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

2024-10-26

非法营运(共12篇)

1.非法营运 篇一

保证书

尊敬的 运政管理所:

本人,系 人,因家庭贫困,从 年起一直在 打工,经过多年打拼,终于于 年 月购置了一辆面包车(,车牌为),购车后一般帮当地老板拉点货物赚钱生计,近一个月没有拉到货物,别说养车,个人生活都陷入困境,年 月 日,听在老乡说,这边拉客运能赚钱,由于自己没有读过什么书,也不知道拉客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就冒然于 年 月 日到 接学生到昆明市区内,于 月 日被贵所查处。现经过贵所执法人员的教导,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知道非法运营的危害及不负责任,内心非常悔恨,特向贵所保证以后不再从事非法运营活动。

特此保证,望贵所给予谅解为谢!

保证人: 2014年3月20日

申请书

尊敬的嵩明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本人,男,汉,云南 人,身份证明号码为:,因家庭贫困,没有上过几年学,对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是很了解,于 年 月 日因在贵所管辖的杨林大学城非法拉客,导致车辆()被贵局扣押。

经过几天的学习,深刻认识到非法拉客是违法的行为,对社会及所拉客人的危害及不负责,决定从此以后再不做类似违法的活动,因该车辆是我维持生计的保障,请贵所鉴于我是初犯,而且真心悔过,给予退还我的车辆。特此申请,望贵所给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 2014年3月20日篇二:2016非法营运承诺书 2016非法营运承诺书

非法营运承诺书

尊敬的 运政管理所:

本人,系 人,因家庭贫困,从 年起一直在 打工,经过多年打拼,终于于 年 月购置了一辆面包车(,车牌为),购车后一般帮当地老板拉点货物赚钱生计,近一个月没有拉到货物,别说养车,个人生活都陷入困境,年 月 日,听在老乡说,这边拉客运能赚钱,由于自己没有读过什么书,也不知道拉客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就冒然于 年 月 日到 接学生到昆明市区内,于 月 日被贵所查处。现经过贵所执法人员的教导,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知道非法运营的危害及不负责任,内心非常悔恨,特向贵所保证以后不再从事非法运营活动。特此保证,望贵所给予谅解为谢!

保证人:

2016年3月20日

车辆不非法营运承诺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学校特与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1.在上课或放学回家时,禁止搭乘“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2.全体学生不得乘坐非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3.严禁学生(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骑自行车上、放学,外出游玩。4.不得在公路上游玩、踢球、奔跑、嬉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5.学生在路上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经过路口或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切实保护自身安全。

6.学生家长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接送学生的,家长要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7.学生如搭乘“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希望家长和学生坚决做到以上要求,遵守自己的承诺:不乘坐“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自己及家长负责。

家长(承诺人)签名:资料管理下载

学生(承诺人)签名:资料管理下载

里雍中心小学(公章)

201x年x月x日篇三:七庄小学拒乘非法营运车辆承诺书

七庄小学拒乘非法营运车辆承诺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学校特与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1.在上、放学回家时,禁止搭乘“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2.全体学生不得乘坐非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3.严禁学生(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骑自行车上、放学,外出游玩。4.不得在公路上游玩、踢球、奔跑、嬉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5.学生在路上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经过路口或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切实保护自身安全。

6.学生家长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接送学生的,家长要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7.学生如搭乘“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希望家长和学生坚决做到以上要求,遵守自己的承诺:不乘坐“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自己及家长负责。

家长(承诺人)签名:

学生(承诺人)签名:

七庄小学(公章)

201年9月9日

-----------------------承 诺 书 回 执

我已阅读《七庄小学拒乘非法营运车辆承诺书》,并要求孩子严格遵守,自觉督促孩子注意交通安全。

家长(承诺人)签名: 2012年9月 9 日篇四:行政处罚文书的保证书

保证书

我叫,是 人,我保证以后不再进行非法营运,如果再非法营运让运管所查扣,我愿意接受运管所的重罚。

保证人: 时间:篇五:大安小学拒乘非法营运车辆承诺书 拒乘非法营运车辆承诺书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学校特与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1.在上课或放学回家时,禁止搭乘“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2.全体学生不得乘坐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超速车、司机酒后驾驶车。3.严禁学生(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骑自行车上、放学,外出游玩。4.不得在公路上游玩、踢球、奔跑、嬉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5.学生在路上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经过路口或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切实保护自身安全。6.学生家长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接送学生的,家长要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7.学生如搭乘“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希望家长认真阅读《大安小学拒乘非法营运车辆承诺书》,并要求孩子严格遵守,自觉督促孩子注意交通安全,遵守自己的承诺。否则,一切后果由自己及家长负责。

