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集中采购招标方案

2024-10-12

材料集中采购招标方案(精选10篇)

1.材料集中采购招标方案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集中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总行所属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实施集中采购适用本办法。

总行其他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预算资金实施的集中采购应执行本办法。( 书村网 www.mcqyy.com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集中采购范围由总行根据国务院定期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的采购项目,可实行分散采购。

第四条 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 集中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六条 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管理体制;建立管理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七条 集中采购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项目除外。

第八条 集中采购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采购单位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是集中采购的决策者,研究审定对业务活动和发展需要有较大影响的采购事项,审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管委会由主管会计财务的行长(主任等)负责,成员由办公、会计财务、法律事务、集中采购中心、科技、后勤、内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办公室设在会计财务部门。

第十条 总行会计财务司是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制度、办法;

(二)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

(三)汇总编制人民银行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四)审核总行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

(五)组织协调总行各部门集中采购事项;

(六)管理总行评审人员库;

(七)组织集中采购业务培训;

(八)向财政部申报有关集中采购审批事项;

(九)受理采购投诉;

(十)监督、管理、检查集中采购工作。

第十一条 总行集中采购中心是集中采购的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总行管委会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实施总行集中采购项目;

(二)实施人民银行系统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

(四)建立总行评审人员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五)签订采购合同,协助需求部门验收采购项目,整理、归集采购项目档案;

(六)向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定期报送集中采购的有关报表和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计财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本辖区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编制、上报集中采购计划和统计报表;处理报备、审批事项;建立和管理评审人员库;根据本单位管委会授权,审核集中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落实采购任务;监督、管理、检查本辖区集中采购工作。

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配备专人组织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集中采购事务由会计财务部门具体承担的,要建立岗位分离、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根据上级行的授权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 总行实行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业务需求,实施集中采购,整理归集采购档案,统计采购信息。

第三章 采购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总行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项目包括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总行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

第十五条 总行集中采购项目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六条 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由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或授权下级行实施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地方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 总行机关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由本单位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八条 在京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特殊情况,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由本单位组织采购。

京外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由本单位按照集中采购程序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 总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建立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可适当吸收当地院校、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部门技术专家、单位内部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但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经本单位管委会同意,可纳入评审人员库。

第二十条 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自行购置公务用轿车的,应将采购情况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 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采购进口货物的,应在采购前报总行审批。

第二十二条 基建工程项目采购执行《关于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银发[20XX]325号文印发)。

第四章 采购方式管理

第二十三条 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由采购单位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含)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单位直接邀请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对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四条 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第二十五条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采购项目,实行邀请招标。

第二十六条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

第二十七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第二十八条 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实行询价采购。

第二十九条 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采购具有连续性并且较为频繁的通用类产品,可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采购单位在协议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协议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以及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供货商名单由管委会办公室发布。

总行管委会根据各分支机构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可将通用类产品的采购项目归集后交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统一批量采购。

第五章 采购程序管理

第三十条 集中采购程序包括编制计划、组织实施、档案归集、信息统计。

第三十一条 编制计划。

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提出下一年度采购需求,报本级管委会办公室。财务预算下达后,管委会办公室编制本年度采购计划,报本级管委会审核。采购计划逐级汇总、上报总行管委会办公室。

计划外的采购事项或采购计划的调整,须及时报本级管委会审批。

第三十二条 组织实施。

(一)采购项目立项。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应履行采购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对象、资金预算等内容。

需求部门是指有集中采购需求的采购单位内部职能部门。

(二)编制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根据采购项目立项审批意见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采购标的数量、规格、技术以及商务需求等。

(三)实施采购。

采购需求经采购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专人所在的部门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确定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

(四)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

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五)采购验收。

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过程中若与供应商不能就验收合格与否达成一致的,验收小组应邀请国家法定质量检测机构重新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基本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金结算。

财务部门支付采购资金时,对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凭证进行审查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

第三十三条 档案管理。采购单位有关部门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银办发[20XX]296号文印发)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并经整理、归集后,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三十四条 信息统计。会计财务部门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工作,编制年度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逐级汇总、上报总行会计财务司。

第六章 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行为。

第三十六条 采购单位应建立集中采购工作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建立申请立项、审批、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十七条 采购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业务的全过程。组织采购的部门或个人不得参加评审工作。

第三十八条采购单位应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时间、采购内容、采购方式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等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公开张贴等方式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十九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采购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

