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贷款介绍信

2024-07-29

办理贷款介绍信(精选14篇)

1.办理贷款介绍信 篇一

生源地信用贷款贷款介绍及办理流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

21简介:生源地信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2007年,国家首次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五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并在08年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范围。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

一、办理地点: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款人: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贷款性质:信用贷款,无需担保。

四、贷款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按学制需要一年一贷(2007年一贷多年的贷款合同依旧)。

五、贷款期限:在校年限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

六、贷款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自付利息(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利息按天计算,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七、还款方式:贷款人须在毕业当年对还款计划进行确认,每年的12月21日和8月31日为固定的还款日;为了消除产生的息差,如遇节假日原则上不能顺延;贷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八、贷款用途:向高校交纳学生应缴费用,剩余资金可用于生活费。

九、申请材料:

1、本新录取的学生提供:

(1)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往届在校生提供:

(1)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学生证原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十、借款程序

1、申请:申贷学生前往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返回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查盖章手续后,提交给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也可在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预先办理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审查盖章手续,以减少往返次数。

2、借款审查: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自学考试、成人短期培训机构学生不能申请)。

3、学生开户、签订借款合同和系统录入:

1)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在省农村信用社指定网点开立用于贷款资金结算的个人账户,并授权网点从该账户办理资金划汇、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学生他一定在农信社办理划汇、扣收手续,否则贷款资金将无法划拨到高校)

2)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录入借款申请信息、合同信息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合同号。

3)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审查通过的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年一签),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学生资助中心、开发银行和借款学生各执正本一份,共同借款人执副本一份。学生资助中心并向学生提供合同回执,借款合同在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审批并确认后生效。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4、学生报到回执、资助中心录入回执信息并完成系统申报流程:

1)合同回执主要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道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便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经入学。

借款学生应在入校报道后,及时到我校学生工作处(行政楼一楼)办理高校确认手续,通过邮寄或家长传递方式,将合同回执提交给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资助中心录入回执信息,并完成系统的审批、汇总、上报程序。

5、贷款发放:

1)县资助中心向省资助中心提交系统审批工作流程,省资助中心审批后将系统流程提交分行;

2)县学生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学生资助中心和声农信社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3)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4)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5)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6)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7)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8)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9)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由学生将发票复印件邮寄或转交给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

十一:还款方式:

1、学生自行还本付息流程:

(1)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2)代理结算行根据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转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账户,再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账户转的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开立的专户。

2、提前还款流程:

(1)借款人于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提前还款进行审核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代理结算行发出扣款通知单。

特别说明:

1、贷款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同时到现场办理。再次申请时,原则上贷款学生和学生家长需同时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确有困难的,在不变更共同贷款人的情况下,一方可持对方委托授权书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变更共同贷款人时,需要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

2、我校学生资助中心积极配合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需要办理的同学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要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学工处王科长81652029。

3、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制定划款缴费账户:

户名:

账号:

行号:

开户行:

联系人:胡世杰81652028(财务处)王得海81652029(学工处)

2.办理贷款介绍信 篇二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在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 企业性质不属于金融企业, 所以其大部分的业务核算和一般企业一样。但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主营贷款业务, 和一般企业的会计处理必然存在差异, 下面仅就其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业务处理方法进行介绍。

一、贷款的发放和收回

发放贷款时, 财务部门依据贷款合同和《贷款发放审核表》等相关原始凭证, 做以下会计分录:借:贷款;贷:银行存款。如果贷款属于抵押贷款, 则要对抵押内容在备查账中予以登记。

贷款收回时, 做以上相反的处理。如果收回的款项中含有以前预提的利息, 应同时给予冲销;属于本期的利息, 计入本期的营业收入。借:银行存款;贷:贷款 (本金) , 应收利息 (预提利息) , 营业收入 (本期利息) 。

二、贷款计息

贷款利息可以采用分次结息和一次还本付息的方式。分次结息又分为按月结息和按季结息。在实际操作中, 为降低贷款风险, 无论采取何种结息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都应该按月计息, 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计息时:借:应收利息;贷:营业收入。收回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利息。

三、贷款的期末计价

小额贷款公司至少应当在每年年末对尚未收回的各项贷款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对有证据表明存在回收风险的贷款, 根据其可能的回收金额与贷款额之间的差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一定要按照当地对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的要求计提, 其账务处理如下: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

