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财政局妇委会

2024-07-26

丰县财政局妇委会(共4篇)

1.丰县财政局妇委会 篇一

广丰县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作者:国库股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026 更新:200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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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丰县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广丰县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市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将国库资金拨付代理银行清算备用金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财政存款――清算备用金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通过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每日报来的按一级预算单位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格式见附件1,下同)中直接支付数额,与人行广丰县支行国库直接支付划款凭证(格式见附件2,下同)有关数据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通过代理银行办理的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每日提出来的按一级预算单位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中的授权支付数额,分“当日清算资金”与“次日清算资金”,分别与人行广丰县支行国库授权支付划款凭证(格式见附件3,下同)和清算备用金账户划款明细单(格式见附件4,下同)有关数据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

属于当日支付当日清算资金发生的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属于动用清算备用金账户资金,在次日进行资金清算所发生的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贷:其他财政存款――清算备用金

(四)代理银行前日从清算备用金账户支付的资金,通过当日上午同人行广丰县支行进行清算后自行补平。财政总预算会计根据人行广丰县支行国库授权支付划款凭证,同代理银行前日提供的清算备用金账户划款明细单核对无误后,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财政存款――清算备用金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

(一)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编号103)和“已结报支出”(科目编号213)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的“类”、“款”、“项”及预算单位记载(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专项类支出要记录到项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业务。本科目贷方,登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当天发生直接支付资金数;本科目借方,登记当天国库单一账户存款划入冲销数;本科目当日资金结算后,余额为零。

“已结报支出”科目用于核算财政资金已结清的支出数额,当天业务结束后,本科目余额应等于一般预算支出与基金预算支出之和。年终转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二)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根据银行支付凭证回执联,按一级预算单位分“类”、“款”、“项”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三)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每日按一级预算单位分“类”、“款”、“项”编制《预算支出结算清单》,并就其中的直接支付数额与人行广丰县支行国库直接支付划款凭证有关数据核对无误后,送总预算会计结算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四)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于授权支付的款项,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报来的《财政支出日报表》(格式见附件5)中的财政授权支付数额,分“当日清算资金”和“次日清算资金”,分别与人行广丰县支行划款明细单有关数据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并按一级预算单位登记支出明细账,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单位零余额账户额度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五)年终,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将预算支出与有关方面核对一致后转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已结报支出

贷: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六)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县财政局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不作正式会计分录,但需要备查登记。县财政局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记增加方;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支用资金,记减少方。增加方与减少方差额反映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结余数。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结余数与人行广丰县支行清算额度结余数的差额,与清算备用金账户中财政授权支付部分的支付资金数一致。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一)对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格式见附件6)及原始凭证(“工资”支出凭代发工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入账,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财政直接支付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预算单位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二)对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格式见附件7)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并在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科目(事业单位编号103,行政单位编号107)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三)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转账支付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和支用时,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现金

行政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现金

(五)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六)资产类“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改变为预算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结余、上级补助资金和各项往来款项等。

(七)年终决算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并逐级汇总、由一级预算单位上报县财政局。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后,各预算单位对所属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不作“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拨出经费”或“拨入专款”、“拨出专款”等账务处理,在汇总资产负债表时,将所属预算单位的数额直接相加。

四、建设单位会计

(一)对财政直接支付,建设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等-财政直接支付

(二)对财政授权支付,建设单位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并在资金占用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编号(234)会计总账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等-财政授权支付

(三)建设单位从零余额账户转账支付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建设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和支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待摊投资等

贷:现金

五、对账

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广丰县支行国库、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等都应建立全面的对账制度,在认真处理各项账务的基础上,加强对账工作,定期、及时地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核对账务。

(一)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中国人民银行广丰县支行国库和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核对账务。

1、与中国人民银行广丰县支行国库核对月末存款余额,对账单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丰县支行国库提供,对账内容为“国库单一账户”结存数、支出数。

2、与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核对按一级预算单位分“类”、“款”、“项”的支出数。

(二)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代理银行和一级预算单位核对账务。

1、与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核对按一级预算单位分“类”、“款”、“项”的当月发生和当年累计支出数,对账单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供。