第四十条 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会计财务部门对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负责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处理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过程、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效率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参与集中采购的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采购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 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活动严重违反规定,可能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或导致采购无效的,监督检查部门应提请管委会责令停止采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检查单位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造成损失的;

(二)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

(三)与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四)委托不具备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承办采购事务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采购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及泄密行为的;

(七)其他违反采购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五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实施的紧急采购、枪支弹药和防弹衣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用具(品)的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的采购等,另有规定的,不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银发[20XX]210号文印发)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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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集中采购招标方案 篇二

随着国家经济由快速发展步入平稳发展的新常态, “十三五规划”提出大力投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综合体等工程项目的建设, 工程规模越来越大, 大多数以项目集合、多项目的形式进行, 工程建筑材料需求量明显增加, 特别是大宗建筑材料的需求量巨大, 建筑企业如何做好建筑材料的合理供应成为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

二、多项目大宗建筑材料采购供应的特点

在多项目工程同时开工建设的背景下, 工程建设规模大, 工期长, 建设工程对建筑材料的供应要求高, 这就要求建筑企业采用结合大宗建筑材料的物资需求特点制定高效的采购供应模式。

(1) 需求量大、质量要求高。由于多项目工程同时开工的特点, 项目需要的大宗建筑材料量很大, 而大宗建筑材料 (钢筋、商品混凝土等) 的供货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从而最终影响到建筑工程能否按照业主质量要求交付。

(2) 资源供应组织难度较大。多项目建设过程中, 施工资源的需求有冲突, 特别是商品混凝土的配送过程中由于其具有无库存、时效性的特点, 而要满足多个项目之间的协调供应对于建筑企业的组织管理水平有较高的要求。

(3) 占工程成本比重大。由于建筑材料等采购费用占工程成本的60%~70%, 如何做好大宗建筑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对于控制多项目工程建设成本起重要的作用。

三、多项目工程建材采购模式的变革

1. 传统建设工程建材分散采购模式

传统的工程项目采购管理中, 建筑材料供应商与建筑企业之间合作常以项目为纽带, 尚未形成长期合作的战略合作关系, 大多是工程项目采用自行分散采购模式采购建筑材料, 导致同一个建筑企业管理下的各个项目对于同种建筑材料的采购价差异性较大, 建筑企业为降低工程成本, 在采购活动中常常对供应商进行压价、索取回扣等现象, 由此引起建材供应商为了保证自身的利润, 在供应的材料中会发生以次充好等现象, 从而严重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在多项目工程中, 对建筑材料的合理供应要求更高, 因此建筑材料的采购环节显得尤为重要。

2. 多项目工程采用集中采购招标模式

为了适应多项目工程的建材供应需要, 建筑企业推行建筑材料集中采购模式, 以规范建材供应管理环节, 从而可以有效的降低施工成本, 使得建筑企业能够与建材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从而引导建筑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集中采购模式具有以下优点:

(1) 通过将多项目工程的建筑材料需求进行汇总, 形成规模化采购订单, 从而增强大型建筑企业在采购活动中的议价能力, 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

(2) 通过集中采购模式, 供应商能够取得长期稳定的建材订单, 有利于发挥供应商生产供应能力, 已形成建筑企业与供应商之间长期合作的“双赢”关系, 有利与提升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四、多项目建材集中采购模式的设计

1. 基本思路

在多项目工程的背景下, 以满足多项目建筑工程的建材需求和供应为前提, 搭建多施工工地—建筑企业—建材供应商的建材集中采购供应模式, 以建立建筑企业与建材供应商长期战略合作的关系, 通过建筑企业对多项目建材需求信息以及建材供应商供应能力的整合, 形成多项目工程物资需求、物资供应的一体化功能, 实现多项目工程建设物资的采购需求, 以提高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2. 采购模式设计

集中采购供应模式是建筑企业采购部门集合各个项目的采购需求, 然后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来集中采购并优选建材供应商, 然后建材供应商结合各个施工工程项目反馈的进度需要及时对各个施工工地进行资源供应的过程, 此过程是一个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的信息流、资金流之间整合管理的复杂系统工程, 因此需要对建材集中采购供应流程进行相关的规范化设计管理。

(1) 建立集中采购中心负责制的采购部门。建筑企业通过设立统一的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对建筑材料统一调度, 根据各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及物资需求制定采购供应计划, 对多项目需求的建筑材料采购环节进行统一管理, 同时根据建筑材料的类别对建筑材料供应商数据库中的不同类别的潜在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评估管理。

