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业税收政策

2024-11-13

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精选13篇)

1.教育行业税收政策 篇一

国家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最重要支持政策文件即2000年6月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通常称18号文,包含了许多支持政策,其中最为核心的是一系列税收优惠。

现有对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有: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新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对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对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后因美国反对被废止。

原18号文将在2010年底到期,为保证政策延续性和可预期性,预计国家将在2010年中期之前、也就是最近1年内出台新政策。

原18号文对于软件产业的支持力度已足够大,预计新18号文将延续原来的优惠政策,还有增加对SaaS等新模式的支持。

新18号文对于集成电路产业的优惠将不会以增值税退税的方式,更可能是所得税优惠扩大和增加专项资金来支持,例如将新企业“两免三减半”变为“五免五减半”。

国家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支持力度在加大,但是我们预计国家的新支持方式的重点将不在税收优惠上,而是体现在对特定领域以专项资金的方式支持,例如重大科技专项(核高基)的方式。

如果制订新政策,在税收优惠方面可增强的力度十分有限,对相关公司实质影响较少。投资机会来自于各专项基金的支持。

政策以多种方式支持软件企业。近期国家对软件业的最重大支持是核高基,预计中国软件(19.65,-0.07,-0.35%)将获得数亿元支持。用友软件(22.18,0.21,0.96%)和东软集团(10.46,-0.06,-0.57%)分别是国内管理软件和软件外包的龙头企业,受到国家多方政策补贴支持。川大智胜(29.78,-0.12,-0.40%)将受益于空管系统国产化推动政策。

2.教育行业税收政策 篇二

产业管理制度日趋创新化

在2014年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暨展览会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王青博士表示, 希望未来能借助一些制度的创新和改革来改善对汽车的管理, 来改善大家对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的一些引导, 更多的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发挥绝对的作用等。

王青表示, 在目前阶段, 国内汽车市场更多的是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 未来的共计问题共计因素对于整个市场持续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的共计包括技术创新进步, 流通体系的改变, 服务体系的改善, 以及应用一些新的技术引入互联网。未来80、90后甚至以后的00后, 他们考虑的问题不是在网上可以买到什么, 而是什么东西可以在网上买, 这个是一个关键的应用阶段, 所以大家对这个要有一个足够的重视”。

此外, 王青认为, 如果未来维持现行的公安部门和其他部门对汽车的治理, 会对后市场发展起到阻碍作用, 因此需要结合技术创新城市规划交通体系以及消费理念、消费行为的改善, 通过政策的引导来提高市场对汽车产业的承载力, 尤其是二手车市场, 都将获得更大的空间。

加强消费警示和倡导理性消费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刘宏伟表示, 加大依法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帮助消费者建立法治观念, 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为契机,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 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有关汽车投诉举报维护良好的汽车消费环境等。

刘宏伟指出, 我国汽车经销商与消费者已经在汽车市场长期快速增长过程当中不断成熟, 同时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增强, 简政放权以成为政府部门激发市场活力搞活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此背景下停止备案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势在必行, 也是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内在要求。为此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和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 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题合法权益, 真正的做到了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 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刘宏伟表示, 未来有关部门会和行业协会, 按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完善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等合同示范文本, 明确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义务, 构建和谐市场环境。

同时, 还将发挥市场社会力量制度, 维护健康有序的汽车市场秩序, 调动和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实现社会共同致力, 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进化。

汽车三包政策进一步深化

国家质量管理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先生表示, 将促进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提升, 继续抓好贯彻实施三包规定提升汽车服务质量的活动, 支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完善设计模型改进设计方法建立长效机制, 同时继续开展好三包政策法规的培训, 及时公开汽车三包信息, 发动新闻舆论媒体广泛宣传汽车三包规定等。

不过, 在汽车流通领域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还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 有一些还达不到消费的期盼, 售后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有待完善诚信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 特别是一些汽车经营者在汽车三包规定落实执行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公开三包信息不到位不够及时全面部分汽车信息生产者三包信息不全内容不规范。国家管理中心调查59%的消费者反应购买汽车时, 汽车4S的销售人员没有介绍三包期限, 三包责任等信息。二是三包责任落实还没有全部到位, 一部分汽车经营者主要的零部件, 还有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不符合国家的标准规定, 卖方的霸王条款依然存在。有72%的消费者被经营者暗示或者明式不在汽车4S店保养, 有11.6%的消费者反应其按三包车辆在维修时实现超过了五日, 修理者没有及时备用车辆和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三是一些经营者在配合争议处理上还不够主动, 一些汽车经销商没有主动的与消费协商处理争议, 存在着提供检验报告不在三包范围等理由推托拖延问题的处理, 有的把问题直接推给了生产商, 有的不认可技术咨询专家的意见, 没有积极配合行政部门调节处理, 这些问题都对三包的实施起到了阻碍作用。

黄国梁提出, 针对汽车三包问题, 目前已根据放管治三个为一体的质量格局突出重点合力推进汽车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首先, 质监部门将大力推进汽车流通行业的服务质量提升;二是促进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提升, 继续抓好贯彻实施三包规定提升汽车服务质量的活动;三要促进行业的标准化, 积极组建售后服务标准化联盟, 制定团体标准探索售后服务标准的应用推广机制, 提升售后服务标准化的水平。

