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24-09-30

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共11篇)

1.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一

伊金霍洛旗人事局劳动监察大队关于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总结

为了保障我旗的社会稳定,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1]39号)的要求,我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实施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要求,我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集中研究分析了我旗劳动力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法和特征,以及如何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实施有力打击的手段措施。同时针对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的难点问题,适时组成执法小分队,在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下,对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实施重拳突击。要求各镇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制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镇,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落实。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分别下发了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

行动的通知,要求本系统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力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各类违法活动。部署了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按照全旗的统一部署,各镇对辖区内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摸清了清理整顿的对象和情况。劳动监察大队、公安、工商共同组织,各镇相关部门统一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大检查。

截至3月20日,共出动劳动监察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20家。经调查我旗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并不存在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全旗职业介绍机构发展态势良好。劳动监察大队针对春节后外来务工人员返城高峰,提前编印了《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实用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手册,采取到各交通枢纽、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直接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并引导其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求职,避免受到非法职业介绍活动侵害。

2.我市启动整顿医疗秩序专项行动 篇二

在启动仪式上,市卫生局副局长冯峰同志宣读了《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牡丹区卫生局作表态发言。李治副区长宣布活动启动。

市卫生局闫传银局长代表菏泽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了全市专项行动各目标任务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的部署,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为主线,根据市卫生局与各县区卫生部门签订的责任书内容,按照行业整顿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和“两个严厉打击、三个严肃查处”的工作任务,努力实现无盲点、全覆盖。

启动仪式结束后,我市召开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全体人员;牡丹区乡镇卫生院院长、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和牡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机构有关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

3.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三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XX市烟草专卖局:

按照XX市局《关于全市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开展了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报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统一部署

为了更好的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县局于2009年11月19日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XX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自身实际制订了《开展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此次专项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步骤、措施、工作纪律等。

二、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成立了以专卖局副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指导、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于县局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确保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XX烟草专卖局清理整顿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分三个阶段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县局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并向全体专卖执法人员传达了市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局、本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卷烟市场整顿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在全县范围内通过电视、流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为确保调查摸底工作取得实效,首先由各稽查中队对辖区市场进行自查,然后将情况上报县局,县局专卖科再对各中队核查的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掌握数据真实,为下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

1.加强沟通协调,行动取得实效。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积极与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零售户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196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卷烟零售户2100户,查获涉烟违法案件17起,查扣涉案卷烟60.3条,案值23140.08,罚款22577.08元。其中:无证经营12起,案值4650.00元,罚款1167.00元;不在指定地点进货3起,案值705.00元,罚款125.00元;无证运输烟叶2起,涉案烟叶5682.32吨,案值17785.08元,罚款21285.08元,清理私自转让许可证12户,私自改变经营地址7户,无证经营9户,并按照《方案》要求,对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20日期间的新办零售许可证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新办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放心的卷烟消费环境,有效规范辖区两烟市场秩序。

2.严肃纪律,依法整治

在专项行动中对综合批发市场、车站、名烟名酒店、大型商场、副食百货店等卷烟销量较大的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治理整顿,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检查的力度和频率,确保城区市场和农村市场管理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在行动中我局严格要求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检查中未出现与零售户争吵,拉扯的现象,在群众中树立了烟草行业良好的形象。

3.力争打网络工作取得突破。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对所查处的假烟案件进行分析,对案件线索进行有效深挖、强化案件经营,扩大案件成果,为打假破网工作提供支撑。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打击了不法经营和有效地扼制了“重点大户”的违法经营行为,市场净化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烟草专卖法律政策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大大增强,经营户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

(三)、锻炼了队伍,专卖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树立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4.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四

工作汇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的监督,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全县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专项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扎实安排

维护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是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需要。局领导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一是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介绍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求职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结合本县实际明确提出了专项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整个活动的宣传、监察、整顿等各项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确保了专项整顿 1

工作扎实有效。三是加强了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上专门成立了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办理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决定需要进一步采取的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都将这次专项行动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为营造出大力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的舆论氛围,我们根据清理整顿工作需要和专项行动时间进展,认真做好各阶段的宣传工作。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任务以及整顿的措施,做到全县人民家喻户晓,使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对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有了十分明确的认识。二是加大了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维护农民工权益和进城务工人员关心的劳动保障政策,强化了社会各方面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意识,增强了用人单位的依法管理意识,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印发了《致用工单位的公开信》和《致农民工的公开信》、《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明确提出了用人单位及农民工在确立劳务关系时应注意的具体事项,规范了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四是结合全县春季企业用工洽谈会,向全县用工企业、务工人员及社会各界群众散发了《养老保险缴费相关政策》、《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指南》、《农民工如何提高自身素质》、《农民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使广大求职者学会了怎样利用相关法律、政策来维护自身权益,遇到问题该如何解决,增强了广大务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净化劳务市场

