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水电验收标准(共7篇)
1.装修水电验收标准 篇一
室内装修水电部分验收注意事项:
1、强电线管走墙,弱电线管走地(或者地面强弱电线管走地,但必须分开300mm以上),水管尽可能走墙,线槽应横平竖直。(验收标准)
2、暗线敷设必须配管,空心楼板除外(空心楼板用护套线),强弱电不能穿入同一根管内。管内电线应处于宽松状态。(验收标准)
3、电线管内不得有接头,在水电完工后,所有开关、插座的明露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以免发生触电危险。(作业规范)
4、安装电源插座时,应左零右相(火),上方为地线。火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验收标准)
5、同一室内的电源、电话、电视等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应小于5mm。(验收标准)
6、卫生间插座应为防溅型。(验收标准)
7、电源插座距地面一般为300mm,开关距地面一般为1400mm,如有特殊需求则按特殊情况处理(如壁挂式空调插座)。(验收标准,作业规范)
8、照明用电线为1.5BV,插座用线为2.5BV,接地用线为2.5BVR,空调及特大功率用线为4BV。空调及大功率电器应单独走线。(验收标准)
9、煤气管(天然气管),必须走明管,不能封死,如需移管必须由燃气公司进行操作。(验收标准,作业规范)
10、电线管、热水管、煤气管相互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得紧靠。(作业规范)
11、进水管全部用热水PPR管,下水管用PVC管。冷热水管应左热右冷。(验收标准)
12、经通水试压(0.8MP/8公斤试压,十分钟压降不大于0.05MP/0.5公斤),所有管道、阀门、接头应无渗水、漏水现象。(验收标准)
13、施工垃圾要当天袋装并放于指定堆放点,水电工序完成后需清理现场。(作业规范)
14、水电完工后向业主提供管线照片--设计师提供(刻录光盘)。(作业规范)
1、水路验收:水改完毕,用软管连接已改造冷热水管,保证是整个室内管道的冷热水管同时打压;安装好打压器,打压器充满水,管内空气放掉,使整个回路里面全是水;关闭水表及外面闸阀(一定要做好保护)。然后开始打压,实验值为工作压力的1。5倍,30分钟不渗不漏,掉压不超过0。05MP为合格
2、强电验收:采用500V绝缘电阻表测试各回路绝缘电阻值,同时可考验所用电线质量,不达标的电线可能会被击穿;
3、弱电采用专用工具测试:专用网络测试工具测试网络8芯信号是否畅通;载波器铜轴电缆测试工具,万用表等完全测试合格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工作。
4、切记水电改造完毕 一定要验收,等到其他项目施工完毕再发现问题已为时已晚。
2.店面装修验收标准 篇二
为了提高装修质量,统一装修标准,保证店面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帮助公司更好更快的向前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一、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所有装修材料都必须现场提取样品,粘贴标签存档备查。(板材不小于0.1平方米,线形材料不小于0.1米)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各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建筑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6、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7、当工程质量不符和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3)、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8、工程尾款三万元于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拨付。
9、工程交付后,若因质量问题造成公司经营中断或经济损失的(如:漏水等)除要求施工单位尽快维修外,还要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二、迎宾门部分
1、迎宾大门采用肯德基专用铝合金标准门,颜色为标准大红色,门框尺寸为1998mm×2158mm ×102mm门扇尺寸为950mm×2100 mm ×46 mm ×2,要求型材厚度1.5 mm以上。
2、主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点间距应小于500mm,门扇必须安装稳定,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3、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装饰面应无污染、划痕、碰伤。
4、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室外宜用耐侯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5、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牢固,接头严密。
三、吊顶部分
1、吊顶所用龙骨、配件、面板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要求。
2、顶棚安装的标准线,其水平允许偏差±5毫米。吊点间距为900~1200mm。
3、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 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 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4、龙骨架构各连接点必须牢固,拼缝严密无松动,安全可靠。吊顶工程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5、罩面板与龙骨连接必须紧密、牢固。设备口、灯具位置的设置必须按板块分格对称,布局合理,并做加固处理。开口边缘整齐,护口严密不露缝。
6、施工结束后,吊顶表面应平整、起拱准确、颜色一致,洁净、无污染,无返锈、麻点、锤印,自攻螺丝排列均匀,无外露钉帽、无开裂。接缝位于龙骨上均匀一致,压条顺直,宽窄一致,无翘曲,光滑通顺,接缝严密,无透漏,阴阳角收边方正。
7、有造型的吊顶,造型尺寸及位置准确,收口严密平整,曲线流畅,美观。
四、墙面、隔断部分
1、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衬板、面板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要求。
2、骨架隔墙工程周边龙骨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位置正确。骨架隔墙中龙骨间距不得大于400 mm,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3、如果墙面潮湿,应待干燥后施工,或做防潮处理。一是可以先在墙面做防潮层;二是可以在护墙板上、下留通气孔;三是可以通过墙内木砖出挑,使面板、木龙骨与墙体离开一定距离,避免潮气对面板的影响。两个墙面的阴阳角处,必须加钉木龙骨。
4、木龙骨及木墙面板必须使用经过防火和防腐处理的。
5、骨架隔墙的衬板(玻镁板)应铺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伸缩缝按标准预留。
6、隔断墙与地面连接牢固,没有松动现象。
7、施工结束后,防火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无裂缝、无起鼓,接缝应均匀、顺直。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8、墙边及门边直角处使用的白钢压条包边,应粘贴牢固,白钢压条边缘部分打磨去锋。
9、人造理石的台面、隔断材料规格与性能符合要求。
10、理石衬板应选用不锈钢支架,表面铺装细木工板。
11、理石面板安装牢固,无翘曲、折裂及缺损,手感光滑、无涩感。
五、电气部分
1、所用材料、电器、设备、成品、半成品的铬牌、型号、规格、性能和施工工艺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及有关专业规范、标准。
2、照明线路为2.5平方毫米bv电线,其他电器最低为4平方毫米bv电线,并要布局合理。
3、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钢结构件的连接固定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4、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开关、插座要有暗盒,暗盒表面平整,外观完好,安装牢固。
