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2024-09-23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精选8篇)

1.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篇一

附件2:

2013-2014年度煤炭行业“太阳杯”工程名单(38项)

(排名不分先后)

一、单项工程(8项)

1、兖矿集团高性能大型工业铝挤压材项目 1.申报和承建单位: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

山东兖矿集团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三十七处

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兖矿集团邹城长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兖州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临沂会宝岭铁矿选矿厂项目 申报和承建单位: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临沂华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 单 位: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临沂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淮南矿业集团朱集东煤矿选煤厂项目

申报和承建单位: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东煤矿

山西约翰芬雷华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分公司

建 设 单 位: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东煤矿

监 理 单 位: 安徽华夏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 计 单 位: 山西约翰芬雷华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淮南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4、陕西南梁煤矿选煤厂项目

申报和承建单位: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泰戈特(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 计 单 位:泰戈特(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神府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5、延安禾草沟煤炭资源整合矿井项目

申报和承建单位: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西安煤炭建设监理中心

设 计 单 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陕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直属监督站

6、延安市禾草沟煤炭资源整合选煤厂项目 申报和承建单位: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第九十二工程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 西安煤炭建设监理中心 设 计 单 位: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陕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直属监督站

7、神华宁煤金凤煤矿项目

申报和承建单位: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凤煤矿

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中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凤煤矿

监 理 单 位:宁夏灵州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灵武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8、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煤机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张家口市万全县质监站

二、系统及单位工程(30项)

1、山西金象煤化工综合办公楼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岳阳长岭炼化方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晋城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阳煤集团新景煤矿安全培训大楼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山西国辰建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阳泉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西山官地选煤厂新建精煤仓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山西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地选煤厂

监 理 单 位: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公司

设 计 单 位:西山煤电(集团)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西山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4、国投大同塔山煤矿副平硐掘砌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 单 位: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

监 理 单 位:山西宇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大同地方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5、同煤科技研究院办公楼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 单 位: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务处

监 理 单 位:大同煤炭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信建筑设计(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大同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山西平舒煤业温家庄煤矿翟下庄分区进、回风立井井筒掘砌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十九工程处

建 设 单 位: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山西国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阳泉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石家庄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旅客过夜及办公用房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 单 位:石家庄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监 理 单 位:北京希达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 计 单 位: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邢台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8、扎赉诺尔煤业灵露煤矿地面生产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哈尔滨煤炭设计研究院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扎赉诺尔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9、内蒙古伊泰凯达选煤厂原煤仓、块精煤仓及矸石仓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责任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凯达选煤厂

监 理 单 位:山西新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神华准格尔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0、肥矿集团梁宝寺二号井副井井筒掘砌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

建 设 单 位:山东肥城矿业集团公司

监 理 单 位: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质量监督单位:煤炭工业肥城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1、新巨龙能源有限公司龙固煤矿北风井井筒掘砌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河南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 单 位: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新汶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2、安徽恒源煤矿改建项目进、回风立井井筒掘砌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处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 单 位: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恒源煤矿

监 理 单 位:安徽华东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皖北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3、淮南矿业集团潘集一矿二副井井筒掘砌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处

建 设 单 位:淮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潘集第一煤矿

监 理 单 位: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淮南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4、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涡北选煤厂主厂房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 单 位: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涡北选煤厂

监 理 单 位:安徽华夏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淮北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5、安徽李楼铁矿2#溜破系统掘砌及安装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

建 设 单 位: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16、安徽马钢罗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废石井立井井筒掘砌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 单 位:安徽马钢罗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设 计 单 位: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17、江西丰龙煤矿-900m胶带石门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 单 位:江西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安徽华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 计 单 位:煤炭工业武汉设计研究院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丰城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8、永煤集团顺和煤矿-702m水平东翼胶带运输大巷掘进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永城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9、平煤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站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

监 理 单 位: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平顶山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兖矿集团贵州开阳50万吨合成氨项目气化装置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开阳化工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兖州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1、贵州庆源矿业吉源煤矿+620南运输大巷掘进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重庆巨能建设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贵州庆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吉源煤矿

监 理 单 位:重庆精工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南桐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2、陕西韩城下峪口煤矿升级改造项目主平硐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矿建二公司

建 设 单 位: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下峪口煤矿

监 理 单 位: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韩城矿务局设计院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韩城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3、陕西华电小纪汗煤矿主、副斜井井筒掘砌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十一工程处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工程处

建 设 单 位: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陕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直属监督站

24、陕西华电小纪汗煤矿地面生产系统、联合建筑、办公楼土建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泰戈特(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山煤电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陕西德赛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陕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直属监督站

25、陕西华电小纪汗煤矿主斜井输送机和变电站安装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九十二工程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电力设计院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陕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直属监督站

26、陕西华电小纪汗煤矿洗选工艺系统安装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泰戈特(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 单 位: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泰戈特(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陕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直属监督站

27、陕西黄陵矿业有限公司职工之家(体育馆)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陕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龙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陕西陕煤黄陵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

质量监督单位:煤炭工业黄陵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8、陕西彬长矿区生产服务中心办公楼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陕西天工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陕煤彬长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服务中心

建 设 单 位:陕西陕煤彬长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服务中心

监 理 单 位:西安煤炭建设监理中心

设 计 单 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煤炭工业彬长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9、陕西榆林神华能源郭家湾煤矿行政综合楼及原煤仓等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 设 单 位: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监 理 单 位: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煤炭工业神华榆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0、神华宁煤乌兰煤矿副立井井筒掘砌工程