2、与代理银行对账。对账内容为代理银行提供的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当月办理的各预算单位分“类”、“款”、“项”的财政直接支付数;同时与各代理银行核对各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支用数”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数”,对账内容为代理银行提供的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分“类”、“款”、“项”的相关数据。

3、与一级预算单位对账。对账内容为该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各级预算单位汇总的分“类”、“款”、“项”的预算支出总数,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数、支用数、结余数,对账单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供。

(三)预算单位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应就“单位零余额帐户”与代理银行核对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支出数、额度结余数,对账单由代理银行提供。经双方签证后的对账单由预算单位随同月份会计报表逐级上报。每日终了,预算单位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编制“现金库存日报表”。

(四)年终,县财政局和预算单位设置10天的整理期,用于处理未达账项等事宜。整理期结束后,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广丰县支行国库、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上下级预算单位之间的相关账务必须完全一致,不应再有未达账项。

(五)终了后,代理银行和基层预算单位对截止12月31日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下达、支用、余额等情况进行对账签证。代理银行将基层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全部注销,基层预算单位凭对账签证单注销单位零余额账户额度余额,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

借: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行政单位

借: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建设单位:

借: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等-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对财政直接支付指标余额不进行账务处理。

六、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支付管理改变和资金流转变化引起的会计核算改变的核算内容,支付管理和资金流转未改变的,仍按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2.丰县财政局妇委会 篇二

按照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在2月15日至3月20日提名候选人的基础上,各镇分别于3月22日至26日组织进行选举投票,现将选举投票阶段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xx镇26个村于22日投票选举,淳溪镇26个村、固城镇17个村于23日投票选举,砖墙镇14个村、漆桥镇

7个村、桠溪镇22个村于25日选举,东坝镇12个村、古柏镇14个村(不含江张村)于26日投票选举。已投票选举的138个村中,137个村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1个村当选人数不足3人须另行选举。在整个投票选举过程中,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当前农忙、抗旱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加大力度、细化落实责任,重点抓住选举前合并村、情况较为复杂的村,集中主要力量包村驻点,全程跟踪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法定程序,确保了投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目前,尽管接到部分群众的一些情况反映,但经调查核实,没有发现明显的违反法定程序操作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有5个村的投票选举结果存在一些问题,分别是:①xx镇胜利村(选举前由原肖王村、董牌村合并)两名主任候选人得票均不过半、没有当选,两人分别是原董牌村主任和肖王村会计,副主任、委员当选人数已超过三名,可以组成村委会,暂由得票多的副主任主持开展工作,暂缺的主任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适时另行选举产生。②淳溪镇渭凤村两名主任候选人得票均不过半、没有当选,两人分别是上届村主任和私营业主,副主任、委员当选人数已超过三名,可以组成村委会,暂由得票多的副主任主持开展工作,暂缺的主任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适时另行选举产生。③淳溪镇河城村(选举前由原河城村、城东村合并)两名主任候选人得票均不过半、没有当选,两人分别是原河城村主任和城东村会计,仅1名副主任、1名委员当选,不能组成村委会,必须在两个月内另行选举。④固城镇振兴村两名主任候选人得票均不过半、没有当选,两人分别是上届村主任和普通村民,副主任、委员当选人数已超过三名,可以组成村委会,暂由得票多的副主任主持开展工作,暂缺的主任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适时另行选举产生。⑤古柏镇江张村已按计划进行了候选人提名工作,鉴于目前该村因其他因素导致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经请示市局,可由古柏镇党委、政府根据村实际情况作出适当推迟投票选举工作的决定。此外,固城镇花联村田家自然村村民对村干部配备不满意,24日集体上访。

三、关于固城镇花联村田家自然村村民集体上访问题的调查情况:24日中午花联村田家自然村数十名村民到政府集中上访,事发后,由政府办牵头,组织部、民政局、县人大办、纪委、司法局、固城镇领导及时赶到现场并在信访局与部分代表进行对话疏导,于当日17时许劝散上访村民。上访人员主要反映村“两委”干部配备不合理,要求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由两个自然村(田家村、盛前村)各占1名。目前村党支部书记为盛前村人,此次选举主任候选人提名结果为两自然村各占1名。23日选举时,田家村选民以选民数少于盛前村(分别为499人、719人)、本村候选人当选无望为由,没有参加投票选举,村仍实施了选举投票程序,并公布了选举结果,部分田家村村民对此不满并于24日下午集体到县政府上访。劝散上访村民后,孔县长、黄县长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决定由政府办牵头,人大办、纪委、组织部、司法局、民政局组成工作组到村进行调查。