5、穿管铺线的管内导线的截面积之和不应超过管内直径面积40%,管内不能有接头和扭接。
6、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
7、电线、电缆的配管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应分色,同一建筑工程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选择一致,接地保护线(PE)应是黄绿相间双色线;零线(N)应用淡蓝色;相线分别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开关的回火线宜用白色导线。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8、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的电源时,应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油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儿童活动场所采用非安全型插座时,其安装高度不小于1.8m。暗装插座位置、高度符合要求。地插座面板与地面平齐。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碎裂、划伤。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PE线在插座间不得串联连接。
9、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厨房、卫生间的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放侧的墙上。
10、强弱电线不可在同一pvc管内布置,减少它们之间的电源干扰。尤其是通讯线,信号线布线线型流畅,取向距离要短,暗管水平铺设不宜超过30m,否则应加装过路盒。与电力线,金属给水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0mm,与金属排水管,热水管的平行间距不小于1000mm。
11、各种灯具、风扇应安装牢固、固定牢靠,不得使用木楔。花灯钢吊钩直径应不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小于6㎜。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的2倍做过载试验。
12、灯具重量大于3㎏时,应固定在预埋吊钩或螺栓上,嵌入吊顶内的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构架上。
13、软线吊灯的灯具重量大于0.5㎏时,应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电线不受力。
14、灯具及配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无剥落,灯罩无破裂。
15、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16、安装在吊顶上的灯具与吊顶分格线相协调,吸顶式灯具与吊顶平贴;嵌入式灯具的贴脸与吊顶紧密结合。
17、配电箱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合格。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
18、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N线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所有风机系统,必须在配电箱内设置保护装置。
19、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范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晰、整齐、适用。
20、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包扎,颜色与所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
21、厨房是用电比较集中的地方,因而要有自己的单独控制装置和超负荷保护装置。经过厨房的电线应防潮、防腐、防热、防机械磨损。每台设备都有可靠的接地线路和安装断路装置。
六、空调部分
1、设备、材料
(1)、符合国家标准。(2)、有合格证、铭牌。(3)、有甲方检验证明。
2、空调水系统管道安装
(1)、管道、钢门、管件、支架、材质、压力、合乎施工规范或设计要求。
(2)、管道内壁清洁、干燥。
(3)、工艺流向、坡度、标高、位置合乎设计。
(4)、管道与设备对接时严禁强制对口。
(5)、焊缝无裂纹、无气孔。
3、送风回风系统
(1)、牢固位置、标高、走向符合设计要求,防火阀位置必须设于便于操作部位。
(2)、支、吊托架的型式、规格、位置、间距合乎设计要。
(3)、支架必须作防腐处理。
(4)、风帽安装必须牢固,风管与层面交接处严禁洒水。
(5)、柔软短管应不透气、内壁光滑,与风管和设备的连接处必须严密。
(6)、送风主管、支管保温完整、严密、无破损。风机盘管进出水管、凝结水管,送风管保温完整、严密无破损。
(7)、所有冷冻水管阀门,逆流阀、排气阀、法兰等保温完整、严密、无破损。
4、绝缘电阻测试
(1)、安装牢固、支架合符要求。
(2)、管道保温严密无破损、无漏水和二次冷凝水漏水。
(3)、风机高、中、低三速运转正常,转向正确。
(4)、温控、风速控制开关安装正确,转动灵活,温控无误动作。
(5)、开关与遥控器能正常使用,运转时无异常振动和声响,送、回风口与天花吻合。
七、墙砖、地砖及防水部分
1、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砖面层的表面洁净,色泽一致,图案清晰,接缝平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3、地砖留缝宽度、深度、勾缝材料颜色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有关规定。
4、地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宽窄一致,纵横交接处无明显错台、错位,填嵌应连续、密实。
5、地漏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倒坡、不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严密牢固,无渗漏。
6、踢脚线表面洁净,接缝平整,高度、出墙厚度一致。踢脚线宜与围边板块或地面板块对缝设置。
7、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250mm。
8、防水水泥砂浆找平层与基础结合密实,无空鼓,表面平整光洁、无裂缝、起砂,阴阳角做成圆弧形。
9、涂膜防水层涂刷均匀,厚度满足产品技术规定的要求,一般厚度不少于1.5mm不露底。
10、使用施工接茬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使用两层以上玻纤布上下搭接时应错开幅宽的二分之一。
11、涂膜表面不起泡、不流淌、平整无凹凸,与管件、洁具地脚、地漏、排水口接缝严密收头圆滑不渗漏。
12、保护层水泥砂浆厚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操作时严禁破坏防水层,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倒坡现象。
13、防水工程完工后,必须做24小时蓄水试验。
八、给、排水部分
1、给、排水管材、管配件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有生产厂名、厂牌、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
2、给水管道应采用通水试验,并按规定进行加压试验,确定有无渗漏,一般民用水管压力承载为0.2mpa,一旦发现压力不够可分断泵水,查出渗漏处。
3、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在转角、水表、龙头、闸阀或管道终端处均应设置管卡,与管卡连接墙体或其他结构物必须牢固,不能松动。
4、管道应使用专用工具安装,不得出现渗漏。
5、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维修。
6、管道与管道、阀门连接处应严密,管道采用螺纹连接的,在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不得出现渗漏现象。
7、阀门、水龙头安装位置正确,使用灵活方便,出水畅通无阻,水表运转正常。
8、检验冷、暖水管二个系统装接是否正确,一般热水为红色,热水龙头开关中间有红色标志,可通过试水冷、热来验收。
9、检验水管敷设与电源、燃气管位置,一般间距大于或等于50mm,可用卷尺检验。
10、进墙水管略有凹进墙,施工中间验收时注意不能与墙
体取平,不然,后道工序进行后将会有外突感,可采用手感摸测。
