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烟筒安全协议(共10篇)
1.拆除烟筒安全协议 篇一
房屋拆除安全协议
甲方: 四川游红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房屋拆除安全管理工作,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迁现场安全、规范、有序地运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房屋拆除安全协议:
一、甲方负责指定给乙方需要进行房屋拆除的位置、范围,避免拆错、漏拆。
二、乙方必须自觉接受所在地村委、城管、市容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切实做好房屋拆迁安全防范工作。
三、乙方在施工前须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和施工方案,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降尘、降噪措施,确保无人身安全事故,以及无扰民事件发生。
四、现场四周必须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安全围挡,悬挂安全警示牌,拆除的技术人员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严格按照安全、科学的规范进行操作,房屋拆除前首先必须对拆除房屋进行断水、断电。如施工中意外发生安全事故慨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拆除时所需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机械设备丢失损坏,均与甲方无涉。
六、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周围的道路、水电(上空高压线)不断,排水不堵,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七、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在拆除操作中的安全、降尘、降噪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纠正或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房屋拆除施工。
八、此安全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四川游红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负责人
2016年 5月
乙方:负责人: 日
2.安全拆除协议书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拆迁人:甲方
被拆迁人:乙方
因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_____________县建设局拆许字[]第____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需要拆迁产权属于乙方在房屋及附属物、构筑物。根据有关《_____________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和《_____________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拆迁补偿协议:
一、被拆迁房屋地址、结构及面积:
1、乙方的被拆迁房屋坐落于。
2、被拆迁房屋结构及面积为: 建筑面积 m;其中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m。砖木结构,建筑面积 m。砖石窑洞,建筑面积 m。
3、附属物主要有。
二、补偿方式、金额、支付办法及搬迁时限:
1、补偿安置方式:经双方协商,甲方对乙方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方式。
2、房屋及附属物补偿:经委托评估,乙方的附属物计 元。
3、乙方的房屋搬迁费为 元。
4、乙方的临时安置补助非为 元,过度期为个 月。
6、上述补偿金额合计 元。
7、奖励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支付办法及搬迁时限:甲方以现金支付乙方附属物补偿款,乙方出具收据。(甲方待乙方腾空所有被拆迁房屋,并经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于20__年x月x日前将附属物及其它补偿款共元一次性付清。)
三、安置用房的区位、回迁时限及选择方式。
1、安置用房位于甄阳新村。
2、安置用房的建筑形式为_____________层单元式高层住宅。
3、甲方提供的安置用房,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4、安置用房的选择严格按照验收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
5、本次产权调换安置公建单元楼栋,其中:号楼为 m户型;号楼 m户型。
6、乙方被拆迁房屋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在产权置换小区内给乙方提供约 m户型的安置用房套;面积约为 m户型的安置用房套,面积约为 m户型的安置用房套。(精确建筑面积待房屋竣工后由房产管理部门测定)
7、根据拆迁方案的规定,乙方所选择的回迁房屋性质如下:
⑴、无条件无偿兑换的建筑面积为 m;
⑵、享受回迁优惠价的建筑面积为 m;
⑶、享受完全市场价的建筑面积为 m;
⑷、超出原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购置房屋价款,在安置购房协议中明确。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限、金额支付乙方附属物补偿款,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限给乙方回迁安置用房,按照《阳城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支付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
3、乙方如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限搬迁、腾空房屋的,甲方有权不予如期支付拆迁补偿款,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报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备案_____________份,存档两份。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3.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安全协议 篇三
立协人:(总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立协人:(产权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立协人:(安拆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生产厂家:
型号:
出厂日期:
出厂编号:
工程名称:
甲乙丙三方因安装(拆卸)订立合同,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机械的安全安装(拆卸),订立本协议。三方必须严格执行。
甲乙丙三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
一、甲乙丙三方在安拆使用中做到认真学习和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有关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起重机械以及相关技术,自觉遵守机械操作设备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作业能积极配合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搞好作业安全。
二、乙方没有特种设备安装资格证,自愿委托给有资格证的丙方施工,丙方安排本单位安装拆卸工负责安装、拆卸、加节、顶升、作业。
三、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在没有丙方工人到场,若乙方擅自派人安拆、加节、顶升、作业中发生的一切机械设备安全及人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有关责任,均与丙方无任何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丙方提供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的安拆方案和应急方案,保证现场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乙丙方负责起重机装拆前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五、甲方对工作区域采用的有效的维护措施,并派专人值班,听从丙方指挥。
六、甲方在设备装拆期间,保证提供正常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场地(包括设备
七、周边土质耐压条件技术交底,确保吊装时的安全)、动力电源、电压条件及防护设施等。因场地条件在作业时发生的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
望各单位安全经营,认真落实。
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日