25日上午,工作组到花联村后,重点围绕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和村民的意愿两问题,认真开展了调查和引导教育工作,经与两个自然村20多位村民分别座谈、查阅选举资料,认为:选举没有违反法定程序。花联村由盛前、田家两个自然村组成,此次选举过程中,共登记选民1218名,其中盛前自然村719名、田家自然村499名,确定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2名。5月16日,在镇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村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组织进行了候选人提名,共发出选票750张、收回749张、有效票657张,按照得票多少确定了候选人,主任候选人2名:何七头(337票、盛前村人、原村副主任)、田利民(177票、田家村人、原村主任);副主任候选人3名:张小华(241票、盛前村人),田大春(220票、田家村人),张春华(59票、盛前村人);委员候选人3名:张浩(99票、盛前村人),田保头(78票、田家村人),孔启凤(67票),于5月20日出榜公示,同时公告于5月23日投票选举。5月23日,该村组织进行了投票选举,设主会场1个和3个投票站(盛前村2个、田家村1个)。投票选举过程中,田家村部分选民聚集在投票站不愿投票,镇、村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到场做了大量的宣传和劝导工作,但没有得到选民响应,至19时(投票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按规定携票箱到主会场集中,开箱计票前,田家村有三户在主会场投票7张(其中工作人员1户、候选人田

大春、田保头2户),经按程序计票,并当场宣布了选举结果:选举共发出选票685张、收回675张、有效票663张。主任何七头646票(田利民17票),副主任张小华632票、田大春550票,委员张浩638票、田保头588票,其中1名副主任和1名委员为田家村人。整个选举过程符合法定要求。经调查分析,田家村村民集体上访的主要原因:一是两自然

村由于历史原因积怨较深、长期不和,尤其是田家村村民对村干部配备较为敏感,1995年合并至今,一直维持着盛前村人任党支部书记、田家村人任村委会主任;二是在座谈中还了解到,目前田家村没有群众威信较高、能够得到普遍认同的人选,包括上届主任、本届主任候选人田利民,这也是田家村选民不愿意参加投票选举的一个因素;三是对村在为民办实事和公益事业投入上反映比较强烈,认为两村之间不平衡、明显偏向盛前村,片面认为如田家村没有人担任村主要干部,今后会更加吃亏,导致了24日的集体上访事件。

座谈过程中,经工作组宣传教育和引导,座谈对象表示同意做好村民工作,不再发生集体上访现象,并期望工作组向镇镇党委、政府反映他们的愿望,尽快给予答复解决,以稳定村民情绪。针对上述情况,工作组已将调查情况向固城镇作了反馈,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3.丰县财政局妇委会 篇三

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及国有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促进各项工程科学管理,规范施工,节约资金,保障质量。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区范围内,由管委会财政投资、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的建设工程,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开发区纪工委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监督;开发区采购办参与招标活动的监督。

第二章建设项目论证及立项

第四条建设单位每年六月份开始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制定下工程建设计划,七月初提报主任办公会研究。

第五条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重大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八月份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核。

第六条经主任办公会审核确认后,由各建设单位负责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工程测绘、勘察、方案设计。建设单位将设计方案提交规划部门审批后,由设计部门做出施工图纸和工程概算。各建设单位将施工图纸委托图纸审查公司进行图纸审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于十月底前(特殊项目可适当延后)将审查后的施工图交财政局,编制项目预算,同时办理环评、土地手续。

第八条 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工程预算提交经济发展局立项。

第三章建设工程发包管理

第九条工程立项批复后,由各建设单位写出招标申请,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根据工程的建设规模、性质内容,确定工程发包方式。

第十条列入建设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各建设单位应于每年的二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标工作。

第十一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选择综合实力强、资质高、信誉好的施工队伍,对建设工程推行总承包。

