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

2024-10-16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共8篇)

1.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 篇一

试论家庭环境与青少年犯罪

内容提要: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不断攀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除了对广大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外,还应对容易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给予特殊关怀,尤其是要让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处在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中,这样才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关键词:青少年 违法犯罪 家庭环境 影响

家庭环境与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青少年杀人、伤害、盗窃、1 抢劫、强奸、爆炸等恶性案件比例不断上升,一些过去少见的蒙面抢劫、公开抢夺、爆炸、匿名敲诈、绑架、拐卖人口、放火报复、投毒、卖淫嫖娼等形式的违法犯罪也大量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人数大幅度增加,团伙犯罪案件增多,有向黑社会、流氓恶势力发展的趋势,青少年犯罪作案方式成人化,作案手段凶残化,犯罪手段智能化。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危害社会,损害他人,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本身及其家长、家庭同样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康树华教授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中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1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2,今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据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所以有人提出了“十五六岁现象”。另外,还有媒体称,据全国公安部门的抽样调查:在全国犯罪总量里有一个“十七岁现象”,就是说十七岁左右的犯罪特别多。在整个青少年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出逐年增多,并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局部地区已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从犯罪学意义上看,青少年违法犯罪,在我国通常是指25岁以下的人违法犯罪。这一部分人的违法犯罪,不仅与处于“危险年龄期”的青少年本人的心理、生理等因素有关,而且与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状况密切相关。但是,涉及违法犯罪的毕竟是青少年中的少数,应当说,哪些青少年容易走上歧途,青少年在什么时间、地点容易发生违法犯罪,是有一定规律的。笔者经过一些调查,认为家庭原因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因素。

一、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主要类型

(一)、流浪青少年 流浪青少年是青少年中违法犯罪比较突出的群体,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后备军”。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但他们首先是不良社会环境、不良家庭和不当教育的受害者。这些青少年或是无家可归,或是有家不能归、不敢归、不愿归。青少年流向社会的原因主要是家庭残缺或父母管教不当。他们流向社会后,失去正常生活、学习条件和安全保障,容易受违法犯罪人教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弱势家庭的青少年 由于家长下岗、失业、犯罪或收入低等原因处于弱势的家庭,青少年容易产生自卑或强迫行为。如引起自尊心下降、自信心不足、沉默寡言、性格孤僻。有的因物质和心理需要得不到满足,又缺乏自我适应能力而心理失衡出现强迫行为,无法摆脱某种想法,做白日梦或噩梦,紧张、过于恐惧和想法怪异。异化的自我保护进而发展为破坏性和进攻性的行为。

(三)、家庭教育不力的青少年 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良好的家庭教育不可或缺。有的家长却在繁重的生活工作压力下忽略了对子女的教育。而父母双亡或父母无能力直接抚养教育的青少年寄居叔伯、舅舅、姨母、爷爷等亲戚家生活,由于亲戚无法如亲生父母般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往往产生家庭教育不力的问题。离异家庭对子女的教育也存在不少问题。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教育义务。有的父母将离异造成的感情裂痕转嫁给子女,使子女心灵受到伤害,精神受到刺激,亲情淡漠,产生对立情绪,继而发展为对人不信任,对社会仇视。

(四)、暂住人口青少年

暂住人口青少年的家庭一般社会地位低,经济收入少。加上地方政策的因素,在暂住地难以入学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父母又为了生计,无暇顾及管教子女,容易受到违法犯罪人的影响。

二、家庭因素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分析

(一)家庭教育误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

随着我国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独生子女的增加,再加上部分家长往往不懂得掌握孩子在各个成长阶段的心理规律,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出现了种种误区,以致最终导 致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本人经分析归纳,其误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溺爱放纵 这种教育方式表现为在一些物质生活比较优越的家庭中,有的父母将自己的孩子视如掌上明珠,一味满足子女在物质生活上的任何需求,造成“亲情过剩”,却忽视给他们以良好的精神食粮。久而久之,养成子女贪图享乐、骄横霸道、唯我至上等不良习性,这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尤为突出。溺爱放纵所形成的不良习性,一旦恶性膨胀,遇到外界不良的诱因,很容易会导致违法犯罪。

2.粗暴生硬 这种教育方式表现为家庭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但又缺乏科学的、正确的教育方法。当子女达不到自己的期望或者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有劣迹时,不是说服教育,而是墨守“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信条,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不让其吃饭或者罚跪、捆吊、拷打、关禁闭,甚至赶出家门,使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增大了与父母的隔阂。造成孩子性格孤僻、冷漠、脾气暴躁、情绪自卑、行为自私,流落到社会上去找“一帮同病相怜的小兄弟”取得“同情”、温暖”,性格逐渐显示出粗暴和攻击性,有的在教唆犯的引诱、威胁下,堕落成罪犯。

3.自由放任 在农村或城市中部分从事经商或父母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中,父母法制观念淡薄,受“拜金主义”影响,只注意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或只注意孩子的学业成绩而对思想道德教育不管不问,有的干脆让自己的孩子弃学经商,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对子女听之任之,放任自由。这种家庭教育方式容易使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冷漠、疏远、互不关心,使孩子形成扭曲的心态,性格内向、怪僻、冷酷、自私。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极易产生偏激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

4.隔代抚养 有些家庭由于父母工作繁忙或者双方长期在外,无暇顾及子女,把孩子完全托付给老人抚养。而大多数老人文化水平有限,对孙辈宠爱有加,但却教育不足,对孩子根本无法管教或者管教不了。而父母偶尔短暂回家看看孩子,对孩子不 是施加教育而是千方百计满足孩子提出的各种物质要求,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不加引导反而指责老人,这样便更加纵容了子女。这种不当的教育方式极易引发犯罪。

(二)家庭影响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因素

从家庭的角度进行调查和研究,本人发现在青少年犯罪形成的过程中,家庭影响是关键因素3,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种类型。

1、单亲家庭的影响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给子女学习、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一般来说,离婚家庭里的单身父亲或单身母亲性格都比较暴躁,易怒,对孩子的教育缺乏耐心,有时回会把孩子当成出气筒。这种“粗暴”的管教,易使孩子的身心、思维观念、性格习惯走向极端,或自暴自弃或任性娇纵而走上犯罪道路。2002年初,福州巡警抓获了一个盗窃团伙,发现这个团伙的所有成员都是某中学十四五岁的中学生。经调查,这几个学生全都生活在单亲家庭里,有的父母要么失之过严,要么无暇管教,要么就把孩子托付给爷爷奶奶,使孩子失去了一个身心健康成长的最基础、最安全的场所。经调查统计,在犯罪青少年的家庭中,单亲家庭占42.9﹪,其中离婚型单亲家庭占28.6﹪、自杀型单亲家庭占8.6﹪、病故型单亲家庭占5.7﹪。夫妻离婚或一方自杀后,双方的孩子只能跟一方生活。由于孩子对父母离婚或一方自杀的不理解,不敢正视这一 “非正常” 现实,加之缺乏父爱或母爱,就很容易形成自卑或者自暴自弃心理,从而降低甚至丧失学习、工作的自信心。在提及不能与自己一起生活的父亲或母亲时,孩子很难正确对待和调整心态来面对现实,这样最终可能会形成犯罪心理,即产生采用极端、暴力、直接的方法去获取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如钱财等)的想法和念头。此时,一旦遇到犯罪的外部条件就走上犯罪道路。再加上有些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是放任自流的,只顾忙工作、忙生意、忙麻将,却忽略了对子女的管教,孩子什么时候变坏都不知,当他们走向犯罪道路才追悔莫及。有些较贫困的家庭,父母又缺乏对孩子的诚信教育,而孩子又羡慕人家的富裕生活,从小偷小摸开始,最后走上了盗窃、抢劫等犯罪道路。

