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辩论赛攻辩问题

2024-11-18

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辩论赛攻辩问题(精选4篇)

1.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辩论赛攻辩问题 篇一

谢谢主席,谢谢评委,也谢谢对方辩友精彩的陈词,我在此重申我方观点,我方认为淞沪会战是弊大于利。我方坚持认为淞沪会战弊大于利。

我方真的不敢否认对方提出诸如淞沪会战1.粉碎了日本的“三个月灭亡中国的狂妄计划”2.。。3、、、、、、、、、等一系列小部分有意义的作用,但不能因为其中的少数优点而去掩盖了它大部分弊端。

首先,在淞沪会战,仅在上海就伤亡了30多万人,其中阵亡校尉级以上近千名,且少将以上高级军官达10多人,再加上因淞沪会战失败的南京失陷的阵亡人数总达70多万人。70多万人是什么概念呢?1400多个像梵蒂冈这样著名国家的国人总和。现在请大家看我手中这一串阿拉伯数字,没错,这“1”便是我们至关重要的军人和平民,因为大家都不敢否认我们本身人类存在的意义吧?阵亡了70多万人犹如这“1”的缺失,缺失“1”存在的淞沪会战,不管后面的“0”是4个还是8个,甚至更多,都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没有前面“1”的存在,后面的“0”仍是“0”。其次,请准我来读一首打油诗。“中华积弱,军阀为祸,怜我苍生,望治尤殷。又有日寇,罔忘祖训,将己不欲,施与近邻。东北既陷,华北旋失。虎狼之师,进于淞沪。八月一三,会战虹口。中华儿女,奋战向前。将身抵物,以命博时。十万将士,血染黄浦。朝行北站,宝山杨浦。百里战线,所谓‘绞肉’。大地为哭,江河以泣。白日昭昭,青天永悔。” 总之,淞沪会战是一场“伤不起”的战役。故我方坚持认为淞沪会战弊大于利。

2.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辩论赛攻辩问题 篇二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如今,大学生做兼职,未出学堂先入职场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对于“身经百炼”的师兄师姐们来说,找兼职可能早就“驾轻就熟”了。但对我们这些刚刚经过黑色七月洗礼的新生来说,兼职却还是一个很新鲜带点儿刺激、很吸引又带点儿让人望而生畏的词儿。诚然,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有利于锻炼能力,增加收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获取社会经验和增长阅历,适应社会,为将来就业打好基础。但我方的观点是: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具体原因如下:首先,在校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学是人一生中最为关键的阶段。从入学的第一天起,你就应当对大学四年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规划。前任微软公司全球副总裁,现任GOOGLE公司全球副总裁和中国区总裁的李开复博士在给中国学生的第4封信:大学应这样过 中说:“大学四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大学四年应这样度过„„为了在学习中享受到最大的快乐,为了在毕业时找到自己最喜爱的工作,每一个刚进入大学校园的人都应当掌握七项学习:学习自修之道、基础知识、实践贯通、兴趣培养、积极主动、掌控时间、为人处事。”在应当掌握七项学习中,他首先把“学习自修之道和基础知识”放在了首要的地位,然后才是“实践贯通和兴趣培养”可见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知识就是力量。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必须建立在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之上。否则作为兼职的实践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没有理论基础而急功近利的兼职实践不就成为“无米之炊”了吗?方孝孺有云:人孰为重?身为重。身孰为大?学为大。“学为大”--试问在学校还要比学习更重要的事情吗?方孝孺。罗曼·罗兰告诉我们:“财富是靠不住的。今日的富翁,说不定是明日的乞丐。惟有本身的学问,才干,才是真实的本钱。”在清华国学研究院一处小山坡上,可以看到王国维先生的纪念碑,上有陈寅恪先生起草的碑文,其中有这样一句话:“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在曾任西北大学校长的张岂之教授看来,这是清华国学研究院能够流传至今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是它留给后人最宝贵的经验:超越世俗事务,安心治学,执著的追求学术和真理。对比今天社会上流行的是重学位不重学问的学习风气,清华告诉我们就是要学习国学前辈非功利的、执著的学术追求精神。如果人们进行学习和学术研究时,都将个人功利放在首位,将会失去勇气和激情,也不可能有长久的毅力,最终难有真正的成就。”在校大学生做兼职不仅背弃了学为主,学贵专的治学思想,而且有损五千年流传下来的治学精神。古之书院大师们的治学实践在治学态度上刻苦、严谨仍然值得我们今天学习,最近清华学者就掀起了一场“学者反省高校治学精神”的运动。市场经济的今天,追求真理、不断创新仍然是学术研究的最高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一个真正的学者就不应为物质利益的诱惑而放弃求真求是的原则,应该像古代书院大师们一样“空诸依傍,求得十分之见。”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信息时代,各类知识以令人目眩的速度不断地变化更新,国际间的学术交流日益频繁,面对层出不穷的新知识、新学科、新观点、新主张都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扎实学习。生活在商品社会中的人们面对的是五光十色的生活,静坐书斋、寒窗苦读恐怕不再是人们崇尚的治学之路,但书院大师们的治学实践却告诉我们,真正要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破是必须要下一番功夫的,扎扎实实地读书,勤勤恳恳地积累文献资料,广征博引,多方查证,求得真见。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应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事业中去。《左传》曰:学贵于专,好学而不贰。“是故非专则不能以精,非精则不能以明,非明则不能以诚,故曰‘唯精唯一’。学生的天职是学习。学习是主要矛盾,其他是次要矛盾。如果主次颠倒,后果将不堪设想。教育家B.F.Skinner有一句名言叫:“我们要培养的就是剩下来的东西”。所谓“剩下来的东西”,其实就是自学的能力,也就是举一反三或无师自通的能力。在大学我们就是要学习“剩下来的东西”。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培养独立学习和研究的本领,为适应今后的工作或进一步的深造做准备。《礼记·学记》上讲:“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也就是说,大学生应当充分利用学校里的人才资源,从各种渠道吸收知识和方法。大学,理应是我们治学和修心养性的天堂。古代学者陈亮治学可谓“十年璧水,一几明窗”由此可见其勤奋好学,至老不衰的治学精神,实在是值得后人学习。中国唯一的女皇武则天,其才能也来自于善学,得力于“无一时无一处不学习”,作昭仪、侍女也留心学习李世民选贤任能、虚心纳谏、励精图治的种种作法。

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本领,更得益于善于学习。他不仅善读有字之书,而且善读无字之书,善于总结经验,善于“从战争学习战争”,从而使他由一个没进过一天军校的师范中专生而能统帅三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学习,使人成为万物之灵;学习,使人成尧成舜;学习,是真正的广才之道、成才之道!人的价值取决于才能,才能取决于学习。非才无以为贵,非学无以广才,这是千古不易的普遍真理。学,是学生的天职。中国唯一的女皇武则天,其才能也来自于善学,得力于“无一时无一处不学习”,作昭仪、侍女也留心学习李世民选贤任能、虚心纳谏、励精图治的种种作法。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本领,更得益于善于学习。他不仅善读有字之书,而且善读无字之书,善于总结经验,善于“从战争学习战争”,从而使他由一个没进过一天军校的师范中专生而能统帅三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学习,使人成为万物之灵;学习,使人成尧成舜;学习,是真正的广才之道、成才之道!人的价值取决于才能,才能取决于学习。非才无以为贵,非学无以广才,这是千古不易的普遍真理。大学是学生治学的天堂。在校大学生应该把有限的时间投入无限的知识海洋和学习。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无疑是一中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功利主义行为。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浪费大好学习时光,只会让人得不偿失。其次,在校大学生心理素质不够成熟,缺乏经验和对社会了解有限,面对众多的压力,包括自己的家庭,社会等方面。而且,大学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和在涉足社会对危险会估计不足,容易造成县花一现的局面。。容忽视的是,近年来大学生兼职市场的“红灯”也不断亮起。大学生在找兼职和做兼职过程中可能会遇上一些陷阱,一些企业或中介机构利用学生急于寻找兼职的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或“押金”,却不做实事,常有大学生们上当受骗甚至受害的案件。

