民小组集体讨论使用办法。

第二十五条 调整的生产用地需办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调整的建房用地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调整的林地办理《林权证》。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六条 区移民局、区公安分局配合迁出地乡镇政府组织村、组按照《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人口界定办法》核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人口。

第二十七条 核定移民安置意愿,优化安置对接方案。

第二十八条 迁入地乡镇政府为移民户划分建房用地和调整生产用地。

第二十九条 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农村移民户在本乡镇安置的,按批准的规划安置对接方案与乡镇政府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农村移民户出乡镇安置的,按批准的规划安置对接方案与迁出、迁入地乡镇政府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农村移民自谋出路、投亲靠友从农、投亲靠友无土、自谋职业、养老保障安置的,按批准的安置方式与迁出地乡镇政府签订安置协议。

第三十条 移民户建房选择自建或联建,迁入地乡镇政府及区规划和建设局对移民建房进行质量监督、建筑风貌控制、安全监管。

第三十一条 区移民局根据移民户的安置协议和搬迁安置进度拨付资金。

第三十二条 区级相关部门、迁入地乡镇政府为移民办理相关手续,发放相关证件。第三十三条 区移民局和迁出、迁入地乡镇政府为移民办理后期扶持、养老保障和移民安置销号手续,发放后扶资金和养老保障金。

第六章 工作职责

第三十四条 区政府负责区内移民安置实施的组织领导。迁出地和迁入地乡镇政府是本乡镇移民搬迁安置的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第三十五条 迁出地乡镇政府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乡镇搬迁安置详细工作方案,做好本乡镇农村移民搬迁安置、集镇迁建安置工作;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本乡镇移民身份核定和安置方式的资格审查,交由区移民局审核并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向迁入地乡镇政府提供移民花名册和相关档案资料;负责按区内规划安置对接方案与迁入地乡镇政府做好移民安置对接实施工作;负责动员和组织移民按搬迁计划和对接安置方案按时迁往安置地;负责为迁出移民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处理移民在迁出地有关遗留问题;负责移民在库区线下线上旧房拆除的监督检查、安全管理、移民搬迁运送、移民帮扶和库区社会稳定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 迁入地乡镇政府工作职责:负责按移民安置规划对接方案与迁出地乡镇政府做好移民安置对接实施工作;负责为移民生产用地、林地、坟地和建房用地的调整,以及移民集中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移民建房购房的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负责做好移民接收,为移民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林权证;负责移民帮扶及维护移民区社会稳定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区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区移民局:负责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的编制;负责指导迁出、迁入地乡镇政府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负责按照移民户实物指标,根据补偿补助标准计算到户到人,建立移民户登记册;负责移民资金的管理、划拨、监督和检查;负责办理移民安置后的后期扶持和安置销号手续;负责移民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等工作。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移民建房用地的选址、用地报批、土地使用确权登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换证等工作。

区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提供移民房屋通用图集、建筑风貌控制和建房、购房质量监管等工作。区农业局:负责指导安置地乡镇做好移民户生产用地的调整,负责移民户和老居民土地经营承包证的注销、变更和颁证等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指导安置地乡镇做好移民林地调整工作,负责移民户和老居民林权证的注销、变更和颁证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协助乡镇做好移民人口核定工作,负责移民人口的迁出、迁入户籍办理和搬迁运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制及搬迁安置中治安保卫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为移民子女办理转学、入学手续等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移民搬迁道路畅通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移民资金的监管和移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移民安置协议的公证办理工作。

区信用联合社:负责移民资金安全存储和安全拨付到户的打卡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移民区建设项目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3.水电站施工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细则 篇三

镇安县质安站:

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工程在县质量安全监督站领导的监督和重视下,我们努力创造良性的施工环境,在施工过程中积极的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细节管理,严格遵循集团公司质量安全方针,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验收规范标准进行严谨操作,我公司承建的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小区E、B、C区工程,自2012年4月26日开工至今施工已经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在这5个多月的施工过程中,积极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隐患,在我项目部全体人员的努力下未发生安全事故.在施工过程工存在的安全隐患我项目部采取了专项措施如下:

1、临时用电: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配电室安装有安全接地。制度牌、防火铁锨、防火沙一一俱全。放工后二级配电箱断电上锁、电线绝缘架空、无安全隐患

2、电器:无带病运转的现象,机械一切正常,施工结束后二级配电箱断电上锁、电机及机体进行防雨覆盖、无安全隐患

3、机械:卷扬机避雷、接地安全可靠,搅拌机搭设有防护棚,机械运行正常,施工结束后三级配电箱断电上锁、无安全隐患

4、外架:外脚手架底做有垫层并制作有垫块、架体规范拉结,架体无杂物堆放、无安全隐患

5、临边防护:施工脚手层满铺竹夹板、外架满挂密目网、按照规范要求挂设安全网,无安全隐患。

6、文明施工管理的具体措施: 加强施工的计划管理,根据作业计划,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做好施工现场的总平面管理。加强现场的技术管理,施工前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作指导,坚持分部分项的技术交底,避免野蛮作业。加强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按平面布置图布置机械设备,施工中随时做好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加强现场的材料管理,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料具,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不积压。现场施工人员严禁赤脚、赤裸上身或穿短裤、拖鞋、高跟鞋在现场作业,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中已作好塔吊、井架等防雷接地工作,现场机具设备有可靠接地,并有防雨防晒棚及防漏电措施。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塔吊暂停使用,塔吊放松旋转制动刹,使伸臂能随风自由转动。

经自检自查将问题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并针对工地现场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现已对自查情况自行整改到位。