为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全面净化人力资源市场,我们在全面部署的基础上,做出统筹安排,扎实有序的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工。

1、依法加强职业介绍监管,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

对己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我们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审查职业介绍相关资料,并建立了职业介绍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同时,指派2名专职劳动监察员以全县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和务工招聘信息发布场所为重点,兼顾县城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对张贴、公告的用工信息进行清理检查。要求职业介绍机构及工商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查、发布用工信息,严禁未审查的用工信息张贴、公布。

2、开展日常劳动监察,规范用工劳务关系。

我们针对往年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对县内部分改制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员工工资发放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抽查,并提出了完善的修改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务关系。

3、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监察管理。

针对劳动关系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局结合劳动力市场专项整顿工作,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查,条款不完备和违背劳动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其进行了修改,并要求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建立劳务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合同签订后报我局进行合同鉴证和备案。

在整个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检查职业介绍机构2个,用人单位21个,没有发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职业介绍许可证,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以及以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向求职者收取费用、超标准收费、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行为。参加专项行动人员12人次(劳动部门4人次;公安部门2人次;工商部门2人次;其他有关部门4人次)。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坚决杜绝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等现象的发生,致力创造一个规范、和谐的劳务市场环境。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表

5.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五

今天,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我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动员全区上下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当前药品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防重大药品质量事故发生。刚才,钟宁局长就全区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相关部门也作了发言,我完全同意,大家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药品是人们防病治病、保护健康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事关国民素质的提高,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也密切关注。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集中力量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一)认真汲取“齐二药”假药事件的深刻教训

今年“齐二药”假药案发生后,经媒体曝光,社会反响强烈,温家宝总理和吴仪副总理相继作出了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这次清查处理“齐二药”假药专项行动中,我区药监、卫生、计生、工商等部门以及镇、街道食药安办通力合作,行动迅速,夜以继日地开展拉网式清查,很快查明了我区假药的来源和去向,控制了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假药事件对公众的危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市上的充分肯定。在此,我谨代表区政府向在这次清查处理“齐二药”假药专项行动中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齐二药”假药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教训深刻,不仅暴露了药品原料采购销售环节市场混乱,同时,也反映了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漏洞。“齐

二药”假药事件的发生充分表明,药品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药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如果我们不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认真解决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就会给公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最近,中纪委监察部关于认真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的几个突出问题当中,把认真解决药品制售中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问题列为七项重点工作之一,要求认真抓出成效。大家务必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总结并汲取“齐二药”假药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监管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要深入开展全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遏制药害事故不断发生的势头。

(二)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重大意义

维护正常的药品市场经济秩序,是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责,是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全区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没有规范的药品市场秩序,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和谐社会也无从谈起;没有规范的药品市场秩序,医药企业的合法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医药产业就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规范的药品市场秩序,我们的药品监管工作就可能陷入被动。因此,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事关我区改革发展的全局。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大局出发,从加强医药企业和行业自律的角度出发,从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出发,把思想

统一到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既要坚持不懈地长期抓下去,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努力为全区人民营造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重在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做到家,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坚持政府负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卫生、工商、计生、物价、公安、监察、宣传等部门配合,统一行动,形成整体的治理合力。区上专门成立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统一负责指挥协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协调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今年年初,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首次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占总分的1.5分,并下发了《关于食品药品立体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年终将严格考评,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

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凡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健全质量管理内控体系,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关键工艺、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一名员工。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向社会公开承诺,恪守诚信,保证不制售假冒伪药品。

(二)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必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区政府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要充分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整规办、卫生、计生、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区财政局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区公安分局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区监察局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区域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镇、街道食药安办要按区上工作要求做