西南交通大学的单亮兼职事业敲响了大学生兼职警钟,启迪我们除了兼职还有生命更重要。

中国大学生网2005年7月14日报道《大学生只身赴武汉“追”骗子 千名大学生求职被骗10余万》《新青春参考》报道过的“18岁女生兼职泪沾襟”的事件,还有去年湖南株州某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女生去当家教,被人乱刀砍死的事件等等都提醒我们,特别是女生,必须擦亮眼睛找兼职,注意人身安全。2005年8月22日,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诱骗全国各地2000多名大学生到重庆从事非法传销的轰动全国的“欧丽曼”传销案在重庆市开庭审理。。《大学生找兼职遭遇“黑中介” 被白骗走钱财》。。象这样的新闻屡见报端再次,高校,社会和家庭对在校大学生做兼职的态度又是怎么样呢?2005年,据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对该校的调查显示:高校老师高票反对在校大学生做兼职。70.5%的老师(37.5%来自文科,37.5%来自工科,25%来自理科)对于在校大学生在外兼职持反对态度;仅仅只有28.8%的家

长支持自己的孩子做兼职。调查还显示,一些大学生做兼职盲目地以赚钱为目的,占用了大量的课余时间,很多同学因此影响学习成绩,荒废了专业知识。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一位老师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应该以学为主——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至于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争取勤工助学的岗位。高校老师的高票反对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意义。高校老师高票反对和少数家长的支持率也告诉我们,大学生在学校应该以学为主,努力科学价值观,明确目标,一心拼搏。

四,从法律方面来看。打工兼职,是很多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补贴微薄的生活费用的主要方式。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但打官司所需的昂贵诉讼费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绝大多数的学生选择了放弃,“打落牙齿和血吞”。1,根据现行法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受《劳动法》约束.目前在校大学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对象(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于1994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目前看来已不太适应现实需要),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劳动法》保护的范畴迫在眉睫。在依法行政的今天,劳动部门在大学生打工维权方面仍然是“有心无力”。日前就发生了四川某高校中文系女研究生冯某打工受骗,劳动监察部门爱莫能助的尴尬事件。

2,打工维权成本:大学生不能承受之重。目前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症结在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调整范围内,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的大学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法律专家认为,大学生群体在贫困生比例高达15%至20%的情况下,维权成本居然高出普通人一大截,实在不可思议。做兼职的通过学校介绍,这种情况学生的权益基本上有保障。但大多数的还是通过社会上的中介机构找兼职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或者合法权益被侵害,其中只有个别同学报案,绝大多数都放弃了。因为一方面金额不是很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学生不可能走法律诉讼的路,那样的话,成本就太高了,学生承受不起。前相关法律的滞后之处在于:在校大学生只能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打工权益,其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之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3,目前税务部门对大学生兼职收入暂按通行的办法征收税款无明确商业规定只有模糊要求,对于是否应该对大学生兼职收税和应该征收多少已引发争议.这些问题暧昧地表明:国家并不太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而应该是以学习为主。在兼职问题和兼职事件频发的情况下,在还没有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修改,大学生兼职市场存在法规空白的情况下,在政府各部门对大学生兼职还存在管理漏洞,职责不明和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还得不到确实的制度保障,兼职问题遭遇尴尬,还找不到谁来为大学生打工维权撑腰的情况下,我们一致认为: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将弊大于利。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认为: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走出校园,当您的求职简历工作经历空空如也,即使学优秀也会打折扣,甚至可能会影响录取 什么是兼职?

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工资。在西方国家指有较高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专家、学者、实业家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业。兼职制度无论对个人、社会都有益。从个人角度看,同时,从事两种职业(如在大学教课同时在企业任职,或同时在企业任职,或同时在两所大学、两个企业任职)对补充自己的知识和工作经验是有益的。从社会看,在缺乏某种人才时,允许兼职工作,有利于人才潜力的发挥和知识的传播。中国一般不实行兼职的政策,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允许职工在完成8小时工作任务外,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允许教师、科技人员、律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并取得一定的报酬。此外,中国还有些兼职是不宜领取报酬的。如行政人员兼教学,教师兼行政职务等。

一辩: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

关注生活你会发现做兼职者大有人在,难道真如某些人所说是拜金主义的思想侵染了大学纯净的空气吗?我方认为并非如此,大学生打工是对个人能力的一种培养,是独立意识的体现。首先,何谓打工?打工是指通过对特定组织或个人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而获得物质和精神回报的社会实践活动。而衡量大学生打工利大弊大的标准在于打工对大学生的自身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促进还是阻碍。我方认为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物质角度看,今年来教育部对高校收费作出了进一步调整,打工无疑成为家境窘迫的同学减轻家庭负担缓解经济压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家庭宽裕的同学,打工所得可以让自己逐步走向独立,并用自己挣来的钱孝敬父母,这种亲情反哺现象值得全社会大力提倡。第二,从精神角度来看,现代大学生大多在密罐中长大,经不得风雨,吃不得苦头,受不了打击。打工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在社会中学会与人交流,学会坚强面对困难,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第三,从动手能力看,我国的应试教育的弊端就在于不能培养实践型和创造型的人才。大部分的学生动手能力弱,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严重脱节,社会经验少,思想肤浅,眼高手低现象极为普遍。打工无疑是大学生积累社会经验提高动手能力的上佳途径。一个在大学四年期间从未打过工、毫无社会经验、没有明确的人生定位、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动手能力很差的毕业生,与一个在大学期间通过打工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有明确的人生定位、具有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很强的毕业生相比,哪一个能更快的适应社会?哪一个更受企业青睐?哪一个更符合我们追求的人才要求?至于由于盲目打工带来的不良现象并非打工这一客观事物本身的缺陷,制度的不完善也不能掩盖打工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利益,正如车祸的存在不能否认车给我们带来的极大便利。综上所述,大学生打工的利远远大于所谓的弊,明智的你请睁开慧眼吧,你会发现打工原来可以更美的。

四辩稿:

对方辩友友今天并没有论证自己的观点

第一,混淆了打工的弊和打工者自身原因的弊,对方辩友一直告诉我们打工可以带来安全问题等现象,但我方已反复说明,这些现象并不是打工带来的,而是打工者自身带来的。虫牙吃苹果导致牙疼,怎么能将责任赖在苹果身上呢?而对方辩友自始至终都未能举出一个由打工本身大来的弊端,这又让我们如何信服呢?

第二,对方辩友提到了打低级工的问题,我们承认这种现象的存在,但是这是由打工造成的吗?这是由我们没有正确认识打工造成的.我们正是要通过今天的比赛来让大家认识到打工利大于弊,从而让学校让社会正确引导,扬利抑弊,上述现象自然回得到遏制.第三,(学校)在学校我们今天的观点是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也就是对于在校大学生打工这一事实来说,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体现在整体上在校大学生打工对个人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从个人方面来说,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一方面有了尽可能地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需求,另一方面我们要在大学期间培养自身的交际、协调、应变等社会所需要的能力,而学校提供的有限的实习、实践机会和现行的教育制度无法满足我们上述的需求,而打工却恰恰可以。打工能给我们带来经济利益。这一点是毋庸质疑的,而更重要的是打工能使我们更早更广泛的接触社会,让我们风早地走进社会的风雨,从而更早的学会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撑起一把雨伞,所以说,对于我们自身发展,打工不是唯一的选择,却是上佳的选择。而面对打工促进了在校大学生自身发展这一客观事实,对方辩友为何还要坚持在校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呢?从对社会的作用上看,大学生在校期间打工,培养了适应社会的能力,再投身工作,无疑提高了社会人才利用率,服务社会,贡献社会,无疑是我们当代大学生的终极价值。如果你是雄鹰,你就应尽早练就有力的翅膀;如果你是英才,你就应尽早投入时代的洪流。而打工正是我们在校大学生了解社会适应时代的上佳方式,由此,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

二辩的攻辩问题 请问对方辩友是否有过打工经历? 如果有,请问你打工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没有,请问你想不想通过打工来获取社会经验实现经济独立呢?在同等条件下,公司通常会优先选择有打工经历的学生,请问对方辩友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毕业后当我们为谋生而打工时,对方辩友凭什么认为,此时没有学校老师的监督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的“大孩子”外出打工会比在校大学生打工更安全呢??