陕西天坤建设集团海鸿建筑有限公司第十八项目部

4.水电站施工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细则 篇四

---田林县水库移民搬迁调研报告

田林县移民局副局长 蒙洲

田林县水库移民搬迁安臵工作,自2003年初百色水利枢纽拉开移民搬迁帷幕,已经历五年的艰难历程,目前已经初见成效。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领导干部“服务基层月”活动中,重新审视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研究破解移民的突出问题,把握移民安臵区的发展变化,对于搞好移民搬迁工作,妥善处理库区热点难点问题,保持库区可持续性发展,构建库区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库区移民搬迁安臵的基本情况

田林县水库移民涉及龙滩水电站、百色水利枢纽、洞巴三个大中型水库,淹没涉及百乐、旧州、潞城、六隆、八桂、那比、高龙等7个乡镇18个村民委、54个村民小组、1个乡政府驻地和1个畜牧场,需搬迁1个乡集镇、10个居民点1119户4339人,淹没房屋12.08万平方米、土地1.55万亩。自2003年实施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以来,田林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步建设,逐步完善”的原则和“搬得出、住得下、能发展”的移民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团结协作,克难攻坚,吃苦耐劳,开拓创新,乐于奉献”的移民精神,举全县之力,采取超常规措施,投入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广大库区移民顾全大局,舍小家顾大家,为 工程作出巨大牺牲,如期完成移民搬迁任务,确保三大库区按时下闸蓄水,库区和安臵区各项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移民和非移民和睦相处,发展协调,生产生活总体保持稳定,发展形势较好。

二、移民移出新天地

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改变。搬迁前,有的村屯的水、电、路都未解决,运输靠“人挑马驮”,照明用“煤油灯”或微型小水电,吃水是自引山沟水,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如六隆镇的者云、者俄屯;有的村屯道路虽已贯通,也拉通了高压电,但吃水仍困难且不卫生;大部分村屯的屯内道路都是崎岖不平的乡间便道,“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搬迁安臵后,百色水利枢纽库区投入1899.41万元、龙滩电站库区投入9281.44万元用于安臵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安臵区基础设施项目及专业设施恢复项目包括场平、挡护、道路交通、人畜饮水、输变电等工程。经过几年的建设,安臵区基础设施面貌得到较大改变:一是改变了安臵区及生产区移民道路交通闭塞状况,为库区移民出行和生产生活提供了通畅便捷的运输网络;二是全面解决了安臵区移民和非移民的饮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三是全部拉通了高压电,库区移民生产生活用电难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变;四是安臵点内道路都是以上泥结碎石或水泥道路硬化,龙滩水电站田林库区百乐集镇和那掌坡移民点还安上了路灯,种上了路树,做到绿化,亮化,美化。五是各安臵点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得到完善,通上了手机、电话和电视。

人居环境得到跨越式提升。在实施搬迁前,者云、者俄、周马、弄瓦屯、百地、八洞的群众大多数都住在低矮的土瓦房内,房屋分布无序、杂乱无章,房屋前后咬紧,采光不流畅,气流堵塞。生活垃圾 随处倾倒,生活污水自然排放,家禽、生畜乱跑、乱窜,脏、乱、差、散现象随处可见,村落人居环境很差。安臵后,水清、电通、路宽、统一布局,房屋排列整齐,排水排污系统完善,家禽、生畜集中圈养,家家户户修建了卫生厕所,增设了垃圾池和公共厕所,脏、乱、差、散现象得到很多改变。

移民素质普遍提高,精神文化生活丰富。随着生活条件得到的改善,群众精神面貌一新了,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网络等文化建设一步到位,生活质量和文化素质提高了,展现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移民新村新面貌。

三、水库移民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移民安臵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由于水库移民搬迁都是非自愿移民,涉及的是社会最基层、关系复杂、利益交错的群体,搬迁后自然条件的改变,尤其是与农村移民生产、生活休戚相关的耕地、山林、水资源的数量、质量的变化,尤其是劣化,必然会极大地刺激移民的心理;原有生存环境中所依赖的社会关系和经济来源被打破,新关系、新经济来源的重建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并伴随着一定的风险;生活习俗、生产习惯的地域性变化,必然会引起移民心理状态的变化,带来“水土不服”,不习惯、不愉快等消极情绪不断滋长,同时,由于移民安臵规划实施时间跨度长,客观条件和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大中型水电站和水库的兴建极大地带动经济发展,给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但是,由于水库移民人数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普遍较差,移民中贫困面较大,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缓慢,存在很多不稳定的因素,带来许多困难和问题:

1、基础设施投资缺口大。库区移民设计年份提前,建设时间跨度长,设计深度不够,在实际实施过程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和移民点变更,库区基础设施难于满足移民群众的要求,库区基础设施没有完善,部分在建项目进度缓慢。使得实际投资大大突破审定投资概算。据目前不完全统计,龙滩电站田林库区移民安臵基础设施及专项设施恢复项目审定投资9281.44万元,实际投资12614.93万元,资金缺口3333.49万元;百色水利枢纽库区基础设施及专项设施恢复项目审定总投资1433.4万元,实际投资2183.4万元,缺口750万元。

2、生产安臵举步维艰。水库淹没了库区当地移民群众维系生活、赖以生存的田地,使得长期以来以土地为依托的库区群众丧生了生存的土地。虽然国家扶持重建家园,但短期内,移民的生产、生活将受到极大的影响。现行的移民安臵政策都采取有土安臵的办法,广大的农村移民也都愿意进行有土的后靠安臵,这就必须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土地。由于电站的建设,大量良田被淹,库区的土地资源十分短缺,剩余的土地都是大于25的园林地和荒山,开发成本高,同时这些土地都位于海拔较高的地方,水源缺乏,灌溉问题难解决,其收成也无法得到保障,目前只能采取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办法。移民人数多、库区资源匮乏,移民致富难。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加上兴修水库后,淹没耕地多,库区资源匮乏的矛盾更加突出。