2.非法营运 篇二

2012年至今, 上海对非法客运经营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上海交通执法、公安、工商和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联手, 共出动执法人员13.15万余人次, 共查处非法客运的四轮机动车2 221辆, 其中克隆出租车650辆;联合工商和质监等部门关闭非法销售、改 (拼) 装窝点58处;公安交警部门共查获残疾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等“五类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车辆32.9万余辆, 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非法客运人员实施治安拘留。同时,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还优化调整公交线路329条, 开通“最后一公里”短驳公交线路达84条。

随着交通执法力度的加大, 上海非法客运呈现新动向:一是运营方式由公开化经营向隐蔽性经营转变, 一些非法客运车辆为逃避检查, 采取早、晚间出动, 运载办公楼固定客户、带车求职、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等方式;二是分布区域由城乡接合部向郊区中心城镇、中心城区蔓延, 目前发现主要地铁站和居民住宅小区出入口都有非法客运车辆聚集;三是运营人员由个体向团伙扩展, 已出现“安徽帮”、“河南帮”、“山东帮”等抱团经营的团伙倾向;四是非法客运组成有新变化, 除一部分人员 (绝大多数为外省市来沪人员) 以非法客运谋生外, 还出现本地人白天正常上班、晚上非法客运“捞外快”现象, 也有正规出租车驾驶员转向非法客运, 其中部分区域出租车驾驶员合同期满后用二手退役的出租车开起了“克隆车”。

3.非法营运 篇三

应否赔偿?

问:我和丈夫2008年2月按揭购买了一辆小车,并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盗抢险”等险种,对于所投保的汽车的用途约定为“家庭自用”,保险期为一年。2008年10月,我驾车从事“野租儿”营运拉客时,被乘客把车抢走了。请问,我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吗?

答:你从事“野租儿”的行为属于改变车辆用途用于营业运输,是违法的,你的行为导致了汽车被抢。因此保险公司可免责不赔。

2、搭便车出车祸应由谁来赔偿?

问:我姐在走路上班途中遇见朋友王某,便顺路搭乘王某的摩托车。途中摩托车不幸与一手扶拖拉机相撞,我姐当场受伤,肇事者已经逃跑。后为了治伤,我们为姐姐花去医药费一万余元,但找不到肇事者。请问,我们的损失该怎么办呢?

答:王某驾驶的摩托车是机动车,属高速运输工具,王某应有保障乘车人的安全的一般义务。事故发生后,在与之发生碰撞的肇事车主逃逸查找不到的情况下,王某应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待寻到肇事车主,王某可再就自己的支出赔偿数额向肇事车主索要。所以,你们可以找王某赔偿。

3、借款买来的房子,发生继承后怎么处理?

问:我向我先生的亲戚借钱给我父亲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奶奶想分房产。我不能贷着款而让他们分钱吧?

答: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确实证明房子是借款买来的,那么你父亲的遗产在分割前,应当先偿还借款,然后有剩余的话,才能进行继承。

4、该由谁来赡养我?

问:我一共有两儿两女。在两个儿子分家时,我们按当地的农村习俗约定,老伴随大儿子生活,我随小儿子生活。但现在小儿子因为病重无力赡养我,请问我可以找大儿子和两个女儿尽赡养义务吗?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该规定,你的大儿子及另两个女儿对你均具有赡养义务,不因兄弟分家及出嫁而免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

5、结婚证被毁,怎么离婚呢?

问:我和我老公经常吵架、打架,我提出离婚,他又坚决不同意,并当着我的面把我们的结婚证烧毁了。现在,我和他实在过不下去了,想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没有结婚证咋办呢?

答:结婚证被毁仍然是可以离婚的。你可以持你的身份证到你领取结婚证的当地档案部门查询你们当初登记结婚的相关档案,然后据此向法院起诉离婚。

6、这样的亲戚能结婚吗?

问:我和我外婆的兄弟(即舅爷)的孙女自小就是同学,现在我们之间有感情,想结婚,但亲友均反对,并说是违法的。请问,根据法律规定,我可以和她结婚吗?

答: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根据亲等计算,你和你舅爷的孙女属四代旁系血亲,不在禁止结婚之列。

7、夫妻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

问:我和老婆已经分居三年了,我听人说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那我和她是不是已经自动离婚了呢?

答: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不是你认为的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时间无论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必须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8、我爸爸死亡补偿金哪些人有继承权?

问:我爸爸因交通事故去世,由法院判决车主支付了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我爷爷起诉法院索要三分之一的赔偿金。他有权利要这部分钱吗?

