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日本农业产业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共8篇)
1.浅析日本农业产业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篇一
日本医药产业历程对我国市场的启示与比对
2008-12-1来源:点击:358
2009市场提给医药行业的核心问题
医药行业的发展不仅直接关乎人民的生命健康、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还涵盖了对人类生命科学的无限探索,所以医药行业己经在全球范围内被公认为最富前景的“永不衰落的朝阳行业”,并由此得到了“防御性行业”的美誉。然而,当来势汹汹的金融危机正在席卷全球之时,中国也无可例外的受到波及,外部环境的恶化拖累中国的出口的同时,国内上游行业产品价格的上涨压迫了下游的需求,在内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下中国的宏观经济减速势头日益显现。在中国宏观经济将面临周期性回落的预期下,下游消费行业增速可能出现大幅放缓的情况,医药行业作为防御性行业,能否做到独善其身?与此同时,新医疗体制改革对医药行业来说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在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使全民享有医疗保障,解决目前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同时,还给医药和医疗产业链条各个环节带来了冲击,而且改变了医药产业发展的模式,医改究竟将给医药行业带来哪些变革与机遇?引领行业走向何方?影响持续的时间又有多长?这些问题都已经成为2009年市场留给医药行业最核心的问题。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透过日本医药产业发展历程看中国
古语有云“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而这也是对“后发优势”的一种阐述,特别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汲取他国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将更有利于促使我国“后发优势”效果的充分发挥。放眼亚洲各国及地区,日本经济的发展对我国有着很强的指示性,不但六、七十年代的日本经济与我国目前有着很强的相似性,而且在医药产业方面,二战后日本的医药产业在遭到了严重破坏的情况下迅速崛起,短短的几十年时间里迅速成长为世界上最大的NCEs供应国,在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中,日本也有过与我国目前医药产业状况非常相似的情形,如产业集中度低,竞争方式停留在低水平的价格竞争上等。特别是,1976年日本由原来的制造法保护改变为药品的专利保护,致使日本的医药产业面临着无法继续一贯的仿制药品的生产路线的情况与我国1993年实施药品专利保护和加入WTO之后所面临的情况基本一致。因此,我国在面临宏观经济周期性回落,全民医保政策逐步推进以及医药产业战略转型的关键时期,深入研究日本医药产业发展的特点并借鉴以上因素对日本医药产业发展历程中的影响,将为我们提供新的思路以找出上述市场提给医药行业核心问题的答案。
看“需求”知“扩容”不是问题
1.中日药品消费市场构成比较分析
1.1日本药品消费市场构成:本国消费主导型
众所周知,日本的电子、汽车等产品大量出口,遍及世界各地,可医药产业却由于从战前主要依赖国外进口药品到战后国外技术的引进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时期,因而进入国际药品市场的起步是比较晚,因此是典型的内需型产业。根据日本制药工业协会1975年-2004年公布的统计数据清晰的显示,日本药品贸易逆差额呈现不断扩大的态势,从1975年的950亿日元扩大到2004年的3860亿日元,进口额一直是出口额的2-3倍。此外,虽然药品出口总值的增加几乎与生产总值的增加相同,但出口额占产值的比重非常小,从1975年-1993年几乎始终占生产总值的3%左右。绝大部分医药产品都在国内销售,医药产品仅占日本全部商品出口额的0.5%。
1.2中国药品消费市场构成:内销为主,出口为辅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日本和中国的药品消费市场非常类似,都是以国内市场销售为主,因此我们在下文中将主要就影响中日两国国内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进行比较分析,并将根据日本药品市场的发展历程,对中国未来的药品市场情况给予预测和展望。
2.影响药品消费需求的内在动力:人口、收入等自然因素
2.1人口:决定药品消费总需求
日本经验表明:人口增长和社会老龄化将带来药品市场增长
药品是一项必需的民生用品,因此药品消费的增长和人口的自然增长和人口结构的变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日本的经验表明,人口数量的增长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将对药品消费需求起到持续推动作用。
2.2收入:决定个人医疗消费支出
日本经验表明:医疗支出虽被优先满足,但宏观经济的回落对其影响不容小视
从人均GDP和人均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比较分析看,日本在工业化期间消费结构变化经验显示,在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后以及居民恩格尔系数处于0.4-0.3之间,是消费升级的最快时期。在人均GDP达到15000美元时,药品消费增长将会出现拐点,从快速增长期进入高速增长期,人均医疗支出将超过1000美元,实现新一轮医疗保健的消费升级。
因此我们认为虽然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回落对医疗保健的需求影响虽然不大,但是仍需关注对医疗保健消费支出的短期冲击。
中国国情预示:药品消费刚刚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3.影响药品需求的外部力量: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模式和日本的比较类似都是主要由政府主导建立并强调加大政府投入。因此探求日本的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借鉴意义(本章仅就对医疗需求的影响进行分析)。
日本经验表明: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直接推动医疗消费快速增长政府投入对国民医疗消费的影响分析:结果高度正相关
日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现全民医保阶段。1922年4月,日本政府颁布《健康保险法》,主要以民间企业从业人员及其家属为对象,在局部范围开始实施。
第二阶段,应对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创建初期的医疗保险体系分为国民健康保险和雇员医疗保险两大部分。国民健康保险以农民、家庭主妇、个体经营者为对象,雇员医疗保险以各类雇佣就业者为对象。
第三阶段,应对日本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医疗费用不断膨胀阶段。为完善医疗保险制度,1984年日本政府修改了《健康保险法》,实行个人负担医疗费10%,加强了个人负担责任,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4.药品消费需求预测:日本的经验表明未来中国药品消费潜力巨大日本经验表明:人口红利 全民医保=庞大的药品消费需求
全民健康保险制度的完善极大的促进了医疗收入的增长。在日本当时的情况下也是以药品收入为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该制度的实施使药品份额由占医疗费用的二分之一增加至1965年的五分之三,后期甚至为85%,因而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实施后,随着日本政府对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药品需求量逐年增加。仅凭借日本当时的一亿三千万人口的消费需求拉动,即使在宏观经济周期性回落的时期仍能保持增长,并使日本的药品消费市场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成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这充分说明了,对药品的需求来说从来就不是问题。
5.日本医药产业腾飞之法:政策是主导,创新是关键
二战之后,日本经济从废墟中起步开始了让世界震惊的高速发展,医药产业也不例外,在战争中遭受严重破坏而几乎停滞的医药产业短短的几十年时间里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NCEs供应国,这些现象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因素成为人们探究的焦点。另一方面,日本是在1976年才开始施行药品专利保护,在此之前也主要以仿制为主的医药产业如何进行战略转变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6.透过日本经验看中国医药产业走向何方:加速冲向前
7.医药行业正处在加速起飞的前夕:未来成长确定
在宏观经济不确定的形势中,医药行业因其需求的刚性和新医改等政策的促进下,行业前景继续向好趋势不变。行业和优质公司良好的业绩表现仍可继续支撑医药板块获得相对溢价收益,投资医药行业应该是目前不错的投资选择,给予行业“增持”的评级。
8.估值评价:医药板块估值高企,启动板块整体行情的可能较小
9.我们对09年医药行业的选择:长期持有,分享价值
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新医疗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对医药行业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未来将给行业的生产‐流通‐消费整个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带来深远的影响和巨大变革,目前这种影响和变革只是刚刚开始,今后在相当长的时间都将会对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可以说,新医改是行业的长期利好,行业已经驶入高速增长的快车道,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日本敞开医药市场大门
日本是仅次于美国、欧洲的世界第三大医药市场。据IMS国际咨询公司发表 2002 年国际经济情况年度分析报告中披露:日本的医药市场规模约为476亿美元;美国为1321亿美元(约占世界医药市场1/3强);欧洲医药市场规模居美国和日本之间。日本医药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市场。在辽玉 十年里,巨本总是顽
固地拒绝向西方开放其医药市场,西方跨国制药公司虽然一直觊觎日本的医药市场,但
面对日本政府的新“闭关锁国 政策也只能徒呼奈何。究其原因,日本的医药工业起点与