对已经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 以后其可能回收额得以增加的, 在原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金额范围内, 按增加的金额对“贷款损失准备”予以转回。转回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和计提相反。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转销。转销贷款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

四、银行借款

当小额贷款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足时, 可以在各地规定的范围内向银行拆借。借入资金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拆入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时, 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向银行拆借的借款利息, 不是计入“财务费用”, 而是计入“利息支出”, 会计分录如下:借: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

应注意的是, 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利息也不冲减“财务费用”, 而是计入“营业收入”之中。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

3.办理贷款 公积金缴存证明用处大 篇三

抵押贷款额度不足,公积金缴存能做辅助证明

市民李女士是一家私企的老板,在丰台区买了套两居室。今年国庆节儿子结婚以后,她打算给儿子买辆车,因此准备用自己名下的房产申请抵押贷款。她在咨询了几家银行后得知,由于自己名下的房产房龄较老,贷款额度无法满足需求,部分银行需要她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根据缴存的额度来辅助证明她的信用资质。

专家解析

在抵押贷款额度不足的情况下,部分银行还需要借款人开具公积金缴存的证明,将公积金缴存的额度作为辅助证明材料,以此解决房龄较老或抵押成数不够的难题,满足借款人在贷款额度上的需要。

公积金缴存年限确定无抵押贷款额度 ,解决入股资金难题

韩先生是一家信托公司的经理,月收入2万元,已经连续缴存了8年公积金。近期他打算入股朋友新开的一家房产公司,前后需要100万元左右的资金,因此他想用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然而各家银行对抵押经营贷款的审核都比较严格,银行信贷人员建议韩先生通过无抵押贷款的形式解决资金问题,而且能通过公积金缴存的年限来确定具体贷款的额度。

专家解析

针对这一难题,银行推出了一项新的贷款产品,将公积金年限与无抵押贷款的额度直接挂钩,可以通过公积金的缴存年限申请无抵押贷款,降低无抵押贷款的门槛。而在贷款额度方面,一般银行对无抵押贷款都有不同的标准,对借款人的个人资质要求也比较高,然而用公积金缴存与无抵押贷款相结合,让无抵押贷款的申请的方式更加灵活,也为需要短期融资的借款人拓宽了无抵押贷款申请的渠道。

通过连续缴存年限可以推算出无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例如公积金连续缴存1~3年,申请的最高额度为月收入的12倍;连续缴存3~5年,最高额度为月收入的36倍;连续缴存5~10年,最高额度为月收入60倍;而连续缴存1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到的最高无抵押额度为月收入的96倍。公积金缴存年限确定无抵押贷款额度的方式见附表。

具体到案例中的韩先生,可以通过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来申请无抵押贷款,由于韩先生已连续缴存公积金8年,而他的月收入是2万元,按此进行推算,连续缴存公积金5~10年,无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为月收入的60倍,因此他最高可以贷款的额度是120万元。而他需要的生意金是100万元,所以在最高可以贷款的额度上,使用公积金的缴存年限的方式申请无抵押贷款,完全可以解决韩先生生意资金的问题。

4.办理贷款介绍信 篇四

组合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组合贷款办理答疑

组合贷款是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于一身的贷款方式,由于组合贷款综合了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与商业贷款额度高的优点,受到大家的欢迎。那么好组合贷款需要什么材料?房金所为您解答组合贷款的相关问题。

组合贷款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一手房组合贷款,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配偶、所有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上都必须到场(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并带好私章。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未婚证明、离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所有共同借款人收入证明

5、首付款发票(大于房价的20%)

6、预售许可证(期房)或大产证(现房)(复印件)

7、预售合同(期房)或出售合同(现房)(原件)

8、房产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10、扣款存折(原件、复印件)通存通兑

11、公积金帐号:包括共同借款人

房金所:专注房产抵押贷款

如果您是要购买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您需要提供下述材料:

1、申请人、配偶、所有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上都必须到场(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并带好私章。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同上

3、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未婚证明、离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所有共同借款人收入证明

5、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6、上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大于房价30%

8、房产评估报告

9、放款存折(复印件)

10、扣款存折(原件、复印件)通存通兑

11、公积金帐号:包括共同借款人

组合贷款的利率怎么算?