申报和承建单位: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

建 设 单 位:神华宁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煤矿

监 理 单 位:宁夏灵州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质量监督单位: 煤炭工业石嘴山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篇二

本刊讯由中国医院协会主办的医疗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研讨会于4月16-17日在广东省珠海市顺利举办。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洪山出席了此次会议。来自全国30余所大型三甲医院的医务处长、质控办主任等35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李洪山代表中国医院协会发表了讲话, 他对来参加会议的各医院人员表示热烈欢迎, 阐述了会议的意义与作用:医疗质量是医院的永恒主题,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较为系统、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管理体系。同时, 一些地方由于在质量评价方面缺乏权威依据, 质量管理简单照搬国外标准, 不同程度的存在质量管理思路粗放笼统、标准体系缺乏可操作性、评价方式实效性不强等问题。中国医院协会是全国医院行业组织,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标准是协会确定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 旨在通过探索医疗质量管理标准体系, 为二、三级医院的管理者提供科学、实用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指南, 指导医院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提高医院绩效、维护和谐医患关系。本次会议主要围绕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标准体系框架进行研讨, 从基础、过程和终末质量管理等多个环节明晰体系框架的核心内容和路径, 建立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在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理论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 通过提炼创新, 研制出体现我们中国医院管理核心理念、符合中国医院质量管理实情的医疗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以此行业标准, 推动我国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 提高医院对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 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随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质控办主任刘秋生、北京安贞医院医保办主任张乐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刘丽华分别介绍和讲述了质量管理体系概述及国内外情况、医院质量控制精细化、301医院标准化建设等内容。全体参会人员围绕建立质量管理标准体系框架进行讨论, 分别发表了建议及意见。17日下午会议结束。 (来源:中国医院协会时间:2014-05-08)

3.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篇三

一、二战后日本继续教育立法发展历程

制定和实施法律是日本政府干预继续教育的主要手段。从一定意义上说,日本继续教育的法制化过程,就是一部继续教育的发展史。二战后日本继续教育立法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二战以后至20世纪60年代末的社会教育法主导下的现代继续教育法律体系基础建设期、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末以终身学习振兴法为标志性成果的改革发展期和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以完善终身教育为立法理念的当代继续教育法律体系的继续推进期三个阶段。

(一)以社会教育法为主导的继续教育法律体系基础建设期

二战以后至20世纪60年代末是日本继续教育法律体系的基础建设时期,《教育基本法》、《社会教育法》、《图书馆法》等重要法律的颁布,奠定了日本继续教育法律体系的基础,为日后日本继续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例如,日本文部省于1945年9月发表了《新日本建设教育方针》,其中关于继续教育方面,提出全面推展成人教育、家庭教育、劳工教育、图书馆、博物馆等继续教育方面的改革措施。1947年颁布的《教育基本法》规定着日本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事项,是日本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1950年颁布了《图书馆法》,它实际上是规范公共图书馆的专门法律,对其基本任务、服务原则、管理体制、设置主体和国家支持制度等作了一一的规定。1953年颁布了《青年学级振兴法》规定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习的青年提供学习机会、组织学习活动。

1949年颁布实施的《社会教育法》是日本关于继续教育最主要的专门法律规范。《社会教育法》共分七章,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1条~第9条)对社会教育的含义进行了阐释,指出了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为发展社会教育必需提供的帮助;第二章社会教育主任及候补社会教育主任(第9条之2-第9条之6)对社会教育主任和社会教育主任候补的职务、资格、研修等进行了规定;第三章社会教育有关团体(第10条~第14条)定义了社会教育相关团体的概念,对其与教育委员会和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关系进行了说明;第四章社会教育委员(第15条~第19条)对社会教育委员会的构成、职责和定额进行了规定;第五章公民馆(第20条~第42条)对公民馆的设置和功能、职员的研修、公民馆的补助和类似设施等进行了规定;第六章学校设施的利用(第43条~第48条)规定了学校设施的范围和学校设施的利用方法;第七章函授教育(第49条~第57条)对函授教育的定义和认定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二)以终身学习振兴法为标志的继续教育法律体系的改革发展期

从20世界70年代开始,日本进入近现代史上的第三次教育改革时期,与此同时,继续教育立法也进入了改革完善阶段,进一步促使日本继续教育的推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971年日本社会教育委员会出版的《关于高速发展中社会教育的报告》是日本推动继续教育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该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拓展社会教育的概念;

△根据终身教育的观点使社会教育系统化;

△改进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以适应多方面的需要;

△促进各组织的活动和志愿的活动;

△加强社会教育的管理。

1981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做出的《关于终身教育的政策解释》,阐释了日本终身教育的意义,总结了日本终身教育的现状和今后的课题,按照时间标准将终身教育划分为成人前教育、成人教育和高龄期教育三个阶段,并指出了每个阶段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1987年10月日本政府颁布了《教育改革推进大纲》,文部省在1988年7月将“社会教育局”改为“终身学习局”。在上述一系列改革酝酿的基础上,1990年日本国会通过《终身学习振兴法案》,同年通过了《关于整备振兴终身学习推进体制的法律》,即《终身学习振兴法》,这是日本第三次教育改革过程中颁布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共由12条和附则组成,是日本有关终生学习的第一个法律。