2、因打工等原因父母与青少年子女分离生活的影响 经调查发现,在犯罪青少年家庭里,父母与青少年子女分离生活的占到37.1﹪,其中在家庭中主要管事的一方外出打工的占5.7﹪,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的占8.6﹪,单亲家庭父(母)亲外出打工或把有抚养义务的孩子放在(外)祖父母家学习生活的占11.4﹪,孩子自己一人外出打工或学手艺的占11.4﹪。因夫妻关系不和、单亲父(母)重建新家、家庭生活困难等原因造成父母与青少年子女分离生活,致使孩子得不到应有的管教。当孩子在外面遇到困难与挫折时,得不到父母的鼓励与引导,在这种情况下,若遇到外界不良环境和不法分子的影响、诱导、教唆,很容易铤而走险,做出违法犯罪之事。

3、家庭成员中有犯罪前科和吃喝嫖赌等劣迹行为的影响

笔者从进村入户、走访基层干部和左临右舍过程中进行多次调研得知,在犯罪青少年家庭中,家庭成员有前科和吃喝嫖赌等劣迹的占28.6﹪,其中有犯罪前科的占8.6﹪、有吃喝嫖赌等劣迹的占20﹪。由于这些劣迹本身像病毒一样具有传染性,将会对人生观和世界观还未完全形成并与其朝夕相处的孩子造成最直接的影响,给模仿力极强的孩子提供了范例,当其高消费需要钱财时和需要满足某种心理需求时,很容易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4、父母素质不高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影响

通过对部分特定对象的调查研究,了解到在犯罪青少年家庭中父母素质不高、表现较差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占65.7﹪,其中父母双文盲的占14.3﹪、父母双方是小学文化或一方小学文化的占25.7﹪、父母平时表现较差的占22.9﹪、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占2.9﹪。由于父母素质(主要是文化素质)不高,甚至是文盲,很难辅导教育孩子读书学习,一旦学习上遇到挫折,成绩就很容易直线滑坡。对于青少年来说,学习成绩差是丧失自信心和产生自暴自弃心理的直接原因,此时再加上父母平时爱酗酒打架、打麻将玩牌、搞封建迷信活动、作风不正等 不良表现,孩子身边缺乏学习的榜样,其未成熟的思想将被这些不良的东西所感染、所占据,很容易做出错事。

5、教育方法不当,溺爱孩子、对孩子的不当行为不能及时指出纠正,与孩子缺乏沟通的影响 经调研发现,在犯罪青少年家庭中教育方法不当,溺爱孩子、不能及时纠偏,缺乏沟通的占60﹪,其中教育方法不当的占31.4﹪、溺爱孩子的占22.9﹪、不能及时纠偏和缺乏沟通的占5.7﹪。打骂孩子、溺爱孩子、对孩子不管不问、不与孩子交流谈心等不正常现象,使孩子感觉不到家庭的温暖,感觉不到父母的爱,感觉不到生活和学习工作上的压力与紧迫感,容易使孩子产生孤僻、内向、自卑、自私、任性、易冲动等不良性格和心理状态,这样的心理和性格,一旦遇到外界诱因,最容易走向极端。

良好的家庭氛围使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因此,父母应进一步增强家庭责任感,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为孩子提供一个温馨的家庭教育环境。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培养孩子健康的性格、预防其违法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应高度重视家庭对孩子的教育作用

(一)、家庭风气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

家庭关系是社会的缩影,它能集中而有力地影响孩子的成长。家庭环境,尤其是家庭风气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能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上影响孩子。家庭是人们接受教育最早也最多的地方。家长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循循善诱,以事明理,引导其分清是非、辨别善恶;要在家庭生活中,通过每个成员良好的言行举止,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形成好家风,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中,首先发生的互动是家庭互动。在家庭中,首要的又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互动。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一对能够以身作则、注意家庭教育而又懂得教育方法的父母,在子女的社会化进程中将发生积极的有利影响,反之则发生消极不利 影响。例如,有的父母不了解社会化是一种互动过程,他们过多地注意外部强化,把孩子视为一个物质刺激、情绪冲动的消极反应者,不是给予必要的温暖和鼓励,而是过多地粗暴干涉和训斥。其结果常常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或者心理上的过度抑制,形成怯懦和屈从的性格。有的人甚至不懂得父母有教育孩子和把孩子引上正道的责任,使孩子处于放任自流之中,对孩子的攻击性行为不闻不问。有的家庭破裂,儿童被遗弃;有的父母打骂或忽视儿童,态度上冷漠、感情上疏远,这些都会造成孩子抑郁、孤独、冷漠的性格。有的孩子在被放任中会与坏人坏事接触,并在互动中被同化。有的父母则与孩子一起抽烟、酗酒、赌博,甚至唆使子女打架斗殴、偷盗抢劫。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各种病态人格如极度过敏、怀疑、嫉妒;怪癖、偏执、孤独;自夸自傲、过分苛求他人;自暴自弃、自我束缚、压抑、消极依赖、顺从;反复无常;缺乏羞耻心责任感义务感、经常违法乱纪等等,这些都与青少年的家庭生活和经历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

(二)、家长必须了解现代教育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

前国务院副总理、我国著名教育家李岚清指出:“家长必须了解现代教育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 “家庭教育应当由经验教育向科学育人转变;由片面注重书本知识向注重孩子怎样做人转变,由简单命令向平等沟通转变。” 4 但是,很多家长对孩子的成长规律以及家庭教育的方式和方法知之甚少,对孩子存在的心理问题更是不知所措。很多时候家长们通常忽略与孩子们在思想、情感上的交流,普遍存在所谓的“代沟”现象。父母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 心切,但 “育子(女)成才” 的能力又偏低,尤其在新兴的网络面前,多数家长感到 “力不从心” 或 “束手无策”,所采取的教育方式依然是传统的 “打压模式”。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孩子们始终感到压抑,需要一个出口,于是便寻找宣泄渠道。有关教育人士分析,人的教育是在心理、性格、品德、求知欲、上进心等内在素质形成上,其四分之三来自家庭教育。尽管孩子在入学后学校教育起着主导作用,但家庭德育仍然是经常起作用的重要因素。17世纪英国诗人乔治.格尔贝说:“一个父亲胜于一百个教师。” 德国教育家福禄倍尔说:“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手里。” 这都充分强调家长对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而且,没有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有效配合,学校是不可能单独把孩子教育成才的。因为孩子的活动场所不仅仅在学校,还在社会上、家庭里生活。所以,科学的、民主的、现代的家庭教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四、家庭教育走向科学化

(一)、选择适合自己的家庭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观念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教育效果。5笔者经过调查分析,得出家庭教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第一种家庭教育是采取专制式的。家长压制年幼的家庭成员的独立性、主动性和自尊心。这种家庭教育,往往采取命令式和强制性的手段,来实现家长的愿望。结果是孩子许多具有重大价值的个性特点受到破坏,自尊心、个人尊严、主动精神和自信心等的心理发展也随之丧失,很多孩子往往在这个时候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第二种家庭教育是采取保守式的。家长出于担心,极力保护孩子,使其不碰到困难,过度的溺爱和娇生惯养。结果呢,孩子缺乏自理能力,缺乏聪明机智,依赖性极强。第三种家庭教育是采取互不干涉式的。家长的工作和社会性活动,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彼此建立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天地里。每个人都有自己活动的项目和范围,没有人越过这处界限。这种家庭教育的方式对孩子心智发展极为有害。第四种家庭教育是采取民主、平等和合作式的。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家长尊重孩子的选择,鼓励他们的自主性和独立精神,并以一种协商的态度交流彼此的思想、认识和感情。孩子们在这种彼此尊重、合作的气氛中,得到知识和生活的启发和教育,并使个人主义的倾向得到克服,从而获得有利于今后生活和学习的集体主义精神。从社会的需要和教育的目的来看,第四种家庭教育方式是最值得倡导的家庭教育方式。这也是源头上预防青少年尤其是在校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关键所在。