答:就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在法律界有一定的争议,但一般情况下,法院是按遗产分配方式来进行分配的。死亡赔偿金应为死者近亲属共有,你爷爷有权分割死亡赔偿金。

答询律师:张立君

4.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总结 篇四

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精心组织.

此次专项行动在县委、县府统一领导下,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以副乡长田德丞任组长,派出所、维稳办、信访、民政、妇联、团委等办公室人员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部门齐心协力,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在专项行动政府牵头组织领导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工作,明确部门职责,集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使查处非法营运等违章行为的`取得了明显效果.全乡共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次,车辆13余次,检查车辆20辆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台;违法载人5人次、罚款1000元。通过此次行动,有力地震慑了非法营运经营者的嚣张气焰,教育了一批违规或准备违规的行为人,遏制了非法营运等违法经营活动在我乡进一步蔓延,道路运输环境得到改善,维护了道路运输及行业的规范有序,保障了广大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文明整治,确保和谐稳定

在本次专项行动,政府坚决做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做好安抚稳定工作,矛盾化解工作.

5.车辆不非法营运承诺书 篇五

车辆不非法营运承诺书一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学校特与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1.在上课或放学回家时,禁止搭乘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2.全体学生不得乘坐非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

3.严禁学生(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骑自行车上、放学,外出游玩。4.不得在公路上游玩、踢球、奔跑、嬉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5.学生在路上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经过路口或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切实保护自身安全。

6.学生家长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接送学生的,家长要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

7.学生如搭乘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希望家长和学生坚决做到以上要求,遵守自己的承诺:不乘坐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自己及家长负责。

家长(承诺人)签名:资料管理下载 学生(承诺人)签名:资料管理下载 里雍中心小学(公章)201x年x月x日

车辆不非法营运承诺书二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交通运输环境的新要求,市运管处就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对外承诺如下: 1.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和其他车辆非法经营的行为。

2.加大对出租车私自调价、节假日乱涨价、不打表、拒载等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3.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行业文明创建竞赛活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形成文明敬业、争先创优的服务意识,全面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以规范的经营,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

4.开展以打击黑车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和咨询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发动合法经营者、群众和有关部门主动配合打击黑车工作,强化社会影响力。

5.开展运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讲座,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队伍作风,总结交流各地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情况,部署阶段性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6.拒乘非法营运车辆承诺书 篇六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学校特与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1.在上、放学回家时,禁止搭乘“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2.全体学生不得乘坐非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

3.严禁学生(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骑自行车上、放学,外出游玩。4.不得在公路上游玩、踢球、奔跑、嬉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5.学生在路上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经过路口或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切实保护自身安全。

6.学生家长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接送学生的,家长要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7.学生如搭乘“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希望家长和学生坚决做到以上要求,遵守自己的承诺:不乘坐“三无”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自己及家长负责。家长(承诺人)签名:

学生(承诺人)签名:

滦县雷庄镇黄庄小学(公章)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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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回 执

我已阅读《黄庄小学拒乘非法营运车辆承诺书》,并要求孩子严格遵守,自觉督促孩子注意交通安全。

家长(承诺人)签名:

7.非法营运 篇七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中心城区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精神,切实实现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周口市区交通特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较短的时间内,遏制了三轮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高发势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成绩

整治活动开展以来,交警、城管、运管相互配合,突击行动以荷花市场、菜市场、路口摊点、医院路道口三轮车及“摩的”占道作为重点治理路段,开展集中突击行动,切实形成“查扣一辆,威慑一片”的严管态势。集中统一行为期间,共出动警力4800人次,警车90辆次,设置固定执勤点8个,流动巡逻组5个,共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521起,无证驾驶57起,查处机动三轮车327辆,其中“红顶车”23辆,营运电瓶三轮车143辆,残疾三轮车61辆,人力三轮车16辆,拘留10人。

由于整治活动得到市委、市政府,市各局领导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整治活动取得辉煌战果,以往七一路、交通路等主要干道三轮车乱穿乱行,乱停乱放等现象已消失,非法营运三轮车明显减少,达到预期目的。

二、采取措施

1、宣传先行,营造浓厚氛围。

为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迅速掀起 宣传高潮,整治活动伊始,集中行动办公室制订了详细的宣传计划,设计、制作了大量的宣传资料。采取媒体宣传、重点场所、重点群体宣传、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执法过程宣传等多种形式,打造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初步实现了电视台有影、电台有声、报纸上有文字等的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集中行动以来,已加印散发市政府通告宣传彩页3万余份,粘贴用通告8500份;制作三轮车禁行提示牌30个,制作办牌办证流程、交通事故宣传展板30块,制作安装车载播放系统10套,制作宣传录音带10套。制作宣传车贴10个。在主要媒体播发文章15篇,发送手机警示温馨提示短信3万余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4场,在周口市电视台播放流动字幕110次。