(三)以完善终身教育为立法理念的继续教育法律体系的继续推进期

1992年,终身学习审议会提出《关于适应今后社会发展的终身教育振兴对策》,成为日本迎接21世纪挑战的基本战略。1996年,日本发布的《日本白皮书》明确提出构建“每个人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能自由选择学习机会并使其成果得到适当评价”的终身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性。2004年,终身学习审议会就《关于今后终身学习的振兴政策方案》进行了审议,在坚持终身教育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发展的基本意见。随着时代的发展,日本继续教育立法将在终身教育理念的指引下重点关注促进年轻人就业技能的提高,促进家庭和社区的教育功能的发挥等方面内容。

二、日本继续教育立法的现状和特征

经过战后60多年的发展,日本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继续教育法律体系,在立法主体上体现了多层次性,在立法程序上体现了规范性。

(一)日本继续教育法律体系的完备性

日本的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并不是单独设置的,而是由基本法律、社会教育法律、终身学习设施法、审议会信息、政策解释和其他法令六大部分构成,这六大部分又包含相应的构成内容,相辅相成,一起构成了日本继续教育完整的法律体系。第一,基本法律。日本继续教育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日本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两项法律制度。教育基本法对日本教育事业的宗旨和基本原则做出了规定,是日本制定其他各类教育法律的纲领性法律文件,为继续教育专门法律的制定提供法律依据。第二,社会教育法律。社会教育法律是日本继续教育法律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社会教育法、关于整顿振兴终身学习对策的推进机制的法律、体育振兴法、青年班级振兴法等。第三,终身学习设施法。终身学习设施法是专门针对继续教育的设施管理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图书馆法、学校图书馆法和博物馆法等部分。第四,审议会信息。包括中央教育审议会、终身学习审议会、保健体育委员会关于振兴体育的特别委员会等的倡议和审议信息等。第五,政策解释。例如,1977年6月的关于终身教育(中央教育审议会政策解释);1990年1月的关于终身学习的基础整备(中央教育审议会政策解释);1996年4月的关于地方终身学习机会的充实措施(终身学习审议会政策解释);1998年9月的关于适应社会变化的今后教育行政的应有状态(终身学习审议会政策解释)等。第六,其他法律法令。例如,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学校教育法、世界人权宣言等,这些法律法令涉及到了继续教育的基本思想或具体内容,是对

上述五项法律法规的有益补充。总之,以上6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都是围绕推动继续教育发展这一中心建成的,它们多方面、多层次,相互衔接和补充,共同构成日本继续教育法律体系。

(二)日本继续教育立法主体的多层次性

日本继续教育立法的主体从纵向层次来看,主要包括国会、内阁、文部省及文部省终身教育审议会、各级地方政府等,形成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继续教育立法主体系统。

日本国宪法第41条规定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会,国会是日本唯一的立法机关。国会审议和通过各种法案,以法律形式确定国会国法,与继续教育相关的国家法律也是通过这种形式确定的。在这一法律的基础上,政府内阁可以制定政府命令(简称政令),掌管文教事业的文部省长官文部大臣可以制定文部省令(简称省令),这些政令和省令都是为了贯彻和实施国会制定的相关法律,与国法是相辅相成的。文部省作为国家主管教育的行政机关,在推进继续学习体系建设中发挥着整合多方面力量,制定全国性标准,提出政策性建议,资助地方政府和民间社团等重要作用。1990年在文部省成立的终身教育审议会、终身学习审议会作为直接听命于文部大臣的咨询机构,是制定终身学习政策的国家性机构。在建立终身学习体系的过程中,终身学习审议会根据发展的状况和需要,及时提出对全国具有指导性的政策。依据终身学习振兴法,地方各级政府对发展终身学习规定了明确的责任,包括制定地方性法规,设立专门的行政机构,制定终身学习振兴计划,设立“终身学习推进中心”和制定地区终身学习发展规划等。

(三)日本继续教育立法程序的规范性

日本对继续教育立法程序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严格的限制。在立法程序上,一般由内阁提出继续教育法案,先由文部省制定法案草稿,然后提交中央教育审议会进行全方位的审议并提出议案,经文部大臣通过后提交内阁法制局。内阁法制局经过审查后,若认为与宪法精神相符,且与其他法令没有抵触之处时,便提交内阁会议讨论。内阁会议讨论通过后,便可提交国会。经议院通过的教育法律,由文部大臣署名,同时由内阁总理大臣联署,然后由天皇作为国事行为颁布。在继续教育立法过程中,日本制定了立法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惩戒措施,以保证继续教育立法的公正透明。

三、日本继续教育立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继续教育立法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借鉴日本经验,从立法使命、立法目标、法律完善、财政保障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这是日本实践给我国的主要启示。

(一)继续教育立法要以体现和传播终身教育观念为使命

终身教育观念是教育事业发展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演变出的新的科学理念,已为世界上大部分发达国家所接受并实施。从20世纪八九十年时代开始,日本已经在大力提倡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理念,而且通过制定新法和调整旧法的方法来进行宣传和落实,终身教育的概念和原则成为推动日本继续教育事业继续向前发展的指示器和方向标。

我国继续教育立法也应跟随世界和时代的发展潮流,以体现和普及终身教育观念为主要使命,在我国继续教育事业还不十分发达,社会公众对继续教育认识程度不太高的情况下,亟需通过法律的途径提升继续教育在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改变社会大众的认可程度。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社会状况参差不齐,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程度也各不相同。虽然制定具有强权威性的国家指导性法律很有必要,但在国家层面上制定具体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是不现实的,各级地方人大和政府要成为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主体,国家级的法律要以传播和普及终身教育理念为使命。