三辩的攻辩问题:

1.一个有虫牙的人吃苹果导致牙疼,谁之过??有虫牙的人还是苹果?

2.个别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打工遭受损失,谁之过??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还是打工?

3.请对方辩友举出一个由打工本身的弊端引起不良后果的事例

【辩论材料】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处于成长期的大学生们,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人生价值观和是非观,普遍社会经验不足。今天我们要论证论证做兼职的利弊,当然要看做兼职是否能对大学生的成长起到积极的作用。首先,学习是大学生的主要任务,大学学习包含两方面,知识的掌握和社会社会经验的积累,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社会经验的积累,而对知识的掌握避而不谈,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我们大学只设立一门课就好了,那就是对方辩友奉为万能的兼职课啊。不知对方辩友有没有听说过 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 呢?社会经验积累固然重要,但是知识的掌握才是大学学习的主旋律啊。其次,大学生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在社会的一些不正之风面前,并为具备足够的规避力和判断力,(引一个短事例)面对大千世界的浊淖污泥、滚滚红尘。难道对方辩友忍心让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因为社会黑暗面的影响而误入歧途吗?如果鲁迅先生在世,恐怕会劝您“救救孩子”吧。再次,我们来看看对方辩友推崇备至的兼职工作都有些什么内容吧(最好当场拿出一个兼职小广告)刷盘子,端盘子,做样子,发单子。就算不论庞大的工作量和极低的回报,这些简单的工作,又真的可以起到锻炼的作用吗?是锻炼了做家务的熟练程度,还是增加了城市牛皮癣的数量呢?对方辩友证明来证明去,恐怕是想证明从事这些工作的人,才是社会经验最丰富的人吧。

1:大学生以学习为主,兼职影响学业。

2:大学生没有完整的人生观价值观,容易型成拜金主义。3:大学生没有完整的是非观,容易受到社会黑暗面的影响。

4:大学生很难找到合适的职位,一些粗活儿对增加在社会经验并没有什么帮助。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大学校园里的兼职铺天盖地,推销报纸、生活用品、电脑、学习用书;手机冲值代理;家庭教师等等什么都用,就连发传单也有兼职可做。可以看到东校区的学生,尤其是大二以上的(包括大二的),每几个同学当中就有一个是当过兼职或是长期兼职的!有些贫困的学生为了生活费,不得不做兼职,这本无可非议。但更多的人抱着的心理是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当然还有增加自己零花钱),增长见识,当时社会实践。但兼职真得对我们的工作有多大帮助吗?还是我们好好学习,为以后工作储备知识更重要,兼职会影响我们的学习?这个影响与兼职带来的好处相比,那个更值得保护呢?

我认为所谓的兼职并不能给我们以后工作就业,面试带来多大优势。学生的天职就是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没学好,又怎能更好的工作呢?学习就是我们学生 的工作。我们并不需要过早得接触社会这个大染缸。设立大学城的初衷就是给我们学生一个独立、安静的学习环境;但是社会的俗气还是无孔不入。还记得我们当年新生的时候,师兄、师姐“好心”得把我们需要的收音机、21世纪报等送上门来吗?还记得我们今年又去充当了去年师兄、师姐的角色 1。耽误学习时间,大部分人不能协调好学习和打工的时间安排。

2。工作之后的劳累分散精力,无心学习

3。容易影响对金钱的态度,使学生形成错误的人生观,过早形成拜金主义

4。社会很复杂,大学生打工容易受骗上当。

5。并不是所有兼职工作都能起到锻炼实践能力的作用,而在校时光非常宝贵,尤其是对于低年级大学生来说,不必急着提高实践能力,不如用宝贵的4年时间多泡泡图书馆,因为打工以后还可以打,但这样接受文化熏陶的机会却不会再有了。

6。如果想提高实践能力,有其他方式,如参加学生会,学校社团,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等。在学校的组织下,相对安全,时间安排相对合理,同样可以锻炼自己。

7。如果单纯是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如贷款,助学基金,奖学金,申请做校工等。这些方式也需要学生的责任心,为了申请成功,学生会主动提高自身的素质,使自己变得更优秀。

一、影响学习。

学生学生,以学为生。大学年代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是人生过程中认知和接受能力最快的时间。同时大学也是打好基础,为以后更出色地工作储备能量的时候。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专心学习,为将来在工作中厚积薄发做好准备。兼职无毅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减少了学习的时间和专心程度,对整体发展弊大于利。

二、打击斗志。

因为大学生与真正的工作者相比,在社会工作中还是处在劣势状态。所以基本上绝大多数大学生兼职都在从事极简单的体力劳动和重复性工作,也就是我们口语所说的“打杂”。长此以往,兼职的大学生不但无法从兼职工作中获得成就感,反而越发觉得自己无足重轻,只能从事初级劳动。这样大的斗志打击只会对将来的求职和就业造成得不偿失的负面影响。

三、影响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兼职时会面临诸如学习压力、时间管理压力、工作压力(往往是销售压力)、交往压力等一系列问题,大学生在兼职时遇到的这些压力往往只能疲于应付,焦头烂额。学习成绩不如人,在同学面前低人一等;时间管理不过来,导致任务混乱,睡眠不足;工作压力太大,无法和谐处理兼职中的人际问题(往往成了受气包和替罪羊),如此总总最终极易造成大学生心理扭曲,出现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偏差。万事万物因果相连,若铸成大错,后悔则为时已晚。

大学生兼职其实是大部分人的一种错觉,感觉兼职有利于大学生的动手能力,以为兼职中能学到很多东西是在校园里学不到的,但是学习是相通的。达到一种目的的手段和方法都是多样的!比如锻炼口才,不一定要在兼职中进行才能得到很大的提高,课堂集中了一个人各个方面的能力展示,但是我们的课堂大多偏向沉闷,让大家觉得课堂上锻炼口才还不如出社会锻炼,这是个误区,而且大学生找兼职浪费了学习和全面提升思维理论的宝贵时间,而出了社会又转过头来拼命学习,这就有点本末倒置了,所以我觉的找兼职是得不偿失!反对兼职,因为兼职很容易遭到侵权,如果想锻炼自己或挣钱,不妨自己去企业实习。1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显得特别缺乏,防范意识差。作为弱势群体的大学生处于不利地位,对于一些广告陷阱和变相收费,他们不懂如何分辨,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在寻求中介公司时,也没有事先审核该公司的资质。2在校大学生有维权意识,但付之于行动的不多。一场劳动争议的解决,一般要经过仲裁、诉讼、申请执行等过程时间漫长,程序复杂,又需要支出较高的费用,与他们兼职所得的收入相比,维权成本太高,所以大学生依法维权信心不足,往往半途而废。3.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不深入。最明显表现为多数大学生在兼职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定相应的书面用工协议,而是采用口头协商的方式,在出现纠纷后较难举证。并且现在在相关法律上关于兼职的条款不完善,出现问题无法可依,会出现很大问题。对兼职的大学生而言《, 劳动法》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时至今日,我国目前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兼职行业”的法律或政策来规范这个零散的市场,客观上造成了兼职市场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和有力的处理和纠正。这是大学生兼职维权遭遇的最大的尴尬。而企业尤其是大型外企,对实习方面还是比较正规的,会有正式的实习合同以保证大学生权益。我觉得这个题目更多的要打一种号召或者说是提倡。因为无论是利大还是弊大,都不能让现在的大学生一下子都去兼职,或者都不去兼职。再次。这个题目要从两个层面出发,从个人身上,兼职会占据你时间,精力,但也会给你带来经济效益和工作经验(暂且不说大学生能打的工都是低级工人,能不能获得经验还两说),从社会层面来说,现阶段大学生兼职能给社会带来什么,现在大学生兼职过多,当毕业后走向社会后又能给社会带来什么,都是lz需要考虑的大学生兼职之弊

现代社会竞争激烈,需要综合型的人才。但这种人才是建立在专业知识基础很棒又能广泛涉猎具有多种实践能力的人才。而不时那种空有一身“实践能力”却无理论知识的所谓的“综合型人才”。连自身的专业知识都没掌握好又怎能算一个合格的人才呢?