****年**月**日
4.拆除烟筒安全协议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且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安全责任1、2、3、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乙方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督促乙方对现场施工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并且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特征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
3、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事故等(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5、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6、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7、安全注意事项:(1)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2)严禁高处作业时往下乱抛杂物、工具等物件。(3)严禁打闹及酒后作业。
(4)严禁穿拖鞋、凉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5)严禁使用非熟练工人和童工。(6)严禁在甲方非施工区域走动。(7)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工地。
(8)气候恶劣时(五级以上大风、高温天气)应停止拆除作业。(9)拆除高压线防护时应以“后搭的先拆,先搭的后拆”为原则由上而下按层按部的拆除,平稳的落地,不准随意扔下。拆除时注意前后呼应,安全协调拆除,并且严禁杉木杆碰触高压线,注意安全。拆下的杉木杆码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0)拆除时,应有专人看护,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危险区,并在危险区外搭设醒目防护,禁止人员入内。
三: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不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尽乙方自身义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安全施工作业。
五: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5.旧房屋拆除协议 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就黄茶岭粮库拆除业务承包给乙方拆除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
同订立如下条款:
一:黄茶岭粮库旧房面积约㎡(实际测量为准)以每平方米
元承包给乙方拆除。
二:乙方进场一次性付清拆除房屋承包费元给甲方,由甲方
认可并开具相关收款凭证给乙方,乙方方能进行拆除工作。
三:所拆除的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甲方需要材料应向乙方说明并按时价从乙
方买入。
四:在乙方拆除房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
何责任。
五:拆除房屋施工工期定为天(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始至乙方退场之日止
限有效工期)拆除完毕,乙方必须如期完成拆除任务,如有延误,甲方有权按照
合同法相关规定向乙方进行索赔。
六:甲方负责周边关系及一切手续办理事项,乙方只管安全、保质、保量施工并
顺利完成拆除任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并共同遵照执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订立补充协议,并与本协
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6.拆除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招标,对位于建筑物拆除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甲方将位于路的建筑物,发包给乙方实施建(构)筑物拆除、清运垃圾、平整场地等。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乙方采取全包干方式,应在年 月日前完成拆除及场地清理工作。拆除砖混房屋单价;拆除砖木房屋单价;拆除围墙单价。
三、拆除工程量结算
1、拆除砖混房屋平方米;
2、拆除砖木房屋平方米;
3、拆除围墙立方米;
4、四、拆除费用结算
1、砖混房屋拆除费:;
2、砖木房屋拆除费:;
3、拆除围墙费:
4、拆除费用共计:(大写)。
四、验收
拆除完毕,要求现场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整洁,无任何遗留物。
五:付款方式
乙方拆除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安全责任
乙方自行负责拆除安全工作,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照招标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拆除工作,每延长一日,扣除履约保证金元,或直接从应支付价款总扣除;如乙方拆除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扣除10%―30%的应支付价款。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7.旧房拆除承揽协议 篇七
甲方:
乙方:
就乙方承揽拆除甲方原教育辅导站办公楼及厨房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除范围
原教育辅导站办公楼及厨房等建筑物地面以上的部分。拆除的废料由乙方负责清理、运出。
二、拆除时间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归乙方的材料运出完时止,共计1.5天。
三、拆除费用
拆除费用为人民币元(仟元整),及拆除的瓦、木料、门窗、砖和墙体内的钢筋归乙方所有。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聘请具有相应技术和资质的人员作业,并提供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如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不能对途径办公楼周围的光缆线、电线等造成损坏,如果造成损坏的均有乙方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拆除及运完归乙方的材料,迟延超过1日时,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
六、验收
乙方完成拆除作业后,在完成清理、运输废料后,确定乙方已拆 除完地面以上所有的应拆除的建筑后,甲方在一周内支付拆除款额。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8.拆除协议书 篇八
(一) 拆除任务:
黄鹤楼酒厂配电、酒罐设备。
(二) 拆除范围:
配电房内与配电有关的物资,酒罐房与酒罐有关的物资。
(三) 拆除期限
依据甲方的整体要求和时间安排、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拆除任务。即: 年月 天 。
(四)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设备款人民币 万元。施工保证金 万元。工程完工后如按甲方要求无任何违规行为,三日内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全部保证金。
(五)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拆除任务所需的资料等有关事项。
2、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3、负责拆除现场的安全及文明管理。
4、拆除过程中乙方应做好周全的防火准备措施,及配备现场消防设施。
5、拆除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施工人员人生安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均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八)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三份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9.房屋拆除协议书 篇九
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将在范围进行房屋拆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标,提高拆迁管理水平,特制定房屋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环境卫生、防尘措施责任条款。
一、实施拆房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
二、拆迁人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后,做好影响拆房工程安全的各种管线(如水、电、煤气等)的切除、移位工作(拆房防尘洒水设备除外)。房屋拆除施工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及情况不明的电缆、管道时,应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经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拆迁人应做好拆房工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除拆房工地的垃圾。在房屋拆除施工时,应先围后拆或边拆边围,砌筑好围墙,因施工需要难以砌筑固定围墙的,应设置遮挡围护。