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较低。在西药(化学合成药)研制方面与西方大 司有较大差距。故一
旦放开市场,西方的畅销专利药物将如潮水般涌入日本市场,从而将日本本土医药工业
中得落花流水。日本医药工业惟一的优势是其发酵工业。日本拥有全球第一位的谷氨酸
(味精)发酵能力。其次,氨基酸发酵也是日本医药工业的一大强项。日本协和发酵株式
会社能生产基本上所有的氨基酸产品。但与产销量极大的处方药相比,氨基酸产品在国
际市场上毕竟属于“小品种,难以将市场“做大。
日本政府中的有识之士已认识到 封闭 国内医药市场、禁止外资进入这一政策的弊端。以为 闭关锁国 尽管保护了本国的制药企业,但实际上是阻碍了它们的发展。日
本医药产品(除氨基酸产品外)之所以在国际市场缺乏竞争7],与他们缺乏“与狼共舞的环境有关。近几年来,日本在国际医药市场上所占份额不断萎缩目口为佐证。例虹1999
年时的日本医药工业总产值约占国际医药工业的17.3%,而2001年已下降至13%,2002年为12%。日本十大制药公司2001年用于科研开发的经费合计仅8.25亿美元,只
及美国辉瑞公司同年新药开发经费(48亿美元)的一个零头。投 的不足导致日本制药
工业在新化学药物的研制方面大大落后于美国和欧洲的大公司。
由于日本制药公司的经济效益每况愈下以及产品在国际币场上缺乏竞争力,旨本 政府有关部门终于痛下决心要改变日本医药工业的“自闭性”现状,向西方资本 开大
门。据日本通商产业省不久前公布的“日本制药工业展望 白反书中透露,日本政府建议
(但并不强迫)本国的制药公司与西方公司合并,放开国内的市场,以此换取西方科药工
业的新技术与新产品进入日本。
日本政府的上述报告公布后引起西方跨国制药公司的强烈反响。据悉,包括辉筛、葛兰素、话华、先灵葆雅等一流西方大公司均有意接日本政府抛出的“绣球”,与日本啡
名前10位的制药公司(口武田、卫材、三共、盐野义、山之内、藤泽、第一制药、、三菱
制药和中91"$U药)合并以期早日进入日本这一世界第三大医药 场。
日本医药市场向西方制药“列强 敞开大开,这对于国际医药二业的重新排列组合嚼 生
重大影响,具j中击波会不会及中国和韩国等日本的近邻,人们将试目以青。
2.浅析日本农业产业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篇二
1 日本农地弃耕的基本情况
1.1 日本对弃耕地的界定
弃耕地在日本被称为“耕作放弃地”或“游休农地”, 两者意义大致相同。其中“耕作放弃地”为统计用语, 在农林业普查中被定义为:“拥有之耕地中, 在过去1 a以上未耕种, 且在未来数年间亦无考虑再耕种之耕地”。而“游休农地”为法律用语, 在《农业经营基础强化促进法》第5条第2项第4款中, 定义为“目前未耕作之农地, 且将来亦无预定耕作使用之农地”。
1.2 日本弃耕地的变动情况
日本弃耕地的面积在1985年之前约为13万hm2, 但1990 年以后急速增加, 至2005年已达38.6万hm2, 弃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率是1985年的3倍。从农业地域类型来看, 2005年平原弃耕地面积10万hm2, 弃耕率为5.6%;都市周边弃耕面积为7.7万hm2, 弃耕率为12.7%;偏远山区弃耕面积为14.8万hm2, 弃耕率为12.6%;山地弃耕面积为6万hm2, 弃耕率为14.7%。
1.3 日本农地弃耕的原因
据日本全国农业会议所在2004年的调查统计, 农地弃耕的原因主要有劳动力不足、农产品价格低迷、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等诸多原因 (见表1) 。
2 日本治理弃耕地的政策措施
日本治理弃耕地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 1969年实施的《农业振兴地区整备法》、1980年实施的《农地利用增进法》、1993年实施的《农业经营基盘强化促进法》和2002年实施的《构造改革特别区域法》等法律。
注:资料来源耕作放弃地对策推进の手引き, 日本农林水产省。
2.1 日本治理弃耕地的政策
2.1.1 对弃耕地进行区分
根据日本《农业经营基盘强化促进法》, 市町村把弃耕农地分为农业上应当加以利用的耕地 (待活用农地) 和缺乏耕种必要性而适合转变为其它用途的土地 (其它农地) , 分别采取不同对策。在“待活用农地”方面, 为方便其在将来的农业使用, 采取各种支持措施, 使农地向专业农户集中利用。“其它农地”, 则视情况而定, 例如位于道路或住宅附近的, 可以作市民农园利用;梯田或山坡地且有一定规模的, 可以放牧使用;接近森林的, 奖励造林;景观良好的农地, 支持其转化为农村住宅地。
2.1.2 农业委员会的指导
为减少及有效利用弃耕地, 市町村农业委员会对弃耕地所有者就“待活用农地”如何进行农业利用进行积极的指导, 最后可由都道府县知事裁定, 设定其特定利用权。
2.1.3 特定弃耕地的通知
2003年修订的《农业经营基盘强化促进法》, 创设“特定游休农地农业上利用计划申请制度”, 规定受到农业委员会指导的“待活用农地”, 在相当期间内仍然不耕种的, 市町村长可以依农业委员会的要求, 通知该农地被列为特定弃耕地, 并要求所有人提出该农地的农业利用计划书。若不提出计划书或虚假提供, 将处10 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2.1.4 劝告
1989年修订的《农用地利用增进法》, 设立“游休农地相关措施”规定若弃耕农地所有者不服从劝告的, 市町村可进行农地保有合理化法人的买入协议, 并将买入的弃耕地卖给其认定的农业生产者;弃耕农地若对周边农地经营有明显妨碍的, 市町村长可依法命令除去障碍。
2.1.5 设定特定利用权
1975年修订的《农振法》, 设立“特定利用权”制度, 规定对于长期弃耕且未来能否利用不明的农地, 市町村或农协对该农地可取得利用权, 以利于住民、农协会员之共同利用。2002年《构造改革特别区域法》, 设立“租借特区制度”, 规定对于长期废耕农地, 非农业生产法人可以以租借方式取得农地利用权。
2.2 日本治理弃耕地的具体措施
日本治理弃耕地, 除了采取上述直接政策外, 还有很多配套措施, 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2.2.1 创设特定法人租赁制度
由农地保有合理化法人 (都道府县农业公社、市町村农业公社、农协、市町村) 买入或租入农地后, 再租给非农业生产法人, 但此法人必需与农地保有合理化法人签订“保证事业能适当顺利实施的协议”, 并且其业务执行人员中要有1人以上经常从事耕作或畜牧业, 而且每年需就协议的实施状况提出报告, 如果违反协议, 可以解除其租赁契约。
2.2.2 农业经营组织化及法人化
弃耕地零碎分散在村中, 且分布面积达20 hm2以上, 可成立“集落营农组织”, 但要满足5个条件, 即以地域农用地面积的集中利用为目标;制定组织章程;有统一的组织经营管理会计制度;制定主要农业从事者的生产目标;制定农业生产法人化的计划。
成立集落营农组织后, 可列为“跨品目经营安定对策”的扶持对象, 给予生产条件差额补助, 即生产麦子、黄豆、甜菜、淀粉原料用马铃薯的集落营农组织, 其生产成本高于产品收购价格的, 对其差额给予补助;所得安定差额补助, 即当收入低于基准收入时, 对其差额的90%给予补助。
2.2.3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由于农业生产条件不佳导致农地弃耕且比率不大的地区, 农林水产省对改善土地利用条件的事业进行补贴, 主要包括:土地整理、旱田转水田、农业用灌排水设施、农地保护、农路整建、暗沟排水、市民农园、生态保全设施、土地改良设施等。
2.2.4 对偏远山区给予直接补贴
政府对自然条件恶劣, 难以维持农业生产的偏远山区, 进行直接补贴。适用于面积1 hm2以上连片的农地,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急倾斜地, 水田倾斜度1/20, 旱田倾斜度15°以上;缓倾斜地, 水田倾斜度1/100, 旱田倾斜度8°以上;不规则形状田;老龄化、废耕地比率高的村落内农地;平均气温偏低、草地比率高之草地。补贴对象者为保证愿意在5 a以上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之农业者 (含第三部门、生产组织等) 。除基本直接补贴外, 针对积极从事规模扩大、土地利用调整、弃耕地复耕以及设立农业法人等经营者, 再给予额外补贴。
2.2.5 供放牧利用
解除或防止弃耕地, 最简单便宜的方法, 就是用来放牧, 因此日本设有放牧支持对策, 其内容如:强化农业补助款, 促进设置电气牧栅或供水设施、放牧用地之整建;耕畜联合推进对策, 为在水田播种放牧用牧草, 与稻作联合经营的放牧者, 按单位面积给予补助。
3 日本弃耕地治理对策对我国的启示
虽然日本和我国的农业土地制度有较大的差别, 但我国同样面临, 如农地面积减少, 农村的老龄化、农业劳动力外流、农业比较劣势、城市化等原因带来的农地弃耕问题, 日本相关政策措施, 对我国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3.1 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
从日本的弃耕地治理来看, 无论从政策的制定, 还是在实际利用过程中, 对中介组织的支持和对农民的保护, 政府都担任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在我国的弃耕地治理问题上, 政府应该通过行政、立法等手段, 培育弃耕地利用的法制环境, 并提供适当的财政补助。
3.2 改革我国农业补贴政策, 促进农地多元化利用
日本治理弃耕地, 配套实施多项直接补贴措施, 补贴种类多元化, 包括补助偏远地区的“中山间直接给付政策”, 补助核心农业经营者的“跨品目经营安定对策”等。 我国目前实施的直接补贴以土地面积为主, 衍生出许多问题, 如土地的利用方式不够多元化, 土地利用纠纷增多, 造成新入经营者租地困难或扩大经营规模成本过高, 影响农业竞争力, 因此我国应逐步改为所得直接补贴及环境生态补贴等多元化的直接补贴方式。
农业除了生产之外, 还提供粮食安全、景观维护、环境保育、生态多样性、文化传承及乡村发展等多元化功能, 因此我国有必要通过相关农业补贴制度的改革, 使农地利用更为多元化, 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
3.3 促进农地流转
优良农地由优秀的农业经营者集中, 是防止与减少弃耕地的根本对策。日本针对具竞争力之农业经营者, 设有多项奖励对策, 包括承租农地奖励金、融资补助、跨品目经营安定对策等, 由政府协助提出农业经营改善计划, 协助扩大规模以及企业化经营。我国也要引导协助农民、农业企业进行农地集中及经营规模扩大, 并建立诱因机制, 让无力耕作或不愿耕作的农民将弃耕农地利用转让, 同时要强化核心农业经营者从事农业活动的激励, 以提高对农地的需求。
3.4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为防止弃耕地的发生, 必须振兴大米、小麦等土地密集型农业, 在牛、猪等畜牧业产业发达地区, 活用弃耕地作为生产饲料作物和放牧。
参考文献
[1]田千禧, 徐植兰.农地弃耕抛荒的生态经济学分析及其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 2004, 25 (2) :127-130.
3.浅析日本农业产业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篇三
[关键词]日本现代农业;一改三化;农业现代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F331.3;F320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4.06.020