时下许多大学生纷纷加入兼职大军,甚至许多大一新生也不甘人后,颇有泛滥之势。在高高兼职的同时还美其名曰:“增加社会经验,培养综合能力”事实果真如此吗?我看到未必!

无论时光如何转变,学习始终都是大学生的第一要务。大学建立的初衷也是为了传承人类文明,造福社会,探索和改造世界。大学的作用便是塑造学生独立思考的精神。传授给学生谋生的技巧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也正是大学与职业学院的分野之处。

但现在学多大学生模糊了这种界限,把大学经历纯粹当成了找工作的资本,兼职与考证反而取代了学习与研究成了主要工作。这种主次不分、本末倒置的认识成了当代大学生思想认识中的痼疾。当然兼职与学习也并非与预熊掌不可兼得,关键是您如何处理罢了,兼职一般分两类,一类是部分家境不好的,出于无奈必须做些兼职来补贴家用的。这类学生一般都回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兼职的关系。这一类我们撇开不谈我们主要来分析第二类。他们是为了兼职而兼职,荒废了学业的那一部分“学子们”。

身边就有类似的同学。谈起推销电话卡、代售纯净水、做营销代理他们头头是道、口若悬河。当谈到起他们的专业知识是却是一问三不知,一付呆若木鸡的样子“实践经验”倒是增加了不少,到头来却考试多门挂科,专业知识一无所知,空耗了四年大学时光。结果发现自己除了一身“工作能力”之外一无所长,专业课也给荒废了。等到踏上工作岗位是发现在其最迫切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却没有丝毫准备。这空有一身工作热情与能力的同学们却没有了施展自己能力的空间与机会!因为他连基本的工作能力都没有,悲哀吗?流水东逝而技无所长。这样的学生到最后必定仰天长叹,悔恨当初。

其实兼职本身并没有错,关键是我们的态度与行事方式的问题。我们可以在学业内做兼职呀!比如说做助教、做家教、给老师教授们做副手、学经济的可以适当的做做营销、学法律的可以到法律事务所做兼职等等。这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更可以巩固自己的专业知识,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我们也不能对那些兼职的同学持完全否定的的态度。或许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好心却不一定有好结果,如果你的方向不正确,甚至可能会在歧途上越走越远。的确,在世事喧嚣的现代社会之中要保持一颗平常心真是不容易。更何况是在象牙塔中做着美妙的幻梦的青年学子呢?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犯错或走向歧途的借口与挡箭牌!

正因为在当今社会之中保持一颗平常心不容易,才更显示使出专一与坚持的弥足珍贵。专一到一定程度便成了“痴”!蒲松龄说过:“性痴则其志凝,古书痴者责文必工,艺痴者则技必良。”即使我们不能达到痴的境界,我们依旧可以学着专一,学会坚持。

说到这里。再返过头来看那些大师、大学者们,又有哪一位不是数十年如一日的钻研才作出了令人仰慕的成就?像钱钟书、像陈寅恪、像胡适。

所以,在这里我真心提醒我的同龄学子、同辈学人们当然也包括我自己。务必学会与专一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尤其是在年轻时候学会专一就更加宝贵了。我不反对兼职、但对于如何兼职,如何处理好学习与兼职的关系却希望大家好好思量。

从大学生兼职的岗位分类,以及大学生能从兼职中获取的东西方面着手,会比较稳妥一些。

我想,兼职的弊端主要的一点在于对正常学业的影响。对此,很多人会在业余时间上做反驳,指出大学生的业余时间,用来荒废也就荒废了,做点儿兼职也没什么不好,且不会影响学业。想要应对这样的反驳,我想我们很难说大学生就没有业余时间。而这个辩题中的“在校期间”正好协助了我们的反驳。我想,所谓在校期间,不仅仅是指入学以后、毕业以前,而且还应该排除假期放假回家的时间。这样一来,这个“在校期间”就几乎不包含什么业余时间了。大学生在寒暑假期间,不在校的时候做点儿社会兼职,增加阅历、锻炼自己、挣点儿钱等等都是挺好的;但是在正常学期期间,平时要上课、试验,有作业,要准备考试,这段时间里再做兼职就会对学业构成影响了。

事物总有两面性,和主次之分,大学生兼职利弊谁更大呢?让我们来对比一下,兼职可以给我偿什么好处呢?第一,减轻家庭负担,第二,增加社会阅历,让商家获得更大的利润,不兼职又有什么好处呢?第一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为将来工作,打好基础,更容易找到更好的工作,第三,可以参加更多的活动提高自身能力。

不兼职有什么坏处呢?第一,生活上就得发扬勤俭节约了,第二,对社会中存在的黑暗没有亲身经历,没有体会到社会中被骗的感觉了,也体会不到花自己卖苦力挣来的钱的滋味了,兼职有什么坏处呢?一,促进提早了金钱唯物意识的形成,不能理性的看待社会,二,为骗子提供了更多的对象,三,挠乱了人才市场,贬低了大学生价值,破坏了教学进程,由以上对比,于公于私都是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对方辩友可能不服气反问我说“我们不是中小学生了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去应付社会中的形形色色,应该去社会中闯一闯”,可是现实在有多少大学生被骗,有多少女大学生因兼职被骗,甚至有被强暴,难道对方辩友还说这可以增加社会经验?就算我承认,可是带给她们的是一辈子的痛苦,心里留下了一个永久的伤疤,这样去增加社会经验,谁愿意呢? 对方辩友说兼职是在学习不担误的情况进行的,可是谁敢说自己学好了,大学培养的是自学能力,自学的范围有多广,只局限几本书吗?不,绝不,学做人不是学吗?况且书本就学不完了,何谈说你的大学生活太多时间是空闲了呢?

真是永远不变的大学生兼职的弊是绝对大于利的,和下兼职,静下心学习吧,不要等到工作时才发出感叹说“曾经有一个美丽的学习环境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后才后悔莫极,可悲啊!

正方一辩:我方概念是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在当今社会中,啥子最重要?人才!人才最重视的是啥子?经验!没有工作经验,就如同千里马没有伯乐的辨认,而永远湮没于尘社会上.所以大学期间做兼职是必要的.在做兼职的过程中,可以锻炼本身的社交能力,待人接物的能力等,并能正确处理与上级,同事的瓜葛,为往后参加实际工作提供经验教训,且可为本身的日常开销增加用度.这些都是对大学生很实际的好处,虽然有一部分大学生因为不能很好地分辩而导致上当受骗,只要往后多加注意就可以避免.而现在很多大学生都在做兼职,这也是证实我方概念”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正确的一个有力凭据.反方一辩:正方一辩真是”谦谦君子”啊,动口不动手.我做过兼职,懂得此中利弊,请听我方概念.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因为据调查所知,当前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有限,在兼职中很难找到能真正锻炼能力的工作.我想,正方一辩忽略了这一点,未按照实际情况.大部分学生都只是做家教,发传单,贴海报等工作,除了这些还能做些啥子呢?很小的工作,不想做,觉得大材小用,有点难的工作又不敢做,这些普通的兼职能起到实践能力吗?答案当然是不是定的。做家教,只是温习高中学过的知识,而高中与大学所学关联不甚大,大学更可能是抽象理论的东西,再加上我国对学生素质教育不太重视,导致所学知识很难在实际中得到应用,家教只不过是一个谋取零花钱的途径。相信不少大学生刚入学时城市被八门五花的广告招聘所吸引,毕竟大家都有点靠本身的想法,于是便按照所提供的地址找那些所谓的“家教事务所”或“家教中心”之类的机构,而所见与所想却是大相径庭,内心便首先打了一个折扣,再加上几乎所有此类机构都是先交钱,才能帮助提供兼职信息,而广告上并未说明这一点,便更有点看不上了,签了合同之后,让回去等消息,而这是很多中介机构的惯用伎俩,从此便人间蒸发,杳无音讯了。这时,好多人才后悔当初的选择,白白浪费了钱财精力不说,还对社会孕育发生了不信任感。于是,往后再见到此类广告,一例谢绝,但它仍追得你无处藏身,一段时间下来,积累的广告就有厚厚一叠了,更添反感,更不用说它的好处了。容或有人会说搞催销可以锻炼本身的社交,语言表达能力,但是这是有前提的,你要对你推销的新产品熟悉,知其优缺点,并能组织有效语言抓住顾客的心,而这是需要花费一番心思的,且取得乐成的概率并不大,大学生应以学业为重,若因此耽误了正常专业的学习,那不是得不偿失吗?所以我方认为: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