(2) 建立建材分类分级管理模式。根据不同建筑材料的特点及多项目工程资源需求的特性, 对通用建筑材料中的大宗建筑材料, 采取招标采购, 统一竞价的模式, 有利于形成公平的竞争局面, 通过与潜在的建筑材料供应商进行谈判议价, 与供应商达成长期合作供应协议;对于专用的建筑材料, 通过邀请有竞争力的供应商进行招标, 甄选出价格合理、信誉较好的供应商进行供应。

(3) 建立集中采购信息化平台。建立供应商、建筑企业、施工现场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 通过将各个施工现场的订货需求反馈到物资采购中心, 建筑企业根据采购需求与建材供应商签订订货合同, 建材供应商根据各个施工工地提供的进度要求及物资需求信息对施工工地及时进行供应, 使得建材需求信息与供货信息保持同步, 提高了施工工地-建筑企业-供应商三方的信息沟通能力。

摘要:针对当前多项目工程越来越多的情况, 建筑企业建材合理供应问题成为多项目工程顺利完工的关键环节, 本文通过分析多项目建筑材料采购供应特点, 提出多项目环境下建材集中采购的模式, 并对建筑材料集中采购模式进行相关的设计。

关键词:多项目,建筑材料,集中采购

参考文献

[1]刘宇伟.对铁路项目建设工程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模式的探索[J].贵州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8, 37 (6) :206-210.

[2]吕茜, 季常煦, 王阳.供应链下高速铁路工程物资采购模式的优化研究[J].物流技术, 2007, 26 (8) :175-177.

3.材料集中采购招标方案 篇三

关键词:一次性卫生材料;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一、引言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医院跨越式发展,全面提升医院的综合竞争力,各级医院积极探索并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卫生耗材、办公用品等各类物资统一计划、统一采购、集中保管、集中供应、集中支付的“两统一、三集中”的新型物资采购模式。根据北京海虹电子商务网显示的信息,2007年下半年,全国各类城市和地区公布的医用耗材(包括一次性卫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共计13个。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地区越来越多,其中多数为地级城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经营公司通过公平竞争获得商机,医院选购商品的产品可以使得价格趋于合理,质量服务有保证。

二、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程序

1.一次性卫生材料的特点

首先,一次性卫生材料的日常采购量大,品种多,临床要求的及时准确合理也非常迫切;其次,关于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规定及法律法规要求非常严格,对其质量、规格等都有严格的界定;第三,各级地方医院医疗收费标准及医保收费项目都很繁杂不好操作,处理不好会使医院经济效益受损失或使患者受损失;第四,随着医院的不断发展,一次性卫生材料的使用种类和规模越来越大,如何把好采购、验收、使用后记录跟踪。都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2.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原则

首先,一次性卫生材料必须使用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通过的中标目录中的产品,医院的其他科室一律不得自行采购使用医院供应品种基础库以外的产品;其次,一次性卫生材料必须由耗材采购中心,严格按市统一中标采购目录执行网上采购;第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供货商签定“产品质量及产品销售承诺书”,并接受市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县级医院集中采购的现状

1.采购成本有待进一步降低

医院的成本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低值易耗品、药品、卫生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等。其中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设备采购是医院最重要的采购成本。一般情况下,药品采购成本占药品总成本的90 %以上,卫生材料采购成本占医疗总成本的20%以上,而设备采购成本更是由于各医院规模、地域以及实力水平不同而各不相同。由此可见,控制卫生材料的采购成本是控制医院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控制好采购成本才能以最少的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才能使医院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采购周期期待更加合理化

大多数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周期约为1个月1次,在实际工作中,仓库保管人员并没有统计每月实际用量,而是在库存量接近零时才通知采购人员,采购人员没有计算最佳订货量,而是凭以往的经验进行采购,结果出现在某段时间内医用材料库存过量,某段时间内无货可供的现象。

3.集中采购模式初步建立

江苏省在县级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院实行一次性卫生材料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的集中采购模式,以降低医用物资价格、减轻老百姓医药费用负担、维护广大老百姓的根本利益。集中采购模式有利于建立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医疗质量与价格科学管理。

四、县级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集中采购的对策

1.构建集中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医院成立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并组织卫生材料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与委员会下设纪检组、财务审计组、招标评审组和采购供应组,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具体组织与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2.规范运作流程

