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2024-11-04

武术比赛竞赛规程(精选8篇)

1.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篇一

2013年全国传统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5月25日-27日,在江苏省徐州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江苏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江苏省武术协会、徐州市体育局承办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武术中心、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武术之乡和武术组织。

五、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其它传统太极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42式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等规定套路均为传统项目。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行、地术拳、其它南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其它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它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鈅、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

(二)对练项目: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内容以单项拳种拳术或单项拳种器械为主要体现形式。

六、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1-3支参赛队;各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体育院校、武术之乡、武术馆校限报1支参赛队;每队可报运动员20名(男、女不限),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

(二)每名运动员最多报2个单项(拳术、器械各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1项。编组限2人或3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项目比赛和集体项目比赛。

(二)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最新《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三)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类项目除外),2、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

5、太极拳和太极器械规定套路减少动作不予扣分。

6、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四)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200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2周岁至17周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C组:18周岁至39周岁(1974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

D组:40周岁至59周岁(1954年1月1日-1973年12月31日)。

E组:60周岁和60周岁以上(1954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拳术和器械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拳术类、器械类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四)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归器械类)设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

(五)传统武术比赛最佳运动员:

1、按男、女分别录取最佳运动员。参加者须是各单项(以实际参赛人数在15人及15人以上的项目)第一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5000元人民币。

2、若有拳术或器械两个项目进入最佳运动员决赛,只能选一项参赛。选项时间在个人项目比赛结束时,即到竞赛编排组选项。

(六)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于2013年4月25日24 时之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二)全国传统武术比赛筹委会

联 系 人:张庆沛、柳 建、陈伟

联系电话:张庆沛0516-85826123、***

柳 建0516-85827066、***

陈 伟0516-85827066、***

传 真:0516-83858936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南路169号(徐州市委党校学术报告厅四楼)徐州市武术运动协会

邮 编: 221009

电子邮箱:xzswsydxh@126.com。

十三、其它: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于5月24日上午0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三)各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5月23日晚22: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五)各队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5月23日晚22:00点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六)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七)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和器械自备。

(八)本次比赛,增设传统武术最佳运动员,是以传统武术比赛个人项目为预赛。参加项目以传统武术比赛中个人项目各单项

2013新加坡国际传统武术大赛竞赛规程(2013年7月11日至15日)

一、时间、地点:2013年7月11日至15日 新加坡举行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新加坡少林国术总会

(二)支持单位:新加坡武术龙狮总会 中国武术协会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新加坡气功十八式协会 新加坡跆拳道总会 印度尼西亚武术总会 新加坡蔡李佛鸿胜馆 马来西亚柔佛州武总会 澳大利亚武术协会 新加坡星洲白鹤派体育会 新加坡惠安公会

(三)承办单位:新加坡龙辰国际有限公司 中国龙辰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中国武汉体育学院武术学院 中国湖北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新加坡星洲惠华国术研究社 中国浙江台州国际文武学校

三、参赛单位:

各国家、地区武术协会、大专院校、武术馆校、武术健身社团机构、老年人协会、功夫团体、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俱乐部、中小学校、城镇武术之乡等均可组队参赛。

四、赛事日程安排:

《日程安排表》

时间日期

上 午

下 午

晚 上 地 点

7月11日

全天 裁判员报到

宾馆、酒店

7月12日

全天 参赛团队报到

宾馆、酒店

裁判员熟悉场地

裁判员学习

联席会议

比赛场地

7月13日

开幕式、比 赛

比 赛

比 赛

比赛场地

7月14日

比 赛

比赛、闭幕式

比赛场地

7月15日

旅游 购物 景点、商场

7月16日

离会、机场接送

宾馆、酒店

注:具体时间安排,将在报到时发给代表队。

五、项目设置和年龄分组:《项目表》(详见附件二)

(一)武术套路:设拳术、器械、对练和集体等四类。男女分为17个年龄组别,集体项目按参赛人员的平均年龄分组。

(二)武术散打:设8个重量级别。男女分为成年和青年2个年龄组别。

(三)健身气功:设个人单练和集体二类。不分男女设4个年龄组别。集体项目按参赛人员的平均年龄分组。

(四)跆拳道:设个人品势和集体品势展示二类。男女分为5个年龄组别,集体项目按参赛人员的平均年龄分组。

(五)中国武术段位考评:一至六段。不分年龄组。

注:年龄分组均以2013年7月1日为基准,逐岁计算。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规定:

1、报名起止日期: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5月10日新加坡、北京时间零点以前止。(以寄出邮戳或网上提交时间为准,且报名材料俱全。)

2、必填表格的规定:以下必填表格,必须填写打印件,由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填入领队、教练的联络信息,参照《项目表》并按“项目填报”规定,填入运动员所选的项目名称和编号。

(2)《费用报名表》(详见附件三):填入所有与会者的参赛费用,按照《费用标准A、B》(详见附件四)的规定,填入各项费用及费用总和。

(3)《安全责任声明》(详见附件五):团队负责人亲笔签署加盖公章。

★注:“表格”在大赛网站下载:

★ 捷星、胜安、国泰、港龙:

由中国各地出发,均有直飞或中转—飞抵新加坡。

(往返价格:约1500元至3000多元人民币,提前订票价格低)

订票网站:网上搜索。

★ 旅行社:

各地旅行社也可代定国际机票。

2、世界各国——赴——新加坡:由所在的城市直接飞往新加坡。(提前订票价格低)

十五、费用标准规定:

本次大赛《费用标准A、B》(详见附件四)中的规定,是指在新加坡境内的相关费用。新加坡本地参数费用标准另定。

参赛者是指:领队、教练、运动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等;

参观者是指:随行的家属和其它参观人员。

十六、《2013新加坡国际传统武术大赛武术段位考评办法》

2013新加坡国际传统武术大赛期间,将举行中国武术段位考试和评定。这次段位制考试和评定,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发布的《中国武术段位制手册》相关文件和 《2011中国武术段位制海外人员培训班(简章)》(2011Training Course of Chinese Wushu Duan Wei System for Overseas Practitioners),并由中国武术协会派出监察员和考评组主持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凡参加中国武术段位考评人员,在2013新加坡国际传统武术大赛的《项目报名表》的“段位申报”一栏中,填写选择的段位等级“1~6” ;《费用报名表》“段位费”一栏中,选择填写相应的考评费。

