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油缸采购技术协议

2024-06-30

液压油缸采购技术协议(精选10篇)

1.液压油缸采购技术协议 篇一

大功率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的液压操作控制系统研制项目

技术协议

甲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乙方:山东科技大学

甲方就自主研发项目—大功率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的液压操作控制系统,委托乙方设计、制造。经双方充分论证和友好协商,达成技术协议如下:

1、系统应具有防爆功能,适合煤矿井下工作环境。

2、系统应包括液压站、操作台、油缸和管线路接口四部分。其中液压站安装备用电机和油泵;操作台通过油管和电线与液压站和牵引车主机连接,一实现有线遥控;油缸包括张紧油缸1套、安全制动油缸1套、离合和工作制动油缸各1套;安装在牵引车主机上的管线路接口应设计成阀块形式。

3、系统主要参数

张 紧 油 缸:DØ160/d Ø80/S1800

安全制动油缸:DØ160/d Ø80/S50

离合器油缸:DØ125/d Ø63/S30

工作制动油缸:DØ125/d Ø63/S30(同离合器油缸)

溢流阀调定压力:7.5MPa

电磁阀动作电压:36V

绞车电机电压:660/1140V

蓄能器充气压力:5MPa

工 作 介 质:46号液压油

4、系统所有电气元件如电磁阀、按钮等必须具有有效的MA证。

5、操作台主视面板上安2块压力表,预留行程表安装位置。俯视图面板上左侧装2个手动换向阀;靠右侧为油泵电机的起动、停止按钮和指示灯;装有无极绳连续牵引车主机双速电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和指示灯;中间布置电磁阀YA1的通电、断电按钮。

6、所有油口采用公称内径为10的KJ系列快速接头。

1/27、甲方提供液压站用防爆电机2台,提供所有连接高压油管和电线、电缆。

8、甲方提供所有油缸草图(包括油缸连接尺寸、缸径、杆径尺寸和安全制动油缸内部碟簧规格数量和装配方式),乙方按图设计图纸、制造,甲方按草图技术要求验收。

9、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设计系统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设计工作图。

10、在乙方制造完成后,甲方前往合作商家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运送到甲方装配现场装配到主机上,乙方与甲方进行整机调试,及时改进完善设计。

11、乙方想甲方提供该系统的设计计算书和整套图纸。

12、质量及服务承诺按相关工业产品标准执行。

1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4、本协议作为合同书内容,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山东科技大学

拓特机械制造厂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2/2

2.采购技术协议范本 篇二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皮带秤框架事宜,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皮带秤框架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详细技术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喷涂灰色漆。

二、产品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皮带秤框架产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完全符合甲方图纸及技术要求。

三、本技术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3.液压油缸采购技术协议 篇三

(骆驼山矿0901工作面)

买方: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2日至25日,在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为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矿设计、制造的液压支架,进行详细的配套、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使用环境

1.配套工作面为0901综采工作面,工作面倾斜长度为180m(实体煤壁倾斜长度),走向长度为1300m,平均采高4.8m,工作面倾角0~6º;

2.矿井属于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3.煤层厚度5米,煤层节理、层理发育,煤质硬度f=2~4;

4.顶板与底板:均为泥岩,底板松软,顶板破碎;

5.开采方法:综合机械化,倾斜长壁,全部垮落,俯采8—12°

6.巷道为拱形断面,运巷、风巷尺寸: 宽度×中心高=4.4×3.5(米)、净宽4.1*3.5m

二、工作面配套设备

1、采煤机:MG500/1200-WD1台

2、刮板运输机:SGZ900/2×7001部

3、基本支架:ZY6800/24/50131架

4、过渡支架:ZYG6800/24/50A5架(机头1架,机尾4架)

5、过渡支架:ZYG6800/24/50B2架(机头1架,机尾1架)

6、端头支架:ZYT6800/24/504架(布置在机头)

三、综采工作面基本支架主要技术参数及特征:

1、基本支架主要技术参数

型式:ZY6800/24/50二柱掩护式液压支架

高度:(最底~最高)2400~5000(mm)

宽度:(最小~最大)1430~1600(mm)

中心距:1500(mm)

工作阻力:6800(KN)

推移步距:600(mm)