11、蓄水至台盆的溢水口,过一天后看水位是否下降。若下降则说明有漏水问题。在此基础上继续放水,看溢水口溢水是否通畅。放掉所有的水,验收下水管道是否有堵塞的现象。
12、倒一盆水在地上,看水是否朝地漏方向流动,若不流动或大面积积水则说明地面施工有问题。朝地漏内倒上几盆水,看管道是否下水通畅。
3.精装修样板房验收标准 篇三
一、门、窗、锁
1、指纹开锁:测试10次,每次均可顺利开启。门锁安装牢固,位置准确。2、钥匙开锁:顺利开启。
3、外表及垂直度:光洁无缺陷,铰链光洁无锈斑,安装牢固。门套垂直度误差不超过4mm
4、开启灵活性:门扇顺利开启闭合,不受阻滞。
5、间隙测试:门与门槛间隙4mm-5mm。门与门套间隙不超过3mm。
6、门外表及垂直度:光洁无缺陷,合页光洁无锈斑,安装牢固。门套垂直度误差不超过4mm。
7、门开启灵活性及门锁:顺利开启闭合,不受阻滞。门锁使用正常,外观无缺陷。
8、门吸:安装牢固,限位准确。、窗外表及垂直度:完好无划痕、豁口、变形。
10、窗开启灵活性:顺利开启闭合,不受阻滞
11、窗关闭密封性:无缝隙
12、阳台落地窗玻璃:有ccc标志,没有爆边、碎裂、磨花。
13、阳台护栏玻璃:有ccc标志,没有爆边、碎裂、脱胶、磨花。
14、卧室窗玻璃:有ccc标志,没有爆边、碎裂、磨花。
二、地面
1、门槛石材外观:光洁完好,无裂纹。
2、门槛石材空鼓:无空鼓。
3、地板外观:无色差,平整、光洁、没有鼓泡、翘边
4、地板平整度:不超过2mm,设有地漏的坡向地漏。
5、地板异响:踩踏无空鼓感。
6、踢脚线外观:无色差,拼缝严密,钉帽经过处理。
7、地漏:通畅不堵塞,安装不错位。
8、排水:水流迅速向地漏方向流去,无局部积水。
9、地砖外观:光洁完好,无裂纹缺角、空鼓。
10、地漏:通畅不堵塞,安装不错位。
11、排水:流迅速向地漏方向流去,无局部积水。
三、墙面
1、客厅、卧室墙纸:外观距离1.5米正视,不应看出拼缝、污渍、色差。无脱胶、鼓泡、波纹起伏、皱褶、漏贴。和贴脚、门框结合紧密。
2、墙纸阴阳角处理:阴阳角处理挺括。无损伤塌陷。
3、客厅、卧室墙面:垂直度不超过4mm。
4、墙砖外观:光洁完好,无裂纹缺角、空鼓。拼缝顺直。
5、平整度:不超过3mm。
6、墙面垂直度:不超过3mm。
四、层高测试
测试客厅四角,误差在10mm以内。
五、吊顶外观
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痕等缺陷。天花涂料表面无皱皮、起壳、鼓泡、流坠、粒子、无明显透底、色差、泛碱、返色。厨房、卫生间吊顶吊顶与边框接缝紧密,表面平整美观。
六、设施
①淋浴房:
1、地漏 :通畅不堵塞,安装不错位。
2、配件外观:光洁无锈斑、划痕。
3、配件功能:正常使用,灵活可靠。
4、墙面接缝漏水测试:不得有漏水。
5、淋浴房玻璃:有ccc标志,没有爆边、碎裂、磨花,划痕,密封条完好。②卫生间内设施:
1、镜子:光洁完好,没有爆边、碎裂、磨花、划痕、变形。
2、台下柜:把手、门扇完好,开启方便,五金件安装牢固、无锈蚀。
3、台面:台面光洁,无裂纹、砂眼、变色、污垢,台面和台盆、墙面接合处严密不漏水。
4、台盆龙头:龙头开闭灵活,出水正常。
5、台盆外观:完好光洁。
6、台盆溢水测试:最大水量持续放水5分钟,多于水量应可全部从溢水口流走不外溢。
7、坐便器冲水测试:放入15张双层卫生纸,可一次冲洗干净。
8、浴缸外观功能:完好光洁无缺陷,龙头、五金件光洁无锈斑,出水顺畅,有检修口。
9、浴缸地漏排水:排水顺畅,地面无积水。
10、浴霸测试:制热功能正常。③ 空调:
1、空调测试:正常运行,穿墙孔洞密封完好、无倒坡。
2、与样板房对比:型号、规格与样板房一致。
3、冷凝水管:排水顺畅,无倒坡。④ 油烟机:
1、外观功能:外观完好、灯具、抽吸功能完好。
2、与样板房对比:型号与样板房一致。⑤ 消毒柜:
1、消毒柜外观功能:外观完好、抽拉顺畅。消毒时应不能打开消毒柜。
2、消毒柜与样板房对比:型号与样板房一致。⑥热水器:
1、外观功能:外观完好,功能正常。
2、热水器插头距煤气管距离应当超过150mm。
⑦橱柜、台面:
1、门:门扇光洁无划痕、爆漆、起皮,开启灵活、关闭严密,五金件安装牢固。
2、隔板外观:封边完整,表面平整。
3、与墙面缝隙:连接紧密,用硅胶收口。
4、金属件:抽屉启闭灵活,拖篮推拉顺畅,五金件安装牢固。
5、人造石台面平整度:不超过2mm。
6、人造石台面牢固度:选择最宽的木条支撑间隔处台面,用力下压,不应感觉明显变形。
7、洗涤盆:外表光洁无划痕、锈斑;塞住下水口放水,无漫溢。
8、水龙头:水龙外观光洁无瑕疵,出水正常。⑧强弱电:
1、漏电保护:测试插头测试,漏电保护功能正常。
2、左零右火测试:测试面板插座零火线,左零右火。
3、等电位连接测试:等电位连接箱内接线牢固、无锈蚀。
4、厨房防溅插座:厨房采用防溅插座。
5、卫生间防溅插座:卫生间全部采用防溅插座。
6、开关面板:安装牢固、正确,与墙面结合紧密无缝隙。
7、弱电面板:安装牢固,正确,与墙面结合紧密无缝隙。
8、可视对讲:外观完好,功能正常。
9、配电箱:箱内清洁、导线连接紧固、回路标识清晰,图纸正确。
4.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篇四
1、基本原则
(1)住宅装饰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2)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3)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住户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
(5)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6)厨房装饰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7)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8)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和保修期等内容。在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装饰材料及用具。
2、管道
(1)基本要求
1.1 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件。
1.2 施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3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1.4 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1.5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1.6 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
1.7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2)验收要求和方法
2.1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2.2 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2.3 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用钢卷尺检查。
给排水管道验收标准分析:给排水管道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进水和排水畅通。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接头连接处均应无渗漏水现象。排水管道前,首先要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确认畅通后才能再进行施工。新的进水管和排水管安装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通水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才能封管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电气
(1)基本要求
1.1 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1.2 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导线截面的选择、低压电气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上海市有关规定进行。
1.3 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1.4 照明及电热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不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1.5 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1.6 进户的PVC塑料导线管的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2mm。