3、库区移民后靠安臵点山高、坡陡、林稀,安臵点移民由于资源减少,为恢复生产,必然在坡度较陡的山地进行新的田地开垦、兴修水利、修建道路、推山建房等,如保护不当,将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

°失。随着库区移民人口的逐渐增长,土地承载容量不断减少,将会产生尖锐的人地关系。三大库区移民点全部是以后靠安臵为主,自然条件恶劣,移民生存环境差。由于人多地少,且多被山包水割,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移民“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吃饭难、就学难、就医难、住房难”等几大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4、外迁安臵的移民对新的安臵点和安臵点周边居民都有一段适应的过程,如不能妥善安排好移民的生产、生活,对移民和安臵点周边的居民的心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

5、自然灾害和诱发性灾害频繁,“水库病”多,因灾返贫现象严重。同时,由于水库蓄水,对局部地区的气候、地质产生一定影响,库区泥沙淤积、滑坡、塌岸、水土流失等“水库病”十分严重,对本人来就很脆弱的基础设施和紧缺的耕地资源破坏十分严重。

6、库区发展观念落后,经济发展不快。由于库区地域闭塞,信息不通,交通落后,移民的发展观念落后。库区的产业大部分停留在传统农业的发展阶段上,专业化和现代化的程度不高;产品大都停留在原始产品的销售上,深加工和高附加值的产品不多,加上投入不足,移民经济的总量小。库区缺乏支柱产业,发展能力严重不足,移民就业门路狭窄,相当一部分移民自搬迁导致生活水平下降后,至今没有恢复,长期处于低谷状态。

7、移民遗留问题多,维护稳定工作压力大。水库移民积累的矛盾较多,长期以来始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难题。近些年来,由于移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得不到改善,加上三大库区搬迁安臵标准又不够统一,一些地方移民不满情绪增加,部分移民经常越级上访,甚至引发 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他们生产生活确实非常困难,反映强烈。尽管我县一些惠农政策及库区,但由于资金较少,标准较低,短期内难以全部解决问题,连带影响人群攀比心理严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将发生重大变化,移民自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移民区与非移民区、不同时期移民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加大,维护库区安定和移民稳定形势更加严峻。如果不能从全局上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化解移民安臵和后期扶持中存在的矛盾,就难以摆脱一些地方出现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被动局面,就会影响我们党和政府在人民中的形象。

四、几点建议

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还是在于发展不好、发展不快、发展不够。我们要以搬迁来促发展,以发展来保搬迁。重点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安臵区基础设施薄弱问题,逐步建立起促进库区及安臵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社会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以促进发展:

1、加快生产开发力度,发展库区及安臵区经济,不断增加移民收入。要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致富移民群众。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必须解决移民群众的口粮问题。对移民能够直接受益、普遍得到实惠的生产开发项目,要优先予以安排和落实。选择一批库区水产养殖、速生经济林等,产业项目实行重点扶持。努力使广大移民每年收入较大幅度增长。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十二五”规划,统筹规划移民项目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其他渠道强农惠农资金,从解决移民群众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工程入手,扎扎实实地为移民办实事。

3、关注民生,解决突出难点问题。要把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同时加大对移民就业培训的力度,提高移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要着力解决移民基本住房问题,确保住有所居,并注重解决特困家庭的最基本生活。要采取移民自筹、政府补助等措施,引导和扶持广大移民积极参加医疗保障,确保小病有钱治,大病治得起。

4、维护稳定,促进构建和谐库区。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平安库区”为抓手,以开展“农情联解、民意直通”为契机,加大信访问题解决力度和矛盾调处力度。要大兴调查研究、服务基层之风,掌握和了解移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并认真分析新形势下移民信访的特点,找出成因,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并不断总结新经验,不断解决各种信访难题。

5、依法移民,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要管好移民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依法依规做好移民工作。

6、培养和造就一支过硬的移民干部队伍,为移民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移民工作干部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百乐移民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做到: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真正成为库区移民的服务员。

7、龙滩水电站百乐乡益来安臵点凤凰山移民思想不稳定,建房进 度缓慢,必须在年内组织力量攻坚,尽快完成宅基地分配并组织建房。

8、由于龙滩水电站库区田林至乐业雅场四级路复建未通车,那掌大桥未建成,目前电站已蓄水至375米高程,库区临时便道全部断绝,影响到库区三千多移民及周边二千多群众交通出行问题,提高了建筑材料的运输成本。必须增设临时渡口和租用渡船(运行成本每月约5万元),以解决库区群众出行难题,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9、因物价上涨快,移民建房资金不足。去年以来,各种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快,目前库区移民建房每平米投资约700元,所得个人补偿无法回建房屋。以龙滩水电站库区补偿调概后移民人均所得1.8759万元,按四口之家建160平方米为例,需建房资金11.2万元,共7.5万元,缺口3.7万元。百乐乡直各单位自“停建令”下达后,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处于停滞状态,所得的房屋补偿标准很低,补偿投资难以恢复原貌、原功能,如按照现在规划的要求复建,缺口资金较大,而目前缺口的资金尚未落实出处。

10、移民安臵工程设计漏项、变更多,导致资金缺口大,审定投资包不住,解决此项资金问题迫在眉睫。

我县百色水利枢纽移民安臵基础设施项目和专项设施恢复项目设计超前,原《审定本》规划设计预算的标准很低,同时设计漏项多,如新增的基础设施项目就达38项,总投资5240.5万元,审定投资只有4709.6万元,增加530.9万元,而审定的预备费只有217万元,缺口313.9万元。