接下来,进入攻辩阶段,先由正方二辩或三辩提问。

正方二辩:我不同意对方刚才陈述的“兼职无利论”,比如发传单,它明明可以使个人的口头表达能力有所提高,能很快地与陌生人搭上话,并完成你的任务,这莫非不是一种能力吗?是每一个人不锻炼就可以具有这种能力吗?显然不是,请对方三辩予以解答。

反方三辩:对于正方二辩的提问,我不能表示同意。因为,大学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在大学里有各类各样的社团组织,班里,系里,院里,校里会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这些都是大学生借以培养本身社交能力的好时机,况且大学生的知识,经历,涵养大都在同一层次,彼此了解,更有共同语言,交流起来也比较容易,比较利便。而发传单时,不免会禁受路人的不理睬,态度傲慢,甚至拒不接受,对一个心理承受能力欠好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对他的一种冲击,甚至可能造成心理障碍,这些潜在的危险莫非不应该被重视吗?这样反倒不利于他能力的提高,莫非不是吗?

正方三辩:我认为反方三辩的概念有失偏颇,你说的只是个别情况,而我们针对的是大多数的大学生,他们经历过高考风雨的洗礼,心理承受能力应该不会很差,反方概念并不能表明兼职弊大于利;再者,大学里面的一些职位,大都是为那些有一定组织才能的人安置的,而多数特长不较着的同窗便无处成长,做兼职就恰好弥补了这个缺陷,社会比大学的层次,接触面都大得多,能学到的东西也多得多,不是有句话说:社会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吗?做兼职可以使广大学生有时机研发本身不同方向的潜力,这莫非不是它的好处吗?反方三辩只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似乎底气不足啊!

反方二辩:正方三辩说得是对:社会比大学舞台大,可是请注意我方言论的重点,社会越大,危险性也就越大,不可掌控性也就越大,而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还不是很强,对某些诱惑不能抗拒,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如果真的发生了,事情谁卖力呢?必定没有人卖力,那大学生的权益该如此保障?正方想过这样的疑难题目吗?要做某件事,就要事先考虑它的可行性,正方对兼职的不良后果估计不足,不能完好地论证其概念。

正方一辩小结:我想反方辩友未能正确理解我方概念,大学之所以为大学在于它的特殊性;对大学生的能力提高有一定的限制;而社会的一般性,恰是对大学的一些补阙,毕竟大家终将走上社会,现在多了解一点,往后再出来就会少走些弯路了。

反方一辩小结:我们不要离开话题太远,我方主意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是从其对大学生的身心,学习,生活多方面品题辩论的,而正方辩友以偏概全,以点概面,对实际情况考虑不足,这不正表现出他们在论据上的不足,也正反衬出我方论点的正确吗?

接下来,自由辩论阶段,双方辩手使出浑身解数,舌剑唇枪,你来我往,仿佛战场上两军对决,直杀得浓烟滚滚,战火漫溢,10分钟时间眨眼即过,评委叫停。

嘉宾向反方三辩提问:你能讲一下大学生兼职的好处吗?

反方三辩:当然有,大学生兼职是可以获得适当人为,作为本身的劳动补偿,是自我价值的一个体现,钱来得较容易,令人沉迷此中,不利于其他方面的成长。

嘉宾向正方二辩提问:如果你的一个同窗想做兼职,你会怎么做?

正方三辩:我会看情况而定,看他想做哪一方面的,然后再帮他联系,同时申饬他要小心,防止上当受骗,并让他好好做,不要放弃此次时机。

然后,看客向正反方提问,正反方各自做了精彩的回答。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总之,我方对峙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正方由于不能在实践生活中找到可以佐证的事例,并不能对我们提出的疑难题目赐与正面的解答;况且,大学生还是应以学业为重,掌握本专业技能是最重要的,毕竟现在社会是看众人才的一技之长的,切不可因为兼职而荒废学业,浪费精力,得不偿失。真想做的话,一定要多方打听,仔细查询,确保无太大风险方可应允。总结完毕,谢谢!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大学生兼职有帮助有弊,但详细分析起来,可能和个人情况有关,也与所处环境有联系,并不能一概而论,大学生要介入社会实践,做一些兼职并不会过多地影响学习,另外,日常平凡多参加学校里面组织的活动,也可以提高本身的能力,一句话,做兼职可以,但要衡量利弊,以取得最优效果。总结完毕,谢谢!

大学生在校期间兼职弊大于利

主逻辑:当代社会中的兼职今非昔比,环境恶化,大学生在当代社会兼职利益受损——但大学生没有意识自我保护——有意识也没有法律和机构——就算当事人具备法律知识也没有时间精力去争取权益——恶性循环——最终(也始终)被伤害。或当代社会大学生兼职市场混乱,法律缺失,但二者都不是凭借大学生的力量可以改变的。所以无论大学生怎样努力,都无法扭转大学生兼职现状,也即一直维持现今的弊大于利。攻辩

今天对方辩友如此倡导在校期间做兼职,那请问您是否做过兼职呢 ?

——尽然对方辩友有过相关经历,那想必对相关发挥也有深入了解了„„

——(如果没有)请问兼职如果真想对方所说的那么好,您为什么不呢?——不管怎样既然一个行为得到对方辩友的大力认可,我想绝不会是没有根据的„„

那请您列举出除《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外,能够对大学生兼职起到保障作用的劳动法好吗?

——对方辩友刚才没有听清我方问题我说的是劳动法,而不是民法,请您重新回答好吗?„„

——对方辩友刚才提到了劳动法,但是根据现行法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兼职,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更不受《劳动法》约束。所以,综上所述,对方辩友倡导的利大于弊是建立在不懂法,缺乏法律保障的前提下的。如果一个行为连法律保障都缺失了,还能说他利大于弊吗!活血刚才的问题对于对方辩友难了些,那请问正规的中介公司应具备“三证一照”包括哪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业介绍证和收费许可证,并且必须在醒目地点悬挂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我很高兴对方辩友能够完整的回答出来„„

——既然对方辩友(经历过兼职都)(经过如此长时间的准备都)连中介公司是否正规也分不清楚。那当今兼职的大学生们就能一双慧眼辨尽天下真伪吗?而你们今天大谈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是不是制大学生的利益于不顾呢。想必《职业介绍合同》对方辩友应该十分熟悉了吧。那请您回答《合同》约定哪些主要内容,回答两方面足以(约定报酬支付、劳动纪律)。——对方同学终于让我们在大学生的身上看到了一丝曙光„„

——我们真的很遗憾,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竟如此贫瘠吗?他们到社会上能保护自己吗?大学生在校期间兼职究竟是利大于弊呢还是弊大于利呢?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现状——当代大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再问对方辩友一些实际性的问题„„ 物质

为了支付高昂的学费而去做兼职这样的行为我们不应该鼓励嘛?