近五年来, 我国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发展尤其迅猛, 2009年产销首次突破千万辆大关, 2010年产销超过美国历史最高水平。随着汽车产业和市场的发展, 消费者的消费热情不断升级, 消费观念也随之多元化, 汽车个性化的需求持续呈现旺盛的状态。在这种形势下, 汽车维修、保险、用品、装饰、改装等后市场服务前景广阔。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汽车后市场总量已达7000亿元, 汽车消费时代和城市化进程使得汽车后市场领域发展极其迅速, 市场规模增速惊人。汽车流通领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方面给予更多有针对性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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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行业税收政策 篇三

关键词:通信行业;税收政策;执行;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09)32-0075-02

1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1涉外通信企业免税政策带来税负不公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随流转税(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附征的税、费,是中国为了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和补充教育经费的不足开征的。按有关规定,凡是内资企业和个人“三税”的纳税人,均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外资企业除外。通过涉外企业山西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分公司、山西省联合网络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查,当地税务部门贯彻执行了“三税”附征税费的减免。外资企业享受中国城市基础设施的便利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但却不负担相应费用,非常不合理。

1.2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政策执行难以准确掌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通过对涉外通信企业调查,应作为“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执行中口径不一,那些作为“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难以掌握。如山西省联通分公司该部将房屋装修费、备品备件列入“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2年摊销。大同分公司将房屋装修费一次性计入费用。山西省移动大同分公司按5年摊销。由于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未对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明确范围,企业费用摊销口径不一。在所得税纳税调整中难以掌握。

1.3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应作为固定资产增加计税基础政策不具体

所得税条例第五十八条中规定。“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经对山西移动大同分公司调查,2008年,由于城市改造发生的线路改迁费用500万元,山西网络通信大同分公司(原网通)线路盗抢更新费用560万元,这些在改建或维修中很难界定,企业作为维修费用在成本中列支。难以确定改建支出资本化,增加资产计税基础。

1.4跨地区企业税务部门监管政策执行困难

山西省国税部门对通信行业所得税征管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进行的,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作为国税部门监管的主要内容,对通信企业跨地区经营监管现行政策执行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中规定:所得税的纳税人,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汇算清缴的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和汇缴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在对企业的汇总或合并纳税申报资料审核时,发现其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申报内容有疑点需进一步核实的,应向其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出有关税务事项协查函;该分支机构或成员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就协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函复总机构或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在国税部门如何监管的问题上,通过对山西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分公司调查,当地国税部门无法介入,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汇算也未报当地国税部门。山西省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所得税汇算报总机构的同时,也报送当地国税部门。由于当地税务部门当年度不能例行所得税执行情况的汇算审核和检查,在财政部安排的通信行业征管质量检查中发现,企业分支机构纳税调整不完整。如大同市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2007年—2008年共有529万元(应作为资本化和不得扣减项目)应做却未做纳税调整。由于政策脱节,导致基层国税部门对企业分支机构汇算清缴监管乏力。

1.5营业税税负偏低

近些年,通信企业突飞猛进的发展,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税收的宏观经济杠杆作用没有得到具体体现,税负低于全国宏观平均税负水平,营业税税收增幅与其发展极不匹配。高利润低税负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2008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原移动)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原联通、网通)营业收入为190.83亿元,增长13.40%。营业税税收17.26亿元。增长5,88%,相比之下税收增长低于收入增长;年人均工资收入5.42万元,比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2.92万元高2.50万元,而流转税税负3%低于全国煤炭2.83%、电力4.41%、医药5.28%、饮食业2%。从中国电信业看,其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达到了7.6%,而税收占比不足2%。相比之下人均收入较高而税负较低,综述由此反映出通信行业营业税负偏低。

2建议

2.1外资企业应开征城建税及教育附加

执行外资企业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税制,公平税负,此举符合中国对外开放的政策目标和税制改革方向,符合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开征的特定目的,对外资企业税收负担影响也不大。

2.2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确定范围

根据税务收入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接受益期摊销。在结合实际基础上,对房屋装修费等以后年度受益的支出,确定作为其他长期待摊的范围,执行所得税条例中规定不少于3年的摊销。

2.3改建应包括更新、改迁过程中发生的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增加计税基础

更新、改迁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是在原有资产的基础上扩大和改建,实际形成以后年度受益应资本化,做为固定资产增加计税基础。

2.4跨地区企业税务部门分级监管要责任明确

通信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应接受当地税务部门的日常监管,所得税纳税申报在当地税务部门审核后,向汇总机构申报,达到上下衔接,减少应做未做所得税纳税调整问题的发生。