1.7 电暖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座,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1.8 插座离地面应不低于200mm。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mm。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照明灯开蛘距地高度宜为1.3mm,开关不宜装门后。
1.7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2)验收要求和方法
2.1 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尺寸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需隐蔽的电气线路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2.2 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开关插座应安装牢固。采用目测和手动的方法检查,并采用电路测试的专用工具检验插座上的相线、零线和地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2.3 导线与燃气管路的间隔距离按表1的规定,并用钢卷尺进行检查。
表1 导线与燃气管道间隔距离 mm
类 别位 置 导线与燃气管之间距离 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离 同一平面 ≥100 ≥150 不同平面 ≥50
2.4施工完毕,应进行电器通电和灯具试亮试验,验证开关、插座性能是否良好。电气验收标准分析:
电线安装要确保安全。每户应设置分户配民箱,一定要安装接地线、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进户的PVC塑料导线管的厚度应不小于1.2毫米,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讯线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插座离地面应不低于200毫米。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毫米。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需隐蔽的电气线路应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作业。
4.抹灰
(1)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采用目测的方法验收。
(2)抹灰质量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抹灰质量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 量 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4 2m靠尺和楔形塞尺
每室测量不少于二处,取量大值 立面垂直度 ≤5 2m托线板 每室随机选一面墙,测量不少于三处,取最大值 阴阳垂直度 ≤4 阴阳角方正度 ≤4 用方尺和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测量一阴阳角。
(3)用小锤轻轻敲击检查有无空鼓声,空鼓而不裂的面积不大于200cm2为合格,全数检查。
抹灰验收标准分析:
表面应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在施工以前,首先要对墙面和顶面进行全部检查,若原来就有空鼓现象的地方必须予以铲除后才能进行抹灰施工。
5.镶贴
(1)墙面镶贴
1.1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采用自然光线下目测的方法验收。
1.2 用小锤在墙面上全数轻轻敲击,空鼓声应小于200cm2。
1.3 墙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墙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 石材 墙面砖 量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2.0 ≤2.0 2m靠尺,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选一墙面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垂直度 ≤3.0 ≤2.0-1m托线板
阳角方正 ≤3.0 ≤2.0 方尺、楔形塞尺 接缝高低 ≤0.5 ≤0.5 游标卡尺 接缝平直 ≤2.0
≤2.0 拉线、钢直尺 缝隙宽度 ≤2.0 ≤1.0 钢直尺
(2)地面镶贴
2.1 基本要求同6.1.1。
2.2 用小锤在地面上全数轻轻敲击,不得有空鼓声。
2.3 有排水要求的地砖镶贴坡度应满足排水,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牢固。
2.4 未经楼面负载验算,不得在楼面上镶贴花岗石、大理石等厚重的材料。
2.5 地面镶贴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地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 量 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2.0 2m靠尺、楔形塞尺
每室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接缝高低 ≤0.5 钢直尺和楔形塞尺 接缝平直 ≤2.0 ≤拉线、钢直尺 缝隙宽度 ≤2.0 钢直尺
(3)墙面安装玻璃或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不得有尖口和毛刺,潮湿区域应作特殊处理。
镶贴验收标准分析:
(1)墙面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缝纹、掉角、缺棱现象。用小锤在墙面上全数轻轻敲击,空鼓声应小于200cm2。
(2)地面镶贴,用小锤在地面上全数轻轻敲击,不得有空鼓声。有排水要求的地砖镶贴坡度应顺向地漏,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牢固,防止渗水。
6.木制品
(1)壁橱及吊橱
1.1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表面应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橱门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行。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1.2 壁橱及吊橱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壁橱及吊橱制作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 量 具 测量方法 壁橱吊橱 橱门缝宽度 ≤1.5
楔形塞尺 每橱随机选门一扇,测量不少于二处,取量大值。垂直度 ≤2.0 线锤、钢卷尺
对角线长度(橱体、橱门)≤2.0
注:本表指标以1m为基础,超过1m以百分比类推。
(2)木地板
2.1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刨平磨光,无刨痕、刨茬在毛刺等现象。木客栅应牢固,间距应符合要求。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时地板无响声。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mm~10mm的伸缩缝,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2.2 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 量 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长地板 ≤2.0 2m靠尺、楔形塞尺
在地板油漆前进行验收。每室至少测量三处,取量大值。
拼花地板 ≤2.0 四面企口地板 ≤2.0 缝隙 宽度 长地板 ≤1.0 拼花地板 ≤0.5
拼花预制块 ≤0.2 四面企口地板 ≤0.2 地板接缝高低 ≤0.5
注:本表所列允差适用于柚木、炸木、水曲柳树种的地板,其他树种的地板可参照执行。
(3)门、窗套
内侧平直 ≤3 木制品验收标准分析
(1)壁橱及吊橱。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漏胶、不脱胶、边角不起翘。橱门应安装牢因,开关灵活。