组合贷款的一大特点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度内按照住房公积金利率计算,超出部分才按照商业贷款利率计算。

组合贷款流程是什么?房金所小编把申请流程给大家列出来。

(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需带上《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领取。)(2):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窗口审核贷款额度(会一并计算你要缴纳的相关费用,记得带上钱。)

(3):到指定银行办理商业贷款。

(4):抵押人及借款人本人持印章、活期存折或信用卡和下列材料到窗口审核收件后再次缴纳相关费用,签订贷款合同、签订委托划款协议。

(5):借款人于指定日到中心委托贷款银行窗口领取贷款回执。

房金所:专注房产抵押贷款

组合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1、组合贷款可以提前还商业贷款

组合贷款有一部分是商业贷款,也有一部分是公积金贷款。个人提前还款,可以选择提前还商业贷款,不过要知道的是提前还商业贷款需要注意这些:必须是个人的存款或者现金,不能用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还款。

2、组合贷款可以提前还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除了一些商业贷款,还有公积金贷款,而在提前还款的时候,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提前还公积金贷款的。为了做到“专款专用”,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也可以用来提前还款。

其实个人提前还组合贷款,可以随意选择自己想要还的个人贷款。只不过在提前还款前,需要提前15-30天左右提出申请,当银行同意后才可以办理相关的还款手续。

5.企业贷款卡办理 篇五

一、企业财务电子报表的使用说明

请您在填写“2行政许可申请书”的同时一并填写“3企业财务电子报表(填写上年报)”及“4企业财务电子报表(填写办理月上月报表)”两份电子报表(填写单位“元”),并在您办理业务前至少一天将两份电子报表发送至邮箱内,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单位名称;

二、行政许可申请书的填写相关要求(注:所有居民身份证均要求正反面!)

1、要求单独提供的资料如下(共7项)

① 当年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当年已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 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④ 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无国税,需提供企业自己出示的原因说明并盖公章;

⑤ 验资报告复印件(非“审计报告”!请连同附件一起复印);

⑥ 出资方有效证件。a:若出资方为企业,提供该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b:若为内地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c:港澳台提供有效的港澳台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或护照(除中国大陆地区的身份证外,其他地区身份证均不可使用);d:外籍人员提供有效护照;

⑦ 上的年报以及办理月的上个月报表(报表抬头必须加盖公章)

2、相关注意事项

1)若出资方同时身兼法人/总经理/财务等职务,除了贴在表格上的身份证之外,请再将其身份证单独复印出来放在资料里!

2)要求提供的验资报告上企业名称、出资金额、股东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表格上所填一致,若不相同请出示相应有效的变更手续。【a,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工商局盖章的变更证明;b,股权变更需提供转让双方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3、特列情况:

1)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验资报告的,企业需自己出具资金来源证明(证明中说清楚出资人、出资币种及金额)并盖公章

2)分公司、事业单位、合伙企业,无验资报告的,需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或拨款单位的出资证明并盖其公章,及该主管单位(拨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6.办理贷款介绍信 篇六

一、个人借款所需资料

1.保证担保

⑴借款申请书

⑵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或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户口薄、结婚证,未婚者须有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收入证明;

⑶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征信报告;

⑷担保人身份证、收入证明、工资卡。

2.抵押担保(一般为房产抵押)

⑴借款申请书

⑵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或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户口薄、结婚证,未婚者须有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收入证明;

⑶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征信报告;

⑷被抵押房屋的房产证、评估报告(两份);

7.办理贷款介绍信 篇七

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 是指农户以其本人或第三人依法有权处分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作抵押物向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借款的行为。

贷款对象

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30万元以内。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贷款利率

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实行优惠利率, 优惠幅度由县级联社根据利率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抵押物的规定

必须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贷款在30万元 (含) 以内的, 可由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与其邀请的林业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共同参与对抵押林权的评估, 确定抵押物价值。林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办理流程

8.办理贷款委托书 篇八

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现实社会中,我们越来越多的事务会去使用委托书,怎么写委托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办理贷款委托书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贷款委托书 篇1

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有坐落于 北京市 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因委托人不在北京,现委托代为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和出售的如下手续:

1、办理贷款申请、放贷业务及签署相关文件,领取相关资料等相关手续,包括签订相关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等文件;

2、多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相关事宜,领取抵押后的房产证及他项权利证等;

3、办理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的提前还款手续及领取解押材料、房产证、他项权利证等文件;

4、代为到公证处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强制执行公证;

5、代为接收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放的款项;

