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质量监管经验交流(通用9篇)
1.建筑材料质量监管经验交流 篇一
农资监管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农资监管是农业执法机构的重要职责,是保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我市在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践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样板引路、逐步推行”的方法,探索出一条农资溯源监管新路子——农资单位身份证制度。该项制度推出后,得到了有关单位和领导的充分肯定,还受到了国家媒体的关注,今年3月14日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所报道。
一、农资单位身份证制度推出的背景
近几年来,农资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资质量进一步提高,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同时农资监管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资单位进货渠道乱。个体经营户经销的农资产品有些是连锁配送的、有些是厂家直送的、有些是从县外市场进的,有些是游商游贩送的、购进的农资产品混杂,质量难以保证。
2、农资从业人员素质低。由于农资经营者大多是五、六十岁的农民,文化程度低,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弱,对农资产品真假识别能力差,有的经营户不懂技术,盲目服务,有的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为获取高额利润,甚至经销假冒伪劣农资产品。
3、经营台帐制度 实施难。这种理论上看似简单的台帐制度,但实施起来却难以到位,致使监管部门无法实现有效监管。一是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农资经营活动集中,经营户没时间记帐,二是农民索票索证意识差,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经营户懒得记帐,三是有的经营人员文化程度低,连自己的名字也写不起来,经营户没办法记帐。
4、农资监督管理难度大。由于大多数农资店档次低、规模小、分布散,且经营人员进销货台帐不全,查获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小,处罚也起不到震慑作用,政府相关部门每年开展大大小小农资打假活动,但坑农害农事件时常发生。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要实现农资长效监管,必须切实解决农资商品追溯难问题,因此,我们在瑞安进行小农资整规试点工作中,立足农资行业现状,从根源着手,推出农资单位身份证制度,推进农资商品溯源管理。
二、农资单位身份证制度主要内容
农资单位身份证制度,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五个一”。
1、一组身份代码。将全市农资经营单位按行政区域进行统一编码,为每家农资店确定唯一的身份代码,如鹿城区为330301XXXX。售出的农资商品,由标价机打出价格信息,连同农资单位身份代码,贴于农资包装袋的规定位置。
2、一项建设标准。将农资单位身份证制度实行标准与小农资店的建设标准规范相结合,主要对证照、场所、店面布局、设施、标价、台帐、服务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达到 小农资建设标准规范的,经我们验收后列入农资单位身份证管理范围,确定身份代码,发放标价机,实行身份证管理。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小农资整规工作的要求进行取缔。
3、一本购销台帐。在实行身份证制度的农资单位,必须同时做好农资购销台帐和销售凭证等工作。
4、一套管理制度。建立了农资单位身份证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证码公示、行为规范、身份代码备案、身份代码上墙等制度。主要是由县大队对农资单位进行身份编码,向社会进行公示,报市支队备案,身份代码与举报电话上墙接受社会监督,农资经营单位实行身份证制度后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运行,我们将其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管理,同时要求农资批发企业将身份代码纳入管理系统,实行双重管理。
5、一个信息平台。我们已完成农资监管地理信息系统的平台建设,主要对全市的农资经营单位进行GPS定位,将企业基本情况、身份代码、门面招牌、证照图片、信用等级、执法记录等信息录入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农资监管地理信息系统。
三、推行农资单位身份证制度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保障到位。我们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农资单位身份证制度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 作来抓。划出专项经费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由市局统一采购了标价机、统一制作标识牌、制度牌和标签纸,并开发了农资监管地理信息系统。
2、抓好示范,典型引路。我们确定农资店较多、执法基础较好的瑞安塘下和马屿进行试点,集中市、县的二级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推进。并适时召开了现场会,让其他县现场学习,随后全市推开。
3、加强巡查,全面推进。采取分片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督促符合条件的农资单位办理身份证,将其信息录入农资监管地理信息系统,对纳入身份证管理的经营单位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障此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户,让有农资单位身份证的经营户得到发展。
4、重视宣传,加强教育。取得初步经验后,积极主动地与有关媒体联系进行宣传,让领导、经营者、消费者都认识到农资单位身份证的作用与意义。利用农民信箱、网络、报纸、放心农资下乡等渠道进行宣传,一方面,向农民宣传要到正规的有身份证的农资单位购买农资,另一方面,教育经营者守法经营、严格自律,营造重信誉、讲诚信的良好经营氛围。
2.建筑材料质量监管经验交流 篇二
从整体上看, 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阶段监督管理是从建筑工程质量形成的先后顺序描述政府对其形成过程的各阶段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管理, 是以建筑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3个方面, 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
1.1 施工前的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以及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 重点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 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 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
1.2 施工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 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 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 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 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 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 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 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 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另外, 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 必须加强技术控制。
1.3 竣工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 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筑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 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对已有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 引发质量事故, 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 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 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住户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2 建筑节能质量的全面监管体系及工作重点
全面质量管理原本用于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这是质量管理的一种高级境界, 我们完全可以将全面质量管理模式引入建筑的节能质量管理体系, 并相应建立三大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即各建设主体的节能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建设监理与工程保险在内的社会监督保证体系、政府监督管理体系。而且要以规范建设主体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 提高建筑节能的技术水平;以社会监督保证体系为突破口, 促进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以政府监督管理体系为驱动力, 推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和建设市场的高效运转。在此思想的指导下, 笔者认为今后一段时期, 建设主管部门应把握如下工作重点:
2.1 倡导全社会关注建筑节能
目前, 广大市民群众的建筑节能意识还不强, 更多市民在选购房屋时, 关注的是价格、结构和朝向。采取节能措施的建筑比不考虑节能的同类建筑建造成本会增加10%左右, 由此不少开发商和建设单位暗自降低建筑的节能标准。因此, 政府相关部门及媒体应加强建筑节能的必要性、途径及标准的宣传, 以提高市民群众对建筑节能的认识和了解。在此基础上, 社会各界才可能主动依据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质量进行监督。
此外, 对于积极应用节能技术的开发商和建设单位, 应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2.2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建筑节能是一项发展中的建筑技术, 而且具有较强的地域和气候适用性, 而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和经济性都很强的知识型管理工作。因此, 提高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必须实施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 全面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这就需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并加强相关资质和执业资格管理。
2.3 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推行工程保险制度
社会信用程度的提高和完善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需要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道德水准的提升, 更需要法律对信用行为的规范和保护。具体工作包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企业、个人信用登记制度;借鉴穆迪、标准普尔经验, 培育我国自己的信用评级机构;努力提高金融机构的信用甄别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尽快制定维护信用的法规, 强化法律对失信行为的监督与制裁效力。在此基础上,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 以此促进了我国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良性发展。
2.4 确保实现建筑节能质量的全过程监管
即将出台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第一项内容为新建建筑节能市场准入制度, 该制度以“闭合式管理”制度来保障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闭合式管理是从节能论证、城市规划、建设施工、施工监理、质量验收、到建筑后期运营管理中对建筑节能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和保障。应该说这是一次改革, 要改变把质量管理的重点放在施工阶段的习惯。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的建筑节能措施监督力度, 并严格施工图的审查工作。保温隔热是目前建筑节能的主要途径,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 要对进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等进行随机抽查检验, 这是节能质量监控的根本措施;而对墙体、屋顶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 是节能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的最后环节, 在此阶段应对新建建筑实行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这项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完成, 并向社会公示。此外, 我们应意识到, 业主对建筑节能全面质量管理的追求是实现节能目标的关键, 业主理应以高于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来评估建筑的节能质量, 以此检验建设目标的实现程度。
值得关注的是, 建设部首次在即将出台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中提出建筑运营中的节能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建筑运营中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 包括能耗统计、系统维护、定量考核、用电控制和能耗设计, 显然这些工作将有利于我们考察有关节能技术方案的实施效果。建筑运营中的节能制度将由发改委有关部门来实施与考核, 这将进一步发挥政府部门对建筑节能质量的监管作用。
2.5 改善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段和方法
实现建筑节能的全面质量管理, 政府的监督管理手段和方法必须与之相适应, 主要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点, 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实现监督方法的科学化;督促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不断创新和改进检测设备和仪器, 以保证政府对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监管效率。
3 国外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借鉴
据统计, 建筑能耗占人类总能耗的1/4, 而我国的建筑能耗是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的2~3倍。如果深入考察, 不难发现, 这些国家普遍采用了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 更关键的是, 他们具有较高水平的建筑质量监督与管理机制, 值得我们借鉴的有如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完备而严明的工程质量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这是质量监督的有效保证, 而政府的监督职能着重于促使建设各方行为主体质量意识的建立以及从制度上保证其贯彻执行;另外, 为建筑业发展而服务是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 政府的作用在于建立有效、公平的建筑市场, 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促进建筑生产活动的安全和健康。
(2) 重视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包括:重视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这项工作包括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评价四个阶段;重视对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质量控制, 其进行的设计评议包括设计机构的管理部门对设计过程进行的管理评议, 和项目组以外的设计公司成员或外部专家的外部评议;严格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及监督, 有业主和政府的监督检查, 但施工企业的自检体系普遍较健全, 要求较严格;工程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良好。
(3) 积极有效的强制性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由于担保与保险费率的确定须考虑承包商的声誉和业绩, 为了得到优惠的担保与保险费率, 承包商必须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声誉、积累良好的业绩;而担保与保险公司为了不承担或少承担维修费用, 会在施工阶段积极协助监督承包商进行全质量控制;而政府一般设有专门机构, 对工程担保与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注册认可, 并向社会公示。成熟完善的工程担保与保险体系促进了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良性发展。
(4) 业主在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而且发达的工程咨询业实行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
(5) 系统强化的行业教育培训, 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4 结束语
目前, 我国建筑的节能质量尚需要强而有力的监督管理, 这是一项系统性工作, 基于全面质量管理模式, 可以形成三大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笔者认为, 我国建设主管部门今后的工作重点包括:规范工程咨询市场, 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推行工程保险制度, 确保实现建筑节能质量的全过程监管等。
参考文献
3.建筑管理中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措施 篇三
关键词:建筑管理;工程质量;监管措施
1.建筑工程管理中质量监管的概述
1.1建筑工程应该具有适用性
在我们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建筑是否具有适用性是其质量的一个重要参数,也是其价值实用性具体的体现,简而言之就是其可靠性与使用性集中的表现。换句话来说,商业建筑的适应性就是能够满足社会进行物资交换的一个程度,住宅建筑的适用性就是住宅项目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一个程度,公共建筑的适用性就是能够满足人们沟通需要与交流需要的一个程度。