首先,明确实施办法。在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采购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自身的《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集中采购实施意见》,准确界定出我院集中采购的性质、地位和范围,明确机构职责、采购方式、采购合同与资金管理以及实施监督的具体办法;二是完善采购目录。根据物资的重要程度、采购能力、技术含量、任务及资金来源和单个项目金额及单位批次,划分采购项目的范围;三是规范采购流程。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采购的程序:1.各需求部门按预算结合需要编报物资采购计划,由采购部门汇总报院长审批;2.采购办公室和事业部门组织采购物资的验收;3.采购部门协调财务部门与供应商结算货款。真正实行计划、经费、采购“三权分离”。

3.加强监督

首先,医院成立“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根据省市集中采购目录,结合医院具体情,确定选用基本品种,中途需要增加的品种,由“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定期招开会议来确定;其次,医院定期对一次性卫生材料采购工作开展自查,并接受来自于纪检、审计、财务及社会多方面的监督;建立了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有效监管机制,财务部门重点负责各业务主管部门年度一次性卫生材料采购预算审批和采购目录执行情况;纪检部门重点负责对从事一次性卫生材料采购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监察。审计部门重点负责对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重大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第三,公开采购信息。对每月定点采购一次性卫生材料的市场预先考察,并对采购过程中的比质比价情况进行公示,对大项采购活动的组织程序、评审结果、成交价格、节约金额、成交供应商等信息公开发布,确保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

参考文献:

[1]罗 洋:大力推行物资集中采购 努力节减医院经费支出[J].重庆医学.2008(1).

[2]刘学鹏:一次性医疗物品集中采购招标的后期医院管理[J].医学管理.2008(3).

4.公务用车集中保险招标方案 篇四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XXXX公务用车机动车辆保险。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招标范围

1、XXXX公务用车机动车辆保险。

2、险种:

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必选)②车辆损失险(必选)③第三者责任险(必选)④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必选)

⑤盗抢险⑥划痕险⑦玻璃单独破碎险⑧自燃险(可选)⑨不计免赔特约险(责任免除)(必选)

三、招标组织形式

为节约招标成本,同时兼顾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性,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攀枝花市XXXX机关事务管理局自行招标,招标方案报请区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国内五家大型保险

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五、邀请对象及邀请方式

1、邀请对象:根据2015中国保险公司排行榜提供的排名,按照企业规模、服务质量、赔付能力、业务侧重点、业内品碑等综合评定,筛选出如下5家保险公司入围招标比选。

2、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与被邀请对象取得联系,并发出邀请函,登记受邀方详情,同时向应邀对象索取相关材料。

六、招标基本情况公告

于招标前在宣传栏公告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项目内容、招标时间、邀请对象、评标委员会组成、监督机构组织等。

七、邀请招标工作小组

为顺利、有序、高效开展招标工作,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XXXX

招标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标书的制作;

2、负责招标工作的进程安排;

3、负责招标工作每个进程的实施、跟进。

八、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标专家来源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相关专家和甲方代表组成,共5人,其中:

评审专家:4人;

甲方代表1人;占评委总数的比例不多于三分之一。

九、监督机构

由上级分管领导、财政、纪检人员组成。

十、评标方式

开标现场各家应邀对象投标响应,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评审投标文件,得分最高者中标,与之签订两年内保险采购协议。

十一、招标需要提供的附件

1、评标小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其基本情况;

5.材料集中采购招标方案 篇五

2014-05-22来源:健康报 发布者:毛迪打印本文

近日,安徽省出台2014年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招标使用刚刚出台的、适用于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各类医保制度的安徽省基本用药目录,共包含1118种药物(包括520种国家基本药物)。该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负责人表示,方案体现了确保质量、压低价格、保证供应的要求。目前,集中采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为保证质量,该省对双信封制进行了调整,制定了详细的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将药品质量类型分成3类10种,每种均有相对应的分值,知识产权药、原研药得分最高,此外储存条件、原料来源、药品有效期、适应证、气雾剂及销售金额、行业排名等均有不同的加分,各种得分累计形成药品招标的技术标,技术标实行百分制,得分高者进入商务标。在商务标中,制定了具体的计算公式,代入技术标得分、报价、同组最低报价等,得出商务标综合得分,不再是“最低价中标”。在控制高价药方面,安徽省规定,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采购价、安徽周边7省份最近一次中标价、省2012年县级医院集中采购中标价、社会药店零售价作为参考价,取相对低价作为此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价;对于竞争不充分的品种(包括独家垄断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的82%。