2.5适当调增通信行业营业税税负

4.焦化行业税收分析 篇四

焦化行业是产能巨大的流程工业,属于技术、资金、资源密集型产业,也是“两高一资”(高消耗、高排放、资源性)企业,对能源、资源的消耗较大,对生态、安全、环境和社会配套条件要求高。而炼焦行业又是我县的支柱产业,焦化行业的发展带动了洗煤、冶炼、煤化工等相关产业崛起,并形成了焦-化-电等多个产业链,在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及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全县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保护焦化行业的发展对持续发展襄汾经济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国家对“两高一资”型企业加强了管理力度,并且大力打压房地产市场,导致焦化企业目前处于煤—焦—铁—钢环节中非常尴尬的地位,下游钢材需求量不旺,上游煤炭价格过高,多数焦化企业都处于保本经营或赔本经营的地步。

就我县而言,目前焦炭生产企业的发展环境亟待改善:焦化企业每年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水资源补偿费、河道工程管理费、环境监测费等10余项税费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工会经费、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多项社会保障基金,造成企业负担过重,运营艰难;并且由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支柱产业焦化行业的税收要求更加严苛,例如我县的焦化巨头xxxx焦化气源有限公司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已经达到7000余万元,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严重制约企业发展,如果此情况不能得到有效缓解,后果将不堪设想。

本着涵养税源,持续发展的思想,我认为目前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的工作是:

一、优化经济环境,转变政府职能。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对于节能环保水平高的骨干焦化企业的地方政策性收费,可按有关规定报批,实行免、减、缓,减轻企业负担。引导各金融机构对已纳入国家准入公告的焦化企业和承担兼并重组任务的骨干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二、加大焦化企业扶持力度,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家、省和市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和焦炭排污费切块资金,重点扶持骨干企业的煤气综合利用和化产回收加工产业链项目建设。加强银企协调工作,通过政府推动,银企联动,争取使焦化企业得到更多的信贷支持。要建立健全焦化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培训、咨询、市场营销和技术交流等服务;

三、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度,企业的发展应当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律,不能以政策压制市场发展,转变目前以 GDP决定一切的思想,减轻企业税收压力,创造宽松的投资发展环境,为企业的良性循环提供政策扶持。

5.环保行业迎来政策风口 篇五

■本刊记者 刘晓旭

水、气、土之战,是环保“十三五”的重头戏,而作为“十三五”规划落实的元年,在即将召开的2016年全国“两会”上,有关环保问题的议案备受投资者关注。除此前已经推出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外,最新消息称,“土十条”预计也会在年内推出。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黑臭水体治理以及环境监测等细分领域有望成为2016年环保行业新热点。

政策力挺环保行业

近几年,国家对环保行业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把环境保护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建立、完成政策法规体系,强力推进污染治理。“大气十条”、“水十条”的相继发布,全面打响了大气和水环境领域的污染治理;而“土十条”的加快制定并即将推出,将为土壤污染防治开启全新的局面。

从近期国家政策发布和行动来看,除相关部委积极出台利多政策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行动中,如国务院于今年2月18日出台了全国黑臭河认定清单和土壤修复相关政策,这显示出国家对环保行业的高度重视。除此之外,发改委还提出拟在未来2~3年,围绕先进环境监测、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修复等环节,针对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建设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地方政府方面,贵州省于2月16日出台了《全省环境保护攻坚行动工

证券市场红周刊 2016年3月1日

作方案(2016~2017年)》,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全力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而重庆、浙江等地也纷纷出台了地方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目前,国家政策对环保行业的支持空前,未来五年,甚至更远,环保行业都将获得政策力挺。在‘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VOCs、黑臭水体治理以及环境监测等细分领域有望成为2016年环保行业新热点。”研究人士分析认为,节能环保产业有望达到年增速20%以上,环保投入将增加到每年2万亿元左右,社会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对于投资时点的把握,通常每年“两会”前后都是环保政策出台时间窗口,在此期间环保板块整体将具有一定超额收益,因此,具有较多在手订单与业绩保障的上市公司可值得关注。环境监测受益首当其冲

在水、气、土环保之战中,大气治理在近年来一直受到了高度重视,国家就此也出台了多项治理政策和措施,如《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从治理效果来看,成效并不明显。据环保部监测的2015年第三季度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天数比例超过20%的城市占比达43.3%,其中超标比例超过50%的达6.8%。雾霾的经久不散,已严重影响到民众生活。

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看,仅2014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就分别为1974万吨和2078万吨,而PM2.5和O3形成的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量估计也在2000万吨以上。为彻底解决大气污染问题,除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证券市场红周刊 2016年3月1日

外,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治理也必须要持续加强。就此,在2010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国家连续出台了12项法规政策以确保VOCs得到有效控制。但即便如此,因政策法规、监测标准及制度管理体系等不健全,我国VOCs治理发展迟缓,VOCs治理市场产值仍不到40亿元/年,相较测算出来的潜在市场空间1100亿元仍有很大差距,而如果考虑到未来排放标准提高、监管行业与区域的扩大,则VOCs治理市场容量则将会进一步增大。这意味着VOCs治理市场具有很大的投资想像空间。

