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乡土中国》有感900字

2024-07-07

读《乡土中国》有感900字(10篇)

1.读《乡土中国》有感900字 篇一

读《走复兴路圆中国梦》有感高中生作文900字

书是我最要好的伴侣。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学校,一有空,我就忍不住翻看起书来。《走复兴路,圆中国梦》一书刚发到我手上,我就不禁沉浸其中,细细品读起来。书中内容分为三篇:昨天—雄关漫道真如铁;今天—人间正道是沧桑;明天—长风破浪会有时。

这本书讲了祖国曾经的屈辱史,历史上著名的革命动荡;讲了今天的“五通一气”,“WTO”,奥运会,上海世博,农业税废除等造福人民的项目(政策);它还讲了未来要靠我们兴起的中国梦、新事业……

《走复兴路,圆中国梦》用实例告诉我,“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了解了祖国的屈辱史、荣耀史,这些还不够,关键要靠学习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人生智慧,并让它投入实际的运用中。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我不能甘心于中国的落后,千千万万的炎黄子孙当然更不能甘心于祖国的落后吧,我们能做什么?为祖国效力,让祖国变得强大,更加繁荣昌盛!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讲:“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要想祖国与少年一并强大起来,必须要有梦。

我的梦,就是当一名外交官。

每次在电视上看到我们国家的领导人与其他国家建交友好往来之际,那些外交官们胸有成竹地与各国领导人交流谈判,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着力量,我就羡慕不已。爸爸告诉我:“外交官是为一个国家从事外交事务的官员。外交官的任务是代表本国与其他国家进行双边或多边谈判。想当外交官,首先要有良好的外语基础,英语、德语、法语等语言就成了必修课;还要心思慎密,不能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而误了整个国家、民族的大局;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颗永远朝向祖国,时时刻刻胸怀祖国的心,这是成为外交官基本的原则。”听到这,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从现在开始,我就要努力学习,为了我的梦想努力奋进。

爸爸妈妈也特别支持我的梦想,他们总是在默默地帮助着我。因为我爱看书,所以我家的书房里,有一个大大的专属于我的书橱。书橱里有我最爱看的期刊《儿童文学》,有我时常翻阅的中外名著《昆虫记》《三国演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还有我爸爸妈妈也爱看沈石溪著的动物小说系列《狼王梦》《最后一头战象》……我常常因为读书忘了时间,忘了地方,甚至有时连吃饭也忘了,爸爸妈妈笑我是个“小书虫”。我爱读书,爱从书中汲取帮助我成长的力量。“外交官”的梦想常常激励着我,激励着我要博览群书,做个学识渊博的人。

我眼中的外交官可不仅仅是会谈判,会交流,还要有广泛的兴趣爱好。所以,我每天在学习之余都要保证一个小时的时间弹古筝。以前,因为弹古筝的事情,我常常和妈妈闹别扭。对于每天中那漫长的一个小时我感到厌烦,越学越没劲。老师布置的曲谱,我总是无法完成,妈妈要求我弹了一遍又一遍,我却丝毫没有进步。自从“外交官”的梦想走进我的心中,我仿佛有了无穷的动力。对于弹古筝这件原本枯燥无趣的事,我已经兴致盎然,再也不要妈妈的督促了。现在,只要有客人到我家,我都会主动要求献上一曲古筝独奏。客人们也常常夸我弹得很棒,自然我的信心也满满的了。

“外交官”的梦想在我的眼里是彩色的,与他交流的有黄皮肤的亚洲人,有白皮肤的欧洲人,当然还有黑皮肤的非洲人。所以我要掌握多国语言,才能让我梦想成真。每个周末我都会准时走进英语学习兴趣组。从三年级到现在,我已经在课余时学了两年多的英语了。每次英语测试,我都是班级的佼佼者。

“外交官”之梦在我心里扎下了根,我一定用自己的努力让它生根、发芽,开出绚丽的花朵。我知道,只有我们这一批“祖国的花朵”成为了顶梁柱,才能使祖国的明天如旭日冉冉升起,也只有这样,祖国才能真正地走上民族复兴之路,真正圆乘载着亿万人民希望的绚丽的中国之梦!

祖国先辈们寄托了我们无限的厚望,为了祖国我们将肩负理想与重托,努力学习,超越梦想,去完成代代相传、生生不息的绚烂之梦—中国梦!