(二)、优化家庭环境

心理学研究表明:热闹的环境能使孩子的智力迅速发展;父母的性格开朗、诙谐,家庭常有笑声,孩子心理就比较健康、性格活泼;家庭气氛沉闷呆板,孩子心理受压抑,容易形成孤僻性格;家庭动荡不稳定,父母经常吵架,往往形成孩子冷漠的性格;父母热爱学习,懂得艺术,家庭里就充满书的气氛,孩子就好学上进。所以每一个做父母的要给孩子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为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笔者特向社会上所有的青少年家庭提出6点建议: 1.要家庭和睦 当今社会父母的离异现象,给子女造成的痛苦、烦恼、心理障碍以至违法犯罪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体贴互敬互爱,和睦融洽,注意处理好各种矛盾,使孩子在欢快的气氛中生活、学习,对孩子的情感和智力发展都有很大作用。

2、讲究民主,相互尊重 作为父母,尤其注意不搞家长式作风,应把孩子当成重要的家庭一员,让孩子参与家庭议事。要多听听孩子的意见,好的建议一样采纳,让他体验到一种平等的感觉6,但家长的监督、指导作用还是必要的。

3、严于律己 作为父母要求孩子做到的首先自己应该做到,否则在孩子那里将失去对父母的信任和尊重。同时要适应时代的变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这是培养孩子品德、素质的基础。

4、经常和孩子交流,互相沟通 要了解孩子的心理,了解孩子的感受和需要,互 相交换看法,互相探讨问题。有些父母常常以工作忙,没有时间为借口,忽略与孩子的交流,其实这一点也不难做到。父母与孩子可在一个星期或十几天内,作一次长时间的沟通即可。

5、重视硬件环境对孩子心理的作用 即给孩子一个自己的空间,给他留一块自己的小天地,由他自己去创造、去设计。

6、养成整洁,勤快的习惯 通过一点点潜移默化对孩子产生影响,整洁、有条理、有艺术氛围的环境,也会给孩子一种精神上的陶冶。

总之,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孩子健康心理形成的基础,而健康心理的形成又是孩子适应社会,抵抗不良影响的关键。因为良好的家庭环境,对孩子有一种吸引和凝聚力,有一种责任感,这就是家对每个人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家长的家教水平,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这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所在。不当的家教方式以及不良的家教环境,会导致孩子的心智、人格不能健康成长,有的直接导致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拥有太多这方面惨痛而又深刻的教训了。当然,要防止青少年尤其是在校生违法犯罪,是一项非常繁重复杂的社会工程,仅靠家庭教育是不够的,需要整个社会的全力配合。青少年是人类的春天,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社会预防犯罪的重中之重。这就需要每个家庭必须对子女负责,对国家的未来高度负责,维护家庭和睦,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大力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加强对子女的交流,掌握好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指导工作,筑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防线。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与社会环境。

注释: 参见朱磊:《切勿铤而走险》,《法制日报》2002年11月14日。2 杜成露.家庭教育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DB/OL] http:///14.htm [4]家庭教育误区的种类分析.[DB/OL]http:///oldeu/snow/200411/310.htll 12

2.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 篇二

在我国, 对家庭暴力现象自20世纪90年代起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近年来, 我国的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突出, 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显示, 在2.7亿个中国家庭中, 30%存在家庭暴力, 每年有约10万个家庭因暴力而解体。一般情况下, 提起家庭暴力, 人们就会想到是身体上受到的伤害。而中国法学会进行了一项名为“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研究, 结果表明, 与拳脚相加的身体暴力相比, 精神暴力更加普遍。如果将三种暴力形式排列的话, 精神暴力排第一, 身体暴力第二, 性暴力排在第三。精神暴力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 长期遭受精神暴力容易出现情绪表达障碍和性格扭曲等。青少年实施家庭暴力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以往常见的家庭暴力常为丈夫虐待妻子、父母殴打孩子, 但目前青少年对家长实施暴力的现象屡见不鲜, 而且其手段往往更为残暴、凶狠, 由此造成的血淋淋的家庭惨剧的情况时有发生。

由此可见, 家庭暴力不仅是家庭的问题, 也是一个带普遍性的社会问题, 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同时, 家庭暴力对青少年的伤害很大, 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不可忽视。

家庭暴力给青少年造成的心理创伤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父母之间因不和产生的家庭暴力给青少年造成的心理创伤。心理学家测试表明:生活在家庭暴力环境中的孩子没有安全感、情绪低落, 导致抑郁、急躁、易怒、自卑, 生活缺乏自信心, 学习成绩下滑;情绪波动大, 事不如意, 易采取过激行为;且容易把家庭施暴的恶习传承下去。二是因家庭暴力导致家庭破裂 (包括父母离婚或其中一方被伤害致死) 给青少年造成的心理创伤。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对家庭环境的依赖很大, 健全、合理的家庭结构是家庭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志、而家庭暴力是导致家庭解体和角色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学者认为, 目前中国正在出现第三次离婚高潮。随着离婚率的上升, 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越来越多。有的孩子因父母离异, 家庭破裂, 失去了家庭的温暖, 心灵上受到严重的创伤, 很容易产生一些不良的心理意识, 有的还因父子或母子之间的矛盾, 引发犯罪。有调查显示, 离异家庭犯罪青少年是正常家庭的4.2倍。三是直接针对青少年的家庭暴力给他们造成的心理伤害。这种家庭暴力不管是显性的, 即“棍棒式的强制”, 还是隐性的, 即“温柔的强制”, 给青少年造成的危害都是非常严重的, 很容易导致青少年产生仇恨父母、社会等不良的心理意识。中央综治办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全国范围进行了闲散未成年人犯罪调查, 对2000多名未成年犯和1000多名普通未成年人进行了调查分析, 当问及未成年犯“你认为自己性格有何特点”与“家里人对你怎样”, 两组数据的相关分析表明, 在家里被“经常打骂”的孩子不良性格特点最为明显, 有25.7%的孩子“自卑”, 有22.1%的孩子“冷酷”, 有56.5%的孩子“暴躁”。

家庭暴力的不良示范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心理意识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家庭是人生活和成长的第一课堂, 一个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 基本技能的掌握、社会规范的接收、生活目标的确定、生活方式的形成以及社会角色的培养, 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父母良好的榜样作用有利于青少年成长成材, 而父母的不良行为的熏陶则容易导致青少年行为不端甚至违法犯罪。青少年分辨是非能力弱, 受暗示性强, 而且具有强烈的模仿他人行为的倾向。家庭成员, 尤其是父母, 是青少年模仿的主要对象。父母在孩子心目中越是重要、权威性越强, 孩子模仿得越起劲。家庭暴力行为是给青少年的一种攻击性示范。青少年长期目睹父母打闹或受到父母打骂, 很容易模仿父母的惩罚性行为, 学会打架、斗殴, 并常以暴力的方式对待他人。久而久之, 便会形成一种用暴力来处理问题的思维定势, 并会逐渐形成其固有的性格特征, 在心理上鲁莽凶暴、易于冲动、控制力差、胆大妄为并不计后果, 这种心理特征很容易形成不良心理意识并恶化为犯罪心理。法林顿 (David P.Farrington) 对经过365名青少年犯进行了调查研究后, 在其论著《青少年犯罪及其根源》中记载:“父亲没犯过罪的孩子有犯罪史的仅占8.4%, 而父亲犯过罪的孩子犯罪的比例高达37%, 同时, 母亲犯了罪, 小孩犯罪的比例则更高……”可见, 父母的言行是子女的楷模, 父母的劣迹将对子女的言行产生极其消极的影响, 并可能诱发其误入犯罪的歧途。