龙滩水电站民搬迁基础设施工程包含农村移民点基础设施、集镇移民点基础设施、专业项目复建和库底清理四部分,规划审定费 用9281.44万元(其中农村移民点基础设施642.04万元、集镇移民点基础设施4956万元、专业项目复建3612.01万元,库底清理71.39万元),因工程变更(物价上涨和增加项目)和增加移民安臵点(龙滩水电站田林库区那掌坡移民安臵点),至目前为止实际投资实际建安工程费用12614.93万元,资金缺口3333.49万元。

11、百色水利枢纽田林县六隆镇渭阳屯、上仁村上仁、下仁屯受百色水利枢纽淹没的土地面积已错划1378.97亩入云南省实物指标面积,其中上仁、下仁屯民居1304.67亩,渭阳屯面积73.87亩(水电函„2008‟68号),其补偿费也拨入云南省富宁县。虽经艰难协调,争取到150万元,但群众意见很大,而六岩屯又出现类似情况,协调面广、难度大。

5.水电站施工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细则 篇五

**镇人民政府

2011年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结

县扶贫局:

今年下半年,我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扶贫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陕南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采取高目标引领、高强度推进、高效率落实的工作态势,认真规划了2011—2020年陕南移民搬迁项目,并全面完成了2011年移民搬迁任务,现将2011年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深入调查,科学制定移民搬迁规划 陕南移民安置点建设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1-

地进行。一是层层动员,广泛宣传。陕南移民搬迁工作会议之后,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镇村干部会、群众会,迅速传达会议精神,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及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落实,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各村各单位干部都高度重视,采取板报、标语、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移民搬迁工作的宣传。二是深入村组、农户调查摸底。为了做到移民搬迁工作政策明、底子清、对象准、项目实、易操作,镇干部深入村组农户了解情况,制定了详实的、切实可行的移民搬迁规划,十年计划搬迁1820户7500人;三是确立了我镇陕南移民集中安置点。经县扶贫局确定的移民安置点10个,(中银社区、集镇中心社区、姚家河村安置点、凤凰村安置点、茨沟村四组安置点、朝阳村安置点、渭河村安置点、柏家村安置点、堰坪村安置点、联合村安置点、),集中安置群众1456户6120人。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完成2011陕南移民搬迁任务

1、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今年以来,我镇始终把陕南移民搬迁作为工作的重点,成立陕南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毋勇任组长,副镇长苟小宁、吴建平任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财政、国土、规划、林业、扶贫办、电力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

组”,全面组织领导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由副镇长苟小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尹先祥、冯云娅、吴大炯、余龙安、李鹏。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制定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政策措施,编制全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相关事宜。检查工作任务实施进度及效果,验收移民搬迁项目完成情况及挡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各村成立相应机构,由村支书负总责,村三委会班子齐抓共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2、深入实地,加强督促指导。半年来,我们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工作思路,采取“三到,四勤,五有”的工作方法(三到,即项目到村、资金到村、帮扶到村。四勤,即勤检查、勤指导、勤协调、勤汇报。五有,即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管,有责任,有成效),深入到所有在建项目实施现场,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实行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和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了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发现、决策在一线产生、工作在一线落实、效果在一线检验,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3、积极完成2011陕南移民搬迁任务。镇政府认真组织实施2011我镇73户292人的移民搬迁任务。截止目前,我镇已启动安置点建设5个,移民搬迁102户371人,已竣工搬进新居55户199人,建房总面积10420平方米,均

为砖混结构。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村容村貌整治不够到位,入住新居的搬迁群众的传统习惯和生活陋习使良好的环境难以维持;二是群众经济基础较差,按搬迁政策标准和要求,群众建房自筹资金部分有一定困难;三是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在建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和建成项目的后续管理,加强对搬迁群众的培训教育,使贫困群众原有的生活陋习和不良习惯得到彻底改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明年搬迁安置点建设目标,力争建设任务提前完成。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培育指导搬迁群众发展主导产业,多渠道增加收入,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是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抓好典型示范,促使我镇扶贫搬迁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抄送:镇领导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1年12月19日印

6.水电站施工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细则 篇六

作者:张宁

更新时间:2012-2-20

2011年9月上旬,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对白河、旬阳两县的6个移民安置小区及新区进行了视察、调研。笔者提出如下感悟、体会和建议。

一、总体印象

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虽直接启动时间不长,但其政策背景可追溯到早些时候的“迁移式扶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7.18”灾后恢复重建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和举措,移民搬迁安置与上述工作有极大的相关性、连续性甚至交叉性,同时又以集中安置为突出特色;2010年“7.18”后,省委省政府做出了从2011年起启动“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和“陕北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工程的决定,提出了用10年时间完成240余万人(我市共22.6万户88万人)的移民搬迁安置的战略任务;今年此项工作全面启动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机遇意识强,积极性主动性高,在目前已确定的具体政策背景下,从县情实际出发,迅速启动,初步形成了规划引领、高点起步、统筹安排、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初见成效的局面。白河县按照“1630”--即打造1个宜居县城(5万人)、6个重点集镇(5万人)、30个生态社区(5万人)的总体规划,通过“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规迁建”三种方式,先后捆绑投入各类资金6亿多元,累计已有5400户2.5万人迁入城镇、社区。截至8月底;旬阳县按照建设“万人集镇、千人社区、500人以上中心村、3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的总体思路,已累计启动移民搬迁安置建房2902户11521人,占年度任务的83%,其中已竣工558户2381人,占年度计划的16%,分散安置启动776户3165人,目前80%的农户已完成房屋主体建设。而且,从认识理念上看,已形成共识,大家普遍认为省委省政府此项决策切合安康实际、符合山区发展规律、为民惠民利民,是一项治根治本、长治久安之策,并深信此举现实意义重大、战略意义深远,坚定不移推进,必有卓越成效。在实践操作层面,也摸索出了一些经验,比如“县城--集镇--新村--生态社区”四位一体的城乡体系构架,“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规迁建”的建设方式,“巴山民居”、“徽派民居”、“欧式民居”等不同风格特色的社区模式,“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分类指导、相对集中、规划引领、产业支撑、基础先行、服务配套,有业安置、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求,“工商企业下乡建设”、“外出老板返乡建设”、“村组干部带头建设”的建设模式,按“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进行项目整合的资金统筹办法等等。当然,整体上还处于开局起步阶段,需要探讨研究完善的方面还很多,急需破解的难题也不少。