现代化既是人类社会经历的一次巨大社会变革,也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次重要转换,它不仅体现在工业文明的发展程度上,也体现在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就是建立现代农业的过程[1]。我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和政策选择,不仅需要明了我国的基本国情,清楚现代农业的内涵和特征,还需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应该说,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并没有一个普适的范例,不同的历史环境、发展条件、制度背景,甚至不同的社会文化基础,都使得农业现代化过程表现出各自的发展特色。但对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如土地制度变革、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业劳动力转移、城乡结构的演变、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及政府农业支持政策、产业结构的变化等进行分析、比较,对后发国家来说有借鉴意义。
日本的国土面积为37.8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我国国土面积的1/25;人口 1.27亿,相当于我国人口的 1/11。日本农业发展的客观条件与我国有许多相似之处:山地较多、人多地少、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等。日本的农业现代化,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现代化。因此,相对于美国、法国等农业发达国家,日本农业发展过程的许多成功经验对中国更有借鉴价值。
本文拟在梳理日本现代农业主要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找出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以期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一、日本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历程
严格来讲,日本农业现代化始于二战后,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1)战后恢复期,从二战结束到1950年代中期,大致经过10年的经济调整,农业水平有较大提高;(2)经济快速增长期,从1950年代中期到1960年代中期,通过大致10年的时间,日本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前,日本农业的机械化、信息化、良种化水平居世界前列,标准化、产业化、组织化程度非常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追溯体系完善健全,农户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与城市没有太大差别。
日本农业现代化开始时存在着“三利三不足”。“三利”是指战前农业基础较好(通过明治维新,日本的农业生产率有了较大提高)、广泛使用化肥(农民科技意识较高)、气候适宜农作物生长(除本州西北部和北海道,其余地方四季温暖湿润);“三不足”是指二战后果沉重(青壮年劳力大量损失、经济损失巨大、生产瘫痪),耕地面积少,小块土地多、生产规模小。战后初期日本的农地改革彻底完成了地主制度的解体和自耕农的创设[2],日本农村成了小生产的“汪洋大海”。日本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与欧美国家完全不同,这种基本国情决定了日本农业现代化不可能走欧美国家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而是要选择先改良土地和农作物品种、再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路径,即以“土地改良—化学化—良种化—机械化”为路径的“一改三化”。
1.土地改良
土地改良重在改变土地属性、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日本的土地改良包括农户个体和国家两个层面,除了农户个体的自发行为,如对土地进行修整、改造外,日本政府还通过立法、政策和资金支持在短时间内有效地对农田进行了规划、开垦、土壤改良、农业生产灾害预防、水利工程建造、农田道路建设等。日本土地改良的目的在于提高地力和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耕种面积。这是日本特有的农业现代化开端。
日本的土地改良大体经过三个阶段:一是以1949年出台的《土地改良法》为标志的对水田的改良;二是始于1960年代初的对旱田的改良,这主要是为了迎合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居民膳食结构中对蔬菜、水果、畜产品的需求;三是1960年代中期开始的对草地的改良,主要是针对城市居民对畜产品、奶制品的需求和发展畜牧业。
2.化学化
所谓“化学化”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广泛地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类物质,这既对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日本是世界上农药使用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日本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过度的化学化曾经造成过巨大的危害和污染,包括滥用化肥破坏了土壤中的微生物,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成分和化学成分,使地力下降、农作物生命力减弱,从而导致病虫害增多,农药使用量增加。这样,化肥、农药轮番增施造成的恶性循环,不仅破坏了自然环境,而且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食品污染、饲料污染进而导致畜产品污染。
3.良种化
日本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始终把农作物品种改良尤其是水稻改良(日本水稻品种改良在世界上堪称一流:根据气温有特寒区、寒冷区、温暖区、暖区等水稻品种;根据灾害有抗风性、抗湿性、抗旱性、抗灾性、耐肥性、抗病性等水稻品种;根据季节有早熟、中熟、晚熟等水稻品种)放在重要地位。在旱田作物方面,1960年代以后日本蔬菜种植主要采取设施型生产方式,并在水果质量和品种多样化方面进行研究,使日本水果业的发展同样位于世界前列。
4.机械化
机械化是日本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始于1950年代,全面实现于1970年代。1960年代是日本农业机械化全面普及和改良时期,也是日本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最重要时期。日本的农业机械化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适用性强。日本水田多、山地多、土地分散,对此,日本采取了不同的办法,例如,根据水田多的特点要求农业机械能够基本适用于从育苗、耕地、整地、灌溉、插秧、除草、病虫害防治、收割、脱粒等水稻生产的整个过程;根据山地多和土地分散的特点,要求优先发展小型农机。日本农业机械在向适用化、小型化、轻型化、系列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方面卓有成效。二是种类齐全[3]。农业机械有适用水田生产、旱田生产、果树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的系列机械,甚至还有病虫害防治机、供料机、自动真空青贮室、自动挤奶机等。总之,到1970年代日本已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牛马等农用畜力结束了其在日本的历史使命。
正是由于机械化和化学化的实现,日本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有了明显提高。从日本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日本农业现代化所选择的路径符合当时日本的国情、国际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和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
二、日本现代农业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在世界范围内,各发达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路径大致分为三类:一是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地广人稀的国家所采用的先机械化、后生物技术化的道路,二是法国、德国、英国等工业发达但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所采用的机械化与生物技术并进之路,三是日本、韩国等人多地少、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所选择的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先推广生物技术再机械化的劳动密集、技术密集之路。作为后起的农业现代化国家,日本基于自己的国情设计了独具特色的农业现代化路径,这种理性的路径选择有利于此后各项农业发展措施的有效实施。可以说,日本农业现代化开辟了农业现代化的“东方道路”[4],对东方各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中国不具备农业现代化之欧美模式所要求的人少地多的条件,因此,日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成功先例对中国有更大的借鉴意义。
1.依法治农,加快农业发展
日本于1961年颁布实施的《农业基本法》作为农业“母法”确立了农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并对生产、价格、流通、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行政机关与团体等作出了规定,加之配套的200多部农业法律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业法律体系。日本的农业立法具有严密性、权威性、稳定性的特点。日本不仅通过严密的立法程序进行农业立法,而且立法内容严密,不仅包括国家的方针、政策等原则问题,也包括具体的措施、办法、程序等操作性问题,此外还明确规定了违法后应承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依法治农保障了农业各项改革的执行力度。日本关于农业发展的政策、资金、科技三大要素几乎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不受政策更迭和人事层领导变动的影响。1999年日本颁布的《食物、农业和农村基本法》作了较大的修改,确定了未来日本农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一是稳定食物供给;二是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三是实现可持续的农业和农村发展[5]。日本政府还依法建立了严格的农地保护制度,对土地流转实行严格限制,坚决排除非耕用地、利用农地获利,从而保护了有限的农地资源。这对于我们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有启发意义。