1.2施工质量控制的固定性
建筑施工被制定在固定的地点上,竣工之后,施工项目将会被交由施工原单位负责。一般来说,建筑施工的地点是不可改变的,而为了保证施工的质量和整体的建筑风格,施工单位与建筑工程商之间的合作也不会在施工中期结束。一个工程队伍会从头至尾负责整个施工过程,直到这个建筑通过审查实现交付之后。
1.3以人为本,质量第一
工程质量的控制要以人为本,因为人是整个工程的指挥者、组织者及操作者。因此,要注重工作人员的资质,并制定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将项目各部分的责任明确到个人,以提高工程质量。质量第一的原则要贯穿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这是对建设单位负责、对国家、社会负责的首要表现。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也必须首先保证质量,并以预防作为辅助措施,必须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明确,并通过研究讨论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以预先消除安全隐患。
2.建筑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质量监管信息更新不及时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筑过程的质量监管信息也逐渐实现信息化管理,但是一些单位由于受到资金现象,信息化系统建设并不完善,质量监督信息仍然是依靠传统的方式进行信息的更新,这样会造成信息的延误,难以将及时的质量监督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这样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影响质量监督目标的实现。
2.2对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
施工企业改革以来,建筑施工企业传统的建筑工人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农民工。施工队都是农民工,而且多数是以非法人的施工队形式存在,没有承担责任的法人实体,民工基本权益也难以保障。同时,其他各类从业的执业人员,无证上岗、借证上岗等现象较为严重。
2.3施工质量管理方面不协调
施工质量管理方面也存在问题,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市场竞争机制、分工的精细,以及建设单位的强势地位,分解工程(或叫肢解工程),签订合同的总包单位往往只是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啃的是骨头,同时对整个项目还担负相当的管理协调工作。总包单位下面还有专业分包(多数是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劳务分包单位、设备租赁单位等等。分包单位在工作范围的界定上很难做到十分明确,与其它专业分包单位、主体施工单位也还有协作配合问题。主观上各单位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造成工序上的遗漏,人为地带来一些问题,增加了协调管理的复杂性。此外,各施工单位组织管理不健全,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水平、素质参差不齐,会给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带来困难与不便,也是产生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
3.建筑管理中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措施
3.1规范建筑市场
各级政府部门在保证建筑市场自由的情况下,加强宏观调控,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市场上出现的不合理现象,特别是对于招投标不公开、无证施工、不按图纸施工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严厉查处。在工程招标时,要严格的审查施工企业的所有资料,判断施工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需要,要保证施工企业有能力建设工程,完善工程建设的许可制度。要革新现有的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修正工程质量监管的标准,提升工程质量监管的效果和质量。同时,要注重全面的质量管理。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涉及的全面性,也要求质量保证体系覆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3.2依靠科技进步,治理工程质量通病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往往会有一些质量通病成为影响建筑施工质量的重要问题,如混凝土的裂缝、屋顶渗漏等。这些质量通病若能够在严格的施工管理下采取正确合理的施工方式与施工技术,是能够有效避免的。这就要求质量监管人员要不但提高监管技术,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管,从施工材料的选择到施工工艺的确定以及施工的具体技术方法控制等,都需要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避免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通病,从而确保业主的切身利益。
3.3加强施工技术管理
工技术管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严格审核图纸、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控建材质量、严控施工进度和施工成本等方面。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以及工程检测报告主要是记录和反映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情况,能够明确建设工程中各方的实际责任,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评价工程质量的重要标准。需要加强对检测结构的有效监督,及时采取有效地的措施来规范检测单位的检测行为,一旦查出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需要及时做出相应的惩罚。对重要的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再自动进入数据系统,防止人为因素的破坏,保证工程质量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充分地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查询检验结果,对检测行为实施实时监督,完善检测机构的数据管理制度,并且定期公开数据。
3.4完善企业自主监督控制体系以及社会评价
社会要对工程项目的技术、监督以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到的技术服务,针对业主方面开展满意度的调查流程,并且由第三方的监理机构评价工程项目中的质量问题,以这样的方式将工程项目中的整体质量有所提升。和工程项目的建设相關的施工企业,有必要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证明,可以对工程的总体施工工程质量方面开展控制和监督流程,可以对项目建设阶段中所存在的问题,实施正确的解决对策,将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
3.5进一步改进施工项目质量监管形式
在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优势,尤其注意以市场为导向,改变传统的质量抽查和处罚的监管形式,在加强施工质量检查的同时运用市场化手段来制约工程项目建设。同时也要有效地协调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断地改进工程项目质量监管的工作模式。此外,施工项目的质量监管形式也可以采用信息化的管理模式,这可以有效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力度,实现动态管理。
4.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行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位置。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必须加大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对其质量进行有效地管理与控制,才能确保工程建筑的质量,才能对人民的安全有所保障,才能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并保障国家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李连祥.浅谈建筑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J].硅谷.2012,(21)78-79
[2]高大宏.浅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09)103-104
4.审计局中介监管经验交流材料 篇四
一、整治审计力气,效果分明
近两年,我局在市委、市当局的刚强指导下,经过不时地起劲和探究,在整治审计力气方面获得了严重打破,市当局出台了文件,审计机关可以依法应用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参加当局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20xx年,我局经过公开招招标,组织了不少中介机构参加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造价审计和严重投资项目标跟踪审计,效果非常分明:一是拓展了投资审计的掩盖面;二是缓解了投资审计专业力气缺乏的矛盾;三是促进了投资审计技能伎俩的进步;四是加快了投资审计转型的节拍。
二、应用中介力气存在的负面影响不容无视