青少年正处在情感发展的重要时期, 需要进行各种不同情感的体验, 经历各种情感冲突, 从而不断完善自我, 实现个体情感的社会化。情感的发展不仅包括在不同情境中产生正常的喜怒哀乐等心理感受, 还包括个体逐渐形成的比较稳定的更高层次的社会情感, 如正义感、道德感、理智感、美感等。家庭是青少年生活的主要环境, 家庭环境的状况直接关系到青少年情感的发展。合理的家庭结构, 和睦的家庭关系, 良好的家庭氛围有利于青少年情感的健康发展。家庭暴力无形中营造了一种紧张的家庭气氛, 使青少年难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抚爱, 造成情感方面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级社会情感的缺乏。随着年龄的增大, 青少年应该逐渐形成自己的道德感、美感、理智感等高级社会情感, 而在家庭暴力的影响下, 青少年的社会性情感方面常常是歪曲的, 至少是发育迟缓的, 要比正常青少年的社会情感的成熟程度要低。二是情绪的不稳定。青少年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所带来的恐惧之中, 表现出易激怒、焦虑、烦躁等特点, 很容易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刺激和生活琐事中的冲突爆发激情, 导致冲动性行为的发生。三是情感冷漠。在家庭暴力长期的和反复的强刺激下, 可能逐渐从紧张焦虑转变为情感冷漠, 对周围事物麻木, 缺乏同情心。此外, 严重的情感障碍还表现为一些心理疾病, 如抑郁症、强迫症等。家庭暴力造成的青少年情感障碍, 使青少年内心被一些消极的情绪和情感所充盈, 久而久之, 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

青春期是人格形成的一个关键时期。笔者认为, 家庭暴力造成青少年人格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一是攻击型人格障碍。青少年在家庭常遭打骂, 心理受到压抑, 长期郁结于内心的不满情绪一旦爆发出来, 往往会选择较为激烈的行为来发泄积怨, 这是攻击型人格形成的原因之一;其次, 青少年对家长的攻击行为的模仿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此种人格可以分为主动攻击型和被动攻击型两种。前者表现为情绪高度不稳定, 极易产生兴奋的冲动, 办事处世鲁莽, 缺乏自制自控能力, 稍有不顺便大打出手, 不计后果;后者外表表现得被动和服从、百依百顺, 内心却充满敌意和攻击性。二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其共同心理特征是情绪的暴发性和行为的冲动性, 对社会对他人冷酷、仇视、缺乏好感和同情心, 缺乏责任感, 缺乏羞愧悔改之心;不顾社会道德法律准同和一般公认的行为规范, 经常发生反社会言行;不能从挫折与惩罚中吸取教训, 缺乏焦虑感和罪恶感。家庭暴力造成家庭破裂, 青少年被父母抛弃和受到忽视、从小缺乏父母亲在生活上和情感上的照顾和爱护, 是反社会型人格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原因。三是逃避型人格障碍。其最大特点是行为退缩、心理自卑, 面对挑战多采取回避态度或无能应付。回避型人格形成的主要原因来自于自卑心理。家庭暴力下的青少年往往都十分羡慕家庭幸福的同龄人, 而他们和其他青少年一样渴望受人尊重。家庭暴力的负面影响给他们造成多方面的自卑, 比如说自身不良的学习状况、不良的人际关系、不良的社会适应等。自卑感严重会导致在正常的人际交往中, 易发生嫉妒、愤怒等情绪, 遇到挫折时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父母对青少年要求过高, 无端打骂, 不尊重其人格, 很容易导致青少年这种人格障碍。

3.论青少年犯罪与思想政治教育 篇三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青少年 犯罪

一、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认为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的原因

(1)青少年犯罪的自身根源,包括心理特点和思想状况。青少年阶段的特殊性在于身心发展的非平衡性,心理发育不成熟、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如果得不到正确引导或受到外界不良影响,极易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加上青少年自我意识高涨、自尊与自卑共存、可塑性强、模仿性强、好奇心强、逆反心理、浮躁不安、社交焦虑、孤独、极端、偏执等心理特点的作用,青少年就可能出现行为偏差,因此人们也将青少年期称为危险期。这些主观因素使青少年在特定的外界条件下,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法律观念淡薄,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许多青少年由于知识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法律知识相当匮乏,他们往往受一些影视作品、电脑游戏、书刊杂志等不健康内容的影响,对行为后果不加考虑或缺乏正确认识。根据调查,50%以上的犯罪青少年存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念,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私欲极度膨胀,一旦自己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或受到外界因素刺激,常常铤而走险。

(二)客观方面的原因

(1)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不力。有的父母因工作忙,无暇顾及孩子;有的家庭如单亲家庭、不和睦家庭,致使孩子心理受严重伤害;有的家长经常暴力教育孩子,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有的家长平时只过问孩子的学习成绩,不注重对孩子进行品行教育。

(2)学校教育发生偏差。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在学校教育中存在以下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有些最终成为导致某些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外在原因:一是重视智育教育、忽视品行教育的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学校对学生的监管不力;三是学校法制教育不够;四是部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较差,教育方式、方法不当。

(3)青少年犯罪的社会根源。如社会不良因素的侵蚀:一是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这些不良文化来自电影、电视、书刊、网络等,如果缺乏引导,容易使青少年对其中的部分不良因素片面模仿。二是社会上一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不良风气对青少年也产生较大腐蚀作用。三是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未成年人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很容易受到腐蚀和侵害。

二、当前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青少年道德品质的形成主要来自学校的道德教育和家庭与社会的影响。现阶段我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教育方式不健康。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许多父母无原则的溺爱、迁就子女,使其从小就养成懒惰、任性、自私等不良习惯。同时,教育方法上简单粗暴,缺乏与子女的沟通,无暇顾及对子女的教育等现象,所有这些不健康的家庭教育方式阻碍了孩子感恩意识的萌生,也阻碍了青少年思想道德的良性发展。

(2)学校思想道德教育软弱乏力。一方面,学校自身存在教育偏位德育与智育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学校重视德育的理论灌输,轻视道德的实践教育;重视道德规范教育,忽视道德信仰教育。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几点建议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才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1)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思想道德教育课时,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参观法制图片展览,旁听法庭审判等多种形式,大力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从根本上消除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内在动因。

(2)加强学校管理,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要尽量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采取措施丰富学生校内体育和文化生活,防止外部干扰,积极营造宽松、健康、活泼、有序的校园环境,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学生科学、健康地利用网络。老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积极指导家长搞好子女的家庭教育。

(3)从社会入手,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途径?