四、拆房工地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划定危险区域,设置夜间作业警示灯光,有危及和影响临近居民和行人安全的,应设置坚固的防护网和安全保护装置。
五、拆房工地应设安全卫生监督员,施工人员进入拆房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劳动防护鞋,正确使用安全装备。
六、拆房施工应根据房屋结构,采取从上往下分层拆除,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框架结构的房屋确需连体倾覆拆除的,距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人行通道必须达到被拆除建筑物高度的1.5倍以上。
七、拆房施工不得擅自占道、占用绿地,阻碍交通,工地内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拆卸下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及时清理。
八、拆除二层以上的房屋,按房屋的层高进行防尘围护,防止拆除房屋产生较大粉尘的应及时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和房屋旧料、废弃物应设置垂直运输设备或流放槽倾倒,拆除物不得随意从高处往下抛,以保护环境卫生和空气的清洁度。
九、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雷暴雨、冰雪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拆房作业。
十、拆房工地如发生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险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停止拆房施工,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市、区拆迁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劳动安全等部门报告。
十一、对拆迁人未能达到本责任书要求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拆迁人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采取行政及经济处罚。
责任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10.拆除烟筒安全协议 篇十
甲方:成都铁路局成都工务段 乙方:四川铁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成都铁路局建设函„2011‟161号•关于成都动车段邻近既有线房屋拆除方案的审查批复‣,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辖的运营线路邻近地点施工,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机务段旧址内邻近既有线房屋拆除。
2.作业内容:机务段内电力机车检修棚、轮对清洗库、蒸架库边跨、综合楼、材料楼、机械厂等房屋的拆除。
3.影响范围:机务段内与成渝正线K5+000——K5+600相对应的区域。与成渝正线防护墙最近相距8米。
4.施工安全等级:Ⅰ级。5.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A类
二、施工地段:机务段内与成渝正线K5+000——K5+600相对应的区域。与成渝正线防护墙最近相距8米。
三、施工期限: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前结束。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⒒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 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10‟379号)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陈兴相(联系电话:***)任组
长,甲方游丹(联系电话:***)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5.严格落实部、局施工安全规定,坚决执行施工“八不准”制度。即:⑴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⑵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⑶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⑷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⑸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⑹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⑺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⑻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严禁在天窗点外进行天窗点内的作业项目,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施工,杜绝不具备列车放行条件放行列车。临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做到“一机一人、车过机停”。
⒓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具体配合内容:
⑴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⑵施工计划申报办理。
⑶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⑷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2.实行安全监督制度,对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设备相关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并进行检查签认。
3.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有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对因监督
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臵。如无法提供地下设施的准确位臵时,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6.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按照临近营业线A类、B类、C类施工要求进行现场监管。
⒔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其具体情况,乙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和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评定)。
3.临近铁路营业线A类施工,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4.临近铁路营业线B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对营业线采取“防抛、防落、防撞、绝缘”等的保护措施,所设计的防护设施必须经铁路局主管审查批准;对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臵及受铁路营业线限界限制,确不能设臵防护设施时,纳入施工计划管理,并根据其中断既有线行车的影响时间,比照•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 号)有关施工等级的划分按Ⅰ、Ⅱ、Ⅲ级施工进行管理。
5.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划分工程机械的安全作业范围,设臵安全警戒标志、标线,实行“一车一人”的专人防护,列车通过前停止作业;对路基填筑,基坑、孔桩开挖、电缆沟、水沟开挖及
弃土堆放等施工,必须对铁路路基基础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专人进行监护;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沟、电缆沟、给水管路、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必须对既有光缆、电缆等隐蔽设施进行探测,并须划定安全作业区,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控下施工。必要时需对营业线运营设备进行迁改、过渡后方可进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组织正式施工72小时前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报施工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如甲方人员异地施工配合时需解决甲方人员的交通问题(解决方式由双方现场协商)。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违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设备和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因乙方施工致使甲方设备不满足规范要求或造成损害的,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予以及时恢复。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7.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8.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发生危及设备和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对施工期间不能按期恢复正常状态的设备应采取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必须派人看守;对影响设备和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10.乙方改动既有设备,须停水、停电、开挖、爆破、封锁线路等影响甲方设备正常运行的施工,均应按照铁路局•各项行车设备施工的审批与实施办法‣的程序规定,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局外施工单位,凡在成都铁路局管内承担营业线施工,要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成铁安„2005‟481号)。