在扶持低价药方面,对于纳入国家低价药品目录、安徽省廉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国家定点生产的普鲁卡因胺、麦角新碱等7种试点药物,则在技术标入围后,直接挂网实施国家指导价,由医疗机构自行采购。

6.材料集中采购招标方案 篇六

一)2013年湖北省药品招标采购简介:

1集中采购医疗机构的范围为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目录中共有14386个品规,其中非基药13341个,基药1045个。

2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和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药(抗结核病、抗麻风病、抗艾滋病用药、抗疟药)、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原料药、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以及人血制品等不纳入本次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由医疗机构按国家现行规定自行采购使用。

3药品集中采购分为公开招标、直接采购和备案采购3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药品生产企业投标的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是指医疗机构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公布的直接采购药品目录(主要指大输液)和价格,依据医疗用药需求,在挂网药品目录内,以限定价格向符合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购买药品的采购方式。

备案采购,是指符合《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药品,由医疗机构自行议价采购的采购方式。备案采购药品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

4所有中标价格中均包括集中采购药品的配送费用。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在“平台”上注册,经审核符合注册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在“平台”上公示,取得参与中标药品配送的资格。未注册或审核未通过的经营企业不得参与中标药品的配送。

5所有参与配送的企业必须在“平台”上与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合同周期至少一年,并接受网上监管。

6采购周期中如遇有政府价格调整,原则上按政府价格调整中标品种价格。

二)工作方案

1我院网上招标采购平台实行主目录与子目录管理,主目录由药剂科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运行;子目录分为“药品监督”和“药品采购”,分别由监审科和药库单独运行,各种职能各自独立,互不干涉,但相互监督。药品品种勾选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原则上以我院现有品种为依据进行勾选。各配送企业的确定由院领导研究决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在“平台”上注册并确定是经审核符合注册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未注册或审核未通过的经营

企业不得参与我院药品的配送。各配送企业必须提供各自能配送的品种目录。药品每个品种一旦确定配送企业,不能修改。我院必须与所有参与配送的企业在“平台”上签订合同,合同周期至少一年,并接受网上监管。药剂科每一批次的药品采购计划,由药剂科提供纸质申请,相关领导签字后,在招标采购“平台”上进行申报,不在招标采购范围的品种例外。

三)存在的问题

1每个品种只能由一个配送的企业配送,一旦确认的配送企业不能及时配送时,会出现供应短缺。

2招标采购目录中液体只有基药品种,我院现使用的液体不在招标采购的目录中。

3招标采购目录中药品品种规格多与我院现行使用的规格不符。

监利县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

7.材料集中采购招标方案 篇七

一、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廉政风险分析

物资集中招标采购涉及面广, 大众关注度高, 采购集中度提升是对采购工作加强监管的必然选择。如何做好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保证采购的公开透明, 是物资采购防范廉政风险的重点。

通过多年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的运行, 发现其风险点有以下几项:一是物资招标从业人员需要打交道的投标人多, 电力设备物资种类多、数量大、供应商多, 招标工作人员本身存在保守招标数据秘密的风险点。二是集中采购金额大, 定标成员、掌握招标标的的负责人也会成为一些投标人的公关对象, 定标成员、掌握招标标的的负责人会存在利用公共权力或职务之便谋取利益的廉政风险点。三是物资招标从业人员对供应商资质、生产能力考察以及设备监造时存在协商上报虚假信息的廉政风险点。四是集中招标采购的社会关注度高, 有来自社会的监督, 同时也存在多方面的社会压力、人际关系等, 总会有人为谋取私利, 用不正常的渠道获取招标采购保密信息、甚至进行暗箱操作中标结果。

媒体曝光的公路交通系统、铁路系统的招标采购严重问题, 正是多方面的领导权力、招标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的腐败。

二、构建利于监督的运行机制

加强对物资采购过程的管控是依法治企的必然选择, 这方面的经验教训, 不仅其他行业出现过, 在电力系统内也曾经有过。防范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腐败事件的发生, 必须紧密结合物资集中采购的流程, 把反腐倡廉监督机制贯穿于每一个微小的工作环节之中。

一是对招标采购全过程监督管控。从需求计划申报、招标文件审查、发标、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 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 对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每个步骤进行严格监督, 细化到每个环节进行廉政风险防范, 有效避免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二是推进采购标准化工作。针对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种类多、技术条件不统一的特点, 对型号进行优化、统一技术要求, 编制技术标准规范书, 固化参数, 统一模板, 实现物资标准的统一。通过标准化的推进, 不但提高工作效率, 也利于监督避免潜在的廉政风险。