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要求全社会一起来关心、支持,形成学校、家庭与社会的道德合力,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平。

(1)提高教师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推进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就要首先加强教师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教师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课的学科性质,探索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思想政治课是对学生系统进行公民品德教育和初步的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以及有关社会科学常识教育的必修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

(3)结合中学生思想道德实际,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近年来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给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带来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必须引起我们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中学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充分利用思想政治课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4.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篇四

引言: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周围社会环境的变化,青少年犯罪呈现出犯罪成员的低龄化、犯罪方式团伙化、犯罪类型多元化和犯罪手段成人化等特点。由于青少年处在一个复杂的相互影响的社会系统网络之中,一般认为青少年犯罪是个体、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家庭是子女社会化的主要场所, 也是社会化的最先执行者和基本执行者。家庭的各种因素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子女社会化的进程。良好的家庭环境会孕育一个人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会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相反,,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人格缺陷和行为偏差,往往是造成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一、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界定

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是指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少年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依法应受处罚的行为,各国法律对少年犯罪的年龄规定不尽相同 按照我国的刑法规定,已满 14 岁至未满18 岁的个体的犯罪为未成年人犯罪或少年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是已满 14 岁。

广义的青少年犯罪是社会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等学科广泛使用的概念,而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 一般指 18 岁以下的青少年实施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问题行为,既包括严重的违法行为,也包括没有达到触犯法律的严重程度,但对自己 他人或社会都会造成伤害的问题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的相关理论

(一)社会控制理论

社会控制理论是西方学者在研究青少年犯罪方面运用最多的一个理论派系, 与其它众多的理论相反, 社会控制理论不问人们为什么会犯罪, 而是问人们为什么要遵守社会的行为规范, 为什么不违反规章制度和法律。社会控制理论认为, 人们之所以不违反社会的规章制度和法律, 主要是因为他们受到了社会的有效控制, 如果这种社会控制一旦失效, 人们就会违规犯法。人们这种违规犯法的倾向在社会上是普遍存在的, 必须受到社会有效的控制, 如果一个人犯了法而又不会受到惩罚的话, 那么, 每个人都有可能犯法。社会控制理论认为, 青少年行为失范的主要原因是青少年同家庭关系的弱化, 父母不妥当的教育方式, 以及子女对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的疏远, 青少年对家庭的依赖程度直接影响社会对青少年的控制能力。汪天德,汪颖琦.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美国学者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成果,青年研究,2000第4期

(二)亲子依恋理论

依恋理论认为,早期亲子关系的经验形成了人的“内部工作模式”,这种模式是人的一种对他人的预期,决定了人的处世方式。内部工作模式会在以后的其他关系、特别是成年以后亲密关系和婚恋关系中起作用。大量的研究表明,早期亲子依恋的质量会对个体的人格和心理产生重要的影响。亲子依恋对青少年犯罪起保护性作用,儿童与父母关系越密切 ,越有可能认同和依恋父母,越不可能出现犯罪行为。

(三)社会学习理论

在社会学习理论看来,人的犯罪性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学习得来的,观察学习是犯罪心理产生的最重要来源。包括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同的价值观念、犯罪的方法和技能、克服对犯罪的内疚和不安的中和技巧等等,都是从与其亲密交往的人或者社会上的其他犯罪榜样身上学习得来的。这一理论强调家庭成员的示范和对犯罪的鼓励 ,父母的攻击行为和言语表情 ,都会对儿童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和行为产生直接影响。蒋索 ,等.家庭因素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研究述评

[ J ].心理科学进展 , 2006,(3).三、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大量学者关注家庭因素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证研究。有研究表明,与中国家庭常模相比较,犯罪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特征中的亲密度、情感表达、独立性、成功性、知识性、娱乐性和组织性都较低,而矛盾性则较高。(杨曦,张旭等,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 2007 年第 7 卷第 2期)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特别重要,一个和谐 良好的家庭能够让未成年人体会到亲情可贵,增强他们对社会的信任而混乱 冲突的家庭氛围,会给子女带来极大的挫折感和不安全感,甚至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原因。总的来说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可以归为三类,一是家庭结构,包括家庭完整性、家庭经济;二是家庭关系:家庭气氛、家庭成员;三是家庭成员行为,包括教育方式、家长不良行为、家庭暴力

(一)缺陷家庭

家庭结构是指家庭组成的类型及各成员相互间的关系,青少年的家庭结构就是指与青少年有直接亲缘关系的父母之间的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而造成的家庭现状。健全的和谐的家庭结构会可以带给青少年安全和爱,能够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受教育的环境。相反不健全的残缺的家庭结构(单亲家庭、再婚家庭和隔代家庭)则不能够提供这些,就有可能造成不好的家庭教育使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1、单亲家庭

单亲家庭的子女往往因缺少母爱或父爱而在幼小的心灵上引起各种不良反应并容易导致心理失衡。江晓敏也指出,单亲家庭的家庭结构中父职或母职缺失,则会导致子女教育上的缺陷,由于缺少父母双方共同的教育和监督,家庭子女得不到有效的帮助 如果对单亲子女教育力度不够,缺乏关爱,就会使他们对家庭、社会、人生丧失信心,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另外,由于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单亲家庭的生活比较单调,孩子容易感到精神上的空虚与寂寞,容易产生自闭、自卑自责、焦虑、抑郁、逆反等不正常的心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外界不正当的引诱,就可能会发生违法的事情。李亦民、晗曦在《残缺家庭对青少年的心理影响》中就指出残缺家庭中的青少年容易产生三种逆反心理,一是自卑和孤僻。二是嫉妒和报复,三是娇横、自私说慌。逆反心理的最终发展是多疑、犯罪。

2、再婚家庭

调查显示,再婚家庭青少年的情绪稳定性很差,为40.5%,再婚家庭中21.6% 的青少年有较严重的情绪烦恼,18.9% 的青少年精神紧张,有56。8%的青少年有较强的压抑心理,这些数据均高于正常家庭、单亲家庭等其他家庭类型同类指标人数的百分比。父母的离异或丧父、丧母已经使这些孩子经历了一次磨难,父母的再婚又使他们面临更为复杂的生活环境,甚至受到更大的伤害 面对新的家庭结构中 陌生 的父亲或母亲,他们往往对继父、继母难以接受,会产生抵触情绪

他们在新家庭中的地位、与继父或继母的交往、在家庭生活中的自由度等均 与过去不同,因而容易产生忧虑、紧张、压抑、烦恼等负面情绪

3、空巢家庭(留所家庭、隔代家庭)

是指未成年子女因父母出外打工或父母双亡或父母离异被抛弃而不得不与(外)祖父母居住的家庭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城镇化发展的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其中一部分人的孩子也随父母涌入城市 但是,更多的孩子没有条件随父母流动到城市,只好继续留在农村,由自己的祖父母或其他亲戚照料 这类未成年的特殊群体被称之为 留守儿童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大规模农民工流动行为的背后,越 来越多的留守儿童被 制造出来。

由于他们和祖父母住在一起,无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 享受不到家庭的温馨, 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 极易产生认识 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 心理发展的异常,人格发展的不健全 容易形成孤僻 自以为是的性格,易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走上犯罪道路。由于存在隔代亲的现象,大多数老人对孙辈宠爱有加,教育不足, 对孩子根本无法管教或者管教不了 而父母偶尔短暂回家看看孩子,对孩子不是施加教育而是千方百计满足孩子提出的各种要求,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不加引导反而指责老人不会教育孩子,从而更加纵容了孩子 这类孩子极易走向犯罪。

杨曦、张旭等在对成都市未成年犯管教所300民男性服刑人员进行调查时发现,33.7%犯罪者父母离异,而包括了父母亲其中一方或双方死亡以及离异所导致的家庭破裂者的比率,则高达42.7%。关颖在“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的第一手资料的分析发现,未成年犯不与父母双亲共同生活的占一半以上,因父母离异和父母感情不好比例居前两位。据2010 年12 月22 日的《人民日报》报道:我国留守儿童近5800 万人,逾八成隔代或亲友监护,2011年北京市房山法院公布的一项调研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在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留守儿童占了六成。

近年来有观点认为并不是破裂家庭本身导致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而是破裂家庭的出现导致其家庭功能失调,从而导致的青少年犯罪发生, 而离异前后家庭本身存在的冲突或问题对青少年犯罪具有更强的预测性,从而导致青少年犯罪增加。柯力也说破裂家庭中的青少年之所以易产生不良行为, 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并不在于破裂家庭本身,而在于家庭结构完整性的破坏给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心理上造成损害,以及家庭正常教育的缺失。