(2)护墙板。护墙板表面应光洁,木纹朝向一致,缝口紧密,板面间缝隙宽度均匀,上沿水平,阴阳角应垂直、阳角应呈45°角连接。
(3)木地板。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刨平磨光,无刨痕、刨茬和毛刺等现象。木搁栅应牢固,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度,一般以25~30毫米为宜。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时地板无响声。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10毫米的伸缩缝。在铺地板以前,首先要对地面进行水平,才能铺地搁栅和地板,否则就会直接影响施工质量。
(4)细木工。表面光滑,线条顺直、一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毛刺、锤印等缺陷。
木门窗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 量 具 测量方法 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3
托线板和钢卷尺 全数检查 框对角线长度差 ≤2 钢卷尺 框与扇、扇与扇接触处高低差 ≤2
用钢直尺和楔形塞尺 门、窗扇与框的留缝宽度 1.5~2.5 楔形塞尺
门扇与地面留缝宽度 内门 6~8 卫生间 10~12 厨房间
(4)吊顶
吊顶验收标准:吊顶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粘贴固定的罩面板不应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应有漏、渗、翘角等现象,吊顶位置应准确、牢固。采用木质吊顶、木龙骨时应进行防火处理。
(1)基本要求及验收方法:吊顶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粘贴固定的罩面板不应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应有漏、透、翘角等现象。吊顶位置应准确,所有连接件必须拧紧、夹牢,主龙骨无明显弯曲,次龙骨连接处无明显错位。采用木质吊顶、木龙骨时应进行防水处理,在嵌装灯具等物体的位置要有防火处理。采用目测的方法验收。
(2)罩面板、吊板的安装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 罩面板、吊顶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 量 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 ≤2
1m钢直尺、楔形塞尺
随机测一处垂直的两个方向,取最大值。接缝平直 ≤3 5m托线、钢直尺
拉线检查,不足5m拉一次,超过5m拉两次,随机测至少二次,取最大值。
压条平直 ≤3 接缝高低 ≤1 钢直尺、楔形塞尺 随机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压条间距 ≤2 随机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吊顶水平±5
(5).花饰
(1)外观及验收:花饰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接缝严密,花饰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有裂缝、翘曲、缺棱掉角等缺陷。采用目测和手摇的方法验收。
1.1 花饰安装的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 花饰安装的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 条形花饰 水平方向全长 ≤3 目测 垂直方向全长 ≤3
单独花饰 位置全长 ≤10
7.涂装
(1)溶剂型涂料
1.1 清漆:清漆涂刷质量及验收应符合表14规定。
表14 花饰安装的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要
求 验收方法 木纹清晰、棕眼刮平应在涂料实干后,正视目测或手感。平整光滑 裹楞、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颜色基本一致
不允许有漏刷、脱皮、斑纹
1.2 混色漆:混色漆涂刷质量要求及验收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 混色漆涂刷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 要
求
验收方法
透底、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应在涂料实干后,目测或手感。允许偏差用精度为1mm的钢直尺测量,分色线装饰线在5m的长度内检查。
平整、光滑均匀一致
分色裹楞大面无,小面允许偏差不大于2mm
装饰线分色线偏差不大于2mm
颜色一致,刷纹通顺
不允许有脱皮、漏刷、泛锈
(2)水乳性涂料:
墙面、顶面平整,无掉粉、起波、漏刷等现象;无明显色差、泛碱、返色、刷纹;无显著砂眼、流坠、起疙、溅沫。检验应在涂料干燥后,在自然光线下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3).裱糊
裱糊壁纸(布)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16的规定。
表16 裱糊壁纸(布)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
要
求
验收方法
色泽一致无明显色素
应在涂料实干后,正视目测或手感。
花纹图案吻合恰当
与顶角线、踢脚板拼接紧密无缝隙
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
阴阳转角棱角分明
表面无皱折、污斑、翘边、波纹起伏
壁纸垂直度3m内,不大于4mm
用3m钢卷尺、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壁纸(布)接缝不大于0.5mm
用游标卡尺
注:半年内不应出现上述缺陷。
8.卫浴设备
(1)基本要求和验收:卫生洁具外表应洁净无损坏。卫生洁具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松动;排水畅通无堵;各连接处应密封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安装完毕后进行不少于2h盛水试验无渗漏,盛水量分别如下:便器高低水箱应盛至板手孔以下10mm处;各种洗涤盆、面盆应盛至溢水口;浴缸应盛至不少于缸深的三分之一;水盘应盛至不少于盘深的三分之二。
(2)卫生洁具安装的一般规定
2.1 卫生洁具的给水连接管,不得有凹凸弯扁等缺陷。
2.2 卫生洁具固定应牢固。不得在多孔砖或轻型隔墙中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卫生器具。
2.3卫生洁具与进水管、排污口连结必须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坐便器应用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并用油石灰或硅酮胶连结密封,底座不得用水泥砂浆固定。浴缸排水必须采用硬管连接。
卫浴设备验收标准分析:卫生洁具外表应洁净无损坏,卫生洁具安装牢固,不得松动,排水畅通。各连接处应密封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维修方便。马桶底座严禁用水泥沙浆固定,宜用油石灰或硅酮胶连接密封。
质量验收及判定
(1)验收程序
管道、电气及其他隐蔽项目应在转入下道工序前由双方签字验收。装饰竣工后,施工方应先自行检查,若符合要求,可交付业主验收。验收记录表见附录A。
(2)质量判定
2.1 在判定中涉及安全及重要使用性能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三项分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其余分项目90%以上合格,则判该装饰项目质量合格。
2.2若在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施工方应进行整改,整改后对不合格项次进行复验,直至达到要求。
施工质量的判定验收标准分析:施工中涉及安全及重要使用性能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三项分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其余分项目达到90%合格,则判该装饰工程质量为合格。
说明:
1、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三项目必须全部合格。若其中一项为不合格,则该工程质量可以判定为不合格。