2、执行措施,坚决取得成效

一是合理安排执法时间和执法力量。我们根据执法队伍实际和辖区交通情况,将执法人员进行分组,设立固定执勤组和流动执勤组。固定执勤组外贸岗、农贸市、路口摊点、医院路道口进行定点执法;流动执勤组主要查扣各个路口进入交通路等快车道的三轮车,采取定点查纠与流动治理结合;二是同时为了防止三轮车驾驶人掌握执勤时间,我们对执勤时间进行轮岗,尤其是在五一假期期间,保证中午12:30到2:30,下午6:30到8:30不脱岗、不脱勤。三是注重人性化执法。采取教育与严格处理相结合原则,对工作中发现的确是外地初次来周的三轮车驾驶人,以及运疾送瓜果蔬菜等容易腐烂的车辆驾驶员都给予教育放行。同时对老年人驾驶的三轮车也采取发放宣传单、教育的方式予以处理。四是严格执法。对非法营运三轮车,我们坚决予以查扣,督促停车场割蓬处理,同时严格执照市政府通知予以处罚,杜绝说情风。

三、存在问题

1、宣传时只重突出重点,没有撒到面做到家喻户晓、妇幼皆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部分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冷嘲热讽甚至阻挠执法的情形。

2、联合整治中,有些部门积极性不高。在联合整治活动中,交警、城管、运管三个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但有些部门人员不出力,或者人员出力不出工。

3、后勤保障,办公设施不齐全,车辆不多,车辆调动难,办公室没有真正运转开来,给联合整治活动造成一定阻力。

四、建议

1、针对“红顶车”非法营运,唯有持之以恒,坚决巩固行动战果,常抓不懈,才可能预防“红顶车”反弹。要加大各个机关部门配合力度,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预防反弹。

2、广播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各派一家记者实地跟踪报道,不掩盖问题,让群众真正了解整治非法营运三轮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3、后勤保障,办公设施尽快购置齐备,让办公室真正运转开来。

8.机动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 篇八

kGF13D0Gc12F0HB6>为巩固全市机动车非法营运(以下简称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全市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交委牵头、部门联动、长效治理”的总体原则,以“健全机制、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关注民生”为工作方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努力为建设“畅通重庆”、“平安重庆”、“宜居重庆”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巩固前期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涉嫌非法营运的刑事、治安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城区核心区域、繁华商圈、枢纽站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监管、运输组织、综合治理效能,有效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质量,维护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工作措施按照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总体原则和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长效治理“四项制度、四项机制”。

(一)属地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北部新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属地管理举措,强化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属地责任制。1.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平稳推进,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2.落实本行政区域内非法营运人员和车辆所在乡镇(街道)的非法营运治理工作责任制、非法营运人员中生活困难者就业扶持责任制、有关乡镇(街道)对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管理和ww工作责任制。3.将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按层级分别纳入市、区县(自治县)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重庆”目标考核体系。

(二)联席会议制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和区县(自治县)分别成立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督导组,督导组分别在市和区县(自治县)交通部门设办公室,负责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1.市督导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区县(自治县)开展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2.各区县(自治县)督导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联席会议,检查非法营运治理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研判非法营运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3.市和区县(自治县)督导办公室适时组织道路运输企业、站场经营者等召开非法营运治理情况通报会议,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三)有奖举报制度。由市财政局和市交委共同制定打击非法营运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提高社会公众参与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的良性互动。由市和区县(自治县)财政分别提供经费保障。凡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奖励。

(四)“黑名单”制度。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完善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黑名单”管理系统,实现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有关部门对非法营运情况数据资源共享,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本文来自http://转载请注明)曝光“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及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五)日常监管机制。要坚持将非法营运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增强执法手段,切实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查处各类涉及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1.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协调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强化对道路客运企业的监管、指导,规范行业治理。划定非法营运治理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做好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双防控”工作,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参与现场监控,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氛围。加强交通部门智能化执法系统建设,建立主要客运枢纽站场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化稽查系统,强化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提高执法监管效能。2.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涉及非法营运的制假贩假、假冒和套牌车辆,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和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查处摩托车超载行为。与残联配合加强对残疾人代步车的规范管理。3.工商部门要严格汽车租赁企业登记管理,依法查处汽车租赁企业、旅游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