国度审计署《当局投资项目审计治理方法》规则:“审计机关施行当局投资审计,遇有审计力气缺乏或许相关专业常识局限等状况时,可依据有关经费预算状况,延聘具有法定资历的注册管帐师或许其他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常识的人员参与审计。审计机关应对审计后果的真实性、正当性担任。”审计机关应用中介力气参加当局投资审计契合科学开展观要求,也有着明白的律例根据,但理论中呈现的一些毛病使审计风险分明添加,是不容逃避的客观实际。
(一)执业本质良莠不齐,约束机制无能为力。
社会中介审计机构是市场经济开展到必然阶段的产品,社会审计和国度审计的理念是完全纷歧样的,其社会经济定位决议了其参加投资审计的基本目标和主观目的是获取经济好处,他的首要本能机能是供应效劳,参加当局投资审计任务以监视者身份呈现,当其经济好处与审计机关的要求相抵触时,因好处的驱动,很难盲目地坚持其立场准确、振振有词,局部中介机构往往要将各自的经济好处放在第一位;中介参审人员绝大局部都能遵守职业品德,但也有很少数人员思维本质较差,如:“唯利是图”,与施工单元搞幕后买卖,蒙蔽甚至“结合”建立单元构成好处一起体,一起骗取当局建立资金;“有奶就是娘”,谁给的钱多就帮谁措辞,甚至一切的益处都沾,“原告、被告”都帮,极力为施工、建立单元申辩摆脱,一起抵挡审计机关的监视反省;“瞒天过海”,打着审计机关招牌,暗里做着某些小我买卖,向被审单元提出过火要求,甚至“吃、拿、卡、要”,影响了审计形象……上述景象虽然是很少数,但时有发作,风险性极大,因社会中介执业本质良莠不齐,为审计质量埋下了平安隐患。
审计机关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既无法用行政伎俩来标准,也不克不及经过经济合同来维系和制约,对其治理首要靠行业自律,由于两边之间在治理体系体例上不存在从属关系,还,因审计经费等缘由,审计合同由中介与业主签署,审计机关充其量担任“鉴证”人物,审计机关对中介机构的治理伎俩短少应有力度。其次,中介机构对其从业人员的治理仅靠经济伎俩,特殊是少量中介机构对从业人员接纳“松懈型”治理形式,将审计义务承包给小我,他们中不少人是“游击队员”,虽然也是优异的工程预算人员,但对国度审计知之甚少,看问题的角度、处置问题的力度大受影响,加上中介内部“三级复核”根本上是流于方式,审计质量的节制显得无能为力。
(二)专业观念淡化,功利思维有膨胀的趋向。
因为中介力气的加盟,当局投资审计任务中一些火烧眉毛的问题获得临时处理,诱使少量审计机关仅集中精神去应对面前其他事务,而放松了投资审计专业人才的培育和储藏,淡化了对投资审计人员专业常识的要求,使单个审计人员发生“错觉”,以为审计机关的投资审计任务可以“寄生”于中介机构的工程价款审核之上,当局投资审计人员纷歧定要懂得工程预算等专业常识,殊不知,审计机关假如没有人懂得工程预算专业常识,就损失了对中介机构审计后果的复核才能,实践上是将当局投资建立项目标审计监视权拱手相让了,很能够呈现“被人拐卖了还帮着数钱”的悲苦场面。专业观念的淡化甚至会激发不尽职的结果。为了急于表现投资审计的本能机能效果,一方面盲目扩张审计数目,另一方面过火侧重经济好处。不从实践动身量入为出、搞地毯式铺大摊子的景象时有发作,有的底层审计机关每年应用中介机构完成几十项投资审计义务,审计后果尤其是工程价款结算根本上是由中介机构“一锤定音”,审计机关无力把握其精确水平;有的审计人员将审计收缴看作评价审计效果的独
一、最终目的,遗忘了审计的职责,轻责任厚利益,为了使人家“就范”,凡间应用中介力气紧紧抓住被审单元“小辫子”,作为收缴会谈的筹码,经由一番还价讨价达到默契,罚人家一笔“零钱”了事,甚至收缴了人家钱连项目都找禁绝。功利思维膨胀,真正受损的往往照样当局资金。
三、若何增强中介机构的监管
针对应用中介机构能够存在的负面影响和投资审计任务的实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增强中介机构的监管:
(一)应用中介力气必需恰当、适度、有用
“任其事必图其效,欲责其效,必尽其方。”我们应用中介力气的初志是愈加有用地包管当局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的真实、精确性,促进当局性资金运用的平安、高效,为了到达幻想的结果,起首应该做
一、整治审计力气,效果分明
近两年,我局在市委、市当局的刚强指导下,经过不时地起劲和探究,在整治审计力气方面获得了严重打破,市当局出台了文件,审计机关可以依法应用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参加当局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20xx年,我局经过公开招招标,组织了不少中介机构参加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造价审计和严重投资项目标跟踪审计,效果非常分明:一是拓展了投资审计的掩盖面;二是缓解了投资审计专业力气缺乏的矛盾;三是促进了投资审计技能伎俩的进步;四是加快了投资审计转型的节拍。
二、应用中介力气存在的负面影响不容无视
国度审计署《当局投资项目审计治理方法》规则:“审计机关施行当局投资审计,遇有审计力气缺乏或许相关专业常识局限等状况时,可依据有关经费预算状况,延聘具有法定资历的注册管帐师或许其他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常识的人员参与审计。审计机关应对审计后果的真实性、正当性担任。”审计机关应用中介力气参加当局投资审计契合科学开展观要求,也有着明白的律例根据,但理论中呈现的一些毛病使审计风险分明添加,是不容逃避的客观实际。
(一)执业本质良莠不齐,约束机制无能为力。
社会中介审计机构是市场经济开展到必然阶段的产品,社会审计和国度审计的理念是完全纷歧样的,其社会经济定位决议了其参加投资审计的基本目标和主观目的是获取经济好处,他的首要本能机能是供应效劳,参加当局投资审计任务以监视者身份呈现,当其经济好处与审计机关的要求相抵触时,因好处的驱动,很难盲目地坚持其立场准确、振振有词,局部中介机构往往要将各自的经济好处放在第一位;中介参审人员绝大局部都能遵守职业品德,但也有很少数人员思维本质较差,如:“唯利是图”,与施工单元搞幕后买卖,蒙蔽甚至“结合”建立单元构成好处一起体,一起骗取当局建立资金;“有奶就是娘”,谁给的钱多就帮谁措辞,甚至一切的益处都沾,“原告、被告”都帮,极力为施工、建立单元申辩摆脱,一起抵挡审计机关的监视反省;“瞒天过海”,打着审计机关招牌,暗里做着某些小我买卖,向被审单元提出过火要求,甚至“吃、拿、卡、要”,影响了审计形象……上述景象虽然是很少数,但时有发作,风险性极大,因社会中介执业本质良莠不齐,为审计质量埋下了平安隐患。
审计机关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既无法用行政伎俩来标准,也不克不及经过经济合同来维系和制约,对其治理首要靠行业自律,由于两边之间在治理体系体例上不存在从属关系,还,因审计经费等缘由,审计合同由中介与业主签署,审计机关充其量担任“鉴证”人物,审计机关对中介机构的治理伎俩短少应有力度。其次,中介机构对其从业人员的治理仅靠经济伎俩,特殊是少量中介机构对从业人员接纳“松懈型”治理形式,将审计义务承包给小我,他们中不少人是“游击队员”,虽然也是优异的工程预算人员,但对国度审计知之甚少,看问题的角度、处置问题的力度大受影响,加上中介内部“三级复核”根本上是流于方式,审计质量的节制显得无能为力。
(二)专业观念淡化,功利思维有膨胀的趋向。
因为中介力气的加盟,当局投资审计任务中一些火烧眉毛的问题获得临时处理,诱使少量审计机关仅集中精神去应对面前其他事务,而放松了投资审计专业人才的培育和储藏,淡化了对投资审计人员专业常识的要求,使单个审计人员发生“错觉”,以为审计机关的投资审计任务可以“寄生”于中介机构的工程价款审核之上,当局投资审计人员纷歧定要懂得工程预算等专业常识,殊不知,审计机关假如没有人懂得工程预算专业常识,就损失了对中介机构审计后果的复核才能,实践上是将当局投资建立项目标审计监视权拱手相让了,很能够呈现“被人拐卖了还帮着数钱”的悲苦场面。专业观念的淡化甚至会激发不尽职的结果。为了急于表现投资审计的本能机能效果,一方面盲目扩张审计数目,另一方面过火侧重经济好处。不从实践动身量入为出、搞地毯式铺大摊子的景象时有发作,有的底层审计机关每年应用中介机构完成几十项投资审计义务,审计后果尤其是工程价款结算根本上是由中介机构“一锤定音”,审计机关无力把握其精确水平;有的审计人员将审计收缴看作评价审计效果的独
一、最终目的,遗忘了审计的职责,轻责任厚利益,为了使人家“就范”,凡间应用中介力气紧紧抓住被审单元“小辫子”,作为收缴会谈的筹码,经由一番还价讨价达到默契,罚人家一笔“零钱”了事,甚至收缴了人家钱连项目都找禁绝。功利思维膨胀,真正受损的往往照样当局资金。
三、若何增强中介机构的监管
针对应用中介机构能够存在的负面影响和投资审计任务的实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增强中介机构的监管:
(一)应用中介力气必需恰当、适度、有用
“任其事必图其效,欲责其效,必尽其方。”我们应用中介力气的初志是愈加有用地包管当局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的真实、精确性,促进当局性资金运用的平安、高效,为了到达幻想的结果,起首应该做 好如下几个方面的任务:
1、选聘的中介要恰当
选聘及格的中介力气参加当局投资审计任务,是确保审计质量的主要前提之一,应在方法、规范、地区等方面掌握好标准,稳重选聘中介机构。第一,方法办法要妥当:普通状况下倡导采用招招标方法,但有时受审计本钱、审计工夫、审计内容等要素制约,也可采用“货比三家”的方法,不论采用什么方法,都要从实践动身,公开、公道、公平的准则,仔细考量中介机构的执业程度、效劳认识等综合要素。第二,天资规划要适中:中介机构的天资和规划应契合要求,应具有完成审计义务的实力,有承当审计质量风险的责任才能,但并非规划越大越优、天资越高越好,有时“店大欺客”,不注重被托付的项目,甚至将其“转包”,天资再高也“白费”。第三,地区表里要对等:中介机构应不分地区,天公地道,盲目“排外”或“媚外”不成取,过火“拒内”或“护内”均不宜。外来的中介能够社会关系相对简略,任务受搅扰少,但并非一切的“外来僧人会念佛”,特殊是“两端在外”的项目(即施工、审计单元都是外埠的,仅建立资金源自当地当局),假如赶上外来的“歪嘴僧人”或“冒牌挂靠僧人”,与“喷鼻客”纠葛起来会愈加毫无所惧,“崽卖爷田不肉痛”,哪有“真经”可念?相关部分治理难度很大;当地中介机构能够遭到的社会情面关系搅扰相对较大,但其在当地注册注销,“跑了僧人跑不了庙”,不会“只做一锤子生意”,不敢过火“猖獗”,便于相关部分治理。总之,应依据审计项目标详细特点,选聘恰当的中介。
2、托付的内容要适度
将当局投资审计的局部任务内容托付社会中介力气去完成,是当前状况下进步审计效劳效能的办法之一,但托付的局限、内容、项目数目必然要适度。起首,托付的局限要有选择性,社会审计与国度审计比拟,审计广度、力度、深度都存在比拟大的局限性,行为标准和任务要求有良多分歧点,并非一切的审计内容都合适由中介机构承当,如:触及社会安宁连合的敏感问题、国度财经律例的执行问题、对微观共性问题的查询等就不宜托付中介完成;其次,托付的内容要有需要性,当局投资审计凡间包罗建立顺序、价款结算、财政核算等内容,个中“价款结算”审计是我们的弱项,恰好是中介的强项,应该托付中介完成,假如将悉数内容均托付中介,完全无此需要;还,托付的数目要有可控性,当局投资项目多,审计义务重,但仍应承受审计方案的节制,若不按方案不加节制,将当局投资的一切项目“尽收囊中”,再悉数托付相关中介机构去干,基本无精神去监管审计质量,俨然成了个不称职的“包领班”,干好干坏无力干预,“到时不亏死你才怪”!