2、水、电、卫合格,其余分项目90%合格,则该工程为合格。但对于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施工方应进行整改,直至达到用户的要求。
15.装饰装修质量保证
自交付使用日起一年内出现非使用不当产生的装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予以修复。
5.装修水电验收标准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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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路工艺
1.强电和弱电分开开槽,主管槽间距200mm以上。
2.墙面线槽底宽是管径的两倍,且外大内小。
3.布线符合设计要求,暗敷电线必须穿阻燃管,不能穿阻燃管的部分必须穿黄蜡管。
4.线路敷设横平竖直,线管固定应低于墙面10mm。
5.线管进入暗盒时,管口应进入3-5mm。
6.线管转角和直接头不许使用黄腊线管。
7.电源线和信号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8.配线时,火线和零线的颜色不同,同一住宅火线(L)颜色应统一,并宜用红色,零线(N)宜用蓝色,地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9.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并不低于5圈,绝缘带包缠应匀紧密。
10.木质结构内电源线必须穿pvc管。
11.水路、电路不能同槽。
12.封管时管槽应湿水,并略低于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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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路工艺
1.连接龙头的内弯平面应高出基层墙面10-12mm
2.管道应在自由状态下固定牢固。
3.混水阀接口中心距150mm,允许偏差2mm。
4.冷、热水管安装应上热下冷,左热右冷。
5.管道交叉要求使用过度弯接头。
6.冷、热水管安装中间距离应大于等于150mm。
7.冷、热水管不得同槽安装。
8.水管槽底宽是管径的两倍且外大内小。
9.混水阀安装接点处水平高度允许偏差1mm。
10.管道焊接处应形成均匀的环状熔节。
11.排水管铺设涂胶应均匀、粘接牢固。
12.排水管铺设应按顺流方面流方向放0.5-1%的坡度。
13.给水管敷设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14.排水管铺设完成后进行通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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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工工艺
1.材料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颜色、花纹应谐调。
2.不同结构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3.同一立面上柜门缝隙应均匀一致,横平竖直.4.纹钉、汽钉帽应略低于板面。禁止用汽钉抢头砸高出板面的钉帽。
5.所有线条收口部位顺直,表面平整,同一收口条头尾宽度必须一致。(设计要求除外)
6.整体立面拼逢应严密平整。
7.抽屉、梭门、柜门、等应开启灵活,回位正确。
8.石膏板接口应留V形缝,自动镙钉固定。
9.做乳胶漆的部位,木板不得外露
10.家私宝表面平整并不得有钉眼。家私宝不得局部打补钉。
11.家私宝阴角接口缝除不得大于0.5mm,阴角必须压在收口线条或面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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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水工艺
1.贴地砖及墙面最下面一片砖之前防水验收。
2.墙面防水做到300㎜。
3.墙角密实 ,包管处密实 , 门口处密实 ,蹲便器、地漏四周密实 , 地面表层密实.4.门槛石在做防水前安装完毕。
5.防水层没有起皮或损坏。
6.不漏水、不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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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泥工工艺
1.卫生间最下面一片墙砖贴完地砖后再贴。
2.砌墙用1:2水泥沙浆,抹灰用1:1水泥沙浆,表面应平整。
3.封线管用1:1水泥沙浆,抵于墙面5—8mm。
4.墙砖铺贴采用2:1水泥沙浆湿贴法。
5.地砖铺贴应采用体积比为1:3的干性水泥沙浆。
6.铺贴前应对饰面砖的规格、颜色进行分检选配。
7.铺贴前应进行放线定位和排砖。
8.墙砖铺贴前泡水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阴干。
9.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角落处。
10.勾缝应密实,线条顺直,表面洁净。
11.厨(有地露的)、卫地砖铺贴应顺排水口方向留1—2%坡度。
12.墙面不宜有小于三分之一的非整砖。
13.地面石材或地砖铺设完毕后必须确保72小时之内无人踩踏,必须进行现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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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油漆工艺
1.场地必须洒水清扫干净。基层表面应无污染,清理干净
2.钉眼、嵌缝应平整无凹陷和凸起。
3.涂刷应顺木纹方向,涂刷均匀,每遍油漆后必须打磨平整,清理洁净。
4.饰面板应色泽一致,纹理通顺,轮廓清晰。
5.不得漏刷,涂坠、疙瘩等缺陷。
6.涂刷墙壁应均匀,光滑、色泽一致,无刷痕。
7.硝基漆、聚酯色漆漆膜光滑、色泽一致,无刷痕
8.涂刷油漆不得对其它装饰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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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乳胶漆工艺
1.场地必须洒水清扫干净基层腻子表面应无污染,清理干净。
2.基层腻子、嵌缝应平整无凹陷和凸起。
3.刷纹应通顺、分色线应通直。
4.不得有掉粉起皮透底漏刷流坠疙瘩等缺陷。
5.墙面应平整,侧光检查应无明显波浪起伏。
6.所有基层接缝部位刮原子灰贴纸带处理。
7.所有分色部位均应贴分色纸。
8.所有玻璃均应贴分色纸或整面遮盖保护。
9.腻子要兑适量胶水。
10.电器面板宜在乳胶漆和油漆完成后安装。
6.装修水电验收标准 篇六
为了便于对步行街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服务收费具体的标准制订如下:
* 装修保证金:按每平方管理面积(计租面积乘分摊系数)20元收取,每间店铺不足 2000 元的按2000 元收取。
* 装修管理费:按每天每平方管理面积 0.2 元收取装修管理费,最高每月收费不超过 1000 元。
* 垃圾清运费:按每平方管理面积(计租面积乘分摊系数)3 元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每间店铺最低收费不少于 500 元(可由商户申请自行清理)。
* 图纸审核费:首次审核费为每平方管理面积 3 元,最低收费不少于 100 元,最高收费不超过 500元,需经多次审核的,还需增加每次 100 元的审核费。* 证件费《施工人员临时进入证》):55 元/个,其中工本5元,押金50元(施工完成验收后退回证件返还押金)。* 施工用水费: * 施工用电费:
附件:装修管理流程
装修管理收费人员根据《步行街商铺管理收费单》的收费项目向商户收取各项费用,并出具各项收费项目的收据或发票后在两份确认表上分别签字确认收取并加盖费用收讫章,收费人员将《步行街商铺管理收费单》一份交给商户,另一份留存。
商户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缴纳费用完毕后,在装修管理人员处领取相关的文件(《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店铺装修安全承诺书》、《店铺装修保险责任承诺书》等)。
一、施工手续办理:
1、客服人员为其办理《步行街商铺场内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续(包
括办理进入证、动火施工许可证、临时用电用水许可及线路安排、物品放行许可等)。