第十二条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建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库,建设局建立测绘机构库、地质勘察机构库、施工监理机构库;财政局建立审计机构库。每年建设项目确定后,根据主任办公会决定的重大工程项目由开发区审计分局直接审计,财政局据此结算;其余工程项目由财政局安排中介机构审计。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测绘、勘察、监理机构由招标办会同建设单位从代理机构库中确定或抽取;跟踪审计机构由财政部门委派;工程设计单位由建设部门根据工程性质、规模择优选择。

第十四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重新核对企业资质证、项目经理证、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确认无转包、分包行为后,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到规划、建设部门办理相关开工手续,确保工程项目在三月份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报开发区纪工委备案。

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中标企业法人代表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建设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

第十八条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设计文件会审,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设计单位及时解决会审时发现的问题,并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建设单位及时通知施工单位。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方案按工序、流程分解成若干施工阶段,每个阶段应制定工期、用料(含采购价格、数量)、人员、机具安排计划和投资预计。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审定。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不能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第二十条凡立项的工程必须办理质量监督委托,所有工程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管理。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工程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告知手续。

第二十一条生产设备进场,必须由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在场情况下进行,特种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队伍安装。安装材料和测试材料由安装工程施工人员清点保管。

第二十二条工程所需主要材料,须由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考察生产厂家确定价格后方可购买(符合招标范围的,必须按招标程序办理)。未经招标或以上几方考察的主要材料和成品,不准使用。

第二十三条隐蔽工程,须由建设单位、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在有关资料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现场拍照存档。严禁未经验收或资料未签字而私自隐蔽。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供应设备、材料进场时,应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按厂家督导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妥善做好材料和设备的存放。设备、材料自送达施工区域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损毁、丢失一律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如因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等原因须停工时,应当报告建设单位。

第二十六条在施工中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建设、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对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的施工单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质量问题和事故的补救措施,应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研究,统一意见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在安装设备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必须进行指导,在工艺上应完全按照厂方督导或安装文件的要求操作,严格技术把关,规范施工,由于错误操作引起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中产生的工程签证,工程量在2000元以下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签字盖章,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量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建设单位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工程量在50000元以上且原预算不含的签证内容或超原预算数额50000元以上的签证内容,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后,建设单位报主任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九条对于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臵和尺寸、增减施工图中工程量、更改施工图中的影响建筑物景观要求的建筑装饰材料及其他有关的重大工程变更。需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签字盖章,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方案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第三十条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呈报《竣工报告》,并在建设、监理认可工程完工后,施工人员方能撤离施工现场。

第三十一条工程保修费的扣留比例和保修期限根据施工合同、工程验收情况确定。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响应时间超过24小时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抢修,费用从保修费中扣除。

第五章建设工程验收与决算审计

第三十二条工程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集中整理,编制竣工图纸。

第三十三条整理阶段由建设、施工、监理、跟踪审计单位联合对工程中的甲方供材实行专项测绘,甲方供材数量经四方共同认可后形成单项书面证明。所有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必须经建设、施工、监理、跟踪审计单位现场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能生效。施工单位必须在竣工资料整理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

第三十四条对甲方供材的数量需在结算件中进行单项说明,结算件经建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开发区财政局评审中心,由管委会财政部门委派专业机构对结算件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据此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值超合同值的项目,必须按追加财政预算程序办理。

第六章工程款拨付办法

第三十五条列入预算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的相应阶段,根据工程进度及投资计划,列出阶段拨款计划报财政局按程序拨付。

第三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项目工程资金的及时拨付、正确使用。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承包商中标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所报一致,中标项目经理必须盯靠在施工现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商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擅自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工程的,解除工程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商因此给工程建设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民工工资规定,工程拨款首先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发生因农民工工资支付引起的上访事件,将由开发区工程招标办公室取消该施工队在开发区内参加工程投标的资格。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防疫工作,做到措施得力,卫生达标,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严格控制进出施工现场车辆、人员,按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现场人员名单、变动情况、健康状况等,若因此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会同招标办建立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对存在借用资质,分包、转包工程,出现重大质量和伤亡事故、拉拢、行贿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录入不良记录档案,取消其参加开发区工程招投标资格。