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
1.安全防范的主要内容:
⒈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线线路安全及稳定防护;
⒉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防护;施工用料具、机械、设备存放、管理安全防护;
⒊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线行车安全防护; ⒋施工、作业人员及监督、配合人员劳动人身安全防护; ⒌其它要点作业的安全防护。
⒍开工前,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工区,并组织车间、工区人员踏勘现场。乙方向甲方车间、工区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讲明对既有设备的影响,最后形成书面资料提交工区。
2.安全防范的主要措施:
⒈乙方应指派专人对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内的桥梁等设备进行定期、不定期(如汛期“雨中、雨后检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桥梁等设备完好稳定;
⒉乙方在既有线两侧进行机械施工时,须指派专人负责监护,以保证不损坏既有线设备,防止机械侵入限界,确保行车安全;
⒊乙方应加强并规范施工用料具、机械管理,做到分类堆码,整齐规范,标志明显,不侵入限界;
⒋乙方应加强汛期防洪工作。要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地段及前后100m范围内的既有线排水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以保证排水设备畅通及汛期行车安全。同时,应做好防洪应急抢险料具准备及措施落实工作;
⒌乙方施工人员须经过成都铁路局相关部门岗前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营业线施工工作。同时,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质量及技术业务培训、考试,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业务水平。乙方施工主要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持(合格)证上岗;
⒍乙方应按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保护用品及专用工具,并做好施工人员防暑降温药品发放及使用工作;
⒎乙方应按规定设臵驻站、工地等防护,并指派专人(安全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控,以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
⒏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成都铁路局施工“八不准”、“四到位”及“一事一
令”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⒐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清。
⒑、乙方搭设脚手架时安排专职安全员现场施工,脚手架立杆纵向间距和垂直度,每步架子偏差不大于5㎜,所有扣件的螺栓拧紧度,采用力矩搬手检查,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大于65N.m。
⑾、乙方进行绝缘网封、拆顶施工必须在铁路线路封锁、接触网停电的条件下进行,不得利用列车运行间隔时间施工。
⑿、乙方搭设的跨越架应保证稳定可靠,在整个施工期间应安排专人24小时看守。
⒀、乙方施工拆除管架时先折上再拆下。
⒁、乙方施工拆除管架作业必须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原则进行,由上而下一步一清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⒂、乙方施工拆出的材料应及时清转到指定位臵堆放、再转运,严禁将各种拆出的材料直接抛掷至地面。
⒃、其它安全防范未尽事项按相关规定办理。
⒅.乙方按成都工务段要求,将机务段内电力机车检修棚、轮对清洗库、蒸架库边跨、综合楼、材料楼、机械厂等房屋纳入天窗时间施工。
⒆.乙方采取机械配合人工拆除方式进行施工,杜绝爆破施工。⒇.乙方加强现场施工机具、特种设备操作管理,吊装设备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从业资格;提前对施工机具及吊具进行检测,确保运行状态良好。在施工过程中派专人统一指挥,并派专人进行防护。
(21).乙方严格执行路局既有线施工“八不准”规定,加强现场机具、人员、路材路料的管理及现场安全卡控,严禁施工人员、机具、路材路料侵入既有线限界;划定施工区域,设臵施工警戒线,严格按照“全封闭,全隔离,全监控”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执行“一机一人”防护制度,做好现场防护人员及防护设施,严格遵守施工登销记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六、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在进行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施工时,甲方必须有人在现场配合、监护,以确保行车、人身安全;
2、乙方在进行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3、施工地段及前后各50m范围内的桥梁等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督、配合人员的要求,在不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5、如乙方施工中损坏甲方的不明设备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施工配合负责人并停止施工,甲方施工配合负责人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前往确认设备情况并提出临时解决方案。
6、乙方施工完毕后,必须恢复因施工需要拆除或损坏的甲方设备
7、甲方配合及监管人员到达现场的交通问题由乙方解决。若因交通问题配合人员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施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甲方配合人员确需住宿的,住宿问题由乙方解决。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照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113号)和路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⒒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若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⒓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⒔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据本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增补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十一、(路内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或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各一份(Ⅰ、Ⅱ级施工报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报办事处安全监察室);(路外施工单
位)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
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所、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协议原件返还甲方后方可开展施工配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门(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安监室(办事处安监分室)(盖章)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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