“VOCs治理将带来环境监测板块的投资机会,未来会呈现多点开花的板块效应,预计监测行业平均增速达到31%。”记者采访到的研究人士认为,在VOCs治理领域,先河环保、汉威电子、聚光科技、雪迪龙等有检测能力的公司将会率先受益。从上市公司来看,聚光科技正从监测领域走向水环境治理,搭建“监测-大数据-治理”的环保平台。公司2015年新签PPP订单(有确定金额的)7亿元,加上相关中标信息,预计公司2015年新增订单总额超过22亿元。先河环保是国内高端环境监测仪器仪表领军企业,也是国内首家拥有国家规划的环境监测网及污染减排监测体系所需全部产品的企业。在去年,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雄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雄县包装印刷产业VOCs污染第三方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整体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以PPP形式合作。将环境监测与VOCs治理的优势相结合,以此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土壤修复攻坚战打响

证券市场红周刊 2016年3月1日

相比国内其他环保产业,土壤修复发展还远远落后于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较早兴起、目前较为热门的行业。相对于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等污染治理投资,土壤修复投资力度远远落后,产值也远不及这些环保行业。资料显示,全国土壤总超标率16.1%。从污染分布状况来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全国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土壤修复工作刻不容缓。

为改善土壤环境,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扶持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发布单位涵盖国务院、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政策的密集出台凸显了国家对土壤修复行业的重视。日前,《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土十条”)已由环保部提交至国务院。该计划总体目标定位为到2020年,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农用地土壤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对于整个土壤修复产业市场发展空间,保守估计,我国有待修复的土壤污染面积为3.83亿亩,土壤修复市场在6万亿元以上。机构预测农业耕地土壤修复投资需求在3万亿以上、城市土壤修复投资需求1万亿以上、矿区土壤修复近2万亿元。

“首选区域垄断特征显著,优选具备区位、技术优势标的。”民生证券认为“十三五”期间,土壤修复产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在具体公司上,永清环保、高能环境、博世科被机构重点推荐。其中,永清环保近年成功在湘江流域等地实施了重金属土壤修复案例,技术一直

证券市场红周刊 2016年3月1日

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今年7月公司完成收购美国IST公司51%股权。公司凭借本次收购一跃成为国际领先的土壤修复专家。公司所处的湖南省以“有色之乡”著称,是全国土壤污染治理的主战场,7月份环保部通报下达专项资金约28亿元用于重点支持30个地市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湖南占到了11个,公司在土壤修复中占尽地缘优势。“土十条”预计将带动6万亿以上的投资,公司占尽技术、市场、政策多重优势。

高能环境是A股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具有成功大型土壤修复项目修复经验的稀缺标的。公司在传统工业造纸废水处理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前端水处理、市政工程、土壤修复等业务,斩获数笔PPP大单。在2015年,公司新增订单近10亿元,饱满的订单对公司业绩提升及业务扩张提供了有力支持。黑臭河治理有望成为全年的热点

在记者采访中,研究人士还重点提到了黑臭河治理问题,预期其成为2016年贯穿环保行业全年的热点。随着住建部、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通知》,政府要求各地2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期限等信息工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也由此迎来政策风口。

其实,早在2015年5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就正式提出了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提出“2020年阶段性改善+2030年总体改善”的总目标。2015年8月住建部与环保部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指南》,对黑臭水体的工作目标以及工作内容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2016年2月18日,住建部和环保部公布黑臭水排查结果,全国逾七成城市排查出

证券市场红周刊 2016年3月1日

黑臭水体,其中60%分布在东南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在对黑臭水体的摸底完成后,黑臭水体的治理需求开始释放。

从调查结果来看,截至目前,全国295个地级以上城市认定1861条黑臭河,假设每条河投资2亿元~3亿元,则对应3722亿元~5583亿元市场空间。根据中信证券的预测,要想实现2030年的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对应的投资需求或超过7000亿元。由此来看,在黑臭水治理上,管网建设、污泥处置、水处理、环境修复等都将从中受益,具体的受益标的主要有环能科技(黑臭水体治理设备)、巴安水务(河道治理)、东方园林(水生态修复)、天翔环境(污泥处置)等。

其中,环能科技磁分离水处理设备可广泛应用于黑臭河治理,未来有望受益于行业订单释放快速增长。东方园林并购申能环保、吴中固废,利用危废行业门槛拓展危废业务;另外,公司还并购了中山环保、上海立源,提出要“三位一体”的水生态综合治理理念,进军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预计在黑臭河治理和海绵城市领域将获得更多的PPP订单,促进公司业绩提升。从订单来看,2015年,公司已中标的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总投资额高达391.49亿元。巴安水务,今年将进入订单交付密集期。目前在手体量较大的项目如贵州六盘水二期、锦州项目、沧州海水淡化项目预计2016年可完工交付;另外,目前公司在谈的项目订单规模都超过亿元。这将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6.砖窑行业税收调研报告 篇六

砖窑行业税收调研报告

砖窑行业是石庙镇传统支柱性产业,也是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将近占到全年税收任务的三分之一。认真开展对砖窑企业的税收调研,对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和依法纳税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