3、接纳的办法要有用
因为中介机构任务方法、任务目标及人员本质等方面的分歧,为使他们的审计行为愈加标准,进步审计质量,国度审计机关必然要积极争夺相关部分的支撑,接纳卓有成效的治理办法。起首,必需有“人”,装备思维本质过硬的专业界行。假如专业程度低下,硬充熟行“忽悠”他人,人家基本不卖账,谈不上有什么结果;假如派非投资专业的审计人员去监管,那只能是外行监视熟行,一定更没有什么结果。所以,审计机关必需装备一支投资审计专业的复核团队。第二,必需有“规”,树立系统的规章准则。审计署制订了当局投资审计治理方法,市当局也连系当地实践出台了与之相顺应的当地性规章,我们应该在这些律例的框架内,明白规则中介机构的权、责、利,使投资审计方面的规章准则构成一个完好的系统,以准则管人管事,才干进步效能。第三,必需有“招”,健全科学的监管机制。应编制科学的审计方案,一致组织、指点当局投资审计任务的全方位、全进程,让分歧的专业、分歧的中介机构构成有机全体,在审计机关的主导下充沛发扬各自效果;对中介审计质量要有动态审核机制,优胜劣汰,奖优罚劣,关于审计质量存在问题的,不克不及“伤其十指”,也要集中精神“断其一指”,构成“威慑”态势,仔细贯彻市指导指示精力:对不担任任的中介机构果断列入“黑名单”,起劲培养诺言、本质俱优的中介机构,协助他们做大做强。第四,必需有“钱”,供应不变的经费保证渠道。我市当前处理中介机构审计费用的做法是在建立本钱列支。只要处理了审计经费,彻底割断中介机构与被审单元之间的经济联络,审计机关的治理伎俩才干真正凑效。
(二)积极履行中介机构承诺准则
中介机构承受审计机关的托付,参加当局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时,按审计机关的要求,该当与审计机关签署中介机构审计执业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至少该当包罗两个方面,一是审计质量责任承诺,二是廉政审计责任承诺。这种承诺又必需分为两个条理的,一是受托中介机构给审计机关的承诺,二是直接参加审计的工程技能人员给审计机关的承诺。
(三)进一步增强复核与指点的力度
审计机关对受托参加当局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的中介机构,要合理组织专业的审计复核人员,对其施行的审计营业进行按期和不按期的复核和指点,对主要、重点项
目还该当进行现场复核。需要时也可以组织中介机构参加当局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的人员进行营业培训,着重提拔审计执业才能和职业品德程度,起劲进步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5.食品小作坊监管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篇五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灞桥所这样一个经验交流的机会,共同学习和探讨如何更加扎实高效的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工作。那么我先为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介绍一下灞桥所小作坊情况,截至目前,灞桥街道辖区及部分浐灞生态区地域共有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9家其中肉制品加工小作坊9家,淀粉制品小作坊3家,皮蛋加工小作坊2家,调味品小作坊1家,酱腌菜制品小作坊1家,糕点制品小作坊1家,黄酒小作坊1家,豆制品小作坊1家。除此以外还有一家淀粉制品小作坊正在申请办理许可证,总体上涵盖的类别较多,监管压力较重。
众所周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困扰监管干部的难点之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于其自身的行业特点,极易滋生“小、散、乱”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受加工条件的制约,小作坊生产条件相对简陋、工艺简单、产品技术含量低、原料进厂把关不严,没有检验设备和人员来保证质量。有的小作坊生产场所环境条件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低,操作不规范。小作坊的从业人员多数是由家庭成员构成,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现有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清楚。绝大多数从业人员均缺乏必要的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由于规模小,生存境况堪忧,导致大部分小作坊没有长远目标和打算,不愿过多投入,甚至偷工减料,加之没有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主要依赖个人感官和经验判断进行控制,因此,产品质量得不到根本保证。三是部分小作坊不能自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环境卫生条件,未建立并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小作坊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自身特点结合我局开展的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灞桥所因地制宜的通过五个主要手段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由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投入相对较少,工艺流程简单,比较容易在短期内形成生产能力,导致了黑作坊屡禁不绝,这种黑作坊尤其容易在城乡结合部滋生甚至蔓延,这就需要我们实时掌握小作坊动态,尽可能明晰辖区实际。灞桥所注意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定期召集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会、信息通气会,让协管员成为监管工作的延伸,实现监管触角纵向到底。并积极和和城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订立联动机制,形成战略互补,共享监管信息,实现监管职能横向到边。5月初,我们接到浐灞城管邀请与工商、安监、城管、公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打掉了辖区谢一村一处隐藏在垃圾厂内的豆腐生产加工黑作坊,避免了问题豆腐销售至周边区域。
二是筑牢基础、严格准入。把好准入关是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的有效手段,灞桥所执法人员对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采取提前介入、上门指导的方式严格规范其生产条件,对照《三小条例》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在硬件上要求小作坊尤其是肉制品加工小作坊必须具备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物流分离、洗消排风设施完备、地面不积蓄污水、吊顶不因积蓄水蒸气而产生垂直滴落的水滴等。在软件上要求小作坊经营者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对原辅料材料购进做到来源清楚、合法正规。
三是强化监管、彰显权威。对于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我们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企业送检与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在监管中严格对照许可条件督促小作坊始终保持许可时的生产状态,坚决避免因为取得生产许可证而出现生产环境倒退的现象,对于不能保持生产状态的小作坊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彰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权威性,让小作坊经营者不产生懈怠、应付的情绪,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小作坊生存的第一要务。
四是宣教并重、明确风险。受制于自身的文化水平,小作坊经营者往往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对自身食品安全风险点判断不清晰。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宣传与教育并重的原则,针对辖区豁口村肉制品加工小作坊相对集中的实际,执法人员多次到小作坊现场进行指导,召集小作坊负责人召开现场工作会,要求每一个小作坊负责人讲述自家小作坊的生产工艺流程,并帮助他们逐项分析风险点,教授他们如何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针对肉制品加工中常见的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向小作坊负责人普及相关知识,分享警示案例,要求他们严格按照“五专”模式,严格管理食品添加剂,尽可能避免食品安全风险发生。
五是亲近企业、换位思考。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我们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设身处地的为小作坊经营者考虑,针对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坚持做到不推诿扯皮,而是通过查阅资料、询问专业人士和我局业务骨干等方式为他们答疑解惑,并收集与小作坊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打印成册免费发放给经营者,提醒他们注意学习领会。针对小作坊从业者业务培训不足的实际,由执法人员上门为他们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尽可能为企业发展增添动力。
6.注册登记监管汇报交流材料 篇六
汇报交流材料
依法登记为民服务
紫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3月6日)
2011年以来,我局在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本着“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支持和促进全县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管理与优化发展相结合,着力开展登记服务工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有益工作,2011年注册登记窗口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单位,被紫阳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窗口示范单位。
一、全力发展市场主体,实现市场主体总量增加
1.简化办事程序、优化登记环境。积极开展“窗口服务升级”活动,推行预约登记、上门登记和现场办公等工作模式,开辟重点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建立提前登记指导和政企联系制度,真正实现服务关口前移,同时开展深入企业大走访活动,在拓宽登记领域、改变工作方式上拓思路做文章,变被动式坐等上门办照为走出去上门宣传,积极引导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2011年新登记企业74户,个体户1397户,办理广告登记26户;同比增长%、%、%;实现全2-
服务,做到窗口服务“一纸明”、“一口清”。对政府确定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开通登记审批“绿色通道”,如紫阳硒谷生态工业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我们都进入园区,服务企业,变被动受理为主动介入,实行导向服务、帮困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五项服务举措,建立“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的帮扶机制,着实践行服务亲情化、业务快捷化、窗口规范化,树立工商部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的良好形象。