(二)考评内容 本次段位考评,组织段前级、一段至六段的理论和技术考试。

(三)考评组织 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专家组成考评组,对理论和技术成绩进行现场认定。

(四)考评方式

(1)考前准备:

申报参加段位考评者,须于考试前自学《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任一拳种的相应技术和理论知识,作为考试必需的“规定项目”。同时,自学《中国武术段位制手册》。

(2)考试内容:

1、理论考试: 采用开卷考试方法——统一发给试题,自行从《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本人报考项目教程)和《中国武术段位制手册》中查找资料进行答题。

2、技术考试:凡申报段前级、一段、二段者,只考试《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规定的相应内容。凡申报三段、四级、五段、六段者,需考试规定和自选2项。

① 规定项目:只能从《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选取任一拳种内容,作为规定项目接受考试。

② 自选项目:报考者本人擅长的武术项目。

(3)考试形式:

规定项目考试前将进行规定动作的统一示范。必要时组织2学时以内的短时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规定项目考试形式

① 设置专门场地进行考试。

② 根据场地和考评员视角,同一规定项目(同拳种,同段位)进行考试时,可以安排多人同时演练,接受考评。

2、理论考试形式

开卷考试。报到时发给考题,自行安排时间,开卷完成。参加规定项目考试时交卷。

(五)取得段位证书方式 本次大赛武术段位考评分中国内地和海外人员两个组别,两组取得段位证书的方式分别如下:

(1)中国内地人员组:

1、参加大赛组织的武术段位技术和理论考试。

2、经考试取得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和理论考试成绩证书。

3、凭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和理论考试成绩证书及相关资料,向申报人所在地武术段位制办公室申报段位。

(2)海外参加武术段位考评人员组:

1、参加大赛组织的武术段位技术和理论考试。

2、经考试取得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和理论考试成绩证书。

3、将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和理论考试成绩证书,以及准确填写好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申报表》及相关附件,一并交中国武术协会考评组进行综合评定。在赛会期间颁发《中国武术段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1)中国内地人员组:

报名和考试费:详见《费用标准表B》

(2)海外参加武术段位考评人员组:

1、报名和考试费:详见《费用标准表B》

2、段位认定费:

Duan Qualification Level 1-3: US$ 30/level;

1st Duan: US$ 60;2nd Duan: US$ 90;3rd Duan: US$ 130;

4th Duan: US$ 160;5th Duan: US$ 200;6th Duan: US$ 230;

(七)准考资格规定

(一)不能越段报考。如果现有三段位,只能报考四段,不能报考五段或以上段位。

(二)如果现在尚无段位者初次申报参与考试,原则上只能报考一段。对于训练时间较长者,且具有一定技术水平者,也可申报二段、三段。对于已较长时间从事武术教学或组织社会武术工作者,也可根据个人达到的水平和取得的成绩,申报四段、或五段、或六段。这些申报者必须提供个人从事武术活动的简历一份,并附主要成绩证明(复印件),供考评组考评。

(八)购买《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可登陆“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系列教程官方网站”http://)

2.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篇二

制定竞技武术散打规则, 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这就要求在制定散打规则时, 要尽力提高散打比赛的对抗性、观赏性, 吸引更多的人喜爱散打运动。目前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在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而这些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散打运动进一步发展。本文从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入手, 进行调查研究, 使武术散打规则的修改和改革朝着有利于提高比赛的观赏性方向发展, 从而更好的顺应市场化的发展潮流。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将军杯”2007年全国男子武术散打锦标赛

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

三、结果与分析

1.加强武德教育和规范、强调武术散打的“抱拳礼”礼仪

通过笔者到“将军杯”2007年全国男子武术散打锦标赛比赛现场调查, 发现运动员的抱拳礼给人留下的确实就像是在敷衍或是在完成规定的任务。这种对礼节不讲究、不重视、不尊重的行为给观众留下的印象就是运动员的行礼不是发自内心的而是一种应付, 是为礼节而礼节的行为, 崇尚武德的精神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

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统计结果, 有73%的专家和教练员赞成脱下拳套行抱拳礼, 有27%的专家和教练员赞成戴拳套行抱拳礼。建议加强和规范武术散打的抱拳礼, 在行抱拳礼时脱下拳套再相互行礼, 再加上传统的音乐的衬托, 使武术散打的抱拳礼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

2.改革和创新武术散打服装护具, 增加民族特色

散打技术随着护具形制的演变而变化着。过多的强调护具的保护作用, 反而会使散打技术因护具的保护性而趋向简单化, 在今后的训练比赛中,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 服装护具应朝着安全性、轻便型、电子化方向研制, 量化击打效果, 从而保障规则的易操作性, 也令比赛更精彩、更激烈。

从问卷调查数据表明, 在武术散打的护具和服装改革中, 建议采用传统特色的分别是20%和32%, 所占比例相对较大。我们知道散打源于传统武术, 其护具和服装设计如果能参照传统的风格, 也许就会更多的体现出这项运动的传统特色。这样也许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其观赏性, 并且能让观众在看过武术散打比赛后, 对武术散打的护具造型以及体现出的传统设计理念所吸引。

3.改革与创新散打擂台, 突显中国传统文化

通过问卷调查, 建议用现有擂台和有围绳擂台的分别占27%和20%, 建议设计并使用具有传统特色擂台的占53%, 独具民族性的运动才是最具生命力的, 越民族性的运动, 才越是属于世界的运动。因此, 建议古为今用的从比赛场地的布置、场内外气氛的调动等各方面对散打比赛进行艺术包装, 建议将擂台设计有四边形改为八卦形, 体现中国武术的传统内涵。相对于四边形的擂台来说, 八卦形的擂台能给观众留下深刻的传统的感觉和印象;从一定程度上增强武术散打比赛对观众的吸引力。

4.通过判罚劝告、警告来减少比赛中的消极搂抱

从笔者到“将军杯”2007年全国男子武术散打锦标赛现场, 发现抱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方主动摔, 一方防摔, 造成持续2秒以上的僵持;一种是由于运动员体力不济, 利用规则中“互相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2秒喊停”的条款, 相互抱缠在一起。