(六)联合执法机制。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要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常态性联合执法和集中治理行动,解决非法营运中的突出问题,保持现场管控力度和执法威慑力。1.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各区县(自治县)公安部门指派3—5名公安干警,与本行政区域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共同上路,各司其职,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要充分利用公安部门夜间武装检查平台,交通执法与公安警力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2.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对客运枢纽站场、繁华商圈、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每月开展一次为期2—3天的区域联动、多部门参与的集中治理行动,集中治理行动具体方案由市督导组办公室另行制订。原则上每次集中治理行动市级执法力量不少于100人、各区县(自治县)执法力量不少于20人。3.对跨区域非法营运行为开展异地执法行动,加强异地执法力量调度和异地交叉检查,增强执法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4.完善案件移交查处机制,对涉嫌非法经营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就业保障机制。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会同交通、民政、残联等部门,大力开展非法营运人员的就业促进、困难救济、社会保障等工作,以各项人性化举措促进非法营运长效治理。1.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制订促进非法营运人员中生活困难者就业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定期公布就业岗位;指导本行政区域乡镇(街道)、社区对非法营运人员进行调查登记,适时组织培训,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与交通、民政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每季度定期通报被查处非法营运人员的就业落实基本情况。2.交通部门对从事非法营运人员中家庭经济困难、有就业意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提供一次免费从业资格培训。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将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逐步推荐到道路运输企业就业。3.民政部门参照国家和我市关于城市低保户及有特殊困难家庭的有关救助政策,对退出非法营运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其家庭确有临时困难的应及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努力发展福利企业,安置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凡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4.残疾人联合会要加强对残疾人的教育引导,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实施残疾人代步车规范管理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从事非法营运的经济困难残疾人的救济和促进就业工作。

(八)运力调控机制。市和区县(自治县)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市场调查研究,科学规划运力投放,逐步缓解群众出行难问题,努力缩小非法营运行为生存空间。1.交通部门要加强城市客运需求和能力建设研究,编制、完善和组织实施城市公交客运规划。按照市场需求制定出租汽车运力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平衡运力,缓解客运市场供需矛盾。完善出租汽车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强化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安全服务质量考核。2.优化公交线网,延伸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线网覆盖率,合理调整运力结构。适时开展主要枢纽站场、城乡结合部、城市新拓展区域的运力需求调查,掌握重要时段的客流变化,科学投放和调配客运运力。合理设置公交、出租汽车停靠站点,做好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重庆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长效治理工作任务(见附件1),扎实履行属地责任,把非法营运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市民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同时,要通过定期走访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社会各方面对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掌握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动态,发现、纠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人性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公务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营运、利用职务之便(本文来自http://转载请注明)占干股、索贿受贿、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产生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急处置,确保稳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北部新区管委会要按照ww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治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对集中治理行动进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不稳定苗头和因素,要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考核,强化检查。市督导组办公室每季度要对各区县(自治县)落实非法营运长效治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见附件2),并通报考核情况。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对需挂牌治理的重点问题和地区,报市督导组审定后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检查仍不合格的,予以考核扣分。

9.非法营运 篇九

行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和田地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行办发明电【2011】85号)精神,深刻吸取3·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和田县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立即部署开展工作

按照行署内部明电精神,县政府立即制定下发了《关

于印发和田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政办传【2011】24号),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工作。

二、严格工作分工,明确责任

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中,实行严格的责任分工,县安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扣留,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将以个人名义注册的车辆信息汇总提供给交通、运管、农机部门;严厉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交通、运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非法营运车辆的调查摸底和排查甄别;将公安(交警)部门抄送的车辆登记表与行政许可档案逐一对照、认真甄别并建立档案,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以及曾取得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但经营期限届满,尚未申请延续经营和未重新提出经营申请的,或虽然提出申请但未获许可的,应当按其活动的县市或区域分别造册登记,明确整治对象;依法查处道路非法营运机动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农机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非法营运拖拉机的调查摸底和排查甄别,并进行登记建档,明确整治对象;依法查处非法营运拖拉机的违法违规行为。监察、纠风部门负责查处政府公职人员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私养“黑车”、以车养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其他各种利益保护及以专项整治为名的公路“三乱”行为。政法部门负责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协调,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保障;动员全县所有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私家车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排查出有私养“黑车”、以车养车等非法营运行为的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报送至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备案。

三、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步骤和责任份工作,相关部门密切

配合,迅速开展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摸清本辖区范围内个人自用车辆底数工作,县公安交通、运管、农机部门联合根据行政许可档案逐一对照。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对已摸排的674辆私家车按照要求与非营业性机动车签订《保证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诺书》。经过公安交警等部门近两个月的路检路查及隐患排查,没有发现私家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车主,没有发现国家公职人员私养“黑车”、以车养车等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也没有接到群众投诉、举报。