(二)继续教育立法要以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目标

如前所述,经过几十年的不断累积,日本建立了内容广泛、层次清晰的继续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既包含宪法、教育基本法等高层次的基本法律,又包括社会教育法、青年班级振兴法等专门继续教育法律和图书馆法、博物馆法等继续教育设施法律,还包括审议会信息和答复以及其他法律法令,这六部分的内容相互配合构成了日本继续教育的法律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建立起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但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能替代继续教育法的功能,开展继续教育专门立法势在必行。我国除了建立专门的继续教育法律之外,还必须完善继续教育的配套法律规章,完善培训网络,实施规范化管理。比如建立继续教育的评估制度,通过绩效评估等管理手段和工具对公共和民间团体兴办的继续教育进行成果衡量和绩效奖惩。

(三)继续教育立法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

日本继续教育立法一方面注意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另一方面又注意结合各自所面临的实际状况,进行多方研究探讨,及时稳妥地予以修订。例如,1990年6月制定了《终身学习振兴法》,1999年在对其进行修订时增加了都道府县在促进地区终身教育发展时的职责,都道府县与市町村和文部大臣、通商产业大臣沟通的流程,对民间社团的指导和帮助等几部分内容。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日新月异,继续教育事业整体不断向前推进,我国公众中可以享受的继续教育资源越来越丰富,与此同时,公众对继续教育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求继续教育的形式越来越灵活。这就要求继续教育立法工作也必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保障继续教育法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继续教育立法要保证继续教育发展所需经费投入

运用立法为继续教育提供资金保障是日本继续教育立法的主要特点,它充分体现了继续教育的发展必须有强大的物质基础作保障的原则。日本继续教育费用主要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为主进行保障。例如,2002年日本社会教育费用为25147,96亿元,人均接近2万日元。我国继续教育总费用和人均费用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继续教育立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对继续教育经费投入制定专门的法律或者规章,实行教育经费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摊制,其中,国家和企事业单位承担主要部分。此外,国家有必要出台针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继续教育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只有在经费保障的前提下,继续教育事业才能顺利发展,投资主体才会更加重视这项工作,参与的积极性才会更高。

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篇四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理论研究的提高与发展,表彰、奖励在工程造价行业从事造价管理、咨询、理论研究等活动中成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价协《关于开展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中价协[2007]012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由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设立,以工程造价协会的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完成,在本市同类成果中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造价成果的奖项。

第三条 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程序科学评审的原则。

第四条 本协会成立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二、奖励的设置及标准

第五条 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本协会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

第六条 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按下列标准进行评审:

一等奖标准:成果文件的编制依据、计算规则和程序符合规定,计算结果准确,咨询合同与咨询收费规范,或在本市工程造价专业研究中具有领先水平,按照评选标准总分90分及以上。

二等奖标准:成果文件的编制依据、计算规则和程序符合规定,计算结果较准确,咨询合同与咨询收费规范,或在本市工程造价专业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按照评选标准总分80分及以上。

三等奖标准:成果文件的编制依据、计算规则和程序符合规定,计算结果基本准确,无原则性错误,咨询合同规范,咨询收费符合有关规定最低限度,或在本市工程造价专业研究中达到先进水平,按照评选标准总分70分及以上。

第七条 对每一项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数申报最高限额为,一等奖3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1人。

三、申报工程造价优秀成果的范围

第八条 申报工程造价优秀成果的范围包括:

1、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成果;

2、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成果;

3、工程造价理论和方法的专题研究成果;

4、工程造价应用软件;

5、其他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成果。

四、申报条件及材料 第九条 凡申报的项目为评选年前两年(不含申报当年)已完成的项目,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土建工程项目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

(二)安装工程项目造价300万元以上;

(三)装饰工程项目造价500万元以上;

(四)市政工程项目造价500万元以上;

(五)其他项目造价300万元以上;

第十条 申报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的建设项目,应附有主要相关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合同及收费凭证的原件。

第十一条 凡在申报前有争议,其争议未解决之前,均不得申报。

五、评审职责与程序

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成果的情况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成果的专业评审,其职责是按照标准严格评审,并提出获得 一、二、三等奖成果建议。

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集体审定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项目和获奖等级。集体审定时,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委员参加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多数通过的原则,确定获奖项目及其等级。

六、成果奖的批准和授予

第十四条 通过的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获奖项目,须经过公示,无争议后,由本协会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公布。第十五条 本协会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七、附则

第十六条 申报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在申报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批评。

5.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篇五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于2001年2月16日至3月3日,以会长吉辅同志为团长,组团对巴西、智利进行了电力工程管理考察。该团由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申新董事长、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纪德军副总经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尤京副主任、国家电力公司孙宗诚高级工程师、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李哲副处长、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季尚綗总经理、江苏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丁文瑞总经理、浙江火电建设公司钟耀坤总经理、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王令方总经理等十人组成。

代表团此次考察访问了门德斯•丘利尔(MENDESJúNIOR&ASOCIADOS)国际公司在智利的分公司、圣保罗电力协会、EMAE发电公司、玛瑙斯市电力公司(MANAUSENERGIAS/A),参观了伊泰普水电站。通过考察,大家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开拓了思路,了解了南美的电力管理和一些市场情况,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考察基本情况

门德斯公司是一家大型的跨国公司,在南美晓有名气。该公司以土木工程、建筑、安装等为主,业绩显著。他们是目前世界最大的伊泰普水电站的建设者之一,我国天生桥水电站的建设亦有他们的身影。该公司的业务已横跨欧、美、亚、非地区,是一家人员素质较高、技术装备精良、管理规范、具有很强竞争力的公司。该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全面贯彻ISO9000标准,通过了ISO9001认证。在安全管理上,他们亦通过了OHSAS18001的认证。这说明他们具有规范的管理体系。该公司目前现有人员约1200人,产值达4亿多美圆。