现有的砖窑厂都是从原先的乡镇企业或村办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有的砖厂被个人或合伙承包,有的被买断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成为发展民营经济的先头兵。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帐簿设置简单或混乱,或仅有一个流水帐,没有按规定建帐记帐,查帐征收难以实现。针对这一问题,石庙地税分局成立专门调查组,组织田有银等资深专管员对此类企业展开调查。他们从企业基本情况和基础征管资料入手,对砖窑整体规模、窑室大小及出砖数量、点火形式、砖机型号、块砖耗土数量及成本测算数据等情况做了详细的调查和记录。

据调查,砖厂窑室一般在20——38个之间,一个窑室装砖0.7——1.1万块。点一把火的砖厂窑室20——26个,日出砖量在5万块左右;点二把火的窑室34——38个,日出砖量在9万块左右。

资源税方面。一般的砖厂年生产8个月左右,出砖量在1000——2000万块之间,销售额80—200万元左右。一实立方米的黏土制造480快砖,一虚立方米的黏土制造350块,一虚方黏土相当于70%多的实方黏土。按资源税一方黏土1元的征收标准,一般的砖厂需年缴2—4万元的资源税。

成本利润及所得税方面。按一千块砖计算,黏土原料款10元,内燃和外燃耗煤细砂36元,电费7元,直接人工费即砖机操作人员和装窑、出窑、点窑人员费用22元,低值易耗品如草苫子、塑料布等5元,间接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耗用柴油等制造费用10元,各项税费8元,总上数据,一千块砖的成本高达98元,而这还不包括一部分折旧和半成品等损耗。近2年每千砖的价格却在95——110元之间徘徊,已是夕阳产业的砖窑厂进入微利或保本时代。管理好的企业可以实现部分利润,管理差的刚刚保本或者干脆亏损,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一定难度。但是,以上分析数据仅是依照建帐标准而调查测算出的,由于企业不符合查帐征收标准,我们只能参照以上数据,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对企业实行应税所的率征收方式。按照销售额80——200万元的幅度,乘以最底应税所的率5%,再乘以相应个人所得税率,计算出税额在0.8—2.8万元之间。通过这种征收方式,既可以保证所得税的征缴入库,避免税收流失,也促使企业尽快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帐簿、凭证管理,加强成本核算能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纳税信誉等级。税收征管逐步实现由核定征收向查帐征收转变。

其他地方税方面。按照国税历年征收增值税情况,每年在3——5.5万元,这样,地税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24——0.44万元。此外,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征收0.03万元。

综合以上分析,砖厂的税负在3——7万元是比较科学合理合法的。石庙分局整是基于以上调查分析,根据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按照法定程序,采用合理的征收方式、方法核定税额,分解到每月,实现税款的均衡入库,从而保证了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开拓新思路,把各项税收工作做得更好。

石庙分局

7.教育行业税收政策 篇七

“2014再生资源行业体系建设经验交流暨税收政策走势研讨会”于2014年5月20日在北京召开, 来自相关行业协会及行业企业的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秘书长兼园区分会秘书长张明主持,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刘强致开幕词, 商务部流通司尹虹处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尹虹处长指出:商务部开展再生资源体系建设以来, 特别是近几年来一直是以政策支持为切入点, 以城市试点为基础, 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在推进着回收体系的健康发展。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 (国办发[2011]49号) , 这个意见是再生资源行业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指导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截止目前已经在全国建立了3批共90个试点城市, 已经有75个城市得到财政支持, 累计下发资金达33亿元。

尹虹处长还指出, 针对目前再生资源行业整体出现的问题, 以及对未来再生资源行业的思考, 作为行业的主管部门, 下一步主要工作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回收体系完善、改革和创新是主要的工作;2.部门之间形成合力推进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联合住建部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探讨、推进城市垃圾和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的两网合一问题;3.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的出台, 为地方主管部门以及企业, 落实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建设, 提供有力支撑。

8.医药:政策利好行业健康发展 篇八

投资要点:

1、政策导向有利于加速行业整合。

2、产业链已体现出相对较高的性价比。

7 月22 日,SFDA 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引起了行业巨大震动,此次自查涉及到国内103 家医药上市公司,占医药股上市公司总数将近一半。公告称,所有已申报并在总局待审的药品注册申请人,均须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对照临床试验方案,对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情况开展自查,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可靠,相关证据保存完整。公告要求在9 月8 日前,各省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申请人的自查工作进行监督,最终自查材料由总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视情况展开飞行检查。提高行业规范程度,加速行业整合。严格的政策导向有利于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A 股的整体市盈率已经明显下降,加之政府出台一系列规避金融不稳定的措施,预计市场会逐步趋于稳定。与此同时,医药板块已体现出相对较高的性价比。目前投资者对宏观、策略的关注度较高,对具体的行业和公司兴趣可能不大,我们建议主要结合基本面情况寻找中报业绩优秀的公司,同时跟踪国企改革、互联网等可持续的主题。

9.教育行业税收政策 篇九

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精细化管理

义堂税务分局义堂责任区

2009年义堂税源管理责任区,围绕年初项目工作针对湖北京兰集团云梦永兴水泥有限公司行业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和操作步骤,细化行业税收管理规范,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强化纳税评估,促进税收管理再上新台阶。经过一年的资源综合利用规范管理,通过纳税评估调整多抵进项税额108584.38元。