王铁凡在《家庭结构与青少年犯罪》中通过采用问卷的形式对来自 XX 儿童教养中心的120 名青少年进行随意概率抽样,深入探讨了家庭结构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他收集到的数据统计66. 1%的受访者的父母是合法结婚,即生活在一起。87. 9%的受访者父亲从事最低报酬的工作,10. 8%失业,66. 1%的受访者的母亲是没有工作的家庭主妇,而 33. 9%的受访者的母亲从事最低工资的工作 这些统计数字揭示了普遍经济困难的状况。这项研究证明与普遍认同的青少年犯来自单亲家庭的观点不符,本文认为大多数罪犯来自双亲家庭,但也证明了青少年犯罪主要是因为父母宽容的管教方式、来自最低的经济社会阶层、父母工作时间限制很少陪伴子女等原因造成的。

有些学者还认为生活在抱鸡婆式的大家庭(三代同堂、四代同堂)以及“四二

一”的家庭结构中的青少年容易犯罪。

家庭经济

李玉萍等以太原市小店区为调查样本, 查阅了 2000年以来该区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记录。在调查中也发现上述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中 41%的家庭经济状况不良, 因财物犯罪的比例占所有犯罪的66%。

首先,家庭经济收入低,不能给青少年提供物质上的满足,青少年更容易在家庭外部寻求物质上的支持和保障,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其次,家庭经济收入低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增加父母的痛苦和家庭冲突来破坏有效的教养实践,降低父母给孩子提供社会或情感支持的能力,而且低收入或者父母都是教育程度比较低的家庭将对暴力行为持更宽容的态度(如鼓励反击,特别是对男孩),这将会无形中纵容和培养孩子的暴力行为,进而增加孩子从事暴力行为的可能。再次,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会减少给孩子提供社会控制的机会,青少年更有可能居住在处境不利的社区,在低教学质量的学校就学,接触不良同伴,观察社会和学校暴力,所以他们从事反社会行为的可能性会增大。沈惠章,杨春黎、张革新也指出,贫困家庭的孩子内心深处藏有自卑的心理,性格孤僻,很容易产生对社会的不满;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容易出现了攀比、嫉妒心理,而家长缺少正确的教育方法,没有及时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从而导致青少年心理失衡,最终为了满足物质方面的享受,走上了偷抢乃至仇恨社会而不惜枉杀无辜的犯罪道路。

二家庭关系

家庭的基本构成要素是人,家庭中的每一个人都处在特定的联系和作用之中,因此家庭内部也就交织着各种各样的相互关系。家庭关系如何,直接反映出家庭成员之间相互联系的紧密程度、影响程度、家庭的稳固程度、各项家庭职能的履行程度,以及家庭生活质量等诸多方面,并以不同的方式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产生影响。娜妮. J. 西格尔在其论著 《青少年犯罪》 中指出: “在一个有病态的家庭中成长的孩子,由于他们目睹了暴力和冲突、情感上不和谐,以及社会冲突等,其犯罪的驱力比其他青少年要大得多。

1、家庭氛围

家庭气氛是指家庭成员在对内、对外交往过程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传统习惯、处事经验和生活作风等。一种相互信任、互敬互爱的家庭气氛, 会给孩子一种安全、信任、幸福的感觉, 对他们的健康成长自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冲突不断、存在敌意和强制的家庭气氛, 往往会使家庭关系变得紧张。青少年子女有的只是恐惧和不满, 容易形成内向、孤僻、暴躁的性格, 有的父母甚至将怨气撒在孩子身上, 动手对孩子打骂, 让孩子产生心理阴影, 为逃避这种家庭气氛, 青少年极易离家出走。由于家庭气氛原因引起青少年犯罪的现实案件也很常见。

2、家庭成员关系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既包括父母之间的关系, 也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在一个家庭中, 家庭成员尤其是夫妻间的和谐气氛、亲子间的沟通融洽对未成年子女具有凝聚力作用, 而家庭冲突及其成员间的紧张关系则往往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对于子女不良行为的形成和发展有显著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 夫妻之间的关系, 如果夫妻感情不睦, 经常发生争执、纠纷, 家庭中失去温馨, 充斥着指责、谩骂, 青少年的内心怎能感到安全? 他们只会不时地处于紧张状态。为避免看到双亲无休止的冲突, 青少年便会离开这个家, 在外游

荡, 加上社会上不良因素的影响, 不知不觉中养成各种不良习惯, 于是逐渐靠近犯罪的边缘。

另一方面,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由于父母教育方式的失当, 放任、粗暴的手段, 使青少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一步步远离。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不理解, 却又缺乏应有的沟通。如果在家中能和父母有良好的沟通, 保持好的情感交流, 在父母的正确引导和教育下,青少年才能形成端正的品行, 自然就远离了犯罪。反之, 恶化的家庭关系, 父母的打骂、置之不理, 使青少年子女根本就没有与父母沟通的机会。在家里得不到安全或情感上的满足和安慰时, 就可能逃离家庭, 在社会上寻求支持和慰藉。

三、家庭成员行为

1、家庭教养方式

家庭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对子女抚养 教育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行为倾向。]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培养及所采取的态度 方式方法和手段 在家庭环境诸因素中,家庭教养方式是影响青少年发展的最主要的家庭因素。

赵山明, 赵汗青, 张喜转,以某省少年教养管理所在册的少教学员 86 名作为观察组, 同期随机抽取初中和高中在校学生 86名作为对照组,分析犯罪青少年家庭教养方式与正常青少年群体父母教养方式的差异, 以及犯罪青少年父母教养方式的一致性问题时发现。犯罪青少年的父母教养方式存在 3 个明显不足:即缺少情感温暖、沟通和理解;极端化;父母教养方式严重分歧。

(犯罪青少年家庭教养方式的特征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第 1 1卷 第 1 7期 2007-04-29)

不同类型教养方式直接影响着子女的行为,归纳起来分四种类型。溺爱型,用盲目的爱去满足孩子过分的要求,用过分的爱护和帮助来骄惯孩子,容易养成孩子好逸恶劳 贪图享受 专横霸道 非法谋取的恶习。忽视型,对孩子放任自流,漠不关心,孩子缺乏与父母的接触,容易出现冲动性 攻击性 不顺从 易怒和低自尊 这类青少年容易出现酗酒 逃学 交友不良 性早熟等行为;专制型父母,不能理解孩子的要求,常命令或训斥孩子服从自己,容易形成孩子强烈的逆反心理 报复心理;拒绝型父母容易引发孩子的敌意,导致父母与子女感情破裂,使孩子失去家庭的温暖和应有的管教,产生反社会情绪与行为,一旦遇到不良引诱就容易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父母教养方式严重不一致对青少年犯罪也有影响。造成父母教养方式不一致的 原因, 一方面与父母参与子女日常生活的程度不同有关, 另一方面与父母的性别角色和抚养子女的不同看法有关。父母教养方式的适当差异可以产生一种互补作 用, 有利于子女心理健康, 如果差异过于显著, 会使子女缺乏是非判断能力, 产生神经质行为。

2、家长不良行为规范

暗示和模仿是家庭教育的重要机制。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行为就是孩子学习的榜样, 这个学习过程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其一言一行、思想、道德水准、生活作风,都在其子女的注视之中,起着直接的示范作用。父母行为端庄正派, 有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品格;父母形象不良、行为不轨, 将误导孩子走上歧途。家长的不文明行为,不良嗜好,违法犯罪行为, 无疑是子女违法犯罪的诱导因素。深圳对犯罪人员家庭状况的调查发现, 父母有抢劫、盗窃、吸毒、贩毒、嫖娼、婚外情、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嗜好的,占被调查 家庭的 19%。其中未成年人家庭的“问题父母”达22%,高于成年组家庭的“问

