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标准规范新版(通用8篇)
1.餐饮服务标准规范新版 篇一
“三违”及隐患界定标准
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制定此处罚标准。将“三违”分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和轻微“三违”,严重“三违”罚款50元(干部罚款100元),部分严重“三违”根据影响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处理;一般“三违”处罚30元(干部罚款60元);轻微“三违”处罚20元(干部罚款40元)。个人“三违”时,罚款直接处罚责任人;集体“三违”时,所有“三违”人员都分别承担相应“三违”等级的罚款。现分别列举如下:
一、综合管理
(一)严重“三违” 1.携带烟火下井的; 2.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3.酒后下井、上岗,班中睡觉、班中打架的; 4.酒后值班的;
5.不服从管理,殴打、辱骂安全管理人员; 6.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材料的; 7.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
8.井下人员不按规定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的; 9.乘坐皮带的;
10.在井下私自拆卸、维修矿灯的;
11.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跨越运行中的输送设备不走专设过桥的;
12.井口、检身房20米范围,灯房、浴池吸烟; 13.矿泉水瓶装四氯化碳及四氯化碳瓶乱扔乱放;
14.烧焊设备不完好,无水管、灭火器,无措施,烧焊工与
措施不符的。烧焊工无证,烧焊地点20米范围需洒水降尘未执行,两瓶间间距达不到5米以上,两瓶距烧焊地点低于10米。无措施或未按措施烧焊;
15.所有电器失爆现象,不完好,包括闲置电缆头未包; 16.班中打盹、睡岗;
17.铲车、胶轮等车辆辗压电缆; 18.皮带、溜子无行人过桥;
19.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处理结果未反馈到安检部; 20.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严重违章的。
(二)一般“三违”
上下井人员拒绝搜身的;
允许或不制止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
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违反劳动纪律的;
新工人不签师徒合同安排下井的;
登高作业(2米以上),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
绞车减速箱刹车无护罩,不完好;
装载机拉人,站在装载机上,或在铲车斗内进行其它作业,包括司机;
皮带、溜子、水泵停止后开关手柄未打到零位;
1.2.3.4.5.6.7.8.9.10.水泵不设泵窝,直接置于泥中,水泵不吊挂,吊挂不合格; 11.消防器材不全;
12.岗位式不在现场交接班;
13.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一般违章的。
(三)轻微“三违”
1.井下工人不穿防砸靴的;2.岗位工脱岗、窜岗的; 3.候车抢上抢下的;
4.工作地点,设备上有积尘、积水不及时处理; 5.入、升井不签字、不签时间;
6.工作中不系帽带;
7.电器设备被水淋,无入井合格证,防爆标志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电缆指向牌;
8.垃圾(包括铁器、杂物)不及时回收,文明生产差; 9.“U”型销、单腿销用铁丝代替; 10.工作中坐岗;
11.各种液压胶管两头未封堵; 12.皮带跑偏磨H架; 13.皮带托辊不转(坏),托辊夹皮带绳,缺托辊; 14.皮带低浮煤清理不及时;
15.不填写各区队、领导带岗图表; 16.警戒、栅栏未挂牌;
17.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轻微违章的。
二、采煤专业
(一)严重“三违”
1.检修机电设备不停电、不挂牌、不闭锁的; 2.违章进入采空区的; 3.正常生产时,甩掉保护强行开机的;
4.更换大型配件、放炮、烧焊、运输机运大件无措施的; 5.在三机运行中跨机作业或行走的;
6.用支护锚杆、锚索、钢筋梯等起吊大部件的; 7.不按措施要求,先支后回的; 8.单人回柱的;
9.维护、更换压力管路对管路不进行卸压的; 10.支柱连续三柱失效;
11.违反措施规定提前回撤密集、缺密集、密集拖后的; 12.空顶作业的;
13.煤机割到支架、护帮板,损坏截齿柔性轴;
14.工作面运输机及转载机处堵大块煤,用支架护帮板处理;15.操作不当,损坏支架侧护板; 16.不按顺序推溜; 17.移架时不收护帮板;
18.机头、尾积水到运输机电机;
19.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严重违章的。(二)一般“三违”
1.连续三棵支柱不合格而不及时整改的;
2.支架检修时不发出信号,随意开泵的; 3.移架3米范围内有人工作的;
4.机组割煤时违反措施规定站位的; 5.有伞檐不处理而工作的; 6.贴帮柱、临时柱支设不及时的; 7.设备缺油而运转的;
8.软底工作面及巷道,单体支柱未穿鞋戴帽的;
9.乳化液泵站压力达不到标准的; 10.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 11.工作面支柱不拴防倒绳的;
12.不按规定使用防尘设施的;
13.工作面漏顶、掉顶不按措施规定处理的; 14.工作面突然来压不采取有效措施的; 15.工作面没有备用支护材料的;
16.机头、尾超前单体打在浮煤上,支护距离达不到20米以上,直线性差; 17.机头、尾切顶切顶柱不及时打,超前、滞后超过规定; 18.机头、尾挡风帘不及时吊挂,吊挂不标准; 19.机尾安全出口浮煤不及时清理; 20.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一般违章的。
(三)轻微“三违”
1.采煤机不使用内外喷雾的; 2.支架不及时伸出护帮板的;
3.浓缩液配比达不到要求的;
4.不及时找掉活煤帮的(不使用手把工具); 5.采煤司机生产时不戴防护镜及面罩的; 6.移架滞后采煤机后滚筒超过规定;
7.移架后护帮板未打开或打不到位; 8.收护帮板超过采煤机前滚筒规定; 9.单体卸液,间排距不符规程要求;
10.支架拉不直,运输机有明显起伏、不直,煤机司机割不平
顶、底板;
11.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轻微违章的。
三、掘进专业
(一)严重“三违” 1.空顶作业的;
2.迎头未配备前探支护或配备了不按规定使用的; 3.一次装药分次放炮的;
4.爆破工火工品领用手册中领、用、退数字不相符的; 5.爆破工自己不装配引药、连接母线而爆破的; 6.不按规定处理拒爆、残爆和瞎炮的; 7.爆破工用打火放电检查放炮母线的; 8.爆破母线有明线接头的;
9.连炮前未将母线扭结成短路的;
10.装炮不使用水炮泥或使用不符合规定充填物充填的; 11.使用其他起爆电源放炮的;
12.放炮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13.放糊炮、放明炮的; 14.火药、雷管箱不上锁的;
15.火药、雷管乱扔、乱放、私藏、丢失的; 16.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 17.放炮前不清点人数的; 18.放炮时不发信号的; 19.放炮前不派警戒的; 20.放炮不响不查找原因的; 21.固定母线放炮的;
22.爆破工放炮联炮时不随身携带钥匙的; 23.放炮器不发炮乱碰乱砸的;
24.炮烟没吹尽进入工作面作业的; 25.剩余的火药不及时交回火药库的; 26.不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的; 27.巷道贯通不站岗的;
28.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以上时放炮的;
29.坐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的 ;
30.在支护不完好或在导电物体的地方装配引药的; 31.从成束的雷管脚线中猛拉硬拽的; 32.定炮后不扭结脚线的;
33.炮眼内发现有异状仍在装药放炮的;
34.装炮不撤人、超员或有人干其它工作的;
35.放炮地点的电缆、风筒、设施没有保护措施的; 36.不按规定设置、使用安全设施的; 37.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