一是推行事前顾问服务。对招商引资项目、涉农企业相关登记实行同步服务,进一步规范了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公示制度等服务内容,在推进品牌战略、加速市场流通、提高企业信用、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利用工商干部在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管理经验、市场认识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事前顾问服务,使企业的市场准入变为“直通车”。
二是推行事后规范服务。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照后回访、提供咨询、现场解决问题等形式,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规范,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空间。
三是推行联络员制度。在企业管理人员中确立一名工作人员为工商联络员,定期进行工商法规知识的培训,企业工商联络员负责本企业的工商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负责到工商部门办理各种登记事宜,在企业与工商部门之间建立了沟4-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有计划地在排查的基础上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工作,并开展每年两次地无证无照经营抽查,抽查结果列入考核;二是重点开展黑网吧的联合整治工作,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开展黑网吧的排查、整治和督查;三是开展行业性的无证无照经营检查和整治工作。
4.做好的“学送帮促”活动。一是重点做好股权出质登记、发展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为我县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二是继续加强与银行的协调,做好银企对接工作,切实帮扶企业。
7.建筑材料质量监管经验交流 篇七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1. 主管部门的问题。
主要是重市场准入, 轻监督执法。一是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过窄, 仍沿袭以项目为单位、以定点监督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方法, 对整个地区的质量安全形势宏观上掌握不够, 有些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只注重办理监督手续项目的监督, 而对未办理手续的项目不过问, 导致守法的项目被反复检查, 而故意逃避监督的项目无人查处。二是监管体制没理顺, 有监管盲区。仍有部分地市城乡结合部工程、新型农村社区工程、重点工程 (含招商引资工程、大型厂矿工程) 和开发区工程管理较为薄弱, 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之外, 形成了监管盲区。
2. 建设单位的问题。
个别建设单位的行为未得到有效约束, 工程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一些施工、监理企业存在“大牌子、小队伍”现象, 行政管理人员不到位或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以包代管, 致使个别工程存在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施工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
3. 质量检测方面的问题。
一是收费不统一, 试验参数不统一, 填表内容不统一。二是检测机构为揽到检测业务, 竞相压价, 监测工作质量无法保障。三是一些城市检测机构发展过快, 造成“僧多粥少”, 竞争激烈, 影响了检测市场的正常运转和良性循环。四是检测工作行为不规范, 不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和出具检测报告, 尤其是在河南省工程质量大检查中, 个别检测机构竟然出具虚假报告。检测市场的不规范为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4. 建筑市场的问题。
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分割、各自为政、工程项目监管缺位现象还比较严重, 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还十分突出, 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一些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恶意压级压价、签订阴阳合同、肢解发包、拖欠工程款、盲目压缩工期;一些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转包、挂靠, 只顾追求利润, 安全生产投入少, 施工中偷工减料, 给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同时,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村建设项目, 特别是农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管理十分薄弱, 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状况, 与河南省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5. 监理单位的问题。
主要是管理不到位、行为不规范、工作质量差、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确、缺乏应有的管理技术和手段。总监工程师到位率低, 河南省注册监理工程师中, 真正在施工现场的不足50%, 一人身兼几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况非常普遍;还有一些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安全监理资格, 就从事现场监理工作;特别是一些监理人员思想、业务素质较低, 工作不负责任, 不敢坚持原则, 不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没有起到监理应有的作用。
二、造成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问题的原因
1. 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工程结构形式越来越复杂, 大跨度、大体量、高层次、深基础项目日益增多, 建筑工程的技术含量和施工难度增加, 质量安全风险不断加大。工程建设速度越来越快, 施工工期趋于更短, 工程成本趋于更低, 对工程质量也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设工程投资主体多元化, 工程项目组织形式多样化, 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越来越多, 管理和控制环节相应增加;农民工在建筑队伍中的比例占到大多数, 他们技术水平低, 由他们组成的建筑队伍的素质状况与其承担的建筑任务不相适应。
2. 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比较薄弱。
一是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较小。二是告知性检查多, 随机性检查少,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检查成效不明显, 威慑力不强。三是监管人员数量不足,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尚不完善。四是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惩处不力。存在着重检查、轻处罚, 对发现的问题查而不处, 处而不严, 或以整改代处罚, 或以处罚代替责任追究, 行政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轻、失之于活等问题, 一些部门和监管人员在法律与人情关系的天平上失去原则、失去立场、讲人情不讲纪律, 导致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得不到严肃处理, 法律法规的尊严得不到有效维护, 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止。五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不良记录的管理方法尚未全面使用, 建筑市场诚信制度建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3. 对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薄弱。
主要是保障体系不健全, 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质量通病没有得到有效根治, 安全隐患大量存在,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比较突出;工程质量责任者的缺位与错位问题十分突出。
有些检测机构不负责任, 减少工作程序和放松检测要求。一些检测机构采用不正当手段争取项目, 存在不按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检测试验、超范围进行检测试验以及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数据失真, 部分检测试验报告数据和检测结论与实测数据不符等问题;个别检测实验室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将检测不合格的报告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使工程质量失去有效监控, 埋下了事故隐患。
5. 监理的权威性不够。
受各种因素制约, 监理公司在工程监理中无法独立行使职能, 监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不够, 导致监理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中的重要作用无法发挥。
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存在问题的对策
1. 改变以往的监督方式, 从实物监督向各方质量行为监督延伸。
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 首先, 建设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等, 建设单位都要负责。其次, 加强监理单位的责任。工程进入实施阶段, 就是监理帮助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管理, 监理单位要负起此阶段的质量责任。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严查处建筑工程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低质资企业、经营违规企业的检查力度, 增加对监管不力市县的巡查频次, 强化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等关键方面的监督检查, 提高质量管理;通过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手段来保证生产者的质量;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企业吊销资质, 对施工资质企业总量要有所控制。
3. 加强对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层级的管理和指导。
要求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导和提出通报批评;建筑市场从招投标到工程竣工备案实行闭合管理, 严格实行现场和市场联动机制。
4. 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功能。