对于这个问题, 我们进行专家调查, 大部分专家认为主要是加强对消极搂抱的判罚力度, 减少抱缠的机会。要求规则限制搂抱的次数, 对搂抱现象进行劝告, 甚至扣分, 有30%的专家和教练员建议采用罚分制;有39%的专家或教练员建议在规则中增加允许膝法进攻的条款;有31%建议取消“倒地在先”条款。

四、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 竞技武术散打竞赛规则是制约和影响其比赛观赏性的重要因素。

(2) 对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改革与创新是增强其比赛观赏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2.建议

(1) 在散打比赛前, 安排散打运动员传统武术套路展示, 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观众的观看热情, 让观众感觉到武术散打的传统气息。

(2) 在散打比赛前, 安排功力展示。建议在武术散打比赛前, 通过运动员踢木板、碎砖块等功力展示, 给观众带来强烈的视觉享受。

(3) 在散打比赛前或休息时间, 安排武术散打专家对武术散打动作的讲解、示范建议在武术散打比赛前或休息时间, 也效仿武林大会的成功经验, 通过武术散打专家的讲解示范, 让观众更好地看懂比赛, 也可以让现场观众参与专家的讲解示范, 提高观众的参与热情。

参考文献

[1]刘劲松.对散手推广普及若干因素的思考[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2004, (3) .

[2]李龙, 王浩.对竞技散手的现状分析与思考「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 2005.

[3]刘劲松, 刘谦.散打运动中的美学特征[J].荆州师范学院学报 (自然科学版) 2004.

[4]李中正, 彭彦铭散打运动中的美学体征[J].武术科学, 2006.

[5]邱丕相.武术套路运动的美学特征与艺术性[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06.

3.武术推手竞赛规则 篇三

武学道场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竞赛性质

一、个人竞赛

在个人所属的级别内,以所取得的比赛成绩确定个人名次。

二、团体竞赛

按规程规定,以被录取的运动员成绩之和确定团体名次。

第二条竞赛办法

根据竞赛规模、人数,可分为单循环、分组循环、单败淘汰或双败淘汰制。

第三条性别分组和年龄规定

一、性别分组

分男子组和女子组

二、年龄规定

男子55周岁以内,女子50周岁以内

第四条体重分组级

一、48公斤级(48公斤含48公斤以下)

二、55公斤级(55公斤含55公斤以下)

三、60公斤级(60公斤含60公斤以下)

四、65公斤级(65公斤含65公斤以下)

五、70公斤级(70公斤含70公斤以下)

六、75公斤级(75公斤含75公斤以下)

七、80公斤级(80公斤含80公斤以下)

八、85公斤级(85公斤含85公斤以下)

九、85公斤以上级

十、无差级别

第五条称量体重

一、由检录组负责称量体重,裁判组、编排记录组配合完成。

二、运动员在赛前两小时内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并在一小时内称完,逾期作该场弃权论。

三、称量体重时,先由体重轻的级别开始,如体重低于所报级别时,仍可在原级别比赛,如体重超出原报级别,在规定时间内降不到原级别时,则可参加无差级别比赛。

四、运动员经过健康检查和称量体重后,即进行抽签,遇有特殊情况,如本级别只有1人,需参加无差级别比赛,应经大会批准。

第六条

一、“入场”裁判员列队入场,被介绍者应成立正式姿势向观众行抱拳礼。

二、运动员进场后,站在场上裁判员两侧,面向裁判长。介绍运动员时,被介绍者应成立正姿势向观众行抱拳礼,然后互行抱拳礼。

三、每场比赛结束时,运动员在听侯场上裁判员宣布比赛结果后,先向裁判员行抱拳礼,再相互行抱头礼,方可退场。

第七条服装

运动员必须穿推手比赛服装比赛(短袖衫、运动裤、软底运动鞋、红、黑腰带各1条)。

第八条竞赛局数和时间

每场比赛三局二胜制,每局净推三分钟,局间休息一分钟。

第九条竞赛中的信号和胜负制定

一、每局赛前五秒钟,计时员鸣哨通告比赛,鸣锣宣告每局比赛结束。

二、场上裁判员用口令和手势裁定比赛。

三、边裁判员根据场上裁判员的手势和口令结合运动员的比赛情况独立进行评分。比赛结束后,裁判长鸣哨,三个裁判员同时出示双方运动员的得分。

四、裁判长根据边裁和记分员的记录,决定比赛的结果。

五、场上裁判员宣布比赛结果。

第十条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一、运动员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严肃认真地进行比赛,严禁故意伤人。

二、教练员和本队医生应坐在指定位置,局间休息时允许给运动员进行按摩和指导。

三、比赛时运动员不得要求暂停,遇有特殊情况,需向场上裁判员举手示意。

四、运动员不可留长指甲,不可戴手表和易伤及对方的物品上场比赛。

第十一条弃权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不宜参加比赛时,须有大会医生证明,作弃权论。

二、三次检录不到,或检录后自行离开者,作弃权论。

三、比赛中运动员可举手要求弃权,教练员也可向场上裁判员举旗或丢毛巾弃权;运动员擅自终止比赛,作弃权论。

第二章裁判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三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裁判组:

裁判长1人记录员1人计时员1人场上裁判员1人场上边裁判员3—5人

三、编排记录组:

编排记录长1人编排记录员2—3人

四、检录组:

检录长1人检录员2—3人

五、宣告员1—2人

六、医务人员2—3人

第十四条裁判人员的职责

裁判人员在大会组委会的领导下,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做好裁判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总裁判长:

(一)领导裁判人员学习竞赛规则、规程,讲解裁判法。

(二)负责裁判组的分工。

(三)根据竞赛规程和规则的精神,解决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但无权修改竞赛规程和规则。

(四)比赛中指导裁判组的工作,有权调动裁判员的工作。在裁判工作有争议时,有权作出最后决定。

(五)赛前组织裁判长检查落实场地、器材和有关裁判用具。

二、副总裁判长:

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其职责。

三、裁判长:

(一)组织裁判组的业务学习,落实有关事宜。

(二)检查比赛用具,审核签署记分表。

(三)比赛中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可作最后决定。

(四)比赛中,对裁判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时,有权暂停比赛进行处理。

四、场上裁判员:

(一)对临场运动员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与规则不符者,应及时纠正。

(二)用口令和手势指挥比赛。

五、场上边裁判员:

(一)独立进行评分,记录双方比赛得分。

(二)当裁判长鸣哨时,同时出示比赛结果。

六、记录员:

(一)根据裁判员的裁决,准确地记录双方运动员的得分、罚分、犯规等事宜。

七、计时员:

准确掌握比赛时间,通告比赛开始和结束。

八、编排记录组:

(一)审核报名表,编排秩序册。

(二)负责各体重级别的运动员抽签,编排每场比赛秩序表。

(三)准备竞赛中所需的各种表格。

(四)登记和公布各场比赛成绩,排列竞赛名次。

十、检录组:

(一)比赛前20分钟开始点名,按规则要求检查运动员服装等事宜。

(二)负责称量运动员的体重。

(三)处理运动员赛前临时事宜,如有弃权者及时报告裁判长及有关人员。

十一、宣告员:

在比赛过程中,报告比赛成绩、介绍竞赛规程、规则和比赛项目的特点以及大会审查过的宣传材料。

十二、医务人员:

(一)审核运动员的“体格检查表”。

(二)负责竞赛中的医务监督和现场急救处理,对伤病运动员能否参加比赛提出建议。

裁判方法及评分标准

竞赛法则

一、竞赛中贯彻“沾连粘随”、“刚柔相济”、不丢、不打的原则。

二、只须采用、捋、挤、按、采、化、靠和捌、撑、勾、绊的技术进行比赛,严禁拳打、足踢。

比赛方法及攻击部位挒

一、第一局双方互搭右手,左手扶在对方的右肘部,右足在前,左足在后,进行定步推手赛。

二、第二局右脚在前互搭右手;第三局互换场地,左脚在前互搭左手(单手),进行活步推手赛。

三、每局开始时,运动员上同一侧脚成自然步,前脚心踩于中心点,搭好手,当场上裁判员发出开始信号后,即可进攻对方。

四、攻击部位限于头部以下。

五、可以使用脚绊、脚撑、脚勾等,但脚不得离开地面。

犯规

一、技术犯规

(一)不准使用硬拉、硬拖、搂抱的动作(单手或双手超出对方身体侧面中心线、屈臂、屈腕为搂抱)。

(二)故意造成对方犯规者。

(三)单、双手抓住对方衣服或双手死握对方者(单手顺势采除外)。

(四)未发“开始”口令即进攻对方或已发“停止”口令仍进攻对方者。

(五)比赛中对裁判员不礼貌或不服从裁判者。

(六)双方未搭手,抢先进攻者。

二、侵人犯规

(一)使用拳打、头撞、撅臂、擒拿、抓头发、点穴、肘尖顶、捞裆、扼喉、膝顶、脚踢、踏、绞等动作者。

(二)打击头面部者。

(三)脱手或脱身(离开身体)发力撞击者。

罚则

(一)违反“技术犯规”六条之一者,每犯规一次,判劝告一次。

(二)违反“侵人犯规”三条之一者,每犯规一次,判警告一次。

注:1、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2、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3、一方受罚达5分时,对方为胜方。

得分

一、优势胜利

(一)在一局比赛中,一方出现两次得5分动作,即为该局胜方。

(二)一场比赛中,一方受罚达5分时,判对方获胜。

(三)比赛中因对方犯规造成受伤,经医生检查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受伤者获胜。

(四)比赛中因伤不能坚持比赛者,判对方获胜。

(五)比赛中运动员或教练员要求弃权时,判对方获胜。

二、得1分

(一)定步推手时,使对方后足移动一次者得1分。

(二)使对方双脚移动一次者得1分。

(三)两次消极,对方得1分。

(四)凡违反“技术犯规”中之一者,给予劝告,对方得1分。

(五)双方先后倒地、后倒地者是主动倒地或是被对方拉倒者得1分。

三、得2分

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四、得3分

一方倒地,站立者得3分。

五、得4分

凡运用“推手”技术、方法,清楚、干净利落地将对方倒地者得4分。

六、得5分

(一)凡运用“推手”技术,发放对方出圈或下擂台者得5分。

(二)凡自行下台或出圈者,对方得5分。

七、不得分

(一)双方同时下台或倒地不得分。

(二)双方对顶超过3秒(判在原地重新搭手继续比赛)不得分。

(三)凡不使用推手方法或规则不允许的动作进攻对方者,不得分。

(四)主动走化、移动者,对方不得分。

场地规格与要求

比赛可在地毯、地面或擂台上进行

一、用5厘米宽的白色标记线画一个直径为5米的圈(沿线内计算),圈外四周设2米宽的保护垫。

二、圈内的中心点为直径50厘米的“阴阳鱼”图,是比赛开始时双方站立的位置。

4.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篇四

杯”演武大会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9月22日至9月24日,在济宁市汶上县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汶上县教育体育局、体育中心、三、承办单位:宣传部、文广新局、电视台、汶上县武术运动协会、轩岳武术太极俱乐部

四、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自选项目

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拳、南刀、南棍;太极拳、太极剑等。

2.规定太极拳项目

规定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42式太极剑竞赛套路。

3.传统武术项目(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及其他传统太极拳。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形、地术拳,等其他南拳。

其他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螳螂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

(2)传统器械

单器械: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及其他单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等其他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等其他软器械。

(二)对练项:徒手与徒手对练、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

集体拳术、集体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集体器械等。

四、参加办法

各武术协会、研究会、中小学校、俱乐部,团体,个人均可组队或个人参赛。

(一)每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人,运动员男女不限。

(二)套路比赛运动员参赛项目每人可报3项(拳术、器械、集体项目各1项)

(三)集体项目人数不少于6人,性别、年龄不限。

(四)各代表队的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己审核,以报名单盖章,或签字后确认。参赛运动员请自行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参赛人员均需签署《责任声明书》(附件),末签署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六)大赛设“武术推广贡献奖,”对宣传、组织达30人以上选手参加本届赛会,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表彰,在开幕典礼上由主礼嘉宾颁发锦旗和证书。