2.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二

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收获就是转变了我看待农村的思想方式,改变了我的态度。让我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更深层次的去思考中国的农村,中国农民。

《乡土中国》这本书费孝通教授从14个角度讲述了中国乡村社会,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加深了读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下面我就看完书之后感触最多的几点谈谈我的理解及感悟。

我们常常瞧不起乡下人,觉得乡下人“土气”,愚昧。我的爷爷辈就是农村乡下种地的,但是在我的内心深处依旧还是觉得农村就是不好的象征,农村人学历不高,都比较“愚”。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自己的思想好幼稚,不全面。关于农村贫穷我们还可以从客观的标准来评判,但是我们没有资格说乡下人“愚”。书中提到,难道“愚”就是乡下人在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也不是,西躲也不行吗?如果这种行为是”愚”,我觉得真的冤枉了他们。妈妈常常嘲笑我,说我连韭菜与禾苗,包谷与麦子都傻傻分不清楚。我觉得我不是唯一一个,一定还有着大多数的人和我一样“愚昧无知”,难道这不是另外的一种“愚”的表现吗?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因而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这是知识问题,不是智力问题,正等于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一样。知识层面不同,导致我们对待事物的态度与行为不同,这并不是智力的原因。

还有人觉得乡下人“愚”是他们不识字,好多小孩上到小学就不上学了。不识字,学历低并不代表他们“愚”。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记得在大三洛阳实习后,我回到河南农村老家看望年迈的爷爷。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村里的小孩比赛捉蚂蚱,看到他们一扑一得,反应非常灵敏。尽管捉蚂蚱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也是他们的一种能力。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完全没有资格觉得乡下人“愚”。

看过电视剧《老农民》后,它给我的感触更深。农民种出粮食,反而他们却是吃不饱饭。这些乡下人供应我们城里人农副食品,没有他们,城里人该怎么生活啊!乡下人由于生活困难到城里打工,城里人见了就各种歧视,瞧不起。知乎里发表过这样的文章。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注意自己的钱包。请不要觉得那些打工者的小偷,而小偷是那些看起来穿的光鲜亮丽拿着iphone手机的人。

3.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三

读《乡土中国》有感1

乡土,一个朴实无华而又牵动着无数游子之心的名词,曾触发了多少人的乡思与情愫。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没有华丽的词藻、生动的描述,却构建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将我国社会学的理论推向高峰。

费孝通先生能写出如此巨著,与他的社区研究是分不开的。1935年暑假,他到广西大瑶山进行体质调研,从花蓝瑶的基本社会细胞家庭为出发点,把他们的政治、经济各方面生活作为一个系统进行了叙述。除此之外,他还到国内外许多乡村进行实地考察。《乡土中国》反映了费先生学贯中西的深厚功底和发展中国社会学的勇气。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土就是他们的命根。

作者初次出国时,他的奶奶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箱子底下。后来,他奶奶又避了人和他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住的东西煮一点汤喝,那是一包灶上的泥土,“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多么重要。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是“上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地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在一个小地方生了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

我读《论语》时,孔子的弟子问孝,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无违、恭敬、和颜悦色,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二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孝敬父母,做到自己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乡土中国》所探讨的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展现了浓厚的乡土本色,其中所体现的社会道德,使人读后仍掩卷三思、唏嘘不已。

读《乡土中国》有感2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读《乡土中国》有感3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读《乡土中国》有感4

书并不长,但读得很慢,通常一句话要读上个两三遍,再联系上下文,中间还不妨恍神发呆。语言有些晦涩,许多地方依然一知半解,但一本书下来,终是学到了些。

作者似乎一直在比较,不论是一种概念、一种名词,亦或是一篇论文,围绕着对立面来比较,亦如城与乡,西与中。这让我在那些晦涩的语言中,可以得到一丝明晰的脉络。

乡土中国,用作者的话说,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乡土中国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了解中国社会。书中一共汇集了十四篇小论文来阐述这个概念。

“乡”给我们的印象永远是亲切的,每次从异地归来不都用“归乡”二字来形容吗?有人说乡下人“土”,但作为乡下人的我们从来都是以“土”为骄傲的,就像作者在书中说的那样:‘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中国是农业大国,而成就这样一个国的便是那些“乡下人”,于是土与人之间形成的那一道深深的羁绊一直影响着世世代代。土地养育了人们,人们维系了土地,所以人们对土地的诚挚就不仅表现为种植,而且还投入了情感。走不出与进不入的乡土就这么形成了,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乡村采取自然而然的自治。