38.套打残炮眼的;
39.小绞车司机无信号松、拉车的;
40.小绞车回头轮固定不合格就开绞车的; 41.迎头边打眼边装炮的;
42.小绞车安装固定不合格、闸、护绳板、绳等不合格就开车
运输的; 43.不执行先支后回制度的;
44.架棚巷道连续3架棚腿悬空的; 45.锚索、锚杆不按措施使用的; 46.少使用锚固剂降低支护质量的; 47.溜头、溜尾没有可靠固定的;
48.巷道贯通时不按措施规定加固支护好贯通侧;
49.用支护锚杆、锚索等起吊大部件的; 50.铲板前方有人时开动综掘机的; 51.停风继续生产不撤人的;
52.检修处理刮板运输机故障不挂牌、不断电源控制开关的;53.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水突然增大等异常现象时
不停止作业的; 54.变更施工巷道无措施施工;
55.综掘机铲板堵大块,处理不停机,闭锁;采用来回倒小溜碰撞;
56.皮带溜子、机头、尾无固定地锚,包括地锚不合格; 57.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严重违章的。
(二)一般“三违”
1.打眼时垂直上下平行作业的; 2.综掘机开机前不发报警信号的;
3.综掘机开动时,综掘机两侧有人的;
4.综掘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未断开电源隔离开关的; 5.迎头架棚支护不合格就进迎头施工的;
6.迎头锚杆角度小于措施规定或不按规定锚固的; 7.迎头锚杆失效或锚杆托盘松动不整改就继续施工的; 8.架棚或锚杆排距超过规定没整改就组织生产的; 9.煤岩粉把炮眼堵塞不处理的; 10.放炮前后未洒水降尘的;
11.炮眼封泥长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2.打眼、架棚及维护巷道时单人作业的; 13.架棚巷道连续三架棚缺撑木或不合格的; 14.开机割煤不开水幕或除尘风机的; 15.前探支护不及时前移的;
16.发现顶板有淋水且围岩破碎不加强支护的; 17.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继续组织生产的; 18.使用不合格的易融塞、防爆片的;
19.支架不迎山有力,有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不整改的; 20.工作面遇有断层构造没有加强支护的; 21.超挖欠挖超过规定的;
22.主、备用风机不能自动切换;
23.综掘机割煤过程中,站在机身上打帮网锚杆、挂网; 24.综掘机司机停机,炮头未落地; 25.锚固剂乱扔,损坏浪费;
26.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一般违章的。
(三)轻微“三违”
1.综掘机信号按钮、铃、灯不完好就开机生产的; 2.抗棚器、撑木、背板不按规定使用的; 3.进入工作面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 4.锚杆角度不符合规定的; 5.不及时紧固锚杆、锚索的;
6.锚杆、锚索外露不符合规定,不整改的; 7.锚杆钻机停止工作后,不关闭风压;
8.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轻微违章的。
四、机电专业
(一)严重“三违”
1.带电检修、带电迁移电气设备的;
2.电器保护保险丝用铜丝、铁丝代替的责任者;
3.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不起作用的;电气设备超整定值运行的;
4.不按规定停、送电的;
应力、张力的;
5.擅自调整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的;
6.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超过规定不更换就开车运输的; 7.停电检修电气设备不挂牌或不站岗,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而未执行的;
8.不带绝缘手套或不穿绝缘鞋或不站在绝缘台上进行高压停送电的;
9.有影响其他单位正常供电而未经批准随意停、送电的; 10.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通电试车的;
11.瓦斯浓度在1.0%以上打开隔爆外壳进行检查的; 12.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严重违章的。(二)一般“三违”
1.维修工不带停电牌、不带验电笔或验电笔与电源电压不适应的;
2.不按规定进行各种保护装置实验的; 3.电气维修作业不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
4.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设置接地极、接地线或不合格的; 5.进入安全隔离区作业,未停车、停电闭锁的; 6.维护、更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卸压的;
7.施工现场的有电区域或部位未明确标识和警戒,进行施工的;
8.对存在设备应力、张力的故障停车处理过程中未优先释放
9.其他经分析属于一般违章的。
(三)轻微“三违”
1.标志牌电流整定值与实际不符的;
2.不按时填写各种记录的;
3.操作不认真造成一般性机械事故的; 4.电缆、水管等管网不按规定要求吊挂的; 5.烧焊作业后,不留专人监护的; 6.其他经分析属于轻微违章的。
五、运输专业
(一)严重“三违”
1.在斜巷使用不合格连结装置连车的;
2.不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的; 3.斜巷提升超挂车辆的; 4.绞车运行时处理故障的;
5.绞车运行时,用钎子或其它物件撬运行中的钢丝绳的;6.运输时扒车、蹬勾、跳车或坐矿车的; 7.小绞车司机吊车脱岗的;
8.皮带跑偏用铁棍、托辊等强行撬皮带调偏的; 9.车辆刹车不良的;
10.车辆前后大灯不亮的;
11.过风门将风门都打开造成风流短路的; 12.不按规定设置、使用安全设施的;
13.斜巷绞车放飞车或无信号开车的; 14.提升不按规定挂保险绳的;
15.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不按规定地点上下车的; 16.用溜子、皮带运物料没有措施的; 17.车辆未停稳提前打开车门上下车的; 18.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严重违章的。(二)一般“三违”
1.车辆照明灯不亮不及时更换而开车的; 2.井下行车超过20码的; 3.使用不合格的车辆运输的;
4.拉人车辆不发出信号开车的;
5.挡车棍、窝达不到要求而继续使用的; 6小绞车固定不牢而开车的;
7.司机离开车辆时未刹住车闸的;
8.运送物料时,封车不牢固就进行运输的;
9.不发信号或信号不清而开车、开溜子、开皮带的;10.信号工远离信号地点超过20米而提升运输的; 11.使用不合格的索具起吊重物的; 12.安设的安全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13.小绞车绳跑偏、排绳乱不处理就开车运输的; 14.不按规定检查小绞车绳和刹车装置的; 15.司机离开机车不切断控制电源的 ; 16.推车、停车、掉道或有障碍物不发信号的;
17.带式输送机防跑偏使用木料、铁管等不转动物体的; 18.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一般违章的。
(三)轻微“三违”
1.下井车辆没有灭火器的;
2.车辆在拐弯、门口处不发信号的; 3.车辆同方向行车不按规定保持车距的; 4.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轻微违章的。
六、通防专业
(一)严重“三违” 1.擅自进入盲巷的;
2.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的;
3.同时敞开二道风门或用车辆顶撞风门的; 4.损坏通防设施影响正常使用的; 5.长时间打开风门不关的; 6.人为造成瓦斯超限的; 7.局部通风机喝循环风的;
8.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
9.不按规定要求冲刷巷道积尘、造成煤尘堆积的;
10.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拒不执行瓦检员撤人命令或者现场发现瓦斯超限未按规定撤人强行作业的;
1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12.瓦斯超限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的;