——其实他们完全可以去申请助学贷款,一心读书,为以后某的更大的发展。然而我们注意到18的人把收入用于业余娱乐开支,22%的人将收入用于奢侈消费,两者之和已经高达百分之四十,请问对方辩友,他们也是为了支付学费吗 也有人曾做到管理层

——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价值比较性命题,应该看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在在校期间兼职的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而对方便有所提出的情况不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现实中看都在极少部分,所以在总体上不具有讨论意义。学校权责

(建议结辩陈词中使用)我们退一步讲,法律缺失暂且不谈。但学校的引导体制也未能建立落实,并且即便落实了,也会因学校提供兼职岗位的局限性而导致仅有„„%的学生通过学校寻找兼职。现在的大学生兼职大多数都是付出体力型劳动。大学生是国家培养的人才,做简单劳动是人才的浪费——今天的实践有利于明天的管理 法律

(对方)法律健全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立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且需要有其必要性。也就是说当代要有足够的大学生在兼职期间利益受损,让国家意识到其紧迫性才会在一个漫长的过程后立法。难道对方辩友为什么要去做法律不完善的祭品呢!因为当前的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劳动部门在大学生兼职维权方面仍是心不余而力不足。在《18岁女大学生兼职泪沾襟无人问津》《大学生找兼职遭遇“黑中介”被白骗走钱财》等文章天天见诸报端的时候,对方辩友还能难倒仍然固执的认为大学生在校期间兼职利大于弊呢!如果一个行为他连法律的保护都得不到,那么保障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又从何谈起? 价值观

我们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阶段。若不把握好自己,增强自我的辨别能力容易被社会上不良风气所同化,从而从长远来看,最终不利于大学生的发展。对于这点对方辩友又将如何解释呢。学识 对方辩友极力主张的在校期间兼职或许可以让大学生更容易进入企业,但仅凭经验是不能让人走的更远的,仍然需要学识作为基石,作为支撑。请问对方辩友您是希望杀鸡取卵呢还是希望长远发展呢?

——当然希望长远发展,并非不注重学习„„——那么,对方辩友为什么不在寒暑假期去兼职充实自己丰富生活偏偏要选择在校期间与学习争夺时间精力呢!

一个有虫牙的人吃苹果导致牙疼,谁之过?是有虫牙的人还是苹果?——这个当然是有虫牙的人的过错,但是如果一个人有虫牙是不是他从自己主观上就不应该吃这个苹果呢!但对方辩友也许没有看到,有数据显示,在上课和兼职产生时间冲突的时候有65.7%的人选择的是兼职而不是上课。在这样的背景下,兼职的弊就显然要大于利了吧!

曾有“学子俱乐部”(中国(常州)大学生第一门户,专注于中国一万所大学、三千万大学生的最佳网络媒体。)直指各大高校,以招收代理、吸收会员为名,收取会费和押金,被骗学生达数千人,涉案金额达数万元,在常州的各大高校几乎无一幸免。有同学说:“我们学校有100多个同学被骗了!同学们正在讨说法,有的同学上课都顾不上了。”面对这样的群体性事件,对方辩友仍能说大学生在校期间兼职利大于弊吗!——„„——这不但有损学生物质利益,更将做校园代理的同学置于尴尬的境地,难道说这是对于他们大学生活是有利的吗!影响成绩之类是因为过了,如果一个整天沉溺于电脑或运动等其它爱好也会造成同样的负面效果,那你就能说这些活动弊大于利么,这显然只不过一个度的问题,比起天天耍的无聊,兼职有什么不好——度的把握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但据调查显示,仅有10.23%的人可以合理安排学习与兼职,那对于大学生整体来说,不是弊大于利了吧!

社会能力

但我们发现企业并非想对方便有所说的那样注重兼职经历。在2003年的招聘会上,福州数名应届大学生就因为曾兼职太多而被拒之门外。而理由正是:“这些毕业生心态浮躁,没好好抓学习。”啊!

用人单位所说的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并不是指对方辩友所说的发发传单,洗碗之类的经验,而是与本专业或工作相关的经验。

在同等条件下,公司通常会优先选择有兼职经历的学生,请问对方辩友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当然会选择有兼职经历的人,在校兼职往往是学业和其他人达不到同等条件,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大学生在校期间兼职弊大于利。对方辩友忙于兼职,连自己的专业知识都没有学好,那么知识与实践的统一又从何谈起?怕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吧

中介等

由于缺乏社会保障制度,很多大学生都曾上当受骗(中介诈骗,乱收押金,直销传销)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的上半学年广州就发生了千余名大学生暑假找工作被骗事件。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学生兼职还能说利大于弊吗!

利用

大学生兼职原本是好的,然而我们看到,现在商家只是在利用大学生而对其安全权益等问题置之不理。在大学生的劳动不能得到合理的认可时还能说兼职利大于弊吗!——„„——对方辩友说我们口说无凭,那好在肯德基和麦当劳兼职与其它相比已算是十分正规,然而在数省市他们所给的工资缺员低于最低工资。对于这点对方辩友又将如何解释呢!

责任归咎

对方辩友一再强调我们要达到学习与兼职的平衡,但数据表明有65.7%的人会在兼职与学业发生冲突的时候选择去工作而不是上课。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平衡吗!面对着这样的数据,请对方辩友扪心自问,大学生在校期间兼职真的利大于弊吗!——„„——多了一份薪酬,所以多了一份责任。请问对方辩友,在您遇到这种两难境地的时候,是想放弃前途呢还是要不负责任呢!

请对方辩友举出一个由兼职本身的弊端引起不良后果的事例。——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单独存在,对方辩友如此提问是不是太霸道了呢。但我们今天可以看到,无论从法律保障还是从学校监管,亦或是从学生的意识方面出发,种种现状都不能达到一个令我们满意的程度。既然现实如此这般,我们如果再高呼大学生在校期间兼职利大于弊岂不是把他们往火坑里推吗!有些大学生因兼职经常逃课,或在课堂上想着如何赚钱,再者就是在上课的时候睡觉严重影响了学习。——究其原因,是兼职者个人的原因——请对方辩友注意,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兼职整个事件的利弊比较,请对方辩友不要偷换概念。

(对方)农民买到假种子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那我们就不要让农民种地了。汽车也会发生交通事故,那我们就不要用汽车了吧!

——我们当然承认不利因素必然存在,但对方辩友认为您在四年之后仍与今天所差无几吗?如若真是这样,那实在是高等教育的悲哀啊!

现在有网络兼职,并不消耗很多人力物力,效益还很好

——对方辩友想得十分美好,但事实却总不能如愿。现实中的欺骗你尚且如此严重,更何况是虚拟存在的网络。由于没有有力的保障措施,出了好多力确实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实例在我们身边一次次上演,不过对方辩友前赴后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的确可敬可佩啊。意识

精力和时间的有限方面来说,在校期间学习与兼职之间就像鱼和熊掌难以兼得也。我门要明确大学阶段是用来学习而非兼职

——难道“兼职”去了解社会不是一种学习吗——对方辩友,在大学里你没学会没学好有导师帮你有老师教你,然而在社会中一不留神你就要面临下岗的危险。社会不是让你来学习的啊!

大学生在学校上课的时间不多,其他的时间做什么,如果都在进行你所谓的学习人是很容易崩溃的并且也最终不利于个人发展。

——对方辩友,偌大的一个图书馆满足不了您四年的消遣吗!