血缘、地域、文化和伦理道德往往在乡下人眼中比金钱等浮华的东西看得要重。作者其中一篇论文《无讼》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无讼源于《论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简而言说,就是人们在发生纠纷时不主张利用诉诸法律来解决问题,而是利用传统的伦理道德等观念来调节协调。在文章中作者也指出了许多小例子,比如在乡下,人们以诉讼为家族之耻,而讼师则为一个讨不到媳妇的职业。这与我们今天的现象完全不同,在法律至上的今天,讼师也就是律师是一个被认为不可或缺且高尚的职业,经常被各种大妈们冠以好女婿的称号。

如果说乡土是中国社会中的一种体系,那么我们今天生活着的社会有些类似于西方但又掺杂着乡土的传统。而我们便是置身于这样一种环境之下。既不似西方的那种干捆柴式又不似中国乡土的涟漪式,这种奇怪的社会结构也就造成了现今人们对待一些社会问题的冷漠与情感的缺失,变得患得患失,矛盾不堪。

提到这儿就不得不说到作者提出的一个名词——差序格局,一种发生在乡土间以人的距离远近来判断人际关系的格局。造成的因素有很多,血缘的远近,地域的远近……但其实,维系这些最根本的因素,便是土地。人们由于土地相依相生,由于土地相争相斗,要不“斗地主”如何而来?这个土地可以是实在的土地,也可以是象征意义上的,它代表了人们的根、人们的源。随着时代变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下人涌入城镇,城镇逐渐饱和,村落逐渐稀少,我想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句话用在这里十分合适。在中国的城市,人际关系完全不能靠差序格局来描述。住十年的房子,对于自己的邻居却毫无了解,也不能像在乡下那样,走亲串巷,人们都知根知底。在这个由钢筋水泥筑建的环境下,人们也渐渐消除了涟漪,而组群分明了。

再举个特殊的例子吧,也是我觉得即使是在城市中的中国人也回归乡土社会的一种表现:就是春节。在这个对于中国人可以说最重要的节日里,不论多么严谨刻苦的人都会放下手边的事,去享受春节所带给自身的劳累,而且还乐此不疲。每到除夕之际,各家各户都要忙碌起来,为大年三十做好准备。采办年货、洒扫庭除、祭五脏庙等等,还不忘记把封尘已久的微信群搜出来抢红包。在这期间,人们所有的烦恼好似都忘掉了,都洋溢着微笑和喜悦,这大概就是春运大迁徙和大拥挤出现的缘由吧。尽管人再多,归根的心比初一的“旺火”还热烈。所谓乡愁,不过如此。

4.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四

从很久以前开始,我们就向西方各种国家学习。学习他们的政治制度,学习他们的各种法律,学习各种社会思想。但是无论如何,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是深入骨髓的,难以去除的。就算在如今,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早已摆脱了那些封建礼教,也早就和自己所鄙弃的那种乡土气息绝缘。但实际上,从乡土社会带来的各种习气,会不知不觉在我们的行为中展现出来。

有很多人都会觉得乡下人非常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他们没有公德心,只顾自己,丝毫不在意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还特别喜欢贪小便宜。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自私的毛病在中国非常普遍。不仅仅是乡下人,就是现代社会中的大部分人,都常常会有自己的私心。只是乡下人将这些事情摆在台面上,而那些所谓的城里人文明人,将自私隐藏在自己去内心深处不轻易叫人发现,也是为了维持自己的那一份体面。甚至在有的时候,这些文明人论起自私来比乡下人还要过无不及。所以实际上从这个方面来看,乡下人和我们大众并没有区别,因为我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只是在粉饰太平,而内里却不曾改变过。因此,那些所谓的城里人文明人,并没有资格去嫌弃指责乡下的人们。

再放宽泛些讲,这种自私是由于我国人民长期以来的思想所造成的。从很古代的时候,包括我们一直所推崇的圣贤孔子,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就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所作的比较,西方国家的耶稣是可以为了人们牺牲自己的,而在孔子的道德系统里却不会出现这样不是从自我中心出发的情况。几千年来我们所坚持的传统思想都告诉我们一切的公德心和道德都是从个人出发的。所有的出则孝入则弟,基础都是在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上。在我们与他人的关系网上有着一切的道德观念,这一张网组成了一个团体。我们的道德只适用于这个团体,而在这个团体范围之外的人就不在我们的道德范围内了。在这样的一个大前提之下,乡土社会的人和现代社会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终究和那些西方国家不一样,这是思想精神层面上的长期影响造成的。不论是谁都受到了这样的影响,因此,两个不同社会的人差距也不会很大。只是现代社会的人他们的网、团体可以变化。在平时这个团体可以包括整个国家的人们,于是社会公德心便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在某些特殊时刻,他们的团体又会缩小,缩小到个别家庭,甚至缩小到个人。社会关系的不同特征,把握十分到位。)