虽然在专项行动工作中,没有发现私养“黑车”、以车养车等非法行为,但是此项工作是长期性的工作。县公安交警、运管、交通、安监等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排查,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和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0.非法营运 篇十

近期,我市城区出现部分非法营运车辆及残疾人专用车辆违规非法载客行为,这些车辆未经管理部门审批办理营运许可、登记备案等手续,如乘坐这类车辆,将会给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市城管局等部门已联合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希望广大市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非法营运车辆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摩托车频频违法,有些摩托车属无牌、报废、套牌或假牌照车辆,经常超速行驶、超坐搭乘、随意占道停放、随意掉头、闯红灯、争道抢行,严重扰乱市区交通秩序。二是破坏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营运车辆随意拉客、抢客,对公交、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影响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三是事故频发、理赔困难。非法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些司机为逃避责任,当场逃逸;或发生伤亡事故后,司机既无经济赔偿能力,又无法得到保险理赔,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四是侵犯乘客的合法权益。非法营运车辆发生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五是有损城市文明形象。不少非法营运车辆为了能拉到客人,往往在车站、医院、酒店、广场、学校、公交停靠站点等地随意占道停放、结伙成堆、强拉强载、鸣笛揽客,严重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理解和配合,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广大市民如发现非营运车辆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可以及时向运管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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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非法营运 篇十一

时间:2011-03-24 10:43 来源::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作者::易文琼

最近,赣州市开发区潭口镇冒出了一批装饰简陋、结构简单的电动、燃油三轮车,俗称“助力车”(以下统称“非法三轮车”),穿梭于乡村道路与大街小巷,成了乡镇交通一员,由于非法三轮车上道路行驶非法载客营运现象,给交通秩序管理带来了困难,造成了交通事故隐患,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不得不让交通管理部门认真审视,谋求解决办法。下面笔者就非法三轮车现状、带来的问题、形成原因及治理对策进行一下简析。

一、非法三轮车营运现状及带来的问题。

(一)数量高速增长。目前,从事营运的非法三轮车有燃油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各类原装电瓶三轮车等车型,经调查,购置一台营运性汽车、机动三轮车,需花费数万至十万元,管理费用较高且技术标准要求严格。而购买一辆非法三轮车价格低者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高者在5000元至6000元之间,且无需办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等方面的手续,当日购买当日就能上路运营,每月约收入800元一1500元不等,投资小,收益快,价格低廉且操作简单,颇受中低消费者人群欢迎,增长数量日趋加大。

(二)从业人员复杂。从年龄结构上分析,以此两类从事营运的人群大部分在35岁至65岁之间,年龄偏大,部分驾驶人体质欠佳,精力差,经常性带病或疲劳驾驶,交通安全难保障;从人员素质上分析,大部分从业者文化程度低,无一技之长,无固定收入,守法意识差,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从人员成份上分析,一部分是年老在家不能从事其他劳动的人群,一部分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民利用农闲时间出门挣收入人群,一部分是从下岗职工群体中转换而来,一部分是外来暂住人口无业人员,一部分是残疾人驾驶改装残疾车,这些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对社会不满,特别是部分外来人口蛮横无理,欺行霸市,欺侮学生或旅游者,易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带来不安定因素。

(三)影响交通秩序。为争客源,因其体积小,停放易,招手即停,见缝插针,有顾客招手便截头猛拐、抢道占道,经常带来大面积拥堵。受多拉快跑利益驱动,长时间在道路通行,有客时不按车道无序行驶,无客时四处徘徊,挤占有限道路资源的同时,超速超员现象严重。因其灵活性高,遇到交警查处便绕道躲避,使交通违法查处难度大,其他驾驶人易产生错误认识,效仿电动三轮车违反交通法规,使交通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

(四)诱发交通事故。大部非法三轮车合格证不标准,多为卡片式,技术标准不严格,安全系数低,特别是在超速超员情况下,制动距离延长,极易造成交通事故。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差。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不带安全头盔、闯信号、肆意掉头、停车,使其他车辆防不胜防,造成交通事故频发。很大一部分乘客不知道此两类车是非法运营,也不知道机动车与非机车的概念,有车就坐,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目前国家没有对电动、燃油三轮(助力)车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发生事故后赔偿能力不足,会诱使部分驾驶人选择逃逸,因其无牌无证,侦破难度大,执法成本高,在无法破获和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受害方极易投诉上访,降低政府公信力。