三是加强评标管理。评标现场进行全封闭管理, 评标工作人员入驻前收缴个人通讯设备, 并经过安检设备检查;评标地点和专家住宿地点安装屏蔽器;评标技术、商务专家分离, 保证评标的相对独立性;评标一律在电子评标室进行, 电子评标室安装有监控器, 对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加强专家管理, 评标前对所有评标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并签订廉政保密承诺书。

四是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招标。全面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系统, 实现发标、开标、评标、中标公告发布等全电子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 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系统中统一招标模板, 设定评标办法、授标原则, 实现招标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

五是每次招标活动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专家的抽取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开展, 纪检监察人员在现场监督全过程。为避免专家名单的泄露, 从制度上进行约束, 专家抽取和通知工作由专门物资监察人员负责, 具体招标实施部门不参与, 有效保证专家名单全程保密。

三、健全科学的管控体系

再健全的法律都有盲点, 再健全的制度也有漏洞。为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发生, 确保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还需采取组织、行政等手段强化对物资招标采购相关部门的管控。

一是建立关键岗位、高危岗位人员轮岗制度。对物资管理部门关键岗位、高危岗位人员实施定期轮岗, 避免相关人员长期在一个部门工作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 强制性地输入新鲜血液, 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

二是监督部门独立运行。通过权力分离, 促进监察工作与招标工作的独立运作, 形成相互监督的局面, 防止监察过程中的徇私舞弊, 确保监督成效。

三是发挥审计人员的作用。充分运用审计制度, 参与物资集中采购过程的事后审计, 与纪检监督一起形成对集中采购的“双重”监管。

四是不断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功能。对电子商务平台功能不断完善, 促使招标采购工作过程的透明化, 促进监督功能对信息化手段的利用。

五是加强招标从业人员的廉政教育。开展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廉政教育, 促进招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适时开展警示教育, 注重惩防并举, 确保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从业人员不越雷池。

8.中国石油集中采购 篇八

[关键词]主要问题;集中采购;发展对策

一、石油企业物资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资采购途径单一,采购理念相对落后。 现今我国石油公司在采购物资时仍然使用着谈判式,订货会等方法,对产品价格的差异关注很多。当前国际上公司采购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电子采购等方式,国内目前还没推广开来。

2.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职能分工不明显。现石油公司供应部门在采购的过程中,物资供应商和内部人员都会将上述部门的职责混淆,甚至在两个部门之间会出现职责交叉行使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的职责应是对物资采购进行总体的规划和管理,而物资采购部门的是实际执行部门。由于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并缺乏正规的监管,非常容易导致物资采购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

3.缺乏专业化的采购队伍力量。集体申报和集中投标是当今石油企业在物资采购通常采用的方式,这种方式很明显的表现出与市场的互动不强的弱点,此时会在一定程度上给腐败提供温床。因为没有专业化的物资采购队伍,导致公司对于物资市场价格的波动关注度不够,直接导致对部分物资的定价与市场价格相差过大,使得物资的采购成本进一步增加。

二、集中采购

1.定义:集中采购是“对于分散采购而言的,企业在核心管理层建立专门的采购机构,统一组织企业所需物品的采购进货业务”。随着中石油的不断发展,及各种经营模式的增加,需要在石油的供应链采购环节上下功夫,寻找合适的模式,更好地体现中石油的权力、利益、意志、品质和制度,然而集中采购可以符合这些要求。它可以帮助中石油更好地赢得市场,保护市场、技术和商业秘密,提高效率,取得最大利益的战略和制度安排。

2.集中采购按照实施方法可以分为传统集中采购与现代集中采购。传统集中采购:在企业内的平台发布信息,由采购部门联系供应商,在这些供应商中进行公开招标,企业内部集体商议来决定中标单位。当今集中采购:在原有的采购基础上,加上电子商务平台,然后组织专业人士对招标进行分析评估。