再比如说男女有别这个观念。在封建社会的时候,男性女性连见面都不能,更不用提肢体接触了。虽然在经历过一系列的社会变革之后,我们立志要抛弃这些没有道理的规定,力求男女平等。但在乡土社会中,这样的思想也是可以看到的。没有亲缘关系的男性女性不能在一起工作,不能单独相处,不能成为朋友,如果有,是要被所有人诟病的。再看现代社会,我们不是也经常说,异性之间没有纯粹的朋友吗?也许我们并不会当面指责,但背后绝对会说三道四。某个男性和某个女性关系特别好这种话题一向是八卦青少年们津津乐道的饭后谈资。

而且在乡土社会里恋爱是不存在的,因为人们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在这个只有熟人的社会里面,所有的关系都是生下来就已经确定的。所以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会产生破坏社会稳定的激情。所以在乡下经常可以看到男人和男人扎一堆,而女人和女人呆在一起。只有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才会有人组织寻找媒婆相亲,男女并不是因为喜欢而在一起,只是为了传宗接代。虽然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并不明显,我们也越来越提倡自由恋爱。但是那种为了维持社会稳定,而杜绝产生激动性感情的行为却是非常多的。例如有的公司会禁止在公司内谈恋爱或者有婚姻关系,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异性之间产生的这种激情影响工作效率,或者是为了维持公司的稳定,维护公司利益。如果范围再扩大一些,学校里禁止恋爱也可以包括在内。为了防止这种激情,影响到学生们的学习,也是为了维护校园学习环境的稳定。因此,可见,在很多我们意想不到的地方,乡土社会所遗留的风气并没有消失,而是以另外一种形式深刻的融入了现代社会。

5.读《乡土中国》有感900字 篇五

原创: 邓丹

——以闽西温厝村为例

本科时因毕业论文的选题,我第一次读到《乡土中国》这本书;而今读研,老师们推荐了这本书作为基础必读书目,我再次翻阅后温故而知新,有了一些新的体会。似乎在书里所说的乡土社会中看到了家乡的影子。

我出生在闽西三明市大田县的一个小山村,这里的人们是客家的一支,因此我也时常以客家人自居;我们所操方言为闽南语系之分支,但也应属客家方言。在连绵不绝的高山所包围的这一方土地上,村民们世代居住于此,很多时候提到家乡我总会在脑海里呈现出这样的景象:我家的下埕地前是水泥路(十多年前还只是乡下的土路),路边是一条终将汇入闽江的小河流,河边则是一大片地势较为平缓的梯田,田间随处可见以种地为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插秧、割稻;沿着公路眺望,沿河建村的房屋错落有致地建于河流两边。第一次印象深刻地感受到乡土气息中的“土”,大致是在四五岁的时候,某天凌晨内急,起床的时候看见爷爷从不远处的公路扛着锄头回来,脚上沾满泥土,显然刚刚下地除草翻土归来。这一场景多年来一直印刻在我的脑海中,而我觉得乡下人的“土”却是几年后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开始。

语言的渐逝

我不知道用“渐逝”这个词来表达是否得当,但据笔者二十多年从乡村来到城市再回到家乡的感受而言,家乡的方言似乎在不经意间“慢慢消失”了。上小学初中的时候,我很努力学好普通话,那时候我觉得说家乡方言是很“土”的,是没文化的表现,有文化的人就要说普通话,因此一度我也十分抗拒用方言跟家里人交流,并以说客家方言为“耻”.生活水平和国民知识教育程度的提高,使得今天的新一代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农村的孩子也不例外。越来越多村里的小孩被送去城里读书,越来越多的父母从小教育孩子说好普通话,他们不是没时间教方言,而是拒绝教方言,孩子们回到家乡后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甚至还能脱口而出几句简单的英文。

我并不为此感到高兴,反而要质疑的是:为什么家长要从小费尽心力教会孩子说普通话,而不是言传身教家乡方言呢?换句话说,普通话难道还需要家长教吗?难道千千万的小初高语文老师教不会一个孩子说自己国家的母语吗?我曾见过村里有位在外工作,过年带孩子回乡的妈妈,见到孩子跟长辈用方言交流时呵斥道:“要用普通话,不要说老家话。”十年前回家,我与族中亲戚见面时很自然地用方言交流;五年前,随着越来越多下一辈孩子的降生,不知道是何原因,长晚辈间用普通话和方言交流已交织参半;现在过年回家,几乎长辈和晚辈交流都改说普通话;那五年后十年后呢?是不是家乡方言只能成为一个美丽的想象?今天,我只为自己会说客家方言为“荣”.礼俗的断层