五、竞赛办法

(一)遵循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2版)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项目时间

1.自选项目、规定项目、传统项目、单练对练和展示项目:完成套路时间50秒至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项目:完成套路时间4至6分钟。演练至4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太极器械项目:完成套路时间2至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集体项目:4分钟以内(可自配音乐、但不能带说唱)5.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三)自选项目设男、女组别,不设年龄分组。

(四)年龄分组:

儿童组(A):12周岁以下(200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少年组(B): 12周岁至17周岁(2000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青年组(C): 18周岁至39周岁(197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中年组(D): 40周岁至59周岁(1958年1月1日-1977年12月31日); 老年组(E): 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195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自选项目、规定项目和传统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集体项目:录取一、二、三、等奖,按实际参赛队录取。设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

(四)团体名次:录取前八名。成绩计算:按各队参赛运动员自选项目、规定项目、传统项目前三名累计计算,分值高者列前。

分数换算:按每一个第一名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1分计算。

(五)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截止2017年8月25日,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将电子版请发电子邮件至:651404733@qq.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24时。

3.报到时请各队将参赛运动员的2寸免冠照片1张、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交至大会组委会,并签署《责任声明书》。

(二)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经费

(一)参赛费:200元

参赛费报名时汇款至汶上县武术协会组委会指定账户:中国建设银行户名:徐珍,银行账号:

(二)随大会统安排食宿:每人每天160,报到时缴纳。

(三)不随大会住宿一切自理。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由大会组委会选聘,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十、其它

(一)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解释权属于大会组委会。

5.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篇五

一、竞赛时间

2011年12月19—23日

二、竞赛地点

参赛学校运动场

三、比赛内容

全国第三套中小学广播操、全国中小学系列武术健身操

四、参赛方式

以全校为单位,全员参加,以教务处注册人数为准

五、评分标准

1.服装(1分)

(1)运动服或校服,颜色一致(0.8分)

(2)装束活泼大方(0.2分)

2.进、退场(1分)

(1)集合速度快,动作整齐(0.6分)

(2)精神饱满,朝气蓬勃(0.4分)

3.队形队列(2分)

(1)指挥:口令清楚、宏亮、预动令明显、节奏感强(0.2分)

(2)学生:动作正确、整齐、协调(1.8分)

4.广播体操(6分)

(1)领操员:动作优美,正确规范,力度协调(1分)

(2)动作表现:整齐规范,部位准确,节拍分明(4分)

(3)精神面貌:情绪饱满,斗志昂扬,精神振奋(1分)

六、评分方法

-1-

1.裁判员评分:采用“记录法”减分,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则得满分。2.扣分范围:

(1)人数:缺1人扣0.1分。(2)服装:服装不整齐扣0.5分。

(3)进、退场:动作缓慢、零乱,态度消极,扣0.5分。(4)队形队列:有1班1动1人错误,扣0.2分。

(5)广播体操:以抽检班级为单位,每一节动作不整齐,扣0.3分。

七、录取名次

1.以区为单位,按小学、初中和高中参赛学校所得分合并计算总成绩,得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名次并列,分别录取广播操和武术操团体总分前八名。

2.以学校为单位,按小学、初中和高中参赛学校的成绩,分别录取广播操和武术操前八名。

-2-

武汉市中小学生广播操、武术操比赛评分标准

-3-

主题词:学生体育评比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2月5日印制

6.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篇六

竞 赛 规 程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 2012年全国女子武术散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4月25日至29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武警政治部,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训练基地、陕西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运动员

7名,领队、教练、医生各1名。

(二)运动员须是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年龄在18-35周岁(含18和35周岁)。

(三)同一级别中每单位限报1人。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女子团体赛、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二)获得2011年全国武术散打冠军赛各级别前4名的运动员为种子选手,如名次并列,用抽签的方法决定种子选手的排位。

(三)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五)获得女子各级别前12名的运动员,可参加本全国武术散打冠军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名次录取前

6名给予奖励。各级别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每队按每人所获名次分别计算团体总分,高者列前。总分相等时按照新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二)每级别10人以上取前6名;6-9人取前4名;3-5人取前2名;1-2人则不录取名次。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填写正式报名表一式两份,于

2012年3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和 江苏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各一份(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91号,邮编:210024)。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裁判员于2012年4月22日,各运动队于4月23日报到(具体地点待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九、其它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验《散打运动员注册卡》,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体检证明须在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原件。以上各项任缺一项不能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报到后,大会将组织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抽查。

(四)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五)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六)各参赛单位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2年全国男子武术散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5月31日至6月6日在黑龙江省黑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武警政治部,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训练基地、陕西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5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以上级。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运动员12名,领队、教练、医生各1名。

(二)运动员须是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年龄在18-35周岁(含18和35周岁)。

(三)同一级别中每单位限报1人。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男子团体赛、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二)获得2011年全国武术散打冠军赛各级别前4名的运动员为种子选手,如名次并列,用抽签的方法决定种子选手的排位。

(三)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五)获得男子各级别前16名的运动员,可参加本全国武术散打冠军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名次录取前

6名给予奖励。各级别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每队按每人所获名次分别计算团体总分,高者列前。总分相等时按照新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二)每级别10人以上取前6名;6-9人取前4名;3-5人取前2名;1-2人则不录取名次。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填写正式报名表一式两份,于

2012年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和黑龙江省射自剑运动管理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211号,邮编:150049)各一份,逾期者不予受理。(二)裁判员于2012年5月28日,各运动队于5月29日报到(具体地点待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九、其它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验《散打运动员注册卡》,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体检证明须在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原件。以上各项任缺一项不能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报到后,大会将组织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抽查。

(四)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五)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六)各参赛单位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2年全国武术散打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11月14日至18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项目:48

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5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以上级。

女子项目: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

三、参加办法

(一)在2012年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中获男子前16名、女子前12名各级别的运动员可参加比赛,运动员所代表单位需与锦标赛单位一致。

(二)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队各1人)、医生1人。

四、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男子个人赛及女子个人赛。

(二)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三)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四)获得2012年全国男子、女子武术散打锦标赛各级别前4名的运动员为种子选手,如名次并列,用抽签的方法决定种子选手的排位。