二、感悟体会

通过实地观察了解,也获得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感悟。主要是对移民搬迁重大意义的认识有所深化。移民搬迁这件事,不是一个简单的把农民从山上搬到山下的问题,而是大有深意的战略举措。

首先,这件事意味着山区人口的大迁移、生产力布局的大调整。这是我市解放以来第一次非自然形态的人口大迁移,是一次遵循自然规律的人口大迁移,是一次着力解决人口布局最基本层面科学性合理性问题的大迁移。常言道,“安居乐业”,安居是第一位的、最基本层面的问题,长期以来却被严重忽视。“7.18”给我们上了一课,使我们认识到,在安康这样一个欠发达山区,解决“三农”问题最基本层面、最带有根本性质的任务,就是要实行彻底的移民政策,解决山地危居群众的安全避险和长治久安问题。

人口的迁徙、转移、积聚,从来都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人口的大迁移,实质又是一个农村生产力布局的大调整问题,将改变几千年沿袭下来的居住习惯,实现农村生产力由分散布局到集中布局的历史性新跨越。这种布局的调整,将奠定农村发展的新的战略基础,有利于推进城镇化,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有利于土地流转集中,有利于促进二、三产发展和产业集聚,有利于农民转换身份、就地就业,有利于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其次,这件事意味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模式的大转换。我们过去的发展,是城乡分离、城乡分治、重城轻乡、重工轻农的模式,城市在发展、乡村也在发展,但却是“两股道”上跑的车,互不关联、极不均衡、极不协调,更谈不上良性互动。现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背景下,通过大规模的移民搬迁和新型社区建设,则将从根本上改变未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模式,创造一个城乡一体化、内在联系紧密的、全新的城乡经济社会体系。我们完全可以设想,我们今天所要努力建设的这个“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体,将由政府提供统一的、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均等化的社会服务和保障不分城乡、日趋完善。这个由统一的社会制度、机制所保障、服务的社会有机体有两极:一极是集中聚居的城市化的村民社区,规模大小不一,渐次递进延伸上去,是集镇、中心集镇、县城、中心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特大城市是这个社会体的另一极;永远有人会生活在农村,但无论生活在哪里,社会公共服务政策是一致的,在农村居住的人也是城市化的生活方式,城乡“二元”制度壁垒消失,许多人也许会放弃城市而选择宁静的乡村生活。我认为应该按照这个目标定位来规划、设计未来城镇化的发展。

第三,这件事意味着农民生存生活生产方式的大转变。生存方式上由千家万户分散居住到整村甚至跨行政村、跨区域相对集中居住,相对集中的生存方式再加上相对集中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必然带来农民生活方式的根本变革--城市化,必然带来农村土地流转集中的可能和趋势,必然带来农村产业的集聚和生产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集中集约生产、产业化发展、规模化经营等等。这将从根本上动摇农业社会基本条件,从而为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奠定新的基础。

上述三个方面的意义和价值,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演进中,都是带有根本性和革命性的。所以,不管这件事有多少困难、面临多大难题,我们都必须坚定信念、坚持不懈的扎实做下去。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规划。在这件事上,科学规划的意义尤其重大。一定要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引领,一定要有全域规划作背景和依托,一定要有长远观点、前瞻意识和兼容意识。布局布点一定要科学合理,要有20年、30年乃至更长远的发展理念,要经得起时间、实践和未来发展的考验与检验;布点上有的社区属于城镇扩张的范畴,既要依托城镇、又要在城镇功能定位和布局体系中彰显特色,并与城镇形成互补;有的社区既不属于现实集镇范畴,又不是过去意义上的村的范畴,而且规模潜力较大,跨村设置跨区域集聚的可能性极大,类似这样的社区,也许我们现在建设的就是未来的新的集镇、城市,这就要按照建造新的集镇的理念来规划设计,考虑它的功能定位和配置;有的社区或集聚小区规模较小,接受辐射空间距离较远,相对独立性较大,扩充的可能和空间十分有限,就要充分考虑它的自身功能的相对完整,同时要考虑它在全局布局中的串珠效应,以便捷通达的交通来弥补其不足。规划上还应考虑预留发展空间问题和土地的集约使用问题。

7.水电站施工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细则 篇七

郴州市东江水库移民避险搬迁安置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有序实施东江水库移民避险搬迁安置(以下简称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确保库区移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避险搬迁安置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稳定和谐的原则;

(二)充分尊重移民意愿,跨乡镇外迁和就近易地搬迁相结合的原则;

(三)整体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

(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

(五)属地管理的原则;

(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避险搬迁安置对象为居住在东江水库库区经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或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勘测认定的地质灾害点范围内因地质灾害威胁而需要避险搬迁安置的移民。