5.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 篇五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学们:

大家好!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

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

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6.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 篇六

班会课法制教育教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我国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掌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结合个人的亲身感受、所见所闻、或利用在课前的探究活动中调查了解到的典型事例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对“我国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有一个深刻的认识,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

教学过程:

出示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第一组:文字资料:“弱智儿遭虐待死亡”(见扩展资料)

图片:“三缺一,凑个手”

第二组:图文资料“老师打学生耳光”

图片:地摊“游戏”莫伸向孩子等

学生分析,老师归纳,说明家庭、学校、社会对青少年造成的身心伤害。

学生分组讨论:

还有哪些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如何才能有效制止这些现象?(10分钟)

小组代表发言,总结本组讨论结果,老师适当补充。包括如下内容:家长、监护人对孩子粗暴对待,甚至虐待,强迫孩子辍学、早婚等;学校忽略学生安全措施,酿成事故,老师教法不当,体罚或变相体罚,使学生身心受挫;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为谋求经济利益,雇佣童工,兜售不健康的图书、音像制品,用游戏厅、网吧诱惑青少年。而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如果要制止这些现象,必须通过立法,用法律防止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板书)

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板书)

案例分析:他们竟向同学连捅70多刀(见扩展资料)

学生分析:和大家一样的中学生,为什么会如此凶残?

分析方向:社会的不良影响;自身的抵抗力弱,法律意识淡薄。

浙江省少管所调查表明,大部分因杀人而进少管所的少年犯的业余爱好是看武打录像、武侠小说和玩电子游戏,最羡慕的人就是武艺高强的武侠英雄。他们认为,打架时动刀子让对方流血便是英雄的表现。而许多犯偷盗罪的少年犯最向往的则是做一个有钱人。一位少年犯说家里父母很宠他,每月给他的零花钱有上千元,但和社会上一些人出入歌厅挥金如土的“潇洒”样相比,他觉得自己仍很寒酸,于是便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一起去偷。

据公安部调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年份犯罪比例 以1987年为100 备注

1987年 1991年 1997年 13.6/万 21.9/万 30/万 100% 161% 220%1 另: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绝对值增加,近几年每年查获15万。比1986年增加1倍

不仅犯罪率上升,而且出现年龄低龄化、手段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多的特点。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从这方面来说,也必须加强立法,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作者:周如举本文档由贵州省兴义市雄武乡中心小学周如举收集整理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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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请同学们谈谈,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国家的利益有什么关系?(同学发言后,教师归纳。)

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板书)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但是我们通过前面的讨论知道,在当今社会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我国现行的法律又不足以充分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所以,制定关于保护青少年的专门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板书)

(1)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板书)

(2)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板书)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板书)

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救济、恢复已经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板书)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quo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第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板书)

各项保护措施都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特征,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简称教育原则。(板书)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达到保护的目的。

7.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 篇七

据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我国离婚率是1982年的2.6倍,从2001年至今,离婚率不断上升,至2009年更是同比增长了10.3%。造成夫妻离婚的各种原因暂且不论,但夫妻离婚必然会带来子女抚养以及成长的问题,这对单亲家庭的孩子产生了一系列不良影响,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一个又一个因父母离异而走上歧途的案例出现在大众视野中,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究其背后的原因,不禁让我们深思:家庭的完整以及幸福温馨的家庭环境对于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父母离异对于一个孩子的影响实在是太过深刻,深深地印在骨子里无法剔除。据有关研究证明,父母离异对孩子造成的心理伤害,仅次于父母的死亡。

1、父母离异对青少年性格的影响

父母离异以后,不管是随父亲生活还是随母亲生活,对于孩子来说他们所给予的爱都是不完整的,即使父亲或母亲再婚,他们的继父或者继母也无法代替亲生父母的爱,甚至会产生逆反心理,在社会生活中,继父或者继母虐待继子女的案例居多,关系相处不和谐为常态,甚至会激起青少年的愤恨心理,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再者,有的父母为了避免孩子与新组建的家庭产生冲突以及虐待子女的状况,而选择将自己的孩子交给自己的父母抚养,现代社会的青少年与自己的父母都会产生代沟更何况是长自己两辈的爷爷奶奶,这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不利的。无论是选择哪种抚养方式,对于孩子来说都是极其不利的。父母离异,青少年可能会产生强烈的自卑感,避免与周围的人进行交流,即使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也不愿与之多加交流,因此容易造成性格孤僻。同时,父母离异对孩子的情感方面也造成巨大的创伤,难以对别人敞开自己的心扉,倾诉自己的伤心与难过,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过着自己的生活。另外,在造就孤僻的性格的同时也容易造成青少年走向极端的性格,因为缺乏交流当再次面对外界刺激的时候反应可能会太过强烈,对所有的事物存在着防备的心理以及敌意,就像一只刺猬,只会刺伤别人,更加会伤害到自己,一旦他们认为自己的阵营被别人侵犯,往往会下意识的作出过激的行为,同时也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因素的引诱,选择简易冲动的方式解决,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父母离异对青少年教育的影响

父母离异致使家庭对于青少年的教育功能弱化,父或母对于孩子的态度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种是出于对孩子的愧疚而对孩子过分的溺爱,另一种就是对孩子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这两种教育方式都是错误的,家庭结构不完整本身就会对孩子产生各种不良影响,再加上错误的教育方式,对于孩子的成长道路来讲这就是应该巨大的隐患,就像一个炸弹,不知何时爆炸。

二、青少年犯罪现状以及预防措施

1、青少年犯罪现状

我国青少年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单亲家庭青少年犯罪数量增多显著,我国夫妻离婚率的不断上升,造就了更多的单亲未成年子女。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处于单亲家庭的这些孩子的教育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遏制他们因为家庭的不幸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引导他们走上一条正确的道路,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措施

首先要维持稳定的夫妻关系,建构完整的家庭,只有父爱与母爱充足的家庭才是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才能给予孩子正常完整的爱,才能引导孩子铸造良好的性格,给予他们正常的教育。夫妻之间应该同舟共济,相濡以沫,遇事多交流沟通,不要轻言离婚。其次要有良好的教育方法,父母对于孩子不能过分的溺爱,也不能过度忽视,要学会与孩子沟通,不能一味的给孩子灌输自己的观念与想法,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互动。最后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典范,家长的行为对于孩子有着重要的影响,父母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孩子的素质,青少年缺乏分辩是非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会模仿自己父母的行为。很多青少年犯罪就是由于受到父母违法犯罪行为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因此,父母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典范。

参考文献

[1]万囡.青少年犯罪原因浅析[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论文,2013,4.

[2]万艳芳.青少年犯罪何以频发: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新探[D].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2014,8.