好工作,在今年底以前做到“六有”:有机构、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经费、有职责制度、有管理相对人基本情况、有工作台帐。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履行好宣传职能、协管职能、信息传递这三大职能。护国镇、白节镇、棉花坡镇要按泸纳府发[2006]58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镇、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试点工作”,要将镇本级和两个重点村的工作落实到位,年底迎接市上检查。要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使制度机制在治根本、管长远上发挥作用,推动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查办大要案件。区政府将不定期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镇、街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查结果向全区通报。对行动迟缓、执行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并导致严重后果,甚至充当保护伞的,要追究监管部门和领导责任;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要给予严肃查处。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机地结合,集中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大案要案,摧毁一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窝点及其销售网络,关闭不具备药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扶持名优企业,促进全区医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纪检监察联动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机制,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紧密结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争取广大群众的主动参与和积极支持。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利用电视、报刊、广播、黑板报、召开会议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区有线电视台和纳溪通讯也要注意加强宣传和报道。在宣传报道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舆论宣传的社会效果,既要及时报道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又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整治药品市场秩序的坚强决心以及各部门的措施和成效;既要及时曝光假冒伪劣药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又要宣传诚信经营的优秀企业;既要态度鲜明地抨击那些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不作为的典型,又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那些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的执法人员。

三、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健全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

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不仅要靠打击和整顿,更要靠规范和建设。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药品监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同时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和完善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各部门要针对药品监管工作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再度发生。一是建立完善监管运行机制。要针对市场整顿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制度创新;结合政府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清理过多过滥的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禁止无证、无照经营。二是加强社会信用工程建设。要从根本上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必须广泛开展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增强自律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必须注重从体制、机制和法制等方面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监管机制,建立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环境。三是实施市场退出机制。对那些质量问题突出,质量信用低下,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要通过新闻曝光、从严处罚、吊销证照等措施,实施市场退出机制。四是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广造社会舆论。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揭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专版或制作专题节目等形式,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既要揭露、曝光药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大力宣传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为群众营造宽松、放心的用药环境,增强群众消费信心;要广泛开展普及药

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提高群众抵制假冒伪劣药品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关注和维护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我强调一下食品安全工作。今年来,我区个别乡镇(企业)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本。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镇、各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在最近市上的食品安全动态中,四县三区只有纳溪没有报送信息,这个问题请大家务必要高度重视。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六

【发布文号】皖政办〔2006〕62号 【发布日期】2006-09-12 【生效日期】2006-09-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安徽省

安徽省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皖政办〔2006〕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

(一)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和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和突出问题,严格准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二)通过专项行动,使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守法意识、质量意识、自律意识普遍增强;使药品、医疗器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注册申报行为受到惩处,申报秩序逐步好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落实,药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得到整治;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得到有效监测,合理用药用械水平得以提高,尽快扭转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等领域监督和管理混乱局面,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在药品研制环节,主要是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重点品种。

1.以药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和临床研究的真实性为主要内容,组织注册申请人对申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依法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2.严格审评审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等三类品种的注册申请,加强对原辅料合法来源、说明书和标签内容、改变剂型和增加规格的合理性以及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的质量可控性等要素的技术审查,加强对研发单位所具有的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满足申报的试验项目要求以及研制和临床试验过程真实性的核查;严格医疗器械产品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临床研究评价和产品说明书等重点环节的审批要求,清理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和违规申报、违规审批的产品,并依法处理。

3.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管理混乱,不能保证研究工作真实,不能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擅自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依法予以查处。涉及医疗机构的,由卫生部门依法处理。

(二)在药品生产环节,主要是对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以注射剂生产企业、国家及省药品质量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企业、在GMP跟踪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近期被举报的企业以及近两年内生产不正常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关键岗位人员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情况等内容。对违规企业,依法收回GMP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2.以有投诉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的企业和重点监管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为重点,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违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3.以批生产、批检验记录是否真实、规范、完整和自检项目是否符合产品检验要求为重点,对药用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三)在药品流通环节,主要是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

1.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全面检查企业的人员管理及物流、商流等,对在跟踪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打击药品批发企业出租(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备以及挂靠、过票等违规经营行为。

2.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群众投诉多和有质量隐患品种的抽验力度;加强对经营疫苗、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监管品种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一药多名”,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

3.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并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结合,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药品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

4.加大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力度,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中药材掺杂使假和非法制售中药饮片行为。

(四)在药品使用环节上,主要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1.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用械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用械水平。逐步实行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2.健全各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检测组织机构和检测网络,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质量的跟踪检查,重点监测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高风险医疗器械等不良反应(事件),适时采取警示、公告、召回、淘汰等措施;加强重点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应急检测能力。