三、中石油物资集中采购发展对策

1.建立并强化电子交易平台。从2000年以来,中石油就开始了电子商务采购的探索,采购技术与采购能力不断增进,2004年的石油专用管采购,2005的消防车采购,都是中石油进行电子采购的体现,中石油电子商务采购正走向成熟,成为减少物资采购成本、有效的从源头监督治理物资采购中不良现象的有效手段与途径。而根据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7月12日的报道,中石油用来进行电子集中采购的平台“能源一号”的电子商务部交易量累计已达90亿元,占据了全年考核指标的50%,电子商务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的比例已由2002年的23.58%增加到了34%。2009年1月10日的商讯报道:2009年1月7日,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在京举行中国石油与7个中标厂家采购协议签字仪式,标志着中国石油国产API标准油管、套管网上招标采购工作圆满结束。这是中国石油组织的第一次大型网上石油专用管招标采购,招标数量77万吨,参与厂商36个。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现阳光采购,中国石油物资公司代表中国石油发起招标采购,邀请了36个能源一号网上会员参与投标。

2.在集中采购过程中,充分发挥公司中智囊的力量。在2005年10月10日的消防车采购活动中。中国石油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组和专家组,质量安全环保部、电子商务部以及总裁办、规划计划、财务、监察、审计、法律等部门密切配合,且得到了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辽河石油勘探局、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兰州石油化工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等单位消防支队的大力支持。特别是专家组在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充分的发挥了每个人的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经过近3个月的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所承担的技术交流、技术路线拟定、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和技术确认等等工作,为这次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充分的证明了集中公司中专业力量所能带来的效果。

3.充分发挥电子平台的作用,减少传统集中采购中已有的问题,降低各种成本。在原始投资中,会透露采购信息让供应商寻找招标活动的方向,其中的采购环节多,手续复杂,中间商和服务层层加码和以次充好情况较多。而引进了电子商务平台后,可以减少在原始采购中所存在的许多弊端,降低采购费用,降低成本。

4.建立集中采购战略联盟。至于中石油,在集中采购中不仅是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在购买后供应商对本企业的售后服务也是非常重要的,建立战略联盟可以使中石油在获得成本降低的益处时,还解决了售后服务中常常存在的问题,比如维修、检测等。至于供应商,与中石油这个中国三大石油公司之一、世界第五大石油公司合作,不仅可以获得巨大利润,还可以借合作的契机提高企业自身的条件和能力,提升自己在同行业中的声望和地位,创造更高的价值。这样,使得中石油与供应商都达到了自身的目的,此时相互提高,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双赢。

四、结语

对于中石油这样的大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想保持其重要地位并不断提升,必须得从很多方面入手,控制成本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要控制成本,就得控制好原材料、设备的采购活动。通过对现代采购模式的探索,慢慢完善在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和运用,从源头上控制成本,此时还可获得更多的效益。

参考文献:

[1]贾俊雪,郭庆旺,曹永刚.中国货币增长的不确定性及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j].中国软科学,2006(11).

[2]沈小静,谭广魁,唐长虹主编.采购管理.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3.

9.材料集中采购招标方案 篇九

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4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天津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卫药〔2015〕295号)的工作要求,在京津冀医药卫生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为确保国务院对抗癌药专项降价决策部署在我市扎实推进,实现我市抗癌药终端销售价格明显下降,制定我市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公开透明、价格联动、多方谈判、联合监管的政策优势,利用现有采购平台支撑,通过集中组织,京津冀三地价格联动,带量采购,降低用药价格,在降税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降价效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癌症临床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确保药品供应稳定。二是坚持依法公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专项采购工作程序公开透明,全程接受各方监督。三是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发现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四是坚持专项集中采购与我市药品采购政策有机衔接,平稳实施。

二、实施范围

(一)参加范围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各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

(二)制定药品采购清单

依据国家相关部门政策和《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天津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卫药〔2015〕295号)制定我市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清单,划分目录,纳入我市药品采购范围。本次我市专项集中采购工作是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涉及的抗癌药品种为主要依据,但不包括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2017年国家医保目录准 入谈判、2018年国家医保目录谈判准入的抗癌药或其他按政府要求无需纳入本次专项集中采购的抗癌药。

三、组织领导

本次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是在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组织机构框架下开展的专项工作。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实施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采购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日常组织管理。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进度,抓好落实,加强抗癌药使用监测,提升癌症患者临床药学服务能力,推广癌症临床用药指南,严格落实药师处方审核与调剂、临床用药指导、规范用药等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做好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是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负责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实施步骤和基本要求

(一)组织企业重新申报供应价格

按照我市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要求,组织所有相关企业重新申报供应价格。在“吐税降价”和不高于全国最低价基础上,加强京津冀三地协调联动,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