坐落在巴西圣保罗的EMAE发电公司所属的一家燃气电站,始建于1954年。其主设备是由加拿大LIGHT公司提供的2×100和2×135MW的燃油机组,目前总容量472MW。该公司计划2002起,将这些机组改为燃气为主的联合循环机组,并扩建4×100MW燃气机组。该公司电量由电网统一调度,电价由国家统一制定,目前为R$42/MWH,折合人民币0.168元/KWH。该厂现有189人。

圣保罗管电机构为州能源厅。目前,该州发输电已分开,用电已私有化,并拟在2003年,将目前国有的发电系统私有化,进入市场。

我们在伊瓜苏参观了伊泰普水电站。它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水电站,装机12600MW,年发电量900亿KWH,巴西境内60%的电量靠它供应。伊泰普水电站主体坝高193米,相当宏伟壮观。

玛瑙斯地区是巴西最大的一个行政区域,州政府为玛瑙斯市,该州约150万平方公里,人口300多万。该地区地域广阔,森林覆盖面大,很多地方人烟稀少,边界地带多,交通不便。目前,供电率仅50%,线损高达24%。该地区有两家电力公司,同属北方电力集团公司管辖,是集团公司的分公司。一家负责州府玛瑙斯市区的供电,占了98%。另一家负责周边地区的供电。今年他们也将进行重组,合并为一个公司。该地区目前平均负荷为1034.7MW,每年供电需求量增长在15%以上。

我们访问的玛瑙斯市电力局,现有水力装机容量250MW,火力装机容量3411MW,变电容量17994MVA,230KV线路3560KM,69KV线路958KM,345KV线路128KM,配网3209KM。

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该公司遵循的工程质量标准为:ABNT、ANST、ASTM、ISO四个标准。每个工程均由一名有在工程师协会的注册的有资格的工程师负责管理,负责工程的协调和质量管理等。工程完成后,有该公司与律师共同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一段时期后(一至二年),由政府有关部门派出专门小组,对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在工程管理方面,巴西政府对招投标管理十分严格和规范。1993年专门制定和颁布了N°8666工程招投标。法律规定,凡属政府投资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由政府发布公告。标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要经律师审核,并要明确具体项目。评标由专门的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一般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商务标开标时,投标人均可到场。对评标结果,任何投标人均可查看中标人的资料。如有异议,均可提出上诉。

在巴西圣保罗期间,我们拜访了巴西圣保罗电力协会。该协会由政府组建,已成立了15年,经费由政府支付,工作人员9人,有6个会员单位。该协会主要负责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协调会员与政府的关系,受政府委托进行行业管理,为会员开拓市场,为会员提供咨询等服务。据了解,巴西也有一个全国性的电力协会,圣保罗电力协会是它的分支。

此次考察,巴西和智利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巴西地处南美,面积850万平方公里,人口一亿六千万,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原为葡萄牙殖民地,现仅500年历史,是一个多民族的混合移民国家,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有26个州和一个联邦自治区,首都是巴西利亚。巴西自然资源丰富,拥有世界第一大河---亚马逊河和世界上面积最大,动植物种类最多的亚马逊原始森林,号称世界之肺,可利用土地面积达85%以上。巴西有丰富的矿产,水量充足,年平均降水量2000毫米以上,最大的地区达4000多毫米,水电站无枯水期。巴西的农牧业较发达,盛产牛和咖啡、橡胶、各种水果,汽车和轻工业也较发达。巴西自六十年代的经济改革以来,发展迅速,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奇迹,目前人均收入达5000美圆。

二、启迪和收获

1、南美有着巨大的市场,我们应抓住机遇,发展自己。我们在考察中了解到,智利电力紧张,首都圣地亚哥尚有拉闸限电的现象,其政府正积极解决此问题,他们目前大量需要小型燃气机组,而且政策较为宽松。巴西电力需求的增长速度也很快,除要求施工中尽可能使用当地民工外,其它政策都很宽松。巴西的土建和民用建筑方面也有着较大的潜在市场。但在南美发展应注意:a、南美为拉丁语系,大多为西班牙语,巴西为葡萄牙语。因此要有相应的语言人才。b、要了解当地的有关法律和风土人情。c、既要大胆开拓,勇于进取,也要认真研究市场。

2、南美基本上为发展中国家,有许多情况与我国相似。但他们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与世界经济接轨,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如:巴西的政府采购、国家投资项目的招投标、门德斯国际公司的跨国管理方式,国外公司的质量管理等等,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当然,我们的电力施工企业与他们相比也有我们的长处,我们不可妄自菲薄。但我们一定要取长补短,发挥我们的优势,早日走出去,发展我们自己。

3、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在市场竞争中,比的是智慧,是你所掌握的知识,你的技术,你的管理水平和你的技术装备。因此,我们的电力施工企业要尽快适应这种形势,将我们的企业尽快从劳务型转变为管理型,将劳务输出变为工程总包。这样,我们才能提高效率和效益。

4、我们要学习国外公司的应变能力,学习国外公司成功的管理经验。如,我们考察的几家公司,他们在质量管理上,为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采用了四种质量标准。在管理上,认真贯彻执行。这是我们应该认真借鉴的。

5、智利因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电力出现了紧缺现象。巴西的备用容量很大,尽管供电需求增长很快,但还是能满足经济的发展需求。这一点我们应引起重视,借鉴他们的经验。我国备用容量很少,近年又有供过于求的现象,因此忽略了基本建设。我们认为,应抓住机遇,积极扩容,以适应今后经济腾飞的需要,也改变目前备用容量不足,过于拼生产设备的现象。