首先, 让质量监督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增加监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其次, 做到严格执法,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处理结果必须公开透明, 一定要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5. 信用体系公开透明。
监管信息的公开透明, 本身就是一种强有力的监管。主要包括:监管职责过程透明, 处罚依据及结果透明, 群众举报结果透明, 规划审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信息透明。
6. 加强对检测市场的监管, 提高检测工作质量。
一是统一收费, 统一项目, 统一数量, 规范检测用表, 规范检测数据的记录。二是出台检测机构资质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 使检测市场有章可循。三是积极开展验证检测单位的“对比试验”, 对达不到要求的检测单位, 督促整改直至淘汰出局。四是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 强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 尤其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凡有累计不良记录的要清理出检测队伍, 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五是检测单位要恪守职业道德, 提高检测能力, 出具检测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有效;要把不合格的报告及时通知当地质量监督站;对出具假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或查实, 予以严肃处理。
7. 加大监督力度。改变监督模式, 加强全过程管理, 增加违约违法成本。
8.浅谈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及监管 篇八
摘要:以房地产为主的建筑行业飞速发展,各种建筑工程拔地而起,如雨后春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问题始终是建筑行业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发展还不够完善,法制不够健全,导致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差的问题日趋严重。本文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探讨一下具体的监管的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取得很大进步。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已经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得到有效地落实,很多建筑悲剧时常在我们身边发生。
一、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
据建设部通报的与监察部对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检查的情况,在受检的275项工程中,共查出有结构隐患的工程14个,占5.1%;可能存在结构隐患的工程51个,占18.6%。检查中,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现象相当严重。据对浙江、福建、江西三省的检查,工程勘察的违规行为占受检项目的70%以上,工程构造措施不符合规范的占40%以上,施工诸环节的违规行为占17%~60%,监理工作的违规行为在40%左右。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如此之多,依我看来,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勘察的问题
《建设工程品质管理条例》中相关法律规定,在建筑工程的建设中,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施工前的考察、座谈、设计、讨论等环节缺一不可,必须高度重视。但是,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部分企业为了一己私利,避重就轻、偷工减料,没有认真勘查地形地貌甚至不勘查,这使得建设施工单位对于现场情况的不熟悉,导致工程从源头上存在隐患。
2.施工方面的问题
有些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时,并没有认真参考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设计标准。有些则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越级进行相关的工程设计和建设。有些子为了省事,将承建的工程项目层层转包或者医保代管。还有的施工单位靠不正当的手段来承揽工程,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若干小企业来执行,各自为政,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有的施工单位,不按照合同和设计规范施工,随心所欲,没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为了得到更多利益而偷工减料、鱼目混珠。
3.监理方面的原因
监理机构是作为工程主体之外的第三方,具体监察、督导工程项目的职责,其职责的发挥将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真正的监理机构具有服务性、科学性、公正性以及独立性等特点。但是有些监理机构,在某些因素的影响下,无法独自自主的进行监理工作,导致了监理作用的失效。有些监理人员背后接受被监理单位的礼金,对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玩忽职守。有的监理机构虽然能够独立自主的进行工作,但是未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严格审查,便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没有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施工企业就开展下一道工序施工,对施工企业各有关人员是否履行责任不慎清楚,发现犯法违规,对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有关人员,未予以处罚,使许多质量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
4.建材产品的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是建材产品的质量,俗话说“巧妇难为五米之炊”,没有质量过硬的建筑材料,即使技术再先进,施工再规范,监理再负责,也终将无济于事。但是在利益的诱惑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采用价格低廉,质量低下的建材,在对建材没有进行严格的检测检验下,直接用于工程建设,导致了建筑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
5.设计方面的原因
工程设计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技术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整个活动过程,是建设项目生命期中的重要环节 ,是建设项目进行整体规划、体现具体实施意图的重要过程,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工程设计是否经济合理,对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的设计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质量,合理的设计才能产生高质量的产品。对于设计单位,必须要有相关的设计资质才能进行设计工作。如果建设单位为了节省资金,采用没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话,就会导致一系列问题。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措施
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
严格遵循质量管理体系,从工程的策划、设计、施工直到竣工等环节,都要认真履行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从责任的归属到材料的选定、工序质量控制、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等标准的制定,都要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为了实现工程的各项指标和技术要求,需要企业在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之下,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提出更高的要求,将一切的质量隐患扼杀于摇篮之中。对于建筑材料、施工设备以及一些半成品、辅助设备等,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层层把关,不让任何的劣质品进入使用环节。要完善责任制度,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履行质量主体法定责任,由于各自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法宝代表人的领导责任。
2.完善具体的工程质量监管措施
加强质量控制,发挥项目监督作用,将现场管理提高到新的层次。单一监管要向着综合监管发展,质量监管要落实到各个层面,所有参与人员要将质量管理上升为一种社会责任。要加强对于重点项目工程的监管和巡查,严格杜绝质量问题滋生的土壤,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地监控,及时跟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给工程质量留下祸患。
3.完善建筑工程产品质量问责程序及办法
加强问责文化的宣传力度和法制建设,使企业自觉坚守施工自律。在实施问责时就是要对每个阶段建立量化的检测标准,实现对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监督的宏观管理,加强对关键工序、重要节点施工过程的控制,加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实施建筑工程质量质量问责的法律法规,把问责启动程序化、制度化,一旦企业有犯法违规现象出现,在对事故开展审核和确认后满足问责实施的条件,就要及时启动问责,对责任方严格责任,以督促其时刻重视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规章和程序办事。
4.正确处理质量、安全与工期的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并不存在不可协调的矛盾,两者完全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进行工期进度规划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进行施工,控制好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的关系。
结语:
质量控制是整个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建筑行业的生命线,任何人都不能够忽视,因为它涉及到成百上千人的生命。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房地产为主的建筑行业飞速发展,各种建筑工程拔地而起,如雨后春笋。在这种背景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步一步走向完善,相关法律条例正在逐渐得到推广。建筑行业相关人员的施工水平和责任心不断得到加强。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犯法必究;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管理的自觉性,加强项目管理力度,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
参考文献:
[1] 黄绍波.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J].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0(7)