有些大学生因兼职经常逃课,或在课堂上想着如何赚钱,再者就是在上课的时候睡觉严重影响了学习。

——究其原因,是“兼职者个人的原因”

(用于结辩)经过双方辩手的激烈争辩,我们的出了这样的结论:大学生缺乏自我维权的意识,即便有意识,也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就算有了法律知识,也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完成漫长的申诉过程,再假设有了时间精力,却仍然缺乏完备的保障体系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措施

对方辩友所提到的种种益处都可以由在寒暑假期兼职和在校参加社团得到,并且,您不认为在校的社团会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在假期参加兼职会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分析,从而获得更大的收益吗?为什么偏偏要在在校期间兼职,和学业争夺时间精力呢!数据:

有72.5%的大学生表示,中介机构在收费后开了收据和发票。但是有27.5%的学生并没有向中介机构索要相关的收费凭证。

以获得报酬为兼职目的的同学却占81.25%。虽然以锻烁能力为主的的同学也不少。但与前者相比却是少数。只有10.83%的同学表示能合理安排兼职和学习的时间.大部分同学只能勉强协调。调查显示,能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麻烦的同学只占3.57%,私下或与同学一起解决的却占35.7l%,自己忍受损失的也有22.62%。可见,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无影响的占79.8%,认为有影响也有积极作用的占4.O%,也就是从事兼职的人群对兼职现象积极认可度超过八成;认为影响较大的只有1人,认为有点影响的占I5.2%,即持负面印象占16.2%

一(低)年级从事家教的能力与被信任度不足,因此这部分学生不得不从事其它兼职形式。有83.1%的学生自认倒霉;只有16.9%的学生采取了向有关部门投诉;还有少数学生忍气吞声,继续工作。调查显示,在面临“是否与雇主签订合同”时,有59.2%的大学生选择口头协议,24.5%的人表示没有想过这一问题,只有16.3%的人倾向于签订书面合同。面对权益受到侵害,只有4.2%的学生能正确写出投诉机构名称

有71.2%的被调查大学生是为了增长见识,取得社会经验,为求职打基础;19.2%的人出于经济需要;而专业需要和随大流各占4.8%有70.18%的教师并不赞同学生做兼职 山西太原法定最低小时工资:6.5元肯德基:4.5元/小时麦当劳:6元/小时河南郑州法定最低小时工资:7元肯德基:4.3元/小时麦当劳3.9元/小时福建福州法定最低小时工资:5.5元/小时肯德基:3.6元/小时麦当劳:4.1元/小时州麦当劳的时薪仅为4.1元,福州的其他洋快餐工资水平普遍低于该省去年8月开始实施的小时最低工资水平,兼职工每天工作六七小时。一名姓曾的大学生称,去年下半年她在福州市东街口肯德基餐厅兼职,她的工资是4.3元/小时,如果工作期间在公司用餐还要扣除0.7元/小时的餐补费,只能拿到3.6元/小时的工资。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去年8月公布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在4.5元—6.8元之间,其中福州市五城区的最低小时工资为5.5元。

上海市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8元/小时

3.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辩论赛攻辩问题 篇三

之 攻辩小结

谢谢主席,大家好。下面由我来做我方总结陈词。首先,我先来指出对方辩友的几点错误:第一,学生运用网络学习,这当然没有错,但你能否认有大学生沉迷网络的事实嘛?难道学习就只有网络一种方法么,那么那些古代的“学霸”又是怎么来的呢?第二,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网络的好处,并没有重视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这明显偏于我们的辩题。第三,网络方便了大家的生活,但是不正是因为网络,中国博大精深的汉字文化都被抛于脑后了么?因此,我方认为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弊是大于利的。对大学生上网调查结果显示,93%的学生上过网,其中有48.3%的学生经常上网,有26.8%的学生曾经上过网,9.3%的学生很想上网,但限于条件而无法实现。此外,还有15.6%的学生对上网持无所谓的态度。由此可见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之大。影响又分为学习和生活两个方面。学习方面,大学生的自控力及自律能力较弱,面对网络这个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工具,多数学生爱不释手,不少学生怀着好奇心和求知欲进入神奇的网络世界,面对琳琅满目的信息,对目标的选择无所适从,这里看看,那里站站,继而迷失方向,时间也很快从手指间流逝,离开网络才感到上网学习、查资料的初衷都没有实现。生活方面,网络中的不良信息毒害大学生的三观,虚拟空间导致大学生人际关系淡漠、生活紊乱,网络成瘾症将会引发大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和身体上的问题。

4.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 篇四

反方立论

谢谢主持人、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同时也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开篇,但谬论并不会因为精彩而成为真理。对方辩友之所以坚持兼职利大于弊,归根结底是出于两个原因:金钱是罪挥祸首,加上一个附带品:经验。综观对方辩友的立论,对方辩友夸大了经验等同一类附带品的重要性,从而使兼职变得高尚无比。然而请各位扪心自问:如果不是金钱当诱饵,还会有如此多的大学生去兼职吗?很肯定:答案是否定的。所以我方一致坚持: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刀光剑影,诱惑增加,加上从众心理的影响,很多大学生对兼职都麻木地推崇备至。所以了解兼职的弊端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迫切的。下面,我将从4个方面论述我方的观点:

1、请对方辩友铭记:学习才是大学生的重中之重,千万不要因为兼职的一时诱惑而酿成本末倒置的后果。再者,假设在相同时间的前提下,是探索掌握知识划算呢还是赚点小钱划算呢?另外,学习本来就贵在坚持和专一,愚公移山,皮革马力翁效应,埋头于钻研的钱钟书、胡适等事迹都证明了这一点。而兼职这一小插曲只会分散大学生的时间和精力。

2、兼职具有很高的风险性。我们总呐喊口号:安全第一。可是,正如何文超先生所说:商人是很会利用大学生的廉价劳动力的。大学生卷入传销、千名大学生求职被骗十万、山东一名22岁大学生兼职因劳累过度死亡等等这一系列严峻的现实您又应该怎样解释?!另外,大学生兼职并未纳入就业体系,国家劳动部门对大学生兼职至今仍然是“有心无力”,加上大多数大学生法律知识浅薄,相对兼职的收益来说,损失是在惨重。

3、从兼职的类型来看,无非是传单、服务员、促销员、家教等,就站在对方辩手的角度看,苟且说兼职是为了获取社会经验,但这些兼职所赋予的能力在校内各类活动中都能得到相应的培养。更重要的是很多工种与专业和以后就业并无多大联系。

4、且让我们从兼职的附带后果思考:一个方面:压力猛于虎,无时无处不在。在校大学生本来就得承受来自家庭、学习、同学交际、以及各种校内活动所带来的压力,如果再额外添加兼职所带来的压力,想必大学生的正常生活肯定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得不偿失啊!同时,兼职可以收获金钱,金钱是万恶之源,有了钱人的消费观肯定也会有所改变。其次,当今就业问题本来就很严峻,如果大学生提早卷入就业市场,正式员工就更加焦虑,就业秩序肯定就会更加混乱。

综上所述,我方不曾否认兼职带来的微乎其微的酬劳、经验等收获,但是兼职弊端的席卷之势实在需要我们重视,所以我方仍然坚持: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

正方的问题:(金钱、获取社会经验、更早接触社会、普遍现象、兼职本身、能力培养、时间、)金钱

1、请问对方辩友有干过兼职吗?你兼职的目的是什么?对于很多大学生都从事兼职这一现象,您怎么看待?曾经有。而且我坦白交代:我兼职的出发点就是因为金钱。但正是因为干过才深知其弊端,才了解到兼职是远远无法满足我在大学对知识的追求!所以我今天选择站在这个赛场上,以告诫对方辩友。我想向对方辩友申明一下:数量多并不代表就是真理!很简单:假如你们家养了一大群母鸡,难道你就能说你们家那一窝子的鸡蛋都是其中你最喜爱的一只老母鸡生的吗?所以,对于当代很多大学生都从事兼职这一现象,只能表现出从众心理的存在,更说明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有待提高,更不应该极力推崇兼职!

2、对方辩友说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可以给与资助,但是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那如果我连生活都解决不了,何谈学习呢?请对方辩友清醒一下:现在不是抗日时期,你总不至于穷到连饭都吃不上吧!再说,如果你真的达到那种程度,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也不会残忍到见死不救吧!或许你也不会选择上大学了,早就是打工一族了!

3、奖学金助学金一年只有一次,我们大二的学费总不可能大三交吧?!再说,如果不兼职,我的日常开销怎么解决呢?我想对方辩友实在是多虑了,按你的观点学校开办的贷款项目和贫困生勤工俭学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了,那恐怕你应该向学校写申请了!