2、装修管理人员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小 1 寸彩色相片一张,为每位进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进入证。
3、装修管理人员根据施工负责人提供的操作人员有效电工证、焊工操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给施工负责人填写《步行街商场动火作业申请表》,审核通过后由装修管理人员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
4、装修管理人员根据施工负责人提供的《步行街商铺临电、临水申请表》及操作证明资料转交物业管理中心办理临时用水、用电许可与线路安排。
5、装修管理人员根据施工负责人填写的施工店铺物品放行申请办理《货物放行申请表》,步行街安保人员根据放行单对物品检查核实后予以放行。
二、装修施工监管
1、装修管理工程师在店铺装修期间对装修店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施工材料、施工工艺与质量、施工用水电、店铺公共设施设备等按《步行街装修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检查。
2、安保人员在店铺装修期间对装修店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施工围挡、施工现场卫生、施工垃圾清运、公共区域保护、运输线路安排等按《步行街装修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检查;
3、安保人员在店铺装修期间对装修店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施工人员行为、消防安全、现场治安、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按《步行街装修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检查;
4、装修工程师在店铺装修期间对店铺店面、招牌及广告位装修施工按《步行街装修管理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检查。
5、装修管理人员在施工店铺内设置《步行街店铺装修施工现场巡查表》,装修工程师、安保人员按照规定每天巡查装修店铺并将巡查情况填写在表内;装修管理人员负责回收、整理、更新该表格。
6、对于店铺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重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一旦发现立即通知当值装修工程师到现场检查,确认后按《步行街装修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出具《步行街商铺管理收费单》,店铺施工负责人认可后至装修管理处缴纳
违约金,收费后开具票据。
三、店铺装修竣工验收
1、商户向装修管理人员提出装修竣工验收申请,装修管理人员收到店铺装修竣工图及竣工验收申请后,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在验收中发现店铺装修与设计不符导致不良后果或其他重大问题的,装修管理人员根据验收意见向商户发出《步行街店铺装修整改通知书》,通知该商户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整改工程完成后,装修管理人员在 3 个工作日内牵头前述各人员会同商户、施工单位进行二次验收,验收项目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 与设计图纸的吻合程度;
* 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灭火器的配备; * 装修材料与消防要求的一致性; * 电气线路的敷设及实际负荷情况; * 空调设施的完好及使用情况; * 检修口的开启情况;
* 弱电系统的完好及使用情况; * 对其他店铺及公共区的影响程度。
7.家族装修验收规范 篇七
2004年07月17日 02:27
总则
1.1为规范家居室装饰市场,提高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庭居室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宜分阶段进行,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再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
考虑一般住户对工程规范了解较少,缺少检测工具,标准以定性、目测、,文字说明为主,便于住户掌握,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1.3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1.4承揽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中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1.5家庭居室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
1、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
2、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
3、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
4、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阳台地面;
5、不得任意凿剔楼、顶板;
6、不得拆除挑阳台上的窗下墙。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家庭居室装饰如需要更改给排水管线,供暖设施及燃气设施等,必须取得管房部门的书面同意。
1.6家庭居室装饰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选用,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
2.1卫生器具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的规定,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
2.2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辅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
2.3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经通水试验无渗漏。
2.4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表面应略低于地面。
2.5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器具上沿要水平、端正牢固,外表光洁无损伤。
电气工程
3.1电气产品、材料必须是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尚应具有国家电工产品安全认证书。
3.2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导线距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不得少于50厘米,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3.3灯头做法、开关接线位置正确,厕浴间宜选用防潮开关和安全型插座,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不得低于0.5MΩ。面向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
3.4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表面清洁,紧贴墙面,四周无空隙,同一房间开关或插座上
沿高度一致。
3.5电气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如漏电开关的动作,各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电器通电,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等,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6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气竣工简图、标明导线规格及暗管走向。
吊顶工程
4.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标准。