相较于家乡话,“礼俗的断层”也是我多年来对家乡变化感触颇深的印象。十多年前,家里的下埕地前还只是乡间的土路,更没有今天河流两边能用水泥浇筑起桥梁。每年元宵节这一天村里会举办一场盛大的仪式活动,其传统是举全村之力共同迎接“龙神”,祈福本村今年风调雨顺。每家每户都会有世代相传的“龙身”,即板凳龙(由约长2m、宽20cm、厚2-3cm的杉木板加上8支硬竹签钉立而成,周边铺以白棉布或红棉布,并在布上写画上自己的美好愿望,村里有剪纸技艺的老人还会剪出许多不同的图案贴在“龙身”上)。幼年时期过年,最开心的事莫过于看“迎板凳龙”了,每节杉木板都会钉上两个足以插上蜡烛的小孔,晚饭后,点起“龙身”上的蜡烛,各节“龙身”再在指定地点进行串联,最后接上“龙头龙尾”,迎板凳龙便正式开始。

大致是七八年前,我依旧等候元宵节晚上的“龙神”出现,这年却始终未见。后来得知,“迎龙”这一习俗今年取消了,也许以后不会再迎,当晚我失落了很久;此后多年也确实未再复启这一习俗。难道过去对自然的虔诚,在解除智识枷锁的今天便一去不复返?我并不把“迎龙”看作一种封建的仪式,我认为这是前人对生活的向往和热爱。礼俗的终止,人们或许对大自然就缺少应有的敬意和信仰:今年收成不好,可以去集市上买一袋米回来;明年收成不好,土地放着荒芜,农民选择进城务工。村民们不需要再相信并向“龙神”祈福,知识代替了想象,文化取代了神话;撇开行政区划的硬性条件,基于“龙神”所能建构出安德森笔下的“想象的共同体”已逐渐式微。

半熟人社会的转向

而“半熟人社会的转向”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从前的乡村景象。城市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发展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促使乡下人放弃田间劳作转而进城务工,人口流动性的增强,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农村人从前的“集体意识”.多年前尚能听到村里人谈论谁家养的鸡鸭跑到我的农田踩踏刚刚插好的秧苗;明天你家办喜宴,今天我就带着锅碗瓢盆来你家帮厨;明天某人家的女儿出嫁,听说你家孩子也到了适婚年龄。诸如上述家长里短的话题在今天却变成什么时候毕业?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在哪里工作?工资几何等等等等。人们的观念也许从以前的“同村人”变成今天的“他家只是离我家不远”.今天一条微信能解决的事情,也许在以前要辗转来回才能办成;今年春节就碰上一件有意思的事儿:份子钱随礼已是见怪不怪的礼俗,从前随礼,亲朋好友将钱封在红包里,实在条件有限则在墙边的春联撕下一小块,用我们那儿的话说,叫“包红一下”,也象征着祝愿新人的生活红红火火之意,在以前,这份红包是必须郑重其事地交到新人手上。然则今日随份子,“微信红包”就能解决一切,人不必在场,场景和仪式化更不再复现。

《乡土中国》

依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所言,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因为乡下人不识字。今天的农村人已经不再“土”了,人们会用智能手机、会网上购物、更会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还能说他们像从前的乡下人是“愚”的吗?文化的传播破除了知识局限,农村人跳出了礼俗神话却又坠入科技神话,在对数字、技术的迷恋中不自知地陷进“狂欢世界”,我想,这样的乡土村民才称之为“愚”.我喜欢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也爱那让其他地方的人们听了跟天书一样的客家方言,更希望有朝一日家乡的“龙神”能重新“飞舞”在田间小路上。如己能力之所及,愿为家乡的客家文化之传承、之传播献出点滴微薄之力。

6.读《文化苦旅》有感900字 篇六

第一次读得这本书时是在大学图书馆的书架上无意间看到,便借回宿舍阅读,只记得读完整本书后,被余秋雨先生严肃深沉却又辽阔邃远的笔触深深折服。之后这本书便在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再后来,大学毕业前夕逛书店时购得此书,心里甚为欣喜。如今,我再次翻开此书,又重新带给了我不一样的感受。

书中,余秋雨先生透过中国大陆的自然景物、名胜古迹,比如都江堰、道士塔、莫高窟等等,写出了中国人心灵中的纠结,同时这也是有关中国美学的书,深入浅出,用干净漂亮的文字,描述了中国深沉的文化,并抒发自我的情感。