推溜力/拉架力:529/801KN

平均支护强度(f=0.2):0.92~0.96MPa

平均比压(f=0.2):2.0MPa

泵站压力:31.5 MPa

适应采高:2800~4800(mm)

操纵方式:手动本架操作

重量:约26.5±3%(t)

2、立柱千斤顶规格参数

2.1.立柱

型式:双伸缩

立柱缸径(mm):

立柱杆径(mm):

初撑力(KN):2533(P=31.5MPa)

额定工作阻力(KN):3400(P=42.3MPa)

2.2.平衡油缸

油缸缸径(mm):

油缸杆径(mm):

推力/拉力(KN):989/504(P=31.5MPa)

推力/拉力(KN):1330/677(P=42.3MPa)

2.3.推移油缸

型式:

油缸缸径(mm):

油缸杆径(mm):

行程(mm):750

推溜力(KN):529

拉架力(KN):801

2.4.伸缩梁油缸

型式:

油缸缸径(mm):

油缸杆径(mm):

行程(mm):700

推力(KN):247

收力(KN):126

2.5.一级护帮板油缸数量:2 φ340/φ230 φ295/φ210 数量:1 φ200 φ140 数量:1 普通双作用(倒装)φ180 φ105 数量:2 普通双作用 φ100 φ70 数量:

2油缸缸径(mm):φ100

油缸杆径(mm):φ70

推力/拉力(KN):247/126(P=31.5MPa)

工作阻力(KN):298(P=38MPa)

2.6.二级护帮板油缸数量:2

油缸缸径(mm):φ63

油缸杆径(mm):φ45

推力/拉力(KN):98/48(P=31.5MPa)

工作阻力(KN):118(P=38MPa)

2.7.侧护油缸数量:4

型式:内注液双作用

油缸缸径(mm):φ100

油缸杆径(mm):φ70

行程(mm):170

推力/拉力(KN):247/126(P=31.5MPa)

2.8.抬底油缸数量:1

油缸缸径(mm):φ125

油缸杆径(mm):φ90

推力/收力(KN):387/186(P=31.5MPa)

2.9.液压支架设计和制造的主要材料

2.9.1、支架所用主要钢板型号、比例和主要机械性能:

Q690(25%)机械性能: σs≥690Mpaσb≥760Mpa

Q550(60%)机械性能: σs≥550Mpaσb≥700Mpa

Q460(10%)机械性能: σs≥450Mpaσb≥600Mpa

Q345(5%)机械性能: σs≥320Mpaσb≥500Mpa

2.9.2、立柱、千斤顶所用钢材型号和主要机械性能:

缸筒:27SiMn主要机械性能: σs≥620Mpaσb≥750Mpa

活柱:27SiMn主要机械性能: σs≥620Mpaσb≥750Mpa

2.9.3、销轴用材:

30CrMnTi主要机械性能: σs≥800Mpaσb≥1200Mpa

35CrMnSiA主要机械性能: σs≥850Mpaσb≥1250Mpa

四、支架结构特点及要求

4.1、顶梁采用刚性整体顶梁结构,顶梁前端带伸缩梁带二级护帮装置。

4.2、顶梁、掩护梁带双侧活动侧护板,使用时一侧用销轴固定,一侧活动,面对煤壁左侧活动。

4.3、在顶梁和掩护梁之间设计有一组平衡千斤顶,顶梁与掩护梁铰接处采用房檐式结构具备防漏矸功能。

4.4、支架连杆采用前双后双结构,后连杆为整体连杆。

4.5、支架底座采用刚性全开档结构,有利于排矸。

4.6、支架底座前端设计抬底装置,抬底油缸方便拆卸。

4.7、推移装置采用倒装千斤顶,长推杆结构,推移油缸控制回路设单向锁,防止运输机倒拉。

4.8、所有重量大于60Kg部件都设有起吊环或吊装孔等装置。

4.9、立柱、千斤顶采用进口密封(美国EPM密封产品),立柱镀层总厚度0.07~0.09mm,其中镀铬厚度不低于0.03~0.04mm。(郑煤机认真考察水质,确定合理的电镀工艺)

4.10、操纵阀、阀片、阀芯零件使用不锈钢材料;(所有阀件采用浙江兴隆产品)

4.11、装配时应在结构件重要连接销处涂抹黄油;

4.12、支架高强板组焊后均需进行消除应力处理;

4.13、支架采取整体镗孔工艺,控制主要部件间铰接处的孔轴间隙;