一、把握行业特点定位管理方向

湖北京兰集团云梦永兴水泥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PC32.5级复合水泥PS32.5级矿渣水泥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行业表现特点:一是销售对象广普通发票使用量大、易于混淆销售收入;二是会计财务核算以京兰水泥内部财务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不利于日常税收管理;三是进货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偏低,转移税负;四是税收管理员对水泥行业技术标准把握不准,税源管理难度大。因此我分局把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定位为今年税收管理项目。

二、加强日常管理夯实管理基础

分析出京兰水泥永兴公司的行业特点后,我分局将对该片区税务管理员进行相应培训,结合实际,明晰日常巡查的事项,针对实情,帮助该企业健全材料和产品分类登记,注重实效,发挥纳税评估作用:

一是严格控制该公司的原材料购进。要求该公司购进废渣,必须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合法凭证(发票),且发票上注明的货物名称必须与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上确认的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完全一致。对不能达到上述条件所购进的废渣,视同未取得规定发票,不得作为其计算资源综合利用掺兑比例的废渣。同时,要求企业原料购进业务,必须附有相应的过磅单、入库单,且各部门人员签字齐全,准确记录各种原料购进数量和金额。

二是帮助永兴公司完善废渣购、耗、存管理制度。要求该公司原料管理部门(仓库保管)应按使用的各类废渣分别登记,必须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合法凭证(发票),且发票上注明的货物名称必须与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上确认的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完全一致。对不能达到上述条件所购进的废渣,视同未取得规定发票,不作为其计算资源综合利用掺兑比例的废渣。要求企业原料购进业务,必须附有相应的过磅单、入库单,且各部门人员签字齐全,准确记录各种原料购进数量和金额。记录废渣的采购、领用、库存情况。同时,要求该企业财务部门按月登记《购进废渣发票登记台账》,对购进废渣取得发票的情况如实进行记录。分局管理员每月不定期按《原材料收付存月报表》以及领用台帐对原材料仓库检查不少于2次。

三是规范该企业财务核算。第一,要求其健全财务核算,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置、登记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第二,该公司生产两种水泥,即强度等级分别为32.5的普通水泥(简称

PC32.5水泥)和42.5的高标号水泥(简称PS32.5水泥),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规定的掺入废渣30%以上的水泥产品只能是强度等级为32.5的普通水泥(即PC32.5水泥),应分别核算产品的原材料投入数量、销售额和应纳增值税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第三,享受优惠政策的水泥产品和其他应税产品所耗用原料的进项税额,应分别根据生产车间生产各产品时实际投入的原料数量和购进价格进行计算;对于燃料、电力等不能准确划分的进项税额,依当月各类产品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四是严格规范永兴公司产品销售行为。要求该公司仓库保管部门按其产品种类分别登记《水泥发货日报表》,据实记录各产品的收、发、存情况。同时,其财务部门应按日登记《水泥产品销售日报表》分别记录不同产品的销售情况。要求该公司销售产品时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并如实填写产品名称和型号,其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产品销售,所开具发票上的货物名称必须与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上确认的产品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不得享受优惠政策。五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管理。要求永兴公司申请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时,除按规定向我分局报送书面申请、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完税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外,还应填报《水泥产品废渣掺兑比例计算表》,由该公司据实填写,税收管理员核实。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细化巡查内容,税收管理员按月填报《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实地核查报告》,我分局也将建立《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分户

审批台账》,记录水泥企业退税情况。

三、以纳税评估为把手找准突破点强化行业精细化管理

纳税评估是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要抓好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精细化管理,其突破口就是要抓好纳税评估,制定一个较为切合实际的评估数据模型。为此,我分局组织专人对其财务数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参照行业标准以及同类企业的能耗、物耗比,进行了综合对比、测算,初步确定了用于评估的评估指标及行业预警值,并建立了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评估数据模型,即物耗定额模型、能耗定额模型、税负差异推算模型。

1、将基建用电混入生产用电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在二期项目60万吨矿粉生产线建设中,将二期基建项目用电和生产用电完全混淆,进行抵扣进项税额。经核实,一期调试用电582562度和二期工程用电693900度,合计用于在建工程电达1276462度,金额638731.64元,多抵进项税额108584.38元,应转出进项税额108584.38元(目前该公司已在2009年8月份所属申报中作进项税转出)。

2、水泥电耗值略高于行业标准。

经核查该企业生产工艺仅使用电力,不使用煤炭作为燃料,企业申报2007年度和2008年用电情况如下:2007年11-12月份耗用电量176760度,金额167331.69元,2007年度主要企业处于筹建期,没有生产产品,2008年用电13405260度,扣除基建用电后,实际生产用电

12128798度,经我们到云梦县供电公司核查其实际用电与企业申报数一致。

从粉煤站行业电耗标准应为45度/吨左右,该企业吨水泥电耗为52.49度/吨属略为偏高。按行业标准45度/吨左右计算。2008年企业理论产量=12128798/45=269528.84吨,2008年企业实际产量=231030.74吨,评估问题值=269528.84-231030.74=38498.1吨,理论值与实际值略有偏差,其产生误差的主要原因为:

一是企业一线生产能力年产60万吨,2008年度共生产水泥23万多吨,只完成了年生产能力的42%。由于一个新的水泥品牌进入销售市场有一段适应期,销售是直接影响水泥产量未达成年生产能力的原因之一;二是由于该企业一线比其他磨粉站多了一台辊压机,边调试边生产,设备运转的不正常,操作人员对该设备不熟悉,是导致本公司08年度未能完成年生产能力的原因之二。企业未满负荷运转加上人员操作不熟练,是造成企业平均电耗高于一般行来标准的主要原因。

3、水泥熟料进价高于市场同期价格。水泥熟料进价核算方式是按照京兰总部计划价格,2008年该企业从总部购进的水泥熟料价平均为240元/吨左右,这个价高于同期市场价,是造成该企业税收负担率仅2.66%,低于行业平均税负率的主要原因。

10.家电售后行业新政策已实施 篇十

据统计,本市现有2380多家家电维修企业,其中有资质、较正规的780家,从业人员17500多名。目前,“一台三会”(“962512”家电服务热线平台、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上海电子产品维修服务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及签约服务商,成为家电维修的主渠道,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从市民热线家电类投诉分析,家电维修“李鬼”行骗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虚假小广告类,以信箱小广告为主。此类“李鬼”只有电话是真的,企业及地址均不真实甚至不存在,市民一旦上当受骗,难以查处。二是假冒售后服务类。有的假冒正规生产厂商售后服务电话,此类电话基本为“400”或“800”开头;有的故意假冒品牌厂商原有维修服务电话(已公告作废或改号),采取不正当手段买进原服务电话号码,假冒品牌生产厂商诈骗群众。第三种为虚假网络信息类。利用网络搜索功能,采用出钱等办法使排位靠前,诱骗消费者。

有关部门提醒市民,不要相信信箱内小广告;如果家电购买时间较久,维修前应仔细核对生产厂家服务电话是否更改,可以到家电卖场品牌专柜询问核实,也可上市消保委网站“消保委帮你忙”或“一台三会”网站查询核实。

11.旅游:政策激发行业消费需求 篇十一

1、 受益于政策优化休假安排。

2、 产业链成本结构弹性较大。

国务院有望推动周五下午与周末连休,将引爆周末游市场。日前,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最具惊喜的是在“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中提到,要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政策效果看执行,短期内达到休假时间延长效果仍需强制措施,我国自2007年形成了现在11天公众假日的格局,同年提出了带薪休假制度,但落实效果一般,我国居民休假实际时间与国外相比差距明显。原因一是当前社会经济结构下劳动力供求关系仍然不支持,其二是法律法规强制性不够、对于休假的激励也不足。短期内达到休假时间延长效果仍需强制措施。若能推动周末游,全板块收益、大经济带周边短途游弹性最大:如果休假时间增加,旅游行业全产业链都将能够受益。

受到成本结构影响,景区弹性较大。对于周末2.5天休假方案而言,短途周边游、交通在5-6小时以内的景区受益最为明显。黄山旅游,京福+宁安+杭黄联通三大经济圈,游客累计增长50%将可能带来业绩累计增长200%,增长迈入新纪元。中青旅半年报后利空出尽,明年业绩弹性值得期待。遨游网百城千店持续推进。山水酒店、中青旅大厦、创格科技继续保持稳健发展,预计全年业绩正增长,且机制有望改善、新兴业务有望重估、明年乌镇项目受益于迪士尼开业、古北水镇逐渐成熟等因素,成长值得期待。

12.教育行业税收政策 篇十二

资源再生领域是节能环保产业中的重要一环, 未来市场空间巨大。相比传统产业, 再生资源产业具有原生资源依赖程度低和减少环境污染两大明显优势。再生资源通过从尾矿、废弃物中提取金属、合金等物料, 降低了对原生矿的依赖程度, 因此矿产稀缺的国家如日本往往再利用率比较高。废弃物如废旧电子电器、报废汽车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 随意排弃造成污染, 因此有必要通过回收、拆解、利用进行适当处理。

一、西方国家资源再生行业的成长启示:高成长性

资源再生领域未来成长空间巨大, 相应的公司也必将获得快速成长, 我们可以从西方国家资源再生行业的成长中得到启示。

主要环境问题的变化和环保意识的变迁造就了发达国家再生资源产业的蓬勃发展。一是随着经济的发展, 工业化率逐渐下降, 面临的主要问题由工业生产导致的污染转变为居民消费产生的废弃物、垃圾等;二是在逐渐显现的资源约束之下, 环保理念由单纯的污染防治转变为强调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在此背景下,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 发达国家再生资源产业获得了快速发展。90年代末发达国家再生资源产业规模大约2 500亿美元, 而目前已经超过1万亿美元, 其中仅美国的再生资源产业规模就达到2 400亿美元, 已经超过汽车产业的规模, 日本更是接近3 500亿美元。