他从祖国大西北的甘肃敦煌起步,转向大西南四川的柳候祠、都江堰,再到东南的吴越春秋,最后写至境外南洋的叠叠从冢。写下了《那里真安静》、《莫高窟》、《五城记》、《夜航船》、《道士塔》、《酒公墓》、《华语情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许作为一个文人,杯水车薪,不愿去找旅行社写出一些乏味的旅游观感之类文章。由此便决定了他的文化旅行成了种“苦旅”,浪迹天涯,行行止止,风尘仆仆,劳筋伤骨,这不可谓之不苦涩,再没有这般的创作魄力了,也可谓是真正的苦旅了。

然而,真正的苦旅,是思想上的跌宕,是他对文化无休止的追思和探索。特别是其中一些写景但有蕴藏着人生的感悟。比如:“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池。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述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一生都在忙碌的所谓公务和事业,很可能不是你对这个世界最主要的贡献;请密切留意你自己也觉得是不务正业却又很感兴趣的那些小事。”等等,无不尽显余秋雨先生的智慧,读了这些语句,使读者瞬间对生活大彻大悟,找到人生的目标。

正是余秋雨先生的在山水解读历史,在历史中解读文化,在文化中看透山水,让我的心灵也受到文化的熏染,精神的洗礼,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人生规划,这便是我读《文化苦旅》获得的最强烈的感受。或许,我还未完全领悟作者的深意。或许,我还未真正读透这本书的内涵。但是这对我的人生规划已足矣,很庆幸自己读了余秋雨的《文化苦旅》。

来源: 都匀公路管理局

7.读《目送》有感作文900字 篇七

《目送》一书,作者龙应台。翻开目录,七十三篇散文,描写了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同行……百般情感纵横交织,牵扯不清,终究融为一体,无时无刻不勾起作者的情愫,牵引作者的思绪,困扰作者的内心,萦绕作者的身旁。

书中第一篇《目送》,作者回忆了自己目送他人远去时的情形:儿子第一天上小学,不停胆怯地回头望向母亲,边望边大步迈向教室;作者第一天到大学报到,父亲用装饲料的小货车送她,碍于面子而迟迟不肯送到校门,待作者下车后,驶出巷口,只留下一团黑烟……无论是父亲还是儿子,都静静地消失在某个角落,而作者便伫立凝望,直至再也看不见身影。

人的一生便在一次又一次目送中度过,目送意味着离别,伴随着思念,诗词中也往往蕴含着呼之欲出却又如鲠在喉的离别与思念之情:“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我们常常目送身边的人远去,有时给予一声不舍的道别,一句亲切的寒暄,一抹真挚的目光……目送一个人,看到他的背影渐行渐远、逐渐消失时,又会是什么滋味呢?

不清楚,亦难言。

目送,或在人影绰绰的街道,或在车水马龙的站台,或在曲折迂回的小路……无论在哪,往往是你站在路的这一端,看着他人逐渐消失在路的尽头。那个背影离你越来越远,似乎非常倔强的对着你,并默默地告诉你一句――“不用追”。

尝试放下种种情感的纠葛,不去细想目送的滋味,而是全心全意地目送一个人,便是成长。

《十七岁》一文也是非常精彩,作者叙述自己到赴德国与儿子相遇的经历。作者与儿子一同漫步,好似孩子一样,对一路上看到的种种事物指手画脚,满心欢喜,而儿子却总是“嫌弃”她幼稚,努力显出成熟的样子。

他们沿着康河走,走到一条分支的小溪时,作者望见溪水面上隐约漂浮着一件衬衫。离近看,竟是一只睡着了的白天鹅!它的脖子蜷在自己的鹅绒被上,沐浴在波光粼粼的水中。作者不禁泫然欲泣,激动地拿出相机定格这精彩的一幕。身旁的`儿子却淡淡地评价:“小孩!”

仔细想想,儿子何尝不是个小孩呢?我们有时在不经意间也像作者的儿子那样,有意或无意的效仿着成人,妄图褪去幼稚的皮囊,穿上所谓成熟的新衣。其实啊,真正的成熟不只表现在外在身高和体形的成熟,更是心智的成长。文中儿子的种种行为为本文增添了许多乐趣,我不禁哑然失笑。

8.读《健康与运动》有感900字 篇八

靳晓霜

据国务院体改办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我国肩负重任的知识分子平均寿命仅为58岁,比全国人均寿命低10岁左右。大多数教师身体与心理均存在很大的问题与负担。51%老师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34% 的老师有轻微疾病。这也就意味着85%的老师健康问题非常值得关注!慢性咽炎、颈椎、腰椎、胃病、静脉曲张、神经衰弱等诸多疾病困扰着教师。