4.2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吊顶应进行防水处理,吊顶位置正确,吊杆顺直、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
周平顺。
4.3轻型灯具可吊在主龙骨上,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吊扇不得借用吊顶龙骨,应另设吊钩与结构联结。
4.4吊顶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钉眼等缺陷,接缝
应均匀一致,压条顺直,无翘曲,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
4.5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现象;纸面石膏罩面板一般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钉头应涂防锈漆。
门窗、封阳台工程
5.1门窗的品种、规程、颜色、开启方向、组合形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现行标准要求。
5.2门窗选用的材质及附件均应符合现行标准,铝合金门窗应选用不锈钢或镀锌附件,塑料门窗使用螺钉时,必须事先钻孔,严禁直接锤击打入。
5.3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外观无变形、开焊、断裂现象。铝合金门窗框不得直接埋入墙体,铝合金
或塑料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缝隙应按要求嵌填饱满,缝隙外槽口用密封胶封严,表面平整光滑。
5.4门窗扇应开启灵活,无阴滞和反弹现象。配件齐全,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5.5门窗安装后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锈蚀。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
细工制品工程
6.1细木制品(窗帘盒、暖气罩、木护墙、木隔断、包门及门套、窗套、踢脚板、花饰、装饰线)和固定家具的龙
骨、衬板及面板庆符合设计的要求。细木制品所用的木材含水量水率不得大于12%,其外表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
6.2细木制品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面板必须粘结牢固,不得出现起层、起鼓现象。
6.3窗以板和窗帘盒与基体连接牢固,表面平整、棱角方正,其两侧伸出窗洞以外的簪度要一致,同一房间的窗台板或窗帘盒标高一致。
6.4木护墙表面应平整光洁,棱角方正,线条顺直,颜色一致,不得出现裂缝开胶现象,踢脚板连接无缝隙。
踢脚板庆平直,光洁、接缝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6.5顶角线、挂镜线、腰线等装饰线顺直均匀一致,紧贴墙面,交圈收口正确。木装饰线对接时,宜采用45度
加胶坡接,接头处不得有错缝、离缝现象。
6.6吊柜、壁柜安装应牢固,柜门开启灵活。
6.7细木制品油漆后,应平整光滑、刷纹通顺、颜色一致,无漏刷、无胶痕。
裱糊工程
7.1壁纸、墙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粘接剂应按壁纸和墙布的品种选用。
7.2裱糊工程的基体应干燥,表面应平整,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应粘贴接缝带。
7.3基层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缝,裱糊前基层宜刷清漆作封完备处理。
7.4壁纸墙布必须裱糊牢固,表面色泽一致,花纹图案吻全合,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斑污
和胶痕。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距1.5米正视不显拼缝。
7.5壁纸、墙布与顶角线、挂镜线、贴脸板、踢脚线紧接,不得有缝隙,其边缘平直整齐,不得纸毛、飞刺。
7.6阴阳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板块铺贴工程
8.1石材、墙地砖
8.11石材、墙地砖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饰面板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
不得使用过期和结的水泥作胶结材。
8.12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墙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墙地砖尽量
减少非整砖,且使用部位适宜,有突出物体时应按规定进行套割。
8.13石材铺贴前宜作背涂处理,减少“水渍”现象发生,铺贴应平整牢固、接缝平直、无歪斜、无污积和浆痕、表面洁净,颜色协调。
8.14墙地砖铺巾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
缺棱,单块板边角空鼓不得超过数量的5%。
8.15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如厕浴间、厨房等)在面层下应做防水层,防水层四周与墙接触处,应向上翻起,高
出地面不少于250毫米,地面面层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泛水、不积水,24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
8.2木质地板
8.21木技楼地面的材质、构造以及拼花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木材的含水率应不大于12%。
8.22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征求用户的意见,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着光线铺
设。木地板与墙之间应留10毫米的缝隙,并用踢肢板封盖。
8.23木技板面层必须铺钉牢固无松动,粘接牢固无空鼓,表面刨平磨光,无明显刨痕、戗茬和毛刺等缺陷。
8.24木板面层,板间隙基本严密,接头位置错开;拼花木板面层接缝对齐,粘、钉严密。无裂纹、翘曲,表面
洁净无明显色差。
8.25木质踢脚线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8.3塑胶地板
8.31铺贴塑胶板面层用的胶粘剂,应根据基层材质和面层使用要求选用。基层必须平整、坚硬、干燥无油脂。
面层应平整、光滑、无裂缝、色泽均匀、厚薄一致,边缘平直,面层内不得有杂物和气泡。
涂饰工程
9.1涂料的品种、颜色、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现行标准。
9.2腻子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9.3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漏刷、脱皮和斑迹,清漆木纹清晰,大面无裹棱、流坠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
9.4乳胶漆严禁脱皮、漏刷、透底,大面无流坠、皱皮,表面颜色一致,无明显刷漏刷和透底,刷纹通顺,喷
点均匀、门窗灯具洁净。
软包工程
10.1软包(锦缎、皮革)面料和填充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软包工程的防腐、防火处理应符合有
关规定。
10.2软包工程的木框、衬板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钉粘严密、牢固,不得松动。
10.3软包制作尺寸正确,棱角方正,填充饱满、平整,饰面松紧适度。
10.4软包安装平顺,紧贴墙面,色泽一致,接缝来密,无翘边和褶皱。
10.5软包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拼缝处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
地毯工程
11.1地毯的品种、材质、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11.2基层必须平整、干燥、清洁、无油污。
11.3地毯应固定牢固,毯面平整、不起包、不凹陷、不打皱、不翘边,拼缝处密实平整、图案连续、绒面顺光
一致,表面干净、无油污损伤。
11.4地毯收口合理、顺直,收口压条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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