4.14、支架应按要求涂保护漆.支架颜色:结构件为白色,立柱、千斤顶为白色,推移杆为黑色;

4.15、支架试验标准和验收标准按MT312-2000《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执行。

4.16、每架要装有截止阀;每隔20架在进液管路设置高压球阀。

4.17、每台支架的进液管上应安装反冲洗过滤器,过滤精度不超过25μm;

4.18、液压支架供液系统额定压力31.5Mpa;

4.19、所有过渡支架可互换使用,并与基本支架活动侧护板方向一致;

4.20、支架应考虑本身的防倒性(顶梁带防倒座);

4.21、平衡千斤顶在顶掩梁张角175°时,顶掩梁设有机械限位,同时平衡千斤顶仍留有约20~30mm富余行程。支架在最高位置时顶梁可下摆15°,在此仍有机械限位装置;

4.22、支架采用本架手动操作;

4.23、液压系统采用400L大流量系统,保证高可靠性,架间主进管DN32、主回液管DN50、顺槽主进DN40、主回DN50、喷雾供液管DN25。

4.24、立柱采用双安全阀卸载系统,其中一个安全阀流量不小于500L/min,另一个安全

阀流量不小于250L/min。

4.25、平衡油缸安全阀流量不小于250L/min。

4.26、支架配备有架前手动和自动喷雾系统,每架配备矿压监测压力表一块,并有架间照明通讯设施的悬挂装置。

4.27、每台支架主供液管配备高压截止阀,主回液管路配备回液断路阀。

4.28、供液管路给转载机机头和胶带机机尾留有有供液接口(DN20母)。

4.29、护帮油缸安装双向液压锁。

4.30、所提供的产品应具有《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种保护及要求,产品具有国家煤矿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的煤矿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31、供液系统设置1台DF2000/40/31.5D型2000L手动高压过滤站,过滤精度40μm。

4.32、每台支架配置和刮板机连接的十字头。

五、综采工作面过渡支架主要技术要求

1、型式:ZYG6800/24/50A两柱掩护式过渡支架

技术要求:过渡支架在中间架基础上顶梁加长950mm。

2、型式:ZYG6800/24/50B两柱掩护式过渡支架

技术要求:过渡支架在中间架基础上顶梁加长500mm。

其它参数与基本架保持一致,保证互换性。

六、综采工作面端头支架主要技术要求

型式:ZYT6800/24/50两柱掩护式端头支架

技术要求:端头支架在中间架基础上顶梁加长950mm,前端设计为伸缩梁带一级护帮结构,并确保护帮板的强度。

其它参数与基本架保持一致,保证互换性。

七、备件及工具

1.随机备件3%、随主机一同发运到矿,发运同时提供完整的随机明细,其内容包括备件编号、件号、数量、规格型号及价格。如有需要,可按买方提供的备件编码原则编写备件件号;随机备件具体明细待设计图纸完成后双方确定;

2.按投标承诺免费提供随机专用工具;

3.卖方承诺,在原材料价格不发生大幅变化的情况下,保证长期以最优惠价格按买方要求提供相应备件。

4.货物到达使用地点后,卖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设备制造和检验记录。

5.卖方要负责支架的监造费用(3~5‰),监造公司由买方确定,对设备的设计、制造进行全程的监造。

6.卖方要提供主要部件的重量和材质报告。

7.质保期:不小于使用意见或循环次数10000次,以先达到者为准,压架试验不得低于欧洲压架试验标准。

八、设备出厂前检验

为保证对合同设备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控,买方可派人到制造厂家进行全程监理。对此,卖方应免费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和诸如安全用品、技术图纸、制造和检验标准等相关办公用具及相关资料;

设备中检,既不能免去合同中属于供方质量担保期范围内的责任,也不能替代设备抵运买方现场的质量检验。

设备冬季出厂前要做好防冻措施,防冻能力达到-35℃。

九、技术及售后服务

卖方按投标承诺及买方合理要求承担相应的技术及售后服务。如果出现由于非正确技术指导而造成损失,卖方将无偿维修、更换或补偿损失;设备过保质期后,卖方应确保在设备使用寿命内继续提供优质服务;定期对设备进行回访,并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

设备第一次在买方现场组装、试运转时,卖方必须派服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如卖方人员未能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导致设备不能按期投入使用,延误时间按推迟交货期计算。