以欧洲的德国阿尔巴和比利时优美科为例, 以其历年营业收入和股价表现来显示资源再生行业的高成长性。 (1) 德国阿尔巴为全球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环保服务及原材料贸易领域十大集团之一,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生活、工业废弃物、电子电器及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钢铁金属回收利用、原材料贸易、技术研发和设备管理等。 (2) 比利时优美科为全球领先的跨国材料科技公司, 主营业务由四大部门组成:催化、能源材料、高性能材料和资源再生。

二、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取得快速发展, 但差距较大

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同样取得了快速发展,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2002年以来, 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等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年均增长27%, 2011年, 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产量分别占各金属产量的47.41%、25.21%、29.32%。目前发达国家主要金属再生产量已占到总消费量的50%以上, 我国的有色金属再生利用水平与此相比, 仍有很大提升空间。非金属产品回收利用方面, 差距同样明显。以废旧轮胎为例, 我国回收比例约为50%, 而发达国家普遍达到90%以上。

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存在技术水平落后、行业发展的基本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行业内公司规模偏小、技术落后、污染严重。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的企业可能在一万家左右, 多数是小企业甚至手工作坊, 技术落后, 以手工操作为主, 自动化程度低。更为严重的是, 很多企业缺乏必要的环保措施, 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溶液、废油等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再生资源产业的环保优势没有得到任何体现。

废物回收体系尚不健全, 导致行业内劣币驱逐良币。以电子废弃物为例, 我国的回收主力仍是个体回收户, 政府或企业主导的回收体系尚未建立。报废汽车领域问题更严重, 正规企业面临非正规企业以及黑市的竞争, 难以获得足够的报废汽车来源。非正规回收利用企业由于节省了环保、设备采购等成本, 往往能够以更高的价格购买废料, 因此挤压了正规企业的利润空间。

三、政策支持, 成长空间巨大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 政府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措施主要有立法规范回收体系建设和提供资金补贴两种。电子废弃物回收领域, 欧盟国家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 在政府的协调管理下, 或由生产者单独承担本企业产品的回收责任, 或由若干生产者联合组成非营利性回收管理体系, 负责全国或局部地区的回收。报废汽车领域, 美国对报废汽车提供4 000美元的补贴, 约占购车款的13%左右。

“十二五”期间, 国家对再生资源产业的重视程度大大提升。“十一五”环保规划虽然提及节能与循环经济, 但并未过多涉及;“十二五”期间则专门针对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出台了一系列规划。主要的扶持措施包括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供资金补贴等。“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中, 要求“城市矿产”示范工程实现产值4 300亿, 再制造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 产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实现产值1 500亿, 成长空间巨大。

四、环境倒逼与政策支持, 市场空间巨大

资源稀缺、环境问题及环保压力催生了海外资源再生企业的快速成长, 而中国经历过30多年的重化工业发展模式, 环境、资源问题已到难以回避的程度。

13.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自查提纲 篇十三

为持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今年确定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行业一是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二是烟草行业,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自查提纲。烟草行业已于3月份自查完毕,查补税款上亿元,自查效果比较好,现在进入稽查阶段,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房地产行业税收检查的方式是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要在房地产行业开展全面自查,官渡区地方税务局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本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由我局张励纪检组长亲自组织召开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见面会,我主要是讲两方面内容:

一是就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方向与大家进行探讨;

二是对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工作作一些安排。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方向:

从近几年我们对房地产行业检查的情况来看,房地产行业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较为突出,形成的原因一是企业主观故意,抱有查得着是你的,查不着是我的的思想,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偷税的成本越来越高,风险越来越大,这部分企业还是需要转变观念,依法纳税;另外一种是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有误,那么就应该和主管税收机关、税收管理员多进行沟通,交流,税收管理员有义务对税收政策进行解释。下面我就对历年来在检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慨述:

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所涉及:

(12个税种)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下面就检查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税种逐个说明

(一)房地产业营业税

1、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合理性、完整性。

一是有无直接坐支售楼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二是营业收入是否包括了各种价外费用,各类手续费、管理费、奖励返还收入是否按规定计入应税收入,整改报告《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自查提纲》。

三是是否存在低价销售的行为、有无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关联企业之间销售价格是否合理。

四是动迁、拆迁补偿等售房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申报纳税。

五是各种换购房地产、以房地产抵债、无偿赠与房地产、集资建房、委托建房、中途转让开发项目、提供土地或资金共同建造不动产、拆迁补偿(安置)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纳税。

六是以房换地、参建联建、合作建房过程中,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七是以投资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未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并且收取固定利润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八是房地产企业大额往来、长期挂账的款项是否存在漏计销售问题。

九是企业自用(包括经营性自用)、分配给股东(股东与企业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的商品房是否申报纳税。

十是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是否按照销售不动产照章申报纳税。

十一是各种房产出租收入(如开发商将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位等出租)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2、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及时性。一是销售房产预收款(预收定金)是否及时申报纳税。二是按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应收取而未收到的销售款是否及时申报纳税。

(二)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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