第四条 避险搬迁安置应当签订避险搬迁安置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安置。

避险搬迁安置协议中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二)避险搬迁安置方式、安置地点;

(三)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标准、补助人口数量、补助费总金额;

(四)避险搬迁安置补助费的发放方式;

(五)完成避险搬迁安置的进度要求;

(六)避险搬迁安置移民原有房产及宅基地的处置方式。

在本村(居)民委员会区域范围内避险搬迁安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与移民户签订避险搬迁安置协议。在本乡镇区域范围内跨村(居)民委员会避险搬迁安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迁出地村(居)民委员会、安置地村(居)民委员会与移民户签订避险搬迁安置协议。跨乡镇避险搬迁安置的,由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迁出地村(居)民委员会、安置地乡镇人民政府、安置地村(居)民委员会与移民户签订避险搬迁安置协议。

第五条 需避险搬迁安置的移民可以选择以下一种安置方式进行避险搬迁安置:

(一)跨乡镇集中搬迁安置;

(二)跨乡镇自主择址搬迁安置;

(三)就近易地搬迁安置;

(四)进城(镇)购房搬迁安置;

(五)投亲靠友搬迁安置。

第六条 移民避险搬迁安置补助费包括建房搬迁补助费、土地调剂补助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建房搬迁补助费支付给搬迁移民户,土地调剂补助费支付给调剂出土地的村、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用于移民避险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一)跨乡镇集中搬迁安置的,建房搬迁补助费为每人9000元,土地调剂补助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按规划单列;

(二)跨乡镇自主择址搬迁安置的,建房搬迁补助费为每人9000元,土地调剂补助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为每人14000元;

(三)就近易地搬迁安置的,必须避开地质灾害点,建房搬迁补助费为每人7500元。在本村民小组内就近易地搬迁安置的,宅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为每人500元。在本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跨村民小组就近易地搬迁安置的,宅基地土地调剂补助费为每人500元,宅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为每人500元;

(四)进城(镇)购房搬迁安置的,建房搬迁补助费为每人11000元;

(五)进城(镇)投亲靠友搬迁安置的,建房搬迁补助费为每人11000元。在本乡镇内投亲靠友搬迁安置的,建房搬迁补助费为每人7500元。跨乡镇投亲靠友搬迁安置的,建房搬迁补助费为每人9000元,土地调剂补助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为每人14000元;

(六)对独生子女避险搬迁安置移民户按照增加1人的标准发放避险搬迁安置补助费。对违法生育家庭没有缴清社会抚养费的人口,不予发放避险搬迁安置补助费;

(七)淹地不淹房涉及人口,按享受后扶政策人口折算比例计算补助费用,低于50%的按50%计算,高于50%的按实际比例计算。避险搬迁安置后原有身份不变。

第七条 避险搬迁安置补助费采取以下方式发放:

(一)建新房的,新房基础完工后发放建房搬迁补助费的30%,住房封顶后再发放40%,在拆除旧房并向旧房所在地村民小组移交旧房宅基地后发放剩余的30%。购置新房的,凭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发放建房搬迁补助费的40%,待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后再发放30%,在拆除旧房并向旧房所在地村民小组移交旧房宅基地后发放剩余的30%。购置二手房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证,经县市人民政府认定后发放建房搬迁补助费的70%,在拆除旧房并向旧房所在地村民小组移交旧房宅基地后发放剩余的30%。

(二)2006年“7·15”洪灾以后已经搬迁安置的,依据本办法同类补助标准,扣除已经发放的政府建房补贴后给予补助。“7·15”洪灾以前搬迁的,不予补助。

(三)跨乡镇自主择址搬迁安置和跨乡镇投亲靠友搬迁安置的,土地调剂补助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根据其避险搬迁安置协议,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由县市人民政府一次性直接拨付给安置地村、组,用于土地调剂和移民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分配比例由当事人在安置协议中约定。

第八条 10户以下分散避险搬迁安置的建房用地,应当按有关规定签订宅基地使用协议,并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10户(含10户)以上集中避险搬迁安置的建房用地,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

第九条 在本村民小组区域范围内避险搬迁安置的,宅基地由所在地村组进行调剂;在本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跨村民小组避险搬迁安置的,宅基地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调剂;跨乡镇避险搬迁安置的,宅基地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调剂。

第十条 避险搬迁安置建房用地的有关事项,应当符合《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并与所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十一条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的,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十二条 跨乡镇集中搬迁安置的移民按生产用地人均1亩,宅基地、道路、水利、绿化等公共用地人均0.5亩的标准配置生产生活资源。调剂用于避险搬迁安置的土地,由移民所在地村组集体所有,分配给移民户承包经营。对独生子女避险搬迁安置移民户建房,按增加1人的标准划分宅基地。

第十三条 跨乡镇自主择址搬迁安置和投亲靠友搬迁安置的移民,应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避险搬迁安置移民在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分配、就医、就学、就业、生产开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安置地村(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移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避险搬迁安置移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业股权等生产资源可以依法自行流转,也可以由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依法组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业股权等生产资源流转应当由承包方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或协议。第十五条 避险搬迁安置移民户应当根据其签订的避险搬迁安置协议的约定,在领取建房搬迁补助费的70%后3个月内自行拆除原有房屋,宅基地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小组依法予以收回。逾期不予拆除的,由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 需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点,工程项目由县市人民政府依据设计规划和有关规程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避险搬迁安置移民所涉及的房屋初始登记费、房屋转移登记费、广播电视安装开通费、广播电视端口迁移费、自来水入户表安装费等费用,相关单位应当减半收取。避险搬迁安置移民办理建房土地使用证、户口迁移登记等手续,相关单位只收取工本费。