2.完善农业支持政策,重视对农业的投入
日本政府先后完善了相关农业支持政策,如财政信贷支持政策、价格补贴政策等。价格补贴主要通过三种具体制度来操作:稳定的价格制度、最低价格保证制度、差价补贴制度。补贴政策尽管在一定时期内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但也容易造成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故此,日本政府从价格支持转向生产能力支持,从而在不放弃政府职能的前提下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大空间,这种调整保护方式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3.建立网络庞大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日本为了克服小农经济本身对农业现代化的阻碍,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几乎所有的日本农民都参加了一个或多个合作组织。日本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农业协同组织(又称“农民协会”或“农协”)。这是日本网络最庞大、功能最齐全的合作组织。在日本,99%以上的农户都属于农协会员。从中央到都道府、市、町、村,都建立了经营上彼此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民间农协组织。农协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共同销售、采购农业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信贷,保险业务。日本农协的合作保险事业在农民生产和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6]。在世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日本农协是管理小规模农户的一个创举,是帮助小农参与现代化进程的典型组织形式。农协设有营农指导员,在生产、经营方面给农民以指导,使农民可以集中精力去搞好农业生产。农协组织不仅大大提高了农户的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为日本农业走向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是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主要是由两个以上农户组成的、共同利用大型设备的合作组织。这类组织的主要形式有集体栽培组织、共同利用组织、畜牧生产组织等。
三是地区农业集团。以村为基础,把区域内所有农户组织起来,对生产进行统一的调整、指导和管理。
值得指出的是,日本农协取得的巨大成就与政府的支持和农协对内的公益性是分不开的。一方面,日本把农协制度作为发展农业的组织措施,通过1947年的《农业协同组合法》以法条的形式为其发展创造前提条件并予以规范,同时加大政府对农业和农协在财政拨款与税收方面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农协对外追求利润,对内体现公益,成为日本国内最能维护农民利益的实体组织。同时,各地农协和各种研修中心非常重视农业科学技术普及与农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如何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并使他们具有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素质,是我国农业合作组织面临的课题,而日本农协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
4.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教育、科研和推广体系
日本政府和民间团体十分重视农业教育、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的科技推广制度,民营的农业推广体系也是推动日本农业推广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7]。
遍布日本各地的国家级或县级农业科研机构分工明确、各有侧重。各县的农业综合中心下设农业实验场、农业大学、农业技术普及改良所和综合调整部。农业实验场负责新技术、新品种开发,属于研究部门;农业大学负责人才培养,属教育部门;农业技术普及改良所负责新品种、新技术的普及与推广,属于推广部门;综合调整部统一协调上述三个部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同时,随着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的逐步提高,日本的农业科研管理部门加强了对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管理,建立了严格且完备的有机农产品认证制度。特别应该指出的是,日本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具有主体多元化特征,包括各级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院校、企业或民间的培训服务机构、各级农协、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农业改良普及系统等。这种多层次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培养了大量实用型农业人才和经营人才,提升了日本农业发展的科技实力。我们在发展有机农业、培养农业人才等方面可学习借鉴日本的做法。
5.重视农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发挥农业的多重功能
日本农业不仅重视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且十分重视生态效益,把农村的农作物与自然环境组成一个个休闲场所。观光农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村旅游业与服务业的发展。1955年日本农林大臣提出了“新农村建设”构想,经过前后三轮的新农村建设,日本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其中“一村一品”运动是日本新农村建设的成功模式。日本各地以村庄为单位,以特色资源条件为基础,开发特色产品,使每个村庄都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这既发展了地方经济,促进了农村繁荣,又使农民真正成为农村发展的主体,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同时将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传统文化与现代理念相结合,形成当前日本农民与自然和谐共处、现代气息与传统特色共存的特征。这对于我们构建特色农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借鉴价值。
6.多种途径化解农村剩余劳动力,理性推进城镇化发展
各国农业现代化均不同程度地面临过 “钱从哪来”和“人向哪去”两大问题。日本解决这两大问题的做法是钱靠工业反哺、人靠城市吸纳,不仅为工业增长和城市建设提供了劳动力,也实现了就业结构的现代化。日本一方面发展农村合作事业,就地转移劳动力;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培养非农人才,在农村推行职业训练制度,为农村谋职者提供学习机会,提升其劳动技能。这为我们正确处理工农城乡关系,解决农村劳动力发展问题提供了经验。
三、结语
二战后,由于日本制订了适宜的农业政策,选择了适合该国的劳动密集、技术密集的小农经济基础的农业现代化之路,现代农业发展迅速,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完全自给并由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成为高度发达的农业现代化国家。其主要标志有:实现了农业机械化、乡村城市化、农业高效益化和产业化,农户家庭收入不低于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消费水平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化,农业科学技术的高科技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网络化。
日本在二战后经过60多年的发展,在人多地少、自然资源极为不利的条件下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其特点主要有:非农化和城市化达到较高水平;农业生产过程实现了机械化;农业劳动生产率高;农业内部结构中,农产品商品率高;有健全的农业科研推广体系和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些对于当今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当今中国农业所面临的时代条件、科学技术条件、发展基础等,都不能与世界范围内早期农业现代化时同日而语[3]。就农业层次来看,目前我国农业发展基本呈三种态势: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东部沿海地区、农业现代化基础较好的处于经典农业现代化起步期的中部地区、尚未起步的西部地区;就化肥污染来看,我国大量使用化肥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且土地退化加重,自然灾害频繁,各地区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复杂多样。因此,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路径或模式的选择,在借鉴日本成功经验的同时还必须因地制宜并有所创新。如要设计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现代化路径,依法治农,建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视农业经济、社会、生态的统一,发挥农业的多重功能等。
[参 考 文 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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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杨绍先.日本农业现代化之路径[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90.