8(五)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一)每级别录取前6名。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六、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填写正式报名表一式两份,于

2012年10月1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和陕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各一份(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东路303号奥体公园内,邮编:710065)。逾期者不予受理。(二)裁判员于2012年11月11日,各运动队于11月12日报到(具体地点待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七、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办法另行通知。(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八、其它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验《散打运动员注册卡》,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体检证明须在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原件。以上各项任缺一项不能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报到后,大会将组织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抽查。

(四)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五)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六)各参赛单位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2年全国男子武术散打精英赛

第一次预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7月9日至15日在安徽省芜湖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武警政治部,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训练基地、陕西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

56kg级、65kg级、70kg级、80kg级、90kg以上级。

(二)男子单项:

60kg级、75kg级、90kg级。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运动员8名,领队、教练、医生各1名。报名时,教练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

(二)运动员须是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年龄在18-35周岁(含18和35周岁)。

(三)同一级别中每单位限报1人。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男子团体5个级别作为一个单项进行单败淘汰赛,5个级别的比赛上场顺序通过抽签产生)。

(二)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三)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四)已获得2012年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男子60kg级、75kg级、90kg级前2名的运动员为种子选手,用抽签的方法决定种子选手的排位。

(五)本次比赛中获得团体和各单项级别前8名的运动员可直接取得精英赛决赛资格。

(六)本次比赛中获得团体和各单项级别前4名的运动队和运动员作为精英赛决赛的种子选手。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和各单项级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填写正式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2年6月9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和安徽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97号,邮编:230001)各一份,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裁判员于2012年7月6日,各运动队于7月7日报到(具体地点待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九、其它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验《散打运动员注册卡》,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体检证明须在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原件。以上各项任缺一项不能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报到后,大会将组织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

(四)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五)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六)各参赛单位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2年全国女子武术散打精英赛

第一次预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6月12日至14日在辽宁省朝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武警政治部,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训练基地、陕西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女子团体

52kg级、60kg级、70kg级。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运动员3名,领队、教练、医生各1名。报名时,教练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

(二)运动员须是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年龄在18-35周岁(含18和35周岁)。

(三)同一级别中每单位限报1人。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女子团体3个级别作为一个单项进行单败淘汰赛,3个级别的比赛上场顺序通过抽签产生)。

(二)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三)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四)本次比赛中获得团体和各单项级别前8名的运动员可直接取得精英赛决赛资格。

(五)本次比赛中获得团体和各单项级别前4名的运动队和运动员作为精英赛决赛的种子选手。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和各单项级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填写正式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2年5月1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和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业训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路18号,邮编:230001)各一份,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裁判员于2012年6月9日,各运动队于6月10日报到(具体地点待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九、其它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验《散打运动员注册卡》,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体检证明须在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原件。以上各项任缺一项不能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报到后,大会将组织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

(四)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五)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六)各参赛单位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2年全国武术散打精英赛

第二次预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9月3日至9日在河南省洛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武警政治部,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训练基地、陕西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 1.男子团体

56kg级、65kg级、70kg级、80kg级、90kg以上级。2.男子单项: 60kg级、75kg级、90kg级。

(二)女子团体

52kg级、60kg级、70kg级。

四、参加办法

(一)2012年全国男子、女子武术散打精英赛第一次预赛前8名之外的运动员参赛。

(二)报名时不许更改参加预赛时的体重级别和更换运动员。

(三)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各1人),医生1人。

(四)报名时,教练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男子团体5个级别作为一个单项进行单败淘汰赛,5个级别的比赛上场顺序通过抽签产生;女子团体3个级别作为一个单项进行单败淘汰赛,3个级别的比赛上场顺序通过抽签产生)。

(二)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三)本次比赛中获得团体和各单项级别前4名的运动员可取得精英赛决赛资格。

(四)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和男子各单项级别分别录取前4名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奖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填写正式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2年8月3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和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健康路150号,邮编:450012)各一份,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裁判员于2012年8月31日,各运动队于9月1日报到(具体地点待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九、其它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验《散打运动员注册卡》,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体检证明须在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原件。以上各项任缺一项不能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报到后,大会将组织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抽查。

(四)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五)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六)各参赛单位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012年全国武术散打精英赛

决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10月24日至28日在山东省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武警政治部,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协上海训练基地、陕西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 1.男子团体

56kg级、65kg级、70kg级、80kg级、90kg以上级。2.男子单项: 60kg级、75kg级、90kg级。

(二)女子团体

52kg级、60kg级、70kg级。

四、参加办法

(一)第一次预赛中获得男、女团体,男子各单项级别前8名和第二次预赛获得前4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时不许更改参加预赛时的体重级别和更换运动员。

(三)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各1人),医生1人。

(四)报名时,教练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男子团体5个级别作为一个单项进行单败淘汰赛,5个级别的比赛上场顺序通过抽签产生;女子团体3个级别作为一个单项进行单败淘汰赛,3个级别的比赛上场顺序通过抽签产生)。

(二)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三)男、女团体第一次预赛中获得前4名的运动队作为决赛的种子队;男子各单项级别第一次预赛中获得前4名的运动员作为决赛的种子选手。

(四)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和男子各单项级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奖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填写正式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2年9月2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和山东省武术院散打部(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81号,邮编:250014)各一份,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裁判员于2012年10月21日,各运动队于10月22日报到(具体地点待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九、其它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验《散打运动员注册卡》,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体检证明须在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原件。以上各项任缺一项不能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报到后,大会将组织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抽查。

(四)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五)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六)各参赛单位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公共体育武术散打教学比赛探讨 篇七