13.未经批准随意将通风专线停电的; 14.在停风巷道或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的;
15.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甲烷断电仪擅自甩掉不用的;
七、隐患的界定
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16.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严重违章的。(二)一般“三违”
1.瓦斯检查牌板不按规定填写的; 2.不填写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的; 3.不按规定携带瓦斯便携仪的; 4.瓦斯便携仪悬挂位置不当的;
5.瓦斯监测传感器悬挂位置不当的;
6.各转载点不安设喷雾装置的;
7.将设备物料堆放于风门、密闭墙前后5米的; 8.风筒漏风严重不及时处理而继续生产的; 9.掘进迎头风筒出风口距离超过规定的;
10.在局扇通风进风口前5米内堆积物料或杂物的; 11.不随手关风门的;
12.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一般违章的。
(三)轻微“三违”
1.瓦检员不按规定地点交接班的;
2.不按规定次数、间隔时间检查瓦斯的; 3.损坏通风仪器、仪表的; 4.隔爆水槽无水或水量不足的; 5.其他经分析认定属于轻微违章的。
注:全矿所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按以上界定标准执行。
2.餐饮服务标准规范新版 篇二
当前, 国际上正掀起一股“绿色风潮”, 面对欧盟REACH、美国TSCA、挪威Po HS等众多环保法规, 我们深感这股“绿色风暴”来之猛烈。纵观国际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相关指令, 欧盟正式实施的REACH法规, 无疑是将全球对欧贸易的壁垒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升级”。在化学品安全方面, 欧盟不仅发挥了一个国际领导者的作用, 而且REACH法规有潜力成为世界性的新标准。截至2013年10月, REACH法规中的高关注物质 (SVHC) 已增加到144种, 这些物质会对人类健康及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ISO 21461-2012《橡胶——硫化橡胶化合物中油的芳香性测定》是欧盟颁布的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0条中对于轮胎中含有多环芳烃 (PAHs) 的限制条例中指定的检测方法标准。该标准异于多环芳烃的常规而成熟的检测方法如气质联用、高效液相色谱法, 而是采用核磁共振法间接测定其Bay质子 (湾区质子) 含量。该标准2012版较2009版也做了一些修正和改进。本文将选取重点并结合检测实际进行解读, 以对我国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采用该标准提供帮助。
2 背景
随着中国轮胎在美国市场的活跃表现, 此前一度引发了“轮胎特保案”。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轮胎产量8.92亿条, 其中出口轮胎441万吨, 同比增长9.6%, 较上年增长2.1个百分点, 对外贸易总额167亿美元。2012年轮胎行业实现利润275亿元, 同比增长43.7%, 高于产量增幅近40个百分点。中国轮胎产业出口依存度高, 产能过剩隐患加剧, 出口压力加大。目前, 欧盟已成为我国出口轮胎的第二大市场, 在遭遇了美国轮胎特保案后, 对欧盟市场出口增速达到每年30%, 已引起欧盟极大的关注。
轮胎制造商协会 (ETRMA) 于2011年发布公告, 第一次公布了对欧盟市场上轮胎多环芳烃 (PAHs) 含量的抽查结果, 此次抽查涉及16个国家 (9个欧盟, 7个非欧盟) 、92家工厂、45个品牌的110条轮胎, 均为2010年1月1日之后生产。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依据REACH指定的ISO 21461标准 (核磁共振波谱法) 测试, 共检出9个品牌的12条轮胎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0条关于轮胎中多环芳烃 (PAHs) 限值的要求, 且不合格轮胎产地均为中国, 其中不乏国内轮胎行业的龙头企业。
面临这一严峻形势, 我们急需严格按照欧盟法规要求进行检测和监管。其实早在2005年欧盟委员会颁布的2005/69/EC指令对轮胎和橡胶油中的多环芳烃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该指令是对76/769/EEC指令的第27次修订。然而, 欧盟REACH法规中对轮胎和填充油中含有多环芳烃 (PAHs) 的限制条例已经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行。从此, REACH法规取代了2005/69/EC和76/769/EEC。该法规规定采用ISO 21461方法测定轮胎中多环芳烃含量限值为其贝质子的含量 (%HBay) 不应超过0.35%, 超过该限值的轮胎将不准投放到欧盟市场上。
3 目的和意义
多环芳烃 (PAHs) 是指分子中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环的碳氢化合物。PAHs在环境中分布广泛、稳定性强、生物富集率高, 迄今为止已发现致癌性的多环芳烃及其衍生物达400多种。早在1979年美国环保局 (EPIA) 就颁布了129种监测污染物, 其中有16种是多环芳烃。该物质已经被科学证据证明具有较高的致癌性和环境破坏性。
随着环保意识的崛起, 我国也在积极推荐绿色环保法规。轮胎中的多环芳烃致癌, 通常认为是轮胎在使用时会因摩擦挥发出致癌物质。这些物质大多在离地面1米的空气中漂浮, 对儿童直接造成危害, 产生“1米污染”现象。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0条对轮胎中PAHs限值进行了专门的规定, 主要内容为: (1) 用于轮胎生产的填充油, 苯并[a]芘 (Ba P) 含量不得超过1mg/kg, 所列明8种强致癌性PAHs总含量不得超过10mg/kg; (2) 轮胎或翻新胎面, 所含填充油若超过前述限值, 则不得投放市场, 轮胎及再生胎面中所含的PAHs, 按照ISO 21461检测, 采用核磁共振波谱法检测, 不得超过0.35%贝质子的限值。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必须明确的一点是, 该标准未采用常规成熟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C-MS) 和液相色谱法 (HPLC) 等方法, 诸多实验结果显示气质及液相方法的结果不能与核磁共振结果相统一。由此可见, 为了及时正确应对欧盟这一轮胎技术贸易措施, 轮胎企业及监管部门应尽快开展技术攻关, 依据欧盟规定的ISO 21461对轮胎进行检测。
4 主要内容
ISO 21461:2012标准分为8个章节, 主要介绍了适用范围、试剂和仪器、测试方法、计算及报告, 下面就该标准的主要条款进行解读, 并分析与2009版标准的差异性。
4.1 适用范围
该标准检测的PAHs是轮胎中所有组分中萃取的PAHs, 其中包括填充油、炭黑和其他外购橡胶片的PAHs。如果轮胎生产企业外购的橡胶片或炭黑PAHs超标, 即使是生产过程中使用了PAHs合格的填充油, 其最终用ISO 21461方法进行检测也不能保证不超过0.35%贝质子的限值。
4.2 对轮胎取样部位的规定
汽车轮胎是橡胶与纤维材料及金属材料的复合制品, 制造工艺是机械加工和化学反应的综合过程。橡胶与配合剂混炼后经压出制成胎面;帘布经压延、裁断、贴合制成帘布筒或帘布卷;钢丝经合股、包胶后成型为胎圈;然后将所有半成品在成型机上组合成胎坯, 在硫化机的金属模型中, 经硫化而制成轮胎成品。鉴于轮胎的复杂结构, 一般将轮胎拆分成胎面、胎侧、气密层、三角胶、胎圈再分别进行检测。
4.3 测试方法
4.3.1 测试流程
将样品剪碎至2~3 mm粒径以下大小, 加入萃取液丙酮于室温下超声1小时, 取上层清液离心后浓缩至干, 保证浓缩物的质量不低于0.35 g。将上述浓缩物称重加入一定量的正庚烷溶解使其浓度达到100 mg/ml。向3个具塞试管中各移取1 ml的上述正庚烷溶液。将SPE硅胶柱用5 ml的正庚烷活化, 然后将具塞试管中的正庚烷溶液定量转移至SPE柱上并开始收集洗脱液。另外加入0.5 ml的正庚烷分次润洗具塞试管以保证蒸发残留物的完全转移。待上样液几乎完全吸附在SPE柱上时, 用25 ml的正庚烷洗脱, 流速控制在5 ml/min以下。将洗脱液氮吹浓缩至干, 称重, 计算回收率。分别计算3个回收率的平均值。如果得到的每一回收率的数值均在平均值的±5%以内, 则继续进行, 否则重新制备样品直至3个回收率的值均在平均回收率的±5%以内。最后将净化浓缩物加入约1 ml的氘代氯仿使其完全溶解, 进行核磁共振检测。