8.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篇八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不良因素;预防

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是目前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家庭是人生启蒙教育的场所,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的基础性环境,完整而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培养和造就符合社会规范人才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预防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可靠保障,如果家庭结构发生变异,家庭教育的正常功能不能正常发挥,势必要影响青少年社会化过程的顺利完成,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家庭不良因素导致青少年犯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结构缺损

我国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家庭结构残缺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残缺家庭对青少年的成长有许多不利影响,家庭解体越严重,青少年所发生的问题也会越来越严重。主要有三种类型:

1.松散家庭

指父母因工作而异地居住,或父母感情不好,长期分居的家庭。父母异地而居的现象,往往会使家庭生活出现失常状态,在削弱家庭教育力度的同时,也使家庭成员感情关系相对弱化,对子女教育不利。父母感情恶化的家庭,常常处于直接“冲突”或间接“冷战”状态,在这种家庭长大的孩子往往在感情上远离父母和家庭,易于发展到社会上寻找精神补偿和刺激,呈现出一种家庭离心力。

2.离婚

由于离婚导致家庭结构缺损的两个直接后果是:①造成离婚家庭子女心理失衡。由于父母的离异,使孩子的情感平衡状态被打破,造成他们性格的突变,形成孤僻、暴躁、冷酷无情的特殊心理,他们感到自己被父母抛弃,内心充满委屈,甚至产生怨恨和仇恨情绪,产生一种对人的不信任感,一些孩子由此养成了蔑视社会规范和刁难社会的态度。这种心理易导致偏激行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②教育的全面性受到破坏。完整的家庭教育应由父母共同承担,缺少任何一方,对子女都是缺陷。父爱和母爱对青少年的成长具有同样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单纯由母或父单方进行教育,对子女的性格培养不利。缺乏母爱,会使儿童的心理发展迟缓,造成性格孤僻,成年以后往往在人际关系上出现障碍;从小失去父亲会使男孩个性怯懦,缺乏竞争心,做事无主见。父母离异,使家庭教育职能处于一种不能完全完成或根本不能完成的状况。

同时,由于不幸婚姻所带来的痛苦,部分人常常难以解脱,单独承担工作与家庭双重任务,常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因而心情烦闷,易怒、易燥,又常常将这种情绪通过对孩子的打骂加以发泄,这种家庭常常无视孩子的心理感受。与此相反,有些父母因自己婚姻解体给子女带来不幸,从而对子女产生一种亏欠感,为了使孩子得到补偿,一味在生活上给予满足,导致放纵和溺爱,这种过分的放纵将孩子的某些不正常行为推向极端,产生反社会行为。

3.死亡和伤残也是家庭结构不完全的表现

死亡和伤残所造成的许多后果与离婚相同,但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离婚和死亡都导致了教育主体的分离,使家庭教育的完整性遭到破坏,但父母的死亡对子女的精神创伤亦很大,这种突如其来的家庭不幸打破了孩子情感的平衡状态,由此可导致两种情形:一方面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承担起教育孩子的重任,他们往往把对亲人的思念转嫁到对孩子的爱上边,以致于溺爱,一味迁就,由此导致不轨行为。另一方面是父母一方承担起家庭教育的重任,在失去母亲的家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父亲的教育态度、方式对子女的影响。在失去父亲的家庭里,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经济拮据、生活困难,而一些子女面对整日为生活而奔波、愁眉不展的母亲,替母“分扰”心切,进而走上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的案例不在少数。从青少年心理结构的完整性来看,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伤残这种家庭缺损,比离婚更难弥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家庭氛围,也是诱发自卑心理的关键因素之一。不完整家庭与青少年犯罪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二、溺爱放纵

自进入八十年代以来,独生子女已成为社会的一大新生事物。父母视自己的子女为掌上明珠,照顾孩子达到了异常的程度,孩子能做的事也由大人包揽了,孩子做错的事大人不闻不问,甚至孩子提出一些无理的需求,大人也不切实际地予以满足。这是对待子女的一种病态教育方式,其结果养成子女专横、贪婪、自私、好逸恶劳的品格,以自我为中心,而这些青少年很容易把家庭对其满足性带到社会上来,一旦其要求被拒绝就用犯罪手段来达到其目的。

三、家庭成员道德观念扭曲和生活作风不正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父母的言行对子女们的影响至关重要。孩子的性格和行为的曲线,总是围绕着家长性格和行为的轴线上下波动。父母是子女们的第一任老师,同时也是子女们模范的榜样。父母所特有的文化素质、品格气质、道德观念、价值倾向影响着子女成长。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孩子的成长都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而家庭成员道德观念扭曲和生活作风不正很容易传染给子女。一些家庭成员担任领导职位,这些家庭子女容易产生一种优越感,漠视甚至仗势欺人;一些家庭父母生活作风随意、不检点,第三者插足婚姻,这些家庭子女很容易在两性交往中很轻率,忽视伦理道德而走向犯罪的深渊;一些家庭成员不务正业,沉溺于赌博吸毒,甚至于犯罪,这些家庭子女很容易沾染这些反社会习性,很容易走向犯罪的道路。

四、恶劣的家庭气氛

家和万事兴。和睦温暖的家庭能帮助孩子形成健康的心理。反之,不和谐环境中的孩子,则感受不到父爱、母爱,没有欢乐与幸福可言。良好的家庭气氛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庭之中的生活是否快乐,父母是否恩爱和谐,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人际关系。若家庭中充斥着争吵与厮打,孩子享受不到家庭的温馨,感觉到的只是恐惧与忧虑。这种孩子很容易形成内向、孤僻的性格,思考问题走极端,不愿与人沟通,容易暴躁。離婚给子女带来的痛苦是很大的,然而,有些家庭一时离不了,家庭内战给孩子带来的危害似乎更大。子女想从父母那里得到的爱不能如愿,只好离开家庭,走向社会,寻求补偿。由于他们涉世未深,一旦有所收获,他们会更加讨厌自己的家庭,这便是集团性青少年犯罪人员聚集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放任自流的教育方式

“放任型”家庭教育有两种情况:一是层次较低的实惠型家庭,他们受商品大潮冲击,目光短浅,不把子女上学当回事,过早地让子女顶替工作或经商取利;另一种是错误地认为教育子女是学校的事,主动放弃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这类家庭的子女往往在上学中得不到引导和帮助,易于辍学,并且一旦出现逃学或有不轨的行为,家长又由“放任型”轉变为“严惩型”,更加大了子女走向犯罪的可能性。

六、经济贫困

贫困家庭的父母,因为个人素质和修养的原因,一方面不能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保证,另一方面,整日为温饱而奔波,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这种家庭中的孩子物质和精神双重匮乏,容易产生自卑、不满、仇视和嫉妒的心理,性格易内向、孤僻。往往因经济原因过早辍学打工。然而技能的缺乏,使他们很难在社会上立足,这无形中加大了青少年与社会不良团伙结合的可能性。

七、简单粗暴的教育

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很多父母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的错误观念,子女一旦没有达到自己所期望的目标、或做出有悖于自己意愿的事情时,便打骂体罚,更有甚者平时置之不理,一犯错误就拳打脚踢。这样的教育方式,非但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反而极易使孩子滋生叛逆心理,造成亲子间的隔阂。这种家庭背景下长大的孩子心灵比较脆弱,往往性格孤僻、冷漠,脾气暴躁,情绪自卑。进入社会后极易步入歧途,走向犯罪。

八、应试教育背景下重智力、轻道德的教育方式

一些父母非常注重对孩子智力的培养,忽视对道德品行的教育。在他们心中,“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区分好孩子坏孩子的标准就是学习成绩,只要成绩好,其他都不计较,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即使犯了错误也不在乎,不给予纠正和批评。由于期望过高,一旦孩子的成绩下降,马上就对孩子万般辱骂,否定其一切。这种做法,不但不会促使孩子上进,反而会严重挫伤孩子学习的乐趣和积极性,使之不想学习,甚至厌恶学习,最终造成孩子行为的偏差,酿出不可挽回的悲剧。

综上所述,家庭的不良影响,家庭教育的失败,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我们应当对家庭这个教育阵地予以高度的重视,特别是要努力消除不良的家庭彩响,从而达到有效地遏止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徐建主编.青少年犯罪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

[2]刘晓英,刘晓英.影响青少年家庭原因探析.中国青年研究,2005(1).

[3]肖正德.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进展.社会科学战线,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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