三、建议

1、从国外的经验看,电力的改革应以积极稳妥的方针为好,不宜操之过急。弄不好,则会出现象加州停电等那样的不安定因素。巴西的电力改革,也是分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情况进行的。我们国家那么大,应该因地、因时、因不同情况制宜。

2、国外的协会看来也不一定要“四自”,也有各种形式,只要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就好。中电联应多考察研究一些国外的协会,借鉴其成功的经验,以发展自己。

3、中电联应帮助会员开拓市场,多组织企业出去考察。一方面开拓思路,放宽眼界,增长见识。另一方面可多了解国外信息,了解国外市场,积极向外向型发展。这样的活动也倍受企业的欢迎。

4、中电联亦可根据掌握的信息,开展一些有偿的中介服务。如与会员单位合作,向智利等国输出中小机组;介绍国外的工程项目;介绍出口我国的优质材料、先进技术等;提供培训和各种合作等等。

我们这次考察,总的来说比较顺利,完成了预定的考察任务,获得了圆满成功。

6.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整合交通建设监理信息资源,加强行业信息服务工作,决定组建交通建设监理信息联络员队伍,负责《交通建设质量简讯》、《中国交通建设监理》杂志及协会网站有关信息的采集、传递、交流等工作,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 信息联络员的管理

第二条 信息联络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三)服务意识强,关心行业发展,热爱本职工作;

(四)熟悉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具有良好的沟通与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条 信息联络员由所在单位按上述条件推荐,协会秘书处核定,对符合条件者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

第四条 信息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二年未完成报送信息、推荐稿件任务或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协会举办的信息联络员会议者,协会可向其所在单位反映,提出更换要求,及时更换。第三章 信息联络员的任务与权利

第五条 信息联络员的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国家和交通部有关交通建设的方针、政策;

(二)加强与协会秘书处的联络、沟通;

(三)报导所在地区或部门、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人员、资质变化、办公通讯地址及法人变更等)及行业重要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先进技术,反映行业难点、热点问题及企业诉求。每年向《交通建设质量简讯》和协会网站报送信息4篇以上,并向《中国交通建设监理》杂志撰写或推荐稿件2篇以上。

(四)协助做好《中国交通建设监理》杂志发行工作。第六条 信息联络员的权利:

(一)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信息联络工作会议和活动, 对协会信息联络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免费提供《交通建设质量简讯》和《中国交通建设监理》杂志各一份;

(三)优先采用报送信息及本人撰写、推荐的稿件,被杂志采用的稿件,按有关规定,享有相应稿酬;

(四)享有参加“交通建设监理优秀信息联络员”的评选资格,其所在单位可参加“交通建设监理信息联络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第四章 奖 励

第七条 为表彰在交通建设监理信息联络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的单位和信息联络员,协会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评选交通建设监理信息联络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联络员活动。

第八条 交通建设监理信息联络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联络员的申报和评选按协会制定的评选办法进行。

第九条 获得“交通建设监理信息联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部门、单位及获得“交通建设监理优秀信息联络员”的个人,由协会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相关网站、《交通建设质量简讯》和《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公布,并建议所在单位对“交通建设监理优秀信息联络员”给予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7.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篇七

大家好!

首先, 非常感谢财政部党组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同志们给予我的充分信任, 选举我担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我感到任务艰巨、责任很大, 我只有以五年的努力工作和各位副会长及所有理事一起, 同心协力, 开拓进取, 把协会的各项工作做好来回报大家。

今天上午, 张少春副部长代楼继伟部长讲话、余蔚平部长助理讲话, 已把总会计师今后的目标任务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阐述得非常清楚。第四届理事会刘长琨会长对工作做了全面总结, 并结合新的工作要求, 对协会的章程进行了修订, 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在四个小组的讨论中, 大家对第四届理事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最令人感动的是, 在刘长琨同志担任会长的六年当中, 协会完成了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到财政部的回归。这非常不容易。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成立以来, 在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下, 在财政部、民政部、科协等有关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 在历届理事会和历任会长的领导下, 经过全体会员和广大总会计师的共同努力, 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此, 我们为前几届协会领导对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付出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衷心的感谢!

协会按照“家”与“桥”的职能定位, 各项事业发展都取得了崭新成就和长足发展。通过举办各种论坛、研讨会, 进一步展示了协会的良好社会形象;通过构建自律制度, 提升了协会的声誉;通过开展培训认证工作, 提高了总会计师队伍素质和水平;通过多层次的对外交流, 提升了协会的国际形象, 增强了协会的国际影响力;通过持续的职能定位研究, 更加明确了中国总会计师与国际接轨的努力方向。上述工作的开展, 为协会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特别是, 楼继伟部长对协会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 要求协会将总会计师行业建设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 主动融入管理会计改革, 研究加强管理会计人才培养, 推动会计工作由核算向理财、管理和决策转变;要提高我国总会计师队伍的国际视野水平, 促进我国管理会计事业的加速发展, 提升我国管理会计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余蔚平部长助理在讲话中提出, 要着力提高协会宗旨意识, 着力开展管理会计服务, 着力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 着力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刘长琨会长在工作报告中提出, 要发挥协会作用, 以服务会员为宗旨, 着力加强总会计师队伍建设。协会总的目标是服务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方针, 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服务于财政改革和总会计师事业发展。在各位理事的共同努力下, 协会工作不但可以有所作为, 而且可以大有作为。