4.3.2 溶剂的更换
该标准2012版较2009版一个非常重要的改动是将SPE净化用的溶剂由原来的正己烷改成了正庚烷。正庚烷和正己烷的化学性质很相近, 但是前者的毒性比后者要低10倍。正庚烷的沸点是98.4℃, 正己烷的沸点相对较低是69℃。通过实验 (见表1) 发现采用正庚烷后氮吹浓缩步骤时间近乎翻了一倍, 但是目标测定值较正己烷净化结果高, 可见正庚烷作为一种低毒的芳香族提取溶剂, 对目标物多环芳烃的萃取效果更好。
4.3.3 提取油的溶解
该标准2009版中萃取出来的提取油浓缩物大致均分成3份, 使其每份为100mg±5mg, 然后加入二氯甲烷溶解。2012版中则是对浓缩称重 (精确到0.1 mg) , 加入一定量的正庚烷溶解使其浓度达到100 mg/ml, 涡旋后用移液枪准确吸取分装在3个具塞试管中, 每份1ml。该步骤使得多环芳烃在正庚烷中有一个确定的浓度, 保证了溶解的均匀性, 确保了回收率的稳定。
4.3.4 回收率的计算
将净化后的洗脱液氮吹浓缩至干, 称重 (精确到0.1 mg) , 计算回收率。分别计算3个具塞试管中的溶液回收率的平均值。如果得到的每一回收率的数值均在平均值的±5%以内, 则继续下述步骤, 否则重新制备样品直至3个回收率的值均在平均回收率的±5%以内。
考虑在相关标准中对核磁共振参数设定要求主要是两个参数即扫描周期256个及延迟2秒, 检测结果只依据同一张谱图的面积比, 因此, 仪器因素对结果的不确定度贡献很小。该标准的质量控制主要基于样品的分离和前处理上, 检测结果需三次回收率在平均值即可。该标准不再设定其他控制指标, 这说明了该方法的检测关键技术所在。
4.3.5 核磁共振方法
3个或更多的多环芳烃的分子结构的非线性特性的稠环包含三方面的凹区, 该区域位于芳烃分子的外围, 这些特定的氢原子在这一地区被称为湾区氢。1H-NMR光谱可以识别和量化湾区氢, 这是多环芳烃的特点。湾区氢的量越高, 多环芳烃的含量越高。轮胎前处理好的样品溶液经过核磁共振氢谱测定, 从而得出湾区氢的贝质子的含量。
众所周知, 连续波H核磁共振谱能从化合物的H核磁共振 (NMR) 谱能推测化合物的类型, 并可获得有关化学结构的信息。核磁共振主要是由原子核的自旋运动引起的。不同的原子核, 自旋运动的情况不同, 它们可以用核的自旋量子数I来表示。自旋量子数与原子的质量数和原子序数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目前使用的核磁共振仪有连续波 (CN) 及脉冲傅里叶 (PFT) 变换两种形式。本标准要求的核磁共振仪需达到200HZ, 该频率的仪器, 分辨率好、灵敏度高、图谱简单易于分析。
2012版本中对于核磁共振测量, 增加了水的空白测量和溶剂的空白测量, 以减少水及溶剂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5 结语
ISO 21461:2012标准采用的核磁共振仪是一般检测机构难以、也不需要配备的大型仪器, 国内基本无相应的检测机构, 企业需要送境外机构检测, 检测周期长, 检测成本高。而且, 对于PAHs的核磁共振检测方法, 国内缺乏研究及检测实践, 无相应国家及行业标准。因此, 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绿色轮胎环保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从国家政策的层面使绿色轮胎的发展有章可循, 建设更加严格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
REACH法规关于PAHs限制条款对于轮胎企业来说, 还远远不是检测这么简单。欧盟轮胎多环芳烃环保法规对我国轮胎出口影响较大, 法规规定较为特殊, 已成为我国轮胎出口欧盟所必须面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检测只是质量管控的一个手段, 而最终“PAHs限制”的符合, 需要企业建立涵盖采购、品管、销售、管理、研发各个部门的综合质量管理体系, 不断优化自身产品结构, 有效提高产品品质。与此同时, 还应对轮胎产品实行分级管理, 从而有效提升我国轮胎有害物质检测手段及检验监管水平, 提升我国轮胎的环保性能, 稳步推动我国轮胎出口健康有序的发展!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ISO 21461-2012《橡胶——硫化橡胶化合物中油的芳香性测定》标准的背景及适用范围, 选取重点并结合检测实际对新版标准进行解读。
关键词:ISO,21461-2012标准,芳香性测定,标准解读
参考文献
[1]ISO 21461-2012"Rubber—Determination of the aromaticity of oil in vulcanized rubber compounds".
[2]ISO 21461-2009"Rubber—Determination of the aromaticity of oil in vulcanized rubber compounds".
3.回应新版语文课程标准 篇三
一、低学段学生的特点与教学中的问题
当前低学段的学生与几年前的学生相比多有不同,具有自己明显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一)学生基础水平差距大,兼顾不同学生难度高。目前家长对孩子的学前教育非常重视,很多幼儿园,特别是城市的幼儿园大都设有识字类的课程。但由于不同幼儿享受的教育资源不同,各幼儿园的教学水平也有差距,所以致使新入学的学生,即便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学习基础差距也非常大。根据我们对某个班的随机调查,有70%-80%的孩子在幼儿园学过识字,但也有少部分孩子确实没有学过。老师们普遍反映,由于学生的学习基础差距较大,所以难以照顾到不同层次的学生,对教学管理也造成了相当大的困扰。笔者在一次听课中就发现,当时坐在我身旁的一个学生几乎没有听课,一直在动来动去。当询问他为什么不听课时,他说那些字他全部认识。这就产生了老师们最关心的问题:如何兼顾不同层次的学生?
(二)生字量大任务重,教学低效水平低。现在有一些社会和语文教育人士对语文教学提出严厉的批评,认为现行语文教材识字量小、识字速度慢。比如小学语文教育专家崔峦就认为,识字也可以从一年级开始,但至少要让学生“都能在一年之内认识2 000字”才比较理想。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第一学段两年时间学生的识字量才不过1600个,还没有达到理想目标的一半。即便如此,许多老师还是认为每篇课文后有十几个生字,识字量太大,教学任务过重。社会上关于“识字量小、识字速度慢”的批评是实情,老师们“生字量大、教学任务重”的感觉亦不矫情。一方面是识字效率太低的批评,一方面是识字任务太重的抱怨,我们不禁要问,这其中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三)儿童语言发展明显超前,语言教学相对滞后。经常和孩子接触的人会有这样一个明显的感觉,现在的孩子变得越来越“聪明”了,尤其表现在语言发展方面(主要是口头语言),刚刚入学的孩子就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他们不但拥有令人惊讶的丰富的词汇量,而且能根据语用情境的需要,用完整复杂的语句表达自己的需求。其中的原因除了绝大多数儿童是独生子女外,电视等现代媒体的普及以及家长有意识的教育是重要的相关因素。尽管老师们也注意到了孩子语言发展水平提速和超前的现象,但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也很少有人注意这一现象给语文教学带来的影响和变化,使得现在的教学活动实际上相对滞后于学生的语言发展水平。这也为小学语文教育提出了一个亟待回答的问题,语文教学中如何善用和进一步发展这种能力?
(四)母语文化受到削弱,学生汉语能力下降。近年来,社会上轻视汉语的意识在逐渐增长,很多家长似乎觉得母语学不学好无所谓,外语一定要学好,而且要“从娃娃抓起”。外语教育的不断升温,不仅削弱了语文教育,使儿童错失了学习母语的大好时机,而且造成了汉语能力的下降。中小学生使用的词汇量大幅度减少,多局限在网络用语,且很不规范,这已影响到学生思维的丰富性、缜密性。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2010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认为,由于很多人重视外语学习,轻视汉语学习,当前社会存在汉语应用能力危机,母语文化受到削弱。特别是由于“广泛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使得人们普遍手写汉字的机会减少,致使汉字书写教学逐渐边缘化,国人汉字书写能力下降。母语运用能力水平下降退化的困境倒逼我们不得不思考,在小学低学段应该让学生打下什么样的汉语基础?