[4] 史美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国际比较[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122-124.
[5] 孔凡真.可供借鉴的日本农业现代化[J].吉林农业,2007(5):12.
[6] 范三国.国外的农业合作组织——以日本为例[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125-136.
4.浅析日本农业产业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篇四
摘 要:日本《食育基本法》是在二战后日本国民饮食混乱、营养摄取不均衡,出现工厂食品安全问题的背景下出台的,该法旨在确保日本国民身心健全。文章对日本中小学食育的特点进行总结分析,并借鉴有益的经验,希望对我国的中小学校食育工作提供一些建议与启示。
关键词:《食育基本法》;中小学;启示
“食育”一词最早于1896年由日本养生学家石冢左玄在其著作《食物养生法》中提出,指出“体育、智育、才育即是食育”[1]。我国学者对日本的“食育”定义进行扩充:食育,即饮食行为教育,它不同于单一的营养教育或健康教育,包括营养知识、环保知识、饮食习惯等方面的教育,还延伸到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2]。因为饮食知识和习惯伴随着人的一生,影响人们的体质健康,因此食育是终身教育。在日本,中小学食育作为一种独特的教育模式,受到日本法律的保护及指导,且经过多年发展,日本食育已具有相对完善的体系。我国现阶段中小学的食育工作还处在一个新兴阶段,本文通过分析解读日本《食育基本法》并总结其有益经验,希望提高我国国民对于食育的了解与重视,为我国的学校食育提供一些建议与启示。
一、出台背景与内容
(一)出台背景
日本在明治时期便有了食育的概念,不过在这个词语诞生之前,日本就存在着食育思想与文化的传统。食育这一理念在战国时期武士阶级的家庭教育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们主要通过限制饮食的奢侈程度培养简单朴素的生活习惯,限制饮酒量避免酒后失态以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等。但那时的食育理念还没有如今这么丰富,影响这么广,食育在日本的普及经历了漫长岁月[3]。食育再一次受到重视是在二战后初期,受到本土及海外战争的影响,战后食物自给率低,日本国民饱受饥饿的痛苦,人体所需基本营养普遍不足。日本政府为了加强国民体质,提出了“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多摄取油脂”的口号并获得了一些效果。但是单纯的营养补给,并没有让日本国民对食育产生足够重视。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儿童饮食问题又引起社会关注,包括营养不均衡,油脂摄取过多,蔬菜摄取过少,肥胖比例不断上升以及传统饮食文化传承机制丧失等,这都给日本学校科学健康饮食教育提出新的挑战。当时社会上还出现了一系列工厂食品造假的问题,如有的食品中含有未经许可的添加剂;进口牛肉检测不达标等危害人们健康的事件。随着战后日本社会的快速发展,女性开始进入职场,国外食物也不断传到日本,对日本饮食文化造成一定冲击,家庭饮食生活发生转变[4]。鉴于此,食育再次受到重视,为解决上述问题,2005年6月10日,日本政府向第一百六十二届国会提出《食育基本法》获得通过,七天后正式颁布,并于2006年7月15日开始实施。
(二)主要内容
《食育基本法》由前言、正文、附录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分为四部分:总则(第 1~15 条)、食育推广基本计划等(第16~18 条)、基本实施策略(第 19~25条)、食育推广会议细则等(第 26~33 条)。
该法前言中规定,食育是生存之本,是智育、德育和体育的基础,要通过国家建立法律法规的方式,保障学校、家庭、地方公共团体等承担不同的责任,加强对食育计划的推行,并给予相应的指导,给日本国民提供健康科学的饮食教育,使食育理念深入人心,从而实现国民身心健全的目标。[5]
总则中阐述了食育的基本理念:一是促进国民身心的健康及人性的养成;二是对食物要充满感激之情;三是积极推广食育运动;四是儿童的父母及其保护者,需明白家庭对于饮食教育的重要性;五是国民必须利用各种机会亲自参与实践饮食教育;六是关注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交流,以提高粮食自给率;七是确保食品安全。
食育推广基本计划中涉及实施食育政策的基本方针,自发性的食育推进活动的事项,都道府以及市区街道食育推进计划。
为了推动食育的有效开展,《食育基本法》还介绍了其基本实施策略。其一是饮食教育在家庭的推广,政府及地方公共团体在亲子共同参加的料理活动中提供启发性的健康知识和营养知识,及提供相应资讯。其二是饮食教育在学校的推进,政府协助学校制定相关制度,培养食育指导教师。其三是饮食改善措施的推进,中央政府及地方公共团体,为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应采取必要支援措施,如制定并推行健全的饮食方针、对饮食教育进行医学方面的指导等。其四是支持优良饮食文化的传承活动,政府及地方公共团体对于优良饮食文化的传承活动,应采取必要的对策。
食育推广会议细则中介绍了食育推进会议的设置及所掌管的事务,内阁府审议的重要事项,以及食育活动的相关措施。都道府县及市町村制定和实施各自区域的食育推进计划。
二、实施特点分析
《食育基本法》是从教育儿童健康饮食开始实施的,后期延伸至全民掌握环保知识、饮食文化等方面。尽管如此,该法依然以儿童或学生食育为重点。因此,本文从日本中小学食育的视点出发,分析解读《食育基本法》出台后在中小学实施的特点。
(一)规范食育内容
随着日本政府的重视,日本学校食育已经逐渐走向了规范,形成了体系化的课程结构。不同的学校在法律大框架下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学校校情及地区特色制定不同的适合自身发展的食育内容。主要包括:健康营养知识的学习,饮食礼仪的养成,饮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环保意识的增强等[6];还包括教育孩子良好的日常行为,比如,日本小学阶段的食育注重饮食卫生、进餐礼仪、环保等;对于中学阶段的食育更重视与实践相结合,从食物的播种、收获到做成美味的菜肴,学校通过举办农业体验学习、设立亲子料理教室等方式让中学生全程参与,掌握独立做菜的能力。
5.浅析日本农业产业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篇五
一、确立农业知识化、工业化、市场化理念是发展设施农业的前提
1.1 农业知识化理念
总结日本、荷兰、以色列等发达国家农业知识化的经验主要在于以下5个方面:知识在农业生产要素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农业经济活动日趋信息化;农副产品的知识含量不断提高;农业劳动者成为知识型劳动者;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1.2 农业工业化理念
简而言之,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的设施农业真正实现了“农业技术装备工业化;农艺技术措施工业化;农业管理工业化;农业产品的商品化;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这一农业工业化理念。
1.3 农业市场化理念
农业市场化的几个要点:(1)市场机制在农业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增大;
(2)农业对市场机制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和增强;(3)生产主体以获得市场利润为出发点。荷兰、日本等国一直把农业发展当做立国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断把农业技术创新、设施农业发展、农业科研等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逐渐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认可度。
二、实行政府主导是发展设施农业的关键
日本、荷兰、以色列等发达国家设施农业发展如此完善,产生如此的影响力,最重要的因素便在于政府在设施农业的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设施农业的发展充分体现国家意志,而国家意志主要是通过法律政策实现的。
三、生产经营集约化是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
“集约”是指农业上在同一面积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进行精耕细作,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方法来增加产品总量的经营方式,以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根本对经营诸要素重组,实现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
3.1 经营组织合作化
集约化经营组织要求生产要素的相对集中,经营集团化、规模化、合作化。荷兰的农业以家庭式农场经营为主,由于小单元的生产结构,个体农民的市场力量较弱,缺乏竞争能力。
3.2 科学技术集成化
技术集成化即把若干技术集中在一起,使其功能更加丰富多样。室内技术集成化是将温室内的多种技术的联动创新和配套运用,它反映了设施农业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6.浅析日本农业产业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篇六
摘要: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社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日本是最早发展循环经济的国家之一,其成功经验值得中国借鉴?由此得到启示,中国应从健全法规体系?完善政策机制?突破技术瓶颈?贯彻“5R”原则?培养全民意识入手来发展循环经济?