1公共体育武术散打教学比赛全方位安全防护方法

学校公共体育学生,武术功底和武术散打基础都很差,较难掌握竞技对抗性很强的武术散打的攻防技战术。因此,教学比赛中,一旦被重拳击中或被重腿踢中身体要害部位,就容易发生肢体损伤。这些损伤会强烈地刺激武术散打课的学生,产生应激恐惧等多种不良心理,影响学生参加武术散打教学比赛的积极性和胆魄。范谋德对经过6个月散打课训练(包括实战和比赛)的280人进行问卷调查,发现96%的学生都不同程度发生损伤,损伤的性质多为轻型伤,一般损伤占92.7%,较严重的头、腹部击昏占2.5%,鼻出血占4.6%,因受伤严重留下较严重后遗症占0.3%。从损伤部位看,下肢损伤居第一位,为39.2%,上肢损伤占27.9%,躯干部损伤占24%,头面部伤占8.9%。在下肢损伤中以小腿和足趾部、脚背的挫伤发生率为较高,分别为19.2%、8.2% 和7.6%,严重的骨折与脱位在整个训练过程中发现3例,约占0.3%。[2]由此可见,加强学校公共体育武术散打教学比赛全方位安全保护,重点是增加头盔、护腿和护脚踝的保护面积和抗击打效果,对口、鼻、目、耳等容易击中的部位,要设计好有效的防护面具,增加拳套的厚度和柔软度,确保重拳击中头面要害部位后仍无伤害,同时设置有效的武术散打教学比赛安全规则,有利于武术散打教学比赛的科学普及和创新发展。

2公共体育武术散打教学比赛技战术的设置方法

2.1 教学比赛中近打远踢技战术的设置方法

教学训练时,既可以通过讲解,拆招,喂手来体会其心理战术和攻防技战术过程,又可以同假设之敌进行搏斗,强化心理技能[3]。教学比赛中,若自己身矮臂短,但攻防起动速度很快,身步闪转移动非常灵活,善于靠近对手进行摔打,应使用近距离贴身攻防技战术,抓住有利战机时要敢于快速逼近对手,以左右滑步闪开对手的截击,贴近对手后,即以拳脚连击对手有效空位,再以靠体摔技法制对手倒地;若自己臂长腿长,善于在进攻时放长击远,但攻防起动速度较慢,身法和步法不灵活,应使用截打远踢游击技战术与对手保持适当距离,以直拳和腿法直线堵截对手的近身攻势,快打快撤,使对方发挥不出来近击技术,以放长击远技战术取得最后胜利。

2.2 教学比赛中主动进攻技战术的设置方法

教学比赛中,若已经了解对手的攻防实力和防守中的习惯漏洞,自己的技战术虽不如对手,但拳脚进攻力量、抗击打能力和体力耐力等素质都强于对手,应使用主动进攻技战术,控制住赛场主动权;若自己的攻防能力强于对手,对手已产生胆怯畏惧的心理反应,应使用主动进攻技战术压制对手,以主动得分战胜对手;若比赛时间已过半,对手的得分比自己领先,且采取保守战术拖延时间,应使用主动进攻技战术,抓住对手身步失调之机,防守漏洞之时,放手强攻,力争得分,寻机将对手击倒,反败为胜。

2.3 教学比赛中防守反击技战术的设置方法

教学比赛中,若感到双方实力基本相同,但对手攻防技术较差,虽然是不停地进攻,但是没有章法,盲目地硬打硬拼,攻击效果很差,进攻时往往不注意防守空位,应使用防守反击技战术, 巧避对方攻势锋芒,后发制人;若比赛已经接近终场,自己的赛场经验丰富,攻防感觉好,防守能力强于对手,点数比分虽然已较大的领先对手,但自己的攻防速度和耐力都比对手差,应使用防守反击技战术,以攻防假象控制比赛节奏,抓住对手的空位防守反击,保持比分优势。

3 公共体育武术散打教学比赛心理战术的设置方法

3.1教学比赛中紧张应激心理战术的设置方法

教学比赛中,如果对手出现高度紧张,呼吸增快,手足无措, 肌肉颤抖,动作失常,身步失调,愁眉苦脸,攻防反应迟钝等反应,就是紧张应激状态[4]。当发觉对手处于紧张应激心理状态时, 应迅速调节心理战术,抓住对方担心比赛成绩不好而影响名声, 因攻防技术发挥不好而遭同学嘲笑,因思维紊乱而技战术反应僵化之际,使用虚引实打的技战术,以较大的虚攻假动作逗引对手防守失调,露出空位,再以稳、准的手脚连击技术攻击对手有效空位,迫使对手始终处于紧张应激心理状态,发挥不出来自己的技战术水平而失败。

3.2 教学比赛中淡漠消极心理战术的设置方法

教学比赛中,如果对手出现情绪低落,迷迷糊糊兴奋不起来,反应迟钝,动作怠慢,四肢无力,意志消沉,不想比赛等反应, 就是淡漠消极状态[4]。当发觉对手处于淡漠消极心理状态时,应迅速调节心理战术,抓住对手担心被击中受伤而畏惧胆怯,因想打又不敢打,因斗志涣散弄不请该反击还是该退守而攻防失调之际,使用先发制人的技战术,以迅猛的组合拳法攻击对手中上盘防守弱点,以连贯的组合腿法攻击对手中下盘有效空位,再以快摔法制对手失衡倒地,不给对手缓势之机,迫使对手怯场失误,恐惧消极而一败涂地。

3.3 教学比赛中过度兴奋心理战术的设置方法

教学比赛中,如果对手出现情绪特别高,比赛时头脑发热, 硬拼蛮干,猛打猛冲,技法单纯,慌乱急躁,呼吸加快等反应,就是过度兴奋状态[4]。当发觉对手处于过度兴奋心理状态时,应迅速调节心理战术,抓住对方得分心情迫切,因只想得分争主动而不停地进身出拳起腿,因开场不顺利急躁发火打气仗而不顾防守地猛打猛上之际,使用避实击虚的技战术,刺激对手急躁发怒而硬拼蛮干时,则采取先避开其急攻锐气,严密防守自身要位, 致使对手急攻无效而自乱攻防阵脚,当对手兴奋之余斗志衰退, 久攻之后体力下降,急躁之中漏洞百出之时,则善于抓住有利攻防战机,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一招得手即连环重击对手有效空位,迫使对手失利失分而整场失败。

4结语

公共体育武术散打教学比赛,是武术散打实战竞技运动的普及推广,既要保持武术散打的基本攻防方法和竞赛规则,又要保证参赛学生的身心安全,还要不断提高教学比赛的技战术水平和心理战术水平,使公共体育学生通过教学比赛掌握武术散打的实用技战术和攻防心理战术。