3.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强化对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移交和查处,形成整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合力;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开展专项行动。市、县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市、县政府的责任,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案件和“欣弗”药品不良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要畅通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和信访渠道,认真核查每件投诉举报。要发挥联合打假协查机制作用,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成效。

(二)这次专项行动由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实行联合执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经委、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四)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装备条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06年9月份开始,2007年7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9月)。省政府召开会议对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精神和国办发〔2006〕51号文件及本通知要求,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其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订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行动工作方案,省卫生厅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行动工作方案,省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动工作方案。各市实施方案和省有关部门的行动工作方案,要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6月)。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要定期研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牵头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总结阶段(2007年7月)。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07年7月下旬将工作总结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和评估,并将全省开展情况汇总上报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7.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七

雷党辰 赵 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特急 晋人社明电[2012]5号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

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2]1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12年2月8日至3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严厉打击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省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清理整顿对象及内容

(一)清理整顿的对象

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各类有招用工行为的用人单位。

(二)清理整顿的内容

1、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者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或个人,要严厉打击;对欺骗、贩卖、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犯罪团伙,要重点打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2、依法取缔“黑中介”。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依法打击以暴力手段胁迫劳动者接受其职业介绍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3、加强职业中介监管。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含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虽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

本次宣传活动的高潮;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严重违法单位,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二)联合执法检查阶段(2月15日至3月20日)。各级人社、公安、工商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通力协作,加强配合,对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性人口集散地、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分析上报阶段(3月20日至3月22日)。各地要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按照省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要求按时上报总结、报表和有关材料。

四、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指导机构,制定计划,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和落实执政为民要求的一项实际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工作。

(二)深入宣传,扩大影响。要结合专项行动,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深入职业中介机构、工商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使其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自觉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良好秩序;要深入到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当中,宣传相关法律法

联 系 人:杨

联系电话:0351—3181558

3082517(传真)电子邮件:sxsldbzjc@163.com

附件

1、山西省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8.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八

根据xx区《关于应对低价限售黄金谣言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的通知》xx政办发明电【2008】x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xx县金融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经营规范”的良好金融市场环境和氛围,结合xx县实际,特制定xx县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治理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集中时间,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严厉打击以“非法买卖黄金、扰乱市场秩序”为重点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为xx县金融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促进xx县金融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现成立xx县维护金融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f

成员:z

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f局,办公室主任由c兼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扎实做好金融市场整顿规范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经贸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负责落实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负责对专项行动情况组织检查;做好对市场、金店等黄金产品销售点的监测,加强市场流通管理,净化规范市场秩序。

(二)工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依法清理全县市场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

(三)发计委(物价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全县金融市场哄抬物价、低价限售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广电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用维、汉两种文字及时发布辟谣通告,做好新闻宣传和解释工伤,引导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等宣传工作。

(五)公安局要依法查处散布谣言、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分子,采取有效措施,跟踪查找源头和头目,严惩不法分子,切实维护好奥运期间我县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以维护金融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市场秩序,是维护消费者和经营户合法权益,树立我县良好形象,确保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县维护金融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本次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与我县创建“平安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9.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九

(五)新机制 新秩序 新形象

我县掀起新一轮客运市场秩序整治高潮

2012年5月22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在县行政中心1205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县客运市场秩序整治专题工作会议,会议对我县客运市场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以下几种违法行为进行:

1、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行为,违规运营的“黑公司”、“黑站点”;

2、私家轿车、摩托车和残障人员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行为;

3、无证驾驶或报废车辆上路行为,车辆乱停乱放、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对当前客运市场形势进行了分析,对市场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建立三个制度。一是责任状制度。从客运企业到交通运输局再到县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对未签订责任状的客运企业,禁止其车辆上路。二是定期报告制度。客运企业每星期向交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本公司职工思想、运营相关情况;交通主管部门每月定期向县政府报告。三是巡查制度。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城管和相关乡镇巡防队配合,全城设卡及巡查,要求统一着装,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二)严格三个“一律”。第一,对制造矛盾,涉及既经营正规的士又经营非法的士的营运公司和个人,一律取缔,由县交通运输局和政法委负责。第二,对聚众闹事,造谣传谣,抢财劫色,欺骗顾客,强拉拒载的人员,一律由公安部门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第三,对收受贿赂,违法违规,涉黑公职人员,由纪委和检察院一律按程序要求其引咎辞职、开除公职,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调三个重点。一是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结合此次整治活动制定具体宣传措施;三家客运企业、相关乡镇要积极深入地宣传此次整治客运市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印制宣传卡片,发放宣传资料,督促摩托车主自觉撤除伞具。二是特殊群体问题。由县民政局牵头,三乡一镇负责对从事“黑的士”,“黑摩的”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分类处理意见,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三是形成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协调配合,支持打疏结合,科学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的客运市场整治工作体系,确保活动效果。