上述这四方面学生明显且重要的特点,对低学段语文教学有着特别重大的影响。但就目前低学段语文教学的整体现状来看,并没有针对这种明显且重要的变化做出积极的、适当的反应,语文教学依然在固有的轨道上惯性运行。有些老师在教学中往往脱离课文的语言文字运用情况,没有把“识字与写字”作为主要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通常是课文内容讲得多,意义讲得多,常识讲得多,但识字与写字讲得少,学生写字的时间少,而且识字与写字教学活动简单化。
二、“识字与写字”在低学段语文教学中的地位
通过对语文课程标准修订版与实验稿的比对发现,在实验稿的基础上,修订版语文课程标准提高了对“识字与写字”任务的标准和要求,在教学建议及其它有关部分中对“识字与写字”补充增加了相当重要而具体的内容,进一步提高了“识字与写字”在低学段语文教学中的地位,明确了“识字与写字”在教学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第一,强化了“识字与写字”的基础性地位。修订版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部分明确指出“识字、写字是阅读和写作的基础,是第一学段的教学重点,也是贯串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与实验稿相比,除了继续强调识字与写字是低学段的教学重点外,还特别增加了“也是贯串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把识字与写字任务扩展到整个义务教育阶段。这种表述方式是针对当前低学段语文教学存在的常常偏离识字与写字这个“教学重点”的问题向教师们发出的强烈信息,既然识字与写字都已经是“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那么在低学段就更应该毫不犹豫地坚持以识字与写字为教学重点不动摇。
第二,明确了“识字与写字”教学的综合性要求。修订版语文课程标准在几个方面特别增加和强调了语文学习的“综合性”要求。在课程性质部分增加了“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的定义。在课程基本理念部分增加了“语文学习应注重听说读写的相互联系”的理念。在教学建议中又再次强调“注重听说读写之间的有机联系,加强教学内容的整合,统筹安排教学活动”的意见,而且还增加了“沟通听说读写”的具体要求。除此以外,还在写作教学的具体建议部分,增加了“要重视写作教学与阅读教学、口语交际教学之间的联系,善于将其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建议。因此,作为语文教学基本任务的“识字与写字”教学应该而且必须落实好读与写、说与写之间的综合与整合,发挥和利用儿童口头语言能力发展超前的优势。endprint
第三,提出了“写好汉字”的审美性标准。修订版语文课程标准提高了对汉字书写的质量标准,提出了“写好汉字”的具体要求。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部分增加了“按照规范要求认真书写好汉字是教学的基本要求”、“每个学段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和“提高书写质量”等重要内容,还在关于识字与写字的评价部分再次强调要“引导学生提高书写质量”。这增加的内容使课程标准对识字和写字的要求更加全面完整,也是针对“汉字书写能力退化”这一现象有力的纠正。
第四,突出了“增强练字意识”的实践性内容。修订版语文课程标准在以下几处增加了“练字”的内容和要求,在具体建议中提出“练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的观点,明确要求在“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的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要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讲究练字效果”,而且将书写的要求延伸到写作教学,建议“要关注作文的书写质量,要使学生把作文的书写也当作练字的过程”。我们认为,修订版语文课程标准对练字的强调,是对新课程实施以来语文教学淡化基本训练问题的强力矫正。
三、低学段语文教学的设计与实施策略
根据低学段学生的特点和新版的语文课程标准的理念,我们在教学中总结和形成了对低学段语文教学的基本认识。我们认为,识字与写字是低学段小学语文教学的重点和重心。所谓重点,就是小学低学段语文教学要以“识字与写字”为主要教学任务和基本教学目标,重点解决汉字的识写问题。所谓重心,就是低学段语文教学要围绕“识字与写字”这一教学重点展开,“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任务在兼顾的同时,要为“识字与写字”教学服务。为此我们确立并实施了“把握随文认读、集中重点强化、力求识用结合、沟通听说读写”的教学策略。
把握随文认读 从低学段与中高学段语文教学的比较来看,低学段应该少讲(内容)多读(课文)。少讲(内容)就是对课文的内容意义或常识性的东西不过多地讲解说明,学生只要略知大意初步理解即可。多读(课文)就是让学生多读、熟读,有的课文甚至需要背诵下来,让学生在读中再认、巩固和强化所呈现的生字,并通过上下文和语境感受和理解生字的意思与语用习惯,同时积累语言培养语感。
在此“随文认读”与于人们通常所说“分散识字”是有区别的,主要强调认(识)字和读(准)音。它分为生字的定位,识读与再认三个阶段,目的是加强学生对生字的短时记忆。比如,在上课时老师先不示范和领读课文,而是让学生先自己读课文,遇到不认识的生字画出来,并通过自己查拼音解决。在完成上述生字定位和识读两个阶段后,教师再指导学生再重新读课文,这时的“读”要求是正确流利。正确就是学生能把课文中的生字再认出来,即能正确识别且把音读准;流利就是对生字更加熟悉,能立即辨认出来,语言流畅,不犹豫迟滞。
集中重点强化 现在的语文教材基本上是以白话文为主,以人教版第二册语文教材为例,每篇课文的字数在150-450个字之间,生字数约7-14个左右。尽管汉字的学习仍不能脱离具体的语言环境,但生字以这样分散的情形出现,确实不利于学生的长时记忆,因此集中重点强化是提高识字教学效率必不可少的有效手段。
集中识记是在学生在阅读课文初识生字基础上进行的教学活动,它可以是生字的集中呈现和集中讲解,也可以是生字的集中归类。集中的目的是进一步加深对生字的印象,通过不间断的各种方式的练习和训练,引导学生认清字形、读准字音、掌握字义,减少遗忘,把短
时记忆尽快变成长时记忆。重点识记是对每个生字的学习和时间分配上要有所侧重,不搞平均主义,要特别关注学生容易遗忘和混淆的字,或特别有价值的字。强化识记就是“要运用多种识字教学方法和形象直观的教学手段”进行有一定强度和时间的练习、复习和巩固训练。
力求识用结合 “用”是“识”的目的,同时“用”也是“识”的手段,“用”是沟通语文知识和学生生活之间的桥梁。所以我们坚持以“用”为核心和突破,将学生熟知的语言因素作为主要材料,发挥和利用学生的语言能力水平(主要是口头语言)提速和超前的特点和优势,并把它作为低学段语文教学的基础和重要的资源,教学中创造性地增加语文实践的机会。
语文课程的目的是要让学生学会“运用”语言文字这种工具,但学生必然是通过“运用”语言文字的实践活动来逐渐熟练和提升语言文字“运用”的能力。为此我们要求在教学中,必须“善于把读与写、说与写有机结合”,给学生创造或创设更多的运用和使用文字的机会主动识字,甚至有“使学生把作文的书写也当作练字的过程”的强烈意识。
沟通听说读写 语文课程标准把语文教学分类为“听说读写”四大基本任务,有些语文教材也在其中单独设置了“口语交际”和“习作”之类的内容,但这四项任务的教学并不能也不应该截然分开,整合在一起效果反倒会更好。所以低学段语文教学尽管是以识字与写字为主,但在教学中却并不能孤立地识写汉字,必须坚持贯彻“沟通听说读写”的综合性原则,将“听说读写”整合在一起。在具体的实施中,我们指导教师设计了这样的教学活动。让学生通过想象和创造说一句话或编个故事,尽可能多地使用上面列出的“我会写”的字和“我会认”的字,说话时使用的生字越多越好,随后让学生把自己想说的话写下来,让学生在写话中进行有意义的写字训练。
这种教学设计把识字、写字和写话天衣无缝地结合起来。不仅紧密服务围绕于教学目标,更提高了识字教学的深度和品质。开始前,老师觉得这个活动难度较高,担心学生做不来。实际上学生对这种挑战性活动非常喜欢,多数学生都进入了积极思考的“愤”和“悱”状态。在老师的示范、启发和引导下,学生说的话、编的故事越来越有创意,表达也更加生动丰富。这个活动具有挑战性和开放性,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够进行不同水平的语言实践,使每个学生的语言能力都得到相应的发展。它既是有意识的生字识写练习,也是真实的口语交际,还是自然的写话练习和发散思维训练。
我们认为把识字与写字作为低学段语文教学的重点和重心是有建设性和有意义的探索。识字是语文教育的起点,是奠基中第一块最重要的基石。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对小学生来说,一旦突破了识字的语言障碍,便有了自我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因此把这识字和写字作为教学的重点和重心,不但未降低和影响课文其它教育价值的实现,而且是其它教育价值实现的前提和基础。
[本文为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学校课程管理及其运行的质性研究”( 11C205)研究成果、广州市教育系统创新学术团队项目“语言观下的语文教学体系构建研究”(13C27)成果]
(作者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教研室)
4.餐饮服务标准规范新版 篇四
一、收银台标准
(一)收银台台面
收银台面干净整齐,外侧只允许放置收银系统(VISA标识牌,POS机、签字笔)、店铺名片(需按公司统一要求制作)、市场部统一配发的亚克力广告框、附件展示架这四部分,并且摆放有序、美观。台面内侧,依次放置收银系统(直营店铺/街铺)、电话机、电脑、计算器、日报系统(日报、小票需夹在黑色文件夹中)、笔筒。笔筒中只允许放置笔、剪刀、订书器,且要保持黑色。收银台面不允许摆放任何绿植、装饰物品等非公司统一规定的物品。
电话、笔筒等需使用公司统一配发的物品,且要维持物品原样,不允许擅自改动。 其他文具,如剪刀、订书器、针线盒、涂改液、胶棒等,统一放在工具盒中,放在收银台下面
有配饰架的店铺,要保证配饰架货品丰满、陈列美观。
(二)收银台内部及壁柜