十、技术资料及图纸

卖方按规定给买方提供全面的、详细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随机图册,设备操作手册(印刷版六份,电子版一份),备件明细,设备发货明细。如有缺失,卖方应及时增补。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签定补充协议,所签协议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

卖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协议框架协议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产品采购事宜协商一致,签署订立本框架协议,内容如下:

一、价格执行:双方将严格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供货周期内价格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依照本框架协议等所确定的产品范围向乙方采购。

2、甲方根据实际使用要求,确定最终采购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和相关服务的内容。

3、甲方有权按照本框架协议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依照相关规定、本框架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停止乙方的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采购计划要求的合格品。

2、乙方负责把货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运输中的安全责任。

3、乙方保证依据本框架协议和采购计划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乙方在框架协议供货期内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供货。乙方保证在供货周期内供货价格不变。

4、当乙方供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承诺进行退货、换货或重新提供服务。对由于供货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5、货物交期: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采购需求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征得甲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给甲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供货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四、货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1、验货结束,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的100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

2、乙方需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国合同法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复印、扫描、传真均有效。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时间:

5.关于采购协议的退款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双方与2011年08月06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110806《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达成解除协议如下:

第一条 前述《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解除并终止履行。

第二条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取得的采购款人民币万元退还至乙方如下账户: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三条 前述采购款返还乙方后,甲乙双方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形成的债券债务即告全部清结。

第四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6.液压油缸采购技术协议 篇六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瓷 砖 采 购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及价格具体可参照双方认可的样品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

金额(含税)

墙砖

300×450

21185

3.20

67792.00

厨卫地砖

300×300

7111

2.05

14577.60

厨卫墙砖

330×250

15680

1.90

29792.00

地面砖

800×800

1832

49.00

89768.00

合计:¥201929.6 大写:贰拾万零壹仟玖佰贰拾玖元陆角.注:表中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第二条 供货时间

从 2012 年 3 月 28 日起开始供货,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的需货计划,应提前 48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 48 小时内保证供货到现场.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时间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工地现场为准,装卸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2、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由甲方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数量和质量,甲方收货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方订货按总货值的 10%预付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如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按逾期货物的总值的 20%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15 天与乙方协调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4、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告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在取得双方同意后方可,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误后,并按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后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奎文联社怡和分社

开户银行:青年路农村信用社

帐号:***9

帐号:***910875

日期:2012 年 2 月 26 日

7.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篇七

需方:

供方:

合同编号:

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采购合同框架协议日

1.标的2.价格条款

3.订单

4.交货

5.检验及收货

6.付款

7.培训和服务

7.包装

8.品质条款

9.保证条款

10.保密

11.合同解除

12.违约责任

13.一般条款

14.法律适用

15.纠纷解决

16、合同期限

合 同 目 录

采购合同框架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供方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以供方遵照执行。

3.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供方依据相应规定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和/或服务。合同期内供方应按合同的要求提供订单中的产品和/或服务。

4.价格条款

供、需双方书面约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条款。

5.订单

5.1订单确认: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对需方订单书面确认(传真件有效,且应由供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与协议主体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正式确认的订单的各项内容如: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供方须全面履行。

5.2如供方未在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内对订单进行书面确认,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5.3订单交货期:除非需方书面要求或同意,供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推迟。

5.4订单终止: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需方对产品需求发生变化,供方如需终止生效订单,必须征得需方的书面同意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具体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交货

6.1交货服务:本合同的交货是指将产品交到生效订单中规定的交货地点,与需方或需方书面指定的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

6.2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于交货前通知需方有关交货的详细信息。供方送货单必须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和总价。不得涂改。

6.3供方必须满足经供方确认的生效订单中交货的要求,按时交货。当需方要求提前交货时,供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努力满足交货要求。

6.4备货:供方为保证满足需方要求,应保持适当的安全库存。

7.收货及检验

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产品后应当清点,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并由需方质检、仓库保管员、订货的采购人员三人在送货单上签字,此送货单方有效,缺一人签字视为此送货单无效,然后办理收货手续。收货确认后,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收货手续在供方将合同产品送至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后最迟三个日历日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需方已对产品检验确认。