近段整治工作情况

为全面落实贯彻5月22日××县客运市场秩序整治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近几天来,各成员单位迅速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整治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

县交通运输局已将印发的《关于开展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150份张贴在全县各重要路段、各站点和人员集中地段;设计并正在印制 “温馨提示”、“杜绝五种不规范行为”、“文明开放的××欢迎您”等三种内容的宣传卡片;同时出动宣传车在街头巡回播放通告内容。另一方面,加强执法力量上路执法,从客运局、路政执法局、各交管站抽调了一支150人的执法队伍,对城区内黑的、摩的、“三无摩托车”、跑线路的黑轿车进行整治。短短几天内共劝离小车60台、摩托车180台,查扣黑车13台、摩的7台,收缴摩的伞具239把。目前在我县××路、汽车站等重要路段已无“黑车”停靠,也没有拉客喊客现象发生,城区交通秩序正常,客运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人民群众反映良好。

宣传部门反应敏捷,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将从即日起联合××电视台、《×××报》两家县内媒体分发动、集中、巩固三个阶段,有重点、由步骤实施宣传、教育工作,并随时跟踪整治工作进度。

10.教学秩序专项整顿总结 篇十

为保障我院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贯彻落实杨亚忠书记“加强教学检查力度”的要求,切实做好“迎评促建”工作,我处于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10月21日开展了“教学秩序专项整顿月”活动。

本次活动针对教学纪律、学生课堂秩序和教室卫生等方面进行专项整顿,采取各系每日自查上报与教务处随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一周一通报,一周一反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系及时进行整改。通过一个月的整顿,教学秩序有了明显改善。现对本次教学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总结如下:

一、教学纪律

整顿月初期,我处要求各系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并对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进行了通报,各系对被通报的教师也进行了批评和教育。随着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从第一周16人次到第四周1人次,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的情况有了明显改善。尤其是教师的调、代课问题,各系都能做到及时进行上报,在整个整顿月过程中未发现教师私自调、代课现象。

二、学生课堂秩序

在整顿初期,学生缺勤、上课玩手机、吃东西等现象比较普遍。为此教务处对巡查中发现的此类现象进行了拍照,汇总后在教学例会上进行了展示,对涉及到的相关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各系也按照通报给出了整改措施,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加强授课教师对学生行为的管理力度,在整顿过程中类似现象逐渐减少。

另外,无课学生自习秩序也一直是各系的薄弱环节,整顿初期也是我处通报各系最多的一个方面,只要是自习课,就一定秩序差。为此各系认真进行了整改,在无课自习的班级安排班干部在讲台执勤,维持自习纪律,极大的改善了自习秩序状况。在第四周的教学检查中只发现2个班自习纪律较差。

三、教室卫生

在开学初期,我处就对教室卫生问题进行过通报,为此还在教室门口张贴了责任系和相关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但是效果并不十分明显。本次整顿月活动开始后,教务处要求各系派专人每天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卫生问题及时清理。通过一个月的整顿从第一周的绝大数教室卫生不达标到第四周只有5个教室卫生不合格,教室卫生有了明显的改善。

教学质量工作是衡量我院办学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更是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永恒课题。本次教学秩序整顿既是对教学质量的一次提高,又是对“迎评促建”基础工作的保障。要求各系部对教学秩序一定要常抓不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继续提高思想、统一认识、更新观念、改善方法,将我院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到更高层次,为学院即将迎来的评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11.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十一

海府办„2006‟55号

印发海珠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 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部门、各街道:

《海珠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反映。

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 1 — 广州市海珠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

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和省、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明电[2006]235号)和《广州市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6]30号)要求,为整顿和规范我区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企业全面整改、社会各界监督”和属地管理原则,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经济秩序,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总体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生 — — 2 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中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管能力明显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海珠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毕锐明(区长助理); 副组长:王秀荣(区府办副主任)

沈 杰(区整规办主任、区经贸局局长)刘启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钟 玲(区委宣传部)