第十八条 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免收耕地占用税。避险搬迁安置移民户自建自用房屋免征各税。避险搬迁安置移民进城(镇)购房,免征契税、印花税。集中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免征防洪保安基金。集中避险搬迁安置点公路建设应纳入县乡公路建设项目范围,并享受通村公路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林业部门应为避险搬迁安置新建住房的移民户优先安排民用材采伐指标,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跨乡镇避险搬迁安置的,凭避险搬迁安置审批手续,允许其采伐的民用材由迁出地向迁入地运输流通。

第二十条 水利部门在安排人畜饮水等水利建设项目时,应当重点向集中避险搬迁安置点倾斜;电力部门应当将集中避险搬迁安置点纳入农村电网改造范围。

第二十一条 县市人民政府对避险搬迁安置所需生产生活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采取调剂用地的方式予以安排。有关避险搬迁安置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抢险救灾用地”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避险搬迁安置点用地按有关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林业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简易程序处理避险搬迁安置用地涉林事项。规划、建设部门应当优先为避险搬迁安置项目进行规划及建筑设计。

第二十二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发改委批准的可研报告、总体规划方案和本办法编制项目实施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移民开发局、市规划局依法进行审核、审批。

第二十三条 项目单项工程实施完毕,根据工程的审批权限,由批准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避险搬迁安置项目整体实施完毕,由县市人民政府初步验收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由市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验收报告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四条 县市人民政府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做好各项目实施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真实完整。

第二十五条 避险搬迁安置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依照市政府办公室《郴州市东江水库移民避险搬迁安置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09〕4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郴州市移民开发局负责解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水电站施工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细则 篇八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 xx 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查找问题、认清差距,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再鼓干劲、再添举措,强力推动移民搬迁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刚才,xx 同志通报了 20xx 工作考核情况,我们为 xx 镇、县移民办等 x 个镇、x 个部门颁发了奖牌,xx、xx 同志作了大会发言,xx 同志在详细点评的基础上,对 20xx 年移民搬迁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总体来讲,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能够把移民搬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定不移抓推进,全面规范抓落实,克难攻坚抓提高,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连续四年获得“全省 xx 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得到了省市的认可肯定。但从刚才通报和我近期深入基层调研的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工作进展不够快,时间过半但任务完成尚未过半,欠账较大;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滞后;产业支撑不够强,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基础仍不牢固;政策执行不彻底,旧宅腾退没有实质性进展,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的思想认识仍然不够、拼抢劲头仍然不足、推进力度仍然不大。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面,我讲 6 个方面的问题。

一、紧盯“一个目标”,统一思想抓搬迁 xx 移民搬迁工作推进到今天,可以说,已经到了关键节点和攻坚

时期,作为此项重大利民惠民政策的发轫地,我们更有责任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通过易地搬迁脱贫一批。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抓好移民搬迁工作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提到了新的高度。同时,今年县人代会上通过的“十三五”规划,把撤县设市作为全县“十三五”期间必须完成的“十件大事”之一,而撤县设市县城居住人口数量是一个前提条件。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紧紧围绕撤县设市这一目标,切实把移民搬迁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自我加压,坚决克服年年抓搬迁、月月看进度、季季搞评比的厌倦情绪,坚决消除抓搬迁是常规工作、建设安置有县上操心的麻痹意识,进一步加快移民搬迁步伐,加快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推动更多的人口向城镇聚集,力争“十三五”期间 xx 撤县设市目标顺利实现。

二、突出“两类人群”,扭住重点抓搬迁 把移民搬迁作为脱贫的“五个一批”之一,主要是让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群众通过入川、到镇、进城安置,最终实现“挪穷窝、断穷根”的目的。今年,各级各部门要把“两灾户”和“贫困户”搬迁作为当前移民搬迁工作的重点对象,明确任务、稳步推进,着力解决好搬富不搬穷、搬易不搬难、搬少不搬老“三搬三不搬”问题,确保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威胁的群众全部搬迁到城镇居住。对“两灾户”,要坚持“三优先”原则,按照“不掉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年底前务必全部搬迁到安全地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存环境,让他们早日过上安心舒适的新生活。这是一项政治任务,必

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贫困户,要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与搬迁群众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确保在 20xx 年底前全部完成搬迁。

三、加快“三大建设”,强化配套抓搬迁 “入住率”是检验移民搬迁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标尺。安置点入住率不高,不仅闲置浪费资源,而且影响全社会对移民搬迁工作的看法和认识。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提高入住率作为移民搬迁工作的硬性指标来抓。当前,要重点做好 3 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要按安置规模协调配套资金,加快集中安置点水、电、路、视、讯等“小配套”建设,特别是道路硬化、水电铺设、污水处理等基础性建设要做在前。二要加快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原则,结合各相关部门“十三五”规划,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幼儿园、学校、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健身广场等“大配套”建设,妥善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养老统筹、医疗保险、子女上学等问题,努力让搬迁群众安心入住、舒心生活。三要加快产业体系建设。要把产业建设与移民搬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按照“一点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逐点规划配套产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我认为,大家要在 4 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要结合精准脱贫示范村产业发展,整合农业、林业、扶贫等项目资金,鼓励群众发展立体生态农业,做到山上建园区、山下建社区、山外拓市场,带动搬迁群众增收。二是要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吸引更多企业入驻,不断扩大规模,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吸纳本地群众就业。三是要依托雨露计划、人人技能工程、农村实用技术