收货确认后发生的灾失或损坏由需方负责(但供方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产品固有的原因造成的损坏或灾失承担全过程的责任)。在此之前的产品灾失与损坏由供方负责。收货确认后,需方享有产品所有权,在此之前的所有权归供方所有。

8.付款

8.1合同产品到达需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以需方书面确认为准)后,双方依据相应约定办理付款手续。

8.2付款方式:以订单为准。

9.培训和服务

9.1培训:供方承诺对需方的相关人员免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为需方合同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直至需方人员掌握相应技术为止,协助需方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9.2 保修期:供方应按照双方对保修期的约定对合同产品和/或服务提供相应服务支持。

9.3保修期后的服务:保修期满后,供方应按照商务协议/订单的要求提供保修期后的服务或指定第三方提供这种服务,供方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当由第三方或需方自身进行这种服务时,供方应向指定的服务方或需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备件和技术支持以确保第三方或需方能履行此种服务,并且在由第三方承担维修服务时,供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确保第三方能履行此种服务,若第三方不能尽维修义务,则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包装

除非需方指定特殊的包装方式,包装物应由供方提供并自负费用,包装物上的装运标志必须符合需方要求,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包装物符合运输、产品安全的要求。

供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货物,达到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的要求,供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11.品质条款

11.1技术规范:供方保证按照商务协议和/或订单中的相应要求,包括“技术规范(包括通用技术规范、类型技术规范及型号技术规范)、质量保证协议、交验标准等”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必须通过需方的“检验”成为合格品,方为需方所接受,否则,需方有权予以拒收;

11.2缺陷产品的处理:对不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供方应承担责任的有缺陷的产品,供方应根据需方的要求进行修理、更换、赔偿或退货,退货的应当同时退回货款或在需方向供方付款时进行相应抵扣。供方应在收到需方的缺陷产品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取上述措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与此相关的故障诊断、产品的修理、挑选、替换等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11.3供方提供的产品应通过出厂测试和检验,并向需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14.合同解除

任意一方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另一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

(1)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导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者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另一方催告后10天内仍不履行的;

(2)任意一方已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3)任意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4)任意一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5)任意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另一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17.违约责任

19.1保证责任:当供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本合同保证条款的要求时,需方可选择要求供方自行承担费用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需方有权在以后相应货款中直接扣除。

对不合格品供方应在需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取走;若在规定时间超过后,供方仍不取走货品,需方可用供方费用将货品返还,委托保管或变卖后抵偿保管费,在此期间因丢失、坏损、减量、变质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供方已预见到产品可能作为元器件被用于需方制造的成品中。如产品的质量或功能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不论该质量及功能上的瑕疵发现于需方制造其成品过程中,还是于需方将成品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后,供方均有义务进行维修或更换以致赔偿需方的损失。如该瑕疵导致需方就其成品对第三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该责任,并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19.2 不能或延期交货:如果供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期交货,供方应将不能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需方,并同时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9.3若供方在服务过程中,未按需方所要求的时间将返修的故障件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则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19.4 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同标准包装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供方应负责赔偿。

19.5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或由守约方从相应合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8.一般条款

20.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得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0.2 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分包、转让给其附属机构或任何第三方。

20.3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供方人员:供方须确保供方人员在需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需方的有关规定。

20.5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合格的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执行,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20.6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20.7本合同以下条款在本合同终止以后仍然有效: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抗辩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仲裁条款。

20.8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帐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20.9继任者: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的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0.10本协议的签署只是为双方合作提供法律依据。供、需双方仍是独立法人,仍可继续在各自政府授权的经营范围之内开展其合法经营活动。供、需双方并未通过本协议的签署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合伙、联营、代理、信托等关系,并且供、需双方也无意建立类似关系。

20.11本协议适用于供方关联公司与需方之间的合作。供方关联公司是指与供方在资金或经营上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或控制关系,或者在资金或经营上与供方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方所有或控制的企业。

20.1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9.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0.纠纷解决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将争议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需方授权代表:供方授权代表:

8.政府采购协议 篇八

政府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嘉兴市河道管理处 受托人: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嘉兴市市本级河道清淤检测及河道淤积情况监测工程的政府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市本级河道清淤检测及河道淤积情况监测 地 点: 嘉兴市本级

规 模:

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检测及河道淤积情况监测 招标规模:约 50 万元 总投资额:约 50 万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服务政府采购工作。