我今天参加会议听取各位老会长和同志们的发言很有感受, 结合国际国内对总会计师的定位, 谈点体会。

今天我们大家相聚在这里, 为的是什么?我认为, 为的是一种责任、一份使命、一个事业。在座的各位当中, 有的已是功成名就;有的事业有成生活优裕无需再辛苦打拼;有的已退休本可以摆脱繁忙享受生活, 但我们从四面八方怀着满腔的热忱相聚在这里, 为了什么, 就为了要为中国总会计师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就像列子的老师教的第一句话“子知持后, 则可言持身矣”, 何为职业, 何为事业, 孔子说:“举而措之天下之民, 谓之事业。”一个人一生的作为, 能够影响到社会国家天下, 这个叫事业。我们今天在座的, 不是为了职业, 而是为了事业, 为了总会计师事业的发展而相聚在一起。所以, 我说我们是带着一种责任, 带着一份使命, 带着一个对事业的执著追求, 相聚在这里的。

在这样的环境和目标下, 我们作为总会计师协会的会员, 应该怎么干?我们都是搞会计的, 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这个“数”是什么“数”?总会计师协会的会员心中应该有哪些“数”?我讲几点供大家参考:第一, 全国还有16个省市没有总会计师协会, 也没有类似的研究会;第二, 我们现在的会员有一万人, 全国究竟有多少总会计师?这个数字恐怕现在谁也说不上, 作为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该不该知道?第三, 全国总会计师协会人员机构、组织体系有多少类型?知识层面、知识结构有哪些?我们分析过没有?第四, 全国4300多万个各类组织, 其中企业法人828.7万个, 行政事业单位96.5万个, 在庞大的社会组织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 会计人员、会计师究竟有多少?第五, 中国会计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概况, 以及与国际相比较, 我们情况如何?这些数, 我们作为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会长, 是否都应该知道?

刚才我谈到这些“数”, 希望大家都能够认真想一想, 这些数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我们能不能从当下、从自己, 为中国总会计师事业的发展、为事业迈出更大步伐起到一个积极推动作用。

基于以上, 我提出协会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十二个字:“我是谁、我在哪、我做啥、我能否。”这十二个字内涵的外延扩展, 大家可以认真思考。下面, 我谈谈自己的体会, 供大家参考。

首先, “我是谁”。真正智慧的人, 有自知之明。这个“明”, 不是仅仅知道, 而是知行合一。做到这一点很难, 我也在努力。对于如何理解“我是谁”, 如果按照总会计师成长发展的进步程序来看, 我列出五个“职”:职业、职称、职务、职能、职责。第一, 从总会计师职业发展看, 总会计师是职业经理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一个需要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支撑的、具有严格职业从业标准和规范的职业。总会计师职业是会计体系的高端人才, 职业发展应当由过去的记账管理向理财管理和管理决策进行转变;第二, 从总会计师职称要求看, 《总会计师条例》规定,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 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才能任总会计师职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对总会计师任职条件也作了规定, 要求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 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上述规定表明, 总会计师这一职称应当具备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及相应的成就;第三, 从总会计师职务地位看, 由过去的不到位、排末位逐渐发展到地位不断提升、发挥作用不断加强。《总会计师条例》和《会计法》都明确规定, 总会计师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际通行惯例表明, 企业C F O在经营和决策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第四, 从总会计师职能分析看, 应当具备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财会、金融、法律等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 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 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 熟悉行业情况, 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最后, 从总会计师职责履行看, 承担着经济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 深度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发展以及投资等重大决策。我国总会计师履职改革的方向, 从外部看, 是增加责任, 强化职能, 提高其地位;从内部看, 是要切实加强管理会计工作, 推动企业管理升级,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 进而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挥总会计师应有的作用。一个好的企业, 必定背后有很强的财务团队, 如果没有, 就不可能成为一家优秀企业。所以, 要从总会计师的“五职”上看“我是谁”, 从认识上、理解上、观念上、理念上、理想上特别是在行动上, 看是不是做到了知行合一, 对此,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不断努力。

第二, “我在哪”。总会计师处于我国财会队伍金字塔的顶端, 金字塔的底层是财务会计人员, 金字塔的中间是会计师。总会计师处在金字塔的顶端, 在其位, 就要谋其政。对于刚才所讲的使命、责任和事业, 每一位总会计师都要认真思考一下, 在实际工作中“我在哪”?我是不是在总会计师所应当在的位置上, 是不是已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和任务, 是已到位了还是缺位或没位。

第三, “我做啥”。简单地说, 抓上下两层, 转变中间层。一是抓上提升自身。总会计师的总体素质、综合能力与当前经济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的要求和336项改革的重要任务相比, 差距不小。每一位总会计师都要想一想, 在总会计师的岗位上, 是不是做到了“五职”。讨论会上, 与会人员都说找到了家的感觉。因为财政部部领导来了, 楼部长做了重要指示。协会的发展, 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支持。总书记说:“成长为一个好干部, 一靠自身努力, 二靠组织培养。”有为才能有位, 如果只做到小为而追求大位是不可能的。根据楼部长要求, 在全国1400万会计人员当中, 总会计师起着高端引领作用, 但目前现状存在到位、缺位、没位的三种情况, 这有悖于引领作用的发挥。所以, 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总会计师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尤为重要, 协会将在大家的努力下创造条件, 共同提升;二是推动转变中间。楼部长在讲话中明确强调:要通过发展、培养管理会计人员, 推动会计工作由核算向理财、管理决策转变。楼部长的讲话为我们指出了现状存在的问题, 指明了今后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也明晰了我们下一步的工作任务。所以, 要实现中国管理会计的飞跃, 我们今后创新、开拓、发展的思维空间和工作愿景很大也很美。如果处在金字塔中间支柱的每一位会计师都能静下心、沉下身, 转变成为理财能手, 成为企业创造价值最大化的财务官,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会实现;三是抓下是引领。根据目前现状, 围绕楼部长讲话中提出的三点希望, 对全国的会计人员, 要循序渐进, 通过宣传、培训、辅导、教育、咨询、指导, 使之对内部的会计管理及理财, 在认识上提高, 理解上加深, 观念上转变, 理念上树立, 理想上促我实现。这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 需要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若能做到这一点, 再结合上面的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推动转变中间、引领基层会计人员, 其结果一定是, 蛋糕做大, 国强民富, 企业多利润, 单位高绩效, 国家增税收, 个人多收入。这样的结果, 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实现。