(五)冲击客运市场。其他客运群体都是明码标价,电动(燃油)助力三轮多为议价方式,但道路有限,客员亦有限,其载客属“无照经营”,通过非法营运获取支配社会财富的机会,会使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心理失衡,易诱发冲突或制造事端。客运市场不规范后,同样会给社会治安埋下隐患。

(六)影响市容市貌。此两类车无牌无证、从业人员良莠不齐,违法行驶,违法载客,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降低城市品味,直接影响到我市经济建设。

二、非法三轮车非法营运形成原因。

(一)法律存在盲区。此两类车概念模糊,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严格按照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技术条件》来比对,确属摩托车范畴,但没有其他效率较高的法律、法规来界定,成了既难确定是机动车,又难确定是非机动车的“二不像”,不能实行规范上牌管理和定期检验,给路面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制造了很大麻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如认定是机动车,驾驶人会拿出所谓的合格证辩解,特别是在认定机动车后担责的当事人经常会复核、投诉、上访。而在路面执法中,如认定是非机动车,只能对其不按车道行驶、闯信号、违法载人等处罚,力度非常小,起不到震慑作用,所以被很多车主有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

(二)有关部门监管乏力。一些利益熏心的商家借法律存在盲区的机会,大量生产,大量销售,在销售中欺诈消费者,生产和销售商会欺骗消费者说这类车辆属助力车(非机动车)无需上牌办证,给消费者造成误区,在计算购车及后续成本后会趋之若骛。技术监督、质检部门对生产销售环节失于监管,一是导致此两类车辆大肆流通,二是车辆质量难以保证,为了降低成本,生产厂家会以次充好,改装加蓬,滥竽充数,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差,但低价销售成为卖点后,又成了低消费群体的购买首选。

(三)城市公交能力不足。市区虽然也新开辟了一些公交线路,但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和旅游季节大量游客涌入,客运能力明显不足,旺季时公交车乘坐难现象非常普遍,出租车费用较高且数量尚未饱和,给市民带来出行难问题,给非法三轮车载客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且城区“城中村”中低收入人群多,图省钱,在购置家具和家装材料和电器时,价格低廉又做为“弥补”城市公交能力不足的非法三轮车就成了理想的交通工具。

(四)交警警力有限。正式民警不足三百人的情况下要承担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警力非常紧张,人员少、任务重,不可能全天候地进行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再由于非法三轮车机动灵活性强,电子监控设施对无牌车辆有心无力,交通违法查处难,也是其存在原因之一。

(五)深层历史原因。国家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一是企业改革造成了大量下岗职工存在,二是“僧多肉少”的就业形式使很大一部分群体无法找到合适工作,三是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问题。从事非法营运的大多属于低收入人群,经济来源不稳定且生活困难,这一职业可以说是其家庭主要、重要的经济来源,亦属无奈之举。但如果继续任其发展,到时就会造成“存在即是合理”的现实,再进行取缔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治理非法三轮车的几点对策

(一)综合治理,多管齐下。仅靠公安一家之力,显然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交警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建立政府牵头,集安监、公安、城管、交通、工商、税务、新闻媒体等单位组成的综合治理领导机制。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改变目前生产、销售、管理相互脱节、各自为政的状况,真正把电动车管理纳入交通管理大系统中。

1、在交警部门设立“非机动车管理所”,负责注册、转移登记、审验工作,为非机动车办理牌号和行驶证;辖区交警大队要为合法车辆划定行驶区域、路线,办理通行证,设置禁行路段,安排路面警力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非法三轮车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设施部门要在城市主要道路规划好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设置禁停标志。科技部门要加大对非法三轮车交通违法的抓拍力度,对违法未处理的由车管部门责令消除违法。

2、交通局运管处要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如非法三轮车或者是“合法“的出租三轮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性,要加大管理力度。可以为符合条件的三轮车办理营运手续,统一车辆外观标识,统一编号,对从业人员进行资质审批,同时严格控制数量,对不合法营运车辆及时查处取缔。

3、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商家占道经营、三轮车聚集、乱停乱放等影响城市形象行为的管理力度。

4、工商、税务部门要严格审批三轮车销售厂家的审批与税务管理力度,必要时对商家进行停业整顿。

5、安监、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源头管理,对生产拼装、以次充好的车辆不予公告,停止生产与销售。

6、保险行业应肩负起社会责任,为所有的三轮车、两轮电动自行车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他车辆低价投放交强险,保障与机动车交强险相同。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一是要做好非法营运三轮车从业者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其了解非法营运的危害,自愿接受政府监管。二要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普遍了解其危害性和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使不乘坐非法三轮车成为自觉的习惯,让其失去生存空间。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非法三轮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欺行霸市、行政刑事案例及时报道,做到家喻户晓。