收银台内部区域,功能划分明确,物品摆放有序(购物袋、功放、音乐光盘、电脑主机、打印机、打印纸、培训资料等),不允许放置水杯、食物等。音乐光盘需使用公司统一发放的当季音乐,不允许违规操作。
收银台内的购物袋分类摆放、整齐有序,严格控制购物袋私用,特殊情况或货品调拨请使用旧的购物袋。非特卖时节,不允许在购物袋上写字,如遇客留货等情况,请使用小型便签纸,钉在购物袋口边(上注顾客姓名、联系方式、是否付款、留货期限等关键信息)。
抽屉内物品摆放有序,不允许把配饰/附件/退换货/残品等放在收银台抽屉里; 银台后面壁柜依实际情况安排好用途(客留、衣架、残品、购物袋等),壁柜内物品须整齐摆放,壁柜门保持关闭状态。衣架整齐放置指定位置,多余的及时收进仓库。从任何角度观察,都保证收银台清洁整齐。
垃圾桶放在收银台后面,内置黑色垃圾袋,垃圾量不得超过垃圾筒容量的百分之五十,收银台内地面需保持整洁
收银台内不允许出现纸箱、施工物料等任何非公司统一配置的物品。临时放置在收银台的顾客已选购的货品,需折叠整齐。
严禁在收银台周围及卖场任何位置,粘贴个人销售记录等其他店铺内部资料。
二、试衣间标准
试衣间告示牌保持干净无尘土,POP广告必须与当季活动相符
站在试衣间中,保持试衣凳放置左后方,试衣鞋放置在前方同侧,鞋头向前,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无异味;当试衣间无顾客,试衣帘应保持挂在右侧。
试衣间外的储物车只做临时周转使用,货品及时归位,多余衣架、裤架及时送回库房的规定位置。/
4 保持试衣间卫生干净,不少于每两小时打扫一次。
三、陈列细节标准
卖场上的货品要货量充足、丰满,羽绒服陈列4件,针织外套类陈列5-6件,其他
货品陈列6-8件
有配饰或附件的货品,需将配饰、附件与相应的货品陈列在一起,且尺码匹配,陈
列方式正确美观。
在陈列套穿货品时,保证里外套穿的货品尺码匹配,且要维护好陈列细节,保证员
工在销售过程中拿找货品更加高效。
陈列在展桌上的货品,附件或配饰也要与相应的货品陈列在一起,保证尺码匹配。 衣服经过熨烫才能摆放到卖场上,且要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顺序排列尺码。顺序依
次为M-S-XS-L-XL-XXL,摆放时,要注意挂钩方向一致,间距均匀。
吊牌不能外露,扣子要系整齐,发现有松懈的扣子,及时拿到库房钉牢,防止脱落
丢失,影响销售。
货品要细致维护,保持整洁干净,不能有灰尘、毛发,有污渍、划痕、油渍及人为
损伤等货品,不能陈列在卖场上。(因员工行为损坏的货品,不允许退仓。) 每周必须做店铺大扫除,保证门楣、橱窗玻璃、烤漆墙面的干净
四、库房标准
(一)库房卫生
地面干净,没有垃圾废物等;货架保持干净整齐(拍摄地面、货架)
库房内杂物和私人物品要设固定场所统一摆放。私人物品统一放置库房一角,且封
袋装好。若有更衣柜的,统一放置在更衣柜内。
有清洁车、储物柜、杯格等标准设施的店铺严格把各类物品统一归放,所有清洁物
品都放在清洁车内,使用时小心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不允许将食物放置在库房或在库房吃食物
水杯放在单独的区域,远离货品
(二)库房货品
货品按大类和款式分区域码放整齐,将包装袋色标放置在同一侧,且标有尺码的一
面向上,吊牌不能外露。
使用库房标签卡,保证货架干净,提高库管工作效率
将畅销货品放置在货架方便拿取的地方,将相对滞销的货品放置在货架的最上方或
最下方,提高找货速度
高价值货品重点保管,皮衣,西服,桑蚕丝等衣物要悬挂放置
单件货品单独存放,可悬挂在单独龙门挂上或放置在专门的箱子里,并且有打印的标识
饰品单独存放,方便拿取
饰品损坏的衣服可以继续保留销售,损坏的饰品用小袋进行包装,贴上款号,标志
残品,放在贴有打印标识的残品箱内
所有衣服附件必须和衣服配套存放
浅色货品必须装袋存放,不能简单用购物袋装货装放
为减少员工在货品清点上的工作量,已经收仓卖场不再陈列的货品同款、同色及时
封箱保存,并在库房帐本注明明细,在箱外贴封箱单,表明箱内货品明细、数量,以便查找
库房内要单独设留货箱,存放为其他店或者顾客的留货,箱外标有明细并注明顾客
是否已经交钱。为其他店铺留货不超过两天。
入库拿货时,必须用梯子,不能踩踏货架
新款到店时,须在库房理货。未拆包装袋的货品需放置在垫布上或纸箱里,货品一
旦拆开包装袋并出到卖场,需要保证熨烫整洁并挂在龙门架上。
要保证货品整洁,没有包装袋的货品不能直接放在地上
衣架、裤架放在专门的区域分开存放,以免衣架被裤架划伤。裤架要夹起来存放,方便拿取。
多余的模特、层板等易划伤的陈列道具,需包装好统一放置在仓库一角或者货架的最上层,多余的挂通等铁器要统一放置在货架的最下面。
(三)库房账务
库房设立责任人,库房钥匙由库管掌管,正常情况下其他人不准进入库房,库房丢
货由库管个人承担;若小店铺,无单独库管,则钥匙由代班掌管
店铺有两个以上库房的,要分开管理,离卖场近的库房主要存放畅销款,距离远的库房存放货量大、消化慢、即将退库的货品
每个库房都要建立库房明细帐,记录库房货品,记录出库入库
库房每天点数,保证帐实相符
要保证合理有效库存,残品、召回款及时退货
五、员工行为规范
(三)仪容仪表
1、着装标准化:
在岗员工统一穿着当季工装,统一工鞋,工鞋颜色、风格需与当季工服匹配,突出
品牌风格
工服、工鞋保持干净清洁,如需清洗必须提前告知区域经理,并替换上一季统一工装
(不得随意搭配),替换时间最多一天。
工装的细节配饰必须佩带,以突出品牌风格
实习未定岗员工,必须统一穿着工服
上岗期间需佩戴VM员工工牌
2、发型标准化:
发型须时尚、大方、优雅
所有员工须保持头发清洁无异味
可根据工服颜色、风格适当搭配发饰
3、发型标准化:
全国统一彩妆:小烟熏妆,主题颜色为金+棕+黑(请见化妆技巧短片) 店铺员工需在上岗之前,化妆完毕,不允许在卖场上化妆、补妆
(二)卖场行为准则
员工进入卖场身上不得带有异味 在卖场,说话音量适中,不得喊宾,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进行必要的工作交流,尽量不影响第三方,以保证为顾客创造轻松、舒适的购物氛围。在岗期间,须面带笑容,行为礼貌,不可说污言秽语,举止优雅,与顾客交流时,不随意碰触顾客身体与物品;拿取衣服可轻声快步走,不允在卖场上跑动 对待顾客要彬彬有礼,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事事以顾客为先 工作期间不得聊天、嬉戏打闹、照镜子、使用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以及在店铺会私客等 在岗期间需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不得蹲、坐、倚靠银台、墙壁、中岛架、墙壁等。不得在卖场上吃东西、喝水、嚼口香糖等 使用店铺名片,不允许在新品画册上手写店铺/导购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保证画册精美。在收银/付货过程中,重申退换货规定,尤其特殊大类商品。
(四)收银员行为行为准则
收银员仪容仪表,与店铺导购标准一致
在收银过程中,需与顾客确认购买衣服的尺码准确、配饰齐全,确保检查衣物完好
无损坏
收银/付货时,需唱付唱收,如“共XX元”,“收您XX元”,“这是找您的XX元以及
小票”,“这是您的卡,请收好”,“这是您挑选的三件衣服,已经装好”等。 在收银过程中,遇有特殊洗涤的情况,需做温馨提示
重申退换货规定,尤其特殊大类商品。
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请您稍等”,“谢谢您的消费,请慢走”,“欢迎您常来”等,联营店铺指示收银台时,肢体语言需标准。注意告知顾客我们的新款到店频率,欢迎顾客常来选购。
在与顾客交流时,注意眼神的交流,面带微笑,语调亲切。
有意识的适时使用新款画册、店铺名片,并告知顾客新款到店频率,欢迎顾客常来
选购。
5.SMT领班工作规范(新版) 篇五
一、目的: 达成生产计划与质量目标,确保工单数量准确性。
二、适用范围:
SMT领班
三、工作职责: •
1、负责每天准时开早会。
2、负责了解当天的生产安排与实施,确保生产前准备工作充足到位,保证生产顺畅。•
3、负责所属拉线的人员培训与管理。
4、负责生产线员工的工位安排出落实安排到位。•
5、负责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
6、负责生产过程中各项异常问题的及时处理、反馈与记录,并跟进其改善结果。
7、负责定时对机生产状态、QC报表、AOI测试报表的确认、分析、改善,提高生产效率与品质。•
8、负责各类报表的审核及生产日报表的填写上交。•
9、负责员工的考勤记录。
10、负责物料损耗控制,生产订单的完结。•
11、负责生产现场5S的管理。•
12、完成上级指定的其他任务。
四、具体工作内容:
1、每天准时开早会
1.1、早会上查核拉上员工是否有缺勤现象。
1.2、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进行总结,做得好的方面给予表扬,未做到位的应给员工讲解、分析原因和改善方法。
1.3、制定当天的工作目标,比如一条线10小时完成28万点,那平均每小时必须达到28000点才能完成目标。
1.4、当天的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1.5、早会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左右,要求声音宏亮、言简意赅。
2、生产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的实施
2.1、物料准备:根据生产排期,提前预备当班和下一班生产所需物料,如果出现物料溢缺现象,主动反馈;贴片转机前一个小时,根据排期,安排物料备料并安排操作员根据站位表先装料到飞达上。装料时,尽可能调集人力协助上料,降低上料时间。2.2、产前资料准备:生产排期表、生产任务单、BOM单、对应的作业指导书、设计更改、特殊工艺要求、工程部的产前准备清单。
2.3、辅料工器具的准备:钢网、锡膏(红胶)、镊子、锡线、烙铁(烙铁)、静电手环、物料盒;洗板水、无灰布(静电布)、酒精、牙刷、剪刀;卡板(车、架); 2.4、检查工器具是否良好,针对不良的器具,负责安排人员退设备工程部维修;
2.5、确认工器具的数量,对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的,需向上级领导反馈,由上级领导统一协调解决。
3、生产异常的反馈及处理
• 3.1、人员缺勤现象或线上员工不能满足生产时先内部协调,在无法处理情况下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解决。• 3.2、设计、物料或不明确问题造成,通知设备技术员解决,并跟进过程,在半小时内不能解决的,SMT领班需反馈给其领导,决定转线生产或停拉待料。如属制程人为工艺不良,立即找到问题产生工位进行控制,并跟进改善结果。• 3.3、设计更改时,对产品状态进行区分,作好序号管制,并分段导入设计更改,并做相应记号。对设计变更产生的物料变化,及时跟进物料的领料进度,同时将需退仓的物料整理好,当天安排退回物料房。• 3.4、当发生临时计划变更时,立即将暂停计划的物料整理好,放置在指定区域。超过两天未生产的物料,退回物料房。及时进行下一计划的物料备料、上线工作。