6、其它与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7、多次办理该房产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8、办理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的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及受托期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行为,委托人均予承认,并由委托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两年。

委托人(签字):

_______ _年____月____日

办理贷款委托书 篇2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 因本人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公馆社区鹿角村修建住房,向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五德支行(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本人无法到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

年 月 日

代理人:

年 月 日

办理贷款委托书 篇3

委托人:_____,男,一九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女,一九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我委托人__系未婚,与受托人__系__关系,现我准备以按揭方式购买位于___县___路___号“______项目”__幢__单元__楼__号的房屋,该房屋购买后为__单独所有,无其他共有人。现我因事务繁忙,不能亲自办理购买该房屋及按揭贷款等相关事宜,特委托__为我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一、与上述房屋开发商签订相应的认购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并领取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向上述房屋按揭银行申请贷款及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并以上述房屋提供抵押担保,与按揭贷款行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包括填写相应的贷款申请、划款授权书、代扣代缴委托书及缴纳与抵押登记、担保相关的`费用、代为承诺我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担保责任时,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及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预登记和抵押担保登记等事宜。

三、授权按揭贷款银行查询我们的相关征信。

四、在上述按揭银行开立还款账户,办理储蓄卡。

五、受托人有权就其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文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提供的材料和所产生的正当费用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

办理贷款委托书 篇4

XXX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需将在XXX市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养老/医疗)转出XXX市,因故不能亲自前去贵中心办理,现委托**(身份证号码*****)代为办理转出手续。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户籍类型:城镇□ 农村□

本人户籍地邮编:********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受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续代办委托书(单位)

XXX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我单位职员---,(身份证号码:---)根据有关政策,需将--市---县(区)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转入XXX市,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代为办理转入手续。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委托人签名:

办理贷款委托书 篇5

委托人:,性别,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身份证住址:______

委托人:,性别,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身份证住址:______

受托人:,性别,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身份证住址:______

我(们)与受托人系____ 关系。我(们)欲购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会龙九组中德.英伦联邦 B 区____栋____单元____楼____号的房屋,我(们)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房屋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购买上述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及相关的附件、协议,代交首付款及相关费用。

二、代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性文件的公证事宜(如果合同中附有强制执行条款,我(们)愿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关材料。

三、代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贷款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所有相关事宜。

四、代为在银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作为此笔贷款的委托扣款账户。

五、代为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

六、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七、代为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八、代为到相关管理部门查询住房登记记录信息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九、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托人:

年X月X日

办理贷款委托书 篇6

授权人姓名(以下简称“授权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姓名(以下简称“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授权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要求必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2.经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 壹 年,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

声明及保证:

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授权事项。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

授权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省 _______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日期: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办理贷款委托书 篇7

个人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由于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个人贷款卡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办理贷款委托书 篇8

我系(这里填写委托机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将授权委托(这里为被委托机构)公司的(这里为被委托人)为我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 支行办理代办贷款卡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签字)(如有必要还可添加贷款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委 托 人:(委托公司)

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XX年XX月XX日

9.小额担保贷款办理规定 篇九

1、哪些人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方面有哪些规定?

㈠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境外就业的,可申请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

㈡符合条件人员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控制在10—20万元。其中对吸纳失业人员5人以下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对吸纳失业人员5人(含5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吸纳失业人员数量以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为准。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取前12个月按月付息,后12个月按月还本付息方式还款,其中:一年期以内贷款可以采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款的方式。

㈢对贷款期限不足两年的,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给予剩余期限的再次贷款。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小额担保贷款资格。

3、符合哪些条件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

4、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报哪些材料?

从事个体经营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⑴申请人本人资料:①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或在人力资源“一卡通”系统中确认是自谋职业状态);③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残疾人需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伤残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⑥随军家属应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其他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反担保证明;

⑷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境外就业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⑴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反担保证明;

⑶与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和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方面的有关协议和合同;

⑷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用A4纸一式复印4份,提供原件,递交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需复印首页、索引、卡片),房产证需复印完整,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创办企业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⑴申请人本人资料:①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③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残疾人需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伤残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随军家属应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和《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

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还贷能力报告;

⑸对创业1年以上的企业,需提交前一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⑹反担保证明;

⑺验资报告;

⑻贷款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用A4纸一式复印四份,提供原件,递交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需复印首页、索引、卡片。房产证需复印完整。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本人。

5、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的反担保有哪些规定?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依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可采用房屋抵押、保证人担保等。其中,抵押房屋要求产权清晰、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保证人担保可以由具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职工提供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需1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需2人担保。担保人之间为无限连带责任。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应在保证合同上签字。

6、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从事个体经营或境外就业的市内四区贷款申请人,向户口所

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创办企业的市内四区贷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7、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到期一次还款后,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的解押手续?