4、拿奖学金的大多是干过兼职的,你又怎么解释?那请问对方辩友在调查的时候有没有问他们:你们真的觉得自己掌握了..专业知识,然后能够心安理得的去兼职的吗? 再说,能拿奖学金的名额占学校人数并不多吧!

5、大学生做兼职并不只是为了赚一些钱,更是在学习之余的一种锻炼,和大多数一下课就回寝室玩网游的同学相比,哪个方式更有助于学习呢?和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所谓认真学习的同学比起来哪个人的综合能力更强呢?对方辩友真是捂着心口说话不脸红啊!请不要掩盖钱在你们心中的地位啊!那我请问你:是一下课玩游戏还是一下课就去兼职对头脑压力的缓解更好?玩游戏只是为了明天更好的学习。再说,你出去兼职安全就一定能保障吗?至于网瘾和书呆子,那只是极端事例,你不能归类于我们阵营啊!获取社会经验、更早接触社会

1、在同等条件下,公司通常会优先选择有经验的学生,请问对方辩友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我非常赞成对方辩友的说法。是,当今社会,公司是需要综合人才,但综合人才是建立在扎实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的。再者,你洗碗、家教、服务员的兼职经验恐怕不是贵公司想要的经验吧!

2、大学校园各个职位毕竟是有限的,你以为每个人都有同等能力在校内活动找到锻炼的机会吗?恐怕这是你兼职是为了赚钱的借口吧!如果你真想锻炼自己,至于那么拼命去外面竞争而放弃那么优越的校园活动吗?

3、一个在大学四年期间从未打过工、毫无社会经验、没有明确的人生定位、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动手能力很差的毕业生,与一个在大学期间通过打工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有明确的人生定位、具有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很强的毕业生相比,哪一个能更快的适应社会?哪一个更受企业青睐?哪一个更符合我们追求的人才要求? 恐怕对方辩友是一竹篙打死一船人了吧!难道兼职的同学就一定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明确的人生定位、良好的心理素质、很好的实践能力了吗?而不干兼职的就一无是处了?那我建议你得请个保镖才行,免得在校大学生唾弃你!普遍现象

1、如果真如对方论据所说,那为什么有些学校还建立了学生兼职网站?为什么学校不制止一系列的兼职海报粘贴呢?

1、我方想提醒对方辩友,我方今天的观点是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是建议如果不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请同学们不要麻木去兼职,但是并不代表我们杜绝兼职。

2、学校兼职网站上的兼职相对于外方的兼职简直就是小科见大科。

3、至于兼职海报的事,如果学校上层在插手管的话,对于自主的大学校园来说,我们大学生也不应该名为大学生了,直接归属于中学生就行了。

2、请问对方辩友是想做蜜罐型的大学生呢还是独立型的大学生呢?我想普遍大学生会选独立型的吧,毕竟我们没有条件成为蜜罐型的。但是独立性并不代表只有兼职才可以培养吧!如果对方观点是这样的话,那么请建议学校取消一切活动。兼职本身

1、一个有虫牙的人吃苹果导致牙疼,谁之过??有虫牙的人还是苹果? 个别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兼职遭受损失,谁之过??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还是兼职? 我方并不否认是有虫牙的人之过。但就是因为大学生缺乏安全意识所以更不应该去兼职而应该在学校巩固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

2、那么请问对方辩友,如果有家教和服务员两份兼职,你会选择那一份?我会选择家教。是,家教对我们以后教师类的确实有那么一点帮助。但是,兼职并不只有这两种吧!对方辩友似乎想以一根火柴毁灭整个地球之意---不自量力啊!

3、那么请问对方辩友,如果学校播音室和社会同时要招播音员,区别是社会的额外有一百元,请问你会选择那一种呢?很抱歉,我会选择学校的。因为学校播音员有聘书,那张聘书对我以后就业肯定有帮助,可见比100元贵;而且可以提高我在学校的知名度,对我在校内的交际有很大的帮助。再者,就招一个只录一百个字共反复播放的播音员社会就付你100块,你不觉得有点蹊跷吗?请对方辩友别往火坑里跳啊!时间

1、课余时间去兼职有什么弊端?

1、课余时间用于放松或者学习,相对于学生的我来说,收益更大。

2、安全性得不到保障。

3、肯定会装一箩筐压力回来。

反方问题及反方的回答:(时间、精力、安全、兼职类型、消费观、心理问题、其他影响)

1、请问对方辩友,你怎么解释由于兼职而在社会上受骗或者受到伤害的大学生这一现象呢? 难道真如你所说只是个别现象吗?难道这些都不足以引起大学生的关注并对兼职慎重审度吗?那10余万的大学生受骗是他们自讨苦吃罗!兼职继续,伤害就一定会继续,那希望在这个兼职还不受法律保护的社会,请你做好请一支军队保护你的思想准备吧。(2)既然你也认为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那兼职的大学生是不是首先要以在校内认真掌握好法律知识为前提呢?(3)现在,大家都知道大学生兼职受到种种伤害,但是如果作为大学生的对方辩友认为仍不足以引起我们反思而应该等到社会高级阶层引起重视才放下屠刀的话,那个时候付出的代价想必很惨重!

2、如果你在干一份兼职,这份兼职需要你明天上午上班,否则拉倒,刚好你有课,你会选择去上班呢还是上课?(1)上班。

很遗憾,既然上课的时间你都可以选择去干兼职,我想空余的时间你也会对兼职在所不辞。对方辩友本末倒置正应了我方的观点。(2)上课。我只干空余时间的兼职,坚决不逃课。对方辩友可真是个乖乖学生。既然对方辩友那么珍惜课堂知识,想必课余时间有作业要完成时也不敢怠慢吧。很明显在你心目中兼职弊的分量重于利。

3、对方辩友认为在周末干兼职利大于弊吗?那只能证明对方辩友对大学校园的一些规律有待加深了解。大学校园很多活动偏偏都集中在周末,对方辩友只顾着一味麻木的不顾安全系数而接受兼职的邀请,却忽略了大学校园活动的存在,掩盖了兼职只是活动的廉价替代品这一事实。可见,对方辩友蒙蔽着双眼偏心的所谓合理的分配时间,正好违背了兼职的定义。

4、请问对方辩友,在空余时间里你是愿意去兼职呢还是学习?(不管对方辩友如何选择)地球不是静止的,社会也是会变化的,很多时候不是说你选择怎样就能怎样做。或许你想学习的时候,你偏偏要兼职;你想兼职的时候,你又得顾着学习。可见,多了兼职这个因素,不管在生活上还是心理上都给大学生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烦恼。

5、请问对方辩友,是大学学费昂贵呢还是兼职费用昂贵呢?那边,你想通过兼职来填补些许学费,这边你有没有很好的收获学费给你带来的好处,得不偿失吧!每个人的一生大学只有一次,那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充分利用大学短短四年的时间来增长知识呢?!校内活动是兼职所无法代替的,同样可以培养能力,但是过了这个村你就永远找不着那个店了~!

6、请问对方辩友,你认为兼职可以为你以后的就业积累哪方面的经验呢?难道你们所谓的经验学校就无法满足你的欲望吗?那么学校千辛万苦色里的活动也是白费!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在兼职中树立了种种的优良品质,可是连你最应该感激的母校为你花那么多心血,你都不懂好好掌握,请问你最基本的感恩之情又哪里去了呢?再说,你敢保证你兼职的经验都有助于你以后的就业吗?花钱出卖自己的苦力想必是最愚蠢不过的举动了吧!

7、请问对方辩友,你怎么看待兼职中的中介问题?正规的中介公司应具备“三证一照”包括哪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业介绍证和收费许可证,并且必须在醒目地点悬挂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许可证》)很多中介都是为了榨取大学生工资而开设的,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是非法的。可见兼职是多么大的一个陷阱!(很高兴对方辩友能正确回答,但是这是有备而来的答案,然而,对于非法政学院的我们来说,如果没有特别提醒的话,又有多少个大学生真正知道中介公司的三证一照是什么呢?我想数目未必能让对方辩手满意)(对方辩手连兼职中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可见中介公司要诈骗你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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