4、品质及效率跟进
• 4.1、领班每小时对LQC检验记录进行确认,了解品质状况。影响生产品质的各种问题应对原因进行分析,查看是否因员工的作业方法导致,如果为制程不良应及时改善,并教其正确作业手法。否则将问题反馈给技术员处理。• 4.2、关注生产进度,当有某小时达不到目标产量时,应即时分析,而不是等到一天完成后才检讨。找到问题根源后应做出有效调整,并亲自跟进,以保证当天产能达到目标值。
5、报表整理及统计
• 5.1、每小时填写白板的同时,并做好《SMT生产报表》,记录每小时的产量、生产工时统计、生产效率达成率等,当班下班后将此报表交到文员处统计。•
5.2、当天的非生产原因造成的异常,在《异常工时记录表》上记录异常工时并上交。
• 5.3、管辖范围内所有人员的考勤记录,每天记录在《员工考勤记录表》内并上交。月底对所有员工考勤核算汇总。
6、物料管理
• 6.1、物料要求按当天产能配套上线,对贵重物品(IC、芯片、卡座、PCB板)要求全点,对其它物料进行抽点,并做好账目记录。• 6.2、每天晚上下班前,对专用物料要进行一次盘点,以确认专用物料的损耗。在基板还有200套未生产时先盘点物料确保清尾的时间缩短保证产能。• • • 6.3、当天的不良物料,SMT生产线必须整理好退到物料房,由物料房退回仓库。6.4、物料的摆放要标示明确(物料编码、计划号、物料名称、数量)、摆放有序。6.5、物料的搬运、发放,指定人员进行,员工不得随意上料。
7、人员管理
• 7.1、新员工的管理:对新进员工介绍管理人员,培训劳动纪律、作业技能、安全作业事项、自检互检;在新员工的工位上挂上标识卡;定时检查作业情况,及时纠正不符与指导正确的工作方法。• 7.2、关键工位的管理:操作员、炉后QC、执锡、AOI测试、目视QC定岗定位;定期进行技能培训与考核;在关键岗位工位前挂上标识牌。• 7.3、对直接下属合理分工,对待下属要做到公平、公正,定期对下属进行培训与考核,对安排的工作勤加督导,提升执行力。
8、现场管理
• • • • • • • • 8.1、领会7S的具体含义及做法,经常组织培训,灌输员工“5S”意识,全员参与。8.2、物料摆放在指定区域内,分类放置,不得混放。8.3、所有的物品均要求摆放在斑马线内,不可超出。
8.4、所有的物品均要求清楚标识,如计划号、机型、数量、物料名称等。8.5、拉线上装有物料的元件盒需标识清楚物料规格及料号。8.6、消防通道不允许摆放物品,保持畅通。
8.7、工器具设备要做到日常保养,不使用的工器具要按规定放置或退仓。8.8、作业时间,员工离岗需提前申报,所有人员不得在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静电防护
• 9.1、领会静电对产品可能会造成的危害及静电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培训,灌输员工“防静电”意识,全员参与。
• • • 9.2、监督所有接触到静电敏感元件的工位,必须佩带静电手环,对不良现象要及时纠正与预防。9.3、所有的拉线上均有静电地线及设备地线。
9.4、静电手环、静电接地扣夹子均为夹在静电地线上,工器具、仪器设备均接在设备接地线上为正确。
• 9.5、在线人员必须配戴静电手环,静电手环在使用前,必须经检查并做好静电记录表。
10、交接班工作
10.1、制定工作交接本,各班领班在交接本上记录当班生产状况、品质状况以及异常的处理方式和需继续跟进的事项、下一班的工作安排等。
• 10.2、交接本记录需在当班下班前记录好,并交下一班领班签字确认,以利下一班在安排工作及开早会时向所有人员提出注意。
五、常用报表
• • • • • • • •
1、静电环点检记录表
2、车间温湿度点检记录表
3、SMT生产统计表
4、SMT上换料记录表
5、LQC品质检验报表
6、机台每日点检报表
7、异常工时记录表
8、员工考勤记录表
6.餐饮服务标准规范新版 篇六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2 机构和职责(100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安全生产目标,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未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不符合规定,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二级企业
未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一级企业未有效运行安全文化体系,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未实施领导干部带班,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不符合,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未设置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未按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3风险管理(100分)
未按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1.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纳入计划,或未限期解决或停产,一项不符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二级企业本要素若失分,或存在重大隐患,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一级企业未建立安全预警预报体系,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或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重大危险源有重大事故隐患,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防范措施,一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二级企业本要素若失分,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4 管理制度(100分)
1.未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或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未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之一,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变更管理、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有岗位未编制操作规程,或岗位无法提供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投产或投用前未编制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5培训教育(100分)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证书失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岗,1人次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未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要求进行设计审查、安全条件论证和竣工验收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使用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规定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论证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3.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在危险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没有按标准设置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经专家诊断没有按标准、规范设置其他安全设施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二级企业化工生产装置未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或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装置未根据风险状况设置安全联锁或紧急停车系统等,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一级企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未设置安全仪表系统,或未建立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管理体系,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1.未及时报废,1台次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仍在现场使用,1台次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1.压力容器及附件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一项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危险工艺未按规定实现自动化控制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一级企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装置未进行过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或未定期应用先进的工艺(过程)安全分析技术开展工艺(过程)安全分析,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未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扣15分(B级要素否决项)。1.未制定检维修方案,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未办理检维修前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或检维修后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7 作业安全(100分)