第四十二条建立招标代理、跟踪审计、监理、测绘、勘察等中介机构的评价机制,中介机构管理部门每年应根据建设单位反馈情况对入库中介机构履约情况、服务质量、投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建立信誉评价制度,根据信誉评价结果,形成良好的进入退出机制。

第四十三条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的,由开发区纪工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开发区建设局、市政局负责解释。

4.丰县财政局妇委会 篇四

关关于印发《永州市民政局迎接市人大常委

会工作审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民政局:《永州市民政局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和工作审议调查组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按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永州市民政局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州市民政局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计生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工作审议的实施方案》(永常办发(2010)2号)精神,确保工作审议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效能和干部队伍素质为目的,全局上下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找准问题,抓好整改。通过工作审议,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的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建立起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好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法制民政、阳光民政,廉洁民政,为构建和谐永州作出新的贡献。

二、迎接工作审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对我局工作审议的主要内容为2007年以来四个方面的情况:

1、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情况;

2、关于执行法律法规,特别是以本部门本单位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3、关于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承办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4、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整个迎审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月至3月)

1、已于春节前组织学习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初步动员。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3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工作审议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精神。

2、局党组研究制定我局迎接工作审议方案,成立局迎接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专抓领导和工作人员。

3、3月10日,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负责我局工作审议调查组的同意,召开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动员大会,全局干部职工、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区民政局局长参加大会。通过动员,进一步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审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对迎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实际行动认真迎接审议。

第二阶段:调查走访,自查自纠(3月至6月)

1、3月中旬,向人大工作审议调查组汇报07年以来的民政工作,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各项工作;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视察民政工作。

2、3月中下旬,局机关对2007年以来履行职能,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1)书面征求100名人大代表、100名基层民政对象、100名民政干部对市民政局工作的意见。(2)在永州民政网上发布公告,通过互联网征求全社会对我市民政工作的意见。(3)11名局领导带领分管科室组成11个调查组,下到11个县区开展工作调研,分别走访县区政府、民政局、乡镇政府、社区、村组、企业和民政基层院所,了解实情,征求意见。(4)对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归纳整理,由分管领导对业务工作形成自查自纠的书面整改报告,经党组研究,在4-6月开展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未审先改工作。

3、5月初,召开局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听取局领导、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4、5月中旬,向工作审议调查组汇报自查自纠、未审先改情况,听取工作审议调查组调查情况的意见,进一步抓好未审先改工作。

5、6月中旬,全面收集整理批评意见和整改情况。汇总社会各界对市民政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未审先改情况,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报市人大工作审议调查组和领导小组办

公室。

第三阶段:接受工作审议,组织参加审议会议(7月)

1、按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局机关有关人员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工作审议会议;在审议会议上,局长向会议作工作报告,与会人员认真倾听审议调查组的审议报告、人大代表的审议发言,诚恳地接受批评、意见和建议,局长代表全局作整改表态发言。

2、将审议会议上审议调查组、人大领导和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意见进行研究。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抓好落实(8月至11月)

1、制订整改方案。8月上旬,根据审议会议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和人大常委会的交办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抓好整改落实。局长挂帅,组织班子和力量,按照整改方案,逐个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做到该纠正的问题必须依法纠正,该处理的人和事必须认真作出处理。对其中重大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审议调查组汇报。11月底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实行市、县区联动开展整改工作,指导督促县区

民政局配合市局做好集中整改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12月)

1、做好整改情况汇报和向社会公布工作,争取以良好的整改成果迎接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测评,力求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2、搞好整章建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3、对工作审议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写出工作审议总结报告。

4、对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报经市人大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同意后,继续进行整改,限期办结。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市民政局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高增遗任组长,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罗建南、顾晓姣(常务)任副组长,局领导陈玉贵、何挺松、周基良、陈宇永、李晓明、郭德贵、陈炜、熊华清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负责综合宣传、联络督办、后勤服务等具体工作,综合宣传组由唐楚华、朱振军、秦韬组成;联络督办组由陈泽民、杨春国、庄海洋组成;后勤服务组由聂少英、管静、陈文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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