(二)开展集中价格联动和日常动态调整 采购平台及时收集全国各省(区、市)抗癌药采购价格,做好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工作。日常动态联动京津冀三地抗癌药价格,确保我市抗癌药价格持续下降并处于较低价格水平。

同时,在京津冀医药卫生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下,加强数据共享和价格共享,适时探索京津冀跨省域组成医院联盟,试点联合带量谈判采购。

(三)组织抗癌药直接挂网

将我市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清单内相关产品直接纳入挂网采购流程,合理确定采购价格并在全市公立医院统一执行。

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使用UKEY登录我市采购平台提交资质证明文件。市医药采购中心组织审核并公示。

(四)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生产企业从具备我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资格的配送企业中选择并确认委托配送关系。

(五)购销合同的签订

公立医院自行签订购销合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下与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要明确品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价格、供货时限、付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如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要,医疗机构可以提出申请,与供货企业签订追加合同,各供货企业原则上不得拒绝。

(六)实施网上采购

列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药品必须在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实行全品种全用量网上采购,确保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坚决禁止购销双方网下采购行为。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

五、监督管理

(一)严格实行“网上采购”,接受社会监督

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对本次专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纳入监管范围,通过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严禁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网下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对违规网下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予以问责。对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质量安全与行风监管

对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群体不良事件、商业贿赂行为涉及的产品,要按规定立即停止使用,并从网上采购目录中删除。

六、工作计划

2018年8月底前,出台我市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 案;2018年9月底前,全面启动我市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2018年年底前,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完成,挂网、采购、使用监测和终端售价等全部到位,实现患者受益。

10.材料设备采购效能实施方案 篇十

材料设备采购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XXX项目部 XXXXXXXXX项目经理部 2015年9月30日

材料设备采购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加强对项目部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的监管,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水平,根据XXXXXXXXXXX公司《关于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决定对材料部2015年7月以来的材料设备采购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效能监察的目的

针对项目部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现状,开展全面效能监察,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水平,堵塞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中的漏洞,促进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高效有序进行。

二、专项效能监察的范围

2015年7月份以来,项目部供应保障部门采购的各种原材料、材辅料、零配件、机械设备、钢材、劳保和办公用品以及其它材料等。

三、成立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项目部成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其他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为组员。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XXXX。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及人员,主要通过查阅材料设备采购的计划、合同、协议、比价审价记录、会议记录以及验收、检验等相关资料,检查材料设备采购部门及人员的工作情况,分析、评估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的现状,提出相关建议并监督整改。

四、本次材料设备采购专项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 1.是否建立了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2.材料设备采购是否有计划,计划审批程序是否规范; 3.材料设备采购是否签订合同,合同审批程序是否规范; 4.按项目部规定应该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是否进行了招标采购,程序是否规范;

5.材料设备采购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原则和相关程序进行采购;

6.是否建立了合格供应厂商名录,相关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7.库存物资是否账物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或者有物无账现象; 8.长期积压物资和废旧物资的处理是否履行了审批手序,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等。

五、材料设备采购专项效能监察的方法

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和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采取以重点检查为主,全面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小组通过查看会议记录、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审批手续、库存台账,抽查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和财务凭证,与采购部门、财务部门、质量检验部门和生产单位的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实地检查库存物资情况等方式,对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管理状况、执行材料设备采购审批制度和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评价。

六、材料设备采购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2016年6月开始,2016年9月底结束,分为自查、检查(抽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6月25日-7月31日)。供应保障部门要依据检查内容,重点对2016年6月以来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自查、边总结、边整改、边提高。

(二)检查(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0日)。检查小组将到供应保障部门的现场对效能监察范围内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检查。期间,还将集团公司对项目部的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项目部对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监察报告,对材料设备采购制度的建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效能监察建议书》并督促整改。效能监察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案件线索的,应当移交相关检查部门查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按规定提出经济赔偿的建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相关要求

1、效能监察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要进行工作总结,对供应保障部门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状况作出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项目部领导。

2、效能监察工作总结结束后,工作小组应适时对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以及《效能监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落实监察建议。

3、供应保障部门应对本次的专项效能监察工作予以重视,积极配合,认真查找在材料设备采购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问题,并针对所查找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杜塞管理漏洞。

4、供应保障部门及人员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职能部门、需求部门、广大员工和供应商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材料设备采购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违纪操作问题的人员,要主动向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说明问题,接受项目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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