三、合同价款

委托招标代理费: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陆仟元 整(¥6000元),支付时间:备案资料移交后7天内;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嘉兴市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嘉兴市中环广场西区A座五层邮政编码:314000 联系电话:82627391 传 真:82627384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略)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简体汉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省、市现行的法律及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工作范围:市本级河道清淤检测及河道淤积情况监测工程的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工作内容:提交招标申请备案;拟定招标方案;编制发布招标信息或投标邀请书;组织资格预审和建议投标人入围名单;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投标控制价;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填写评标报告,发放公示和中标通知书;提交工程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及备案资料;协助业主签订合同协议。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及时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及时(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协调与招投标行业管理部门招标投标相关工作。

(6)应尽的其他义务或支付费用: 无。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余萌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项目经办人姓名: 周翠莲 联系电话: *** 82710771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详见招标方案。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专家评审费。(4)应尽的其他义务:无。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陆仟元 整(¥6000元),支付时间:备案资料移交后7天内;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全额。

代理报酬的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人民币;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转帐支票;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在备案资料移交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4份,其中,委托人2份,受托人1 份,招标备案机构1份。

9.委托采购协议 篇九

被代理商(以下简称甲方):爱美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法达成如下委托采购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乙方的责任:

1,甲方所需采购业务由乙方尽责执行督导,并随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为甲方寻找合格厂商,如实提供工厂生产经营状况。

3,为甲方寻找所需的样品及物品,为甲方取样,验货,出货事宜。,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范围:

1,甲方直接下订单给乙方,由乙方全权负责从接单到出货一条龙系列服务(乙方于任何第三生产厂家的事宜与甲方无关)。乙方再下单给工厂进行生产。

2,乙方接到甲方详细注明(比如材质、尺寸、颜色、数量等)的询价单后,须在2天内提供产品报价表给甲方(若遇特殊和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乙方的利润空间内单价在福建省区域最低,如甲方有发现同型号同款式同材料的前提下单价有低于乙方提供给甲方货物单价的经甲乙双方调查取证证明(非原厂商和恶性竞争除

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有价格问题的货品的差价。

第三条,关于交货期和品质:

1,交货期:每批货需按采购单约定的期限出货。乙方有责督促产品生产进度。若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交甲方,以求得甲方理解允许后,方可延期交货时间。如是因乙方擅自改变导致交货延期的,甲方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品质:乙方需完全依照样品质量进行组织生产和出货。(样品确认要双方签名盖章各自封存。)

第四条 货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提供出货单,验货报告及正式发票,待甲方确认无误后,在30天内甲方支付货款打入乙方公司账户,所需货品托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其它费用:

1,甲方所采的货品,如需额外深加工,如贴条码、重新包装、分类等,而临时需要裁增员所发生的加工费用,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补贴。

2如有需要直接去工厂验货,在的住宿费用按¥120元的标准由乙方承担,超出住宿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有关甲方公司人员及客户,如果前来做商务考察及采购,乙方有协助派车接送及派员参与商务活动,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福建区域只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甲方不得自行联系福建区域的厂商和代理商。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货品出库前,乙方必须提供成货样给甲方确认。待甲方确认无品质问题后方可安排出货,同时甲方应具商品验收合格书给乙方。若是商品样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责任承担有二种情况:a,,若是甲方因在采购单上品质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b,若是因乙方在转告交待工厂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发生的质量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采购验货时将须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业。做到严格产品检验,必要时需对产品做全检的,甲方应提前支付相应的检验劳务费用。以完全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因乙方在采购及检验上的失职,而出现所交付的产品质量瑕疵,从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得追究违约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应对双方的合作资料及货源渠道负保密责任,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泄露双方合作资料予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为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经济损失,经甲方或乙方查实后并提供相关

证据,泄露方需赔偿给被泄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壹 年,即2012年10 月26 日至2013年10月 25日,双方合作期间如有异议可协商修改或另立补充协议。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协议签订权。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1.在合作期间如果发生分歧的,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备注:在2010年11月25日之前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作废,以此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加一个换货。如有与样品品质不一样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商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修改 篇十

项目名称: 2012年济南市市直单位

办公设备协议供货

项目编号: JNCZGK-2011-113

甲 方: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 方: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2012年济南市市直单位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项目以JNCZGK-2012-113(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济南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受济南市财政局委托,组织实施本项目,成为本项目的合法当事人,具有办理采购事宜的必要合法根据;