未实施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未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危险性作业,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7.概述基于新版标准的强制认证试验 篇七
2012年是我国实施产品强制认证的第十个年头, 在国家监督抽查中, 家电产品合格率由2002年的76.7%变为2010年的85.5%, 而在2010年的国家质量抽查中合格率为67.64%, 到2011年合格率提高到77.50%, 效果是显著的, 产品的质量正在逐渐被重视, 国家强制性认证也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接受与认可。
国家标准GB-8898新旧版本具体差异表现在标记、温升限值、绝缘线的试验、接触电流限值、天线与接地电路间的基本绝缘、湿热的处理时间、跌落试验、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的限值、电容电阻器的要求、增加电池跌落试验等。
海拔高度所影响的有关的条款为第13章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 所涉及的部件如变压器、光电耦合器及继电器的爬电距离与电器间隙, 具体相关数值海拔高度小于5000米要求, 限值需乘以倍增系数1.48, 如海拔高度是小于2000米要求则按原数值。
气候条件所影响的有关的条款为第7章、第9章、第10.2章、第11.1章, 如所认证产品是要求在热带销售的, 则在正常温升试验中把限值减小10K, 例如可触及零部件 (旋扭、手柄) 为金属时正常工作条件温升限值为30K则在热带销售的产品就为20K。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 接触电流和安全电压值减半, 既原U2的数值为0.35则在热带条件下限值为0.175, 一般情况下会有超值, 可以通过更换变压器、减小电容大小来达到降低接触电流值的效果。另外在第10章的预处理试验中, 如果所认证产品在热带销售则需要把预处理时间和条件变为5天, 温度变为40加减2度, 湿度不变。
二、音视频产品的强制认证试验
1. 音频类产品试验
多媒体音箱是一种音源还原设备, 是将电信号转化成声音信号的设备, 音箱由箱体, 防止发生“声短路现象”, 通常箱体如果通风作用不好的会直接导致在正常温升试验中超过限值、扬声器, 是整个音响系统的最终发声器件, 低音单元 (20~6000Hz) 口径 (3~8in) ;高音单元 (1500~25000Hz) 口径 (15~25in) 、信号放大电路、以及电源变压器或是电源部分组成。多媒体音箱作为安全认证试验, 关注的是电源部分的单元。
按照多媒体音箱的实物核对电路原理图, 按照电路原理图以及实物对照安全件清单上的元器件, 在我国申请强制性认证所有元器件必须有CQC或者CCC认证, 如果没有则要做随机试验。对于有源音箱, 最新版标准规定所才用的电源变压器必须是符合热带、高海拔条件的才能认可, 或者只能出具2000米以下非热带的证书, 这样产品的外观上必须标著非热带、小于2000米的图标, 产品不能销往热带及高海拔地区。基本上有源音箱的国家强制试验最要注意的两点, 一是保证初级电源单元部分符合标准要求, 主要考核电源变压器的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以及绝缘是否符合加强绝缘要求, 如果要符合新标准要求则变压器的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要乘以倍增系数1.48, 而要符合热带环境则还需要在变压器的温升试验中降低10K的限值, 绕组温度由75K降为65K。二是要保证箱体有足够的通风降温系统, 因为对于新标准要符合热带地区的试验必须把所有温升指标都降低10K, 一般音箱为了追求音质上的重低音效果而往往忽视了温度对箱体的影响, 在试验中必须以所申请的产品的标称电压的1.1倍电压来进行试验, 而高电压的试验比低电压的温升整体高10-15度, 这样一来严酷度增加不少, 所以要注意箱体的设计问题, 以减小温度对整机的影响。
2. 视频类产品试验
视频类产品主要是电视机, 普通显像管模拟电视机由电源部分、高频头变频部分、中放部分、偏转线圈及显像管部分、同步分离部分、视频放大部分、场扫描部分等。电视信号由天线进入高频头, 经过频率变换, 变为38MHz中频, 经中频放大后, 一路进入音频处理, 一路进入视频处理, 一路进入同步分离。声音为调频解调, 视频为调幅解调。而目前电视机产品应用最广泛的是LED液晶电视, LED全称“Light Emitting Diode”, 译为发光二极管, 是一种半导体组件。由于LED对电流的通过非常敏感, 极小的电流就可以让它发光, 而且寿命长, 能够长时间闪烁而不损坏, 因此广泛用于电子产品的指示灯。我们在电子产品上看到的绿豆般大小能够快速闪烁的指示灯, 一般都是由LED做成的, LED液晶电视主要是利用LED发光元件替代以前的CCFL荧光灯光源, 作液晶显示设备的背光源。
根据新版国标8898-2011, 音视频产品增加了对天线隔离的要求, 由于我国供电条件与国际上标准供电条件不同, 接地设施不完善, 因此要求有限网络天线同轴插座与保护接地电路之间应有隔离措施, 具体就是要安装天线隔离器, 并且需要上报到安全件清单中。
对于要符合新标准的产品, 大于7K的产品都需要加做10度角试验和垂直向下力试验, 另外对于液晶电视机而言, 如果预定是要安装在墙壁上使用的设备, 则需要做标准19.6所述的三倍重心向下施加力试验, 维持时间为1分钟, 以此试验来判断是否符合安全安装。根据标准18.1的描述, 具有显像管的电视机设备需要做GB27701所述的试验, 试验方法与旧版本18.2章节异同。
三、综述
8.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与住宅的发展 篇八
很多人认为,设计规范是为设计单位、设计人和建设单位制定的,和一般人没有关系。但笔者曾参加了新版《住宅设计规范》的审定,了解规范编制者、建设管理部门的良苦用心和制定过程,新规范的很多条文都与当前乃至今后一段较长时期的国家住房政策、住宅建设类型、后期管理等息息相关,当然更重要的是与老百姓的居住生活息息相关。何以见得?笔者从三个方面说明。
第一,新版规范更注重人性化的设计。如新规范明确要求“7层及以上住宅或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需配置一台能容纳担架的电梯”,这为居住在高层住宅的居民解决了急病抢救的后顾之忧。再如“套内安装在1.80米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取安全性插座”、“阳台栏杆的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等,为居民的安全做了保障。
第二,新版规范更注重住宅的发展方向。目前国家鼓励中小户型与保障房建设,推动住宅回归基本功能和产业化,新规范适应了政策与市场形势,摒弃了与住宅建设发展方向不相适应的条款。如新规范将一居室(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使用面积从不小于34平方米,调整为30平方米,将零居室(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卫生间)使用面积从不低于30平方米,调整为22平方米。这适应我国国情和当前保障房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正确引导中小套型的住宅设计与开发建设。
第三,新版规范更注重住宅的长效管理。在以往的设计中,一些退台式、复式或顶层变化的户型,很难避免将卫生间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一旦出现卫生间漏水,将给下层住户带来不便,甚至引发邻里纠纷。新规范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为这类问题在源头止水。新规范规定“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保障了居民的权利。又如,在开发商的各种增加利润的策略中,增加隐形面积是常用手法,有时一套住宅的卧室加起居室面积为30平方米,而阳台面积竟达到50平方米!新规范明确规定“阳台面积不超过套内面积的15%”。以往有的开发商把住宅户型层高设计为6米,实际把一层潜伏修建为两层,使产权面积只有实际面积的一半左右,钻国家管理的空子,而新规范明确规定“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米时,应对这些超过3米的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米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米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米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这使得开发商“偷”面积的手段难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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