(三)发展公交,便民利民。政府要加大公交客运的投入,对现有公共交通体制进行改革,调整优化公交线网,提高线网覆盖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共交通资源,对流量较大的线路,增加车次,缩短乘客等车时间;对流量较小的线路,延长运行时间;对重复线路合理区划,提高运营效率。切实满足城区居民对出行交通的需求,使市民出行更加安全、高效、舒适、便捷,从源头上切断三轮车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有效杜绝非法载客问题。

12.县治理非法营运车辆实施方案 篇十二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我镇构建和谐交通运输环境,强化以人为本的城市公共交通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为合法经营者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当前我镇道路交通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

各部门强化工作职能,联合统一行动,齐抓共管,集中整治,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中各类违法违章和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净化,创造畅通、有序、高效、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新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联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召集人:李子标(镇委委员)

召集人:(交通运输分局)

成员:杨擎天(公安分局)

镇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全镇整治车辆非法营运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分局,办公室主任由 同志兼任。

三、整治重点与责任分工

(一)整治重点

1.非法营运的小汽车、三轮摩托车;

2.清溪车站、宏信酒店门口、三中红绿灯、长山头工业区等区域及周边涉嫌非法营运的小汽车;

3.仿冒、假牌出租车和异地营运出租车。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 月 日。

(三)责任分工

1.镇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处理和通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在整治工作的不同阶段,对辖区进行检查督导。

2.交通运输分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配合公安分局做好对涉嫌违法犯罪经营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升公交、出租车等公共运输服务质量。

3.公安分局负责打击渗入运输领域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及欺行霸市行为、利用小型车辆犯罪行为,严惩暴力抗法行为;加大司法追究力度,若违法经营行为涉嫌触犯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报废车辆,对查获的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协助交通运输分局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查处;加强公众场所车辆秩序的管理,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特别是随意停车招客揽客的车辆。

5.宣传教育办负责向群众宣传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公交建设的成果、整治行动的成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6.财政分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审核安排宣传、执法、奖励等费用。

7.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配合交警大队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四、整治步骤、内容及方法

1.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镇交通运输市场联合执法队(以下简称联合执法队)的作用,灵活开展打击行动,定期汇总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2.联合执法队要调查摸底,收集好非法营运车辆的活动信息,采用信息化手段登记,为整治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3.在非法营运车辆集散地,结合交通运输和车辆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禁停标志牌;加强对酒店、商场、中心路段等专用车位的管理,压缩小型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

4.设立举报热线:。

5.设立奖励机制。对能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交通运输分局成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经核实后,由财政分局给予奖励,积极鼓励群众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1.结合全镇综治工作,根据我镇实际,打击机动车辆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由交通、公安、交警、城管部门负责)。公安分局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可疑对象,对有嫌疑盗抢的可疑车辆要进行重点监控,对利用可疑车辆涉嫌进行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的地区,如森美酒店旁,要制定整治计划,进行重点打击。交通运输分局要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小型车辆进行查处。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配合交警部门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查处。联合执法队要强化部门联动,以路面巡查和定点设卡、正常班和非正常班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集中统一行动,打击取缔非法营运的车辆及有关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2.联合执法队要明确分工,采用隐蔽侦察、定点定岗、重点突破的方法,全面整顿清理清溪车站、宏信酒店门口、三中红绿灯、长山头等重点区域的非法营运车辆。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查处无牌无证、假冒报废车辆,打击非法营运团伙与黑恶势力;交通运输分局要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非法营运车辆,彻底取缔上述重点区域候客的非法营运车辆。

3.联合执法队要加大对辖区仿冒、假牌出租车和异地营运出租车的打击力度。交通运输分局负责查处仿冒、假牌出租车和异地营运出租车等违法经营行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报废车辆,协助交通运输分局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4.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参考“治摩”工作中制定的预防、处理整治工作中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明确部门和属地责任,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查处过程中,一旦发生暴力抗法的群体性事件,可以调动应急队伍,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整治阶段结束后,由镇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各有关单位组成督察组,检查验收整治成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和存在问题,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将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召开会议,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二)协调配合,全面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要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掌握法律尺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违法人员要及时做好解释、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要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公正办事,杜绝说情风,要防止“公路三乱”问题。行动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通过媒体报道、派发小册子、宣传单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全社会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五)加强沟通,及时总结。要定期做好总结、分析工作,注意收集有关信息,交通运输分局要及时整理汇总上报当月的查处情况;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及时传递和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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