培训等,提高搬迁群众的技术水平和劳动技能,使搬迁群众都能掌握一至二门的劳动技能,为创业、务工创造条件。四是要结合城市建设,提供更多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让搬迁群众实现就业,通过劳动报酬增加收入。总之,要通过发展产业、企业务工、投身公益、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实现搬迁群众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增收有渠道,让他们不仅住上新房子,还能鼓起钱袋子,从根本上解除后顾之忧。

四、狠抓“四项管理”,规范运行抓搬迁 要进一步深化“规范提升年”活动,以“规范管理、质量提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落实,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实效。一要狠抓档案管理。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四级建档”和三级电子信息系统,实施搬迁对象全员、全程信息化管理,做到随时随地查看搬迁户信息、项目影像信息和搬迁资金信息,确保底子清、情况明。

二要狠抓资金管理。要强化移民搬迁工程资金监管,所有资金一律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所有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三要狠抓项目管理。所有统规统建项目都要严格实行“五制管理”,健全工程项目监督、结算、验收、审计等工作制度,加强统规自建和分散安置住房工程的质量监管,坚决实行质量安全“零容忍”和“终身制”。同时,要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并纳入项目管理,与住房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同步申报、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四要狠抓社区管理。按照新型社区建设的要求,民政部门要根据村民委员会、社区机构设置规定和不同规模、不同地域移民集中点的需要,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所,设置管理机构,让搬迁群众在移民安

置社区平等地享有基本医疗、教育、养老、低保等社会保障权利,努力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服务优质、风尚文明”的新型移民安置社区。

五、坚持“五个强推”,示范引领抓搬迁 要持续深化省市移民搬迁综合示范县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大点安置、“四房结合”、社区化管理、物业化服务、旧宅腾退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思考、积极创新,着力破解难题,打造工作亮点。

一要 强力推进大点安置。要按照县城搬迁六成、小城镇搬迁四成的原则和“三靠近”思路,从严控制 100 户以下的小型安置点,重点谋划、大力推进一批 1000 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特别是 5000 户以上的大点建设,尤其是县城周边的 xx 安置区和 xx 安置区,要不断扩大集中安置点的建设规模,引导搬迁群众由零星分散向集中有序转变,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向市民转型,以此拉大县城主体框架,增加县城常住人口数量,为我县“十三五”期间完成“撤县设市”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

二要强力推进“四房结合”。要主动抢抓中省市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机遇,把移民搬迁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移民搬迁房、棚改房、保障房、商品房“四房”打通使用的有效渠道,不断拓展移民搬迁工作方式方法,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

三要强力推进社区管理创新。要对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新型社会矛盾保持警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建设主题文化、举办各类活动,在规模1000 户以上集中安置点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着力消除搬迁群众因“生存环境重建、社会文化重构、发展能力重塑”等带来的各种

不适,努力使他们尽快融入当地,为一方发展作出贡献。

四要强力推进物业服务。要按照“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移民参与”的思路,继续推进县移民搬迁物业服务总公司及各镇办物业服务分支机构建设,对移民搬迁小区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服务,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市场化经营。

五要强力推进旧宅腾退。要严格执行“搬进新户、腾退老户”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旧宅腾退实施方案,国土、移民等部门和镇办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协作,积极动员搬迁户及时拆除旧宅并进行复垦,特别是对“两灾户”和矿区及尾矿库威胁户,要加快旧宅腾退力度,力争做到当年搬迁、当年腾退,防止搬迁群众“回流”引发安全隐患。

六、落实“六项举措”,提高水平抓搬迁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强推移民搬迁工作的重大举措,有效激发了工作活力,推动了工作落实。今年,我们要进一步狠抓各项工作举措的落实,促进我县移民搬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继续推行“两大机制”。要坚定不移实行“镇办书记担责、镇长(主任)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季度点评、专项视察、年底交账”两大推进机制,坚持一月一排名,一季度一点评,严格考核奖惩和行政问责,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比学赶超、凝心聚力抓搬迁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要严格落实搬迁规划。对“十二五”已建成的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按照规定标准逐一核实,确保建设到位。对“十三五”期间应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要超前规划、提前开工,在20xx 年 x 月底前全部动工,20xx 年之后原则上只在原有安置点的基础上扩大规模,不再安排新的安置点建设项目。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提前解决好建设用地和河堤护坡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实施。

三要精准落实搬迁对象。要逐户逐人核查完善信息资料,尽快完成 20xx 搬迁对象建档立卡任务,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同时,要密切关注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相关政策动向,及时做好xx 移民搬迁对象与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之间的政策衔接,在上面政策没有正式出台前,步子不能停、工作不间断。

四要牢固恪守政策红线。坚持把建房面积、建房成本、户均占用面积、群众出资作为严格执行政策的“四条红线”,严禁将大小配套、公务支出等费用纳入建房成本,切实减轻群众负担,让群众少出钱、住新房。国土、住建、财政、审计、移民等部门要对用地审批、规划设计、招标审核、项目审查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建房面积、户均占用面积符合规定、不超标准。五要严格督查兑现奖惩。继续实行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移民办“五部门”联合督查机制,并依据《xx 县xx 移民搬迁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对各季评比前三名、年终评比前五名的,县委、县政府予以奖励;季评比名次排名倒数后二名和年终评比倒数后三名的镇办,对主要领导实行约谈问责,以考核推进工作,以奖惩确保实效。六要注重宣传舆论引导。要瞄准主流媒体和专业媒体,深度挖掘主题内容,积极撰写有深度、有质量、有影响的文章,全面提升工作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向广大群众宣讲xx 移民搬迁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要积极回应涉及移民搬迁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及时发布搬迁信息,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切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同志们,做好移民搬迁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群众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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