第四, “我能否”。我认为要有环境、靠法律。首先是有环境, 现在是“天时地利人和”。我很幸运, 第五届理事会成立之日, 正值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决定, 中央明确提出关于社会组织发展新要求之时, 加上财政部和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 为协会发展带来了明媚春天;“人和”是每个人的自信、努力和奉献。今天代表到会的比例很高, 代表来自于社会各界的广泛程度、自下而上的深度以及代表层次的高度都有了提高, 说明每个人对总会计师事业的发展有自信, 会努力, 而且能奉献。所以有这“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 一定会让第五届理事会出彩。其次是靠法律。《会计法》第36条对总会计师的设置做出了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等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际上法律法规公告总则的参考, 都对总会计师的职能等有清晰的阐述, 只不过名称不一样, 国外叫C F O, 我们叫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职能在法律上尽管制定的时间较早, 范围只指出大中型企业, 但是对职责的阐述, 是基本涵盖。最近, 我研究了很多资料, 如果把总会计师与国外的C F O及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提出的管理会计的内涵界定比作三条线, 尽管它们长短不一, 但是平行重合的。其中, 最关键的共同点是最大化地创造价值。所以环境有了, 法律的依据有了, 问题是依法到位了吗?在此种情况下, 在法律法规没有修订前, 我们努力去推动修订。不能因为没修订, 自己工作就不到位, 要努力有为。我自身体会是, 自己有为了, 不要想着有位, 总有一天能有领导看到你做的一切。要有一个宽广的胸怀。即使领导没看到, 也照样干, 因为这是为事业在干。所以, 我提出的是依法到位了没有, 我们每一个人按现行的法律法规全部做到了没有。下一步, 我提出个要求, 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共同创造条件修改, 在没有修改之前, 尽可能地按现行法律法规, 在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下, 把总会计师事业做好。

以上是我学习楼部长讲话精神、蔚平部长助理的工作要求、结合上一届的工作及大家对总会计师事业的期盼有感而发, 谈的一点学习体会。

关于理财, 我想跟大家共同分享一下个人感想。司马迁《史记》第一百二十九卷的《货殖列传》当中关于理财的要点有三句话, 我一直把它作为自己的理财思想。第一句话:“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指的是做生意理财, 第一要义是与时代争胜, 不与人争, 不与对手争, 而要与时间赛跑, 竞争的根本是时间。第二句话:“旱则资舟, 水则资车, 物之理也。”指的是大旱之时, 多买船只;大涝之时, 多置车辆。这实际是投资相反理论, 也是中国古代投资最根本的原理。第三句话:“务完物, 无息币。”即物品必须是完好的, 资金必须是流动的。有了“完好的物, 流动的钱”就做好了财务管理, 这也是管理会计的根本。这三句话, 是中国古代传统理财的精髓, 也适用于当下, 也是我在几十年实践当中的体会。

值此工作交替之际, 我本人并代表第五届理事会, 向刘长琨会长及所有为协会建设与发展付出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大贡献的同志们, 表示由衷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们必须认识到, 中国的总会计师事业,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具体的组成部分, 搞好协会工作, 推动中国总会计师事业的发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就是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我一直崇尚“功成不必在我, 事业奋斗中有为有我”的人生信条, 我将和各位同仁一道, 学习和发扬前任领导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认真扎实地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把楼继伟部长的重要讲话和余蔚平部长助理的工作要求, 一以贯之, 体现在改革、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的中国总会计师事业当中。最后, 为了能和大家一起和谐相处快乐工作, 我有一句话与大家共勉:发挥职能时, 不要小看了自己;争取地位 (职务) 时, 不要大看了自己;为事业, 不仅仅是为职业。让我们用良好的心态, 和谐相处, 快乐工作, 幸福生活。

8.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篇八

纺织贸促会赴平西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为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前,中国国际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党总支组织员工集体赴北京郊区参观平西纪念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员工们参观活动后深受教育,先烈们的事迹撞击着每个人的心扉,使大家的心灵受到了一次净化。

宏观数据

7月进出口增长:

7.8%

8月8日,海关总署公布外贸数据:7月份我国进出口总值3541.6亿美元,同比增长7.8%,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其中,出口1859.9亿美元,进口1681.7亿美元,分别增长5.1%和10.9%。当月贸易顺差178.2亿美元,收窄29.6%。

7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长:

8.8%

国家能源局8月14日发布数据显示,7月份,全社会用电量49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8%,比去年同期高出4.3个百分点,延续了今年5月份以来的回升态势。这一增幅创下了今年以来的最高,也将1至7月的同比增幅拉升至5.7%。

7月社会融资规模:

80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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