贷款申请人若采用房屋抵押做为反担保方式的,在贷款到期一次还款3个工作日后,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还款的银行存折,到市就业服务服务中心创业指导服务区窗口办理抵押房屋的解押手续。

8、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若贷款期限未满,因营业执照注销需重新办理失业登记前,应办理哪些手续?㈠办理提前还贷款手续,电话与贷款银行预约还款时间;㈡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在贷款银行办理的存折(或卡)按预约时间,到青岛银行香港东路支行偿还贷款;

10.办理贷款介绍信 篇十

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是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基于创业人员的申请和承办单位 (就业经办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个私协会、教育部门) 的推荐意见, 经当地社保、财政部门确认后自主审批, 向创业人员发放用于开展创业的贷款。

功能和特点

“组织推荐、统一担保、农信审批、财政贴息、多方共管”。对借款人实行免担保、免利息。

贷款对象

从事除国家禁止及限制行业以外的微利项目经营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

贷款额度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每一名创业者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 可展期1次, 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贷款方式

创业小额贷款由省政府建立的省级担保基金统一担保, 正常期限内的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 对创业人员免除担保、免付利息。展期和贷款逾期的由创业人员自行承担。

还款方式

自贷款发放后第7个月起按3个月一期的还款周期等额还款, 贷款期内还清全部贷款。

办理流程

11.小额信用贷款办理流程 篇十一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填写包括借款实际呢、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

二、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贷款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有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三、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四、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五、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有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贷款发放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其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约定按其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约定用款的,也应偿还违约金。

八、贷款归还

12.办理贷款委托书 篇十二

为委托人提供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咨询、媒介服务;

2. 参与融资贷款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商,争取促成交易;

3. 代为接收、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所需身份证明文件;

4. 代为接收、查询及审核有关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5. 代为开展借款人的资信调查;

6. 代为办理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公证、律师见证手续;

7. 代为办理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其他合法事宜。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受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委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从事的一切代理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3.按揭贷款办理程序 篇十三

按揭贷款手续需借款人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如由他人代替办理,须到公证授权委托书。如借款人为已婚者,需提供的资料

身份证:借款人原件及复印件4份,配偶原件及复印件3件(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两面须在一页

户口本:夫妻双方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户主页、索引页、登记卡页{户主、借款人及其配偶}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单位公章{行政章})

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借款人为离异者,需提供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两面须在一页)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户主页、索引页、登记卡页{户主、借款人}

婚姻关系证明:离婚证+未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未婚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未婚证明到当地县或县级以上民政局开具,居委会开具无效)

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单位公章{行政章}

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借款人为未婚者,需提供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两面须在一页)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户主页、索引页、登记卡页{户主、借款人}

单身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单身证明到县或县级以上民政局开具,居委会无效),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下不需要开单身证明

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单位公章{行政章}

14.办理贷款所需要材料 篇十四

未婚:

身份证复印件5份

户口本复印件3份(含户主联,索引表,登记卡)未婚证明原件2张(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房主收入证明1张(由所在单位加盖工章)

首次购房证明一张(所购楼盘所在地方产管理局查档室开具)

已婚: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5份

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各3份(含户主联,索引表,登记卡)结婚证复印件3份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1张(由所在单位加盖工章)

首次购房证明一张(所购楼盘所在地方产管理局查档室开具)

离异:

身份证复印件5份;离婚证明复印件3份

户口本复印件3份(含户主联,索引表,登记卡)未再婚证明原件2张(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房主收入证明1张(由所在单位加盖工章)

首次购房证明一张(所购楼盘所在地方产管理局查档室开具)

注:以上复印件需要A4纸复印

办理手续时皆需要携带原件

个人收入证明

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支行:

职务。该员工因需要向贵支行申请个人贷款。现将该员工一月平均收入情况详列如下:

1、基本工资

2、资金

3、其他收入

合计收入元(大写)

本单位地址:

本单位联系电话:

我单位对以上情况的真实性负责,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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