[2] 王元江,袁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综述[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8)
9.食品药品监管行风建设经验材料 篇九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6年7月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去年全市行风建设动员会议以来,我们xx县局紧紧围绕“四个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服务经济的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抓工作带行风,以行风促工作,认真做好“四篇文章”,处理好“四种关系”,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被评为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文明单位”、“规范执法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单位”、“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先进单位”;全县“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县级文明单位”、“基层满意的县直部门”等。连续三年在全县“行风万人评”活动中取得了较好名次。现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做好组织领导文章,处理好抓监管与抓行风建设的关系
行风就是“生命”,行风建设水平能够体现一个单位的队伍素质、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蒙阴县局始终把行风建设列入重要日程,做到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监督考核“三到位”,保证行风建设常抓常新。
一是建立领导组织。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科室具体抓的三级联动工作网络。二是明确职责。把行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与监管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实现了行风建设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性互动。三是加强监督。通过“三员一卡”(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行政执法反馈卡)、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信、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等形式,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把脉、会诊、找病根、出方子”。2005年召开座谈会12次,发放征求意见信800份,征求到各类意见及建议20余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二、做好依法行政文章,处理好监管与规范执法的关系
我局坚持“三个强化”,努力推进依法行政,防止执法不当现象的发生。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以“武装头脑,提升素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目标,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建立“星期五学习日”制度,采取集中学习、模拟办案、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实行一周一学习,一月一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与评先树优挂钩,达到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xx局、cc局学习先进经验,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上党课、廉政教育课和理论教育课。结合庆祝县局建局四周年,开展了“我为县局添光彩”演讲比赛,召开了“服务群众,我们怎么做”座谈会;开展“三比三促进”活动,即:比学习,促进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比政绩,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比作风,促进自身行政行为的提高,使全局上下思想有提高,学习有进步,工作有创新,作风有转变。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先后制定机关工作制度60余项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17个规范性文件,保证了局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成立案件审核委员会,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务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文明办案,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一次,执法人员在对一个乡镇卫生室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受到了监管相对人围攻和推打,执法人员没有把问题简单化,交给公安部门处理,而是通过耐心细致地做说服教育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使相对人接受了处罚。建局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xxxx人次,检查涉药单位xxxxx处次,查处各类涉药案件xxx起。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会议x次,牵头组织食品专项检查x次,督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xxxx家,未发生一起因执法不规范引起的行政诉讼或复议案件。
三是强化廉政教育,防范腐败行为。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作为约束执法行为的“十条高压线”,实行一票否决,如有违犯,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为杜绝嘴巴上的腐败,颁布了禁酒令;为杜绝手上的腐败,设立了廉政帐户,有效地防止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一次,一位管理相对人为了减轻处罚,到稽查科长家中送礼,之后稽查科长把礼金全部交到了廉政帐户,并退还给了其本人。
三、做好服务文章,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
建局伊始,县局就确立了“监管即服务,最好的监管就是服务”这一理念,开展“三项服务”(法律法规的辅导服务,业务知识的指导服务,规范行为的引导服务),促进了全县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结合实施gmp、gsp认证工作,加强对医药企业认证标准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帮促涉药单位强化科学管理。四年来,共开展各类培训16期,培训人员1200人次,大大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大力开展“诚信药房(药店)”创建活动、“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创建活动”、“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平安医药”创建活动和“拒绝虚假广告”联合倡议活动,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克服短视行为,把提高药品质量、诚信守法经营变为自觉行动,逐步实现了管理相对人由“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根本转变。
二是关口前移,主动帮扶企业发展。变“等人来办事”为“登门去服务”,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我们建立了涉药单位基本情况信息库,绘制了分布图,把全县分为三个监管区域,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每人重点联系一个监管区域,随时掌握管理相对人的经营状况和信息变化。在县局车辆紧张的情况下,监管人员主动乘公共汽车深入到乡镇、村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了解、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xxx县aaaa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从建设之初,县局就及时派人靠上,帮促其严格按照gmp、gsp标准进行选址、设计、施工、生产,目前,该企业已顺利通过省局生产许可证验收。在县局的帮促下,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已由建局前的25家发展到现在的96家,并全部通过gsp认证,认证一次性通过率达99%。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方面,采取“巩固完善代购分发,鼓励药店向村级延伸,探讨医药公司配送新模式”的方式,实现了供应网络的多元化,农村常用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0%,群众购药更加经济、方便、放心。
三是立足服务,实行合格检品退回制度。自2004年以来,实行初检合格的药品全部退回制度。具体执行中,严格坚持“三个一样”,即量多量少一样退、路远路近一样退、公办民营一样退,这样既充分利用了合格药品资源,避免了因闲置和不能有效贮存、保管造成的浪费,又减少了管理相对人的经济损失,目前已退回合格检品174批。中国医药报对这项工作作了报道。
四、做好政务公开文章,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
牢固树立“事事是窗口、人人是形象”的观念,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
一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栏、开通政务网站、参与行风热线、开展向社会承诺等形式,对县局职责、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法律法规、工作动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服务承诺、投诉电话实行“八公开”,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是积极争创服务型机关。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随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等“六项制度”,提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马上就办。窗口科室实行ab角互补制、节假日轮休制。严格值班制度,实行窗口科室“延伸服务”,确保“局不空岗,岗不空人”,大大方便了来办事的群众。
三是狠抓宣传,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充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9”全民用药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三下乡”等各种重大活动,开展宣传咨询等活动,解答群众疑问、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四年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2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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