关键词:循环经济;循环型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5-0158-0
3“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 60年代中期在《宇宙飞船经济学》一文中提出生态经济时谈到的?这一概念的提出,启发了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关于资源与环境的国际经济研究?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理论也得以延续和变革?循环经济可以定义为在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和自然生态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从而维系和修复生态系统的经济?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后工业化?发展中国家的新型工业化都是循环经济理念的体现,循环经济是已露端倪的知识经济的第一阶段?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日本走在前列,其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值得中国借鉴?
一、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分析
(一)以废弃物循环利用为核心
作为发达国家,日本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居世界前列,国民高收入导致了其“大量消费”模式的形成,从而造成大量废弃的后果,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已经成为日本面临的主要国内环境问题之一?在废弃物处理上,日本一直采用焚烧和最终填埋的方法,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又占用了土地,同时,大量废弃物的焚烧和填埋也是资源的浪费,因为世界上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没有无价值的垃圾?
改变过去不合理的废弃物处理方式,发展以废弃物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成为日本的优先选择?将已产生的废弃物重新利用再资源化,既解决了废弃物处理难题,又具有环保意义的经济效益?
(二)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20世纪90年代,日本提出了“环境立国”口号,并集中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2000年,日本召开了“环保国会”,通过和修改了多项环保法规?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公害加剧并存的博弈过程中,日本逐步建立了一套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的法律体系,保证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循环产业有法可依,有利可图,有后续发展能力?目前,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是世界上最完备的,在立法体系上采取了基本法统率综合法和专项法的模式?这是日本成为资
源循环利用率最高?环境保护最好的国家之一的最重要保证?
日本是自上而下的制定综合性循环利用法,然后向具体领域推进?具体可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为基础层,即《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第二层面是综合性法律,有《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第三层面是针对循环经济这一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物质输出端,即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如《促进容器和包装物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车辆再生法》?《绿色采购法》等?这些法律对不同行业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并相继付诸实施?
(三)有力的政策扶持
由政府出面制定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是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一条重要经验?较为典型的政策有:
1.政府奖励政策?日本设立资源回收奖,这种奖项旨在激发市民回收有用物质的积极性?该奖项实施后在日本许多城市收到良好的效果?
2.税收优惠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有成就的企业,日本政府要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予以鼓励?如企业设置资源回收系统,由非盈利性的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凡修建废弃物处理设施,皆从国库中提供部分财政补贴?
3.价格优惠政策?如规定废旧物资要实行商品化收费,即废弃者应该支付与废旧家电收集?再商品化等有关的费用?
4.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市场,扶持社会“静脉产业”?在绿色消费中,贴有政府认可的环境标志的商品可出售,表明该产品从生产到使用和回收的全过程符合环保要求?日本产生了一种新的环保产业的形式——“静脉产业”,它是那些将废弃物转换为再生资源的产业的总称,因为这些产业能使生活和工业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如同将含有较多二氧化碳的血液送回心脏的静脉?日本政府将“静脉产业”作为日本建设循环型社会的主力军,通过减免税收,增加投资等方式来大力扶持,旨在形成整个社会范围内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的经济环路?
5.强化行政管理机制,保障政策实施?2001年1月,日本环境厅在机构改革中升格为环境省,将原来多部门执掌的废弃物管理职能统一划归环境省,由大臣官房下属的废弃物?回收利用对策部统一管理?为了实现环境与发展二者之间的平衡,针对国内环境问题,谋求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和循环型社会体系,日本政府还设置了“环之国”会议机制?
(四)官产学民共同努力
发展循环经济单靠一方的力量是不行的,日本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上发挥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官产学民共同努力的优势?
1.政府?日本各级政府把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循环型社会的形成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和日常管理之中,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中,规定政府要在实施有关形成循环型社会的政策时,采取必要的财政措施,如对采取环保措施的企业实施产业倾斜政策,激发企业参与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另外,国民消费意识的改变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从 2001年4月开始,根据《绿色采购法》,日本政府各
机关在购买商品时,要购买减少环境负荷的环境友好型产品,这一行动对国民消费观念的更新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2.企业?政府提出的循环型社会战略方针,得到了作为建设循环型社会主力军的各企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中明确提出了扩大生产者责任的原则,这使得生产者对自己生产的产品,从生产制造到废弃为止,都要负有一定的责任,从而促使生产者联合起来应对所面临的更大的责任?企业将“产业垃圾零排放”作为发展目标,在削减资源使用量?抑制废弃物产生量等方面取得进展?在注重自身发展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同时,企业还非常注重生产链条上下游环节的减量化和再循环,从而为日本全面发展循环经济作出贡献?
3.科学研究?循环经济属于技术密集型经济,必须有大量高新技术作支撑?日本研究部门以零排放为目标,对废弃物减量化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废弃物资源化的产业链技术等循环技术不断进行研究开发并取得进展,从而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节能降耗环保技术?以“技术立国”的日本,高度重视新技术?新设备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应用与推广,这为日本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4.在经历了公害病的苦楚之后,日本民众形成了强烈的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意识,清洁生产?回收利用废弃物?垃圾的分类投放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追求美好环境的人数远远超过了追求物质富有的人数?在日本,各种以“爱护地球”?“保护环境”为主旨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多如牛毛?这些志愿者利用空闲时间,无偿地从事有助于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工作,包括回收可循环资源?转让或交换可循环资源等自愿活动?可以说,日本能够在建立循环型社会方面取得世界瞩目的成绩,与全民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基础是分不开的?
(五)开展多领域环境教育
日本非常重视运用各种手段与传媒加强对循环经济的宣传,以提高国民对实现零排放或低排放的环境意识?日本各行政部门?企业界?民间团体和个人相互合作,共同努力,综合推进从幼儿到老人各个年龄层在学校?社区?家庭?单位?野外等多种场所的环境教育和环境学习?另外,日本不断充实其环境宣传手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活动,制作?分发宣传小册子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提高国民的环境意识,同时,还在互联网上开设绿色购物网(GPN)为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环境信息?环境教育是发展循环经济从概念到行动的关键,是国民不断地从认识到参与的发展历程中的中介环节,因此,日本多领域的环境教育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日本的成功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循环经济在中国已经由一个陌生的名词和概念上升为指导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原则和战略,并从内涵和外延上都有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中国走的是一条赶超型工业化道路,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复杂性和艰巨性都是发达国家所未经历过的,让我们更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对中国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一)健全法规体系
循环经济作为一场变革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社会经济活动,需要一个明确的导向系统,一个可靠的支撑系统?法律因其自身固有的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可以对循环经济进行观念表达?价值判断和行为规范?日本是全世界制定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的先行者,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使日本在发展循环经济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制定的《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更是从法制上确定了21世纪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
中国已制定了一些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如《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但是,当前中国环保法律仍然是基于末端治理或分段治理,过分强调污染发生后的被动措施?某些条款仅有一些方向性和概念性的笼统表述,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如在单个企业的循环经济方面,关于废弃条件的设置?强制回收的建立?回收和回用率的确定?经济刺激机制的系统化和可操作化?循环信息的公开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立法规制?中国必须完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手段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利用其强制性来督促企业和民众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行为?
(二)完善政策机制
中国已经实行的环保经济政策有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治理污染的排污费返还和低息贷款制度以及综合利用产品的减免税制度等,但还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应该用更具实效的经济激励以及其他刺激手段促进企业和国民进行循环经济实践,采用价格?税收?信贷?征费等手段,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引导企业和国民自愿发展循环经济?例如,对于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应给予减免税收?财政补贴以及信贷优惠等政策?同时,利用逐步提高各项排污费用及其他惩罚性措施来促使企业自觉减少环境污染,加大环保投入?另外,还要加快改革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计算国民生产总值时扣除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损失,促使地方政府建设循环型社会?