当然,健康情况与教师的职业特点分不开,不过也和个人生活习惯分不开。如今我们五中在岳校长的倡导下,号召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健身活动,之前还发放计步器鼓励教师运动,设立奖品,初期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但可惜大家都没能坚持下来,后又发放小米手环,也是难在坚持。如今,学校又鼓励教师和学生一起参加课间操运动,一些老师虽然知道有诸多好处,可是却怠于行动,好不容易有个课间休息时间,只想在办公室坐会。常年累月下来,不知不觉又将自己的身体置于亚健康状态,直到腰疼背疼脖子疼,又抱怨身体不适。所以作为老师,我们应该算一笔长远帐,“利用课余时间锻炼自己的身体”,长期坚持下来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运动要有运动的态度,不能随便比划比划,广播体操是一种徒手操,有轻松柔和、动作规范、连贯均匀、手脚协调等特点,并有练意、练脑、练气、练身的优点。每天做一套广播体操,可以充实人的精、气、神。祖国的传统医学认为,手舞足蹈能调节人体的内分泌系统;通过腹式呼吸的机械作用,能增强胃肠的蠕动,促进消化吸收和排泄,同时又能扩大肺活量,促进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广播体操主张练意养神,以调节神经功能活动,使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得以缓解。在广播体操运动中,不仅全身大块肌肉要保持一定的张力,甚至连平时锻炼很少的短、小肌肉群也发挥作用。做广播体操可以使大脑在得到充分休息的同时也让肌肉得以放松,从而降低疲惫的程度;可以提高心肺的功能,促进血液的循环,使氧气能充足地供应身体各部分,从而增强各器官的功能;可以使身体发热,有利于提高体内的排泄功能,减少乳酸的积累,使人不易憔悴;可以督促我们保持正确的身体姿势,使体格强健、形态优美。在进行其他运动前,做广播体操可以避免肌肉的拉伤、挫伤;坚持做广播操,可以增强体质,预防疾病的发生;在轻快、优美的旋律下做广播操,能增强身体的协调性和节奏感;在音乐伴奏下做广播体操,是一种美的享受,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9.读《乡土中国》有感900字 篇九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海伦·凯勒》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深深为海伦。凯勒那种挑战命运、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所震撼。

海伦·凯勒一百多年前生在美国亚拉巴马州。在她一岁半时,因一场大病而失明、失聪,成为一个集盲、聋、哑于一身的残疾人。海伦六岁时,安妮·沙利文老师来到她身边。一见到海伦,安妮就反复在海论手心里写单词,尽管海伦很有兴趣,但她并不知道它们的含义。直到有一天,安妮把海伦的手放到水龙头下面,并一遍又一遍拼写“water”(水)这个词。突然间,海伦明白了这就是她所感受到的这个东西的名字。海伦激动极了,从此,她每天都学习好多单词,即使在散步时,也不忘向老师学习单词。仅四个月,他就能写信了。后来海伦又学习了用凸点构成的盲文,每天通过触摸阅读书籍,必须别人劝说才肯休息。九岁时,她决定学习说话,她用手触摸老师说话时的口型变化和声带振动,为此她付出了好多年的努力才学会。这对失聪的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成就。此后她又以惊人的毅力学习并掌握了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等。还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哈佛大学的一所女子学院,最终获得学位。海伦的一生致力于残障人的事业。她为盲人著书、撰文、演讲、筹款。她先后走遍了美国各州,还穿梭于世界各地,访问欧洲各国及南非、埃及、澳大利亚、印度、日本等许多国家,为盲人争取受教育的机会和体面的生活而奔波。在她七十五岁高龄时仍在台上卖力地为残疾人而呼喊,听者无不为之感动。正是在海伦坚持不懈地推动下,各国纷建立起残障人的服务机构。

关于身残志坚、逆境成才的事例,我们已见闻不少,而与黑暗世界抗争的海伦。凯勒却给了我别样的感动。海伦集盲、聋、哑于一身,她是一个多么弱小的生命呀!但是她却比正常人更了不起。她是失聪者,但并没有失去聪明和智慧;她是残疾人,然而他的心理是那样的`健康,令千千万万健康人感到惭愧;她自己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

10.读《乡土中国的司法图景》有感 篇十

这本书是对中国乡土的司法情况的系统的研究,作者以叙事和评论相结合的方法,并且从城市/乡村、国家/社会、西方/中国这三个具有强烈反差的背景中分析,带着学术追求和责任感,以比较开阔的学术视野和比较丰富的经验材料,向我们描述了当代中国农村基层司法的状况,展现了现实中的法律的运作。它不仅唤起了中国法学家和法律人对中国农村司法的关注,研究和讨论,而且让我们反思现行的法律制度,西方化的现代法律制度与乡土化的传统法律传统,我们该何去何从呢?