方奕涛(区整规办副主任、经贸局副局长)詹 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 鹏(区质监分局)李 坚(区卫生局)方 湃(区工商分局)张慧英(区财政局)廖国欣(区监察局)邱建华(区物价局)

— 3 — 吴苑梨(区法制办)陈植宽(区公安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詹伟同志兼任,成员由区整规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市工商海珠分局派员组成并兼任各单位联络员,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在药品生产环节,主要是对药品生产企业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组织开展对全区所有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包括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还未通过GMP认证的新办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质量保证部门、质量控制部门、物料供货单位的考核、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企业自检与整改情况、委托生产情况、曾经违反《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理意见或结果等,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组织全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自查整改,重点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查找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在药品流通环节,主要是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1.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日常 — — 4 监管覆盖率要达到100%,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按许可经营方式或范围经营、有无出租(转让)柜台、摊位、资质证明文件、代开发票等情况。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购销记录项目不完备或不真实等违规经营行为。重点对经营疫苗等重点品种的药品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2.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SP认证跟踪检查方案,有计划地安排辖区的检查工作,检查率达100%。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认证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岗、药品储存条件、药品购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3.对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满1年的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场地的变化情况和产品经营记录情况。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

(三)在药品使用环节,主要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购进验收记录,药房、药库设备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2.开展医疗机构用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的外

— 5 — 科植入物的进货记录、产品来源、产品注册证和合格证。医疗机构要建立在用医疗器械登记制度,包括进货验收记录、正常运转记录、检验校正记录、维修记录等。

3.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特别是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

(四)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整治力度。1.强化针对性抽验,对质量管理薄弱的企业的产品,增加抽验的频次。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药品市场的重点检查,开展对网上售药、药品邮购的调查和整顿。

2.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盈利性医疗机构、药店的进货渠道、购销记录。

3.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打假的力度,坚决取缔制假、售假的地下窝点。

四、职责分工

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格局是: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牵头,区整规办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方联合行动。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区政府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整治,及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 — 6

(二)区整规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支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区经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区卫生局负责药品使用环节的整治,主要是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规范处方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依照职能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要按照《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用药和使用医疗器械行为的管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对医疗机构用药、用械行为的监督管理以及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用药、用械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区工商分局组织管理并指导药械商标监管工作,查处药械商标侵权和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对涉及药械广告活动投诉的处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药械行为。

(五)区物价局负责药械价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药械价格监督检查,负责药械明码标价工作。

(六)区公安分局对符合移交条件的药械违法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同时,要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妨碍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和暴力抗法事件,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效果。

(七)区监察局要切实履行监察职责,对参与此次专项行动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察。

(八)区财政局负责将本专项行动所需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确保专项行动的需要。

(九)区质监分局依照职能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违法生产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

(十)区法制办负责配合相关工作部门做好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监管工作制度清理工作;根据相关工作部门的请求依法组织行政执法协调工作。

(十一)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广大群众的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二)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工作任务和检查重点,进行自查自纠,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检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对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负第一责任。

(十三)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9月至2006年10月)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部署动员工作。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 — — 8 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在辖区内全面动员部署和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造社会舆论,积极营造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良好社会氛围。10月下旬将动员部署情况、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举报电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4月)。1.全面检查。各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组织各类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

2.集中打击。由办公室牵头根据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全区大集中整治和打击行动,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形成横向协调、纵向深入、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和联合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使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督查整改阶段(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组织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方案(另行下发),围绕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舆论宣传的普及情况,市场秩序的规范情况,执法行为的认同情况,执法效果的满意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在检查、考核的基

— 9 — 础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设到位。做好准备迎接国家的重点检查和省、市的抽查。

(四)总结阶段(2007年7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于2007年7月1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各职能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51号文,和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人力物力上要重点保障,在财力安排上要重点倾斜,确保专项行动的需要。各部门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工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密切协同,发挥整体合力。

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尽职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 — — 10 工作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整规办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通力合作,综合打击,不断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整治效果。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将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不断加大整治力度。

各单位要根据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和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监管;要紧紧围绕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不搞无原则迁就变通,不随意降低标准条件,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各有关部门对查出的大案要案,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查处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重大情况不及时上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药品市场秩序整治活动。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药品

— 11 — 法制、安全用药方面的宣传咨询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向新闻媒体通报,营造强大声势,震慑不法分子。

(五)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打建结合、整规并举”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惩戒失信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从源头上把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积极探索药品监管的最佳模式,完善监管方法。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主题词:经济管理 整顿 通知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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