(三)突破技术瓶颈
科学技术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中国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技术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但总体上看,还相对滞后,有关技术信息的渠道也不尽畅通?
中国一方面要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重点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不断提高单位资源消耗产出水平,尽快使资源消耗从高增长向低增长?再向零增长转化,使污染排放量从正增长向零增长?再向负增长转化,从源头上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的作用,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推行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引进核心技术与装备?
(四)贯彻“5R”原则
2005年3月,在阿布扎比召开的世界“思想者节日论坛”上,规范了循环经济理念,首次提出了从3R向5R转变的循环经济新思想,即再思考(Rethink)—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经济理论,减量化(Reduce)建立与自然和谐的新价值观,再利用(Reuse)—建立优化配置的新资源观,再循环(Recycle)—建立生态工业循环的新产业观和再修复(Repair)—建立修复生态系统的新发展观?5R理念的创新在于增加了再思考与再修复的新理念,并把原3R的理念进行了延伸与拓展?中国在实施循环经济的过程中,要随着循环经济理论的更新而不断地创新理念?目前,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5R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很大差距,因此,我们更要不断地努力,绝不能松懈?
(五)培养全民意识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事业,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大力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如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和印发宣传品等,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要将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内容,做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7.浅析日本农业产业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篇七
一、日本体育市场的变化特征
(一) 消费者对体育的兴趣度逐年下降, 赞成东京举办2020 年奥运会者不到6 成
如表1 所示, 2012 年日本消费者对参与与观看体育都喜欢者占11.0%, 更喜欢参与者占15.2%, 更喜欢观看者占34.1%, 三者同比均有下降, 而对参与与观看体育都不大关心者占39.8%, 为2007 年以来的最高值。据分析, 国民对体育兴趣度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如娱乐方式的多元化, 少子老龄化的进展使以青年人为主体的运动人口趋于减少, 长期经济低迷导致年轻人收入下降等。
调查中当问及对东京举办2020 奥运会的想法时, 被访者中仅58.0%回答赞成, 15.0%回答反对, 27.1%回答不清楚。当问及赞同者赞同的理由时, 回答最多的是会给日本带来活力, 为71.4%, 然后依次是, 会提高经济活力56.5%, 可获得感动37.9%, 可在现场观赛34.9%, 可振兴体育30.0%, 可获得一体感28.2%, 可带来日本国际化26.5%, 会进行通货紧缩的整备21.0%, 会提高日本的地位14.2%。
单位:%
资料来源:macromill 公司 2012 年市场营销基础调查速报。表 3-10 的资料来源与此相同。
(二) 体育参与市场总体趋于萎缩, 但体育设施利用与会费市场趋于增长
体育参与市场由消费者购买体育用品、利用体育设施、上体育学校、到运动场观看体育比赛等参与体育活动的支出构成。如表2所示, 2012年日本体育参与市场销售规模为29514亿日元, 其中, 用品购买市场为8897亿日元, 2009年达到峰值后逐年缩小;现场观赛市场、设施利用与会费市场分别为5462亿日元和15155亿日元, 较2011年有明显增长。另外, 2012年日本现场观看体育比赛者的比率从2011年的25.6%微减至24.0%;观赛者人年均观赛3.7 次, 同比增加0.4 次;观赛者年均每次观赛支出7818 日元, 同比增长10.7%;观赛者年均观赛支出25769 日元, 同比增长10.9% (见表3) 。
单位:亿日元
注:市场规模是按各年龄层的平均支出额×各年龄层人口数×支出率, 算出不同年龄层市场的销售规模, 再加总得出的。各年龄层人口数依据日本总务省《基于居民基本台账的人口》。资料来源:macromill公司2006、2008、2010和2012各年体育市场营销基础调查速报。
单位:日元
(三) 体育相关媒体市场增长显著, 过半数的人通过互联网获取伦敦奥运会信息
就消费者对体育相关的有偿放送、互联网有偿信息发送、游戏软件等5 种媒体支出状况的调查表明, 2012 年日本体育相关媒体市场规模为2918 亿日元, 同比增长11.6%。值得注意的是, 在体育相关媒体消费中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 男性偏重于CD与DVD、有偿放送及互联网有偿信息发送, 女性则偏爱书籍、杂志、指南等 (见表4) 。当问及接触2012 年伦敦奥运会有关信息的媒体时, 87.8%的被访者回答收听收看电视, 平均收听收看时间为3.2 小时 (见表5) ;通常获取体育消息时利用互联网的人只有3 成左右, 而伦敦奥运会期间有5 成以上的人利用了互联网 (见表6) 。
单位:%
注:表中的比率为对1 日元以上的支出者统计出的比率, 增减率是与2011 年的比较。
单位:%
注:OneSeg即OneSegment, 全称为“面向移动电话和移动终端的单频段部分收信服务”。
单位:%
(四) 消费者最喜欢的体育项目是棒球, 最常观看的体育比赛是足球
到2012 年棒球已连续9 年居日本消费者最喜欢的体育项目之首, 但与列第二的足球的差距从2011 年的4.6 个百分点缩小至0.6 个百分点, 这与日本男女足球队在伦敦奥运会表现出色有关。在经常观赛的体育项目中, 除足球外, 位居前列的体育项目的人气比2011 年均有下降 (见表7) ;正在从事某些体育活动者 (即对从事着的体育项目选项回答1 个以上者) 的比率为51.9%, 较2011 年减少1.3 个百分点, 居前列的5 个正在从事着的体育项目中有4 个出现人气下降。这些和上述的国民对体育兴趣度减退的现象相吻合。另外, 被访者对正在从事和今后想做的体育项目回答最多的都是散步。
单位:%
注:“跑步”项目含慢跑与马拉松, “滑冰”含花样滑冰, “体操”含有氧健身运动, “瑜伽”含气功、太极拳, “登山”含徒步旅行。
(五) 耐克、阿迪达斯等海外体育用品品牌人气更旺
2012 年排名前五的日本消费者喜欢的体育用品品牌总体上与过去3 年相同, 耐克继2011 年再拔头筹, 阿迪达斯屈居第二;另外, 不论哪一年龄层均是支持海外品牌耐克、阿迪达斯的居多, 随着年龄层提高, 支持日本品牌asics和美津奴的增多 (见表8) 。以生产与销售运动服饰、户外用品而闻名的新百伦到2011 年之前一直处于升势, 但2012 年列第6。
(六) 日本主要职业体育球迷人口趋于减少
2012 年的调查显示, 伦敦奥运会夺得银牌的Nadeshikojapan的支持率为46.5%, 换算成球迷数为4074万人, 比2011 年增长165 万人, 缩小了与足球日本代表的差距, 足球日本代表的支持率为50.2%, 球迷人口为4418 万人, 同比减少299 万人;日本职业足球联赛的球迷人口为1245 万人, 同比减少170 万人, 呈逐年下降之势 (见表9) 。从不同队的球迷人数看, 大阪钢巴继2011 年再次排第一, 为126 万人, 但同比减少35 万人;第二的浦和红钻队为110 万人, 名古屋鲸八以98 万人列第三。海外足球队的球迷数为587 万人, 香川真司加盟的曼联列第一, 2011 年列第一的巴萨排第二。
2012 年日本职业棒球的支持率为36.4%, 同比减少5.3 个百分点, 换算成算球迷数为3216 万人, 同比减少469 万人;从不同队的球迷数看, 读卖巨人军队以788 万人居第一, 阪神虎队以572 万人居第二, 中日龙队以351万人排第三, 福冈软银鹰队和北海道日本火腿斗士队分别以335 万人和315 万人位列第四和第五;WBC日本代表队的球迷人数为2805 万人, 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 (MLB) 的球迷人数为479 万人。
单位:万人
注:Nadeshikojapan, 大和抚子, 日本女足的美称。
注:“其他队”占比为3.8%, “没有得到支持的队”占比63.7%。
二、对我国发展体育消费市场的启示