看完本书,我感慨最深的就是中国司法中的潜规则。作为一名学法人员,我一直是以法条至上,尽管我也深知我国的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我依然是坚信只要严格遵循法条就能解决社会中的大多数纠纷,法官的审判就是适用法律,解释法律以解决纠纷。但是,本书却颠覆了我一直以来的观念,原来不是仅仅适用法律就可以,司法中存在着许多潜规则,即使法官毫无偏差的适用法律,形成判决,仍不能解决纠纷。典型例子就是四川省叙永县龙湫澄的万次申诉,这场案例耗费了当事人,法院无数的资源却仍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

法律上的公平并不是当事人的公平,这两种公平理念的偏差,就需要法官的第二忠诚来加以协调。就如第一章的拿起财产侵权案例中,因为是小王是本村村长的儿子而加以偏袒的做法的确是有违公平,但是在乡村农民的观念中,这种偏袒是合理的,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是没有真正的公平可言的,适当的退让是必须的。

我觉得本书令我尤为震撼的是第三第四章,一个城里法官的乡下父亲在钱权交易中影响司法判决的案例及检察院的一起玩忽职守案的诞生与侦查过程让我看到了原来司法还可以这样被滥用这样被操作。我觉得造成这种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制度设计对人性的要求太高。我国法律制度设计的人性基础是法律人,然而,经济人是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任何时候任何人都有谋取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趋势。在案例中法官和检察院都经过案件巧妙的处理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可以说经过这种精妙的案件处理,使得徇私枉法也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即使日后被查处,也是很难找到证据证明法官和检察院的责任,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归咎于办案能力不足。作者在这之后都会分析到这些法官和检察机关的面临的财政危机是徇私枉法的动机,想想一个贫穷的人,在风险低收益高还称不上违法的事情面前,真的能不为所动的,不说是圣人,起码也是道德高尚的人。

这其中还可以深刻的反映出不论在中国,不论是普通民众还是法律人,都对法律的信仰不足。中国的司法状况也让人无从有信心。法院和法官的地位低下,比不上同级的公安局长,法院的经费由政府财政部拨款,经济地位不独立,行政机关用行政权力影响司法等等,这些都是在中国人人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就如书中的那位有多年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在自己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时,也不去诉诸司法途径解决,而是暗中寻找机会。作为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法官的林某可以说是社会中的法律精英,但遇到了行政人员侵权行为,也不会去诉诸于法律来解决,其缘由主要就在司法耗费的巨大成本,但我想也还有对我国法律制度不够信任的因素。试想,一个国家的法官如果都不信任法律,那这个国家的`法律危机是何其严峻。

让我们重新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什么是法律?在我国立法机关是各级人大,理论上说,法律是人民普遍意志的体现,是人民妥协的产物。因而,依法办事是对人民最大的妥协。我们有时也许会陷入这样的一种误区,对当事人的妥协是对人民的妥协,然而,当事人仅仅是个人,怎能代表人民而要求法外施恩呢?其次,我觉得一味的调解并不是法院的责任。第二章里心审判方式中有这样的描述,里心审判庭的法官常常为了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而奔波往返数次,当然其精神是可敬的,但却没有什么推广的可能。而且,在我看来,调解并不是法院的工作,调解是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一个案件诉诸法院,就是当事人自身调解不成,法院在其中适当的调解在先是必须的,然而调解不成,就该以判决来解决。在每个案件中,我觉得里心审判庭的法官更像是扮演着人民调解员和仲裁员的角色。再次,社会舆论并不代表人民意志,法院的圣经是法律而不是民意。书中披麻戴孝与司法判决这一章节中,揭露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二审改判背后的隐曲。毫无疑问,当时的社会现实下二审法院的不改判决定是对法院自身最有利的选择,却可能以犯罪人的生命为代价。我不得不说中国的法院太软弱了,司法的判决不仅受行政机关的影响,甚至受到媒体舆论,民意的影响。民意只与激情有关而与理性无缘,让激情的民意来影响司法判决,法律的权威何在?最后,如果说乡土化的司法适用于农村这样的熟人社会,西方化的司法适用于城市这样的陌生人社会,那么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尽管路途遥远,但法律至上的理念定会逐渐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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