2、甲方组织实施本项目或对供应商进行处罚时,须报济南市财政局审核通过方可实施,应当严格依法遵循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协议供货交易平台,并负责交易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

4、甲方有权根据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要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确定最终采购的产品、配置、数量和相关服务的内容;

5、甲方组织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6、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优惠幅度和报价;

7、甲方有权按照协议供货管理办法、本项目招标文件、本框架协议以及供货合同等文件文本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市场调研、价格监控、履约检查工作;如发现乙方违反招标文件、本框架协议或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停止乙方的供货资格;

8、最低价供应商不响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参与项目报价后,如报价最低接到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不响应,则取消乙方成交资格,按低价重新选取成交供应商。甲方调查确认后,视情况对乙方进行短期屏蔽或永久屏蔽的处罚。同时报财政局备案。

9、甲方会不定期组织专家会同监管部门随机抽取项目进行验收。

10、甲方保证依法履行此协议供货框架协议项下全部约定义务。

11、本框架协议其他未尽事宜,本中心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修正。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公布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后,取得为济南市市直单位提供中标产品的有效资格;

2、乙方承诺提供的投标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全新合格产品,为各采购单位提供不低于投标产品在中国对外公众网站或媒体上的标准服务,且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3、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中标产品停产,应及时通知甲方后删除,如有新产品推出,可以替换原中标产品或新增产品,但新产品的配置规格不得低于拟替换的原中标机型;

4、乙方保证在协议供货执行有效期内,降低中标产品的媒体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时,必须根据报刊媒体价、市场统一零售价或网上报价的调整而同时(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向甲方申请调整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必须低于本次投标价格及市场平均价。即便没有发生价格调整的,乙方也应每月按照甲方要求在协议供货交易系统中进行确认;

5、乙方配合甲方开展协议供货产品行情调查工作,并据此监测协议供货产品的供货价格;若发现协议供货价高于当期的市场平均实际成交价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时的承诺时,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将价格降低到市场平均实际成交价以下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时的承诺,否则将被取消该款机型的供货资格。甲方有权按照采购人所能有效证明的市场实际成交价格先行调低协议供货最高限价。甲方对乙方的处理结果将在政府采购指定的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协议供货产品的选配件;

6、如有必要,乙方将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投标产品的样机及有关配件,配合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测试及标后评测;

7、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乙方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中标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

8、乙方应设立专人负责对协议供货价格、机型配置等进行日常维护更新;

9、乙方同意甲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相关政府采购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乙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等相关信息,且无需事先经过乙方审查同意,任何在官方媒体的信息公布均属于或均被视为符合法律程序的信息公布,均不属于对有关保密义务的违反;

10、甲方决定延长或缩短本项目有效期的,可通过公开媒体予以公示。若乙方在七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接受甲方的要求,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本次招标所涉及或相关事项的有效承诺期限也相应延长或缩短。除此以外,乙方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内容;

11、乙方承诺在本项目项下的任何行为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符合有关依法纳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与待遇等各方面的规定。尽管乙方已做出上述保证,若一旦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承诺之任何情形,均属乙方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反报备要求:供应商在报价前无需取得任何授权或备案,但是成交供应商在签定正式合同前须提供所报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如不能按时提供则成交无效。若提供虚

假授权,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该供应商协议供货资格,并取消其下一届协议供货商招标资格。

13、乙方需按承诺及时供货,如发生不及时供货行为或所供设备非原装新品,将对乙方进行处罚:第一次暂停报价资格3个月,第二次暂停报价资格6个月,第三次停止乙方本年度协议供货中标资格,且无资格参与下一届协议供货招标活动。

14、乙方在网上超市所提供的产品参考价必须低于网络最低价,如高于,发现一次曝光一次,超过3次暂停乙方对该商品的报价资格3个月。

15、乙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济南市市直各部门及其下属各级预算单位,以及甲方指定的共享本次协议供货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

16、如乙方违反招标文件或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罚则及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乙方协议供货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三、其他规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已经签署或以任何其它方式有效成立的合同中所涉及事项的期限,均作为本协议所涉及或相关事项的有效期限。

四、解释权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本中心的书面解释为准。本协议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中心所做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五、协议保存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份,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份。

甲方(公章):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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