(一) 强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提高国民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
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加大政府投入, 改善城乡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 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重视发展老年人与残疾人体育, 创新适合其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其兴办体育服务机构。
(二) 扩大体育消费市场需求, 促进国民经济增长
积极引导体育消费, 完善体育市场体系。大力培育由健身娱乐市场、竞赛表演市场、体育无形资产市场、体育人才市场和体育咨询市场构成的体育本体市场, 以此带动体育用品、体育彩票、体育广告、体育旅游等相关体育市场。现阶段的重点是在广大群众中提倡科学、健康的健身娱乐观念, 扩大健身娱乐市场, 把健身娱乐、竞赛表演两类市场作为龙头, 促进其体育消费结构的升级。
(三) 打造本土体育用品品牌, 提升我国体育用品的国际竞争力
了解发达国家体育用品生产和销售的规则和标准, 加快我国体育用品标准化进程, 为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努力获取体育用品市场信息, 加大体育用品设备的科研投入, 有针对性地制定体育用品的开发与产销战略, 努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充分利用各种体育竞赛, 精心组织广告策划, 拓宽体育用品分销渠道;利用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展览会等机会, 大力宣传中国体育用品品牌。
(四) 加强体育消费市场数据监测, 为政府及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政府要完善体育GDP统计制度, 做好体育消费市场综合性调查统计工作;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定期开展体育专项市场调查;成立专业性民营调查公司, 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体育相关产业市场调查数据。三个层次调查数据相互补充, 形成我国体育消费市场数据监测体系, 为政府和企业组织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2007年体育市场营销基础调查速报[R].macromill公司, 2010
8.浅析日本农业产业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篇八
一、日本开展文化产业推进政策的社会背景
日本并非从一开始就具有将文化和产业结合起来的策略意识。而政府开始关注与文化和知识相关的产业振兴也是最近十几年的事情。战后的日本开始关注文化产业的契机来自于当时充斥着整个社会的亚文化。如“太阳族”、“暴走族”、“水晶族”等各式各样的“族”以及“御宅”、“涩谷系”、“里原系”等各样的“系”。可以说战后的日本正是孕育这些自发的年轻人文化和反文化的最佳时期。在战后高度消费的年代,商业的对象开始面向这些个人需求。因此,日本在如设计、时尚、休闲等诸多领域中的文化产业起初并非由国家重点支持而使其发展起来的,而是以自身生活文化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
然而最近几年情况发生了变化。日本政府开始制定出很多文化产业振兴政策。其前提条件是技术革新和新市场的成立。如随着数字化的发展和网络宽带的发展,网络市场经济逐步扩大。而日本在战后的少子化趋势以及1947-1949年出生的人的大量退休也是背景之一。因此人们很需要一个面向成年人的文化服务以及很期待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市场规模的扩大。于是日本充分利用文化资源,以雄厚的文化资源和强有力的政府支持、注重培养文化产业的优秀人才、注重文化产品衍生市场的开发等机制做后盾,打造日本特色和地区特色,培育国内外市场,协调政府与NGO的共同管理。以下简单介绍日本文化创造产业的战略和政策。
二、旅游立国和“日本品牌”战略
日本的文化产业振兴策略与“日本品牌”战略密不可分。“日本品牌”战略政策当初是小泉政府在制定旅游观光政策中提出来的。2004年11月发表的“观光立国推进战略会议报告书”的第二条“提高旅游革新文化的磁力”中写道:“…观光旅游与政治、经济、生活、文化等国家的综合魅力密切相关…要有机开展产业立国、信息立国、文化立国、环境立国,让它们成为展现这个富有魅力的观光立国的国家印象…”具体的振兴策略则是“东京的时装周(JFW)”、“日本餐厅的海外普及以及推进机构(JRO)”的设立、设立有关日本食材、饮食文化的讲座和学科、传统文化(相扑、建筑、茶道)的振兴。此外还成立JAPAN商标事业促进会,聘请专家帮助促进地方商标、工艺品的发展。此外将符合亚洲年轻人的日本印象的动漫、电影、音乐等与旅游也结合起来。之后“日本品牌”这个观念超越了地域迅速渗透到了整个日本的文化产业策略当中。
三、知识产权立国和(电影、电视剧、音乐、出版业等)信息产业全球化战略
知识产权立国和信息产业振兴政策也和文化创造产业密切相关。日本的经济产业省在2007年4月召开了“有关服务产业的技术革新和生产性”的研究会中不以一直以来所追求的品质和价格差异化为目的,而是确立以最大限度发挥包含文化在内的日本潜在能力的新品牌为目的。在各样的知识产权中,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第565期2014年第33期-----转载须注名来源日本的电影、动漫、游戏等信息产业在全世界广受好评。日本国内也随着利用网络开展的信息文化商业活动日益高涨。这些使用不同方式开展的文化产业随着知识产权立國的战略而顺利开展。
此外,在“信息产业全球化战略”的报告书中,将同时具有“文化”和“产业”的信息产业从作为“产业”的角度出发,即如何把“文化”与经济价值结合起来的角度出发,再次确立了将人才、技术、资金等信息商业资源的整合、号称商业枢纽的电子市场的构建、价值链的重新构建和新商业的展开作为新的目标和方向。
四、新日本样式
“新日本样式”是日本经济产业部商务信息政策局提出来的、建议提高产品设计的附加值的策略。2005年5月10日日本设置了“新日本样式·品牌推进商谈会”,提出了“立足于日本的传统文化,吸纳当今社会的流行因素和机能,形成符合现代生活的日本文化品牌效应”。会上还提出了要开展6个活动,分别是:先进技术产品与传统技艺相结合的产品开发活动、以开发新市场为目的的网络区域构建活动、具体的商品、(电影、电视剧、音乐、出版业等)信息产业开发活动、品牌评价机制活动、感受日本(feel Japan)活动、培育品牌领导者活动、海外宣传活动。
五、亚洲网关战略和日本文化产业战略
安倍晋三内阁提出的“亚洲网关战略”指让政府主导产业发展政策的方向性,为了吸引亚洲乃至海外诸国,让日本在人力、资金、信息方面成为连接亚洲和世界的桥梁,同时提高日本的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具体的政策项目有3个:通过向海外展示日本魅力而扩大市场、强化文化产业的海外拓展竞争力、坚实文化产业基础。第一个项目的具体活动内容包括表彰致力于普及日本文化的外国人、举办国际动漫节、日本时装周、日本饮食文化的海外宣传、成立“日本创意中心(Japan creative center)”、加强海外公馆、独立法人、自治体之间的联络和协作、在成田机场的入口处展示具有日本独特魅力的商品、饮食文化等。第二个项目的具体内容则包括“信息产业全球化战略”、开发优良住宅和汽车、保护国际知识产权、通过EPA提供打击盗版策略等。第三个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支持孩子们的创作活动(设计、绘画)、充实小中学教育中可以培养孩子们的创造性的体验活动、促进短期大学和综合大学的留学生工作的开展、开展对留学生的支援活动、增加亚洲日语海外学习的场所、加强日本语能力测试等日语教育、为亚洲各国的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帮助等。
总之日本的文化产业战略是在充分考虑到与亚洲诸国的关系后而构建起来的。在这之中除了歌舞伎等传统艺能同时也将动漫等流行文化放在了重点,其目的在于向全世界宣扬具有日本独特魅力的生活方式和对文化的理解方式。同时在这个战略中不容忽视的是日本还积极准备适宜于各个领域的优秀创作者开花结果的土壤,努力创造出一个可以培育各个层面的人才、让这些创作者无论在经济地位上还是社会地位上都可以享有好评的社会环境。
六、对中国的启示
2009年7月,我国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9月,文化部颁布《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文化产业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重要内容。然而,中国的文化产业起步晚,而且长期处于混乱无人管的状态,因此还存在以下问题:1.文化产业团体和企业虽然多,然而不够集中。2.文化产业的资源分配机制混乱。3.文化产业就业人员素养低,人才构造欠缺合理性。4. 尚未完成文化产业连锁。5.投资、融资机制与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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