建议广大公共体育武术散打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实践中改进和更新武术散打教学用具,完善公共体育武术散打护具的全方位保护功用,完善公共体育武术散打教学比赛技战术和心理战术的设置方法,使学生在身心安全的竞技娱乐中学会武术散打的攻防技能,促进学校公共体育武术散打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不断提升,推进武术散打竞技比赛与游戏娱乐活动的科学普及和创新发展。

摘要:文章采用资料法、调研法、教学观察法和逻辑分析方法,探讨学校公共体育武术散打的教学比赛方法和设置。研究结果表明:学校公共体育武术散打教学比赛宜采用全方位安全防护的方法,设置在武术散打攻防技战术教学之后,设置好学生攻防技战术和心理战术,由任课教师组织实施,负责教学比赛的安全工作。

8.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篇八

关键词:现代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0. 前言

众所周知,在运动技术发展过程中,竞赛规则起到了极为关键且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是一个促使运动技术前进的“指挥棒”,同时还是当代体育竞技运动中的一个基本特征。所以,从某种层面上而言,竞赛规则指引了竞技体育运动的发展方向。现代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散打技术的发展趋势、竞赛的质量以及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可见,进一步加强对现代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改革与完善,对促进武术散打技术的提升,具有极为重大且现实的意义。

1.现代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理论依据

在当前的现代武术散打运动中,其规则的制定应当注意几个的内容:(1)应当充分考虑到运动员的安全。武术散打运动在追求激烈性时,还必须注意运动员的安全,且必须将其安全性放在首位。(2)应严格依照武术散打技术动作间互相制约的内在规律性[1]。该内在规律性充分表现出了散打运动的特点,并且还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相对技术的展现,比如腿法进攻距离较长,这就限制了拳法的充分发挥,进而使得拳法的运用出现了改变,从而使得散打的独特拳法应运而生。正是由于不同技法间互相限制的内在规律性,使得现代武术散打技术体系变成了一个整体,而并非是一些人所说的“拳击加腿”。(3)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现代武术散打运动正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种环境下产生的,且是在经济杠杆的协助下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众所周知,一项运动的普及与发展,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例如场馆的建设、训练以及各种比赛等,而当前我国在体育项目上的财政投入有限,仅仅依靠国家的资助是难以继续生存下去的。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快对散打市场的扩展,努力创造收入,进而加强自身的“造血”能力,凭借自身的力量使自己继续生存、发展下去。所以在对散打规则进行制定时,应当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竞赛的欣赏性与竞技性,以吸引广大群众的注意,进而构成一个庞大的散打市场。

2.现代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改革措施

2.1 强化保护措施,确保运动员的安全

不管是哪一种竞技体育运动,在对其比赛规则制定的过程中,都必须充分考虑运动员的安全,运动员的基本安全是最为重要的,在上述现代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理论依据中同样提到了这一点。倘若运动员身上有许多的损伤,不但会对竞赛的观赏性带来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和奥林匹克宪章的宗旨不相符。因此,在制定竞赛规则时,应当通过各种举措来加强对运动员的保护,例如对竞赛过程中的击打“度”予以限制,在不伤害对手的前提下取得胜利。亦或者是加大判罚的力度,对于在散打竞赛中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应当给予严厉的惩处,即取消故意伤人者的比赛资格,判对方为胜者;对于使用违禁药物的运动员,将其比赛资格予以取消。通过种种规则措施来加强运动员及其其他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而保证现代武术散打比赛的健康发展。

2.2 制定有民族特色的竞赛规则

首先,应当进一步强化运动员的武德教育。早在春秋时期,我国就出现了“武德”一词,且对其内容进行了总结,即禁暴、保大、戢兵、化公定、安民、和众以及丰财等[2]。在古代,武德不但是练武之人所必须遵守的一个道德,同时还是一个基本的伦理道德。而在现代体育运动中,运动员也应当具备武德。在现代武术散打比赛中,运动员彼此之间应当互相行礼,以示对对方武德、武艺的敬佩之情与互相学习之意;运动员还应当对裁判员行礼,以示其感谢与敬意,且原意服从裁判的判决。这种礼仪不仅有助于技艺的交流,同时也展现了我国“万事礼为先”的崇高美德。

其次,应当添加“以柔克刚”的技法,以实现技术朝更高水平的发展。在不同的拳种流派,其技法内容或名称都不尽相同,虽然如此,但都离不开“踢、打、摔、拿”的范围。从技术风格上来讲,现代武术散打的特点表现为:以力大胜小、以快胜慢、以强胜弱,硬碰硬,追求抗击打能力,其中最为常见的打法就是分离性打法,但是以小力胜大力,以柔克刚等打法较为少见[3]。因此,应当增加“以柔克刚”的技法,通过灵活巧妙的身形步法,利用恰当的技战术,以充分展现中华武术的优势与特点。

2.3 增加競赛的欣赏性

一项体育运动要想继续发展下去,离不开广大观众的大力支持,而要想建立良好的观众基础,就必须提高竞赛的欣赏性。对现代武术散打运动而言,带有商业性的散打竞赛有相对较高的欣赏性,能够吸引众多观众的注意。诚然,将媒体的宣传、包装去除,就必须通过对规则的完善与改革,以此来提升比赛的欣赏性,具体的措施有:(1)站在增加欣赏性的角度,对边台技术予以明确,例如只可采取有效的摔法、拳法以及腿法等将对手打下台,不可利用硬拉硬推的方式。好的边台技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现代武术散打比赛的欣赏性。(2)允许膝法进攻,且限制搂抱次数。在散打比赛过程中,双方搂抱或纠缠是导致比赛气氛不热烈的一个主要因素,该场面会对竞赛的欣赏性造成极大的影响。

3.结束语

综上,在体育运动中,竞赛规则是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准则,同时还是其继续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伴随着现代武术散打竞赛的多样化发展,对其竞赛规则进行完善与改革,进而打造出具备安全性、统一性、科学性以及合理性的规则,是当前散打运动所必须处理的一项任务。

参考文献:

[1]戚虎,李勇.从竞赛规则角度对提高武术散打观赏性的对策研究[J].凯里学院学报,2010,28(6):114-116.

[2]张恒,任飞.竞赛规则的改变对散打运动影响研究[J].西江月,2013,(18):4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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